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58:31
1.凶手是金肖戋。金肖戋是唐学博的邻居,更容易知道唐学博的作息规律从而确认犯罪时间。2.作案过程。27日晚,八点十五分唐学博回家后,金肖戋敲门,唐学博看见是熟人就开门了,金肖戋趁唐学博不注意使用扳手敲向其后脑勺,但是未将其砸倒,于是唐学博奋起反抗与金肖戋发生争斗,金肖戋再次敲向其右额将其砸昏,由于伤口在右额,所以凶手为左撇子,而金肖戋用左手扶眼镜的细节也证明金肖戋可能为左撇子。唐学博昏倒后,金肖戋将事先准备好的登山绳的一端固定在阳台栏杆上,然后将绳子穿过唐学博的皮带,又用登山绳的另一端呈相应角度固定在在门把手上,这样就使得唐学博被登山绳挂在阳台外侧。随后,金肖戋又用木衣架挂在门把手上,用塑料衣架简单固定呈合适角度,挂钩钩住反锁锁钮,一切完毕后小心翼翼的把门关上,将钥匙包扔在电梯地板前,并返回家中上课。八点五十分左右,保安巡岗到六楼后发现了钥匙包,于是询问金肖戋,金肖戋装作不知情,然后听到保安敲601门后出来和保安一起转动把手推门,转动门把手就相当于触动了机关,门把手角度改变,使得固定在门把手上的登山绳脱落,用来固定唐学博的登山绳失去一端的支撑力后从而坠落身亡,同时绳子的一段也会被唐学博的重力和摩擦力带到阳台。与此同时,木衣架也改变角度,挂钩将反锁锁钮由水平状态变为垂直状态,将大门反锁,木衣架失去支撑掉落在地,发出的声音即为保安口中的掉落声。
3.关键物证。凶手作案时定会接触到血迹,金肖戋用钢笔写字是为了利用墨水的酸性来掩盖其手上残留的血迹。同时案发现场有沾染着死者血迹的足迹,对凶手所有的鞋进行血液反应检测,可以作为证据进行定罪。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59:24 | 2020-8-6 19:58编辑
凶手是姓金的


过程

。。。。金老师今天特别的闲,因为他打算杀一个人。他早早的下了班,一直就在家里等着唐老师回来。


在8:00的时候,他已经准备好了一切,他想了想以前去登山的时候唐那里有登山绳,觉得可以用一用。然后8:15的时候,他听见了唐老师回来的声音,他笑了一笑,然后用上了他以前准备的手套(这种手套又轻又薄,而且还不会有指纹)。他特别的客气敲了敲唐老师的门,咚咚咚,“老唐啊,我找你有点事。”然后他进门了跟唐聊了几句后,看见矮书柜上有扳手,然后拿起扳手往唐的前额砸去,当唐准备反击之后又重重的砸向他的后脑勺(衣帽架被打翻,矮书柜里的皮夹粘上了血),他看见倒地的唐倒地晕了之后他笑了一笑(活该死)他看见地上沾满血的钥匙,然后用唐的左手拿着钥匙,右手拿着钱包,将钥匙放进钱包里。然后在矮书柜里翻找登山绳,将一些杂物翻了出来,将唐运在阳台边,将绳子的这头紧紧的栓在阳台的某个东西上,绳子中间部分紧紧的套在唐的皮带尾端,绳子的另一端扔在他的阳台上。


在翻登山绳的时候发现矮书柜上的一个藤编小盘子下盖着钥匙包,他笑了笑将唐的钥匙包丢在走廊里。看了看矮书柜旁的衣架和夹子。将夹子夹在门的反锁口上,用衣架挂在夹子上,衣架挂在门把手上,用一根细绳穿过衣架,然后再穿过门上面的缝隙里,将绳子的两端都拿在自己手里。出门然后将轻轻往下一拉门就锁上了(衣架还在反锁口上,只需要门把手轻轻一动就掉了)。然后慢悠悠的走到自己家阳台边,自己20年的力气并使用晾衣杆将绳子拉直,使唐从阳台上慢慢的悬在空中。后再将绳子的这端挂在晾衣杆,然后就去给孩子上课了。


到8:57的时候,他听到了保安的敲门声,然后……当警察拉唐家门把手时,他在随便去将阳台上的绳子解开……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01:41
一,动机。
        金,曹,石,汪,王均有动机,题目已详细点明,不再复述。总之都恨死者。
二,凶手及过程。
       金,石。曹包庇石,为他消嫌,不过没亲自动手。汪与王也许知道计划,但也没亲自动手。
       曹与石对过口供,石提供登山绳,并入室打了死者。这就是为什么没有指纹。由于金明知反锁时扭门把手也不行,说明他是假的,是哥哥。上课也是他代替,为了为金制造不在场证明。他假装去洗手实际是为了询问如何回答警察问题。
       当天金在五楼一室,石把失去行动能力的死者从阳台放下来,这也是血液滴落的原因,把一头拴在阳台上。这样做一是为了推迟掉下楼的时间供凶手逃跑,二是能干扰警方视线。至于密室,石可以把衣架上挂钩挂在反旋锁上,用>形的那头套住门把手,再用线穿过衣架,出门,关门,从合适角度操纵线使衣架旋转,反锁上门。抽回线离开。至于掉落于地,可以是金哥转把手时掉地(所听声音),其它玩意,包括死者沾血钥匙,那个篮子,是故意布置干扰的,让人先入为主。
        金估算好时间,解开死者皮带上的绳。来到王的房间,反正转把手就能打开。警方走后再回自己房。保安看到的包也是布置的,给金不在场证明。
        时间仓促,很多没注意渣渣推理见谅。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02:12 | 2020-8-6 19:56编辑
凶手是金肖戋

先从唐的家说起
唐的生活规律,他的手机在书房说明他当天在八点十五分左右回家后,对房子进行了打扫,才来到书房。既然打扫了房间,那么,为什么在靠近衣架的矮书柜台面上会有灰尘?可以认为唐不常用这里的东西所以忽略了,但是,如果唐与犯人在矮书柜前打斗,东西散落一地,有,本子,雨伞,衣架等等,木头衣架来自衣架,夹子来自阳台,本子应该来自书房,如果这都是矮书柜上的,那么唐没有理由不打扫这个地方,再加上这在门前,事关房子的形象,肯定要打扫的,为什么不打扫,那么肯定是因为不常用这个柜子,那么一定是凶手伪造的现场。再加上藤框中少了东西,这个后面再解释

再说说唐的尸体
唐的尸体的头部有两处伤,一是后脑勺的,应该是背后攻击,二是在右前额上,应该是凶手与唐面对面时凶手所打的,应该是凶手用左手拿扳手敲打(说明凶手是左撇子)
或者用右手或双手拿扳手从右上到左下打击。
两次击打后唐陷入眩晕,大约一个小时。

再说说唐的社交
唐说,对王老师泼水,人们就分不清王老师和汪老师了,还说王老师是缺少滋润的汪,也就是缺水的汪。可以看出唐喜欢在汉字的偏旁上开玩笑,而且都喜欢见别人乡巴佬。

曹与石在为某个研究奔波,曹甚至在警察问话时也在想,这与唐那次在电梯里喝醉后说的话相照应。

为什么我认为金是凶手?
1,金是左撇子
金在抬眼镜时用左手,而且用钢笔写字时也是左手蹭到墨水,说明他是左撇子,与尸体的伤口照应
2,金拿了唐家里的钢笔
金用的钢笔很老气,猜想不是他的,那么就和矮书柜上的藤框相应,为什么要拿钢笔?
因为唐看到了凶手(在右前额的伤口可以证明),他又喜欢在汉字的偏旁上开玩笑,唐应该是以钢笔作为死亡线索,钢的偏旁就是金,指凶手是金。
而金是知道唐对王说她是缺少滋润的汪,说明他也知道唐的这个癖好,所以他看破了唐的遗言,故把钢笔拿走。
3.金对照片撒了慌
照片上的应该就是一个人和那个人的镜像,应为光在反射的同时也会折射,所以两个人的颜色会有差别但是不会太多,而且在警察问他是谁给他拍的照片,他也是模模糊糊地回答。说明他对照片的不熟悉,由此猜想照片可能也是唐的。
所以我认为金是凶手


物证:
王的电影票下面的小票没有剪掉,说明她没有去看。
说明王的确与汪有染

唐的的钱包已经满了,沾上血的钥匙却夹在钱包里,说明钥匙原来不在钱包里,说明那个钥匙包是唐的,钥匙上有血,有唐的血脂纹,说明凶手用唐的手用了钥匙

至于金的手法我真的不知道……
密室可能是唐自己反锁的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02:15
凶手是曹一鸣
汪琨泉带王凤白去相亲,石广生在办公室等待实验结果至9点,无作案时间,金肖戋恐高,无法完成作案。
作案时间为7点57到8点57之间,曹一鸣进入唐学博家中,趁其不备用雨伞击中其后脑勺,待其转身后又击中其右前额,至其晕倒。之后曹一鸣开始布置密室,用衣架穿过了夹子的小孔,用夹子夹住了反锁旋钮,将登山绳绑住唐学博的皮带,用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的绳子再固定后,把唐学博放在阳台上,将门口藤编里的钥匙包拿走,出门将门关上,然后将钥匙包放在电梯口,走紧急楼梯回到自己房间,操作升降晾衣架降到601,勾住绳子,待保安巡逻时发现钥匙包敲门时,将升降晾衣架升起,唐学博随即因为重力大于拉力而挣脱登山绳坠落而亡,同时,登山绳、绳子都脱离了晾衣架,登山绳掉入了501的阳台,绳子掉落在601的阳台边上。保安听到动静后转动门把手,碰到夹子使门在里面被反锁,夹子,衣架等散落一地。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04:17
答案推理在第二行开始......线索及证据在答案推理之后......

凶手在死者8点15分回到房间后,紧随其后进入房间,死者与凶手明显很熟。凶手与死者发生争执,凶手拿起扳手第一次造成第一处钝器伤死者因为晚上喝了酒晕的摸了摸下意识摸了摸头上的伤口凶手准备拿走钥匙死者叫凶手将钥匙还给他,死者拿到钥匙手上沾有血迹,便放进了藤编小盘子上的钥匙包里凶手这时又用扳手向死者造成第二次钝器伤俩次钝器伤加喝了酒死者晕倒(晕倒时间可以在一小时以上)
这时凶手便开始布置密室先将门把手处斜着将木衣架再将夹子与门把手与木架子固定。触发装置完成。当转动把手时,会使木架子掉落发出声音。
然后再将登山绳从死者腰带位置穿过去将另一头扔到七楼固定住
便将死者挂了起来然后再将登山将勾住的绳子解掉绳从死者腰带位置穿过去将另一头扔到七楼阳台固定住凶手则从大门走出将钥匙包扔到楼梯口可做诱惑,让保安或其他人来触发这个门把手的陷阱凶手来到七楼将勾住的绳子解掉死者便坠楼而死密室结束。
我认为凶手是曹一如
推理小白瞎哔哔的……
线索1.从目前掌握的线索看,要是案发当晚有人在死者打扫完房间后进入601号房。
死者的手机、钱包、钱包里的现金、证件都没有被盗,可见凶手并非图财。
死者先是头部两次被钝器打击,死因为高空坠落
凶手的目的更倾向于谋人。
死者家里没有除他之外的新鲜指纹,预谋作案几率上升。
死者家门门锁完好,阳台外墙a.高空坠落而死高度超过15米足够构成.
a1.死亡前有跟凶手发生争斗,造成头部俩处钝器伤.
b.手机、钱包、钱包里的现金、证件都没有被盗,非以钱财为目的.
b1.死者家门门锁完好,阳台外墙各个方向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屋,熟人作案.

总结1.凶手与死者相熟,谋杀
凶手非从阳台进入.
各个方向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屋,熟人作案。
a.高空坠落而死高度超过15米足够构成.
a1.死亡前有跟凶手发生争斗,造成头部俩处钝器伤.
b.手机、钱包、钱包里的现金、证件都没有被盗,非以钱财为目的.
b1.死者家门门锁完好,阳台外墙各个方向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屋,熟人作案.

总结1.凶手与死者相熟,谋杀
凶手非从阳台进入.

线索2.尸检报告
1.死因是高空坠亡。死者颅脑损伤严重,身上有多处骨折,重要脏器被刺破引起内出血。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可认定为致伤工具。
2.可认定为致伤工具。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3.害当晚曾喝过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毫克。
总结2
a.两次钝器伤凶器为扳手.
a1.死者被垂吊时位置不在十二楼及五楼(楼层确定为七楼与六楼)
b.被害人当晚喝酒.

线索3
1.的新鲜指纹都属于死者;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扫得比较干净,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矮书柜前方地面上发现的少量血迹属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迹也属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警方在保安吴志华捡到的钥匙包上没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检材。
2.通过查看宿舍电梯里的监控,警方发现死者是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此后直至警察到达前,没有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场。
a.矮书柜有血迹,属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迹也属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
a1.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b.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c.通过查看宿舍电梯里的监控,警方发现死者是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此后直至警察到达前,没有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场。
总结3
矮书柜的血迹属于死者是用凶器扳手俩次击打造成.
死者自己将钥匙放入钱包并且是在第一次收到扳手击打时能进行行动时放入.
凶器登山绳.凶手将登山绳穿过死者的腰带,
死者皮带后脊椎那严重变形,可知死者是被吊着的,但又皮带变形,用物理来说明,死者的力向下,而上面拉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力是向上的,所以得有一个在高处的稳固的着力点。七楼可能是固定点支撑他不掉下去,需要一个稳固的着点
皮带变形,用物理来说明,死者的力向下,而上面拉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力是向上的,所以得有一个在高处的稳固的着力点。七楼可能是固定点
线索4
1.在门口附近的矮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其他的地方暂时没有异常。”
2.
这里似乎有过打斗,以至于东西掉了一地。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李聃弯着腰检查矮书柜的台面,在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发现了一个圆形的灰尘空白区.
3.死者家的门是反锁的吗?”
“嗯。”中队长原先爽朗的眉眼一下阴沉了起来:“问过专家了,这门锁是常见的执手锁,未上锁的情况下转动把手就能开门,两侧把手在其中一侧操作时都会一起转动。不过从里面用反锁旋钮关上后,把手虽然还能旋动,但门打不开,即便有钥匙也打不开。”
“那住户出门后安全性如何保障?”
“用钥匙可以在屋外或屋内给门上锁或开锁,效果也是一样的:把手能旋动但门打不开,而且钥匙上锁所操控的锁舌和反锁旋钮所操控的锁舌截然不同。这点已经确认过,现场的门锁确确实实是被反锁旋钮反锁了,绝不是用钥匙上锁。”
“那用钥匙能从外面操作反锁旋钮关上和开启吗?”
“当然不能。”
“反锁旋钮啊……”
a.找到登山绳'长度3米多(一层楼足矣)
b.死者与凶手期间发生过争斗,盘子,带血的扳手,木架子,夹子'位置发生变化.
b1.藤编小盘子放的东西
c.门是反锁的
线索5.
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校方反馈有可能是保安巡逻或是新入职老师选宿舍看房时留下的。案发当晚8点半本应由保安郑大同负责巡楼,但当时他乡下的老婆打电话来商量老家拆迁的事,于是请另一位保安吴志华先帮他顶班。
总结5
凶手无法从601跳到501。
感谢作者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05:25 | 2020-8-6 19:57编辑
杀害死者的凶手是住在602的金肖戋。
一,凶手的分析
死者坠楼之前,头上被扳手敲过两次,一次敲击在右前额,还有一次敲击在后脑勺。通过法医鉴定我们可知,两次敲击都不致死,但是会使人陷入昏迷。说明,死者第一下被敲中的部位是右前额,第二下才是后脑勺。因为能使人昏迷的,肯定是后脑勺那一下。而如果死者先被人打晕,再被敲击下右前额的话,很大可能会因为剧痛导致死者从昏迷的状态醒转过来。而在死者的家中,凶手是和平进屋的,只是出其不意的袭击了死者,而从后面偷袭只能打中后脑勺,不能打中前额,所以凶手袭击死者时,第一下是当面进行攻击的。那么,第一下面对面攻击,打中的是死者的右前额,说明这个凶手,是个左撇子。而凶手袭击了死者第一下之后,死者马上转身逃离,然后被凶手跟上从后面袭击了第二下,然后昏迷。
死者房间的物品很杂,在刚进门的矮书柜和衣帽架附近,有很多散落的杂物。而这些杂物里面,有个东西很奇怪,就是死者的钱包。他的钱包外部上有死者左手血指纹,钱包内部的钥匙有死者右手的血指纹,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和带血的左右手指纹,说明,死者动钱包和钥匙,是在被凶手袭击之后,前面我们自己推断出,凶手是面对面袭击死者在先,死者被袭击之后有个转身逃跑的过程,而在这种逃命的过程中,死者竟然能分出心神来动“无关紧要”的钱包和钥匙,说明死者因为自己在家被凶手偷袭,预感到自己在劫难逃,所以,这个钱包和钥匙,很可能就是死者留下的“死亡信息”。
死者是个研究古汉语文字的教授,钥匙在钱包里面,也可以看成是是金肖戋。钥匙的钥是一个金加一个月字,而戋字则是钱字去掉一个金字旁。
死者喜欢玩文字游戏,还有一个方面可以看出来。他经常开汪琨泉和王凤白两个人的玩笑,比如跟王凤白说“看你的样子就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还有对汪说“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这类的话,因为在他一个研究古汉语的人眼中,王凤白三个字分别加个“水”字,就是汪琨泉了。而这种话,在别人听来,就会觉得很莫名其妙。所以,死者留下的死亡信息,其实是证明凶手是金肖戋的佐证。
在案发当晚,死者是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20秒后到达6楼,而死者是在20点57分59秒坠楼的,说明死者受袭击的时间,在20点15分到20点57分之间。而在这期间,没有人通过电梯到6楼,当晚汪琨泉陪同王凤白去了市中心的西餐厅相亲,他们出发的时间是6点半,回来的时间是10点往后,根本不可能分身来死者房间袭击,所以排除。而12楼的石广生,9点之前,都在办公室,这个有监控作证,不在场证明也成立,所以排除。
而金肖戋是在8点半给孩子开始上视频补习课,只是在8点57分的时候,离开了摄像头1-2分钟的时间,乍一看他也没有作案时间,但其实,死者被袭击的时候,是在20点15分之后,所以他也有作案时间,即20点15分到20点30之间。所以,推理到这里,凶手只可能是602的金肖戋和701的曹一鸣。
而后续的手法,只有602的金肖戋可以完成,曹一鸣没有办法控制时间。(手法写在后面。)
二,案发现场的手法
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而下的。因为死者坠楼之前是受过伤的,说明,死者坠楼前曾经在601的阳台上。死者被凶手袭击之后,最少是被挂在教师宿舍501.601.701这3个宿舍其中一个的。(虽然血迹从601的高度掉落,但是因为死者阳台上有条可以上下顺延一楼的绳子,所以是这3个房间。)而501中,有大量陈旧的足迹,说明没有人在案发期间进去过,而701的曹一鸣已经确定不是凶手,所以死者坠楼前只能被挂在自己房间的阳台上。
而死者的皮带上,有很明显受力外翻的痕迹,说明,死者当时被吊着时,皮带是全身的受力点。金肖戋家中是跟曹一鸣一样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只需要把晾衣架升到一定的高度,用绳子穿过死者的皮带和晾衣架,让死者处于一个悬空的状态,绳子的一头另绑在601阳台的栏杆上,另一头放在自己家中固定,等到了想让死者坠楼的时间,只需要在自己家中,把系紧的绳子解开,死者就自然的往下坠了,而那根绳子因为有一头绑在601的栏杆上,会在死者自身重力的作用下,回到601房间。
上面说的是让死者坠楼的手法,现在来说说死者所在601的房间密室的手法。保安当晚看到电梯口的钥匙包,逐个敲了6楼两个房间的门,敲到601时,发现没人,转动了门把手,然后听到了有木头落地的声音。这种门是在外面转动门把手,不管锁舌是否伸出,内侧门把手也会跟着转动。而保卫在敲门无果,又听到住601的唐教授坠楼,肯定会下意识的去转动门把手,而转动门把手,就相当于帮着凶手,完成了密室的最后一步。
凶手在门口做了一个简单的机关,先用藤盘压住衣架的一端,然后在藤盘上放上笔记本,把钱包,雨伞,扳手压住笔记本,使衣架稳固不会掉落。把衣架的另一端(这里说的两端是衣架45cm的两端)用衣夹子夹着,同时衣夹子还夹住反锁旋钮。(为了保险,还可以把反锁旋钮掰成临界状态,这时候稍微有点力带动,就能带动反锁锁舌锁住。)而这时候,保安转动外侧门把手,带动房门内侧门把手转动,门把手触碰到衣架,衣架带动衣夹子锁住了反锁旋钮,至此,密室也就形成了。而凶手之所以确定保安会敲唐教授的门,就是因为电梯前地板上的那个钥匙。他只需要在把机关布置好之后,在靠近电梯的那边,把钥匙包扔在那,每天固定时间巡楼的保安,看到电梯门前不远的钥匙包,会下意识先敲离得近的602的房门,这时候,金肖戋只需要顺口跟巡楼的保安说不是他的钥匙,让他去问问601,保安就自然而然会去敲601的门。而凶手只需要这时候,把绳子解开,保安在听到有人坠楼的消息时,自己再跑出去,和保安一起装作要推门的样子,转动门把手,形成密室,这个诡计就成了。同时,把钥匙包扔在门口,还有一个好处,保安敲自己门的时候,自己可以自然而然的和学生说有人敲门,出去看看,这样,可以在让学生帮自己做不在场证明的同时,自己还分出身去实施杀人。
三,案发经过
金肖戋是有预谋的杀人,因为死者的作息很规律,所以他在观察了几天之后,选定在这个周五实施自己的计划。当天晚上在死者回到家中之后,他在大概20点20分左右的时候敲门进入死者房间,(他敲门的时候,死者正好在书房,听到有人敲门,放下手机,走出书房来开门。)拿出准备好的扳手突然对死者发动袭击,第一下打中了死者的右前额,在死者转身逃跑的时候,打中死者后脑勺至其昏迷,(死者这时候留下死亡信息的钱包掉落在地上)随后,他把死者用绳子吊好,做好坠楼机关并收拾现场处理血迹,因为时间匆忙,他哪怕发现了死者在昏迷前动了钱包和钥匙,也无暇去想着怎么不破坏血指纹而拿出钥匙,再者他应该也没想明白死者把钥匙放进钱包的用意,所以他只是简单的捡起钱包,随手拿出衣帽架里面本来晾着短袖衬衣的木衣架,衣夹子加上藤盘里的伞,还有看到的手提包,笔记本之类的东西,在门边布置机关。而短袖衬衣则被随手扔到了地面上。(之所以拿两个衣架,是因为一个衣架只有45cm,不够从矮书柜到门把手的距离。)布置完现场之后,拿起死者的钥匙包,离开现场。在楼道中,把钥匙包扔在电梯口,靠近自己房门的地方,然后赶回去跟学生上课。等到保安来敲门时,他顺势跟学生说,有人敲门,得以离开视频。在开门应付了保安并打发他去敲隔壁的门之后,就把绳子解开,让死者坠楼。死者坠楼之后,保安接到通知,开始大力敲门,他正好借口看情况出门,让保安帮着自己完成密室。(这时候保安即使不去转动门把手,他也会去转动门把手来完成密室。)密室完成之后,他就借口已经报警,回到房间继续上课。
四,动机分析
金肖戋之所以杀唐教授,动机就是因为死者醉酒说的那句“乡巴佬,因为这么点事就自杀”。因为这个自杀的人,是金肖戋的哥哥,也就是照片中的另外一个人。因为他们两个长的很像,但是他们在照片中,就反应出了一个很明显的差别。警察说的跟镜子里一样,而镜子里面的是相对的,也就是说,他们两兄弟,一个是右利手,而另一个,则是左利手。而出现在警方面前的这个金肖戋,是个典型的左利手。(关于他是左利手有两点佐证,第一是他用左手推眼镜。第二则是6月28日警方找他问话时,他是在用老式钢笔写文件,左手要翻过来才能看到墨迹,说明是手的侧面,而写字时会使手的侧面蹭到墨迹,那么左手一定是他写字的手,而不是他用以固定纸的手。)另外一个人,很可能就因为一些事自杀了。而现在的金肖戋是顶替他兄弟的工作,所以他在听到死者醉酒时说乡巴佬自杀,很愤怒,然后对死者起了杀心。而这个所谓的小事,自然就是金肖戋的兄弟,因为性格孤僻,所以被其他老师排挤,从而想不开自杀。因为他的兄弟是有恐高,但是他没有,所以做出死者坠楼的机关。
五,其他
凶手之所以做出这个密室,有几点原因。一是为了在死者的坠楼时间,自己可以有完美不在场证明,让视频的学生给自己做证。二是为了让保安和警方认为,凶手是在案发时,把死者推下楼,而自己顺着绳子离开的案发现场。
关于死者房间的藤盘,可能就是死者进门放钥匙和钱包的,然后被凶手用以做形成密室的工具。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08:00
击晕唐的是曹,设计唐坠楼的是金。
曹来找唐的时候发生了口角,愤怒之下把唐击晕,这一幕被随后来找唐的金看到了,他们二人都对唐有怨恨,因此商量合谋设计杀害唐。
金不在场证明的制造:曹金商量好后,先把绳子一端绑在阳台,穿过唐的皮带,曹把绳子从阳台递给住在隔壁的金,在利用伸缩衣架把唐吊起来,金在自家固定好绳索的另一端,等保安来敲门时,金只要剪短绳子,就可以使唐坠楼,而自己又有不在场证明了。
关于密室手法:先用衣夹子夹住门的反锁钮,用鱼线把挂在门把手上的衣架和衣架子链接在一起,关门,从门外拉鱼线的时候就可以操控衣夹子完成反锁,最后回收鱼线即可。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08:51
死者8点15分回到家,保安8点半巡逻,从顶层开始往下走楼梯巡逻,电梯监控没有拍到其他人,天台上锁,说明案发时没有外人进入。死者家阳台没有攀爬痕迹,凶手和平进屋,熟人作案,没有指纹,预谋杀人。所以凶手就在该楼房认识死者的人之中。
关于石广生。
石广生案发时在学校做实验,虽然是独自一人,但是出入都有监控,并没有拍到他离开的影像,且此人情绪波动大,激情杀人有可能,预谋杀人有点悬,可以排除。
关于王凤白与汪琨泉。
案发时王凤白与汪琨泉在市中心相亲,有其他人作证,之后各自离开也和其他人一起,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排除。
关于曹一鸣与金肖戋。
曹一鸣案发时独自一人在家,没有明确不在场证明。金肖戋虽然8点半之后在给别人上课,但是之前并没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死者8点15就回到了家。所以有时间作案的只有这两人。
关于死者。
死者头部两处受伤,后脑勺与右前额,门廊前有打斗痕迹,地上有血迹,推测是凶手进门时从背后给了死者一扳手。照理说死者如果这个时候晕了过去,前额不该受伤,如今前额也有伤说明当时死者还有意识,回头的时候又被补了一扳手。正面受击,应该是左前额受伤,而死者是右前额。说明打他的人是左撇子。金肖戋在警察来访时用左手扶眼镜,被看到手上有墨水,金说是写字时沾上的,说明金是个左撇子。金在警察叫门时马上就开了门,说明房间不隔音,而当时隔壁发生打斗金并没有表示有听到其他声音。死者是一个古汉字学者,一个玩文字的。曾经说往王凤白身上泼水,就没人分的清她和汪琨泉,王凤白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泼水王变汪,白变泉,缺少滋润,汪变王,泉变白。死者当时说的应该是他们的名字,说明死者平时喜欢从名字上做文章。凶案现场有一个带血的钱包,里面有一个钥匙,且上面有血指纹,凶手没有必要拿着死者的手拿着钥匙放到钱包。说明是死者被打后失去意识前有意识这样做的,也就是说这是死者留下的死亡讯息。钥匙属于金属,戋有钱的意思,联想到死者的职业与平时嘲笑汪和王的行为,可以猜想死亡讯息指的是金肖戋。因为家里已经打扫过卫生,所以现场留下的脚印就是凶手的,170男性体重中等,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只有他和曹一鸣,曹一鸣体型偏胖,所以脚印不是他的,那么只能是金肖戋的。综上,说明击打死者的人就是金肖戋。
关于现场。
手机在书房,说明死者回家回家已经打扫过卫生,然后被金叫开门两扳手打晕。门廊前的小盘子装不下其他东西,但是钥匙肯定能装下。平时这个盘子可能就是用来装钥匙之类的小物件,当时因为打斗的关系打翻了这些,于是死者也临时想到了留下死亡讯息的方法。楼下滴落的血迹判断出是从601滴落,说明死者确实是从自家阳台坠落。保安捡到一个钥匙包,但是没有任何指纹。没有指纹要么是带了手套无法留下指纹,要么是被擦掉了。如果是被搽掉的,那么说明是凶手故意留下的,但是留下这个没有意义,也就是说这个钥匙包是无意中掉落的。钥匙包平时都要用到,除非带了手套,不然不可能没有指纹。金肖戋有个和他很像的兄弟,且他家用的升降晾衣架,看起来好像不止他一人住一样。如果说钥匙包是他兄弟掉的,平时为了不留下痕迹而带着手套生活的话,那么就--太扯淡了。如果不是带手套生活,钥匙包又没有指纹的话,只能说明这个包的主人没有指纹,也就是曹一鸣,也就是说曹一鸣当时来过6楼。
关于密室。
现场有几个木衣架和一个架子。阳台没有攀爬的痕迹,虽然有根绳子吊到楼下,但是楼下并没有新的痕迹产生,说明凶手不是从阳台离开,这个绳子只是用来误导警方的。那么只能从门口想办法了。将两个衣架夹住反锁旋钮,再用架子夹住,在突出的一端挂上手提包,关上门以后让重物使反锁旋钮锁上,锁上以后旋钮竖直,就算有夹子也很容易让衣架掉下来。
关于坠楼。
死者皮带靠近尾椎骨的地方有被往外拉的痕迹,且留有登山绳的纤维。推测是用登山绳穿过皮带,让死者趴在栏杆上,这也解释滴落的血迹,然后再人为的拉动绳子让死者坠落。死者坠落时金肖戋在门外,且他有恐高症,又没有去爬山应该没有登山绳。而且如果是他控制死者坠落,只能从侧面阳台拉绳子,平行的话很难让死者坠落,所以他应该还有一个帮手。而这个帮手就是没有不在场证明,又在案发时来过6楼,且住在死者楼上的曹一鸣了。当时他可能是来6楼帮助金肖戋放凤的,之后等现场布置完毕后他再回楼上将绳子放下来,金肖戋穿过皮带后扔回楼上,然后再制造密室离开。制造密室的方法可能也是曹一鸣教的,因为他好像擅长玩这类机关。
结论:金与曹合谋,金打晕死者,布置现场,曹负责让死者坠楼。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10:08
王凤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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