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20:19
根据嫌疑人的口供,可以发现石广生、汪琨泉、王凤白三人无作案时间,保安吴志华为今天临时顶班,无法提前策划。所以凶手锁定在金肖戋和曹一鸣之中。我认为凶手是金肖戋,推断过程如下:
原因一:唐学博专攻古汉语,爱玩文字游戏,王X白加水变汪X泉是他的恶趣味,估计唐临死前把带血的钥匙放在钱包里是留下的死亡信息,意指凶手是繁体的钱和钥,金戋+金月正是金肖戋的名字。
原因二:金的左手有墨水痕迹,说明是左撇子。死者右前额被打,说明凶手大概率是左撇子。
原因三:只有金能通过电梯口的钥匙包诱导保安敲自己房门,从而确保唐掉落时保安和自己在一起,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作案过程和物证:
藤编小篮子放不下别的物品,平时估计是个放钥匙的地方。
死者回家后应该是先回了书房,所以手机在书房,那么凶手应该是敲门来的,死者去门口开门,那里也就成了行凶现场。
扳手之所以留在了现场,是因为金做好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也戴好了手套消除指纹,拿走扳手血迹容易被发现,反而会暴露。
所以应该是金和唐面对面,唐被金用扳手敲了右前额,然后唐转身想跑,同时捂住伤口沾到血迹,并从小篮子拿钥匙和钱包留下信息,然后唐又被敲了后脑勺导致昏迷。
那个扔在六楼的钥匙包应该是金扔的,为了让保安发现然后敲门时金触发让唐掉下去的机关,这样就有了不在场证明。
唐8:15回家-金8:30上课-保安约8:55捡到钥匙包问金-8:57唐坠楼-金和保安转门把手,有东西掉落
首先8:15-8:30的时间,应该是金敲晕唐、布置机关、返回602、楼道放置钱包
所以一定是保安叫走金的这个时间,有个短时间的操作,使得唐坠楼,然后再在跟保安转动门把手的时候(有东西掉落的声音),触动另一个机关,这个机关的作用,要么是收回某些重要道具,要么是伪造乱七八糟的现场。应该是触发了衣夹子。
皮带有被用力拉扯外翻变形,有登山绳纤维,说明唐被登山绳吊着的皮带吊了很久,与保安保证不在场证明相互印证。
金的具体操作手法应该是在敲晕唐后,把门反锁,将登山绳穿在唐的腰带上,把昏迷的唐挂到阳台栏杆外,把另一根绳子拴在栏杆上,并把绳子另一端放在唐的身上,然后直接翻越栏杆到达602。把登山绳挂在升降式晾衣杆上,然后去上课,在保安叫他时,将登山绳一头松开,导致唐掉落,然后把登山绳都收回来。因为死者很轻,所以可能能够做出这样的装置。601挂的另那根绳子是金为了混淆警方视线,让警方认为凶手有从501或701逃走的可能性。

行凶动机:猜测是和金的哥哥有关,金的哥哥可能是唐参与的冒名顶替事件的受害者,哥哥后来因此自杀了。
推断过程:金和哥哥长得很像,金和唐之前在电梯处的相遇,唐喝多了把金看成他哥哥,抓着金的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这个指的应该是金的哥哥。金家里只有和哥哥照片说明感情很深,但只有小时候的黑白照片说明哥哥已经去世了,原因就是唐一手操纵的冒名顶替上大学导致哥哥没上大学,然后哥哥因此自杀。这样能够互相印证。

金自称有恐高症也是蓄谋已久,早就知道了唐是害死自己哥哥的人,为了让警方不怀疑他从阳台直接去602才编造的。而青壮年的普通人翻越约一米宽栏杆到达隔壁是不难的。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22:10 | 2020-8-6 19:26编辑
凶手:金肖戈:脑部伤口

             曹一鸣:设置机关使死者坠楼

一、头部伤口和坠楼不是同一人造成

二、坠楼时屋里没有人

三、凶手不是从阳台逃跑的

金肖戋  动机:唐教授当年参与了冒名顶替的事情,将金的双胎哥哥顶替了下去,金的哥哥悲痛至极,想要寻死,唐也在金面前说过:"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与哥哥感情亲密的金因此对唐怀恨在心,于是计划杀了他。

在警官询问过程中,金用左手推眼镜,使警官看见了他左手上的墨迹,由此说明他是个左撇子,从唐的死亡痕迹可以看出,金当时是与唐对立站着,因为他是个左撇子,所以用扳手砸向唐的时候,伤口会在右前额,唐倒地后,金因为愤怒,又冲着他的后脑勺砸了一下。至于没有指纹,是因为金带了手套,所以没有留下任何指纹。金的不在场证明是他寻死未成的哥哥,金家仅有他一人,是不可能用手摇式升降晾衣架,这说明他将哥哥留在了家里,而金家里的照片也说明了金的哥哥和金长得十分相似,就像在照镜子里一样,金打伤死者之后通过曹一鸣的计划,坐不在场证明

曹一鸣动机:死者辱骂曹一鸣的家人。

曹一鸣通过紧急楼梯来到六楼, 目击到了金肖戈用扳手打伤死者后的现场,看到矮书架上藤编小盘里的登山绳(死者也去了爬山远足)后,提出了一个计策

他把登山绳的一端系在阳台栏杆上,另一端穿过死者的皮带,系在门把手上,接着把死者挂在阳台(垂直滴落的血滴)。

然后把衣夹子夹在反锁旋钮上用细线拴住侧面,走出房间并关上门,接着从门缝里使劲拉细线,衣夹子旋转反锁旋钮,门从里面上锁,再用力,衣夹子脱落,细线被拽出房间。曹一鸣把从死者家的钥匙包放到电梯前,给保安一个敲门的动机

保安巡楼时看见钥匙包去询问金肖戈和死者,转动门把,绳子脱落,把矮书架上的东西刮掉,死者摔下楼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23:40
凶手是金肖戈和保安,凶手将死者杀死后放到比死者高一层的楼用绳子将死者掉到平台上注意:这个时候死者已经昏迷了但凶手认为死者已死。密室是靠夹子和盘子完成的,但我不会。。
至于衣架和打斗痕迹,打斗痕迹是死者脑袋上挨了一板子,之后倒下形成的血迹和盘子的掉落也是一样。
将衣架拿走是因为将死者放在阳台上时,防止衣架压在死者身底下。
纤维是为了嫁祸石广生,金肖戈手上的指纹也是再放在阳台上时磨掉。

但是,这是有一个疑点。死者为什么没在阳台上?
因为,在放时发生了意外,掉了。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25:06
601号房间其实不是唐坠楼的地点,屋里的防盗门是内锁的,阳台没有攀爬的痕迹,门外掉落的钥匙包,钥匙是带血的,所以601是伪造的密室。凶手是金肖戋,唐的后脑勺和右前额收到钝器伤害,说明凶手先是正面打伤,然后从背后继续袭击,凶手是金肖戋,从紧急通道带到501,用登山绳系起皮带,再用晾衣架控制。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25:47
凶手:曹一鸣

501的我阳台和屋内各处都有人走过的痕迹,应该是凶手为了杀死者踩点留下的
死者的钱包里面有钥匙,而且钥匙带血。辞职的钥匙包也丢在了外面。可以看出,死者第一次头部受伤是在屋外,拿出钥匙打开门之后,捂血的手拿出钥匙放放在钱包里,所以钥匙上沾到了血顺带沾到了钱包上。
保安想开门时听到了木头声,应该就是凶手弄了机关弄在了门里的反锁旋钮上,关门的时候按钮会自动关上,所以说房门就锁上了。
从文中大致可以看出,金萧剑是一个比较老气的人,而死者说的乡巴佬应该就是他,所以说金肖戋对死者会有恨意,而金肖戋不去登山活动的原因很有可能就是金肖戋去的话,会被他们欺辱。


推测:
我们的锁是曹一鸣弄的,死者被杀也是曹一鸣弄的,死者死的时候处于昏迷状态,死者是被登山绳拉扯掉下楼的。


案发过程:
曹一鸣与死者发生争执,先从前方敲打死者使死者受伤,趁死者不备时,又从后方敲打死者,打晕之后,用机关把登山绳挂到死者裤腰带上,然后走出死者房门,用机关把死者的房门从内侧锁上,在之后就是保安和金肖戋看到的那样……

(感觉解得有点懵……估计错了好多,多给点分可怜可怜我把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26:09
首先推导案件经过:钥匙和钱包上留有死者的带血指纹,可以得出死者是在受到钝器敲击后又拿出钥匙进入了自己的房中。文中说两次敲击后,死者会晕厥一个小时左右,可见死者是在第二次被敲击时晕厥的。文中并没有提到两次敲击痕迹不一样,说明两次敲击均为同一钝器(扳手)造成的,所以造成两次敲击的凶手也只有一人。可若是死者受到第一次敲击之后才拿出钥匙进入房中,那么凶手在门外想要再次和平进入是不可能的。所以应该是死者拿出钥匙还未打开房门,便被凶手敲击并击晕。文中又提到死者皮带上的痕迹且上面留有登山绳纤维,很显然死者被凶手击晕后又被其挂在了登山绳上,这一点也解释了阳台上的登山绳。后面的事也很清楚了——死者醒来后开始挣扎,从登山绳上掉下来,被摔死。挂好死者后,凶手又将死者的钥匙赛回钱包中。并在门上做了点手脚——凶手用衣服夹子夹住门锁旋钮,又将一个衣架钩子处挂在夹子上,将衣架的另一端挂在门把手上,再把周围的东西(藤编小盘子、多余衣架、衣帽架上的衣服等)散乱在周围。这样的话,等到有人转动把手,衣架就会从门把手上滑落,而钩子挂在夹子上,由于衣架自身重量使门锁旋钮锁上,又由于衣架重量使得夹子和衣架一同滑落在地(这便是某样东西落在地上的声音)。至于电梯口的钥匙包,那肯定是凶手留下的,因为钱包上的指纹证明凶手是将钥匙塞在钱包里的,保安又问了金老师,金老师也说钥匙包不是他的(如果钥匙包真是他的,那他也没必要撒谎;如果他是凶手,那结论依旧没错——钥匙包是凶手留下的)。六楼没有其他老师,如果钥匙包不是六楼住户的,不在六楼却又去了六楼的人怎么能不是凶手呢?凶手将钥匙包留下的目的,正是想让保安去死者家询问关于钥匙包的事,这样的话保安就会去旋转门把手,使得自己的制造密室机关成功。否则自己制造的机关就没用了。
然后推导凶手身份:“死者是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如果凶手是在死者家进入电梯前才敲击死者的,那么监控中一定会有所体现,而文中却并未提到。说明死者只有可能是在上楼之后才遇害的,说明死者遇害时间是在20点15分到20点57分之间。
——“不过我们办公楼里和出入口都有监控,你们可以去查。我肯定是9点后才走的。”由此推知石广生不在场证明有效,不是凶手。
——“昨天晚上8点我一个人在家。”由此推知曹老师不在场证明无效。
——“8点半到9点15分。每周两次,周三一次,周五一次。”金老师不在场证明无效。
——“7点半,约在市中心的银皇后西餐厅。”“我们9点左右吃完饭。”两人(名字省略)不再成证明有效,均不是凶手。
嫌疑人剩下金老师和曹老师,而文中说金老师恐高,没有去登山活动,所以不会用登山绳作为道具实施杀人手法,即便要用这种手法也应该会选择更为方便获得的绳子作为工具,金老师自然可以排除嫌疑。即凶手是曹老师(文中石广生有提到登山绳都是自己拿着的——虽然是这对男女之间,但是也可以见得每人的登山绳都在自己手上,符合作案条件)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29:12
凶手是曹一鸣。
曹晚上回来后​到唐教授家,用扳手击晕唐致唐昏迷,再对现场进行布置,用登山绳将唐固定在阳台,利用夹子和衣架当之后在门外有人转动把手时,带动机关使门反锁,拿走唐的钥匙包,离开后,从外面上锁,在电梯前丢掉钥匙包。回到家后,让绳子放下唐,导致唐坠楼。
曹一鸣没有指纹,体型在现场给出的嫌疑人侧写之中,熟知类似于鲁班锁的益智玩具,对制造机关有了解​。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29:35 | 2020-8-6 19:40编辑
  
一.根据文中线索推理得出的结论
 
1. 凶手及作案动机:
答:根据线索推理论证,凶手为金肖戋。动机是唐某嘲笑刚分手的金某吧
 
2. 作案过程:
答:2020年6月27日周五晚20点21分左右,喝的有些微醺的唐学博走出六楼的电梯,回到房间在打扫完房间后不久。
刚拔出钥匙关上门就听见敲门声。
有预谋作案并的金某等到唐某回到房间关上门的瞬间敲响了死者的房门。
唐某刚打开门后,金某假意借笔走进了死者的房间,而有些醉了的唐博学并没有注意到金带上了手套
金某就用左手拿出藏在衣服里的扳手向唐某头上敲下将唐某打倒在屋门内。
金某进门关上了房门走进屋内,看着求饶拿出钱包皮夹递出的唐某步步逼去
手里还拿着钥匙的唐某想向屋内爬去后脑勺又被金某以扳手重击,然后晕厥了过去。
金某将死者用扳手打晕后到达阳台,将死者挂在阳台栏杆外面用从早先自己房间阳台抛过来的登山绳系过死者皮带将死者唐绑在了房间阳台的栏杆上,将死者唐某吊在了阳台外面。
阳台挂死者示意图1.
(帖子后面第一张图)
  而后回到门廊将死者遗落的钥匙包里的沾血钥匙取下夹在了皮夹里。然后将矮柜上以及门廊的杂物撒在地上(包括桌子上用来放钥匙的小篮子)制造混乱的假象并拿走了死者的钢笔。然后从死者的衣柜里拿出两个衣架盒塑料夹子将衣物丢弃在地上以衣架盒夹子制作了一个门内反锁小机关.
门内锁机关示意图2:
(帖子后面第二张图)
制作完机关,关上门后凶手赶回了房间。
金某将擦拭过的钥匙包放在了电梯前保安的必经路上,然后回到房间等待着晚上8点半后巡逻宿舍的保安,而保安大志巡逻到六楼是后发现了钥匙包,于是他先敲开了里走廊较近的金某房间的门,金某说钥匙包不是他的并暗示大志去问问死者唐然,后回到屋内。
而当保安大志去敲死者唐的房间门时,金某立刻将固定昏迷的死者唐的登山绳索解开,死者从六楼坠楼身亡。在坠落的过程中登山绳索与皮带摩擦在并皮带上留下痕迹。
在一楼的保安发现死者后用对讲机呼叫大志,而后金某听到保安拍门后立刻出了自己的房间假意去与保安一起拍和扭动唐的房门实际是为了锁触发门内锁舌机关反锁了房门制造出了密室假像,之后保安报警。金某借口学生还在等他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并收拾掉了房间内的绳索痕迹。
而后被录口供时,隐瞒了真实情况。但是李聃注意到了金肖戋左手扶眼镜的动作和左手沾的墨水确定了他是左撇子。与金某从死者那里拿来的钢笔
而金某的不在场证明其实是委托自己的用自己的账号给学生补课。所以他完全有充足的时间作案。
 
 
3. 重要证物及作用
答:1.钥匙包
     钥匙包上面检车不出任何的生物痕迹明显是被擦拭过。也就是说有人有意的将钥包遗落在保安的必经之路上,就是为了引起其注意。而后触发后面的计划布置。
2. 死者唐博学右侧前额头的挫裂伤
死者头部前右侧的伤口反应的是攻击从对向的左侧而来若是受到攻击
3. 登山绳
在上次登山上没去的金某留下登山绳的可能性极高,也起到转移视线的作用
4. 老式钢笔
一个与年轻人使用性格与习惯完全不符的东西出现在嫌疑人家中这显得非常突兀不说。在死者家矮书柜的杂物中有笔记本确少了笔,这更显可以。而且金肖戋的用笔习惯使手上粘上墨水更是暴露金肖戋的惯用手。
 

4.文中疑点解析
蓝色为原文(为了推理紧密,所以不按照原文顺序),黑色为解析,红色为重要推论。

“没敢动他所以也不清楚。但我知道他是6楼的唐教授,所以赶紧联系了正在巡楼的小华,然后报了警。”郑大同搓了搓手,似乎还心有余悸。“小华?”李聃插嘴问了句。“一起值班的保安,吴志华。”“他现在在哪儿?”“601号房的门口。”李聃迅速在笔记本上记录下郑大同提供的信息。“你发现尸体后有离开过吗?”“没。”
可知凶手没有案发后再次回到现场的可能性


那个叫吴志华的保安:“楼下出事的时候你在哪里?”吴志华眨了眨眼似乎才回过神来:“我在巡楼……”“几点开始巡的楼?”“晚上8点半左右。”“你们巡楼的时间是固定的吗?”“基本上是。”“说说你巡楼的路线。”“按规定我先搭电梯到了顶楼。接着走进两边的防火门,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如果没有就在楼道内设置的保安点打卡。然后从紧急楼梯往下走一层,继续检查。”
保安巡楼时间基本固定,凶手应该是熟悉这点的,凶手应是楼内住户或熟悉这里这里的相关人员。

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编小盘子,轻轻地覆在空白区上,然后直起身子观察——完全重合!

灰尘空白区是藤编小盘子之前一直放置的位置,但是却移动了位置说明被死者或是凶手移动过,而在放在藤编小盘子中的东西应该是钥匙包。

“当我走到6楼的时候,我发现电梯前的地板上有一个钥匙包。”“钥匙包?”“嗯。我想可能是住这层的唐老师或金老师不小心落下的,于是就捡起来逐个去问。”“谁丢的?”“不知道。”吴志华摇摇头“不知道?”“嗯。”吴志华解释:“我先敲了金老师的门,他说不是他的。让我去问问唐老师。接着,我去敲唐老师的门,但没人应。”“你敲了多久?”李聃在笔记本上写了几句。“大概10来秒吧。”“然后呢?”“然后老郑就用对讲机跟我说唐老师跳楼了。”“当时你就在死者家门前?”李聃再三确认。“对。”吴志华点头如捣蒜:“我试着开门,但打不开。”“有谁能证明?”“金老师能证明。当时我吓得用力拍601的门。金老师立刻跑出来问我怎么回事。”“门是警察到场后才打开的?”“是。”“当时屋内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动静?”“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吴志华有些拿不准地回了句。“具体点。”李聃有些着急。“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那个钥匙包在哪?”“交给警察了。”
钥匙包被发现后,本来该继续检查的保安就停下巡查,询问钥匙包的主人,这是一个人的正常反应,所以我们有理怀疑——钥匙包可能是凶手故意设计丢下的,目的是为了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继续分析这段原文,我们得到保安在10秒敲门的时候,死者同时掉了下去,楼下保安打电话通知楼上保安询问情况,这时保安才拍门。
“保安前脚刚走后脚我就听到他用力拍隔壁门的声音。于是我赶紧出去看怎么回事。也是那时我才知道唐老师出了事。我和保安试着转把手推门,但没什么用。”“当时有听到什么声音吗?”“好像是有什么东西掉了。”“那之后呢?”“之后我想反正都报警了而且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学生还在等我,就先回家了。”
但当保安和金肖戋转把手推门时,才有木头掉落的声音,但当时死者已经掉落死亡。对于这点我们分析推理,首先这是一个密室,门的反锁只能从内部反锁,但是定时的机关也可以达到形成密室或定时杀人的作用,推门是听到的木头声,得到两种可能性:1.这个机关是用来制造整个密室的关键。2.这个定时机关是导致死者死亡的触发机关。

之后再根据原文分析:
李聃问:“死者家的门是反锁的吗?”“嗯。”中队长原先爽朗的眉眼一下阴沉了起来:“问过专家了,这门锁是常见的执手锁,未上锁的情况下转动把手就能开门,两侧把手在其中一侧操作时都会一起转动。不过从里面用反锁旋钮关上后,把手虽然还能旋动,但门打不开,即便有钥匙也打不开。”
门把手只要一侧转动,另一侧也就会转动,而当他们转动时才有木头掉落的声音,说明这个机关只有转动把手时才会触发,而敲门时保安没有转动,说明这个机关与死者的死亡没有直接关系。那么第二种可能性排除,第一种可立。得到推论:门口设置的机关,是为了制造一个密室。

童法医皱了皱眉:“死者男,年龄在60岁左右,身材矮小目测不到1米65,身形瘦削估计只有45-48公斤左右。从目前情况判断,死者死状基本符合高空坠亡特征。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痕迹。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两处伤口上均有生活反应即生前造成,而且这两处伤口均不致命。”
死者后脑勺和右前额受伤,如果凶手要正面造成右前额的伤害,那么凶手惯用手很可能是左手。均不致命——凶手可能从最开始的预谋就没有打算立即杀死死者,而是已经决定营造一个密室。在用其他的推理依据——现场并不是很混乱,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凶手有预谋已经看出来,接下来在于密室是否有预谋,死者将钥匙放进了钱包中,这时应是第一次被袭击后的事情,所以会染上死者的血迹,并且从“钥匙都是血迹,内侧血迹也都由钥匙造成”可以知道,钥匙本身没有放在钱包里,而是被死者从哪里取出来。而前面所提到的钥匙包就很可能是钥匙本身存在的位置。

警方在保安吴志华捡到的钥匙包上没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检材。
钥匙包被凶手清理过,说明钥匙包上有关键性证据,可能是凶手的指纹,也可能也是凶手为了让保安敲门的手段。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死者在被打昏厥后被人用登山绳固定在601阳台,然后等待时机丢下去。


可能是因为才到学校工作不久,也可能是因为单身独居,金肖戋的房间看起来空荡荡的没什么装饰。于是,那放在客厅电视柜上的黑白照就显得尤其扎眼。李聃拿起相框看了看:“这是你小时候的照片?”“是。”“哪个是你?”“穿白衣服的。”闻言,李聃又仔细分辨了好一会:“哦,这个呀。黑白照还真不太能看出颜色呢。旁边这个小孩是你兄弟?”“是我哥。”“照片是父母帮拍的吗?”“好像是,不太记得了。”“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没那么夸张,黑白照分辨率不高而已。”金肖戋笑了笑。“当时你们几岁了?”“我哥8岁,我7岁。”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好。”走向沙发前,李聃好奇地瞄了眼摆在餐桌上的几份文件。
划线句子可以知道,金肖戋有个双胞胎哥哥,可以帮助金做家教的不在场证明,并且金是左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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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32:22 | 2020-8-6 19:59编辑
密室
反锁旋钮仅能在内部锁上,若人为从内锁上,有人留在室内一侧,直到警察到来打开门,没发现人。
如果是死者唐学博锁上的,那他在锁上之后暂时不会有危险。没必要从阳台跳下去;而且从他身上的伤来看,他应该出现过一段时间昏迷的情况,也无法自己从阳台跳下去。
如果是另有人在房内锁上门,则这人必须会在警察赶来之前离开。但从大门离开必须打开门,这样就无法从内部将反锁旋钮锁上,而且案发之后保安吴志华守在门口直至警察到来,吴志华和金肖戋互为佐证,这等待这段期间发生的事情没有能够隐瞒的信息。而从阳台离开则很大机会留下痕迹,除非是用一些升降的机器,可以尽量不接触阳台,但从条件和技术来看行不通。
密室也可以在一开始并不是密室状态,在袭击了唐学博之后,凶手从大门离开,后来通过一些设置导致内部的反锁旋钮锁上,从而形成密室。

不在场证明
唐学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到当晚的20点57分59秒保安郑大同发现其坠楼的尸体,确定唐学博死亡时间在20点15分之后。
石广生8点多钟在办公室,尽管是自己一人在等待实验结果,但办公楼和出入口都有监控,证明他没有离开。
汪琨泉和王凤白下午6点半离开学校,9点左右才吃完饭,又是在市中心的银皇后西餐厅里,不在场证明比较充分。汪琨泉差不多10点回到学校,王凤白凌晨回到,都错过了唐学博的死亡时间。因为二人都在外面接触的人较多,可以证实他们的行迹。而且王凤白对活动的细节描述比较多,两人证词可信。
金肖戋在晚上8点半开始给朋友的小孩视频辅导,视频并不是事先录制,可证明金肖戋在8点半到8点57的活动。但在8点57时离开,有机会在给保安开门时顺便去往阳台。而且在八点半前,他仍然有约莫15分钟时间与唐学博接触的机会。从金肖戋开门给警察的速度来看,他对门外的动静是比较敏感的,在客厅的话,唐学博或保安吴志华经过门前也会容易察觉。
曹一鸣没有不在场证明。但唐学博宿舍留下的新鲜足迹于他而言,就体型的判断上,更倾向于金肖戋。

血滴
从现场的血滴来看,是601阳台垂直滴下的,所以当时血液应该是悬挂在601阳台某个悬空的位置。而且血滴尚未凝固,警察3分多钟就抵达现场来看,血滴落的时间与尸体落下相差的时间无几。

证词
石广生:上个月学校老师一起去爬山,大家可能都有登山绳,登山杖,冲锋衣和山地鞋这些装备。这些东西并不贵,也不难得到。
曹一鸣:手指长年接触化学品,指纹都被腐蚀掉了。喜欢机关之类的小玩意,擅长操纵他们,表现老练。在调节广生和唐学博的冲突时被骂过。
金肖戋:曹一鸣家=宿舍的阳台和他的一样,都有一个手摇式升降晾衣架。
汪琨泉和王凤白:金肖戋没有去,他恐高。唐学博、石广生、曹一鸣汪琨泉和王凤白等老师都去了,爬山可能都有登山绳之类的工具。

凶手:曹一鸣

作案过程:在唐学博回到宿舍开门后,凶手用扳手袭击了唐学博的右前额,血滴到唐学博拿钥匙的手上,唐学博失去反抗能力。之后凶手击打唐学博后脑使其昏迷,离开了现场。
(这时金肖戋听到动静过来查看,留下了足迹,但为了避免惹祸上身,并且唐学博不招人待见,并没有报警)
凶手返回701放下登山绳到楼下,返回唐学博宿舍,将唐学博移到阳台,并和601阳台栏杆的绳子连在一起,穿过唐学博的皮带。然后将衣夹子钳住旋钮,通过衣架和和把手连在一起,联动装置。出来,离开,江门关上,做成一个从外面转动把手就会锁上旋钮的装置。这时反锁旋钮并没有锁上。旋钮是在保安吴志华转动把手时锁上的。然后衣架脱落。地上的东西是扰乱视线。
凶手拿走了小盆子上的钥匙包并扔在了电梯门口。

动机:唐学博说曹一鸣不是正教授。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9:32:45 | 2020-8-6 19:48编辑
凶手是金,

        死者八点后回来,凶手进入死者的房屋,因为都是熟人,所以死者并没有什么防备,凶手趁其不备,用扳手敲晕死者。接着找来手套戴着,扳手上的指纹也清理干净,在找到两根登山绳,绳子A的一头穿过死者的皮带打一个活扣,另外一端绑在栏杆上。另外一根绳子B,绑着死者的皮带,跟之前绑的同一个位置,另一端往自己阳台丢过去。然后把死者外阳台外丢出去,再回到自己的屋子的阳台,用B绳子把死者拉上来自己的阳台放好。把绳子B从死者皮带上解开,绑在绳子 A活扣的解扣那一端。这一系列的过程,死者有一段时间挂在阳台外面的,敲破了头,血迹就有掉落再楼底地面上了。凶手要是拉不动死者,太沉拉不起来的话,也可以利用升降晾衣架,拉起死者来。

        接着回到死者房间里,在门那边的,给门留一个可以过人的小缝隙,接着反锁的那个旋转按钮,用夹子夹住,夹子的另一端,用衣架扣住,垂直于地面放置,这样有往下的力,就可以带动夹子,使反锁按钮旋转,从而达到反锁房门的目标。这时候只需要在衣架上面挂上一些重物,足够带动反锁按钮旋转和拉的夹子和反锁按钮脱离就可以。挂好足够的重物后,再最底部支撑个扳手,打人的那个扳手,扳手跟门有点轻微的角度就可以。因为最底下支撑的只有一个扳手,所以稳定性很差,有别的力破坏了这个平衡,就会使重物失去支撑,然后带动衣架,夹子拉动反锁按钮,反锁住门,还顺带把夹子也从按钮上拉开了。扳手上有血迹,钱包内部有血迹,这应该是扳手支撑上面的重物,最垫底的就是那个打开的钱包,钥匙也装在里面,才会这样有钥匙的血迹形状和钱包内部血迹跟多。弄好这些,凶手慢慢的从缝里出去,然后慢慢的拉上门就可以了。  根据后续的情况,别人敲门撞门都可以震动里面的扳手破坏平衡,使得反锁装置成功反锁。因为推开门会让东西散落推离原先的位置,扳手上的血迹也会蹭到地面上。

        接着扔一个钥匙包再楼梯口那边,根据保安们的习惯,到了快九点的保安会巡逻到这里,到时候不管是先敲凶手的门,还是敲死者的门,都可以让凶手出来,跟保安说钥匙包不是自己的,让他敲死者的门,同样的都可以让保安给自己做不在场的证明。

        凶手布置完现场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把手套啥的收拾收拾,就给学生开视频讲课去了。接着,到了往常保安巡逻到这里的时间,保安到了这里,敲敲门,凶手跟学生说出去,然后跟保安说不是自己的,接着关门回家,走到自己的阳台上,把死者丢出去,因为绳子A是绑在死者的阳台那一端的,所以丢出去后,死者是挂在死者阳台下面那个位置,接着拉动绳子B使绳子A解扣了,死者就掉下去了,然后凶手再收回绳子把两个绳子分开就可以。弄完之后,保安也差不多在死拍死者的门了,这时候跑出去露下面,去转转把手,保安不给力就自己给力点,触发那个反锁转置。接着又回到自己家里,把绳子藏好,去给学生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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