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37:27
凶手:金肖戋
理由:死者昏迷前留下了暗示,钱包和钥匙,钱和钥两个字拆开就是金肖戋的名字。死者从事古文学教育,所以喜欢玩字谜游戏,类似情况还有就是汪琨泉和王凤白,王凤白的第一个字和第三个字加上水的偏旁就是汪琨泉。
方式:金肖戋有一个跟自己长的很像的兄弟,并且也跟他一同生活,两个人对外隐藏了这件事,理由:晾衣架。金肖戋不去爬山的原因在于他们兄弟两个里面有一个有恐高症,而他想要隐瞒这一点。
事发当天,金肖戋和自己的哥哥同谋,一个人在电脑前上网课,另外一个在死者回来以后跟着死者进入到房间中,使用扳手击打了死者的后脑,死者陷入昏迷。
金肖戋把死者打晕后,留在现场布置现场。
在布置现场的时候,昏迷的死者醒了过来,在模糊状态下,死者抓起来了放在矮柜上藤筐里的钱包和里面的钥匙留下暗示,金肖戋使用扳手进行了二次击打,这也是矮柜附近有血迹的原因。
金肖戋把死者用绳子绑住腰带,吊在在窗台外,用夹子夹住内把手的旋钮,用木头衣撑一边挂在内手柄上,另一边压住夹子,在外部扭动把手时,会带动内部的衣架和夹子将门内侧进行上锁。
金肖戋拿走了钥匙包,用钥匙把门锁上,然后把扔在电梯口,等待保安过来巡逻时发现。
保安敲门时惊醒了昏迷状态的死者,死者醒后因为增加了摆动,绳子发生了断裂,坠入楼下,这时金肖戋出门后跟保安扭动把手,这时候保安听到的木头掉下的声音就是衣架掉下来的声音,衣架机关把内门锁关上,造成了门从内部锁上的情况。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42:11 | 2020-8-6 18:48编辑
凶手:曹一鸣;知情者:金肖戋
斜体为引用
推理过程及作案还原如下:首先,我们对整个案件的时间线进行分析,唐学博在20:15:25进入电梯,约20:35:25到达六楼,20:57:69坠楼落地,宿舍楼除客梯外没有安装监控且该段时间无人乘坐电梯,不难得出曹一鸣在19点多的时候就已经在唐学博家门口准备了。而曹一鸣所说的19点左右正在跑实验,然后和石广生一起吃东西后自己独自回宿舍,那么客梯的监控为什么没有拍到他?很显然,他说谎了。很有可能他和石广生吃东西时就让石广生带上自己的登山绳,但是并没有告诉他自己的目的,然后将石广生支开,谎称自己回去写实验文档,让自己的助教去实验室等结果,这样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也就有了。

‌曹一鸣知道唐学博回家的大致时间,并假装拿着鲁班锁在门口把玩,将钥匙包扔在六楼拖延巡楼保安的时间,自己就可以避开保安回到自己家中。唐学博到家后,二人和平进屋。“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身为化学老师的曹一鸣自然知道这些,抄起手边的扳手照着唐学博的脑袋来了两下子,唐学博昏迷。曹一鸣掏出了借来的登山绳,系在唐学博的皮带上,用衣服架子卡住门把,所有衣架首尾相连,最下面一个的挂钩从门缝下面的2mm缝隙勾出去,把夹子上的孔套在门锁旋钮上,再用木衣架的钩子勾住夹子上的金属环,转动把手后即可带动旋钮,再在门廊撒下杂物迷惑警方。接着用另外一根绳子系在阳台上,这根绳子与皮带上的登山绳用细线连接起来,(因为细线重量较轻,案发后从六楼可以直接被风吹走)接口处挂上自己的孔明锁,装在藤编小盘子里当配重,并系紧登山绳,加长其力臂使得唐学博能不从窗台上掉下去,在登山绳上再接一根结实的细线,绑上重物扔回自己家。(其指纹被化学药品腐蚀,这也是现场没有找到凶手指纹的原因 )到了八点半左右,保安巡楼,曹一鸣迅速回家并转动门把手将旋钮关上。听见保安敲金肖戋的的门后准备拉线,结实的线勒断那根细线,细线被风吹走。曹一鸣在楼上听见拍门声后继续拉线,将自己的孔明锁收回。

“你好。”门马上打开,让孟轲敲门几乎敲到金肖戋的脑门上。可以看出金肖戋用在门边观察的习惯,由此得出他听见了曹一鸣的动静,刚好警方录完曹一鸣的口供在讨论对曹一鸣的看法,金肖戋又偷听了警方的谈话,可得出金肖戋为知情者。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45:33
凶手:金肖戋
凶手先让哥哥代替自己在与自己房间相同布置的屋子里帮他给学生补课,然后先敲门进入死者家中,与死者发生争执,然后拿起扳手对死者头部击打
然后凶手用登山绳勾住死者皮带将其悬挂,因为死者家楼下没人居住所以不会被发现,然后用几个衣架依次挂在门把手上,用线简易的绑住钥匙(容易挣脱开的结)然后使线穿过皮夹,并用笔记本或者扳手压住皮夹,然后线绕过衣架到门外,用钥匙锁好门在将钥匙拉进去,由于皮夹上有重物,摩擦力增大,钥匙会停留在皮夹里,线会抽出来。然后用雨伞把的空管,里面塞上报纸一类的东西增大摩擦,套在旋钮上,再用线或者其他尝试在门外旋转旋钮,将其锁好。
然后将钥匙包放在楼层中离自己家近,离死者家远的地方,这样保安来巡逻就会先来敲凶手家的门,这时凶手会给哥哥打电话让他假装有人敲门,使不在场证明更加真实,然后打发走保安,迅速回房间,将晾衣杆放下来,拿晾衣杆去挑死者的皮带,使其皮带受损坠楼,这时保安就被利用使案件更加扑朔迷离,然后出门与保安一起推门将密室装置尽可能弄乱。
锁定凶手是因为利用保安,控制死者坠楼时间只有他能做到,而且在同一楼层制作密室,如果是其他人的话有被他发现的风险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46:51 | 2020-8-6 19:58编辑
凶手是金肖戋。

本文推理中蓝色为引用原文,红色为重要结论。

一、基本思路分析

首先整理一下案发过程的时间线:
6月27日
20点15分25秒唐学博进入电梯
20点15分45秒唐学博到达6楼
(再无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
20点30分 小吴代替郑大同巡楼 金肖戋网课开始
20点57分 小吴发现钥匙包,敲金肖戋的门,金否认钥匙包属于自己
                小吴用力拍隔壁门601(10秒左右)
                郑大同对讲机通知小吴唐学博坠楼
                金肖戋跑出来询问小吴,并与小吴一起推门转门把手,期间有木头掉落声
20点57分59秒郑大同查看尸体
21点01分33秒警察到达现场

1、回答原文中警方的三个问题:
(1)死者头部的伤和他的坠楼是不是同一人造成的?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可认定为致伤工具。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矮书柜前方地面上发现的少量血迹属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迹也属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

从这两段原文分析可知,死者家里有血迹,并有一把沾有死者血迹的扳手,说明凶手是门廊处的矮书柜前攻击了死者,但这两处伤口并不致命。扳手上没有指纹,说明攻击死者造成头伤的人是预谋作案
楼下有死者从6楼阳台滴下的血迹,说明死者曾以受伤状态放在阳台上一段时间,之后死者坠楼身亡。如果这两个行为不是同一个人,说明造成头伤的人的目的并不是杀死死者,既然发生了命案,自己的作案工具还遗留在现场,那么ta一定会为了摆脱嫌疑而向警察提供线索。而且将死者打晕逃走,死者醒来后也会告发自己,所以拿着一把不带指纹的扳手去砸晕死者的目的一定是为了砸晕后进行下一步行动,因此死者头部的伤和他的坠楼是同一人造成的

(2)死者坠楼时屋里到底有没有人?
(3)死者坠楼后,凶手是从阳台逃跑的吗?

“门是警察到场后才打开的?”“是。”
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

这两个问题属于同一方向,放在一起回答。小吴保安在捡到钥匙后开始敲门,到死者坠楼,一直在601门口,这一段时间他与金肖戋可以相互证明。之后直到警察来到现场开门吴保安都没有离开过601门口,所以也不存在凶手从大门逃走的可能。此外601窗外没有任何攀爬痕迹,有行为必留痕迹,因此凶手不是从阳台离开,那就只能是从大门离开的。由此推出坠楼时601屋里没有人,凶手是在坠楼前通过大门离开的现场。

2、大门是谁反锁,保安推门前房间是否已经上锁?
用钥匙可以在屋外或屋内给门上锁或开锁,效果也是一样的:把手能旋动但门打不开,而且钥匙上锁所操控的锁舌和反锁旋钮所操控的锁舌截然不同。这点已经确认过,现场的门锁确确实实是被反锁旋钮反锁了,绝不是用钥匙上锁。
凶手离开前已将死者打晕,因此将门进行反锁的人只能是凶手。钥匙在死者的钱包里,即使凶手拿走钥匙,在大门外上锁,也没有办法把钥匙还回死者的钱包里。而且钥匙一旦被拿出来过再放回去,血迹印也会对不上,所以凶手只能通过反锁旋钮来反锁。
吴志华在推门的时候已经发现门锁打不开,说明此时的门锁已经被凶手上锁。如果密室机关设计成门外转动把手的同时将反锁旋钮上锁,则非常容易失败且破坏密室机关,所以旋转门把手之前,房间已经处于反锁状态。

3、钱包里的钥匙是谁放的?
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死者家门门锁完好,阳台外墙各个方向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屋,熟人作案。

钱包和里面的钥匙都留有死者的血指纹,并且血指纹的分布没有任何异常,所以不存在有人伪造的可能,说明是死者本人在遭到攻击之后晕倒之前自己将钥匙放进了钱包。


二、确定手法
1、密室手法

(1)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还有,这衣夹子怎么会零丁出现在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阳台。真奇怪……
现场门廊处有一处杂物分布虽然看似奇怪,但是实际有规律可循。藤编小盘子原本放在矮书柜上,带血的扳手则是凶手的作案工具,而笔记本、雨伞、长皮夹则都是死者手提包里的东西,手提包、衬衣和木衣架也都属于衣帽架的物品。唯独一个塑料衣夹出现在这里毫无缘由,况且其他的衣夹都在阳台,更说明这个衣夹是有特殊用途的。门廊的杂物,掩盖了塑料衣夹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2)虽然房门并非完全封闭,两侧和上方在关上后均有1.5毫米的缝隙,下方还有2毫米的缝隙,足以通过较薄的钥匙。
大门下方留有足够空隙,所以能够穿过鱼线等道具。

(3)“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
“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吴保安与金肖戋在推门转动门把手时,听见了木头掉落的声音,结合现场的线索,唯一能发出木头掉落声音的物品就是木衣架。这个声音伴随门把手转动的动作而发生,说明随着门把手的转动,凶手布置的密室机关的某一步也随之完成。

(4)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难道,是少了什么?
楼梯门前钥匙包,钥匙包上没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检材。

如果凶手一定需要一个人来转动门把手才能完成最后的密室步骤,那么就要找一个契机让人来找死者,这个“契机”就是保安在楼梯口捡到的钥匙包。与其特意准备一个全新无指纹的钥匙包,用死者本人的其实更为合理,钥匙包上没有可疑的生物检材也证实了这一点。所以地上的藤编盘子原本放在矮书柜上,而凶手故意放在地上,是因为拿走了放在盘子里的某样东西,这样东西就是死者的钥匙包,为了不引起警方注意,凶手将盘子混在了一堆杂物里。

密室手法总结:
综上,将线索联系在一起即可推出密室手法。
凶手将塑料衣夹夹在反锁旋钮上,夹子上穿过一根鱼线,鱼线两端从门缝伸出门外。然后把一个(或者两个)木衣架挂在门内把手上,正好卡在塑料衣夹的上方,走到门外关门,从门缝拉动鱼线使反锁旋钮上锁,随后剪断鱼线并将其全部抽出,此时大门完成反锁。
凶手将死者的钥匙包扔在电梯口,等到保安巡逻到6楼的时候,自然会去敲死者的门,接着借转动门把手的契机,来完成密室的最后一步。保安在门外转动门把手的时候,门内把手也同时转动,挂在门把手上的木衣架随之掉落,打掉了留在反锁旋钮上的塑料衣夹,整个密室手法到此全部完成。门廊之所以有很多杂物,目的就是为了掩盖塑料衣夹和木衣架的存在。

2、坠楼手法
(1)栏杆上有一条绳子,长度到楼下。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从第一部分已经推出,坠楼时无人在屋里,所以凶手控制死者的坠楼是通过某样机关或者延时装置来完成的。结合现场栏杆上的绳子和死者身上被拉扯变形的皮带,说明凶手是将绳子一头系在栏杆上,中间穿过死者的皮带,另一头拉到某个房间,通过剪断绳子让尸体掉落来控制坠楼的发生

(2)需要切断绳子来控制坠楼,也就意味着绳子的长度就是凶手所在位置与601阳台的距离。楼下的501只有陈旧足迹,说明没有人去过501,其他房间的外墙也没有明显的攀爬痕迹,包括天台也确认没有人上去过的痕迹。所以说控制绳子的另一端就在凶手自己的房间里

(3)之所以凶手会布置坠楼机关,目的就是为了不在场也可以让完成坠楼,那么凶手就一定需要一个很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期间TA只需要找借口离开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完成整个手法。

坠楼手法总结:
综上,将线索联系在一起推出坠楼手法。
凶手在死者打晕后,将绳子一端系在阳台栏杆上,中间穿过死者后腰的皮带,绳子另一端系上重物扔到自己的房间,然后把死者搭到阳台栏杆(或者平躺在栏杆台面上),接着回到自己的房间固定好绳子的这一端。之后只要做不在场证明,期间借口离开一分钟剪断自己阳台的绳子令死者坠楼,然后收好绳子即完成整个坠楼手法。


三、确定凶手
1、凶手条件
①死者头伤有一处在右前额,属于正对面的左手袭击,推测凶手是左撇子
②坠楼手法说明凶手没有恐高症
③死者钱包手机都没有丢失,说明凶手的目的是仇杀,并且是预谋杀人
④打斗发生在屋内,门锁无破坏,凶手是熟人
⑤当晚死者已打扫过房间,打扫后的新鲜足迹主人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
⑥凶手进屋时间是在死者回家后和坠楼之前,因此是20:15—20:57之间
⑦20点57分,凶手需要在自己房间控制绳子造成坠楼,所以20:57凶手在家

2、排除分析
(1)排除王凤白、汪琨泉
即使考虑合谋作案,两个人关于相亲的口供很难撒谎,因为不仅校园有监控,餐厅和电影院都有监控来证明他们的证言,所以时间上他们无法撒谎。
当天二人6点半出校门,7点半在市中心餐厅,汪琨泉10点回家,王凤白凌晨回家。在可能的作案时间内他们根本无法到达现场,因此排除。(而且王凤白作为女性也不符合现场足迹的特征)
(2)排除石广生
石的疑点是有登山绳这种工具,但是案发当晚他在实验室等实验结果,快9点才出结果,办公室和出入口监控可以证明他9点后离开,因此也没有作案时间,故排除。
(3)排除吴志华、郑大同
坠楼时,吴志华就在601门口,郑大同在楼下,所以他们都没有机会去距离601阳台只有几米处切断绳索,因此排除。(有关于郑大同是否为帮凶的这一点,放在回答最后讨论)
(4)排除曹一鸣
曹的疑点是手上没有指纹和擅长孔明锁等木制玩具,701与601的距离也符合现场留下的绳索长度,凶手信息②-⑦均满足条件。
但是,凶手之所以会在6楼留下的钥匙包,目的是为了让保安敲门的同时,自己剪断绳索造成坠楼,来让人替自己做不在场证明。如果凶手是7楼的曹一鸣,他没有其他手段来判断何时保安可以捡到钥匙包,自然也无法做到不在场证明,这明显与凶手的手法逻辑相悖。此外没有明显线索指向曹是左撇子,因此曹一鸣也排除。

3、关于凶手
排除了其他六位嫌疑人,只剩下金肖戋一人,无论从作案时间还是作案条件都只有住在602的住户完全符合条件。但并不能直接下定论,金就是凶手,因为有一点矛盾的是坠楼手法中,凶手明显不是恐高症者,作为同事口中有轻微恐高的金肖戋并不符合该条件。或者说,在所有的嫌疑人当中,真的有这么一个“左撇子+不恐高”的人存在吗?所以,下面关于金肖戋重点分析。


四、关于金肖戋
1、黑白照

“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
金肖戋和哥哥的照片是一张黑白照,倒推拍摄年份是2001年,那时候的彩色相片已经很普及了,为什么却放一张黑白照片呢,唯一的解释就是照片里金肖戋的哥哥已经不在人世了。而且两人像倒影的描述,再加上写作业拿笔的动作,可以看出金肖戋和哥哥拿笔是对称的,即一个人是左撇子一个人是右撇子

2、左撇子
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
“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
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
“好。”走向沙发前,李聃好奇地瞄了眼摆在餐桌上的几份文件。
“奇怪。这金老师年纪不大,怎么会用这么老气的钢笔呢?”孟轲用手肘顶了下李聃,小声说道。

从警察到家里后的描述可以得出,左手推眼镜后左手沾到墨水,都至少说明此时金肖戋是左撇子,但这一段描述中有两个违和点:(1)年纪不大,但是用的钢笔却很老成(2)写重要文件沾到了墨水却不自知。
沾墨水原因考虑两种可能,一种是本人用笔姿势并不习惯,所以沾到墨水,另一种是故意沾墨水来让警察看见。首先排除第二种,作为一个隔壁刚刚发生了命案的邻居,如果命案凶手特征就是左撇子,那么金肖戋何必故意让警察知道自己是左撇子呢,所以排除第二种可能。那么沾墨水的原因就是因为拿笔的方式。

3、恐高症
“金老师一向不喜欢爬山徒步之类的运动,他说累得慌。而且听说他好像有轻微恐高。”
“只有小戋没去。”
汪琨泉抿了抿唇模棱两可地回了句:“小戋他……有些恐高。”

关于金肖戋恐高问题,在部分老师那里只是听说,而关系比较好的汪老师的回答,却十分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汪琨泉曾经看见过“不恐高”的金肖戋,所以他对金是否恐高这一点并不是很有把握。

4、兄弟
“金老师家的晾衣杆跟楼上曹一鸣家一样,都是自己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师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撑衣杆弄上去确实不方便。可金肖戋就一个人住有必要吗?”
这一段有两个信息:一是如同警察所言,一个人住没有必要多加一个手摇晾衣架,二即使有恐高症,那在室内晾衣服就行了,何必在阳台多加一个晾衣架。所以,得出一个结论,金肖戋的家里曾经住过一个不是恐高症的人。
到此,可以总结出金肖戋和他哥哥,一个恐高一个不恐高,一个右撇子一个左撇子。关于这个“左撇子+没有恐高症”似乎并不存在的凶手,我分析有两种可能:
①自杀的是真正的金肖戋(弟弟),哥哥代替弟弟活着。
杀人现场的凶手一定是没有恐高症的,所以这个人不是恐高的金肖戋本人,那再结合黑白照片,说明死去的其实是真正的金肖戋,杀人凶手是哥哥。那么哥哥是左撇子+不恐高,弟弟金肖戋就是右撇子+恐高,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案发现场的凶手与金肖戋的个人特征相互矛盾。
可是这个情况,不成立的因素也有很多,比如兄弟俩即使外形相似,但是声音、性格、学识也能做到百分百相同并且不被金肖戋的同事们发现吗,常识上我认为是不可能的。所以这种情况基本不成立。

②“左撇子+不恐高”与“右撇子+恐高”,其实是同一个人。
排除了第一种可能,杀人现场那个不恐高的凶手就只能是金肖戋本人了,一个有恐高症的人,是无法装出没有恐高症的样子,所以恐高症上凶手无法撒谎。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金肖戋同时有恐高症和非恐高症两种人格。所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场的凶手是“左撇子+没有恐高症”,这个是金肖戋身体里存在的第二个人格,也只有这种可能满足所有凶手必备的条件。
由此推出:金肖戋体内有两种人格,主人格是右撇子+有恐高症,第二人格是左撇子+没有恐高症,本案的杀人凶手就是金肖戋的第二人格。

5、钱包里的钥匙
“有一次学校组织老师去爬山,唐老师突然当着大家的面冲我说: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
“不过有一次我1楼等电梯时碰到他。他又说起了那天爬山的事,还阴阳怪气地上下打量着我说:看你的样子就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

这两句的含义就是汪是加了水的王,王是缺少滋润的汪。由此可以看出唐学博作为一个古汉语文学的教授,性格孤僻并且有抑郁症的他(嘲讽只是单纯嘴臭),平时爱好就是研究汉字。所以唐最后将钥匙选择放在钱包里的举动,除了防止凶手拿走锁门,另一个目的就是提示凶手的身份,金在古汉语中就是钱的意思,重要线索放在钱包里,提示凶手与“金”有关。


五、多余的密室的含义
一直在思考为什么题目叫做“多余的密室”,我认为可以从两种角度去理解。
1、手法角度
利用木衣架和塑料衣夹来完成密室,通过剪断绳子来坠落尸体,两个手法本身会留下很多破绽,并且都有同样不借助钥匙更不露痕迹的手法,如下。
密室:在塑料衣夹上面系上两根鱼线,一根从门缝拉出门外,一根拉到阳台抛到隔壁自己阳台,接着拉动鱼线从门外将反锁旋钮锁上之后,回到自己的阳台,拉动这一端鱼线,将塑料衣夹和鱼线全部回收即可。
坠楼:凶手所用的手法会留下一大段绳子,很容易就看出是人为操控坠楼,留下破绽。因此我认为更好的办法是放一个毯子在阳台栏杆上,然后将死者搭在毯子上,毯子上系上一根绳子,绳子这头抛到隔壁自己阳台,接着在坠楼时,从自己阳台通过绳子拉动毯子,抛下尸体,再将毯子收回即可。

2、凶手角度
综上即使凶手发现临时无法拿走钥匙,也有更完美的手法去不留作案痕迹,所以凶手之所以会留下大量线索与破绽,我更倾向是因为凶手将线索指向了一个看似“不存在的人物”,即使留下线索和人为操纵痕迹,也找不出真正符合条件的凶手,这就是他创造出一个多余的密室的原因吧,所谓多余就是有一个不存在的人杀死了死者。


六、动机
最近校内有传闻,说他与日前被深挖出来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
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

推测唐学博当年参与操纵了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交易,金肖戋的哥哥就是被顶替者,随着事件的曝光,他发现自己当年被顶替的事情,于是想不开而自杀。
哥哥死后,金肖戋备受打击,于是分裂出了和哥哥类似的第二个人格,第二人格选择在唐学博9月退休之前,自己给别人补课之际(可以做不在场证明)的时间杀死唐来复仇。


七、案件还原
金肖戋的哥哥因为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而绝望自杀,金肖戋(右撇子+恐高)由此也分裂出一个和哥哥类似的人格(左撇子+不恐高),第二人格决定对操纵冒名顶替事件的唐学博进行报仇。
6月27日
20:15-20:30 熟悉死者生活作息的金,当天在听见死者回家不久后,拿好准备的扳手,来到死者家里。在死者给他开门邀请进屋后,他用左手猛击死者前额,挣扎打斗中,死者将自己家里的钥匙放进了钱包里防止凶手拿走,也提示了凶手是金。随后金肖戋第二下击晕了死者,他将死者放在阳台上,皮带穿过绳子一头固定在栏杆上,另一头扔回自己阳台。由于无法用死者的钥匙,于是他临时用死者阳台的塑料衣夹,以及木衣架和鱼线来完成密室手法,为了掩盖手法他还将大量杂物分布在门口。并拿走了死者的钥匙包扔在电梯门口,等待保安巡逻时捡到并敲门。
20:30 网课开始,金只需要等待保安巡逻来敲门,即可趁保安去敲601门的时候剪断绳子,使得尸体坠楼,并装作和保安一起推门转把手,让门后挂在把手上的木衣架掉落打掉夹在反锁旋钮上的塑料衣夹,完成密室最后一步。整个过程只需要离开网课视频一两分钟即可完成。
6月28日
警察拜访时金的手上之所以有大量墨水,是因为本身作为右撇子的他,此时第二人格用左手写字还不习惯,所以手上沾上了墨水。用款式老气的钢笔,也是因为他的第二人格使然。
离开后,侦探在暗黑隧道里的车玻璃上看见倒映出来的另一个自己,终于明白了案件所有的秘密。


补充:
郑大同的嫌疑
郑大同有一个疑点就是在案发期间临时换班,以及大夏天一直搓手这两点略可疑,但对于他是否是帮凶,我更倾向于他不是帮凶。
首先,他如果是帮凶,无非是在为了防止另一个保安在楼下保安亭提前发现搭在601的尸体(因为地上有滴下的血迹,说明至少头部露在栏杆外),可是天黑加上六楼的高度并不那么容易被楼下的人注意。
其次,这种有计划的杀人,提前换班就可以掩盖帮凶嫌疑,临时换班反而会引起怀疑。
关于郑的线索很少,其实哪种情况都有可能成立,所以仅做补充讨论。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48:50
好吧,我们先来尝试换还原一下案发过程: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可认定为致伤工具。
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那依你判断,死者被打后会失去意识吗?
会。”童法医肯定地回答:“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
首先死者额头上的伤在右边,如果是从正面袭击造成的话,凶手应该是个左撇子。
这两处伤是同一时间形成的吗?答案很可能不是,因为这无法解释钥匙和钱包上的血指纹。死者在第一击时很可能只是暂时昏迷。之后醒来,打算从钱包拿上钥匙准备冲出房间,将凶手反锁在房间里,但是不幸被凶手发现,挨了第二下后彻底昏迷。由于凶手用的手法不需要钥匙,又将钥匙。
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其他的地方暂时没有异常。
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似乎死者曾经被吊在阳台上一段时间。
“当时屋内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动静?”
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吴志华有些拿不准地回了句。
“具体点。”李聃有些着急。
“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这里似乎有过打斗,以至于东西掉了一地。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没了顾忌,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编小盘子,轻轻地覆在空白区上,然后直起身子观察——完全重合!
看来这个小盘子原先就是放在这个位置上
。可是……
李聃环视了一圈脚下。
不对啊……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难道,是少了什么?还有,这衣夹子怎么会零丁出现在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阳台。真奇怪……
说实话,我是一团雾水,完全不明白作者的意图,唯一能想到的是门把上挂了几个衣架,一转动门把,衣架就掉下来。而这些东西是从死者阳台上拿的,让人误以为当时密室有人……
这个衣夹子,难道是夹在旋钮上,然后用一根线穿过中间,两头都引到门外,然后拉线使门锁关闭,再把夹子拽下来,最后只拉一头将线回收?
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
死者家阳台外墙各个方向没有攀爬痕迹。凶手是熟人和平进屋我可以理解,那离开呢?接触必留痕。若凶手是爬阳台离开一定留有痕迹;如今没有就证明凶手也许不是从阳台离开的。
我不知道所谓的攀爬痕迹应该是怎么样的,假如是一个人拉凶手上来会有痕迹吗?毫无疑问这一过程也会碰到外墙,但也会留下痕迹吗?不过这里还是按照凶手不是从阳台逃走比较好。
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扫得比较干净,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
在调阅了校方提供的人事资料后,警方总结可疑人员信息如下:
汪琨泉,男,55岁,身高172,体重68公斤;石楠大学数学系教授,研究方向是应用数学;3月份起妻子陪儿子在国外读书,目前独居。
王凤白,女,30岁,身高156,体重45公斤;石楠大学英文系教师;入职已有7年;目前单身,但传闻她与汪琨泉有染。
金肖戋,男,26岁,身高175,体重66公斤;石楠大学数学系助教;今年刚进入学校工作;目前单身独居;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的关系十分要好。
曹一鸣,男,45岁,身高170,体重74公斤;石楠大学化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是药物化学;与妻子育有一女,三人均住在宿舍内。
石广生,男,26岁,身高178,体重59公斤;石楠大学化学系助教,今年刚进入学校工作;女朋友在外资企业工作;目前独居。
“那你们是几点回宿舍楼的呢?”
“呃……”王凤白抿了抿唇,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我们9点左右吃完饭。”汪琨泉替王凤白解围:“我提议由我来送对方的母亲回家,让年轻人自己找点乐子。”
“换而言之,你们不是一道回来的?”
“不是。”汪琨泉说:“把对方母亲安顿好后,我回到学校差不多10点了。”
“王老师呢?”李聃问。
跟长辈们分开后,我们看了场电影,然后去酒吧喝了点东西。我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了。”
王和汪的不在场证明很充分。
石广生的神情渐渐稳定下来:“昨天晚上8点……我应该还在办公室。曹教授正在跑一个实验,我等到快9点结果才出来。然后我就马上发短信告诉他。”
“当时有别人跟你在一块儿吗?”
“没有。”石广生摇摇头:“
不过我们办公楼里和出入口都有监控,你们可以去查。我肯定是9点后才走的。对了!”石广生掏出手机:“看,这是我当时发给教授的信息。发送时间是晚上8点58分。
石也有不在场证明,而且很难称得上符合足迹主人的标准。
曹不符足迹主人标准
那么金的嫌疑最大
“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
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
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
“好。”走向沙发前,李聃好奇地瞄了眼摆在餐桌上的几份文件。
“奇怪。这
金老师年纪不大,怎么会用这么老气的钢笔呢?”孟轲用手肘顶了下李聃,小声说道。
而且作者似乎也暗示金是个左撇子。(因为左撇子写字容易蹭到墨水)
再来看看每个人可疑的地方:
站定在曹一鸣家门前,李聃敲了敲朗声说道:“曹先生好,我们是警察。”
没有人应。
“曹先生?”
李聃跟孟轲对了一眼:这货不是潜逃了吧?
就在他们准备问局里要曹一鸣的手机号好联系他时,屋内突然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
“曹先生?”孟轲抓紧机会又敲了敲门叫道。
“来了来了。”门内传来了一道不紧不慢的声音。
李聃和孟轲等了十来秒,曹一鸣终于开门了:“警官你好。请进。”
[/color][color=black]“谢谢。”等曹一鸣关好门后,孟轲问:“你在忙?”
曹一鸣不知在思考什么,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啊,不好意思。”他把客人带到沙发,然后指了指客厅一角的书桌:“请坐请坐。我刚才在做事满脑子都在思考,所以没注意到门口的动静。请两位不要见怪。

李聃环视了一周:“你太太和女儿呢?”
学校通知说警察这两天会来问话,所以我让老婆带着女儿先去新家住几天,免得她们有心理压力。”
这段时间曹究竟在做什么,让妻子和女儿离开的真正原因真的是如他所说吗?乒乒乓乓的声音是谁发出的?
孟轲清了清嗓子:“你好,我们是警察。”然后伸手准备敲门。
“你好。”门马上打开,让孟轲敲门几乎敲到金肖戋的脑门上
这……
李聃拿起相框看了看:“这是你小时候的照片?”
“是。”
“哪个是你?”
“穿白衣服的。”
闻言,李聃又仔细分辨了好一会:“哦,这个呀。黑白照还真不太能看出颜色呢。旁边这个小孩是你兄弟?”
“是我哥。”
“照片是父母帮拍的吗?”
“好像是,不太记得了。”
“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
“没那么夸张,黑白照分辨率不高而已。”金肖戋笑了笑。

难道是暗示还有其他人吗?
其实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不过时间快到了,只能捞一捞了。
到达6楼后,李聃便像刚才那样先问了那个叫吴志华的保安:“楼下出事的时候你在哪里?”
吴志华眨了眨眼似乎才回过神来:“我在巡楼……”
“几点开始巡的楼?”
“晚上8点半左右。”
你们巡楼的时间是固定的吗?”
“基本上是。

唐学博生活十分规律,每天结束教学后,都会去校外一家固定的餐厅吃饭,小酌两杯然后回家。回家后也没什么娱乐,通常是简单打扫一下房间,然后回书房工作。
首先,保安巡逻时间固定,唐学博生活作息规律,这为凶手预谋杀人提供了有利条件。
通过查看宿舍电梯里的监控,警方发现死者是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此后直至警察到达前,没有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场。
“确实如他所说是帮对方即将中考的儿子做些辅导。我也问了那个小孩,他说昨晚是从8点半准时开始上课,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在此之前金老师一步也没离开过。”
金有十几分钟的作案时间。
“金老师家的晾衣杆跟楼上曹一鸣家一样,都是自己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师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撑衣杆弄上去确实不方便。可金肖戋就一个人住有必要吗?”
“601和602两家阳台中间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断墙。目测阳台栏杆边缘相隔超过1米。所以,从602号房阳台栏杆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强看到601号房阳台的一部分。”
金之前将绳子拴在晾衣架上升至一定高度,然后将绳子另一端扔进隔壁阳台。打昏死者后将绳子穿过死者皮带另一端拴在阳台上,此时死者处于悬空状态。之后造出密室假象。在走廊扔上之前准备钱包。保安发现钱包,先敲金的门询问,金回答保安后,立即跑到阳台将绳子割断。死者坠楼。之后同保安一起推门,无果后回到房间上课,之后处理掉晾衣架上的绳结即可。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49:36 | 2020-8-6 18:56编辑
金肖戋(主犯)、金肖戋的哥哥(主犯)、曹一鸣(从犯)、石广生(从犯)(提供登山绳)



案发过程
1.金在唐回家后,以有事为由,进入601,面对唐时,用事先准备好的扳手敲击唐的右前额(金是左撇子),唐撞向挂衣架和矮书柜,杂物掉落,原本被盖在编藤小框里的大门钥匙也掉落,此时唐并没有昏迷,而是双手摸了下伤口,随即看到了钥匙,便把钥匙放进了皮夹里,这其实是在暗示敲打他的人(在古代,“戋”可通“贱”,钱包则表示金钱,代表“贝”,钥匙代表金属,可联系到戈,而戋的古体字就是“戈”,表示“戋”,唐时古汉语教授,在暗示金敲打了他),之后金看到唐没有昏迷,便继续在唐后脑敲击,这次唐昏迷。

2.因为金需要给小孩上课,同时制造不在场证明,于是金到此,在电梯前面丢下一个钥匙包(目的是让保安为自己做证),就回自己房间,让金(哥)(黑白照片,和阳台上的自动升降杆,说明了有这个人的存在)完成剩余的犯罪。

3.金(哥)把门关上,从内侧手动反锁大门,随后曹从楼上扔下登山绳,登山绳先从唐皮带内穿过,之后金(哥)利用木衣架和衣夹子以及事先曹告诉的方法,在内侧门把手上制作一个类似于孔明锁的装置(目的是能够固定登山绳,同时只需用力一拉,装置就会散掉),然后金(哥)把昏迷的唐带到阳台,让他一半身子露出阳台,随后再让曹扔另外一根登山绳,金(哥)利用登山绳(也可能没有)和绑在栏杆上的绳子下到501阳台,之后金(哥)处理留下的足迹(将足迹变陈旧)离开,而曹将登山绳回收,看准时机,用力一拉穿过唐皮带的登山绳,装置散落在地上(杂物散落在门廊处),唐掉下去(此时,在唐皮带上造成想外翻的痕迹),登山绳被曹回收。




疑点解释:
1.电梯前的钥匙包
钥匙包为金肖戋的。
文中提到金肖戋用一只老式钢笔,且客厅里还有小时候的黑白照片,这说明金肖戋是一个念旧的人,而钥匙包是一个款式比较老旧的钥匙包,所以推测这个钥匙包是金肖戋的。

2.如何判断金肖戋哥哥的存在首先,客厅里的黑白照片,金肖戋是左撇子,哥哥是右撇子,所以会有“长得很像,以为是玻璃的倒影的说法”,其次,金肖戋房间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说明金肖戋不是一个人生活,而是多人,所以从这推测金肖戋哥哥的存在。

3.关于带血迹的钥匙
带血迹的钥匙是唐学博留下的线索。
在金肖戋进入601敲了唐学博第一下的时候,唐学博并没有昏迷,他摸了一下自己的伤口,而此时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说就是留下凶手身份的线索,唐学博看到了掉落在地上的钥匙,用沾血的手把钥匙放进了钱包里,而为了能让人注意到这个线索,唐学博故意在钥匙上弄了更多的血迹,这也就是为什么钱包里面的血迹会更多,唐学博是古汉语教授,所以他留下的线索和古汉语有关:在古代“戋”可以通“贱”,沾了左手血指纹的全部代表金钱,表示“贝”,沾了右手血指纹的钥匙代表金属,可联想到戈,兵器,表示“戋”,(如果单单用钥匙来表示戋,那么钥匙单独放在一个地方很难引起注意,那么他留下的线索就没有意义了)

4.关于那个编藤小盘子的灰尘空白区
唐学博有用编藤小盘子盖住钥匙的习惯。
在正常情况下要形成灰尘空白区是需要很长时间,所以推测这是唐学博因为自己某个生活习惯所留下的印记。唐学博是一个有轻微洁癖的人,所以对于他来说,是不可能把钥匙夹在钱包里面的,也就是说钥匙没有出现在他原来的地方,推测这片灰尘空白区就是钥匙原本应该在的地方,而之后因为唐学博被敲打撞到了矮书柜,钥匙才掉了下来。

5.关于那个类似于孔明锁装置的可行性将三个木衣架的钩子互相勾住,下方互相支撑,就可以形成一个三棱锥此时这个三棱锥可以卡在把手与门之间,用衣架子夹住登山绳或者卡住登山绳即可

推测动机:
1.金肖戋和金肖戋哥哥:他们父母某人被唐学博冒名顶替上大学,他们知道后想要报复唐学博。
2.曹一鸣:他妻子可能就是之前与唐学博出轨的人,因此曹一鸣怀恨在心。
3.石广生:已经无法忍受唐学博的诋毁,于是成为帮凶。


写在最后的推测:王凤白的电影票,按照现实电影院没有开门,也就是说这可能是伪造的。最后的推测就是所有人都参与了谋杀,而汪和王则是帮助凶手离开。
mmexport1596672480375.jpg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52:08 | 2020-8-6 19:59编辑
凶手:金
小盘子里:保安在电梯门口地上发现的钥匙包

事先金把绳子系在自己的阳台上另一边扔到死者的阳台上
8:15死者回家 金到死者的房间拿扳手把死者敲晕 拉到阳台上 把死者的裤皮带套进事先的绳子上 然后把绳子的另一端系在死者房间的阳台上 把死者挂在阳台外面(下面的血迹就是在这个时候滴下去的)  
然后拿走死者房间内的钥匙包放在电梯门口
8:30给学生上课
8:57保安看到门口的钥匙包然后和金的预想一样 保安去敲金的门 金去开门 趁着回来的时候 借机去把在自己这边的绳子解开 死者就这样摔了下去(这样他的学生就可以给他做不在场证明)
(另一种可能保安将处于昏沉中的死者抱到了阳台栏杆上,在他的裤腰带眼里穿上了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缠在冻了一把小刀片的冰块上,将冰块卡在晾衣架上,同时用死者的腰带将阳台门朝外系一个松松的结,并把腰带两头夹在晾衣架的夹子上,他挤过中间留有空隙的阳台门,将门关好,在外面升起晾衣架,这样门上的腰带就随着晾衣架的升高而逐渐变成死结,并从夹子上脱落,而死者可以的上的结被拽紧,正好固定了死者的身体。死者醒来后,想要解开鱼线, 却力所不及,这时冰块融化,露出了里面的刀片,刀片割断了鱼线,死者失去固定身体的这份力量,这才掉下了阳台,而保安第一时间发现,借机,解掉了死者胸前剩余的那段绳子。)
谁听到的声音是里面矮柜衣架掉下来的声音。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52:11
凶手是金肖戋和他哥
原因是他哥被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而造成这一切的是死者,金老师的哥哥因为这个事情自杀过,但可能没成功,转而决定杀了唐老师泄愤。
唐老师额头的伤口在右边,说明动手的人是左手行凶,金老师被询问的时候,左手有墨水,说明金老师是左撇子。
唐老师曾经在电梯里说金老师乡巴佬没见识,那其实是对金老师哥哥说的,暗指金老师被顶替,知道后寻死觅活。
李警官在回程的路上,看着车窗知道了凶手是谁,与前文说金老师跟他哥哥的照片像是玻璃倒影相呼应。
门口的衣架与夹子,是做了一个简易密室。当有人从外面转动门把手,通过衣架与夹子的机关,把门从里面反锁,形成一个密室。
门口的托盘里面放的是钥匙扣,金老师进门把唐老师敲晕后,把唐老师家大门钥匙拆下来放在钱夹里,然后把钥匙扣仍在电梯门口,当别人捡了钥匙扣,会挨个敲门询问,既做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又做成了密室。
金老师敲晕唐老师后,他哥哥把唐老师绑在了阳台的绳子上,利用自己家的升降衣架,做了一个延时装置,然后,唐老师坠楼身亡。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52:21 | 2020-8-6 18:53编辑
凶手是金肖戈与他的兄长,理由如下:
已知死者与金肖戈,王凤白,汪琨泉,石广生,曹一鸣近日有过矛盾,故以上五人为嫌疑人。
因为根据警方调查凶手是一名身高170以上,体重适中的男性,所以排除王凤白(女)曹一鸣(体重过重),又因为石广生住在12楼,且在案发时间内并没有到案发现场所以排除,以及汪琨泉有确定的不在场证明所以排除,故凶手是目前嫌疑最大的金肖戈。
杀人动机:因死者在金肖戈同事们面前散播谣言,导致金肖戈受到同事们的杯葛和欺凌。
事件经过:因为死者与金肖戈是邻居,且死者生活有规律,所以清楚死者的一举一动,又因为金肖戈与死者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是死者的熟人,所以进入死者家中,死者并无防备。近日教师们准备一起去爬山所以金肖戈家中备有登山绳和登山手套(金肖戈的恐高症,可能是谎言),金肖戈将兄长请到家中,帮忙给学生按时讲课,不排除金肖戈兄长数学水平与金肖戈不相上下(帮助他制造不在场证明,金肖戈的兄长知道金肖戈的计划,其次金肖戈与他兄弟长的很像)又因为金肖戈在电梯中遇到了死者,便将死者的钱包扔在楼道里(死者此处喝了点酒,不知道这件事)后不久,金肖戈敲响了死者家门,死者见是邻居便让金肖戈进来了,金肖戈用扳手打伤死者(因戴了登山手套,没有留下指纹)在打伤死者前,与死者打斗过,因为死者一直昏迷不醒,所以金肖戈将死者推下楼去又将登山绳系在死者阳台(用于迷惑)将死者房门从内锁紧后回到家中,此时巡楼的保安来到6楼(金肖戈兄长出门交流,回来后继续给学生讲课)。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53:36
多余的密室
一、凶手 曹一鸣、金肖戋
二、线索
1、文中保安回答巡楼的时间在每天晚8点半左右,在金肖戋的回答中可以得知视频上课是在8点半到9点15分。每周两次,周三一次,周五一次。所以说保安巡楼和金肖戋给学生视频上课的时间都是固定的。
2、保安在6楼时发现了电梯前的钱包,在后面保安询问过金肖戋钱包是否是他的,但金肖戋否认了,如果说钱包是六楼某人遗漏的,那么能是谁呢?可以推测钱包极有可能是唐教授的。
3、保安在唐老师门口敲门想要询问钱包的事,但敲了10多秒都没有回应,然后得知了唐老师跳楼的消息,金肖戋与保安吴志华推门时在屋内出现了木质的东西落地的声音,由之后进入唐老师房间内时看到散落在地上的衣架可以推测出,他们转动把手时是有木质衣架衣被挂在了门把手上。
4、在唐老师家中的门廊上发现了一个滕编小盘子,位置正好在矮书柜的台面上,正好与一个圆形的灰尘空白区相吻合,由它的体积缘故我们可以认为它原先所装的东西并非是现场已有的物件———而是被犯人带走的某样东西。
5、死者钱包内侧的血迹较多,钱包内侧也发现了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钥匙和钱包上均只有死者的指纹,而房间门并不是完全封闭的,下方两毫米的缝隙足矣通过比较薄的钥匙,我们可以进行猜想,钥匙曾被有意拿出来过,但是并没有沾上任何其他人的指纹,所以说明凶手带了手套或者没有指纹。
6、房间比较干净,扳手上有着死者的血迹,凶手应该是某位熟人,等唐教授已经回到了家之后,直接推门进来,并且用扳手对着唐教授的头部进行了击打,将其打晕。
7、在金肖戋的房间发现了一张照片是两个极为相似的男孩,金肖戋也说他有个大他一岁的哥哥,且身形与长相都极为相似。
8、在金肖戋的桌子上发现一个老气的钢笔,与金肖戋的年龄极为不符,我们由此猜想老气的钢笔并不属于金肖戋,既然不属于,那么墨水是怎么回事?联系唐教授所属的专业,可以认为这支钢笔属于唐教授。那么属于死者的笔为什么会出现在金教授的的家中呢?那说明金教授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以某种方式出入过或者从某个人手里拿到了这支笔。
9、在金肖戋说唐老师生活蛮规律而且作为邻居也算是好相处的话语中可以发现金肖戋一直有在观察死者的生活规律。
10、死者家阳台上有一根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可以落到下一层,死者裤子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也被用力拉扯导致变了形,上面有着登山绳的纤维,而且金肖戋家有一个和曹一鸣家一样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可以猜想死者是被打晕之后,被绳子穿过皮带,固定在晾衣架上,这样一来,就需要联想一下恐高的金老师——如果金老师有轻微恐高的话,似乎没有犯案的能力。但假如这一切由他的兄弟完成呢?

三、案件还原
死者——唐教授6月27日一如既往地喝完酒回家,打扫完房间,在书房工作——由于没有上锁,被凶手——曹一鸣直接开门。凶手直接在矮书桌前予以死者重击。死者晕过去后,被另一位到这里来的凶手金肖戈固定在了晾衣杆上,用绳子在皮带处系了一个登山绳结(因为这种绳结可以回收绳索)固定,并且在皮带逐渐支撑不住死者的体重以后,脱绑坠落。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