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7:55:47 | 2020-8-6 18:21编辑
贝克街推理大赛第2题谜题解答

——《多余的密室》谜题解答


一.凶手

曹一鸣


二.手法(+案件还原)

1.门锁:如图所示(图中的晾衣架由文中木头晾衣架及架子代替)




(由于视频无法上传或者我不知道还能上传视频所以由图片代替)

2.带血的钥匙和钱包、钥匙包和藤编小盘子

案件还原:凶手和死者言语过激后,死者和凶手打了起来(现场打斗痕迹),接着凶手拿扳手朝死者头部重击,可是死者还没有晕。这时候凶手拿了藤编盘子的钥匙包,接着死者要求还给他(或者来抢)。凶手表示不打了,把钥匙还了没还钱包。这时死者的右手是扶额的,沾了一手写,将钥匙拿来后随手放进了钱包,这时凶手又用扳手对其后脑勺来了一击,死者彻底昏迷。钥匙包分两种情况:有意和无意。有意则没有转动把手,故意放在楼梯口让巡逻保安询问。无意则是自己已经转动把手,可是木头晾衣架未掉,保安来了之后尝试推门之后掉落(有概率性,所以前者几率较高)

3.坠楼方式,死者皮带外翻及阳台绳子和垂直滴落的血迹。

死者先在自己家的阳台系好登山绳,垂下去到死者家阳台。接着在死者家穿过死者皮带系在死者家阳台栏杆上。回到自己家等待时机解开绳子即可。(如图所示,蓝色为阳台栏杆,橘色为登山绳,黑色为夸张化的死者腰带孔)



三.线索及证据

1.没有指纹(也许这个别人可以伪造)

2.化学系(我在想到上面的方法前曾想过干冰反锁)

3.每个爬山的老师都有登山绳,可是曹一鸣家里并没有搜到登山绳。

4.手指灵活。

(答出不易,仅答了核心,大部分表面及简单性推理已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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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7:59:15
孟轲追着我说“你跑什么啊,你知道谁是凶手了?”“是啊。”于是我跑到金肖戋的宿舍对他说“凶手就是你吧。”他冒冷汗说“怎么可能,我有不在场证明,怎么会是我?”我说“不在场证明?,别开玩笑了,你只是利用了保安而已。案发过程是这样的吧,首先你听见酒醉的死者,听到他说因为他好像有一个人自杀的真正原因,而那个人或许就是你最重要的人,要是我没猜错是你的哥哥对吧。然后你就拿上了武器准备去质问他,你当时应该没想要杀了他吧,但是他或许说了痕过分的话,具体是什么我或许猜不到,然后你就被冲动给控制了,你就敲了他额头上一下,你恐怕预料到敲了之后他会锁门吧,然后他还没有去锁门,于是你,趁其不备就又敲了一下他的后脑勺,于是他果然就锁了门,但是你没有预料到他会晕,结果他就晕了过去,当他醒来是,或许他还没酒醒,于是就傻傻的想从阳台上走,然后就不小心掉下去了,顺便一提,其实那个小盘子里消失的东西其实是钥匙包对吧,你或许打听到了保安的巡逻路线,然后果不其然,他就找你问钥匙包的下落了,就为你做了不在场证明了吧”他又垂死挣扎说“你有什么证据吗?”我笑到“当然有,你其实不用钢笔的对吧,那黑色的其实是干掉的血对吧,只要警察来查你的衣服就会查到,所以你现在还有什么好说的?”他只好承认“对就是我,是他,害死了我的哥哥,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他”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01:23 | 2020-8-6 18:28编辑
第二题《多余的密室》解答(注:原文用红色标注重点推论用加粗标注
    先说结论:杀死唐教授的是金老师
尸体情况根据尸检报告,死者唐学博,男,今年9月满60岁,身高1米62,体重46公斤。死因是高空坠亡。死者颅脑损伤严重,身上有多处骨折,重要脏器被刺破引起内出血。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
从此处可以得知死者的死因、生前曾遭受过两次击打,击打物品均为掉落在衣帽架旁边的扳手(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可认定为致伤工具),同时根据死者家中地板上滴落的血迹(书柜前方地面上发现的少量血迹属于死者),认为死者在被击打倒地晕厥状态前应该是站在离门口不远处的位置
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大门钥匙上沾有血迹,说明在被击打的时候,应当是死者刚拿钥匙开门后还未将钥匙放进钥匙包中是被人击打至晕,此处也说明带有血迹的钥匙是凶手放进皮夹子中。保安巡逻时在电梯口捡到一个钥匙包(当我走到6楼的时候,我发现电梯前的地板上有一个钥匙包
问题1:掉落在电梯门口的钥匙包是谁的?为什么里面没有钥匙?
答案1钥匙包是唐教授的,是凶手留在电梯处的,没有钥匙是因为,当时唐教授家中处于密室状态(问过专家了,这门锁是常见的执手锁,从里面用反锁旋钮关上后,把手能旋动,但门推不开。”
“那用钥匙能从外面操作反锁旋钮关上和开启吗?”
“当然不能。”
“反锁旋钮啊……”不期然,李聃脑海里浮现出推理小说里常见的两个字
),因此如果把钥匙和钥匙包一并放在密室(排除唐教授自杀的可能性详见后文叙述)之外,这样以来凶手设置密室的意图就毫无意义,钥匙包放在电梯前地板的作用后文会说。
案发现场的可疑物品(直接用原文表述):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在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

问题2:唐教授是否为自杀?
答案2不是,已知唐教授在活着的时候头部遭受两次打击且不至死(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但是这种头部击打再加上死者当天喝酒会让唐教授至少晕一个小时以上(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而唐教授最后出现在监控摄像头能证明他还存活是20点15分45秒,唐教授跳楼时间为20点57分左右,在此期间内头部遭受击打是无法醒来的,也就是说有人通过某种方法将唐教授推了下去。
问题3:凶手是预谋杀人还是激情杀人?
答案3:按照题目中所分析应当为熟人作案,预谋杀人目前掌握的线索看,咱先从刑事方向出发。死者平时有一回家就打扫的习惯。要是案发当晚有人在死者打扫完房间后进入601号房,那他便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死者的手机、钱包、钱包里的现金、证件都没有被盗,可见凶手并非图财;死者先是头部两次被钝器打击,之后从高空坠落,凶手的目的更倾向于谋人。死者家里没有除他之外的新鲜指纹,预谋作案几率上升),当然根据后续延迟杀人手法和通过对击打唐教授的扳手分析也可以得出预谋作案的结论,扳手把手上并没有指纹(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有两种情况分析1、扳手是唐教授的,在左侧柜子,凶手和唐教授发生冲突后顺手拿起扳手击打,2、扳手是凶手带过来的。对于情况1,凶手在击打完成后顺手擦掉指纹(因为如果扳手是唐教授的理应和其他物品一样找到唐教授的指纹才对,而扳手上并没有指纹),这样会产生两个问题:旁边的柜子上并没有留下扳手的灰尘空白区域(矮书柜的台面,在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发现了一个圆形的灰尘空白区);为什么凶手只擦掉了扳手上双方的指纹而其他凶手同样接触过的物品(例如钥匙、门把手等地方)只有死者的新鲜指纹?这两个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所以扳手应当是凶手预谋作案自带的,不回收的原因是防止警方在后续调查查出鲁米诺反应,还不如留在现场
问题4:绑在阳台的一截登山绳是谁的?
答案4:已知除了金老师自称自己有恐高外其余老师都参加了登山活动(这张是上个月跟学校老师们一起去附近远足时拍的。”
“咦,怎么没有金老师?”
)同时从后文得知唐教授也参加了,而登山基本物品有登山绳(基本上有登山绳,登山杖,冲锋衣和山地鞋就够了),所以登山绳是死者家中的
问题5:在唐教授跳楼的时候凶手在案发现场吗?
答案5不在。当时吴保安就在唐教授家门口,得知出事后一直守在那里,凶手不可能通过正门逃离。而郑保安听到声响立刻从保安亭出来,郑保安是知道死者以及死者住在哪里的(没敢动他所以也不清楚。但我知道他是6楼的唐教授,所以赶紧联系了正在巡楼的小华,然后报了警。),郑保安守在门外在知道死者家住在哪的情况,应当也会特别注意死者家外面的动向才对,从阳台攀爬的风险过高。当然也不可能攀爬,可供一层楼高的攀岩绳(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可以攀岩至:701曹教授家中、501空房和602金老师家中。当601的阳台并无攀爬痕迹(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
在听到声响金立刻从自己房子中出来,同时在之前询问钥匙包时金也从自己房间中出来(金老师能证明。当时我吓得用力拍601的门。金老师立刻跑出来问我怎么回事),时间上来不及,同时如果凶手从601攀爬至02金老师的房子也会被发现才对;501房间中脚印均为陈旧脚印(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并未提取出和601同样的新鲜脚印(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扫得比较干净,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故不可能从501离开;701曹教授阳台上也无攀爬痕迹(李聃走到阳台往四周看了看。没有攀爬的痕迹,阳台各处,包括洗衣机,空调外机和栏杆上也都没有异常。),同时曹教授体型攀爬也很困难(而且以他那体形想爬阳台还真有些难呢;别看他身形五大三粗动作慢吞吞),故701也不可能,所以唐教授跳楼的时候凶手师不在现场的,根据前文得知唐教授被谋杀,说明凶手通过某种延迟方法使唐教授在那个时间点上从楼上坠下
问题6:设置延迟杀人的动机以及凶手?
答案6:先看所有人的时间线
死者唐教授:20点15分45秒离开电梯,20点57分左右跳楼死亡
金老师:7:40左右回到宿舍,8:30给一个孩子辅导功课,8:57曾离开两分钟左右,但根据保安证词并未进入601房间,案发时间有不在场证明,后继续上课,有孩子给他证明,同时也能证明上课并非事先录制的视频(确实如他所说是帮对方即将中考的儿子做些辅导。我也问了那个小孩,他说昨晚是从8点半准时开始上课,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在此之前金老师一步也没离开过。
石老师:7点多吃完饭后直接去办公室,至少在9点之前没有从办公室出来,有监控可以证明,因题目中并未对办公室做过多介绍,默认无其他避免监控方法回到宿舍楼。(我肯定是9点后才走的。对了!”石广生掏出手机:“看,这是我当时发给教授的信息。发送时间是晚上8点58分。”;不过我们办公楼里和出入口都有监控
曹教授:7点多吃完饭后回到自己房间,一个人在家,案发时间无不在场证明
王老师和汪老师:汪老师陪王老师去约会,同时约会时汪老师妻子安排的而并非本人(相亲是汪太太提议的)7点半时已经在市中心某西餐厅了,9点才吃完饭,汪老师线送对方父母回家后再会宿舍楼,而王老师还去和男友看电影什么的10点多才回家。
由上述所有人的时间线可以得知,再唐教授会宿舍楼之前就不在宿舍楼中,而当唐教授死亡后才回到宿舍楼由着确切不在场证明的是汪老师、王老师和石老师;而再宿舍楼的金老师和曹老师,再唐教授跳楼时有不在场证明的是金老师,曹教授从头到尾并无不在场证明,而根据上文分析,凶手大费周章的制造唐老师延迟死亡的目的一定是为了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假设凶手是曹老师,他知道自己并没有不在场证明,因此直接杀死唐教授和延迟杀死唐教授并没有差别,他肯定希望有更多的人再唐教授死亡时没有不在场证明才好。因此凶手是金老师。
同时根据死者头部伤口判断,死者右前额遭到击打,通过前文分析扳手是凶手带来的。而金老师是左撇子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
“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
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
)可以看出写字时候蹭到墨水的是左手,因此金老师是左撇子。脚印只提取出一个外人(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的说明两处伤口均为一人所击打,而两处伤口如果先击打的是后脑勺没有必要再将唐教授反过来击打右前额头,而且法医给出的判定是击打后脑勺导致死者晕眩,因此第一次击打是右前额,唐教授倒下后凶手再补上后脑勺一下确定唐教授晕眩。那么第一次击打是右前额,能打到这里说明当时唐教授和凶手是面对面的,因此要想打到唐教授右前额应当是左手持扳手攻击,和金老师是左撇子相对应
同时警察再死者家中提取出的新鲜脚印判断(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和金老师的身高、体重也能刚好对应金肖戋,男,26岁,身高175,体重66公斤
同时通过左右撇子和要把握延迟杀人(即确定保安什么时候来到六层,且确定敲门时间)可以排除曹的可能性。
问题7;是否有双生子诡计?
答案7:首先在我们看来叙述性诡计和双生子诡计都需要作者再题目开始或结尾特别标注,题目中确实出现过明显的双生子诡计提示(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奇怪。这金老师年纪不大,怎么会用这么老气的钢笔呢;金老师家的晾衣杆跟楼上曹一鸣家一样,都是自己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师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撑衣杆弄上去确实不方便。可金肖戋就一个人住有必要吗;李聃盯着车窗上的玻璃大叫起来:“快掉头回去!我知道凶手是谁了!),但判断一道题是否有双生子诡计最基本的判别依据是题目中人物前后行为是否出现明显反常、和前文不搭等行为,事实上仔细浏览这几天的人物行为并未出现上述情况,而作者也几次表示,不得先入为主为免有先入为主的观念;切记,办案时千万不能入先为主,以免影响案件定性。)如果先入为主认为有双胞胎反而会走入误区,因此双胞胎诡计应当是作者设置的假线索,当然或许可能与动机相关。
问题8:延迟手法设计(同钥匙包的作用)
答案8;首先金老师先将死者家中的登山绳一头绑在栏杆上,一头穿过昏迷状态的唐教授的皮带,从阳台扔到自己家阳台上,此时唐教授再阳台的地板上(601和602两家阳台中间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断墙。目测阳台栏杆边缘相隔超过1米。所以,从602号房阳台栏杆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强看到601号房阳台的一部分),登山绳长度足够下至下一层,金老师稍微探出身子扔到自己家中也不成问题,然后金老师回到自己家阳台,把登山绳绑到自己家手摇式晾衣杆上(这衣夹子怎么会零丁出现在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阳台,可知晾衣服的地方再阳台),再将晾衣杆升上去,再次返回601,将唐教授推下去(如图),由于皮带穿过登山绳所以唐教授并没有下坠,且因为绑在602的绳子在高处所以唐教授也不会滑到两栋房子中央位置,而是在601处,所以会滴下血滴(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皮带由于重力作用少有变形,也附着了登山绳的材质(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同时根据杠杆定理,602晾衣杆要承受的力也会小。设计好后,金老师离开,用某种方法锁门,把钥匙包扔到每天保安巡逻必经之处,回去给孩子上课制造不在场证明。

保安捡到钱包率先找金老师,这时候金老师借机出门制造时间空挡,让保安目击到自己后乘着保安去找唐教授的功夫,将绑在自己这一侧的绳子解开,唐教授由于重力掉落,绳子自动摆动到601的栏杆上。楼下保安发现唐教授坠楼让楼上保安查看情况再假借关系走出来再次制造不在场证明,之后回去继续上课。
问题9:如何确定保安会先敲自己门?
答案9:如图,金老师住在602,而唐教授再601,因此当保安见到钥匙包从消防通道出来肯定先去最近的602再去601,何况金老师的听力很好(孟轲清了清嗓子:“你好,我们是警察。”然后伸手准备敲门。
“你好。”门马上打开,让孟轲敲门几乎敲到金肖戋的脑门上。


问题10:金老师不是有恐高症吗?
答案10装的,为了给别人留下自己恐高的印象,特地没有去爬山。理由是这栋宿舍楼由于各种原因本身就没有多少老师住,有很多空房子(再加上宿舍房子面积小,有很多老师在成家后都选择在校外购房,因此宿舍里有不少空房子),而金老师是今年刚入职的老师(石楠大学数学系助教;今年刚进入学校工作),同时教师想住在哪间房子是自己挑的(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校方反馈有可能是保安巡逻或是新入职老师选宿舍看房时留下的),如图所示,事实上六楼以下房子有很多都处于空房状态,那么有恐高症的金老师为什么不能选一个楼层更低的房子呢?2、3、4、5楼都有空房,何况六楼也有两见空房,为什么非要选择602呢?如果我恐高(本身就有)我能选择我一定会选择住在2楼,所以金老师的恐高是装的,住在602是为了更好的摸清唐教授的生活规律和为不在场证明提供可能性。

问题11:为什么要选择再今天作案?以及滴落的血迹不怕被住在401的汪老师看见吗?
答案11:所以是预谋作案,汪老师和金老师的关系很好(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的关系十分要好),就算不知道汪老师去干什么,要知道他今晚要出去到是很简单的,因此今天汪老师要出去,唐教授楼下房间无人居住,再加上是晚上,不用怕滴落的血被人看到
问题12:密室如何设计?为什么?
答案12;先说原因,是为了伪造唐自杀或跳楼死亡是无人在场,给假装恐高的自己更多的洗清嫌疑。密室设计:将几个木头衣架连接在一起形成长度,把夹子夹在旋钮上,第一个木衣架的挂在门把手上,同时第二个木衣架的钩子勾在夹子上的中央如图位置处,最后一个衣架勾着小藤盘让它倾斜一定角度,当保安试图扭动把手时,衣架的重力将夹子偏转旋钮锁上房门同时由于衣架掉落产生的拉力,夹子掉在地上(金属旋钮本事就比较滑),同时木衣架掉落地上发出木头掉落的声音(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吴志华有些拿不准地回了句。
“具体点。”李聃有些着急。
“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因为凶手和死者住在同一宿舍楼,六楼也没其他住客,只需在自己家中反复练习是不难做到的。
一些其他有趣的问题:
问题13:为什么唐教授说汪老师和王老师有奸情
答案13:唐教授是汉语言教授(唐学博,现任梧桐市石楠大学中文系教授),汪老师全名汪琨泉,王老师全名王凤白。王泼水成了汪;白滋润变成泉,应该只是个汉字的恶趣味……(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看你的样子就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
问题14:曹老师家中的鲁班锁是干什么的?
答案14:玩具,假线索。鲁班锁掉在地上会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屋内突然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木制机关和保安听到的木头声音想相似但并无实际作用。
问题15:电影票根的二维码?
答案15:我爱你1314,有够恶趣味的……
问题16:唐教授老家就在农村为什么会嘲笑来自农村的人?
答案16:更像是同时嘲笑自己,和动机或许有关没具体并不是很确定
问题17:动机猜测?
答案17:(最近校内有传闻,说他与日前被深挖出来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应该于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有关,金老师家中的黑白照片很可能不是自己的(案发为2020年,金老师今年26岁,在他7岁时应该是2001年,当时彩色照片早就普及了为什么还会有黑白照片存在?
案件还原:金老师知道今天汪老师晚上不会在宿舍,因此他趁着唐教授刚回家(金老师听力很好,可以听到唐教授哪时候回家)过去,在发生语言冲突后,用自带的扳手击打其右前额,再击打后脑勺,后按照前文所述方式制造延迟坠楼机关和密室制作机关,把钥匙包扔到保安必经之路上,随后去上网课制造不在场证明,等保安敲门顺势离开,确认钥匙包不是自己的之后来到自家阳台解开绳子,再出门和保安回合再度制造不在场证明,随后回到房间。
解答完毕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03:30 | 2020-8-6 19:39编辑
嫌疑人:郑大同,吴志华,数学系助教金肖戋,化学系副教授曹一鸣,化学系助理石广生,数学系教授汪琨泉和英文系教师王凤白有染。
凶手:数学系助教金肖戋
过程:
1、        凶手,先排除几个,郑大同案发时在保安亭,无法控制尸体从楼上抛下,况且又监控,故无作案时间,排除。吴志华,在死者在坠楼后被郑大同发现时在六楼巡逻,且死者房间为密室其无时间制作密室,也无作案空间,况且他当天的值班是被临时顶替的,故排除。石广生,情绪波动大,根据监控有充足不在场证明,并且家住12楼他,也不会再杀人之后利用楼梯回到住处,因为会遇到巡楼的保安,更不可能通过窗户回到屋内,况且也不会预谋杀人,排除。汪琨泉和王凤白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相亲,电影票等,无法伪造,没有作案时间,排除。
2、        那么凶手就只剩下住在7楼的曹一鸣和住在6楼死者隔壁的金老师。
之所强调楼层,是因为我们要看密室的制作手法,及死者到底是如何被抛下楼的。
引用
原文: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原文: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其他的地方暂时没有异常。

说明死者在坠楼前确实在601,不存在先制作密室,将尸体转移到别的楼层抛下的手法,况且也很容易被巡逻的保安发现,并且血迹也会很难清理,所以死者在坠楼前,是被用绳子绑在了601的阳台。即凶手可以通过控制绳子,来控制尸体从六楼下落。
引用
原文: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

死者家中足迹,也把凶手指向了金老师。
数学系助教金肖戋,数学系的空间思维能力很好,非常适合设计这种需要计算绳子承重的手法及密室反锁的空间思维。根据分布图,死者与金老师的房间挨着,可以将死者用绳索与栏杆固定后,打一个活扣,将绳索另一端,扔到自家阳台,等待保安来之后,通过自家阳台的绳索,解开活扣,从而导致死者从6楼阳台坠楼。从死者皮带上有被拉扯导致的变形的情况和登山绳的纤维来看,也确定了死者是在坠楼前被绑在了栏杆上。

引用
原文: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

从没有被攀爬来看,凶手也不会是利用绳索离开密室。所以绳子的作用只是用来固定死者在栏杆上的。501的足迹是陈旧的,不是新的,所以也不会是凶手在501的阳台,利用绳索滑下来,况且凶手也很难拿到501的钥匙。

从死者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后,直至警察到达前再也没有人到达六楼,说明是凶手再此之前已经在6楼了,也说明了只有同在六楼的金老师有作案时间。因为排除前面已经排除登山绳逃离案发现场,自然也排除利用潜入房间的手法,况且如果利用 登山绳潜入,死者也会发现,打斗也应该在阳台,而不是在走廊。并且只有在六楼的金老师,才能利用在电梯门口的钥匙包,让保安发现,从而控制抛尸的时间,来伪造不在场证明。
总结:根据死者的身体如何被从601抛出的手法来看,并且曹的阳台也没有被攀爬的痕迹,所以凶手是金。
不在场证明:
引用
原文:
吴志华八点半左右开始巡楼,巡楼时间基本固定,在小区内的应该都知晓。
“保安来的时候大概是几点?”
“8点57分。
因为从8点半起我刚好在书房跟一个学生视频上课

死者八点十五回到家中,根据警官去他家时,没敲门金就开门,所以他能听到死者回家的声音,也只有他有时间在八点半之前完成案发现场的设计。
引用
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

听到保安敲门,金老师告诉学生自己出去看看之后,先走到阳台通过绳索的机关将死者抛掷楼下,之后郑大同便看到落下的死者,通知吴志华报案,等到吴志华急促的敲死者的门时,再和吴志华一起去推死者的门,再之后到报案,这样金老师就可以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回去继续上课,从而制造了不在场证明。
还有为什么钥匙包会放在六楼的电梯前,不直接扔掉或者放到别处,就是因为当吴保安发现钥匙包后,会挨家询问,那么只有在六楼的金老师能知道保安什么时间来到死者的房间门前,这样好在这个时间把绑在阳台的死者扔出窗外的时间,自己再出现,以便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
引用
原文:当我走到6楼的时候,我发现电梯前的地板上有一个钥匙包。
原文:“我先敲了金老师的门,他说不是他的。让我去问问唐老师。接着,我去敲唐老师的门,但没人应。”

此处也是金老师提醒吴保安去敲死者的门。
引用
原文:拐进紧急楼梯左侧的防火门,孟轲清了清嗓子:“你好,我们是警察。”然后伸手准备敲门。

“你好。”门马上打开,让孟轲敲门几乎敲到金肖戋的脑门上。
从这里可以看出,孟轲只是喊了一声,没有敲门,金就打开了门,说明,在屋内,金是很容易判断出门外的声音,所以,从小孩的供词可以判断出,金老师只是离开了一次,并且只有1-2分钟,所以再保安询问之后金并没有立刻回到上课的位置上,而是在门口等待保安敲死者的门,从而出门和保安一起,这样更能体现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密室手法:
根据门锁的结构看,门确实被反锁,从外面确实打不开,但是被反锁的门,从外面转动门把手里面的门把手也可以旋转。所以凶手可以利用这一点,设计密室。

夹子的掉落可以再门外多转动几次门把手,实现滑落。
框子的作用,放在门下,让挑落的衣架向外散落,走廊的其他衣架,为了让迷惑警察,一个衣架就很突兀。
动机:
为哥复仇吧,金老师有个哥哥,估计这俩很像,那一次发生冲突时,死者说漏了嘴,把金老师当成了他哥哥,可能是和金老师的哥哥有关。得知哥哥死因的他,准备复仇。

补充:
金老师的手上的墨水,以及他用的老式墨水,有可能和指纹或者血液有关。

金老师家中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应该和绳索有关。

金老师的恐高可能也是伪装的。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05:48
凶手是金肖戈的哥哥

从金肖戈家晾衣架的结构与一家三口的曹一鸣家相同,以及家里摆放的黑白照片可看出金肖戈家里除了他以外还住着一个与他长相十分相似的哥哥。这就反证出补课孩子说提供的案发时金肖戈正在给他上课的不在场证明,只能够说明当时他在家,但不能证明他哥哥在家。

他先敲开房门,与受害人发生激烈争吵。并锁上房门。随后拿起扳手在受害人头部砸出两处创伤。随后离开。受害人皮带处有拖拽变形的痕迹,证明他曾经被类似于登山绳捆绑并拖拽过。并用类似于木头装的东西固定。随后他的哥哥并戴着登山绳的另一边翻至501室。

行凶动机为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那个孩子就是金肖戈的哥哥。从现场可看出凶手无谋财动机倾向于某人,更可证明。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07:32
凶手是曹一鸣
犯案时间在20:15-20:57之间
首先门口杂乱的物品可以推出唐学博不是自杀,而是他杀,如果是自杀的话,对于一个有洁癖的人来说,不可能在自杀前不把屋子收拾好,所以是他杀。
根据线索可以推出凶手应具备以下几点:
1.20:15-20:57没有不在场证明
2.身高170+
3.和死者有过明显冲突
4.性格稳重(是预谋杀人)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只有曹一鸣

杀人过程
首先他以喝酒吃饭或探讨一些事情之类的借口(也许和作案动机有关)进入唐学博的家中。然后趁他不注意用钝器将他砸晕(这里砸的应该是后脑勺),然后用登山绳绑上他的皮带,但是并没有绑太紧,应该是恰好能稍微支撑住其身体,绳子另一端绑在阳台上,然后将其吊在阳台外侧(做一个时间差以伪造他是自杀),右前额的伤口应该是搬运其身体是在阳台上误磕的,所以血迹是垂直流在阳台上的。然后完成密室,离开房间并将一个钥匙包放在保安巡逻的路线中,这样可以伪造他是自杀。

密室的制造
用衣架挂钩挂在反锁按钮上,并用夹子稍作固定,在衣架下方挂上细绳载从门下细缝拉出去,并用竹筐稍稍压住绳子以作固定,再关上门,从外面拉绳子的两端,待锁上后,只拉绳子一端回收绳子,完成密室。(如下图)

   
在曹一鸣家中应该可以找出他用的绳子以作证据,警察前去他家中录口供时他应该在做实验(作案时本该做的)。
保安敲门时听到木头掉落的声音应该就是衣架(由木头制造)。竹筐之所以不在本来的位置是因为开门时竹筐被推走。

密室

密室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10:56
凶手是金老师。
首先看楼下的两位老师,他们不到八点就出去了,然而死者八点后才回来,所以没有犯案时间。
然后再看石老师,他必须得有实验结果,意味着他必须等到结果出来才能自由行动,然而时间是随机的,这就导致他没时间杀人。
然后是杀人手法及隐藏手法:首先是凶手敲开门,袭击了死者并将其击昏,然后找出死者家的登山绳将死者捆在阳台上,并留下足够长的绳结甩到金老师家阳台上毕竟金老师也是个数学老师,他能算出长度,然后金老师便把绳结捆在手摇衣架上去上课,机关布置是这样的:把夹子横向夹在锁上用盘子扣在把手上,盘子足够大,可以把下面的夹子也扣在里面,可是也足够小可以与下面的夹子紧紧贴合,转动把手时利用摩擦力把盘子转动从而带动夹子转动锁上门,然后夹子因为重力脱落,后来把钥匙丢在电梯前是为了吸引警卫,等他敲完金老师房门后金老师边去释放绳结使死者掉落,因为离警卫室近就绝对可以在短时间内被发现,然后警卫收到通知,就去开门,正好紧张导致转动把手使盘子脱落,其他的物品应该是搏斗的时候散落到一边的。
登山绳来源:死者家
怎么把绳子丢过去:绑个钱包什么的重物丢到栏杆上
曹老师不在场:足迹不符
为什么要用这种手法:自己恐高,让众人以为有人下到五楼从而排除嫌疑
指纹什么的带个手套就完事了吧
钥匙上有血液是因为凶手为了把它从钥匙夹里拿出来才沾上血的,而钥匙夹是皮质的,易擦干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11:36
凶手是:金肖戋

死者唐老师20:15回家~20:57分被发现。
先看时间线和不在场证明:
石广生:晚上8点到9点后都在办公楼里,有监控,铁证
曹一鸣:晚上8点一人在家 ,家人都在上班工作,无人证明
金肖戋:晚上7:40回来   8:30开始上课后 有视频证明
王凤白:吃饭  互证 ,后来有电影票无证,也有相亲对象人证。
汪琨泉:吃饭  互证,到晚上9点送对方母亲回家,一直到9点多也有人证

所以,完全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只有曹老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金老师的不在场证明并不完整

疑点:死者右前方额头有钝器击伤,推理得出凶手惯用手为左手。
证据1:去走访金老师的时候,他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被发现异常,说写字时候蹭上了墨水。可见金老师用左手拿笔写字,他的惯用手为左手。符合左撇子条件。
引用
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
“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
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

证据2:兄弟两的老照片,并排写作业,被形容为“像是玻璃倒影”,说明兄弟俩惯用手不一样,一左一右镜像。

引用
“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

疑点:金老师家的晾衣杆——推理怀疑金老师并非独居,而是和其兄弟一起住。
引用
金老师家的晾衣杆跟楼上曹一鸣家一样,都是自己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师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撑衣杆弄上去确实不方便。可金肖戋就一个人住有必要吗?


疑点:黑白照
——现在是2020年 金老师26岁,他七八岁的时候已经普及彩色相机了,还用黑白照片,可见家里比较穷了。所以之前电梯里遇到唐老师说的乡巴佬可能是他自己

疑点:死者的尾椎处的皮带勒痕和拴在阳台有一层楼长度的绳子
推测绳子不是为了逃跑下一层,其实是通过窗外链接 601和602,将尸体悬挂在601窗外。(死者比较瘦小 1米65 45~48公斤)

关于死者泼脏水王凤白和汪琨泉的彩蛋:
引用
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
引用
看你的样子就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
死者是研究古文字的
关于那个“泼水就认不出”“缺少滋润”的玩笑其实是一个与“水”有关的文字游戏,并非恶意诬陷有私情,或者开性方面的玩笑。其实死者只是拿两个人的名字开了个玩笑。
王凤白——汪琨泉
王+三点水=汪
白+水=泉


行凶过程:
金老师7:40回来后,刷视频等着唐老师回来,回来后,金老师跟唐老师打招呼,一起进入屋子,趁其不备用藏在身后的扳手砸向其后脑勺,没砸晕,唐老师转身反抗,又一扳手砸向其右前方额头,唐老师晕倒。(证据:唐老师有洁癖,矮柜上放滕条盘子的灰尘证明还没打扫。藤条盘子怀疑是放钥匙用的)

弄晕死者以后,将他悬挂在提前准备好的(另一端在602栓好)的绳子上,死者就悬挂在了外面


密室制作:
机械密室,利用衣夹夹住反锁旋钮,然后门框四周都有缝隙,可以通过丝线。
具体:丝线穿过衣夹一端的孔,形成一个双股线,然后整个衣夹相当于一个夹住反锁旋钮的杠杆。丝线通过门缝,可以在门外绕着门缝操作里面的衣夹旋转,进行反锁。反锁完成后,抽掉丝线就可以了。
而且——6层只有601 602住人。而且有防火门隔开,行动具有私密性,不易被发现
门口的杂物是为了掩饰脱落无法回收的衣夹,故意弄一堆,藏叶于林。

然后到了8:30 金老师正常上课,并利用学生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
金老师故意把钥匙包留在门外,等待保安巡逻敲门寻找失主。
听到敲门声后,借口离开去开门,其实开门前,先解开自己房间阳台的绳索,让唐老师掉下去摔死。
然后去开门,陪同保安证明门是反锁的,然后借口报警没事了,返回屋里处理掉痕迹。

动机:死者自己牵扯到“冒名顶替”事件。而金老师有个很像自己的兄弟,怀疑金老师也是冒名顶替来任职的。被死者发现,必须杀人灭口。
还有金老师和汪琨泉关系好,可能因为死者乱传汪老师的绯闻,帮他报复。

此外钥匙和钱包内侧有血迹,但是唐老师晚上8:15回家,8:57就被发现坠楼了,且法医说被击中昏迷一个小时以上才会醒,所以不可能是被击倒后,中途醒来翻钥匙逃生。
可以推理是开完门,还没把钥匙收起来,就被袭击了。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15:24
以下内容,原文部分为蓝色,疑点为红色,推理为绿色

汪琨泉,男,55岁,身高172,体重68公斤;石楠大学数学系教授,研究方向是应用数学;3月份起妻子陪儿子在国外读书,目前独居。
金肖戋,男,26岁,身高175,体重66公斤;石楠大学数学系助教;今年刚进入学校工作;目前单身独居;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的关系十分要好。
“学校通知说警察这两天会来问话,所以我让老婆带着女儿先去新家住几天,免得她们有心理压力。”
拐进紧急楼梯左侧的防火门,孟轲清了清嗓子:“你好,我们是警察。”然后伸手准备敲门。“你好。”门马上打开,让孟轲敲门几乎敲到金肖戋的脑门上。
可能是因为才到学校工作不久,也可能是因为单身独居,金肖戋的房间看起来空荡荡的没什么装饰。于是,那放在客厅电视柜上的黑白照就显得尤其扎眼。李聃拿起相框看了看:“这是你小时候的照片?”“是。”“哪个是你?”“穿白衣服的。”闻言,李聃又仔细分辨了好一会:“哦,这个呀。黑白照还真不太能看出颜色呢。旁边这个小孩是你兄弟?”“是我哥。”“照片是父母帮拍的吗?”“好像是,不太记得了。”“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没那么夸张,黑白照分辨率不高而已。”金肖戋笑了笑。“当时你们几岁了?”“我哥8岁,我7岁。”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
“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好。”走向沙发前,李聃好奇地瞄了眼摆在餐桌上的几份文件。“奇怪。这金老师年纪不大,怎么会用这么老气的钢笔呢?”孟轲用手肘顶了下李聃,小声说道。
“金老师家的晾衣杆跟楼上曹一鸣家一样,都是自己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师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撑衣杆弄上去确实不方便。可金肖戋就一个人住有必要吗?”
“唐老师说什么了?”“有一次学校组织老师去爬山,唐老师突然当着大家的面冲我说: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
“没有。”王凤白摇摇头:“不过有一次我1楼等电梯时碰到他。他又说起了那天爬山的事,还阴阳怪气地上下打量着我说:看你的样子就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

为什么金肖戋开门速度这么快?为什么照片是黑白的?七岁的孩子已经记事,为什么金肖戋不记得照片的拍摄人?为什么会蹭到墨水?为什么钢笔这么老气?为什么独居的金肖戋要安装手摇式升降晾衣架?唐学博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住在602的人,不是金肖戋,而是汪琨泉。黑白的照片具有年代感,按照金肖戋七岁时的年代,照片不应该是黑白的。老气的钢笔同样不符合金肖戋的年纪,手上沾了墨水也说明了金肖戋并不习惯使用钢笔写字。这几位老师当中,只有曹一鸣和汪琨泉是和家人一起住的,需要在宿舍里安装手摇式晾衣架。所以602原本住的应该是汪琨泉一家,照片和钢笔也都属于汪琨泉。401住的才是金肖戋,布置也应该符合独居的状态,但是警察没有进入。汪琨泉有一个和他长相非常相像的兄弟,甚至有可能是孪生兄弟。金肖戋和汪琨泉的关系很好,因此答应和汪琨泉交换学校安排的宿舍。并且汪琨泉让金肖戋6月27日晚上在602上课,得知学校通知会有警察来问话,汪琨泉让金肖戋28日也待在602。28日金肖戋一直在等待问话,关注着警察的动态,所以才会这么快开门。唐学博知道汪琨泉有一个长相相像的兄弟,所以才会说出“分不出谁是谁”的话,唐学博说的不是“朝她身上泼水”,而是“他”。

“昨天晚上8点你在哪儿?”孟轲懒得拐弯抹角。“在家。”“一个人?”“是。”
“你是几点回的宿舍?”“嗯……7点40左右吧。我7点离开数学系办公室,接着去饭堂吃了个饭,顺便散散步,然后就回来了。”“每天都这样?”“除非汪教授有急事要我做,否则差不多就是这规律。”
“你回家后都干什么了?”“没干什么。就玩会儿手机,刷会儿视频。”金肖戋歪头想了想:“对了,昨晚宿舍保安有来过,问我是不是钥匙包丢了。”“保安来的时候大概是几点?”“8点57分。”
“这么准确?”李聃有些吃惊地盯着金肖戋。“因为从8点半起我刚好在书房跟一个学生视频上课。”金肖戋面露难色地请求道:“麻烦两位警官帮我保密。我知道学校不允许老师接私活,但那是我一朋友的小孩,今年准备中考了,所以才要我帮辅导一下数学。”
“视频上课一般几点到几点?”孟轲言归正传。“8点半到9点15分。每周两次,周三一次,周五一次。”
“那能把那个学生或者你朋友的联系方式给我吗?我们需要核实一下。”“当然可以。”随后金肖戋将朋友的手机告诉孟轲,后者到房门附近打起电话。大门关上后,李聃问:“和他朋友核实的情况怎样?”“确实如他所说是帮对方即将中考的儿子做些辅导。我也问了那个小孩,他说昨晚是从8点半准时开始上课,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在此之前金老师一步也没离开过。”“会不会有事先录屏讲课之类的?”“这个我也考虑过所以问了那个小孩,他说讲课过程中他向金老师提过很多次问题,金老师也都一一回答了。事先录屏是不可能做到的。”

金肖戋有作案嫌疑吗?
金肖戋拥有不在场证明,凶手不是金肖戋。

“那正好。”孟轲打蛇随棍上:“能说说你们昨天晚上8点在哪里吗?”王凤白咬了咬下唇:“昨天晚上……汪老师陪我去相亲了……”
“那你们和王老师的相亲对象约了几点在哪里见面呢?”“7点半,约在市中心的银皇后西餐厅。”王凤白红着脸回答。
“所以说,当时在餐厅见面的除了你和相亲对象,还有汪老师和对方的母亲?”“是的。”
“那你们是几点从学校出发的?”“大概是6点半吧。”汪琨泉回答。“是。”王凤白同意:“我5点半一下课便马上回家梳洗。汪老师在6点过10分左右发微信来问我可以出发没。我直接回了电话然后出门。等我搭电梯到1楼时,汪老师已经到了。接着,我们一起走去停车场。出校门的时候刚好6点半。”
“那你们是几点回宿舍楼的呢?”“我们9点左右吃完饭。”汪琨泉替王凤白解围:“我提议由我来送对方的母亲回家,让年轻人自己找点乐子。”
“换而言之,你们不是一道回来的?”“不是。”汪琨泉说:“把对方母亲安顿好后,我回到学校差不多10点了。”
“王老师呢?”李聃问。“跟长辈们分开后,我们看了场电影,然后去酒吧喝了点东西。我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了。”
“明白。”李聃和孟轲心里松了口气。两人的不在场证明很充分,此案应与他们无关,只不过……

王凤白和汪琨泉有作案嫌疑吗?
两人的不在场证明确实很充分,凶手不是王凤白或汪琨泉。

石广生的神情渐渐稳定下来:“昨天晚上8点……我应该还在办公室。曹教授正在跑一个实验,我等到快9点结果才出来。然后我就马上发短信告诉他。”
“当时有别人跟你在一块儿吗?”
“没有。”石广生摇摇头:“不过我们办公楼里和出入口都有监控,你们可以去查。我肯定是9点后才走的。对了!”石广生掏出手机:“看,这是我当时发给教授的信息。发送时间是晚上8点58分。”
“你怎么看?”走在紧急楼梯上,孟轲迫不及待地问。
“情绪波动大。你说他会激情杀人我信;但预谋杀人的话……这心理素质有点悬。”

石广生有作案嫌疑吗?
石广生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凶手不是石广生。

“你们家里很多这种玩具啊。这叫什么来着?”孟轲拿起其中一个做工精良的木质方块套了句近乎。“你手上的是鲁班球。”曹一鸣回答,顺手也拿起一个开始把玩:“这是孔明锁。”别看他身形五大三粗动作慢吞吞,手指却相当灵活,那复杂的孔明锁在他手里像被翻出了花,几个推拉便换了样儿。“你真会玩。”李聃佩服说道。“熟能生巧罢了。闲着的时候可以用来练练脑子。”
突然,李聃注意到了曹一鸣手指的异样:“曹老师……你手可以给我看看吗?”“哦。”曹一鸣虽有些不解,但还是伸手向前。“曹老师,你的手指怎么没指纹?”孟轲警觉起来。“这很正常。搞化学的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久而久之指纹就会磨掉了。”
李聃又仔细瞧了瞧。“曹老师,昨天晚上8点你在哪儿?”曹一鸣的手一顿:“昨天晚上8点我一个人在家。”“你太太和女儿呢?”“老婆在医院值夜班,女儿去学校上晚自习。”
“那你在家都做了什么?”李聃在笔记本上记了两句,又问道。“昨天我们研究了一个课题,7点左右开始跑实验。接着,我和助教石广生去学校饭堂吃了点东西。之后,他去实验室等结果,我则回家写实验过程的文档。”这个说法倒是和石广生的对得上。李聃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就不知道两人有没有对过口供。

曹一鸣有作案嫌疑吗?
曹一鸣没有不在场证明,手上没有指纹符合作案条件,有作案嫌疑。

“当我走到6楼的时候,我发现电梯前的地板上有一个钥匙包。”“钥匙包?”“嗯。我想可能是住这层的唐老师或金老师不小心落下的,于是就捡起来逐个去问。”“谁丢的?”“不知道。”吴志华摇摇头“不知道?”“嗯。”吴志华解释:“我先敲了金老师的门,他说不是他的。让我去问问唐老师。接着,我去敲唐老师的门,但没人应。”
“用钥匙可以在屋外或屋内给门上锁或开锁,效果也是一样的:把手能旋动但门打不开,而且钥匙上锁所操控的锁舌和反锁旋钮所操控的锁舌截然不同。这点已经确认过,现场的门锁确确实实是被反锁旋钮反锁了,绝不是用钥匙上锁。”“那用钥匙能从外面操作反锁旋钮关上和开启吗?”“当然不能。”
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谢。”没了顾忌,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编小盘子,轻轻地覆在空白区上,然后直起身子观察——完全重合!看来这个小盘子原先就是放在这个位置上。可是……李聃环视了一圈脚下。不对啊……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难道,是少了什么?还有,这衣夹子怎么会零丁出现在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阳台。真奇怪……
“在书房找到死者的手机,在门口附近的矮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其他的地方暂时没有异常。”
根据尸检报告,死者唐学博,男,今年9月满60岁,身高1米62,体重46公斤。死因是高空坠亡。死者颅脑损伤严重,身上有多处骨折,重要脏器被刺破引起内出血。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可认定为致伤工具。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对尸体进行血检时发现死者生前一直在服用抗抑郁药物;被害当晚曾喝过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毫克。解剖尸体发现死者患有多种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等。
唐学博生活十分规律,每天结束教学后,都会去校外一家固定的餐厅吃饭,小酌两杯然后回家。回家后也没什么娱乐,通常是简单打扫一下房间,然后回书房工作。
从分布图里不难看出,此教师宿舍是两梯四户,一共12层;1楼是挑高层,2楼至12楼共有23户,12楼往上是天台。客梯只到12楼。若想去天台,需要从12楼的紧急楼梯往上走。楼梯尽头处有一扇不锈钢门。一般情况下天台的门是锁着的。钥匙由保安队队长保管。案发前后,钥匙没有出现丢失,被复制或被掉包的情况。警方在保安队队长陪同下进入天台勘查时,没有找到任何近期有人活动过的痕迹。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校方反馈有可能是保安巡逻或是新入职老师选宿舍看房时留下的。案发当晚8点半本应由保安郑大同负责巡楼,但当时他乡下的老婆打电话来商量老家拆迁的事,于是请另一位保安吴志华先帮他顶班。
校园内大部分地方覆盖着路面监控。死者坠落时,刚好被楼下的探头拍到了。不过因为监控探头是对着地面进行拍摄的,警方无法由此确定死者是从几楼如何坠落的。保安亭紧挨在教师宿舍的西南侧,离死者坠亡地点十分接近,所以在听到声响后,保安很快就到达了现场。
首先,警方在死者家里找到的新鲜指纹都属于死者;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扫得比较干净,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矮书柜前方地面上发现的少量血迹属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迹也属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警方在保安吴志华捡到的钥匙包上没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检材。
通过查看宿舍电梯里的监控,警方发现死者是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此后直至警察到达前,没有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场。
听完了各个组的反馈,中队长沉吟了一阵:“从目前掌握的线索看,咱先从刑事方向出发。死者平时有一回家就打扫的习惯。要是案发当晚有人在死者打扫完房间后进入601号房,那他便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死者的手机、钱包、钱包里的现金、证件都没有被盗,可见凶手并非图财;死者先是头部两次被钝器打击,之后从高空坠落,凶手的目的更倾向于谋人。死者家里没有除他之外的新鲜指纹,预谋作案几率上升。死者家门门锁完好,阳台外墙各个方向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屋,熟人作案。”

警卫捡到的钥匙包是谁的?作案手法是什么?凶手是谁?
凶手是汪琨泉的兄弟。601现场的门是从内部用反锁旋钮反锁的,形成了一个密室。可以排除凶手进入过天台的设想。501只有陈旧脚印,可以排除凶手案发当晚进入过501的设想。钥匙包是唐学博的,被捡到的钥匙包是空的,601的钥匙在唐学博的钱夹内,钥匙包不可能是唐学博回宿舍前自己遗失的,因为没有钥匙他无法进入宿舍。唐学博生活规律,案发当晚八点十五回家,微醺但没有完全喝醉(血液酒精含量),打扫完房间(601很干净),在书房工作一段时间后(手机在书房),才遇害。因为汪琨泉的兄弟长得和他非常像,喝了酒的唐学博误认成熟人,给对方开门。唐学博在矮柜前方被扳手击打,衣帽架旁边的小篮子原本放的是钥匙包,受伤后唐学博将钥匙从钥匙包中拿出藏进钱夹内防止凶手将门锁上,可能是希望能尽早被人发现获救。凶手这时可能是前往阳台布置登山绳。布置好登山绳后凶手发现唐学博还有意识,于是第二次用扳手击打他的头部导致昏迷。门把手上没有血迹,反锁旋钮是凶手锁上的,本应在阳台却莫名出现在门口地上的塑料夹子就是工具。凶手翻找了钥匙包和衣帽架上的衣服,没找到钥匙,将空钥匙包丢在六楼电梯前。坠楼前唐学博被用登山绳悬挂在阳台栏杆上,绳子的一头绑在601阳台栏杆上,另一头在602阳台,中间穿过唐学博的皮带。在警卫敲门后,凶手才从602阳台放开绳子让唐学博坠楼。根据绳子的长度,中间悬挂唐学博之后另一头不够连接到701,只能够连接到隔壁的602,因此能使用这个手法的凶手不是曹一鸣,而是能进入602的人。同时汪琨泉和金肖戋都有不在场证明,因此凶手是汪琨泉的兄弟。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8:15:28 | 2020-8-6 19:54编辑
黑色字为正文分析,蓝色字为原文引用加粗字体为分析重点红色字为决定性结论

一、唐学博坠亡案件分析
依据童法医尸检结果“死者头部的伤起码会让他晕一个小时”,而当唐学博20:15乘电梯时监控未显示出异常,他的前额和后脑伤均为离开电梯后造成,而其坠楼时间在20:57,距其离开电梯不足一小时,排除唐学博自杀或意外坠楼可能,以此为前提进行以下讨论。
在知道坠楼事件发生后,吴志华一直在601门外直到警方到达,其间无任何人出入,也就是说唐学博坠楼前,凶手已离开601
尸检结果证明,唐学博坠楼时间即为死亡时间,而“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尚未凝固的血液”说明从唐学博晕倒到坠亡这段时间内一直在601阳台边缘,而从矮书柜前方地面上的“零星血迹”可以推断唐学博是在矮书柜前受击晕倒,所以说唐学博位置移动显然是凶手有意为之。同时,郑大同和吴志华发现尸体的时机过于巧合,虽然说保安巡逻时间基本固定,但是巡逻到每一楼层的时间会有偏差,敲门和坠楼同时发生,如果是自动延时装置,时间不可能如此精确,因此,导致唐学博坠亡的是一个较远距离触发的手动装置
这一装置通过唐学博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和“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可以得出结论:凶手在击晕唐学博后通过用登山绳牵引唐学博皮带的方式使唐学博发生位移而从601阳台坠亡。如果要使用这种装置,凶手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案发时凶手在楼栋内
2.凶手知道保安会敲601门以及敲门准确时间
单就手法来看,所有嫌疑人均有能力布置此装置,因此嫌疑人的排除和确定需要在其他问题分析清楚后再来讨论。

二、案发时601房间布局
601房间在警方进入之前大致算得上处于封闭状态,即凶手布置好现场之后只能从阳台或大门这两处离开。但是601房间阳台上并无攀爬痕迹,相邻的701和602阳台也并未发现异常,但无论向上或是向下攀爬,一定会在601阳台和所到房间阳台留下痕迹。并且阳台绳长只到五楼,而“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说明没有新的脚印,即凶手并未下落到501阳台,到此可以排除凶手从阳台离开的可能。也就是说凶手只能从大门离开,而阳台绳的最可能作用是作为锁门机关的一部分
首先根据保安开门状况与室内布置还原案发时601室房间布局:
1.房间坠物的实体和所在位置
金肖戋与保安吴志华都反映过他们转动把手和推门时听见了物体坠地声,而吴志华更具体地说明了“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之前吴志华“用力拍601的门”却没有任何异常,直到金肖戋“和保安试着转把手推门”才有木头坠地的声音。因此,这件“木头东西”并不附着在门板上,而是以某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悬挂在门把上。通过李聃之后对于房间的检查,靠近大门且用木头制成的东西只有木头衣架,据此可以确定木头衣架原先以某种方式悬挂在门把上
但是衣架在门把处出现并不自然,在这里有理由推断衣架为凶手摆放,旋钮需要较大型的工具施加较大的力来旋紧,而占位相当大的衣架周围无法再摆上其他较大体积东西,即此时衣架离旋钮最近,也就是说摆放衣架的目的最有可能就是将其作为反锁房间的工具,反锁方式就是从一个方向施加力使衣架木杆推动旋钮旋转(根据衣架大小,用于锁门的只有一个衣架)。
2.小盘子和其他杂物的作用
小盘子完全覆盖灰尘空白区除了能够证明盘子原先放在矮书柜上,也能证明盘子是被人拿下来而不是带下来的,不然会有拖动痕迹。而如果被人拿下来,那么地上的杂物正好可以按位置和作用分为三类:
原属矮书柜类:藤编小盘子
原属衣帽架类:两件短袖衬衣
案件相关类:带血的扳手、带血的男士长皮夹、B6笔记本、三折伸缩雨伞、用旧的手提包、木衣架、塑料衣夹
这些地上的杂物有相当一部分无法悬挂,且质量较轻,也就是说杂物的作用并非是施加重力使门能够锁上,而是必须或不得不放在门廊周围。再由这些分类,案件相关类除了扳手、木衣架、塑料衣夹外都可以看作是唐学博出门携带的东西,同时如果唐学博打扫完房间就不会存在灰尘空白区,也就是说唐学博被袭击发生在他刚进门的时候,且大部分杂物是自然散落。
这样一来,小盘子被放在地上说明它有被从矮书柜拿下来的理由,而这必定与锁门机关有关。从固定在阳台栏杆的绳子的最终位置不难推断,旋转旋钮的力是从阳台方向施加,如果从门外施力没有办法让绳子回到阳台附近。但是无论如何,要想从阳台方向把线连接到衣架上并回收阳台绳,绳子有很大可能会带倒矮书柜上的小盘子,而盘子移动痕迹可能暴露凶手制造密室的手法,因此在制造装置时,凶手直接提前将盘子从书柜上拿了下来。最前面的塑料衣夹是为了保证挂在衣架上的绳子在向单一方向受力时不脱落,之后回收时只需要放松绳子就能回收阳台绳再尽可能剪短就能够避免在绳上留下痕迹。

关于锁门时间,最可能是在布置好现场之后,因为这种方式锁门会有声音,并且很难保证保安敲门时不会失手转门把把门推开,因此锁门时间是在保安敲门之前

三、案件嫌疑人的排除与确定
根据案发时的不在场证明,石广生、王凤白、汪琨泉三人可以排除嫌疑
办公楼监控能够证明石广生20:00——20:58一直呆在实验室,没有时间实行杀人计划。石广生嫌疑排除。
银皇后西餐厅的监控及付款记录、当事人证词以及电影票能够证明20:00——21:00王凤白、汪琨泉未回到教师宿舍。王凤白、汪琨泉嫌疑排除。
至此唐学博案的嫌疑人可以缩小到曹一鸣和金肖戋两人。这两人都有作案时间和作案能力,最终嫌疑人的确定还是要回到案件本身。
根据之前推测出的作案手法,唐学博坠楼的时机是保安吴志华敲响601门,敲门事件的发生需要以下两个条件:
1.保安会来敲601门
2.凶手能听见敲门声
吴志华的证词表明他是因为看到了六楼电梯前的钥匙包才去询问六楼住户,但是“钥匙包上没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检材”,就算没有指纹的曹一鸣到过六楼并且遗失了钥匙包,也只是检测不到指纹而已,该有的“生物检材”还是会有,再加上钥匙包中没有本该存在的钥匙,这些都说明这个钥匙包是被故意遗落的,而目的就是等待保安敲门询问。至于放置钥匙包的时间,依据监控显示从唐学博离开电梯起“直至警察到达前,没有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是唐学博回家后到保安到达六楼前。而对于另一项条件“听见敲门声”来说,金肖戋的嫌疑更大:其一是因为吴志华先敲的是他的房门,在他的建议下才去敲唐学博房门,所以金肖戋对于保安敲601房门的时间能有比较准确的估计;其次,无论是从门外听见隔壁拍门声亦或是听见警察讲话声后立即开门,都说明他的听力非常好,因此金肖戋更满足听到601敲门声再挪动绳索让唐学博坠楼这一条件。
除此之外,根据尸检,唐学博的钝器伤“一处在右前额”,如果从正面击打,凶手应该是左手拿扳手,也就是说凶手很有可能是左撇子。而在到金肖戋家录口供时,看到照片中“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再结合金肖戋用左手推眼镜时孟轲看到他写字时沾上的墨水,都说明金肖戋是左撇子
根据凶手能听见601房间敲门声以及凶手是左撇子这两个决定性结论,可以断定敲晕唐学博和致使唐学博坠楼的人是金肖戋
这样看来,牵引唐学博身体和关上房门旋钮的装置,最可能是手摇式升降晾衣架,唐学博只有46kg,并不会超过晾衣架最大负荷,而晾衣架上升的力也足够反锁房门旋钮。

关于动机的线索:
唐学博不止一次开玩笑说“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王凤白“就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两种说法都和水有关,再结合唐学博中文系教授的身份,这个“水”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水,而是一个字谜。暗示两人的姓名(汪-氵=王,泉-水=白),但如果只是单纯的字谜不会惹两人生气,如果把“水”加上,汪琨泉、汪凤泉,也就是说王凤白有可能是汪琨泉的亲妹妹,当然更有可能是汪琨泉的私生女(PS:鹏古文为凤,琨鲲同音,也与水有关。两人的起名应该是根据《逍遥游》)。唐学博很有可能是知道了两人的这层关系,除此之外,王凤白有可能和唐学博“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传闻有关。至于“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的关系十分要好”的金肖戋杀掉唐学博,或许与这件事有联系。因此杀掉唐学博最有可能是为了灭口。

凶手:金肖戋
动机:灭口
作案过程:
因为唐学博生活作息十分规律,行动比较容易预测,因此金肖戋只需要在唐学博前回家,之后等唐学博开门后用扳手把唐学博敲晕,将沾了血的钥匙放到唐学博钱包中,将登山绳穿在唐学博皮带上,再将线的两头扔回自家阳台。同样,在阳台上系上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穿过木衣架的铁钩,顶端用塑料衣夹固定,没打结的这一头也扔回自家阳台。之后处理好现场(因为金肖戋20:30要上课,来不及仔细清理现场,因此只能把门廊上的东西尽可能弄乱),将扳手和钱包留在现场,从唐学博包中翻找出他的手机,删除不利信息并拿走书房中的文件,将手机放在书房后出门,并将空钱包放在六楼电梯口。之后回家将阳台绳绑在晾衣架上牵动衣架锁上门,确认门已锁后放松阳台绳,回收绳子并将能够到的部分剪断(以上行动均是戴手套进行,所以没留下指纹)。之后在视频补课听到敲门声后让保安到601询问,同时再次操作晾衣架将唐学博吊离阳台后松开登山绳的其中一端(因为“从602号房阳台栏杆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强看到601号房阳台的一部分”可以看到唐学博情况),造成唐学博此时坠楼的假象,再出门帮保安吴志华推门时旋转门把手使衣架掉落。之后回去接着上课,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因为警察没有搜家,所以只要将金肖戋把绳子藏好就没事。但因为“这几个人这几天都在自己家里待着”,其家中未处理的绳子、文件以及晾衣架吊过重物的痕迹都能成为此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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