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5:58:42
凶手是曹一鸣。曹一鸣7点在食堂吃完晚饭后,回到公寓楼,先来到12层取走了石广生的登山绳,带回了自己家(或者自己准备了一条),他事先计算好了所需的长度(他是个数学老师,半到这一点很容易),并通过自家阳台将登山绳抛到6楼死者的窗户阳台外面。8点15左右,死者回到家中,由于是晚上,玻璃在天黑下反光,唐未能发现外面垂挂的登山绳。曹算准时间,通过安全楼梯来到唐家,乘唐不备,用扳手敲晕唐,将登山绳穿过唐的腰带,将一头固定在自己的阳台的升降晾衣架上面,另一头则利用登山扣勾住门把手,并利用衣架和夹子进行固定,然后将昏迷的唐整个人放到阳台外面,呈利用绳子悬挂的状态。并在他的阳台上绑上一根足以达到下一层的绳子,造成凶手是从五楼离开密室的假象。然后通过601的房门离开了现场,并利用细线之类的东西,通过上方的隙缝进行了门的反锁,通过安全楼梯的时候,故意将一个没有钥匙的钥匙包扔在了六楼门口,为的是吸引保安敲门触发机关,借保安的手杀了死者。然后他回到自己家里,注意着阳台上登山绳的变化。8点57分时,楼下保安查楼查到6楼,发现了钥匙包,在询问金老师未果后,敲门询问死者,但是死者当时仍然昏迷状态,没有反应。听见声响的金老师也来到门口,俩人为了确认死者是否在家中,从外面转动门把手,把手垂下的一刻,登山扣滑落,死者因为重力的缘故从带动登山绳滑下,楼上的曹看准时机,收回登山绳,唐坠下6楼。在登山绳带动离开的时候,登山扣,碰到衣帽架等物品,碰掉了衣架等东西,这就是金听到的木头掉落的声音。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6:12:38 | 2020-8-6 18:44编辑
凶手是曹一鸣,本案主要有死者延迟坠楼和反锁门两大核心诡计。


一、凶手分析

1)排除自杀。
虽然本案是个从内部反锁的密室,但显然是凶手布置的“多余的密室”。本案中死者头部遭受了击打,门口散落的物件,皮带处的登山绳纤维,再看他透露退休后想回老家买个房子居住,以及文中表现出来的个性,得罪了不少人等种种迹象表明,其并不是跳楼自杀,而是被有预谋的谋杀。
本案嫌疑人主要有:汪琨泉、王凤白、金肖戋、曹一鸣、石广生

2)        不在场证明
死者回家时间8点15,坠楼时间是8点58左右,考虑到文中提及脑部被击打后昏迷时间可达一个小时以上,凶手可以在击打其昏迷后将其吊在阳台,设计机关让他延迟坠楼,那么作案时间就可以至少向前推一个小时,所以8:15~8点58都可以犯案。
其中,汪琨泉、王凤白在6点半到9点都在相亲现场,有不在场证明,没有作案时间;石广生从8点到9点都在实验室做实验,有监控和短信作为不在场证明,没有作案时间;曹一鸣案发时间段一个人在家,有犯案可能;金肖戋8点30开始上网课,8:15~8:30无不在场证明,有犯案可能。
那么有作案时间的,也就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人剩下:曹一鸣和金肖戋。


二、疑点及证据分析

1)死者坠楼时,凶手是否在现场。
死者坠楼时,保安在601房间门口,所以不可能从门口离开。601房门是从内部反锁的,并不是用钥匙锁门,而且601附近墙面也没有任何攀爬痕迹,凶手不可能在死者坠楼后才离开601。所以我们认为死者坠楼时,凶手并不在601现场。那么要造成死者坠楼,必然需要使用到机关。 死者皮带处有登山绳纤维,我们可以由此大致推理出凶手是使用登山绳制造了死者延迟坠楼的手法,可以让他不在现场也能犯案。

2)死者的死亡时间。
死者两处击打伤都有生活反应,说明是生前被袭击,文中说,被击打后可能昏迷一个小时以上,那么凶手就可以利用昏迷期间,来制造机关,此时死者还未死亡,只是昏迷。然后,凶手无需在现场,利用机关就可以让死者在坠楼时真正死亡。

3)楼道里的钥匙包。
死者在保安敲门时坠楼,为何时间这么巧,因为凶手需要保安这个“目击证人”,所以不难推出钥匙包是凶手故意摆放的,钥匙包的作用就是为了让保安停留在现场,凶手选择在这个时间让人掉下去。保安定时巡楼,看到钥匙包必然会敲门询问是谁的物品,因为很有可能是一个新的钥匙包(因为钥匙包上没有发现任何生物检材,即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即便敲了602,金也会说不是自己的,那么保安一定还会去敲601的门。保安巡楼有既定的路线,从顶楼一层一层往下巡逻,每一层都是先走进两边的防火门,如无异常会在楼道内设置的保安点打卡。因此,通过防火门的开关,和保安点打卡发出的声音,可以大致判断保安巡逻到6楼的时间,然后启动机关,让坠楼发生。

4) 门口散落的物件。
门口为何有那么多散落的物件,必然是反锁门需要用到的机关物件。凶手费尽心思设计反锁机关,制造密室,形成“不可能犯罪”,为的是混淆视听,妨碍警察的探案思路。我们认为反锁机关应该是凶手在家试验很多次的,保证可以成功。而设计机关的物件必须是家里可以找到的寻常物件,衣架,夹子,都是家里肯定有的东西,也可能是凶手之前去过死者家, 知道他家肯定有,保证可以制造机关。

5)从以上疑点和证据分析核心诡计及凶手
本案主要是坠楼和反锁两大核心诡计。
死者皮带处有登山绳纤维痕迹,说明核心诡计中有用到登山绳,凶手是使用登山绳设计机关,让死者坠楼。曹参加登山活动,必然有登山绳,也用得熟练,金有恐高不参加登山活动,应该没有登山绳(当然为了作案可以去买)而且可以想见这个机关的设计必然会需要悬吊死者,金有恐高症,也较难完成这个事儿。另一方面,死者的血迹是601垂直向下,后脊皮带扭曲,应该是被从上面发力吊起,在601上方的701的曹一鸣在阳台利用升降晾衣架和登山绳制作机关,较为可行和符合文中描述,而隔壁602的金肖戋设计诡计就比较困难(可能做不到垂直)。
曹一鸣喜欢玩孔明锁,设计反锁机关应该也有优势。曹还没有指纹,又是一个犯案优势(手套都不需要)。
另外,金只有8点15~8点半这短短15分钟作案,恐怕来不及完成这么复杂的核心诡计。曹就有相对充足的时间犯案(45分钟)。

综上,我们认为曹一鸣是本案凶手。

三、案情还原

凶手可能隐藏在可以听到或看到死者行踪的地方。8点15分他知道死者回到宿舍了,死者把钥匙放在小篮子里,手机放在书房,准备打扫屋子,凶手以接扳手为由敲门进入(如果自带扳手应该作案后带离,不应该留在现场), 随后用扳手击打其右额,死者转头捂伤口手上沾血,凶手见其还未昏迷后脑勺补敲,期间两人应该发生了一些肢体接触,导致矮柜和衣架上的一些物件跌落散落,包括小篮子、钥匙、雨伞、笔记本和衣架等。死者昏迷后,凶手回自己宿舍用登山绳穿过晾衣架对折挂着,两个头垂到601阳台这里,回到601用死者的手将钥匙放进钱包,造成钥匙是死者放入的假象。之后将死者拦腰搭在阳台栏杆上,然后用登山绳的一头穿过死者皮带,再跟另一个头钩上形成环,然后回到701将晾衣架往上摇,绳子就收紧了,把人悬吊起来,吊在601阳台外侧(如图1)
回到601,迅速利用衣架、夹子等物设计一个机关,放置在门内侧门把上(如图2)

为了防止扳手等重物落地声响太大,可能拿小篮子反扣上面摆个笔记本垫在地上。关门,转动门把,启动机关造成门在内反锁,而非钥匙锁门的假象,形成自杀式密室,这时机关物件可能也会有部分掉落了。然后把钥匙包放在过道,估摸着保安捡钥匙包去敲601门问询的时间,凶手去到阳台把登山绳剪断(或者脱钩),死者坠楼,凶手回收绳子。保安在601门口接到坠楼通知,于是拼命拍门,反锁机关(可能还没掉落的衣架等)跌落,所以保安听到有东西掉落。最后就是一些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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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6:21:11
题目没有特意说明没有共犯,所以猜测为合谋杀人。
凶手是金肖戋和石广生。
根据金肖戋相片的内容,金肖戋有哥哥。这两人年纪相当。死者平时里称呼石广生为乡巴佬,在喝醉的时候也同样称呼金肖戋,可见两人容貌上有相似的地方。所以金肖戋和石广生应该是兄弟关系。
案发时,石广生所在的教学楼有监控,所以当时兄弟两人有一个是在教学楼里。具体是哪个留在了教学楼,哪个实施了杀人行动很难说。不过根据条件提到的(1)金肖戋有轻微恐高;,(2)石广生是哥哥;(3)死者房间里没有其他人的指纹,而石广生作为化学专业助教,手上的指纹应该也没有;根据上述三点,杀人行动由石广生实施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从时间上来看,石广生7点之后到学校饭堂,而金肖戋也是在7点离开数学系办公室,接着去饭堂吃了个饭,所以两人完全有时间接触并且相互交换了衣服。不过后面金肖戋曾经和保安近距离接触,所以两人是否交换身份还是存疑的。后面以石广生实施杀人计划来说明。
金肖戋和石广生分开后,金肖戋回到了教学楼,并在8点半的时候通过视频给孩子上课。然后在8点58分的时候说听到有敲门声,趁机离开并给曹一鸣发了条短信。然后继续回去给孩子上课。金肖戋的房间里装饰非常简单,没有什么明显的标识物,这也方便了把教学楼里的环境伪装成金肖戋房间的操作。再加上孩子是通过网络上课,不容易被识破。
另一方面,石广生回到602房,在看到了死者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敲门进入死者房间,然后用扳手将其击晕。接下来用登山绳挂在死者腰部将其吊在阳台上。一端挂在阳台的栏杆上,一端挂在隔壁602房阳台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上。因为是横吊起来,所以在坠楼现场会垂直滴落下来的血迹。再加上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当时死者应该是被横着吊起的。
在门口,石广生用衣夹子夹住反锁旋钮,然后用衣架勾住衣夹子尾部的小孔,然后将衣架挂在门把手上,在门外通过转动门把手带动衣架和衣夹子,锁上了门的反锁旋钮。后面在和保安一起撞门的时候,挂在门把手上的衣架脱落,所以保安听到了木头落地的声音。
当保安来敲门的时候,石广生断开手摇式升降晾衣架上的绳子。两个阳台之间间隔1米左右。能够从上一层下到下一层的绳子也要在1米左右。那么断开的这部分就留在了死者房间的阳台上。然后石广生出门和保安说几句话,回到房间后等待保安在隔壁大力撞门。
死者房间里的小竹篮里装的应该是钥匙,不过石广生不知道这一点,拿到钥匙后放到了死者的钱包里。死者被击打后应该是立刻昏厥,所以把钥匙放到钱包里应该是石广生做的。

汪琨泉和王凤白之间的关系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死者的那个笑话的意思是,王+三点水=汪。白+水=泉。所以给王凤白泼水就变成了汪琨泉。这是死者作为汉语言教授的一个专业笑话。不过是在没搞懂这个笑话放在这里有什么含义。

凶手的动机可能和死者参与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之事有关系。金肖戋和石广生两兄弟姓名不同,说明其中有一个人是冒名顶替上的大学。从后续发展来看,冒名顶替的人应该是石广生。
死者称退休后会回远方的农村老家,而金肖戋和石广生就是来自农村,所以才会被死者成为乡巴佬。所以死者应该曾经参与并帮助石广生的冒名顶替的事件。死者曾经说过:“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说明石广生冒名顶替的事情即将被挖出来。而他为了不被死者暴露自己的秘密才杀死了死者。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6:24:59
凶手是死者隔壁的数学助教金肖戋的哥哥杀人动机:警察在602室发现的金肖戋儿时的照片,发现他有一个长相与其酷似的兄弟,唐教授本身为人风评就不好,而前一阵子又被挖出与冒名顶替上大学有关。金肖戋与其兄很可能就是这件事情的正主。升降式的衣架说明金肖戋平日里要洗的衣服很多,但他是独居,说明金肖戋与其兄平日可能都是生活在一处的。由于死者平时作息规律,很容易就能摸清。所以金肖戋挑了一个给学生补课的日子来给自己做不在场证明。死者家中的足迹是金肖戋的哥哥的,敲开死者家门后可能还在玄关处进行过对话,在转过身之后,他用扳手砸向死者的后脑勺,之后挪动死者的过程中死者可能又有活动,所以右前额被补了一下。这个时候在给学生上课的是金肖戋。李聃询问相框里的人的时候,这个时候其实在警察面前的时金肖戋的哥哥,由于警察问的是‘金肖戋’,所以他说穿白衣服的是他,李聃仔细分辨之后开玩笑说以为另一个是倒影。由于两人是在写作业,也就是说,两个人惯用手是不一样的。而一般人惯用手都是右手,李聃在分辨之后会下意识的认为用左手的是倒影里的人,而又说穿白衣服的是他,所以李聃才分辨出谁是金肖戋。但金肖戋是用左手推的眼镜,说自己刚写字的时候沾到墨水了,所以这个‘金肖戋’是左撇子,就算警察没有发现这个,他也可以借口说去厕所,因为真的金肖戋在那里,平常和众人打交道的都是真正的金肖戋,所以现在‘金肖戋’不能在众人面提前多露面,可能会露馅。凶手试图用钥匙将门反锁,但发现门内侧的旋钮和钥匙不连通然后放弃,然后再钥匙上印上死者的手印,由于凶手是左撇子,所以会下意识的印上死者左手的手印。用夹子夹住门里侧的旋钮 ,然后用衣架卡在门把手上,这样只要从外面转动门把手,内侧的门把手也会随之转动,将旋钮反锁上。但是如果打扫干净的玄关只有衣架子和夹子会很容易就让人想到这是干什么的,所以他才把杂物散落了一地,做成和死者争斗过的样子。凶手可能是将门反锁后,衣架还卡在门上,保安和金老师试图推门时又转动把手,带动衣架,才会听到木头掉落的声音。死者阳台的绳子其实是连接到602的阳台的,升降式的衣架可以做成一个滑轮,用死者的皮带和登山绳作为固定。把死者固定到602阳台上,这样只要在金肖戋去回答保安问题的时候把轮滑切断,死者就会掉下去。小盘子是平常放钥匙包的,保安平常巡楼的时间都是固定的,凶手在走之前拿了钥匙包,扔在电梯口,因为金肖戋的房间靠近防火门,所以保安一定会先敲602,这样就可以顺便让保安做自己的证人。而且在上课的是金肖戋,他可以在门口用猫眼盯着,这样就算保安先敲601的门,他也可以在敲门声响了之后,开门询问,以证明自己和死者的坠楼无关。所以事情应该是,金肖戋和其兄由于和唐教授的矛盾而起了杀心,所以选定在周五动手。在摸清唐教授的生活规律之后,金肖戋在正常时间进行网络授课,这个时候,哥哥将唐教授杀害之后把他的尸体和滑轮设置好,然后布置好密室,把钥匙包扔在电梯前,等保安发现。保安发现钥匙包后,先是敲了602的门,这个时候金肖戋离开电脑,出门和保安对话,而哥哥则去造成唐教授意外坠楼的假象。金肖戋关门之后到保安拍门他又出来,只有短短十几秒,保安完全可以成为他的证人。之后金肖戋又回到电脑跟前上课。就有了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6:35:53
首先,为了方便叙述,汪琨泉-汪,王凤白-王,金肖戋-金,曹一鸣-曹,石广生-石,唐学博-唐(死者)
凶手:金肖戋
相关证据:
根据现场证据发现,血迹大都出现在门廊附近,那大概率死者遭受击打的地方就是在门廊附近。而且现场发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印(男,一米七以上,身材中等),死者的手机在书房,死者有回家以后打扫完再去书房办公的习惯,那极大概率死者是回家后先打扫完才遭到攻击。现场并没有残存凶手的指纹,说明凶手很大概率是提前预谋好的。
引用
“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
如果是死者自己击打自己的话,遭受击打后死者将陷入昏迷,死者最后的影像到最后坠楼一共大约42分钟左右,那死者是又怎么高处坠落的。加上如果死者想自杀,那么也没有必要回家先打扫卫生,也没有必要擦掉凶器的指纹等搞那么复杂。如此可得,死者遭到袭击以及后面坠楼都是他人所为。
引用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
死者生前遭到钝器击打,如果排除死者自己击打自己的话,那要想击打到前额的话,死者和凶手要面对面击打,那凶手极有可能是个左撇子。
引用
“哪个是你?”“穿白衣服的。”…… “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
金氏兄弟俩长得很像,照片上穿浅色衣服的是金家弟弟(金肖戋),深色衣服的是哥哥。通过金家的照片来看,金氏两兄弟的写字惯用手是相反的,即一个管用左手一个管用右手。大家都会习惯性默认右手是普通人的惯用手,也就是说照片上穿浅色衣服的用的是右手,深色衣服用的是左手。而现实中金却因为写字左手蹭上了墨水,也就是说现实中的金惯用的是左手。金不是金家弟弟,而是金家哥哥。金家哥哥顶用了弟弟(金肖戋)的身份。
引用
“那天等电梯的时候碰见唐老师。他喝得很醉。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我知道他神智不清所以也没跟他计较。……汪琨泉想了想:“只有小戋没去。”“为什么呢?”李聃心里突然冒起“杯葛”,“欺凌”等字眼。汪琨泉抿了抿唇模棱两可地回了句:“小戋他……有些恐高。”
金肖戋曾经应该受到过死者的针对与排挤,爬山只有金肖戋没去可能并没有表面他恐高那么简单。而金表现得好像和死者没多大仇恨,电梯里金听到的死者所说的“乡巴佬”“寻死觅活”之类的很有可能是指的金肖戋,而金肖戋可能因为死者对他做过的一些事情出了事故,去世或者受了重伤,金代替金肖戋以他弟弟的身份进入这个公寓,想为弟弟报仇,而金在电梯里听到了死者醉酒后所说的话,应该就知道了死者是伤害弟弟的元凶。
作案过程线索:
引用
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死者坠楼前很有可能被人用登山绳穿过皮带吊起,悬挂在601阳台外。
引用
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场……“保安来的时候大概是几点?”“8点57分。”
死者坠楼和金开门,保安敲门几乎同一时段,很有可能金开门的同时(或开门前)触发了装置,使死者坠楼。如果是这样的话,钥匙包很可能使死者故意仍在那里的,为了制造当场的不在场证明。
引用
“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吴志华有些拿不准地回了句。…… “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我和保安试着转把手推门,但没什么用
转门把手的时候,内外侧的门把手都会转动,保安听到了好像什么木头的东西掉了下来,根据门廊的物品,极有可能是木头衣架。旋转门把手使木头衣架掉落,说明把手和衣架很可能使连在一起的。
引用
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难道,是少了什么?还有,这衣夹子怎么会零丁出现在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阳台。
编织小盘子很有可能是死者用来放钥匙绳子之类的,塑料衣服夹有极大可能是凶手故意拿到门廊处做装置的。
引用
。死者家阳台外墙各个方向没有攀爬痕迹……房门并非完全封闭,两侧和上方在关上后均有1.5毫米的缝隙,下方还有2毫米的缝隙
死者家阳台外墙各个方向都没有攀爬的痕迹,说明凶手只可能是从死者房门离开的,然后在房间外用里面早已经准备好的装置锁上旋钮。
推测过程:

6月27日晚,金估摸着死者差不多回家,并从门上猫眼之类的看到死者进门以后,他就带上手套,拿上扳手来敲死者家的门。死者打扫完便给金开了门,金进门以后接着就袭击了死者,在此过程中发生了打斗,弄翻了矮柜和衣服架上的东西。钥匙散落在地上沾上了血迹,金拿着死者的手,将钥匙塞到钱包里,然后将死者拖到阳台,用编织盘里的登山绳穿过死者的腰带,和阳台上的绳子,门口的木衣架一起做了一个装置(没有推出来,推测可能用登山绳引到了602,可能用到了手摇晾衣杆,然后金开门的时候将一端松掉,绳子从死者腰带抽出,死者掉下六楼。绳子的另一端应该也在602,这样方便回收。衣服架子可能当作一个滑轮这样子,阳台的绳子可能一开始连接了房门的木衣架。绳子可能用于一开始固定死者以及后来的连接之用。),将死者吊在了601阳台外,最后用塑料夹子夹在内锁扭上,用细线从侧面拽着锁上,然后抽出细线,等到警察破门而入,夹子就散落在地上了。金故意将钥匙包丢在门外,然后回去上课,等到保安发现钥匙包敲门询问的时候,金开门的同时那边死者掉下阳台,这样加上上课的学生,就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了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6:42:26
解答:
1、死者生前被钝器击打头部两次的问题分析:
死者生前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而从右前额处的伤可以推测,这处伤是被人从前面击打造成,面对面的情况被打者伤在右前额,那么伤人者便是使用左手击打才会造成这样的伤,当然也可以使用右手反手击打,但是这样并不顺手,而且对于打人这样的动作,一般是有了这样的想法后身体自然做出的反应,所以这里认为是伤人者是左撇子。
从文中线索可以看出,金肖戋是左撇子无疑。首先是金肖戋使用左手推了推眼镜,如果这个还不足以令人信服的话,那么接下来的描写:“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
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
金肖戋先是用左手推了推眼镜,随后孟轲便问金肖戋的手怎么了,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说是刚才写字时蹭到墨水了。当时孟轲能看到的是金肖戋的左手,而顺势翻过来说明墨水也就在金肖戋的左手上,而金肖戋写字是使用的钢笔,使用过钢笔的人大多都知道,写字的手上放在纸上的那块地方极其容易沾上墨水,尤其是那种老旧钢笔,那么这里就说明了金肖戋是使用左手写字,所以他的惯用手就是左手,他是个左撇子,那么死者右前额的那处伤无疑就是出自于他手了。至于后脑的伤是第一次击打造成的,死者给凶手开门,随后转过身去,这时凶手举起扳手击打死者后脑。还有几个疑点也不得不让人考虑。

拐进紧急楼梯左侧的防火门,孟轲清了清嗓子:“你好,我们是警察。”然后伸手准备敲门。
“你好。”门马上打开,让孟轲敲门几乎敲到金肖戋的脑门上。

“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
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
这里肖金戋的之前的行为与之后的话产生了矛盾,警察在去到他那里调查时,只是说了一句“我们是警察”之后敲门的动作还没有完成门就打开了,而肖金戋后面却说自己刚才在写字,如果真如他所说,那么他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放下手中笔来到门前给警察开门,所以话是假的,但是行为是真的,这只能说明他当时是通过某种方式观察着门外,在看到警察来了之后还没等警察敲门便打开了房门。至于他是以什么方式观察着的门外,可能是自己安装了针孔摄像头,也可能是通过了房门的猫眼。那么是否也有可能他之前也一直以这种方式观察死者是否有回到房间呢?因为死者要回到房间必定经过自己房门外。倾向于金一直用针孔摄像和手机实时监控着门外。
2、密室问题分析
警方调查发现死者房间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也就是说凶手无法从阳台进入、离开601。
无法用钥匙从外部旋转反锁旋钮,那么密室形成的可能性只有三种:
①唐学博自己锁上
②凶手利用某种东西从门外旋转反锁旋钮将门锁上。
③秘密通道
有没有可能是有人打了他后,唐学博将门从内反锁,然后跳楼自杀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唐学博后脑的伤口加上他晚上饮了酒会导致他昏迷将近一个小时,唐学博8:15之后回到房间,而8:57坠楼死亡。所以不可能是自己自杀。衣帽架附近如此凌乱除了是因为发生过打斗也可能是凶手故意而为,为了藏叶于林,是隐藏制作密室的工具:塑料衣夹,木衣架。反锁旋钮很小,凶手用夹子那个口夹住反锁旋钮,随后利用木衣架拐角卡住夹子,在木衣架上穿过两段鱼线,一段从门上面缝隙穿过,一段从门下面缝隙穿过,之后关门,将上下鱼线错开方向向两边拉,这样就可以带动反锁钮的旋转。夹子上也穿了鱼线穿过门上方,门反锁后,鱼线往上一提就可以弄下反锁钮上的夹子,之后抽回鱼线,夹子掉在地上。至于为何不把木衣架也弄到地上,因为这样保安开门时候听见声音就会以为当时凶手还在房间,造成凶手在房间杀人并且从阳台逃匿的假象,阳台那根绳子也是此作用,为了混淆视听。保安拍门转动门把时听见的木头之类东西落地的声音正是木衣架,因为门是往里开的,开门时候会把门后的东西往里赶一赶,所以木衣架和夹子之类的杂物才会呈现图中的位置。
601与602只隔了一堵墙,有没有凶手打通了某个秘密通道的可能?死者有轻微洁癖,而且每天有打扫的习惯,可是门口的矮书柜上却有灰尘,这个矮书柜是死者家的吗,会不会是凶手为了遮挡后面的秘密通道而从自己家搬来的?这个可能性很小,因为如果在杀死者之前就打通会被死者发现,而在之后打通必然会留下痕迹,而且时间很仓促,警察也不可能不会发现。
死者的钥匙还在,说明凶手能够轻易拿到死者的钥匙,既然这样凶手离开房间又要上锁的话,那么为什么不选择一种简单的上锁方法,上锁之后带走钥匙或者通过门底的缝隙将钥匙扔进房间里面,而要通过其他方法从外面利用屋内的反锁旋钮上锁?并且达到的效果都是一致的,把手能旋动但是门不能打开?在能达到同一效果的两个方法中为什么不选择相对来说更简单更容易完成的方法?唯一的区别就是利用钥匙从外面上锁再通过门缝将钥匙丢进房间内无法达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密室,而利用其它方法从屋外操作反锁旋钮上锁更能达到一个真正的密室的目的。因为只要形成了密室,就会让所有人产生一个误解,那就是死者遇害时就在这间密室内。而费尽心思制造这个密室的目的、是为了让人误以为死者就是从601阳台那里掉落下来的而忽略死者当时并不在601房间内的想法。因为死者坠楼前并非是在601房间内而是在其他地方,所以我想这就是题目《多余的密室》所指代的信息。
3、钱包血迹以及钥匙分析
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
从血迹分布来看,唐学博当时是要拿钥匙,为何要这样?而且他当时已经受伤,因为钱包和钥匙都有血。推测当时他给人开门,随后转身过去,但是此人从背后用扳手砸了他的头,他用手捂着头,于是手上沾到血。这个时候他想逃跑避免被此人杀死,于是就想逃到屋外将人反锁在房间里,毕竟从外面用钥匙锁门,里面打开也需要钥匙。钥匙在钱包里,所以钱包内部血迹较多。但是还没等唐学博逃走,凶手当面又砸了他的头,这次砸的是右前额。
4、金肖戋的恐高是否是真的?
说是有恐高,2楼那么多空房间不住,偏偏住在6楼,而且把死者弄下楼和平常晾衣服什么的没有区别,晾衣服都敢,那把死者弄下楼也可以,毕竟不需要攀爬,所以恐高无法作为排除他将死者弄坠楼的依据。而从他选择6楼来看,他是早有预谋。
5、唐学博对王凤白说的话什么意思?
推测唐学博是讽刺王凤白身材干瘪而且长得丑,如果卸了妆,别人会以为是男的。有没有可能电梯里拍到的死者8.15分回来时,那个人其实不是唐学博呢,是王凤白假扮的?排除种可能,因为王凤白那时正在相亲吃饭,分身乏术。
6、唐学博坠楼之谜
嫌疑人:石广生,曹一鸣,金肖戋,王凤白,汪琨泉,郑大同,吴志华,至于其他没出现的就不做考虑了,毕竟更加没有线索。郑大同是尸体发现人,他没法飞檐走壁既推死者下楼又发现尸体。而吴志华巡楼是要打卡的,监控也没拍到他用电梯,没法做到既把死者扔下楼又完成密室。石广生,汪琨泉和王白凤都有绝对的不在场证明,监控和证人什么的。所以也排除。只剩下曹一鸣和金肖戋。金肖戋是敲打死者的人,也会是将他弄下楼的人吗?
保安在六楼捡到的钥匙包是被故意放在六楼电梯口的,如果钥匙包是某个人不小心遗落在这里的,那么钥匙包里却没有钥匙,这就令人感到奇怪。钥匙包故意放置在这里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让保安能敲响自己和唐学博的门,让凶手得到信号,通过之前的手法让唐学博在8:57坠楼,制造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6楼除了死者只有金肖戋在这里住,所以这个钥匙包是金故意放置的。而这个钥匙包应该就是原本放在那个竹编盘子上的。
保安从敲门到警察到来都没有离开过门口,警察进门之后也没有看到有人躲藏在密室,而且经过法医检测,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那凶手是如果在8:57让唐学博坠楼的呢?
假设死者被吊在601阳台,有以下方法可以让他坠楼:
①将唐学博身体对折,腰部在栏杆上,身体头部在外侧,腰部以下在内侧,然后将绳子在腰部下方一点或者在腿部脚部缠绕一圈,之后凶手在敲门的时候拉起绳子,下半身就会脱离地面,让整个身子处于空中也就是栏杆的外面,因为只缠了一圈有脚部卡住,这个时候凶手只要放开绳子的一端,就可以收回绳子,让死者坠楼。
由于①的手法没有办法解释腰带折痕和其上的登山绳材质的纤维,这里来说说第二种方法。
②凶手用绳子在从腰带(位于尾椎那里的位置)中穿过,然后将死者掉在栏杆外侧,而将绳子延伸至其他地方,可以远距离操控绳子。当割断绳子一端的时候唐学博就可以坠落下去。这种手法曹一鸣和金肖戋均可以完成。但是这种方法会在栏杆留下痕迹,可是警察说701的曹一鸣阳台上没有任何痕迹。如果凶手是金肖戋他只能在八点半之前就将凶手在栏杆上挂好(因为他八点半也通过视频给孩子辅导,不存在提前录屏,其中他也只离开过一两分钟,这一两分钟也是在保安在的时候),那么地面上应该会有更多唐学博滴落的血迹,当然也可能是唐学博坠楼之后流出的大量血将原来的血盖住了,但是这样法医又怎么会发现几处未凝固的血呢?还是说明滴落的血迹有遗漏,那是不是也说明也应该有凝固的血迹。如果唐学博死前被吊在阳台,那么他滴落血迹的位置应该和他坠楼的位置大致重合。而且经过了半个小时唐学博后脑的伤口血液会不会已经凝固,还会继续滴落吗?因为有其他老师的存在,所以如果从一开始就将死者吊在601阳台栏杆外面、那么在从将死者吊起到让死者坠楼这段时间、就会有被上面的其他老师看见的可能、所以倾向于死者并不是一开始就吊在了栏杆外面、而是在打算动手杀死他时才被吊在了阳台外面、另外从坠楼现场找到的那几滴尚未凝固的血迹也能说明问题、如果死者是被一开始就吊在了栏杆外面、然后等待一个合适的时间让死者死亡、那么由于在坠楼现场找到了从601阳台掉下的尚未凝固的血迹、这里就不合理了、应该是除了有尚未凝固的血迹、另外还有已经凝固了的血迹才对、因为死者是从一开始就被吊在了栏杆外面然后再等待合适的时间行凶的、而掉落的血迹不会只等到快到行凶时血迹才开始掉落。既然死者并不是一开始就被吊在了601的阳台外面,而是在死者必须死掉时才被吊在了阳台外面,那么说明死者当时并不在601房内,因为那个时候要将死者从601房内吊往601阳台外面,那么凶手就必须在601房内才能完成,而在那个时候,前往各个楼层巡楼的保安已经位于6楼,此后便没有人从死者房间内出来,而死者房间内阳台外面也没有任何攀爬的痕迹、所以凶手也不可能从阳台外面逃走,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死者与凶手当时都不在601房内。
假设唐学博在七楼阳台坠落:
那么从601阳台垂直滴落的血迹作何解释?
曹一鸣有没有可能提前几分钟在601阳台滴落几滴唐学博的血,因为密室手法很简单,一两分钟就可以完成,所以他完全可以在保安到来之前完成,然后回到七楼在接到金肖戋的信号之后将唐学博推下阳台,那么腰带尾椎处的折痕就是曹一鸣在讲唐学博压到阳台栏杆上时,用手抓住他后腰处,防止自己手滑。但是这样登山绳材质的纤维就不知作何解释了,而且如果是他故意弄得登山绳痕迹,这样反而会加大自己嫌疑,当你没有那样东西别人有时,你利用才会有效果。
还有一种可能,曹一鸣利用某个容器先收集了死者些许血,然后容器瓶口朝下,用绳子绑着,让容器到601阳台,自然而然就有血迹滴落。(开了脑洞)
假设死者从602阳台坠落:
金肖戋是数学老师,所以对于距离什么的会计算准确,数学上有一种知识叫做抛物线,他完全可以把唐学博当成一种物体,然后根据距离计算怎样将他扔下楼,向601阳台那里扔,因为会形成抛物线,所以扔的位置和落地位置会有区别,别人会以为他从601上下垂直坠落。而垂直滴落的血迹则是因为血与身体分离,所以不会形成抛物线,则是垂直落下。这也说明了为何血垂直滴落,但是尸体流出的血为何没有把血滴掩盖,说明死者的下落方向和血的方向有差异。而皮带上的痕迹则是故意用登山绳弄得,为了让人调查有登山绳的人。扔下死者的时间就是在第一次给保安开门后和第二次开门之间。
那天等电梯的时候碰见唐老师。他喝得很醉。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
唐学博为什么一见到金肖戋就抓住他的手呢?我觉得是他把金肖戋认成了另外一个和他很像的人。根据题目信息可知唐学博日前被挖出与顶替上大学案件有关,所以唐学博所说的因为这点事就寻死觅活的人可能就是那个被顶替的人,金肖戋和他哥哥小时候很像,
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
小时候都如此相像,长大之后即使双方模样有所改变,可能依旧很相似。所以当时唐学博是将金肖戋认成了金肖戋他哥哥。这也可能是金肖戋的杀人动机,为哥哥报仇,而他使用的很老气的钢笔可能是哥哥多年前送的礼物。
有没有可能哥哥还没死,和金肖戋联合犯案?毕竟警察最后从在隧道看了一眼车窗玻璃立马知道了凶手是谁,而且金肖戋家的晾衣杆也是手摇式升降的,一个人住完全没必要弄这个。其实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真的能二人一起住还能不被保安和学校知道吗。
关键证物:登山绳,针孔摄像以及拍摄画面,阳台血迹(做鲁米诺测试)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6:42:45
首先汪与王又不在场证明且有绝对性,又因为房间是密室,凶手离开时只能通过阳台,绳索长度说明凶手只能从5/6/7楼离开,但5楼痕迹并不是最近留下,故离开只能通过6/7楼。
6楼:此时必经金家,但此时金在家。
7楼:此时必经曹家,但此时曹也在家。
由预谋作案再排除石,凶手锁定在金/曹之中。
曹已成家,年轻也已有45,虽与唐有矛盾但完全不会有杀人的念想。
金单身,与汪关系好想必是为了王,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年龄上也差不多,加之最近王被催婚,金定要有所作为,但唐经常传言,尽管唐9月离开,但王想必等不了那么久就会结婚,虽金有不在场证明,但他还有一个哥,他恐高他哥不一定,文章结尾的看玻璃得知凶手便是从此得来。
凶手是金肖戈。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6:43:14 | 2020-8-6 18:54编辑
凶手:曹一鸣、金肖戋和他哥哥三人合伙作案。
分析:
一,密室

已知:

1,大门被反锁,不是从外面用钥匙锁上的。
门两侧和上方在关上后均有1.5毫米的缝隙,下方还有2毫米的缝隙
2, 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
3, 警方无法确定死者坠落前位置。
4,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
5, 20点15分45秒,死者到六楼, 20点57分59秒,死者坠楼。之间间隔42分14秒。
6,从死者到家到死者死亡这段时间里,没有人使用电梯,且所有人都无攀爬的痕迹。
7,有急救楼梯,且无监控。
8,凶手是和平进门。

结论
1,死者的房间是个密室,有①自杀,②凶手运用巧妙的机关反锁房门。这两种可能
2,任何人可以通过紧急楼梯到达六楼。所有人都可能是凶手。
3,房门反锁,有狭窄缝隙。可以通过绳子制成机关反锁房门。

二,嫌疑人(按楼层排列)
(已知有人进入唐学博家中,身高170以上,体重中等)

1,石广生,男,26岁,身高178,体重59公斤;石楠大学化学系助教,今年刚进入学校工作;女朋友在外资企业工作;目前独居。

他的身高体重均符合,但有办公楼和出入口的监控做不在场证明。

2, 曹一鸣,男,45岁,身高170,体重74公斤;石楠大学化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是药物化学;与妻子育有一女,三人均住在宿舍内。

他的身高符合,体重偏重,无有力的不在场证明,手指灵活,擅长玩鲁班锁,手上无指纹,方便作案,有重大嫌疑。

3,金肖戋,男,26岁,身高175,体重66公斤;石楠大学数学系助教;今年刚进入学校工作;目前单身独居;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的关系十分要好。

身高体重符合,有一个模样相似的哥哥,阳台有和曹一鸣一样的手摇升降晾衣架。

4,王凤白,女,30岁,身高156,体重45公斤;石楠大学英文系教师;入职已有7年;目前单身,但传闻她与汪琨泉有染。
汪琨泉,男,55岁,身高172,体重68公斤;石楠大学数学系教授,研究方向是应用数学;3月份起妻子陪儿子在国外读书,目前独居。


(唐学博经常开王凤白与汪琨泉的玩笑,但是他们没get到,咱get到了,因为王凤白的“王”和“白”加上水就是“汪”和“泉”)
汪琨泉身高体重符合,王凤白不符,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明。

以上是几位嫌疑人的信息,因为动机不做要求,且不确定是否合谋,我使用排除法。

以下是结论

1,死者头上有两处伤口,都是由死者房中带血的扳手造成的,且不确定两次砸伤是否为同一人,同一时间造成的,但都为死者生前所伤,且砸伤会使死者昏迷。短时间内死者不会醒来,由此排除自杀可能。
2,无人攀爬痕迹,说明不管是进死者家门还是出门,都是从门走,而不是通过阳台等途径。但是屋内无人就无法反锁房门,这说明,房门在凶手走之后根本就没锁,凶手离开前制作了一个装置,之后再有人来,转动门把手时会触发机关,将门反锁。而为了保证机关会被触发,凶手在六楼电梯前的地板上放了一个钥匙包,因为他知道每天晚上八点半都会有人巡楼,而巡楼的保安看到这个就会去敲金肖戋和唐学博的房门,触发机关,导致房门反锁。

而保安和金肖戋推门时为什么推不开,就是因为凶手所制作的这个机关卡住了门。

3,嫌疑人要在死者回来后在楼里,才能成功作案,可排除石广生、王凤白和汪琨泉嫌疑。金肖戋虽然一直在直播,但他还有一个与他很像的哥哥,因为不确定哥哥的行踪,所以不排除哥哥冒充金肖戋,两人合伙作案的可能性。
保安说:当时我吓得用力拍601的门。金老师立刻跑出来问我怎么回事
但保安之前也来敲过门,问金肖戋钥匙包的事,孩子却说:8点半准时开始上课,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 ‘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在此之前金老师一步也没离开过。
那么 第一次保安来问钥匙包的事,是谁来回答的?显然,就是金肖戋的哥哥。
由此可证,金肖戋的哥哥当时在场。

并且,前文所描述的机关十分复杂(我觉得做出这样的机关是可能的,但我不知道该如何操作),但曹一鸣非常擅长解鲁班锁,想必也能做出类似的机关。所以我认为,是三人合伙作案。

动机:
虽然动机不做要求,但咱还是盲猜一波。
死者与同事之间的小吵小闹不足以充当构成杀人动机,能让凶手谋杀他人的,只可能是深仇大恨,或者是被死者知道了不便公之于众的事情。
动机不做要求说明题目中没写出来,而文中特意提到唐学博冒名顶替,我想动机和这个有关。所有人的学历都知道了,除了唯一没出现的金肖戋哥哥。那么唐学博很可能是冒名顶替金肖戋上大学。曹一鸣的动机不知道。


还原事件经过:
通过阳台上的晾衣架我可推测,金肖戋的哥哥经常来金肖戋宿舍,并且在宿舍洗他们俩个的衣服。某一天金肖戋哥哥又来,遇到了顶替他的唐学博,于是起了杀心。
因为唐学博生活规律,所以很好偶遇他,并趁他喝酒后进入他家。
在唐学博喝完酒回来后,金肖戋(或者他哥)进入死者家中,抄起扳手砸他脑袋,砸到了额角,死者变流血边把钥匙装进钱包里,没昏,之后金肖戋(或他哥)又打第二下,打到他后脑勺,唐学博昏倒了。
金肖戋他哥把他搬到阳台,给他腰带上系上登山绳挂起来,把另一头扔到隔壁,再把藤碟子上的东西拿走,按照曹一鸣教的方法(或者曹一鸣亲自)利用那堆散乱杂物安装好机关,关门走掉,在保安敲第一次门时开门,之后用很长的棍子上面绑一个小刀,把绳子割断,使唐学博坠楼。之后保安敲唐学博家门,金肖戋出去,和保安一起转动把手启动机关(木头坠地声),使房门反锁。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6:49:35 | 2020-8-6 19:56编辑
凶手:金肖戋
(动机可能和冒名顶替有关)

线索及推断:

1.
引用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

从右前额的伤可以看出,凶手可能是个左撇子
引用
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

而从此动作可以看出金是个左撇子,因为一般人推眼镜都用右手。

2.
引用
可能是因为才到学校工作不久,也可能是因为单身独居,金肖戋的房间看起来空荡荡的没什么装饰。

金明明有恐高,而且才来不久,宿舍有很多空房,为什么偏偏住602而不住低层,说明他想杀唐是早有预谋的。

3.
引用
“呃……”金肖戋垂下眼:“一般吧。唐老师虽然说话有点横,但生活还是蛮有规律的。作为邻居也算是好相处。”

金既然知道唐生活有规律,那他就可以提前拟定犯案时间,在19:40就回房等待。犯案时间就应该是8:15~8:30。

4.
钱包也应该是金放在走廊的,为了引保安过来,以制造不在场证明。但其实他是做了一个延时装置,早在8:20左右就打晕了唐,做好了密室,设计好了唐的坠楼时间。

5.
引用
被害当晚曾喝过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毫克。解剖尸体发现死者患有多种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等
可以推测出,小盘子里装的可能是抗抑郁的药。

6.
引用
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
引用
突然,李聃盯着车窗上的玻璃大叫起来:“快掉头回去!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这两句可以看出,玻璃的倒影,启发了李珃凶手是谁,与前文照片内容相照应。




密室分析(作案过程)

1.反锁的门
用夹子夹住旋钮,用晾衣架勾住夹子,然后挂在门把手上,门把手扭动的一瞬间,反锁旋钮旋住,就形成了从内锁住的门。当然,为了保证是否锁上,还可以说多试几次可以保证密室形成的可能性,因为即使没成功锁上不用钥匙也可以打开门

2.作案手法 兼 过程
首先,金敲响唐的门,唐一打开门,今就用扳手打在唐右前额上,然后再从后脑上把他敲晕。接着,金找来登山绳,一头系在601阳台栏杆上,然后一头抛到自家阳台上。
然后他先制造出从内反锁的门,再到自己的房间,把登山绳的另一头挂在自家阳台栏杆上,就形成了一个索道。他再把唐通过皮带挂到索道上去,把他这次的绳子先抬高一点,这时,唐就会滑到601阳台外面,(这也印证了,为什么会有601阳台外垂直滴落的血,因为他这时一直被挂在这里,而且由于监控拍不到这儿,所以唐也不用担心)
因为他知道保安会来巡逻,所以在门口丢了一个钱包, 等保安来询问他的时候,他再给保安开门前,把系在自家阳台上的一头解开,唐就通过索道滑了下去,形成了坠楼现象。通过与保安的交流,金也完美的制造出了他的不在场证明。(当然,也形成了登山绳一头挂在601阳台栏杆上的现象,与下文皮带上有登山绳纤维相照应。)



关于死者
引用
唐学博在壮年时因为婚内出轨与妻子离婚。作为过错方他净身出户,女儿由妻子抚养。从那时起,原本喜欢热闹的唐学博变得十分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

从这里不难看出,唐本来性格不坏,因为离婚才这样。
引用
对此,他本人略有提起,称退休后会回远方的农村老家,买个小房子独居。

他喜欢骂别人乡巴佬,但他自己本来也是个乡巴佬,可以推测结婚期间,妻子或别人可能经常骂他是乡巴佬。抑郁症也可能是从此引起的,所以才经常这样骂别人。
引用
最近校内有传闻,说他与日前被深挖出来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

而他的死,也应该和这点有密切关系。

综上,凶手是金肖戋
匿名
发表于 2020-8-6 16:57:42
凶手就是602室的金肖戋
1,动机:他哥哥考上大学,结果被唐教授暗箱操作,冒名顶替给换成了其他人,所以他怀恨在心,并且,唐出言不逊,对他本人也以乡巴佬相称。
2,杀人过程:
首先准备好手套,扳手,空钱夹等物品,因为自己明确在周五晚8:30有直播课,可以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所以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
因为与死者住邻居,所以很容易了解到生活规律的死者有酗酒,晚上几点到家等细节。所以案发当晚,金等死者到达六楼出电梯后先带着手套用扳手从背后敲击了死者后脑勺,然后死者手摸到了伤口流血,便慌忙掏出钱夹找钥匙开门进屋,因此流下了血手印,进屋后,金强行跟进,并进门后又给死者前额打了一记重击,随不致死,但足以使得死者昏厥,然后金开始布置现场。
藤编小盘子里面应该放的是一支有纪念意义的钢笔,凶手拿走了,并且在警察来询问情况前,他还在把玩,以至于弄一手墨水。
凶手提前在自己家阳台安装了升降衣架,目的就是悬挂打晕的死者,登山绳一头绑在自家升高的衣架上,一端从自家阳台扔到死者家阳台,然后在打晕死者后,将死者拖拽到阳台,用登山绳穿过死者腰带,让死者重心超出阳台,靠绳子拉住死者不至于直接掉下楼去,因为头朝外的悬空,使得地面有他头部伤口滴落的血迹。
至于阳台上留在现场的绳子,有三个可能用途:1)用来辅助固定被打晕的死者2)用来辅助登山绳的回收(从凶手家阳台回收)3)迷惑警方视线,制造凶手从绳子往下一层逃脱的可能。
然后在衣帽架上扯下两件衬衫仍在地上,将一个衣架挂在门把手上;在阳台取了一个衣夹,夹在门反锁的旋钮上,然后在衣夹上穿上衣服缝线,透过门缝,这样人在门外,也可以通过两个线头,带动衣夹旋转,使得门在内反锁,然后抽出缝线即可完成密室;然后用衣架和三折伞制造一个小机关,当人在外旋转把手时,挂在门内侧的衣架会在重力的作用下掉落,触发机关将夹在反锁旋钮上的衣夹弹开或顺势带掉,这样才不会让人开门后直接返现衣夹夹在旋钮上。
然后凶手将准备好的空钱包,扔在保安巡逻必经之地,这样可以在保安发现钱包来敲门的时候,佐证自己不在场证明,其次凶手可以引导保安去敲死者的门,自己迅速跑到阳台放下绳子,让死者坠楼,在其他保安发现情况前,将登山绳回收。自己再假装出现和保安一起敲门,转动把手,使得衣架掉落,触发机关,使得反锁旋钮上的衣夹顺势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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