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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 19: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贝克街杯推理大赛答案提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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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发表于 2013-8-1 20:05:0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2 00:29 编辑

首先忍不住要吐槽一句 作为一个工作中因某快男差点泪洒汉江的人来说 被害者这个名字真是……

来整理一下被害组与疑犯组的关系(对应号码为有作案动机的一组 下面只分析作案时间
       疑犯1赵大波 2钱津 3唐木
被害人   
1曹家乐       出差      吃饭   OK
2林晓明       OK       电脑   上班
3李炜          OK       OK     回老家

之所以要做这个表 是因为如果说三起案件没有关联 仅是巧合的话 概率奇小 因为尽管三位死者一个戳死 一个勒死 一个毒死 但毕竟又是快递人员 又是《乔布斯传》的 巧合多的说不过去
而如果是有关联的连环案件的话 有一点引起了我的注意 就是作案时间
在作案时间方面 最奇怪的一点莫过于 三位嫌犯在证据明确指出那个他有直接杀人动机的被害人遇害时 都有或完美(比如出差)或不那么完美(比如打电脑:毕竟是没有见到真人;比如回老家:父母也可能会包庇他)的不在场证据;另一方面在他没有杀人动机的被害人遇害时 却又恰好没有不在场证明
因此 这三期案件不是独立巧合的案件 但也应该不是某一个人为啥特定目标而伪装的案件而应该是三人联合作案!

之所以有这样的推断 一方面是作案时间的巧合
另一方面是很清楚的一个信息 就是被害人并不认识实施杀害的直接凶手(李炜只是因为没有按照常理询问他的名字才起了疑心 说明他不认识戳死他的人)
而分析过种种必须条件后也唯有三人联手可以完成:
最明显的 就是赵大波是为数不多能够掌握快递订货信息的人
而除了林晓明这个本来的乔布斯粉外 李炜订阅《乔布斯传》的动机很可能来自于那封电邮
而对于首个遇害者订阅这本书的原因 我想应该是他的订购 启动了这次蓄谋已久的杀人计划(也就是在我看来 文中并没有交代他订购的动机 我暂且把他定义为自助订购 从而被疑犯三人组认为是一个下手良机 之后实施了“诱惑”接下来两个人的定同一本书的计划)
而在前期铺垫之外 真正实施犯罪时 使用的就是交叉杀人的办法
那么按照作案时间
实施杀害1号死者曹家乐的是3号唐木
实施杀害2号死者林晓明的是1号赵大波
实施杀害3号死者李炜的则是2号钱津(尽管赵大波也有作案时间 但本着公平原则 三人应该是不会允许有人不背上人命的全身而退的)

而如果 实施计划确实如此 间隔至少一周的作案时间反而更加合理 因为他们都要避开警方的侦讯周期(1号死者被发现后 赵大波自然会被调查 在调查期间他当然不好下手)
再来说几个零碎的线索:
1、赵 唐的聊天记录和清理记录应该是对我上面假设的一种印证 而钱津之所以在电脑记录方面毫无破绽 应该与他是个电脑高手有关
2、死者1曹家乐 被毒杀恰恰说明一定有很熟悉他生活习惯的人在参与策划 因为如果不是麦当劳 用筷子的中餐就不会因为手上粘毒而死(脑子自动脑补出薯条吮手指画面あ)
3、钱津在第一个死者遇害后去现场查看(说明在第一个案件时 三人的“互助”关系已经达成)之所以先行离开 是因为别人都在看热闹 而他只是核实一下死讯就好了
4、如果李炜怂恿唐木前女友来闹是触发唐木报复的原因的话 说明唐木起了杀心是在1月初

再来说几个我自己觉得略微想不通的点:
如果钱津电脑那么厉害 为什么不帮助另外两人删除聊天记录呢?为什么赵大波的电脑里只有跟唐木的记录呢?
如果三人要互相帮忙 想尽一切办法掩盖作案时间 为什么不干脆就选择没有关联的三件商品 非要订购统一的书 “帮助”警察把三个案件联系起来呢?
看作者那么重视时间点 我特意查了一下 1月26日是周六的年份 可是2013年あ!
怪我自己看的乱七八糟各种推理剧 总觉得这仨人背后应该有个《侦探学院Q》那种犯罪组织或者罪犯咨询莫里亚蒂教授安排一切才过瘾
难道第三起案件的疑犯不该叫 苏醒吗……【好吧后两条是吐槽】

看在首个提交答案的份上!那个啥……我去干正事儿写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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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发表于 2013-8-1 20:16:1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01:59 编辑

1、死者情况

曹家乐(27岁4S店员工)、林晓明(22岁职业游戏玩家)、李炜(约30余岁,公司职员)分别于1月8日、1月17日、1月25日在网上商城购买了《乔布斯传》后于1月10日、1月18日、1月26日分别死于毒杀、勒死和腹部中刀失血过多而死,凶手均为身穿制服戴着黑色鸭舌帽疑似快递公司的员工。林死亡一案因为无目击证人,暂无法确定凶手着装。(从三名死者死前的状态等可以排除自杀,意外死亡、自然死亡肯定是不可能的。)

从文中可知三名死者互相不认识。

2、嫌疑人与动机

文中已经排除了其他人的作案可能,仅有的嫌疑人赵、钱、唐三人分别和曹、林、李有一对一动机关系。

赵大波,男,37岁。丰顺快递公司员工,与死者曹为同乡好友,因曹怂恿投资股票导致赵妻离子散,家徒四壁。赵与其他两名死者不相识。

钱津,男,26岁。职业游戏玩家,精通电脑。网络游戏中与死者林为对立关系,林出意外对钱参加世界大赛有利。钱与其他两名死者不相识。

唐木,男,33岁。某会计公司会计员。唐与第三名死者李系公司同事,在单位内是竞争关系。唐妻在死者李的怂恿下到公司大闹揭露唐私生活很乱,致使唐在竞争中被动,如李出意外,唐可作为唯一人选被提拔。

3、作案时间及不在场证明。

经调查

赵在曹遇害当天,有多名证人可证实他外地出差,此不在场证明可靠。林与李遇害时则无不在场证明。

钱在林遇害时,其游戏战友及敌方对手可以证明钱游戏账号在线,且游戏操作水平与钱本人相当。此不在场证明不可靠,因为死者作为职业游戏玩家家中必有电脑,钱可以在行凶后用死者电脑上网游戏。从钱之前去过林家可以看出,两人相识,完全可以知道林的电脑密码等情况。曹遇害时“快递员”出现时钱在附近与朋友吃饭,且并未离开过,此不在场证明可靠。李案时无不在场证明

唐在李遇害时,已于前一晚回老家探望父母,通过实名制及监控等应该可以证明,不在场证明可靠。曹遇害时唐无不在场证明,林遇害时唐在上班有证明。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曹遇害时,只有唐无不在场证明。

林遇害时,赵、钱无不在场证明。

李遇害时,赵、钱无不在场证明。

4、凶手分析

因为已经确定是他杀,而且只有三个嫌疑人,所以从上述动机及不在场证明分析可以看出,杀害曹的凶手只可能是唐,但是唐没有杀人动机。不过由文中【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唐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钱的电脑中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也无特别的清除痕迹。】可以看出,赵和唐有过联系,这可以表明这二人认识,文中没有唐赵与钱可能认识的证据。这样就存在交换杀人的可能。

这时就有2种情况

l唐杀曹,赵杀林,钱杀李

l唐杀曹,钱杀林,赵杀李

从案发现场看,林死亡时尸体在屋内,《乔布斯传》在沙发底下,正常情况伪装送快递时杀人,快递员是不会进入死者屋内的,所以可以断定为熟人作案。由于赵与唐有过联系,二人交换杀人的可能性很大,钱与唐赵二人不认识,那么钱与其他二人再交换杀人的可能就没有了。所以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唐杀曹,钱杀林,赵杀李。

而从文中描述,钱目睹了曹被毒死的现场,那么可以猜测钱是想借《乔布斯传》来误导侦查,并采用在死者家玩游戏来伪造不在场证明。

综上所述赵凭借自己工作上的便利获得死者曹8日购买书的信息,到10日期间与唐定下交换杀人的计划制造不在场证明由唐先杀了曹。在唐毒杀曹一案中,钱正巧看到了,曹死亡的现场发现了《乔布斯传》,又因为他跟死者林认识,熟知他对乔布斯的热爱,便于16日去林家鼓动他购买此书,第二日钱去林家杀了林并在死者家玩游戏制造不在场证明并将伪造的快递留在现场伪造快递员杀人的可能(因为熟人作案,钱并不一定要伪装成快递员,而且他也没看到给曹送快递的快递员)。曹死亡2周后,赵匿名发邮件给李引诱他购买促销的《乔布斯传》,再获得准确信息后,自己代替唐完成杀人,并为唐制造不在场证明做条件。

匿名
| 发表于 2013-8-1 20:43:05
唐木叫钱津去杀李炜,再叫赵大波杀林晓明,自己去杀曹家乐。因为钱津是电脑高手,所以在他的电脑里查不出什么。三个人连通好,赵大波告诉唐木和钱津,被害者们订书时间,钱津用电脑,促使被害者买书。三人把目标交错,各自为别人杀人,却又从中获益。
匿名
| 发表于 2013-8-1 21:09:4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5:25 编辑

凶手是赵大波和唐木。
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
唐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
从以上这两句看来,显然赵和唐是认识的,所以推测他们俩联合杀人。
曹遇害时,赵正在外地出差,有不在场证明,但唐没有不在场证明,所以推断曹是唐杀的。
林与李遇害时,唐有不在场证明,而赵没有不在场证明,所以推断林与李的赵杀的。
杀害曹与李的动机谜题里已经说过,而杀害林只是为了迷惑警察。
由于赵是邮递公司的,所以可以推断他知道三名死者都订购了《乔布斯传》,邮递员的衣服也是他的。
唐事先在《乔布斯传》的书皮上涂了氰化物,之后给死者曹,曹在看书的时候毒物粘到了手上,之后吃午饭的时候毒物又沾到了食物上,最后毒物与食物一起吃下。
死者林在签收《乔布斯传》的时候被赵勒死。
死者李的死亡过程由于谜题里已经说了,所以省略。
匿名
| 发表于 2013-8-1 21:31:53
我的推理如下:
因为,赵与曹有过节,并且在其聊天记录内发现疑似和唐的聊天记录,而唐在曹遇害时,无不在场证明,所以,有可能能是赵利用唐,和唐合谋,然后让唐杀死了曹。在这之后,又因为赵在李遇害时没有不在场证明,因此,为了“回赠”唐,他帮助唐干掉了李。在这之后,钱某的竞技和林某挂钩,因此他很希望林退出比赛,又因为他看到林在订购乔布斯传,因此他让有过一次快递杀人的经历的赵帮忙(赵在林遇害时也无不在场证明),所以钱某雇凶赵某,杀死了林。【推理完毕】
匿名
| 发表于 2013-8-1 21:38:16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9:45 编辑

【结论一】【推理】在两名嫌疑人杀了三名被害者的假设下。对钱来说,为了比赛资格而去谋杀十分牵强,更何况两人虽然为对手但还是游戏好友,加上曹与林遇害时均无不在场证明,与李无明显交集,加上与另两位嫌疑人没有聊天记录等联系,推测钱无嫌疑。也就是说唐和赵杀了三人,而林只是凶手为掩盖连环杀人而被杀。唐在林和李遇害时均有不在场证明,推测唐杀了曹。赵在曹遇害时有不在场证明,而林和李遇害时均无不在场证明,推测林和李均为赵所杀。
【动机】李炜为升职将对手唐私生活透露给其前女友使其在公司闹事可作为为唐想杀李的动机。曹怂恿赵投资使赵血本无归妻离子散可能是赵杀曹的动机。
【被害人遇害情况】李在收快递时,凶手并未询问其姓名而直接将其戳死,表明凶手早就认识李所以不会发生万一收快递是其他人而需要询问姓名以防下错手的情况。而从已掌握信息来看,唐是与李有直接关系的人,但唐在李遇害时有不在场证明,所以应该是赵杀了李。曹是因触碰氰化物致死,这也表明这时的凶手也认识曹,根据目击者说,凶手是径直走向曹,而如果只是为设计连环杀人而杀的曹,凶手最多会知道书的收件人的地址和姓名之类,不会知道长相。如果要杀此人也要事先询问他人曹某是哪位再杀而不是径直走过去。林的被害情况没有现象表示凶手认识林。
【被害人与凶手及凶手与凶手的联系】根据已了解的,曹和赵有仇,李和唐不和。但曹被杀时赵有不在场证明,李被杀时唐有不在场证明。根据聊天记录,唐和赵有联系。第一种情况,两人都为掩盖自己杀人的动机和制造仇人被杀的不在场证明,唐给赵李的照片反过来找给唐曹的照片,双方熟悉对方仇人的长相后,分别杀人。
【曹在林遇害时无不在场证明而唐有,赵通过快递身份知道林会订乔布斯传,因此杀了林关于唐和赵只通过网络结识就谋划杀人两人若只有这点联系感觉不太正常。接下来就是想象而已了= =。赵,唐,李,曹直接或间接地认识。然后是第二种情况,曹怂恿赵投资血本无归,赵的妻子改嫁他人,而这人是唐木(私生活混乱)。赵知道后与唐交涉,希望前妻能回来。前段时间李怂恿唐前女友闹事,唐前女友毁其和其妻声誉,唐利用这一点提出让赵赵杀了李的条件。而赵又提出让唐杀了曹的条件。交换谋杀对象的照片。进行谋杀。
【结论二】在三个嫌疑人分别杀了三名被害者的假设下。唐杀了曹。赵杀了林。钱杀了李。唐只在曹遇害时无不在场证明,唐杀了曹。林和钱遇害时钱有不在场证明,而李遇害时钱没有,钱杀了李。排除法,赵杀了林。
【推理】可能书本无可推敲之处,当赵作为快递身份了解曹订了乔布斯传后,便计划告知另两名凶手使两名被害人在之后订相同的书以此掩人耳目。订林对乔布斯的痴迷到了听闻乔布斯逝世的消息一星期不进食,当乔布斯传出来后,怎会一直等到打折了才买?若钱以比赛资格为杀人动机,很可能实则钱去林家时私自利用林的账户订了乔布斯传。鉴于钱是电脑高手,李邮箱中的邮件很可能是钱所发。促销邮件不可能仅仅是乔布斯传所以应该不是商城而是个人所为。会不会可能钱津利用唐木账户与赵进行聊天时候再删除。因此赵杀的是钱的对手林。至于三名嫌疑人的关系很可疑。(赵和唐都在钱的游戏队伍里?)
匿名
| 发表于 2013-8-1 21:49:5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2 10:54 编辑

唐木杀了曹家乐,钱杀了林,赵大波杀了李
先开始曹1月8日订购了书后,唐木和赵大波商量杀人计划,我想计划应该是自己杀死对方的仇人,并制造出不在场证明,赵大波告诉唐木,曹有吃外卖的习惯所以唐化妆成邮递员在书上下毒,在赵1月10日出差时杀了唐杀了曹;1月24日唐回家看母亲制造不在场证明后,赵在1月25日时发了一封打促销的邮件来吸引李来买,李当天预定书后,赵乘火车来到来到本市,赵本来就是邮递员所不用请假,因为知道小区里有监控,所以把帽子压的低低的,让后用刀将其捅死;钱是因为看到曹死前的全过程就想出来一个计划以假乱真自己扮成邮递员将林杀害,这样就钱就可以嫁祸个邮递员,所以他1月16日叫林买他非常喜欢的书,17日来到林家后将林勒死,然后在林家打游戏,这样就可以制造不在场证明,但他犯了一个错误,就是将林杀死后将完整的包裹放在了沙发下,他打开门的原因是想让人快点发先林。这就是我推理的案件真相
我是一名初一学生,语言组织能力不强,所以词语组织不当处还请见谅。
匿名
| 发表于 2013-8-1 21:57:16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2 11:20 编辑

根据题上的提示: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
唐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
从这里不难看出,赵唐是共犯的可能很大。
过程应该是这样的:曹在网上订购了《乔布斯传》,而这时被快递员赵知道了,于是与曹有仇的赵就打算在真正快递到之前办成快递员去杀掉曹。但唐恰好与赵认识,二人一拍即合达成协议,交换杀人,互为对方做不在场证明,于是唐就办成快递员杀了曹,现在本该赵去替唐杀掉李的,但是仅仅这样,并不能完成杀死三个人,因为其中林与二人并无仇恨,二人没有动机杀害他,而赵又在游戏上认识了钱(之所以无聊天记录,是因为在游戏上进行的)二人再次交换,为了使案件看上去像是同一个凶手做的,钱在前一天晚上去了林家,在他网上订了《乔布斯传》,钱是电脑高手,于是又给李发了促销打折最后一天的邮件,别人查不到来源。这样一来就把三件原本没有关联的案件联系在一起了。于是钱再去替赵杀他该帮唐杀的李,而赵又去杀了林。所以,这样一来,曹死的时候,赵有不在场证明。林死的时候,钱有不在场证明。李死的时候,唐有不在场证明。所有不在场证明就成立了。
匿名
| 发表于 2013-8-1 21:58:1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4:21 编辑

凶手排查:
经调查,曹遇害当天,赵正于外地出差有多名证人可证实。林与李遇害时则无不在场证明。根据不在场证明可知,赵可能杀林,李。
经调查,1月10日“快递员”出现在4S店时钱正在案发地附近饭馆与朋友吃饭,期间没有离开过。但根据钱朋友的证词,曹中毒身亡后他们一行人曾前去围观,后来不知什么时候钱独自离开。此应该不算不在场,在曹中毒死之前钱还是有机会的。
林遇害时,钱正独自在家玩电脑网游(即上述的部落对战游戏),根据钱的战友以及当时与钱对战的敌方部落证实,钱一直都在线并且战斗表现一如往常水准。(有可能是别人代替的)因为还没有理由推翻,所以目前可以将此证词算做不在场证明。
李遇害时,并无不在场证明。所以综以上钱可能杀曹,李。
经调查,曹遇害时,唐并无不在场证明。林遇害时,唐在公司上班有公司同事证明。 李遇害时,唐已于案发前一天晚上回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根据不在场证明可知,唐可能杀曹。

细节推理:
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
唐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唐可能是在电脑上查看过书打折的消息,赵和唐在电脑上聊天勾结【赵曾多次在醉酒后与朋友说自己要杀曹报仇。也许这里的朋友指唐】,准备把曹杀掉【两年前曹怂恿赵投资某股票最终导致赵多年的积蓄赔的血本无归,赵妻子与赵离婚带着儿子改嫁他人。】然后唐在网上买了氰化物,伪装成快递员给曹送去涂了毒的书【曹购书以及其他的的所有信息应该是身为快递员的赵提供的】案发前他正在给一个客户介绍车型,突然有一个穿着制服戴着黑色鸭舌帽的人进来。那人径直走向死者拿出快递让他签收,因为死者正忙着所以没多问就马上签名收下快递。也就是说那快递员是曹不认识的,所以证实了唐是快递员(也就是杀曹的凶手)的说法。
第二起案件虽然没有目击者和录像,但死者家的沙发下面有一份还未拆封的新快递,里面是《乔布斯传》。快递掉在沙发底下而不是掉在门口,说明林接过包裹后犯人也跟着进去了,可以推论出他们是熟人(也就是林认识的钱)。所以有如下推理:钱拿着假快递到林家并不是以快递员的身份出现,而是以他的真面目。借口可能是在楼下遇到快递员后顺便捎上来的,林请钱进房间之后,钱找准时机勒死林,林下意识挣扎,然后包裹掉在了沙发下。钱与第二名死者林晓明是游戏好友,同时两人也是某游戏中两个敌对部落的首领,互为对手。也就是说林家中的电脑也下载了这种游戏,林遇害后,钱制造了不在场证明——用林的电脑玩游戏,证据是【林遇害时,钱正独自在家玩电脑网游(即上述的部落对战游戏),根据钱的战友以及当时与钱对战的敌方部落证实,钱一直都在线并且战斗表现一如往常水准。】   
站在门口的人他并不认识,但从衣着上看似乎是一个快递员。李炜打开了门,对方将一份快递和一把笔交到他的手里,“麻烦请在这里签名。”这个快递员李并不认识,再结合唐的不在场证明,所以唐不可能杀李。题中并没给出钱和李有啥特殊关系,所以钱没有理由杀李。根据第一起案件之前的赵和唐的勾结,可得出李是由赵杀的,而且李的电子邮箱内发现了一封1月25日收到的邮件,内容是宣传《乔布斯传》最后一天打折促销。是由赵发出的【本市丰顺快递公司员工,该快递公司与东京网 上商城有长期合作关系,该商城的送货服务全部由丰顺快递负责运送。所以赵知道东京网上的广告,就给李发去了】,之后以快递员身份送去快递,将李杀害。

案件还原:
8号前赵和唐在电脑上聊天勾结,准备把曹杀掉,然后唐在网上买了氰化物,伪装成快递员给曹送去了涂了毒的书。曹翻书中毒死了之后,钱正好在附近与朋友一起吃饭,去围观的时候发现现场有一本《乔布斯传》,然后想起林也非常喜欢乔布斯【平时除了打游戏还研究各种手机软件开发,是乔布斯的超级粉丝。】之后钱想出一个妙计——【林遇害前一天,钱曾去过他家,根据网上商城的数据,林就是在该时间内订购的《乔布斯传》】1.17这天去了林的家(为什么隔差不多一星期杀人这里解释一下。因为钱想让警方先查出杀死曹的嫌疑人,然后以同样的方法去把林杀掉,让警方误认为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就可能不会牵扯到自己身上),告诉《乔布斯转》打折的消息(林必会买)。18号下午,钱去给林送去那天买的快递(当然是假的),借口是看见有你的快递就顺便带上来了。林接过快递之后就让钱进来坐坐,钱找准时机勒死了林,林下意识挣扎,快递从手中掉到了沙发底下。之后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用林家的电脑玩起了部落游戏,让战友作证自己当时是在家玩游戏,顺便一提,杀人时间选择在2.00到4.00是为了能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做好铺垫,时间上也是游戏里有玩家看到的时间,也避开了上班和其他人吃午饭恰好路过的时间。之后钱故意不关门,是为了让邻居发现林的尸体(因为钱已经有了不在场证明)。1.25这天是《乔布斯转》打折的最后一天,因为唐知道“李有些贪小便宜”,所以告诉赵让他在这天发给李一封邮件,内容是宣传《乔布斯传》最后一天打折促销,相信李一定会买,而且作为故事铺垫的罗侦探也决定买了这本书(这就是第三起案件为什么又推迟了差不多一星期的理由),然后1.26这天,赵办成快递员给李送去假快递,杀死了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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