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13-8-2 11:43:17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2 12:34 编辑

首先,我推论凶手是赵与唐,真相应该是这样:
      唐因为得知前女友来闹事竟是李炜指使得,于是非常气愤,想到自己的前途竟被一个小人暗算,于是起了谋杀的心思,正好他从一个朋友那得知赵因曹家乐妻离子散且破产,是能帮忙谋杀的不二人选,于是通过与其沟通定下了协议:唐帮忙杀曹,赵再去杀李炜,并且,就通过赵的便利条件——快递员。
       赵告诉唐,他通过快递员这份工作得知曹家乐在与其合作的网上商城购买了正在打折促销的《乔布斯传》,唐于是假扮快递员从赵那拿来衣服与书,上演了毒杀的那一幕。
        曹既搞定,接下来就是李了,他们约定好过一段时间曹的事情平静些时大约一周后再动手杀害李炜,到时唐会通知赵地址,可就在这时,突然插进来的事改变了原计划。
       当日曹毒发身亡且是由于订购《乔布斯传》的事被钱津看在眼里,他心想他的大敌加对手林晓明对乔布斯非常崇拜,曾经因为乔去世一周都没吃饭,如果告诉他有人竟然用乔布斯的传记来杀人,他肯定会去找凶手,要么就心烦意乱非常愤怒,这种心里打击对日后参赛资格比赛自己胜利大有好处,于是偷偷离开现场,第一时间告诉了林,结果林不仅愤怒异常,而且对钱大为信任,并决心找出凶手。
        钱见计谋成功大半,于是对林说等事情平静些,一周后若还没有找出凶手,那时钱就来帮忙。
          一周后果然凶手没有找出,钱提议林从曹订购的那个网城也订购一本《乔》,问问来的快递员是否知情,林以为此计甚妙,结果正是在这天,唐接到赵的通知说有订购的,唐一看,并不是,于是就说,这是个好机会,赵若杀了这人,其一可以迷惑警方视听,其二可以让赵与唐尽量摆脱嫌疑,于是赵便杀了林,这时钱正好对战。
       唐又约定赵再一周后杀李,不过以防意外,这回唐从岗位认识的一个电脑高手学会了如何神秘发送邮件而不被查到的办法,亲自在赵的公司发送了一封最后打折的信息,欲故技重施,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唐来到父母家,让赵杀李。
        大概如此。
         证据其一是聊天记录,证明唐赵有联系。
          其二是可以询问钱为何偷偷走,其三是找凶器第三起案子的,当然,我不知道是不是要说证据啊?哈哈当我说着作收场白吧。
匿名
| 发表于 2013-8-2 11:50:07
先说凶手是钱津和唐木,钱津杀害了林晓明,唐木杀害了曹家乐,唐木和钱津中有一人杀害了李。证据是钱津和林晓明是对手,至于赵为什么不是凶手,因为丰顺快递所有的员工,没有连续三周周五或周四请假或休息的人。估计唐木早已知道钱津想杀人利用钱津或和钱津和手杀害了他们。再说说邮递员的衣服是从哪来的,我估计是从网上买的,
匿名
| 发表于 2013-8-2 12:15:3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2 12:20 编辑

凶手作案动机:
曹佳乐→赵大波:原是同乡好友;两年前曹怂恿赵投资某股票最终导致赵多年的积蓄赔的血本无归,赵妻子与赵离婚带着儿子改嫁他人。


林晓明→钱津:游戏竞争关系;
四月份国际上将会举办该游戏的大赛,本来以钱所在部落目前的实力是得不到参与该大赛的名额,但林现在遇害,钱所在部落将很有机会取得参赛资格。


李炜→唐木:公司竞争;唐的前女友前来大闹是因为被李怂恿。
(两人竞争部门主管,两人实力不相上下;李怂恿唐前女友来公司大闹,成功排挤掉曹;曹动杀机)


凶手与目标:
钱→李
唐→曹
赵→林

案件分析:
该三起案件为团伙作案,由(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唐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钱的电脑中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也无特别的清除痕迹。)知赵、唐、钱三人通过网络认识,估计互相说出了心中隐藏已久的杀人愿望,于是相约带替对方杀人,以制造不在场证明。由于钱某精通电脑,所以聊天记录痕迹清除极其干净,而唐、赵两人则隐藏不是很好。
通过三个死者不同死亡方式推断,用毒杀人的凶手必是善于用攻心的人,用窒息等手法的必是身体强壮,体格健壮的人,用刀的必是一般体格的人。
首先是曹,曹购书时间与死亡时间相差两天,与另外两名死者相比,时间较长,说明凶手一开始并不知道曹网上购书。赵作为本市丰顺快递公司员工,又因为该快递公司与网上商城特殊的关系(该快递公司与东京网上商城有长期合作关系,该商城的送货服务全部由丰顺快递负责运送。)得知曹网上购书,以及网上《乔布斯传》打折促销的消息,于是杀人手法初定:通过送快递接近受害者,以便实施杀害。
三人分别避开与自己有过节的受害人,同时都有了不在场证据,而除了与自己有过节的受害者外的其他两个受害者均与凶手不相识,使侦破工作增加了难度。

1.杀害曹家乐的凶手是唐木。赵为唐提供曹详细的信息包括个人习惯和公司日常工作,唐某常年商场征战善于观察,善于攻心,了解曹的生活习惯后,选择了毒杀这个手段。曹死当天,唐是认识曹的,而曹却不认识唐,凶手径直走向死者拿出快递让他签收,由于死者忙碌,加上该凶手面生,所以曹并没在意,曹签收快递后,唐迅速离去,由早在此等候的钱某进行监视,曹中毒死后,钱某围观确认曹某死亡,这样曹某就无法指认唐某,然后钱某离去。
2.杀害林晓明的凶手是赵大波。由于知道乔布斯传打折消息,杀害林某就变得非常容易,钱某案发前一天晚上到林某家中告知打折消息,作为乔布斯死忠的林某当即上网购买,钱某确定其购买过后离去。钱某将林某已购书的消息告知赵大波,由赵大波实施毒手(赵大波常年送快递,体力不是林晓明可比的,直接将林某勒死)。得知林晓明必死的钱某异常兴奋,玩游戏有个好心情使其发挥超长,仿佛换了一个人。
3.杀害李炜的凶手是钱津。钱津作为电脑高手,隐藏自己的邮箱地址发给李炜一封《乔布斯传》打折宣传邮件,李炜下订单,同城的赵大波进行订单确认。钱某则通过送快递接近李炜,由于知道李炜姓名,所以并没有询问,引起李某疑问,紧接着钱某将李某杀害。

作案证据之一:
由赵大波提供的快递服装
其他证据有待侦破~~~
匿名
| 发表于 2013-8-2 12:43:21
认为凶手是钱津   他知道曹买了乔布斯转时   想到林也是乔布斯迷  便去他家说乔布斯转这本书   又给李发了那封邮件   目的就是制造这起连环杀人案   游戏可能是别人代替玩的
匿名
| 发表于 2013-8-2 13:36:1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2 20:23 编辑

曹是唐杀的,林是赵杀的,李是钱杀的,推理过程如下:

曹是唐杀的,因为在赵、钱、唐三人中只有唐有机会杀害曹。林是赵杀的,因为在赵、钱、唐三人中只有赵有机会杀林。但在动机上,唐并无杀曹的动机,但曹因为怂恿赵投资导致赵赔光了钱,所以赵有杀害曹的动机;而赵没有杀林的动机,但钱因为杀害林而获得参赛资格,所以钱具有杀害林的动机;而唐的前女友大闹是因为被李怂恿,所以唐有杀害李的动机。赵极有可能与唐在网上聊天,唐很有可能在网上与钱聊天,为防止被发现而清除聊天记录,而钱是电脑高手,可以不留下明显痕迹清除聊天记录。所以事情是这样的:唐想杀李,钱想杀林,赵想杀曹,为避免被发现,他们三人在网上商量好,交换杀人,而杀害一个人时,等到想要杀他的人有不在场证明时再杀,那样警方自然会因为不在场证明解除对其怀疑。他们三人商量好后,唐就将曹杀害,赵将林杀害,钱将李杀害。林和曹都购买《乔布斯传》这个情报是由在快递公司工作的赵提供的,他们就发广告,让李也购买《乔布斯传》,那样让三名死者有了这个共同点,混淆警方的调查视线。所以事情就是这样的,唐先杀曹,赵然后杀林,最后是钱杀李,他们三人互相交换着杀人,混淆警方调查视线。
匿名
| 发表于 2013-8-2 14:22:0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2 14:37 编辑

这个题整体来看就是一个不在场证明的问题。


引用

他们在本市没有分公司也没有派任何员工前来

这么说凶手就只能是近期一直在本市的,非网上商城员工却知道三名死者订了同一本书的人


首先题中已经分析了凶手不可能是网上商城的员工,然后排除了“隐藏杀人目标”的诡计。那么凶手,只可能在这三个嫌疑人当中。而这三个嫌疑人还都跟三个死者中的一个有关系,但是唯一阻碍嫌疑人是凶手的就只有不在场证明。稍微列一个表:

死者\嫌疑人 赵大波 钱津 唐木
曹家乐 有动机有不在场 无动机有不在场 无动机无不在场
林晓明 无动机无不在场 有动机有不在场 [/b][b]无动机有不在场
李炜 无动机无不在场 无动机无不在场 有动机有不在场


先来看一下每个人的不在场证明。

引用

赵大波曹遇害当天,赵正于外地出差有多名证人可证实。林与李遇害时则无不在场证明

钱津110快递员出现在4S店时钱正在案发地附近饭馆与朋友吃饭,期间没有离开过。但根据钱朋友的证词,曹中毒身亡后他们一行人曾前去围观,后来不知什么时候钱独自离开。林遇害时,钱正独自在家玩电脑网游(即上述的部落对战游戏),根据钱的战友以及当时与钱对战的敌方部落证实,钱一直都在线并且战斗表现一如往常水准。李遇害时,并无不在场证明。

唐木:曹遇害时,唐并无不在场证明。林遇害时,唐在公司上班有公司同事证明。李遇害时,唐已于案发前一天晚上回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

赵正在出差有多人证实,这个说的比较模糊因此就认为不在场成立。钱的第一个不在场成立,至少可以证明去4s店的那个快递员不是钱,而第二个打游戏的不在场证明不是很完美,但是因为证人说一直在线并且水平没有变,那么可以认为排除了钱找人代替的可能,那么这个不在场也成立。至于唐木的两个不在场,说的也比较模糊,但是也可以认为证明并没有造假。

这样一来所有的嫌疑人不在场证明可以认为都成立。那么有动机的无作案时间,有作案时间的无动机,对于这样的,很容易想到一点,就是交换杀人。因此我认为此题的核心关键就是交换杀人

同时这一句话:

引用
穿着的制服是一样但这种制服很容易弄到,因为看不到脸只能依据体型来判断所以他们也无法确定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

也说明了无法确定凶手是同一个人,因此这个诡计在人数上没有矛盾。

引用
这么说是三个人都买了《乔布斯传》,然后在收快递时分别被毒杀、勒毙、戳死。凶手则是一个穿着快递员制服、戴着黑色鸭舌帽的快递员。

而这句话则说明了,虽然凶手在外表上一样,为了让人认为是同一个杀手,但是对于连环杀人来说,为了让人认为是连环杀人应该所有的杀人方式都尽可能的一样才对,而这里每一个死者都是不同的死法,这也间接说明了这可能不是同一个凶手。


引用

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

唐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

钱的电脑中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也无特别的清除痕迹。

通过三人的聊天记录,我们至少可以看出来,赵和唐曾经有过联系,虽然和钱的联系找不出来,但是因为每次杀人都是一周的时间,所以完全可以在这一周里私下进行联系。


引用

林遇害前一天,钱曾去过他家,根据网上商城的数据,林就是在该时间内订购的《乔布斯传》

曹是在遇害的两天前也就是18号订购的《乔布斯传》

李的电子邮箱内发现了一封125日收到的邮件,内容是宣传《乔布斯传》最后一天打折促销。无法查出邮件由谁发送。

另外我们看到,这三个人买《乔布斯传》的时候,三个嫌疑人可以说都有可能知道(赵本身是快递员可以知道,林订书的时候钱也曾在场,而李订书则是有人匿名发来了邮件,所以三个人都有可能知道),也正因为三人知道了死者的订书计划,所以才能联合起来想到这个诡计。

接下来就是考虑谁杀谁的问题了。通过上面的表格,我们很容易可以想出三人的杀人计划:唐杀曹,钱杀李,赵杀林。

至于动机,题中也已经说了,每个人都有要杀掉人的理由。


引用

赵曾多次在醉酒后与朋友说自己要杀曹报仇

但林现在遇害,钱所在部落将很有机会取得参赛资格

如今李遇害,公司已经决定提拔唐担任部门主管。

以上是动机。

最后拿文中的一句话来佐证一下(虽然这句话在文中警方的角度是不可能知道的)

引用
站在门口的人他并不认识,但从衣着上看似乎是一个快递员

这说明,杀死李炜的凶手是李炜不认识的人,这也间接证明了交换杀人的存在。

所以最后总结一下就是,有三个人每个人都有想杀掉的人,然后偶然间三个人碰到了一块,于是计划了这次交换杀人,同时伪装成是一个凶手的连环杀人。然后利用死者在网上订购同一本书的机会,三个人互相帮另外一个人杀掉他想杀的人(唐木杀掉曹家乐,赵大波杀掉林晓明,钱津杀掉李炜),而有动机的人,则准备好了充分的证据。

匿名
| 发表于 2013-8-2 14:51:25
案发前,唐和赵就认识,或者说联系过,证据是赵的聊天记录和唐被删的聊天记录。
在此认为唐和钱之前也认识,因为钱精通电脑,所以没有留下痕迹。
唐在和赵、钱的聊天中了解到他们有各自憎恨的人,于是他策划了一场交换杀人,由唐来杀掉曹,钱来杀掉李,赵来杀掉林。
以曹购买《乔布斯传》为契机,唐、赵、钱开始了杀人计划(也有可能曹购买《乔布斯传》是安排好的)。因为赵是丰顺快递的员工,而东京商城的送货服务全部由丰顺快递负责,所以赵可以知道有谁买了《乔布斯传》,他通知唐,由唐实行杀人(此处我无视了取得氰化钾的途径。。。),事后钱去现场我认为只是出于好奇,或是为了确认交换杀人的真实性。之后钱诱导林购买《乔布斯传》,由赵实行杀人。同理,我推测李收到的邮件是唐、赵、钱三人中的一人发出的,目的即为诱导李购买《乔布斯传》,等起购买后,赵得到消息,通知唐和钱,由钱实行杀人(此处有一疑点未解,即李被刺伤8刀,我理解为是为了泄愤,但是此处与钱和李没有仇恨矛盾)。其证据是唐只有曹死时没有不在场证明,钱只有李死时没有不在场证明,赵在林、李死时没有不在场证明;且唐只有杀死李的动机,钱只有杀死林的动机,赵只有杀死曹的动机,那么只有交换杀人可以解释。且唐和赵有证据证明其联系过,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交换杀人的猜想。
最后关于三个案件都有《乔布斯传》这个共同点,因为交换杀人本身就是为了排除自己嫌疑,所以案子之间一般都没有可以联系之处,那么我认为此处《乔布斯传》是为了混淆警方试听,让警方认为凶手其实是同一个人(不这么说的话,我以上的推理就都不成立了,所以只能。。。)。
匿名
| 发表于 2013-8-2 15:32:14
此次连环杀人案,是个非常精明的设计巧妙的案件,充分利用了三个人的不在场证明,对于赵某,钱某,唐某分别对于死者的曹某,林某,李某,他们各自对应的都有着矛盾关系,根据证词和他们的不在场证明,以及赵某疑似和唐某在网上聊天和唐某的记录删除痕迹,再根据钱某曾今去过林某的家中,之后林某就立即订购了书籍,之后就死了,还有,邮递员无法看清,根据这些我怀疑赵某,钱某,唐某三人合谋杀害三名死者,他们先计划,在想好不在场证明,再去杀人。杀人关系如此:赵某杀林某,钱某杀李某,唐某杀曹某。过程如下:
一月八日,赵某发现曹某订购了书籍,今天送到,于是通知唐某,之后赵某找借口出差。因为曹某和赵某是大家知道的仇人,所以,曹某死后,警察第一个怀疑他,所以赵某找借口出差,制造不在场证明。唐某接到消息,立即打扮成邮递员样子,在书籍上涂好毒,包好,送往曹某处,然后立即离开。钱某则是计划和他朋友在附近吃饭,来制造不可能作案证明。

一月十七日,钱某去林某家探风,并促使他买书籍,好执行计划。钱某知道林某特喜欢乔布斯,于是到他家去促使林某买,林某知道今天打特价,立即开始订购,送到时间一月十八日。钱某了解好,立即通知赵某,让他做好准备。第二天,钱某和往常一样在家打游戏来制造不在场证明。赵某根据钱某提供的地址,办好邮递员,拿着书籍前去林某家杀人,找好时机,把林某勒死在房间,然后走人。唐就在公司上班,来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一月二十五日,因为钱某精通电脑,所以根据唐木提供的信息,发了一封邮件给李某,当然,李某立即就订购了。而唐某为制造不在场证明,则是买票去看望自己的父母。第二天,钱某打扮成快递员,前去李某家杀人,李某见了是送快递,就准备签收,就在那时,他在想:书应该还没来才对。于是立即望向他说,你不是快递员,钱某知道暴露了,立即掏出刀子戳死了李某,然后立即离开

这就是我的推理全过程
匿名
| 发表于 2013-8-2 16:19:08
杀害曹家乐的凶手是唐木,为的是给最后杀死李炜迷惑警方,并且嫁祸赵大波,因为赵大波

有杀害曹家乐的动机,并多次在酒后扬言要杀曹家乐,所以唐木通过网上聊天从赵大波那里知

道了曹家乐的购书信息,并假装快递员投毒杀死曹家乐。   
  而钱津在附近吃饭围观了犯罪现场,由此得到杀害林晓明的灵感,于是之后到林家怂恿其购

买乔布斯传,第二天假装快递员到林家想杀死他,两人激烈搏斗,最终杀死林,乔布斯传也掉

落沙发下,为了伪造不在场证明他关上门用林的电脑上线打游戏,之后才离开,从而解释了案发时间在下午2-4点却在邻居下班之后才被发现门是打开的。
  唐木发送邮件让爱贪小便宜的李炜订购了乔布斯传,第二天早上李炜被捅了8刀而死,表明

凶手除了要杀死他更要泄愤,唐木嫌疑最大,而唐在曹遇害时没有不在场证明,在李遇害的前

一天晚上回老家看父母,而当天到该市的唯一一班火车发车时间是中午,所以唐木的不在场证

明是伪造的,唐是杀害曹和李的凶手。
匿名
| 发表于 2013-8-2 17:21:44
赵,钱,唐可能因某种原因认识,曹死可推断出他是被熟悉他工作习惯的人杀死的,但赵有不在场证明,钱当时曾在过现场,所以曹是唐杀的,钱可能因某种原因,推测出赵与唐互相杀人的计划,于是找到他们,也要参与,并提出帮他杀林,做一个大胆的假设,三人互相杀一个人,彼此守住秘密,然后根据三人的不在场证明,推测出唐杀曹,赵杀林,钱杀李,因钱精通电脑,所以他可以给李发《乔》降价的消息,并不漏痕迹的删除聊天记录,至于赵跟唐的记录,可能是这两人不精通电脑,不小心留下的,警方应该再对他们的电脑进行调查,并调查他们在曹死后的的行踪,看是否在一起过,从而找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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