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13-8-2 20:32:20
从表面看来,这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有卖了《乔布斯传》的共同特点,但还有如下几个疑点:
第一:在每位被害者被杀时,有动机杀害他们的人却都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例如在曹家乐被杀时,有动机杀害他的赵大波却在外地。
第二:还是在第一起案件中,在目击者的证言中提到杀害曹家乐的那名邮递员径直走向曹家乐,而曹家乐却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显然这名邮递员对曹家乐非常熟悉,而曹家乐对于这名邮递员却知之甚少,那么这名邮递员却为何要杀害曹家乐?
第三点:文章一开始就写了李炜被杀时的场景,按理说一个人在睡觉时被叫醒是一件很不爽的事,应该会仔细的看把他叫醒的人的面貌特征,而唯一有动机杀害他的钱津是他的同事,不需要仔细便便相貌就可以认清楚,而他却一直没有认清对方,说明来的人不是钱津,而是其他的什么人。
综上所述,根据我的推理,这应该是一起事先经过详细谋划的三循环交换杀人事件。
三名嫌疑人在某个机会下偶然认识,并且在交谈中了解了对方的情况,于是就想出了这个罪恶的杀人计划。
首先是曹家乐被杀的第一起案件:这起凶杀案应该是唐木犯下的,他事先把毒药涂抹在书籍封面上,使被害者身亡。当时最有嫌疑的赵大波正在外地,自然不会受到怀疑。
接着林晓明被害的的第二起案件应该是赵大波所犯下的罪行,他假借邮递员之名勒死了林晓明,而这时有动机杀害他却在打游戏的钱津又怎会受到怀疑。
最后是李炜被杀的第三起案件毫无疑问就是钱津所为了,他也是在被害人毫无防备的状态下将其杀害的,这时有动机杀害他的唐木已于案发前一天晚上回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这显然是事先安排好的。
关于三个人都买了《乔布斯传》这一点,实际上只有曹家乐是出于自己意愿买的,案发前一天钱津去林晓明家就是为了让林晓明买《乔布斯传》。李炜的电子邮箱内发现了一封1月25日收到的邮件,内容是宣传《乔布斯传》最后一天打折促销,这封邮件大概就是清除记录的唐木抓住了李炜爱贪小便宜的弱点所为。他们做这一切的目的也只是想让警方认为这是一起连续杀人案件。
匿名
发表于 2013-8-2 21:06:39
这是一起交换杀人的案件,猴纸果然爱看推理小说。那么下面是我的推理:
第一起案件:
凶手:钱津
前面说过这是一起交换杀人案件,三个嫌疑人互相交换,钱津杀曹佳乐,唐木杀林晓明,而赵大波杀李炜,这就是为什么三人在应该自己所对应的被害人被害时却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的原因。(很绕吧、)
那么第一起案件案发前,唐木和钱津二人就已经在电脑上联系好了,并谈定当时的杀人手法啊、穿的衣服啊,企图混淆视线。
案发当时,由钱津穿好黑色快递员服饰,戴好帽子,并事先在书封面上涂好毒(氰化物这种东西真是太……好搞到了)包好包装,因为只有熟悉之人会知道死者的习惯哈,不然要是吃中式快餐的话要让他中毒还没那么简单。然后,死者的手触摸到封面,沾到了毒,然后再吃薯条之类的沾到食物上,毒发,身亡。(所以告诉我们饭前要洗手是么……)
案发后,钱津处理掉衣服帽子什么的,然后回家就好了。当然值得一提的是,案发后现场又出现了一位嫌疑人唐木,这人是报信的啦,为了确定死者到底有没有把毒吃下去,之后的离开也是去打电话报告情况。

第二起案件:
凶手:唐木
案发前,唐木与钱津在电脑上提前讲好服装之类的,钱津在案发时去玩网游,让网友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
案发当时,唐木按下门铃,等林晓明来开门,就把他勒死,并故意把门开着,等人去发现尸体。

第三起案件:
凶手:赵大波
交换杀人的尾声了,那么案发前也是事先谈好所有的东西啦。
过程还是要说一下,赵大波按下门铃,死者前来开门,然后地上伪快递,但死者在签字的时候发现了异常,还抬了头,这时如果发现是熟悉的人怎么的也得来个死亡信息不是,但因为是不认识的人,所以只能干瞪眼,然后腹部被戳,失血过多,身亡。

关于聊天记录:
1、赵大波杀的是唐木想杀的人,所以会有聊天记录,而他于钱津或许是手机对话啦。
2、唐木电脑里清干净了,做贼心虚的表现。
3、钱津是电脑高手,清除聊天记录但不留下明显痕迹,应该不是问题。
匿名
发表于 2013-8-2 21:07:22
抢楼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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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8-2 21:46:18
一 凶手:
赵大波 钱津 唐木三人合谋。
杀曹家乐的是唐木,杀林晓明的是赵大波,杀李炜的是钱津。
二 疑点解析:
1 凶手是三个合谋
理由:第一,三名死者都是死于快递员手中,都网购了《乔布斯传》,这是三名死者的共同点,因此我们可以知道三名死者的死亡存在相关性,有可能是同一个凶手所为。第二,经过排查,知道三人都买过《乔布斯传》的人有三个,而这三名死者互不相识,那么同时知道这三名死者买了同一本书的人有很大的嫌疑,而且由于凶手通过快递这一手法行凶,那么凶手也只可能存在于这三名嫌疑人中。第三,这三个人的不在场证明表明,至少有一个案件中,他们拥有各自的不在场证明,那么就排除了一人作案的可能性,至少有两个人同谋,而如果只有两个人他们杀第三个人会在增加暴露的可能性,而且他们没有杀第三个人的动机,而且在与自己有利益冲突的人死的时候都有不在场证明,这不是巧合就是三个人约定好的,所以,只可能是三个人同谋,交叉杀人。
2 选择快递杀人
选择快递杀人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都选择快递杀人可以伪装成一个连续案犯,因为是连环,只要其中一个案件没有不在场证明,那就不能定为凶手,这样,他们每个人至少有一个不在场证明成立,那么就可以误导警方,证明自己的清白。第二,送快递的都是不认识的人,这样即使不认识的人,也可以接近被害人,而被害人一般不会设防,在对方无防备的时候杀人,这样杀人较为简单。第三,这三个凶手中,赵大波是快递员,因此可以很容易得到快递员的服装,易容较容易,可以减少暴露。
3 凶手的联系方式
“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唐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说明赵和唐很有可能是通过网聊的方式联系。“但根据钱朋友的证词,曹中毒身亡后他们一行人曾前去围观,后来不知什么时候钱独自离开。”说明钱和唐应该是在第一个凶杀案后进行了联系。(唐木杀了曹家乐,理由后述)
4 三名死者同时买了《乔布斯传》
“林遇害前一天,钱曾去过他家,根据网上商城的数据,林就是在该时间内订购的《乔布斯传》”,说明是钱说服林买《乔布斯传》,        “李的电子邮箱内发现了一封1月25日收到的邮件,内容是宣传《乔布斯传》最后一天打折促销。无法查出邮件由谁发送。”推测这封邮件应该是钱津发送的,他是电脑高手,发封邮件应该不是难事。至于曹是第一个被杀的,推测可能是由于他买了《乔布斯传》,凶手才决定以快递的方式杀人。
5 杀人顺序
根据三人的不在场证明,唐木只有曹死的时候才没有不在场证明,所以杀曹家乐的是唐木,而林死是钱津有不在场证明,所以可知杀林晓明的是赵大波,杀李炜的是钱津。
三 杀人动机
第一案:两年前曹怂恿赵投资某股票最终导致赵多年的积蓄赔的血本无归,赵妻子与赵离婚带着儿子改嫁他人。赵曾多次在醉酒后与朋友说自己要杀曹报仇。       
第二案:四月份国际上将会举办该游戏的大赛,本来以钱所在部落目前的实力是得不到参与该大赛的名额,但林现在遇害,钱所在部落将很有机会取得参赛资格。       
第三案:一月初唐的前女友曾经来公司大闹一番,公司这才知道唐的私生活很混乱。如今李遇害,公司已经决定提拔唐担任部门主管。而唐的前女友前来大闹是因为被李怂恿。
这三个人分别对三个死者有杀人动机,因此合作杀人,这样每个人在与自己有矛盾的人被杀时都有不在场证明。
四 案情回顾
三个凶手相互认识,而他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让他们记恨的人,那么为了让三个人洗脱嫌疑,他们设计了交换杀人的计策,首先曹定了《乔布斯传》,而作为快递员的赵大波知道了,于是联系了钱津和唐木,制定了快递杀人的策略。
第一案:曹家乐案发前他正在给一个客户介绍车型,唐木穿快递员的衣服径直走向曹拿出快递让他签收,随后等到午饭时曹拆开快递翻看沾上了凶手事先涂抹在书籍封面上的毒药而死。
第二案:林晓明在收快递时,赵大波趁林不注意勒死他,放在死者房子里。最后被邻居发现。
第三案:详细情况文章已述,钱津扮作快递员趁李炜不注意用刀杀死他。
五 证据
1 聊天记录
2 杀人时的工作服
3 三个凶手购买《乔布斯传》的记录
匿名
发表于 2013-8-2 21:53:36
凶手是唐木和赵大波。
两人串通,合谋了三起案件。除了赵大波外其余2人都有2个不在场证明,也就是说如果凶手是唐木或钱津,那么他们都需要制造两个假的不在场证明,显然不可能,且只要他们有一个不在场证明成立,就不是单独作案的凶手。若赵大波是凶手那么完全不必要杀掉3个人,且赵大波有很可靠的不在场证明。
所以凶手不止一人,是有两人合谋的,这样唐某和赵某嫌疑最大,他们串通好,为了使嫌疑减轻,唐杀掉了赵的仇家曹,赵杀掉了唐的仇家李,所以两人才会在各自仇家被害是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为了迷惑警方,赵又杀害了林某。
如果是唐某和钱某则不可能,因为两人在林某被害时都有不在场证明,同理钱某和赵某也是一样。
所以本案凶手是唐某和赵某。
匿名
发表于 2013-8-2 22:00:51
参赛队伍:陈叶,队员:陈跋涉,叶葳蕤
首先,根据李炜拿快递的表现,可以知道李炜并不认识送快递的人。所以,作案的应该不是身为他同事的唐木。而赵大波,钱津,唐木分别都有对应的不在场证明。但是在其他人被害时,没有不在场证明。
案情推断:偶然之下,赵、钱和唐认识了彼此,并成为了酒友之类的关系,经常一起喝酒聊一些事,也就聊到了各自不顺心的事。而1月8日曹家乐上网订购了《乔布斯传》,赵大波为丰顺的快递员,包裹到达了本市时得知了曹订购书一事,计由心生,便和钱唐两人商讨彼此谋杀自己的仇人以便替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据。
首先,李炜为人爱贪小便宜,所以他们想他发送了打折的邮件。根据李炜的性格特点,他应该会买
而林晓明是乔布斯的狂热的粉丝,所以,他知道了这本书一定会购买的。而林是在钱取得那段时间购买的,所以很可能是钱家庄无意间提起,从而让林知道了这本书,并促成了林的购买。
于是,乔布斯传就成为了他们作案的掩饰,来掩盖真相:他们三个互相帮助对方杀人,从而洗脱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为自己洗脱嫌疑。
唐木帮赵大波杀死了曹家乐;赵大波帮钱津杀了林晓明,钱津帮唐木杀了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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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8-2 22:28:40
Maybe是三人串通作案···
赵杀了林,钱杀了李,唐杀了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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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8-2 22:32:03
本题手法:交换杀人!!!
赵电脑中存在疑似与唐聊天的记录,可以大胆推测,他是在与唐密谋犯罪。试想,毫无交际的二人为何会聊天呢,而且,唐的电脑中有清除聊天记录痕迹。在最开始,其实只有赵和唐二人准备进行交换杀人,杀害曹的凶手便是唐,而且唐又仅在曹遇害时无不在场证明(赵和钱此时有不在场证明)。当曹被杀害时,钱参合了进来,要求进行交换杀人,推理可由此线索推出——钱1月10日在曹遇害案发地附近吃饭,围观时离开。此时,交换杀人的凶手变成了三人,林遇害前一天,钱去过他家,林就是此间订购书,可以推测买书的想法就是钱在怂恿,而林又恰恰是一个乔布斯粉丝。之所以会让他去买书也是为了与杀害曹时寻求共同点,达到误导警方的目的。杀害林的凶手自然就是当时没有不在场证明的赵。李邮箱内有一封25日收到的书打折的邮件,但无法查明来源。文中说过,李贪小便宜,这封邮件正使得他买了打折书从而被杀,杀害他的人是钱,虽然此时钱和赵均有不在场证明,但赵先前已经杀了一人,作为交换杀人的保障,每人都必须杀一人才不用担心对方会出卖你。综上,杀害曹的是唐,杀害林的是赵,杀害李的是钱。
PS:之前也想过是否最开始就是三人在策划而非钱中途参与,但钱电脑无异样便舍弃此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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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8-2 22:51:16
这是三个人共同作案的谋杀,由三人的不在场证明得出,三人是交替杀掉自己的仇人,因为只有曹遇害时,唐没有不在场证明,所以,唐只能杀曹,而李遇害时钱无不在场证明,所以钱杀的是李,赵杀的是林。
三个嫌疑人是互相认识的,因为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而唐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所以,这两人很可能有聊天,而钱是电脑高手,可以把聊天记录清除得不留痕迹。
既然是三人共同作案,所以熟悉曹的饮食习惯的赵把曹的饮食习惯告诉唐,让唐用毒杀死曹,而赵是快递员,一定有很大的力气,而且送快递有时会用到绳子,所以就把林勒死。而钱是游戏高手,用刀子砍人的快感他一定记住,所以用刀杀。
再看,赵是快递员,而且该快递公司与东京网上商城有长期合作关系,该商城的送货服务全部由丰顺快递负责运送,所以,赵知道曹订了《乔布斯传》,所以让唐伪装快递员杀了曹,而钱又看见林订了乔布斯传,便有了下面的计谋
再看动机:三个嫌疑人互相认识,且都有仇人,所以,就计划利用各自的不在场证明,互相交替杀人
匿名
发表于 2013-8-2 23:00:3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9:21 编辑

【第一起案件】
本市丰顺快递公司赵大波负责货物,正巧看到了导致他血本无归的曹家乐订购了《乔布斯传》,心里早就对他有恨意,赵大波很快想到如果杀了他警察肯定会第一个怀疑我,于是便跟从网上结识的唐木计划了交换杀人,在赵大波的电脑上发现零散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聊天对象疑似唐木,唐木的电脑有明显清除的痕迹,说明他们两个认识。1月10日那天,唐木穿着制服戴着黑色鸭舌帽假扮快递员到4S店让曹家乐签收了带有毒药的假快递杀死了曹家乐,那天他没有不在场证明,而赵大波在外地出差有多人证人可证实,摆脱了嫌疑。完成了对曹家乐的报复。
【第二起案件】
第二起案件没有目击者和录像,不能认定凶手是同一个人,并且凶手穿的衣服也很普遍。第一目击者是隔壁邻居王成,据第一目击者所说当时门是开着的,死者林晓明倒在屋内。唐木没有不在场证明,但林晓明是倒在屋内,就说明凶手是在屋内杀害的死者,如果一个陌生的快递员敲门,正常人应该打开家门在门外签快递然后快速关门,下手的机会只有在死者签快递拿快递的时候,死者倒下的位置不应该在屋内,而是在房间出口的附近。凶手为了扰乱警方视线而移动尸体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但对于交换杀人的手法来说没这个必要,交换杀人的凶手与死者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警方没有找到过硬的证据只有不在场证明和正确的推理而凶手又死不承认警方是奈何不了凶手的。书的位置也很奇怪,凶手勒住死者的脖子时,死者拿书的手就会松开,书就会掉落在脚边,死者会下意识抓勒自己脖子的东西,这是本能反应。被人发现是书应该在尸体的附近,而书的位置是沙发下。凶手只能是死者的熟人,钱津。钱津并没有参加交换杀人计划,钱津的电脑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也没有明显清除的痕迹,他与两人根本就不认识。关于钱津的不在场证明并不完美,钱津的战友只能证实钱津一直在线,战斗表现如往常的水准,并不能证明钱津是在家玩的游戏。1月10日,钱津在案发现场附近和朋友吃饭,恐怕他当时看见了唐木假扮的快递员,并知道了就是这个假快递员杀死了曹家乐,便想制造一起有共同性的案子嫁祸给第一起案件的凶手,这样警方就会怀疑那个假扮快递员的那个凶手而不会怀疑钱津。在死亡的前一天钱津到林晓明家怂恿他买了《乔布斯传》,钱津料到林晓明一定会买,因为正巧他是乔布斯的超级粉丝。1月18日2点左右钱津到林晓明家勒死了他,打开林晓明家的电脑,在他家的电脑上玩对战游戏。4点左右钱津在沙发下放一本未拆封的快递,钱津离开时没关门是为了尽早让人发现尸体和沙发下的书,这样一来警方就会认为凶手是第一起案件的快递员,把两件案子连起来。钱津也能安心的代替林晓明参加大赛。
【第三起案件】
虽然把凶手的杀人经过录了下来,但凶手戴着鸭舌帽看不清脸,所以不能确定凶手是第一起或第二起案件的凶手的同一人。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只有钱津和赵大波,钱津没有杀人动机,赵大波虽也没有杀人动机但他在网上认识对李炜有恨意的唐木,并计划了交换杀人。1月25日,赵大波在李炜的邮箱上发了宣传《乔布斯传》的邮件,李炜购买了图书。案发当天,赵大波穿着制服戴上鸭舌帽假扮快递员,来到李炜家门前敲门,在签快递时捅死了李炜。在案发的前一天唐木回家看望父母,有不在场证明。李炜死后,唐木可以安心的做他的部门主管,也是对李炜怂恿唐木的女友前来大闹的报复。
    同时,连环杀人游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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