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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4:06 编辑
【推理笔记】(【】内为原文)
第一起,曹家乐 毒杀,氰化物 4s店销售 死亡时间,吃午餐时
嫌疑人:赵大波,男,37岁。
曹遇害当天,赵正于外地出差有多名证人可证实。林与李遇害时则无不在场证明。
第二起,林晓明 勒死 职业游戏玩家 死亡时间下午2点到4点
嫌疑人:钱津,男,26岁。
林遇害时,钱正独自在家玩电脑网游(即上述的部落对战游戏),根据钱的战友以及当时与钱对战的敌方部落证实,钱一直都在线并且战斗表现一如往常水准。
第三起,李炜 早上7点03分,被捅死
嫌疑人:唐木,男,33岁。
职位竞争
1.曹家乐→赵大波
2.林晓明 →钱津
3.李炜→唐木
三人购书时间:1月8日、1月17日、1月25日
【第一起的曹家乐遇害时,第三起的唐木没有不在场证明
第二起的林晓明遇害时,第三起的唐木在公司上班有公司同事证明
第三起的李炜遇害时,第三起的唐木已于案发前一天晚上回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
文末线索:
【唐木的前女友前来大闹是因为被李炜怂恿
林晓明遇害前一天,钱津曾去过他家,根据网上商城的数据,林晓明就是在该时间内订购的《乔布斯传》
曹家乐是在遇害的两天前也就是1月8号订购的《乔布斯传》
李炜的电子邮箱内发现了一封1月25日收到的邮件,内容是宣传《乔布斯传》最后一天打折促销。无法查出邮件由谁发送。
赵大波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
唐木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
钱津的电脑中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也无特别的清除痕迹。】
【笔记推理】
这起案件首先要确定的是单个作案制造的连环杀人案,还是多人合谋伪装的连环杀人案。
从三个犯罪嫌疑人拥有的不在场证明来看,这起案件是单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小,除非有第四名犯罪嫌疑人,但是文意中并没有涉及到有第四人的存在,所以这起案件应该就是伪装的连环杀人
文中也有提到,如果是这种连环杀人,那么第二个,或者第三个才是真正的目标,而本案中,貌似第一个死者曹家乐就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赵大波。
之所以第一个先杀死曹家乐,让警方的视线转移到赵大波身上 ,还是因为赵大波对曹家乐怀恨在心很久了,各方面警方要查实核对,而且还给了警方充足的时间去证明这一点,所以才会选择一个星期杀一人的方式,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让警方能够调查清楚不在场证明,混淆警方视线,然后后面再杀想杀的人。
这次的三个案件,杀人手法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第二起是直接进房勒死的,第三起是被捅死的,只有第一个案件中,是使用了毒杀
【而那家店的职工午餐一直都是订麦当劳的外卖,之后死者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中毒而亡。】
只要掌握了这个信息,那么凶手事先在快递上涂上毒药,在麦当劳送来之前把书送过去就会完成凶杀
现在就只有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了
在第一个案件中,虽然赵大波是拥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但是第二个和第三个案件发生的时候,赵大波却没有不在场证明了。
而第二个嫌疑人钱津在李炜遇害的时候也没有不在场证明。
第三个嫌疑人唐木在第一个案件中没有不在场证明。
那么根据这个来推理
唐木杀掉第一起案件中的曹家乐,然后赵大波制造不在场证明
赵大波杀死第二起案件中的林晓明,唐木也有不在场证明(在公司上班)
赵大波再杀死第三起案件中的李炜,唐木提前一天回老家制造不在场证明
而这里之所以没有钱津的身影,那是因为钱津并没有参与到这次的事件中来,而这起案件中出现的《乔布斯传》也只是一个偶然的情况而已。
【案件推理】
这次时间的起因,恐怕还是因为李炜指使唐木的前女友,到公司来大闹一番,然后让唐木失去了竞争部门主管的资格,于是唐木怀恨在心,想除掉李炜。
这个时候唐木想起了以前朋友聚会的时候,每次赵大波喝醉酒之后都嚷嚷着要杀掉曹家乐报仇,于是唐木经过电脑上的聊天工具跟赵大波取得了联系,商量起怎么杀掉曹家乐和李炜,并且两人在现实中应该是减少了往来
随后赵大波了解到曹家乐的公司每次中午都是订餐麦当劳的外送,并且赵大波自己是快递公司的人员,还了解到了曹家乐有网上订购一本《乔布斯传》,于是就有了第一起案件的发生
赵大波去外地出差,制造不在场证明,唐木伪装成快递公司的员工,把事前准备好涂了毒的《乔布斯传》送过去,【随后等到午饭时死者拆开快递翻看了几页,因此沾上了凶手事先涂抹在书籍封面上的毒药,之后死者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中毒而亡。】于是便引发了第一起案件
之后为了杀掉李炜,但是又不想被警方怀疑,所以在这中间,需要另外一个与第一起案件无关的死者来混淆警方,而钱津是在林晓明遇害的前一天去了林晓明家里,根据商城订购时间显示,就是在那个时候订的书,而林晓明的遇害,也只是一个为了完成这次杀人计划中的一个巧合而已。
赵大波是快递公司的,要了解到本市里面有谁订购了《乔布斯传》,并且还满足时间上一周的需求,这个是很容易的,于是林晓明就被赵大波盯上了,所以才杀掉了林晓明,而从不在场证明来看,动手的是赵大波。
而从动机上来看,钱津和林晓明虽然分属不同的部落,但是两人却是游戏好友,所以并没有到非要杀死林晓明的地步上
随后赵大波和唐木在完成林晓明的案件之后, 就将目标转向了第三个死者李炜
可是李炜一直都没有在网上订购《乔布斯传》,于是才会有了【李的电子邮箱内发现了一封1月25日收到的邮件,内容是宣传《乔布斯传》最后一天打折促销。无法查出邮件由谁发送。】
这封邮件也是为了让李炜买下《乔布斯传》来契合前面的杀人计划,所以在李炜买下《乔布斯传》的第二天早上就被杀害了。
而唐木提前一天回家探亲,让赵大波来完成这次的杀人
推理至此,这次的案件也基本明了了
============以下是详细推理过程、由于时间不够,可能有些乱、各位评分员可不看=============
赵与第一名死者曹家乐原是同乡好友,然而两年前曹怂恿赵投资某股票最终导致赵多年的积蓄赔的血本无归,赵妻子与赵离婚带着儿子改嫁他人。赵曾多次在醉酒后与朋友说自己要杀曹报仇.
交换杀人
如果说知道曹家乐他们会定麦当劳的外卖的话,那么一定是熟人才对,即使不是熟人也应该是熟人指示.
很纠结在既然是毒杀的话并不用当时就在场
1:是这起案件是不是有所预谋的,也就是说是否是计划杀人
2.那么这个计划是三个人一起计划,还是两个人一起计划,
或者是像文中所说那样,有了第一个案子的发生,后面模仿
共同点应该是在同一个网站买了同一本书才对
他们3个又如何能够勾结在一起的呢?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之前不认识的话,要不就可能存在这样一个...就是并不是交换杀人,而是存在【第四者】~也就是除了3个嫌疑人之外的【第四者】
但是既然他们三个在杀死自己期望死的人的时候,我记得以前也有过这种【多出来的一个人】的谜题
要不我觉得我们应该站在凶手的角度来看
我假设现在是...第一个嫌疑人吧~就是赵大波
我现在想杀死曹佳乐,我怎么样才能办到呢?我如何知道他一定会买乔布斯传呢?
还有就是...这三个人选择这种方式那么智商一定不是特别高的,就是说不是说只凭自己就可以制造出不在场证明,平时所见的高智商犯罪一般都是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而没有共犯之类的,那么三个是如何勾结在一起的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也就是说,他们是在知道三个死者一定会买乔布斯传之后通过某种方法勾结在一起的?还是在之前就已经有预谋了呢?
也就是说如何凑够这样的偶然性,三个人都有想杀死的人
赵与第一名死者曹家乐原是同乡好友,然而两年前曹怂恿赵投资某股票最终导致赵多年的积蓄赔的血本无归,赵妻子与赵离婚带着儿子改嫁他人。赵曾多次在醉酒后与朋友说自己要杀曹报仇。.
四月份国际上将会举办该游戏的大赛,本来以钱所在部落目前的实力是得不到参与该大赛的名额,但林现在遇害,钱所在部落将很有机会取得参赛资格
从上月起公司领导便有意提拔两人中其中一名担任部门主管
总之时间跨度都很大
而且第一个动机产生的时候,后两个动机还没有产生,就更不要说是预谋了
所以说第一个所说的要杀人只不过是威胁而已,或者说是恐吓
但是第二个却没有那么确定,因为我们并不知道动机是何时产生的
上面说的四月份,不是已经过去的四月份,而至少应该是将来的四月份
如今李遇害,公司已经决定提拔唐担任部门主管
第三个,这个动机应该也就是1个月之间
所以如果说他们三个是一起联手的话呢
那么预谋的时间,就只有短短的一个月
因为就像木桶理论一样嘛~
首先呢,我们应该分类讨论
①三个死者买乔布斯传是因为三个嫌疑犯预谋的
②三个死者买乔布斯传仅仅是巧合
而三个嫌疑犯抓准了这个时机
通过某种方式联手
林遇害前一天,钱曾去过他家,根据网上商城的数据,林就是在该时间内订购的《乔布斯传》
曹是在遇害的两天前也就是1月8号订购的《乔布斯传》
李的电子邮箱内发现了一封1月25日收到的邮件,内容是宣传《乔布斯传》最后一天打折促销。无法查出邮件由谁发送。
将已知的带入之后的出来的结论或许应该是这样的
还是分几种情况
首先应该说一下
李买乔布斯传或许应该是和那封邮件有关的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封邮件的话李可能不会买乔布斯传
这封邮件应该是三个嫌疑人发来的
那么说一定是因为有一种原因限制了他们
因为如果不限制的话
那么随便让死者买任何一本书都可以达到目的
甚至是直接杀死也没有问题
为什么一定要有共同点呢~?
也就是说
或许是、由于第一名死者
已经买了【乔布斯传】,由于某一种原因
必须让剩下的两个人也要
买乔布斯传才可以
而不是说任意买什么书都可以
也就是说【乔布斯传】的作用
或者是说【勾结的契机】
由于第一个案子的死者买了乔布斯
所以才导致后面的也买乔布斯
我的意思只不过是说,为什么一定要是乔布斯传呢?
巧合就是分类讨论②了~
就是说~
应该说是留言功能
已经买过的人留下的信息、可以给后面买的人提供帮助
作为一个参考
但是其实就是一种留言功能
犯人们如果说是因为他们买了这些书才勾结在一起的话呢
那么可能是用这种方式勾结在一起的
但是由于有了【邮件】这个线索
上面那种猜想被否定了
凶手是根据死者买书,才勾结在一起的
因为第三个死者是在前两个死者已经死后才买的书
甚至是死者还不确定要死的时候
应该说是嫌疑犯
还没有预谋的时候
前两个就已经被杀了
乔布斯这本书的出现,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
在一开始的时候,应该是偶然的,在最后应该是必然的
也就是说
乔布斯传只是一本普通的书
第一个死者在买的时候
或许应该不是被别人设计的买这本书
应该不是像被【打折降价】这种设计去买这本书的
就算是别的书也一样
但是呢
如果说要让他们几个有所联系(不管是死者们还是凶手们
就不得不需要【乔布斯传】这个纽带
没有【乔布斯传】这个纽带,计划就会土崩瓦解,但是正如前面所说
【乔布斯传】只是一本普通的书
也就是说最开始的限定条件
是什么限定了只能是【乔布斯传】这本普通的书,为什么别的就不可以,为什么要发邮件,让其中的一个死者只去买这本书?
答案可能就是因为
首先吧,先说一下
如果说第三个死者并不喜欢这本书
不喜欢乔布斯传(以后就用Q表示
如果第三个死者不喜欢Q
那么即使给他发邮件
也没有用
所以在这个之前、他们就知道
如果降价的话
第三个死者确实会买这本书
也就是说
当时和第三个死者原本认识的人就已经加入了
第一段的时间
这年头快递真是越来越快了啊,我昨天晚上刚买今天就送到了
第三个死者,李炜,在昨天晚上买了乔布斯这本书后,第二天早上7点就收到了书
这个时间是不是太短了
也就是说,凶手在昨天晚上给李炜发了邮件过去,
今天就去把人给杀了
那么杀人的人,是得跟凶手有多大的仇,希望死者早点死
还是说是为了用这个方式,来让死者死掉
乔布斯的出现
是偶然还是必然
第一起案件,是凶手直接化妆成快递人员,在乔布斯这本书上抹毒,
那么凶手是怎么知道死者有买乔布斯的?
这个就涉及到第一起案件嫌疑人赵大波的职业
他是快递员,所以能从这个推理出,赵大波是一定涉及到第一起案件中的
但是,第一起案件发生的时候,赵大波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那么可以推理出赵大波跟杀害曹家乐的凶手是认识,或者联系的
根据题中,给出的已知条件
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
我们可以从这里推理出杀害第一个人曹家乐的就是唐木
第一起的曹家乐遇害时,第三起的唐木没有不在场证明
这个也是已知条件
根据已知条件:第二起的林晓明遇害时,第三起的唐木在公司上班有公司同事证明
林晓明遇害的时候,唐木有不在场证明,钱津在网上玩游戏,根据证实,技术也是属于钱津
那么杀害林晓明的就是赵大波
唐木应该是主谋,然后联系上了赵大波,计划了这起杀人事件,但是我现在在想的是钱津到底有没有参与到这起案件中来
其实是根据第一段的时间来推出来的
林遇害时,唐已于案发前一天晚上回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
唐木为了配合杀死李炜的不在场证明,还刻意回老家
而且
如果赵大波是主谋
那么想杀死曹家乐
不会苦等两年
早就动手了
所以,赵大波不可能会是主谋
那么,就只能是唐木了,
因为他的动机时间太短了,
李炜为了竞争位置,让自己的前女友来公司闹,然后让自己失去竞争
所以唐木才会急着让李炜死掉
这样,第一段里面的杀人时间太急,也跟这个有关吧
而李炜死掉之后,唐木已经被提拔为部门主管了
可以说,李炜早一天死去,唐木就早一天上位
或许应该是着急...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
为什么不是第一个杀的就是李炜呢~?
这样做的话,直接就可以认定唐木是凶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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