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9:56 编辑
哇哦好多人参加感叹一下
首先,推测下这题应该是主考研逻辑的入门题,那么只要不犯明显的逻辑错误应该就可以战一片了
因此,文中所有关于不在场证明的描述肯定都是真的并且绝对没有任何诡述和伪装.(武断)
在推理之前,想说一说一直没想明白的问题
文中很明确地说出了三个嫌疑犯明明不是网上商场的人却都知道三位死者全购买了<乔布斯传>
这很明显是非常正面的引导,
但是为什么他们能知道...文中却没有讲清,使我一头雾水
确实 你想去确认一个认识的对象网购了什么产品是可以查证的 但是三个人都知道,并且都知道三个死者的交易记录,就这种行为来讲,怎么想都是阴谋吧.
还有就是...犯人不能是有私家车的外地人么,,,
接着还有..精通电脑这个范围实在太广太逆天了...硬件精通直接换硬件自然别人也查不出删除记录,软件精通安装个木马盗个号伪装聊天也是家常便饭...
___________
推理当然先从王道的不在场证明开始
介于曹是毒杀,并不一定需要赵 本人在场,赵本身的工作特性也决定了他可以在工作当中把准备好的包裹交给其他派单员来完成杀人计划.
and 虚拟人物在线并不代表本人
得出以下此表
曹 林 李
赵 ○/x ○ ○
钱 x ○/x ○
唐 ○ x x
如上图所示,唯一具有一连串犯罪可能的人只有赵.
but,
目击者有说,毒害曹的快递员径直走向正在工作的目标死者,这很明显是犯人亲力亲为并且有预谋的作案,可以充分证明需要犯人本人的参与
所以赵的不在场证明很显然是成立的
and,
作为一个职业玩家,大家也都知道,对战这种东西 做不了假的
所以钱的不在场证明也很显然是成立的
于是得出以下此表
曹 林 李
赵 x ○ ○
钱 x x ○
唐 ○ x x
按照最终的不在场证明来看,没有任何人能够一个人完成这个连环杀人案,物理上不可能.
然而,确定了一些意料之外的事
如果犯人真的在这三个人之中,那么杀害曹某某的犯人只能是唐木,同样杀害林某某的犯人只能是赵大波
接着是动机...好像完全不用罗列
然后来分析一下这所谓的连环杀人案
大家都能明白 所谓连环杀人案最明确的动机是报复并且普遍都在短时间内完成以造成受害者们的恐慌
如刘队长所说,这起案件不可能是为了迷惑警方
外加实行周期实在太长,又没有造成开膛手杰克这种群众基层的恐慌,那么这起案件很明显并不具备连环杀人的性质,可以完全归于有目的有对象的杀人案.
由此可见,三个死者每一个被杀都有明确被杀的动机.
顺道说一下第二起案件的犯罪现场
"不是应该是密室么?"
..就是不想要密室呀
因为越早发现 尸检越准确 不在场证明就越可信不是么
有时间讲一讲<乔布斯传>这本书在文中的作用
三起案件,只有第二起有明确购买的意愿,而其他两个说白了都不是必然的
李炜贪小便宜,只需更改邮件内容随时可以变成【<孙子兵法>杀人事件】【指甲刀杀人事件】什么的
而第一起案件,连提都没有提起购买原因。。那么只能考虑是因为乔帮主突然逝世 那么趁着这股热潮买书的人不在少数,所以方便寻找下手对象吧
事已至此其实本人已经推不出任何东西了..
只能开始编故事
其实先人早已创造出 解决这种互相抱有杀人动机又互相作证的最有效作案方法 了.
交换杀人
而且有可能并不是两人交换,而是真凶分别和其他两个实行犯人分别进行交涉 但两个傻大个却误以为跟自己交谈的是对方而完全没有想到真凶只是一个中介.
事件的起因应该是由赵大波的酒后胡言开始的
真凶得知派单的快递员有明显的负面情绪,于是就伪装成"唐木"和赵大波开始了交谈
同时自己也作为"赵大波"和唐木进行交谈
-(至于"唐木"这个角色的挑选其实不是必然的,因为企业竞争当中相互敌对的人要多少,没了这个"唐木",可以挑选另一个"唐木",只要他同意交换杀人这个企划)
于是乎"赵大波"和"唐木"两人私通之后决定交换杀人
唐木答应"赵大波"帮他解决那个4s店的混蛋
同时赵大波作为回报,帮"唐木"解决不工作的neet和竞争伙伴,
为了不怀疑到自己的头上,伪造了一个连环杀人凶手"快递员"
充分认为是同一个犯人所为的案件 自然不会想到他们的头上,
自然也不可能会想到钱津的身上,
因为钱津他啊
压根就没有杀人嘛 对不对 |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