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3-4-10 22:18:19 江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有异议
楼主| 发表于 2023-4-10 22:20:53 河北| 发自安卓客户端
法官:请辩护方提出问题
发表于 2023-4-10 22:21:00 江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方认为本案不符合,用以定罪的每个证据都已查实充足,已排除其余合理怀疑这两项定罪的原则,案件仍有疑点,我方请求检方撤销对我方被告人的诉讼,警方介入重新选定犯罪嫌疑人,重新调查鸡先生被害案,并且
被告人无社会不良案底,无自杀倾向,精神状态正常,社会关系正常,且被害人无亲属,没有侵犯被害人亲属可能,符合释放标准,我方请求释放被告狐先生
发表于 2023-4-10 22:22:44 江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第一点
我方现在对嫌疑人一项提出质疑,根据刑法,只有已排除所有合理怀疑才可以进行定罪判刑,据死者生前邻居所言还有酒馆驴老板所说死者生前曾与鬣狗帮有许多关联,并且此项证言证词在死者曾经的被跟踪案中的调查警察也知晓,可以断定死者与黑帮有染,并且猎狗身形也符合各证人所描述形象,大尾巴等等,我方表示警方调查不足,此案不能结案,需要进行重新取证调查与嫌疑人排除
猫先生无法分辨红色,证人证词只能确定体型,鬣狗体型与狐狸相似,同样符合证人证词
猪先生因视线受限所以只看见一个拖着大尾巴的身影进入死者房间,大尾巴的生理特征同样适用于鬣狗,符合证人证词
蝙蝠小姐也并没有用嗅觉确定凶手,在蝙蝠小姐的第一次出庭作证中说过对嫌疑人的形容为大嘴巴,尖嘴,有爪子,这几项证人证词也同样适用于鬣狗,因为蝙蝠只能分辨黑白灰三色,与猫先生同样的特性,所以 其所说的红色证词不应该予以采纳
就以上几点,符合证人证词且拥有作案动机的嫌疑人有新的增加,作为合理怀疑,那么此案就没有达到结案定刑标准,需要重新锁定嫌疑人
发表于 2023-4-10 22:26:20 江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此项补充:鬣狗帮最近有扩张计划,打算通过某种手段迅速扩大势力,但计划很保密,面对其他黑帮持退守态度,甚至还处死几个四处惹事的小弟。鸡先生在他们的计划中比较重要,知晓黑帮许多重要资讯,对黑帮威胁较大
此补充证词由警方官方调查显示,并且所以所示证据都经警方调查,法庭可以进行审核
楼主| 发表于 2023-4-10 22:47:17 河北| 发自安卓客户端
公诉方对于辩护方的意见是否有其他证据需要陈列。请陈列。对于辩护方的意见或者案件事实是否有异议,请提问(不超过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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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0 23:14:34 北京| 2023-4-10 23:16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公诉方反对辩护人的意见。公诉方认为用以定罪的每个证据都已查实充足,且已排除其余合理怀疑。

首先,关于证人证词的问题,检方重申:猫先生的证词并未被检方采用,不存在于检方提供的证据链中,辩方对此的质疑是无意义的。这本身就体现出了辩方的不专业,和拖延时间的真实目的。
齐次,检方一直在强调尸体致命伤上牙印这一证据的重要性,虽然辩方在讨论过程中提出了“利用牙齿数据制作的模具”这一可能性,但是这也被辩方自己的论述“证人们所目击的嫌疑人并未携带可疑物品”否决了,也就是说——致命伤的痕迹明确指向了凶手就是被告。这一点检方已经多次提出,但辩方从未回应过。
同时,检方在此补充证据:尸体上的牙印最初确定为狐狸齿痕,逮捕狐先生之后进行了齿痕比对,相似程度超过80%,警方又找来几只狐狸,但相似度都在50%左右。因此确认为狐先生。
这一物证毫无疑问已经查实,并且完全可以作为定罪的充足证据。

至于辩护人关于鬣狗帮的所谓“合理怀疑”并不能站得住脚。
首先,目击证人们都指出了嫌疑人是“一个人”,如果一个帮派想和受害者进行清算,为什么只派遣一个人?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吗?
此外,前面已经申述过了,凶手并没有携带模具类的物品,假如凶手是一位鬣狗,他又是如何留下狐狸先生的牙印的?就退一万步来讲,他为什么要留下狐先生的牙印?狐先生与被害人的矛盾来自于他们作为“鸡鸣狗盗”犯罪团伙搭档时期的事,这种事是不会让鬣狗帮知道的。也就是说鬣狗帮并不能知道被告存在充足的动机,自然也就不可能嫁祸给他。
最后,辩方提出的这一所谓“合理怀疑”不包含任何有效的证据作为支持:现场发现的是狐狸先生的毛发,而不是鬣狗的毛发;也没有证据能证明狐先生去过的牙医店泄露了被告的牙齿数据,或者能证明其与鬣狗帮存在交易。辩护人随意的捏造事实不也是对牙医店的无端污蔑吗?
检方多次要求辩护人为自己的猜测提出证据。假如辩护人真的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恐怕早就拿出来了吧?而拿不出来证据的原因正是因为这样的“可能性”仅仅是辩护人的想象,而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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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4-10 23:19:59 河北| 发自安卓客户端
请辩护方针对这个案件第二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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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0 23:36:07 江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接下来是对检方观点的回复,之后我方会继续进行对我方观点的展述
第一点,检方回复不符合最新制定的观点回复回合需简洁的规定,对法庭理解缺乏
第二 将所有证人证词加以综合是检方与我方的共同职责,无关不专业,我方描述有条理与依据不存在拖延时间的真实目的,也不像检方一样无故提起之前关联性不大的庭审记录
第三伤口牙印没有达到百分之百的符合度,或者90%以上及高的相似度的定罪要求,百分之八十之后只是推测狐先生,不能作为准确证据进行提交只能作为推测证据进行提交
第三,关于检方所提出鬣狗如何犯案的疑问我方拒绝回答,因为找出犯案手法还原案件真相是警方职责,找出其他合理怀疑来保证案件结案的严谨性,保护动物城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我与法庭的职责
另外对案发现场毛发的证据将在下面的观点中展述,在此不做回答,最后对于牙所被盗只是我方上次庭审的合理怀疑,并不构成污蔑,如果所有的案件推测都说成污蔑那么就会失去事件的真相,请检方不要胡搅蛮缠混淆视听
发表于 2023-4-10 23:40:29 江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接下来我方对案件的第二观点叙述
尸体周围都为断掉羽毛断痕处为抓痕,桌椅发生碰撞划痕,警方判断为案发现场经过打斗,但是现场尸体的鸡爪与伤口都有被清理的痕迹,桌椅板凳都有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整洁,说明现场曾被清理破坏,嫌疑人已经将现场重新布置,警方所调查的并非为案发后第一现场,所有证物很有可能是二次加工而成,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进行对狐先生的定罪
所以对现场所遗留且警方作为定罪的狐狸脚印狐狸毛发等证据予以作废,或者重新调查,此案证据不足,请求重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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