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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提交] 第95期谜题答案提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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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6 19:37:40
本期截题时间:2018-03-23(周五) 20:00届时将放出第95期答案以及第96期谜题。(回答期限为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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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6 19:39:44 | 2018-3-20 22:46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红色字体为引用原文
蓝色字体为分析要点

首先,我不得不说,我读完题目,脑子有些震惊,有点空白。 似乎没啥好说的。。。似乎大家都没有能力/动机当凶手。。。不过还好后来我看到了问题,我就放心了。

对死者的尸体的进一步检查发现:
1、死者的面色呈粉红色。
2、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该味道与宋博维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张明德有重度的洁癖,在使用卫生间之后,都会用洗手液洗手。
。。。
6、死者的肺部除了有明显的溺水死亡特征外,还发现了明显的肺水肿症状。
7、死者肺部并没有发现大量的积水和浮萍,这说明死者在落水的时候,已经出于频死状态或者窒息状态了。



额,死者面呈粉红色,要么是一氧化碳中毒,要么是氰化物中毒(但氢化物中毒会面目狰狞痛苦,法医不会看不出来吧?姑且排除。),已经说明死者是非自然死亡了,死因暂且定为死者一氧化碳中毒,然后落水而死。

至于什么“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这条线索,我只能吐槽 :
1, 什么叫疑似?法医/刑侦/化验小组直接一查不就知不知道有没有氯仿了?
2, “该味道与宋博维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这句话什么用处啊,要是他家附近有家便利店卖的冰棍也是甜的,是不是也要被怀疑? 和上一句话一样,一化验不就知道洗手液里有没有氯仿了吗?
3,尸体泡了几天,没臭就不错了,还能闻到衣服和手上的甜味?

出于对出题者的尊重,和对于院长审题标准的信任,我认定,之所以有这么一条匪夷所思、哭笑不得的线索,就是一个误导我们的坑。其实真相很简单,死者手上和衣服上的甜味不是氯仿,只不过闻起来像氯仿巧合罢了,就是宋博维家的洗手液味道。

排除氯仿的第二个原因是,如果死者是被人用氯仿弄昏迷运至落水出丢下悬崖,那么死者口鼻处也应该有氯仿味,不可能只是手上和衣服上有。




在这条路上,警方没有发现和死者有关的任何东西,如血迹、毛发、酒瓶、打斗痕迹等等。但在公路靠近悬崖一侧的拐弯处,发现路边一堆散落的泥沙。

庞龙了解到,这处工地,在近一段时间,基本每天晚上23点左右,都会从一小时车程以外的材料仓库拉一车泥沙。
23:00,这正是法医预估的死者死亡的时间。


其中一个泥沙车司机小周,向庞龙反映了一个情况。大前天,也就是9月27日晚23:10分左右,他开着运送泥沙的卡车,途经莲花山西侧悬崖附近的时候,有听见悬崖下的水里传来“噗通”一声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掉进水库里的声音,不过当时他以为是什么动物跳进水库里了便也没多想。
但是小周坚决否认自己撞到了人,警方也调查了小周所开的卡车,没有发现明显的碰撞痕迹,而且死者的尸体也没有任何的撞击伤以及明显由交通事故造成的伤痕。

司机小周证词:
你是说9月27晚上啊,对呀,当时我刚好把泥沙装好,时间大概是22:10的样子,开车准备上路呢,远远就看见胡哥朝我招手。我们是老乡啊,认识一段时间了,我和他不是特别熟,不过胡哥人很热情,那天他就问了问我最近过的怎么样,还给了我一根中华烟抽呢?我们聊了也就三四分钟的样子吧。然后我就开车离开了仓库。



这一连串的线索表示,这绝不可能是巧合,案件的真相就是,磕了头加上严重酒精中毒(也就是很醉很醉的意思)的死者浑浑噩噩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爬上了装着泥沙袋的卡车,而小周因为和胡在聊天所以二人都没有注意到。之后小周把卡车开走,死者就是在这个卡车上被运到的案发落水地点,然后在狭窄的山路拐弯处,意外掉出车外落水而亡的,随着他一起落下悬崖的有另外几袋泥沙,也在马路上留下了露出来的一些泥沙。

额,似乎真的没什么好分析解说的了。。。。我就说一说为何不可能是谋杀吧。。。

第一,缺乏动机,几乎所有嫌疑人都没有充足动机,大家更没有作案能力和作案时间。而如果题目提供的人物关系完全属实 “司机小周与死者素昧平生,毫无交集。也并不认识马晓东、宋博维和吴蕾。 + 我们(胡和小周)是老乡啊,认识一段时间了,我和他不是特别熟 ”,那么也必须排除其他任何一人和小周串通好作案的可能性。就算有更不为人知的动机,题目没有提供足够的线索指向那些动机,难不成这也要我开脑洞?
嫌疑人的供词和时间线毫无矛盾和疑点。

第二,太多随机因素,无法构成预谋杀人,比如死者什么时候离开,死者当天没开车回家等,死者在厕所滑倒撞到抽水马桶也完全是巧合,因此是一条伪线索,都是为了扰乱答题者视线的。。。

第三,唯一可能的谋杀作案方式是,有人买通了小周,在死者离开后,小周追上前去将死者打晕/绑架,扔在车上,运到悬崖边丢弃。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氯仿那条线索已经被我破了,不存在绑架,死者身上更没有任何打斗/捆绑的痕迹。 而且如果是小周作案,他何必告诉警方自己听到了落水声? 如果是有人把死者丢下去,那么为什么也会有装着泥沙的袋子也落水了? 再说了,前面已经提到,没有人似乎可能买通小周作案。。。

第四,其实谜题最后的问题也是个提示


重点问题是:
(1)死者的死亡是否是意外?如果不是,死者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2)死者的尸体为何会出现在距离其最后出现的仓库一小时车程外的莲花山水库里?
(3)本案是否是谋杀案?凶手有几个人?凶手是谁?
(4)凶手的作案手法?


这四个问题实在是匪夷所喜,有逻辑上的矛盾,因为如果第三和第四个问题成立,便完全没有第一个问题问“是意外还是谋杀”的必要性。因此这四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套路,让我们答题者先入为主地以为这一定是一起谋杀案,从而完全不考虑意外的可能性。然而出题者也没有那么坑,毕竟我们稍微抱有怀疑精神的人都能看出这四个题目似乎过于欲盖弥彰,反而能推断出其实这个案子的真相是意外死亡。

第五,也不可能是死者自杀,因为同样有太多随机因素,比如正好有小周的卡车,正好小周和胡聊天不会注意到死者爬上车,正好路过水库方便死者跳水自尽。。。等等等等。

结论:
是意外。
死者自己爬进小周的卡车,在昏迷之中和泥沙袋一起被运走,在莲花水库上方悬崖山路拐弯处被甩出车内,落水身亡。
因为不是谋杀,故不需要回答其余的问题。

最后补充一点,我收回我一开始说的“死因为一氧化碳中毒”,因为题目中完全没有有关一氧化碳的信息线索,而且本案就是意外案件。卡车的尾气,的确有一氧化碳,但似乎和案子没关系 (除非你告诉我有凶手把死者口鼻抵在卡车排气管上开车,直至死者一氧化碳中毒 ),太扯了。

因此死者面色粉红的正确解释是:死者喝了很多酒,所以脸是红的。


做答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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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16 19:43:00 | 2018-3-23 11:06编辑
    凶手:宋博维、马晓东、胡郁成、死者妻子
    --------------------------------------------------------------
    这次题目后面的问题比较关键,就从这个几个问题来分析。
    (1)死者的死亡是否是意外?如果不是,死者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9月27日晚22:00至23:30之间,死亡原因,我们初步判断是饮酒过多导致的酒精中毒死亡”
    “但是几个司机都表示,这些天没有在莲花山和公路附近见过死者,他们也都不认识死者”
    “警方没有发现和死者有关的任何东西,如血迹、毛发、酒瓶、打斗痕迹等等。但在公路靠近悬崖一侧的拐弯处,发现路边一堆散落的泥沙”
    “死者的肝肾功能严重受损,死者的血液里酒精浓度极高,此外,死者身上有比较多处擦伤和骨折迹象,不排除死者在醉酒不清醒的状态下,失足从山坡上坠下的可能性”

    死者如果是意外死亡,那么就是醉酒以后一人闲逛到公路悬处,突然失去意识跌入水库中。但是这是不可能的,理由如下:①死者吃饭地点距离水库有一个小时车程,死者没有理由出现在悬崖处;②死者落水时间在卡车运输过程中,而卡车司机没有看到死者,说明死者不可能是出现在公路上,也就是说死者不存在失足的条件,所以死者不是意外死亡

    “1、死者的面色呈粉红色。”
    “2、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该味道与宋博维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张明德有重度的洁癖,在使用卫生间之后,都会用洗手液洗手。”
    “6、死者的肺部除了有明显的溺水死亡特征外,还发现了明显的肺水肿症状。”
    “7、死者肺部并没有发现大量的积水和浮萍,这说明死者在落水的时候,已经出于频死状态或者窒息状态了。”

    文中提到,死者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味道,同时出现肺部水肿症状,另外还有肝功能损伤,推测死因为吸入了大量四氯化碳,导致急性中毒死亡

    (2)死者的尸体为何会出现在距离其最后出现的仓库一小时车程外的莲花山水库里?
    “在近一段时间,基本每天晚上23点左右,都会从一小时车程以外的材料仓库拉一车泥沙。”
    “其中一个泥沙车司机小周,向庞龙反映了一个情况。大前天,也就是9月27日晚23:10分左右,他开着运送泥沙的卡车,途经莲花山西侧悬崖附近的时候,有听见悬崖下的水里传来“噗通”一声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掉进水库里的声音。”
    “因为我(宋)租的物料仓库旁边的单身公寓”
    “我刚好在路边看到了熟人小周的卡车”
    “在死者尸体发现的水域附近的浅滩上,发现两三个装满泥沙的麻布袋。麻布袋的重量与死者的体重相仿(75kg)”

    根据文中的描述,仓库距离水库有一个小时的车程,所以22点还在仓库的死者,23点死在水库,说明死者是坐车前往水库的。十分巧合的是,小周驾驶的卡车正是22点左右从仓库出发,23点左右到达水库,推测死者前往水库的方式就是乘坐小周的卡车。但是小周与死者不相干,没有理由隐瞒死者乘车,同时小周运输途中听到有东西落水,而且死者尸体附件有沙袋,故推测死者是被人当着沙袋悄悄放到了小周卡车上,当卡车驶过悬崖时,死者从车上落下掉入水库(沙袋可以证明落下是可能的,至于沙袋是凶手之前做的实验还是真的意外掉落就不得而知了)。

    (3)本案是否是谋杀案?凶手有几个人?凶手是谁?
    死因为四氯化碳急性中毒,同时尸体也极有可能是被人放到小周车上的,所以谋杀案的可能性极大。至于凶手是谁,需要进行分析。
    首先是死者中毒的原因,死者身上的味道直指宋博维家的洗手液,但是jc检验洗手液的结果没有问题,而洗手液上有灰尘,推测宋博维家原本有两瓶洗手液,一瓶有毒一瓶没毒,因为死者有洁癖,所以看到脏的(无毒)那瓶是不会用的自然就用了干净(有毒)那瓶,至于那瓶有毒的洗手液,之后应该被处理掉了。故从中毒的角度来说,宋博维脱不了干系,是凶手之一,同时吃饭的地方(卡车诡计)也是他提出来的
    接着是卡车运输死者的手法,这个手法需要一个人去运死者,而当时胡在和小周聊天,不能装尸体,所以只能是马或者宋装尸体,但是这两人在口供中是一同行动的,所以只能是马晓东和宋博维都是凶手。至于胡,因为马、宋并不能断定胡会去聊天,万一胡和自己一同行动计划就失败了,所以最好的解释就是胡郁成也是凶手,同时胡和小周聊天可以帮助马宋搬运死者
    然后关于动机,宋博维的动机好说,文中已经直接给出他和死者不和;而马和胡是死者心腹,理应没有动机,但是值得注意,死者妻子与死者不和,同时和马胡熟悉,这样一来,马胡的动机就是被死者妻子诱惑(金钱或者那啥);至于死者妻子阻挠警察调查,希望拿到保险金,说明她极有可能是知道计划的,所以死者妻子也是凶手之一
    这样,本案的凶手一共4人,分别是宋博维、马晓东、胡郁成、死者妻子。
    (4)凶手的作案手法?
    宋博维、胡郁成、马晓东三人以张过生日为由,将张约至宋家中。因为大量喝啤酒势必会上厕所,而张上厕所势必会用洗手液,于是宋提前准备了一瓶含有大量四氯化碳的洗手液,目的是让那张昏迷。之后张上厕所摔到,估计使用了大量四氯化碳洗手液清洁自己,结果四氯化碳中毒昏迷。快22点时,胡下楼假装偶遇小周开始聊天,吸引小周注意力,宋、马则按照计划将死者抬到小周的卡车上。之后三人处理掉有毒的洗手液,继续假装喝酒,吸引来小吴为三人作不在场证明。另一方面,张的尸体随着小周的卡车前往水库,在路过悬崖时,由于惯性,尸体从车上掉落滚入水库。尸体被发现后,由死者的妻子阻挠调查,让死者被认为是意外死亡,从而骗取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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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16 19:44:34 | 2018-3-22 23:55编辑
      先吐槽下..
      还有明远什么的没改过来的错别字什么的就不说了..
      主要是..2015年9月27日明明就是星期日啊喂....




      本文中出现了"洗手液""酒精中毒""四氯化碳"等字眼,于是先所谓的"科普"下..
      这里贴出一个几十年前就流传的所谓的侦探推理短题:
      1. 在美国,家庭宴会盛行。今晚,在史密斯家中举行的晚宴此时已进入高潮。
      2. 在宾客当中,最受青睐的是青年影星麦克尔。他被女人们围在中间,神采飞扬,尽管平日有些酒量,但由于连连干杯,所以几杯威士忌下肚后也有了几分醉意。
      3. 主人史密斯厌恶地望着得意洋洋的麦克尔,用叉子叉上一个沾了调味汁的大虾走上前去。
      4. “麦克尔,今晚你的领带真漂亮啊,又是哪个相好的送的礼物吧。”
      5. 他一边讥讽着,一边若无其事地晃动着手中的叉子,黑红的调味汁溅了麦克尔一领带,雪白的丝绸料上顿时污迹斑斑。
      6. “哎呀,真对不起,对不起。”
      7. “不,没什么,这种领带一条两条的算不了什么……”麦克尔毫不介意,取出手帕欲将上面的污迹擦掉。
      8. 这时,史密斯夫人走了过来。
      9. “要是用手帕擦会留下痕迹的呀,洗脸间里有洗洁剂,我去给你洗洗。”
      10. “不用了,夫人,没关系,我自己去洗,夫人还是应酬其他客人去吧。”
      11. 因有史密斯在场,麦克尔假装客气一番,然后迅速朝洗脸间走去。
      12. 洗洁剂就在洗脸间的架子上放着,他将液体倒在领带上擦拭污迹,擦掉后立即回到宴会席上,边喝着威士忌,边与人谈笑风声。
      13. 突然,他身子晃了一晃便倒下了,威士忌的杯子也从手中滑到地上摔碎了。
      14. 宴会厅里举座哗然。急救车立即赶来,将麦克尔送往医院,但为时已晚。死因诊断为酒精中毒死亡。
      15. 然而,只有一个人暗地里幸灾乐祸,他就是史密斯,就是他得知自己的妻子与麦克尔有私情,才以此进行报复的。
      16. 那么,他究竟用什么手段杀了麦克尔呢?

      17. 答案
      18. 洗洁剂中含有一种无色味香的四氯化碳。麦克尔用这种洗洁剂擦拭领带上的污迹时,吸入了四氯化碳有毒气体,当饮酒过度时,一旦吸入,就会招致死亡,其死因不会留明显的证据,往往被误作酒精中毒死亡。
      复制代码


      (大家自行搜下就能找到一堆地方有.)

      首先我必须说,我有过若干次妄图查证这些东西到底是胡说八道还是胡编乱造,但查来查去从没见过靠谱的说法,唯一能查到的全都是这个"谜题".
      所以我更偏向于相信这个题是胡扯的.

      不过在这题中,私以为还是假装这是有科学依据的东西来看吧,不然我猜这题大概就崩了..

      所以,以下码字中我们作出如下设定:
      世界观设定:洗洁剂中含有一种无色味香的四氯化碳的话使用时会吸入了四氯化碳有毒气体。饮酒过度时吸入就会死,其死因不会留明显的证据,往往被误作酒精中毒死亡。
      并且假设酱紫的话接触时还能行动正常,要等到一段时间后才突然挂掉..

      (不管是真是假,反正大不了就当成是伪科幻作品吧..)





      众人证词就不细说了,简单整个时间线吧..

      死者出门前摔跤
      22:00左右死者说有事先走
      三人送死者走
      大概22:10,胡看到周,说了几分钟话,同时马宋上厕所(不造是不是一起上的)
      三人回去继续喝酒
      吴加班到22:30左右然后回宿舍,和三人喝酒到大概2:00
      大概23:15车到莲花山






      文中说到死者身上及洗手液有氯仿的甜味,事实上那也是四氯化碳(二者结构气味都相似).
      如我一开始作出的设定,四氯化碳可以弄死死者,并造成酒精中毒死的假象.
      同时,动机是死者公司违规生产含四氯化碳的灭火剂,所以杀法也用四氯化碳报复.
      同时,死者贪污实验经费也是动机,如果凶手是实验人员的话.

      面色粉红和肺水肿大概也许是酒精中毒的症状吧..不过按先前设定,四氯化碳应该也类似所以酱紫区分不了..

      警察没有发现洗手液有问题,可能是被偷换过了.
      警察检查的洗手液灰尘多,可能是因为之前是放在上方架子上的新洗手液.
      至于死者的洁癖有没严重到看到洗手液很多灰尘都要弄干净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洗手液这种放在洗手台水龙头旁这种经常沾水的地方的话,也许不至于那么多灰尘吧..不过这也看人....

      死者严重洁癖,使用洗手液且时间够久吸取足量是可预料的.
      所以手法是吸引死者去喝很多酒,准备毒洗手液给死者用,然后让死者跑去死别的地方就行了.

      喝酒地点是宋家,洗手液是宋准备的,提议去宋家喝酒庆生的也是宋,所以凶手是宋.
      动机,宋是化学系博士,工作大概是研究向的吧,所以报复死者贪污实验经费.
      同时,报复死者违规生产.
      另外,此手法须了解之前说到世界观设定时提出的那篇小谜题四氯化碳毒理之类的专业知识,化学系博士,符合.
      剩下的人可能没这种知识没这种作案机会没动机.

      综上,凶手是宋.





      死者为何出现在水库?
      因为死者在运泥车上.
      姑且先不管死者是自己跑上去还是被人弄上去,先不管是不小心掉下去还是故意弄得容易掉,反正就是运送途中掉了.
      "悬崖上的公路围绕着山体蜿蜒直上,许多弯道都是又弯又急,道路也非常窄,几乎只能容纳一辆车通过,开车行驶在上面甚至能听见一侧悬崖下水库的水流声"
      运沙的路是很多急弯的山路,所以东西/尸体很容易被甩下.
      同时路够窄,所以甩到水里而不是掉在路上.
      同时外面水声大,所以东西落水声不一定会听见,即便听见也不会引起怀疑(毕竟有小动物背锅).
      路边发现泥沙,也是那时落下的.

      发现死者的地方附近也发现了几个重量类似的泥沙袋,说明是同样方法掉落的.
      有可能是之前做实验用来测试手法确实可行的.
      验证不会落在路上,推测发现位置.
      也说明有预谋.(当然,毒杀本来就是有预谋的.)
      (能不能说明凶手更可能是化学人士这种喜欢做实验的人呢..)
      最近每天都要运泥沙,有充分时间准备和实验,也可预见生日那天也有机会.
      同时,观察到司机会吃夜宵,所以总有机会在车上动手脚.
      甚至可能预见热情的胡会和周说话吸引注意力并拖延时间.

      死者是大家一起送走的,厕所不造宋马是不是一起上的,假如两人是分开的,那么那几分钟就有机会把死者搞到车上了.
      那时候司机弄完泥沙吃完夜宵在和胡说话,有机会在车上动手脚.
      至于弄死者过去,可以真的用氯仿弄昏迷.
      至于会不会被别人看到?能不能控制死者不会跑去有人的地方?我又不造地形..
      然而..
      死者是说"有应酬",所以完全可能是有人与其约好在哪里私下见面.
      加上死者"不知道为什么,意志有点消沉,心情不太好的样子",可能是被抓把柄之类的坏事.
      如果见面理由与此相关,可以想见见面地方会避开人,所以有机会对其动手.
      如果凶手是宋一人,那么这人可以就是宋.
      (yy:弄坏马桶应塞钱也可以是讨好堵嘴?)




      死者妻子关系不和,仅因保险,希望尽快判为意外好拿钱,不希望解剖.
      并无迹象表明其杀人.同时,她不认识宋.

      周吴无动机.
      马胡为心腹,无动机.

      故谋杀,凶手是宋,一人.


      手法..用毒洗手液(假装化学博士能控制起效时间),用什么把柄约好十点假装要走然后私下再见面,氯仿弄晕后搞到车上,控制其掉水库.完事.


      不吹了.就酱紫吧.
      1人评分
      推理积分 +6
        发表于 2018-3-16 19:51:40 | 2018-3-23 19:50编辑
        绿字部分引用原文
        蓝字部分表示推测

        死因分析
        “死者的肝肾功能严重受损”(一)
        “死者的肺部除了有明显的溺水死亡特征外,还发现了明显的肺水肿症状。”(四)
        “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四)


        引用百度百科内容:
        “吸入高浓度CCl4蒸气后,可迅速出现昏迷、抽搐等急性中毒症状,并可发生肺水肿、呼吸麻痹。稍高浓度吸入,有精神抑制、神志模糊、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中毒第2~4天呈现肝、肾损害征象。”
        “四氯化碳(carbon tetrachloride, CCL4)又名四氯甲烷,为无色透明的脂溶性油状液体,有类似氯仿的微甜气味,不易燃,易挥发。”
        推测死者死前四氯化碳中毒,且经由皮肤吸收进入人体。由此可以排除意外死亡的可能性。


        犯人分析
        “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该味道与宋博维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张明德有重度的洁癖,在使用卫生间之后,都会用洗手液洗手。”(四)
        “洗手台水龙头旁边放着已经用了一半的洗手液,上方的墙壁上则固定了一个架子摆放着一些全新的洗漱用品。”(三)
        “警方检查了宋博维家中的那半瓶洗手液,除了瓶身有不少灰尘外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四)


        由“警方查看现场时,发现洗漱用品为全新”可以推测,洗漱用品被换过,可能的原因是为了清理证据,同时也侧面说明了死者死前中毒很可能是在厕所内发生的。洗手液瓶身有很多灰尘说明该瓶洗手液很久没有被用过了,因此可以推测,死者死前用的不是这一瓶洗手液,而是装有四氯化碳的洗手液,由于死者有重度洁癖,因此上完厕所一定会洗手,这就基本上保证了死者中毒是必然发生的。由于“洗漱用品被换宋博维不可能不知道”,因此推测宋博维一定涉案。


        “该器材公司长期违规生产国家命令禁止的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四氯化碳制剂的灭火剂,”(四)
        “宋博维家的抽水马桶原本是没问题的,当晚胡郁成、马晓东都去过卫生间也使用过马桶。”(三)


        因为马晓东、胡郁成、宋博维三人都能够拿到四氯化碳,所以三人皆有嫌疑
        假设宋单独作案,且四氯化碳在洗手液瓶子里,那么他必须保证马和胡二人不会中毒,且要保证张明德一定要中毒,这在他没有上过厕所的情况下不能办到,因此他一定有同伙。我认为张明德弄坏抽水马桶水箱属于偶然,既然是偶然那么就不会包括在宋的原计划里,此外宋还要保证张明德中毒后没有人进到厕所里(一方面防止别人中毒,另一方面防止证据发现),这在厕所没坏的情况下也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下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三人皆涉案。
        但文中根据胡郁成的口供:

        博维和晓东就在角落里方便了方便。”(二)
        “后来张总一个人走了,晓东和博维还多少有些不放心
        ”(二)

        假设胡也参与犯案,从从犯的角度,他没有必要说出这两件事,因此我推测他没有参与作案,之所以没有中毒是因为马晓东在胡郁成之后上的厕所,在上完厕所后将有毒的洗手液摆上洗手台。但是我的这个推测无法解释宋博维和马晓东在原来的计划里如何处理在张明德中毒后防止有人进入厕所的问题。

        动机分析
        “马晓东和胡郁成和死者关系非常亲近,属于死者的心腹员工。”(四)
        “据死者的员工反映:死者为人刻薄贪吝,嚣张跋扈。而且公司一直有人风闻,死者与几个心腹员工合谋盗卖公司器材,贪污实验经费。”(四)
        “(死者生前曾夫妇二人曾买过人身意外险,而死者夫妇目前关系不和,处于闹离婚的状态。)。死者的妻子与马晓东、胡郁成二人比较熟悉”(四)
        “宋博维是实验室的科院,化学系博士,与死者关系并不和睦,吴蕾曾经看到宋博维和死者之间发生过严重的争吵。”(四)
        “我想起来了,就是去年因为长期违规生产含有四氯化碳成分的灭火剂被人匿名举报,然后环保局上门调查的时候,还被老总雇的人拒之门外,发生冲突的那家公司吧?当时被媒体一闹省里都下来人了。”(一)

        死者与宋有矛盾,文中提到的一个原因是因为死者贪污实验经费,胡和马虽然是死者的心腹员工,但也可能因为和死者妻子商量好分赃保险赔偿而参与。此外我猜想,匿名举报的人正是宋博维。

        手法分析
        “这处工地,在近一段时间,基本每天晚上23点左右,都会从一小时车程以外的材料仓库拉一车泥沙。
        23:00,这正是法医预估的死者死亡的时间。”(一)
        “司机小周证词:
        ……
        我开车到莲花山的时间大概是23:15分吧,整个过程里除了听到的那一声什么东西落水的声音外,就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了。”(二)


        推测死者是乘坐小周的货车到的莲花山,且在莲花山西侧的悬崖边坠落到水库。


        “但在公路靠近悬崖一侧的拐弯处,发现路边一堆散落的泥沙。”(一)
        “8、在死者尸体发现的水域附近的浅滩上,发现两三个装满泥沙的麻布袋。麻布袋的重量与死者的体重相仿(75kg)”(四)
        “死者的面色呈粉红色。”(四)
        许多弯道都是又弯又急,道路也非常窄”(一)
        “开车准备上路呢,远远就看见胡哥朝我招手。”(二)
        博维和晓东就在角落里方便了方便。”(二)


        散落的泥沙一定来自于麻布袋,这说明麻布袋破了,破的原因肯定不是小周自己划破的,推测不是在运输途中破了,而是一开始就被人划破了,在此基础上推测凶手杀人的手法。在胡找小周聊天的期间,宋与马将神志不清的张明德放在小周货车车后兜上的某一装满泥沙的麻布袋上,接着将两三个装满泥沙的麻布袋(共重75kg)压在张明德身上,固定住他,防止他逃脱,最后在张明德身下的麻布袋上划出一道口子,让泥沙缓缓流出。当被划破的麻布袋中的泥沙流失到一定程度时就造成了一定的倾斜角度,因此张明德和他身上压着的几个麻布袋会一起从车上掉落。而莲花山公路“许多弯道都是又弯又急,道路也非常窄”因此存在一定的离心力,这使得张明德此时更容易从车上跌落。面色呈粉红色我认为是由于挤压造成的

        事件过程推析
        马晓东和宋博维在事前商量好了要毒杀张明德并制造不在场证明的计划,在张明德生日当天宋邀请3人到他家为张明德过生日,大家一起喝完酒后,胡郁成上了厕所,随后马晓东上了厕所后将含有四氯化碳的洗手液摆上,随后张明德上了厕所并使用了那瓶有毒的洗手液,四氯化碳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张明德觉得头晕以及呕吐,因此在厕所里滑倒了,头撞到了墙上,身体压倒了抽水马桶的水箱上正好把抽水马桶给弄坏了,其他人听到了声响于是跑过来将张扶起,张赔钱给了宋,并表示想先回去,宋和马知道毒性发作了,于是在三人送走了张后,借由角落上厕所为由,一起趁着胡与司机小周聊天期间将张放到到货车后车兜上(此时张已经神志不清),并用装满水泥的麻布袋压住张,并在张身下的水泥袋上划了一个口子,小周没有发现并将车开向了莲花山施工地,因为莲花山公路的弯很急,并由于张身下的水泥袋流失了很多泥沙形成了一定的倾斜角,张随着他身上压着的麻布袋一起从车上掉落并从悬崖处坠落至水库中,最终溺水。



        这期时间赶,答得勉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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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16 19:51:48 | 2018-3-17 23:27编辑
          第95期谜题《无证之亡》解答:浅薄的人相信运气,而有实力的人相信因果关系。

          Ⅰ、死者的死亡是否是意外?如果不是,死者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死者的死亡不是意外。原因是如果死者是因为磕碰导致的死亡,法医肯定可以发现这真正的死亡原因。而且假设是死者在卫生间磕碰意外死亡的话,马晓东、胡郁成和宋博维三人根本没有必要去隐瞒,更没有必要去搞那么大的动作把死者弄到莲花山水库。如果是意外的话当时就报警是最明智的选择,如果伪造现场被发现这有点得不偿失。而且死者也不是被司机小周撞到才掉进莲花山水库,毕竟死者身上没有任何的撞击伤。第一可能是:死者的死亡原因是溺死。死者的肺部除了有明显的溺水死亡特征外,还发现了明显的肺水肿症状。淡水溺死者水被大量吸入血,使血液大大稀释,血容量增加,心脏负担增加,很快出现肺水肿,心律不规则,窒性心律加快并发展成窒性纤维性颤动,心力衰竭死亡。但是不论是淡水或海水溺死,死因都是缺氧窒息和酸中毒所致。第二可能是:死者的死亡原因是氯仿中毒。但是初步检查发现,死者的肝肾功能严重受损。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死者肺部并没有发现大量的积水和浮萍,这说明死者在落水的时候,已经出于频死状态或者窒息状态了。三氯甲烷中毒主要受损器官是中枢神经系统、心、肝和肾脏。死者的肝肾功能严重受损而且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都是氯仿中毒的佐证。吸入高浓度三氯甲烷或经皮肤大量吸收可造成急性中毒,初期有颜面和体表灼热、兴奋、欣快感、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皮肤黏膜刺激症状;继则出现萎靡、嗜睡、精神紊乱、呼吸表浅、反射消失、昏迷等;数口后出现肝、肾损害。重者可发生呼吸麻痹、心室纤维颤动,甚至死亡。还有一点死者的面色呈粉红色。如果是溺死的话,尸表温度较低,皮肤面色是苍白。而如果是氯仿中毒,面色呈粉红色也是正常的。综上,我认为死者死亡最直接的因素还是氯仿中毒。

          Ⅱ、死者的尸体为何会出现在距离其最后出现的仓库一小时车程外的莲花山水库里?

          凶手利用了小周的卡车。在莲花山的山顶,有一处酒店的施工工地,这处工地,在近一段时间,基本每天晚上23点左右,都会从一小时车程以外的材料仓库拉一车泥沙。而司机小周案发当晚就有去这处工地。而且在出发前胡郁成跟他聊了几分钟,正是他们聊的这几分钟,假装在外面方便的晓东跟博维偷偷把已经昏迷奄奄一息的死者放到了卡车车顶。悬崖上的公路围绕着山体蜿蜒直上,许多弯道都是又弯又急,道路也非常窄。但在公路靠近悬崖一侧的拐弯处,发现路边一堆散落的泥沙。也就是9月27日晚23:10分左右,他开着运送泥沙的卡车,途经莲花山西侧悬崖附近的时候,有听见悬崖下的水里传来“噗通”一声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掉进水库里的声音。就是在这个拐弯处,卡车车顶上的死者因为卡车在拐弯处减速因为物理惯性的原因从车顶掉到莲花山水库,司机小周听到“噗通”一声的声音以及拐弯处发现散落的泥沙都是证据。

          Ⅲ、本案是否是谋杀案?凶手有几个人?凶手是谁?

          本案是谋杀案。凶手有3个人。凶手是马晓东、胡郁成和宋博维。根据Ⅱ犯罪手法的推理,死者是被放在卡车车顶上,那么跟司机小周聊天的胡郁成肯定是能看到凶手把死者放到了卡车车顶,而且没有胡郁成跟小周聊天吸引小周的注意力,其他人很难不动声响的把死者放在卡车车顶上。而晓东跟博维根据证词是一起到外面方便两个人互相证明并没有不在场证明而且无法单独行动,所以是他们两个人一起把死者弄到了卡车车顶上。综上,3个人都参与了犯罪。

          Ⅳ、凶手的作案手法(案件的还原)?

          宋博维租的物料仓库旁边的单身公寓,一开始他们就计划把死者放在司机小周的卡车车顶,利用小周把死者弄到莲花山水库,所以就把死者约到了宋博维的单身公寓。宋博维是实验室的科院,化学系博士,有能力弄到氯仿。案发当晚晓东、胡郁成和宋博维三人让死者喝了很多酒。之后,宋博维趁机让死者吸入高浓度的氯仿,导致死者昏迷,奄奄一息。但在抽水马桶旁边的墙上,发现了一处明显的磕碰导致的墙皮掉落。死者的头部的确有一处比较明显的磕碰伤,可能是撞击宋博维家的抽水马桶时留下的。因为张总在出门前,因为酒喝的有点多,在我家的卫生间摔了一跤,头磕在了抽水马桶旁边的墙上,整个人压在了抽水马桶上,把抽水装置砸坏了,我们就只能先在外面随便方便方便了。浅薄的人相信运气,而有实力的人相信因果关系。因为考虑到必须抽水马桶坏了,博维和晓东才能假装出去外面方便,所以我认为死者头部的磕碰伤是凶手三人故意拿死者的头去磕碰卫生间的墙壁导致的,之后他们再故意弄坏抽水马桶。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该味道与宋博维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张明德有重度的洁癖,在使用卫生间之后,都会用洗手液洗手。凶手们为了制造死者有去卫生间的假象,故意在死者的手上跟衣服上弄上洗手液。在宋博维的家里,警方没有发现任何血迹、打斗痕迹,以及其他不同寻常的迹象,只在卫生间的地面发现了疑似死者的呕吐物的痕迹。在门把手、洗手台和水龙头检查出死者的指纹。但是根据这些证据,其实凶手当时确实喝多了到卫生间呕吐确实是事实,所以我排除凶手们故意在死者的手上跟衣服上弄上洗手液的可能。后面胡郁成在外面找司机小周聊天,吸引小周的注意,借口在外面上厕所的博维和晓东趁机把死者放在卡车车顶。因为悬崖上的公路又弯又急,所以死者在那里掉入了莲花山水库。在死者尸体发现的水域附近的浅滩上,发现两三个装满泥沙的麻布袋。麻布袋的重量与死者的体重相仿(75kg)。根据我的推理,我认为麻布袋的作用是凶手用来固定住死者,防止死者在还没到莲花山水库那里就提前从卡车车顶上掉下来。比如卡车突然紧急刹车,因为惯性的原因死者就会提前从卡车车顶上掉下来。如果提前掉下来的话,凶手的计划就泡汤了,所以就利用装满泥沙的麻布袋固定死者。

          Ⅴ、吴蕾不是凶手的原因。

          第一、吴蕾没有作案时间,死者是在22点10分左右就被放到了小周的卡车车顶,但是吴蕾加班到晚上22:30左右才回去。第二、吴蕾没有作案动机,吴蕾和死者之间没有任何矛盾。

          Ⅵ、司机小周不是凶手的原因。

          第一、司机小周没有作案动机,司机小周与死者素昧平生,毫无交集。第二、司机小周没有作案能力。因为死者的肝脏严重受损,所以前面推理死者是氯仿中毒,而一个普通的司机并不具备化学知识,更没有能力弄到氯仿。而且司机小周也并不认识马晓东、宋博维和吴蕾。所以没有化学系博士的帮忙他基本没有独自完成杀害死者的能力。第三、可以排除司机小周撞到死者的可能性。警方也调查了小周所开的卡车,没有发现明显的碰撞痕迹,而且死者的尸体也没有任何的撞击伤以及明显由交通事故造成的伤痕。

          Ⅶ、死者的妻子对警方的调查工作多加阻挠的原因。

          死者的妻子希望张明德的死被认定为意外身亡并不是因为她是凶手,害怕张明德的真正死因被发现才坚决不同意对尸体进行进一步的解剖,而是因为死者生前夫妇二人曾买过人身意外险,而死者夫妇目前关系不和,处于闹离婚的状态。死者的妻子跟死者关系不和,死者的妻子只想拿到人身意外险的赔偿金,所以才希望张明德的死被认定为意外身亡。

          Ⅷ、凶手们的杀人动机。

          一开始就是阴谋,在最平常的事里隐藏着最深的恶意,这就是犯罪的最初动机。死者为人刻薄贪吝,嚣张跋扈。而且公司一直有人风闻,死者与几个心腹员工合谋盗卖公司器材,贪污实验经费。他这个人比较贪财,喜欢占别人小便宜。马晓东和胡郁成和死者关系非常亲近,属于死者的心腹员工。宋博维是实验室的科院,化学系博士,与死者关系并不和睦,吴蕾曾经看到宋博维和死者之间发生过严重的争吵。马晓东和胡郁成参与犯罪的原因,就是因为分赃不均,毕竟死者比较贪财,而宋博维才是这一起案件的主谋,因为他跟死者的关系并不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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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16 19:59:49 | 2018-3-23 19:58编辑
            和大神们一起挤挤前排,卧槽。。。。真的略方,这一页除了我全是大神。

            ——————————分割线了解一下————————————
            以下推理蓝色为引用红色为重要结论

            (1)死者的死亡是否是意外?如果不是,死者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A.死者的死亡不是意外,而是死于氯仿分解产生的光气(碳酰氯)中毒,引发的肺水肿导致窒息死亡。

            原文线索:
            1.死者的肝肾功能严重受损
            2.死者的面色呈粉红色。
            3.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该味道与宋博维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张明德有重度的洁癖,在使用卫生间之后,都会用洗手液洗手。
            4.死者的肺部除了有明显的溺水死亡特征外,还发现了明显的肺水肿症状。
            5.死者肺部并没有发现大量的积水和浮萍,这说明死者在落水的时候,已经出于频死状态或者窒息状态了。
            6只在卫生间的地面发现了疑似死者的呕吐物的痕迹.


            资料线索:
            a.氯仿,无色透明液体。有特殊气味。味甜。高折光,不燃,质重,易挥发。纯品对光敏感,遇光照会与空气中的氧作用,逐渐分解而生成剧毒的光气(碳酰氯)和氯化氢。
            b.健康危害: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作用,对心、肝、肾有损害。急性中毒: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初期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皮肤湿热和粘膜刺激症状。以后呈现精神紊乱、呼吸表浅、反射消失、昏迷等,重者发生呼吸麻痹、心室纤维性颤动。同时可伴有肝、肾损害。误服中毒时,胃有烧灼感,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后出现麻醉症状。液态可致皮炎、湿疹,甚至皮肤灼伤。慢性影响:主要引起肝脏损害,并有消化不良、乏力、头痛、失眠等症状,少数有肾损害及嗜氯仿癖。
            c.引发肺水肿原因:吸入有害气体,如光气(COCl2),氯气,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

            b c1. 2. 4.6.可知,死者症状和光气中毒症状高度吻合,且光气中毒可以引发肺水肿。
            5则证明了死者落水之前已经是窒息妆台,符合光气中毒,肺水肿症状。而4则说明宋博维家中有氯仿存在,死者具有中毒条件。

            (2)死者的尸体为何会出现在距离其最后出现的仓库一小时车程外的莲花山水库里?
            B.死者是被人放在小周的运沙车上,在运沙车转弯时甩出车厢,坠入悬崖。

            原文线索:
            1.我开车到莲花山的时间大概是23:15分吧,整个过程里除了听到的那一声什么东西落水的声音外,就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了。
            2.其中一个泥沙车司机小周,向庞龙反映了一个情况。大前天,也就是9月27日晚23:10分左右,他开着运送泥沙的卡车,途经莲花山西侧悬崖附近的时候,有听见悬崖下的水里传来“噗通”一声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掉进水库里的声音,不过当时他以为是什么动物跳进水库里了便也没多想。
            3.你是说9月27晚上啊,对呀,当时我刚好把泥沙装好,时间大概是22:10的样子,开车准备上路呢,远远就看见胡哥朝我招手。我们是老乡啊,认识一段时间了,我和他不是特别熟,不过胡哥人很热情,那天他就问了问我最近过的怎么样,还给了我一根中华烟抽呢?我们聊了也就三四分钟的样子吧。然后我就开车离开了仓库。
            4.在死者尸体发现的水域附近的浅滩上,发现两三个装满泥沙的麻布袋。麻布袋的重量与死者的体重相仿(75kg)


            由此段线索分析,凶手有足够时间来把死者搬上小周车上,而尸体附近水域浅滩发现和死者体重相仿重量的麻布袋,说明凶手可能已多次实验论证在那个弯道死者可以被甩下悬崖。而且与小周听到的落水声音时间也吻合。

            (3)本案是否是谋杀案?凶手有几个人?凶手是谁?
            这个问题我觉得比较难回答,因为文中找不到除了宋博维以外其他人的作案动机,由于细节不足也无法排除宋博维单独作案可能。在这里不如我换个思维模式,分析一下实现上述杀人的条件有什么。

            ①首先宋博维必须邀请死者去他家做客。
            ②死者必须使用宋博维家的洗手液(该条件凶手可以利用死者严重洁癖做到),而马晓东、胡郁成必须不使用,否则便会也中毒。
            ③死者必须在十点提出离开,否则凶手便会错过将死者放运沙车上的机会
            ④凶手必须熟悉运沙车的发车时间
            ⑤凶手必须不被司机小周,其他人发现

            综合上述四大条件,凶手必须包括宋博维,且氯仿和四氯化碳混合可制成不冻的防火液体。宋博维身为该公司化学博士,有得到氯仿机会并熟悉其性质,同时具备在家中洗手液中下毒(注:宋博维家其他洗漱用品全新,唯独洗手液用了一半),将死者邀请至家中等条件和杀人动机。但是同时,死者必须在十点离开,文中并无其他不在场且与死者有联系任务,所以死者很可能是被其妻子打电话或者约定离开(妻子反对警察继续调查可以作为佐证)。而死者妻子不认识宋博维无法具备合谋条件,所以与之串通的只能是马晓东、胡郁成。而同时,如果胡不去和小周聊天(上述线索中有胡并不熟小周但很热情,可以佐证其是合谋者),已经准备走的小周是不会给宋博维放死者机会的,另外如果马胡二人送死者回家或者使用洗手液,那么宋的计划就不能实现。所以应该是四人合谋



            (4)凶手的作案手法?
            上述分析已经很清楚了,时间不够不再总结,就是利用洗手液里的氯仿杀人,用运沙车抛尸制造不在场证明
            1人评分
            推理积分 +6
              发表于 2018-3-16 20:23:49 | 2018-3-23 10:50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问题解答:
              1.不是意外,死于四氯化碳中毒
              2.昏迷中被搬到小周的货车上
              3.预谋杀人案,凶手为死者妻子、马晓东、胡郁成、宋博维
              4.作案手法:将洗手液换成四氯化碳,利用死者的洁癖让死者中毒昏迷,之后搬到小周的车上,再利用水泥拖拽死者掉下悬崖。


              此案为多人作案,主谋为死者的妻子,马晓东、胡郁成、宋博维三人为从犯。

              案件还原:

              张明德与妻子关系早已不和,目前正闹离婚,可惜由于财产分配不均,一直没能解决。而妻子已经不想继续拖下去了,决定速战速决。通过对马晓东、胡郁成的了解,她知道两人虽为张明德亲信,其实对他心怀不满,于是她以保险费为诱饵说动两人加入她的计划。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为了保证计划的完美实施,马晓东与胡郁成说服了同样怨恨张明德的宋博维参与。他们已经计划在张明德生日这天动手,但仍需做好准备。

              由于宋博维住所环境最为偏僻,最不易被发现或打断计划,便被定为作案场所。而马晓东与胡郁成每天到宋博维家中踩点,观察周边环境以得出一天中最佳动手时机,这也让他们知道了施工队的作息规律。为了计划更好地实施,胡郁成故意与小周套近乎表明老乡身份。

              马晓东、胡郁成两人负责踩点,身为化学系博士的宋博维负责准备毒药,张明德的妻子则将其生活习惯告诉他们,等到一切成功,她再打电话报警即可。在此期间,张明德妻子与宋博维都未直接联系过,而是通过马晓东、胡郁成两人传话。

              等到张明德生日当天,宋博维便借口庆祝将张明德骗到自己家,张明德果然来赴约。期间三人纷纷给张明德劝酒,慢慢地他喝多了,不得不去厕所。从张明德妻子那里了解到他的小洁癖,宋博维早已将自家的洗手液换成了一瓶高浓度四氯化碳。

              当张明德进入洗手间后,高浓度的四氯化碳挥发被他吸入,再加上直接接触四氯化碳,致使死者急性中毒,当即产生头晕、精神恍惚、呕吐等症状,之后又出现昏迷,且在昏迷倒地时头不小心撞到了马桶。

              而做好防护措施的宋博维利用活性炭吸收气体,然后密封收起洗手液,再将张明德拖出洗手间,封闭房门。等快到小周平常的出发时间,三人扶着“醉酒”的死者下楼,趁胡郁成与小周寒暄之际,马晓光、宋博维两人则将死者绑到与他同重量的水泥袋上,水泥袋微露出车板。

              之后三人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庆祝了,正好小吴过来也可以为他们做不在场证明。另一边随着车子的颠簸,水泥袋逐渐往外倾,等到悬崖附近时水泥袋终于完全掉落,而绑在一起的死者也被带着掉下悬崖,从而灭掉了最后一口气。第二天晚上,张明德妻子发现张明德还没有回来就知道计划已经成功,于是报案来证实。

              案件分析:
              1.
              引用
              宋博维是实验室的科院,化学系博士,与死者关系并不和睦,吴蕾曾经看到宋博维和死者之间发生过严重的争吵。

              据死者的员工反映:死者为人刻薄贪吝,嚣张跋扈。而且公司一直有人风闻,死者与几个心腹员工合谋盗卖公司器材,贪污实验经费。该器材公司长期违规生产国家命令禁止的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四氯化碳制剂的灭火剂,但由于死者与西城官场关系密切,没有人敢公开举报此事。

              宋博维证词:
              9月27日是张总生日,我提议请张总到我家庆祝生日,因为我租的物料仓库旁边的单身公寓,人不是很多,喝酒不会影响到周围邻居休息。晓东和明远是我的同事,大家关系也不错,就把他俩也一起叫来了。

              小吴(吴蕾)证词:
              9月27日,星期六,那天我加班,加班到晚上22:30左右吧,我回到宿舍,在楼梯上,刚好听到小马、明远和博维他们的声音,他们声音还挺大的,一看就是喝多了,我还挺好奇他们三个怎么聚一起了。我到博维的出租屋看到他们三个正在喝酒,然后他们三个就把我留下了,说周末明天也不上班,难得大家一起高兴高兴。我就留下和他们一起喝酒,一直玩到大概凌晨2:00,才各自回家了。

              “还挺好奇他们三个怎么聚在一起了”说明三人以前关系并不和睦,几乎不存在有聚在一起的可能。那么是什么让他们不计前嫌,相谈甚欢?同事也提到,死者及其亲信贪污了宋博维的实验经费,宋博维与死者关系可以说恶劣。宋博维却突然要为死者庆祝生日,并邀请胡郁成、马晓光二人,死者竟也来赴约,这其中没有诈都不可能。

              2.
              引用
              初秋的西城,闷热而潮湿,警方赶到现场发现,尸体已经开始有腐坏的迹象,应该泡在这里,已经有两三天了。
              法医向庞龙做出了尸检的初步结论:“死亡时间,大致可以推断为大前天,也就是9月27日晚22:00至23:30之间,死亡原因,我们初步判断是饮酒过多导致的酒精中毒死亡。”

              “目前还无法做出最终判断,但是初步检查发现,死者的肝肾功能严重受损,死者的血液里酒精浓度极高,此外,死者身上有比较多处擦伤和骨折迹象,不排除死者在醉酒不清醒的状态下,失足从山坡上坠下的可能性。”

              宋博维居室有二室一厅,卫生间位于入口拐角,从大厅无法直接看到卫生间的情况。卫生间面积不大,但洗手台、马桶、淋浴设施一应俱全,洗手台水龙头旁边放着已经用了一半的洗手液,上方的墙壁上则固定了一个架子摆放着一些全新的洗漱用品。只是这卫生间隔音效果一般,在客厅里能比较明显的听到卫生间的动静。

              宋博维是实验室的科院,化学系博士,与死者关系并不和睦,吴蕾曾经看到宋博维和死者之间发生过严重的争吵。

              2、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该味道与宋博维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张明德有重度的洁癖,在使用卫生间之后,都会用洗手液洗手。

              3、警方检查了宋博维家中的那半瓶洗手液,除了瓶身有不少灰尘外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5、死者嗜酒如命,从宋博维家发现的酒瓶数量看,五个人在案发当天夜里至少喝了三十瓶以上的啤酒。
              6、死者的肺部除了有明显的溺水死亡特征外,还发现了明显的肺水肿症状。
              7、死者肺部并没有发现大量的积水和浮萍,这说明死者在落水的时候,已经出于频死状态或者窒息状态了。

              “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那就只能是氯仿或者四氯化碳了,只是氯仿中毒不会有肺水肿现象,而肝肾功能严重受损、肺水肿这些都符合四氯化碳中毒现象,且高浓度四氯化碳中毒可导致昏迷、休克,却又能将死亡时间控制在一个小时后。所以,死者是死前曾吸入四氯化碳导致中毒,而尸体的腐坏正好掩盖了被四氯化碳腐蚀的皮肤。

              一瓶正在使用且用了一半的洗手液怎么会全是灰?所以警察发现的洗手液必定不是死者所用的那瓶,死者洗的其实是四氯化碳液体。一般人怎么会用四氯化碳作洗手液?所以,这并不是意外。宋博维身为实验室成员,是唯一能获取到四氯化碳的人,又是这场聚会的发起人,可想而知,宋博维必然有参与这场谋杀,而三十多瓶酒主要是为死者准备,让他不得不去洗手间。

              3.
              引用
              水库上方,是莲花山西坡的悬崖,登上悬崖,是一条通向莲花山山顶的公路。悬崖上的公路围绕着山体蜿蜒直上,许多弯道都是又弯又急,道路也非常窄,几乎只能容纳一辆车通过,开车行驶在上面甚至能听见一侧悬崖下水库的水流声。
              在这条路上,警方没有发现和死者有关的任何东西,如血迹、毛发、酒瓶、打斗痕迹等等。但在公路靠近悬崖一侧的拐弯处,发现路边一堆散落的泥沙。

              其中一个泥沙车司机小周,向庞龙反映了一个情况。大前天,也就是9月27日晚23:10分左右,他开着运送泥沙的卡车,途经莲花山西侧悬崖附近的时候,有听见悬崖下的水里传来“噗通”一声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掉进水库里的声音,不过当时他以为是什么动物跳进水库里了便也没多想。

              8、在死者尸体发现的水域附近的浅滩上,发现两三个装满泥沙的麻布袋。麻布袋的重量与死者的体重相仿(75kg)

              6.庞龙了解到,这处工地,在近一段时间,基本每天晚上23点左右,都会从一小时车程以外的材料仓库拉一车泥沙。
              23:00,这正是法医预估的死者死亡的时间。
              这个时候,几个货车司机,正在公地边上打牌聊天。

              其中一个泥沙车司机小周,向庞龙反映了一个情况。大前天,也就是9月27日晚23:10分左右,他开着运送泥沙的卡车,途经莲花山西侧悬崖附近的时候,有听见悬崖下的水里传来“噗通”一声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掉进水库里的声音,不过当时他以为是什么动物跳进水库里了便也没多想。

              材料仓库到尸体被发现的莲花山开车有一小时左右的车程,显然,当天和死者在一起的三人,以及财会吴蕾是没有时间赶到莲花山的。
              另外,从仓库到莲花山入口的道路为普通乡道,没有安装监控探头。

              从仓库到莲花山有一个小时左右车程,而死者恰恰是在一个小时左右到达莲花山,所以他只能是坐车过去。已经证明宋博维三人与吴蕾不可能赶到,那么只可能是死者的妻子载他或者小周载他到达莲花山。

              虽然莲花山入口附近没有监控,但那之外的路程肯定有,且莲花山顶公路极窄,一次只能通过一辆车,加上极佳传音效果,如果死者的妻子过来“抛尸”,一定能被小周发现,这种推测不可行。再加上“噗通”声、现场泥沙等痕迹,足以证明,死者是乘坐小周的车到达莲花山。

              4.
              引用
              胡郁成证词:
              9月27日,我想想,对,我们四个一起到了博维家,然后给张总庆祝生日,我们各自做了一个菜,买了不少啤酒,喝到大概晚上22:00,张总说他有事要离开,我们三个下楼把张总送走了。然后,我刚好在路边看到了熟人小周的卡车,小周刚吃完夜宵上车,我就跟他聊了几句,大概五分钟不到吧。因为博维家的抽水马桶被张总撞坏了,博维和晓东就在角落里方便了方便。然后我们三个又回去继续喝酒。后来财会小吴也来了,我们一起喝到后半夜,大家都挺开心的。

              司机小周证词:
              你是说9月27晚上啊,对呀,当时我刚好把泥沙装好,时间大概是22:10的样子,开车准备上路呢,远远就看见胡哥朝我招手。我们是老乡啊,认识一段时间了,我和他不是特别熟,不过胡哥人很热情,那天他就问了问我最近过的怎么样,还给了我一根中华烟抽呢?我们聊了也就三四分钟的样子吧。然后我就开车离开了仓库。

              司机小周与死者素昧平生,毫无交集。也并不认识马晓东、宋博维和吴蕾。

              司机小周与死者素昧平生,怎么会突然参与几人的谋杀计划?这几人中他唯一认识的就是胡郁成,但从双方的证词中可以可以知道,两人认识时间不长,彼此并不是很熟悉。所以,小周不可能主动参与这场谋杀,而胡郁成几人也不敢让他知晓,毕竟多一个人知道则多一份可能暴露。所以,小周只能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帮凶。

              那么案发当晚小周与几人的接触,只有闲聊那几分钟。但胡郁成在与小周聊天,吸引他的注意力,那么他必定是没有时间搬移张明德。而上述分析中已经说明宋博维参与了谋杀张明德行动,所以宋博维当时所谓的“在角落方便”,实际是去将张明德搬上小周的车。

              但宋博维一个人很难在不引人注意又在五分钟内做到这件事,而且马晓光与宋博维几乎一直在一起,宋博维无法单独行动,如果马晓光也是同犯的话,那么便是很好的帮手。所以马晓光、胡郁成、宋博维都知道谋杀张明德计划,并参与其中。

              小周的行动路线几乎是仓库与工地二点一线,那么胡郁成这几天内结识小周,也必然是在这两个地方之一。胡郁成没事怎么会来这么偏僻的地方并有闲经常与小周聊天对他如此热情?所以胡郁成与小周的结识是有意而为之。那么这段时间胡郁成与小周的感情维系,必然需要在宋博维家中居住。所以,这场谋杀其实是宋博维几人蓄谋已久的结果。

              5.
              引用
              “死者张明德,45岁,生前系中江消防器材公司老总,前天也就是28日傍晚辖区派出所接到张明德妻子的报案,称其丈夫一夜未归,鉴于死者经常由于喝酒应酬夜不归宿,警方暂未以失踪做备案处理。”

              死者的妻子对警方的调查工作多加阻挠,她希望张明德的死被认定为意外身亡,因此坚决不同意对尸体进行进一步的解剖,警方在进行进一步的沟通。(死者生前曾夫妇二人曾买过人身意外险,而死者夫妇目前关系不和,处于闹离婚的状态。)。死者的妻子与马晓东、胡郁成二人比较熟悉,但不认识宋博维和吴蕾。

              死者夫妇正出于闹离婚状态,死者经常喝酒夜不归宿,为何死者妻子偏偏这次会突然报警呢?如果真的如此担心,为何在警察还存有疑惑时多次阻挠他们办公?所以死者的妻子必然是清楚死者的去世绝非意外。

              而胡郁成、马晓东跟着死者贪污倒卖,二人可以说唯利是图,怎么会突然背叛死者还想杀死他?这相当于断了他们的谋财之路,除非有更大的利益。死者与妻子关系不和,两人并无孩子,协商离婚长时间未果,只能是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而死者身前刚好买过人身意外险,即使将保险金拿出部分也足够收买胡郁成二人。

              死者妻子之前与宋博维素不相识,那么宋博维的参与只能是胡郁成二人联系的。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宋博维主动联系胡郁成、马晓光,说服他们参与计划,但这无法解释死者妻子的知情,而且从文中可以知道宋博维的经济状况,应该不足以“说服”胡郁成二人。所以,死者妻子才是这场谋杀的主谋,胡郁成、马晓光、宋博维则是从犯。

              6.
              引用
              在这条路上,警方没有发现和死者有关的任何东西,如血迹、毛发、酒瓶、打斗痕迹等等。但在公路靠近悬崖一侧的拐弯处,发现路边一堆散落的泥沙。

              其中一个泥沙车司机小周,向庞龙反映了一个情况。大前天,也就是9月27日晚23:10分左右,他开着运送泥沙的卡车,途经莲花山西侧悬崖附近的时候,有听见悬崖下的水里传来“噗通”一声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掉进水库里的声音,不过当时他以为是什么动物跳进水库里了便也没多想。
              但是小周坚决否认自己撞到了人,警方也调查了小周所开的卡车,没有发现明显的碰撞痕迹,而且死者的尸体也没有任何的撞击伤以及明显由交通事故造成的伤痕。

              8、在死者尸体发现的水域附近的浅滩上,发现两三个装满泥沙的麻布袋。麻布袋的重量与死者的体重相仿(75kg)

              既然死者是通过小周的车被运到现场,而小周对此却毫不知情,那么宋博维等人如何确定死者一定会自己从车上掉下来呢?正是利用这些与死者同等重量的水泥,将死者与水泥绑在一起,如果水泥在货车边缘微倾,随着一路颠簸,水泥最终会完全掉落,然后拖拽死者一同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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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16 20:26:07 | 2018-3-21 20:20编辑
                蓝色为原文引用红色为重要线索
                仓库到尸体发现的水库有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死者是9月27日晚22:00离开的仓库,而死亡时间为晚22:00至23:30之间,开车都要一个小时,何况是没有开车离开的死者。所以死者不是自己前往水库的。
                宋博维的出租屋
                洗手台水龙头旁边放着已经用了一半的洗手液,上方的墙壁上则固定了一个架子摆放着一些全新的洗漱用品
                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该味道与宋博维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张明德有重度的洁癖,在使用卫生间之后,都会用洗手液洗手。
                警方检查了宋博维家中的那半瓶洗手液,除了瓶身有不少灰尘外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洗手液的瓶身有灰尘,张明德有重度洁癖应会把它洗干净再使用,而且用了一半的洗手液与全新的洗漱用品存在矛盾,可以猜测出租屋不是宋博维日常所住之地。是他专门找来用来给张明德过生日的~
                三氯甲烷(易制毒-2)俗称氯仿, 与四氯化碳混合可制成不冻的防火液体,急性中毒: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初期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皮肤湿热和粘膜刺激症状。死者的公司生产四氯化碳灭火器需要氯仿,宋博维是化学系博士,实验室的科院,很容易从实验室中拿出氯仿,死者用混有氯仿的洗手液洗手后(尸体在水里泡了三天还能残留氯仿的甜味也是666),出现中毒现象:呈现精神紊乱、呼吸表浅、反射消失、昏迷等,重者发生呼吸麻痹、心室纤维性颤动。同时可伴有肝、肾损害,所以死者的肝肾功能严重受损。(也可能是喝酒过度引起的)
                由于死者在落水时,已经出现了濒死状态,所以明显的肺水肿是醉酒引起的,不是溺水致急性肺水肿。

                因为宋博维的出租屋地处偏僻人烟稀少没有监控,怀疑他是特意找的地方杀害张明德。据司机小周说他和胡郁成并不熟,而胡郁成当晚却主动和他搭话还给了一知烟,若胡郁成为参与此次谋杀,这行为是不合常理的。所以他这是为宋马两人制造机会,宋马二人并不是找地方解手,而是在搬运张明德。

                案件还原:宋等三人约了死者一起吃饭,死者喝多了(不怎么喝酒,不知道一人六瓶算不算多)去卫生间吐,用了宋博维早就混入氯仿的洗手液,氯仿从皮肤进入引起中毒,精神恍惚,撞到墙壁,压到抽水马桶,宋等三人听到卫生间的动静,把张明德拖出来。这时司机小周已经把泥沙装好,胡郁成上前搭话吸引注意,宋马二人把张明德搬到小周的车上,(货车是用门栓的吧...)用几袋泥沙卡在门和车之间,使门关上又不关好。张明德叠在这几袋泥沙上,随着进入莲花山,拐弯越来越多,尸体和沙袋被摔出车,车门闭合。小周听到的入水声就是张落水的声音。此时的张明德氯仿中毒多时,已经濒死,从悬崖摔入水库,翻滚造成擦伤和骨折,入水溺死。宋三人叫小吴一起喝酒,制造不在场证明,期间把混有氯仿的洗手液换成普通洗手液(味道相同是宋博维特意做的)。检查下普通洗手液上有没有张明德的指纹就真相大白了。

                动机:张明德与几个心腹员工(马晓东和胡郁成)合谋盗卖公司器材,贪污实验经费。宋博维身为实验室科长一定参与的四氯化碳制剂灭火器的制作(也许是被迫的,毕竟张贪污了实验经费),而张明德与官场有勾搭,无人敢举报。但随着事情的发展,省里都派人下来调查,张明德见兜不住,就打算推出宋等三人做代罪羔羊。遂三人决定杀死张明德。妻子没有明显的参与,不好判断,但将要离婚的夫妻,丈夫只是不见一天就去报警,还是有些不对。

                ====================================================
                我们就把小吴也拉进屋子里,又一起喝到了大概凌晨2:00多,才各自散去。我就直接回家了。酒驾!!!警察蜀黍快抓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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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3-16 20:34:03 | 2018-3-17 08:21编辑 发帖际遇
                  (1)死者的死亡是否是意外?如果不是,死者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不是意外,死者的死亡原因为四氯化碳中毒。
                  分析:
                  1、四氯化碳为无色油状液体,有类似氯仿的微甜气味,不易燃,易挥发。为公认的肝脏毒物,以中枢性麻醉症状及肝、肾损害为主要特征。四氯化碳及其分解产物可经呼吸道吸收,皮肤接触吸收也快。皮肤大量接触后可迅速出现昏迷、抽搐等急性中毒症状,并可发生肺水肿、呼吸麻痹。
                  这些中毒症状与死者尸体检查结果是一致的。
                  2、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该味道与宋博维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死者重度洁癖,在使用卫生间之后,都会用洗手液洗手。但警方在宋博维家发现的洗手液瓶身有不少灰尘,一个重度洁癖的人不会使用或者会清洁瓶身后使用。所以说明当时死者使用的洗手液并不是警方发现的那瓶。
                  3、死者死后,宋博维家更换了全新的洗漱用具。因为死者洗手后会用毛巾擦手,使用过的毛巾会有四氯化碳残留,所以需要全部更换。
                  4、死者公司使用四氯化碳作为原料生产灭火器,方便凶手取材。
                  (2)死者的尸体为何会出现在距离其最后出现的仓库一小时车程外的莲花山水库里?
                  有人趁着胡郁成和小周聊天时,将昏迷濒死的受害者放进了小周驾驶的运沙车里。之后由不知情的小周载往事发地点利用车辆转弯离心力甩落山崖。
                  分析:
                  1、既然死者已经中毒,那么不可能是他自己去到事发地点。
                  2、死者中毒,当时与死者在一起的马晓东,胡郁成以及宋博维对警方说的酒宴散席证词肯定是假的。但吴蕾和死者之间没有任何矛盾,且之后警方调查时她还作证见过死者与宋博维激烈争吵,所以吴蕾的证词可信。这样马晓东他们三人都没有时间带死者到事发地点。
                  3、小周天天在固定时间从距离宋博维家不足一百米的材料仓库装好泥沙发车,而且到达事发地点的时间也与死者死亡时间吻合。
                  4、死者身上多处擦伤,骨折。这点符合从山崖坠落造成的伤害。
                  (3)本案是否是谋杀案?凶手有几个人?凶手是谁?
                  是谋杀案,凶手有四个人,分别为马晓东,胡郁成,宋博维以及死者的妻子。
                  分析:张明德在宋维博家中毒昏迷,通过运沙车移动张明德。但马晓东,胡郁成以及宋博维三人却统一口径说张明德在22:00自己离开。而且张明德嚣张跋扈,贪财吝啬,爱占小便宜。就算弄坏了宋家的马桶,又怎么会给自己下属赔钱呢?另外胡引开司机小周后,至少要有一人搬运当时昏迷的张明德上运沙车,而宋和马却互相作证去找卫生间方便。所以此三人合谋无疑。但是宋维博杀人可以归结为与死者的矛盾,但另两人作为死者心腹,没有杀人动机,除非有谁能给他们更大的好处。这个人就是如果确定死者意外死亡就能得到遗产和保险的张明德妻子,再加上张明德和他妻子正在闹离婚以及她故意阻挠警方办案。确定这起杀人伪装意外案的凶手为马晓东,胡郁成,宋博维以及死者的妻子四人。
                  (4)凶手的作案手法?
                  本案凶手作案核心思路是伪装张明德意外身亡,四氯化碳中毒可以伪装成酒精中毒,之后要解决的就是时间证人和死亡方式了。
                  "在死者尸体发现的水域附近的浅滩上,发现两三个装满泥沙的麻布袋。麻布袋的重量与死者的体重相仿(75kg)";“庞龙了解到,这处工地,在近一段时间,基本每天晚上23点左右,都会从一小时车程以外的材料仓库拉一车泥沙。”;“在这条路上,警方没有发现和死者有关的任何东西,如血迹、毛发、酒瓶、打斗痕迹等等。但在公路靠近悬崖一侧的拐弯处,发现路边一堆散落的泥沙。”;“其中一个泥沙车司机小周,向庞龙反映了一个情况。大前天,也就是9月27日晚23:10分左右,他开着运送泥沙的卡车,途经莲花山西侧悬崖附近的时候,有听见悬崖下的水里传来“噗通”一声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掉进水库里的声音,不过当时他以为是什么动物跳进水库里了便也没多想。”;“我们是老乡啊,认识一段时间了,我和他不是特别熟,不过胡哥人很热情。”
                  这些说明了他们之前已经多次用类似的手段试验过吸引司机注意力,趁机把相当于张明德体重的麻袋搬上卡车,之后利用卡车在山道拐急弯的离心力甩出尸体的可行性。
                  所以本案的作案手法就是,首先以为张明德庆生为由,把他邀请到宋博维家中并利用死者嗜酒如命的特点给他灌啤酒。张明德进厕所方便后由于喝酒太多,已经神志模糊并不能分辨放在洗手台上的洗手液其实已经掺杂了催命的四氯化碳液体。张明德皮肤接触大量四氯化碳后很快就产生中毒反应,脑袋磕碰墙壁后整个身体趴到了马桶上并开始呕吐。早有准备的三人简单收拾下现场,等待小周在固定时间出现。之后胡负责吸引小周注意力,马和宋则把昏迷的张明德搬上泥沙车并放在之前数次试验时放麻袋的位置。小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载着濒死的张明德去往莲花山,在山道拐弯处就和几次试验的结果一样,张明德被甩到山崖下的水库中。死者甩出来的同时,也带出了一部分车中泥沙遗留在拐外处地面上。另一边,宋博维三人则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计划,利用同事兼邻居吴蕾做不在场证人,一起喝酒玩乐到凌晨两点。转天,张明德老婆报案丈夫失踪,确定案发时间段以此确立宋他们三人的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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