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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2 21: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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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者的死亡并非意外。死者的死亡其实是四氯化碳中毒所导致的死亡。
因为尸检报告中有提到死者的面色成粉红色,而且死者衣服上,手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味道,这正是四氯化碳的特征,且死者生前大量饮酒,乙醇与四氯化碳结合即是致命的毒药,可致肝脏衰竭,这也是死者为何会肺水肿的原因。
2.因为死者是被人偷偷设计藏于司机小周的车中的,一小时,足够死者濒临死亡,而又没死,凶手对时间的把握非常准确,而两三袋泥沙就是凶手的道具,凶手这么做,是为了制造死者喝多酒后失足坠落水库的假象。
3.是谋杀,而且凶手一定进行过周密的计划。所以凶手不是三个人便是四个人。可以确定的凶手有当天和死者吃饭的三个人,而第四个就是死者的妻子,因为她在有些方面行迹也很可以,但是案件中对她的时间线介绍的很少,她的可疑有以下两点:
第一:两人关系不和,且死者妻子一直在千方百计阻挠警察办案,而且两人一起买了一份保险
第二:其妻子报案的行为很可疑,丈夫彻夜未归,按说她去报警应该是担心他,但是她却是在第二天傍晚才去报案,在时间上很可疑。死者是四氯化碳中毒死亡,二十四小时内可检测出此物质,而其妻子却恰恰在二十四小时后前去报警。
4.宋博维和死者本就不和,却突然邀请死者来自己家里吃饭,为死者庆祝生日,这点很可疑,这在小吴那里得到了证实。
而且宋博维家中的洗手液,瓶身有很厚重的灰,说明很久没使用过。宋博维知道死者有洁癖,所以准备了洗手液,而其余两人中途其实也是去过卫生间的,但是并没有滑倒,卫生间留有死者的呕吐物,死者一定用了手擦拭嘴角,然后洗手,死者使用了洗手液,产生晕眩,既而摔倒,中毒。
胡郁在跟司机小周聊天的时候,凶手是有时间将人移到车上的,而且其余两人又都和对方在一起,胡郁成一个人又做不到转移注意力的同时把人移到车上,所以一定要有人配合才行。
宋住在此处,而对周围材料厂的送货运货时间,地点都非常的了解,在车拐弯处有一些泥沙,急转弯等等,会将几袋扎在一起的泥沙甩出去,而泥沙的重量等于死者,那当泥沙甩出去的同时,绑在泥沙上的死者也被大力带了下去,路窄,泥沙会和死者一起坠下去,这样就造成了溺死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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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2 22: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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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资料得,氯仿是三氯甲烷的俗称。氯仿有中等毒性,可经消化道、呼吸道、皮肤接触进入机体。其主要急性毒性作用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眼及皮肤有刺激作用,并能损害心脏、肝脏、肾脏。人口服10ml 可致命。氯仿的急性中毒表现为: 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患者先兴奋后麻醉,出现肝、肾损伤等,严重者可因呼吸麻痹、心室纤颤而死亡。皮肤若接触氯仿可出现红斑、水肿、水疱等。饮酒还可增加氯仿的肝脏毒性。
死者的肝肾功能严重受损,是长期工作在有氯仿的环境中的后果,这证实了死者长期违规生产含有四氯化碳成分的灭火剂。死者遇害之前喝了很多酒,所以血液里酒精浓度极高。死者身上的擦伤可能与他喝酒时撞坏了马桶有关,但若当时就有骨折迹象,他当时会立即去医院,所以这些伤痕大多是抛尸碰撞形成的。胡郁成说那晚张意志有点消沉,心情不好,是为了让人以为张喝多了酒又一边想着心事,所以一不小心坠下山崖。
因为宋的公寓附近平时很少有人,基本不会有的士,也没有监控,而且张喝了很多酒,一般不会自己开车,所以马、胡、宋三人选择了这个地点设计杀人。小吴的供词中说,挺好奇他们三个怎么聚一起了,说明他们平时交往不深,三人一起为张庆生令人不解。
若死者与几个心腹员工合谋贪污的传闻属实,那么这几个便是胡和马。附近浅滩上有麻布袋是为了测试从那里能不能顺利把相同体重的人推到水里。不管死者死因为何,死者的妻子都能继承到一大笔财产,但是她却对警方的调查工作多加阻挠,这是因为她知道内情或者参与了谋杀。
总结:胡,马二人和死者一起在公司合谋盗卖公司器材以中饱私囊,他们二人与死者妻子比较熟,所以妻子可能知道这事。但是死者爱占小便宜,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胡与马想动手杀手他。正好死者的妻子正要闹离婚,她对财产问题很在意,于是同胡、马一起商量杀人一事。因为他们知道死者经常喝酒到半夜或者夜不归宿,所以他们决定在死者生日时聚会,但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场合。他们注意到宋和死者关系恶劣,于是拉拢宋做同谋,宋加入了,并提供了自己家作为实行犯罪的场所。
商量好杀人方式以及不在场证明后,死者妻子在决定好的抛尸地点进行测试,看看自己能否将尸体顺利抛下水,实验成功,他们开始实行计划。
死者生日那天晚上,胡、马、宋按照计划将死者灌醉,他们准备好一瓶新的洗手液掺上氯仿放在卫生间,因为死者有重度洁癖,所以他一定不会选择用落上很多灰尘的洗手液。死者经常接触氯仿,如果死后有氯仿中毒现象也不奇怪。与他们计划的一样,死者使用洗手液后闻入了氯仿,饮酒又增加了肝脏毒性,死者感到头晕、恶心,不慎摔倒。这时死者已经中毒很严重了。
死者的妻子接到同伙消息,提前开车来到宋家附近,借口带死者回家,在半路预计的地点将死者推下,造成失足从山坡坠下的假象,然后继续开车回家。
(1)死者的死亡不是意外,是被人下毒后推下山崖的。
(2)死者是被人开车带到那儿然后推下去的。
(3)是谋杀案,凶手有四个,死者的妻子,胡郁成,马晓东,宋博维。
(4)死者先被下毒然后被推下水,具体推论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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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2 23: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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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22 23:04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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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意外,死亡原因是被气味类似洗手液的化学药剂氯仿作用加之酒精中毒后溺水而亡。2.死者被小周司机的车运输,在山路急转弯处滚落悬崖。3.是。凶手有2个,宋博维和吴蕾。4.凶手事先多次使用重量与死者体重相近的泥沙袋试验悬崖下落情况,利用胡、马邀请死者到家中过生日,利用死者有洁癖的特点,将洗手液更换成化学药剂氯仿,待死者洗手使用,造成死者恶心呕吐并滑倒摔伤,死者离开宋博维家后麻醉眩晕,被吴蕾拖放入泥沙车上,泥沙车经过急转弯处,死者被甩下山崖,掉入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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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3 08: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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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23 15:02编辑
蓝色
为原文引用
红色
为推理要点
凶手:
马晓东,胡郁成,宋博维合谋
案件分析:
按照意外考虑,五个人一共喝了三十瓶啤酒,相当于人均六瓶左右,这种程度下,使死者肝肾功能严重受损是不现实的。另外,据宋博维的证词:
张总没有开车,我们本来想给他拦一个的士的,但仓库这边是郊区,不太好打车,张总说他想走走,刚好醒醒酒。
司机小周描述他当天22点10分开车上路,23点10分经过了案发现场附近并听到了声响,也就是说案发现场距离死者生日聚会的地方距离相当远,一个喝醉的人在步行的情况下很难做到。再者,死者在落水的时候,已经出于频死状态或者窒息状态了,这不符合意外的假说。结合以上三点,
此次事件并非意外
。
首先分析死者死亡原因。
文中与之有关的线索有:
死者的肺部除了有明显的溺水死亡特征外,还发现了明显的肺水肿症状。
死者肺部并没有发现大量的积水和浮萍,这说明死者在落水的时候,已经出于频死状态或者窒息状态了。
死者的面色呈粉红色。
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该味道与宋博维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张明德有重度的洁癖,在使用卫生间之后,都会用洗手液洗手。
关于氯仿,和本文有关的内容如下(摘自百度百科):
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
麻醉
作用,
对心、肝、肾有损害。急性中毒
: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初期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皮肤湿热和粘膜刺激症状。以后呈现精神紊乱、呼吸表浅、反射消失、昏迷等,
重者发生呼吸麻痹、心室纤维性颤动
。
在光照下遇空气逐渐被氧化生成剧毒的光气
,故需保存在密封的棕色瓶中。
关于肺水肿的内容,和本文有关的内容如下(摘自百度百科):
在临床上表现为极度的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发绀,大汗淋漓,阵发性咳嗽伴大量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
发病机理中的一条:吸入有害气体:如光气(COCl2)、氯气、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
可以推测:
死者是吸入了一定量氯仿之后产生了中毒与昏迷的症状,产生了肺水肿,造成了肝肾功能的严重损害。(死者面色呈粉红色就是一种呼吸困难的表现)
也就是说,死者在宋博维的家中已经遭遇了不测。按照原文描述,
宋博维是化学博士,肯定对于这些内容极为了解。
文中关于宋博维的家中的厕所有以下描述:
卫生间面积不大,但洗手台、马桶、淋浴设施一应俱全,洗手台水龙头旁边放着已经用了一半的洗手液,上方的墙壁上则固定了一个架子摆放着一些全新的洗漱用品。只是这卫生间隔音效果一般,在客厅里能比较明显的听到卫生间的动静。
所有的洗漱用品都是全新的,唯独洗手液上仅剩下一半,这是很令人怀疑的一点。另外,洗手液的瓶身布满了灰尘,
有严重洁癖的死者要么不会使用,要么会把洗手液的瓶子清理干净。
如果真的是死者使用过洗手液不会出现这种矛盾。(这里关于洗手液上为何有灰尘覆盖还有另一种脑洞,氯仿会在光照下产生有害气体,本身需要避光保存,这里用灰尘覆盖的想法类似于保存在棕色瓶中的感觉)
另外,死者还给了宋博维两三百块钱,以示歉意。据胡郁成和马晓东说,宋博维为此还和张明德发生了一点小争执,最后,张明德硬是把钱塞给了宋博维。然而,据死者的员工反映:死者为人刻薄贪吝,嚣张跋扈。
刻薄贪吝的死者硬是要道歉给宋博维维修费也是极不符合常理的。
由此可以推断:
三人把死者灌醉后利用洗手液把死者麻醉,死者吸入氯仿后产生了中毒的症状,所谓的马桶被撞坏可能是三人故意布置的。
小吴跟死者没有仇怨不可能帮助杀人,这也就意味着三个人在小吴证词的支持下当晚10点30到凌晨2点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接下来需要分析的问题是三个人如何在不在场的情况下把被害人丢到悬崖下面。
文中描述:
当时我刚好把泥沙装好,时间大概是22:10的样子,开车准备上路呢,远远就看见胡哥朝我招手。我们是老乡啊,认识一段时间了,我和他不是特别熟,不过胡哥人很热情,那天他就问了问我最近过的怎么样,还给了我一根中华烟抽呢?我们聊了也就三四分钟的样子吧。然后我就开车离开了仓库。
宋博维家位于材料仓库西侧,距离材料仓库入口不到一百米,但因为仓库位西城的北郊,所以附近基本没有安装监控探头。而事发又是深夜,所以警方也没有找到任何目击证人。
博维和晓东就在角落里方便了方便。然后我们三个又回去继续喝酒。后来财会小吴也来了,我们一起喝到后半夜,大家都挺开心的。
三人为了把被害人抛下悬崖只可能是
利用了卡车
。首先,
胡郁成趁着司机刚装完沙土的空隙把他叫过来,假装跟他聊天
。另外两个人则是趁此机会把被害人装入掺有沙土的麻袋放在车内,并布置了沙袋的位置(假装厕所弄坏的另一个原因就是让两人有理由到外面方便而不必引起怀疑)。
放在车上并不能导致被害人被丢下,所以还需要一些布置。
原文线索:
在死者尸体发现的水域附近的浅滩上,发现两三个装满泥沙的麻布袋。麻布袋的重量与死者的体重相仿(75kg)
悬崖上的公路围绕着山体蜿蜒直上,许多弯道都是又弯又急,道路也非常窄,几乎只能容纳一辆车通过,开车行驶在上面甚至能听见一侧悬崖下水库的水流声。
但在公路靠近悬崖一侧的拐弯处,发现路边一堆散落的泥沙。
月27日晚23:10分左右,他开着运送泥沙的卡车,途经莲花山西侧悬崖附近的时候,有听见悬崖下的水里传来“噗通”一声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掉进水库里的声音。
道路狭窄,又急又弯,并且车道离悬崖非常近。凶手利用了这一点,配合卡车急转弯产生的离心力,把被害人甩了出去。
可能的一种模型是:凶手把装有被害人的沙袋和另外两三袋相连,并把这两三袋沙土悬挂在车的外侧,但急转弯时候由于离心力的作用,在车内的被害人由于受到两三袋沙土的牵引会被甩出,最终一齐落下悬崖。路边发现散落的沙土就是在这个阶段遗留下来的,河边发现的装满泥沙的麻布袋是指向犯罪手法的关键。
最后要说的就是死者的妻子,她可能知道本案的来由但为了骗保险金故意隐瞒,因为她没有直接参与杀人,故暂不做凶手考虑。
可能存在的证据:原文描述:
只在卫生间的地面发现了疑似死者的呕吐物的痕迹。在门把手、洗手台和水龙头检查出死者的指纹。
按照证词被害人使用过洗手液,上面应该留下了被害人的指纹。同样被害人整个人压在了马桶上,在他起身的时候按道理也会在马桶上留下指纹,原文并未提及,仅作为可能存在的证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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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3 09:35:42
首先,死者的死亡绝非单纯自杀或者意外,理由如下:
其一,在通往死者死亡地点的那条路上,没有发现任何和死者有关的东西,倘若真的是自杀或者意外,死者通过这条路时必然会留下有关死者的痕迹。
其二,死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极高,而死亡时间也正是9月27晚上的22点到23.30之间,而死者离开博维家的时间为22点,博维家在材料仓库的旁边,从材料仓库到莲花山开车有一个小时的车程,步行到莲花山的话时间更长,更何况死者在喝多的情况下,因此时间上来不及。
其三,根据死者的尸检报告,死者面部粉红,说明死者死之前被憋过,导致呼吸困难,而肺部没有发现大量的积水和浮萍,说明入水时已经死亡。
其四,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该味道与宋博维家使用的洗手液味道高度相似,张明德有重度的洁癖,在使用卫生间之后,都会用洗手液洗手。而宋博维家中的那半瓶洗手液有不少灰尘,说明洗手液长时间没人用了,而墙壁上固定的架子上放着全新的洗漱用品。由此说明,由于张明德有重度洁癖,而洗手液又有很多灰尘,所以便选择用架子上的,而架子可能由于位置关系过高,导致张明德摔倒,放着全新的洗漱用品,说明宋博维才更换过,也就是说当晚的洗漱用品很可能有问题。
因此排除死者自杀以及意外,也就是说这是一起谋杀案。
在结合尸检报告来看,死者有明显的肺水肿现象,手上衣服上有氯仿的味道,而氯仿在光照下可以分解生成光气,光气为有毒气体,具有麻醉性,吸入光气可以引起肺水肿。这就是死者肺水肿的原因。
综上,死者当晚被送走不久之后,由于氯仿,以及酒精浓度过高而半昏迷,从而被人捂住口鼻窒息而死。
至于凶手为何会出现在一小时车程外的莲花水库,在此有两种可能:①当晚被交通工具所送过去,②之后甚至第二天被送过去。 假设是当晚被送过去的话,在宋博维家的4个人在时间上是无法做到的,只有司机小周可以做到,但是小周是凶手的可能性很低,其一,小周与死者素不相识,没有足够的动机,其二,在发现尸体的浅滩附近发现了两三个装满泥沙的麻布袋与死者重量相同,倘若凶手真为小周,为何要把麻布袋抛于浅滩,如果是沾上有关死者的东西,丢于水库深处,或者埋于它处,便很难找到,何必丢于显眼的浅滩。而且小周作为运送沙的司机,与麻布袋联系甚密,又怎么会故意留麻布袋在此。因此死者当晚被运送到莲花水库的可能性很低,那么就是另外一种可能,死者当晚被杀害后,在之后才被送过去抛于水中。但是这里有一处疑点那就是小周在23.10开车经过西侧悬崖时听到的落水声。由此结合浅水滩与死者重量相仿的麻布袋,以及公路上拐弯处散落的泥沙,不难想到,车子在经过西侧悬崖拐弯处,由于离心力的作用,车上不稳定的东西变会向着远离山的方向甩出去,因此,这两个麻布袋就是凶手特意放在小周车上容易掉落的地方,在小周经过此处时便回甩出去,掉落在水库中,由于重量与死者相同,因此声音也就差不多,由此一来,小周的所见所闻就可以扰乱调查方向,让jc以为是23.10死者落水的。这样一来宋博维家4人的不在场证明就成立了。
综上,凶手便是可以在小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触到小周车的人,而根据当晚的情况来看,送走死者的是马,胡,宋,而秘书是之后来的,当时胡在小周刚装完麻袋的时候,与小周聊了5分钟,之后小周就走了,因此凶手装麻袋的时间就是在这5分钟里,而当时宋和马去上厕所去了,况且小周和胡在仓库门口,要想进入仓库搬麻布袋必然会被小周发现,因此宋和马不为凶手,装麻袋的就只剩下一个人,那就是秘书小吴,秘书提前藏在仓库中等待时机,但是这个小周与胡聊天的时机为不确定事件,要想确实使事件成立,小胡只能是帮凶。秘书在装完布袋后,等小周开车离开,只要去追上张总,杀害并藏起来,由于张总喝多的缘故,走不了多快,因此在22.30分赶回来是完全可行的,之后只要等酒局结束,在开车去处理尸体,这个手法就完成了。
最终结论,此案为秘书小吴与胡合谋。手法便是利用汽车的离心力,抛出沙袋制造落水声,抛尸是在酒局结束之后,死者真正的 死亡原因是被人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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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3 1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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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23 11:34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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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者的死并不是意外,死亡原因,吸入过多的四氯化碳。
(2):死者是在小周的车上,在莲花水库那里掉下来的。
(3):是谋杀案,凶手4个人,分别是马晓东,宋博维,胡郁成,死者妻子。
(4):死者一直和胡郁成,马晓东合谋盗卖公司器材,贪污实验经费,死者也因此一直威胁他们为自己办事,死者妻子与死者正在打离婚官司,且买了高额的死亡保险,在死者生日前几天死者妻子找到马晓东与胡郁成商量找个机会把死者弄死,死者妻子承诺死者死后只要其保险费,公司交给他们,在利益的驱使下,马晓东和胡郁成找到了公司的另一个人宋博维,他们知道,宋博维与死者关系不好。在死者生日这天,他们把死者约到宋博维家里,因为他家那边廖无人烟,且监控拍不到。他们知道死者嗜酒,有严重洁癖,所以事先就在卫生间里投放了大量的四氯化碳,死者是第一个进卫生间的,进去后吸入大量四氯化碳,导致神智不清所以磕到了墙壁上,22点死者离开时神智已经不太清楚,刚走出没多远就已经昏迷了,这时小周和胡郁成聊天转移其注意力,马晓东和宋博维把死者用线绑在事先准备好的沙袋上,放在小周的车上,他们知道莲花山公路晚宴不平,肯定会在其中的一个地方摔落,,小周将车开到转弯路口时,果不其然死者摔下去了,他才听到噗通的一声,但但他们没想到的是死者身上的线和沙袋分开了,没使死者沉入水底,所以死者妻子坚决不同意尸检,因为她知道只要一尸检就会查出体内的四氯化碳。酒精会促使四氯化碳在体会的运行,所以死者摔下车时已经死亡了,而四氯化碳中毒死后变现就是面色粉红,肺水肿,死者的肝胃功能估计损害严重。死者衣服和手上的微甜味,正是印证了卫生间里有四氯化碳气体,宋博维是化学系博士能很好的运用四氯化碳的性质。马晓东,胡郁成,宋博维他们三人一直在一起能互相为其证明不在场,小周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们运输了尸体,小吴的出现更为三人的不在场提供更好的不在场证明,死者妻子也参与谋划,只是并没有在死者晚上出现。
该想法侦探白哲也参与其中。
44048
发表于 2018-3-23 1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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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小霸王手机
《无证之亡》推理过程:
时间不够了,简单说一下。
*关于凶手
凶手是宋博维、胡郁成、马晓东。运送死者的是小周。
1.小周
莲花山和他们聚会的地方有一小时车程。据他们三人的证词,死者在大约22:00离开,23:00左右在莲花山坠落。假使不是小周运送,在他离开后也应是立刻搭上一辆开往莲花山水库的车,才能保证23:00到那。但是,身处郊区基本无车、晚22:00、一出门就立刻坐上、还恰好是直接开往莲花山,这种几率几乎没有。所以只能是乘小周的车。
2.宋博维、胡郁成、马晓东
小周是从他们聚会的地点出发,而且出发时拉着张明德(死者),说明这三个人中至少有一人作案。而这一人作案,既然是一起吃饭,肯定会被另外两人知道。即使他们没参与犯案,但保守秘密,也算是共犯。况且既然他们都和死者有恩怨,所以还是一起犯案的可能性更大些。
3.小吴
根据原文“加班到晚上22:30左右吧,我回到宿舍,在楼梯上,刚好听到小马、明远和博维他们的声音”
在这时候,司机小周已经把张明德拉走了,且她没有动机,故不可能参与犯案。
4.死者妻子
死者生前买了意外保险,如果真的是谋杀,死者妻子就拿不到那笔钱,所以她希望这是意外。且犯案时死者妻子不在现场,不然其他人就不会隐瞒她的存在,否则万一她来过的痕迹被发现事情就败露了。不过,不排除她知情的可能。
*关于动机
1.小周
小周和胡郁成仅限于老乡和“认识”的关系,而且他不认识其他人,所以没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可能。那么只有一个原因:被钱等经济基础收买了。
2.马晓东、胡郁成、宋博维
先来引用一段原文:
“张总和我们的关系还不错吧,虽然他这个人比较贪财,喜欢占别人小便宜。”
“据死者的员工反映:死者为人刻薄贪吝,嚣张跋扈。而且公司一直有人风闻,死者与几个心腹员工合谋盗卖公司器材,贪污实验经费。”
而宋博维、胡郁成、马晓东都是死者手下的员工。可能他们一起违规生产灭火器,但利润全部归了死者。这样就相当于他们冒着风险白替死者干活,也许还受着死者的压迫。所以他们合谋商量了此事,以过生日为由谋害死者。
*关于死因
根据原文“死者的肺部除了有明显的溺水死亡特征外”“这说明死者在落水的时候,已经出于频死状态或者窒息状态了”,可以推断,死因为在窒息情况下(无法抵抗)溺水。
不说什么了,直接引用:
以下为引用原文:
死者的手上、衣服上有疑似氯仿的发甜的味道,
死者嗜酒如命,从宋博维家发现的酒瓶数量看,五个人在案发当天夜里至少喝了三十瓶以上的啤酒。
还发现了明显的肺水肿症状。
该器材公司长期违规生产国家命令禁止的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四氯化碳制剂的灭火剂
……
以下为引用百度内容,处于某种原因(懒)只引用部分关键内容:
四氯化碳是一种无色有毒液体,能溶解脂肪、油漆等多种物质,易挥发液体,具氯仿的微甜气味。
呼吸麻痹严重的会引起窒息
吸入中毒者,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窒息感,重者可有肺水肿。
有口服或吸入四氯化碳史。
不知是本人出了问题还是搜索出了问题,没有发现氯仿的中毒方法。所以我认为死者中毒的其实是四氯化碳,也就是灭火器原料。(以上引用均为符合原文的内容,在此不解释)而通过百度查,没发现会跟啤酒反应。
(PS:洗手液上的灰尘的点我没弄懂……略过……)
也许(仅为猜测)宋博维配置了洗手液,使他和氯仿的气味相似。警察就会怀疑洗手液中毒。一查洗手液发现没毒,就认为死者身上的不是毒。不过我自己都觉得扯,已经做好了死因不拿分的准备(废话……警察不会尸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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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3 15: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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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明德并非意外死亡,死因是溺死,不过是在宋博维家的卫生间。
2.凶手是宋博维,胡郁成,马晓东三人。
3.是谋杀,不是意外死亡,尸体是司机小周带过去的。
宋博维与张明德的关系并不好甚至在公司就会发生冲突,我想这应该与张明德的违规操作有关。所以这次宋博维将张明德约出来绝对是有目的性的。
如果张明德真的把宋博维家的马桶砸坏了,那么以他非常吝啬的性格再加上与宋博维的关系,是不会赔钱给他的。所以胡郁成宋博维马晓东都在说谎,赔钱这个细节可以让他们的话可信度更高。洗漱用品都是全新的,洗手液却只有一半了,并且瓶身还有灰,尘墙上的损坏应该是他们在卫生间里发生争执时张明德头磕到了墙上,洗手液也是发生争执的时候弄到张明德身上的。
接着下楼,碰到了司机小周,跟一个不熟悉的老乡碰到随便寒暄三四分钟都要点一根中华烟并且还把细节记得这么清晰有些让人怀疑。三人把人溺死后交给司机小周,让他把尸体拉到山上然后扔下去,造成了多处骨折并营造出意外身亡的假象。之后谎称自己只是听到了有东西落水的声音,提高了自己的话的可信度。
张明德的违规操作宋博维是反对的,可他们是老板和下属的关系,无可奈何。张明德为人吝啬,嚣张跋扈,他的心腹马晓东和胡郁成咱就对他有所不满,与宋博维一拍即合,设计了这场谋杀。司机小周参与是为了钱,张明德死后,胡郁成和马晓东就会得到违规操作中张明德的许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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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3 16: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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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者死亡并非意外,而是蓄谋已久的谋杀。因为利益几人演绎了这场看似意外身亡的他杀。
(2)司机小周只是好心送死者回家却被胡郁成利用,送死者至莲花山水库。
(3)真真实实的谋杀,参与谋杀的一共四人,主谋胡郁成与死者妻子,帮凶宋博维和司机小周。
死者与心腹几人合谋盗卖公司器材,贪污实验经费长期生产含有四氯化碳的灭火器等原因,因利益纠纷产生分歧,使胡郁成勾结宋博维产生杀害死者的念想。胡郁成与死者妻子甚熟,加上死者长期应酬冷落妻子又嗜酒如命脾气暴躁产生家暴,使胡郁成与死者妻子产生私情,久而久之胡郁成于公于私都对死者产生仇恨,于是和死者妻子密谋商议杀害死者吞并其财产的方法,加上死者与宋博维矛盾不断,三人顺理成章因为达成某个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走到了一起。正好胡郁成认识老乡司机小周,又借死者过生日这个时机,天时地利人和占尽,构成完美无证谋杀案。
九月二十七日晚,借以死者过生日,死者、胡郁成、宋博维、马晓东四人聚会在宋博维家中喝酒,因知道死者有洁癖上完厕所要洗手,所以宋博维便把洗手液换成氯仿,装在一个很久没用过的瓶子里,等到死者上厕所时便用了那个含有氯仿的洗手液,氯仿有中等毒性,可经消化道、呼吸道、皮肤接触进入机体。其主要急性毒性作用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眼及皮肤有刺激作用,并能损害心脏、肝脏、肾脏,另外可脱脂。氯仿的急性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患者先兴奋后麻醉,出现肝、肾损伤等,严重者可因呼吸麻痹、心室纤颤而死亡。这就是为什么死者会在卫生间摔倒并磕到马桶的原因,饮酒可以增加氯仿的肝脏毒性,正好死者这时接到妻子电话,说在前面等着他,三人下楼送死者离开,遇到了司机小周,胡郁成便正巧让司机小周在前面送死者和他妻子回家,说死者家在莲花山水库,聊了五分钟左右,司机小周便开车追上了在前方等待的死者和死者妻子,剩下的三人遇到了吴蕾便继续喝起了酒,有了不在场的证明。司机小周载着坐在货车车厢里的夫妻二人到了莲花山水库,死者妻子在这段时间里利用死者氯仿中毒使其窒息死亡,在水库旁让司机小周停了下来,让司机小周离开,死者妻子便将死者抛尸水库,完成了这桩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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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3 17: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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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意外,死者死于氨仿遇光分解产生的氨气导致的肺水肿,肺水肿导致窒息濒死,最后在水库中死亡
2.死者被挂在和他等重的一麻袋土上,在拐弯时由于惯性和土一起被甩出车外,掉入水中
3.是谋杀案,凶手有两名以上,是宋博维,马晓东,可能有死者妻子
4.凶手邀请死者来聚会,在厕所中用氨仿生成的光气使死者窒息,墙面和马桶是死者窒息时挣扎撞击导致的,洗手液和洗漱用品是伪装,因为洗手液上布满灰尘,说明死者并没使用洗手液,而洗漱用品是凶手发现粘上氨仿气味而新换的。宋博维说死者意外撞坏马桶还赔他钱云云都是骗人的,因为以吝啬的死者根本不可能主动还强塞给宋博维钱,之后宋博维和马晓波把濒死的死者架出家门说是送他,两人再借上厕所为由把死者塞上卡车挂在麻袋上,最后在拐弯处死者被甩出,在水中淹死。
第一次答题有点方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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