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13-8-3 17:22:01
三件事件的真相是这样的:唐杀了曹,钱杀了林,而赵杀了李,理由及推断过程如下:通过题目我们可以得知三人在三件案件发生时有无作案时间如下:赵有杀林和李的时间,钱有杀林和李的原因(钱因为不是真实见面,所以钱在林死亡时的不在场证明并不可信,因为他完全可以找他代替他进行游戏,而同一时间作案),而唐只有杀害曹的作案时间。根据题目可知仇恨关系如下:曹与赵有仇,林与钱有仇,李与唐有仇,在末尾又得知唐和赵曾在QQ上有过联系,所以可以推断二人交替杀人,互相杀害对方的仇人,而本人当时却有不在场证明,便可以消除嫌疑,而钱与其他两人并没有联系。但题目只说明第一起与第三起案件的嫌疑人是穿着制服戴着黑色鸭舌帽的人,第二起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也是穿着制服戴着黑色鸭舌帽的人,这起案件是钱(因为第一起案件,所以钱想到了嫁祸给穿着制服戴着黑色鸭舌帽的人这一构想)所实施的,在死者死亡前一晚来到死者家,得知死者订购了《乔布斯传》后,第二天对被害人进行了杀害,使警方把注意力转到穿着制服戴着黑色鸭舌帽的人身上,再加上游戏中的表现。从而排除嫌疑。这是有证据的,因为在林家中的沙发底下发现了一本《乔布斯传》,如果是陌生人作案的话便无法进入到林的屋子内,而林和钱是相识的,他在进入到林的屋子里后把书放到了沙发下,然后对林实施了杀害。至于那封查不出谁发的邮件也许是赵或者是唐发的,综上所诉,再次确认了答案
| 发表于 2013-8-3 17: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曹的死亡原因是书上的毒药,由此可见,他的死亡是有预谋的,赵有不在场证明,而且有机会的只有唐,疑点是钱居然也在现场(钱很有可能是去确定是否死亡)。
但是从林和李的死亡上面看,显然很仓促,而且他们订购书籍的途径很显然是受到引导的,首先林作为一个乔布斯的忠实fans,钱到他家可以引导他去买那本书。林的死亡现场没有锁门,显然希望有人可以更快的发现尸体,从而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对于李,他的那种贪小便宜的性格,没有比一封打折的邮件更能吸引他去买书了,但是邮件查不到地址,能做到的,在嫌疑人里只有钱。开头有说,李在开门的时候发现不认识外面的人,而且这个人也躲过了李的母亲,直接找到他的杀害对象,不由得让我们觉得他是受人指使或者是和人合作,而且李的死亡过于惨烈(8刀)可见凶手性格十分的残暴,或者见惯战争场面。
对于三个嫌疑人,三人都有比较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但是赵和唐有过联系,钱却没有嫌疑,但是他是电脑高手,又怎么会让别人查出问题呢?
但是三个人的不在场证明都很完美,我们可以想到,交换杀人。
按照交换杀人的方法去推测,曹的死亡时唐造成的,林的死亡时赵造成的,而李的惨死是钱造成的。而三个人早已约好要交换杀人,并且找到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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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发表于 2013-8-3 17:53:31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9:56 编辑
哇哦好多人参加感叹一下

首先,推测下这题应该是主考研逻辑的入门题,那么只要不犯明显的逻辑错误应该就可以战一片了
因此,文中所有关于不在场证明的描述肯定都是真的并且绝对没有任何诡述和伪装.(武断)

在推理之前,想说一说一直没想明白的问题  
文中很明确地说出了三个嫌疑犯明明不是网上商场的人却都知道三位死者全购买了<乔布斯传>
这很明显是非常正面的引导,
但是为什么他们能知道...文中却没有讲清,使我一头雾水
确实 你想去确认一个认识的对象网购了什么产品是可以查证的 但是三个人都知道,并且都知道三个死者的交易记录,就这种行为来讲,怎么想都是阴谋吧.

还有就是...犯人不能是有私家车的外地人么,,,

接着还有..精通电脑这个范围实在太广太逆天了...硬件精通直接换硬件自然别人也查不出删除记录,软件精通安装个木马盗个号伪装聊天也是家常便饭...

___________

推理当然先从王道的不在场证明开始

介于曹是毒杀,并不一定需要赵 本人在场,赵本身的工作特性也决定了他可以在工作当中把准备好的包裹交给其他派单员来完成杀人计划.
and 虚拟人物在线并不代表本人
得出以下此表
       曹    林    李
赵   ○/x    ○      ○
钱    x    ○/x     ○
唐    ○      x      x
如上图所示,唯一具有一连串犯罪可能的人只有赵.

but,
目击者有说,毒害曹的快递员径直走向正在工作的目标死者,这很明显是犯人亲力亲为并且有预谋的作案,可以充分证明需要犯人本人的参与
所以赵的不在场证明很显然是成立的
and,
作为一个职业玩家,大家也都知道,对战这种东西 做不了假的
所以钱的不在场证明也很显然是成立的
于是得出以下此表
       曹    林    李
赵    x      ○      ○
钱    x      x     ○
唐    ○      x      x
按照最终的不在场证明来看,没有任何人能够一个人完成这个连环杀人案,物理上不可能.
然而,确定了一些意料之外的事
如果犯人真的在这三个人之中,那么杀害曹某某的犯人只能是唐木,同样杀害林某某的犯人只能是赵大波

接着是动机...好像完全不用罗列

然后来分析一下这所谓的连环杀人案
大家都能明白 所谓连环杀人案最明确的动机是报复并且普遍都在短时间内完成以造成受害者们的恐慌
如刘队长所说,这起案件不可能是为了迷惑警方
外加实行周期实在太长,又没有造成开膛手杰克这种群众基层的恐慌,那么这起案件很明显并不具备连环杀人的性质,可以完全归于有目的有对象的杀人案.
由此可见,三个死者每一个被杀都有明确被杀的动机.

顺道说一下第二起案件的犯罪现场
"不是应该是密室么?"
..就是不想要密室呀
因为越早发现 尸检越准确 不在场证明就越可信不是么

有时间讲一讲<乔布斯传>这本书在文中的作用
三起案件,只有第二起有明确购买的意愿,而其他两个说白了都不是必然的
李炜贪小便宜,只需更改邮件内容随时可以变成【<孙子兵法>杀人事件】【指甲刀杀人事件】什么的
而第一起案件,连提都没有提起购买原因。。那么只能考虑是因为乔帮主突然逝世 那么趁着这股热潮买书的人不在少数,所以方便寻找下手对象吧



事已至此其实本人已经推不出任何东西了..
只能开始编故事

其实先人早已创造出 解决这种互相抱有杀人动机又互相作证的最有效作案方法 了.
交换杀人
而且有可能并不是两人交换,而是真凶分别和其他两个实行犯人分别进行交涉 但两个傻大个却误以为跟自己交谈的是对方而完全没有想到真凶只是一个中介.

事件的起因应该是由赵大波的酒后胡言开始的
真凶得知派单的快递员有明显的负面情绪,于是就伪装成"唐木"和赵大波开始了交谈
同时自己也作为"赵大波"和唐木进行交谈
-(至于"唐木"这个角色的挑选其实不是必然的,因为企业竞争当中相互敌对的人要多少,没了这个"唐木",可以挑选另一个"唐木",只要他同意交换杀人这个企划)
于是乎"赵大波"和"唐木"两人私通之后决定交换杀人
唐木答应"赵大波"帮他解决那个4s店的混蛋
同时赵大波作为回报,帮"唐木"解决不工作的neet和竞争伙伴,
为了不怀疑到自己的头上,伪造了一个连环杀人凶手"快递员"
充分认为是同一个犯人所为的案件 自然不会想到他们的头上,
自然也不可能会想到钱津的身上,
因为钱津他啊
压根就没有杀人嘛 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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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发表于 2013-8-3 17:58:50
第二届贝克街杯推理大赛:
第一回合
《死亡快递》

推理如下:

疑点1:快递员为何不问李炜的名字?
文中提到:“李炜笑着提笔正准备签上自己的名字,突然他停下来抬头看着快递员,‘你……怎么不问我的名字?’”。从此处可以看出,快递员知道谁是李炜,说明快递员认识李炜,但是李炜并不认识快递员。

疑点2:为何死者们的共同点都是买了《乔布斯传》?
文中提到:“刚刚我收到刘队长的短信,说啥调查了三名死者的共通点是都购买了《乔布斯传》。”。为何都买了《乔布斯传》?从中可以看出《乔布斯传》是凶手用来诱引杀人的工具,也就是说,凶手知道《乔布斯传》最近打折,并且知道死者会订《乔布斯传》。

疑点3:死者们是否认识凶手?
文中提到说死者们都不认识各自送货给死者的快递员,也就是说死者不认识杀死他们的快递员。既然不认识,为何要杀害死者呢?这就说明,凶手不只一个,并且是串通好的,要利用一个把戏进行杀人,这个把戏就是——交换杀人。

疑点4:谁和谁有仇?
从文中嫌疑人们的线索可以看出:赵与曹有仇,但是曹死时不在场。钱与林在挣参赛资格,曹、李遇害时不在场。唐与李有矛盾,李死时不在场。从这几个方面我们不难看出,凶手确实在玩交换杀人的把戏。

疑点5:赵与唐是否认识?
文中提到:“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也就是说,赵与唐聊过天,说明赵认识唐,既然这样,赵与曹有仇,唐与李有仇,曹死时赵不在场,李死时唐不在场。那么,凶手就是赵与唐,并且是赵、唐交换杀害各自的仇人,也就是赵杀害了李,唐杀害了曹。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根据以上几个疑点的总结,下面可以推理出案件的真相。

作案凶手:唐木与赵大波

作案手法:交换杀人

作案动机:赵、唐分别与曹、李有仇,于是萌发了杀人的念头。

作案过程:
赵大波是快递员工,他可能事先就知道了京东网上《乔布斯传》打折的活动,因为自己与曹家乐有仇,于是萌发了想利用《乔布斯传》来杀害曹家乐的念头。赵大波通过与唐木的网上聊天得知,唐木也有一个仇人叫李炜,赵大波向唐木述说了自己杀人的计划后,唐木也萌发了想要杀害李炜的念头,于是两人商议,决定利用《乔布斯传》来进行交换杀人,这样可以最小的减轻各自的嫌疑。计划制定好后,唐木删除了自己的聊天记录来消除证据,赵大波可能也删除了一部分,但是没有删完。
唐木首先知道了曹家乐订书的消息,于是假扮成邮递员的模样来给曹家乐送书,在送书之前事先在书的封面上涂上了毒药,因为曹家乐看书时手指上沾上了毒药,于是在吃饭时中毒身亡。
曹家乐死后就轮到赵大波作案了。赵大波从唐木那里知道了李炜的邮箱地址,于是给李炜发送了《乔布斯传》最后一天打折的邮件,李炜于是上钩订了书,接着赵大波就利用自己的快递员服装,来到李炜家送书,并刺死了李炜。唐木事先就知道赵大波要杀害李炜的时间,于是提前回老家,制造不在场证明。
至于林晓明的死,大概是钱津看到曹家乐因为《乔布斯传》死后,也想利用这个方法去杀害林晓明,于是独自离开去寻找凶手,并且从凶手口中了解了杀人计划,后来改日来到林晓明家,也让林晓明订了《乔布斯传》。赵与唐中其中一人又杀害了林,使得整个案件变得迷乱,让人觉得凶手作案就如同开膛手杰克作案一样。

证据:
赵与唐的聊天记录,《乔布斯传》快递包装上的指纹

以上为本队的推理过程。
匿名
| 发表于 2013-8-3 18:09:54
首先排除单人作案的可能,因为在三个人中所有人都有不在证明,也就表示三个人没有可能做完全部的案件。还有从“但三名死者买书的时间分别是1月8日、1月17日、1月25日,很明显都相隔了至少一周。在这两段时间内都有本市其他人买书,不存在凶手找不到对象下手的可能。”中可知一个人作案的可能性太小所以排除一个人单独作案。
其次我们来讨论两人合谋     合谋的可能性有    "赵和钱"     "钱和唐"     "赵和唐"     首先排除赵和钱    从“林与李遇害时则无不在场证明。”中可知赵只可以做后两起案件而从“但根据钱朋友的证词,曹中毒身亡后他们一行人曾前去围观”中可知曹中毒时他和朋友在一起所以没法作案。所以两人都没法做第一起案件所以排除。           随后排除钱和唐    从“林遇害时,钱正独自在家玩电脑网游(即上述的部落对战游戏),根据钱的战友以及当时与钱对战的敌方部落证实,钱一直都在线并且战斗表现一如往常水准。”  和   “林遇害时,唐在公司上班有公司同事证明。”可知钱在家玩且技术一般所以如果把电脑带到死者家的话杀人时会有一段时间停止,但根据证词没有,所以说两人都没有作案的可能所以排除。      从“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唐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中可知他们两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但从“李的电子邮箱内发现了一封1月25日收到的邮件,内容是宣传《乔布斯传》最后一天打折促销。”中可知有人给死者发了一个邮件但“李遇害时,唐已于案发前一天晚上回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所以发这封邮件的只有可能是赵,但如果是赵发的话他不精通电脑所以无法把邮件做的无形,所以排除,其次如果是他们两合谋还用电脑沟通不是太暴露了吗?
两人作案的可能也排除了那只有可能是三人作案了如果是三人作案的话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么正好三个嫌疑人对应三个死者了,如果是三个人作案的话赵不可能做第一起案件,钱只能做第二起案件,唐只能做第一起案件那么合作关系就这么出来了              赵做第三起案件(杀李)      钱做第二起案件(杀李)      唐做第一起案件(杀曹)
我们先来分析第三起案件,因为赵是快递员所以杀人很简单,其次第一,起因为凶手都没有不在场证明所以作案也是很轻松的。
其他推理:唐和赵是在电脑上交流的,钱是在第一起案件时和第一起的罪犯唐交流。其次李的邮箱的邮件是钱发的,因为他是电脑高手。其次由“林遇害前一天,钱曾去过他家,根据网上商城的数据,林就是在该时间内订购的《乔布斯传》”可大致推断林不肯卖乔布斯传是钱怂恿的。
匿名
| 发表于 2013-8-3 18:31:56
三起案件从手法上讲没有任何共通之处 但如出一辙的是三名受害人都十分崇敬乔布斯并在网上订购了特价乔布斯传 书在第二天就很快送到但都不是对应本人下的订单而是凶手所为 所以可以说明凶手或者说凶手之一在快递公司或者网店工作或者至少很熟
接下来是个人推测 赵 唐 钱三人分别与曹 林 李有密切的利害关系同时与其他人却没有明显的关系 赵起意谋杀曹后怕被警方怀疑想出了交换仇家杀人的办法 他从网站了解到购买乔布斯传的客户中另有两人也有仇家 于是联系到了唐 钱二人 三人达成共识后相互交换仇家并用了不同手法实施犯罪 这样就相互都有了不在场证明 只要查一下三人通讯记录之类的情况应该就会有证据
第一次答大赛的帖子 自己都觉得这样解释很扯淡
匿名
| 发表于 2013-8-3 18:33:55
这次的案子有三个犯人 三个犯人交换杀人  赵 钱 唐三人为了杀死对自己不利的人 而又不被发现 所以相互帮忙 ( 这是三人都有一个另外两人没有的不在场证明的原因) 因为这三人杀死的都是与自己没交集的人 这样自己的嫌疑会小一些 同时以《乔布斯传》(假)为作案的标志 企图让警方以为这是同一个人所为  
  曹当天订购后由于赵是快递公司的员工 只要问下同事就能知道谁订了什么(即使出现同名 看送货地址就知道了) 由于赵与曹是原好友 所以赵知道曹单位的事 然后得到情报的唐毒死了曹 (说不定氰化物是唐从某个在医院工作的女人那里弄到的 因为他私生活混乱) 当时钱在附近  不过一直到这些员工吃饭 他都没离开 不可能追上一个陌生人的 所以排除中途加入交换杀人计划的可能 杀人后 犯人 为了避风头 时间隔了一周多 然后是林  因为林是乔布斯脑残粉 所以钱利用这点使他订购了《乔布斯传》 这回是赵杀了他 又过了一周多 最后是李 因为他贪小便宜 所以钱给他发了降价广告(电脑精通 可理解为难被查出身份)之后 钱就把李杀了
  开头还有之后提到 两个死者不认识那快递员 而文中没提到第二名死者详细的情况 如果看到之前案子报道还与第二名死者有过节的人想把罪名嫁祸给犯人那无异于找不痛快了 警方很快就能查出死者仇人  自己嫌疑会很大 特地用假的包裹 结果和低智商杀人一样 不会有人这么吃力不讨好地犯罪 排除这个 普通人不会给陌生人开门 没动机杀人也要排除  那么得出结论 死者与犯人没过节 但也不认识或是不熟悉 最多关系一般 杀人是为了某种目的 那么就与另外两个案子联系起来 加上奇怪的不在场证明 和聊天记录 确定这三人是交换杀人 然后不杀人的另外两人利用时间制造不在场证明  关于聊天记录 赵把几乎所有都删掉了 是个简单粗暴的人(难怪选了勒死死者) 在三人确定计划之前 他和唐有联系 唐是主谋的几率较大 钱由于精通电脑 痕迹的处理很好 所以看不出端倪 而唐 是个认真的人 所以把危险的记录都删了 不过他没想到留下了很明显的痕迹  赵和唐都是大叔了 所以去酒吧之类的地方可能性比较大 两人可能是在那种地方认识 或者是同城通过聊天软件认识 . 赵的动机是为了报复杀死曹 钱的动机是为了利益杀死林 唐的动机主要是报复李 也有一定利益因素 为了升职.
  结束
匿名
| 发表于 2013-8-3 18:42:2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8:44 编辑

首先,赵与唐曾在网上有可能有联系。
引用
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
唐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

可以推测赵与唐是合谋杀人,而因为赵可以提供快递员的制服以及鸭舌帽以掩盖真实的体型,所以无法判断三次的快递员是否为同一人,所以赵与钱以及唐合谋杀人的可能性较大。
然后,以犯案时间来看,赵是唯一有可能杀掉林的人,唐是唯一有可能杀死曹的人。
在此之后,由于发生了第一起案件(唐杀死曹),而且案件与《乔布斯传》有关
引用
林遇害前一天,钱曾去过他家,根据网上商城的数据,林就是在该时间内订购的《乔布斯传》

钱知道林买了《乔布斯传》,便借此想出与赵和唐合谋杀人,就与赵和唐联系,策划了第二起杀人案(应此这次事件与第一次相隔时间较长),由赵杀死林,最后,由钱杀死李,形成了三人互相帮对方杀死仇人的案件。
匿名
| 发表于 2013-8-3 18:45:31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9:02 编辑

凶手:唐木和钱津(由于单独作案难度系数较大,而且每人都有一两个不在场证明。虽然单人的可能性最大的是钱津,他作案的难度较小,但团伙是最容易的方式)
过程:唐木和钱津通过某种方式认识了,他们密谋要杀掉自己的竞争敌人,但为了迷惑警察,决定先杀一个无关的人,于是他们开始找,钱津发现自己的竞争对手是乔布斯的粉丝,于是去网上寻找跟乔布斯有关的事情,发现有人购买了《乔布斯传》,而且是本市的人,于是他们锁定了第一个死者。1月10号,在真正的快递送达前,他们先准备了一份下了毒的快递,钱津跟朋友去了第一名死者工作旁的餐厅吃饭,唐木则办成邮递员去送快递,由于第一次,所以唐木比较紧张。之后,钱津去看了一下死者,确定死亡后,去找唐木会合,商量事情!
1月17日,钱津去找林晓明,在钱津的话语下,林晓明购买了《乔布斯传》,次日,钱津去林晓明家玩游戏,趁机杀害了林晓明,并将事先准备好的快递放在了沙发下面。
1月25日,钱津给李炜发了封邮件,捏造说今天是促销的最后一天,李炜也正中下怀,买了《乔布斯传》,第二天,钱津伪装成第一起案件唐木扮演的邮递员,去送快递,可没想到李炜却问了他为什么不问他名字,他笑了笑,从身上掏出刀子,捅了李炜8刀!随后离开了!(可能之前杀害了朋友林晓明,情绪不好,因为即使是敌人,久了也有感情!)
动机:为了杀掉自己的竞争敌人,还有迷惑警方!
补充说明:唐木跟赵大波的聊天记录,是为了确认第一名死者的长相,以及身份。由于钱津精通电脑,所以他应该知道该怎么某个人的身份信息,通过赵大波。邮件,是在网吧或者某些地方发送的,还有跟唐木联系也是在网吧或其他地方,因此他本人的电脑找不到记录!而唐木又把记录删除了!(如果林晓明的快递已签字,可能是模仿的,或者钱津说他朋友是快递员,因而他帮朋友给他送过来了!请他签个字!)赵大波得知曹家乐死后,想到了唐木,于是去删除聊天记录,怕被当成同伙!
匿名
| 发表于 2013-8-3 19:04:3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9:56 编辑

根据不在场的证明和嫌疑人分别对应的死者,得到结论。交换杀人。
赵大波杀的林晓明,钱泽杀的李炜,唐木杀的曹家乐。
引用
赵曾多次在醉酒后与朋友说自己要杀曹报仇。
引用
赵的电脑内找到一些残留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过于零散,聊天对象疑似是唐木。
唐的电脑中并未发现特别的聊天记录,但有明显的清除记录痕迹。

证明赵和唐是认识的,且是好朋友。
故事的开始,应该是唐由于被前女友的闹腾导致自己的提升机会可能有失,毕竟这样一来,自己的希望就大打折扣了、约着和赵喝酒。期间赵又说起当年的遭遇,酒精影响下,又说了要杀了曹的话语。而当时唐正值不顺,所以符合着说,干脆交换杀人,我帮你杀曹,你帮我杀李。只当是玩笑。过了几天后。唐知道自己的前女友并不是偶然来的,而是被自己的竞争对手给怂恿的,于是就气愤了。觉得都是李的关系,要是李死了自己就不用担心因为私生活的问题影响到自己的提拔。可是直接杀人是很明显会被查到的,毕竟在这种情况下,警方要查的肯定是有仇有直接利益冲突的。于是,想到了当时的玩笑话。就上网和赵联系了,赵当时可能因为曾送快递看到当初的好友的现状,想想自己,觉得都是这个曾经的同乡好友害的自己。于是就和唐直接一拍即合。赵替唐解决李,而唐为赵杀曹。想法是好的,可惜找不到理由去接近当事人。正巧赵是快递员,而所在的公司正好与东京网上商城有合作关系,于是知道了曹在网上订了书,就想到了让唐木装扮成快递员给曹送快递,并且在曹正忙时和午饭前送。因为忙的时候一定不会问很多,再加上那边一直都是定的麦当劳的外卖。这样就能众目睽睽之下,杀人无形,而且还不会查到赵身上。可是,好巧不巧,当时钱正在附近和朋友吃饭,有幸去围观,看到了大概情况。而在之前,可能在赵和唐喝酒的时候讲的话正巧让他听到了。于是,想到了大概可能是他们干的,想到最近的游戏名额,就离开找上了他们,威胁要去告发什么的要求加上自己。然后就变成,钱杀李,而赵杀林。再一合计,因为第一起案件正好给了大家印象是快递员,就想着接下来就制造成一个凶手。于是钱去拜访林,因为知道林很喜欢乔布斯,就怂恿他买,这是林的偶像,当然会买了。于是,就有了第二天的一幕。再接着,就是由钱给李发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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