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题解答:
一,方青涯案:
1.相关线索整理:
方青涯:6岁,1米2左右,60斤
方白鹿:10岁,略高于方青涯,50斤
姐弟关系:
引用 1)弟弟知道她一直吃不好也吃不饱,除了这种“嫌弃式”推让,还经常在学校偷偷给她塞自己的零食,帮她教训欺负她的男孩子。 案前在天台的露台上:
引用 2)蓝衣小男孩和白衣小男孩似乎在打闹,几次都堪堪摔到露台边缘,大一点的黄衣小女孩双手从背后抓着护栏观战。
3)听到要告家长,那个邓青云有点怕了,准备翻栏杆过来。而方白鹿动作更快,她飞快跑过来,想要抢走手机。但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女孩怎么能比得过一个成年男子呢?而她脸上的愤怒和惊恐,还有嘴里不断大喊着的“给我!” 发现瞬间:
引用 4)但是他(佘)刚拉开门就听到一道沉闷重物砸地的声音。他急忙走过去望窗外看,窗户正下方有个人形,这么高铁定没救了。还拿着新买的竹制撑衣杆的妻子站在一旁惊恐地看着他, 流产事件:
引用 5)半年前妻子在准备一节实验课的用具的时候,方青涯在与同伴玩捉迷藏,他躲到了全校最偏的化学实验室,结果发现门上的锁是挂着的,就直接进去了。妻子训斥了他几句,结果他一把推倒了妻子,并锁上了门。 现场情况:
引用 6)而在方青涯坠楼的露台东边边缘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墙痕迹和指纹,而方白鹿和邓青云一致说他们当天在被佘耀赶出天台之后就在楼道里玩了一会,方青涯提议再去天台,但是他俩不同意就没跟着去,而是继续再楼道里玩。而天台楼梯口的窗户早就被小区绝大部分熊孩子爬了一遍,大家的指纹鞋印都一个叠一个印在窗框上。
7)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每个伤痕长约0.5cm,宽约0.2cm,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
2.作案经过:
在第一次天台事件后,佘耀锁上了大门:引用 录了差不多50秒,他关掉手机,厉声将小孩子们都赶出天台。检查了一遍已经没人之后,又录了一段把门锁上的视频。 那么方邓几人要上天台,从题目中来看,只有通过楼梯口的窗户爬出去。
因为绝大部分熊孩子都爬过,可见大家都有一定经验,不畏惧,做这种事也在常理之中。
辅证:
引用 楼梯口南边的小窗是个离地1米边长1尺多的正方形窗户,窗上的玻璃早不知被哪个淘气的小孩砸坏了,物业干脆直接把周边的玻璃渣都掰下来改成通风口, 1尺=33厘米,对于成年人来说腰围会粗,不过五六十斤小孩子可以钻过去。方白鹿和方青涯都不算胖。
引用 佘耀上楼的时候门是虚掩着的,他侧头望向窗外,落着灰的白色塑料窗框内嵌着的是被夕阳渲染的橘红色天空。 既然门通向天台,那么和门在同一楼梯口的窗户肯定也离天台不远。
第二点,在露台上发生了什么:
引用 (张大婶)隐约听到有小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她以为是小孩子又上去闹了也没管。后来又听到有人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 继续,说明和第一次天台事件有关,上一次是邓和方之间的摩擦。或许是角力之类的游戏。方青涯经常帮姐姐教训欺负她的人(见引用1),这次也不例外。邓在学校考试作弊并诬陷方白鹿:引用 “我没有,方白鹿她拿了我橡皮,我就想...” (注:从文章中说好学生和坏学生做同桌,且结合这句话,可知邓的同桌多半就是数学成绩优秀的方白鹿)邓也作了伪证:引用 今天早上邓青云主动找校长说,当时他听到的是佘老师在鼓励方白鹿坚持数学竞赛,他因为当天作弊被抓心存不满,就说了谎。 这件事方家姐弟想必也清楚。
总之在争斗中,两人都控制不住蛮力,这一点在之前的天台事件中就可以发现,差点推到天台边缘(见引用2),这次说不定就真的推下去了……
不过好在方青涯臂力不错,右手抓住了露台边缘。引用 而在方青涯坠楼的露台东边边缘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墙痕迹和指纹, 此时方的状态,因为右手抓住露台,所以身子是微微向左侧,正对佘耀家的阳台。
引用 后来又听到有人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 可见有人拉着方,大概是方白鹿,邓是推方青涯下去的罪魁祸首,也许已经跑了。总之以方白鹿一个女孩子的力气,是不足以拉动比她还重的方青涯的,所以方青涯劝她放手。这也是方青云左手环状淤青的由来,是方白鹿用力拉着他的左手,想把他拉上来。
那么胸口的四个伤痕,无疑就是崔媚的撑衣杆了。撑衣杆多数都是如下图所示形状,四个尖头的分布符合方青涯锁骨处伤痕尺寸。

总之,本来已经摇摇欲坠的方青涯,被崔媚用撑衣杆在锁骨处捅了一下,从而坠楼了。
3.动机:
无疑,崔媚有动机杀人,首先,方青涯导致她流产,如今夫妇二人都无法生育,其次,方青涯是方白鹿的弟弟,后者刚刚毁了她丈夫的名声。无论哪个角度,崔媚都有动机落井下石。
事后,她再装作无辜的目击者,告诉从卫生间出来的佘耀。在阳台上捅了一下处于坠楼边缘的死者,不需要花费什么力气,既可以杀死害自己流产的熊孩子,又可以让丈夫给自己做不在场证明。
二,方明山案:
1.案发时间线:
8点:佘来学校备课
9点15:方明山和方白鹿来学校找发卡
9点40:方白鹿独自离开
快10点:方白鹿到家
10点:佘离开
10点20:佘到家
死者方明山的死亡时间在9点~10点之间,方白鹿和佘耀都有时间作案。
2.离开密室手法破解:引用 1)这个仓库是一个之前建筑工人住的蓝顶白墙活动板房改造的,墙体的不锈钢板高3米多,占地面积约是40平米。为了防盗,把窗户用木条从外封死,又在东西两面墙距房顶10厘米处各开了个6寸见方的通气口。
2)方明山一案中,警察进行现场勘查时,发现在门旁边的那个通风口上面发现近期的新指纹仅属于谭英洲和赵佳仁两人,灰尘痕迹也符合两人扒通风口时候的动作。另一个通风口常年不用,落了很多灰。用于封住窗户的木条上也落了不少灰尘,木条钉得很牢固,完全无法拆下。 根据仓库环境和警方调查,仓库通风口没有新的痕迹,窗户被木条封住还落了不少灰尘,那么凶手离开仓库密室一定是走的大门。发现尸体时的仓库大门情况:
引用 1)9月20日早上6点45分谭老师照例来学校晨练,准备去仓库拿篮球的时候发现仓库门没有锁,他推门却发现门似乎在里面被锁上了。他本以为是哪个男老师被老婆赶出门在仓库里凑合一晚上,就敲门并喊里面的人快点开门,但是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从不足1厘米的门缝往里看,门栓已经从里面拴上。
2)谭老师简短说明了情况,赵老师将信将疑地踩着砖头扒在通风口上看了一眼,并用手机拍了照片,便同谭老师一起撞门。两人一起用力,随着几声金属落地声,他们终于把门撞开了。
3)墙上的门栓挡板有轻微的变形,门上的门栓挡板则是直接飞了出去,上面的金属门栓的插销已经有轻微弯曲,锁片则是完好的被没上锁的挂锁卡在插销上。
4)现场的情况和赵老师在破门前拍摄的基本一致,当时在门口围观的学生和老师也作证说没有看到两位老师之外的人进出仓库。门栓确实是撞门之后飞出去的,但是插销底部的机油不但有被剐蹭的痕迹,而且从插销的杆到近门方向还有一些垂直于插销间隔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划痕。他们还尝试用磁铁,并没有吸起来插销,在挂锁和插销的杆上找到了方明山的指纹以及其他一些老师、学生的指纹。 按照1)里证人的证词,大门的门栓确实从里面拴上了,也就是说插销是插着的。凶手要离开密室,必须用某种办法从外将插销插上。结合4)插销下方的划痕和机油的脱落,可以猜测是用某种金属物透过门缝移动插销。但是这样就有一个问题,3)中锁片是完好的,用挂锁卡着,要实现这一点,插销必须先移入墙上的插销孔,再用挂锁卡住,凶手如果在里面操作完这个步骤,那他就没法再移动插销从而出门了。要出门,就得先移动插销,怎么样在保证挂锁卡着的情况下移动插销呢?只有一种办法,使锁片整体可移动。
现场是有条件的:
引用 仓库里面存放着杂七杂八的东西,如:铁人三项,短道赛跑,球类运动等用得到的体育器械,还有整齐摆放在铁架子上的廉价鼓号队乐器,甚至还有平时修理工用的装有扳手螺丝刀等工具的工具箱也放在这里。 我们假设凶手是这么操作的,将锁片整体的螺丝旋开,从外将可活动的插销插上,那么第二天密室被发现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按常理,撞开门后,发现锁片已经被旋开了,门上的门栓挡板应该还很牢固的钉着,墙上的门栓挡板反而会飞出去或者受损更严重。(这是因为门上有两个插销孔,固定了较长的插销,均摊了推力;而墙上只有唯一一个插销孔,而且里面的插销较短,所以这个插销孔受力更多,更容易带动整体挡板飞出去。)可是实际情况却与之相反,如3)所示,门上的挡板反而飞了出去。
引用 因为使用多年仓库的一些地方有些老化,上周几个体育老师自掏腰包请人把一些容易松开的连接点重新加固,还将门内的门栓和门外的门环换新,并刷了机油润滑防锈,再用螺丝钉重新固定。唯一没变的就是那一把锁门的挂锁,这钥匙是教导主任在管。 门锁肯定是重点加固对象,不可能存在门上的挡板螺丝老化的情况,那只可能是凶手刻意用螺丝刀旋松的。他这么做的目的也很明确,按照上面的假设,他要是不这么做,锁片的单独脱离会变得非常显眼,很容易就被警方破解出密室的手法,从而知道死者死于他杀。所以凶手一定在旋开了锁片之后也旋松了门上的挡板。
最后还剩一个问题,能通过1厘米不到的门缝的金属物又是什么呢?现场恰好有这么一样东西:
引用 在木柜子附近的角落里正是方白鹿的发卡。 所以凶手离开(制造)密室的手法就是:
首先在仓库内插上插销,用挂锁卡住锁片。然后使用螺丝刀旋开了锁片四周的螺丝,让插销可以带着锁片整体移动,同时旋松门上的挡板。接着将插销移出墙上的插销孔,来到门外关上门,使用发卡穿过门缝顶住插销底部,一边顶一边挪动,使插销一点点移入墙上的插销孔。最后从通风口将发卡扔进密室内。
3.动机:引用 1)这时候校医阿姨温柔地告诉她现在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可以放心地说话了。方白鹿的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些,于是校医决定诱导性地问她是不是以前被欺负过?不想回答可以点头或者摇头。
她点点头。
再问她是不是曾经被强迫做了不愿意做的事情?
她点点头。
继续问她之前有没有看见对方胯下的棒子?
她点点头。
这时候在场的大人脸色都有些挂不住了。校医轻声问,当时疼不疼?
她握紧了拳头,低下头,微不可闻地回答了一个“嗯”,还说了一句:
“白色的水...很臭...很难吃。”
2)加上邓青云在门外听到断断续续譬如:“欺负你”,“不舒服”,“太大了”,“快点”之类的虎狼之词,还有那么多“目击证人”。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经过方白鹿同意后,校医当场粗略的检查发现,方白鹿的下体确实有撕裂的痕迹。 根据校医和方白鹿的谈话可以看出,方白鹿很有可能遭遇了性侵。将与她关系密切的男性角色挨个排除,弟弟方青涯才6岁还没进入青春期呢,排除;老师佘耀,可以从她的表现看出她还是挺喜欢佘老师的,那么佘老师应该也不是这个变态;只剩下她爸方明山了,从各种迹象都可以看出方明山就是性侵女儿的变态父亲。引用 此时方明山推门进来反手锁上门,看见女儿对着一根棒棒糖想入非非,径直走上前去一把夺走。
“还会偷钱买糖吃了?真是个赔钱东西。”
他粗鲁地撕开糖纸,一记响亮的巴掌落到了方白鹿的脸上。
“这是...奖励,我考第一的奖励。”
“行了别磨蹭,做今天的作业吧。” 从这段描写可以看出,方明山心中根本就没有这个女儿,打骂一点都不犹豫的。另外“反手锁上门”这个动作很奇怪,如果方白鹿真的是做学校的作业,为什么要锁门呢?方明山一点都不关心女儿,难道还会来关心女儿做作业吗?那么结合上面性侵的推断,方明山口中的“做作业”,很有可能是指进行性行为。而且看他这么熟稔的语气,肯定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因此,方白鹿肯定是对父亲方明山怀恨在心的,所以那天因为委屈,在仓库里扑进了喜欢的佘老师的怀里。佘老师通过方白鹿的哭诉,一定也明白了她遭受过什么。
案发当晚,
引用 在和能把“马冬梅”听成“孙红雷”的66岁高龄门卫大爷打了照面之后,他便径直前往空教室。抄完竞赛题,他走到窗边望着操场,感觉自己又是当初那个人见人爱的佘老师了。 看地图仓库就在操场边上。据之前的描述,仓库里并没有安装照明设备,那天晚上,方明山举着手机充当手电,仓库里透出的微光被佘老师目击,佘老师前往仓库查看也许正巧看见了方明山性侵方白鹿,为了保护自己喜欢的学生,佘老师帮方白鹿做了善后工作,伪造了一场意外。
4.案发经过: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方明山和方白鹿到底是去仓库干嘛的?列出一些线索及推断:
1)方明山左手握着手机。
→因为仓库是没有照明设备的,所以他拿着手机是充当照明用的。有可能是在找东西。
2)方明山右手食指和拇指沾上了机油,插销和挂锁上也有他的指纹。
→他有锁门的行为。这和他之前在女儿房间反锁门的习惯相呼应。有可能是准备性侵女儿。
3)方明山前额淤青处与柜子撞击痕迹处有青苔。
→青苔的来源。百度后发现如果需要培养青苔至少需要一个多礼拜,一个晚上无法长成。如果是凶手刻意弄上去的,这样做没有理由。所以青苔是仓库内部自带的(仓库本身处于阴暗偏僻的地方,有生长条件),且是无意之间弄上去的。
→柜子的撞击痕迹来源。有两种可能:其一,就是死者的头部撞击;其二,是仓库内某一物件分别击打了死者的头部和柜子。在可能二中,凶手如果已经砸了死者的头,还要多此一举再砸一下柜子的理由何在?如果是为了伪造死者撞击柜子的假象,直接拽着死者撞一下也挺方便。所以最后还是采用可能一。
→最有可能的推断:死者先因为某些原因额头沾上了青苔,但没有擦,后来撞在柜子上,在柜子上也留下了青苔。而这个某些原因就有可能是在找东西。
4)方明山裤子膝盖和小腿正面有灰尘。
→这是跪在地上才能留下的痕迹,有可能是他跪在地上找东西,也有可能是跪在地上性侵女儿(特殊的体位)。
5)方明山金属皮带扣大部分都被擦拭过,在皮带扣下侧意外发现半枚没被擦掉的属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纹。
→可能一:方白鹿窃取佘耀指纹,留下指纹诬陷。基本不可能,方白鹿一个小姑娘能做到这么细致匪夷所思,更别说她对老师有好感了。
可能二:佘耀不小心遗漏的。这是比较有可能的。
可能三:佘耀故意留下的。也说得通。他故意卖个破绽给警察,让警察知道这个案子是自己犯下的,保护方白鹿。
→佘耀在方明山裤子皮带上留下了指纹,这透露出两个信息:其一,他帮方明山穿过裤子,可印证方明山在仓库性侵女儿的假设。其二,佘耀来仓库帮助清理现场。
6)柜子附近确实有方白鹿的发卡。
→假使他们说的找发卡只是借口,那么为什么还要带着发卡到现场呢?门卫又不会检查他们是不是真的找到发卡了。所以还是“真的是去找发卡”更有可能。
综上所述,方明山确实是被女儿拉去仓库找发卡的,到了仓库后起了歹念,酒精上头了,意图在仓库性侵女儿。(否则如果仅仅是为了性侵女儿,为什么还要跑到学校呢?在家不行吗?)(发卡应该是白天方白鹿扑到佘老师怀里的时候掉的吧)
根据上面的5),方明山失去意识时裤子没穿好,这说明他在失去意识前准备或正在进行性侵行为。结合柜子离地面80cm的撞击痕迹,推测最有可能的一段经过:
方白鹿由于白天帮老师搬东西,所以目睹了钥匙所在,晚上和方明山很顺利的找到钥匙进了仓库。方明山打着手电帮女儿找发卡,因为需要趴在地上找,所以寻找过程中额头沾上了青苔、裤子沾上了灰尘。
找到发卡之后,方明山反锁上大门,脱下裤子准备性侵女儿。他把女儿压在垫子上,没想到方白鹿突然使出一招断子绝孙脚,疼的方明山一头撞上了柜子,把柜子都撞歪了几厘米,晕倒在垫子上。方白鹿趁机打开反锁的大门逃了出去,出门后正遇上看到灯光赶来的佘老师。
佘老师让方白鹿快回家,自己来帮她处理。佘老师为了保护方白鹿的声誉,帮方明山把裤子穿好,匆忙中(或故意)留下了半枚指纹,并决定伪造一场铅球坠落砸死人的意外。他拿了三个铅球给方明山后脑砸出三个伤口,剩下的全弄到了地上,因为是用手拿着砸的,所以铅球与地面接触的地方没有血迹。
佘老师看到方白鹿的发卡,决定加以利用制造密室,密室详细过程见第2部分。
三,孟吴月案:
1. 案件破解:引用 孟吴月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
(孟)着魔一般买了排骨在家里炖汤,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仿佛丈夫和儿子马上就要回家。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
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 孟吴月死于老鼠药中毒,这一点,从方白鹿的视角叙述中可知家里藏有老鼠药:引用 一会儿这汤汁就要被废物利用——混着老鼠药送给厨房里偷吃的老鼠上西天了。 她当然不可能傻到自己毒自己,那么只有一种下毒的方法:方白鹿利用母亲的习惯:将筷尾用作公筷,在给其他两个碗夹排骨时必定就是这么做的,那么她只需要在标有母亲名字的筷子尾部涂上老鼠药,排骨上会沾有老鼠药,然后母亲又把那两碗吃掉,就会自然中毒。
引用 按照筷子尾端上刻着的名字整齐地摆放在橱柜中 可知每个人都有独属筷子。
至于为什么凶手是方白鹿?
很简单,这么细节的习惯,肯定只有家里人才知道,方明山和方青涯都死了一段日子了,母亲才被毒死,不是她还能是谁干的?
另外:
引用 警察都已经对她家熟门熟路了,检查她家之后并没有发现外人闯入的痕迹,门窗完好,钱物也没有损失。 警察的调查也可以说明,是家庭内部人员作案,而且不图财,目的仅仅是杀人。
2.动机:引用 1)“你让着你弟弟点,他还在长身体。”话音未落孟吴月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顺带夹了两片醋溜白菜给方白鹿作为补偿,“吃点菜多好,胖了就不好看了,长大都没人要你。”
2)比起佘耀,方家母女的处境一下艰难了不少,被厂里的人说是她天煞孤星,克夫克子。厂长畏惧人言,就把孟吴月开除了。而她也默默接受,着魔一般买了排骨在家里炖汤,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仿佛丈夫和儿子马上就要回家。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把碗筷洗掉之后躺在床上发呆。
不过自从方青涯死后,她就不让方白鹿上桌吃饭,还把她的碗筷都扔掉了。方白鹿白天早早就去学校,留到初中生们都晚自习结束才回家。方明山还在的时候,还能在方明山喝醉偶尔善心大发的时候被施舍一点下酒菜,现在她只能等孟吴月上床睡觉的时候悄悄吃电饭锅里的锅巴,吃榨菜喝两口肉汤,再留一点锅巴白天吃。
问她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和其他亲戚呢?老人们都住在老家,其他亲戚都有自己的家庭和工作,更何况她只是个小女娃呢。然而这种日子也没过多久,9月26日晚上,她回家的时候发现孟吴月死在了床上。 从1)可以看出,母亲对姐姐和弟弟是区别对待的,也就是重男轻女,这无疑给方白鹿心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
从2)可以看出,这位母亲在儿子死后,竟然对亲生女儿的死活都不管不顾了,饭都不让她吃,甚至还把碗筷扔掉了,实在是非常过分。方白鹿对母亲的行为非常仇恨,只有杀死母亲,自己才能投靠其他亲戚,才能有机会过上更好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