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字为原文,红字为重要结论,引用内容均为原文。
凶手:方青涯案:意外
方明山案:方白鹿,佘耀
孟吴月案:方白鹿
疑点①.方白鹿引用 校医决定诱导性地问她是不是以前被欺负过?不想回答可以点头或者摇头。她点点头。再问她是不是曾经被强迫做了不愿意做的事情?她点点头。继续问她之前有没有看见对方胯下的棒子?她点点头。这时候在场的大人脸色都有些挂不住了。校医轻声问,当时疼不疼?她握紧了拳头,低下头,微不可闻地回答了一个“嗯”,还说了一句:“白色的水...很臭...很难吃。”
根据校医的询问,方白鹿承认此前遭人猥亵,更何况方白鹿的下体确实有撕裂的痕迹。但是校医的话并没有指向性,也没问是否是佘耀对方白鹿行的猥亵。如果方白鹿没有撒谎,那么猥亵她的人又是谁呢?如果方白鹿是撒谎,没有人对她进行过猥亵,那么这个下体撕裂是她自己造成的吗?(真狠啊)引用 此时方明山推门进来反手锁上门,看见女儿对着一根棒棒糖想入非非,径直走上前去一把夺走。“还会偷钱买糖吃了?真是个赔钱东西。”他粗鲁地撕开糖纸,一记响亮的巴掌落到了方白鹿的脸上。“这是...奖励,我考第一的奖励。”“行了别磨蹭,做今天的作业吧。”
什么作业需要反锁门才能写?而且没收棒棒糖为什么还要撕开糖纸?结合后面,方明山去学校帮女儿找个发卡都要关上仓库门极大可能就是他对方白鹿进行的猥亵。“今天的作业”指的并不是普通的学校作业,而是帮方明山口,完成任务。
结论:1).方白鹿伪造的;2).方白鹿被其父亲方明山猥亵
疑点②.邓青云的谎言引用 邓青云在门外听到断断续续譬如:“欺负你”,“不舒服”,“太大了”,“快点”之类的虎狼之词,还有那么多“目击证人”。
佘耀想了一下,觉得事情差不多结束了,今天早上邓青云主动找校长说,当时他听到的是佘老师在鼓励方白鹿坚持数学竞赛,他因为当天作弊被抓心存不满,就说了谎。当他看到说谎的后果这么严重,就决心来说出真相。
邓青云昨天撒的谎,今天就跟校长坦白,这个过程是不是太快了。而且他能说出这些词,是对佘耀说的话进行的断章取义。“谁欺负你了”→“欺负人”;“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不舒服”;“还是压力太大了?”→“太大了”;“快点起来”→“快点”。很明显他应该知道这些词代表的意义是什么,不然也不会这么断章取义,那他真的不知道撒谎的后果吗?所以可能是有人让他去澄清,所以才来的。
疑点③.崔媚流产引用 半年前妻子在准备一节实验课的用具的时候,方青涯在与同伴玩捉迷藏,他躲到了全校最偏的化学实验室,结果发现门上的锁是挂着的,就直接进去了。妻子训斥了他几句,结果他一把推倒了妻子,并锁上了门。妻子当时手机没电,且又是周五放学时间,很可惜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援。不过当时我们已经达成和解了,希望警官不要在提及这些伤心事了。
引用 如果那天方青涯在玩捉迷藏的时候没有藏在化学实验室,如果她晚一点准备第二天的实验课器具,如果她及时给手机充电...大概就不会流产了吧?她常年与化学药品打交道,能有一个小孩已经非常不容易,现在,已经完全不可能了。“和一个小孩计较什么?不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吗?他还只是个孩子啊!”这句话,和说话人的厌恶嘴脸像噩梦一般纠缠着崔媚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
崔媚流产是因为方青涯,虽然目前双方达成了和解。但是很明显,对于佘耀和崔媚来说这样的伤痛并没有过去。因为这次流产崔媚已经无法再怀孕,而其丈夫佘耀也进行了结扎,之后想要孩子也只能通过领养的方式,这是否跟这次三个人的死亡案件有关。
而且一个能给姐姐偷偷塞零食的弟弟,还帮助姐姐教训欺负她的男孩子,为什么会在撞完老师之后锁门跑走了,真的是因为熊孩子的原因吗?还是说这是有预谋的,受到了什么人的指使。若是如此,那么这个人很可能就是他的姐姐方白鹿,因为方白鹿喜欢佘耀老师,她害怕如果佘耀有了自己孩子就不会再对自己这么好了。
结论:1).意外;2).受人指使,有预谋使崔媚流产
案件一:方青涯坠楼案
疑点①.证人听到的声音引用 其中一户住着离露台比较近的邻居张大婶当时在卧室看书,在天台小孩子离开之后,他隐约听到有小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她以为是小孩子又上去闹了也没管。后来又听到有人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心里觉得古怪,于是穿上拖鞋去阳台看看情况。但是当她到阳台,只看见已经坠楼的方青涯。
引用 当时她拿着撑衣杆准备把洗好的衣服晾在阳台上,就听见窗外有“放开我”的声音
隔壁住户与崔媚均听到有人在说放开我,是否是死者方青涯说的,现场是否有第二人?如果是方青涯说的,那么他是在跟谁说话?若不是,那么此人是否是在跟方青涯说话?
引用 方白鹿和邓青云一致说他们当天在被佘耀赶出天台之后就在楼道里玩了一会,方青涯提议再去天台,但是他俩不同意就没跟着去,而是继续再楼道里玩。而天台楼梯口的窗户早就被小区绝大部分熊孩子爬了一遍,大家的指纹鞋印都一个叠一个印在窗框上。
当时住在楼顶的住户基本都有人证和物证证明自己并不在天台,且他们的天台钥匙都在自己手中。
根据佘耀所说,当日他把天台上的小孩子都赶出来,并锁上了门。若是方白鹿、邓青云没有撒谎的话,天台不可能有除了方青涯的第二个人,因为如果有人上天台,他俩一定会看见。因为门锁了,想要上天台,只能从楼梯口的窗户爬上去。所以,如果天台上有第二个人的存在,那必然就是方白鹿或邓青云其中之一,或者两个人都在,两个人撒了谎。
楼梯口窗户是离地1米边长1尺多的正方形窗户,而且已经改成了通风口,对于身高1.2m,体重60斤的方青涯来说,应该很容易通过,而他衣服上的灰尘恰好证明了这一点(落着灰的白色塑料窗框)。同样对于1.2m,体重50斤的方白鹿来说也是so easy。
疑点②.方青涯身上的痕迹引用 在方青涯坠楼的露台东边边缘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墙痕迹和指纹,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
推论:曾有人抓住方青涯的左手手腕,很可能是想要救他上来,但是如果当时方白鹿与邓青云都在的话,方青涯的右手就不应该会在露台东边找到他的右手指纹,因为如果有两个人的话,各拉一只手,他的生还几率会更高。因此,事发时,除了方青涯外,只有一人。
引用 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每个伤痕长约0.5cm,宽约0.2cm,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
前胸伤痕和手心的伤口很可能是撑衣杆造成的。撑衣杆一般都是U型头,而且头上还会有个分叉,用来夹衣架,挂收衣服。
当时崔媚拿着新买的竹制撑衣杆站在阳台,而露台位于佘耀家阳台窗户顶部左侧半米再往上一米的地方。撑衣杆一般都是1m多长,长的甚至可以有1.5m,所以用撑衣杆是可以够到在露台上的方青涯。
可能①.崔媚想要救方青涯。
崔媚到阳台晾衣服的时候,看到了在露台边缘苦苦挣扎的方青涯,伸出撑衣杆想要救方青涯。也就有了前胸的伤痕,方青涯伸出手抓住撑衣杆,最后支撑不住坠楼身亡,所以双手手心会有倒刺。但是,如果是这样,就无法解释,方青涯左手手腕的瘀痕。
1).或者,当时是,崔媚伸出了杆子想让方青涯拉住,而上方拉住方青涯左手的人松了手,方青涯先用左手拉住了杆子,然后又伸出了右手(双手手心的木制倒刺和前胸中间的伤痕),最后杆子撑不住方青涯的重量,导致其坠楼身亡。若是如此,那撑衣杆应该会有折损痕迹,所以排除。
2).又或者,当时是另一个人先掉了下去,方青涯伸手抓住了他,崔媚看到,想用撑衣杆帮忙,然后撑住了方青涯。而此时,方青涯是趴着抓住的对方,所以衣服上会有灰尘,后来对方爬了上来,崔媚想要收回杆子,但是没想到,杆子抓住了方青涯的衣服,方青涯想要挣脱(或者其觉得被杆子顶着不舒服),所以有了前胸伤痕和双手倒刺。致使方青涯掉落,最后上方的人没能把方青涯弄上来,悲剧发生。但是,从露台留下的指纹来看,掉落的人就应该是方青涯,所以排除。
这样崔媚没有说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怕被人误会是自己将方青涯弄下的楼。因为之前孩子是因为他才没有的,而且丈夫也因为他们被污蔑成了炼铜大师。
可能②.崔媚让方青涯坠楼。
1).崔媚在阳台晾衣服,看到了在露台玩耍的方青涯。想起了自己死去的孩子和丈夫被污蔑的事情,于是恶从心头起,是自己的撑衣杆捅向了站在露台的方青涯,也就有了胸口的伤痕。而方青涯看到了伸向他的撑衣杆,伸手把住,崔媚开始甩/抽杆,想从方青涯手中把杆子拿下来(双手手心有倒刺的原因),结果甩/抽的时候方青涯没有站稳,脚一滑,下去了。然后方青涯右手扒着露台,露台上的其他人发现,伸出手抓住了方青涯的左手,但是最后撑不住了,也就有了那句“放开我,你撑不住了”这句话,之后方青涯坠楼身亡。方青涯1.2m,如果站在露台距离崔媚家阳台能有2.2m,如果撑衣杆能在方青涯前胸留下痕迹,那撑衣杆的长度应该能有1.8m左右。这显然跟一般的撑衣杆比有点略长,但也不是没可能。或者当时方青涯可能是蹲在露台。但这样的话,用晾衣杆去绊倒方青涯的话会更加实用方便,就不会在胸口留下印记,所以也排除。
2).崔媚在阳台晾衣服,看见了方青涯快坠楼。然后伸出了撑衣杆想帮助他快点掉下去,然后怼了过去,因为感觉到有人在戳自己,方青涯就转头看见了崔媚,以为她是想要救自己,而且上方拉住自己的人也要撑不住了,于是让拉住自己的人放手,自己伸出手抓住了撑衣杆,就有了双手的倒刺和前胸伤痕,但是撑衣杆没有撑住,而且崔媚本身也不是想救人,于是伸回杆子,最后导致方青涯坠楼身亡。
而且拉住方青涯的人应该是会看到崔媚致使方青涯坠楼的过程,但是并没有提及,那么是否存在合谋可能,或者因为某种原因选择了隐瞒。这里崔媚的隐瞒就很好明白了,因为本身就是想害死方青涯,又怎么会让大家知道呢。
若是崔媚害死方青涯,那么又怎么会叫老公过来呢?她完全可以假装自己晾衣服的时候再发呆没有看到,等发现的时候人已经坠楼了。而且如果崔媚想用撑衣杆把方青涯戳下去,那应该是铆足了力气,但是方青涯身上的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所以并不是很用力,那么很可能崔媚是想要救方青涯,不小心戳到了。
不管是哪种可能,崔媚、方白鹿、邓青云三人都撒了谎。
佘耀作案嫌疑排除:当时再跟谭英洲视频聊天,如果作案不可能不被对面的谭英洲看见。
结论:意外。
“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应该说的是,他们三个人等佘耀离开之后,从窗户爬上了天台继续刚才的游戏。
“放开我,你撑不住了”是方青涯对拉住自己的人说的。如果当时三个人都在的话,另外两个人见到方青涯坠楼应该是一起拉,方青涯说的话就会是“你们撑不住了”而不是“你撑不住了”,而且两个人拉应该是一人拉一只手。当然也可以使用拔萝卜的方式,一个人拽一个人。
当时的情况应该是,原本被赶出露台的三人,另外两人的其中一人听了方青涯的话在老地方露台一起玩耍,但方青涯不小心掉了下去,右手抓住了露台边缘,另一只手被自己另一位伙伴死死拽住,留下淤青。此时,这一幕正好被崔媚目睹到,一时心绪复杂,但是还是选择了救方青涯,于是使用手中的撑衣杆递了过去,不小心戳到了方青涯的胸口,留下胸口印迹。而方青涯与小伙伴也逐渐坚持不住,于是方青涯选择松开左手抓住了撑衣杆,而后右手也抓住了撑衣杆,造成了双手手心的倒刺,但是崔媚没有拉起来方青涯,最后坠楼身亡。
上方的小伙伴选择隐瞒也是因为如果跟大家说了,那么很可能被怀疑是自己害死的方青涯,而且本身也有负罪感。崔媚同理。(如果上方的小伙伴是方白鹿,那就更好理解了,她喜欢佘耀老师一家,自然帮忙隐瞒)这小伙伴很可能是方白鹿,因为从佘耀的视频看方白鹿是他们是那个人之中的头头,而邓青云看起来很害怕被发现再次在露台是上。
案件二:方明山死亡案引用 学校的围墙高度将近3米,上面还加装了防盗铁刺网和玻璃碎片,想翻越的难度很大。为了以防万一警方也将围墙都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攀爬的痕迹。
排除有人翻墙进学校杀害方明山的情况。
引用 发现在门旁边的那个通风口上面发现近期的新指纹仅属于谭英洲和赵佳仁两人,灰尘痕迹也符合两人扒通风口时候的动作。另一个通风口常年不用,落了很多灰。用于封住窗户的木条上也落了不少灰尘,木条钉得很牢固,完全无法拆下。
推论:如果方明山不是死于意外,那么凶手离开的方式只能是从门口。
疑点①.对女儿的态度引用 桌子上还摆着吃完的晚饭和方明山喝剩下的半瓶白酒。
方明山还在的时候,还能在方明山喝醉偶尔善心大发的时候被施舍一点下酒菜
一个连10岁女儿棒棒糖都要拿走还扇巴掌的人,真的会为女儿寻找发卡吗?更别说当时方明山的儿子已经去世了,他真的有心情去给女儿找一枚发卡吗?虽然方明山喝醉的时候会对女儿好一点,当天他喝了至少半瓶白酒,甚至第二天被发现尸体的时候酒味还未散去。前面分析过,方明山很可能就是强奸自己女儿的人,那么去找发卡,很可能只是换个地方实施猥亵罢了。
疑点②.铅球引用 他面前的木柜子上距离地面80厘米的位置有个明显的撞击痕迹,从木柜下方的灰尘分布来看,它的位置也较原来有些许偏移。在木柜子附近的角落里正是方白鹿的发卡。
他前额有一大块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状与木柜子上的撞击痕迹吻合。
根据门卫和方白鹿的证言:方明山是为了找方白鹿掉落的发卡所以才来的学校。很可能是方明山想要拿角落的发卡的时候撞到了木柜,使木柜上放置的铅球掉落,砸中后脑,最后失血过多死亡。如果是这样,那么木柜的轻微移动就可能是因为死者撞击所引发的。
但是死者想要拿发卡会看不到柜子上的铅球吗?还是说他一直照着地面所以并没有发现。
引用 那几个沾有血迹的铅球上面指纹就很多了,学生老师的都有,但是没有死者的指纹,铅球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并没有血迹。根据体育老师们所说,铅球原本就被放置在木柜子上,铅球的重量均为5kg。在死者后脑勺有三处撞击伤,在后脑正中及偏右位置,三个受伤部位相距不超过5厘米,与铅球所造成的伤口吻合。
说明:死者并未碰触过铅球。6个铅球一共是30kg,死者所要寻找的发卡在木柜角落,那么为什么方明山不把柜子挪一下再去拿发卡呢?他是觉得自己可以拿到所以不需要吗?而且铅球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并没有血迹,说明当血迹流到铅球那里的时候,铅球已经在地上了。但是砸中方明山后脑勺的铅球上会有血迹,那么既然是滚落下来,与地面接触部分有怎么会没有血迹,这是否说明铅球本来就在地面上,死者是仰面倒在了铅球上,之后被人翻身改成了趴着的姿势,伪装成是意外撞到了柜子被滚落铅球砸死的假象。若是如此,那么铅球为什么会在地上?而且若是如此,死者后脑勺的三处撞击伤相距为什么会不超过5厘米?或者,死者后脑勺的伤口是被人用铅球砸的,伪造成意外身亡。
所以此时有三种情况:1).铅球在地上,方明山摔落在上方导致死亡;
2).铅球在柜子上,方明山撞到柜子导致铅球落下砸中自己;
3).铅球在柜子上,其他人使用铅球砸伤方明山后脑勺致其死亡。
引用 我还要收拾木柜,那群懒蛋又把铅球放在柜子上了
在死者方明山遇害前一天中午时分(11点20左右),佘耀和方白鹿一起在器材仓库收拾东西,佘耀正要收拾柜子上的铅球时,发生了被误会炼铜的意外。之后,不出意外佘耀应该是不会有心思和时间去收拾了,所以铅球应该是一直被放在柜子上的,所以可能1排除。若是撞柜子会,铅球落下会只砸到中间和右侧吗?
而死者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说明死者曾经跪在地上,若是找东西的话,跪在地上的时候手部也应该撑在地上。
因为校方为了省电加上仓库基本都是白天使用所以干脆没装照明设备,所以死者左手拿的华为智能手机应该是用来照明的。
疑点③.青苔引用 在淤青和木柜撞击痕迹位置上都发现了些许青苔,但木柜其他地方均未发现有青苔。
1).青苔是先出现在木柜撞击痕迹处。
木柜其他地方都没有青苔,只有此处有,若是青苔先出现在这里,只可能是有人将青苔抹在这上面,但是这么做的目的和理由又是什么呢?所以很明显,这种可能几乎不存在。
2).青苔是先出现在方明山的额头上。
要么是方明山想去拿角落发卡不小心蹭到的,要么是有人使用过什么工具将青苔弄到了方明山的额头上。首先青苔一般生长在阴暗潮湿的地方,仓库背阴地处偏僻,房间内的角落里应该是有的,捡发卡的过程,想要头部蹭到应该会比较难,不如说手会蹭到更容易。那么这个青苔就只能是其他人通过某种手段使得方明山额头沾上的。谭英洲当天发现方明山尸体时,是在仓库旁边捡了几块砖头垫在脚下,扒在通风口看到的里面的情况
这里的青苔很可能就是仓库旁边的砖头上的,这样的话,死者在死亡之前就是还被人用砖头砸中了额头,这个人就只能在他的对面才能砸中额头,此人很可能就是方白鹿。
疑点④.仓库钥匙引用 主任为了偷懒,悄悄把备用钥匙放在被封住的窗户的顶处夹缝里,这也是体育老师和音乐老师们都私下知晓的。当然,偶尔来帮忙的佘老师也知道。仓库背阴地处偏僻,佘老师垫脚伸手将钥匙从夹缝取出来 ,把锁打开后将钥匙放回原位。
在方明山遇害的前一天,也就是9月18号。方白鹿曾经陪着佘耀一起去器械仓库放体育器材,所以方白鹿知道器材仓库的钥匙放在哪里。所以,当晚方明山领着方白鹿来找发卡的时候,能够打开器材仓库的门。这可能也是死者方明山裤子右边口袋里有仓库的备用钥匙的原因(方明山用完钥匙之后随手放进了口袋)。或者是被其他人放置的,那么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导致方明山死亡的凶手。
引用 这个仓库墙体的不锈钢板高3米多,占地面积约是40平米。为了防盗,把窗户用木条从外封死,又在东西两面墙距房顶10厘米处各开了个6寸见方的通气口。
通风孔大概有3m高,谭英洲查看的时候用砖块垫脚可以扒在通风口处。方白鹿1.2m,佘耀垫脚就能够到钥匙,那么方白鹿垫砖块也是可以够到钥匙的。
疑点⑤.门栓引用 墙上的门栓挡板有轻微的变形,门上的门栓挡板则是直接飞了出去,上面的金属门栓的插销已经有轻微弯曲,锁片则是完好的被没上锁的挂锁卡在插销上。
说明:器材仓库的门仅是被门栓拴上,并未被挂锁锁上。引用 几个体育老师自掏腰包请人把一些容易松开的连接点重新加固,还将门内的门栓和门外的门环换新,并刷了机油润滑防锈,再用螺丝钉重新固定。唯一没变的就是那一把锁门的挂锁,这钥匙是教导主任在管。
门栓确实是撞门之后飞出去的,但是插销底部的机油不但有被剐蹭的痕迹,而且从插销的杆到近门方向还有一些垂直于插销间隔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划痕。他们还尝试用磁铁,并没有吸起来插销,在挂锁和插销的杆上找到了方明山的指纹以及其他一些老师、学生的指纹。
其他一些老师、学生指纹:所以也会有方白鹿、佘耀的指纹。毕竟他们之前也来到过仓库,有指纹也不奇怪。
说明:方明山曾经使用过挂锁和插销杆。应当是在外用钥匙打开挂锁进门后,又将插销插上、挂锁挂上,也就是把仓库门关上了,形成了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那么如果方明山只是来给女儿找发卡,为什么要关门呢?他是否还有别的什么目的。
剐蹭痕迹是因为有人在外使用,将门栓挂上,形成密室,造成死者受伤时仓库内无人的假象。
方法:使用放置在器材仓库的工具箱里的螺丝刀,将门栓上的锁片解下,将插销、锁片用挂锁挂住。同时,将门栓挡板上的螺丝拧松。然后关门来到门外(此时,插销在外面门缝处是能看见的),利用挂在插销上的线,在外面一点点将插销挂上;或者使用银行卡等比较薄的工具,在外面,将插销一点点插上,形成一个假密室。
拧松门栓挡板螺丝原因:因为门栓是新换的,还重新加固了,所以按理来说很难撞飞,如果仅仅是锁片飞出去就很奇怪,这个密室就会被人发现是伪造的,所以才要松了门栓挡板打的螺丝。这样第二天有人来的时候,发现门被从里面关上,保证撞门的时候锁片连带这门栓挡板一起飞,就不会有人发现这是个伪造的密室。
佘耀和谭英洲是好兄弟,他很可能会知道谭英洲每日都要到学校晨练的习惯,所以会知道他会发现器材仓库被锁,从而撞门。
疑点⑥.腰带扣的指纹引用 金属皮带扣大部分区域有被擦拭过的痕迹,在皮带扣下侧意外发现半枚没被擦掉的属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纹。
有两种情况,1).腰带属于佘耀,所以会有佘耀指纹。但若是如此,怎么仅仅只是在皮带扣下侧发现指纹?而且下侧的位置,系腰带的话很难会碰到。并且,为什么死者身上会有佘耀的腰带呢?是否是被人用来栽赃陷害佘耀,若是如此,又有谁能够拿到属于佘耀的腰带?答案只能是能够来到佘耀家中的人,谭英洲或者方白鹿。谭英洲在死者方明山死亡当夜并不在学校,故排除;那么就剩下偶尔会在佘耀家中吃饭的方白鹿了,她可以趁着崔媚和佘耀不注意去屋子里拿走皮带,放进书包,然后离开。但是她这么做的目的呢?计划了很久要杀了自己的父亲,然后陷害自己喜欢的佘耀老师?这显得并不合理。
2).腰带属于死者。既然腰带是死者的为什么会有佘耀指纹呢?要么是在金属皮带扣被擦拭后,佘耀碰过皮带扣;要么佘耀碰过皮带扣之后,擦皮带扣的时候没有擦干净留下的。那么为什么佘耀要使用方明山当天所系得腰带呢?是死者自己解得腰带,佘耀替他扣上还是佘耀解得腰带再替他扣上?
引用 佘老师收拾了一下备课的东西,和往常一样准备去学校批给他的小学部二楼空教室把第二天要讲的竞赛题抄在黑板上。
佘耀在死者方明山死亡当晚8点来到了学校,进行第二天的备课。而他所在的补习教室旁边就是器材仓库。佘耀是当晚8点到的学校,晚上10点离开,而他所做的工作不过是把竞赛题抄到黑板上,这时间用得上两个小时吗?而且他在抄完竞赛题猴,走到窗边望着操场,那么是否看见了方明山带着方白鹿来找发卡呢?
发卡的掉落:被方白鹿故意遗弃在了器材仓库。可能是在9月18号中午扑到佘耀怀里完成的,也可能是之后自己利用没人的时间扔的。
结论:
当晚,方白鹿要求方明山带着她去寻找自己丢失的发卡(发卡很可能是9月18日中午扑倒佘耀的时候扔的),因为方明山当时喝了酒心情比较好,所以答应了。或者方白鹿用自己的身体,引诱其跟着去仓库。比如说:我想在学校仓库跟你来一次?你帮我找到发卡我就给你???然后两人来到了器材仓库,方明山开门之后在屋内关上门(可以锁门,这样就更加不会被人发现),使用手机照明,来到了柜子前面的垫子上。先让方白鹿躺好,然后低头解腰带,这时候方白鹿抄起早已准备好的门口的板砖,砸中了方明山前额,留下了青苔。方明山被砸晕之后,方白鹿拿起了仓库钥匙开锁准备出去。结果,被好奇方白鹿、方明山为什么这么晚来学校器材仓库的佘耀撞见了,佘耀询问了事情的真相,选择了帮助方白鹿。他让方白鹿先回家,然后自己进入仓库,将钥匙放入方明山口袋,为其系好腰带,擦拭指纹。后将全部铅球从柜子上拿下来,摆在尸体周围,然后使用柜子砸伤其前额,覆盖住被砖块砸伤的瘀痕。然后将他翻身,用铅球砸其后脑勺,造成了三处受伤位置,将他手机放在他的左手里,伪造成是他因为找发卡而引发的意外事故。之后利用之前的方法,伪造密室回家。
案件三:孟吴月死亡案引用 她懂事地把余下的餐具一同收起送到厨房,熟练地将母亲洗好的碗筷整理好,按照筷子尾端上刻着的名字整齐地摆放在橱柜中
家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筷子。
引用 9月26日晚上,她回家的时候发现孟吴月死在了床上。检查她家之后并没有发现外人闯入的痕迹,门窗完好,钱物也没有损失。孟吴月大概是晚上8点死的,死因是老鼠药中毒且未及时送医,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这药就是她家厨房用来药老鼠的。
推论:非外来人员杀人,亦非谋财害命。
有两种可能。
1).自杀。死者孟吴月无法忍受接连失去儿子、丈夫的打击,所以自己服毒死亡。那么就有一个问题,为什么筷子的末端会有老鼠药?若是自杀直接喝药就行,何必还在筷子那里涂上老鼠药,还是说老鼠药是放在饭菜里面的,吃饭所以沾上的,那么也应该是头部而不是尾部;
2).被人投毒。那么这个人势必要知道她家放老鼠药的地方,才能将死者杀害。那么很可能就跟孟吴月的习惯有关:孟吴月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并且也提到过,在其丈夫和儿子死亡后,孟吴月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那么夹排骨的时候,她会习惯性的用筷子尾端夹。而且等到6点半吃晚饭的时候,她又会将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把碗筷洗掉之后躺在床上发呆。所以,凶手事先将孟吴月的筷子尾端涂上老鼠药,利用这个习惯将其杀害。但是孟吴月死在床上,并且她躺在床上之前要先去洗碗筷,既然已经清洗了,筷子上又怎么会还有残留的老鼠药?没洗干净?而且已经沾了老鼠药的排骨,孟吴月在夹起来吃的时候,筷子头也应该会沾上老鼠药。要么筷子确实被清洗过了,但是尾部由于沾了很多老鼠药,所以没有洗干净。清洗的人可以是孟吴月,也可以是后来回家的方白鹿。如果是孟吴月,那么就是孟吴月吃完老鼠药之后,并没有马上毒发,而是撑到了洗完碗筷;如果是方白鹿,那么就是孟吴月吃完之后可能觉得身体不适,就回房间床上躺着了,之后毒发身亡,方白鹿回家之后照例收拾碗筷,然后发现母亲死亡。如果是发现母亲死亡之后还清洗碗筷,那么她就可能是投毒的凶手,清洗碗筷是为了销毁证据。
而且投毒的话,凶手也只能是家中唯一活下来的方白鹿,因为只有她才会知道老鼠药摆放位置,而且她经常替母亲做家务。
引用 毕竟再不来两口,一会儿这汤汁就要被废物利用——混着老鼠药送给厨房里偷吃的老鼠上西天了。
所以杀害孟吴月的凶手就是方白鹿。首先,她将自己母亲的筷子尾端涂上老鼠药,之后上学,等待母亲晚上吃饭的时候,因自己的习惯吃到沾着老鼠药的食物,之后死亡,同时还能为自己提供了不在场证明。
杀人动机:引用 她交作业的时候听见办公室的老师们说,他们有可能会去领养一个孩子,如果是自己该多好啊。
方白鹿想被佘耀、崔媚夫妻收养。同时,也是因为受够了自己母亲的重男轻女思想,每天吃着残羹剩饭,之前母亲还将属于自己的筷子扔掉了。父亲每天对自己的猥亵,母亲真的会不知道吗?她知道但是她不说,这个家里唯一对自己好的弟弟已经死了,继续留下来也没什么意义,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但是收养的话,自己还有姥姥姥爷,爷爷奶奶,亲戚朋友啥的,真的能顺利被收养吗?大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实在受不了这个家了。
其实这一切都在方白鹿的掌握之中,所有人都是她的棋子。是她让弟弟藏在化学实验室,推崔媚使其流产,因为她喜欢佘耀害怕佘耀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不会再对自己这么好了。而且自己不可以去推,不然佘耀会不喜欢自己,而且弟弟在家中地位很高,即使做了错事,家里人也会摆平,而不是像自己。之后的天台玩闹,其实也是方白鹿设计的,只是可能最后她又后悔了,想要拉弟弟上来,但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然后又设计杀害了一直强奸自己的父亲和作为帮凶的母亲。邓青云去澄清撒谎是方白鹿让他去的,因为她不希望有任何人抹黑自己喜欢的老师,不想看到佘耀被大家鄙视讨厌,自己还等着他们夫妻俩收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