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果然是个废物 ,太难了 )
首先,一共发生了三起案件,而这三起都是围着一个人在转的,这个人就是——方白鹿第一起案件的死者—方青涯,性别:男 年龄:6岁 身份:方白鹿弟弟
嫌疑人:方白鹿、邓青云、佘耀
这起案件是在佘耀被冤枉强奸方白鹿后发生的,当时方家姐弟和邓青云在天台露台上玩耍,而佘耀则是在被冤枉后来天台散心。从下面这段佘耀的心理看:引用 他突然想到一个主意,现在录一个劝阻视频能不能挽回一点形象呢? 可以看出佘耀当时的确只是看见这三个熊孩子在危险的地方玩耍,打算劝阻,顺便拍个视频来挽回自己的形象,而在案发当时佘耀也正在和谭老师聊天,可以排除嫌疑。
那么此时具有嫌疑的人就只剩下了方白鹿和邓青云,但这两个孩子一致地回答当时面对方清涯要求继续在露台上玩进行了拒绝,选择两个人在楼道玩耍。然而根据十楼的另一个住户的证词:引用 “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 这位住户刚开始以为是小孩子打闹也就没留意,但从这句话我们可以分析出当时露台上绝对不止方清涯一个人,“在原来的地方继续”一句说明除了死者外在现场的就是和死者当时玩耍的人,也就是方白鹿和邓青云。他们两个之所以谎称自己没有和方青涯一起到露台上可能是被吓到了。
引用 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每个伤痕长约0.5cm,宽约0.2cm,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 从死者左手手腕的环状淤青看,说明死者即将掉下去时有人在拉住死者。这也和邻居所听到的“放开我,你撑不住了”照应。
但还有两个疑点:一:死者手心的木质倒刺
二:死者胸口的伤痕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案发现场并没有什么木制的东西,而警方并没有找到是什么造成的伤口也说明胸口的伤并不是露台上造成的,而死者在家里可以是家宠,得到了非一般的溺爱,更不可能是在家里受的伤了。为了解开这两个疑点,我将第一个案件部分再一次阅览,突然发现引用 拿着新买的竹制撑衣杆的妻子站在一旁惊恐地看着他 从网络上找到的信息:“竹制撑衣杆:杆头多为塑料或不锈钢,杆身为竹制,比较耐用”
(图片是随便找的,实在找不到竹制的,就用强度仅次于的不锈钢代替了)
从图片上可以看出,撑衣杆头是由一个U形组成的,经过我的测量,杆头的数值与方青涯胸口的伤口十分接近,可以初步判断死者在快掉下去时被佘妻子用撑衣杆撑了一下,而手上的倒刺,则可能是方白鹿和邓青云拉不住死者后死者抓那只撑衣杆时留下的。
对于这起案件我有两种猜测:
一、熊孩子们贪玩,是场意外
二、方白鹿故意设计的
第一个猜测是很平常的,而第二个可能有些不可置信,但方白鹿曾对佘耀说过“老师让我做任何事都可以”类的话(这点也体现在方白鹿抢手机时狰狞的表情,她按理说是个听老师话的学生,就算来人不是佘耀也不会这样不懂事,而她这样的反应正好是佘耀需要的,她更可能是知道佘耀拍视频的目的而配合他),在案件中关于方白鹿的描述也可以看出方白鹿爱上了佘耀,而方青涯害死了佘耀的孩子,很可能方白鹿会因此杀人
接下来是第二个案件死者——方明山性别:男年龄:未知身份:方白鹿和方青涯的爸爸
嫌疑人——方白鹿,佘耀
这起案件是在方青涯死后发生的,死者是为了找方白鹿的发卡,死亡时间是在19日21:00——22:00之间,也就是方青涯死后第二天。而且前一天方白鹿也和佘耀打扫完仓库,发卡落在木柜缝里,也就是抱住佘耀的那个垫子附近。
先来说说这起案件的疑点吧:
一、死者是意外死亡还是被凶手杀死的——如果有凶手,凶手是如何逃出去的;如果没有凶手,死者为什么要将挂锁锁上
二、死者的皮带上为什么会有佘耀的指纹先看死者,死者前额有一大块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状与木柜子上的撞击痕迹吻合,那么是否有可能是死者在捡拾木柜子旁角落的发卡时,因为喝了酒重心不稳或者被人推了一下导致滑倒,头撞到木柜子后木柜子上的铅球掉下来砸死死者
再看看尸体被发现后的现场情况引用 墙上的门栓挡板有轻微的变形,门上的门栓挡板则是直接飞了出去,上面的金属门栓的插销已经有轻微弯曲,锁片则是完好的被没上锁的挂锁卡在插销上。 首先门是从内部锁上的,是第二天被撞开的,按照常理来说应该是墙上的挡片弯曲或飞出去,而门上的挡片是弯曲的,可现场情况却刚好相反。只有可能是挡板被人动过手脚。
引用 仓库里面存放着杂七杂八的东西,如:铁人三项,短道赛跑,球类运动等用得到的体育器械,还有整齐摆放在铁架子上的廉价鼓号队乐器,甚至还有平时修理工用的装有扳手螺丝刀等工具的工具箱也放在这里。
抄完竞赛题,他走到窗边望着操场,感觉自己又是当初那个人见人爱的佘老师了。 首先,仓库里堆有工具箱,那么对挡板动手脚的工具也就有了。其次佘耀所处的教室从窗外看去可以看见操场——意味着他也可以看见仓库,而从时间上看他也有作案时间。
目前来看这起案件有两种可能:
一、方白鹿作案
二、方白鹿,佘耀共同作案
那么既然佘耀有嫌疑,那我们就分析一下佘耀的动机:
①为自己的孩子报仇
②帮助方白鹿
很明显如果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动手的话,佘耀根本没有必要等到今天,而如果是第二点的话又是为什么呢?
让我们先把时间线倒回校医和方白鹿的对话:
引用 校医决定诱导性地问她是不是以前被欺负过?不想回答可以点头或者摇头。
她点点头。
再问她是不是曾经被强迫做了不愿意做的事情?
她点点头。
继续问她之前有没有看见对方胯下的棒子?
她点点头。
这时候在场的大人脸色都有些挂不住了。校医轻声问,当时疼不疼?
她握紧了拳头,低下头,微不可闻地回答了一个“嗯”,还说了一句:
“白色的水...很臭...很难吃。” 刚开始我以为是方白鹿故意这样冤枉佘耀,可惜方白鹿的确有被强奸的痕迹,而佘耀却早已经结了扎,他根本做不到“白色的水...很臭...很难吃”这一效果,那么方白鹿身上的痕迹是从哪里来的呢?方白鹿和亲戚并没有什么联系,更不可能是她六岁的弟弟或者是十岁的同学,那么只可能是她那禽兽的爸爸了。在第一部分里,方明山进入方白鹿房间时反手将门一锁这点就很不对劲。如果只是为了让方白鹿写作业的话他完全可以告诉方白鹿后离开,而上锁...这让我不得不想到一些不应由这个年纪小女孩承受的东西。
这是方白鹿的杀人动机之一,佘耀是否杀人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杀人动机,所以我们不从动机分析——“从木柜下方的灰尘分布来看,它的位置也较原来有些许偏移。”木柜是移动过的,如果只有方白鹿一个人,她一个十岁发育不良的小女孩是无法做到的,当然,木柜子也有可能是死者挪动的,但可能性不大。再看造成死者死亡的铅球,文中提到铅球与地面接触的一面没有血迹——死者“身体下流了好多血,旁边还散落着6个铅球。”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且不说没有砸到死者的铅球,就是砸到死者后脑的铅球也不可能每颗都恰好滚到没有血的地区,又都恰好与地面接触的那一面没有血迹。所以铅球这一点更有可能是死者撞到木柜晕厥后凶手用铅球将死者砸死,待血液干后将铅球摆好。至于杀完人后凶手是如何逃出去的我认为是这样的用仓库里的螺丝刀将门上的门栓的螺丝调松,将锁片的螺丝取下,用挂锁将锁片与插销固定,这样凶手要做到的就只有将插销插好了。
至于如何让插销插上这点难度就很轻松了,用绳子就可以做到,在门外抓住绳子的两根绳头,用绳身勾住插销,将插销拉过来就行了。插销上的划痕或许是用来确定插销拉入的长度的。
再来看第三起案件死者——孟吴月 性别:女年龄:很老(疑似更年期 ) 身份:方白鹿和方青涯的妈妈
嫌疑人:方白鹿
这起案件发生于9月26日,这是此案的背景:引用 方青涯死后,她就不让方白鹿上桌吃饭,还把她的碗筷都扔掉了。方白鹿白天早早就去学校,留到初中生们都晚自习结束才回家。
方明山还在的时候,还能在方明山喝醉偶尔善心大发的时候被施舍一点下酒菜,现在她只能等孟吴月上床睡觉的时候悄悄吃电饭锅里的锅巴,吃榨菜喝两口肉汤,再留一点锅巴白天吃。
她也默默接受,着魔一般买了排骨在家里炖汤,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仿佛丈夫和儿子马上就要回家。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把碗筷洗掉之后躺在床上发呆。
而后,就发现孟吴月死了,“孟吴月大概是晚上8点死的,死因是老鼠药中毒且未及时送医,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这药就是她家厨房用来药老鼠的。”
根据上面我所引用原文的句子可以发现一点孟吴月总会用筷子把菜夹到丈夫和儿子碗里,而孟吴月有将筷子尾端当作公筷夹菜的习惯——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而经过检查,在孟吴月所用筷子的尾端检测到了耗子药,我们可以初步的判断就是有人在孟吴月的筷子尾端下毒,当孟吴月用筷子尾端将菜夹到丈夫和儿子的碗里后,那些菜就理所当然的粘上了耗子药,有了毒性,等待六点半吃完饭后孟吴月默默吃掉丈夫和儿子饭的时候毒素就进入了她的体内,而耗子药的致死性极强,人只要摄入0.1克就会死亡。
前面我说了,嫌疑人是方白鹿,原因是对于孟吴月用筷子尾端夹菜这件事除了和她经常一起吃饭的家人是不会有人知道的,而孟吴月吃完饭后,会在自己房间里发呆,这时无疑是唯一可以下毒的机会了。如果凶手是外人,抛开动机这一点,也不说凶手如何知道孟吴月的习惯,就单说凶手为什么要如此费力的潜入方家后既不劫财也不劫色,只是给筷子上下了毒?所以杀死孟吴月的凶手只有可能是方白鹿,动机则可能是孟吴月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虐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