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left]【方括号内】为原文部分;蓝字部分为较重要的分析过程;绿字部分为结论;红字部分为重要结论。加粗表强调。 结论: 1、 方青涯一案、方青涯是玩闹中意外挂在露台上,最终坠亡。方青涯前胸的伤痕是由崔媚手中的撑衣杆前端叉子部分造成的。 2、 方明山一案,凶手是佘耀。 3、 孟吴月一案,凶手是方白鹿。
接下来的行文思路将从以下内容展开: 一、方青涯一案 二、方明山一案 三、孟吴月一案 四、细节补充
一、 方青涯一案 第一案: 首先分析案发经过, 【推开门,看见几个小孩在疯跑着玩耍,有几个不认识的估计是隔壁楼的,还有3个站在东面护栏外的露台上。蓝衣小男孩和白衣小男孩似乎在打闹,几次都堪堪摔到露台边缘,大一点的黄衣小女孩双手从背后抓着护栏观战。】 【而其中一户住着离露台比较近的邻居张大婶当时在卧室看书,在天台小孩子离开之后,他隐约听到有小男孩的声音说“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她以为是小孩子又上去闹了也没管。】 【方白鹿和邓青云一致说他们当天在被佘耀赶出天台之后就在楼道里玩了一会,方青涯提议再去天台,但是他俩不同意就没跟着去,而是继续再楼道里玩。】 【天台楼梯口的窗户早就被小区绝大部分熊孩子爬了一遍,大家的指纹鞋印都一个叠一个印在窗框上。】 虽然佘耀在赶走天台上的孩子后将天台的门锁了,但很显然还是可以通过天台楼梯口的窗户进出天台。“公平起见,还在原来的地方继续”说明案发时天台上至少有包含方青涯在内的两个孩子,“还在”表明与方青涯在一起的很可能还是方白鹿和邓青云。
①【方青涯身上的衣服上面附着了一些灰尘,左手手腕上有环状淤青,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 ②【而在方青涯坠楼的露台东边边缘找到了他右手四指扒墙痕迹和指纹。】 ③【后来又听到有人喊“放开我,你撑不住了”,心里觉得古怪,于是穿上拖鞋去阳台看看情况。】 ④【崔媚继续说,当时她拿着撑衣杆准备把洗好的衣服晾在阳台上,就听见窗外有“放开我”的声音,起初她以为是听错了,而后又听见了】 由①可知,方青涯快要掉下楼时只有右手扒在露台上,为什么这么紧急的时刻他的两只手没有都扒在露台上呢?结合左手手腕的环状淤青,可大致猜测,当时有另一个人为了救方青涯抓住了他的左手手腕,想要把他拉上去。如此以来,“放开我,你撑不住了”这句话就很容易解释了,抓住方青涯左手手腕的那个人渐渐地抓不住他了,甚至还有一同掉落的危险,方青涯才会喊“放开我”。 又由题目可知: 【方白鹿高一些,瘦一些,白一些,才还不到50斤。相反,她弟大概真的吃了金坷垃,体重快要蹿到60斤。】 【但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女孩怎么能比得过一个成年男子呢。】 方白鹿个子比方青涯高,但体重比她弟弟瘦了十斤,身体瘦弱,对她而言,要是只有她一个人拉她弟弟还是非常吃力的。
【她知道这是弟弟特殊的关心方式,弟弟知道她一直吃不好也吃不饱,除了这种“嫌弃式”推让,还经常在学校偷偷给她塞自己的零食,帮她教训欺负她的男孩子。】 再结合方白鹿和方青涯姐弟情深,方青涯一心为这个想要救他的人着想,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所以拉住方青涯手腕想要救他的人最有可能是方白鹿。 虽然方白鹿在天台上一个人紧紧抓着栏杆和抢佘耀手机的表现很容易让人以为她是“天生的恶魔”是想谋害另外两个小孩,但她也可能只是单纯害怕被父母揍,讨厌,竟然带弟弟去那么危险的地方玩,因为佘耀说要把视频传给家长,反应才那么激烈。所以我们推测她并没有故意放手使方青涯掉下楼去,只是因为力气不够弟弟怕她危险又十分抗拒。 但是由前文可知,与方青涯“比试”的人是邓青云而不是方白鹿,但是在露台上救方青涯的只有方白鹿,可猜测邓青云也再次上了天台,但可能因为方青涯摔下露台过于害怕惊恐一时呆住全身动不了或者直接逃跑了。方白鹿和邓青云提前对好了口供,在警察询问时撒了谎,甚至方白鹿可能以邓青云见死不救为理由要挟他找校长澄清误会。 为什么事后方白鹿和邓青云不跟大人说明情况呢? 对于方白鹿来说,这事她作为姐姐,具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坦白,空白遭到父母更恶劣的对待。而邓青云也是怕负责人。所以两人串供撒谎。
关于死者身上的伤口: ①【还拿着新买的竹制撑衣杆的妻子站在一旁惊恐地看着他】 ②【崔媚继续说,当时她拿着撑衣杆准备把洗好的衣服晾在阳台上】 ③【出事露台就在他家的左上方约2米的地方。】 ④【两手的手心都出现了几个小伤口,里面还扎着几根木质倒刺,而他的前胸中间靠近喉咙的位置发现了四道一模一样伤痕,左边两个右边两个,左右之间相距5cm。每个伤痕长约0.5cm,宽约0.2cm,伤痕不深仅仅造成皮肤表面一些损伤,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造成对应伤口的器械。】 结合①②④可知,方青涯前胸的伤痕是由崔媚手中的撑衣杆前端叉子部分造成的。出事露台就在崔媚家左上方2米处,方青涯一只手扒在露台上悬吊时,正在阳台上晾衣服的崔媚用手中的撑衣杆顶住了方青涯的前胸。这个动作可以解读为崔媚想让方青涯掉下楼,于是用撑衣杆故意捣乱让他支持不住;也可以理解为崔媚想救方青涯,想用撑衣杆支撑着他。崔媚虽有杀死方青涯的动机——方青涯导致崔媚流产且无法再次生育,但如果是为了让方青涯掉下去,大可多拿撑衣杆捣鼓几下,而不会单单出现一组伤痕,也大可不动声色装作没有看到方青涯挂在露台上,而不是明明身边没人时还大喊““老公你快点过来啊!”,所以,崔媚使用撑衣杆顶住方青涯是想要救方青涯的可能性更大。 至于警方询问时崔媚不提到自己用撑衣杆顶住方青涯原因,是因为方青涯死了,而自己有杀死方青涯的动机,方青涯导致自己流产的事很多人都知道,警察也走访调查得出来,自己的丈夫又刚刚被诬陷为强奸方家女儿的犯人,所以害怕自己的行为会被当做记恨方青涯而想要致他于死地,就没有提到这件事。 至于方青涯手上的木质倒刺,是他在支撑不住掉下楼时为了自救抓了崔媚的撑衣杆造成的,因为新买的竹制撑衣杆上面往往有会有毛刺。
第一案梳理: 被佘耀赶下天台后,方白鹿,方青涯和邓青云再次通过天台楼梯口的窗户进入天台,方青涯和邓青云继续之前的“比试”(可能是某种游戏)。不久,方青涯失足摔下露台,右手扒在露台的边缘,方青涯的左手手腕被方白鹿拽住,方白鹿想把他拉上来,但无奈力气不足,方青涯见再这样僵持下去姐姐也有掉下去的危险,要求方白鹿放手。这个时候住在顶楼的崔媚在阳台晾晒衣服时看见挂在露台上的人,连忙用手中的撑衣杆去顶着他的前胸,大叫让老公过来帮忙。最后方青涯还是坠楼而亡。方白鹿有可能看到崔媚用晾衣杆叉方青涯,但是因为她有以后被崔媚领养的想法,而选择了隐瞒。
二、 方明山一案 方明山一案为本题的重头戏。 首先是分析方明山和其女儿方白鹿为何来到学校。
从原文中我们可以得知,方明山主动告诉保安,自己是因为女儿闹着要找发卡,才不得不陪同女儿来找。而事后女儿则称,是父亲带自己去找发卡。两者有轻微的矛盾。而从文中叙述可知,方明山对方白鹿很不好,看到女儿有一个五毛钱的棒棒糖都会扇她耳光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应女儿的要求专门找发卡呢? 【上周几个体育老师自掏腰包请人把一些容易松开的连接点重新加固,还将门内的门栓和门外的门环换新,并刷了机油润滑防锈,再用螺丝钉重新固定。唯一没变的就是那一把锁门的挂锁,这钥匙是教导主任在管。】 【(方明山)右手的指头上沾有和门栓上一样的机油,沾的最多的是右手食指和拇指,其他指头沾到的比较少。】 由上分析可知,方明山进去仓库后锁了门,找发卡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要锁门呢? 说明方明山此行有他的目的。
【继续问她之前有没有看见对方胯下的棒子? 她点点头。】 【“白色的水...很臭...很难吃。”】 【方白鹿的下体确实有撕裂的痕迹。】
如果说,前面方白鹿点头,有可能是在重压及心理老师的诱导下承认了大人们愿意去相信的事实。 “白色的水”“很难吃”这种主观说出来的话,是不可能毫无经历经过诱导就能说出来的。 而下体的撕裂,更是能说明方白鹿已经经历过性行为。她并非撒谎。 校医问方白鹿的问题里并没有直接指名道姓“对方”是谁,方白鹿在这个时候也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可能以为校医是在问她最近受欺负的事,就把方青山侵犯自己的事如实说出来了,但在其他大人的耳朵里就被误解为是佘耀侵犯了她。
通过上帝视角,我们知道,佘耀并没有与方白鹿发生性行为。那么发生性行为的是谁呢?仍让方白鹿顺从且保持沉默的,大概率就是方明山了。 【此时方明山推门进来反手锁上门,看见女儿对着一根棒棒糖想入非非,径直走上前去一把夺走。 “还会偷钱买糖吃了?真是个赔钱东西。” 他粗鲁地撕开糖纸,一记响亮的巴掌落到了方白鹿的脸上。 “这是...奖励,我考第一的奖励。” “行了别磨蹭,做今天的作业吧。”】 方明山推门进女儿屋,反手就锁上门,这个行动比较怪异。猜测“作业”指做爱。
或许方明山有时在家里不方便和方白鹿性交,而学校的器材仓库里,晚上是没人的,还有个柔软的垫子方便性交。在一同收拾体育器材时,从方白鹿扑倒在垫子上佘耀身上的娴熟程度来看,进一步佐证了方白鹿曾与人在大垫子上发生关系。门卫耳朵不好,会把马冬梅和孙红雷听混,所以一直没发现此事也在情理之中。
而方明山和方白鹿之前是如何进入器材仓库的呢? 一方面是方白鹿时常帮老师忙,收拾体育器材时,肯定知道备用钥匙藏匿的地方;其次,方白鹿补课时,补课的教室能观察到藏匿备用钥匙的地方(这点后文进行分析),很可能在补课的过程中看到其他老师通过备用钥匙进入了器材仓库。 而当晚,方白鹿和方明山进入器材仓库。 【仓库背阴地处偏僻,佘老师垫脚伸手将钥匙从夹缝取出来,把锁打开后将钥匙放回原位】
结合地图的建筑地形,背阴处为红色区域,就在补课教室的旁边。所以方白鹿有可能在补课的过程中看到其他老师通过备用钥匙进入了器材仓库。知道了如何进入仓库(对前文的解释) 【抄完竞赛题,他走到窗边望着操场,感觉自己又是当初那个人见人爱的佘老师了。】 抄完竞赛题,佘老师恰好看到了方父女进入了器材仓库,于是发生了后面的事情。 毕竟方白鹿下体撕裂也是事实,而方父亲的举动,让佘老师终于想明白了所有的事情。 结合前面的分析可知,方明山带着方白鹿去仓库是为了发生性关系的,而当晚佘耀正好在补习班教室里看到了他们走进仓库的这一幕。或许是出于关心,或许是联想到在校医务室的经历而有不好的预感,佘耀下楼来到了仓库前,却发现方明山正强迫方白鹿发生性关系。对此佘耀做了什么?
【(死者)裤子右边口袋里是仓库的备用钥匙,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金属皮带扣大部分区域有被擦拭过的痕迹,在皮带扣下侧意外发现半枚没被擦掉的属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纹。】 【他拿出随身携带的纸巾帮小女孩擦了一下脸颊上的脏东西】 方明山皮带上发现了佘耀的指纹,但方明山本人生前与佘耀并没有过多交际,两人之间更不存在能做出触碰皮带这种亲密举动的关系。所以很容易想到,佘耀是在死者死后或者失去行动能力时做的这一切,也就是说佘耀与发生在学校仓库的这起命案有关。那么为什么佘耀要触碰方明山的皮带呢? 由之前的分析可知,方明山在仓库欲与方白鹿发生性关系,也就是说当时方明山的皮带可能处于松开的状态,但警方发现尸体时皮带是系好的,说明佘耀把方明山的皮带给系了回去,并用随身携带的纸巾将上面的指纹擦干净。那么佘耀扮演的角色是凶手还是善后者呢? 还是继续分析尸体的情况: 【(死者)前额有一大块淤青是生前造成,淤青形状与木柜子上的撞击痕迹吻合,在淤青和木柜撞击痕迹位置上都发现了些许青苔,但木柜其他地方均未发现有青苔。】 死者前额与木柜上有撞击痕迹的地方都有淤青,那么有以下两种可能: ①柜子上本来就有青苔,但是同一个柜子放在同样的环境中,不可能只有那一小块地方有,而其他地方没有青苔,排除。 ②死者额头上的青苔沾到了柜子上。死者有主动做出过什么举动会使额头上沾到青苔吗?题中并无相关线索。 由仓库位于背阴处可知,仓库附近或仓库内长青苔很正常。但恰好就这么巧吗?沾到青苔的地方就刚好是撞击柜子的地方? 对此,结合题目大胆猜测,死者被沾有青苔的砖头击打了前额,之后为了隐瞒这一事实有人将死者的前额撞向仓库内的木柜,以制造死者是意外撞到木柜以致木柜上的铅球落下的假象。所以才会出现死者有淤青的前额和木柜被撞击处刚好都有青苔的情况。 能拿仓库外钻头砸人的不可能是方白鹿,那么就是佘耀。而死者进入仓库后锁上了门,佘耀听到仓库内的动静知道死者在侵犯方白鹿,就在仓库旁边捡了块转头,急忙敲门,死者开门后前额遭到击打。死者头上的淤青位于前额,也能印证这一点。 方明山被打后可能失去了意识,看到仓库里的情形,询问方白鹿过后,佘耀终于明白了这么多天来发生的一切,佘耀很想领养方白鹿作为自己的女儿,又想起方家夫妇在害死自己孩子之后的丑恶嘴脸。 (【“和一个小孩计较什么?不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吗?他还只是个孩子啊!” 这句话,和说话人的厌恶嘴脸像噩梦一般纠缠着崔媚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说这句话有这样立场的人,只可能是方青涯的父母。佘耀也有杀害方家夫妇的动机。) 他可能是以要给奖励买一个新发卡的方式问方白鹿要了旧的发卡,让她一个人先回家,并嘱咐方白鹿如果人问起,只说是她爸爸让她先回去他再继续找发卡。方白鹿走后,佘耀先是用铅球砸了方明山的头,确认死亡后,进行前面提到的善后,并制造密室。
密室: 【门栓确实是撞门之后飞出去的,但是插销底部的机油不但有被剐蹭的痕迹,而且从插销的杆到近门方向还有一些垂直于插销间隔3毫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划痕。他们还尝试用磁铁,并没有吸起来插销,在挂锁和插销的杆上找到了方明山的指纹以及其他一些老师、学生的指纹。】 【甚至还有平时修理工用的装有扳手螺丝刀等工具的工具箱也放在这里。】
结合题中的描述,以及插图分析,我们想到了一种制造密室的手法。 需要用到的工具为一个扳手和两个六角螺丝刀。如下图所示。
先将挂锁放在房间里接近门缝的地面上。让插销露出墙面一点点,然后关上门,用扳手夹着插销的杆一点一点地往门的方向移动,不一会儿,插销的杆就能插在门上的门栓上了。在到合适的位置,通过夹着杆旋转,使插销的孔插入锁片里,第一步就完成了。杆上奇怪的痕迹就是这么形成的。 第二步,则是将两根六角螺丝刀伸进门缝中,将挂锁夹起,由于六角螺丝刀的构造,能够实现夹住挂锁,插入锁片中的孔。不过操作过程中眼睛看不到,所以需要多尝试几次。所以插销底部的机油有剐蹭的痕迹。密室就是这么形成的。
三、孟吴月一案 ①【话音未落孟吴月习惯性将筷子倒过来,用红色的尾端当公筷把10岁方白鹿碗里的红烧排骨挑进了6岁方青涯的碗里,顺带夹了两片醋溜白菜给方白鹿作为补偿】 ②【在母亲收拾碗筷转身去厨房的时候,她小心翼翼用筷子蘸了点红烧排骨的酱汁放进嘴里咂吧两下。毕竟再不来两口,一会儿这汤汁就要被废物利用——混着老鼠药送给厨房里偷吃的老鼠上西天了。】 ③【她懂事地把余下的餐具一同收起送到厨房,熟练地将母亲洗好的碗筷整理好,按照筷子尾端上刻着的名字整齐地摆放在橱柜中】 ④【而她也默默接受,着魔一般买了排骨在家里炖汤,每天中午盛了三碗饭放在桌子上,自己吃完饭之后再夹几块清炖排骨到另外两个碗中,仿佛丈夫和儿子马上就要回家。等到6点半吃晚饭时候,再默默把另外两个碗里的饭吃掉,把碗筷洗掉之后躺在床上发呆。】 ⑤【不过自从方青涯死后,她就不让方白鹿上桌吃饭,还把她的碗筷都扔掉了。】 ⑥【孟吴月大概是晚上8点死的,死因是老鼠药中毒且未及时送医,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这药就是她家厨房用来药老鼠的。】
筷子尾端检测到微量的老鼠药成分,下毒方式有以下两种可能: 一,食物里被下了老鼠药。孟吴月吃了被下毒的食物而中毒,筷子尾端的毒,是她给丈夫和儿子的碗夹菜时粘上的。 二,筷子尾端有毒。因为毒被下在筷子尾端上,所以她给丈夫和儿子的碗夹菜时,把筷子上的毒粘到了菜上,之后吃丈夫和儿子的饭菜时中了毒。 搜索可得,常用的老鼠药(如下图)为红色
而孟吴月的筷子尾端也是红色的,如果筷子尾端被粘上同样是红色的老鼠药,就极难被孟吴月在使用中发现,而且她有用筷子尾端为他人夹菜的习惯,在丈夫和儿子去世后吃饭给丈夫和儿子的碗夹完菜,她把这两个碗里的饭菜也吃掉了。 由①③原文可知,方家人吃饭都分配了各自不同的碗筷,这也意味着只要在刻有孟吴月名字的筷子上下毒,就能保证下毒的成功率。 由此推知,手法是将红色的老鼠药抹在孟吴月筷子的尾端或者用孟吴月的筷子尾端蘸混有老鼠药的红烧排骨酱汁,孟吴月吃饭时用筷子尾端夹排骨到另外两个碗,这两碗里的排骨被粘上老鼠药,孟吴月吃完自己饭后又吃另外两碗饭,吃下了毒排骨最后毒发身亡。 又由②可知,6点半吃完饭后孟吴月就洗了碗躺在床上发呆,而方白鹿最近几天回家的时间都是在初中生晚自习下课后,再结合凶手能进入方家,知道孟吴月夹菜的习惯与在儿子丈夫死后变化的行为,且下毒的老鼠药是方家厨房里的等等,可以推知,最有可能毒杀孟吴月的凶手是方白鹿。
动机推测: 【她交作业的时候听见办公室的老师们说,他们有可能会去领养一个孩子,如果是自己该多好啊。】 在家里面,唯一让自己稍感温暖的就是弟弟了。而如今弟弟也死了,父亲也死了。母亲对待自己没有丝毫的改观,甚至更加恶毒,餐具都扔了,饭都不为自己准备。而自己距离被佘老师领养,只差孟吴月的死亡了。于是方白鹿所幸利用孟吴月的生活习惯杀死了她。
佘老师夫妇嫌疑的排除: 从动机上来说,佘老师夫妇也有动机。他们想领养方白鹿,唯一的障碍就是孟吴月了,加上之前两家有过节,动机是具备的。 【检查她家之后并没有发现外人闯入的痕迹,门窗完好,钱物也没有损失。】 【并在她的筷子尾端检测到了微量的老鼠药成分,这药就是她家厨房用来药老鼠的。】 但是,没有外人闯入的痕迹,如果是他们下毒,必然有人给他们开门。不管是方白鹿开门还是孟吴月开门,都很难下药时不被注意。 其次,佘老师夫妇并不知道孟吴月的用餐习惯,也不知道她们家中使用老鼠药。如果凭空出现老鼠药,必然会引起警方的注意。退一万步来说,即使他们知道,由于老鼠药会通过筷子尾端沾到食物里面,方白鹿虽然不被允许吃饭,但还是有偷吃的可能性的。他们即使要杀孟吴月,也不可能使用有可能对方白鹿造成危险的方法。 故我们认为佘老师夫妇不是本案的凶手。
四、细节补充
[align=left]1.【今天早上邓青云主动找校长说,当时他听到的是佘老师在鼓励方白鹿坚持数学竞赛,他因为当天作弊被抓心存不满,就说了谎。当他看到说谎的后果这么严重,就决心来说出真相。】 邓青云坦白或许不是因为良心发现,而是方白鹿的要挟的。
2.【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金属皮带扣大部分区域有被擦拭过的痕迹,在皮带扣下侧意外发现半枚没被擦掉的属于佘耀的右手拇指指纹。】 方明山侵犯女儿时,呈跪趴着的状态,所以裤子膝盖及小腿正面有灰尘。啪啪啪时会脱裤子,所以裤子上部分会垮下来,皮带会贴在地上弄脏。
佘耀一方面为了不让警方知道发生了什么,影响侦察,一方面为了保全方白鹿声誉,所以把皮带上的痕迹擦掉,不让人知道方明山死前曾脱过裤子,从而不让人推测出方白鹿遭到了侵犯。
[/align]作者辛苦、赛委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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