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2-1 15:33:49
穿裤子队
时间不够只做了第一题,第二题真的很糙
第一题解答:疑点:
包(这个案子里包的嫌疑特别大。首先他是个军人,而且案发当天还接到了从郑利家中座机打来的电话。)
首先包不会是杀死秦芸的黑色风衣,包在八点二十分接到电话,九点到家,脸色不是很好,中间间隔40分钟不到。扣除来回花在路上的20分钟,只有20分钟不到的时间,要说他在这之间完成犯罪并被郑利重伤,之后离奇苏醒离开公寓是不可能的。快九点的时候郑利还在家中,并没有发现 ‘黑色风衣’ 起来逃走。更何况包之后直接回家,他妻子只是说他脸色不好,如果受了能让郑利认为他是死了的伤,身上还沾血不可能随便瞒过去。他妻子要是共犯,也不必说包脸色不好。
既然如此,包为什么会接到电话?
要理清人物关系还要先从那通电话入手。因为郑利抽烟之前两人在吵架,因此可确定电话是在郑利出门之后打的,这就存在两种可能:一、打电话的是秦芸(被杀前,郑利抽烟时) 二、打电话的是郑利(与凶手搏斗后)。郑利在杀人之后没必要打电话叫人到现场很不显示,因此排除。所以打电话给包的就是秦芸。
文中有几处细节:
秦芸和郑利吵架之后,郑利往往都会出去喝酒
秦芸有上面有英文字母的化妆品
当天儿子不在家
包有钱,但他的妻子相貌平平
包和秦芸经常不在家。
郑利那么穷,秦芸怎么会有钱买进口化妆品?再联系上面的细节恐怕秦芸搞外遇,而她的外遇对象就是包。因为当晚儿子不在家,秦芸故意和郑利吵架,以为郑利像往常一样出门去喝酒了,家里又新安装了座机,就打电话把包叫过来。包高高兴兴地过来却发生了凶杀案。包和秦芸的关系不能暴露,但电话记录不能隐藏,所以包就让朋友给自己做了伪证。
刁大爷看到一个军人模样的黑衣人进去之后很快出来了,以及小卖部阿姨说也看到了刁大爷所说的黑衣人,这个人就是包。(小卖部大妈说看到人进去没看到出来,因为两边都有台阶,包从小卖部旁边的台阶上楼,再从郑利家附近的台阶下楼,没被目击到。)
包与几年前那个军人的关系。
他们都姓包,但此包非彼包。1973年包军人冲动救人导致郑利入狱,包心存内疚,在郑利出狱之后跟着他,发现他被欺负,又出手。两次都出现在现场说明包是跟着郑利的。而包志凯十年前(1796年)就在本部做干部,是没有机会去郑利所在的城市的,所以他不是郑利回忆中的包军人。
包杀人嫌疑排除之后,就有几个巨大的问题:

既然包没杀人,那真正的“黑色风衣”是谁?
这里首先排除郑利精分(第二场案件郑利的体型没有杀人的能力,精分不是变身。)
根据烟头,可知郑利是在家附近的楼梯那里抽烟,黑色风衣从一楼上来,经过郑利去杀秦芸。黑色风衣不像一般人买得起的,排除小偷强盗,联想到秦芸身上八处刀伤,很像是泄愤。而且刁大爷曾说过,今天是第一次见到包。如果秦芸和包在一起很久了,刁大爷不会第一次见。由此可以推出,秦芸之前还有外遇,但因为遇到包,她把之前的外遇(黑色风衣)给踢了。或者她同时有几个外遇,然后“黑色风衣”发现了这点,非常生气,决定杀掉秦芸。黑色风衣是有备而来的还可以从现场指纹看出,郑利突然回来对凶手来说是个意外,但现场仍然没有留下黑衣人的任何指纹,说明黑衣人本就戴着手套,秦芸给凶手开门以及到卧室,也说明秦芸认识黑色风衣。
现场的指纹分析:
警方在两把水果刀上都找到了指纹。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单独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郑利的左手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正握。两把刀上均沾有秦芸的血迹
首先两把凶器都是死者家的水果刀,上面有很多秦芸和郑利的指纹不奇怪。但现场的刀上指纹却奇怪的单一。
细节:
郑利左手有刀伤,郑利回忆中刀伤手有握刀
郑利是右利手
郑利冲进去的时候黑色风衣手里是有刀的,郑利惯有手是右手,拿水果刀冲进去的时候肯定是惯用手右手握刀,因为与黑色风衣搏斗时用左手抢下黑色风衣手里的刀,因此杀死秦芸的刀会沾上了郑利的左手指纹。(郑利左手还有受伤,我不确定这个伤是否会影响手指弯曲)
尸体消失:
黑色风衣的尸体为什么会从现场消失
一.黑色风衣自己醒来走了
这个不太可能,一是黑色风衣身上会有很多血,这些血在第二天早上还有一些没干,黑色风衣就算离开也很难不留下一点痕迹(血)
二.有人收尸
郑利不会是收尸的人不然他不会惊讶
之前推过包没有时间和必要帮郑利收尸
但在郑利离开之后收尸就必须要有郑利家的钥匙,二楼从窗户爬进去不太可能。并且此人要知道郑利家发生凶杀案。
这个人只有王恭
当晚郑利喝醉了,很可能和王恭说了案发过程(就像之前郑利告诉王恭她的过去)
王恭和郑利是同事,所以王恭和可能也住在员工宿舍,且郑利就在他身边他可以随时拿到钥匙。

第二题解答
文章中一直缺动机。班主任(死者)当年因为女儿自杀心情不好,骂了周敏珉导致她自杀。
唯一可能复仇的王峥又失忆,但这只限制为王峥真的就是当年的王峥
疑点:
日记只有一本(正常应该都有)
王峥车祸&失忆
他的同事不觉得他这么有文化
看到照片时内心毫无波澜
警官觉得哪里见过这个人
二舅对周敏珉案细节了如指掌,甚至过细。卷宗中没有记载的他都知道,还特意留下了案发的照片?(这种一般应该放在档案里的怎么能随便拿出来)

这个王峥不是真正的王峥,而是被二舅利用的“假王峥”
王峥车祸案就是二舅调查的,被二舅发现这个人和王峥长得特别像,还失忆了,就用假资料把这个倒霉的王峥引到自己的圈套里,让他去“寻求过去”,成为王峥代替人。龚觉得见过因为二舅就是他的下属,并且也是负责一年前车祸案的人。
既然如此,这就是一件长久计划。去年班主任八月复职,二舅从梁冰那里听说,到暑假的车祸,发现机会,时间线上是合理的。
5月14,班主任请假很可能就是去见凶手,两人约好在晚上带上纸钱之类的安抚周敏珉的灵魂,班主任赴约被杀。
凶手是怎么从现场离开的呢?
{文中大段描写周围以及各种长度,肯定是很厉害的诡计。比如棉絮就是被烧过的痕迹,那就涉及到时间,因此也是现场必须被布置成密室来保证杀人可以被完成之类的。但没时间想了,以下纯属口胡}
现场是个近乎完美的密室,桌子很重挡门,但教室里有一个东西,那就是多媒体讲台。这种讲台内部空间很大,是可以藏人的。二舅杀人后藏在讲台里,第二天被发现之后,学生去叫门卫就从将台中出来,然后稍微躲一下,等五分钟后警察来,就混入其中。
匿名
| 发表于 2020-2-1 15:41:59 | 2020-2-1 19:54编辑
第一题
by 上帝的天使
前两起案件
1.        凶手是郑利
1.1        推理过程
与郑利相关的三件案件分别为:杨援朝案,蒯骏案,杀妻案。在前两起案件中,郑利的描述分别为: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帮他杀了杨援朝;三年前的男人又出现了,并且帮助他杀死了蒯骏,并且知道了那个男人的姓“包”。从后文我们可以知道,这里的包姓男子是指包志凯。实际上,包志凯跟郑利没有任何直接联系。所以,一个跟自己没有直接联系的男人,连续两次在自己收到严重侮辱的时候,恰好经过,帮助自己杀了人,这样的事是不可能发生的。因此,至少在前两起案件中,郑利所描述的包姓男子是他自己虚构出来的,因为文章是第一人称叙事,所以可以认为,郑利在某种程度上患有精神疾病,并在前两起案件中幻想出了包姓男子的存在,既然包姓男子是幻想出来的,那么前两起案件的凶手就只能是郑利本人。
1.2        事实依据
1.2.1 为什么会幻想出“包姓男子”的存在
在龚长张调查包志凯家中时,发现了很多份不同报纸的剪报,上面都印着相同的新闻:“包志凯同志见义勇为,受到省长嘉奖”,还附有包志凯抱着一个小男孩的照片,时间是1973年的7月。杨援朝案发生的时间是1973年10月,因为原文描述为“很多份不同的报纸”,所以可以认为这个新闻被广泛报道,因此可以相信郑利之所以会想象出“包姓男子”的存在,是在紧急情况下的刺激下,回想起了之前看到的报纸新闻。
1.2.2 为什么会患上精神疾病
原文是这样描述的:“初中时我被他欺负了整整3年,他拿着树杈当机关枪,让我给他当马骑,大声嚷嚷着打倒小日本。周围的人都在笑,我不知道是笑他还是笑我,因为我根本不敢抬头。”,“在新生介绍会上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我的外号叫倭瓜,因为我个子矮。”,“没有任何征兆开始对我拳打脚踢。我被打的动弹不得,但他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用最后一点力气问他为什么打我,他说是因为我今天和他喜欢的女生说了一句话。”。可以相信,多年的校园暴力和欺压,再加上杨援朝的施暴,是患上精神疾病的重要原因。
2.        案发过程
2.1        杨援朝案
原文的描述是:在受到拳打脚踢后,郑利询问理由,杨援朝表明是因为郑利跟自己喜欢的女生说了话;随后“我的意识开始模糊”;然后“包姓男子”出现,杀死了杨援朝。可以相信,“意识开始模糊”是郑利第一次犯病的标志,过于离谱和羞辱的原因变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在意识模糊之后就是想象的内容,可以部分根据郑利所描述的内容这样还原:在意识模糊后,用尽力量挥出左拳,然后用砖头砸死了杨援朝,最后因为被施暴体力不支最后晕倒了。
2.2        蒯骏案
在受到极端的侮辱后,和蒯骏扭打,不敌,因为屈辱再次触发了精神疾病,先用砖头拍击蒯骏,再用左手将蒯骏按在水中,使其溺亡。警方认为身高过于悬殊所以力量差距太大,因此排除了郑利作案的可能性。但实际上郑利的身体素质足够完成犯罪,原文这样描述:“在监狱的几年我也做了一些锻炼”,并且在出其不意时,先用砖头给予重击,这样就很容易是其溺亡。


第三起案件
1.        凶手仍然是郑利
1.1        推理过程
1.1.1 血迹
血迹的问题是怀疑“黑衣男子”(指杀死了妻子的人,后面都用“黑衣男子”代替,避免与包志凯重复)真实性的第一个理由。
按照郑利的描述,杀死自己妻子的人是“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并且表示自己“明明已经杀了他,但尸体不见了”,认为警察可以检查出床单上“黑衣男子”的血迹从而作为自己没有杀妻的证明。从郑利自己的描述可以知道,他认为:1.杀死妻子的人是“黑衣男子”,2.黑衣男子受伤,当场失去行动能力并流血。但实际上,警察并没有在床单上检测到其他的血迹。最矛盾的一点是,他甚至没有向警察说出“黑衣男子”的存在。如果“黑衣男子”确实存在,按照郑利的描述,“黑衣男子”应该身受重伤,当场失去行动能力,并大量流血,那么,无论黑衣男子是从二楼翻窗而下还是走楼梯下楼,都应该留下血迹,并且按照守门大爷的描述,“黑衣男子很快就出来了”,说明如果“黑衣男子”存在,他也没有时间处理自己留下的血迹,但实际上警方并没有发现这些血迹,因此,血迹的问题是怀疑“黑衣男子”真实性的第一个理由。
1.1.2 刀
郑利在自己的叙述中表示“我把自己手上的刀放在了我妻子手里”,这里的刀很显然是郑利认为自己杀死“黑衣男子”的刀,他这样做的目的当然就是伪造一个黑衣男子和妻子互相杀死对方的假现场。警方确实在妻子的手中发现了刀,但奇怪的是,妻子手上的刀却只描述为“沾有妻子的血”,这首先说明刀没有被清洗过,如果郑利的描述是准确的,即“黑衣男子”确实存在,那么妻子手中的刀应该沾满了“黑衣男子”的血,在实际检测的过程中采样的血液当然应该是以“黑衣男子”的血为主,测试的结果应该是“发现未知血液以及微量妻子的血液”或者是“只有未知血液”,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说明“黑衣男子”并不存在。
案发现场还有另一把刀,即杀死妻子的那把“单独放置的水果刀”,按照郑利的描述,是“黑衣男子”用来杀死自己妻子的刀,但上面不仅没有“黑衣男子”的指纹(当然有可能被擦除),最重要的是,上面有郑利的左手指纹和掌纹,不管“黑衣男子”有没有擦除自己的指纹和掌纹,郑利是没有任何理由在未做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碰这把刀的,再次增加了郑利的可疑性,以及“黑衣男子”存在的可疑性。
1.1.3 与前几起案件的相似性
在第一起和第二起案件中,“包姓男子”都是在郑利受到极大侮辱后出现,并且用左手帮助郑利杀死了侮辱或霸凌自己的人,在这起杀妻案中,妻子也是先狠狠羞辱了郑利,满足郑利精神犯病的必要条件之一;在这起案件中,“单独放置的水果刀”,即杀死妻子的那把刀上,只有郑利的左手指纹和掌纹,在前两起案件中,郑利的描述都是“他用左手将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和“他把蒯骏拉到河岸边用左手狠狠按进水中”,当然,实际上是郑利将这两个人杀害,而在杀妻案中,杀害妻子的那把刀上也只有郑利的左手指纹和掌纹,但郑利本人却是右利手,这与前两起案件是高度重合的;最后一点,杀害妻子的刀上郑利的指纹和掌纹是正握的,虽然我觉得水果刀正握是挺正常的,但是案中的刑警不这么认为,“正握水果刀根本不合常理吧”,这说明在文中的设定里,正握水果刀是不正常、不自然的握法,根据网上的资料,军人是习惯正握匕首的,而郑利的想象中,“黑衣男子”也是一名军人,这与郑利精神疾病的想象相符合。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郑利的记忆因为精神疾病是被篡改过的,前两起案件中,郑利记忆的前半段,即如何被人叫出去,如何被施暴,是与警方的调查想符合的,说明郑利的记忆前半段是正常的,因精神疾病遭到篡改的部分仅限于杀人的过程。
2.        关于案发过程
2.1        推理
首先确定这几个事实:包志凯确实来过这个小区,包志凯确实穿着黑色风衣,小卖部大妈表示“也曾经见到刁大爷所说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楼,时间是在8点半以后,但大妈没有见到该人离开”,看门大爷说“但他(包志凯)是在8点档广播开始之后,小郑离开之前来的。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在楼梯口的确发现了烟头。
先解释一个疑点,为什么包志凯会跑到郑利家里去,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得知道那通电话是谁打的,文中的描述是“8点20分”打出的电话,首先郑利不可能有包志凯的电话,因为除了郑利在小时候的新闻里看到过包志凯以外,全文没有任何郑利与包志凯有联系的证据,所以按照逻辑,只有可能是妻子打的电话,但是通常情况下,郑利的妻子同样符合郑利的逻辑,在确实是妻子打电话的人的前提下,可以推出妻子跟包志凯有其他联系,而这一点恰好能够得到文中的证明:
“秦芸的家境不错,怎么会和郑利在一起?”
“这个……我也是听人说,6年前秦芸的父母给她安排了一桩婚事,但是她不愿意。为了和父母赌气,就在厂子里找了最不起眼的郑利去民政局登记。”
从逻辑正向和逆向夹逼到的这一环,就由上文来解释,秦芸当年安排的婚事就是和包志凯的,因此,她才有契机有包志凯的电话。这样就可以推导出新的事实,这通电话是妻子打的。
然后再来看第一个矛盾,在郑利的描述中,他是这么说的“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也就是说,郑利认为包志凯是从他家旁边那个楼梯上来的,而不是从小卖部老板旁边的楼梯上楼的。关于这一点,如果要强行调和这一点,只能说明包志凯先从小卖部老板旁的楼梯下楼,再进入郑利的房子,再从窗口翻下,再从郑利家旁边的楼梯上楼,假设真是按照这个流程,既然他要翻窗而出说明他做了某些不正常的事,考虑到实际的情况,可能的情况只有两种,偷腥或者杀人或者是两者都有,总之,先不说如果他真是入室杀人的话与郑利的记忆不相符合(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假设包志凯杀了人,郑利的后半部分的记忆也可以相信),如果是偷腥的话时间未免太短(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就假设确实是这样,他重新回到郑利家,上楼梯时被郑利看到,然后郑利回房,看到包志凯杀妻子,假设前面包志凯是在偷腥,偷腥完后然后突然上楼杀了对方?亦或是已经杀了对方又杀一遍?怎么说都是不符合逻辑的,所以得到结论,上述所说的“包志凯先从小卖部老板旁的楼梯下楼,再进入郑利的房子,再从窗口翻下,再从郑利家旁边的楼梯上楼”是说不通的,不符合逻辑的。
那么包志凯到底是怎么上楼的呢?我们肯定相信小卖部大娘的说法,因为郑利的记忆本身就可能出现问题,而小卖部大娘的记忆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包志凯是从小卖部旁边的楼梯上楼,这样一来,郑利的记忆就是得到篡改的虚假的记忆,也就是说,郑利的记忆从这里开始出现了错乱。但是事实还不止这些,我还注意到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在这次案件中,郑利想象中的“军人”穿着“黑色风衣”,但在前两起案件中却没有这个描述,并且,包志凯当天确实穿了黑色风衣,所以可以推知,案发当天郑利至少看到过包志凯。那么郑利是在什么时候看到包志凯的呢?包志凯是被妻子打电话叫来的,那么只有可能在两个地方看到包志凯,走廊上或者房间里,如果是在房间里看到的包志凯,当三个人都在屋子里时,郑利是不可能动手的,因为包志凯作为军人很容易阻止他,所以一定是包志凯离开之后行的凶,但是这样与原文这一点矛盾“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就是脸色不太好”,因为如果就这样无事发生的话,他的脸色也不会这么不好,那么按照这个逻辑,郑利看到包志凯时,包志凯正站在走廊上,那么整个晚上的事情终于可以被还原了。
2.2        案发过程
当天晚上,郑利与妻子吵架,郑利受到极大的侮辱,精神疾病重犯,出去抽烟,然后妻子在8点20分给当年定亲的对象包志凯打电话,叫他过来,有可能是为了倾诉,但根据我的经历,我认为更有可能的是把包志凯叫过来通过当面对比两人,更加羞辱郑利,总之,妻子打了这么一通电话,在8点20分之后,包志凯来之前,郑利重新回屋,敲门,妻子开门,然后郑利和妻子开始扭打在一起,从客厅到卧室,把椅子弄倒了,郑利顺手从厨房拿来一把水果刀,用左手正握水果刀,残忍的杀死了妻子,就在这时,包志凯到了,他看到门并没有关,看到了卧室里正发生着的一切,郑利也看到了穿着黑色风衣的包志凯,包志凯,匆匆地从郑利家旁边的楼梯离开,因为自己正在评职称,如果报告警察会对自己的事业产生恶劣影响,但同时又不想自己被警方怀疑,因此他去找了老朋友,要一个不在场证明。郑利那边看到包志凯之后,如果他杀的人不是妻子,而是一个混混,可能这件事就结束了,他篡改记忆,房间里也不会出现第二把刀,但是这个人是他的妻子,他并不想杀她,精神混乱的大脑告诉他“是刚才那个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杀了她”,然后郑利重新回到厨房拿了第二把刀,对着自己虚构出来的人物一阵猛砍,殊不知自己攻击的是一团空气,最后,为了构建一个“黑衣男子”和妻子互相杀死了对方的场景,把自己手上的刀放到了妻子手上。最后,混乱的大脑吧记忆篡改成了这个样子:我去抽烟,“黑衣男子”上楼,我回家看到他在杀我妻子,我用刀杀了他,将我的刀放到她手上。然后一番思索,决定去吃大排档,因为这样可以让王恭和自己一起回来,得到一个案发现场的目击,而郑利看到“黑衣男子”的尸体不见了,大受震惊,然后两人第二天早晨报警,发生了文章里的种种事情。
3.        一个疑问
虽然我写了这么多,我有一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就是那个神奇的包裹,那个9点左右郑利带出去的包裹到底是什么,我没能解决。






第二题解答(因时间原因不完善)
By 上帝的天使
1.        凶手是薛琪
1.1        推理过程
在这次案件中出场的人物有:晓春,梁冰,二舅,乔邦,林雪华,龚长张,小郭,周敏珉,王峥,牛清泉,李秋白,大鹏,常茂凯,薛琪。排除一些设定上不可能作案的人,剩下可能作案的人有:王铮,常茂凯,薛琪。
王铮是周敏珉的青梅竹马,但是失忆了,并且没有恢复记忆“脸上的疤也许可以遮住表情,可是眼神是骗不了人的。”;常茂凯是班长,掌管钥匙的人之一,其余没有其他描述;薛琪,掌管钥匙的人之一,通常是最早来教室,最后离开教室的人,住校生。
在这次案件中,看似最有可能作案的人是王铮,但是实际上他并没有可能作案,理由如下,首先,他没有作案时间,根据监控录像,只要王铮一出门卫室的门,监控录像就应该能看见,而且王峥并不拥有入侵校园网络更改视频记录的能力,老师离开公寓的时间是22点56分,而监控录像显示王峥回门卫室的时间也是22点56分,这就锁死了他的犯罪可能,并且监控录像没有显示有人从校门进入,这也锁死了校外人员作案的可能性。
所以按照这个逻辑,应该是校内人员作案,从上面的嫌疑人名单中,只有班长常茂凯和薛琪了。
在做最关键的推理之前,我需要补充几点做铺垫,首先,为什么老师要那么晚出去?很显然,按照案发的时间和当年女学生自杀的时间,再加上蜡烛啊那些其他东西只有老师的指纹,可以推出,老师这么晚出去去教室是为了祭奠当年自杀的女同学,同时也就不难知道,她请那半天假也一定是去当年女同学的坟墓祭奠去了。
在缩小了范围之后,我注意到几点细节,第一,教室门的锁上没有老师的指纹,老师进教室是为了祭奠,她没有任何理由开锁的时候戴手套,那么就说明老师到教室的时候门没锁,也就是说凶手先于老师进入教室。第二,为什么平时最早到教室的薛琪不是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讲道理这样一个习惯良好的人没有道理偏偏在这一天早上没到。因此,我认为薛琪是杀人凶手,动机现在不明,但一定是仇杀。
2.        密室
首先确定,从窗户是不可能逃脱的,除非凶手的头比婴儿还小,关于门的问题,我注意到桌子的痕迹,我认为在那种情况下,如果真的是一个“密室”,一定也只能用到绳子这个道具,我想了很久,包括用绳子和窗子的缝隙做一个简易的“滑轮”移动桌子,包括直接用绳子,但这样都解决不了几个问题,一,如果利用了窗子的缝隙,你最后的确可以把窗子关上,只要你手速够快,但是你没有办法把插销完全锁上,并且凶手并不只是移动了一张桌子,是两张,这对力量的要求很高,对利用道具的精度的要求极高,并且桌子的痕迹根本不像用工具移动的,反而像人直接移动的,而且这样对力量的要求也比较低。于是我想到,会不会就是人移动的?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更可行的方法。
就是凶手根本就没有离开教室。
凶手杀完人之后,把桌子推成那个样子,然后藏在讲台的下面,或者教室的其他角落,等第二天有人推门打开发现时,自己再趁发现者去报警的空隙逃出去。这也与我1中的推理相符合,可以解释为什么薛琪不是第一发现者。
3.        案发过程
当天晚上,薛琪又是只剩一个人在教室,她先回寝室签到随后偷偷溜出来(或者是熄灯后偷偷溜出来,毕竟寝室那边没有很多监控),从逸夫楼拿好绳子,开锁,等在教室里,老师进来过后先祭奠,然后她杀了老师,挂在教室里,把桌子推好,躲在讲台下,等第二天有人开门后溜走。
4.        声明
时间实在是不够,不能把所有的细节写出来了,实在抱歉。





第三题解答
by 小胖
凶手:陈旭明
动机:陈旭明爱白念雪。
白念雪自杀后,陈旭明认为白念雪的死因并不仅仅是拍电影受到媒体批评导致心理崩溃从而自杀。于是他在之后的几年接的电影都选择与演过“地浴”的演员搭档,从而与那些演员接触,调查当年白念雪的真正死因。后来,陈旭明发现,地浴男主演徐恺造成了白念雪的死。于是他发誓要杀掉徐恺,为自己的爱人报仇。
作案流程:
1.        霍华德公布嘉宾名单后,陈旭明发现自己与徐恺同时被邀请,认为这是个报仇(杀人)的好机会。
2.        准备工作
Ⅰ故意给霍华德发威胁信,引起霍华德疑虑,吸引警察上船。
Ⅱ提前联系魔术师,表明自己想和他一起完成魔术的意图。为自己后来作案获得机会顺便迷惑警察
Ⅲ带了一个行李箱,里面装有少量衣物,洗漱用品和作案工具。
3.        开始作案
Ⅰ晚餐后,陈旭明发现周泽涛返回房间,于是在9:37左右以咨询电影角色的名义前往周泽涛房间,进门后即刻控制周泽涛。把他绑在床角处,使其失去行动力,偷取周泽涛房卡,随后用周泽涛的手机给徐恺发短信,骗他去阳光甲板。
Ⅱ陈旭明随后前往阳光甲板,阅览室杀死徐恺。把他的尸体吊到烟囱上。
Ⅲ魔术结束后,陈旭明火速在警察处签到。随后前往周泽涛房间,杀死周泽涛,把刀丢到海里。随后逃离现场。
Ⅳ在警察得知周泽涛死后,陈旭明发现没有警卫在阳光甲板,陈旭明找了一个演艺厅没人的时机,从演艺厅的窗户翻到阳光甲板上,把尸体从烟囱上弄了下来,丢到海里。
Ⅴ在船靠岸后,陈旭明离开,随后驾车前往机场,由于速度过快,与货车相撞掉下山崖。
一些细节:
1.        陈旭明为什么要提前发威胁信给霍华德,为什么要把尸体挂在烟囱上要众人发现?
发威胁信的目的是引起霍华德疑虑,吸引警察上船。和把尸体挂在烟囱上要众人发现的最终目的一样,都是加速尸体的发现。迫使船向回开,便于靠岸后,自己好前往机场,快速逃离。
匿名
| 发表于 2020-2-1 16:34:28 | 2020-2-1 19:29编辑
《生而为人》
自白不存在谎言,是故以“我”的角度所言不虚。
结合原文单数章节的“我”的自白中的情节以及案情来看,“我”正是郑利。
在郑利的自白里,秦芸案中,郑利握刀的手有一道疤,又因郑利上个月被秦芸用刀划伤左手,可推测自白里,郑利杀害“男人”时是左手握刀。
然郑利是右撇子,左手握刀是反常之举,再结合秦芸案中,无论是秦芸手中刀还是郑利手中刀,都只有秦芸的血迹来看,可推测郑利所杀的“男人”其实还是秦芸。
而郑利离开宿舍楼时手里所拿着的包裹,里面应该装着行凶时的被血染上的衣服,当时他正以为自己杀害了黑衣男人,将一把刀擦掉指纹放在秦芸手上,意图制造出秦芸和“男人”相互残杀的假象后,赴王恭的约。
由此可见,那个“男人”其实是郑利在极端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而幻想出来的产物,甚至可以称郑利是“双重人格”。
然从原文来看,那个“男人”是真实存在的,其名为包凯,是一名高大的、见义勇为的、真正的军人。
这个要从林援朝案说起。
林援朝案中,郑利被林援朝打个半死,且郑利身材矮小,林援朝当时身材高大,因此郑利在被打个半死的情况下,是无法制服林援朝的。
且看原文:“这时巷口走过一个人,我努力发出呼喊,那人停下了脚步。他朝我们走来,他很高,比林援朝还高。那人挥出左手将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随后那人离开了,我看到他的样子,像个军人。”
郑利在努力发出呼喊后,那个人才挥出左手将林援朝打倒在地,然后用砖头疯狂砸林援朝。
可见,当时包凯救了郑利,使得郑利从此将包凯当成了他的“守护神”,每逢收到欺负而激发极端情绪时,郑利都会幻想包凯再次出现并拯救他。
然而,包凯比起林援朝还要高,一拳打倒林援朝后,压根没有必要再疯狂使用砖头砸他。
再结合原文“发现林援朝尸体时,郑利就倒在他旁边,身上和手上全是血,有他自己的也有林援朝的。”,可见杀害林援朝的其实就是郑利,而包凯是郑利精神分裂的契机。
那么,真相是,包凯确实打倒了林援朝,但并没有使用砖头砸林援朝,而是安抚了郑利后就离开了(可猜测在安抚过程中,包凯向郑利报了自己的姓氏,郑利因此得知他姓包),之后郑利则用砖头疯狂砸向林援朝致其死亡,这个时候的郑利由于精神分裂,还以为是包凯砸的。
由于包凯的见义勇为,使得郑利之后每逢遇到极端状况,都会幻想包凯再次出现。
而蒯骏案正是证实了这一点——C市是“很远的”,“一直过着朝九晚五端着铁饭碗的生活”的包凯,是不可能出现在郑利被蒯骏欺负的现场并杀害蒯骏的。
真相是经过锻炼的郑利确实有能力将蒯骏制服并杀害。
至于秦芸案发当晚出现的黑衣人,刁大爷称黑衣人从小区大门进入,不久就出来了,而小卖部大妈却只看过黑衣人一次,又因宿舍楼的楼梯有两边,可知黑衣人从小卖部楼梯一侧上宿舍二楼后,从另一侧楼梯离开,而郑利秦芸所在的家正是靠近另一侧楼梯。
而秦芸以及郑利在一个失业常输钱,一个只有微薄工资的前提下,还拥有写有英文的进口化妆品来看,可见秦芸有外遇,又鉴于固定电话所呼出的对象开户名正是包凯,且根据包凯妻子所说,包凯最近很少在家,可结合推测包凯有外遇,而外遇对象正是秦芸。
案情可简单梳理为:当晚秦芸打电话让包凯过去,在包凯过去之前,秦芸就被极端人格那一面的郑利杀害了,而郑利还以为自己是在杀黑衣男人,然后郑利躲在楼梯抽烟,不久后包凯来了,发现秦芸死亡,就慌张离开了,并吩咐朋友作伪证称当晚他俩见面(也有可能是提前就作好了伪证,毕竟是搞外遇)。


《命运之轮》
由于知道教室监控是摆设的只有工作人员,由此可先排除包括薛琪在内的在读学生作案。
根据林雪华尸体没被移动来看,1班教室正是凶手第一作案现场。
由现场桌子的重量、前后门无多余痕迹以及窗户栏杆仅容婴儿头颅大小通过这三点,可见尸体被发现前,整个作案现场处于一个封闭的密室状态。
也就是说,除却凶手杀人后一直躲藏于密室之内外,并无其他手法能造成密室。
是故,在前门被撞开前,凶手一直躲藏于1班教室内。
梳理从尸体被发现到梁冰等人找来门卫王峥的过程可发现,前门被撞开到仅容一人通过的身位后,梁冰和乔邦二人都离开了教室寻找门卫王峥,正是那个时候,凶手从前门离开教室(这也说明了凶手不是胖子)。
由于林雪华于5月15日晚22点56分出门,而王峥则是22点56分进入门卫室直至隔天5点29分才出门,而门卫室的门和窗都暴露在监控之内,是故可排除王峥作案。
然林雪华死亡现状与周敏珉一致,且现场留有铁盘和烧过的纸钱,结合梁冰二舅所述,可确定林雪华死于仇杀无疑,可知凶手动机是为周敏珉报仇。
纵观全文,有为周敏珉报仇的动机的只有王峥,然王峥不但拥有完整不在场证明,且在看到周敏珉照片后,依旧是对周敏珉流露出陌生印象,且不似在假装。
但依然存在一个可疑的地方,当警方让王峥看周敏珉照片时,王峥是显然的觉得陌生,但牛清泉却一脸“早已告诉过你”的表情,可见牛清泉早就与王峥谈及了周敏珉,并让王峥看过周敏珉照片。
那么王峥在看到照片时,不应该流露出陌生的表情,因此可大胆推测,此“王峥”并非那位看过周敏珉照片的王峥。
是故,案情的核心是:王峥有两个人,一个是真的,一个是假冒的,二人合谋杀害了林雪华。
那么至此,案情可简单梳理为:
王峥在失忆后,通过日记回忆起了曾经的事,也认识了一名和他自己长得很像的人作为朋友。在知道林雪华回到旧母校任教后,就与长得很像他的那名朋友合谋杀害林雪华。
王峥先是应聘了母校门卫,然后观察并掌握林雪华生活习惯,5月15日当晚,假冒王峥负责进入门卫室制造不在场证明,而真正的王峥则是威胁林雪华到1班并勒死了她,之后将她上吊在教室内,烧起纸钱来祭拜死去的周敏珉。
之后一直留在1班教室内,直至梁冰和乔邦破门,待梁乔二人去找假冒王峥后,真正的王峥从前门逃离。


《人间·地狱》
徐警官推测吊在烟囱上的尸体是徐恺,然而实际是谁并未有客观定论,且由于烟囱光滑,即使有绳子也无法攀爬,而正中央的桅杆距离烟囱也有一段距离,“即便爬上桅杆也不可能把绳索套到烟囱上,何况上面还吊着一个人”。
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人能到达烟囱位置,何况还要吊起一具尸体。
根据原文“透过望远镜徐世杰看清了烟囱上随风摇动的物体”,可知那个物体是随风摇动的,表示那个物体质量并不大,又由于“男人低着头,只靠望远镜根本无法看清样貌,双手双脚同样下垂看起来毫无生气”,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人能确认那是一具尸体。
是故,吊在烟囱上的根本不是尸体,只是装有徐恺血液的轻质量物体,鉴于是人形的,所以可推测那是一具装有徐恺血液的充气娃娃,烟囱旁边上的栏杆的血迹,正是回收充气娃娃时被上面的血液擦过而留下的。
是故,“尸体布置”的手法为:用原文所述的小圈绳套住充气娃娃颈部,大圈绳在烟囱底部套住,然后拉扯那一根长达19米的绳子让充气娃娃做“升旗仪式”。
“尸体消失”的手法为:除了能被看见的绳索外,只需要有一条难以察觉的诸如钓鱼线一类线条连着充气娃娃的放气口,另一条连结充气娃娃本身,放气后,用另一条将充气娃娃回收即可,而线条的底部可以绑上重物,例如小球之类。
发现“尸体”前,将充气娃娃布置到烟囱上的人只能是徐恺。
在发现“尸体”后,所有人被安排在娱乐甲板演艺厅,而能回收充气娃娃的人只能通过窗外,那人只能是在当时靠近窗外的陈旭明。
由此可见这是陈旭明与徐恺导演的一出戏,结合周泽涛死亡来看,这出戏的目的正是为了杀害周泽涛。
在知道烟囱尸体不是徐恺而是充气娃娃后,那么周泽涛案的凶手,就不难推测是徐恺了。理由是:
由于周泽涛死于22点20分到22点50分之间,又因为如果完全放任血流出,大约10~15分钟就足以死亡,那么凶手作案时间为22点05分到22点40分之间。而警方22点15分离开甲板后就对人开始审查统计,由于凶手不知道警方会在22点50分后才找上周,因此保险来看凶手的有效时间其实是22点05分到22点15分。那段时间没有前往甲板的或中途离开甲板的,只有文中列出的包括陈旭明在内的那份人员名单上的人,以及徐恺。而这些人之中,只有徐恺能在作案后可以彻底洗清自己嫌疑,又因为陈旭明在甲板上无法作案,因此杀害周泽涛的只能是徐恺。
结合周泽涛案阳台血迹来看,徐恺在杀害周泽涛后,从阳台下到早就备用好的小船离开了邮轮。
那么不难推测,徐恺由于已经“死亡”,需要逃亡国外,因此会去机场,结果发生了车祸死亡,即悬崖下凶手的尸体其实就是徐恺的尸体。
晚会上缺席的人是王堪,是《朝阳日报》主编,而《朝阳日报》曾经也有娱乐版,结合龚长张文末向《朝阳日报》确定的事项,以及山崖下发现的一具身材矮小的不明男尸,结合公路是通往机场的,再结合白念雪死亡后,与向悦乐发生过争执的王姓记者,可猜测这名男尸正是王堪。
凶手的动机,无非是因为白念雪一案,结合上述推论,可知当时应该是王堪用赵薇作对比来羞辱白念雪的(这也是向与王争执的原因),而负责导演《地浴》的周泽涛也活罪难逃,因此陈旭明和徐恺合谋杀害了王堪和周泽涛。
匿名
1 | 发表于 2020-2-1 17:21:57 | 2020-2-1 18:52编辑
第一题回答

一、线索分析及案件还原
1.秦芸之死:
1.1郑利情况:是第一纺织厂1号车间的工人。育有一子郑安平,现年5岁。根据文中线索推测案发时间1986.4.5。

1.2死者情况:
证据1:郑利自述中2年前秦芸因为原车间主任退休而下岗。沉迷麻将。牌友里有一个叫芳芳的,是其发小,芳芳的老公南下经商赚了大钱。
证据2:警方线索中秦芸原本也是1号车间的女工,两年前因多次迟到、早退、旷工被辞退,之后一直在家待业。

1.3秦芸娘家条件比较好
证据1.郑利自述:儿子今天一早就去他姥姥家过周末,因为他姥姥家有了新电视机,那台电视机比我们家里的大,还是彩色的。

1.4秦芸不爱郑利,郑利爱秦芸和这个家
证据1.郑利自述:秦芸原本就不爱郑利。
证据2.黑白色的彩电,家里面家具等布置廉价。梳妆台上的化妆品英文的。床头方向的墙上挂着一张彩色的结婚照,照片中郑利笑得很开心,而秦芸则面无表情。根据照片中郑利笑的开心,秦芸面无表情侧方印证秦芸不爱郑利。而英文的化妆品,在20世纪90年代价格比较贵。而在那个年代,彩色的结婚照也比较贵,毕竟郑利家里的电视都是黑白的,而家里的收入全靠郑利,侧方印证郑利很爱秦芸。
证据3:刁大爷说小郑是个好孩子啊,人又老实心地又好,工作也很努力。但是他老婆小芸被宠坏了。侧面印证郑利爱秦芸而且很宠着秦芸。
证据4:6年前秦芸的父母给她安排了一桩婚事(1980年),但是她不愿意。为了和父母赌气,就在厂子里找了最不起眼的郑利去民政局登记。推测秦芸和郑利结婚只是一时冲动,并不是真的爱郑利。而根据厂内人都知道这件事及单位人的话,推测郑利也指导这件事情。

证据5:王恭证词中表示郑利每次跟秦芸吵完架就会找王恭出去喝酒。那女人下岗以后在家也不带孩子,成天出去和别人打麻将,输多赢少,阿利赚的那点血汗钱都快被她败光了。上个月她把阿利的手给划伤缝了好几针,我气不过,劝阿利跟她离婚。他不肯,他说儿子不能没有妈妈,就算只是为了孩子他也得忍着。那女人根本就不爱他,就是赌气才跟他结婚。但是我还是不相信阿利会杀人,尤其是那个女人。
证据6:郑利的工资是一年六百块,为了儿子,省吃俭用还穿着学生时代的衣服。
证据7:在郑利的父亲来把孙子抢回去时候,想把儿子交给王恭让他过上另一种生活。

1.5秦芸与包志凯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证据1:秦芸漂亮而包志凯的老婆长相一般。
证据2:包志凯的老婆说包志凯最近回家越来越少,说是与晋升有关,但是谁也说不准。
证据3:在案发当晚,郑利和秦芸吵架之后,有一通从家里给包志凯的电话。而家里的电话是新装的。在90年代电话安装也不便宜。是否是秦芸为了和包志凯联系而弄得。
证据4:秦芸在牌友的影响下对钱比较看重。而包志凯的老婆打扮雍容华贵,证明包志凯家里条件比较好,比较有钱。

1.6案发当日晚上秦芸给包志凯打电话来秦芸家中私会
证据1:根据上面推测,两人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证据2:根据王恭的证词,郑利每次跟秦芸吵完架就会找王恭出去喝酒,而当天王恭和郑利原本约好了喝酒,但是郑利刚开始说自己不想去了。而秦芸作为郑利的妻子,对郑利的习惯应该了解。
证据3:郑利自述中案发当天晚上,晚饭后,秦芸骂郑利家人,郑利弟弟考不上初中,嘲笑郑利爹娘一大把年纪要离婚。之我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
证据4:4月5日晚上8点20分郑利家的固定电话曾经有一通呼出,对方的开户名是包志凯。
证据5:刁大爷证据中4月5日晚上8点到9点之间黑衣男子进入,没多久就匆匆忙忙走了。而刁大爷的描述中他挺高的,长得也不错,看起来40多岁。他走路的样子像个军人。小卖部大妈:4月5号晚上大妈也曾经见到刁大爷所说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楼,时间是在8点半以后,但大妈没有见到该人离开。而根据客观线索包志凯的家,距离纺织厂的员工宿舍有十多分钟的车程。包志凯妻子的记忆中那天,他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了,说是有老朋友找他。从时间上吻合接完电话后去秦芸的家。
证据6:郑利自述中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而大妈见到黑色男子上楼,根据小卖部视角,看到的应该是走的里面内侧的楼梯,两者吻合。而2楼,在去往3楼的楼梯台阶边发现几根烟蒂,看起来已经扔在那儿好多天,可能就是郑利抽烟留下的。
证据7:包志凯家中有那件黑色风衣,形象符合。而根据大爷和大妈对人的描述以及包志凯的从军经历,也相互符合。

1.7包志凯与秦芸私会的时候被郑利发现
证据1:根据上述推测,案发当日晚上秦芸给包志凯打电话来秦芸家中私会。
证据2:平时郑利每次跟秦芸吵完架就会找王恭出去喝酒,而当天王恭和郑利原本约好了喝酒。但是当时郑利说自己不想去了。而且根据郑利自述吵架之后郑利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
证据3:郑利自述中抽完烟我回到家中,一开门便看到桌旁边的凳子倒在地上,我往卧室走去看到“黑色风衣”把秦芸按在床上,左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妻子浑身是血。然后郑利拿起家中的另一把水果刀冲了上去。这一段内容真实性有待商榷,但是结合后者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就是脸色不太好。而文中也没有提及包志凯受伤,而后面的郑利自述中也说了那个黑衣人尸体不见了。那么包志凯应该是没有受伤,那么总体推测,包志凯应该是与秦芸偷情,没料到郑利没有喝酒回来被撞破。包志凯看到郑利情绪激动要拿水果刀,落荒而逃。所以回家之后脸色不太好。而因为是偷情,而近期国企晋升,为了避免影响给一个交代,包志凯选择了去朋友拿里溜达一圈制造伪证,然后回家。
证据4:小卖铺阿姨没有看见包志凯下来,而看门大爷看见了,说明包志凯下来走的是小卖铺旁边的那个楼梯。为什么不走上去的那个楼梯,是因为很可能郑利是从那个方向过来的,所以选择了另一个方向离开。

1.8郑利杀了秦芸并伪造现场
证据1:警方在两把水果刀上都找到了指纹。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单独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郑利的左手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正握。两把刀上均沾有秦芸的血迹。推测凶手和秦芸搏斗过,刀发生过碰撞。
证据2:郑利自述中拿起刀冲了上去,自述中说是去痛黑衣人,但是他真正去拿刀捅的人究竟是谁,因为是第一人称描述,真实性尚待商榷。
证据3:郑利自述中郑利握着刀的手上有一条疤,是一个月前秦芸输了200块后二人争吵时留下的。而警方证据中另一把单独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郑利的左手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正握。而警方描述中,郑利是右撇子。郑利的左右手:时而左撇子,时而右撇子。而在自述中,郑利是左手拿刀。而秦芸的死亡时间被推定在昨天(1986.4.5)晚上8点~10点之间。秦芸的尸体仰面躺在右边卧室的木板床上,右手放着一把水果刀,正面胸口及腹部共有8处刀伤,经法医确定死因是多处脏器破损失血过多。两把水果刀的刀刃上都有一些小缺口,使得警方确定凶器是沾有郑利指纹的那把。从伤口的方向以及死者身上的一些伤痕可以推测死者和凶手曾发生搏斗,随后死者被按倒在床上,被人左手持水果刀正面刺入,伤口很深。
证据4:郑利自述中,将一把刀放在了秦芸右手里来伪造。

1.9郑利为自己试图做一个拙劣的不在场证明
证据1:报警情况中报警人是死者的丈夫郑利以及郑利的好友兼同事王恭,两人于今日早上9点53分通过家中的固定电话报警,接警后30分钟警方抵达现场,在此期间两人一直呆在屋外的走廊。
证据2:原本郑利说不去喝酒了,然后突然又去了。之后还和王恭待了一夜,第二天又找借口和王恭一起回家,有可以制造不在场证明为自己洗脱的行为存在。
证据3:旁观者证实郑利快9点的时候出去了,手上拿着一个包裹。

1.10包志凯撒了谎。
证据1:根据上面推测,包志凯私会秦芸被发现落荒而逃。
证据2:已经证明包志凯去私会秦芸了,那么他还去会见朋友,有欲盖弥彰的意味。
证据3:警方问答的时候包志凯回答的异常流利。
证据4:包志凯在国企工作,如果被发现作风有问题会有影响,而且文中提到了近期可能要晋升。

2.双重人格的郑利
2.1因为被压迫,郑利诱发了第二人格,在自己被压迫的情况下会出现,该人格比较残暴,而且是左撇子。而且第一次出现时被是郑利被打的意识模糊,第二次是被打倒在地,如果是有一个趋势的话,那么第二人格的出现时所需要的外部打击强度在降低。
证据1:郑利小时候就被人压迫,存在反抗性人格出现的诱因。
证据2:第一起案件发生的时间是1973年10月15日,而包志凯家中墙上挂着大大小小各种包志凯的照片和荣誉,小到小学时的奖状,大到在部队立的战功。其中还有很多份不同报纸的剪报,上面都印着相同的新闻:“包志凯同志见义勇为,受到省长嘉奖”,还附有包志凯抱着一个小男孩的照片,时间是1973年的7月。照片中的包志凯身着军装气宇轩昂,相貌英俊,与郑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颇为相似。当时最流行阅读的刊物也就是报纸了。很有可能在被压迫的时候,郑利看到了这个新闻,存在了有没有英雄见义勇为来拯救自己的心态。
证据3:在之前的分析中,郑利存在一会左撇子一会右撇子的情况。而在警方的平时描述中,郑利是右撇子。而在第一起案件的自述中,那个黑衣人动手是右撇子。第二起案件中也是。推测郑利的第二人格可能是左撇子。
证据4:黑衣人第一次出现是在郑利被林援朝打的半死不活的时候,是诱发潜在人格出现的常见条件之一。

2.2在第三起案件中,最后郑利的第二人格被主人格杀死。
证据1:开篇自述中郑利左手拿刀。而按照上述推测,第二人格是左撇子,第一人格是右撇子,而开篇中的描述是第一人格所掌握的内容。
证据2:第二人格的形象与包志凯的报纸形象类似。
证据3:上面推测中,郑利其实很爱秦芸。虽然因为这件事情的发生,第二人格爆发杀死了秦芸。但是郑利的第一人格很爱秦芸,他将第二人格当成了凶手,所以在文中杀死了黑衣人,他杀的其实不是包志凯,而是第二人格。
证据4:文中没有内容描述包志凯受伤了。

3.林援朝之死
3.1林援朝死于郑利第二人格的第一次出现。
证据1:郑利15岁的时候因为杀人坐了3年牢,出来后书也没得读了。
证据2:第一起发生在1973年10月15日,死者叫林援朝,是郑利的同学。发现林援朝尸体时,郑利就倒在他旁边,身上和手上全是血,有他自己的也有林援朝的。案发地点在郑利所在高中旁边的小巷中,这条小巷平时只有学生放学时会经过,那天正是晚自习结束后离开的同学发现了林援朝和郑利,凶器是旁边地上随手可拿的砖头。郑利身上有多处被殴打的伤痕。在这之前郑利被长期压迫。即便自己如何努力也摆脱不了林援朝的阴影和暴虐。此次在自述中又被林援朝打的识开始模糊的时候第一次看见了黑衣人,用左手这打倒了林援朝,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死。
证据3:虽然因为林援朝家里有关系,但是警方也确实没有找到明显支持他人作案的证据。

4.蒯(kuai)骏之死
4.1蒯(kuai)骏死于郑利第二人格的再次出现。
证据1:第二起发生在1976年8月2日,死者名叫蒯(kuai)骏,是郑利在C市零件厂的同事。发现尸体并报警的就是郑利,蒯骏的尸体就趴在河岸边,头部浸在水里。死因是溺水导致的窒息,附近和尸体上都有很明显的挣扎痕迹,推测是被人强按在水中致死。警方赶到时发现郑利的头上和身上被淋了许多粪便和尿液,蒯骏的身上同样也有。根据郑利的口供,蒯骏将他约到河岸边,用事先准备的一桶粪便浇到他头上。他便和蒯骏扭打起来,自己被打倒在地。这时有一名高大男子路过将蒯骏按进河中,最终致其死亡,随后高大男子离开现场。
证据2:警方未能在现场发现更多线索指认郑利,按照郑利的描述也未能找到那名神秘男子。同时因为郑利(1m6)与蒯骏(1m8)体型和力量差距较大,判断郑利不具备将蒯骏强按进水中的能力。
证据3:案发时同样类似出现被压迫的情况。
证据4:监狱中郑利的身体素质有过加强。
证据5:这次黑衣人依然是左手。
证据6:两次黑衣人描述基本相符。而黑衣人姓包,很有可能是郑利自己脑补的包志凯的臆想。

二、案件简单还原
因为被林援朝的长期压迫,最后自己如何努力也没有摆脱林援朝。郑利的心中开始出现阴影,希望能有一个人见义勇为的拯救他。而正好他在之前看到了报纸上包志凯的事迹,于是在自己心中构筑了一个英雄。因为和林援朝喜欢的女生说话,而被林援朝毒打,意识模糊之际,第二人格出现,因为受到了包志凯事迹的影响,被自己的意识中被构筑成了一个包志凯的模样。而第二人格是左撇子。平时的是右撇子。第二人格杀死林援朝之后,第一人格认为是那个黑衣人干的。之后入狱。

出狱后,因为家里人的失望,郑利决定远走他乡,但是没想到再次遇见类似的事件发生。在打斗之中第二人格再次出现,而经过了监狱的锻炼,郑利的身体素质也明显上升。用左手将蒯(kuai)骏溺死。之后因为身体体型差距原因没有被判刑。

后来,郑利到了这个工厂工作,秦芸因为和家里作对而和郑利闪婚。郑利喜欢秦芸,也和努力宠着秦芸。但是秦芸其实并不喜欢郑利,而且秦芸家里条件不错,而秦芸好吃懒做还有很多的毛病。因多次迟到、早退、旷工被辞退,之后一直在家待业。而且从被辞退之后也不务正业。沉迷麻将。牌友里有一个叫芳芳的,是其发小,芳芳的老公南下经商赚了大钱。使得秦芸内心不平衡,越发的看中金钱,也和郑利总吵架。之前还弄伤了郑利的左手。阴错阳差之下,秦芸认识了包志凯,因为包志凯老婆不漂亮,而秦芸漂亮,包志凯也有钱,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于是秦芸与包志凯有不清不楚的关系。家里也新装了电话为了和包志凯联系。平时秦芸和郑利吵架后郑利会去和王恭喝酒。而案发那天两人吵架后,秦芸以为郑利去和王恭喝酒了,于是打电话让包志凯过来。包志凯过来之后,没想到郑利只是出去抽烟,回头撞见了。然后包志凯落荒而逃。而因为包志凯和郑利第二人格中的黑衣人形象接近,使得郑利再次第二人格爆发,杀死了秦芸,过程中郑利和秦芸产生了搏斗。而因为郑利其实很爱秦芸,所以在自己的意识中发现了自己的第二人格杀了秦芸之后,自己意识中杀死了第二人格。但是实际上,刀都是落在了秦芸身上。而包志凯为了仕途和家庭选择了找朋友假装。而郑利以为第二人格是凶手,按照自己的所想布置了现场,但是第二人格其实没有实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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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题回答
一、线索分析及案件还原
1.密室概况
1.1教室的前门没锁:
证据:梁冰发现门竟然完全没有锁。教室的门锁用的是插销加挂锁,可眼下连插销都没插上。 
1.2前门后面被桌子顶住,后门也是:
证据1:梁冰推门的时候前门纹丝不动,但是听到一些摩擦声,这声音他听过,大扫除挪动桌子时就是这个声音。
证据2:进入后发现门后果然有两张桌子。
证据3:所用的桌椅分别是第一列的前两张和后两张
1.3教室后门锁住了:
证据:后门是完全锁住的,插销挂锁一个不落。
1.4窗户有防盗栏,有缝隙,不大,但是也不小。窗户拉上了窗帘,关上了插销。
证据:教室的窗户全部从内插上了插销并拉上了窗帘,这也是学生没有第一时间没看到尸体的原因之一。每个窗户都有竖着的栏杆,栏杆的间隙即便是婴儿的头都无法通过。
1.5 双人桌椅很重,无法轻松抬起,但是如果推动的话,可以省很多力气。
证据:双人桌椅,很重,即便是成年人也无法很轻松的抬起搬运,但若是两个人抬应该会轻松不少。在教室前门与后门后面各有两张双人桌椅,后门的两张桌椅现在还堵着门,前门的桌椅则因为外面那两名男学生而往墙边偏移,前门能开出的最大空间仅供一人通过,若是胖子还可能无法通过。

2.密室手法:杀人布置现场之后,用仓库里的麻绳伪装现场。然后用仓库里那个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因为教室宽6.6米,长度足够,只要事先先把后门堵上,然后把前门的堵门桌子大概摆好,留个缝让自己出去,然后在窗外通过缝隙将木板用力推把桌子推过去堵。然后在外面用题目中给的手法将窗户关上就可以了。
证据1:教室长9米,宽6.6米。
证据2:窗户的插销是老式插销,只要手速快一点就能在插销落下前把窗户关上。
证据3:吊着林雪华的麻绳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质纤维,而逸夫楼一楼的仓库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正方形瓷砖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随处可见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来捆住水泥袋的麻绳。
证据4:教室内外(走廊)的地上均无其他明显的挪痕、拖痕。
证据5:逸夫楼是介于高一、高三教学楼和高二教学楼之间的楼,高二的学生可以从逸夫楼下方的大厅直接穿过来到学校另一侧而不必再从大门处绕一圈。
3.报警时间:2009年5月16日早上6点25分。
证据1:从接警到抵达现场,仅仅只用了5分钟。梁冰看了一眼手表,现在是5月16日早上6点半。
推测:往前推5分钟,时间为5月16日早上6点25分。
证据2死者林雪华,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岁
推测:1956年出生,53岁,所以今年是2009年。

4.周敏珉和林雪华只是师生关系
证据1:死者林雪华,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岁,市第三中学高二(1)班班主任兼英语老师。早年丧夫,女儿十年前自杀身亡,现在一个人居住在校内的职工宿舍中。
推测:根据“报警时间”中的推测,现在是2009年,也就是说林雪华的女儿自杀的时候是1999年。
证据2:1999年曾经卷入一起学生自杀案件,因为那件事她被停职一年,当时她也是像现在一样是班主任。1999年5月15日,一名她班上的高三女学生周敏珉在这间教室上吊自杀,后续调查的结果是女孩因为家庭变故、成绩下降遭到死者当众辱骂以及一些个人感情的原因而自杀。后来学校给了女孩家长一些赔偿并对林雪华做出停职一年的处分。一年后林雪华离开前往S市一中任教,去年离职重回本校。
推测:周敏珉的自杀时间也是1999年,与林雪华女儿的自杀年份相同。
证据3:校长的证词中,林雪华平时并不是随便侮辱学生的人。只不过那段时间家里出了些事,难免情绪上有起伏。
推测:林雪华早年丧夫,那么家里出事,推测可能是其女儿自杀。
证据4:相框里是林雪华和女儿的合照,这张照片里的女儿看起来已有17、8岁,长得温婉动人。而之前林雪华骂人的话里有“又矮又蠢像头猪,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可能考上大学。”
推测:两人的描述明显不相符。
证据5:梁冰的话里说,周敏珉死了之后学校给了一笔赔偿金,似乎是解决了她家里的燃眉之急。可能这就是她在学校自杀的原因吧,还听说她父母拿着赔偿金走的时候兴高采烈的。
证据6:周敏珉的父母离婚后就各自搬到别的城市去了
推测:有父母拿着赔偿金走,离婚后就各自搬到别的城市去。说明周敏珉父母均健在,与林雪华丧夫情况不符。

5.林雪华的女儿是白念雪
证据1:白念雪的名字里有雪字。
证据2:白念雪自杀的时间在1999年。根据第三题中线索,发现是5月14日
证据3:第三题中的线索白念雪家里只有她的母亲,是中学老师。

6.林雪华周四出去祭奠自己的女儿,然后次日也就是案发当天晚上去教室烧纸祭奠周敏珉。因为那一天是周敏珉的祭日。却没想到被杀,并借此伪装了现场。
证据1:林雪华的通话记录无明显异常。
证据2:林雪华周四请了半天假。
证据3:尸体脚下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女士手提包、一个小铁盆、两支蜡烛和一个打火机,铁盆里还有烧剩的残渣,看起来是纸钱。手提包里面放着一串钥匙,其中两把是教室前后挂锁的。除此之外只残留着一些纸钱上的锡箔和蜡。
证据4:一楼的监控里显示5月15日晚22点56分,林雪华独自一人拿着手提包(与案发现场发现的一致)离开宿舍楼。按普通人行走的速度和最短路程从宿舍楼走到1班教室大约需要10分钟左右。
证据5:学校大门监控拍到她早上8点出去,11点回来。至于去哪了,没人知道。
证据6:案发当日是。2009年5月15日晚。而周敏珉上吊是1999年5月15日。
证据7:开篇中提到,就是这个教室,那个位置当初周敏珉上吊。
证据8:林雪华平时对学生非常负责,文中提及。
证据9:白念雪自杀时间是5月14日,但是题中提及周四请了半天假,周四是5月14日。推测林雪华可能周四去祭奠自己的女儿。

7.王峥是假的,其实他是郑财。
龚长张觉得王峥有点眼熟。提出王峥有没有前科的可能。但是王峥并没有。那么给警察有眼熟印象的可能是和案子有关的人。王峥之前在S市,而郑财也在S市。而在照片上,现在的“王峥”感觉年龄比较大,而肤色也有变化。而郑财是逃犯。推测郑财在逃过程中,发现自己和王峥比较像,从而杀了王峥,偷梁换柱。在车祸后并伪装失忆,而脸上的伤疤让他可以容易成为王峥。并离开S市。而在第三题中,那个白骨,就是真正的王峥。而王峥的日记只有一本,有可能是王峥遇害的时候随身携带了这一本,而郑财也正是借着这本日记,来到了这里。
证据1:脸上有许多疤痕,这副样子也使得他特别显老。
证据2:“王峥”的表现看到周敏珉的照片时眼神一点变化都没有,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证据3:2008年在S市遭遇车祸,在当地第一医院住院半年,医药费由货运公司和国家医保负担。今年1月底出院,来到B市进入三中当门卫。
证据4:第三题中,S市一中门卫郑财的盗窃杀人案,现在是全国通缉的要犯。
证据5:第三题中1999年《地浴》上映,然后过了9年,2008年案件发生,与证据3中车祸时间吻合。
证据6:第三题中最后一辆大货车侧倒在路边,驾驶室内有一个人探出半个身子,一副司机打扮,满脸是血。
证据7::在搜寻的时候警方还发现了另一具身材矮小的不明男尸,因为暴晒在室外已经接近白骨化。颅骨后方有多处裂痕,身体也多处骨折,疑似被人杀害后抛下,从骨龄判断其年龄是27~29之间,推测死亡时间在2008年8~9月。尸体附近未找到能证明其身份的物件,警方只好从本市近一年的失踪人口中查找是否有年龄、身形相似的人,然后通知家属做DNA比对,可惜仍未找到尸源。
证据8:王峥的身份证照片还是高三时拍摄的,再过5天就要到期更换。照片中的王峥与现在相比脸上还没有那么多疤,肤色也比较白,五官倒没有非常大的变化。
证据9:龚长张觉得王峥有点眼熟。
证据10:短信内容:龚叔,已找到车和尸体。(提示第三题有线索)
证据11:他打开身上携带着的王峥的日记,日记中的第一页是1998年的9月1日,最后有文字的一页是1999年的5月15日,包括假期在内的257天全部都有记录。日记有长有短,短的仅仅两三句话,长的则写了一页有余。写得长的日记几乎都是与周敏珉有关的经历,有一同去游乐园、一起吃洋快餐、一起看电影等等,其中一起看电影是两人高三生活中最常用的娱乐放松方式。

8.凶手是门卫,也就是郑财,假王峥,动机是可能被认出来了。
证据1:第三题中,S市一中门卫郑财的盗窃杀人案,现在是全国通缉的要犯。
证据2:1999年曾经卷入一起学生自杀案件,因为那件事她被停职一年,当时她也是像现在一样是班主任。1999年5月15日,一名她班上的高三女学生周敏珉在这间教室上吊自杀,后续调查的结果是女孩因为家庭变故、成绩下降遭到死者当众辱骂以及一些个人感情的原因而自杀。后来学校给了女孩家长一些赔偿并对林雪华做出停职一年的处分。一年后林雪华离开前往S市一中任教,去年离职重回本校。

9.排除了其他人可能。
证据1:手提包、打火机及包里的钥匙上只有林雪华的指纹,前后门的门锁及插销上最新的指纹都是学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纹。课桌、黑板、窗户、椅子上的指纹都是本班学生或老师们留下。
证据2:班上的门锁钥匙由班主任林雪华、班长常茂凯和女同学薛琪掌管,因为薛琪是住校生一般来得都比较早,所以老师把钥匙也交给她一份,晚自习结束后也都是由薛琪负责锁门。
证据3:文中没有提及其他人动机。包括死者的手机联系。

10.死因是他杀,死亡时间是22点30分~23点30分之间。
证据1:死亡时间至少在6个小时以上。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和一道勒痕,尸体的脚距离桌子有约20cm的距离,很明显死者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
证据2:尸检的结果已经出来,法医推测林雪华是在昨晚22点30分~23点30分之间遇害,尸体无搬运迹象。死因是被人掐住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尸身的手臂上留有部分打斗痕迹,但未能找到与凶手相关的线索。

11.时间线上,监控可能是假的。视频在学校内的服务器中,校内人员有足够条件去修改监控。而且保安一般都会负责监控,更容易修改监控。
证据1:昨晚22点王峥和负责白天值班的大鹏在警卫室门外说了几句,随后大鹏从小门离开学校,王峥将小门插销插上回到警卫室,之后伸缩门也被关上。学校内的职工宿舍主要是供教职人员居住,所以门卫或清洁人员都住在校外。22点53分,王峥推开门卫室的门往画面左上角方向走去。22点56分,他回来打开门,门关上之后就再也没有他出去的镜头。直到早上5点29分他从门卫室出来打开小门的插销,然后回门卫室,之后伸缩门打开。而晚上监控内容往往不会有太大变化,录播也不容易被看出来。
证据2:从大门进入后是一个上坡,正前方是一面墙上面是石壁雕刻画,画的上方有一个电子显示屏展示学校最新的公告以及当前时间。监控范围无法触及。
证据3:大门有两个摄像头,一个安置在小门与伸缩门之间的石柱上约2.2米的位置,可以拍摄到小门和门卫室进出的人。另一个安置在伸缩门左边的墙壁上,可以拍到伸缩门及两侧石柱的全景,若有人攀爬则必然会被拍下。两个摄像头都支持夜间拍摄,所拍摄的视频保存在学校内的服务器中。

12.真的王峥是郑利的儿子,被王恭收养。郑财是郑利的弟弟
证据1:题目一中,最后郑利想把儿子交给王恭让他过上另一种生活,如果王恭愿意的话。
证据2:郑利的儿子生日1981年,在2008年是27岁。
证据3:王峥,王郑,王恭的姓,和郑利的姓。
证据4:侦探看他有点眼熟。而且他和郑财长得像,有血缘关系可能。
证据5:王峥,男,1981年5月4日出生。1988年户籍从S市迁到本市,民政部门里记录他是被收养的,2年前养父去世了。
证据6:郑财、郑利、王峥均身材矮小。以及王峥的身份推断。

13.当年王峥和周敏珉看的电影就是《地浴》
证据1:日记内容。
证据2:第三题中内容。

二、案件简单还原
林雪华,早年丧夫,女儿长得温婉漂亮。1999年出演《地浴》大火,但是却因为舆论压力而自杀。导致林雪华精神受到打击。平时林雪华工作认真负责。然后因为情绪不对,而骂了周敏珉。然后周敏珉因为受到家庭、学业的的压力,包括老师的辱骂,还有最后王峥的话,而自杀。王峥自责大病落榜后不知所踪。后来学校给了女孩家长一些赔偿,女孩家长高高兴兴的去外地了。林雪华停职一年。一年后林雪华离开前往S市一中任教。任教期间,遇见了S市一中门卫郑财的盗窃杀人案,郑财成为了全国通缉的要犯。而因为在S市一中生活了挺久,所以林雪华对于门卫应该有一定的印象。郑财成为逃犯之后,发现王峥和他长得有一点像。而王峥在父亲被警察带走之后,被王恭收养,取名叫王峥,意思是王郑。郑财发现王峥和他有点像。于是杀死了王峥偷梁换柱。在车祸后并伪装失忆,而脸上的伤疤让他可以容易成为王峥。并离开S市。而在第三题中,那个白骨,就是真正的王峥。而王峥的日记只有一本,有可能是王峥遇害的时候随身携带了这一本,而郑财也正是借着这本日记,来到了这里。但是没有想到林雪华也到了这里。郑财担心被认出,起了杀心。然后发现林雪华作息比较单一。录制好了视频伪装监控。在案发当晚,是周敏珉的祭日,林雪华请假卖了祭祀用的东西去祭奠周敏珉。通而作为保安,郑财知道其他监控都是装样子,只有门口两个监控才有用。然后郑财伪装了监控。在教室里掐死了周敏珉。而后通过逸夫楼那条路回去,回去路过逸夫楼的时候计上心来,想到最近学生间传言的那个学生自杀事件,于是用绳子伪装了现场。然后把桌子推到后门上,拉好窗帘。然后用仓库里那个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因为教室宽6.6米,长度足够,把前门的堵门桌子大概摆好,留个缝让自己出去,然后在窗外通过缝隙将木板用力推把桌子推过去堵住。然后在外面用题目中给的手法将窗户关上就可以了。然后利用手速在插销落下前把窗户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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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题回答

一、线索分析及案件还原

1.宴会开始是2008年8月4日
证据1:白念雪自杀的时间在1999年。《地浴》上映也是1999年,而文中提及已经过去了9年。
证据2:文中提及“8.4”事件

2.轮船大体布置
文中提及这艘游轮名为“莱纳号”,长320米,宽36米。船上的家具全都被固定了位置。娱乐甲板除了演艺厅外还有16个套房,被安排在此住宿的都是娱乐圈的名人,也包括晚宴主人霍德华。其他的嘉宾和受邀全程参与的媒体都在驾驶甲板和游步甲板的房间内,上甲板的房间则全部闲置。

3.大概时间线
19点:晚宴开始。
20点:船上的服务员准时开始上菜。
21点30分:晚宴进入了自由休息的时间段,有些人回房小憩,有些人则去楼下的购物中心shopping
22点:船上的广播里准时传来了让大家前往阳光甲板的通知,但记者们不允许携带相机。走到甲板上,海风不免让人感到寒意,争奇斗艳的女星们纷纷披上了外套。甲板上灯光很少
22点魔术后发现尸体。有序撤离,有人两个楼梯口不让别人上去
22点20开始所有人留在演艺厅内不准离开。
22点50发现周泽涛尸体,死亡时间1小以内。
凌晨2点13分,游轮在出发地点靠岸。烟囱上的尸体不见了。聚光灯所照射的位置自发现尸体后就没有变动,可现在那个位置只套着一个白色的绳套。

4.徐恺、周泽涛、钟国栋三人很早就相识。
三人刚开始便相谈甚欢,而且吃饭的时候也坐在一起有说有笑,很有可能之前便相识。而且之前周泽涛与徐恺一起排过《地浴》,之后两人也一直有联络。而且周泽涛和徐恺那里有散装大麻,而在钟国栋那里找到了成包的大麻,而三人接触密切,推测周泽涛和徐恺那里的散装大麻是钟国栋给的,虽然钟国栋死不承认。而钟国电影公司是制片人,三人应该很早就相识。
证据1:徐恺的身边还站着两个年纪明显比他大了不少的男人,三人相谈甚欢。在江珊的又一次介绍下,徐世杰得知其中一人便是《地浴》的导演周泽涛,现在已经是国内的一线导演。
证据2:那个不知名的男人就是著名钟国电影公司的董事长钟国栋,也就是这部电影的出品方。影片除了科幻这一噱头外就是周泽涛与徐恺继《地浴》之后的再次合作,不过在采访中得知两人生活中一直都有联络,徐恺也一直尊称周泽涛为周老师。
证据3:八点开始上菜吃饭,饥肠辘辘的江珊第一时间跑回到表哥身边入座,顺便还朝徐世杰招手示意他过来,后者也不再“矜持”将玩具放回原位便加入饭局。表哥拿着一张签名正在跟江珊炫耀,说是刚才陈旭明来找他询问主编的事,就顺便给他签了一张。
证据4:在如此奢华的游轮上,菜色自然也极为高档和美味,让人停不下嘴。徐世杰朝徐恺等人的方向看了一眼,霍德华、徐恺、周泽涛、钟国栋四人正在同一张桌子享受佳肴有说有笑,而向悦乐的桌子就在自己附近,徐世杰想起“预告会”期间向悦乐似乎全程板着脸很不屑的样子。
证据5:搜查周泽涛和徐恺的房间时发现他们的行李箱中有大麻,是散装,恐怕是有人给他们的
证据6:钟国栋房间里发现了包装好的大麻。而根据之后的搜查结果,也只有钟国栋那里有大麻。而且大麻属于毒品,除非关系特别近的人而且互相比较了解,否则别人给你你也不敢要。

5.白念雪的自杀原因可能不止外界压力。
证据1:向悦乐曾说过电影拍完后白念雪的精神状态就一直不好,向悦乐给她安排了心理医生她也不见。
证据2:是第一次当女主角,她真的非常努力,一遍又一遍的看剧本揣摩角色,那剧本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她的注释。本以为电影拿了国际大奖,她也能一炮而红,却没想到是这种红法。
证据3:根据第二题中的内容,当初周敏珉和王峥去看电影的时候,有一段激情戏。推测电影是《地浴》。

6.白念雪是林雪华的女儿,因为多方面原因于1999年5月14日自杀。
证据1:题目二解答中的推断;
证据2:徐世杰的回忆。

7.徐恺参与过《地浴》的拍摄、周泽涛是导演,钟国栋可能是制作人,《地浴》当中出现限制级画面是徐恺和白念雪
证据1:9年前徐恺29岁的时候凭着电影《地浴》拿的奖,那可是他拍的第一部电影。证明徐恺参与过《地浴》的拍摄。
证据2:这次科幻片预告中周泽涛与徐恺继《地浴》之后的再次合作,证明周泽涛当初是《地浴》的表演。
证据3:根据之前推断,白念雪的自杀原因可能不止外界压力。
证据4:徐恺死状凄惨,下体被切掉。存在明显的标签性行为,而切掉下体,往往提示动机与“性”有关。
证据5:第二个被发现的死者是周泽涛,当初《地浴》的导演。
证据6:“预告会”期间向悦乐似乎全程板着脸很不屑的样子。
证据7:根据第二题中的内容,当初周敏珉和王峥去看电影的时候,有一段激情戏。推测电影是《地浴》。

8.第一个死者应该是徐恺
证据1:根据登船时的登记表徐世杰做了核对,发现有两个人没有过来。一个是徐恺,另一个是周泽涛。询问在场的其他人,有一对夫妻说看到周泽涛回了房间,而徐恺的行踪则没人目睹。
证据2:徐世杰已经基本认定尸体是徐恺,因为快50岁大腹便便的周泽涛不可能是那种精瘦的身材。
证据3:对尸体以及现场线索的调查已经全部完成。在阳光甲板左侧烟囱附近、阅览室内及栏杆上的血迹经过与徐恺、周泽涛的家人比对,可以确定是徐恺本人的血。

9.徐恺的初始被害地点可能是在阅览室。
首先,在一个类似暴风雪山庄的模式中,行凶杀人的地点一般往往相对隐匿,如果实在桅杆附近,视野过于开阔,暴露可能性比较大。而相对私人的地方安全系数更高。阅览室属于相对私人的地方,而且发现了血迹。而徐恺接收到了周泽涛的短信,而根据之前的推断,两人关系密切。前往阳光甲板可能性大。但是根据周泽涛也被害,而凶手另有其人,那么徐恺去阳光甲板的原因是收到了周泽涛的信息的话。那么那个信息是否是周泽涛本人出于自己意愿下发的有待商榷。

证据1:发现尸体的地方在烟囱上。但是之后再阅览室发现了血迹,经过比对,是徐恺的。
证据2:周泽涛的手机已发送记录里有一条发给徐恺的短信,约徐恺到阳光甲板有事商量,时间是21点41分。

10.在徐恺被害之前,周泽涛可能就已经被凶手控制。
证据1:周泽涛的手机已发送记录里有一条发给徐恺的短信,约徐恺到阳光甲板有事商量,时间是21点41分。
证据2:周泽涛也是被害人。
证据3:周泽涛的死亡时间是在22点20分到22点50分之间。根据文中线索,众人从阳光甲板下来并集合在演艺厅的时间在22点15分左右。而是背部利器伤造成的失血过多。凶器应该是长度至少15厘米的匕首形状利器,在房间内没有找到疑似凶器的物品。刺入的位置并没有伤到要害,但是如果完全放任血流出,大约10~15分钟就足以死亡。证明被伤的时间在魔术表演之中或者之后。
证据4:周泽涛的双手和双脚都被绳子紧紧地绑在左下方的床脚,嘴上还贴着一大块胶布。在他背后有一个很明显的利器伤,血液还在一点点流出,伤口正对面的柜子上有大量喷溅的血迹。从尸体的温度徐世杰推测死亡时间应该在一小时以内,更具体的时间就要等靠岸后的法医同事前来检查。他看了眼手表,已经晚上22点50分,刚刚在演艺厅盘点人员大概花了半个小时。被绑紧,说明是被控制过。

11.陈旭明存在反常行为
证据1:上一次陈旭明和向悦乐是在白念雪的葬礼上见面,但是陈旭明表现的漠不关心。从向悦乐那句“还以为你会追随小雪……你还有去看她吗?”而陈旭明的回答是“我现在忙事业,等什么时候有空去B市时再看吧。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人要朝前看,我总不能抱着酒瓶子过一生。”推测,既往陈旭明和白念雪可能是情侣关系,而陈旭明对白念雪感情很深,以至于身为经纪人的向悦乐觉得陈旭明有可能去殉情。但是在这一次,陈旭明却表现得漠不关心。
证据2:陈旭明参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有那部电影《地浴》的工作人员。而在证据1中陈旭明表现得漠不关心。推测陈旭明有可能这九年来一直在默默自己调查白念雪自杀的事是否另有隐情。很可能调查出来了什么。而加上之前白念雪自杀原因的推断,以及徐恺尸体的表现,推测陈旭明有可能是凶手。而这次漠不关心的表现很可能是掩盖。
证据3:调查时发现陈旭明带的东西只有两套衣服和牙刷毛巾,不太符合他的身份。而在这次活动中,除了女星们带的行李比较多以外其他人最多只带一个箱子。陈旭明有没有可能带了犯案物品。而之后扔入了海中。

12.陈旭明具备作案动机及条件。
证据1:根据之前推断,陈旭明很有可能在这么多年的调查中了解到了当初和白念雪演激情戏的是徐恺,而导演是周泽涛。
证据2:根据魔术师所说,魔术的配合人员是之前知情的也就是安排好的,作为魔术配合人的陈旭明,对于游轮的结构各方面的了解会比其他人要早,有充分时间提前准备。
证据3:调查时发现陈旭明带的东西只有两套衣服和牙刷毛巾,不太符合他的身份。而在这次活动中,除了女星们带的行李比较多以外其他人最多只带一个箱子。陈旭明有没有可能带了犯案物品。而之后扔入了海中。
证据4:陈旭明自己的证词中,在晚餐后找周导自荐。不过他说我在电影方面经验还不够多,不太合适。而晚餐开始时间是八点,结束时间21点三十。而根据之前推测,在徐恺被害之前,周泽涛可能就已经被凶手控制。周泽涛的手机已发送记录里有一条发给徐恺的短信,约徐恺到阳光甲板有事商量,时间是21点41分。陈旭明具备作案条件。
证据5:根据文内线索,晚餐后曾经离开过演艺厅且没有目击证人证实其行踪的人员名单中有陈旭明的名字。

13.第一起案件手法:
陈旭明首先在晚餐后找周导自荐。然后借机绑架了周泽涛,并用周泽涛的手机给徐恺发了短信,把徐恺约到了阳光甲板的阅览室。然后将徐恺杀死。杀死徐恺之后,因为事先了解过游艇构造,所以提前准备了充足的绳子。将绳子和圆盘做成图里那个样子。然后再用一根绳子对折后穿过小圆环(三端,一端是打折那里,还两个末端)。然后将这个机关环绕过烟囱底部。具体如下图1。然后带着这两根(三端+一端)绳子,到桅杆上,往上爬,烟囱比较光滑,摩擦力小,借着拉力将圆盘一点点带上去(图2)。到达平台后,进一步收紧绳子,将圆盘卡在烟囱上端(图3)。然后放掉打了死结的根绳子,拎着那两端到桅杆下面。然后把尸体弄过来,在尸体脖子上套上一圈绳子,绳子绑紧后面绑上一个小球(图4)。然后利用滑轮原理,将死者的尸体吊在上面,到达最上方之后,那个小球会卡住起到固定的作用,然后抽回绳子(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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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jpg

图4.jpg

证据1:发现尸体时发现左边的烟囱上方似乎挂着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下体位置一片血红已被残忍割去。男人低着头,只靠望远镜根本无法看清样貌,双手双脚同样下垂看起来毫无生气。
证据2:烟囱,表面光滑,高度18米。烟囱背后垂着一条白色长达19米的绳子,上端与尸体脖颈处后方套在烟囱上的绳子相连,绳子,卡的很紧无法拉动。而烟囱比较光滑就算拉着绳子也难以攀爬。即便是船上最老道的船员也无法徒手爬上18米烟囱的顶端。
证据3:桅杆的高度为35米,可以攀爬上去。在桅杆上有一个能立足的“平台”比烟囱高度高1.5米,但是桅杆距离烟囱较远,即便爬上桅杆也不可能把绳索套到烟囱上,何况上面还吊着一个人。从上述证据中,推测到,作案必备工具:绳子。
证据4:痕检人员在甲板和烟囱旁边的栏杆上采集了血液,其余人则共同协助,把套在烟囱上的绳索给拿了下来。这个绳索由两个圆环组成,一个较大用来套在上细下粗的烟囱上,另一个则较小估计是用来吊着尸体的颈部。大圆环是用绳子包裹着的塑料圈,小圆环则只是绳子,圆环都打了死结。大圆环上还连着一根长达19米的绳子。
证据5:文中无数次提到的小球。

14.第二起案件手法
陈旭明首先在晚餐后找周导自荐。然后借机绑架了周泽涛,并用周泽涛的手机给徐恺发了短信,把徐恺约到了阳光甲板的阅览室。然后将徐恺杀死。杀死徐恺之后,趁乱回到周泽涛的房间里,杀死周泽涛。然后将凶器那些东西扔到了海里。

证据1:房门打开后映入眼帘的是装修豪华的“客厅”,套房果然与普通的卧房不同。但马上四人就无暇再注意豪华的装饰,因为在里面的卧室有一个人正坐在地上,背部和附近地面都有血。他的头深深低垂,徐世杰走近一看,是周泽涛,已经没有了呼吸。
证据2:初步确定是在22点20分到22点50分之间。”冯霜头也不抬,“当然回去还要再做更进一步的解剖看下是否有其他影响判断的因素。死因很明显是背部这个利器伤造成的失血过多。凶器应该是长度至少15厘米的匕首形状利器,在房间内没有找到疑似凶器的物品。”
证据3:刺入的位置并没有伤到要害,但是如果完全放任血流出,大约10~15分钟就足以死亡。”
证据4:侦探从阳光甲板下来时大约是22点15分。
证据5:周泽涛的双手和双脚都被绳子紧紧地绑在左下方的床脚,嘴上还贴着一大块胶布。在他背后有一个很明显的利器伤,血液还在一点点流出,伤口正对面的柜子上有大量喷溅的血迹。从尸体的温度徐世杰推测死亡时间应该在一小时以内,更具体的时间就要等靠岸后的法医同事前来检查。他看了眼手表,已经晚上22点50分,刚刚在演艺厅盘点人员大概花了半个小时。

15.尸体的消失,是掉在了海里。
在之前推测中,死者被吊在上面用小球卡住,在返航途中。因为颠簸等原因,小球从那个绳子上脱落然后尸体掉了下来,砸在了栏杆上然后落入海中

证据1:痕检人员在甲板和烟囱旁边的栏杆上采集了血液,其余人则共同协助,把套在烟囱上的绳索给拿了下来。这个绳索由两个圆环组成,一个较大用来套在上细下粗的烟囱上,另一个则较小估计是用来吊着尸体的颈部。大圆环是用绳子包裹着的塑料圈,小圆环则只是绳子,圆环都打了死结。大圆环上还连着一根长达19米的绳子。即便是船上最老道的船员也无法徒手爬上18米烟囱的顶端。
证据2:凌晨2点13分,游轮在出发地点靠岸。烟囱上的尸体不见了。聚光灯所照射的位置自发现尸体后就没有变动,可现在那个位置只套着一个白色的绳套。
证据3:之前推论中的犯案手法。靠小球卡住。
证据4:阳光甲板左侧烟囱附近、阅览室内及栏杆上的血迹经过与徐恺、周泽涛的家人比对,可以确定是徐恺本人的血,在周泽涛房间内发现的血液也都是周本人的。死亡时间在进一步解剖后与一开始的判断相差无几,死因及凶器也是。从烟囱上取下的绳索上未发现任何有效线索,指纹调查也是。
证据5:唯二两个通道都有人看守。
证据6:栏杆上的血迹无法确认发现尸体的时候有没有。
证据7:尸体消失如果是主动有人做的,那么文中没有找到明显目的性线索。

16.第三个可能有危险的人是《朝阳日报》主编王勘。
根据证据中的推测,当初《地浴》发布后,在记者会上,还是小记者的王勘向白念雪提出了那个问题使得白念雪情绪崩溃。在后来白念雪自杀被发现后,离开居民楼时向悦乐与王勘发生肢体冲突。而后《朝阳日报》取消了娱乐版。时过境迁,王勘成为了主编。而根据凶手的那个预告信。在这次船上可能是要一网打尽。但是不巧,王主编临时没来。所以在案件后,凶手约了王主编出来,准备干掉他。

证据1:根据上述推测,徐恺参与过《地浴》的拍摄、周泽涛是导演,而《地浴》中存在限制级画面。
证据2:题目中侦探说了联系了《朝阳日报》,就是今天。幸运的话我们可以现场逮捕凶手并且保住那个人的命。推测可能还有一个人有危险。
证据3:宴会过程中陈旭明来找他询问主编的事。
证据4:题目中线索本来请主编王勘和他夫人,但是王主编临时有事去国外出差了就派了这两个小年轻。
证据5:白念雪自杀发现后,离开居民楼时向悦乐与一名王姓记者发生了肢体冲突。而之前在会上有一名记者将白念雪与她在电影学院的同学赵微做比较,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燕子,另一个已经是家喻户晓的第一艳星,并质问白雪是否感到羞耻,是否愧对父母。这个提问一出,白念雪当场崩溃痛哭,记者招待会紧急停止。推测提出那个问题的人,姓王。而现在《朝阳日报》主编也姓王。
证据6:此次晚宴取消娱乐版的《朝阳日报》也用整版篇幅对晚宴进行报道。那么为什么之前取消了娱乐版,是否与当初的白念雪事件有关。

17.向悦乐不具备作案条件。
向悦乐的行李没有发现明显怀疑线索。唯一有的就是那个不在场表格,但是向手下派发工作其实是一个间接的证明。而且向悦乐女性,完成这个案件女性身体素质不符合。而其他人也不具备作案条件或者动机。


18.最后那个大货车里的人就是伪装成王峥的郑财,当时他杀了峥,抛尸在悬崖下。最后王峥变成了那白骨
证据:题目二中所述。

二、案件简单还原
白念雪,林雪华的女儿,9年前因为《地浴》大火,在《地浴》中在导演周泽涛的安排下与徐恺有一段激情戏。电影大火,但是白念雪却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在记者发布会上,《朝阳日报》的记者王勘问出了那个让人难堪的问题,使得白念雪情绪崩溃。而后自杀。自杀被发现后,向悦乐与王勘发生肢体冲突。而后因为舆论压力,《朝阳日报》关闭了娱乐版面。

白念雪有一个男朋友,当时还不出名,叫做陈旭明。在白念雪死后,陈旭明很悲伤,一度想追随女朋友而去。但是女朋友自杀的原因真的如同外界说的那样吗?陈旭明开始调查,利用自己演员的身份,参与有《地浴》人员参与的电影,借机调查。经过多年的调查,锁定了三个人,激情戏中的男主角徐恺、导演周泽涛还有当初问出那个问题的记者王勘。时过境迁,王勘已经成为了《朝阳日报》的主编。

碰巧三人都被受邀参加了这次宴会。陈旭明决定为女朋友复仇。提前寄出了恐吓信转移注意力。然后在会议中发现王勘没来,于是去跟江珊的表哥询问主编情况。然后决定先杀了周泽涛和徐恺。

陈旭明首先在晚餐后找周导自荐。然后借机绑架了周泽涛,并用周泽涛的手机给徐恺发了短信,把徐恺约到了阳光甲板的阅览室。然后将徐恺杀死。杀死徐恺之后,趁乱回到周泽涛的房间里,杀死周泽涛。然后将凶器那些东西扔到了海里。

在杀徐恺的过程中。把徐恺约到了阳光甲板的阅览室。然后将徐恺杀死。杀死徐恺之后,因为事先了解过游艇构造,所以提前准备了充足的绳子。将绳子和圆盘做成图里那个样子。然后再用一根绳子对折后穿过小圆环(三端,一端是打折那里,还两个末端)。然后将这个机关环绕过烟囱底部。具体如下图1。然后带着这两根(三端+一端)绳子,到桅杆上,往上爬,烟囱比较光滑,摩擦力小,借着拉力将圆盘一点点带上去(图2)。到达平台后,进一步收紧绳子,将圆盘卡在烟囱上端(图3)。然后放掉打了死结的根绳子,拎着那两端到桅杆下面。然后把尸体弄过来,在尸体脖子上套上一圈绳子,绳子绑紧后面绑上一个小球(图4)。然后利用滑轮原理,将死者的尸体吊在上面,到达最上方之后,那个小球会卡住起到固定的作用,然后抽回绳子(图4)。

之后死者被吊在上面用小球卡住,在返航途中。因为颠簸等原因,小球从那个绳子上脱落然后尸体掉了下来,砸在了栏杆上然后落入海中。

在案件后,陈旭明约了王主编出来,准备干掉他。但是不巧发生了车祸,之后,就是题目二的故事了。
匿名
| 发表于 2020-2-1 17:42:50 | 2020-2-1 17:55编辑
红字部分为引用,黑色部分为作答
第一题:
第一期案件 时间 1973.10.15 凶手:包志凯
[size=3]人介绍自己是包志凯的妻子,家中墙上挂着大大小小各种包志凯的照片和荣誉,小到小学时的奖状,大到在部队立的战功。其中还有很多份不同报纸的剪报,上面都印着相同的新闻:“包志凯同志见义勇为,受到省长嘉奖”,还附有包志凯抱着一个小男孩的照片,时间是1973年的7月。照片中的包志凯身着军装气宇轩昂,相貌英俊,与郑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颇为相似。[/size]
在7月的这张照片,可能是郑利和包的合照,当然这只是猜测,但包志凯和郑利,在第一期案件发生之前,可能是认识的。不然没法解释为何在小巷中出现的包,最大的可能便是包是被郑叫来的,但是包却把林杀了,而且还让郑背锅(也是为何会出现第三起案件的原因)
[color=orangered]案发地点在郑利所在高中旁边的小巷中,这条小巷平时只有学生放学时会经过,[/color]
第二起:时间1976.8.2 凶手 包志凯
这一次依旧是郑叫包来帮忙,但是包又把人杀了,这一次郑没有隐瞒,想让包顶替他入狱,可惜成为了悬案。
第三起:时间1986.4.5凶手 郑利
[size=4][color=coral]方在两把水果刀上都找到了指纹。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单独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郑利的左手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正握。两把刀上均沾有秦芸的血迹。
因为两把水果刀的刀刃上都有一些小缺口,使得警方确定凶器是沾有郑利指纹的那把。从伤口的方向以及死者身上的一些伤痕可以推测死者和凶手曾发生搏斗,随后死者被按倒在床上,被人左手持水果刀正面刺入,伤口很深。
[/color][/size]
[color=#000000][font=Helvetica][size=4][size=4]作案过程大致如下:晚八点左右,郑利对妻子产生杀心,然后郑利右手戴上手套,左手没有戴手套,双手持刀,先用右手砍向妻子,妻子反手握住刀反抗,而就在这时郑利用左手杀了妻子。这就是为什么凶器上只有左手指纹,而另一把上只有妻子的反手掌纹。[/size][/font][/color][/size]
[color=orangered]对于4月5日晚上8点20分的电话,包志凯妻子还留有印象。
那天,他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了,说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就是脸色不太好。
[/color]

份并询问他4月5日晚上的去向,他没有丝毫迟疑,马上说自己在家附近和一个老朋友见面叙旧,并且主动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电话。
龚长张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实,对方说自己的确和包志凯在4月5日晚上见面。

[size=4][color=orangered]8点以后……是有一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像电影里的特务一样。俺想叫住他做个登记,他也不应就直接走进楼里了,真是太没礼貌了。
“他具体是几点来的呢?之后离开了没有?

刁大爷摇摇头。“具体的时间俺也记不清了,但他是在8点档广播开始之后,小郑离开之前来的。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俺看到他进了楼里,然后没过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在询问后得知,4月5号晚上大妈也曾经见到刁大爷所说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楼,时间是在8点半以后,但大妈没有见到该人离开。
[/color][/size]
[size=4]而8点29包志凯接到电话后便花了10分钟左右来到了郑利家,从大门进入小卖部侧楼梯上楼,看到在门口抽烟的郑利,然后看到了郑利已经杀死的妻子,后从郑利那一侧离开,也是为什么小卖部大妈只看见了包志凯一次,而门卫看见两次,也因为包志凯什么都没做,进去的时间和出来的时间才会差不多。但快到家是包志凯反应过来这是郑利要嫁祸给他,然后找了一个朋友做了不在场证明。[/size]
[size=4][size=4][color=orangered]有的有的,那天晚上快9点的时候他出去了,手上拿着一个包裹,他还跟俺打了个声招呼。[/size][/color][/size]
[size=4][size=4]在这之后郑利也出来去和王喝酒了,而这个包裹里可能就是杀人时穿的衣服和手套吧。[/size][/size]
[size=4][size=4]至于为什么会觉得郑的回忆是错的,编造的,原因是在回忆中郑捅了黑衣人一刀之后在门口抽烟,而且离开的比黑衣人晚,出去的时候手中还有包裹,如果黑衣人走了,他是必定可以发现的,所以说郑利的回忆必定是有问题的。[/size][/size]

第二题凶手 王峥过程,在10点50左右把林老师约出来到逸夫楼的一楼,将其杀害后回到门卫室,等到第二天早上开门之后在将林送到教师里上吊,密室真的无解,根本就不可能从门口出来。至于为什么会起杀心,应该是在日记本的5.15日那篇有问题,也是为什么作案时间会是5.15日。[size=4][/size]
匿名
| 发表于 2020-2-1 17:58:46 | 2020-2-1 18:04编辑
第一题答案
线索分析与推理
1.视角解读与“叙诡”分析
谜题构架是由“我”的视角及警察视角交错构成,警察视角可认定为客观事实,是后续分析的绝对倚靠。所以现在先行分析“我”的视角。
第一节描述的是“我”杀了一个风衣男子的场景。第三节从我的视角发现“那个男人”的尸体不见了,而且还提及“妻子”和案发的场景,指示“我”确实是“郑利”。第五节是“我”的回忆,高中时被“军人”拯救。第七节在另一个城市,又被同一个“军人”拯救。
而双数章节属于警方视角,在第八节中,警方找到了“包志凯”,发现他是郑利口中的“军人”。但是,包志凯有他自己的世界,身份地位族谱上看,包志凯和郑利没有任何联系。从故事看,唯一的联系是,案发当晚,郑利家呼出了一通电话,拨给包志凯的家,但这一点并不足以说明“郑利”和“包志凯”有深入的关系。
“我”的视角中,那个“军人”两次在“我”最危急的时刻出场帮忙,而且这两次时隔几年,地点也不同。如果这是真人真事,那么那个出来帮“我”的人得时刻关注着“我”的行踪,否则这等巧合的可能性很低很低。而在包志凯的搜证中,也没有类似的指证。
包志凯和郑利的第二种可能的联系是:郑利小时候,包志凯曾经救过他一次。第八节线索提示:包志凯在1973年7月的时候,以军人的身份,见义勇为,救了一个小男孩(这很可能是包志凯和郑利的唯一联系)。而再分析军人第一次救郑利的时间是:1973年,郑利上了高中后,10月份的一天。即1973年10月。
因此,“我”记忆中的巧合,就有了另外一种可能的解释:1973年7月,包志凯穿着军装,救了一次郑利,这是两人唯一的交集。1973年10月,郑利被林援朝欺负,在郑利精神不稳定的时刻,他幻想出了一个“军人”来救他,幻想的对象自然是几个月前救过他的“包志凯”。而实际上,郑利在那种精神状态不正常的危急时刻,他的人格出现了问题,诞生出了一个“保护型的人格”(后文的叙述中,对郑利的第二人格均用“保护型人格”替代,而郑利的原人格就称为“原始人格”)。那个保护型人格用砖头杀死了林援朝,而那个保护型人格的模样/人物形象,自然就是包志凯。之后,第一人格就把这段记忆记成了故事叙述中的样子。
1976年8月的案件也是差不多的发展。郑利在危机/羞辱的精神不稳定时刻,保护型人格出来杀了蒯骏。虽然郑利个头不高,但他在狱中锻炼过。蒯骏是被人按在河水里死的。如果郑利保护型人格先把蒯骏绊倒,完全有能力把他按死在河里。(法庭判定二人力量悬殊,却没考虑锻炼过的郑利在情绪激动时候的力量和潜能的激发)

2.案发当天的事实
从偶数章节的事实可以知道案发当天的一些客观事实。
晚上8点后,有一个穿着黑衣服的男子走进大楼,没过多久就匆匆离开了。从年纪和“军人”特征可以猜测,他有可能是包志凯。而左边楼梯的小卖部阿姨也看到那个黑衣男子从左边楼梯上去了。而案发当晚8点20的时候,郑利家有一个呼出的电话,包志凯接到电话后就出去了,而且9点不到就回来了。包志凯家的黑色风衣也提示当晚那个黑衣人确实是他。
在快9点的时候,郑利带着一个包裹(装着血衣,会扔到)出门,随后参加王恭他们的聚会。
秦芸的死亡时间是晚上8-10点,在9-10点后没有嫌疑人出入大楼,所以可以进一步缩短在8-9点。
根据这些,可以初步还原当晚的事情:晚上8点20的时候,郑利家有人(郑利或者秦芸)打电话给包志凯,约他过来。包志凯来到之后,却又匆匆离开,还有些惊慌(此人来去匆匆,侧面表明他是不够时间杀人的)。而在同一时间,秦芸被杀死了。

3.凶手推定
上一点提到,包志凯来去匆匆,还有些惊慌。说明他看到了些什么,所以匆匆逃离。什么东西可以让他慌张呢?可能性一,他是来偷情的,看到了秦芸的丈夫,所以慌张逃走。可能性二,他来到现场时,看到现场染血之类的,所以逃离。不管哪个原因,包志凯没有时间在郑利家逗留。
而在“我”的记忆中,有一个黑衣男子闯入,把秦芸杀了,随后“我”把黑衣男子杀了。如前述,郑利在情绪紧张紊乱的时候,会产生保护型人格,该人格比较暴戾,会做一些郑利原始人格做不出来的事。既然真正的包志凯没有时间行凶,杀死秦芸的黑衣男子,只能是郑利的保护型人格。郑利后来之所以会把他记成黑衣男子,那是因为保护型人格的形象原本就是包志凯,而案发当天包志凯真的穿了一件黑色衣服来过现场,可能被郑利的保护型人格看到了。所以人格和记忆就此混在一起。
因此,杀死秦芸的凶手就是郑利的保护型人格(拥有包志凯军人形象的第二人格)。

4.现场痕迹解析
郑利的记忆中,黑衣人杀了秦芸(所以那把刀会有黑衣人的指纹),随后郑利杀了黑衣人;郑利为了伪装秦芸和黑衣人互杀的假象,把杀死黑衣人的刀给到秦芸手上。
结合第二人格的推理,现实的情况是:郑利的第二人格杀了秦芸(所以刀上会有郑利的指纹),随后郑利幻想自己杀死了自己的第二人格,并且把那把刀给到秦芸手上(自然会先搽干净指纹再递给秦芸,所以秦芸手上的刀只有秦芸的指纹)。
往事记忆中的细节表明,郑利的第二人格是个左撇子,所以刀上留下的是郑利左手的指纹。

5.郑利手上的伤和情景进一步还原
故事提及“上个月郑利还被秦芸用水果刀划伤左手”;而在第一节“我”的记忆中,有提到“每次输了钱,她都会把火撒到我的头上,我握着刀的手上有一条疤,就是一个月前她输了200块后我们争吵时留下的。”
记忆中,郑利看到了自己左手握刀。那个时刻,他刚刚完成保护型人格到原始人格的转换。
也即,那个时刻,郑利以为:“黑衣人杀了秦芸,而我刚杀了黑衣人,所以手上拿着刀。”
而实际上的情景是:郑利的保护型人格刚杀了秦芸,郑利在脑海中幻想自己杀了第二人格,他手上拿着刀,是因为他刚刚左手拿刀杀死了秦芸。

6.谁向包志凯家拨电话?
前文已提及,郑利是个底层人士,和包志凯没有交集,郑利没法认识包志凯,所以并非郑利给包志凯打电话。排除郑利,能够给包志凯拨打电话的人就只剩下秦芸。
故事提及,“儿子今天一早就去他姥姥家过周末,因为他姥姥家有了新电视机,那台电视机比我们家里的大,还是彩色的。”“那之后她迷上打麻将,经常通宵。她的麻友里有一个叫芳芳的,也是妻子的发小,现在过着资本主义阔太太一般悠闲的生活,因为芳芳的老公南下经商赚了大钱。”““这个……我也是听人说,6年前秦芸的父母给她安排了一桩婚事,但是她不愿意。为了和父母赌气,就在厂子里找了最不起眼的郑利去民政局登记。””
这提示秦芸的父母家是挺有钱的,所以秦芸有可能与包志凯产生交集。而近期秦芸经常和发小芳芳去打麻将,所以更有可能在打麻将的时候邂逅了包志凯。两人可能正处于互相暧昧的阶段。所以案发当晚,秦芸给包志凯打了电话,可能是准备约包志凯过来偷情(因为秦芸刚撩到包志凯不久,所以这是第一次约,所以门卫之前没看到过这个黑衣人)。
按照原计划,郑利在8点的时候应该会出去应王恭的约,出去吃烧烤。秦芸可能根据以往的经验推测,郑利和王恭吃烧烤后,估计会宿夜不归。因此,8点后,秦芸才胆敢给包志凯打电话,约他上门偷情。
这也给郑利保护型人格行凶杀人提供了动机。
第一种可能的情景:当时,郑利出去楼梯抽烟,却迟迟没有应约出门。秦芸以为老公已经出去,所以给包志凯打了电话。郑利可能无意中听到妻子准备偷情的电话,怒火中烧,精神紊乱,第二人格就冒出来了。所以在情绪不稳的当头,保护型人格杀了秦芸,泄愤般地把妻子按在床上,疯狂地捅着。应约赶到郑利家的包志凯,可能看到了郑利家的血迹,由于他无法解释自己为何来此,所以假装啥都没发生,匆匆离去。而在这个过程中,郑利瞥到了黑衣人,所以记忆就偷换了。
第二种可能的情景:秦芸电话约包志凯上门后,郑利在看到黑衣人包志凯后,才变得怒火中烧,保护型人格才登场。包志凯看到了秦芸的老公郑利在家,就心虚地匆匆离开。而郑利的保护型人格则进门杀害了妻子,并且歪曲成黑衣人行凶的记忆。
因为郑利的保护型人格的形象变成了黑衣人(而不是当初的军人),而且郑利的记忆中,也是先见到黑衣人才动手行凶,所以这里采信第二种可能。即郑利看到黑衣人串门后,才决定行凶。(这也能和郑利记忆中的情景呼应,下一条述)

7.烟头、黑衣人行踪
根据小卖部阿姨证词:她看到黑衣人,可能是看到黑衣人上楼,可能是看到黑衣人从面前走过。即黑衣人为了去找秦芸,所以直奔左边的楼梯。之后黑衣人从右边的楼梯下去,直接离开。小卖部的店面应该是朝着正前方,所以没看到黑衣人离开。
搜证发现,在左边楼梯,二楼到三楼的楼梯阶梯上,有烟头。郑利的记忆中,他出来抽烟,随后才碰到黑衣人来到二楼,经过面前。
因此,当时包志凯过门卫后,走向左边楼梯,经过小卖部面前被阿姨看到。包志凯上二楼后,看到在二楼-三楼的楼梯上坐着抽烟,所以不敢再行偷情之事,心虚地离开。他上楼后,在二楼拐弯,直接走向右边楼梯下去。但郑利坐着吸烟,他没看到包志凯离开的行踪,所以他的记忆中就会觉得“黑衣人进了家门”是理所当然的。
包志凯离开秦芸家后,为了掩饰自己的行踪,顺路去找了一趟朋友,为的是防止妻子追问行踪。随后包志凯回到了家中。

8.秦芸的物品
现场搜查提示,郑利家很穷,秦芸平素的生活用品很廉价。但是在她的梳妆台上,却有许多进口的化妆品,这不是郑利和秦芸的经济能力所能消费的。提示秦芸在外面和有钱人有外遇关系,支持秦芸和包志凯搞婚外情。

故事还原
1973年7月,包志凯见义勇为,救了一个初中小孩,那个小孩就是郑利。包志凯并不认得之后的郑利,但郑利内心深处却把包志凯的军人形象牢牢地记住了。
1973年10月,郑利被林援朝欺负,情绪不稳的状态下,他的第二人格出现了。第二人格的形象就是包志凯的军人形象。第二人格左手拿砖块杀死了林援朝,随后“离开”,第一人格复苏。第一人格就的记忆就变成了:有一个军人英雄帮了他,杀了林援朝。但警方现场调查取证,自然指认凶手就是郑利。
1976年8月,郑利被蒯骏欺负。第二人格苏醒,把蒯骏绊倒,左手将蒯骏按压在河里。由于郑利在狱中受过锻炼,暴戾的第二人格有实力杀了蒯骏。这一次,法庭误判了郑利的性格与实力,所以郑利无罪释放。
1980年(6年前),秦芸和家里人赌气,和郑利结婚。郑利非常喜欢秦芸。
1984年(2年前),秦芸下岗,开始和发小芳芳打麻将。在这个过程中,秦芸认识了包志凯。两人都是“婚外偷情”的关系。在这期间,包志凯会送秦芸一些奢侈品。
1986年4月5日,原本王恭约了郑利去大排档喝酒,郑利原本是拒绝的。但秦芸可能不知道郑利拒绝,以为郑利当晚要去喝酒。当晚,郑利和秦芸吵了一架,郑利出去抽烟。此时,秦芸以为郑利出去大排档喝酒了,估计他今晚都不回来了。所以,秦芸在8点20给包志凯打了电话,约他过来偷情。(郑利可能听到了这通电话,但他继续站在楼梯抽烟思考,等待证实)
包志凯接到电话后,赶往秦芸家。包志凯外出偷情,所以穿着黑色风衣。包志凯过了门卫,走向左边楼梯。经过小卖部面前时,被阿姨看到。包志凯从左边楼梯上楼,看到了在2-3楼的楼梯间坐着抽烟的郑利。包志凯看到秦芸的丈夫在家,便心虚了,直接走到另一边的楼梯,下去,出门离开。由于没有经过小卖部面前,所以小卖部阿姨没看到包志凯离开。但门卫却看到了他离开。
郑利看到黑衣人走过后,也抽完了烟,“妻子偷情”的事实得到了印证。此时,郑利又一次情绪不稳,第二人格登场。第二人格左手拿刀,捅死了妻子秦芸;为了泄愤,狂捅了很多刀。郑利刚刚看到了黑衣人的脸,原本第二人格的形象是军人包志凯,当下就变成了黑衣人包志凯。
郑利的第二人格杀死妻子后,第一人格苏醒,并且幻想自己杀了那个第二人格。随后郑利的第一人格在精神不稳中行事(包括交匕首嫁祸的动作),换了身衣服,离开了家。
离开家后,郑利的第一人格彻底苏醒,但他的记忆已经是有问题的记忆。他以为自己杀了一个黑衣人,而那个黑衣人杀了妻子。为了掩盖杀人的事实,他把血衣包裹扔了,若无其事地找王恭喝酒,当晚在外面过夜,直到第二天和王恭一起来发现案发现场。


第二题答案
分析与推理
1.密室现场
死者是高二(1)班的班主任,现场就是她的科室,所以现场是高二(1)班。根据故事描述,高二(1)班在一楼。
现场由学生梁冰及乔邦共同开启,是个密室。前后门的后面都有两张双人桌顶着,这是密室的核心构成:人无法在外面把室内的桌子顶到门上。
现场描述指出:窗户有栏杆,人无法通过,但一些细长的物品可以进出。同时,有办法在外面反锁窗户。因此,这就是密室的破绽。
原文指出:“而逸夫楼一楼的仓库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而教室长9米,宽6.6m。
结合教室示意图,可以发现:若有人从示意图左下角的窗户,伸进一根长达8米的木板,是可以够得着前门(示意图右下角的门)位置的,而且中间不会有能够阻挡木板的东西,反而桌面的高度还可以为木板的垫底。(简单的勾股定理计算)
因此,密室的解法可以是:凶手将死者吊上去后,先挪两张桌子把后门顶住(设定中,一个人抬不动桌子,但可以挪动/推动桌子),再挪两张桌子到前门位置,使得前门形成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夹角。凶手预留示意图左下角的窗户开着,从前门离开教室,再绕到对面窗户。凶手将长达8米的木板伸进去,用木板推动已经在门边的桌子,彻底顶住前门。最后抽出木板,用故事所提及的手法,反锁窗户,完成密室。

2.在校园的嫌疑人
原文:
“嗯。”校长抢答道,“我们学校晚自习是到晚上9点,10点关校门的时候学生们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点学生宿舍也熄灯了不让外出,所以不可能还有学生在学校里逗留。”
也就是说,在晚上10点后,一般情况下,没有一个学生可以在校园内逗留。
原文又提到:
“学校内的职工宿舍主要是供教职人员居住,所以门卫或清洁人员都住在校外。”
监控为证,校外人员或者另一个门卫/清洁人员在当晚都没有进入过校园。所以,有可能出现在校园内部的,只有教职工和王峥(后文述)。

3.凶手敲定
原文提及:班上的门锁钥匙由班主任林雪华、班长常茂凯和女同学薛琪掌管,因为薛琪是住校生一般来得都比较早,所以老师把钥匙也交给她一份,晚自习结束后也都是由薛琪负责锁门。
原文还提到过:门卫室有备用钥匙。
因此,拥有高二(1)班钥匙的人包括:林雪华、常茂凯、薛琪、王峥。
一般情况下,晚自习结束后,薛琪锁门,当晚没特殊情况,自然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当晚教室原本是上锁的状态。
原文提及:前后门最新的指纹都是薛琪的,也主要薛琪的指纹。
那么,在薛琪锁门后,是谁把门打开的呢?如果是林雪华开门,按理说她没必要避免留下指纹。因此,昨晚把门打开的人,只能是凶手。凶手是预谋杀人,所以开门的时候戴着手套之类,所以门锁上没有留下他的指纹。
能够出现在校园,又拥有钥匙开门的人,只有王峥。

4.王峥的“戏法”
原文提到,死者林雪华在22:56分才出门,如果她直接走向现场的话,她抵达教室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1点多。另一方面,摄像头监控提示,王峥在22:53的时候离开门卫室,22:56的时候返回门卫室,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再次出门卫室。
咋看之下,王峥被摄像头证明着,完全没有作案时间。但实际上,这有可能是王峥利用摄像头所做的“障眼法”。
门卫摄像头的示意图显示:大门有两个摄像头,一个看着两侧石柱和伸缩门,另一个看着小门和门卫室的门口。障眼法的核心,就在那个看着小门和门卫室门口的摄像头上。
由示意图可知,摄像头的监控范围被明确标出来,监控能照到门卫室门口,而且监控边界与门口成一定角度。由图可知,当门卫室的门打开约45°的时候,恰好能挡住出入门口的监控,那就是监控的死角。
因此,我们可以合理还原一个可能的真实场景:22:53,王峥推开门卫室的门,出去,关上门卫室的门。关门的时候,死角就不复存在,所以监控能够明确看到王峥关门出去。22:56,王峥从外面打开门卫室的门。在打开门之前,监控能看到王峥走到门外。打开门后,王峥进去门卫室。但是,王峥进去的全过程,都处于监控的死角之下。实际上,他有可能没有进门,而是迅速走到墙壁的拐角处(示意图中床铺上方的那面墙外)。同时,他通过某种方法,使得门卫室的门关上(后文再述具体方法)。
这样一来,22:56的时候,王峥还在外面。但通过监控,我们认为王峥从外面开了门,进入门卫室,再在门卫室里面关上门。因此,从22:56到次日凌晨5:29,我们以为王峥在门卫室里面,但其实他整个通宵都在门卫室外的校园中。
次日凌晨5:29,王峥再次来到墙壁拐角处(示意图中床铺上方的那面墙外),通过某种方法打开门(后文述),这样又一次形成了监控死角,王峥趁机走到门外,再从外面把门关上;走过去把小门打开。这样在摄像头看来,给人的感觉是:王峥刚从门卫室走出来。
概而言之,门打开45度后所形成的监控死角,就是王峥“障眼法”的核心。

5.老鼠洞与开门手法
原文提及门卫室内部的场景:从小门位置进去一点就是门卫室,里面有一张竹签床和一张桌子、椅子,在门的正对面的墙下方还有个老鼠打的小洞。
这里的重点是,门的正对面的墙下方还有个老鼠打的小洞。也就是示意图右边的墙壁下方是有个小洞的,这就为王峥“戏法”中遥控开关门提供了可能。
合情的演绎:王峥事先在门卫室的门内侧的门把手上绑上两根长长的细线。
其中一根细线的另一端由老鼠洞伸出去;22:53-22:56之间,王峥在外面来到老鼠洞处,把另一端拉扯绕着外墙半周,来到墙壁拐角处(示意图中床铺上方的那面墙外)。我们把这条线叫做A线,只要拉扯这根线,就可以关门。
另一根绑在门把上的线,它的另一端则直接从大门的门口出去,最后延伸到监控范围外。我们把这根线叫做B线,只要拉扯这根线,就可以打开门。(由于细线很细,黑夜中摄像很难看到细线的存在)
所以,整个过程是:22:53之前,王峥把AB两根线绑在门内侧把手上,A线穿出老鼠洞。22:53,王峥带着B线的另一端出门,末端延伸到监控范围外。同时,王峥走到老鼠洞外,从外侧把A线也拉扯到上方外墙后。22:56,王峥从外侧打开门卫室的门,假装进去,但实际上则在死角下迅速走到上方外墙后,拉扯A线,把门关上。之后去行凶。次晨05:29,王峥在门卫室左上方的监控范围外拉扯B线,打开门卫室的门,形成死角。王峥迅速进入死角,随后假装从门卫室里面走出来。至此,他完成了整套“障眼法”。

6.现场痕迹与死者的目的
原文:尸体脚下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女士手提包、一个小铁盆、两支蜡烛和一个打火机,铁盆里还有烧剩的残渣,看起来是纸钱。手提包里面放着一串钥匙,其中两把是教室前后挂锁的。除此之外只残留着一些纸钱上的锡箔和蜡。
提示,有人在这里面进行祭奠。祭奠的对象自然是当年死去的学生周敏珉。问题是,到底是凶手在祭奠,还是死者林雪华在祭奠?
由梁冰和校长的视角可知,林雪华是个好老师,非常关心学生。当初,她对周敏珉说了些不好听的话,导致了周敏珉的自杀。但是,林雪华并非不怀好意。当时林雪华的女儿刚死去,她对周敏珉可能反而是十分的关爱及重视,甚至可能把对女儿的爱投放到周敏珉身上。林雪华期盼周敏珉可以考上好的大学,爱之深责之切,所以言语之间重了。原文提及,周敏珉死后,林雪华的状态也大受影响。
总之,林雪华其实是十分关爱周敏珉的,周敏珉死后,林雪华很可能心怀愧疚。她有可能带着愧疚与怀念的心情,在周敏珉忌日当晚,偷偷在她死去的地方进行祭奠。也即,现场的祭奠用品,都是林雪华准备的。她之所以会深夜抵达教室,就是为了悼念她的学生。
上述是其中一种可能,另一种可能是,祭奠者是王峥。但是,原文明确提到,王峥失忆了,甚至认不得周敏珉是谁。提示,王峥虽然通过日记本,知道了以前的一些事,但他并没有深入了解过当初周敏珉死亡的事情。否则他不会认不得周敏珉。既然连人都认不得,反过来说明祭奠者并非王峥。

7.王峥的杀人动机与身份之谜
一开始,警方认为王峥可能会为了周敏珉报仇而起杀机,结果却发现王峥车祸失忆了。后来,警察得知王峥留有一本笔记本,可以根据笔记本忆起当年的事。警方甚至期盼日记本中有提及“周敏珉的死与林雪华有关”。但实际上,那本日记本上没有关于周敏珉死亡的记载,也没有任何对林雪华的恨意。所以,王峥不会因为日记本的内容,而对林雪华起杀机。
另一方面,王峥不认得周敏珉的照片,提示他并没有深入调查过当年女学生自杀的往事,支持他不会为了周敏珉复仇而杀人。
那么王峥为何要杀林雪华呢?这里可能存在身份问题!
警察看到王峥身份证照片时,觉得眼熟;但王峥却是没有案底的人。警察之所以会觉得他身份证的照片眼熟,可能是他以前抓过一个犯人,而那个犯人碰巧和王峥长得很像。
原文提及,门卫王峥看起来年纪要更大些,不像没到30岁的人;即车祸后的王峥可能与其年龄不符。
故事最后又提到过一个尸体,年龄上更像是当初出车祸的王峥。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合情推测:当初车祸时,真正的王峥死了,而现在的门卫是一个长得和王峥很像的人。当初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假王峥因为长得和王峥像,而真王峥车祸死去的时候尸体并没有找到,所以大家都以为出车祸的王峥没有死,以为那个假王峥就是王峥。
假王峥以前可能是个罪犯(所以警方才会觉得脸熟),所以他决定将错就错,以王峥的身份活下去。他之所以不认得很多东西,不是因为他失忆,而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是王峥!
而林雪华可能无意中洞悉了一些破绽(可能与林雪华那半天假所做的事情有关),假王峥决定在完全暴露之前杀掉林雪华。

故事还原
1年前(2008年),真正的王峥出车祸死亡,而且尸体坠崖找不到。同时出车祸的还有这个假王峥。假王峥出车祸后,被救治,且被误以为是王峥。
假王峥以前可能是罪犯,所以等他醒过来后,决定将计就计,以王峥的身份活下去,并且假装失忆。假王峥为了代入王峥的角色,把那本日记本翻了很多遍,在纸张上留下了相应的痕迹。
另一方面,林雪华当初害死了自己喜爱的学生周敏珉,随后外地辗转多年,今年才再次回到母校。周敏珉的忌日将到,林雪华决定在周敏珉当初自杀的地方祭奠她。这事情当然得悄悄进行,不让他人知道。
林雪华知道王峥当初是周敏珉的恋人,所以林雪华可能会把祭奠的行动计划告诉王峥,甚至约他一同前往祭奠。
案发前一天,林雪华请了半天假,可能失去准备祭奠相关的用品;在这个过程中,林雪华应该会联系过王峥,向他阐述了祭奠的计划。
可以合情推测:林雪华可能察觉到了王峥不对劲的地方。或者王峥误以为林雪华察觉到了他不对劲的地方。总之,王峥突然知道原来自己有个熟人,随时可能揭破自己的身份,所以王峥起杀机。
案发当晚,22:53,王峥做好准备后(前文所提及的AB细线的准备),出门。22:56,王峥假装回门卫室,却通过细线和监控死角,躲到了门卫室外面的墙后(见上文)。王峥戴着手套,打开了高二(1)班的门,进去等待。
不久后,林雪华带着相关的东西过来祭奠。在祭奠的过程中,王峥突然扼死了林雪华,并把她吊起来,并且把现场制造成密室,伪造她自杀的假象(手法如前述)。之后整个夜晚,王峥处理善后事宜,最后在校园找个角落休息。
次日凌晨05:29,王峥在死角外操控细线打开门卫室的门,并迅速进入死角,伪装成自己刚从门卫室出来的样子。至此,他完成了“障眼法”,得到了“不在场证明”。随后,他像个正常人一样做着该做的事,直到警察来访。


第三题答案
1.案件经过梳理
出航当天,18点,所有人陆续上传,游轮启航。
18-19点,一般嘉宾都在自己的卧室里休息,员工在甲板走动。魔术师在彩排。快到19点时,不同的人陆续走向演艺厅。
19点,晚宴开始,所有人都来到五楼娱乐甲板的演艺厅。19-20点,完成“电影预告会”,20:00-21:30,进行晚宴。21:30-22:00,所有人都自由活动,警方最后列出了这期间没有不在场证明的15个人,他们有可能做了一些小动作。
22:00,魔术开始。在魔术进行的过程中,发现了吊在烟囱上的“尸体”。发现尸体后,所有人离开阳光甲板,那个时候大概是22:15。所有人都聚集在演艺厅。只有徐凯和周泽涛不在。22:20-22:50,警方在演艺厅盘谁不在场,确定不在现场的周泽涛和徐凯。
22:50,在502房间发现了周泽涛的尸体。
02:13,游轮靠岸,码头聚集了很多记者。警方后援赶到,发现阳光甲板烟囱上的尸体不见了。随后,除了名单上15人外,其他人离开游轮。

2.把绳套/尸体挂到烟囱顶部
在魔术过程中,因为魔术需要,聚光灯才会照射到烟囱上,所以大家才能发现尸体。如果这不是巧合,那么凶手应该是参加过魔术彩排的人。而且,彩排的时候没有发现尸体,所以尸体是在彩排到真正表演的那段时间内被挂上去的。
那个尸体头部低垂,警察通过望远镜,只能判断他是个男人,却看不清他的脸。死者全身赤裸,下体的那个位置被割去,那个地方一片模糊。
对于这个尸体,有两个问题:其一,凶手为什么要把他挂上去,之后为什么又把他弄走?其二,凶手怎么把他挂上去,又怎么把他弄走?
现在先分析操作的可能性,再研究动机。先分析把死结绳套/尸体挂上去的方法。
根据现场描述,把尸体挂上去有几种可行的方法。其中最可行的一种方法:三绳套+“定滑轮”。
原本的绳套有三个,分别叫“大套”、“中套”和“小套”。中套和小套对应了线索里面的绳套。“大套”则已经被凶手回收。中套和小套都用死结绑定,小套绑着尸体的脖颈部,中套绑着一根长达19米的绳子。
“大套”原本套着中套,大套直径较大,可以套下烟囱的底部。中套只能套住烟囱的顶部,套不进烟囱的底部。大套是由活结绑成,延伸出两条长绳,只要拉其中一条长绳,这个结就可以解开了。
凶手预先把大套套进了烟囱底部,大套的延伸出去的一条长绳绕过桅杆,以桅杆作“定滑轮”,通过拉这条长绳,使得尸体往烟囱顶部升。等大套抵达烟囱顶部时,凶手操纵中套的长绳(也绕过桅杆),使得中套套进烟囱的顶部。随后,凶手拉大套的活结绳索,解开大套,只余下中套套着烟囱,绑着挂着尸体的小套。

3.尸体的消失之谜
只把尸体取下,却留下了绳套,提示尸体和绳套是可以分离的。(除非绳套有两个,凶手取下了带着尸体的绳套,留下了一个空绳套。但凶手似乎没有留下假绳套的动机,所以我们认定尸体和绳套是可以分离的)
如果是真人尸体,想要在那种状态下和绳套分离,只有“断头”的方法。但现场并没有相应的痕迹(如血量增多)。因此,我们推测,一开始挂在上面的尸体是“假人”,比如是一个肉色仿真的充气娃娃。这样到时候凶手只需要让充气娃娃漏气,“尸体”就可以缩小穿出绳套,与绳套分离。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越过守着楼梯的保安去做这些行动。
离开阳光甲板时,警方清点了人数,只有周泽涛和徐凯不在。周泽涛已经确认死了。所以只剩下两种可能:第一,其他人有某种办法,可以越过保安抵达阳光甲板(比如和瞬间转移魔术相关的密道,这是指向陈旭明的)。线索可知,陈旭明可能知道一条绕过楼梯进出阳光甲板的暗道。
支持点:由线索游轮地图可知,六楼的观景台和五楼的酒吧有可能存在升降的机关。警察之前玩过“手部健身小球”,并且把它们放回吧台,但是后来女记者却被小球绊倒,提示吧台被动过。这可能就是升降通道使用时导致小球落地。
第二,凶手原本就留在阳光甲板上,那么就只剩下一个人,真正的徐凯。即,挂在上面的尸体是假的徐凯,真正的徐凯藏在阳光甲板上,等所有人都走后再取“假尸体”。
但是,如果是第二种可能,游轮上还多一个人,他能藏哪个位置呢?警方搜索了游轮,没有发现多一个人。所以那个多出来的人只能跳海逃生或者藏到了烟囱里面(搜索盲区)。
我们偏向第一种。

4.阳光甲板烟囱尸体相关的初步结论
挂在上面的尸体是一个假人。凶手把徐凯的一些血洒在甲板上伪装。阅览室就是取血的第一现场(原文线索提及)。桅杆上留下来的血,是凶手攀爬桅杆时留下的,提示这个凶手身上沾着徐凯的血。
凶手更可能是陈旭明,但他选择挂的是假的徐凯的尸体。最后防止警方发现挂在上面的是假人,所以就偷偷取下了。

5.周泽涛之死
线索提及,周泽涛死亡时间是22:20-22:50,刀没有插到要害,如果任由血流的话,10-15分钟死亡。
换言之,如果刀插进去后,先不拔出来,血就流不出来。凶手可以抓紧时机,在22点前插刀,在22点后的某个时间点拔刀,就可以造成现场的效果,同时可以为自己提供不在场证明。
支持点:周泽涛的尸体被牢牢绑定在床脚,动弹不得。死者房间的血流到门外阳台,直到后面的大海。现场没有找到凶器。
另外,由于绑着周泽涛的绳子和挂“徐凯”的绳子是同一种,提示凶手是同一个人。
因此,我们还原:凶手是陈旭明,他在22点前先把周泽涛制服,绑在床脚,一把刀插进去。那把刀后面连着一根绳子,另一端通过阳台外面走廊绕到娱乐甲板窗户的一侧。在22:15左右,所有人回到娱乐甲板后,陈旭明恰恰地拉动绳子,使得原本插着周泽涛的刀子离开周泽涛的身体,刀子被拖动到阳台,顺势掉到大海里(连着绳子一起沉入大海)。

6.支持陈旭明是凶手的其他细节
陈旭明的行李箱很少东西,所以他可以预先在那里放一个假人。
陈旭明知道魔术流程,可以利用烟囱。
陈旭明在21:30-22:00没有不在场证明,可以完成行凶动作。
陈旭明瞬间移动的时候离开过观景台,他可能知道暗道,所以后来可以回来取尸体。

7.挂尸体的动机
根据前面的分析,挂尸体的人大概率是陈旭明。陈旭明为何要把一个假人尸体挂上去,并且留下徐凯的血呢?
推定:陈旭明需要让大家以为徐凯死在了烟囱上,中断魔术表演,从而能够抓紧时机完成杀害周泽涛的后半步。
匿名
| 发表于 2020-2-1 18:14:56 | 2020-2-1 19:04编辑
第一题
郑利有双重人格。
郑利从小爹不疼妈不爱,而且生长的环境也不是很好,从小就处在一个压抑的环境当中,而且加上校园霸凌,郑利的心理越来越不正常,他需要一个强大的,可以保护他的人格。而当时还在部队的包志凯见义勇为从一次事故里救下了郑利。考虑到事件的影响度之大,这次事故可能差点让郑利送命,比如被歹徒挟持。事故过后,包志凯黑色风衣,走路像个军人的形象就留在了郑利的心理,由此衍生出了郑利的第二人格。简称黑色风衣男,并不是包志凯。黑色风衣男特征就是黑色风衣,走路像个军人,左利手。
第一次案件,就是黑色风衣男,也就是郑利第二人格杀的人。手头有砖,杀人不难。
第二次案件,则是包志凯和黑色风衣男共同犯案。包志凯真的恰好路过,郑利向他发出求救。包志凯凭借身高优势将蒯骏放倒并打晕,没有打死。打晕人后的包志凯准备走,并且告诉郑利自己的姓名。黑色风衣男在包志凯走后将已经晕过去的蒯骏埋入水里窒息致死。
从部队退役的包志凯进入国企,时年恰逢国企改革,领导人还找了包志凯谈话,此事还登上了报纸,郑利因此知道包志凯去了s市,自己也去了s市。并且再次找到包志凯,要了联系方式。
第三次案件。
是黑色风衣男犯的案。郑利当天和秦云的争吵其实已经激怒了黑色风衣男,郑利出去抽烟的时候,黑色风衣男的人格苏醒,也就出现了郑利看到的“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上楼梯。”这个不可能是包志凯,因为包志凯也被小卖部的老板娘看到了,也就证明包志凯是从小卖部旁边的楼梯走上来的,所以郑利看到的并不是包志凯。黑色风衣男进入郑利家之后,便打给包志凯,他需要一个替罪羊。“当年蒯骏的案子还是悬案呢,你当年不是打晕了他,你杀死了他。不想吃牢饭就现在来我家,立刻马上。”秦云听到声音就出来,听见了黑色风衣男说的话便知道他才是凶手,害怕的秦云拿起了水果刀,黑色风衣男认为自己性命受到了威胁,就像前两次那样,他杀了秦云。包志凯此时到达,他看到黑色风衣男杀害秦云的过程,黑色风衣男威胁他如果不想当年事情败露就管好自己的嘴,包志凯于是马上离开了现场。但是郑利主人格也苏醒过来,他下意识要保护秦云,于是主人格郑利杀死了第二人格黑色风衣男,并且伪装了现场,于9点出去吃饭。
凶手并不是郑利,而是他的第二人格。
第二题。
凶手是王铮。
当年周敏敏的死一方面受到林雪华的刺激,另一方面受到王铮的刺激。林雪华当年家里发生了一些不幸,该不幸就是指她的女儿自杀。林雪花是一个特别严苛的人,对自己亲生女儿也一样。当年林雪华的女儿受到妈妈的严厉批评后心灰意冷,临近高考,身心压力俱大,可怜的女儿想到了已经去世的父亲,心灰意冷下选择自杀。林雪华也因此受到不小的打击,但她心中有浓浓的责任感,临近高考她要坚持教学。但周敏敏好死不死就撞在这个枪口上,林雪华于是对着周敏敏一顿开炮,这是打击一。
周敏敏向王铮问十字占卜一事,王铮自以为是的幽默不被当初本就心灰意冷只对王铮存一丝希望的周敏敏接受,这是打击二,双重的打击使周敏敏万念俱灰,放弃了生命。
王铮认为这是自己的责任,他也生了一场大病。这场大病改变了他的一些想法,比如他并不是周敏敏自杀的直接因素,林雪华负的责任应该比他大得多。可他看到林雪华只是赔了些钱,搬到另一个城市就可以逍遥法外,替法院执行死刑这个想法就生根发芽。王铮后来经历了一次失忆,失忆后他的确忘记了周敏敏,但是杀掉林雪华的想法却从来没有被忘记过。
周敏敏生日临近,林雪华约王铮一起去当年周敏敏上吊的教室烧烧纸钱。王铮知道机会来了。
当晚,王铮将之前的监控录像补成今晚的监控录像,就去了教室。去的时候顺带在装修的水泥旁边拿了根绳子,林雪华先到,王铮就将绳子放在外面自己进去。凭借体型优势,王铮轻而易举的掐死了林雪华。然后将林雪华的尸体吊了起来。他利用八米长的木板先将书桌支起来,然后自己出去再将木板一块块敲碎,使书桌落地抵住门。
然后他回到门卫室,装作什么也不知道,而第二天起来等人来找他说出事了。
第三题。
凶手是陈旭明。
陈旭明在九年前曾是白念雪的男朋友。当年的他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小演员,没有资格探白念雪的班,向月乐当初也很忙,没有去片场看着白念雪。于是徐凯联合周泽涛一起将《地浴》这部三级片假戏真做了,对白念雪实行了潜规则。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白念雪拍完戏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好,而且拒绝看心理医生,因为小姑娘羞于启齿,并且担心影响事业。《地浴》上映后不好的风评更是让白念雪痛不欲生,自己付出了那么多的电影竟然被抵制,而她自己收到的攻击更是让她崩溃。终于,白念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陈旭明从此决定活下去,为白念雪报仇,包括潜规则她的徐凯和周泽涛,还有当初对她提出哪些尖利问题的记者们,以当初白念雪自杀时差点和向月乐发生肢体冲突的王勘为例。
陈旭明去年爆红,这也使他有机会登上这艘游船。超高的人气使他被选为魔术托儿,也就有了机会计划这次谋杀。
由于掌握了邮轮的平面图,以及在之前就排练过很多次,他对阳光甲板较为熟悉,他在宴会结束后,便将许凯约上了阳光甲板,然后就实施了谋杀,他在上甲板之前已经对周泽涛实施了犯罪,他用并延缓周德涛血液的流出使得死亡时间延后他将周德涛在房里布置好之后,就上到了阳光甲板,然后在那里见到了,正在等待他的许凯,然后就对徐实施了谋杀,就把徐凯掐死了。具体怎么把尸体吊上去的,他用,重物和鱼线吊着许凯和重物,它将重物抛进海里,这样通过重物的下坠,把徐凯的尸体成功吊到桅杆的顶端。然后他作为魔术托儿,等着魔术师的指令和大家一同见证这个死亡,然后给自己营造出不在场证明,并且也没有下夹板,对周德涛的死亡也营造出了不在场证明
匿名
| 发表于 2020-2-1 18:21:56 | 2020-2-1 19:58编辑
第一题《生而为人》
第三起案件经过:秦芸向包志凯打电话,包到达后秦打开房门,包突然拿起家中的水果刀向秦发起袭击,秦为了自我防卫/反击/逃跑弄倒了椅子。秦向卧室逃去,并被包捅破内脏。郑利回来时发现包正在捅秦,转身去往卧室门口的厨房,用右手拿起家中的水果刀冲上去。包转身与郑对峙,由于体型敌不过包,郑先用左手将包手中的刀夺下后扔在床上,再用右手中的刀将包捅晕,最后将右手中的刀擦净指纹后放在秦的手中并印上秦的指纹和掌纹,将自己沾了血的外套放在包裹中,换上新外套后带着包裹离开。郑利离开后,包醒来。为了不暴露自己,无奈下将秦右手中的水果刀擦净后再次捅秦,这样就留下了秦的血迹。最后通过窗户,通过宿舍楼后方离开现场。包回家后拜托妻子和朋友作伪证,并要求妻子将沾血的大衣洗净。
第一起案件经过:包志凯与援朝的父亲是同事关系但有过节。当天援朝的父亲有事拜托包去接援朝回家。在去接援朝的路上,包正好听到了郑的求救声(因为小弄堂旁边就是学校),原本是想去帮助郑解围的包发现欺负郑的是援朝,一气之下便将其杀害。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踪,包将援朝的血涂抹在郑的手中以嫁祸给郑,并离开现场。郑身上的血是包用砖头击打援朝头部时溅上去的。
第三起案件经过:郑的父亲与包熟识,便将自己的儿子郑送到其国企下的零件厂工作。得知自己亲手将郑送入牢中的包心有愧疚,便决定在厂中保护郑。包在七月的那天从车间主任那里得知了除了郑外其他人都在偷懒的事件,担心郑受其他人欺负便监视着郑。于是包目睹了郑被蒯泼屎尿后殴打的过程,愤怒地将蒯溺死。包知道以郑的性格不会向警方透露自己的信息,而且以体型来看这桩案件必定成为悬案,便像武侠小说中的桥段那样,告诉他自己的姓氏为包。
第二题《命运之轮》
案件过程:林雪华在案发前一天请了半天假去买用来祭拜女儿的纸钱,并在案发当天将盆,蜡烛,纸钱和打火机放入手提包中前往教室。王铮通过自己的日记和学校中的传言知道了林每年都会来祭拜,便提前准备了施工现场中的绳子挂在电扇上。由于祭拜时不能够开灯,林没有发现电扇上的绳子。王在窗外发出声音以吸引林拖动桌子堵住后门以够到窗子处,被王掐死。接着王快速关上门让插销插上。从前门进入教室,将林吊在电扇上的绳子上。接着用另一根绳子将前门的桌子栓住,拉到门口时正好将门关上。
第三题【由于脑袋不够和拖延症没有推理出来,推测凶手为霍德华
匿名
| 发表于 2020-2-1 18:27:18 | 2020-2-1 18:31编辑
蓝色为原文,其他为分析
第一题:
第三起案件:
1、时间线:

死亡时间:1986年4月5日晚上8点~10点
传达室大门:早上6点开门,晚上10点关门
8:20郑利家的固定电话有一通呼出,对方的开户名是包志凯
8:30以后:黑衣男子上楼
快9点:郑利出门,手上拿着包裹
快9点:包志凯回到家,脸色不好
9点:郑利到大排档与王恭等人喝酒

2、        分析:
但他是在8点档广播开始之后,小郑离开之前来的。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俺看到他进了楼里,然后没过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4月5号晚上大妈也曾经见到刁大爷所说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楼,时间是在8点半以后,但大妈没有见到该人离开。
我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从宿舍楼及周边示意图来看,有两个楼梯,一个在郑家旁边,另一个在小卖铺旁边。在郑利的描述中,他是在家旁边的楼梯口坐着抽烟的,所以应该是左边的楼梯。在郑利抽烟的时候看到了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子上楼,说明那个男子也是从左边楼梯上楼的。但是同时,那个小卖铺的大妈也看到了黑衣男子上楼,如果那个黑衣男子是从左边楼梯上楼的话,大妈最多能看到黑衣男子转弯,是看不到上楼的,因此郑利和大妈看到的黑衣人可能并不是同一个黑衣人
但是大爷的描述,他只看到过一个黑衣人进出,同时根据大妈看到的黑衣人的路径推测,大妈看到的那个黑衣人可能只是个路人甲,从厕所出来上楼的。

我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在去往3楼的楼梯台阶边发现几根烟蒂,看起来已经扔在那儿好多天。
郑利在4月5日晚上在家旁边的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而烟蒂是被发现在去往三楼的楼梯台阶旁,说明当时郑利是坐在连接二楼和三楼的楼梯上的,那么当时郑利看见有黑衣人从楼下上来经过自己面前,如果他是去往三楼或以上楼层,那么郑利后来看到妻子被杀害的时候就不会以为凶手是自己再楼梯那里看到的黑子男子,因此那个男子应该是经过郑利面前去往了二楼

他走路的样子像个军人,俺以前也当过兵,这当兵的人走起路来就是跟常人不同。
大爷描述那个进来的黑衣男子走路的样子像个军人,而包志凯是当过兵的,因此推测大爷看到的人就是包志凯。郑利是凭借黑色风衣认人的,包志凯符合,因此包志凯的路线应该是进宿舍楼以后从左侧楼梯上楼的。

4月5日晚上8点20分郑利家的固定电话曾经有一通呼出,对方的开户名是包志凯。
对于4月5日晚上8点20分的电话,包志凯妻子还留有印象。
“那天,他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了,说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就是脸色不太好。

按照电信局的登记地址,龚长张找到包志凯的家,距离纺织厂的员工宿舍有十多分钟的车程。
4月5日有通电话是从郑利家打给包志凯的,关键在于是秦芸打的还是郑利打的。
打电话时间是8:20,从包志凯的家到达员工宿舍大概是十分钟,所以包志凯如果是九点之前回家的话,他离开的时间应该是8:50之前,那么郑利也应该是在8:50之前离开的。

虽然包志凯与郑利有见过面,但那是十年前,所以二人现在有无联系并不能知晓。
梳妆台上放着不少化妆品,其中有几盒全写着英文。
我告诉她自己一年只赚600块,省吃俭用还穿着学生时代的衣服都是为了让儿子在好的幼儿园上学。
郑利一年只挣600块,秦芸没有收入还打麻将(从输了200元来看手气应该也不太好),所以秦芸是没有能力购买高额化妆品的,结合从郑利家到包志凯家的电话来推测,这通电话是秦芸打给包志凯的,而秦芸的那些化妆品推测也是包志凯给钱买的(另外,上述推测包志凯是进宿舍楼后从左侧楼梯上楼的,一般就近原则都会从右边,所以推测包志凯很熟悉这边),两者结合,即包志凯和秦芸有一些关系,秦芸在当晚和郑利吵完架后打电话给了包志凯。那么当晚郑利看到的杀害妻子的男子也就是包志凯。

龚长张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并询问他4月5日晚上的去向,他没有丝毫迟疑,马上说自己在家附近和一个老朋友见面叙旧,并且主动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电话。
龚长张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实,对方说自己的确和包志凯在4月5日晚上见面
。】
上述推测包志凯是来到了郑利家中的,但是在被询问的时候,包志凯说自己和朋友见面并得到了朋友的证实。从包志凯的态度来看,在被问到某个具体的晚上再干什么的时候他丝毫没有迟疑,说明他早就准备好了证词,推测那个朋友是帮包志凯做了伪证。

我分明杀了他,然后还把我的刀放到了妻子手中。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只有一具尸体!
难道那个男人没死,他醒来后离开了?

床单正面几乎都被血液浸透,经过一晚上仍然没有完全干透,浓浓的血腥味即使在卧室门外也能闻到。
卧室的衣架上挂着一件干净的黑色风衣。
那天晚上快9点的时候他出去了,手上拿着一个包裹
在郑利的记忆中,郑利是杀死了黑衣男子的,从床单被血液浸透来看,男子不可能身上没有血迹。在案发当晚,郑利离开的时候手上有拿一个包裹,而现场的凶器等东西都还在,推测拿走的是男子的黑色风衣,从包志凯找朋友作伪证来看,他是做好了万全之策的,因此包志凯应该在之后又重新买了一件黑色风衣。

我握着刀的手上有一条疤,就是一个月前她输了200块后我们争吵时留下的。
上个月郑利还被秦芸用水果刀划伤左手
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单独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郑利的左手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正握。两把刀上均沾有秦芸的血迹。
因为两把水果刀的刀刃上都有一些小缺口,使得警方确定凶器是沾有郑利指纹的那把。从伤口的方向以及死者身上的一些伤痕可以推测死者和凶手曾发生搏斗,随后死者被按倒在床上,被人左手持水果刀正面刺入,伤口很深。

郑利在看到黑衣人杀死秦芸时使用左手持刀冲上去的,因此水果刀上会存在郑利的左手的指纹和掌纹。在郑利的记忆中,郑利是杀死了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是杀死的秦芸,因此当郑利拿到水果刀冲上去时,目标应该是那个男人,那么秦芸就不是他杀的。但是在两把水果刀中,判断有郑利指纹的水果刀是凶器的是根据刀刃上的小缺口,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因此有郑利的指纹的水果刀一定是杀害秦芸的凶器,排除凶手后来再将郑利拿过的刀来杀害秦芸(这样的话在秦芸的身上就会留下两种刀刃的特征),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凶手在郑利离开后,将两把刀的刀柄调换,这样的话,就会造成刀柄上的指纹是郑利的、秦芸身上有刀刃的特征的效果。
因此凶手就是包志凯,在杀害秦芸时,郑利冲进来想要杀自己,包志凯假装被杀害,待郑利离开后,将自己杀死秦芸的水果刀与郑利想要杀自己的水果刀的刀柄调换,并擦掉上面自己的指纹,将另一把放进在秦芸的手上并印下她的指纹,之后离开。

3、        总结:
秦芸和包志凯有一腿。在秦芸和郑利吵架的当晚,秦芸在郑利出去抽烟的时候打电话给了包志凯,于是包志凯来到了秦芸家中,并且利用其家中的水果刀杀死了秦芸且被郑利看到。于是郑利拿水果刀想要杀死包志凯,包志凯假装被杀害。在郑利走后包志凯调换刀柄并离开。

第一起案件:
时间:1973年10月15日
死者:林援朝
其中还有很多份不同报纸的剪报,上面都印着相同的新闻:“包志凯同志见义勇为,受到省长嘉奖”,还附有包志凯抱着一个小男孩的照片,时间是1973年的7月。照片中的包志凯身着军装气宇轩昂,相貌英俊,与郑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颇为相似。
他朝我们走来,他很高,比林援朝还高。那人挥出左手将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随后那人离开了,我看到他的样子,像个军人。
包志凯是个乐于助人的人,因此当包志凯看到郑利被人殴打时出手相救是可能的。同时郑利看到包志凯发了疯似的用砖头拼命向林援朝砸去也可能是真实的,结合
被害人为郑利的妻子秦芸,秦芸的尸体仰面躺在右边卧室的木板床上,右手放着一把水果刀,正面胸口及腹部共有8处刀伤
包志凯要想杀死秦芸不需要捅这么多刀,从用砖头疯了似的砸人和秦芸胸部和腹部的8处刀伤推测,包志凯虽然乐于助人,但是可能也有类似于狂躁症的病症,即以杀人为乐趣。

第二起案件:
时间:1976年8月2日
死者:蒯骏
下班后蒯骏约我到附近的河岸边,说有个惊喜要给我。我跟了过去,他把我踹倒在地将一桶屎尿灌到我头上,嘴里喊着“死哑巴”。
这时有一名高大男子路过将蒯骏按进河中,最终致其死亡,随后高大男子离开现场。
这时,3年前的男人又出现了,他把蒯骏拉到河岸边用左手狠狠按进水中,任凭蒯骏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过了一会儿,蒯骏不再动弹,他死了。
第一起案件是包志凯碰巧遇见的,第二起案件死者蒯骏将郑利单独约出去也是没有其他人知晓的,因此推测这也是个巧合。

但是第三起案件是秦芸打电话给包志凯的,包志凯没有杀害秦芸的动机,如果真的因为秦芸和郑利吵架,那么真正应该杀害的是郑利,所以推测包志凯与秦芸接触有别的目的。包志凯第一次杀人是郑利背锅,第二次又差点害的他背锅,推测包志凯对郑利有愧疚,而郑利目前和秦芸的生活并不是很好,所以包志凯可能会予以资助之类的,而当晚秦芸和郑利吵架可能就让包志凯再次动手杀人。至于后面包志凯嫁祸给郑利,推测一方面是自己要评职称,另一方面在包志凯看来是帮助郑利,但是郑利却想杀害自己。

第二题:
1、时间线:
死亡时间:5月15日22:30~23:30

5月14日:
林雪华早上8点出去11点回来

5月15日晚:
22:00王峥与大鹏交班
22:53王峥离开门卫室向左上角方向走去
22:56王峥返回门卫室,林雪华独自一人拿着手提包离开宿舍楼

5月16日早:
5:29王峥从门卫室出来打开小门的插销之后返回门卫室

2、分析:
从时间上来看,王峥在22:56分返回门卫室,与此同时林雪华是在此时出的宿舍楼,王峥并无作案时间。并且从示意图上来看,监控范围包括了门卫室的两个窗户和门,并且在监控中没有王峥出入的记录,因此可以排除王峥的作案嫌疑。

死因是被人掐住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尸身的手臂上留有部分打斗痕迹,但未能找到与凶手相关的线索。
死因是被人掐住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因此也可以排除自杀

晚自习结束后也都是由薛琪负责锁门。
前后门的门锁及插销上最新的指纹都是学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纹。
前后门的门锁及插销上最新的指纹都是薛琪的,薛琪是最后锁门的,有她的指纹并不奇怪,但是问题在于她的指纹是最新的。
如果门是上锁的,那么死者进门不可能门锁和插销上没有死者的指纹(首先死者不可能自己戴手套开锁进门,其次如果是凶手擦掉了指纹,也不可能那么准确的将死者的指纹擦掉而保留了其他人的指纹),那么就有两种可能,第一是死者是死后才被带到教室里来的,但是尸体并无搬运吉祥,可以排除;第二就是死者是像梁冰一样推门进去的,不需要开锁。如果死者是推门进去的,那么就说明死者到达教室的时候教室的门并没有上锁。除了死者有钥匙之外,还有这把钥匙的就是班长常茂凯、女同学薛琪以及门卫王峥。
门卫王峥虽然有钥匙,但是其没有作案时间,并且没有必要去开门(死者晚上去教室的事情并没有人知晓),所以可以排除。但是门卫室门的对面有个小老鼠洞,因此也会存在王峥将钥匙从这个老鼠洞里递出去,那么就可能存在同谋。

但是有一次他离开学校时忘拿练习册,就又在晚自习后返回,那时候已经快10点了。他上台阶时看到办公室的灯还亮着,走过去透过门上的玻璃一看,林雪华还在伏案工作,其他老师都已经离开。
晚自习结束后门是由薛琪锁的,梁冰没有钥匙,却能够在快10点的时候返回教室拿练习册,因此推测薛琪可能会在晚自习后忘记锁门,所以梁冰能够在那个时间返回,从而在林雪华死亡当晚也可能存在薛琪忘记锁门的可能性。
那么当晚门没锁就有四种可能:王峥将钥匙从老鼠洞地给别人;常茂凯回教室开门;薛琪返回教室开门;薛琪忘记锁门。

“上吊自杀……”龚长张拿过资料,上面明确写着周敏珉上吊的位置,与林雪华一模一样的位置。
吊着林雪华的麻绳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质纤维,而逸夫楼一楼的仓库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正方形瓷砖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随处可见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来捆住水泥袋的麻绳。
林雪华上吊的位置与周敏珉的位置一模一样,林雪华是被掐死的,并且绳子是从逸夫楼那边拿过来的,所以凶手是刻意将死者吊上去的。而将死者上吊时间很费力的事情,所以推测凶手之所以费这么大力气,就是想将林雪华的死亡时间与周敏珉联系在一起。所以凶手必定知道周敏珉的事情。
知道周敏珉事件的,有失忆了的王峥(可能恢复了)、梁冰、警方、学校里的一些职工以及梁冰的同班同学。
王峥前面已经排除,梁冰、警方以及学校的教职工也可以排除,那么就只剩下梁冰的同班同学。

梁冰打算推门进去,但门却纹丝不动。他又推了几下,听到一些摩擦声,这声音他听过,大扫除挪动桌子时就是这个声音。难道有人把桌子挡在门后?恶作剧吗?
随后他马上想到,如果是有人恶作剧,那么这个人堵住前门后要离开教室就只能走后门,后门一定没堵住。于是他就跑向后门,但后门是完全锁住的,插销挂锁一个不落。
“怎么回事……没道理啊……”
“喂?怎么了?”正在梁冰苦恼之际,隔壁2班的乔邦路过了。梁冰像看到了救星一样,因为乔邦比自己更高也更壮,合两人之力一定能把门推开。他向乔邦简单的解释了一下情况,随后两人便一起向前门撞去。
奋力撞了两次后伴随着长且刺耳的摩擦声,门终于开了——至少有了能进一个人的宽度,门后果然有两张桌子。清晨的阳光洒进教室,梁冰呆站在原地,身后是比他高了足足一个半头的乔邦。
密室的构成是窗户全上锁以及前后的门被桌子堵住,同时窗户有竖着的栏杆所以窗户不管锁不锁都是走不了人的。教室的后门是锁上的,但前门却没有上锁,人在外面的话上锁很容易。那么关于密室则有两种可能:凶手出来了以及凶手并没能出来。要是凶手没有出来,他离开的唯一可能就是在早上梁冰将门打开之后,而那个时候门仅能一人通过,去喊门卫报警的也是乔邦,梁冰可能还在教室里,所以这种可能性排除。那么剩下的就是凶手离开了教室,即密室是从外面制造的。
窗户的插销是老式插销,只要手速快一点就能在插销落下前把窗户关上,但是每个窗户都有竖着的栏杆,栏杆的间隙即便是婴儿的头都无法通过。
想从外面将桌子拉到门边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窗户,推测密室的手法是在教室内将后门的桌椅推过去,而在前门的两个桌椅,离门远的那个桌椅原本就是往墙内斜着放的(即推开门以后的样子),而靠近门的那个桌椅也是斜着放,之后再利用工具从窗户将该桌椅拉过来,即未开门时门后抵着的桌椅仅有一套。之后再将窗户锁上。但是这样操作就需要有很大的力气。

上面排除出来的是梁冰的同学,即有梁冰的后桌晓春、班长常茂凯以及薛琪。
薛琪是女生,掐死人并将人上吊、之后还搬动桌椅是办不到的,因此可以排除。而晓春听着名字女性化但是不能因此排除晓春的嫌疑。

这周周四林雪华请了半天假,是否与此有关,梁冰彻夜难眠。
尸体脚下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女士手提包、一个小铁盆、两支蜡烛和一个打火机,铁盆里还有烧剩的残渣,看起来是纸钱。手提包里面放着一串钥匙,其中两把是教室前后挂锁的。除此之外只残留着一些纸钱上的锡箔和蜡。
一楼的监控里显示5月15日晚2256分,林雪华独自一人拿着手提包(与案发现场发现的一致)离开宿舍楼。按普通人行走的速度和最短路程从宿舍楼走到1班教室大约需要10分钟左右。
从宿舍楼的监控显示,林雪华离开的时候是没有拿铁盆纸钱之类的东西的,而现场却有这些东西,推测是林雪华周四买回来后并没有放在宿舍里,而是放在了其他的地方。林雪华的行动并没有其他人知晓,所以凶手也应该是临时起意。
上述推测林雪华来的时候门是开着的,而开门的情况有四种。首先排除王峥,他没有合谋的对象,如果是学生的话不会选择从老鼠洞要钥匙的,会被怀疑。其次排除薛琪拿钥匙开门。那么就是班长常茂凯或者薛琪忘记锁门。但是薛琪忘记锁门是个偶然事件,即就算是某个人像梁冰一样回教室拿东西,没有钥匙也是进不了门的,所以这一点可以排除晓春。即凶手是常茂凯。

3、总结:
林雪华回教室为给死去的周敏珉烧纸,碰上常茂凯并被其杀害,之后常茂凯制造密室离开。

其他:
“他有前科吗?”
“啊?”被突然一问,小郭有些走神,“没有啊,虽然干过那么多工作,可是都挺奉公守法的。”
“总觉得在哪见过。”
王峥,男,198154日出生。1988年户籍从S市迁到本市,民政部门里记录他是被收养的,2年前养父去世了。
他还提到了我的儿子安平,还有我的父亲。这是他们第一次来S市,为了把孙子抢回去。
会面快结束了,临走时我托他帮我办一件事,我想把儿子交给王恭让他过上另一种生活,如果王恭愿意的话。
《生而为人》中郑利是居住在S市,他的儿子后来是被王恭收养的,而本文中王峥是从S市迁居到本市的,且也是被收养的,在龚长张看到王峥的照片的时候觉得在哪里见到过,推测王峥就是郑利的儿子,且被王恭收养了,因此改姓为王。



第三题:
凶手:陈旭明
动机:为白念雪报仇
手法:不会

一点点分析:
与《地浴》有关的人:徐恺、周泽涛、陈旭明(参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地浴》的工作人员)、向悦乐

死亡的两人是徐恺和周泽涛,他们的交集是《地浴》,所以推测此次的事件也与《地浴》有关。另外与《地浴》有关的就是陈旭明和向悦乐。

“是啊……”向悦乐对于陈旭明含糊的说法有些不满,因为上一次他们是在白念雪的葬礼上见面,难道这个男人已经忘了。“你和以前真不一样,上次见你还是落魄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会追随小雪……你还有去看她吗?”
从向悦乐和陈旭明的对话来看,陈旭明和白念雪之间的关系不一般,所以陈旭明存在动机
而向悦乐的桌子就在自己附近,徐世杰想起“预告会”期间向悦乐似乎全程板着脸很不屑的样子。
从向悦乐的态度来看,她至少对他们也是不满的,可能存在动机。

所以嫌疑人是向悦乐和陈旭明

徐世杰仔细看了一下用来绑住周泽涛的绳子,与套在烟囱上的绳子外表基本一致,除了绑人的绳子上沾了一些血迹这一点。
两人都死亡,且被绑住的绳子外表一致,因此判断杀死两人的是同一人(如果不是同一人那么就是同谋)。
而之所以认为凶手是陈旭明,是因为向悦乐是女生,绑人上烟囱这种需要很大力气的她应该做不到。
周泽涛的死亡时间是在22:20到22:50之间,因为是流血过多而亡,所以作案时间最早是在22:05到22:10,如果是在这个时间段,那么陈旭明是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的,另外的可能的作案时间是22:15离开阳光甲板的时候(如果是这样,那么就需要提前将周泽涛绑在房间里),不排除陈旭明冒险前去杀人。

其他:
【徐世杰的思绪回到1999514日,他刚被分配到S市的时候。
【“她家里只有她的母亲,是中学老师,我这儿有她家里的电话。”】
【死者林雪华,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岁,市第三中学高二(1)班班主任兼英语老师。早年丧夫,女儿十年前自杀身亡,现在一个人居住在校内的职工宿舍中。
从时间上来推断林雪华女儿自杀时间是1999年。而女星白念雪也是在1999年自杀,其母亲也是中学老师,猜测林雪华的女儿就是白念雪。
匿名
| 发表于 2020-2-1 18:53:11 | 2020-2-1 19:04编辑
第一题:
    郑利从小被校园暴力,所以在他某次无意中从报纸上看到见义勇为的包志凯后,记住了他的样貌名字以及职业,对他十分崇拜幻想他的保护,15岁时林援朝对他校园暴力,被打过程中郑利出现了幻觉,脑海中出现了记忆中见义勇为的包志凯,幻想包志凯用砖头砸死了林援朝,实际上是自己砸死对方;
   由于被打后导致大脑受到损伤,郑利可能患有人格分裂之类的疾病,导致他有自己和包志凯两个人格(细节应该是惯用手的问题,在所有郑利的记忆中包志凯都是惯用左手,所以最后一次自己也是左手持刀,与现实生活右手持刀不符),在零件厂杀人事件中,郑利依旧在被按住的时候激发出了另一个人格,由于在监狱里的锻炼,郑立的身体素质其实并不差,刚开始只是由于本身怯懦孤僻的性格导致不敌蒯骏,在转化人格后,他反将蒯骏压入水中导致其死亡;
   最后杀死妻子的案子中,出现了一个巧合,即郑利妻子是包志凯的情妇,原因是:1.包志凯家庭条件很好,但是太太一点也不好看,常年不在家只有周末回家;2郑利妻子喜欢钱经常赌博输钱而却能用的起进口化妆品;3八点二十郑立家中电话拨出的正是包志凯的号码。
而包志凯也在接到电话后对妻子撒谎来到了职工宿舍(门卫大爷的话可以作证),并且事后找了好友作伪证。
事件经过应该是这样,郑利与妻子发生争吵,然后出门抽烟,妻子打电话给包志凯让他过来(“我知道,阿利每次跟秦芸吵完架就会找我出去喝酒。”根据王恭的证词,郑利吵架后都会出去,所以妻子误认为郑利已经出去喝酒了),郑利抽完烟回去后人格分裂杀死了妻子。根据案发现场情况,郑利妻子手中的刀并不是凶器,应该是妻子自卫的刀,而人格分裂的郑利将妻子看做了黑衣男子,在妻子旁边幻想了一个妻子,将杀完人的刀放到了幻想的妻子手里,其实只是放到了床边。


后面两题没时间了随便写一下:
第二题:
密室没怎么想明白,应该是用到了木板跟绳子,当天应该是林雪华去祭奠死去的女孩以及自己的女儿,所以去了教室,(她的女儿应该是第三题的自杀女明星,时间线刚好对上),凶手应该就是王铮,他晚上出去的时候方向并不是去厕所,而是去逸夫楼的方向,他手里有备用钥匙,通过老鼠洞将教室钥匙传递出去给另一个帮手去杀人,然后自己利用几分钟时间去和帮手布置密室,回到门卫室。
第三题:
凶手应该是一个矮子和陈旭明两个人,这个矮子被陈旭明装在行李箱中带进来,他应该身很好,用绳子套住烟囱,然后背着尸体滑过去,傍上尸体再滑回来,
然后陈找到周在阅览室杀死周,处理好现场,然后给徐发短信,绑架徐捅死之后,从阅览室的窗户下到502房间的阳台
陈旭明是凶手的原因1:他的行李很少不符合常理,应该是装了绳子以及其他作案工具;2他的剧组一直有以前地浴的工作人员;3根据他和经纪人对话他和死者应该是情侣关系,动机就是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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