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为原文,其他为分析
第一题:
第三起案件:
1、时间线:
死亡时间:1986年4月5日晚上8点~10点
传达室大门:早上6点开门,晚上10点关门
8:20郑利家的固定电话有一通呼出,对方的开户名是包志凯
8:30以后:黑衣男子上楼
快9点:郑利出门,手上拿着包裹
快9点:包志凯回到家,脸色不好
9点:郑利到大排档与王恭等人喝酒
2、 分析:
【但他是在8点档广播开始之后,小郑离开之前来的。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俺看到他进了楼里,然后没过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4月5号晚上大妈也曾经见到刁大爷所说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楼,时间是在8点半以后,但大妈没有见到该人离开。】
【我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从宿舍楼及周边示意图来看,有两个楼梯,一个在郑家旁边,另一个在小卖铺旁边。在郑利的描述中,他是在家旁边的楼梯口坐着抽烟的,所以应该是左边的楼梯。在郑利抽烟的时候看到了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子上楼,说明那个男子也是从左边楼梯上楼的。但是同时,那个小卖铺的大妈也看到了黑衣男子上楼,如果那个黑衣男子是从左边楼梯上楼的话,大妈最多能看到黑衣男子转弯,是看不到上楼的,因此郑利和大妈看到的黑衣人可能并不是同一个黑衣人。
但是大爷的描述,他只看到过一个黑衣人进出,同时根据大妈看到的黑衣人的路径推测,大妈看到的那个黑衣人可能只是个路人甲,从厕所出来上楼的。
【我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在去往3楼的楼梯台阶边发现几根烟蒂,看起来已经扔在那儿好多天。】
郑利在4月5日晚上在家旁边的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而烟蒂是被发现在去往三楼的楼梯台阶旁,说明当时郑利是坐在连接二楼和三楼的楼梯上的,那么当时郑利看见有黑衣人从楼下上来经过自己面前,如果他是去往三楼或以上楼层,那么郑利后来看到妻子被杀害的时候就不会以为凶手是自己再楼梯那里看到的黑子男子,因此那个男子应该是经过郑利面前去往了二楼。
【他走路的样子像个军人,俺以前也当过兵,这当兵的人走起路来就是跟常人不同。】
大爷描述那个进来的黑衣男子走路的样子像个军人,而包志凯是当过兵的,因此推测大爷看到的人就是包志凯。郑利是凭借黑色风衣认人的,包志凯符合,因此包志凯的路线应该是进宿舍楼以后从左侧楼梯上楼的。
【4月5日晚上8点20分郑利家的固定电话曾经有一通呼出,对方的开户名是包志凯。】
【对于4月5日晚上8点20分的电话,包志凯妻子还留有印象。
“那天,他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了,说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就是脸色不太好。】
【按照电信局的登记地址,龚长张找到包志凯的家,距离纺织厂的员工宿舍有十多分钟的车程。】
4月5日有通电话是从郑利家打给包志凯的,关键在于是秦芸打的还是郑利打的。
打电话时间是8:20,从包志凯的家到达员工宿舍大概是十分钟,所以包志凯如果是九点之前回家的话,他离开的时间应该是8:50之前,那么郑利也应该是在8:50之前离开的。
虽然包志凯与郑利有见过面,但那是十年前,所以二人现在有无联系并不能知晓。
【梳妆台上放着不少化妆品,其中有几盒全写着英文。】
【我告诉她自己一年只赚600块,省吃俭用还穿着学生时代的衣服都是为了让儿子在好的幼儿园上学。】
郑利一年只挣600块,秦芸没有收入还打麻将(从输了200元来看手气应该也不太好),所以秦芸是没有能力购买高额化妆品的,结合从郑利家到包志凯家的电话来推测,这通电话是秦芸打给包志凯的,而秦芸的那些化妆品推测也是包志凯给钱买的(另外,上述推测包志凯是进宿舍楼后从左侧楼梯上楼的,一般就近原则都会从右边,所以推测包志凯很熟悉这边),两者结合,即包志凯和秦芸有一些关系,秦芸在当晚和郑利吵完架后打电话给了包志凯。那么当晚郑利看到的杀害妻子的男子也就是包志凯。
【龚长张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并询问他4月5日晚上的去向,他没有丝毫迟疑,马上说自己在家附近和一个老朋友见面叙旧,并且主动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电话。
龚长张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实,对方说自己的确和包志凯在4月5日晚上见面。】
上述推测包志凯是来到了郑利家中的,但是在被询问的时候,包志凯说自己和朋友见面并得到了朋友的证实。从包志凯的态度来看,在被问到某个具体的晚上再干什么的时候他丝毫没有迟疑,说明他早就准备好了证词,推测那个朋友是帮包志凯做了伪证。
【我分明杀了他,然后还把我的刀放到了妻子手中。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只有一具尸体!
难道那个男人没死,他醒来后离开了?】
【床单正面几乎都被血液浸透,经过一晚上仍然没有完全干透,浓浓的血腥味即使在卧室门外也能闻到。】
【卧室的衣架上挂着一件干净的黑色风衣。】
【那天晚上快9点的时候他出去了,手上拿着一个包裹】
在郑利的记忆中,郑利是杀死了黑衣男子的,从床单被血液浸透来看,男子不可能身上没有血迹。在案发当晚,郑利离开的时候手上有拿一个包裹,而现场的凶器等东西都还在,推测拿走的是男子的黑色风衣,从包志凯找朋友作伪证来看,他是做好了万全之策的,因此包志凯应该在之后又重新买了一件黑色风衣。
【我握着刀的手上有一条疤,就是一个月前她输了200块后我们争吵时留下的。】
【上个月郑利还被秦芸用水果刀划伤左手】
【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单独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郑利的左手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正握。两把刀上均沾有秦芸的血迹。
因为两把水果刀的刀刃上都有一些小缺口,使得警方确定凶器是沾有郑利指纹的那把。从伤口的方向以及死者身上的一些伤痕可以推测死者和凶手曾发生搏斗,随后死者被按倒在床上,被人左手持水果刀正面刺入,伤口很深。】
郑利在看到黑衣人杀死秦芸时使用左手持刀冲上去的,因此水果刀上会存在郑利的左手的指纹和掌纹。在郑利的记忆中,郑利是杀死了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是杀死的秦芸,因此当郑利拿到水果刀冲上去时,目标应该是那个男人,那么秦芸就不是他杀的。但是在两把水果刀中,判断有郑利指纹的水果刀是凶器的是根据刀刃上的小缺口,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因此有郑利的指纹的水果刀一定是杀害秦芸的凶器,排除凶手后来再将郑利拿过的刀来杀害秦芸(这样的话在秦芸的身上就会留下两种刀刃的特征),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凶手在郑利离开后,将两把刀的刀柄调换,这样的话,就会造成刀柄上的指纹是郑利的、秦芸身上有刀刃的特征的效果。
因此凶手就是包志凯,在杀害秦芸时,郑利冲进来想要杀自己,包志凯假装被杀害,待郑利离开后,将自己杀死秦芸的水果刀与郑利想要杀自己的水果刀的刀柄调换,并擦掉上面自己的指纹,将另一把放进在秦芸的手上并印下她的指纹,之后离开。
3、 总结:
秦芸和包志凯有一腿。在秦芸和郑利吵架的当晚,秦芸在郑利出去抽烟的时候打电话给了包志凯,于是包志凯来到了秦芸家中,并且利用其家中的水果刀杀死了秦芸且被郑利看到。于是郑利拿水果刀想要杀死包志凯,包志凯假装被杀害。在郑利走后包志凯调换刀柄并离开。
第一起案件:
时间:1973年10月15日
死者:林援朝
【其中还有很多份不同报纸的剪报,上面都印着相同的新闻:“包志凯同志见义勇为,受到省长嘉奖”,还附有包志凯抱着一个小男孩的照片,时间是1973年的7月。照片中的包志凯身着军装气宇轩昂,相貌英俊,与郑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颇为相似。】
【他朝我们走来,他很高,比林援朝还高。那人挥出左手将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随后那人离开了,我看到他的样子,像个军人。】
包志凯是个乐于助人的人,因此当包志凯看到郑利被人殴打时出手相救是可能的。同时郑利看到包志凯发了疯似的用砖头拼命向林援朝砸去也可能是真实的,结合
【被害人为郑利的妻子秦芸,秦芸的尸体仰面躺在右边卧室的木板床上,右手放着一把水果刀,正面胸口及腹部共有8处刀伤】
包志凯要想杀死秦芸不需要捅这么多刀,从用砖头疯了似的砸人和秦芸胸部和腹部的8处刀伤推测,包志凯虽然乐于助人,但是可能也有类似于狂躁症的病症,即以杀人为乐趣。
第二起案件:
时间:1976年8月2日
死者:蒯骏
【下班后蒯骏约我到附近的河岸边,说有个惊喜要给我。我跟了过去,他把我踹倒在地将一桶屎尿灌到我头上,嘴里喊着“死哑巴”。】
【这时有一名高大男子路过将蒯骏按进河中,最终致其死亡,随后高大男子离开现场。】
【这时,3年前的男人又出现了,他把蒯骏拉到河岸边用左手狠狠按进水中,任凭蒯骏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过了一会儿,蒯骏不再动弹,他死了。】
第一起案件是包志凯碰巧遇见的,第二起案件死者蒯骏将郑利单独约出去也是没有其他人知晓的,因此推测这也是个巧合。
但是第三起案件是秦芸打电话给包志凯的,包志凯没有杀害秦芸的动机,如果真的因为秦芸和郑利吵架,那么真正应该杀害的是郑利,所以推测包志凯与秦芸接触有别的目的。包志凯第一次杀人是郑利背锅,第二次又差点害的他背锅,推测包志凯对郑利有愧疚,而郑利目前和秦芸的生活并不是很好,所以包志凯可能会予以资助之类的,而当晚秦芸和郑利吵架可能就让包志凯再次动手杀人。至于后面包志凯嫁祸给郑利,推测一方面是自己要评职称,另一方面在包志凯看来是帮助郑利,但是郑利却想杀害自己。
第二题:
1、时间线: 死亡时间:5月15日22:30~23:30
5月14日: 林雪华早上8点出去11点回来
5月15日晚: 22:00王峥与大鹏交班 22:53王峥离开门卫室向左上角方向走去 22:56王峥返回门卫室,林雪华独自一人拿着手提包离开宿舍楼
5月16日早: 5:29王峥从门卫室出来打开小门的插销之后返回门卫室
2、分析: 从时间上来看,王峥在22:56分返回门卫室,与此同时林雪华是在此时出的宿舍楼,王峥并无作案时间。并且从示意图上来看,监控范围包括了门卫室的两个窗户和门,并且在监控中没有王峥出入的记录,因此可以排除王峥的作案嫌疑。
【死因是被人掐住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尸身的手臂上留有部分打斗痕迹,但未能找到与凶手相关的线索。】 死因是被人掐住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因此也可以排除自杀。
【晚自习结束后也都是由薛琪负责锁门。】 【前后门的门锁及插销上最新的指纹都是学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纹。】 前后门的门锁及插销上最新的指纹都是薛琪的,薛琪是最后锁门的,有她的指纹并不奇怪,但是问题在于她的指纹是最新的。 如果门是上锁的,那么死者进门不可能门锁和插销上没有死者的指纹(首先死者不可能自己戴手套开锁进门,其次如果是凶手擦掉了指纹,也不可能那么准确的将死者的指纹擦掉而保留了其他人的指纹),那么就有两种可能,第一是死者是死后才被带到教室里来的,但是尸体并无搬运吉祥,可以排除;第二就是死者是像梁冰一样推门进去的,不需要开锁。如果死者是推门进去的,那么就说明死者到达教室的时候教室的门并没有上锁。除了死者有钥匙之外,还有这把钥匙的就是班长常茂凯、女同学薛琪以及门卫王峥。 门卫王峥虽然有钥匙,但是其没有作案时间,并且没有必要去开门(死者晚上去教室的事情并没有人知晓),所以可以排除。但是门卫室门的对面有个小老鼠洞,因此也会存在王峥将钥匙从这个老鼠洞里递出去,那么就可能存在同谋。
【但是有一次他离开学校时忘拿练习册,就又在晚自习后返回,那时候已经快10点了。他上台阶时看到办公室的灯还亮着,走过去透过门上的玻璃一看,林雪华还在伏案工作,其他老师都已经离开。】 晚自习结束后门是由薛琪锁的,梁冰没有钥匙,却能够在快10点的时候返回教室拿练习册,因此推测薛琪可能会在晚自习后忘记锁门,所以梁冰能够在那个时间返回,从而在林雪华死亡当晚也可能存在薛琪忘记锁门的可能性。 那么当晚门没锁就有四种可能:王峥将钥匙从老鼠洞地给别人;常茂凯回教室开门;薛琪返回教室开门;薛琪忘记锁门。
【“上吊自杀……”龚长张拿过资料,上面明确写着周敏珉上吊的位置,与林雪华一模一样的位置。】 【吊着林雪华的麻绳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质纤维,而逸夫楼一楼的仓库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正方形瓷砖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随处可见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来捆住水泥袋的麻绳。】 林雪华上吊的位置与周敏珉的位置一模一样,林雪华是被掐死的,并且绳子是从逸夫楼那边拿过来的,所以凶手是刻意将死者吊上去的。而将死者上吊时间很费力的事情,所以推测凶手之所以费这么大力气,就是想将林雪华的死亡时间与周敏珉联系在一起。所以凶手必定知道周敏珉的事情。 知道周敏珉事件的,有失忆了的王峥(可能恢复了)、梁冰、警方、学校里的一些职工以及梁冰的同班同学。 王峥前面已经排除,梁冰、警方以及学校的教职工也可以排除,那么就只剩下梁冰的同班同学。
【梁冰打算推门进去,但门却纹丝不动。他又推了几下,听到一些摩擦声,这声音他听过,大扫除挪动桌子时就是这个声音。难道有人把桌子挡在门后?恶作剧吗? 随后他马上想到,如果是有人恶作剧,那么这个人堵住前门后要离开教室就只能走后门,后门一定没堵住。于是他就跑向后门,但后门是完全锁住的,插销挂锁一个不落。 “怎么回事……没道理啊……” “喂?怎么了?”正在梁冰苦恼之际,隔壁2班的乔邦路过了。梁冰像看到了救星一样,因为乔邦比自己更高也更壮,合两人之力一定能把门推开。他向乔邦简单的解释了一下情况,随后两人便一起向前门撞去。 奋力撞了两次后伴随着长且刺耳的摩擦声,门终于开了——至少有了能进一个人的宽度,门后果然有两张桌子。清晨的阳光洒进教室,梁冰呆站在原地,身后是比他高了足足一个半头的乔邦。】 密室的构成是窗户全上锁以及前后的门被桌子堵住,同时窗户有竖着的栏杆所以窗户不管锁不锁都是走不了人的。教室的后门是锁上的,但前门却没有上锁,人在外面的话上锁很容易。那么关于密室则有两种可能:凶手出来了以及凶手并没能出来。要是凶手没有出来,他离开的唯一可能就是在早上梁冰将门打开之后,而那个时候门仅能一人通过,去喊门卫报警的也是乔邦,梁冰可能还在教室里,所以这种可能性排除。那么剩下的就是凶手离开了教室,即密室是从外面制造的。 【窗户的插销是老式插销,只要手速快一点就能在插销落下前把窗户关上,但是每个窗户都有竖着的栏杆,栏杆的间隙即便是婴儿的头都无法通过。】 想从外面将桌子拉到门边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窗户,推测密室的手法是在教室内将后门的桌椅推过去,而在前门的两个桌椅,离门远的那个桌椅原本就是往墙内斜着放的(即推开门以后的样子),而靠近门的那个桌椅也是斜着放,之后再利用工具从窗户将该桌椅拉过来,即未开门时门后抵着的桌椅仅有一套。之后再将窗户锁上。但是这样操作就需要有很大的力气。
上面排除出来的是梁冰的同学,即有梁冰的后桌晓春、班长常茂凯以及薛琪。 薛琪是女生,掐死人并将人上吊、之后还搬动桌椅是办不到的,因此可以排除。而晓春听着名字女性化但是不能因此排除晓春的嫌疑。
【这周周四林雪华请了半天假,是否与此有关,梁冰彻夜难眠。】 【尸体脚下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女士手提包、一个小铁盆、两支蜡烛和一个打火机,铁盆里还有烧剩的残渣,看起来是纸钱。手提包里面放着一串钥匙,其中两把是教室前后挂锁的。除此之外只残留着一些纸钱上的锡箔和蜡。】 【一楼的监控里显示5月15日晚22点56分,林雪华独自一人拿着手提包(与案发现场发现的一致)离开宿舍楼。按普通人行走的速度和最短路程从宿舍楼走到1班教室大约需要10分钟左右。】 从宿舍楼的监控显示,林雪华离开的时候是没有拿铁盆纸钱之类的东西的,而现场却有这些东西,推测是林雪华周四买回来后并没有放在宿舍里,而是放在了其他的地方。林雪华的行动并没有其他人知晓,所以凶手也应该是临时起意。 上述推测林雪华来的时候门是开着的,而开门的情况有四种。首先排除王峥,他没有合谋的对象,如果是学生的话不会选择从老鼠洞要钥匙的,会被怀疑。其次排除薛琪拿钥匙开门。那么就是班长常茂凯或者薛琪忘记锁门。但是薛琪忘记锁门是个偶然事件,即就算是某个人像梁冰一样回教室拿东西,没有钥匙也是进不了门的,所以这一点可以排除晓春。即凶手是常茂凯。
3、总结: 林雪华回教室为给死去的周敏珉烧纸,碰上常茂凯并被其杀害,之后常茂凯制造密室离开。
其他: 【“他有前科吗?” “啊?”被突然一问,小郭有些走神,“没有啊,虽然干过那么多工作,可是都挺奉公守法的。” “总觉得在哪见过。”】 【王峥,男,1981年5月4日出生。1988年户籍从S市迁到本市,民政部门里记录他是被收养的,2年前养父去世了。】 【他还提到了我的儿子安平,还有我的父亲。这是他们第一次来S市,为了把孙子抢回去。 会面快结束了,临走时我托他帮我办一件事,我想把儿子交给王恭让他过上另一种生活,如果王恭愿意的话。】 《生而为人》中郑利是居住在S市,他的儿子后来是被王恭收养的,而本文中王峥是从S市迁居到本市的,且也是被收养的,在龚长张看到王峥的照片的时候觉得在哪里见到过,推测王峥就是郑利的儿子,且被王恭收养了,因此改姓为王。
第三题:
凶手:陈旭明
动机:为白念雪报仇
手法:不会
一点点分析:
与《地浴》有关的人:徐恺、周泽涛、陈旭明(参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地浴》的工作人员)、向悦乐
死亡的两人是徐恺和周泽涛,他们的交集是《地浴》,所以推测此次的事件也与《地浴》有关。另外与《地浴》有关的就是陈旭明和向悦乐。
【“是啊……”向悦乐对于陈旭明含糊的说法有些不满,因为上一次他们是在白念雪的葬礼上见面,难道这个男人已经忘了。“你和以前真不一样,上次见你还是落魄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会追随小雪……你还有去看她吗?”】 从向悦乐和陈旭明的对话来看,陈旭明和白念雪之间的关系不一般,所以陈旭明存在动机。 【而向悦乐的桌子就在自己附近,徐世杰想起“预告会”期间向悦乐似乎全程板着脸很不屑的样子。】 从向悦乐的态度来看,她至少对他们也是不满的,可能存在动机。
所以嫌疑人是向悦乐和陈旭明。
【徐世杰仔细看了一下用来绑住周泽涛的绳子,与套在烟囱上的绳子外表基本一致,除了绑人的绳子上沾了一些血迹这一点。】 两人都死亡,且被绑住的绳子外表一致,因此判断杀死两人的是同一人(如果不是同一人那么就是同谋)。 而之所以认为凶手是陈旭明,是因为向悦乐是女生,绑人上烟囱这种需要很大力气的她应该做不到。 周泽涛的死亡时间是在22:20到22:50之间,因为是流血过多而亡,所以作案时间最早是在22:05到22:10,如果是在这个时间段,那么陈旭明是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的,另外的可能的作案时间是22:15离开阳光甲板的时候(如果是这样,那么就需要提前将周泽涛绑在房间里),不排除陈旭明冒险前去杀人。
其他:
【徐世杰的思绪回到1999年5月14日,他刚被分配到S市的时候。】 【“她家里只有她的母亲,是中学老师,我这儿有她家里的电话。”】 【死者林雪华,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岁,市第三中学高二(1)班班主任兼英语老师。早年丧夫,女儿十年前自杀身亡,现在一个人居住在校内的职工宿舍中。】 从时间上来推断林雪华女儿自杀时间是1999年。而女星白念雪也是在1999年自杀,其母亲也是中学老师,猜测林雪华的女儿就是白念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