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1-31 00:48:17
还原第一个案件:郑利在初中经常被林援朝欺负,被林援朝当马骑,郑利不敢抬头望嘲笑的人群,而人群中有一位好心的军人(包志凯)并没有嘲笑他,只是默默观注。1973年郑利考上了B市的高中,但是林援朝托关系也进入高中并和郑利同班。仍旧被他欺负,到后来林援朝把郑利叫到小巷子里暴打,在郑利喊救命时,那位好心军人包志凯恰好路过巷子,看到这一暮,他忍不住见义勇为失手打死林援朝。包志凯害怕逃跑,郑利却背了杀人的罪名,做了三年牢。

还原第二个案件:1976年郑利出犾后,被父亲安排到C市零件厂工作,又因为被表扬被同事蒯骏嫉妒。于是在8月2日约郑利到河边,用一桶尿和粪便倒在郑利身上,郑利立马和蒯骏打了起来,郑利被打到在地。这一暮被因为三年前郑利为自己背黑锅而感到抱歉前去看望的退役军人包志凯看到,为了抱恩,冲动杀死了蒯骏,并回答郑利自己姓包。

还原第三个案件:1986年包志凯打听到郑利在本地的一个工厂工作,就前去看望,却发现郑利有了一个脾气差、爱赌钱的老婆,还因为吵架把郑利割伤,担心郑利所以一气之下,就在4月5日晚上冲进宿舍大门往左侧楼梯进入二楼用水果刀杀了他妻子,却被郑利看见,被郑利杀死,郑利害怕得跑出去,包志凯却没死,他偷偷往右侧楼梯走,跑出宿舍大门,所以小卖部老板没看见他出来。
匿名
| 发表于 2020-1-31 09:57:32
第一起:
   郑利的同学亲属(父亲和爷爷)曾经参军,很可能和包志凯是战友(或交恶),因此帮助郑利杀害了林援朝。
   第二起:
   包志凯是国企干部,(或恰是纺织厂干部),因为军人的正义感帮郑利杀害了同事。
   第三起:
   包志凯或许对郑利有什么特殊感情,看不惯其妻子的行为,杀害了其妻子。被郑利捅伤后,郑利慌张至极,他从卧室窗户爬出到楼梯,(楼梯烟头说明他曾前来踩点),让开小卖部离开,后销毁风衣,又买了一件欲盖弥彰。
   郑利不是凶手。
匿名
| 发表于 2020-1-31 14:35:42
第一起案子
地点:b市
时间:1973年10月15日
死者:林援朝
凶手:郑利
推理过程:林对郑殴打的时候,郑随手捡起了地上的砖头进行反击,并持续殴打林致其死亡。至于郑利说的,帮助他的人,极有可能是他看了1973年7月包志凯见义勇为的报道而编撰出来的。从郑利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学习成绩很好的人,所以在行凶后试图编出一个不存在的凶手来为自己脱罪。而且还特意提到了凶手是个左撇子,这一细节,为了增加谎言的真实性。
警方调出的案卷上说,郑利身上有林的血液,如果只是林单方面的殴打,郑利身上不可能会有林的血液,而且根据郑利的表述,他在目睹了林援朝死亡之后就晕过去了,也不太可能会沾上林的血液,当然不排除是第三者拍打林的时候溅到郑利身上的,但是我个人更倾向于是郑利在行凶过程中沾上的。

第二起案子
地点:c市
时间:1976年8月2日
死者:蒯骏
凶手:郑利
推理过程:郑利在跟蒯骏扭打在一起的时候,把蒯骏放到在了河边,然后顺势把蒯骏按倒在水里,期间蒯骏不停的挣扎,但是由于被郑利死死地锁住了,最终还是窒息而亡。然后郑利想起了三年前的编撰的那个男人,遂报警,继续用之前的谎言,试图瞒天过海。同样的继承了之前案件中的左撇子这一细节。
警方仅仅以外观上的两者的差距,就断定郑利不是凶手,过于以貌取人。根据郑利的描述,当蒯骏用粪浇他 的时候,他马上就起身反抗,可以看出他骨子里不是一个懦弱的人,而且也自认为自己有能力能与之抗衡,再加上监狱的那几年锻炼,可以推断郑利有一定的格斗或者防身技能。

第三起案子
地点:s市
时间:1986年4月5日晚8点至10点
死者:秦芸
凶手:郑利
推理过程:4月5号,晚饭后,郑利和妻子秦芸发生争吵,在妻子的辱骂中,郑利萌生了杀意。他想起了前两个案子中,自己编撰的那个军人。于是用左手拿刀,杀死了自己的妻子。杀完妻子后,郑利在楼梯里抽了会烟,冷静下来之后,觉得没有第三人自己的嫌疑会很大。
这时,郑利想到了住在自己附近的包志凯。于是郑利在8点20分的时候,给包志凯打了个电话,大意就是说是他的一个老朋友,有事想他过来帮个忙之类的。包志凯听完电话之后,就穿上风衣冲冲忙忙的过去了。
包志凯到达郑利家大概是8点30分(根据老板娘的供词),然后郑利想要偷袭包志凯,但是没有成功。包志凯以为是自己的仇人,所以转身就逃离了那里。这也刚好对上了门口大爷的供词,有个穿风衣的男人,急冲冲的来,然后没过多久就急冲冲的走了。从时间和现场的整齐程度,可以推断包志凯并没有作案时间。
郑利在包志凯走后,整理了一下现场,把另一把水果刀放在了妻子的手上,然后就出门了。
匿名
| 发表于 2020-1-31 14:54:56
假设有一名叫小Q的人与老包是朋友且长期与观察着小郑,且长相与老包相似。,老包应该是一个正义的人,小郑是一个软弱的人。第一次的凶杀案,当时的老包是一个气血方刚的人,路过将欺负小郑的人给打死,但这时他们并不相识。第二起凶杀案,老包因为第一次杀人让小郑坐牢后,感觉对不起小郑,决定要帮他,在他去到C市工作后,他也一直在暗中观察者小郑,在被欺负时帮助小郑一起杀了蒯骏。第三起凶杀案,我会用老包的视角来说。快要八点半了,小郑打来了个电话给我,说是忍受不了妻子了,叫我给她点教训,于是我迅速赶到他家,路过时门卫喊了我几声,我没理他继续走,我走到二楼,用BB机呼叫了在一楼租了房的小Q,我就在二楼观看,(小Q上来后没有理解老包的意思直接将妻子杀死,于是被小郑捅了一刀),我看见小郑走了,于是上前查看,小Q被捅了一刀晕了过去,我把他拉去他的房间,于是我就苍茫回家了。这就是我对案情的理解
匿名
| 发表于 2020-1-31 15:09:59
包这个人,喜好见义勇为,达到一种病态,以至于他并不明白他的见义勇为会给当事人造成什么,在郑的中学年代,他自以为的见义勇为杀了林,意识到事态的严重,他逃走了,而郑生性胆小,根本不敢说出有人替自己杀了人,也正因郑的弱小,无助激起包病态的保护欲。他身上自带的军人气质,一次次见义勇为后的表彰,让他觉得这种触犯了法律的惩罚是替天行道。他一直在关注郑,在郑受欺侮时替他杀了工友,随后是妻子。郑一直以来的弱小和一次次救赎让他觉得这样一个人几乎不存,他也不敢向警方坦言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只是不太确信的说出这个鬼魅一般都人物的姓。
匿名
| 发表于 2020-1-31 15:51:26
王峥
匿名
| 发表于 2020-1-31 16:03:37
第一案
死者:林援朝
凶手:郑利
推论:郑利长期受到死者的欺辱打骂,内心也有反抗心理。1973年7月,郑利可能通过报纸,看见包志凯见义勇为的新闻,便把自己代入其中,幻想着,自己就像里面的小男孩,也有一个军人来救自己。1973.10.15面对死者的无礼,郑利拿起手边的砖头,砸死了林援朝。却潜意识以为,是“包志凯”解救了他。

第二案
死者:蒯越
凶手:郑利
推论:郑利在牢中做过锻炼,所以不单单就以为所谓的“体型和力量差距太大”而洗清他的嫌疑。而1973年通过报纸,郑利也清楚的知道,“神秘男子”的相貌,姓名,身高。

第三案
死者:秦芸
凶手:我怀疑是包志凯的妻子
推论:郑利家打给包志凯的电话,说是老朋友打给的,且警官询问后,证明为真。(为什么警官不问一问“朋友”为什么用郑利家的电话打给包志凯)
有一个问题,就是描述这一切的人是包志凯的妻子。所以我怀疑接到电话的是妻子,也有可能这个妻子就是死者的朋友。原因应该和金钱与感情有关。
来回时间和目击者描述一致,脸色不好也只是妻子的一面说辞。黑色风衣应该是妻子用来隐藏自己的。
唯一的疑点是两把刀的问题,“我”应该是右手拿刀,“黑衣人”左手。而指纹说明,死者右手反握的刀,称为A。郑利左手正握的刀,称为B。我有点不懂。
匿名
| 发表于 2020-1-31 16:10:52 | 2020-2-1 17:20编辑
生而为人一题凶手为郑利
在阐述具体细节之前,先给出我们的结论,郑利有人格分裂。
我们初步将其确定为两个人格,
一个是他所看见的“黑衣男子”,而另一个是他自己的主人格。
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这道题牵连到了三个案子:1973年,林援朝一案。1976年,蒯骏一案。1986年,秦芸一案。
这三个案子都有着共同点:1,死者生前都辱骂或欺辱过郑利。2,在“郑利”(主人格)眼中,凶手都是一位黑衣男子。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题中另一个人物——退伍军人包志凯。
但是,我们认为这三案,凶手不是包志凯。下面用几条线索来排除他的嫌疑:
林援朝案:
1,该案发生在1973年,而原文  却指出,包志凯在1976年才从军中退伍,也就是说,此时他应该是在军中服役的,对于服役的军人,外出的机会是少之又少,并且外出时需要穿着整齐的军装,更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因此包志凯不具备作案机会。
2,文中
引用
那人挥出左手将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
  提到,林援朝是被黑衣人用砖头砸死的。如果只是见义勇为,大可不必“发疯”用砖头砸至死亡。而这样的行为,却像一位长期被欺负,终于能反抗的人能够干得出来的。
蒯骏案:(本案叙述较少,只有一条线索)
     文中
引用
我向父亲提出了去工作的想法,他答应了,帮我在很远的C市找了一份工作,我明白他的意思。
引用
再后来他辗转多地,每个地方都干不长久,大家总排挤他。
提到案发的地点在距离很远的c市,而案发过后他又辗转多地来到s市。
而    按照包志凯的妻子所说,包志凯从退伍以来,就转业在一家国企上班,每天朝九晚五生活很规律。一家人也一直生活在s市,和c市几乎没有交集。
秦芸案:
1,  据包志凯妻子所说,
引用
对于4月5日晚上8点20分的电话,包志凯妻子还留有印象。
“那天,他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了,说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
包志凯从八点二十出门,在快九点时返回家中,而   
引用
按照电信局的登记地址,龚长张找到包志凯的家,距离纺织厂的员工宿舍有十多分钟的车程。
又提到,包志凯家中距离郑利的公寓有十多分钟的车程,对于这样的距离,包志凯想从家中赶到宿舍,杀完人后再见一位老朋友,再赶在九点前返回家中,这样的时间未免有些紧张。
2,据郑利的自白,他用水果刀捅向了“黑色风衣”,因此,无论如何黑色风衣一定有被扎破的痕迹,甚至有血迹。但是,包志凯的妻子并没有提到这一点,而   
引用
卧室的衣架上挂着一件干净的黑色风衣。
家中挂的黑色风衣也是干净完整的。
综上所述,我们对包志凯是否是凶手产生了怀疑。
下面再对郑利人格分裂进行分析:
1,
引用
每次输了钱,她都会把火撒到我的头上,我握着刀的手上有一条疤,就是一个月前她输了200块后我们争吵时留下的。
在自己的叙述中,郑利持刀的手是带伤疤的手,即左手。而现实生活中,郑利却是个右利手。因此,这两个“郑利”生活习惯明显不符。
2,在林援朝一案中,“黑色风衣”愤怒的表现与郑利的心理相符合。
但是,通过细节1,我们又发现一项矛盾,如果郑利有两个人格,一个是“黑色风衣”,而另一个是自己的主人格。
那么在秦芸一案中,他(主人格)看到了“黑色风衣”(即自己的次人格),并拿刀去捅,这时他使用的是左手,
引用
抽完烟我回到家中,一开门便看到桌旁边的凳子倒在地上,我往卧室走去看到“黑色风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妻子浑身是血。
黑衣人也是左手,但郑利在生活中却是一个右利手。
再加上文中对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从语言风格分析,似乎偏于幼稚。
因此,我们大胆的猜测,郑利有着三个人格。
1,“黑色风衣”人格,这个“郑利”是敢于反抗,并且有能力反抗的(即三个案件的真正凶手)。在文中的体现是那个神话般存在的,第一人称中描述的“黑色风衣”。
2,软弱人格,这个“郑利”是那个一直被被人欺负的郑利,他弱小,无助,单纯,没有能力反抗也渴望着被保护。在文中的体现是第一人称的自白叙述。
3,主人格,这个“郑利”是个极其矛盾的个体,他从小被欺辱,渴望反抗但却没有能力,渴望有一个像林援朝一样的家庭能保护自己,但在出狱后却被家人所不理解,他是自卑又倔强的,正是这样复杂的心理,才衍生出以上两种心理。在文中的体现是客观第三人称叙述中的郑利,也是日常生活中的郑利。
下面进行案件还原
首先,
引用
我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这里郑利在楼道抽了几根烟,才走进屋中。在后文也有回应  
引用
沿着走廊一直走就可以到达宿舍楼的另一头,这里也有一个楼梯可以上去。龚长张上到2楼,在去往3楼的楼梯台阶边发现几根烟蒂,看起来已经扔在那儿好多天。
两者结合来看,出现了矛盾,第三人称叙述中,烟蒂有了几天的时间,而第一人称却在案发当天。那么这时的真实时间就产生了疑点,与此同时,郑利所看到的“黑色风衣”究竟是不是案发当天杀死秦芸的次人格也有待斟酌。
鉴于郑利的第一人格叙述真实性和客观性均没有第三人称强,我们姑且认为该事的时间应该是在案发几天前。这是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  
引用
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昂贵的衣服,同时也让我们联想到秦芸带着英文的化妆品,以及她一天打牌输两百的事情。
   
引用
我告诉她自己一年只赚600块,省吃俭用还穿着学生时代的衣服都是为了让儿子在好的幼儿园上学。
由此可知,郑利一月的工资只有六百,可以说是很少了,怎么可能供得起秦芸这样消费。我们可以由此进行大胆的猜测:秦芸和牌友芳芳的老公可能有着某种关系,使其对她提供经济支持,而那天郑利看到的“黑色风衣”就是芳芳的老公。
这可以说是一个引子,有了这样的事的发生,才能彻底激怒一向隐忍的郑利下定决心去杀害自己的妻子,秦芸。
在案发当天,首先是争吵中的郑利人格发生转换,杀害自己的妻子,在报仇的快感过后,他又有了第二次人格转换,杀死了自己看到的“黑色风衣”(即自己的次人格),因此,水果刀上的指纹是郑利的左手,而床单上的血迹只有秦芸的。
当所有事情都发生过后,郑利又恢复了自己的主人格,他很快就意识到发生的事情(主人格知道自己的两个次人格),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他慌了。这时,他对包志凯打了一个电话(他们极可能之前便认识,并且包志凯便是“黑色风衣”的原型)寻求帮助。
引用
8点以后……是有一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像电影里的特务一样。俺想叫住他做个登记,他也不应就直接走进楼里了,真是太没礼貌了。”
“他具体是几点来的呢?之后离开了没有?”
刁大爷摇摇头。“具体的时间俺也记不清了,但他是在8点档广播开始之后,小郑离开之前来的。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俺看到他进了楼里,然后没过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包志凯赶来后发现事情比他想的还要严重,为了摆脱嫌疑,急忙离开,又找了个附近的朋友制造不在场证明。
引用
那天我约了阿利和其他几个人晚上去我家附近的大排档喝酒,他本来说不来的,但是9点的时候还是来了
而郑利在紧张,担忧的情绪下想起了好友王恭的邀请,决定自己先去和朋友聚餐尽量摆脱嫌疑,至此杀人过程全部结束。
而在题目最后,郑利以第一人称所说的话,“也许,我不是凶手”,是软弱人格终于意识到自己人格分裂的事情,其中的“我”,也指的是他软弱人格。凶手当然不是“他”,凶手是那个“黑衣人”啊。












《命运之轮》一案,凶手为:王峥。

动机:为周敏珉报仇。

密室手法:因为现场没有指纹且其余指纹未被破坏,所以凶手在作案过程中带着手套一类的物品。
凶手在教室里掐死死者之后,将死者吊至风扇上伪装成自杀。并将现场伪装成祭奠死者的样子。(5.15是周敏珉的忌日,现场有铁盆之类的物品。)
然后凶手将前门用桌子抵住,再将两张桌子挪到后门正对面,此时将八米长的木板条压至地下,在关上后门后从门缝里拉木板条,从而达到移动桌子的目的。最后将后门反锁。

时间上的可能:监控显示王峥只离开了保安室三分钟,但由于王峥脸上有疤,所以此人的身份可能成待定状态。那么也就是说出现了两个王峥,而其中一个便是凶手。这便说明王峥有一个双胞胎哥哥或弟弟。而在保安室的人则是王峥的哥哥或弟弟,行凶的人则是王峥。
出车祸的人也是哥哥或弟弟。由于都只是摆设,所以得知学校在监控上不会花太多资金,且因为是双胞胎,所以两人在某个时间点换班从监控中也难以分辨。
于是便为王峥争取了作案时间。










《人间·地狱》杀害周泽涛和徐恺的凶手是陈旭明。

‌从那一封犯罪预告信里推理

这起案件里,凶手是有预谋的杀人,而且“两周前在媒体公布晚宴嘉宾名单后他的住所就收到一封没有署名的信件”说明凶手也是看到晚宴嘉宾名单才确认要杀的人会出现,加上船会驶远,必须在船上才能实施作案,从物理空间上看也确认凶手一定也登了船。
因为霍德华收到的恐吓信里说到“天理昭彰”​,说明被害人可能亏欠或者做过某些对不起或不公正的事,是私人恩怨,“血债血偿”说明这些事情里也可能导致有人死亡,从后文线索可以推断与“艳星”白念雪有关。
字迹歪歪扭扭也是掩盖真实身份,(由此可见,这个人知道自己会被牵扯进案件接受调查,因此才掩盖身份,如果凶手的字迹不会被任何人辨认出来,伪装字迹也就没有意义)此处可以暗示杀人动机。

‌从登船环境推理

船很大很奢华,同时行驶起来特别的平稳,甚至船来了或者没有开都感觉差不多。“如履平地”但是文中有提到海风和海景,甚至还到阳光甲板上看魔术,如果船没动一定有人发现,排除船没有开动的诡计。
通过看图可知,五楼的娱乐甲板502号周泽涛住的房间正好和六楼甲板阅览室上下相对,而且阅览室里发现了徐恺的血迹,可以推理凶手在杀害徐恺后,在阅览室里呆过才留下痕迹。而且凶手完全可以从阅览室下来到五楼周泽涛的房间作案,因为房门关了就需要房卡才能打开,凶手没有房卡只能这么做。虽然从房间到阳台的血迹是周泽涛的,但那是凶手伪造从阳台凭空消失的假象。

‌白念雪一案推理

既然警方已经确认是自杀,那么不必追究怎么死的了,关键在于为什么白念雪会轻生。作为《地浴》的争论焦点,顶着舆论压力可能是一方面,但是“其实电影拍完后她的精神状态就一直不好”这就表明有问题,电影刚刚拍完是不会有过多的舆论压力的,那么问题主要出在拍摄电影过程中,由于这部电影尺度大,男女主角当时也都是“小青年”,这个一米八的男主角徐恺会不会在拍摄过程中假戏真做对白雪做了什么出格的事并且只有白雪知道而白雪又不肯说?当记者会有人问白雪是否愧对父母,是否感到羞耻时白雪的突然痛哭估计也是这个原因。而我们又知道经纪人向悦乐“手底下艺人多,她拍戏的时候我也没时间去现场照看”,所以这完全是有可能的。
而且从徐恺的尸体上看,徐警官看到他是被残忍割去下体的,这不是凶手暗示徐恺的过错与“性”有关吗。
白雪又是个努力的对生活负责认真井井有条的人,出了事自己不敢说出来也有可能,自然想不开自杀。
那么我们可以推理,凶手很可能就和当年拍摄《地浴》有密切的关系。

‌毒品部分推理

周泽涛和徐恺的房间时发现他们的行李箱中有大麻。钟国栋也是有发现大麻,不过不是散装是一个塑料袋还未拆开,由此可见,钟国栋可能是贩卖毒品的。周泽涛和徐恺的毒品可能来自钟国栋,而且他们已经开始吸毒了。

‌​动机推理

有同时害周泽涛和​徐恺的动机只可能和一件事情有关,就是之前的白雪自杀事件,此外没有人同时和周泽涛和徐恺有恨,总不可能因为不要你出演电影《天外堡垒》就动了杀机吧,而且是预谋杀人啊,船上发生的偶然事件是不足以作为充足的动机的。
如果是钟国栋,他给他们投资,可能还贩卖他们毒品,这两人对他来说有利,不具备杀人动机。
如此一来范围就缩小了很多。与白雪有关的有经纪人向悦乐,白雪不知名母亲,以及陈旭明。
向悦乐​手底下艺人多,白雪的死对她造成不了多大的影响,她也没有必要为白雪杀两个大男人,何况徐恺还是一米八。
白雪母亲​为了女儿,在知道真相后可能会复仇,毕竟女儿还是占有重大地位的。但是,能够登船的只有和娱乐圈媒体等密切相关的人群,从发布受邀嘉宾名单凶手就知道自己会和目标对象一同登船来看,中学老师母亲是不具备条件的,首先她需要转业,其次她就算碰巧转业,她也不一定知道自己能碰巧遇上这次机会——她想要杀的人和她想要的一样都能上船给她当羊羔。
而陈旭明不一样。​从他和向悦乐的对话可以看出,陈旭明过去喜欢或者追求过白雪,因为他参加了白念雪的葬礼,还在她死后有一段时间看不来“抱着酒瓶度日”,从年龄上和姓氏上看也可以确认他们是恋人关系更有可能。
对陈旭明来说,他对白雪的自杀很是在意,他有充分的理由去私底下调查白雪的事搞清楚真相,从而预谋杀人。从条件上看,陈旭明男性,比起母亲和向悦乐这两位女性都更加有力气对付男人,身材娇小的向悦乐更加不可能。其次本来陈旭明就是娱乐圈的演员,这次机会他看到就不会放过,他看到这次嘉宾邀请名单上有他想要杀的人,而且船行驶的计划是走三天两夜,完全有时间在到达度假小岛后处理尸体,而且从作案手法割去下体来看,喜欢白雪的陈自然对玷污白雪的徐恺痛恨至极,陈旭明自然嫌疑重大。

‌确认凶手细节推理​

作案过程中出现道具绳索,而绳索没有线索指明来自船上,由于是预谋杀人,事先准备绳索的可能性最大。同时杀死徐恺的绳索和周泽涛的绳索都有死结,同一人犯案可能性最大。而绳索太大不可能带在身上,那么只能​放在行李箱里。女性行李多没有检查,男性确认一人只有一个行李箱,那么凶手的行李箱一定不会像钟国栋一样满满当当,钟国栋自然没有带绳索的空间,他不可能是凶手。而行李箱只有日常必备品和一些换洗衣物的陈旭明又一次表露出嫌疑,他完全有可能在行李箱里存放绳索,拿走绳索后行李箱自然东西特别少。
陈旭明他参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有那部电影《地浴》的工作人员,自然也证明他对《地浴》产生怀疑进行过调查,可能他也利用工作之档暗中调查最后搞清楚了真相,锁定害死白雪的就是徐恺,钟国栋和周泽涛三人。

‌作案手法及部分合理可能的推测​

首先徐恺尸体悬挂在左侧烟囱(通过徐恺的体型,现场有徐恺的血液还有徐恺失踪等信息可以判断失踪的尸体是徐恺的)莱纳号船宽36米,桅杆位于船的中心对称轴位置,那么桅杆到左侧烟囱的距离会约为18米。
再看看绳索的描述:这个绳索由两个圆环组成,一个较大用来套在上细下粗的烟囱上,另一个则较小估计是用来吊着尸体的颈部。大圆环是用绳子包裹着的塑料圈,小圆环则只是绳子,圆环都打了死结。大圆环上还连着一根长达19米的绳子。
绳索长19米,烟囱高18米,桅杆上能立足的平台比烟囱高1.5米也就是19.5米。我们可以取平台为一点A,烟囱顶部为一点B,然后过点B向桅杆做垂线垂足为点C,则可以构建一个直角三角形ABC,可得AC为1.5米,BC为18米(实际上还没有这么多,这是往大了估计)AB利用勾股定理可以算出来约为18.06米,那么19米的绳子完全足够,也就是说,凶手可以站在桅杆平台上利用这19米绳子将尸体“运”到烟囱顶部。而大圆圈是绳子加塑料圈组合形成的,具有一定的硬度和形状,那么结合一下桅杆到烟囱附近甲板上有血迹可以推理这个手法——
首先凶手可以在阅览室杀人,把其下体割去赤裸其身体,然后放点部分血以免在其他甲板上留下太多痕迹,然后制作大圆圈(包括那19米的绳子也要像文中图片一样)将尸体颈部用绳子环绕再系在大圆圈上,打上死结。这一部分就固定好了。然后凶手需要乘没人的时候到桅杆平台上去,以平台栏杆为支点,像荡秋千一样,利用尸体的惯性,逐步荡上去,只要看准方向多尝试几次,大圆圈就会刚好套进烟囱的细部顶端,尸体也就悬挂好了,此时将固定在平台栏杆上的绳子放开,“挂尸”操作就完成了。同时在荡的过程中,尸体伤口可能依然会“甩”出血来,造成桅杆到烟囱附近的血迹。而烟囱旁边的甲板栏杆上的血迹,则是凶手把徐恺尸体抛入海中匆忙留下的痕迹,而徐恺的衣物也很可能丢到海里了。
那么为什么陈旭明要处理掉尸体呢?为什么后来又要立马杀死周泽涛呢?周泽涛在21点41分发短信给徐恺,此时大家都在饭后休息,周泽涛没有去看魔术,孔兴生夫妇目睹他“板着脸匆匆忙忙的回屋,关门的声音还有些大。”由此可见,周泽涛没有去看魔术是因为他生气呆在房间,那么他可能见到了徐恺吗?可能没有,魔术表演是在十点,此时徐恺就已经死了,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作案实在不充足,那么可能就是徐恺的爽约或者根本没有答应来见周泽涛导致他生气。
凶手是发了十二字预告的,他这么做表现他的自信,或许他从一开始就打算杀人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可能他原本的打算是将尸体抛弃在度假岛上,只是暂时挂在烟囱那里。因为预告里说“出航之日天理昭彰”,而整个活动需要三天两夜,所以凶手一开始就打算在出发的途中杀人,之所以不把徐恺的尸体直接抛进大海,可能也是想让徐恺这样的死相被天上白雪所看到(换句话说叫执念)但是陈旭明没有考虑到刘弦会准备第二个魔术导致徐恺的尸体提前被发现,所以他会在演艺厅沉思对策(他和向悦乐的对话中的线索)他觉得要提前动手了,不然后续的复仇计划没办法完成,于是他决定前去先杀了周泽涛,因为他可能通过徐恺的手机翻到了短信,得知周泽涛来过阳光甲板,如果不杀死周泽涛可能会暴露,最好杀死周泽涛。因为楼梯被保安看守,所以决定从阅览室下来到周泽涛房间的阳台,刚好从背后捆绑控制了周泽涛,将其封住嘴绑在床脚,家具都是固定的,所以移动不了。然后拿15CM左右的利器(可能是自己带的,现场没有类似的器具)捅到动脉造成会议上喷溅状血迹,有可能凶手是站在正面将手绕到周泽涛的背后捅的这一刀,因为如果人在背后,血不会是溅到身上多些吗?怎么会到柜子上?所以可以这么合理化推理。
至于最后的车祸,龚长张现场逮捕凶手和包住那个人的命,可能这个人是在记者会上让白雪痛哭的那一名记者,因为陈旭明杀的就是害白雪的人,间接或者直接导致白雪自杀的人,那个言辞恶劣的记者也很可能被杀。用排除法也可以推理,这个人不是钟国栋,因为他和《地浴》没关系,而且他很可能因为贩卖毒品之后就被抓了判刑,陈旭明不可能有机会杀他。这个人不会是向悦乐,陈旭明和向悦乐的对话中可以看出他不恨她。那个记者会不会姓王?就是刚好和向悦乐发生肢体冲突的那个?没有明确证据,只能推测。对应最后的短信内容。
最后那具身材矮小的男尸也无法推理出是谁,骨龄在27到29中间,不会是有山羊白花胡子的霍德华,徐恺等人年龄偏大,又不是女性,只能推测这可能与本案无直接关系,陈旭明出车祸是为了逃跑赶时间,男尸可能是他早就复仇了的一个人。
向悦乐可能和徐恺等人也有矛盾,因为她预告片期间一脸不屑。
匿名
| 发表于 2020-1-31 16:24:54 | 2020-2-1 15:24编辑
第一题:个人认为前两次作案为一人所为,凶手是包志凯。根据包志凯的人物设定,猜测他嫉恶如仇,喜好见义勇为,是个军人,而且拥有黑色大衣,而且是左利手。第三次作案为郑利所为。
  第一次作案,根据郑利的描述,可以断定当时包志凯应该是碰巧路过那个小巷,看到林援朝欺负郑利,他一瞬间被见义勇为给点燃了,疯狂的冲上去惩罚了林援朝,但是清醒过后的他认为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于是把这次犯罪推到了已经昏迷不醒的郑利身上以后离开。他去B市可能是刚好出差。
  离开以后,包志凯又对没有完全帮到郑利心存愧疚,因此一直密切关注着郑利的动向,想通过对郑利的帮助缓解自己内心的愧疚。直到三年后郑利的生日那天,早已知道他来到C市的包志凯想在远处看看他过得好不好,却意外发现他被约了出去,并且被泼了一身屎尿羞辱。于是他过去把欺负了郑利的蒯骏按入了水中溺死。告知对方自己姓包以后(可能还告诉了电话),他离开了现场。
  第三次作案,郑利与妻子发生了口角以后两人用水果刀进行了打斗,郑利无意中刺死了妻子。当他缓过神来的时候,想到了前两次帮助他的包志凯,于是打电话求助。包志凯认为郑利做的事情没有错,决定帮他一把。于是他穿上黑色大衣迅速离开家,从大门进入公寓,从小卖部面前经过,从郑利家附近的楼梯上去进入郑利家,要求郑利将手中的刀上指纹擦净后将左手掌纹印上去。从窗户出去没有经过小卖部在郑利之后离开了公寓。然后去找朋友叙旧。
  标题生而为人,根据老子的道德经,我猜测包志凯应该是认为自己杀人是正确的,甚至愿意帮助在他眼里是奋起反抗的郑利。之所以杀完人以后选择离开,大概是认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还没有结束,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吧。
匿名
| 发表于 2020-1-31 19:39:49 | 2020-1-31 19:42编辑
我是大猪头,我叫田达平,我爱吃大屁。我觉得凶手是龚长张,我聪明吧!三次作案的都是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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