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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8 | 发表于 2020-1-20 19:58:08 | 2020-1-31 13:19编辑

凶手是包志凯
郑利和包志凯有某种关系。包志凯一直在保护郑利
郑利应该就是那张照片上包志凯抱的小男孩

凶手是王峥

凶手是陈旭明,陈旭明和白念雪应该是情侣关系。
匿名
13 | 发表于 2020-1-20 20:12:25 | 2020-1-30 21:10编辑
第1题

本案是一个有关多重人格障碍的案例,案中的郑利目前看来是一个双重人格障碍患者。
一、        郑利妻子死亡案件分析:
1、根据全文内容可知,郑利的个人特征是个子矮小【1米6】,曾被叫作倭瓜,且从高中开始就没再长个,“省吃俭用还穿着学生时代的衣服”。右利手。文中门卫大爷对当晚来过现场的“黑色风衣”男子的描述为,“他挺高的,长得也不错,看起来40多岁。他走路的样子像个军人”,可推测“黑风衣”个子高,当过兵,身体素质好。从小区2米多高的墙可以看出,其他人不可能到达案发现场,排除了其他人做案的可能性。而且案发现场除了倒了一把椅子外,一切井然有序,排除了激烈的打斗及偷盗的可能性。

2、根据“我”【即郑利】的回忆,“我”进屋看到“黑色风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妻子浑身是血”,于是“我拿起家中的另一把水果刀冲了上去”。之后是“两具尸体仰面朝天躺在床上”。理论上讲“我”当时拿刀冲上去,大致会发生两种情况:
(1)黑风衣察觉背后有人,会转身拿刀和“我”撕打在一起。根据第1点的背景介绍,可知黑风衣在身形和力量上要优于“我”,“我”不可能杀的了他。而“我”的回忆是杀了他,与情况不符,排除这种可能性。
(2)黑风衣没察觉到背后有人,被“我”在背后用刀捅死了。
第(2)种情况更接近于“我”的回忆。但是按理讲,杀死人之后,对方身形高大,没必要再把他翻过来。因此我看到“两具尸体仰面朝天躺在床上”,这一情景很奇怪,与现实不符。我们暂称之这疑点A,原因稍后给出。

3、有关凶器的分析:
死者手上有一把刀,身旁床上还有一把刀,并且“两把刀上均沾有秦芸的血迹”。因文中未提刀上是否还有其他人的血迹,暂且认为只有死者一个人的血迹。
(1)正手刀:百度说,“刀尖朝向虎口方向的握法为正握,要大姆指配合其余四指牢牢地包裹住刀柄,大姆指是力量最大的手指,如果它不参与握刀,刀是握不牢的。”我试了一下这个姿势,拇指是压在其余四指上的,刀上不会留下拇指指纹。这个姿势我感觉比较适合两个人面对面站立时,一方拿刀捅向另一方,不适合站着去攻击一个躺着的人。
文中写道,“另一把单独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郑利的左手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正握”,可知,郑利曾左手正握过该刀。 “死者被按倒在床上,被人左手持水果刀正面刺入,伤口很深”,鉴于指纹的完整性,我们可知郑利曾经左手拿刀正面刺入死者身体。
对于郑利曾左手持刀的证据还有,他的内心独白有一句,“我握着刀的手上有一条疤”,而据证人讲,“上个月郑利还被秦芸用水果刀划伤左手”,可见有疤的是左手,而郑利也的确左手拿过刀。但他是右利手,为何左手拿刀呢?我们暂称之为疑点B。
(2)反手刀:百度说,“刀尖朝向小指方向,刀刃向外的握法为反握,反握时的用法主要是刺,所以大姆指要顶住刀柄的尾部,以对抗反作用力。”
死者手中的刀有“死者本人右手的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反握”。我试了一下这种反握,比较适合站着去扎向一个躺着的人。这把刀出现在死者手里,刀上又有死者的血迹,总不可能是死者自己扎自己,因此可推断该刀的确是有人事后放到死者手里的。文中可知此刀是郑利塞到死者手中的【郑利的内心独白】。

4、死者的“正面胸口及腹部共有8处刀伤”,根据郑利的内心独白,我们可知是“黑风衣”杀了躺在床上的死者,但是一个健壮的男性捅上几刀就可以致死者于死地了,有必要捅上那么多刀吗?结合前面两把刀的分析,我推测死者先是在站立姿势时被刺伤仰面倒在床上,然后又被人自上向下的扎了数刀。

5、有关“黑色风衣”的分析:
(1)纵观全文,我们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他就是包志凯。此人曾在1973年7月“见义勇为”救过一个小男孩,“很多份不同报纸的剪报,上面都印着相同的新闻:“包志凯同志见义勇为,受到省长嘉奖”,还附有包志凯抱着一个小男孩的照片,时间是1973年的7月”。这个时间段正是郑利刚上高中的时候,他也应该看过这则新闻。包志凯救下小朋友的事迹及形象应该深入郑利的脑海。对于经常挨欺负的郑利来讲,他也多么渴望这个大英雄能来救救自己啊。
(2)关于案发当天黑衣人进入宿舍楼的时间:
门卫大爷说是在20点之后来的,“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俺看到他进了楼里,然后没过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而小卖部大妈说,这个人上楼“时间是在8点半以后,但大妈没有见到该人离开”。由于该楼有两处楼梯,很可能黑衣人从右侧【小卖部一侧】楼梯上楼,然后从左侧【郑家一侧】楼梯离开。
那么,我们可知当晚的确有一个黑衣人来过宿舍楼,并且极有可能到过郑利家,因此才可能从郑家一侧的楼梯离开。
由于门卫大爷“想叫住他做个登记,他也不应就直接走进楼里了”,可见该黑衣人不想让其他人知道自己来过宿舍楼。
(3)案发当晚,郑利曾在20:20给包志凯打过电话,而包也的确接到过电话。包出门后,“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就是脸色不太好”。当警察问到当晚的情况时,“他没有丝毫迟疑,马上说自己在家附近和一个老朋友见面叙旧,并且主动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电话”,“对方说自己的确和包志凯在4月5日晚上见面”。但是,他最近工作很忙,无端和人叙旧不太合理。而且他也很可能是在去了郑利家回来之后才找的朋友。因此都不能排除他当晚的确是去了郑利家。
(4)我们知道郑利妻子长得很漂亮,但是虽然没什么钱,“梳妆台上放着不少化妆品,其中有几盒全写着英文”,可见很可能有人在偷偷送妻子化妆品,此人应该是类似于奸夫的角色吧。而包志凯长相英俊,经济条件又好,我推测二人因某种机缘很可能勾搭在了一起。因此,包志凯去过宿舍楼却不肯承认,旨在隐瞒他和郑利妻子的不当关系。
(5)那么包志凯当晚的确去了案发现场,那么他是凶手吗?他不是凶手。当晚他到宿舍楼和离开的时间很短暂,而案发现场的床上有大量血迹,死者又被 捅了数刀,难免会有血迹喷溅。如果他是凶手,他没时间换衣服。再者,包志凯现下作为国企干部,生活条件很好,妻子“穿着华丽”,可推断包的穿着也是很讲究的。在“卧室的衣架上挂着一件干净的黑色风衣”,可见包志凯的黑风衣没有任何打斗后的褶皱。但郑利的内心独白中,当晚他的确见过“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这点只证明包志凯来过宿舍楼。随后郑利所说的黑衣人杀死妻子、他又杀死黑衣人的话并不真实,我们暂称之为疑点C。

6、分析至此,我们发现郑利内心独白有许多和现实矛盾的点,要解释这些点,只能认定郑利具有多重人格障碍。也就是说,郑利童年因为个子矮小经常受人欺负,当年他看到一则有关包志凯救孩子的新闻,内心深处就把这个人当作了有一天也可以救自己的英雄,意识中就分裂出了另一种人格,即类似于包志凯的形象,这个形象人格不仅惯用左手,而且在力量上也不同于平时的郑利。这样就解释了前面提到的三个疑点ABC。在另两起案件发生时,分裂的人格站出来保护了郑利,具体情况在下面的案件分析中再说。

7、案件还原:
郑利和妻子关系一直不好,案发当天,妻子在20:20给情人包志凯打电话,约他来家里。结果郑利听到了电话内容,一气之下内在的人格出来保护自己了。该人格的特征就是左利手,他在床边左手拿刀,用刀刺向了死者,死者倒在床上死掉了。郑利随手把刀丢在了床上。
郑利本体并不知道这事,反而在楼梯间抽烟,“去往3楼的楼梯台阶边发现几根烟蒂,看起来已经扔在那儿好多天”,可见平时他就常在这里抽烟。
由于包志凯家离宿舍大约10分钟车程,20:30左右,包志凯匆匆赶来,他标志性的黑风衣刺激到了郑利的情绪开关。
包志凯没有敲开郑家的房门,于是又匆匆离去。为了解释自己这一趟的行程,于是又临时找了一个朋友到自己家附近小聚。
再说郑利,他见到来找妻子的是黑风衣,是那个自己曾经崇拜的英雄【当年报纸上有包志凯的照片,郑利认识他,也知道包志凯的名字】,失望之中回到家,潜意识中看到黑风衣在杀床上的妻子,于是他又拿了一把水果刀,以向下扎的姿势又向已死的妻子身上扎了数刀,但他意识中他杀的是黑风衣。然后他擦掉刀上的指纹,把刀放到了妻子手上。
之后他把自己染了血的衣服装成了一个包裹,拿出小区,为了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宿舍,还特意和门卫大爷打了招呼。然后去和朋友吃饭,当晚没再回家。

二、        林援朝被杀一案分析:
1、        在前面一案中我们分析了郑利具有多重人格障碍,即他在某些情况下会转变成另一人格,即左利手的黑风衣形象。人格转变的时机是1973年7月在报上看到包志凯救人的新闻之后。由于郑利之前的三年一直被人欺负,所以在10月份,他再次被人欺负的时候,他的另一人格出现了。

2、        郑利当年15岁,案发时,他被林援朝“拳打脚踢。我被打的动弹不得”。就在他“意识开始模糊。这时巷口走过一个人”,这个人不仅很高,而且“挥出左手将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郑利的这段内心独白给我们的感觉很不正常,怎么会有一个人突然冲过来打人,正常情况下应该出言阻止林援朝。即使真的有这样一个人,从前面分析可知是包志凯,但身为一个军人,更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出手打人。再者,从文中可见包与郑利二人并不相识。最后,包在当年应该正在部队服役,也不具备 出来的时机。因此我们可推断这个人并不存在,只是郑利的想象。

3、        案发后,郑利倒在林尸体的旁边,“身上和手上全是血,有他自己的也有林援朝的”。但据郑利的内心独白所说,他是被林打的不能动弹,他身上又怎么会沾上林的血呢。除非他就是那个拿砖头打林的人,才可能造成自己身上也染血的情况。

4、        案件还原:
郑利因中学一直受林的欺负,在当年7月报纸上看到包志凯的新闻后,也幻想着在自己受欺负时,能有一个这样的人来救自己。
案发当天,在他被林打的奄奄一息时,人格进行了转换,他变成了自己崇拜的“包志凯”,惯用手也从“郑利的右手”变成了左手,随手捡起砖头对林进行攻击。直到最后将林打死。

三、        蒯(kuai)骏被杀一案分析:
1、        在该案中,据郑利向警方交代,蒯骏“用事先准备的一桶粪便浇到他头上。他便和蒯骏扭打起来,自己被打倒在地。这时有一名高大男子路过将蒯骏按进河中,最终致其死亡,随后高大男子离开现场”。正常来讲,见到有人打架,要么躲开要么拉架,几乎不会有人不问原因的上来就直接把一个人溺死。再者理由同前一起案件,包身为军人,与郑又不相识,没理由为了郑溺死他人。因此让人质疑是否真的有这样一个男子出现。
2、        “因为郑利(1m6)与蒯骏(1m8)体型和力量差距较大,判断郑利不具备将蒯骏强按进水中的能力”,表面上看郑利的确不具备与蒯骏正面对决的能力,但是在郑利被欺负的危机时刻,潜在人格再次出现,人的爆发力是不容小觑的。因此他再次“把蒯骏拉到河岸边用左手狠狠按进水中”。
3、        案件还原:
蒯骏因为嫉妒郑利的工作表现,把他约到河边,用屎尿浇到郑利身上,之后又对郑利进行了殴打。
郑利在危机时刻,另一人格再次出现,将蒯骏的头按到水里,直至蒯死亡。
由于郑利不清楚自己有另一人格,他在和警察的交代中提到了有一个高大的男人过来救了他,甚至还告诉了警察这人的长相。
在他的内心独白中,他甚至知道这个人姓包,再次印证了他另一人格的原型就是包志凯。


第2题

一、有关文中几个问题的分析:
1、监控之谜,即王峥是否一晚都在门卫室?
(1)        我们先确定一下校门附近一定是存在监控死角的。校门这里有两个摄像头,一个就是图中所示的这个在石柱上的,他的监控范围很清楚,我们这里就不提了,主要说一下另一个。另一个监控器“安置在伸缩门左边的墙壁上,可以拍到伸缩门及两侧石柱的全景”,这里可以排除有外人从校门处攀爬进入的可能性。它的监控范围只到题中图上的石柱这里,那么就会产生一个盲区,语言很难说清楚,我就上了一个图,大意就是墙上监控和石柱上的监控在门卫室的左侧产生了一个视线盲区,即在这个位置的人不会被两个监控器拍到。
(2)        从石柱上的监控器监控范围可知,监控范围最上的边缘是在门卫室大门上方。根据门卫室大门的打开方向,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该门全都打开【门与下方的墙呈90度】,监控器上是看不到在门内进出的人的,因为被大门挡住了。
(3)        门卫室的“门的正对面的墙下方还有个老鼠打的小洞”,该洞正对着大门,如果在门内侧的下面系上一根长皮筋,另一端从洞内伸出屋外,系在一根木棍上,木棍正卡在洞外,那么,即使人在外面打开门,之后快速闪到监控看到不到位置【即监控范围左侧的盲区】,门也可以关上,给其他人造成有个人刚开门屋的假象。
(4)        同样,如果有人在屋外,先把卡在洞口的那个绑着皮筋的木棍松开【即竖过来放进屋内】,之后他可以把一根长约2米【即比门卫室宽度略长】的伸缩棒伸进老鼠洞,一直伸到门口,把门推开,然后快速跑到门口,装作刚从屋内出来的样子。
(5)        王峥当晚“22点56分,他回来打开门,门关上之后就再也没有他出去的镜头。直到早上5点29分他从门卫室出来打开小门的插销。”他完全可以用上述的方法,在22:56分时假装回来,而实际上去了其他地方,同理,其实他5:29正是从外面回来的时间。但王峥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继续在下面接着分析。

2、王峥之谜,即王峥的身份背景:
(1)文中背景交代了1999年王峥和高三女学生周敏珉是青梅竹马,周敏珉就曾在这间教室上吊,“与林雪华一模一样的位置”。周同学上吊的原因有一部分是死者林雪华对她的言语刺激,那么王峥是否是为周同学报仇而杀了死者呢?文中提到,王峥08年因车祸原因导致了失忆,当警察给他看周同学的照片时,虽然他“脸上的疤也许可以遮住表情,可是眼神是骗不了人的……他看到周敏珉的照片时眼神一点变化都没有,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王峥对照片没反应的原因可能有二种,一种是王峥没有对周同学的记忆,但文中交代王峥有一本写着有关他和周同学交往的日记,不可能完全没有印象。另一种是王峥真的不认识周同学。哪个原因对呢?我们接下来分析。
(2)我们来揭穿一下王峥的真实身份。第一点,“王峥的身份证照片还是高三时拍摄”,时隔多年,虽然五官没大变化,但并不能保证说这是同一个人。警察对王峥的样子有些眼熟,暗含这个王峥有可能做过犯法的事或是警察见过他,但据说王峥一直奉公守法,那么可推测此王峥非彼王峥,现在的王峥不是周同学的旧同学,很可能是另一个人。这样就可以解释第(1)点中这个王峥为什么对周同学的照片完全没反应。第二点,王峥宿舍里有一些书和笔记本,但日记只有一本,从墨水和纸张上来看是真的,日记记的正是他高三时的生活。按理讲有记日记习惯的人不会只在高中记一本。这本日记很可能只是为了证明王峥身份,即和周同学有关系而存在的。而身份需要证明也说明此人很可能不是“王峥”。但如果他不是“王峥”,那么他是谁呢?真的“王峥”又到哪去了呢?
(3)在本次比赛第三题文末,提到了一具“身材矮小的”男尸。这与王峥身体特征相仿,王峥只有一米六左右。
这具尸体“从骨龄判断其年龄是27~29之间,”,在本市近一年的失踪人口中却未找到尸源。他的年龄与王峥相仿,没找到尸源的原因可能是该尸体生前并无什么亲人,因此失踪后无人报案。文中王峥只有一个养父,还在两年前去世了,可见王峥再无亲人。
这具尸体的“推测死亡时间在2008年8~9月”,2008年王峥正好刚出车祸,住了半年,也就是6月份刚出院,此时的王峥已失忆。
这具尸体“颅骨后方有多处裂痕,身体也多处骨折,疑似被人杀害后抛下”,可见有人曾故意杀死该人。
(4)结合前面王峥并非真的“王峥”,那么这个死了的人很可能就是真“王峥”,而文中当门卫的王峥是一个顶了他身份的人,他之所以要去学校当门卫,很可能和他“假王峥”的身份有关,即他自己的真身份不能示人。结合前面提到警察看“假王峥”面熟,可推测此人本是警察通缉的重犯,无意间在2008年8月左右认识了真王峥,他看二人面貌相像,加上真王峥又失忆又无亲人,于是想到了假冒身份。可知,假王峥害死真王峥,凭借真王峥在住处留下的日记等物,来到了学校,毕竟过了10年,他觉得也不可能有人还记得真王峥的样子,这样自己就可以冒充身份,平安度日了。
(5)但是假王峥没想到,当年的一个任课老师林雪华又重回学校,碰巧又认出了假王峥,因此才引出了假王峥杀人灭口一案。对于假王峥的真实身份,我们结合第三题可以做一个推测,即假王峥真名郑财,他在2006年任门卫期间犯下了盗窃杀人案,成为通缉犯。因此警察在看到假王峥时才会觉得相貌熟悉。并且郑财曾经当门卫,而假王峥做的也是门卫,因此有很大可能性二者就是同一人。

3 教室之谜
(1)        林雪华在案发当天,卧室东西很整齐,还有未收的衣服,可见死者不可能是自杀。再者,她的“尸身的手臂上留有部分打斗痕迹”,也可见必有他人在场,不是自杀。当天,“一楼的监控里显示……林雪华独自一人拿着手提包(与案发现场发现的一致)离开宿舍楼”,加上案发现场也有“一个小铁盆、两支蜡烛和一个打火机,铁盆里还有烧剩的残渣,看起来是纸钱。”可知死者当晚是特意到教室来祭奠当年【1999年5月15日】死去的周同学,这不愧是一个好老师呀!
(2)        教室前门没有锁,里面有两张桌子堵着,不过被学生用力推的已经靠墙倚着了。后门上了锁,但在教室里面,后门还堵着两张桌子,既然外面已经锁上了,里面为什么还要堵桌子呢?我们就此可以推断,后门堵桌子是为了掩饰前门桌子并未堵死,因为后门有锁,来人必然要从前门推桌子而入。而桌子被推开后,众人就无法知道之前桌子是如何堵住前门的,只能根据后门的情况作以推测。
(3)        题中如图可见,挪走的四张桌子让两扇窗子下面空了出来。结合教室长9米,宽6.6米,学校操场有8米长的木板,凶手在离开教室时,先打开靠走廊一侧的三扇窗子【文中写了完全可以通过手速在室外关窗子】,之后把两张桌子放在前门,留出了足够通行的宽度,拿一根长木板一头放在紧临前门的桌子下面,木板中间就搭在窗下的桌子上,另一端悬空【具体样式见我题后面附的图】。之后离开教室带上前门。凶手通过靠走廊一侧的窗子,伸手进去压事先放着的木板,通过杠杆作用,使得前门靠门的那一张桌子发生移动。反正凶手有一晚上的时间,多次尝试,直到把桌子堵住前门,至于是否堵的正正当当不用考虑,堵住就可以。然后把木板通过窗子拿出来。木板可以在8米长的板子上截取,最长的长度不超过教室的宽度【6.6米】。
(4)        教室内上吊的尸体“脚距离桌子有约20cm的距离”,“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和一道勒痕”。法医明确“死因是被人掐住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我们可知死者是先被人掐死再吊上去的。凶手可以利用教室里的单人桌椅,摞到双人桌椅上,再把尸体吊上去。

二、案件还原:
1999年,林雪华的女儿自杀身亡,她的情绪有些崩溃。于是在上课时斥责了女生周同学。谁料周同学本有一些其他的烦恼,加上老师的话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周同学于5月15日在教室上吊自尽。
周同学的同学王峥因此事也未继续学业,他四处打散工。
2008年,王峥出了车祸,造成失忆。
这段时间,有了犯罪前科的假王峥结识了真王峥,发现二人相貌相似,加上真王峥没有其他亲人,于是心生一计。某日,假王峥把真王峥约到荒山,从后面击打真王峥头部,之后将他推下山崖,造成真王峥多处骨折,最终不救身亡。
之后,假王峥拿走真王峥的东西,决定搬去真王峥曾经的学校,躲避警方的追查。到了学校之后,某日,真王峥曾经的老师林雪华认出了这个假王峥,但并未告诉他人,但是假王峥却起了杀心。
案发前一天,林雪华买了祭品准备案发当晚祭典10年死去的周同学。案发当天,林雪华晚上来到曾经的教室烧纸。
假王峥装作回门卫室,其实躲到了监控死角内,之后来到教室,杀了林雪华,又把门伪装成密室,让人觉得林雪华是自杀。
到了早上,假王峥通过伸缩棍先从外面把门卫室的门捅开,然后快速来到门侧,再装作从室内刚出来的样子。



第3题


1、凶手的动机:
文中讲了1999年白念雪死亡一事,确定为自杀,自杀的原因我们可以推测一二。当年白雪刚拍了电影《地浴》,因为片子尺度大,所以白雪受到了很多争议,“遭到一些老演员联合抵制”。在此之后,白雪“精神状态就一直不好”,这就是她最终自杀的原因。
拍《地浴》的人有导演周泽涛,男主角徐恺。当时的媒体也对白雪口诛笔伐,这其中应该也有早已取消了娱乐版的《朝阳日报》,他们的主编是王勘。
周泽涛和徐恺恰巧正是本题中的死者,我们不难将二人之死与当年白雪的死联系到一起。
同时,当天王勘并未出席晚宴。文末有提到,警察说,“联系了《朝阳日报》的编辑部,就是今天。幸运的话我们可以现场逮捕凶手并且保住那个人的命。”这里可以推断要保命的这个人就是主编王勘。那么凶手的动机就更为明显了,即要为当年的白雪报仇。

2、根据上面的分析,最具动机的人就是陈旭明【凶手】。
(1)当年白雪的经纪人向悦乐和陈旭明在聊天中提到,“你和以前真不一样,上次见你还是落魄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会追随小雪……”陈却说自己没再去看白雪,撇清了和白雪的关系。但从向悦乐所想的内容我们可推知,当年陈和白雪关系非常好,白雪出事后,陈一直借酒消愁,甚至也有过轻生的念头。可见他完全有理由为白雪报仇。
(2)警察在调查陈旭明时发现,“他参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有那部电影《地浴》的工作人员。”可见陈一直没有放弃与《地浴》中演职人员的联系。
(3)陈旭明当晚没见到主编,还特意询问了一番,按理讲他和一个没有娱乐版的杂志并没有关联,所以他想知道主编的动向也正是为了当年白雪的事。“表哥拿着一张签名正在跟江珊炫耀,说是刚才陈旭明来找他询问主编的事,就顺便给他签了一张。”
(4)魔术师事先安排陈旭明和他一同演魔术,18点开船时他们就开始彩排,彩排完直到22点再没有人上到这层甲板。凶手完全有时间一个人在甲板上布置尸体等。由于魔术的关系,陈旭明可以利用魔术师安排的通道 ,从阳光甲板的观景台直接到下一层的娱乐甲板,然后再通过娱乐甲板的演艺厅秘密回到阳光甲板上。这也正是为什么在发现尸体后,有人守了楼梯,凶手还可以上到甲板上抛尸。陈旭明具备这个条件。
(5)这次行程有三天两夜,可他只带了“两套衣服和牙刷毛巾”,那么他箱子里空出来的地方可以放其他东西,例如长绳、凶器等。
(6)他住在516,和周泽涛502同为一侧,因此他趁人不注意时进入周的房间,杀害周之后,从阳台一侧回到自己房间,不必再从502出去引人注目。

3、烟囱上的尸体
(1)船宽36米,甲板上两个假烟囱位于船侧,中间是桅杆,可推知假烟囱距离桅杆不足18米。
(2)文中提到,“中央的桅杆高度为35米,可以攀爬上去。在桅杆上有一个能立足的“平台”比烟囱高度高1.5米。” 凶手可以把尸体抬上平台放下,之后在平台上系两条长绳垂下。然后凶手在下面拉住绳子,在平台-烟囱-栏杆三点成一线的地方,即某处栏杆,把两处绳子系上。这两条绳子要从烟囱两侧走,我画了个大概的图。
(3)再绑一个系了死结的大圆绳,直径略大于烟囱最顶部。在大圆上再系一个绑了死结的小圆A,直径以把死者的头放进去不会掉出来为准。还要再绑一个有活结的小圆B,尸体就放在这个圆里,为防止活结禁不住尸体的重量,可以用胶粘一下小圆B。之后在大圆上再系一条19米左右的长绳。
(4)准备好一切后,在平台上把大圆【上面带有长绳、小圆A、小圆B和尸体】套进两条绳子里。因平台和烟囱有1米5的高度差,加上小圆里有尸体的重量,大圆会自动滑下。因为大圆是“用绳子包裹着的塑料圈”,凶手在平台上通过拽扯绳子,观察到大圆到达烟囱正顶部,便解下系在平台上的两条长绳。此时,大圆带着长绳、小圆A和小圆B带着尸体就都留在了烟囱顶部。
(5)凶手再下到甲板上,从栏杆处解下2条长绳,丢入海中。因长绳很长,有一定重量,可以直接落海,不会被风吹到其他地方。
(6)大家发现尸体后,警察让众人离开,只留了两个人守住楼梯。此时,凶手可通过某条路径避开楼梯,直接来到有桅杆的甲板处。拉动留下来的长绳,因为长绳系的不是死结,可以移动,所以长绳可以缠到尸体处,稍加用力,使得挂了尸体的小圆B断开,尸体就落了下来。直接落海也好,如果落到甲板上,凶手可以将尸体越过栏杆推到海里去。之后再从通道离开该层甲板。

4、        周泽涛及徐恺之死
(1)        在自由活动时间之前,此二人都与众人在一起,在自由活动时间,有人看到周回了房间。凶手虽然被请到了宴会上,但想必知名度不高,因此去到哪里都不会引起太多的注意。
(2)        周泽涛的死亡时间是22:20-22:50,死因是失血而死。法医说,“如果完全放任血流出,大约10~15分钟就足以死亡”,那么他受伤的时间可推知为不到22点。
(3)        从文中钟国栋带了一大包大麻,以及“周泽涛和徐恺……的行李箱中有大麻”,可推测周徐二人要从钟那里买大麻。周曾在21:41发短信给徐恺,约他到阳光甲板上谈事情。但是从证人口中我们得知,周回房间时板着脸重重关了门,情绪不佳,应该不会有耐心再发短信约人。加上前面推测了死亡时间,我们可推断短信是凶手所发。
(4)        凶手在捅伤周后,用短信把徐恺约到了阅览室。之后凶手在阅览室杀了徐恺,此时不到22点,凶手趁没人注意把徐的尸体如前面所写进行了处理,即绑到了烟囱上。

5、        案件还原:
9年前,白雪因拍了周泽涛导演、徐恺主演的《地浴》而引起了一些不公正的评价,当时《朝阳日报》的主编在娱乐版上也对白雪进行了不好的评价。这些总总都让精神本已不好的白雪更加抑郁,最终选择了自杀。陈旭明作为她的好友【甚或恋人】因为此事一蹶不振,以酒消愁。但他知道这样没有办法替白雪报仇,因此重新振作,一直参演有《地浴》演职员参与的片子,和周、徐等人保持了良好的关系。
案发时,陈旭明也参加了宴会。他利用和魔术师合作的关系,掌握了秘密通道,事先布置好一些东西。
陈旭明趁着大家自由活动的时间,来到周的房间,杀了周,又以周的名义约出了徐。之后也杀了徐,并把尸体挂在了烟囱上。
当晚22:00开始魔术表演,众人发现了吊起的徐恺尸体。之后警察戒严。陈旭明利用通道再次回到空无一人的四板上,把徐的尸体放下来,扔到了海里。
之后借着船靠岸的机会,陈旭明驾车赶去机场,想把当天回来的主编一同杀掉。不料路上发生意外,车子跌入山崖。
大半年后,警方找到了车子和尸体,最终鉴定出此人正是陈旭明。

第2题监控图

第2题监控图

第3题如何让尸体绑到烟囱上

第3题如何让尸体绑到烟囱上

第2题教室布置

第2题教室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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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3 | 发表于 2020-1-20 20:24:52 | 2020-2-1 17:20编辑
第一题:
秦芸不是郑利杀的。秦芸是仰面躺在床上的,并且是胸口中刀,而那把匕首上的指纹是郑利左手的。试想,凶手压着死者,左手正握匕首,不可能连续刺中死者8处刀伤。这样捅人一定会觉得别扭。所以凶手只可能是黑衣男子。
当天晚上,郑利打电话给包志凯,给他诉苦,告诉他自己和老婆吵架了,并且又被揍了。包志凯接到电话之后,来到郑利家,为了给郑利出气,跟他妻子秦芸发生了争执,争执中,包志凯用匕首捅死了秦芸。而不知道这些的郑利回房间看到包志凯杀害妻子,于是他左手拿起刀捅伤了包志凯。而包志凯出去之后,找到了老朋友叙旧,然后在9点的时候回了家,但因为自己是打抱不平而杀了秦芸,反而被郑利打伤,所以他回家的时候脸色不太好。
从包志凯家里我们可以看出,包志凯是个很会路见不平的人,在1973年7月,他还因为路见不平,受到了省长的表彰。而1973年的林援朝,是包志凯在路上正好看到了不平的事,于是帮忙,但是却因为下手过重,弄出了人命,只能把砖头放到昏迷的郑利手中,因为当时还没有指纹这一说,因为路见不平而失手杀了人的包志凯就嫁祸给了郑利。因为郑利还年轻,这次只判了3年。而内心不安的包志凯则密切关注着郑利的消息,然后在蒯骏那次也是救了他,杀了蒯骏。但是他不明白的是,郑利虽然可怜,但是能救他的,只能是他自己,而不是别人。


第二题:
凶手是门卫“王峥”。
这个门卫其实并不是王峥本人,而是王峥的亲生父亲。王峥本人因为周敏珉的死内疚,也无心学习,前途已经毁了,更是死于了去年的车祸之中,帮王峥收拾遗物的父亲发现了王峥的日记,看完日记的他片面的认为,周敏珉和王峥是一对恋人,因为林雪华对周敏珉的刺激,导致了周的自杀,而因为周的死,导致自己儿子王峥没有了未来和希望,所以他开始了自己向林雪华的复仇之旅。
他打听到,林雪华在去年8月又回到了原来的学校当班主任,于是他精心设计了自己的“车祸”,并且自己给自己毁了容,把自己伪装成失忆的“王峥”,请求校长让自己在这个学校做了门卫一职。顺利当上门卫的“王峥”一直在细心观察着林雪华的一举一动,顺便研究学校的情况,并且在门卫室里面,王峥看到那个老鼠洞,知道墙体并不牢固,于是他就在床后面挖着地道,每天挖一点,把土带回家里填在自己的房子下面(所以他家房子才那么矮)。地道挖好之后,就寻找着机会,但是没想到林雪华天天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四点一线的生活,让王峥无从下手。终于在星期四,也就是5月14号这天,林雪华请假了半天,应该是请假出去祭奠一下自己亡故的女儿,然后顺便买点纸钱,在周敏珉自杀的当天也拜祭一下。然后“王峥”看到了机会。当天晚上10点53出门上厕所,正好看到林雪华从宿舍出来前往教室,于是他先通过监控回到门卫室,戴好手套之后通过自己挖的地道去往教室寻找,在经过逸夫楼的时候还顺手拿了麻绳准备杀人灭口,找到了在拜祭周敏珉的林雪华。他进去之后,掐死了林雪华,把她的尸体吊在了周敏珉上吊的位置,关上窗户把现场的指纹清理一遍。之后,他挪动桌子顶住后门并出去锁住插销和挂锁,再从前门,用绳子绑住桌子腿,拉动桌子来抵住前门,离开现场,等到第二天学生来发现尸体。
门卫不是王峥本人的证据:
一是学历。王峥是高三,并且学习成绩并不算差,一落千丈之后才没有考上的大学。而学生们跟门卫的对话,却会觉得他学历不高。
二是相貌。即使因为出车祸导致脸上很多疤痕,但是肤色和皮肤显示出来的年纪,却完全不像一个不到30岁的人。
三是隐私方面。在警方要看王峥日记时,却一点都不顾忌自己的隐私。
也正因为王峥之前就已经死于车祸了,所以龚长张才会觉得眼熟。
之所以不锁前门单独锁后门,是因为他用绳子拉动的桌子,和门靠的不是那么紧密,他必须要让发现尸体的人,推开前门,把自己留下的密室破绽给抹除,形成一个密室。

佐证:
1、结合【吊着林雪华的麻绳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质纤维,而逸夫楼一楼的仓库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正方形瓷砖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随处可见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来捆住水泥袋的麻绳。】可知,凶手挖掘地道的工具来自于逸夫楼的装修现场;同时麻绳上的棉布纤维来源于工人施工时佩戴的手套,所以凶手在作案时也佩戴了同样的手套。
2、凶手在挖掘地道时所产生的泥土、水泥块需要处理,结合结论1可知王琤的出租屋内存在某个隐匿空间,由此可知王琤在挖掘时将泥土装袋,再利用背包作为掩护带回出租屋内藏匿。


第三题:
凶手是陈旭明。
一,凶手作案经过
凶手在21点30,晚宴解散之后,先来到周泽涛的房间,用绳子把周泽涛手脚捆在床边,封住他的嘴巴。(进他房间的方法应该很简单,告诉他掌握了他吸毒的证据,想进门和他谈谈之类的就行。)拿走他的房卡和手机,用他的手机,把徐恺约到阳光甲板,把徐恺先杀了。然后在阅览室把徐恺的下体割了,尸体扔进海里,之后把道具假人绑上烟囱,并把自己身上的血迹清洗干净,就在阳光甲板上等着大家来看魔术表演。在大家发现尸体的慌乱中,直接下楼,用周泽涛的房卡打开房门进去,在周泽涛身后划上一道让他大出血但又不会很快死亡的口子。然后清理血迹和现场,把身上沾有血迹的衣服以及匕首扔进海里,去自己房间里面换好衣服出来和大家一起接受徐世杰的调查。(为了避免大家的怀疑,凶手事先准备了两件同样款式的衣服。)等到徐世杰调查完是谁失踪时,周泽涛已经在自己房间因为流血过多而死亡了。
二,凶手的动机
动机很明显,自然是为了含冤自杀的白雪报仇。陈旭明今年32岁,9年前他23岁,和白雪同岁。他应该是白雪的青梅竹马。在白雪拍摄电影《地浴》的那些大尺度镜头,实际上都是真刀真枪的,白雪是在拍电影的过程中被人强暴了。但因为白雪的势单力薄,作为一个新人,被当时的大导演还有前辈演员半哄半骗的欺负了,为了自己的名声和前途,只能咬牙忍住,但是没想到媒体的记者却死追不放,导致白雪心理崩溃,自杀了。
刚开始的陈旭明并不知道这些内情,他以为白雪是因为名声才拍摄了大尺度电影,于是他借酒浇愁。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到了有关的内幕,于是复仇计划在他的心中有了眉目。他借着演戏的机会,和以前《地浴》剧组的工作人员接触,从不同人的说法中,慢慢了解到了当年拍摄的真相,并且也知道了周泽涛和徐恺吸大麻的事。于是他就计划在船上,开始自己的复仇。
杀了徐恺和周泽涛为白雪报仇之后,他已经了无牵挂,于是他选择在当年金机奖颁奖的那天,开车从悬崖上冲下去,自杀了。(那句暴露并且被折磨过的尸体,应该是周泽涛的私生子,因为周泽涛死了,所以没人认领尸体。陈旭明在死之前,还顺手把周泽涛的私生子杀了,然后带着他的尸体,一起冲下了悬崖。)
三,手法
陈旭明参与了魔术的彩排,所以他对于阳光甲板的构造更加熟悉。根据原文可知:船宽36米,桅杆平台高度19.5米,烟囱高度18米。陈旭明先准备一根长绳子,在绳子长度19米处做上标记。桅杆上的平台比烟囱高1.5米左右。由于桅杆处于船的中部,而烟囱处于船的两侧,所以桅杆到任意一侧烟囱的底面间距离为18米。此时如果将大圆环套在烟囱底部(大圆环上还绑了个小圆环),另一端由自己现在桅杆的平台上拿着固定,这就构成了一个直角三角形,然后用力拉绳子,因为烟囱很光滑,可以把绳子拉上来,只要把绳子拉到做好标记的19米处,那个大圆环就套在烟囱上面了。之后,凶手再用另一根绳子吊住尸体,借由连接桅杆和烟囱的绳子,让尸体划到烟囱上,也正是因为如此,桅杆到烟囱的甲板上,才会滴落有不少血迹。之后把固定在平台上的绳子松掉,让绳子垂在烟囱边上。那个挂钩的钩子,是朝向另外一个烟囱的。
而尸体消失,是凶手提前在502房间的阳台上,朝上固定一根弹力绳之类的东西。陈旭明在杀了周泽涛之后,走到阳台把弹力绳松掉,使船颠簸。根据船舶的稳性【稳性:稳性是指船舶在外力矩(如风、浪等)的作用下发生倾斜,当外力矩消除后能自行恢复到原来平衡位置的能力。】 ,船只要发生了颠簸,位于6楼还要再往上18米的烟囱顶端的挂钩会掉落,而因为挂钩的方向,使得尸体的掉落方向是栏杆那一边,所以尸体消失了。佐证就是【他百无聊赖便顺手从旁边的吧台上拿了两个小球玩具当手部健身球把玩起来,心里想着快点进行下一项晚宴安排;饥肠辘辘的江珊第一时间跑回到表哥身边入座,顺便还朝徐世杰招手示意他过来,后者也不再“矜持”将玩具放回原位便加入饭局;“喂,没事吧!”徐世杰急忙赶过来扶起女孩,墙根处有一个他前面把玩的小球,看来就是它害的江珊跌倒。】我们可以发现原本放在吧台位置的玩具球出现在了吸烟室的墙根处,查阅平面图可知,吸烟室位于吧台的右下方,结合船上家具都被固定位置这一点来看,能够让小球滚落的方式就只剩下船身发生倾斜这一种。
陈旭明的行李是有个行李箱的,里面只有2套换洗衣服。这次的旅行本来是准备三天四夜的,说明他不准备在这次旅行中耗费太多时间,能提前知道旅行会提前结束的,只能是凶手了。而且他的箱子里面放了匕首,绳子之类的东西,也只能再放几套衣服了。
匿名
| 发表于 2020-1-20 20:25:10 | 2020-2-1 16:36编辑
第一题答案
相关人物:
郑利,1号车间工人
死者,秦芸,郑利的妻子,在家待业
儿子,郑安平,5岁
王恭,郑利朋友
林援朝(已死),郑利初高中同学
蒯骏(已死),郑利在C市零件同事
包志凯,曾当过兵,现为国企干部

时间线
1973.7月包志凯救过一男孩
1973(郑利15岁)10月份的一天,林援朝殴打郑利,林援朝死亡(包志凯出现过)
1973.10-1976.4郑利坐牢
1976.8.2(郑利生日),蒯骏死亡(包志凯出现过)
1978前郑利来到S市
1980年左右郑利秦芸结婚
1986.4.5  8:20p.m.有电话联系包志凯
1986.4.5  8:00p.m.-10:00p.m.秦芸死亡时间
1986.4.5  8:30p.m后黑风衣男进宿舍楼,没过多久就离开了.
1986.4.5  9:00p.m.前郑利出门
1986.4.6  9:53a.m.郑利和王恭报警

林援朝被杀案
细节推理
1.这时巷口走过一个人,我努力发出呼喊,那人停下了脚步。他朝我们走来,他很高,比林援朝还高。那人挥出左手将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随后那人离开了,我看到他的样子,像个军人。
嫌疑人特征:高,像个军人,左撇子
2.他的个头比原来更高更壮,我已经长得比父亲高了些,却没有继续长高的迹象。
3.案发地点在郑利所在高中旁边的小巷中,这条小巷平时只有学生放学时会经过,那天正是晚自习结束后离开的同学发现了林援朝和郑利,凶器是旁边地上随手可拿的砖头。郑利身上有多处被殴打的伤痕。

郑利当时被殴打,在身高和力量上都占劣势,而林援朝是被旁边的砖头砸死的,郑利当时已经不具备还手的能力,说明郑利的记忆是可信的,确实有一个像军人的男人出现将林援朝砸死
疑点:这条小巷平时只有学生放学时会经过,那么这个像军人的男人为什么会路过

蒯骏被杀案
细节推理
1.发现尸体并报警的就是郑利,蒯骏的尸体就趴在河岸边,头部浸在水里。死因是溺水导致的窒息,附近和尸体上都有很明显的挣扎痕迹,推测是被人强按在水中致死。
2.警方赶到时发现郑利的头上和身上被淋了许多粪便和尿液,蒯骏的身上同样也有。根据郑利的口供,蒯骏将他约到河岸边,用事先准备的一桶粪便浇到他头上。他便和蒯骏扭打起来,自己被打倒在地。这时有一名高大男子路过将蒯骏按进河中,最终致其死亡,随后高大男子离开现场。
3.警方未能在现场发现更多线索指认郑利,按照郑利的描述也未能找到那名神秘男子。同时因为郑利(1m6)与蒯骏(1m8)体型和力量差距较大,判断郑利不具备将蒯骏强按进水中的能力,故本案成为悬案。
4.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我的生日。下班后蒯骏约我到附近的河岸边,说有个惊喜要给我。我跟了过去,他把我踹倒在地将一桶屎尿灌到我头上,嘴里喊着“死哑巴”。
在监狱的几年我也做了一些锻炼,我起身反抗,但还是不敌。

郑利不具备杀蒯骏的能力
5.这时,3年前的男人又出现了,他把蒯骏拉到河岸边用左手狠狠按进水中,任凭蒯骏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过了一会儿,蒯骏不再动弹,他死了。
6.但是我没有说自己还问了他名字,他姓包。

三年前救郑利并杀掉林援朝的嫌疑人再次出现
嫌疑人特征:高,像军人,左撇子,姓包
这两个案子根据郑利的记忆是同一人,且警方调查到的情况可以证明郑利的记忆没有问题

秦芸被杀案
细节推理
1.她原本就不爱我,妒忌使得不爱变成了厌恶。每次输了钱,她都会把火撒到我的头上,我握着刀的手上有一条疤,就是一个月前她输了200块后我们争吵时留下的。
2.我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抽完烟我回到家中,一开门便看到桌旁边的凳子倒在地上,我往卧室走去看到“黑色风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妻子浑身是血。

“黑色风衣”特征:高大、有钱、左撇子
3.我拿起家中的另一把水果刀冲了上去。
4.被害人为郑利的妻子秦芸,秦芸的尸体仰面躺在右边卧室的木板床上,右手放着一把水果刀,正面胸口及腹部共有8处刀伤,经法医确定死因是多处脏器破损失血过多
5.床单较乱,上面还有另一把沾满血迹的水果刀。
6.我分明杀了他,然后还把我的刀放到了妻子手中。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只有一具尸体!
7.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单独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郑利的左手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正握。两把刀上均沾有秦芸的血迹。
因为两把水果刀的刀刃上都有一些小缺口,使得警方确定凶器是沾有郑利指纹的那把。从伤口的方向以及死者身上的一些伤痕可以推测死者和凶手曾发生搏斗,随后死者被按倒在床上,被人左手持水果刀正面刺入,伤口很深。
8.“难道不是吗?正握水果刀根本不合常理吧。而且根据其他邻居反应,他们夫妇俩这几年经常吵架,上个月郑利还被秦芸用水果刀划伤左手,可能昨天晚上他们又吵了一次,郑利一怒之下就把她杀了。
9.“但是你不觉得奇怪吗?郑利是右利手,为什么会左手握刀?而且如果郑利是凶手,他为什么还要放另一把水果刀在秦芸的手里,有什么意义?

根据郑利的记忆,他杀了“黑色风衣”后是左手拿的刀(引用1和引用8),然后他将这把刀放到了妻子的右手,妻子右手的这把刀应该有郑利的左手指纹才对,但是掉落在另一边的刀才有郑利的左手指纹,而且妻子手中的这把刀只有她自己右手的指纹。根据警方的线索,妻子是被一个左利手杀死的,凶器被证实是掉落在一边沾有郑利左手指纹的水果刀,这与郑利的记忆是相违背的。
按常理,左撇子正面杀人而且伤口很深,凶手必须左手反握水果刀,现场没有第三个人的指纹,如果郑利记忆属实,该“黑色风衣”可能戴了手套行凶,之后被郑利看见,郑利左手正握刀“杀害”了“黑色风衣”,之后郑利将自己手中的刀放在了妻子手中,“黑色风衣”手中的刀应该掉落在一边才对,但事实却相反,第二天上午郑利和王恭报警后,“黑色风衣”不见了,猜测他可能打扫了现场,他将秦芸手中的刀换成了自己没有指纹的那把,把秦芸手中的刀丢到了一边。
但疑点是,①郑利记忆中放在妻子手中的刀并没有妻子的指纹,②郑利是右利手,不太可能用左利手杀害“黑色风衣”,更何况他的左手受了伤。
10.妻子秦芸原本也是1号车间的女工,两年前因多次迟到、早退、旷工被辞退,之后一直在家待业。(这里是警察了解到的秦芸下岗理由)
妻子2年前下岗,因为原本的车间主任退休了。(郑利记忆中妻子下岗的理由)
这两处不符,说明郑利记忆是有问题的
11.我杀死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杀死了我的妻子。两具尸体仰面朝天躺在床上,我的手中还握着一把水果刀,上面满是血迹。
难道那个男人没死,他醒来后离开了?也许这样更好,警察如果能查出床单上有那男人的血迹,我也不用背负杀人的罪名。

郑利记忆中明明杀了人,但据警察的线索,现场只有秦芸的血,并没有另外一个陌生人的血迹,而且以上对凶器的推断中也是出现有说不通的地方。
12.“有的有的,那天晚上快9点的时候他出去了,手上拿着一个包裹,他还跟俺打了个声招呼。”
疑点:郑利拿的包裹是什么
13.“8点以后……是有一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像电影里的特务一样。俺想叫住他做个登记,他也不应就直接走进楼里了,真是太没礼貌了。”
刁大爷摇摇头。“具体的时间俺也记不清了,但他是在8点档广播开始之后,小郑离开之前来的。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俺看到他进了楼里,然后没过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他的长相您有注意吗?认识吗?”
“不认识,我只记得他挺高的,长得也不错,看起来40多岁。他走路的样子像个军人,俺以前也当过兵,这当兵的人走起路来就是跟常人不同。”
“他以前有来过这儿吗?”
“没有,俺在这呆了十多年了,俺耳朵不好但是人还是看得清。

刁大爷也看到了黑色衣服的人进出,但根据大爷的说法,黑衣男子进了楼就出来了,不具有杀害秦芸的时间和以上推断打扫现场的时间,而且根据大爷的描述,黑衣人的特征与前面两个案子相似。
14.龚长张点头致谢随后径直走进宿舍楼,宿舍楼的一楼与上面两楼不同,楼梯口左边的房间被改造成了一个小卖部,卖一些烟酒饮料和零食,小卖部的主人是一个年纪与刁大爷不相上下的大妈。楼梯口的右边则是公厕。
在询问后得知,4月5号晚上大妈也曾经见到刁大爷所说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楼,时间是在8点半以后,但大妈没有见到该人离开。
沿着走廊一直走就可以到达宿舍楼的另一头,这里也有一个楼梯可以上去。龚长张上到2楼,在去往3楼的楼梯台阶边发现几根烟蒂,看起来已经扔在那儿好多天。

根据宿舍楼示意图和大妈的证词,我们能知道该黑衣男子应该是从小卖部右边的楼梯上楼,而当天郑利坐在楼梯间抽烟,警察在左边的楼梯间发现了烟蒂,郑利的记忆是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按郑利看到的,黑衣男子应该是从左边的楼梯上去才对,这里大妈的证词和郑利的记忆再次相背,我们假设有两个黑衣男子,分别从左右两个楼梯上去,但由于大爷只见到一个陌生的黑衣人,那么有另外一个是住在宿舍楼的黑衣人,他从左边上楼的,也就是郑利看到的,这个黑衣人杀了秦芸,郑利杀了黑衣人,而从右边上去的黑衣人见到了这个场景匆忙走了,并且是从左边楼梯下楼的(但大妈没有见到该人离开)
该推测的疑点:①为什么现场没有发现这个被杀的黑衣人的血迹②既然是同一栋宿舍楼的被杀了应该有人报警才对,而且郑利也应该认识③尸体怎么处理的
15.在你们来之前,我俩一直在走廊,谁也没离开过。阿利他很害怕,他整个人都呆住了,那不可能是演的,这样的人他怎么会杀人呢。”
显而易见,郑利并不是因为妻子的死呆住,而是因为“黑色风衣”尸体消失才呆住,因为案发后走廊有很多围观的人,所以王恭不太可能说谎,他们应该一直待在走廊。
16.翌日一早,龚长张就来到市电信局,得知4月5日晚上8点20分郑利家的固定电话曾经有一通呼出,对方的开户名是包志凯。
郑利在蒯骏被杀后曾问过神秘男子,也姓包
17.开门的是一个女人,穿着华丽,长相却毫无姿色可言。女人介绍自己是包志凯的妻子,家中墙上挂着大大小小各种包志凯的照片和荣誉,小到小学时的奖状,大到在部队立的战功。其中还有很多份不同报纸的剪报,上面都印着相同的新闻:“包志凯同志见义勇为,受到省长嘉奖”,还附有包志凯抱着一个小男孩的照片,时间是1973年的7月。照片中的包志凯身着军装气宇轩昂,相貌英俊,与郑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颇为相似。
通过这些奖状以及包志凯妻子的介绍,龚长张得知包志凯年轻时曾在部队当兵,十年前转业在本地一家国企当干部,一直过着朝九晚五端着铁饭碗的生活。
包志凯当过兵,而且喜欢见义勇为,家庭富裕。
18.因为上班地点离家很远,工作日他都住在宿舍里只有周末才会回家。
4月5日是星期六,包志凯会回家
19.对于4月5日晚上8点20分的电话,包志凯妻子还留有印象。
“那天,他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了,说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就是脸色不太好。他呀最近在家里呆的时间越来越少,单位要评职称,他要忙的事可就多了。我呢也只好做一个贤内助,帮他料理好家里的事,照顾好两个女儿。”包志凯妻子笑着说道,龚长张四处看了看,卧室的衣架上挂着一件干净的黑色风衣。
按照电信局的登记地址,龚长张找到包志凯的家,距离纺织厂的员工宿舍有十多分钟的车程。

8:20有人用郑利家的电话打给包志凯,然后十多分钟车程到达刚好符合大妈见到黑衣男子的时间,快九点就回家了也证明刁大爷没看错,包志凯并没有停留多久就走了,黑色风衣也符合郑利的记忆,但问题也在此,郑利记忆中是把黑色风衣杀了,但包志凯的风衣很干净,而且没有洞(被杀怎么衣服也会破洞吧),上面我们推断可能是有两个黑衣人,大爷看到的应该就是包志凯,那么包志凯是不具备杀人时间的,而郑利的记忆也是包志凯,不存在同一个人会从两个不同方向的楼梯上去,所以怀疑郑利的记忆出现差错。
20.龚长张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并询问他4月5日晚上的去向,他没有丝毫迟疑,马上说自己在家附近和一个老朋友见面叙旧,并且主动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电话。
龚长张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实,对方说自己的确和包志凯在4月5日晚上见面。

正常人在被问及过了好几天的事情都会先想一想,而包志凯没有丝毫迟疑就回答了过了好几天的事情,而且这件事也不是很特别,说明这是包志凯事先就安排好的不在场证明,说明包志凯当天确实去了郑利宿舍。

案件还原
1.林援朝被杀案
包志凯偶然路过看到林援朝正在殴打郑利,因为包志凯喜欢见义勇为,所以上去帮忙,用旁边的砖头敲打林援朝的头致死并离开了现场
2.蒯骏被杀案
当天是郑利生日,蒯骏叫郑利到河边,郑利被泼了粪水后两人开始殴打,包志凯再次出现,将蒯骏的头按入河中导致蒯骏淹死。

两件案子都能碰巧遇到包志凯,而且这两个案子不在同一市区,所以我们推测当年包志凯救得小男孩就是郑利,之后包志凯一直在暗中关注郑利,林援朝案子中包志凯应该不会是偶然路过,因为那条街都只会是学生路过,他可能就是在暗中保护郑利,蒯骏案因为当天是郑利的生日,包志凯是为了给他去庆祝生日才找到他,碰巧看到他被人欺负。
包志凯非常喜欢乐于助人,但是因为他的帮助,郑利入狱了,他因此心生愧疚,之后一直关注郑利。
3.秦芸被杀案
疑点整理:①郑利记忆中放在妻子手中的刀并没有妻子的指纹
②郑利是右利手,不太可能用左利手杀害“黑色风衣”,更何况他的左手受了伤。③为什么现场没有发现这个被杀的黑衣人的血迹
④既然是同一栋宿舍楼的被杀了应该有人报警才对,而且郑利也应该认识
⑤尸体怎么处理的

这些疑点存在的基础是我们认为郑利的记忆是没有问题的,并假设了有两个黑衣人的存在。根据以上细节推断,我们可以排除另一个黑衣人的存在。
在细节推理中,我们是可以看出郑利的记忆是有出现问题的,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那么符合郑利记忆又能符合警察调查到的线索,还能说通以上疑点的推测:郑利出现了幻觉,看到和他认为杀了“黑色风衣”并不存在。
郑利在和妻子秦芸吵架后给包志凯打了电话并出去抽烟,心中十分想杀了妻子,但为了孩子不能下手,抽烟时愤怒和心中的欲望让自己出现了“黑风衣”出现的幻觉,他回到家看到“黑风衣”正在杀妻子,然后他拿起水果刀杀“黑风衣”,实际上是自己正在杀妻子,并把自己当成了包志凯,用左手杀了妻子,而妻子拿了另外一把刀想要反抗,“黑风衣”死后刀掉在了一边,实际是他自己拿的刀掉到了一边,然后看到妻子手上有刀误以为是自己放的,而郑利在杀妻子时,包志凯从商店右边的楼梯上去,看到了这一幕,慌张的从左边的楼梯下去了,然后和自己的朋友打了电话,编了不在场证明然后回到家中。郑利在看到自己满身的血后换了衣服,将血衣装进包裹,出门去和王恭喝酒了。


第二题答案
时间线:
日记 1998年9月1日写到1999年的5月15日
1999年王峥高考失利
林雪华5月14日上午请假:8点出去,11点回来
5月15日:
22点56分 林雪华出宿舍楼
22点53分 王峥出门
22店56分 王峥回来
早上5点29分 王峥出来打开小门插销又回去
5月16早上五点半发现尸体

分析全文:
“等等,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细节?那时候你才几岁啊。”
“我这可是昨天刚听我二舅说的,这些事只有他们警方内部知道。当然,那个老师骂人的事
……”
“那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个女孩家境一般,家里都指望她考上大学,她也选了相对简单的文科。但是偏偏她的成绩就是上不去,几次模拟考都达不到分数线,十年前的大学可不像现在那么容易考。好死不死,正好又赶上她父亲失业,于是她父母就打算离婚。如果离婚,因为她爸没有抚养能力,所以她就得跟她妈走,得搬家到其他地方去。”

梁冰和同班同学原本都不知道女孩自杀的事情,女孩的父母只是贪财,没有为女孩报仇的想法,女孩没有兄弟姐妹。

梁冰发现门竟然完全没有锁。教室的门锁用的是插销加挂锁,可眼下连插销都没插上。
梁冰打算推门进去,但门却纹丝不动。他又推了几下,听到一些摩擦声,这声音他听过,大扫除挪动桌子时就是这个声音。难道有人把桌子挡在门后?恶作剧吗?
随后他马上想到,如果是有人恶作剧,那么这个人堵住前门后要离开教室就只能走后门,后门一定没堵住。于是他就跑向后门,但后门是完全锁住的,插销挂锁一个不落。
……
隔壁2班的乔邦路过了。梁冰像看到了救星一样,因为乔邦比自己更高也更壮,合两人之力一定能把门推开。他向乔邦简单的解释了一下情况,随后两人便一起向前门撞去。

后门锁上了,凶手一定不是从后门离开的。
教室内新调任到B市刑侦队任队长的龚长张指挥两名年轻警员小心翼翼的把尸体放到担架上,苍白的面容,冰冷的躯体,死亡时间至少在6个小时以上。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和一道勒痕,尸体的脚距离桌子有约20cm的距离,很明显死者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他在心里做了一个初步的推断。
死者一定不是自杀,密室也不可能是死者布置的。

教室长9米,宽6.6米。
这个留意一下。

从现在的桌椅分布来看,堵门所用的桌椅分别是第一列的前两张和后两张,除了前门后方因为梁冰和乔邦撞击导致的桌椅挪动痕迹和四张桌子原本所在位置有挪动痕迹外,教室内外(走廊)的地上均无其他明显的挪痕、拖痕。
拖痕仅仅只有图中画出的那几道痕迹。

教室的窗户全部从内插上了插销并拉上了窗帘,这也是学生没有第一时间没看到尸体的原因之一。窗户的插销是老式插销,只要手速快一点就能在插销落下前把窗户关上,但是每个窗户都有竖着的栏杆,栏杆的间隙即便是婴儿的头都无法通过。
凶手不可能从窗户离开,但是可以从窗户外面把窗户关紧。凶手既不能从后门离开也不能从窗户离开那就只有从前门离开了,再通过某种方法移动摆放在前门的桌椅,形成密室。

“根据死者的同事描述,死者是个非常严苛的人,无论是对自己的学生还是其他老师,一些年轻老师甚至还挨过她的骂。因此老师和学生都不太喜欢她。”
死者的“仇家”可能有很多。

1999年5月15日,一名她班上的高三女学生周敏珉在这间教室上吊自杀,后续调查的结果是女孩因为家庭变故、成绩下降遭到死者当众辱骂以及一些个人感情的原因而自杀。后来学校给了女孩家长一些赔偿并对林雪华做出停职一年的处分。一年后林雪华离开前往S市一中任教,去年离职重回本校。”
5月15日也是女孩的忌日,那么纸钱应该是烧给自杀的女孩的,凶手选择这一天极有可能是复仇。

“他现在是这所学校的门卫,也就是报警的人。”
门卫王峥有嫌疑。

校长牛清泉和副校长李秋白正在教室外焦急地等待,半晌,龚长张和小郭终于从教室里出来,表情严肃。
“警察先生,怎么样了?是自杀吗?”牛清泉额头冒着汗。
“其实林老师只是比较严格,并不是随便侮辱学生的人。只不过那段时间她家里出了些事,难免情绪上有点起伏……去年8月她联系我,说是快到退休的年纪了,想回来教书,有始有终。我想事情也过去那么久了,就重新聘请了她。她这个年纪一直孤身一人,每天深居简出就在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来回,周末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准备课件,有时候看到也是令人唏嘘啊。”

校长牛清泉知道多年前发生的命案,但是他对死者的印象很好,没有动机。

“这么说晚上10点过后一般就不会有学生了?”
“嗯。”校长抢答道,“我们学校晚自习是到晚上9点,10点关校门的时候学生们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点学生宿舍也熄灯了不让外出,所以不可能还有学生在学校里逗留。”
“那昨晚有外人进学校吗?”
“没有,时间那么晚就算有外人我也不会开门让他们进的。”王峥很笃定地说。
“早上是几点开门?”
“5点半左右。有些住在校外的老师来得比较早,所以开门就早了点。”
“昨天晚上你一直都呆在门卫室里吗?”
“大概11点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厕所,然后就一直在里面,直到早上开小门。”

可以确定,校内的学生由于不让外出是不可能有机会杀人的,而住在校外的学生不回家也不太合理。

“脸上的疤也许可以遮住表情,可是眼神是骗不了人的。”龚长张意味深长的说到,“他看到周敏珉的照片时眼神一点变化都没有,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兴许是真的失忆了。”
警察都这么说了,现在的王峥大概率不认识女孩。

警方抵达学校后第一时间就调取了门口的监控,这也是刚刚小郭说王峥可能没有作案时间的原因。看了一下图,确实王峥没有作案时间,有不在场证明。另一个门卫与王峥换班后就出了校门,也没有作案时间。

吊着林雪华的麻绳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质纤维,而逸夫楼一楼的仓库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正方形瓷砖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随处可见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来捆住水泥袋的麻绳。
凶手去过工地,也可能了解工地,而8米长的木板可以用作形成密室的工具(如图):
image.png
因为高二一班是在一楼所以下面这种也可以:
image.png
肉色粗线为木板,红色长方形为前门桌椅原本放置的位置。凶手从前门出来之后,把木板从窗户里伸进来,推动桌椅(可以利用杠杆原理,较为省力)形成密室。然后从窗户外面将窗帘拉上,再锁上窗户。
如此一来木板挤压桌子的拖痕可能与后来梁冰与二班同学推拉桌椅造成的拖痕重合。

日记有长有短,短的仅仅两三句话,长的则写了一页有余。写得长的日记几乎都是与周敏珉有关的经历,有一同去游乐园、一起吃洋快餐、一起看电影等等,其中一起看电影是两人高很明显日记本还没有用完,王峥就停止了记录,个中缘由不言自明,日记中也没有写下有关女孩的死。龚长张有过一个猜想,那就是日记本里记下了要找林雪华报仇的言语,只不过被王峥给撕了。可是翻遍整本日记都没有找到任何曾被撕下的痕迹,以这本日记本的装订方式来看不可能在撕掉一页后毫无残留。
“难道我的思考方向错了……”龚长张陷入沉思。

日记中没有复仇的文字,无法唤醒王峥来为女孩复仇。

据他所知,班上的门锁钥匙由班主任林雪华、班长常茂凯和女同学薛琪掌管,因为薛琪是住校生一般来得都比较早,所以老师把钥匙也交给她一份,晚自习结束后也都是由薛琪负责锁门。
钥匙只有三个人有,晚上的门应该就是老师开的。

“好吧,真拿你没办法,是他杀,而且很可能是仇杀,就和我上个月告诉你的那个上吊的女孩有关。”
“他杀……仇杀……”
这周周四林雪华请了半天假,是否与此有关,梁冰彻夜难眠。

可能是去准备纸钱了,不知是否与凶手约好时间。

刚一打开林雪华家的房门小郭就有些吃惊,在如今的21世纪竟然还有人家里连一台电视都没有,客厅里也没有茶几沙发一类招待客人的家具,果然如校长所说是深居简出。入户门旁边的墙上有一部电话,既是固定电话也是与楼下防盗门连接的设备。
从邻居们口中得到的有关林雪华的描述,与校长所说基本一致。一楼的监控里显示5月15日晚22点56分,林雪华独自一人拿着手提包(与案发现场发现的一致)离开宿舍楼。按普通人行走的速度和最短路程从宿舍楼走到1班教室大约需要10分钟左右。

死者最近没有在家中接待客人,22点56分以后王峥一直留在保卫室,不可能有时间杀人。同时可以确定教师公寓有监控器,如果有其他老师离开宿舍楼,也应当被监控器录下来。
林雪华手里提着的手提包,从后文可以推理出里面就是装的盆及纸钱等物品。

经过一夜的努力后,技术人员对现场所提取到的大量指纹核对终于完成。手提包、打火机及包里的钥匙上只有林雪华的指纹,前后门的门锁及插销上最新的指纹都是学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纹。课桌、黑板、窗户、椅子上的指纹都是本班学生或老师们留下。
这个没什么异议。

“林雪华在S市任教时有和人结仇吗?”
“没有,我也联络了S市一中的校方,他们说的跟牛校长说的差不多。”
“那看来还是只有王峥。”龚长张从桌上另一叠文件里拿出了昨天让小郭整理的王峥的资料。
王峥,男,1981年5月4日出生。1988年户籍从S市迁到本市,民政部门里记录他是被收养的,2年前养父去世了。1999年高考失利后离家前往多地打工,先后在工地、快递公司、小吃店、手机店、殡仪馆、货运公司等地工作。

目前就只有王峥结仇了,王峥应该对工地熟悉,但是王峥明显不认识女孩的照片。
王峥是被收养的,并不确定他原来是否有兄弟姐妹。

2008年在S市遭遇车祸,在当地第一医院住院半年,医药费由货运公司和国家医保负担。今年1月底出院,来到B市进入三中当门卫。
王峥应该是开货车的时候出的车祸。

王峥的身份证照片还是高三时拍摄的,再过5天就要到期更换。照片中的王峥与现在相比脸上还没有那么多疤,肤色也比较白,五官倒没有非常大的变化。
王峥长相变化不大,如果是相熟的人仔细认会认出来的。

“他有前科吗?”
“啊?”被突然一问,小郭有些走神,“没有啊,虽然干过那么多工作,可是都挺奉公守法的。”
“总觉得在哪见过。”
“他长得也没有有多与众不同啊,队长您办过的案子那么多,可能有一两个长得像。”
“或许吧。”
恰在此时,龚长张的手机收到短信,是他以前的下属发来。短信内容是:龚叔,已找到车和尸体。看到去年的案子终于了结,龚长张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可是眼下林雪华的案子又让他陷入了苦恼。

如果车和尸体与王峥去年发生的车祸有关的话,王峥因为车祸晕了过去,对方的车主死亡,那又是谁把车开走了呢?
提出一个猜想:王峥有一个双胞胎兄弟。假设有一天王峥开货车撞到了一辆小车,然后小车上做了两个人,正驾驶死了,副驾驶恰好是王峥的同胞兄弟甲(但王峥可能原本不知道,毕竟他是收养的)副驾驶受了重伤昏迷,王峥发现了此人与自己外貌相似,就把自己的身份证给了他,打了120然后把对方的小车开走了。
龚长张一年前处理的可能不是车祸(车祸是交警大队处理的),而是失踪案:王峥的同胞兄弟和车主失踪连车带人失踪了。所以龚长张对“王峥”的脸很有印象。门卫不是王峥而是王峥的兄弟。真正的王峥可能在事发当天潜藏在校园中。

所以整个作案的经过就是王峥提前进入学校隐藏起来,等待林雪华到教室来就杀掉林雪华,并且利用上述的手法制造成密室的样子。
根据监控显示,出入教师楼的就只有林雪华老师,所以排除掉其他教职工老师杀害林雪华老师;
学生放学后,住校生要回宿舍,自然会有宿管清点人数,不可能一晚上不回去宿管老师都不知道;
走读学生回家里,要是学生没有回家,家里人肯定会找到学校里;
所以凶手只能是真正的王峥,在其他时间混入学校,躲开本来就不多的摄像头,再杀掉林雪华之后,等学校重新开门后,再偷偷溜出去就可以了。

第三题答案
时间线整理:
1999年5月14日白念雪案件发生(警方最后定义为自杀)

19点00分—19点15分,霍德华致辞
19点15分—19点20分,播放宣传片
19点20分—20点00分,电影预告会
20点00分—21点30分,晚宴时间
21点30分—22点00分,自由休息
21点41分周泽涛手机短信发给徐恺
22点00分—22点15分,众人开始前往阳光甲板,魔术表演开始,并发现尸体
22点15分—22点20分,众人从阳光甲板下来
22点20分—22点50分,徐世杰在演艺厅盘点人员
22点50分发现周泽涛尸体,
凌晨2点13分,游轮回到出发港口

重点人物介绍及简单关联:
周泽涛(死者):《地浴》导演,《天外堡垒》导演;
徐恺(死者):《地浴》男主角,《天外堡垒》男主角,徐恺称周泽涛为老师;
白念雪(已故):《地浴》女主角;
陈旭明:《午时之前》男二号,出演后爆红(本案凶手);
钟国栋:著名钟国电影公司的董事长,投资人;
霍德华:晚宴组织人
向悦乐:白念雪经纪人
刘弦:魔术师

原文剖析及疑点:
引用
两周前在媒体公布晚宴嘉宾名单后他的住所就收到一封没有署名的信件,信中歪歪曲曲写着“出航之日 天理昭彰 血债血偿”十二个大字。

贯穿全文的一封预言信,昭示了本次事件乃仇杀。

引用
可江珊已经感到阵阵困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只是这船上的家具全都被固定了位置,她趴着十分不舒服。

船上的家具全部固定了位置,

引用
透过望远镜徐世杰看清了烟囱上随风摇动的物体,是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下体位置一片血红已被残忍割去。男人低着头,只靠望远镜根本无法看清样貌,双手双脚同样下垂看起来毫无生气。       

在阳光甲板上面,只有两盏聚光灯,再加上是在夜晚的海面上,尸体被挂在十几米高的烟囱上,即使是使用了望远镜也看不清楚死者的相貌,这里也说明了低着头的样子也看不清楚尸体是怎么被挂上去的具体细节。

引用
从桅杆到烟囱附近的甲板上落着不少血迹,徐世杰用手沾着闻了一下,的确是人血的气味。

这里重点关注一下,这里的血迹可以证明尸体曾经从桅杆移动到烟囱上面去的。

引用
虽然这两个黑色的烟囱只是装饰品
接着他又摸了摸烟囱,表面光滑,高度也有十多米,短时间内应该难以把尸体取下。烟囱背后垂着一条白色绳子,上端与尸体脖颈处后方套在烟囱上的绳子相连,长度也是十多米。徐世杰试着拉了一下绳子,卡的很紧无法拉动。而烟囱比较光滑就算拉着绳子也难以攀爬。

文中这里的描写重点介绍了烟囱的颜色是黑色,并且烟囱表面光滑,高度十几米,即使是拉着绳子也难以攀爬,这里的描写拒接了从烟囱表面上设计诡计的可能性。
此处重点关注烟囱背后垂着的那根白色绳子,并且徐世杰拉了绳子,发现卡得很紧。

引用
在徐世杰和安保人员的帮助下,阳光甲板上的人们有序的从楼梯返回并做了登记,只不过花了不少时间,因为大家都不敢走左边的通道。

所有人员都没有人走左边的通道,所以左边通道那边会不会有什么跟本案有关的东西也不得而知。

引用
临走时徐世杰本想让两名保安留在阳光甲板看守尸体,但谁也不愿意跟死人同处一个地方,最后只好改为看守两个楼梯口不让别人上去。

两名保安不愿意留在阳光甲板上,这也为后面尸体消失的手法埋下了伏笔。

引用
因为快50岁大腹便便的周泽涛不可能是那种精瘦的身材。

此处交代了徐恺身材精瘦,体重应该不重,易于搬运尸体。

引用
“旭明,好久不见。”
“啊,向姐。好久不见,说起来好像有9年了吧。”
“是啊……”向悦乐对于陈旭明含糊的说法有些不满,因为上一次他们是在白念雪的葬礼上见面,难道这个男人已经忘了。“你和以前真不一样,上次见你还是落魄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会追随小雪……你还有去看她吗?”

从这段聊天中我们可以推理出陈旭明以前跟白念雪曾经有过男女关系,即使不是男女关系,陈旭明以前也深爱着白念雪,要不然向悦乐也不会说出以为陈旭明会殉情的话语。
从这里也可以推理出陈旭明的杀人动机就是为白念雪复仇。

引用
“嗯,你说的也有道理。”说罢向悦乐便转身离开,她感到有些失望。“对了,你能不能把窗户关上,风吹得有些冷。”
陈旭明微微一笑将窗户关上。

陈旭明这个时候有一手操作,把窗户关上,并且从上一个疑点的对话顺序来看,是向悦乐去找的陈旭明,对完话后,向悦乐提到关窗户,所以从这里可以推理出陈旭明是一直站在窗户旁边的那一个。

引用
周泽涛的双手和双脚都被绳子紧紧地绑在左下方的床脚,嘴上还贴着一大块胶布。在他背后有一个很明显的利器伤,血液还在一点点流出,伤口正对面的柜子上有大量喷溅的血迹。

结合后文法医鉴定,周泽涛是死于失血过多。

引用
套房的房门与普通的卧房一样,都是关上门就锁住需要房卡才能从外部打开。

周泽涛的房间并不存在密室一说,关上门锁住就需要房卡才能打开。

引用
“尸体消失?真是天方夜谭。”听了徐世杰的转述,一名年轻同事立马分析道,“恐怕当时凶手躲在阳光甲板上某处,你们没有发现。等大家都下楼了,他将尸体取下丢进海中。”
“凶手扔下尸体后要怎么离开阳光甲板?唯二两个通道都有人看守。”
“也许凶手身手矫健,通过绳子下来。”
“那绳子呢?刚刚我们已经在阳光甲板上做了地毯式搜查,除了阅览室内的一些血迹外没有其他发现。若是直接在船头位置跳下,以这个高度怎么可能不受伤,更别说还有凶手如何把尸体取下来的问题。”

尸体消失后,这段对话排除了凶手躲在甲板上等大家都走后放下尸体,
并且从前文徐世杰排查失踪人口的时候,也只有周泽涛和徐恺两名死者没有在演艺厅内。

引用
“初步确定是在22点20分到22点50分之间。”冯霜头也不抬,“当然回去还要再做更进一步的解剖看下是否有其他影响判断的因素。死因很明显是背部这个利器伤造成的失血过多。凶器应该是长度至少15厘米的匕首形状利器,在房间内没有找到疑似凶器的物品。”
“从失血到死亡大概需要多久?”
“其实刺入的位置并没有伤到要害,但是如果完全放任血流出,大约10~15分钟就足以死亡。”

法医确定了死亡时间、凶器及死因。
死因是失血过多而死,再结合前文周泽涛是双手双脚被绑住的情况下,凶手用匕首形状利器从背后刺了周泽涛一刀,然后离开周泽涛的房间,然后放任其流血死掉。
然后凶手再前往阳光甲板杀掉徐恺。

引用
“看来是落进茫茫大海。你刚才说烟囱旁边的栏杆上也有血迹,之前有看到吗?”
“没注意,光线不好加上我的注意力都放在尸体上……”

从这点可以推理出并不是徐世杰没有注意,而是栏杆上的血迹是在众人离开阳光甲板之后弄上去的,从这里也可以推理出尸体的移动轨迹是从烟囱上面到栏杆旁边然后再掉进了大海里。

引用
在阳光甲板左侧烟囱附近、阅览室内及栏杆上的血迹经过与徐恺、周泽涛的家人比对,可以确定是徐恺本人的血,在周泽涛房间内发现的血液也都是周本人的。

此处是警方给出的报告证明

引用
“在调查陈旭明时我发现一件事。”年轻的警员张凡拿着一叠资料,“他参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有那部电影《地浴》的工作人员。”

陈旭明是在白念雪死后开始默默调查《地浴》剧组以前发生的事,更肯定的说是陈旭明是在调查白念雪的真正死因,这里也侧面反映出陈旭明的杀人动机。

从这里开始全文的整理基本结束,
提取一下整理过程中的疑点:
首先是尸体是怎么出现在烟囱上?然后尸体又是怎么从烟囱上消失的?凶手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杀害周泽涛的凶手是谁?是否是跟杀害徐恺的凶手是同一人?

杀害徐恺和周泽涛的凶手就是陈旭明。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尸体是怎么出现在烟囱上的。
关于桅杆的描写:这时他注意到了正中央的桅杆,桅杆的高度为35米,可以攀爬上去。在桅杆上有一个能立足的“平台”比烟囱高度高1.5米,但是桅杆距离烟囱较远,即便爬上桅杆也不可能把绳索套到烟囱上,何况上面还吊着一个人。
我们在原文整理的时候,注意到从桅杆到烟囱这一段路上有血迹,
那么尸体就肯定是从桅杆这端移动到烟囱上面的。
我们在思考尸体怎么过去的时候,注意到了烟囱的特征,烟囱的中间是中空的,所以凶手只要想办法抓住烟囱顶端中空的部分就可以了。
这里我们推理出凶手是利用了钩爪(类似下图)一类的物品勾住了烟囱顶端中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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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钩爪抓住烟囱顶端之后,利用钩爪后面的绳索,将其拉直,并将其固定在桅杆平台上,形成一条直线(类似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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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桅杆平台比烟囱高1.5米,所以凶手能够利用这一点进行滑轮或者其他物品滑过去。
首先将尸体滑过去,然后自己再带着其他准备好的绳子滑过去,然后凶手再在烟囱上将带过去的大圈绳子套在上面,当然另外一个小圈的死结也已经在上面了,然后再将尸体挂在上面
,然后凶手再将白色的绳子绑在大圈绳子上,利用白色的绳子从烟囱上离开,带走钩爪等其他物品,然后又回到桅杆上收掉连着桅杆的绳子,最后将这些东西抛到大海里,这样就可以完成尸体出现在烟囱上面的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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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尸体是怎么从烟囱上消失的呢?
我们锁定凶手是陈旭明之后,前文整理的时候也注意到了陈旭明从甲板上回来之后就一直在窗户旁边,那么陈旭明呆在窗户旁边就一定是有理由的。
这个时候再插入文中给出的另外一个条件就是船上的座椅都是固定的
那么结合这两点,我们可以推理出尸体消失的手法了。
首先陈旭明在去到甲板之前,在窗户旁边的座椅上绑上一根颜色接近地板或者墙面的绳子,当然这里是一定要打成活结的,然后再将这股绳子抛出窗外,然后从窗户外面将这根绳子带到阳光甲板上面隐藏好,这个时候出现在阳光甲板上面的绳子一定是被涂成了黑色,这样才能配合夜色及烟囱本来的黑色藏好绳子,而为了黑色的绳子不被发现,这根黑色的绳子一定是要从栏杆穿过去的,这样才能尽可能的藏在黑色的烟囱上不被发现。
当然这一步是要提前准备好。
然后当陈旭明在阳光甲板杀掉徐恺之后,陈旭明将尸体利用上述的手法移动到烟囱上之后,再将这根黑色的绳子也带上去,然后将黑色的绳子拉紧,并将其挂在尸体的脖子上,黑色的绳子再从小圈绳子里面穿过去,这样就完成了另外一股绳子吊着尸体的手法,但是从下方却又看不到尸体是被另外一根黑色的绳子吊着的情况。

在完成这些手法之后,陈旭明一定是没有离开阳光甲板,等大家上来之后装作是跟大家一起上来的,等大家发现尸体之后,陈旭明来到窗户旁,在确定大家都回到演艺厅之后,解掉绑在椅子上的活结,这样这样尸体那边承重之后,尸体就会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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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为了不让尸体掉到甲板上摔得血肉模糊,一定要掉到海里去完成消失的手法,那么陈旭明在布置黑色的绳子的时候,极有可能另外布置了一条黑色的绳子,来引导尸体滑下去的时候一定要滑到海里去。这里极有可能是一条绳子索道,这条绳子索道也会绑在黑色绳子上,这样尸体掉下去之后就会连着黑色绳子及绳子索道一起掉进海里去。

那么我们在这里解释完尸体怎么上烟囱及尸体怎么消失之后,再回来看凶手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混淆警察的视线,就像文中徐世杰说的:
“总之,从死亡时间上来看在阳光甲板看魔术表演的人都是不可能杀人的,没有人中途加入,当我们看到烟囱上的尸体后也没有人提前离开。那么凶手就在没来阳光甲板且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人之中。”徐世杰做了一个总结。

那么为什么锁定陈旭明是凶手呢,因为这个手法必须是要在窗户边才能够完成的,而全文只有陈旭明一个人是提前出现在窗户旁边的,所以只有陈旭明才能有机会来完成这个手法。
而陈旭明之所以要杀掉周泽涛和徐恺,则极有可能是陈旭明在调查以前白念雪自杀真相的时候,从以前《地浴》剧组的那些人嘴里知道了是周泽涛和徐恺设计拍一些大尺度影片之后,然后想潜规则白念雪,但是白念雪不从,于是周泽涛和徐恺就发动其他人攻击白念雪迫使其自杀,不管事情经过是怎么样的,总之白念雪是因周泽涛和徐恺而死是没跑的了。

整个的作案过程及动机就是陈旭明在查明周泽涛和徐恺逼死白念雪之后,借这次晚宴的机会,先把周泽涛约回房间里,绑住其手脚之后,用周泽涛的手机给徐恺发了一条短信,约徐恺到阳光甲板的阅览室见面,然后从背后给了周泽涛一刀,让其放血,混淆警方死亡时间,因为房门只要从外面关上就必须要门卡才能打开,所以也不用担心其他人提前发现周泽涛死在里面。
然后到阅览室击晕徐恺,这也是阅览室会有徐恺血迹的原因,然后将徐恺带上桅杆平台,在这里击杀徐恺,并且割掉下体,然后利用上述手法完成烟囱尸体的把戏,处理掉其他不必要的东西之后,在阳光甲板等待其他人上来即可。
大家在登上阳光甲板的时候,由于魔术师和聚光灯的缘故,大家的注意力并没有在烟囱上,所以等聚光灯打到烟囱上的时候才发现尸体,然后等大家发现尸体之后,回到演艺厅,解掉绑在椅子上的绳子来完成最后尸体消失的手法就可以了。
最后陈旭明在逃往机场的过程中发生车祸摔下了悬崖。

文中最后说到一个被杀掉抛尸的白骨,YY一下,可能是另外一个逼死白念雪的人被陈旭明杀掉了,然后陈旭明从他的口中知道了另外两个人是周泽涛和徐恺。

然后最开始的预告函,也就是陈旭明发出去的了。
匿名
1 | 发表于 2020-1-20 20:28:18 | 2020-1-27 16:41编辑
第一题《生而为人》答案:

1、【“不认识,我只记得他挺高的,长得也不错,看起来40多岁。他走路的样子像个军人,俺以前也当过兵,这当兵的人走起路来就是跟常人不同。”】
【经过一个暑假,他的个头比原来更高更壮,我已经长得比父亲高了些,却没有继续长高的迹象。在新生介绍会上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我的外号叫倭瓜,因为我个子矮。】首先因为身高的原因,排除郑利人格分裂的可能性;其次郑利比他父亲还高,所以也可以排除郑利父亲冒充包志凯的可能性。

2、【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包志凯妻子笑着说道,龚长张四处看了看,卧室的衣架上挂着一件干净的黑色风衣。】同样的黑色风衣,增加了包志凯是神秘男子的可能性。【龚长张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实,对方说自己的确和包志凯在4月5日晚上见面。】这是一个模糊的不在场证明,上面并没有说4月5日晚上具体几点,所以无法排除包志凯的嫌疑。【龚长张找到包志凯的家,距离纺织厂的员工宿舍有十多分钟的车程。】【他没有丝毫迟疑,马上说自己在家附近和一个老朋友见面叙旧】十多分钟的车程也可以等同于在家附近,包志凯也有时间做完案去找他的朋友叙旧。

3、【正握水果刀根本不合常理吧。】尖向虎口方向是反握;向尾指方向是正握。民间说法和军队说法不一样的,军队说法就是刀尖向上为反握刀,刀尖向下为正握刀。正握水果刀主要适用于比如当时秦芸已经躺在地上了,郑利正握水果刀垂直向下捅向死者胸口。【我拿起家中的另一把水果刀冲了上去。】这样的描述比较符合的是反握水果刀。【我分明杀了他,然后还把我的刀放到了妻子手中。】【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单独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郑利的左手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正握。两把刀上均沾有秦芸的血迹。】指纹的证据跟郑利的记忆相违背。当记忆与证据相违背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还是要以证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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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利家旁边的那个楼梯简称1号楼梯,小卖部旁边的那个楼梯简称2号楼梯。【得知4月5日晚上8点20分郑利家的固定电话曾经有一通呼出,对方的开户名是包志凯。】【对于4月5日晚上8点20分的电话,包志凯妻子还留有印象。那天,他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了,说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就是脸色不太好。】可以推断包志凯接到的电话是郑利家呼出的。然后他是从小卖部旁边的楼梯上去的,又从郑利家旁边的楼梯下来,这就是为什么小卖部的主人只看到了黑色风衣男子上去,而没有看到黑色风衣男子下来。【4月5号晚上大妈也曾经见到刁大爷所说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楼,时间是在8点半以后】包志凯是在8点20分接的电话,两家距离十多分钟的车程,时间刚好对的上。【我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郑利说的旁边楼梯应该就是说1号楼梯,而包志凯是从2号楼梯上去的,记忆与现实相违背。【沿着走廊一直走就可以到达宿舍楼的另一头,这里也有一个楼梯可以上去。龚长张上到2楼,在去往3楼的楼梯台阶边发现几根烟蒂,看起来已经扔在那儿好多天。】好多天的烟蒂说明也不是案发当晚郑利抽的。【“有的有的,那天晚上快9点的时候他出去了,手上拿着一个包裹,他还跟俺打了个声招呼。”】现场有什么东西消失不见
5、
匿名
1 | 发表于 2020-1-20 21:27:37 | 2020-1-22 13:41编辑
凶手是包志凯,郑利就是当年包志凯救下的那个小孩。他因多年当兵脑部受到损伤,当年因为自己的见义勇为才得到现在的社会地位,所以这件事对他来说意义非凡。所以,当郑利受到林援朝欺负时,他听到了郑利的呼救声,他执行了他认为的“见义勇为”,他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但郑利却因此坐了三年的牢,替他背了黑锅。所以当郑利再一次受到欺负时,他仍旧做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而郑利不是当年那个胆小的小孩了,所以问了他的名字。由于警察没有怀疑他,所以他也就没有供出包志凯的名字,当自己的妻子一次又一次的嫌弃他,加上包志凯又给他打了电话,然后当包志凯再一次把妻子杀死时,郑利怕因此再次入狱,所以把包志凯杀了造成了高志凯和妻子相互残杀的景象,但包志凯是军人,所以他的身体素质比较好,在郑利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走了。这就是包志凯的妻子当天看到包志凯回家后,包志凯脸色不好的原因,然后包志凯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伪造了不在场证明,所以凶手是包志凯。i
匿名
2 | 发表于 2020-1-20 22:03:31 | 2020-2-1 18:08编辑
第一题

杀死秦芸的凶手是郑利,但不是“我”,是郑利的另一个人格
郑利杀死黑衣人的事并不存在。



一、郑利有没有杀死黑衣人?
“我”的内容都是郑利的内心记忆,是可信的,也就是说郑利确实认为自己杀死了黑衣人。但这又不可能是事实。
线索1,现场没有第二具尸体,现场和凶器上均没有第二个人的血迹。
线索2,郑利记忆中杀死的黑衣人根据门卫大爷的证词是在郑利离开前离开的,(他是在8点档广播开始之后,小郑离开之前来的。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俺看到他进了楼里,然后没过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不存在没杀死然后自行离开的可能。
线索3,郑利记忆中自己拿起家中的另一把水果刀冲了上去,杀了他,然后把刀放到了妻子手中,但是秦芸手上的刀并没有郑利的指纹。
所以郑利认为自己杀死黑衣人只是他的一个幻觉。


二、当晚的黑衣人是谁?是不是杀死秦芸的凶手?
线索1 当晚门卫大爷和小卖部大妈都看到有一黑衣人经过,根据他们的证词,该人身穿黑衣,个子高,长得也不错,看起来40多岁。他走路的样子像个军人,这些特征与包志凯颇为相似。
线索2 警方查明当晚8点20分郑利家的固定电话曾经有一通呼出,对方的开户名是包志凯,包妻也证实包志凯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了,说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就是脸色不太好。
线索3 包家里衣架上挂有黑色风衣
从而得出包志凯就是门卫大爷和小卖部大妈和郑利见到的黑衣人。
但包志凯是不是杀死秦芸的凶手呢?
线索1  凶器水果刀上面没有包的指纹
线索2  黑风衣是干净的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故有另一件的可能很小。如果包杀人,衣服上会留有血迹。
线索3 郑利看见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如果黑衣人去的是二楼,在2楼通往3楼的台阶前抽烟的郑利(在去往3楼的楼梯台阶边发现几根烟蒂)会看见黑衣人转入二楼,不会觉得是经过自己面前,可见包实际上是去了三楼。
故包志凯并非杀死秦芸的凶手。

三、郑利经历的三起杀人案的共同点
分析郑利经历的三起杀人案,可以看到这三起杀人案是有共同点的:
(1)当时死者都对郑利有施暴行为
  (2)现场突然出现神秘人杀死死者
  (3)  那个神秘人是左撇子
(4)该凶手只有郑利见到
(第三起里包志凯曾以黑衣人的面目出现在现场附近,但前面已经证明了他不是凶手)

四、电话之谜
    包志凯不是杀死秦芸的凶手,也没有到过郑家,但他又是接了郑家打出的电话赶来,这是怎么回事呢?
1986年,那个时候私人电话是很奢侈的稀罕物,绝大多数人家都没有安装,郑家经济条件拮据,使用的家具都很廉价,更不可能装私人电话,可推论这电话其实不属于郑家,很可能是好几户人家集资安装的,安装后多户私接分机,共同分摊费用 。由于王恭证言说报警电话是从郑家打出,所以警方认定该来电号码属于郑家,而实际上打电话给包的其实是该楼另一户人家的分机。包志凯接到电话后说自己和家附近和一个老朋友见面叙旧,他家距离纺织厂的员工宿舍只有十多分钟的车程,包和朋友的见面地点应该就是该楼的3楼。

五、关于指纹
当时指纹检测是新技术(通过最新引进的技术,警方在两把水果刀上都找到了指纹),凶手并不知情,作案时不会主动避免留下指纹,更不会有特意消除指纹的意识。因此现场的指纹采集和对比是真实的反映,可以确定当时持刀行凶者就是郑利。


根据以上几点分析,还原这三起案件:

郑利小时候长期收到同学林援朝的校园暴力。1973年他在报纸上看到了包志凯见义勇为的新闻(有很多份不同报纸的剪报,上面都印着相同的新闻:“包志凯同志见义勇为,受到省长嘉奖”,还附有包志凯抱着一个小男孩的照片,时间是1973年的7月)。饱受欺凌的郑利(弱小的人格A)渴望自己也能像包志凯那样拥有力量,可以拯救自己,从而分裂出了另一个人格(力量型的郑利B),郑利B在幻想中的外在形象就是包志凯的形象,而且姓包。平时郑以弱小正常人格A存在,当遇到激发条件后会转化为狂暴力量人格BA是右撇子,B是左撇子。当人格切换到B以后, A人格跳出躯体成为旁观者,以一种旁观视角看待虚拟出的B人格外在形象的行为,A没有B的记忆,只有旁观视角的记忆。
1973年10月15日,林援朝对郑利施暴,郑利被打的动弹不得,意识模糊,在被严重欺辱的状况下B人格苏醒,用砖砸死了林援朝。
1976年8月2日,郑利在生日当天受到同事蒯骏的极大羞辱,郑利的头上和身上被淋了许多粪便和尿液,沉睡三年的B再次苏醒,B人格为狂暴力量型,有能力把体型比自己强壮的蒯骏拉到河岸边用左手狠狠按进水中溺死。
秦芸的死略有不同,她一直对郑利家暴,划开过他的手,死前也大吵过,但是还不足以激活B,通常郑利也只是去楼梯口抽烟平息心情。但正巧那天包志凯接到和郑利住同一幢楼里朋友的电话,来到朋友家,在楼梯口和吵完架心情烦闷的郑利碰见,包志凯是人格B的原型,他的出现促进了B的苏醒。郑在抽完烟后回房间,秦芸踢翻凳子又继续辱骂,刚见到包的因素和秦芸家暴叠加导致进门后郑利切换为人格B,人格B和秦芸发生争吵,秦芸拿起水果刀挑衅(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反握),B怒杀了妻子(因为B是左撇子,所以指纹为郑利左手)。A对妻子还有感情,在看到B行为的时候有了杀死B的意愿,从而有了幻想中的杀死黑衣人事件。

补充:
1、当时指纹检测是新技术(通过最新引进的技术,警方在两把水果刀上都找到了指纹),凶手并不知情,作案时不会主动避免留下指纹,更不会有特意消除指纹的意识。因此现场的指纹采集和对比是真实情形,可以确定郑利记忆中看到的持刀行凶者也是“郑利”。
2、文章最后提到(今天那个年轻的警察来见我,说了一些我不知道的事。)也是说明警察告诉了郑利鉴定中心的结果,确认了他自己有另一个人格的事情。


第二题

凶手是门卫王峥(真实身份是通缉犯郑财),动机是怕林老师识破自己身份,从而杀人灭口

本案因为有些线索和第三个案子有所联动,因此会一起进行分析。

一、林老师的行为
林老师的经历可以看出,她丈夫和女儿相继离世后,她就把生活的重心完全放在了工作上。所以,她带的班级成绩特别好。
在第三个案子里,自杀的白念雪死亡时间是1999年5月14日,而她的家属只有一个当教师的母亲。
林老师早年丧夫,女儿十年前自杀身亡,两者可以对的上。
因此能得出结论,白念雪正是林老师的女儿。本案案发时间是2009年5月16日,星期六,之前的星期四是5月14日,林老师请假外出,正是在女儿祭日扫墓去了。

而案发当天,从林老师所带的铁盆,纸钱等物品来看,她之所以会在学生晚自习结束后离开宿舍去教室,也是因为对十年前自杀的学生心怀愧疚,前去拜祭

教室钥匙只有班主任林雪华、班长常茂凯和女同学薛琪有。而平时晚自习结束以后都是薛锁门,当天警察没有发现有奇怪的地方,可以说晚自习结束以后,薛琪还是照常锁了门的。那么打开门的人,就只有有钥匙的人。这个人就是林老师本人,她为了拜祭女生而在晚自习结束以后来到了教室。

二、王铮的身份

  有几点线索,让我们怀疑王铮的身份
「果然如校长所说脸上有许多疤痕,这副样子也使得他特别显老,看不出他还不到30。」
脸上的疤痕会让人变丑也可能显老,但一般不会特别显老,这个门卫王铮的真实年龄很可能不止30。

「王峥平日少言寡语,文化水平也不高」
王铮至少也是高中毕业,不该会让人感觉没文化。

王铮对周敏珉没有丝毫印象,也不符合常理,日记里记录着他高三时他每天的生活,其中提到最多的人就是周敏珉,一个试图找回记忆的人又怎么可能放过这条线索,只要找过就会知道照片上的女孩就是周,可见王铮并没有想找回记忆,不是一个失忆人的行为

综上,这个王铮是假冒的。而龚长张警长觉得面熟的理由也好理解了,因为虽然整容了,但是整体气质轮廓和眼神等方面还留有原来本尊的一些特点,本尊面容又是龚警长熟悉的,所以让龚警长觉得似曾相识。

那么这个假王铮是谁?这需要结合第三题的线索。

「2008年在S市遭遇车祸,在当地第一医院住院半年,医药费由货运公司和国家医保负担。今年1月底出院,来到B市进入三中当门卫。」

第三题中,2008年8月,龚长张在追捕第三题嫌疑人的路上遇到类似的车祸,同样司机幸存,脸部严重受伤,我们认为这是同一事件,即假王铮就是当时车祸现场那个司机

「在搜寻的时候警方还发现了另一具身材矮小的不明男尸,因为暴晒在室外已经接近白骨化。颅骨后方有多处裂痕,身体也多处骨折,疑似被人杀害后抛下,从骨龄判断其年龄是27~29之间,推测死亡时间在2008年8~9月。」

推断这具尸体才是真正的王铮,他被假王铮杀了扔下山崖,抢了他的货车,谁知道货车与第三题的凶手驾驶的车辆发生了事故,变成了车祸现场。

第三题中,还提及警方当时在侦办一中门卫郑财的盗窃杀人案,8.4龚长张接到举报去追捕但是没有抓到人,即当时通缉犯郑财也在附近,推断那个假王铮就是第三题里提到的门卫盗窃杀人案的通缉犯郑财。因为满脸是血,警察没有认出来,在治疗完出院以后,郑财根据王铮身份证上的样貌整容后冒充王铮。龚队对王铮后一些印象,「“总觉得在哪见过。”」正是因为此“王铮”乃郑财整容而来,还留有郑财的一些轮廓特征,而龚队对当年的通缉犯印象深刻,因此才会觉得似曾相识。
两个人身高几乎完全一样,再加上郑财伪装失忆,因此他冒充王铮没有穿帮。


三、郑财的目的。

郑财被通缉只能四处躲藏,生活艰难。他杀死王铮抢夺货车后随即发生了车祸,因为王铮的身份证加上郑财被车祸毁容,被误认为他就是王铮。在杀人时他知道王铮跟自己的身材非常相似,于是决定冒充王铮,以他的身份生活。为防止暴露,伪装自己因车祸失忆。之后他通过王铮宿舍里的那本日记了解了一些王铮的情况,就跑到王铮以前的学校博得了校长的同情当上了门卫。

但他毕竟是个犯罪分子,安分了一阵以后,看到学校的监控有漏洞,就想重操旧业,利用门卫的身份,趁值夜班的机会夜里出来踩点盗窃。学校有教师宿舍什么的,还是有可以偷的财物。


四、故意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意义
「22点53分,王峥推开门卫室的门往画面左上角方向走去。22点56分,他回来打开门,门关上之后就再也没有他出去的镜头。直到早上5点29分他从门卫室出来打开小门的插销,然后回门卫室,之后伸缩门打开。」
「门卫室,里面有一张竹签床和一张桌子、椅子,在门的正对面的墙下方还有个老鼠打的小洞。」

根据监控,我们知道郑财就22:53分-22:56分出去了一次,其他时间一直呆在门卫室里。然而,如果仔细看的话,监控是有盲区的。当打开门的时候,门后面的区域会被门挡住视线。再结合那个老鼠洞的话,就有办法利用监控制造不在场证明了。

假王铮用了手段瞒过监控离开了门卫室。具体手法如图:

image.png





这样的话就营造出了一个他一直在门卫室的假象,而实际上他就有机会去踩点进行盗窃。这是他制造不在场证明的动机。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林老师半夜去教室,这应该是郑财意料之外的事件,也是造成凶杀案的契机。

五、案发过程还原

郑财半夜出来踩点,遇到正要去教室的林老师。林老师一年前还在一中任职,郑财肯定是认得林的。虽然经过整容,估计林老师看他有点面熟,且神情有异,可能还聊了两句,林对他也许有点疑心但未必当场认出他。只是郑财做贼心虚,毕竟自己是通缉犯,他担心林事后回想会认出自己,于是尾随林去了教室,在教室杀了林。

郑财应该看到了林老师祭奠那个死去的女生,可能林老师还对女生说了什么被他听见了,于是他灵机一动把林老师掐死以后,模仿十年前的案子伪装成上吊自杀,并制作密室,但是没有文化的郑财却不知道掐死的痕迹是可以被法医检测出来的。

六、教室的密室
「教室的窗户全部从内插上了插销并拉上了窗帘,这也是学生没有第一时间没看到尸体的原因之一。窗户的插销是老式插销,只要手速快一点就能在插销落下前把窗户关上,但是每个窗户都有竖着的栏杆,栏杆的间隙即便是婴儿的头都无法通过。」

郑财先堵了后门,前门那里先把桌子堵得差不多,留一个缝够自己出去,出来以后在窗户用绳子拖动桌子,桌子搬动会困难,但如果是拖的话,一个成年人还是不成问题的。等桌子拖到位置,放下插销快速关窗,就能形成密室。

他制作密室的目的本来也是为了伪造自杀的,只是掐痕暴露了林老师是他杀。


第三题
凶手是陈旭明,动机是为白念雪复仇。

一、凶手的目的
1、从凶手杀的两个人,以及后来警察准备联系编辑部来分析,凶手本来是打算一次性在游轮上杀死3个目标的,嘉宾本来被邀请的是总编,但是临时有出国任务所以没来,才来了江珊和他表哥。所以凶手目的没有完全达到,才会在杀完两个人以后,准备进行另一次杀人,警察及时识破了准备去机场逮捕他。警察联系编辑部确认是“今天”,就是确认的总编回国的日期。
2、被杀掉的2个人,都是导致当年白念雪自杀的关键人,一个是《地浴》的导演,一个是《地浴》男主角。准备杀的第三个人,则是《朝阳日报》的总编。
3、从几个线索,白雪自杀现场,向悦乐和一个王姓记者吵架。而船上新电影的预告,向悦乐全程不屑,朝阳日报的总编也姓王等等线索结合起来,可以推断出这个王记者就是当年报道导致白念雪自杀的人,九年后混成了主编。

综上所述,凶手的3个目标都是白念雪自杀的加害者,所以动机是仇杀,目的是为了白念雪复仇。(但是没来得及去杀第三个目标凶手就因为车祸挂了。)


二、细节梳理。

1、从经纪人向悦乐和他的对话可以看出来,陈旭明和白念雪应该是恋人以上的关系,而且感情很深(上次见你还是落魄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会追随小雪)

2、「表哥拿着一张签名正在跟江珊炫耀,说是刚才陈旭明来找他询问主编的事,就顺便给他签了一张。」
陈旭明上船以后发现主编没有来,于是就和报社的人打听主编的回国日期。

3、「小说家孔兴生和他的夫人举起手。“当时我们正准备下楼,看到周导板着脸匆匆忙忙的就回屋了,关门的声音还有些大。”」
如果陈旭明所说(看了电影立项的宣传,我就想能不能有幸参演,就在晚餐后找周导自荐。不过他说我在电影方面经验还不够多,不太合适)为真,不会导致周板着脸匆忙回屋,可见陈当时应该和周说了什么,然后约他在屋里见面。

4、「“在调查陈旭明时我发现一件事。”年轻的警员张凡拿着一叠资料,“他参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有那部电影《地浴》的工作人员。”」
每部电影都有,应该不是巧合而是刻意选择,陈在这些年接触当年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清了当年白念雪自杀的真相。

5、「“陈先生你带的东西还真少,两套衣服和牙刷毛巾,这不太符合你的身份啊。”」
因为上船并不会开箱子检查,所以陈旭明很可能在行李箱里带上了一些特殊的东西。这些东西需要一定空间,他不得不腾出地方,所以他的行李就显得很少。

结合以上细节,已经可以得出结论,凶手就是陈旭明。他在白念雪死后,表面上隐藏了复仇的想法,实际上暗地对事件真相进行了调查,查出了始作俑者徐恺,周泽涛和王主编三人,决定乘这次集合在船上的机会杀死三人报仇,行李箱里装着凶器和所需道具。但因为王主编临时没来,导致他不得不把原定计划延迟到王主编回国之后。

三、案发过程还原—周泽涛案
      晚餐后,陈旭明先和周泽涛私下说了一些话比如「知道当年你做的丑事,想解决的话我们私下谈云云」,周泽涛可能误以为陈旭明想要钱或者想要一个角色,于是虽然不爽还是答应谈了。周泽涛按照约定先回去了自己房间,陈旭明随后跟去,进屋以后,正当壮年的陈旭明轻易制服「大腹便便」、又吸大麻的周泽涛,将他捆绑在床,用强力安眠药或者麻醉药让其陷入昏迷,然后拿起事先从上方的阅览室垂下,绑上长绳的匕首刺进周的后背,但不拔出。伤口并不致命,在没有拔出刀子前周不可能死亡。以备自己伪造不在场证明。
      陈绑定周以后,用周的手机发消息把第二个要杀的对象徐恺骗到阳光甲板,徐对周完全不加防范被骗出。此时是21点41分。「在周泽涛的手机已发送记录里有一条发给徐恺的短信,约徐恺到阳光甲板有事商量,时间是21点41分。”」
       发完短信后,陈关门离开。21:41他把徐恺杀害之后就把尸体放在阅览室,并把尸体绑在连接匕首的绳子上。 晚上十点,船上的广播里准时传来了让大家前往阳光甲板的通知,大家聚集和刘弦介绍魔术需要一定时间,这段时间里,陈独自在右边甲板候场(后从观景台右边的门进去),他把绳子的另一端绑着的徐恺尸体,朝下面的海里丢去,「徐世杰来到阳台往下望去,只有漆黑的海水。」,重力会拉动并拔出刀子并甩落到海里,而周泽涛也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这样就为自己制造了不在场证明。
「伤口正对面的柜子上有大量喷溅的血迹」,说明刀子拔出时凶手并不在伤口的对面手动拔刀的。
      然后陈旭明带着招牌的温和笑容从观景台右边的门进去进行魔术表演,此时周在失血过程中走向死亡,10-15分钟后周因为失血而死去,和死亡时间10:20-10:50吻合。


四、案发过程还原—徐恺案

1、杀人
陈旭明骗徐恺上阳光甲板以后,就以谈话为名骗徐恺进阅览室杀了他(阅览室有徐的血迹)。但如果是杀完人再阉割,血迹应该不会只有一些(除了阅览室内的一些血迹外没有其他发现),故这里并没有进行过阉割。

2、伪造尸体
文中有个描写是:尸体「被风吹得左右摇摆」。那天风平浪静,就算船在开的时候有风,风力理论上也不足以把一百多斤的尸体吹得左右摇摆。就人的重量来说,感觉偏轻
而尸体本身也是(男人低着头,只靠望远镜根本无法看清样貌,双手双脚同样下垂看起来毫无生气。)不能确定真假。

因此我们判断烟囱上那个是假尸体,假尸体可能是塑料模特,提前定制好肤色大小之类的,上船以后再拼接起来。陈旭明东西带的很少就是为了腾出箱子的空间来装凶器和假尸体。

杀完人后,陈旭明把徐的血抹在了假尸体的下体上,掩饰假尸体没有男性特征的情况,误导警察。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扒衣服换衣服,所以假尸体没衣服。而徐真正的尸体其实留在阅览室。

3、套圈
随后陈旭明从桅杆上把塑料人套在圈子上抛去烟囱。
「即便是船上最老道的船员也无法徒手爬上18米烟囱的顶端。」
烟囱无法徒手攀爬,这已经确认了。那么只可能是从更高的地方移动过去的。而比烟囱高的就只有桅杆,而桅杆是可以攀爬的。「这时他注意到了正中央的桅杆,桅杆的高度为35米,可以攀爬上去。在桅杆上有一个能立足的“平台”比烟囱高度高1.5米,但是桅杆距离烟囱较远,即便爬上桅杆也不可能把绳索套到烟囱上,何况上面还吊着一个人。」
塑料人有一定重量,又不是太重。可以绑在绳圈当重物用来抛绳圈。算了下距离大概15米左右,虽然警察说绳圈不容易套上去,但估计警察得出结论的原因就是绳子太轻了,如果带着尸体扔就太重了,但如果是塑料模特的话,重量可能就刚好。15米左右,多扔几次是有可能套上的,何况陈事先可能也做过练习。系着的长绳子用于没套上时回收继续套圈,直到套上为止。(证据是塑料模特扔过去的时候,假尸体上的血滴在桅杆和烟囱中间了。)

4、抛尸入海同时完成对周的最后一击
陈旭明伪造完假尸体后,就回到阅览室,将通过窗户连着楼下周泽涛背上匕首的绳子捆绑在徐的尸体上。10点广播通知大家到阳光甲板集合,等待集合的过程中,陈旭明把徐恺尸体丢下大海,随后从右侧进入观景台。徐的重力会拉动并拔出周泽涛背后的刀子并甩落到海里,而周泽涛也会因为失血过多在10-15分钟后而死去。

5、尸体消失
因为尸体是假的,所以不能让警方发现,必须让假尸体消失不见。
判断假尸体背面其实连着一根黑色的细绳,沿着烟囱往下再穿过栏杆垂在下方演艺厅的窗外,因为甲板上光线不好(甲板上灯光很少,所以大家的行进速度也放慢下来),在黑色的烟囱背景下几乎无法察觉,发现假尸体后,大家慌乱中也不会仔细观察(身旁的人抢过望远镜一看,随即大喊起“死人,是死人”。再看刘弦的样子大家也明白了这并非是魔术,纷纷大叫着往反方向跑去挤成了一堆,有不少人更是想赶紧下楼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现场的警察也被反差大的白色绳子吸引,没有人发现黑色细绳的存在。
大家进入演艺厅后,陈旭明假装在窗边沉思站到外有黑色细绳的窗前(正对面霍德华正在钢琴边愁眉不展,钢琴对面的窗正是烟囱下方的那扇),开窗(向悦乐说“对了,你能不能把窗户关上,风吹得有些冷。”可推测窗是陈打开的),拉黑色细绳带动假尸体脱离绳圈,松开绳子,目睹绳子和假尸体一起坠入大海,然后微微一笑将窗户关上。这样就完成了尸体的神秘消失。唯一留下的痕迹是假尸体越过栏杆时留下的血迹(烟囱旁边的栏杆上也有血迹)
匿名
5 | 发表于 2020-1-20 22:12:02 | 2020-2-1 15:15编辑
第一届贝克街杯冬季推理赛作答


前言

这三道题目一起发布、共用一个答题贴,看来还是别有用意的。看过三个题目后,发现每道谜题中的人物和事件在另一道题里也会提及、或至少有所暗示。而这三起案件也遵循着一个大体的时间顺序,从最早发生到最近发生来排序,是《生而为人》、《人间·地狱》、《命运之轮》。

由于《命运之轮》里的有些谜团和细节在另外两题里得到了解释,因此本队也将以《生而为人》、《人间·地狱》、《命运之轮》的顺序,分析破解这三起谜案。



第一案:《生而为人》
一、林援朝案
引用
1.1 这时巷口走过一个人,我努力发出呼喊,那人停下了脚步。他朝我们走来,他很高,比林援朝还高。那人挥出左手将林援朝一拳打倒在地,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随后那人离开了,我看到他的样子,像个军人
1.2 带头的警察问了我几个问题,我的脑袋一团浆糊也记不清是怎么回答的。等到我能出院后,警察就将我带到拘留所说我杀了林援朝。
1.3 发现林援朝尸体时,郑利就倒在他旁边,身上和手上全是血,有他自己的也有林援朝的。案发地点在郑利所在高中旁边的小巷中,这条小巷平时只有学生放学时会经过
分析:
       从林援朝被杀一案中,就可以严重怀疑主人公郑的信息可靠性,毕竟没有灵异事件,更没有超能力,不可能像1.1中描述这样有这么一个人突然杀人又随后离去,连清理现场都没有,可警察调查时竟没有关于这个人的蛛丝马迹,可见这人是不存在的。而且这个人从郑的主观视角简直是神兵天降,按照正常的行为逻辑,不可能有人看到中学生打架,便突然暴起用砖头把林援朝活活砸死,若无其事地离开。而现场发现的的证据也与郑利的叙述相悖,根据1.3郑利的身上手上都有林援朝的血,如果他真的只是被单方面施暴,是不会在手上沾得都是死者的血。再看1.2郑利的表现很像第二人格出现后第一人格的短暂失忆。
结论:种种迹象都指向郑自己暴起反抗,用砖头拼命砸死了一直欺压自己的林援朝。而黑衣男人存在于他的臆想。

二、蒯骏案
引用
2.1 死者名叫蒯(kuai)骏,是郑利在C市零件厂的同事。发现尸体并报警的就是郑利,蒯骏的尸体就趴在河岸边,头部浸在水里。死因是溺水导致的窒息,附近和尸体上都有很明显的挣扎痕迹,推测是被人强按在水中致死。
2.2 警方赶到时发现郑利的头上和身上被淋了许多粪便和尿液,蒯骏的身上同样也有。根据郑利的口供,蒯骏将他约到河岸边,用事先准备的一桶粪便浇到他头上。他便和蒯骏扭打起来,自己被打倒在地。这时有一名高大男子路过将蒯骏按进河中,最终致其死亡,随后高大男子离开现场。
2.3 警方未能在现场发现更多线索指认郑利,按照郑利的描述也未能找到那名神秘男子。同时因为郑利(1m6)与蒯骏(1m8)体型和力量差距较大,判断郑利不具备将蒯骏强按进水中的能力,故本案成为悬案。
2.4 传真机里传来一张画像图,是当年根据郑利描述所绘制的神秘男子样貌,眉眼分明看起来像个军人。
2.5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我的生日。下班后蒯骏约我到附近的河岸边,说有个惊喜要给我。我跟了过去,他把我踹倒在地将一桶屎尿灌到我头上,嘴里喊着“死哑巴”。在监狱的几年我也做了一些锻炼,我起身反抗,但还是不敌。
2.6 这时,3年前的男人又出现了,他把蒯骏拉到河岸边用左手狠狠按进水中,任凭蒯骏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过了一会儿,蒯骏不再动弹,他死了。
2.7 我目送着那个男人离开,许久才想起报警。这次警察终于相信我说的话,他们没有抓我。我告诉警察他的样貌,但是我没有说自己还问了他名字,他姓包
分析:
      在蒯骏的案件中,警方同样没有发现所谓黑衣人来过的痕迹,完全没留下任何足迹、指纹、DNA和目击者,这十分的不合理。根据2.22.6蒯骏身上都是屎尿又剧烈挣扎,一米八的人和军人对打说不上力量悬殊,至少也能做到让男子身上沾点屎尿。世无鬼神,而这名男子却总是在郑利被欺凌时出现,把施暴者毫不费力、毫不犹豫地杀死,然后潇洒地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留一点痕迹。但他却告诉了郑利他的名字,难道他不知道自己杀人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么?还是他如此自信警察找不到他(路人看到身上都是屎的人怎么可能没印象)。也是不符合任何行为逻辑的。光是这位强无敌的冷血杀人男子总能在关键时刻出现救郑利于水火,杀死一直嘲笑侮辱郑的‘坏人’,就有很严重的臆想色彩
      2.5郑利因为表现良好提前出狱,监狱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郑利之前能拍死林援朝,在经过监狱的洗礼后更上一层楼。起身反抗后他又小宇宙爆发了/更强的第二人格出现(然后狗血地失忆了),把蒯骏强摁在水中淹死了。警方单凭郑利的身高便断定他不可能杀死蒯骏,却不知道郑利有过的锻炼和真实力气,是非常草率的。
结论:郑利患有严重臆想症或多重人格,在他受到别人的欺凌的关键时刻,就会觉醒(!)暴起杀人。

三、臆想对象
引用
3.1 其中还有很多份不同报纸的剪报,上面都印着相同的新闻:“包志凯同志见义勇为,受到省长嘉奖”,还附有包志凯抱着一个小男孩的照片,时间是1973年的7月。照片中的包志凯身着军装气宇轩昂,相貌英俊,与郑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颇为相似。
3.2 第一起发生在1973年10月15日,死者叫林援朝,是郑利的同学。
分析:
      3.1 可知对于这位包志凯见义勇为行为的报道,范围之广、次数之多,而根据照片,他很可能是在极为危急的情况下拯救了一位小男孩。想必郑也看到了这类报道,并深为触动,因为自己从小就受到周围人的欺压凌辱,特别是自己的身高问题,而看到高大英俊、一身正气的包志凯,让郑产生了强烈的仰慕之情,更渴望自己能被这样一位勇士拯救、或希望自己能成为这样的人
      包志凯的壮举被大肆宣传,其实就在林援朝和郑利打斗死亡的三个月前3.2 ,被盛气凌人的林援朝莫名其妙地暴打,是第一次触发郑臆想症或多重人格的契机。这也解释了为何郑可以给警方提供与包志凯相似的描述(军人)和画像,并还煞有其事地认为是男子主动告诉自己他姓包。
结论:郑利看过对于包的报道,以为自己去高中后就能摆脱噩梦,然,事与愿违。郑利希望得到救赎,于是患上了臆想症或多重人格,在无意识下行凶。

四、黑衣人杀妻案
(1)路与烟
引用
4.1 今天晚饭后,或许因为儿子不在家,她无端地开始骂我,锅碗在水槽中摔的响亮。她骂了我还嫌不够,接着骂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纪要离婚。
我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4.2 抽完烟我回到家中,一开门便看到桌旁边的凳子倒在地上,我往卧室走去看到“黑色风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妻子浑身是血。
4.3 8点以后……是有一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像电影里的特务一样。俺想叫住他做个登记,他也不应就直接走进楼里了,真是太没礼貌了。”
4.4 在询问后得知,4月5号晚上大妈也曾经见到刁大爷所说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楼,时间是在8点半以后,但大妈没有见到该人离开。沿着走廊一直走就可以到达宿舍楼的另一头,这里也有一个楼梯可以上去。龚长张上到2楼,在去往3楼的楼梯台阶边发现几根烟蒂,看起来已经扔在那儿好多天。
分析:
      根据4.3如果郑是坐在家旁边的楼梯口抽烟,那么就不会看到黑衣男子上楼,因为黑衣男子是从便利店大妈那一侧的楼梯上来的(4.4大爷说的),最多看见黑衣男子进入他家的房门。而且黑衣男子如果没有钥匙,是不可能直接进屋的,更不会没有任何挣扎,也没有人听到呼救声
(2)时间
引用
4.5 刁大爷摇摇头。“具体的时间俺也记不清了,但他是在8点档广播开始之后,小郑离开之前来的。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俺看到他进了楼里,然后没过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分析:门卫大爷的说法是,这个进入小区的黑衣男子没过多久又匆匆出去了,明显郑不可能杀死了黑衣人,黑衣人也没时间先杀人再逃离。而大爷在黑衣人离开后才看到郑离开,也排除了郑伪装成黑衣人离开的可能。
结论:综上不合情理之处,其实毫无悬念的是郑是在忍无可忍拿着水果刀刺杀了妻子,但自己为了合理化这一切,大脑硬是编出了黑衣人杀妻,自己又杀死了黑衣人这个幻觉。
(3)左右手
引用
4.6 “但是你不觉得奇怪吗?郑利是右利手,为什么会左手握刀?而且如果郑利是凶手,他为什么还要放另一把水果刀在秦芸的手里,有什么意义?”
4.7 这时巷口走过一个人,我努力发出呼喊,那人停下了脚步。他朝我们走来,他很高,比林援朝还高。那人挥出左手将林援朝一拳打倒在地,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
4.8 他把蒯骏拉到河岸边用左手狠狠按进水中,任凭蒯骏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过了一会儿,蒯骏不再动弹,他死了。
4.9 抽完烟我回到家中,一开门便看到桌旁边的凳子倒在地上,我往卧室走去看到“黑色风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妻子浑身是血。
4.10 我杀死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杀死了我的妻子。两具尸体仰面朝天躺在床上,我的手中还握着一把水果刀,上面满是血迹。
4.11 每次输了钱,她都会把火撒到我的头上,我握着刀的手上有一条疤,就是一个月前她输了200块后我们争吵时留下的。
分析:
      因为郑的臆想症如此严重,他幻想出来替他杀掉可恨之人的男子都是用左手(4.7、4.8、4.9),所以实际上杀人的他也潜意识地用左手。虽然调查人员会觉得匪夷所思,但其实左撇子右撇子主要还是我们脑子给自身的限制导致,如果脑子给的指令强大,人其实两只手都可以一样灵活自如。
     而现场妻子手里的刀,暗示真实情况是妻子和郑吵架,妻子气急又想拿刀砍他,于是郑便在危机时刻也拿刀刺死了她。也不排除郑为了满足自己的幻想,在妻子手中多放了一把刀。
    4.104.11已经暴露了凶手是他自己,因为他握刀的手是被妻子划伤的手,而被妻子划伤的是左手。难道不是吗?正握水果刀根本不合常理吧。而且根据其他邻居反应,他们夫妇俩这几年经常吵架,上个月郑利还被秦芸用水果刀划伤左手,可能昨天晚上他们又吵了一次,郑利一怒之下就把她杀了。还有从时间上来看,郑利是9点才到大排档和王恭等人喝酒,死亡时间推定是8点到10点,他有充分的时间杀人更换衣物再离开

五、黑衣人之谜
      虽然黑衣人杀妻是郑自己的臆想导致,但大爷大妈可都是看见了一个身材高大的黑衣男子,大爷更是断定是位军人。那么说明现场的确有一名黑衣男子来过,而且黑衣男子被大妈看见上楼,下楼却没被她看见,说明黑衣男子后来是从另一侧溜了下去,匆匆离开了小区。那么这位黑衣人到底是谁,为什么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呢?
(1)黑衣人
引用
5.1 翌日一早,龚长张就来到市电信局,得知4月5日晚上8点20分郑利家的固定电话曾经有一通呼出,对方的开户名是包志凯
5.2 龚长张找到包志凯的家,距离纺织厂的员工宿舍有十多分钟的车程。开门的是一个女人,穿着华丽,长相却毫无姿色可言。女人介绍自己是包志凯的妻子“那天,他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了,说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就是脸色不太好
5.3 卧室内除了一张木板床还有一个木制的衣柜(卧室门所在的墙边)以及梳妆台(窗户所在的左上墙角),看起来都很廉价。梳妆台上放着不少化妆品,其中有几盒全写着英文
分析:
      根据5.3中简陋的住所和奢侈的化妆品的鲜明对比,全英文说明是进口洋货!说明郑的妻子有一位金主情人。再看5.2 包的夫人衣着华丽,说明包的家境和经济明显十分优裕。他们两家住得如此之近,那么包则是这位金主情人。可以推理出当晚包志凯还真的去了案发现场,当然不是为了会什么朋友。包志凯接到电话和黑衣人抵达宿舍的时间也符合包家与宿舍的车程。而包的妻子长相平平(5.2)、郑的妻子颇有姿色,再次鲜明对比。可以推断是郑妻子打电话给包,两人应该经常幽会偷情。
结论:当晚郑妻子和郑利第一次吵架,郑离开屋子去抽烟,妻子误以为郑被气走,便打电话给包让他过来。之后存在两种可能。
       ①包赶来后没想到其实郑利就坐在屋子外的楼梯道上抽烟,被抓了个现行,慌忙逃跑,因此他很快地又离开了小区,回到家后自然也脸色不太好。而之后则是郑利杀妻的惨案了。
       ②郑利在门口抽烟时听到了妻子约情人的电话内容,怒而杀妻。而这个过程被赶过来幽会的包志凯撞见了。
(2)细节:
引用
5.4 包志凯妻子笑着说道,龚长张四处看了看,卧室的衣架上挂着一件干净的黑色风衣。
5.5 他呀最近在家里呆的时间越来越少,单位要评职称,他要忙的事可就多了。包志凯妻子拨打了丈夫的办公室电话,拨通后传来的是一个中年男子浑厚的声音。龚长张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并询问他4月5日晚上的去向,他没有丝毫迟疑,马上说自己在家附近和一个老朋友见面叙旧,并且主动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电话。
5.6 龚长张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实,对方说自己的确和包志凯在4月5日晚上见面。
分析:5.4中风衣是完好的,不存在郑利所说的杀了男子。这又是证明了包志凯不可能被郑所杀或所伤,两人连打斗估计都没有。5.5包正值评职称的关键时期,自然不可能让自己存在污点,他能毫不迟疑地说出自己去干了什么,说明他事先排练过
      包肯定是早就找了一个朋友,商量好帮忙隐瞒,因为自己过于优秀、单位又赶上评职称,是不可能容忍一丁点污点的,无论是偷奸被抓还是撞破杀人。找一个关系要好的朋友帮忙圆个谎一点也不难,毕竟朋友也不会以为关系到命案,而且可以威逼利诱。

案件重现:
      长期受到林援朝欺负的的老好人郑利因为性格软弱虽然对其深感不满却又无法反抗,一次偶然机会,他通过报纸看到包志凯的光荣事迹,深受触动的同时对其产生了仰慕之情,潜意识里将他塑造成自己的英雄。而不久之后林援朝变本加厉,忍无可忍且有生命危险的郑利在无意识情况下反击,将没有防备被郑利用砖拍死,同时出现被“军人”救助的幻觉(虽然没有和警察说)。这种“多重人格”引发的臆想症状在怨气堆积到一定程度,并且生命受到威胁时突然爆发,之后的蒯骏案和秦芸案也是类似情况。但巧合的是,包志凯正好是秦芸的情人,偷奸被抓  或者  吵完架后出门抽烟的郑利回来正听到秦芸给包志凯打电话约会,再次同秦芸产生冲突,第二人格与臆想症并发杀掉了秦芸,并在之后看到了穿黑色风衣的包志凯,于是具体化了男人“穿黑色风衣”的印象。包志凯看到了杀人现场,匆匆回家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回到拘留所的房间我一直回忆着警察说的话和这些年我的经历,终于在临上法庭前我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也许,我不是凶手。

因为郑利终于知道自己有多重人格、臆想症,并且三次犯案过程中,郑利意识恢复时间越来越短,到最后甚至不需要意识的断裂性保护,说明他的症状日益严重。所以郑才说杀人的的确不是“我”。



第二案:《人间·地狱》
一、动机、凶手与目标

(1)动机
引用
1.1 透过望远镜徐世杰看清了烟囱上随风摇动的物体,是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下体位置一片血红已被残忍割去
1.2“电影在上映前拿了不少奖,包括欧洲的戛哪电影节最佳电影,所以还没上映就在国内掀起轰动,引得不少关注。当时媒体上一致说这电影是我们国产之光,结果上映后因为其中有些画面尺度太大,就遭到一些老演员联合抵制,认为电影虽然深刻但大尺度画面让影片沦为三级片不配拿奖。媒体的风向也变了,称死者为国内第一艳星,对其口诛笔伐。”
1.3 影片除了科幻这一噱头外就是周泽涛与徐恺继《地浴》之后的再次合作,不过在采访中得知两人生活中一直都有联络,徐恺也一直尊称周泽涛为周老师。
分析:徐凯下体被残忍地割去,以及两位死者都和害白雪自杀的电影《地浴》有关,可以看出杀人动机很明显是为了白雪复仇。
(2)凶手
引用
1.4 “啊,向姐。好久不见,说起来好像有9年了吧。”
“是啊……”向悦乐对于陈旭明含糊的说法有些不满,因为上一次他们是在白念雪的葬礼上见面,难道这个男人已经忘了。“你和以前真不一样,上次见你还是落魄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会追随小雪……你还有去看她吗?”
1.5“在调查陈旭明时我发现一件事。”年轻的警员张凡拿着一叠资料,“他参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有那部电影《地浴》的工作人员
。”
分析:
       符合这个动机的当然是白雪的同情者或亲近之人,并有无人证明的不在场活动时间,而在题目中符合条件的只看到两个,一个是经纪人向悦乐,另一个则是白雪的爱人(?)陈旭明。根据1.5陈旭明是去年才火起来的,他选择作品的理由只有一个---有《地浴》的工作人员。那么凶手是谁就很明显了,陈旭明不是红不起来,而是为了收集证据,红了之后就有接近这些人的机会。
(3)目标
引用
1.6在会上有一名记者将白念雪与她在电影学院的同学赵微做比较,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燕子,另一个已经是家喻户晓的第一艳星,并质问白雪是否感到羞耻,是否愧对父母。这个提问一出,白念雪当场崩溃痛哭,记者招待会紧急停止。
1.7 在警方的秩序维护下,白念雪的尸体终于被运往了殡仪馆的解剖室做进一步尸检。在离开居民楼时向悦乐与一名王姓记者发生了肢体冲突,幸亏被警方拦住。
1.8 来我们是请主编王勘和他夫人,但是王主编临时有事去国外出差了就派了这两个小年轻,我记得她……好像叫江什么……江珊还是啥的。”
1.9 表哥拿着一张签名正在跟江珊炫耀,说是刚才陈旭明来找他询问主编的事,就顺便给他签了一张。
分析:
       除了男主和导演外,凶手还计划杀掉一个人。根据1.6 1.7这位当年逼问白雪的记者才是真正让白雪崩溃的最后一根稻草,不得不说白雪的死与他也摆脱不了干系。而这位记者便是与向悦乐发生肢体冲突的王姓记者,她当然也对这位记者怀恨在心。无论如何,这位王记者也不应该逃过杀手的报复,其实他和白雪的死关系重大。
       而且杀手既然是冲着报仇来赴这次聚会,还明目张胆地发出了恐吓信,那么他肯定是从名单中确认了这次聚会正好三位死有余辜的罪人都将赴约1.8),毕竟如果只能杀其中几位,正常的犯罪逻辑应该是在杀光所有目标前不要过于高调、明示动机。因此当年的王记者也是该宴会的嘉宾之一。
      当然,当年的记者,不可能永远是个记者。我们可以推测《朝阳日报》的王勘王主编便是当年那个毒舌王记者,而他突发状况没有出席,当然是凶手无法料到的。那么陈旭明特地打听王勘为什么没有出席(1.9)。再次佐证陈旭明是凶手。《朝阳日报》取消娱乐版多年,可能正是因为他们的记者间接造成演员死亡。
结论:陈旭明是凶手,他想杀男主徐恺、导演周泽涛以及当年的记者王勘,给自杀的白念雪复仇。

二、烟囱尸体之谜
两个谜团:尸体怎么挂上去。尸体如何消失。
(1)挂尸体
引用
2.1 徐世杰急忙朝附近的安保人员喊话让他们拿来了望远镜,透过望远镜徐世杰看清了烟囱上随风摇动的物体,是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下体位置一片血红已被残忍割去。男人低着头,只靠望远镜根本无法看清样貌,双手双脚同样下垂看起来毫无生气
2.2 从桅杆到烟囱附近的甲板上落着不少血迹,徐世杰用手沾着闻了一下,的确是人血的气味
2.3 接着他又摸了摸烟囱,表面光滑,高度也有十多米,短时间内应该难以把尸体取下。烟囱背后垂着一条白色绳子,上端与尸体脖颈处后方套在烟囱上的绳子相连,长度也是十多米。徐世杰试着拉了一下绳子,卡的很紧无法拉动。而烟囱比较光滑就算拉着绳子也难以攀爬
2.4 这时他注意到了正中央的桅杆,桅杆的高度为35米,可以攀爬上去。在桅杆上有一个能立足的“平台”比烟囱高度高1.5米,但是桅杆距离烟囱较远,即便爬上桅杆也不可能把绳索套到烟囱上,何况上面还吊着一个人。
2.5 “尸体消失?真是天方夜谭。”听了徐世杰的转述,一名年轻同事立马分析道,“恐怕当时凶手躲在阳光甲板上某处,你们没有发现。等大家都下楼了,他将尸体取下丢进海中。”
“凶手扔下尸体后要怎么离开阳光甲板?唯二两个通道都有人看守。”
“也许凶手身手矫健,通过绳子下来。”
“那绳子呢?刚刚我们已经在阳光甲板上做了地毯式搜查,除了阅览室内的一些血迹外没有其他发现。若是直接在船头位置跳下,以这个高度怎么可能不受伤,更别说还有凶手如何把尸体取下来的问题。”
分析:
       明显无论如何,想要靠蛮力把一个沉重成年男子的尸体连着绳套挂上烟囱是不可能的。而且根据绳套的构造与题目中给出的条件,似乎也无法制造任何滑轮、杠杆等装置。而尸体消失更是匪夷所思,因为所有人都离开了阳光甲板,出入口有人把守,无人通过,更别说用绳子或其它办法从下方的楼层攀爬上甲板了。
       因此当可能性都被排除,就不需要继续在钻牛角尖,而是打破思维盲区:用望远镜看到的,真的是徐凯的尸体吗?
       虽然题目中有描述甲板上有风,这具‘尸体’滴下的血能刮到站在桅杆处魔术师的脸上,但毕竟一个吊着的男子的尸体,不应该能随风摇动,更何况是在“如履平地”的现代轮船。说明“尸体”过于轻。徐世杰判定那是尸体的原因是2.2他认出了是人血,而男子低着头、四肢都是下垂,似乎就是不想让人看清面貌、也过于僵硬。
       因此我们大胆猜测这其实是一具和徐凯身形相仿的充气人偶,凶手毕竟有预谋,可以轻易地装进行李箱里带上船,作案后才将人偶打气成型,伪装成尸体套上烟囱。滴下的血虽然的确是徐凯的,但做一个滴血的人偶也不是难事如在人偶下体部位灌血,之后扎孔扎洞,当然如果是高性能成人玩具人偶,其实有这个可以在下体放液体,自行会流出的功能 ),凶手在杀了徐凯后,直接取血并抛尸入海,之后挂上滴人血的人偶。这样也可以解释为何尸体神秘地不翼而飞。
(2)取尸体
引用
2.6 聚光灯转向了左边的烟囱,还没等刘弦开始他的表演,下面的人就喊叫起来。不解的魔术师抬头向右看去,烟囱上方似乎挂着什么东西,像是个人。一滴血随风飘下落在了刘弦的脸上,他摸了摸脸,吓得后退了几步,这并不在魔术安排里。“发生了命案,你们还打算继续‘慈善晚宴’?那个度假小岛据我所知可没有医院和警察,难道你准备把尸体挂在船上3天?现在立刻马上通知船长返航!”随后他指着三名保安让他们跟随自己一起去找周泽涛,剩下的人则留在演艺厅内不准离开。
2.7 徐世杰不可置信的往前走了几步,聚光灯所照射的位置自发现尸体后就没有变动,可现在那个位置只套着一个白色的绳套。
2.8 因为有“任务”在身徐世杰一直强迫自己认真观察台上以及台下的动静,然而一切都很正常,台上的人聊着对即将开拍的电影的展望,台下的记者举着相机不停拍摄。他百无聊赖便顺手从旁边的吧台上拿了两个小球玩具当手部健身球把玩起来,心里想着快点进行下一项晚宴安排。
2.9 等徐世杰回到演艺厅,人们已经乱作一团,围着霍德华不停质问。江珊倚靠在吸烟室旁的墙上第一次目睹了这些平日里在人们眼里光鲜亮丽的大明星慌张起来是什么样子,看到徐世杰的身影她马上跑了过去,结果不小心踩到了什么摔倒在地。“喂,没事吧!”徐世杰急忙赶过来扶起女孩,墙根处有一个他前面把玩的小球,看来就是它害的江珊跌倒
2.10 大圆环是用绳子包裹着的塑料圈,小圆环则只是绳子,圆环都打了死结。大圆环上还连着一根长达19米的绳子。
分析:
      根据2.62.7猜测因为尸体其实是人偶,所以聚光灯全程照射,强光和强热导致人偶开始破洞,漏气后自然从绳套中掉出。然后掉到海里,储存在人偶里的人血沾到了栏杆上。在原本的航线上,风是从船的左侧刮向右侧,因此在返航后,风向便是相反的2.6)。也就是说,泄气掉落的人偶,会被风刮到船外
      用充气假人的唯一一个难处在于,假人虽轻却也因为缺乏重量而难以抛投远距离。而吧台的球型玩具却跑到了墙角,说明有人搬运动用了这些球,结果慌乱之中一个掉落滚动到了那里。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偷拿多个这些球呢?我觉得就是凶手偷走,为人偶增加重量,方便投掷。也不排除将球塞入人偶内,让其头和四肢垂着,就算有风也不会随便乱舞,直接漏出破绽。看2.10的描述证明了绳套还是通过抛掷套上去的,因此套大烟囱的‘绳套’不得不是有固定形态的塑料圈,这样才能避免抛出绳套时真的绳子会变动形状而导致失误的可能性。由于魔术是提前找好托的,那么身为托的陈旭明就知道魔术内容和表演时间,什么时候上甲板而不被发现,在什么地方放置“尸体”最合适。
结论:陈旭明带了个充气娃娃去冒充尸体,娃娃内部有事先准备好的人血和球,以确保像个尸体。在船桅杆处抛过去。由于聚光灯太热,娃娃漏气被风吹入海中,并在栏杆处留下血迹。
ps.图上那个扭曲的圆圈,老是让我觉得是无人机抓的,但没有无人机挂“尸体”的提示,还是算了= =

三、行凶过程
引用
3.1“不过他们的大麻都是散装,恐怕是有人给他们的。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在周泽涛的手机已发送记录里有一条发给徐恺的短信,约徐恺到阳光甲板有事商量,时间是21点41分。”
3.2 烟囱背后垂着一条白色绳子,上端与尸体脖颈处后方套在烟囱上的绳子相连,长度也是十多米。
3.3 “嗯,你说的也有道理。”说罢向悦乐便转身离开,她感到有些失望。“对了,你能不能把窗户关上,风吹得有些冷。”陈旭明微微一笑将窗户关上正对面霍德华正在钢琴边愁眉不展.
3.4 晚上十点,船上的广播里准时传来了让大家前往阳光甲板的通知,但记者们不允许携带相机。走到甲板上,海风不免让人感到寒意,争奇斗艳的女星们纷纷披上了外套。因为甲板上灯光很少,所以大家的行进速度也放慢下来,待众人聚集好,却不见魔术的表演者刘弦。当大家疑惑之时身后的观景台传来声音,事先安置在甲板上的两台聚光灯也聚焦过来,大伙纷纷自觉散开分两侧站不阻挡灯光。观景台内站着一人,正是刘弦。
3.5 即将出航的豪华游轮便是这次晚宴的首站,霍德华租下了整艘游轮。随后游轮将在南部的度假小岛停靠,在岛上举办第二次宴会,这次行程总共需要三天两夜
“陈先生你带的东西还真少,两套衣服和牙刷毛巾,这不太符合你的身份啊。”
分析:
       3.1这里怀疑信息并不是周发的,而是凶手拿走了周的手机发送,将徐约到甲板,之后将其杀害(大概率突袭缢死,没有血),带去阅览室取血制作人偶,之后直接弃尸。这也说明,在这之前,凶手便已经制服了周泽涛,但并没有将其杀死,因为根据法医鉴定,周泽涛的死亡时间最早为22:20,最早被刺的时间便是22:05。根据3.4其实魔术表演并不是准时开始表演,凶手完全有时间赶回甲板
结论:在此之前陈旭明和周泽涛说过话,但感觉更可能是利用他吸毒一事,威胁他现在下楼回房等他之类的(或者他们两个的大麻就是陈旭明给的)。
大致时间线如下(自己估计安排的):
             21:41之前周泽涛回房、陈旭明离开
             21:41去周泽涛房间,将其制服,绑在床脚上,胶布贴住嘴。用周的手机发信息约徐凯上阳光甲板。之后掩上门离开周的房间,因为家具固定,所以周无法求救或自救,挂了请勿打扰,所以没人会想要敲门。走之前打开阳台门,延伸到阳台的血迹只是障眼法。
             21:41~22:55在阳光甲板将徐凯杀死,在阅览室处理尸体和人偶,抛尸、爬桅杆挂上假人。由于天黑,甲板上没灯,一开始没有人发觉。
             21:55~22:05杀人之后因为衣服沾染了血迹,不可能就大摇大摆地下楼,于是利用绳套上的长绳,下降到四楼左侧的住屋阳台,出房,再到上到周泽涛的房间,刺上致命伤。最主要是不想别人看到自己从6楼下来,因为上5楼楼梯也看得见~~
             22:05~回房换衣服,赶到甲板。
       我们的设想是原本下垂的绳子很长,为了让凶手下降,也为了凶手万一第一次扔没套到烟囱,不必再爬下桅杆捡绳套和‘尸体’。而下凶手可以趁表演魔术的漆黑时刻,将长绳长于阳光甲板本身的长度割掉、和刀子一起丢下海,因此发现尸体后,下垂的绳子刚好能被甲板上的徐世杰够到而白色的恰好能够确保凶手在熄灯时的一片漆黑中快速找到需要被处理的绳子
      3.3 这扇窗户的位置和上一层的左烟囱位置重叠,一模一样,感觉陈旭明开窗是想要确认人偶会坠落、割掉的绳子是真的掉下了海里。
      3.5这个一乍看没问题,但其实所谓的三天两夜肯定是不包括启航的这一个晚上,不然就没法“三天两夜”。因此陈旭阳应该带了三套衣服才对。这证明了他杀人后不得不回房换上干净衣服,并且处理掉脏衣服

四、后续
引用
除了钟国栋被警方带走,其他人被允许回家。
“好了,世杰你开车跟我去一个地方。”
“是。”
在车上徐世杰一路听着龚长张的分析,也越发明白自己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我前面联系了《朝阳日报》的编辑部,就是今天。幸运的话我们可以现场逮捕凶手并且保住那个人的命。”
徐世杰加快了车速,往S市郊区的方向开去。徐世杰加快了车速,往S市郊区的方向开去。在过了一个弯道后徐世杰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辆大货车侧倒在路边,驾驶室内有一个人探出半个身子
分析:
      他们是赶往机场,今天王勘会抵达机场,而被放走的陈旭明之前打听到了王的行踪,自然不会放过最后这一个复仇对象。那可以排除钟国栋的嫌疑。
      没想到急着赶路时凶手撞上了货车发生了车祸,连车带人落下悬崖,卒。


第三案:《命运之轮》
综合三个案件给出的信息,先行整理人物关系,方便分析。
一、郑安平(王峥)&郑财
细究案件,会发现一个比较矛盾的地方:出现在第三案“序”中的男女应是王峥和周敏珉。然而此王峥却非十年后的保安“王峥”。
(1)身高
引用
1.1 她就停在路口没有走远,她低头看着他,问了一个问题。
1.2 下午2点,龚长张、小郭和牛清泉一起来到出租屋,开门的是一个一米六出头的男人,身上穿着保安制服。
1.3 “不仅如此,那天她还因为上课时和同桌说了一句悄悄话而被老师骂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那种,说她又矮又蠢像头猪,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可能考上大学。”
分析:保安王身高一米六,高三少年身高基本定型,长也不会长多少。那么“低头看”王峥的周敏珉起码比一米六高半个头,女孩纸这种身高绝不可能被林老师责骂“矮”。可知周敏珉的身高应在一米五左右(大概矮吧),则王峥应不会有一米六的“巨人之姿”
(2)日记①
引用
1.4 那个女孩家境一般,好死不死,正好又赶上她父亲失业
1.5 周敏珉有个青梅竹马叫王峥,王峥,男,1981年5月4日出生
1.6 日记中的第一页是1998年的9月1日,最后有文字的一页是1999年的5月15日,包括假期在内的257天全部都有记录。写得长的日记几乎都是与周敏珉有关的经历,有一同去游乐园、一起吃洋快餐、一起看电影等等,其中一起看电影是两人高三生活中最常用的娱乐放松方式。5月2日那天是两人约定高考前最后一次看电影
分析:
       日记的疑点不仅在于起始日期的中断,更在于其内容。去游乐园、吃洋快餐、经常看电影得是什么家庭条件啊?可看二人的资料,青梅竹马、家境一般,根本负担不起这昂贵的爱情。且王峥的生日是5月4日,不可能在5月2日还主动亲王峥的周敏珉对此没有表示,有表示日记中应有记录,而这本日记中并没。可见这本日记中的男女主角并非王周二人
(3)细节
引用
1.7 果然如校长所说脸上有许多疤痕,这副样子也使得他特别显老,看不出他还不到30
1.8 当时王峥的同事们和领导也有去医院看望他,但因为王峥失忆了,和他们也说不上几句话。据三中的其他门卫说,王峥平日少言寡语,文化水平也不高,他们完全没想到他原来是这所学校的学生。
分析:前面说到王峥的身高应不足一米六,而他的面容和文化水平都不像一个“28岁上过高中”的人。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保安王并非学生王。保安王在医院躺了大半年,同事和领导看到他时都是在床上,不会有人注意到他被“撞高了”
(4)真相
那保安王的真实身份是谁呢?
引用
1.9 1988年户籍从S市迁到本市,民政部门里记录他是被收养的,2年前养父去世了
1.10 王峥的身份证照片还是高三时拍摄的,再过5天就要到期更换。照片中的王峥与现在相比脸上还没有那么多疤,肤色也比较白,五官倒没有非常大的变化
1.11“他有前科吗?”“啊?”被突然一问,小郭有些走神,“没有啊,虽然干过那么多工作,可是都挺奉公守法的。”
1.12 “短信内容是:龚叔,已找到车和尸体。看到去年的案子终于了结……
1.13 (出自第二题,徐世杰视角)“2年前老董侦办的那件一中门卫郑财的盗窃杀人案啊,他现在可是全国通缉的要犯。你不知道吗?”
1.14 (出自《人间·地狱》)徐世杰加快了车速,往S市郊区的方向开去。在过了一个弯道后徐世杰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辆大货车侧倒在路边,驾驶室内有一个人探出半个身子。
1.15 (出自《人间·地狱》)在搜寻的时候警方还发现了另一具身材矮小的不明男尸,因为暴晒在室外已经接近白骨化。颅骨后方有多处裂痕,身体也多处骨折,疑似被人杀害后抛下,从骨龄判断其年龄是27~29之间,推测死亡时间在2008年8~9月。尸体附近未找到能证明其身份的物件,警方只好从本市近一年的失踪人口中查找是否有年龄、身形相似的人,然后通知家属做DNA比对,可惜仍未找到尸源
1.16 (出自《生而为人》,郑利自述)她骂了我还嫌不够,接着骂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纪要离婚。
1.17 (出自第一题,郑利自述)会面快结束了,临走时我托他帮我办一件事,我想把儿子交给王恭让他过上另一种生活,如果王恭愿意的话。
分析:
      案件一以及之后郑安平姓氏和户籍迁移情况都暗示着王恭依照好友郑利的愿望收养了郑安平,将其改名为王峥,而保安王现在使用的是王峥(郑安平)的身份证,从证件上的照片来看,相似度连警方都没有提出疑议,如果说是单纯的路人撞脸显然太过于巧合。加上郑利、郑财起名对仗,符合中国人对平辈的起名原则,再结合郑财的工作、教育背景,可以确定,郑财的真实身份是郑利的弟弟。这样一来,由于直系亲属的相似性,郑财和郑安平样貌近乎一致也就说的通了。
      王峥是在S市被抛弃,也是在S市出的车祸(当时是个货车司机),有时候命运就是那么神奇,王峥在S市和他叔(郑财)不期而遇。第一题的凶手陈旭明和郑财都是往出城方向,王峥则是回城方向。鉴于郑财是通缉犯不可能大摇大摆经过收费站,怀疑他是走路的。陈旭明和王峥的车相撞了,陈旭明连人带车被摔入山崖,王峥下车查看。这一幕被正巧路过的郑财看到。由于郑财本身是个亡命之徒,所以当命运安排他与王峥相遇,发现他们两个长相是如此相似后,他便萌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偷天换日、取而代之。郑财重击自己的侄子的后脑勺,将他直接打死扔下山崖,换上衣服并刮花自己的脸上了王峥的车。(此节内容取名:车轮也是命运“轮”)他们说是王峥被挟持,那我只好删了  喂喂 ((٩(//̀Д/́/)۶))
      王峥在市区被郑财挟持了,郑财想要王峥带他出城(郑财被通缉不能自己出城),随后他们和同样出城(去机场)的陈旭明追尾,把陈旭明直接撞入山崖。货车侧翻,两人都受了伤,王峥下车查看,郑财见走不了了便心生一计,决定偷天换日、鸠占鹊巢(再换两个成语~),他走到王峥后面,重击其后脑勺(后脑勺的伤要杠说是摔下去撞石头的也行),换上王峥的衣服,把王峥推入山崖。自己则上了驾驶室等人经过发现他。
      因为养父王恭在2007年已经去世了,便没有亲近之人能认出郑财是假冒的,同时“王峥”并没有失踪,所以找不到尸源。至于保安王是否是真的失忆,无关紧要。
结论:保安王是学生王考不上初中的叔叔郑财。
(5)排除
       既然保安王并非学生王,那么他就不存在没有失忆/恢复记忆后想找林老师报仇的动机。他也没有给林老师打过电话、没有离开监控很长时间(监控上传服务器,应不可能作假),离开监控三分钟的时间虽然去不了厕所,但可以在旁边的树林解决,毕竟是文化不高的杀人犯,先前校长有抢答问题,也有可能是校长叫他过去(看到校长),然后保安王又回去。所以保安王杀人嫌疑排除

二、林雪华&白念雪
引用
2.1 死者林雪华,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岁,市第三中学高二(1)班班主任兼英语老师。早年丧夫。女儿十年前自杀身亡
2.2 一个相框里是一张一家三口的合照,林雪华和她的丈夫,两人手里牵着他们的女儿。另一个相框里是林雪华和女儿的合照,这张照片里的女儿看起来已有17、8岁,长得温婉动人,令小郭看了都有些心动
2.3 “林雪华5月14日请的半天假查的怎么样?”“没什么眉目,学校大门监控拍到她早上8点出去,11点回来。至于去哪了,没人知道。”
2.4 全都叠的整整齐齐。阳台有一台小型洗衣机,晾衣杆上还晾晒着一件黑色的外套和裤子。
2.5 手提包、打火机及包里的钥匙上只有林雪华的指纹。
2.6 (出自《人间·地狱》,徐世杰视角)“她家里只有她的母亲,是中学老师,我这儿有她家里的电话。”
      (出自《人间·地狱》,徐世杰视角)徐世杰的思绪回到1999年5月14日,他刚被分配到S市的时候。
      (出自《人间·地狱》,徐世杰视角)死者白念雪,女,23岁。职业是演员,艺名白雪。
分析:
       根据林老师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请假半天和夏天不应该出现的黑色外套,加上第二天出现在手提包里的打火机,可知她是去上坟了,既不是清明节,又非其他特殊日子,那么特地请假选择这个日子的原因只有可能是亲人的祭日。而正好白念雪自杀时间是十年前的5月14日,加上年龄符合,容貌优势也完全能胜任演员这种身份,并且白念雪这个名字,父亲姓白,母亲名字中有雪,也是中国人常用秀恩爱的起名方式之一。(此节内容取名:父母爱情故事)
结论:林雪华的女儿是白念雪。
结合三道题,可以整理人物关系图如下
图片1.png
主要人物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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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密室
      因为核善的作者大大十分贴心地给我们开了上帝视角BUFF,可以确定未进入教室前的桌椅分布示意图为现场实际情况,而非根据报案人描述推测所得。这样一来,在前后门均被完全堵死,窗栏间隙不能容一人通过的条件下,教室没有可供出入的地方。并且无论是脖颈掐痕还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的权威尸检结论,都说明林雪华绝非自杀。
      即林雪华出事教室可看作一个完整的密室。
(1)密室现场基本状况
引用
3.1 来到教室门前,梁冰发现门竟然完全没有锁。教室的门锁用的是插销加挂锁,可眼下连插销都没插上。
3.2 于是他就跑向后门,但后门是完全锁住的,插销挂锁一个不落
3.3 发现尸体后,乔邦去找了门卫,门卫一开始还以为是学生在开玩笑,直到被带到教室看到尸体才报警。
3.4 窗户的插销是老式插销,只要手速快一点就能在插销落下前把窗户关上,但是每个窗户都有竖着的栏杆,栏杆的间隙即便是婴儿的头都无法通过。
3.5 法医推测林雪华是在昨晚22点30分~23点30分之间遇害,尸体无搬运迹象
分析:根据密室现场,可得出结论有:
      ①“尸体无搬运迹象”——教室为第一案发现场
      ②前后门被完全堵死,窗栏间隙狭窄——密室形成后无法在不破坏布置的情况下出入
      ③前门未锁,后门落锁,钥匙和挂锁在教室内部——凶手从前门出教室
      ④“乔邦去找了门卫”,说明梁冰守门直到门卫和警方抵达——凶手未留在现场
结论:凶手出教室时,密室未完全形成,最终密室形成由外部作用所致。
(2)密室形成过程
      据此还原凶手出门时的教室布置:后门被完全锁牢抵死,前门留供一人通过的缝隙,窗户和窗帘因可以从外部处理,保持开启状态。也就是说,在教室没有其他通道的情况下,能够连接教室内外的仅有六扇窗户,即窗户成为密室制造的关键
      而因为窗外有狭窄的栏杆阻隔不能容人通过,若想通过窗口移动课桌抵死前门,需要借助工具。根据桌椅及教室状况,工具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能够通过窗口——宽度小于窗栏
     ②两边窗口到前门课桌均有一定距离——具备一定长度
     ③能推动较沉的课桌——质地较硬
(3)构建工具
引用
3.6 吊着林雪华的麻绳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质纤维,而逸夫楼一楼的仓库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正方形瓷砖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随处可见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来捆住水泥袋的麻绳。
3.7 教室长9米,宽6.6米
3.8 逸夫楼是介于高一、高三教学楼和高二教学楼之间的楼,高二的学生可以从逸夫楼下方的大厅直接穿过来到学校另一侧而不必再从大门处绕一圈
分析:
       满足这些条件的工具无法随身携带,同样也不便于搬运和处理,因此最有可能是学校内能够借用,且距离高二楼较近的东西。与吊上林雪华的绳子来源一致,这种工具最有可能也在逸夫楼一楼仓库施工处,而恰好其中“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能够满足这些条件,又因为逸夫楼与高二楼恰好有通道直接连通,在搬运方面相对便利。
结论:密室最终形成需要借助窗和长木板。
(4)构建密室
      密室形成前课桌摆放情况见下图(已略去其他桌椅位置,后门不变,前门见浅灰线):
图片2.png
      凶手在出教室之后,可以借助长木板移动课桌,而窗栏恰好起了一个类似支点的作用,使木板成为省力杠杆,弥补了移动课桌时力的不足问题。移动后剩余的空隙则可以通过其他窗口戳齐,一侧捅不齐再去教室另一侧捅齐,之后从外部拉上窗帘,锁上窗户(用“技巧”关窗户),至此“密室”形成。
(5)密室案细节
引用
3.9尸体脚下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女士手提包、一个小铁盆、两支蜡烛和一个打火机,铁盆里还有烧剩的残渣,看起来是纸钱。
3.10 手提包、打火机及包里的钥匙上只有林雪华的指纹,前后门的门锁及插销上最新的指纹都是学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纹。
3.11 一楼的监控里显示5月15日晚22点56分,林雪华独自一人拿着手提包(与案发现场发现的一致)离开宿舍楼。
分析:
      指纹问题:前后门最新指纹由薛琪所留+现场铁盆、蜡烛上无林雪华指纹——林雪华没有开高二(1)班前门,当时还有人和林雪华在一起,而这个没有留下任何指纹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杀害林雪华的凶手
      除此之外,手提包难以装下烧钱的铁盆也可以为这一推论提供佐证。根据案发时间及现场布置,不难看出林雪华晚上到高二(1)班是为了祭奠9年前在这里上吊自杀的周敏珉。而另一个与林雪华一起的人当然应该清楚9年前“只有警方内部知道”的旧案,并且从带来的铁盆和蜡烛来看,这个人与林雪华有约且早就有杀死林雪华的准备。
      到这里再结合校门口的监控,可以排除嫌疑的有:
         ①大鹏:被监控拍到离开,并且到案发时没有再进入学校。
         ②王峥:警卫室所有出入口都在监控覆盖范围之内,3分钟时间远不够完成祭奠、杀人、布置现场等一系列复杂操作。
     凶手同时还满足以下条件:
         ①晚上有大量时间在校内逗留
         ②和林雪华较熟悉,在林雪华联系的“其他老师、校领导或者学生的家长”之中
      同时,鉴于案发时间与作为取材点仓库的施工时间过分巧合,有理由怀疑这是之前就安排好的,也就是说凶手可能在学校有一定权力。但这一猜测没有以上两点那样有明确性,所以仅作为佐证材料。

既然排除了王的嫌疑,之前日记的主角也并非王、周,那么是谁呢?接下来就该引出经典的一分钟推理了!
四、校长与案件
(1)露馅
引用
4.1“警察先生,怎么样了?是自杀吗?”牛清泉额头冒着汗。
“抱歉,暂时不方便透露。那个报警的门卫现在在哪?”
“我大概猜到您的意思,您觉得王峥很有嫌疑对吗?他想为那个女孩报仇?”龚长张没有回答。
分析:
       !是不是超经典,警方并未向校长透露任何关于案件的细节,校长却直接认为是仇杀,并且确定前因后果。通观全文,我们确认了现任校长牛清泉知晓十年前案件的始末,可能十年前他也是该学校的高级领导(是不是校长不确定),而他因为学生上吊自杀也被处分了(十年了还是个校长!),学校声誉受损又赔上巨款,对林老师怀恨在心有杀人动机。基于这个推理,我们开始寻找校长的其他怪异举动。
(2)线索
引用
4.2 龚长张收起照片,旁边的校长则是一副“我早就告诉过你”的表情
“不认识啊……”王峥心里的疑问越来越多
“嗯。”校长抢答道,“我们学校晚自习是到晚上9点,10点关校门的时候学生们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点学生宿舍也熄灯了不让外出,所以不可能还有学生在学校里逗留。”
分析:校长流露的表情让人不禁怀疑他是不是之前给保安王看过周敏珉的照片。他为什么先怀疑的是学生的照片,是因为校长先给他看过了(好像有、牵强)而保安王心里的疑问可能是“这张照片和校长之前给我看的一样”。校长过于话多,怀疑。
(3)确认
引用
4.3 其实林老师只是比较严格,并不是随便侮辱学生的人。只不过那段时间她家里出了些事,难免情绪上有点起伏…
4.4 这周周四林雪华请了半天假,是否与此有关,梁冰彻夜难眠。
4.5 根据正式的尸检结果、现场线索、遗书和对向悦乐所描述事件的核对,警方最终宣布白念雪系自杀无疑。
分析:
       之前已经证明了林雪华的女儿是在1999年5月14日晚上自杀,正是这个原因,林在第二天没控制好情绪责骂了周敏珉,导致周敏珉也自杀了。从22点了还在批改学生作业可知,林老师对学生十分负责,那么她一定会对周敏珉的死内疚万分。如果有人约她祭拜周敏珉,她一定会同意的。
       且一个老师要请假,肯定要和上级领导申请,校长便会知道这件事。那么校长就可以约林老师一起祭拜下周敏珉。结合前面提到的凶手的种种特征,而校长恰好符合一、中凶手满足的所有特征。(此节内容取名:校长 黑屋 绳 蜡 女)
结论:牛清泉为林雪华案真凶。这样的话,日记即由校长仿写。
(4)日记②
引用
4.6 墙角堆放着许多书和笔记本,上面已经有不少灰尘
王峥起身到墙角从里面翻出一本日记本,“我出院后在宿舍里找到的,就是上个单位的宿舍。里面写着高中时的事,我就想来瞧瞧也许能找回点记忆。”日记的墨水和纸张都比较旧,有不少页的页脚还有些破损。“日记里的周敏珉你还记得是谁吗?”
应该是我的同学吧,我们关系比较好,经常一起出去玩。”
4.7 王峥和很明显日记本还没有用完,王峥就停止了记录,个中缘由不言自明,日记中也没有写下有关女孩的死。龚长张有过一个猜想,那就是日记本里记下了要找林雪华报仇的言语,只不过被王峥给撕了。可是翻遍整本日记都没有找到任何曾被撕下的痕迹,以这本日记本的装订方式来看不可能在撕掉一页后毫无残留。
分析:
      日记本是墙角里翻出来的,有很多灰尘,说明保安王对这些并不在意(没有经常翻阅,尝试激起自己的记忆,失忆肯定是假的),那么他可能并不记得日记中的内容,警方也没有再重新给他看这本日记,就日记内容里的消费水平来说,并不符合学生王的经济能力,也就是说存在日记被换的可能性。在充满灰尘的角落里拿出来的日记,上面应该也有很多灰尘,但是却没有掸灰尘的动作(强词夺理/较真)。本来想杠下“同学”和“同班同学”,一个文科生和一个理科生,但是想想,“同校同学”也是同学
       墨水和纸张都可以做旧,写这本假日记的目的是:1. 在真的日记中有暴露校长动机的内容;2. 校长想转移警方注意力,便于嫁祸。真的日记并非在5月14日就结束了,后面还有其他内容(这些都是我们脑补的......  :(  或者校长觉得自己言多必失就不继续写了。
       内容可能来源于校长和老婆(某个学生)的真实经历,也可能是哪本言情小说的,或者是他在学校见多了。

案件还原
凶手:校长(牛清泉)
动机:算是一种报复……吧
还原:
       9年前的周敏珉案件导致三中声誉受损,而作为校长的牛清泉不可避免地受到处罚。而此时根据日记来旧地“寻找记忆”的“王峥”恰好为校长的报复提供了契机。于是校长借助人事调动权力安排“王峥”来三中做警卫,同时用自己假造的日记替换掉原有的那本。到了5月15日,校长约林雪华来教室祭奠周敏珉(当然不是当天约的,不然早被警方询问了),从林雪华处拿到钥匙打开前门,之后借腾位置进行祭奠的理由和林一起搬开靠门课桌放到两边。在杀死林雪华,处理好现场后,再移动桌子抵住后门,同时将前门课桌移到仅供一人通过的缝隙,这也能解释为什么课桌移动的初始痕迹平齐问题。之后从逸夫楼施工处拿来绳子和长木板,在教室两侧都捅一遍,制作好密室后再将木板还回原处。
      至于“王峥”晚上出去的三分钟,根据学校构造显然来不及去厕所,这里猜测可能是校长找借口想支开“王峥”便于嫁祸,但“王峥”发现不对劲又提前返回警卫室。(不然就是就地解决,毕竟说去上厕所的是保安王自己)
林雪华手机短信通话记录和校门口监控出入情况能够成为本案的决定性证据。
Ps:1.  日记中的电影正是林老师女儿参演的电影《地浴》
    2.  辣鸡老鼠洞



后记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生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你是个好人,可是全无用处”大抵是郑利周围人对他的默认评价,也是郑利对自己最为深刻的认知。归根到底,他只能算怯懦的普通人,即使努力考上最好的高中,即使成为纺织厂最刻苦的职员,依然不可避免地受到歧视与排挤。自卑感与厌恶感逐渐占据思想主流,不论是潜藏第二人格的出现抑或臆想症的生发,都是郑利将自己否定到了极致的产物。压抑着的情感以一种扭曲的方式爆发,把原先认为是异端的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抹杀掉,包裹上憧憬着的包志凯的外壳,成为真正意义上不该存在于世界上的异端
       无法避免地迷失了自我,蝴蝶效应就此引发,不仅自己无意识地被卷入各种案件,自己的兄弟好友乃至子嗣亦在之后的岁月里深陷厄运循环。
坚持让赵安平改变生活环境,是不想让儿子重蹈覆辙的郑利最后的心愿。但讽刺的是,郑安平并没有平安,而是走上了从旧路延伸出的前程,命途多舛。
      贴答案的想说一句:郑家的父母是本届最失败父母。大儿子被欺凌不知道,入狱后直接放弃生了小儿子。二儿子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二儿子却连初中都考不上去当了入室抢劫杀人犯。孙子不要,让给了别人,然后二儿子把自己孙子杀了 (..•˘_˘•..)认真状,二老还是生第三胎再给我们来一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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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所之,轮转经年

       然而,人类的本质终究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所有意识层面本不该存在之物一旦出现在现实之中,便交织成网,每条线都会牵扯到两端又两端:郑利将儿子托付给王恭,王恭作为养父抚养郑安平,郑安平成为周敏珉的青梅竹马,周敏珉被分配到林雪华的班级,林雪华的女儿白念雪遭非议自杀,白念雪的恋人陈旭明轮船上为其报仇,陈旭明与郑安平发生车祸,郑财趁虚而入,而郑财恰好是郑利的亲弟弟。几十年前的转轮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邂逅、暌违、久别重逢……奇迹般绕了个圆。前进的圆滚动成了轮,车轮、轮船经历时间的年轮重叠在一起,似曾相识又不仅仅是去年今日。这种东西或许可以称之为命运。
       命运牵引这些人在迷宫的十字路口转向,相遇于迷宫的中心。
       似乎也是命运的安排,年幼被拐作为徐家养子的江流也遇到了妹妹江珊(算了一下,江流算是江珊的……表/亲哥?江珊的记者哥哥是江河酱紫?这段删了删了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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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地狱,地狱人间

       只是命运不能左右人心的选择,人心所至,一念地狱,一念人间
       郑利不算幸运,但他结识了负责任的王恭,让儿子最终能够过上新的生活;白念雪不算幸运,但她遇上了愿意牵挂她一生的陈旭明和向悦乐,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至少不是孤身一人。纵使幸运的背后是悲剧的开始,但这种幸运绝非假象。悲剧因为偶然的幸运得以淡化,同时也因必然的幸运得到升华。不能全部推给命运,选择而已。
       同样是长辈作为契机,郑财杀了郑安平取而代之,江流却得以接触到江珊,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
       同样是为了名誉,周泽涛和徐恺顺着舆论将罪责全部推给白念雪导致其自杀,而陈旭明却凭借十年如一日的努力在演艺圈占据一席之地。
      人性让人间变成地狱,人性让地狱变成人间。
      这不是最好的结局,但确是足以让人暖心的结局。
      正如同样的风,如何吹拂,恰好是船的选择而已。

     虽说天理昭彰暂为愿景,然终还是天时地利、湔雪有期。既然如此,那么
   
不要绝望,在此告辞【絶望するなでは、失敬】
匿名
| 发表于 2020-1-20 22:48:57 | 2020-1-29 18:58编辑
题外话:
看题前我一直在想:有三道题,为什么不分时段开放答题呢?为什么答案提交贴只有一个呢?按常理分开答题更方便评分啊?浏览完三道题之后我突然明白了猴叔的用意,原来这三道题能串起来,合起来是一个大故事,给猴叔跪了~

整个故事的时间线:
1973年10月15日,郑利15岁,被林援朝欺负,后被包志凯救下,包志凯打死了林援朝
1976年8月2日,郑利18岁,出狱后在C市零件厂工作,包志凯溺死了欺负他的蒯骏
1978年,郑利到了S市纺织厂
1980年,郑利和秦芸结婚
1986年4月5日,第一题的主要故事案发,秦芸死亡
1986年,郑利将儿子郑安平托付给王恭,郑安平改名王峥,不久王恭去世了
1988年,王峥从S市迁到B市
1999年,周泽涛导演、白念雪与徐恺主演的《地浴》获奖
1999年5月14日,林雪华女儿白念雪由于影片尺度大而受媒体攻击,自杀
1999年5月18日,王峥说错话、林雪华当众辱骂导致周敏珉自杀,后王峥高考失利,换了很多工作
2008年8月4日,第三题的主要故事案发,周泽涛死亡,烟囱上的尸体消失,徐恺失踪
2008年8月,徐世杰在S市郊区目睹一场车祸,游轮凶手坠崖,被撞的货车司机应该就是王峥,王峥遭遇车祸后失忆并住院半年
2009年1月,王峥出院,来到B市三中当门卫
2009年5月14日,林雪华请了半天假外出
2009年5月15日,第二题的主要故事案发,林雪华死于教室
2009年5月17日,警方找到了车和游轮凶手的尸体,徐世杰给龚长张发短信

第一题:
对第一题的分析将从案发当晚郑利家拨出给包志凯的电话切入。
由于在电信局查到的通话记录无法伪造,可知这通电话是确实存在的,那么,当警方问询时包志凯为什么没有交待是从郑利家打的呢?可见包志凯是存心想隐瞒的。
郑利的记忆中为什么没有出现这通电话?存在两种可能,一是他存心想遗忘这通电话,二是这通电话不是他拨出的。考虑到文中并没有给出其他人与包志凯有关联的信息,我更倾向第一种可能。这也就意味着,两个人在同时隐瞒这通电话。
(分析到这我感觉这段都垮了,如果“我”的记忆并非完全真实的话那这题就没意思了)
强答开始:
包志凯曾是个见义勇为的英雄,直到1973年他在见义勇为中失手打死了林援朝,杀人的恐惧使他选择了逃离现场,这一举动也使得郑利入了冤狱。出于愧疚,包志凯决定暗中保护郑利,除掉对郑利有威胁的人(?)。1976年,包志凯又一次为郑利挺身而出,溺死了欺负郑利的蒯骏。这次事件让郑利和包志凯终于相互结识,两人决定暗中保持联系。
案发当晚,郑利在和妻子吵架后(8点20分)拨通了包志凯的电话,郑利在楼梯口边抽烟边等包志凯过来,包志凯携带着手套和塑料衣等物品驱车来到了纺织厂(8点30分),从楼后面绕到左边的楼梯上楼,教郑利怎么做可以撇清自己的嫌疑。包志凯让郑利穿上自己的黑色风衣绕到小卖部边上上楼,让小卖部大妈留下印象;自己则穿上塑料衣进屋用左手杀死了秦芸,布置好现场后把血衣包好给郑利,自己匆匆赶回家。之后郑利带着血衣包裹出门,到外面扔掉,并去找王恭喝酒(9点),第二天找王恭和自己一起发现尸体。
(我编不下去了,感觉全是漏洞。。。)

第二题:
案发现场的密室有一个非常奇怪的地方:前门没有上锁,连插销都没有插上,而前门的挂锁在教室内的讲台上。凶手既然已经在门内用桌子把门堵上、把窗户全锁上了,可见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教室成为一个密室,那么,如果他能够在作案后离开密室,为什么不顺便把前门从外面锁上呢?这个疑问可以得出一个推断:凶手在构造了密室之后仍在密室之内。
对于这个推断,有两种可能的解答。第一种可能,凶手不是死者,也就是凶手藏在了教室内,直到第二天早上开门后才离开。第二种可能,凶手就是死者,也就是说死者是自杀。
如果是他杀,目前校内唯一与死者有利害关系的就是门卫王峥,按照监控记录,案发当晚22:56死者离开了宿舍楼,推算大约在23:06才到达教室,而王峥离开门卫室的时间是22:53~22:56,除非他之后能隐身穿墙,否则他是没有时间去教室杀害死者的。
如果是自杀,动机很明显,死者林雪华的女儿白念雪自杀后,死者心情崩溃,在课上辱骂了自己的学生周敏珉导致学生也自杀了,死者出于愧疚和自责的心理,在前一天上午(5.14)请假去祭扫自己的女儿后,在当天晚上(5.15)在教室为学生烧纸,并自杀谢罪。但有个我想不通的地方,死者为什么要构造密室?如果是为了强调是自杀,那么为什么又要伪装出他杀的痕迹?伪装的手法是可以解释的,尸体的脚距离桌子有20厘米,这只要在脚下垫上纸钱,然后让纸钱烧起来就行了;脖子上的掐痕可以一边上吊一边自己掐自己(?)。桌子需要两个人才能抬起来,但是推动的话不需要这么大的力气,只要克服摩擦力就行了,一个人应该也可以把桌子推好。

第三题:
本案最大的疑点就在于:为什么要在展示尸体后让尸体消失?
结合展示尸体的方式——挂在难以到达的烟囱顶端、从远处看无法确认样貌,可以推测:凶手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有尸体并隐藏尸体的真实身份。这样一来,尸体的真实身份就不是被怀疑死亡的徐恺,而是另有其人。这个另外的人是谁不重要,关键是,徐恺也许并没有死,他伪造了自己的死亡,并且有充足的时间和不在场证明用来杀死周泽涛。怎么把尸体弄上去的?瞎答:把绿绳套在绳圈上,一端固定,拉另一端把绳圈拉上去,拉上去后把绿绳解开抽掉。(怎么让绳圈在烟囱上面固定我还是没有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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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看到的尸体是谁?也许都不是真的尸体,也许只是个充气娃娃(不行我编不下去了),之后徐恺想办法把它扎破让它自己掉下来就行了。(我要给自己的脑洞笑死了)
上面徐恺的血迹可以他自己放点血泼上去。。。
徐恺等顶层甲板没人了以后,收拾好道具,从阅览室外面拉了根绳子垂降到502房间,由于是熟人,周泽涛并没有防备,于是被徐恺绑了起来并杀死,之后徐恺离开并用房间边上的救生艇离开游轮。
动机应该和大麻有关吧,实在编不出来了。

本次大赛本人一题都不会,零分谢罪,坐等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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