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贝克街杯冬季推理赛作答
前言
这三道题目一起发布、共用一个答题贴,看来还是别有用意的。看过三个题目后,发现每道谜题中的人物和事件在另一道题里也会提及、或至少有所暗示。而这三起案件也遵循着一个大体的时间顺序,从最早发生到最近发生来排序,是《生而为人》、《人间·地狱》、《命运之轮》。 由于《命运之轮》里的有些谜团和细节在另外两题里得到了解释,因此本队也将以《生而为人》、《人间·地狱》、《命运之轮》的顺序,分析破解这三起谜案。
第一案:《生而为人》
一、林援朝案引用 1.1 这时巷口走过一个人,我努力发出呼喊,那人停下了脚步。他朝我们走来,他很高,比林援朝还高。那人挥出左手将林援朝一拳打倒在地,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随后那人离开了,我看到他的样子,像个军人。
1.2 带头的警察问了我几个问题,我的脑袋一团浆糊也记不清是怎么回答的。等到我能出院后,警察就将我带到拘留所说我杀了林援朝。
1.3 发现林援朝尸体时,郑利就倒在他旁边,身上和手上全是血,有他自己的也有林援朝的。案发地点在郑利所在高中旁边的小巷中,这条小巷平时只有学生放学时会经过 分析:
从林援朝被杀一案中,就可以严重怀疑主人公郑的信息可靠性,毕竟没有灵异事件,更没有超能力,不可能像1.1中描述这样有这么一个人突然杀人又随后离去,连清理现场都没有,可警察调查时竟没有关于这个人的蛛丝马迹,可见这人是不存在的。而且这个人从郑的主观视角简直是神兵天降,按照正常的行为逻辑,不可能有人看到中学生打架,便突然暴起用砖头把林援朝活活砸死,若无其事地离开。而现场发现的的证据也与郑利的叙述相悖,根据1.3郑利的身上手上都有林援朝的血,如果他真的只是被单方面施暴,是不会在手上沾得都是死者的血。再看1.2郑利的表现很像第二人格出现后第一人格的短暂失忆。
结论:种种迹象都指向郑自己暴起反抗,用砖头拼命砸死了一直欺压自己的林援朝。而黑衣男人存在于他的臆想。
二、蒯骏案引用 2.1 死者名叫蒯(kuai)骏,是郑利在C市零件厂的同事。发现尸体并报警的就是郑利,蒯骏的尸体就趴在河岸边,头部浸在水里。死因是溺水导致的窒息,附近和尸体上都有很明显的挣扎痕迹,推测是被人强按在水中致死。
2.2 警方赶到时发现郑利的头上和身上被淋了许多粪便和尿液,蒯骏的身上同样也有。根据郑利的口供,蒯骏将他约到河岸边,用事先准备的一桶粪便浇到他头上。他便和蒯骏扭打起来,自己被打倒在地。这时有一名高大男子路过将蒯骏按进河中,最终致其死亡,随后高大男子离开现场。
2.3 警方未能在现场发现更多线索指认郑利,按照郑利的描述也未能找到那名神秘男子。同时因为郑利(1m6)与蒯骏(1m8)体型和力量差距较大,判断郑利不具备将蒯骏强按进水中的能力,故本案成为悬案。
2.4 传真机里传来一张画像图,是当年根据郑利描述所绘制的神秘男子样貌,眉眼分明看起来像个军人。
2.5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我的生日。下班后蒯骏约我到附近的河岸边,说有个惊喜要给我。我跟了过去,他把我踹倒在地将一桶屎尿灌到我头上,嘴里喊着“死哑巴”。在监狱的几年我也做了一些锻炼,我起身反抗,但还是不敌。
2.6 这时,3年前的男人又出现了,他把蒯骏拉到河岸边用左手狠狠按进水中,任凭蒯骏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过了一会儿,蒯骏不再动弹,他死了。
2.7 我目送着那个男人离开,许久才想起报警。这次警察终于相信我说的话,他们没有抓我。我告诉警察他的样貌,但是我没有说自己还问了他名字,他姓包。 分析:
在蒯骏的案件中,警方同样没有发现所谓黑衣人来过的痕迹,完全没留下任何足迹、指纹、DNA和目击者,这十分的不合理。根据2.2和 2.6蒯骏身上都是屎尿又剧烈挣扎,一米八的人和军人对打说不上力量悬殊,至少也能做到让男子身上沾点屎尿。世无鬼神,而这名男子却总是在郑利被欺凌时出现,把施暴者毫不费力、毫不犹豫地杀死,然后潇洒地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留一点痕迹。但他却告诉了郑利他的名字,难道他不知道自己杀人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么?还是他如此自信警察找不到他(路人看到身上都是屎的人怎么可能没印象)。也是不符合任何行为逻辑的。光是这位强无敌的冷血杀人男子总能在关键时刻出现救郑利于水火,杀死一直嘲笑侮辱郑的‘坏人’,就有很严重的臆想色彩。
2.5郑利因为表现良好提前出狱,监狱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郑利之前能拍死林援朝,在经过监狱的洗礼后更上一层楼。起身反抗后他又小宇宙爆发了/更强的第二人格出现(然后狗血地失忆了),把蒯骏强摁在水中淹死了。警方单凭郑利的身高便断定他不可能杀死蒯骏,却不知道郑利有过的锻炼和真实力气,是非常草率的。
结论:郑利患有严重臆想症或多重人格,在他受到别人的欺凌的关键时刻,就会觉醒(!)暴起杀人。
三、臆想对象引用 3.1 其中还有很多份不同报纸的剪报,上面都印着相同的新闻:“包志凯同志见义勇为,受到省长嘉奖”,还附有包志凯抱着一个小男孩的照片,时间是1973年的7月。照片中的包志凯身着军装气宇轩昂,相貌英俊,与郑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颇为相似。
3.2 第一起发生在1973年10月15日,死者叫林援朝,是郑利的同学。 分析:
3.1 可知对于这位包志凯见义勇为行为的报道,范围之广、次数之多,而根据照片,他很可能是在极为危急的情况下拯救了一位小男孩。想必郑也看到了这类报道,并深为触动,因为自己从小就受到周围人的欺压凌辱,特别是自己的身高问题,而看到高大英俊、一身正气的包志凯,让郑产生了强烈的仰慕之情,更渴望自己能被这样一位勇士拯救、或希望自己能成为这样的人。
包志凯的壮举被大肆宣传,其实就在林援朝和郑利打斗死亡的三个月前3.2 ,被盛气凌人的林援朝莫名其妙地暴打,是第一次触发郑臆想症或多重人格的契机。这也解释了为何郑可以给警方提供与包志凯相似的描述(军人)和画像,并还煞有其事地认为是男子主动告诉自己他姓包。
结论:郑利看过对于包的报道,以为自己去高中后就能摆脱噩梦,然,事与愿违。郑利希望得到救赎,于是患上了臆想症或多重人格,在无意识下行凶。
四、黑衣人杀妻案
(1)路与烟引用 4.1 今天晚饭后,或许因为儿子不在家,她无端地开始骂我,锅碗在水槽中摔的响亮。她骂了我还嫌不够,接着骂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纪要离婚。
我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4.2 抽完烟我回到家中,一开门便看到桌旁边的凳子倒在地上,我往卧室走去看到“黑色风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妻子浑身是血。
4.3 8点以后……是有一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像电影里的特务一样。俺想叫住他做个登记,他也不应就直接走进楼里了,真是太没礼貌了。”
4.4 在询问后得知,4月5号晚上大妈也曾经见到刁大爷所说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楼,时间是在8点半以后,但大妈没有见到该人离开。沿着走廊一直走就可以到达宿舍楼的另一头,这里也有一个楼梯可以上去。龚长张上到2楼,在去往3楼的楼梯台阶边发现几根烟蒂,看起来已经扔在那儿好多天。 分析:
根据4.3如果郑是坐在家旁边的楼梯口抽烟,那么就不会看到黑衣男子上楼,因为黑衣男子是从便利店大妈那一侧的楼梯上来的(4.4大爷说的),最多看见黑衣男子进入他家的房门。而且黑衣男子如果没有钥匙,是不可能直接进屋的,更不会没有任何挣扎,也没有人听到呼救声。
(2)时间引用 4.5 刁大爷摇摇头。“具体的时间俺也记不清了,但他是在8点档广播开始之后,小郑离开之前来的。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俺看到他进了楼里,然后没过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分析:门卫大爷的说法是,这个进入小区的黑衣男子没过多久又匆匆出去了,明显郑不可能杀死了黑衣人,黑衣人也没时间先杀人再逃离。而大爷在黑衣人离开后才看到郑离开,也排除了郑伪装成黑衣人离开的可能。
结论:综上不合情理之处,其实毫无悬念的是郑是在忍无可忍拿着水果刀刺杀了妻子,但自己为了合理化这一切,大脑硬是编出了黑衣人杀妻,自己又杀死了黑衣人这个幻觉。
(3)左右手引用 4.6 “但是你不觉得奇怪吗?郑利是右利手,为什么会左手握刀?而且如果郑利是凶手,他为什么还要放另一把水果刀在秦芸的手里,有什么意义?”
4.7 这时巷口走过一个人,我努力发出呼喊,那人停下了脚步。他朝我们走来,他很高,比林援朝还高。那人挥出左手将林援朝一拳打倒在地,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
4.8 他把蒯骏拉到河岸边用左手狠狠按进水中,任凭蒯骏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过了一会儿,蒯骏不再动弹,他死了。
4.9 抽完烟我回到家中,一开门便看到桌旁边的凳子倒在地上,我往卧室走去看到“黑色风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妻子浑身是血。
4.10 我杀死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杀死了我的妻子。两具尸体仰面朝天躺在床上,我的手中还握着一把水果刀,上面满是血迹。
4.11 每次输了钱,她都会把火撒到我的头上,我握着刀的手上有一条疤,就是一个月前她输了200块后我们争吵时留下的。 分析:
因为郑的臆想症如此严重,他幻想出来替他杀掉可恨之人的男子都是用左手(4.7、4.8、4.9),所以实际上杀人的他也潜意识地用左手。虽然调查人员会觉得匪夷所思,但其实左撇子右撇子主要还是我们脑子给自身的限制导致,如果脑子给的指令强大,人其实两只手都可以一样灵活自如。
而现场妻子手里的刀,暗示真实情况是妻子和郑吵架,妻子气急又想拿刀砍他,于是郑便在危机时刻也拿刀刺死了她。也不排除郑为了满足自己的幻想,在妻子手中多放了一把刀。
4.10和4.11已经暴露了凶手是他自己,因为他握刀的手是被妻子划伤的手,而被妻子划伤的是左手。难道不是吗?正握水果刀根本不合常理吧。而且根据其他邻居反应,他们夫妇俩这几年经常吵架,上个月郑利还被秦芸用水果刀划伤左手,可能昨天晚上他们又吵了一次,郑利一怒之下就把她杀了。还有从时间上来看,郑利是9点才到大排档和王恭等人喝酒,死亡时间推定是8点到10点,他有充分的时间杀人更换衣物再离开。
五、黑衣人之谜
虽然黑衣人杀妻是郑自己的臆想导致,但大爷大妈可都是看见了一个身材高大的黑衣男子,大爷更是断定是位军人。那么说明现场的确有一名黑衣男子来过,而且黑衣男子被大妈看见上楼,下楼却没被她看见,说明黑衣男子后来是从另一侧溜了下去,匆匆离开了小区。那么这位黑衣人到底是谁,为什么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呢?
(1)黑衣人引用 5.1 翌日一早,龚长张就来到市电信局,得知4月5日晚上8点20分郑利家的固定电话曾经有一通呼出,对方的开户名是包志凯。
5.2 龚长张找到包志凯的家,距离纺织厂的员工宿舍有十多分钟的车程。开门的是一个女人,穿着华丽,长相却毫无姿色可言。女人介绍自己是包志凯的妻子“那天,他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了,说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点的时候就回来了,就是脸色不太好。
5.3 卧室内除了一张木板床还有一个木制的衣柜(卧室门所在的墙边)以及梳妆台(窗户所在的左上墙角),看起来都很廉价。梳妆台上放着不少化妆品,其中有几盒全写着英文。 分析:
根据5.3中简陋的住所和奢侈的化妆品的鲜明对比,全英文说明是进口洋货!说明郑的妻子有一位金主情人。再看5.2 包的夫人衣着华丽,说明包的家境和经济明显十分优裕。他们两家住得如此之近,那么包则是这位金主情人。可以推理出当晚包志凯还真的去了案发现场,当然不是为了会什么朋友。包志凯接到电话和黑衣人抵达宿舍的时间也符合包家与宿舍的车程。而包的妻子长相平平(5.2)、郑的妻子颇有姿色,再次鲜明对比。可以推断是郑妻子打电话给包,两人应该经常幽会偷情。
结论:当晚郑妻子和郑利第一次吵架,郑离开屋子去抽烟,妻子误以为郑被气走,便打电话给包让他过来。之后存在两种可能。
①包赶来后没想到其实郑利就坐在屋子外的楼梯道上抽烟,被抓了个现行,慌忙逃跑,因此他很快地又离开了小区,回到家后自然也脸色不太好。而之后则是郑利杀妻的惨案了。
②郑利在门口抽烟时听到了妻子约情人的电话内容,怒而杀妻。而这个过程被赶过来幽会的包志凯撞见了。
(2)细节:引用 5.4 包志凯妻子笑着说道,龚长张四处看了看,卧室的衣架上挂着一件干净的黑色风衣。
5.5 他呀最近在家里呆的时间越来越少,单位要评职称,他要忙的事可就多了。包志凯妻子拨打了丈夫的办公室电话,拨通后传来的是一个中年男子浑厚的声音。龚长张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并询问他4月5日晚上的去向,他没有丝毫迟疑,马上说自己在家附近和一个老朋友见面叙旧,并且主动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电话。
5.6 龚长张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实,对方说自己的确和包志凯在4月5日晚上见面。 分析:5.4中风衣是完好的,不存在郑利所说的杀了男子。这又是证明了包志凯不可能被郑所杀或所伤,两人连打斗估计都没有。5.5包正值评职称的关键时期,自然不可能让自己存在污点,他能毫不迟疑地说出自己去干了什么,说明他事先排练过。
包肯定是早就找了一个朋友,商量好帮忙隐瞒,因为自己过于优秀、单位又赶上评职称,是不可能容忍一丁点污点的,无论是偷奸被抓还是撞破杀人。找一个关系要好的朋友帮忙圆个谎一点也不难,毕竟朋友也不会以为关系到命案,而且可以威逼利诱。
案件重现:
长期受到林援朝欺负的的老好人郑利因为性格软弱虽然对其深感不满却又无法反抗,一次偶然机会,他通过报纸看到包志凯的光荣事迹,深受触动的同时对其产生了仰慕之情,潜意识里将他塑造成自己的英雄。而不久之后林援朝变本加厉,忍无可忍且有生命危险的郑利在无意识情况下反击,将没有防备被郑利用砖拍死,同时出现被“军人”救助的幻觉(虽然没有和警察说)。这种“多重人格”引发的臆想症状在怨气堆积到一定程度,并且生命受到威胁时突然爆发,之后的蒯骏案和秦芸案也是类似情况。但巧合的是,包志凯正好是秦芸的情人,偷奸被抓 或者 吵完架后出门抽烟的郑利回来正听到秦芸给包志凯打电话约会,再次同秦芸产生冲突,第二人格与臆想症并发杀掉了秦芸,并在之后看到了穿黑色风衣的包志凯,于是具体化了男人“穿黑色风衣”的印象。包志凯看到了杀人现场,匆匆回家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回到拘留所的房间我一直回忆着警察说的话和这些年我的经历,终于在临上法庭前我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也许,我不是凶手。
因为郑利终于知道自己有多重人格、臆想症,并且三次犯案过程中,郑利意识恢复时间越来越短,到最后甚至不需要意识的断裂性保护,说明他的症状日益严重。所以郑才说杀人的的确不是“我”。
第二案:《人间·地狱》
一、动机、凶手与目标
(1)动机引用 1.1 透过望远镜徐世杰看清了烟囱上随风摇动的物体,是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下体位置一片血红已被残忍割去。
1.2“电影在上映前拿了不少奖,包括欧洲的戛哪电影节最佳电影,所以还没上映就在国内掀起轰动,引得不少关注。当时媒体上一致说这电影是我们国产之光,结果上映后因为其中有些画面尺度太大,就遭到一些老演员联合抵制,认为电影虽然深刻但大尺度画面让影片沦为三级片不配拿奖。媒体的风向也变了,称死者为国内第一艳星,对其口诛笔伐。”
1.3 影片除了科幻这一噱头外就是周泽涛与徐恺继《地浴》之后的再次合作,不过在采访中得知两人生活中一直都有联络,徐恺也一直尊称周泽涛为周老师。 分析:徐凯下体被残忍地割去,以及两位死者都和害白雪自杀的电影《地浴》有关,可以看出杀人动机很明显是为了白雪复仇。
(2)凶手引用 1.4 “啊,向姐。好久不见,说起来好像有9年了吧。”
“是啊……”向悦乐对于陈旭明含糊的说法有些不满,因为上一次他们是在白念雪的葬礼上见面,难道这个男人已经忘了。“你和以前真不一样,上次见你还是落魄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会追随小雪……你还有去看她吗?”
1.5“在调查陈旭明时我发现一件事。”年轻的警员张凡拿着一叠资料,“他参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有那部电影《地浴》的工作人员。” 分析:
符合这个动机的当然是白雪的同情者或亲近之人,并有无人证明的不在场活动时间,而在题目中符合条件的只看到两个,一个是经纪人向悦乐,另一个则是白雪的爱人(?)陈旭明。根据1.5陈旭明是去年才火起来的,他选择作品的理由只有一个---有《地浴》的工作人员。那么凶手是谁就很明显了,陈旭明不是红不起来,而是为了收集证据,红了之后就有接近这些人的机会。
(3)目标引用 1.6在会上有一名记者将白念雪与她在电影学院的同学赵微做比较,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燕子,另一个已经是家喻户晓的第一艳星,并质问白雪是否感到羞耻,是否愧对父母。这个提问一出,白念雪当场崩溃痛哭,记者招待会紧急停止。
1.7 在警方的秩序维护下,白念雪的尸体终于被运往了殡仪馆的解剖室做进一步尸检。在离开居民楼时向悦乐与一名王姓记者发生了肢体冲突,幸亏被警方拦住。
1.8 来我们是请主编王勘和他夫人,但是王主编临时有事去国外出差了就派了这两个小年轻,我记得她……好像叫江什么……江珊还是啥的。”
1.9 表哥拿着一张签名正在跟江珊炫耀,说是刚才陈旭明来找他询问主编的事,就顺便给他签了一张。 分析:
除了男主和导演外,凶手还计划杀掉一个人。根据1.6 和1.7这位当年逼问白雪的记者才是真正让白雪崩溃的最后一根稻草,不得不说白雪的死与他也摆脱不了干系。而这位记者便是与向悦乐发生肢体冲突的王姓记者,她当然也对这位记者怀恨在心。无论如何,这位王记者也不应该逃过杀手的报复,其实他和白雪的死关系重大。
而且杀手既然是冲着报仇来赴这次聚会,还明目张胆地发出了恐吓信,那么他肯定是从名单中确认了这次聚会正好三位死有余辜的罪人都将赴约(1.8),毕竟如果只能杀其中几位,正常的犯罪逻辑应该是在杀光所有目标前不要过于高调、明示动机。因此当年的王记者也是该宴会的嘉宾之一。
当然,当年的记者,不可能永远是个记者。我们可以推测《朝阳日报》的王勘王主编便是当年那个毒舌王记者,而他突发状况没有出席,当然是凶手无法料到的。那么陈旭明特地打听王勘为什么没有出席(1.9)。再次佐证陈旭明是凶手。《朝阳日报》取消娱乐版多年,可能正是因为他们的记者间接造成演员死亡。
结论:陈旭明是凶手,他想杀男主徐恺、导演周泽涛以及当年的记者王勘,给自杀的白念雪复仇。
二、烟囱尸体之谜
两个谜团:尸体怎么挂上去。尸体如何消失。
(1)挂尸体引用 2.1 徐世杰急忙朝附近的安保人员喊话让他们拿来了望远镜,透过望远镜徐世杰看清了烟囱上随风摇动的物体,是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下体位置一片血红已被残忍割去。男人低着头,只靠望远镜根本无法看清样貌,双手双脚同样下垂看起来毫无生气。
2.2 从桅杆到烟囱附近的甲板上落着不少血迹,徐世杰用手沾着闻了一下,的确是人血的气味。
2.3 接着他又摸了摸烟囱,表面光滑,高度也有十多米,短时间内应该难以把尸体取下。烟囱背后垂着一条白色绳子,上端与尸体脖颈处后方套在烟囱上的绳子相连,长度也是十多米。徐世杰试着拉了一下绳子,卡的很紧无法拉动。而烟囱比较光滑就算拉着绳子也难以攀爬。
2.4 这时他注意到了正中央的桅杆,桅杆的高度为35米,可以攀爬上去。在桅杆上有一个能立足的“平台”比烟囱高度高1.5米,但是桅杆距离烟囱较远,即便爬上桅杆也不可能把绳索套到烟囱上,何况上面还吊着一个人。
2.5 “尸体消失?真是天方夜谭。”听了徐世杰的转述,一名年轻同事立马分析道,“恐怕当时凶手躲在阳光甲板上某处,你们没有发现。等大家都下楼了,他将尸体取下丢进海中。”
“凶手扔下尸体后要怎么离开阳光甲板?唯二两个通道都有人看守。”
“也许凶手身手矫健,通过绳子下来。”
“那绳子呢?刚刚我们已经在阳光甲板上做了地毯式搜查,除了阅览室内的一些血迹外没有其他发现。若是直接在船头位置跳下,以这个高度怎么可能不受伤,更别说还有凶手如何把尸体取下来的问题。” 分析:
明显无论如何,想要靠蛮力把一个沉重成年男子的尸体连着绳套挂上烟囱是不可能的。而且根据绳套的构造与题目中给出的条件,似乎也无法制造任何滑轮、杠杆等装置。而尸体消失更是匪夷所思,因为所有人都离开了阳光甲板,出入口有人把守,无人通过,更别说用绳子或其它办法从下方的楼层攀爬上甲板了。
因此当可能性都被排除,就不需要继续在钻牛角尖,而是打破思维盲区:用望远镜看到的,真的是徐凯的尸体吗?
虽然题目中有描述甲板上有风,这具‘尸体’滴下的血能刮到站在桅杆处魔术师的脸上,但毕竟一个吊着的男子的尸体,不应该能随风摇动,更何况是在“如履平地”的现代轮船。说明“尸体”过于轻。徐世杰判定那是尸体的原因是2.2他认出了是人血,而男子低着头、四肢都是下垂,似乎就是不想让人看清面貌、也过于僵硬。
因此我们大胆猜测这其实是一具和徐凯身形相仿的充气人偶,凶手毕竟有预谋,可以轻易地装进行李箱里带上船,作案后才将人偶打气成型,伪装成尸体套上烟囱。滴下的血虽然的确是徐凯的,但做一个滴血的人偶也不是难事(如在人偶下体部位灌血,之后扎孔扎洞,当然如果是高性能成人玩具人偶,其实有这个可以在下体放液体,自行会流出的功能 ),凶手在杀了徐凯后,直接取血并抛尸入海,之后挂上滴人血的人偶。这样也可以解释为何尸体神秘地不翼而飞。
(2)取尸体引用 2.6 聚光灯转向了左边的烟囱,还没等刘弦开始他的表演,下面的人就喊叫起来。不解的魔术师抬头向右看去,烟囱上方似乎挂着什么东西,像是个人。一滴血随风飘下落在了刘弦的脸上,他摸了摸脸,吓得后退了几步,这并不在魔术安排里。“发生了命案,你们还打算继续‘慈善晚宴’?那个度假小岛据我所知可没有医院和警察,难道你准备把尸体挂在船上3天?现在立刻马上通知船长返航!”随后他指着三名保安让他们跟随自己一起去找周泽涛,剩下的人则留在演艺厅内不准离开。
2.7 徐世杰不可置信的往前走了几步,聚光灯所照射的位置自发现尸体后就没有变动,可现在那个位置只套着一个白色的绳套。
2.8 因为有“任务”在身徐世杰一直强迫自己认真观察台上以及台下的动静,然而一切都很正常,台上的人聊着对即将开拍的电影的展望,台下的记者举着相机不停拍摄。他百无聊赖便顺手从旁边的吧台上拿了两个小球玩具当手部健身球把玩起来,心里想着快点进行下一项晚宴安排。
2.9 等徐世杰回到演艺厅,人们已经乱作一团,围着霍德华不停质问。江珊倚靠在吸烟室旁的墙上第一次目睹了这些平日里在人们眼里光鲜亮丽的大明星慌张起来是什么样子,看到徐世杰的身影她马上跑了过去,结果不小心踩到了什么摔倒在地。“喂,没事吧!”徐世杰急忙赶过来扶起女孩,墙根处有一个他前面把玩的小球,看来就是它害的江珊跌倒。
2.10 大圆环是用绳子包裹着的塑料圈,小圆环则只是绳子,圆环都打了死结。大圆环上还连着一根长达19米的绳子。 分析:
根据2.6与 2.7猜测因为尸体其实是人偶,所以聚光灯全程照射,强光和强热导致人偶开始破洞,漏气后自然从绳套中掉出。然后掉到海里,储存在人偶里的人血沾到了栏杆上。在原本的航线上,风是从船的左侧刮向右侧,因此在返航后,风向便是相反的(2.6)。也就是说,泄气掉落的人偶,会被风刮到船外。
用充气假人的唯一一个难处在于,假人虽轻却也因为缺乏重量而难以抛投远距离。而吧台的球型玩具却跑到了墙角,说明有人搬运动用了这些球,结果慌乱之中一个掉落滚动到了那里。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偷拿多个这些球呢?我觉得就是凶手偷走,为人偶增加重量,方便投掷。也不排除将球塞入人偶内,让其头和四肢垂着,就算有风也不会随便乱舞,直接漏出破绽。看2.10的描述证明了绳套还是通过抛掷套上去的,因此套大烟囱的‘绳套’不得不是有固定形态的塑料圈,这样才能避免抛出绳套时真的绳子会变动形状而导致失误的可能性。由于魔术是提前找好托的,那么身为托的陈旭明就知道魔术内容和表演时间,什么时候上甲板而不被发现,在什么地方放置“尸体”最合适。
结论:陈旭明带了个充气娃娃去冒充尸体,娃娃内部有事先准备好的人血和球,以确保像个尸体。在船桅杆处抛过去。由于聚光灯太热,娃娃漏气被风吹入海中,并在栏杆处留下血迹。
ps.图上那个扭曲的圆圈,老是让我觉得是无人机抓的,但没有无人机挂“尸体”的提示,还是算了= =
三、行凶过程引用 3.1“不过他们的大麻都是散装,恐怕是有人给他们的。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在周泽涛的手机已发送记录里有一条发给徐恺的短信,约徐恺到阳光甲板有事商量,时间是21点41分。”
3.2 烟囱背后垂着一条白色绳子,上端与尸体脖颈处后方套在烟囱上的绳子相连,长度也是十多米。
3.3 “嗯,你说的也有道理。”说罢向悦乐便转身离开,她感到有些失望。“对了,你能不能把窗户关上,风吹得有些冷。”陈旭明微微一笑将窗户关上。正对面霍德华正在钢琴边愁眉不展.
3.4 晚上十点,船上的广播里准时传来了让大家前往阳光甲板的通知,但记者们不允许携带相机。走到甲板上,海风不免让人感到寒意,争奇斗艳的女星们纷纷披上了外套。因为甲板上灯光很少,所以大家的行进速度也放慢下来,待众人聚集好,却不见魔术的表演者刘弦。当大家疑惑之时身后的观景台传来声音,事先安置在甲板上的两台聚光灯也聚焦过来,大伙纷纷自觉散开分两侧站不阻挡灯光。观景台内站着一人,正是刘弦。
3.5 即将出航的豪华游轮便是这次晚宴的首站,霍德华租下了整艘游轮。随后游轮将在南部的度假小岛停靠,在岛上举办第二次宴会,这次行程总共需要三天两夜。
“陈先生你带的东西还真少,两套衣服和牙刷毛巾,这不太符合你的身份啊。” 分析:
3.1这里怀疑信息并不是周发的,而是凶手拿走了周的手机发送,将徐约到甲板,之后将其杀害(大概率突袭缢死,没有血),带去阅览室取血制作人偶,之后直接弃尸。这也说明,在这之前,凶手便已经制服了周泽涛,但并没有将其杀死,因为根据法医鉴定,周泽涛的死亡时间最早为22:20,最早被刺的时间便是22:05。根据3.4其实魔术表演并不是准时开始表演,凶手完全有时间赶回甲板。
结论:在此之前陈旭明和周泽涛说过话,但感觉更可能是利用他吸毒一事,威胁他现在下楼回房等他之类的(或者他们两个的大麻就是陈旭明给的)。
大致时间线如下(自己估计安排的):
21:41之前周泽涛回房、陈旭明离开
21:41去周泽涛房间,将其制服,绑在床脚上,胶布贴住嘴。用周的手机发信息约徐凯上阳光甲板。之后掩上门离开周的房间,因为家具固定,所以周无法求救或自救,挂了请勿打扰,所以没人会想要敲门。走之前打开阳台门,延伸到阳台的血迹只是障眼法。
21:41~22:55在阳光甲板将徐凯杀死,在阅览室处理尸体和人偶,抛尸、爬桅杆挂上假人。由于天黑,甲板上没灯,一开始没有人发觉。
21:55~22:05杀人之后因为衣服沾染了血迹,不可能就大摇大摆地下楼,于是利用绳套上的长绳,下降到四楼左侧的住屋阳台,出房,再到上到周泽涛的房间,刺上致命伤。最主要是不想别人看到自己从6楼下来,因为上5楼楼梯也看得见~~
22:05~回房换衣服,赶到甲板。
我们的设想是原本下垂的绳子很长,为了让凶手下降,也为了凶手万一第一次扔没套到烟囱,不必再爬下桅杆捡绳套和‘尸体’。而下凶手可以趁表演魔术的漆黑时刻,将长绳长于阳光甲板本身的长度割掉、和刀子一起丢下海,因此发现尸体后,下垂的绳子刚好能被甲板上的徐世杰够到。而白色的恰好能够确保凶手在熄灯时的一片漆黑中快速找到需要被处理的绳子。
3.3 这扇窗户的位置和上一层的左烟囱位置重叠,一模一样,感觉陈旭明开窗是想要确认人偶会坠落、割掉的绳子是真的掉下了海里。
3.5这个一乍看没问题,但其实所谓的三天两夜肯定是不包括启航的这一个晚上,不然就没法“三天两夜”。因此陈旭阳应该带了三套衣服才对。这证明了他杀人后不得不回房换上干净衣服,并且处理掉脏衣服。
四、后续引用 除了钟国栋被警方带走,其他人被允许回家。
“好了,世杰你开车跟我去一个地方。”
“是。”
在车上徐世杰一路听着龚长张的分析,也越发明白自己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我前面联系了《朝阳日报》的编辑部,就是今天。幸运的话我们可以现场逮捕凶手并且保住那个人的命。”
徐世杰加快了车速,往S市郊区的方向开去。徐世杰加快了车速,往S市郊区的方向开去。在过了一个弯道后徐世杰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辆大货车侧倒在路边,驾驶室内有一个人探出半个身子 分析:
他们是赶往机场,今天王勘会抵达机场,而被放走的陈旭明之前打听到了王的行踪,自然不会放过最后这一个复仇对象。那可以排除钟国栋的嫌疑。
没想到急着赶路时凶手撞上了货车发生了车祸,连车带人落下悬崖,卒。
第三案:《命运之轮》
综合三个案件给出的信息,先行整理人物关系,方便分析。
一、郑安平(王峥)&郑财
细究案件,会发现一个比较矛盾的地方:出现在第三案“序”中的男女应是王峥和周敏珉。然而此王峥却非十年后的保安“王峥”。
(1)身高引用 1.1 她就停在路口没有走远,她低头看着他,问了一个问题。
1.2 下午2点,龚长张、小郭和牛清泉一起来到出租屋,开门的是一个一米六出头的男人,身上穿着保安制服。
1.3 “不仅如此,那天她还因为上课时和同桌说了一句悄悄话而被老师骂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那种,说她又矮又蠢像头猪,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可能考上大学。” 分析:保安王身高一米六,高三少年身高基本定型,长也不会长多少。那么“低头看”王峥的周敏珉起码比一米六高半个头,女孩纸这种身高绝不可能被林老师责骂“矮”。可知周敏珉的身高应在一米五左右(大概矮吧),则王峥应不会有一米六的“巨人之姿”。
(2)日记①引用 1.4 那个女孩家境一般,好死不死,正好又赶上她父亲失业。
1.5 周敏珉有个青梅竹马叫王峥,王峥,男,1981年5月4日出生。
1.6 日记中的第一页是1998年的9月1日,最后有文字的一页是1999年的5月15日,包括假期在内的257天全部都有记录。写得长的日记几乎都是与周敏珉有关的经历,有一同去游乐园、一起吃洋快餐、一起看电影等等,其中一起看电影是两人高三生活中最常用的娱乐放松方式。5月2日那天是两人约定高考前最后一次看电影。 分析:
日记的疑点不仅在于起始日期的中断,更在于其内容。去游乐园、吃洋快餐、经常看电影得是什么家庭条件啊?可看二人的资料,青梅竹马、家境一般,根本负担不起这昂贵的爱情。且王峥的生日是5月4日,不可能在5月2日还主动亲王峥的周敏珉对此没有表示,有表示日记中应有记录,而这本日记中并没。可见这本日记中的男女主角并非王周二人。
(3)细节引用 1.7 果然如校长所说脸上有许多疤痕,这副样子也使得他特别显老,看不出他还不到30。
1.8 当时王峥的同事们和领导也有去医院看望他,但因为王峥失忆了,和他们也说不上几句话。据三中的其他门卫说,王峥平日少言寡语,文化水平也不高,他们完全没想到他原来是这所学校的学生。 分析:前面说到王峥的身高应不足一米六,而他的面容和文化水平都不像一个“28岁上过高中”的人。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保安王并非学生王。保安王在医院躺了大半年,同事和领导看到他时都是在床上,不会有人注意到他被“撞高了”。
(4)真相
那保安王的真实身份是谁呢?
引用 1.9 1988年户籍从S市迁到本市,民政部门里记录他是被收养的,2年前养父去世了。
1.10 王峥的身份证照片还是高三时拍摄的,再过5天就要到期更换。照片中的王峥与现在相比脸上还没有那么多疤,肤色也比较白,五官倒没有非常大的变化。
1.11“他有前科吗?”“啊?”被突然一问,小郭有些走神,“没有啊,虽然干过那么多工作,可是都挺奉公守法的。”
1.12 “短信内容是:龚叔,已找到车和尸体。看到去年的案子终于了结……
1.13 (出自第二题,徐世杰视角)“2年前老董侦办的那件一中门卫郑财的盗窃杀人案啊,他现在可是全国通缉的要犯。你不知道吗?”
1.14 (出自《人间·地狱》)徐世杰加快了车速,往S市郊区的方向开去。在过了一个弯道后徐世杰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辆大货车侧倒在路边,驾驶室内有一个人探出半个身子。
1.15 (出自《人间·地狱》)在搜寻的时候警方还发现了另一具身材矮小的不明男尸,因为暴晒在室外已经接近白骨化。颅骨后方有多处裂痕,身体也多处骨折,疑似被人杀害后抛下,从骨龄判断其年龄是27~29之间,推测死亡时间在2008年8~9月。尸体附近未找到能证明其身份的物件,警方只好从本市近一年的失踪人口中查找是否有年龄、身形相似的人,然后通知家属做DNA比对,可惜仍未找到尸源。
1.16 (出自《生而为人》,郑利自述)她骂了我还嫌不够,接着骂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纪要离婚。
1.17 (出自第一题,郑利自述)会面快结束了,临走时我托他帮我办一件事,我想把儿子交给王恭让他过上另一种生活,如果王恭愿意的话。 分析:
案件一以及之后郑安平姓氏和户籍迁移情况都暗示着王恭依照好友郑利的愿望收养了郑安平,将其改名为王峥,而保安王现在使用的是王峥(郑安平)的身份证,从证件上的照片来看,相似度连警方都没有提出疑议,如果说是单纯的路人撞脸显然太过于巧合。加上郑利、郑财起名对仗,符合中国人对平辈的起名原则,再结合郑财的工作、教育背景,可以确定,郑财的真实身份是郑利的弟弟。这样一来,由于直系亲属的相似性,郑财和郑安平样貌近乎一致也就说的通了。
王峥是在S市被抛弃,也是在S市出的车祸(当时是个货车司机),有时候命运就是那么神奇,王峥在S市和他叔(郑财)不期而遇。第一题的凶手陈旭明和郑财都是往出城方向,王峥则是回城方向。鉴于郑财是通缉犯不可能大摇大摆经过收费站,怀疑他是走路的。陈旭明和王峥的车相撞了,陈旭明连人带车被摔入山崖,王峥下车查看。这一幕被正巧路过的郑财看到。由于郑财本身是个亡命之徒,所以当命运安排他与王峥相遇,发现他们两个长相是如此相似后,他便萌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偷天换日、取而代之。郑财重击自己的侄子的后脑勺,将他直接打死扔下山崖,换上衣服并刮花自己的脸上了王峥的车。(此节内容取名:车轮也是命运“轮”)他们说是王峥被挟持,那我只好删了 喂喂 ((٩(//̀Д/́/)۶))
王峥在市区被郑财挟持了,郑财想要王峥带他出城(郑财被通缉不能自己出城),随后他们和同样出城(去机场)的陈旭明追尾,把陈旭明直接撞入山崖。货车侧翻,两人都受了伤,王峥下车查看,郑财见走不了了便心生一计,决定偷天换日、鸠占鹊巢(再换两个成语~),他走到王峥后面,重击其后脑勺(后脑勺的伤要杠说是摔下去撞石头的也行),换上王峥的衣服,把王峥推入山崖。自己则上了驾驶室等人经过发现他。
因为养父王恭在2007年已经去世了,便没有亲近之人能认出郑财是假冒的,同时“王峥”并没有失踪,所以找不到尸源。至于保安王是否是真的失忆,无关紧要。
结论:保安王是学生王考不上初中的叔叔郑财。
(5)排除
既然保安王并非学生王,那么他就不存在没有失忆/恢复记忆后想找林老师报仇的动机。他也没有给林老师打过电话、没有离开监控很长时间(监控上传服务器,应不可能作假),离开监控三分钟的时间虽然去不了厕所,但可以在旁边的树林解决,毕竟是文化不高的杀人犯,先前校长有抢答问题,也有可能是校长叫他过去(看到校长),然后保安王又回去。所以保安王杀人嫌疑排除。
二、林雪华&白念雪引用 2.1 死者林雪华,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岁,市第三中学高二(1)班班主任兼英语老师。早年丧夫。女儿十年前自杀身亡。
2.2 一个相框里是一张一家三口的合照,林雪华和她的丈夫,两人手里牵着他们的女儿。另一个相框里是林雪华和女儿的合照,这张照片里的女儿看起来已有17、8岁,长得温婉动人,令小郭看了都有些心动。
2.3 “林雪华5月14日请的半天假查的怎么样?”“没什么眉目,学校大门监控拍到她早上8点出去,11点回来。至于去哪了,没人知道。”
2.4 全都叠的整整齐齐。阳台有一台小型洗衣机,晾衣杆上还晾晒着一件黑色的外套和裤子。
2.5 手提包、打火机及包里的钥匙上只有林雪华的指纹。
2.6 (出自《人间·地狱》,徐世杰视角)“她家里只有她的母亲,是中学老师,我这儿有她家里的电话。”
(出自《人间·地狱》,徐世杰视角)徐世杰的思绪回到1999年5月14日,他刚被分配到S市的时候。
(出自《人间·地狱》,徐世杰视角)死者白念雪,女,23岁。职业是演员,艺名白雪。 分析:
根据林老师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请假半天和夏天不应该出现的黑色外套,加上第二天出现在手提包里的打火机,可知她是去上坟了,既不是清明节,又非其他特殊日子,那么特地请假选择这个日子的原因只有可能是亲人的祭日。而正好白念雪自杀时间是十年前的5月14日,加上年龄符合,容貌优势也完全能胜任演员这种身份,并且白念雪这个名字,父亲姓白,母亲名字中有雪,也是中国人常用秀恩爱的起名方式之一。(此节内容取名:父母爱情故事)
结论:林雪华的女儿是白念雪。
结合三道题,可以整理人物关系图如下
主要人物信息表
三、密室
因为核善的作者大大十分贴心地给我们开了上帝视角BUFF,可以确定未进入教室前的桌椅分布示意图为现场实际情况,而非根据报案人描述推测所得。这样一来,在前后门均被完全堵死,窗栏间隙不能容一人通过的条件下,教室没有可供出入的地方。并且无论是脖颈掐痕还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的权威尸检结论,都说明林雪华绝非自杀。
即林雪华出事教室可看作一个完整的密室。
(1)密室现场基本状况引用 3.1 来到教室门前,梁冰发现门竟然完全没有锁。教室的门锁用的是插销加挂锁,可眼下连插销都没插上。
3.2 于是他就跑向后门,但后门是完全锁住的,插销挂锁一个不落。
3.3 发现尸体后,乔邦去找了门卫,门卫一开始还以为是学生在开玩笑,直到被带到教室看到尸体才报警。
3.4 窗户的插销是老式插销,只要手速快一点就能在插销落下前把窗户关上,但是每个窗户都有竖着的栏杆,栏杆的间隙即便是婴儿的头都无法通过。
3.5 法医推测林雪华是在昨晚22点30分~23点30分之间遇害,尸体无搬运迹象。 分析:根据密室现场,可得出结论有:
①“尸体无搬运迹象”——教室为第一案发现场
②前后门被完全堵死,窗栏间隙狭窄——密室形成后无法在不破坏布置的情况下出入
③前门未锁,后门落锁,钥匙和挂锁在教室内部——凶手从前门出教室
④“乔邦去找了门卫”,说明梁冰守门直到门卫和警方抵达——凶手未留在现场
结论:凶手出教室时,密室未完全形成,最终密室形成由外部作用所致。
(2)密室形成过程
据此还原凶手出门时的教室布置:后门被完全锁牢抵死,前门留供一人通过的缝隙,窗户和窗帘因可以从外部处理,保持开启状态。也就是说,在教室没有其他通道的情况下,能够连接教室内外的仅有六扇窗户,即窗户成为密室制造的关键。
而因为窗外有狭窄的栏杆阻隔不能容人通过,若想通过窗口移动课桌抵死前门,需要借助工具。根据桌椅及教室状况,工具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能够通过窗口——宽度小于窗栏
②两边窗口到前门课桌均有一定距离——具备一定长度
③能推动较沉的课桌——质地较硬
(3)构建工具引用 3.6 吊着林雪华的麻绳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质纤维,而逸夫楼一楼的仓库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正方形瓷砖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随处可见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来捆住水泥袋的麻绳。
3.7 教室长9米,宽6.6米。
3.8 逸夫楼是介于高一、高三教学楼和高二教学楼之间的楼,高二的学生可以从逸夫楼下方的大厅直接穿过来到学校另一侧而不必再从大门处绕一圈。 分析:
满足这些条件的工具无法随身携带,同样也不便于搬运和处理,因此最有可能是学校内能够借用,且距离高二楼较近的东西。与吊上林雪华的绳子来源一致,这种工具最有可能也在逸夫楼一楼仓库施工处,而恰好其中“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能够满足这些条件,又因为逸夫楼与高二楼恰好有通道直接连通,在搬运方面相对便利。
结论:密室最终形成需要借助窗和长木板。
(4)构建密室
密室形成前课桌摆放情况见下图(已略去其他桌椅位置,后门不变,前门见浅灰线):
凶手在出教室之后,可以借助长木板移动课桌,而窗栏恰好起了一个类似支点的作用,使木板成为省力杠杆,弥补了移动课桌时力的不足问题。移动后剩余的空隙则可以通过其他窗口戳齐,一侧捅不齐再去教室另一侧捅齐,之后从外部拉上窗帘,锁上窗户(用“技巧”关窗户),至此“密室”形成。
(5)密室案细节引用 3.9尸体脚下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女士手提包、一个小铁盆、两支蜡烛和一个打火机,铁盆里还有烧剩的残渣,看起来是纸钱。
3.10 手提包、打火机及包里的钥匙上只有林雪华的指纹,前后门的门锁及插销上最新的指纹都是学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纹。
3.11 一楼的监控里显示5月15日晚22点56分,林雪华独自一人拿着手提包(与案发现场发现的一致)离开宿舍楼。 分析:
指纹问题:前后门最新指纹由薛琪所留+现场铁盆、蜡烛上无林雪华指纹——林雪华没有开高二(1)班前门,当时还有人和林雪华在一起,而这个没有留下任何指纹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杀害林雪华的凶手。
除此之外,手提包难以装下烧钱的铁盆也可以为这一推论提供佐证。根据案发时间及现场布置,不难看出林雪华晚上到高二(1)班是为了祭奠9年前在这里上吊自杀的周敏珉。而另一个与林雪华一起的人当然应该清楚9年前“只有警方内部知道”的旧案,并且从带来的铁盆和蜡烛来看,这个人与林雪华有约且早就有杀死林雪华的准备。
到这里再结合校门口的监控,可以排除嫌疑的有:
①大鹏:被监控拍到离开,并且到案发时没有再进入学校。
②王峥:警卫室所有出入口都在监控覆盖范围之内,3分钟时间远不够完成祭奠、杀人、布置现场等一系列复杂操作。
凶手同时还满足以下条件:
①晚上有大量时间在校内逗留
②和林雪华较熟悉,在林雪华联系的“其他老师、校领导或者学生的家长”之中
同时,鉴于案发时间与作为取材点仓库的施工时间过分巧合,有理由怀疑这是之前就安排好的,也就是说凶手可能在学校有一定权力。但这一猜测没有以上两点那样有明确性,所以仅作为佐证材料。
既然排除了王的嫌疑,之前日记的主角也并非王、周,那么是谁呢?接下来就该引出经典的一分钟推理了!
四、校长与案件
(1)露馅引用 4.1“警察先生,怎么样了?是自杀吗?”牛清泉额头冒着汗。
“抱歉,暂时不方便透露。那个报警的门卫现在在哪?”
“我大概猜到您的意思,您觉得王峥很有嫌疑对吗?他想为那个女孩报仇?”龚长张没有回答。 分析:
!是不是超经典,警方并未向校长透露任何关于案件的细节,校长却直接认为是仇杀,并且确定前因后果。通观全文,我们确认了现任校长牛清泉知晓十年前案件的始末,可能十年前他也是该学校的高级领导(是不是校长不确定),而他因为学生上吊自杀也被处分了(十年了还是个校长!),学校声誉受损又赔上巨款,对林老师怀恨在心有杀人动机。基于这个推理,我们开始寻找校长的其他怪异举动。
(2)线索引用 4.2 龚长张收起照片,旁边的校长则是一副“我早就告诉过你”的表情。
“不认识啊……”王峥心里的疑问越来越多。
“嗯。”校长抢答道,“我们学校晚自习是到晚上9点,10点关校门的时候学生们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点学生宿舍也熄灯了不让外出,所以不可能还有学生在学校里逗留。” 分析:校长流露的表情让人不禁怀疑他是不是之前给保安王看过周敏珉的照片。他为什么先怀疑的是学生的照片,是因为校长先给他看过了(好像有、牵强)而保安王心里的疑问可能是“这张照片和校长之前给我看的一样”。校长过于话多,怀疑。
(3)确认引用 4.3 其实林老师只是比较严格,并不是随便侮辱学生的人。只不过那段时间她家里出了些事,难免情绪上有点起伏…
4.4 这周周四林雪华请了半天假,是否与此有关,梁冰彻夜难眠。
4.5 根据正式的尸检结果、现场线索、遗书和对向悦乐所描述事件的核对,警方最终宣布白念雪系自杀无疑。 分析:
之前已经证明了林雪华的女儿是在1999年5月14日晚上自杀,正是这个原因,林在第二天没控制好情绪责骂了周敏珉,导致周敏珉也自杀了。从22点了还在批改学生作业可知,林老师对学生十分负责,那么她一定会对周敏珉的死内疚万分。如果有人约她祭拜周敏珉,她一定会同意的。
且一个老师要请假,肯定要和上级领导申请,校长便会知道这件事。那么校长就可以约林老师一起祭拜下周敏珉。结合前面提到的凶手的种种特征,而校长恰好符合一、中凶手满足的所有特征。(此节内容取名:校长 黑屋 绳 蜡 女)
结论:牛清泉为林雪华案真凶。这样的话,日记即由校长仿写。
(4)日记②引用 4.6 墙角堆放着许多书和笔记本,上面已经有不少灰尘。
王峥起身到墙角从里面翻出一本日记本,“我出院后在宿舍里找到的,就是上个单位的宿舍。里面写着高中时的事,我就想来瞧瞧也许能找回点记忆。”日记的墨水和纸张都比较旧,有不少页的页脚还有些破损。“日记里的周敏珉你还记得是谁吗?”
“应该是我的同学吧,我们关系比较好,经常一起出去玩。”
4.7 王峥和很明显日记本还没有用完,王峥就停止了记录,个中缘由不言自明,日记中也没有写下有关女孩的死。龚长张有过一个猜想,那就是日记本里记下了要找林雪华报仇的言语,只不过被王峥给撕了。可是翻遍整本日记都没有找到任何曾被撕下的痕迹,以这本日记本的装订方式来看不可能在撕掉一页后毫无残留。 分析:
日记本是墙角里翻出来的,有很多灰尘,说明保安王对这些并不在意(没有经常翻阅,尝试激起自己的记忆,失忆肯定是假的),那么他可能并不记得日记中的内容,警方也没有再重新给他看这本日记,就日记内容里的消费水平来说,并不符合学生王的经济能力,也就是说存在日记被换的可能性。在充满灰尘的角落里拿出来的日记,上面应该也有很多灰尘,但是却没有掸灰尘的动作(强词夺理/较真)。本来想杠下“同学”和“同班同学”,一个文科生和一个理科生,但是想想,“同校同学”也是同学
墨水和纸张都可以做旧,写这本假日记的目的是:1. 在真的日记中有暴露校长动机的内容;2. 校长想转移警方注意力,便于嫁祸。真的日记并非在5月14日就结束了,后面还有其他内容(这些都是我们脑补的...... :( 或者校长觉得自己言多必失就不继续写了。
内容可能来源于校长和老婆(某个学生)的真实经历,也可能是哪本言情小说的,或者是他在学校见多了。
案件还原
凶手:校长(牛清泉)
动机:算是一种报复……吧
还原:
9年前的周敏珉案件导致三中声誉受损,而作为校长的牛清泉不可避免地受到处罚。而此时根据日记来旧地“寻找记忆”的“王峥”恰好为校长的报复提供了契机。于是校长借助人事调动权力安排“王峥”来三中做警卫,同时用自己假造的日记替换掉原有的那本。到了5月15日,校长约林雪华来教室祭奠周敏珉(当然不是当天约的,不然早被警方询问了),从林雪华处拿到钥匙打开前门,之后借腾位置进行祭奠的理由和林一起搬开靠门课桌放到两边。在杀死林雪华,处理好现场后,再移动桌子抵住后门,同时将前门课桌移到仅供一人通过的缝隙,这也能解释为什么课桌移动的初始痕迹平齐问题。之后从逸夫楼施工处拿来绳子和长木板,在教室两侧都捅一遍,制作好密室后再将木板还回原处。
至于“王峥”晚上出去的三分钟,根据学校构造显然来不及去厕所,这里猜测可能是校长找借口想支开“王峥”便于嫁祸,但“王峥”发现不对劲又提前返回警卫室。(不然就是就地解决,毕竟说去上厕所的是保安王自己)
林雪华手机短信通话记录和校门口监控出入情况能够成为本案的决定性证据。
Ps:1. 日记中的电影正是林老师女儿参演的电影《地浴》
2. 辣鸡老鼠洞
后记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生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你是个好人,可是全无用处”大抵是郑利周围人对他的默认评价,也是郑利对自己最为深刻的认知。归根到底,他只能算怯懦的普通人,即使努力考上最好的高中,即使成为纺织厂最刻苦的职员,依然不可避免地受到歧视与排挤。自卑感与厌恶感逐渐占据思想主流,不论是潜藏第二人格的出现抑或臆想症的生发,都是郑利将自己否定到了极致的产物。压抑着的情感以一种扭曲的方式爆发,把原先认为是异端的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抹杀掉,包裹上憧憬着的包志凯的外壳,成为真正意义上不该存在于世界上的异端。
无法避免地迷失了自我,蝴蝶效应就此引发,不仅自己无意识地被卷入各种案件,自己的兄弟好友乃至子嗣亦在之后的岁月里深陷厄运循环。
坚持让赵安平改变生活环境,是不想让儿子重蹈覆辙的郑利最后的心愿。但讽刺的是,郑安平并没有平安,而是走上了从旧路延伸出的前程,命途多舛。
贴答案的想说一句:郑家的父母是本届最失败父母。大儿子被欺凌不知道,入狱后直接放弃生了小儿子。二儿子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二儿子却连初中都考不上去当了入室抢劫杀人犯。孙子不要,让给了别人,然后二儿子把自己孙子杀了 (..•˘_˘•..)认真状,二老还是生第三胎再给我们来一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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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所之,轮转经年
然而,人类的本质终究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所有意识层面本不该存在之物一旦出现在现实之中,便交织成网,每条线都会牵扯到两端又两端:郑利将儿子托付给王恭,王恭作为养父抚养郑安平,郑安平成为周敏珉的青梅竹马,周敏珉被分配到林雪华的班级,林雪华的女儿白念雪遭非议自杀,白念雪的恋人陈旭明轮船上为其报仇,陈旭明与郑安平发生车祸,郑财趁虚而入,而郑财恰好是郑利的亲弟弟。几十年前的转轮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邂逅、暌违、久别重逢……奇迹般绕了个圆。前进的圆滚动成了轮,车轮、轮船经历时间的年轮重叠在一起,似曾相识又不仅仅是去年今日。这种东西或许可以称之为命运。
命运牵引这些人在迷宫的十字路口转向,相遇于迷宫的中心。
似乎也是命运的安排,年幼被拐作为徐家养子的江流也遇到了妹妹江珊(算了一下,江流算是江珊的……表/亲哥?江珊的记者哥哥是江河酱紫?这段删了删了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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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地狱,地狱人间
只是命运不能左右人心的选择,人心所至,一念地狱,一念人间。
郑利不算幸运,但他结识了负责任的王恭,让儿子最终能够过上新的生活;白念雪不算幸运,但她遇上了愿意牵挂她一生的陈旭明和向悦乐,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至少不是孤身一人。纵使幸运的背后是悲剧的开始,但这种幸运绝非假象。悲剧因为偶然的幸运得以淡化,同时也因必然的幸运得到升华。不能全部推给命运,选择而已。
同样是长辈作为契机,郑财杀了郑安平取而代之,江流却得以接触到江珊,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
同样是为了名誉,周泽涛和徐恺顺着舆论将罪责全部推给白念雪导致其自杀,而陈旭明却凭借十年如一日的努力在演艺圈占据一席之地。
人性让人间变成地狱,人性让地狱变成人间。
这不是最好的结局,但确是足以让人暖心的结局。
正如同样的风,如何吹拂,恰好是船的选择而已。
虽说天理昭彰暂为愿景,然终还是天时地利、湔雪有期。既然如此,那么
不要绝望,在此告辞【絶望するなでは、失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