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通过三道题的警察、人物、时间、地点可以知道,三道题属于“同一宇宙”,因此再答题时虽然各自独立却可以做相互的印证和补充。
第一案:
根据时间线索整理时间及事件如下图:
首先,根据时间表可以知道:
包志凯1976年退伍后一直没有离开S市,在76年之前则是在部队当兵,应该也不会随便去各个城市。
1973年7月的时候,包志凯因为见义勇为获得嘉奖,此时还没有发生林援朝死亡的事件,且郑利大约15岁,因此照片上包志凯抱着的孩子不可能是郑利。
1973年10月15日,林援朝死亡的时候是星期一,此时的包志凯是在当兵,其见义勇为的照片也为军装,而郑利遇到的虽然据他的描述像是军人,但是1、没有穿军装,而是穿黑色的风衣;2、如果当时真的是包志凯见义勇为救人,没有必要“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包志凯与林援朝没有交集没有仇怨,没有下死手的必要,而他是军人,三拳两脚就可以将郑利救下,也不存在为了救人误杀的情况。
因此,包志凯杀死林援朝的可能性不大。
1976年8月的时候,包志凯已经从部队退伍回到了S市工作。1976年8月2日蒯骏死亡时是星期一,按常理他应该在单位上班,没有什么可能性出现在C市,且又一次恰巧救了郑利并将欺负郑利的蒯骏杀死。
因此,包志凯杀死蒯骏的可能性不大。
根据原文:引用 4月5日晚上8点20分的电话,包志凯妻子还留有印象。
那天,他接到电话后就出门了,说是有老朋友找他。
通过电话记录可以知道4月5日当天,的确有一通电话从郑利家打到包志凯家中,并且包志凯接到电话后就称有朋友找他便出门了,排除误拨情况,确定包志凯和郑利家有人认识且熟识。
根据原文:引用 龚长张找到包志凯的家,距离纺织厂的员工宿舍有十多分钟的车程。
因此如果包志凯离开家后立刻去往郑利家,大约的抵达时间是8点半。
根据原文:引用 4月5号晚上大妈也曾经见到刁大爷所说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楼,时间是在8点半以后,但大妈没有见到该人离开。
他离开的时间和他来的时间差不多,俺看到他进了楼里,然后没过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从黑衣人抵达的时间结合包志凯接到的电话来看,小卖部大妈和刁大爷看到的的黑衣人的确是包志凯。
但是,包志凯来的时候没有任何的掩饰伪装,也没有很匆忙,但是离开的时候从另一侧楼梯离开且很匆忙,可以看出他在楼中经历了一些事情让他的情绪有所改变。
且可以知道包志凯在这里只待了很短的时间。
根据原文:引用 “4月5日……”刁大爷眯着眼睛思考了一会儿
龚长张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并询问他4月5日晚上的去向,他没有丝毫迟疑,马上说自己在家附近和一个老朋友见面叙旧,并且主动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电话。
包志凯接到警察电话的时候,已经距离4月5日有几天了,但是连距离近的刁大爷都需要想一想的,包志凯反而没有丝毫的迟疑就能回答的清清楚楚,因此他对于警察找他询问是早有准备的。
根据原文:引用 龚长张四处看了看,卧室的衣架上挂着一件干净的黑色风衣。
龚长张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实,对方说自己的确和包志凯在4月5日晚上见面。
由于包志凯在郑利家附近逗留的时间很短,他的衣服上没有血迹,且在当晚又和朋友见了面,他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杀人、清理血迹再去找人约会的一系列过程。因此可以判断包志凯没有在郑利家杀人,或是协助清理案发现场。
但是,包志凯的行动也同时证明了他的确看到了一些事情,因此会匆匆离开,找人给自己做不在场证明,并且在回家后情绪不好。
那么包志凯当天为什么会去郑利家呢?
根据原文:引用 妻子2年前下岗,因为原本的车间主任退休了。
我告诉她自己一年只赚600块省吃俭用还穿着学生时代的衣服都是为了让儿子在好的幼儿园上学。
梳妆台上放着不少化妆品,其中有几盒全写着英文。
好在阿利家里新装了一台电话,我就马上报了警。
秦芸的化妆品上全是外文,而进口的化妆品上也会有中文,因此这些化妆品很有可能是直接从国外带回来的。秦芸下岗没有工作,郑利收入微薄,他家的生活可以说是极为贫困,应该不会有钱给秦芸买国外进口的化妆品或是在家里安装电话这种当年的奢侈品。因此另有人给秦芸从国外买回化妆品,并给他家安上了电话。
根据原文:引用 但是他老婆小芸被宠坏了,啧啧,那个女子长得好看可脾气实在太坏了。
开门的是一个女人,穿着华丽,长相却毫无姿色可言。女人介绍自己是包志凯的妻子。
他呀最近在家里呆的时间越来越少,单位要评职称,他要忙的事可就多了。
秦芸很美,包志凯的妻子却毫无姿色,而包志凯最近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结合秦芸家里新安装的电话和4月5日的电话,不难推测出包志凯是给秦芸买化妆品、安装电话的地下情人。
根据原文:引用 今天晚饭后,或许因为儿子不在家,她无端地开始骂我,锅碗在水槽中摔的响亮。她骂了我还嫌不够,接着骂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纪要离婚。
阿利每次跟秦芸吵完架就会找我出去喝酒。
4月5日时秦芸是无端故意和郑利吵架,而且还挑郑利家人骂,郑利每次和秦芸吵完架都会出去喝酒不在家,当晚他们的儿子也不在家。因此可以推测因为孩子不在家,秦芸故意和郑利吵架气走郑利,好打电话给包志凯两人来郑利家约会。
根据原文:引用 两具尸体仰面朝天躺在床上。
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单独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郑利的左手四个(除拇指外)指纹及部分掌纹,方向是正握。两把刀上均沾有秦芸的血迹。
宿舍楼外有一圈2米多高的墙,墙顶上是用玻璃碎片和铁丝组成的防盗“设备”。围墙唯一的入口原本有一扇钢制的大门。
如果两具尸体都是仰面朝天的,那么郑利如果要杀死“黑衣人”就是正面交手,郑利个子矮,搏斗能力差,正面交手杀死一个成年男人的可能性较小。床上没有发现秦芸以外的人的血迹,刀上没有其他人的指纹,尸体无法跳过入口大门运送出去。
根据原文:引用 我往卧室走去看到“黑色风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妻子浑身是血。
那人挥出左手将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发疯似的用旁边的砖头拼命向他砸去。
3年前的男人又出现了,他把蒯骏拉到河岸边用左手狠狠按进水中,任凭蒯骏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
郑利眼中的黑衣人是一个惯用左手的左撇子。
根据原文:引用 我握着刀的手上有一条疤,就是一个月前她输了200块后我们争吵时留下的。
上个月郑利还被秦芸用水果刀划伤左手
郑利是右利手,为什么会左手握刀?
郑利是右利手,而他在“杀人”后是用被划伤的左手握刀,如果他想杀人应该使用习惯的且没有受伤的右手,但是当时他却是左手握刀。结合每一次黑衣人都会在他意识不清醒的时候突然出现且惯用左手。因此可以猜测,其实郑利看到的“黑色风衣”是他自己精神分裂出的第二人格,这个人格是“左撇子”。所以郑利杀死的男人也是自己的“第二人格”,而妻子秦芸则是由“第二人格”杀死的。
根据原文:引用 阿利他很害怕,他整个人都呆住了,那不可能是演的
可以推测郑利并不知道自己的“第二人格”的事情,所以不知道自己杀了秦芸,而是真的认为有黑衣人,因此没有去擦黑衣人拿的那把刀上的指纹,所以这把刀上清晰地留下了郑利左手的指纹。而他发现没有黑衣人尸体时,是真的困惑和害怕,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杀死的是自己的另一个人格。
根据原文:引用 那天晚上快9点的时候他出去了,手上拿着一个包裹,他还跟俺打了个声招呼。
郑利出去的时候带了一个包裹,里面很可能是他杀人弄脏的血衣。
根据原文:引用 7月底天气异常炎热。
警方赶到时发现郑利的头上和身上被淋了许多粪便和尿液,蒯骏的身上同样也有。
蒯骏的尸体就趴在河岸边,头部浸在水里
可以猜测由于蒯骏和郑利打斗的时候,郑利身上的粪便和尿液也沾到了蒯骏的身上,案发时天气也很热,于是蒯骏打倒郑利后到河边蹲下清洗自己身上的脏东西,此时郑利的第二人格出现,一个站着、一个蹲着,因此郑利的第二人格能够轻松的将蒯骏按到水里溺死。
几点补充:
根据原文:引用 我忍住了,离开家到旁边楼梯口坐着抽了一会儿烟。抽烟的时候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从楼下上来经过我面前,那风衣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
龚长张上到2楼,在去往3楼的楼梯台阶边发现几根烟蒂,看起来已经扔在那儿好多天。
包志凯是从小卖部那边上去的,如果当天郑利在烟蒂附近抽烟那么不可能看到包志凯上楼,而烟蒂已经扔在那里好几天了,因此有可能是上次吵架时他扔的。当天他在另一侧看到了包志凯,又或者当天他是在杀人的时候看到包志凯的,但是楼道里光线暗并没有看清,于是他想象自己看到了包志凯上楼,这些都是他错乱的记忆。
根据原文:引用 其中还有很多份不同报纸的剪报,上面都印着相同的新闻照片中的包志凯身着军装气宇轩昂,相貌英俊,与郑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颇为相似。
所以郑利很可能是在报纸上看到了包志凯的报道,于是想象是他救了自己,但是林援朝死的时候他没有刻意去看报道所以只是有个“是军人”的印象,而后来他又仔细阅读过报纸,丰富了第二人格的形象和名字,所以才会在后来接受询问的时候将男子的相貌描述为包志凯的相貌。
案件还原:
郑利初中的时候,受到林援朝欺负,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候将自己看过的见义勇为的报道和生活混在了一起分裂出了使用左手的“第二人格”来救自己并由第二人格杀死了林援朝,他自己并不知道这是自己的“第二人格”。
在后来的日子里,他通过再次阅读报道,完善了“第二人格”的姓名和样貌。在遇到蒯骏欺凌的时候,他的“第二人格”再次出现,将在蹲在水边清洗的打斗时沾到的污物的蒯骏按到水里溺死,一站一蹲弥补了身高上的差距。
郑利的妻子秦芸成为了包志凯的情人,她在孩子不在家的时候故意和郑利吵架,气走郑利后给包志凯打电话邀请他来家里约会,包志凯接到电话后出门。但是这天郑利并没有离开,而是“第二人格”出现,杀死了秦芸,然后郑利看到“第二人格”杀了妻子后,上前杀死了“第二人格”,而包志凯撞到郑利杀人,匆忙从另一侧楼梯离开,打电话约朋友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并在见面后迅速回家。而郑利不知道“第二人格”并不存在,于是想伪装成“第二人格”和妻子互相杀死彼此的假象,把刀放到妻子手里后,收拾好自己并离开去吃东西制造不在场证明,带王恭回来的时候发现没有“第二人格”的黑衣人,于是很吃惊。
第二案:根据原文整理时间情况如下:
[/size][size=3]根据原文:引用 徐世杰的思绪回到1999年5月14日,他刚被分配到S市的时候。
她家里只有她的母亲,是中学老师,我这儿有她家里的电话。
死者林雪华,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岁,市第三中学高二(1)班班主任兼英语老师。早年丧夫,女儿十年前自杀身亡,现在一个人居住在校内的职工宿舍中。
“林雪华5月14日请的半天假查的怎么样?”
通过林雪华生日及年龄可以知道第二题中的案发当年是2009年,其女儿是1999年5月15日前自杀的,她又在5月14日请假,因此女儿很可能是这天死亡的。
白念雪是1999年5月14日自杀死亡,家中只有一个母亲是中学老师。
因此白念雪就是林雪华的女儿。林雪华5月14日请假离校是为了去祭奠女儿。
根据原文:引用 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和一道勒痕,尸体的脚距离桌子有约20cm的距离,很明显死者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
死因是被人掐住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尸身的手臂上留有部分打斗痕迹,但未能找到与凶手相关的线索。
林雪华是被掐死后吊到吊扇上的,排除自杀。
根据原文:引用 法医推测林雪华是在昨晚22点30分~23点30分之间遇害,尸体无搬运迹象。
一楼的监控里显示5月15日晚22点56分,林雪华独自一人拿着手提包(与案发现场发现的一致)离开宿舍楼。
可以将林雪华的死亡时间缩短到22点56分~23点30分之间,由于尸体没有搬运迹象因此死亡地点就在高二(1)班。
根据原文:引用 “我们学校晚自习是到晚上9点,10点关校门的时候学生们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点学生宿舍也熄灯了不让外出,所以不可能还有学生在学校里逗留。”
“那昨晚有外人进学校吗?”
“没有,时间那么晚就算有外人我也不会开门让他们进的。”王峥很笃定地说。
“早上是几点开门?”
“5点半左右。有些住在校外的老师来得比较早,所以开门就早了点。”
根据监控及相关证词可以知道在林雪华的死亡时间22点56分~23点30分不可能有校外人员进出,而前文分析林雪华是被人在教室杀害,那么凶手只可能在门卫王峥以及住校的教师学生之中,他们有作案时间。
根据原文:引用 日记有长有短,短的仅仅两三句话,长的则写了一页有余。写得长的日记几乎都是与周敏珉有关的经历,有一同去游乐园、一起吃洋快餐、一起看电影等等,其中一起看电影是两人高三生活中最常用的娱乐放松方式。
看到王峥并不顾忌的样子龚长张便打开日记随便翻了几页,里面的内容的确如王峥所说记录着他高三时他每天的生活,其中提到最多的人就是周敏珉。日记的墨水和纸张都比较旧,有不少页的页脚还有些破损。
龚长张意味深长的说到,“他看到周敏珉的照片时眼神一点变化都没有,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兴许是真的失忆了。”
刚一落座,龚长张就拿出了一张女孩的照片给王峥辨认。
“不认识……”王峥想了一下,给出这个答案。“是哪个学生?”
少年时期的王峥对于周敏珉是真心喜欢,每天的的日记记录最多的就是同周敏珉在一起的时光,日记纸张旧不少页的页脚破损,说明这本日记经常被翻阅,但是王峥看到周敏珉的照片完全没有反应变化,说明门卫王峥是真的不记得周敏珉,因此,王峥不具备为周敏珉杀人复仇的动机。
根据原文:引用 桌子的两侧整齐叠放着各类英语教材和林雪华自己写的教学笔记
床头桌的抽屉里放着翻盖手机和现金,总共有5674元,手机经过确认是林雪华日常使用的。
尸体脚下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女士手提包、一个小铁盆、两支蜡烛和一个打火机,铁盆里还有烧剩的残渣,看起来是纸钱。
手提包、打火机及包里的钥匙上只有林雪华的指纹
1999年5月15日,一名她班上的高三女学生周敏珉在这间教室上吊自杀,后续调查的结果是女孩因为家庭变故、成绩下降遭到死者当众辱骂以及一些个人感情的原因而自杀。
其实林老师只是比较严格,并不是随便侮辱学生的人。只不过那段时间她家里出了些事,难免情绪上有点起伏……
案发当日,林雪华离开宿舍的时候没有带教材和教学笔记,可以排除是工作。尸体脚下的铁盆蜡烛纸钱以及上面的指纹可以表明这些是林雪华带来的,结合案发当日是5月15日,可以猜测当时她是为了祭奠1999年5月15日自杀的学生周敏珉才到班里的。而校长说的那段时间她家里出了些事情指的就是1999年5月14日她女儿自杀的事。
根据原文:引用 班上的门锁钥匙由班主任林雪华、班长常茂凯和女同学薛琪掌管,因为薛琪是住校生一般来得都比较早,所以老师把钥匙也交给她一份,晚自习结束后也都是由薛琪负责锁门。
前后门的门锁及插销上最新的指纹都是学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纹。
手提包里面放着一串钥匙,其中两把是教室前后挂锁的。
讲台桌上放着教室前门的挂锁。
课桌、黑板、窗户、椅子上的指纹都是本班学生或老师们留下。
当日的案发时间是22点56分之后,此时学生宿舍也已经熄灯不允许人进出,正常的情况下,21点点上完晚自习最晚不超过22点薛琪就会锁上班里的门回到寝室,如果22点56分之后,林雪华到了班里那么应该自己拿钥匙开门,那么桌子上的门锁就应该是林雪华的指纹在最上面,可是,门锁上并没有林雪华的指纹,仍然是薛琪的指纹。
如果这样的话,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是当天薛琪并没有把班里的门锁上,林雪华并没有开门所以没有在锁上留下指纹。
第二种是当天薛琪锁了门,林雪华开门之后,薛琪又碰过门锁,并完全破坏了林雪华的指纹。
第三种情况是,门是凶手开的,且此人是个极为小心谨慎的人,他带着手套并且极为小心地没有破坏锁上的指纹,并且有适当的理由到这里,即使他开了门到了教室也没有引起林雪华的戒心。
如果是前两种情况,那么薛琪对于林雪华的死是知情、参与,甚至就是凶手。而第三种情况,凶手有钥匙且有合适的理由在同一时间到达此处开门不引起林雪华的戒心。
此时存在3种凶手的可能性:1、凶手是薛琪;2凶手是在有另一把钥匙且当晚在学校的王峥;3、凶手是王峥和薛琪共同合作。
关于薛琪作案的排除:
根据原文:引用 10点关校门的时候学生们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点学生宿舍也熄灯了不让外出,所以不可能还有学生在学校里逗留。
可实际上只是摆设用于吓唬学生并没有真正启用,学校里的员工都知道这件事。
但是学生寝室10点熄灯后是不让外出的,如果薛琪要出来就要躲过宿舍监控、老师查寝、同屋室友,不被人发现。
学生并不知道教室内的监控没开,因此如果薛琪作案那么她不但要提前有渠道知道监控没开,因此她不太可能单独作案必须是和门卫王峥合谋。
根据原文:引用 梁冰故作深沉从口袋里摸出一张黑白照片,除了他以外台下的人根本看不清照片的内容。
“当然。”梁冰又一次拿出黑白照片,这次晓春看清楚了,照片上是一个吊在吊扇上的女孩。晓春不敢多看,赶紧让梁冰收起来。
梁冰拿来的照片只有梁冰和晓春两个人看清楚了,而同学们没有人知道这件事的具体情况,林雪华也是多年没在这个学校任教,应该很少有人知道林雪华就是当年周敏珉的班主任,那么凶手为什么要费力将林雪华吊起来将现场布置的和周敏珉的死亡现场一致?薛琪没有看到照片,不可能知道现场的具体情况,那么她会不会是当年事件的知情者,比如周敏珉父母再婚后的孩子过来复仇?
根据原文:引用 听说后来学校给了一笔赔偿金,似乎是解决了她家里的燃眉之急。可能这就是她在学校自杀的原因吧,还听说她父母拿着赔偿金走的时候兴高采烈的。
“这是什么老师啊,我可要说脏话了!”晓春正想来一串国骂rap,突然觉得不对劲,“等等,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细节?那时候你才几岁啊。”
如果离婚,因为她爸没有抚养能力,所以她就得跟她妈走,得搬家到其他地方去。
周敏珉的父母拿着赔偿金走的时候兴高采烈所以周敏珉的父母再婚后再让孩子回来的报仇的可能性不大。而且从年龄来看,周敏珉死亡的时候,和梁冰同龄的薛琪应该也已经出生,如果薛琪是周同父同母的妹妹,那么在他们的父母离婚的时候,父亲没有抚养能力,不可能会留下小的孩子让大孩子跟母亲走,而且也没有证据表明周敏珉有一个异姓的妹妹,且在多年后巧合成为林雪华的学生。
根据原文:引用 龚长张试着抬起旁边的一张双人桌椅,很重,即便是成年人也无法很轻松的抬起搬运,但若是两个人抬应该会轻松不少。
可以知道桌椅很重,即使成年人也无法轻松的抬起搬运,可是如果薛琪是凶手,她在杀死林雪华后作为一个女孩子要将一个成年女子挂到电扇上,还要移动4张桌子布置密室,薛琪一个高二的女孩子能否一个人做到?
综上,薛琪首先不可能单独作案,否则无法得知监控,也没有能力独自把林雪华吊起来,独自搬动4张桌子并在窗外完成密室也很困难。她也没有和郑财合谋的理由。而不管是否合谋她要在熄灯之后出来就要躲过宿舍监控、老师查寝、同屋室友,不被人发现。因此薛琪的作案可能性极低。
那么王峥呢?根据前文分析,门卫王峥不具备未周敏珉复仇的动机,那么他又为什么要杀林雪华呢?这就涉及到另外一起案中案。
案中案:
根据原文:引用 经过一个暑假,他的个头比原来更高更壮,我已经长得比父亲高了些,却没有继续长高的迹象。
省吃俭用还穿着学生时代的衣服
因为郑利(1m6)
开门的是一个一米六出头的男人,身上穿着保安制服。
可以知道郑利从中学开始身高就在1米六左右,没有再长高。而王峥的身高也在一米六。
根据原文:引用 临走时我托他帮我办一件事,我想把儿子交给王恭让他过上另一种生活,如果王恭愿意的话。
王峥,男,1981年5月4日出生。1988年户籍从S市迁到本市,民政部门里记录他是被收养的,2年前养父去世了。
结合郑安平的出生日期和出生地,加之两人的养父姓氏,和王铮与郑利的身高,可以猜测王铮就是郑安平。
根据原文:引用 在搜寻的时候警方还发现了另一具身材矮小的不明男尸,因为暴晒在室外已经接近白骨化。颅骨后方有多处裂痕,身体也多处骨折,疑似被人杀害后抛下,从骨龄判断其年龄是27~29之间,推测死亡时间在2008年8~9月。尸体附近未找到能证明其身份的物件,警方只好从本市近一年的失踪人口中查找是否有年龄、身形相似的人,然后通知家属做DNA比对,可惜仍未找到尸源。
这具无名男尸身材矮小,而王峥的身高也只是一米六,身高符合。
无名尸死亡年龄是27~29岁,而王峥是1981年出生,在2008年的年龄是28岁,年龄符合。
无名尸死亡时间是2008年8~9月,和王峥的车祸时间吻合。
王峥也就是郑安平的亲生父母一个被杀一个成了凶手,养父已经死了,所以没有人报案也是正常的。
但是如果无名尸是王峥,那么门卫王峥是谁呢?
根据原文:引用 据三中的其他门卫说,王峥平日少言寡语,文化水平也不高,他们完全没想到他原来是这所学校的学生。
“听说女孩自杀后他生了一场大病,成绩一落千丈没考上大学,再后来就不知道去哪了。”
墙角堆放着许多书和笔记本,上面已经有不少灰尘。
1999年高考失利后离家前往多地打工,先后在工地、快递公司、小吃店、手机店、殡仪馆、货运公司等地工作。
徐世杰加快了车速,往S市郊区的方向开去。在过了一个弯道后徐世杰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辆大货车侧倒在路边,驾驶室内有一个人探出半个身子。
“快,下车看看。”
徐世杰急忙下车,驾驶室的男人一副司机打扮,满脸是血,但好在还活着。
门卫王峥文化水平不高,可是学生王峥在周敏珉自杀后,成绩一落千丈才没考上大学,即使失忆也不应该给人留下文化水平不高的印象。况且他十年来前往多地打工都没有把自己的书和笔记本扔掉,因此王峥对学习应该仍有很大的兴趣,但是车祸之后书本落灰很多,看上去文化水平也不高,看起来比30岁要显老,可以猜测不止是失忆的问题,加上尸体王峥的证件丢失,猜测门卫王峥替换了学生王峥的身份。考虑王峥车祸前的最后一份工作是货运公司,而龚长张徐世杰遇到的那起车祸也是货车司机的事故,且都是8月,而王峥的尸体也是在同一个地方发现的,可以猜测当年的龚长张徐世杰遇到的事故就是王峥的事故,且当时刚杀了王峥,盗取了王峥的身份的郑财,正从货车里准备爬出来。
根据原文:引用 果然如校长所说脸上有许多疤痕,这副样子也使得他特别显老,看不出他还不到30。
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淘到的破旧沙发看起来像八百年没洗过,王峥的身份证照片还是高三时拍摄的,再过5天就要到期更换。照片中的王峥与现在相比脸上还没有那么多疤,肤色也比较白,五官倒没有非常大的变化。
门卫王峥特别显老,和学生王峥五官相似,可以猜测两人有亲缘关系。
根据原文:引用 她骂了我还嫌不够,接着骂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纪要离婚。
2年前老董侦办的那件一中门卫郑财的盗窃杀人案啊,他现在可是全国通缉的要犯。
“总觉得在哪见过。”
门卫王峥王峥的亲生父亲郑利还有一个弟弟,连初中都考不上,文化水平不高,由于和郑利同父同母,因此很可能与郑利长相相近,甚至和王峥长得很像。而一个“利”、一个“财”也很像亲兄弟的名字。也就是郑财是王峥的叔叔。郑财是被通缉的逃犯,有杀人盗取王峥身份的理由。由于车祸失忆,所以很有可能没被发现。而龚长张觉得见过王峥一个是因为在多年前经手过郑利的案件,一个是因为他追过郑财的案件,因此他觉得门卫王峥眼熟。
那么这起案中案为什么要让已经替代了王峥开始了新的生活的郑财放弃安稳的生活又做上了杀人的勾当呢?我们来看一下郑财、林雪华两人的生活交集。
[/size]
[size=3]根据原文:引用 2年前老董侦办的那件一中门卫郑财的盗窃杀人案啊。
一年后林雪华离开前往S市一中任教,去年离职重回本校。
老董他们是S市的警察,所以郑财当时(2006年)是在S市一中当门卫,而林雪华离开三中后也是去的S市一中任教去年才回来,也就是说她在S市一中任教的时间是:2000-2008年,因此林雪华见过当时身为门卫的郑财。因此伪装成王峥的郑财有杀死林雪华的动机。
躲过监控的手法:
根据原文:引用 大门有两个摄像头,一个安置在小门与伸缩门之间的石柱上约2.2米的位置,可以拍摄到小门和门卫室进出的人。
22点53分,王峥推开门卫室的门往画面左上角方向走去。22点56分,他回来打开门,门关上之后就再也没有他出去的镜头。直到早上5点29分他从门卫室出来打开小门的插销,然后回门卫室,之后伸缩门打开。
小门位置进去一点就是门卫室,里面有一张竹签床和一张桌子、椅子,在门的正对面的墙下方还有个老鼠打的小洞。
虽然从监控和门卫室布局来看,王铮不管从门或者窗户离开门卫室都会被拍到,但是其实还是有视觉盲区的,具体如下图。
当门卫室的门打开的时候,其实监控拍不到人出入,如果王峥22点56分回来时打开门但是没有进去,其实并不会被发现,唯一的问题是第二天5点29分装作自己出来的时候,不能从外面打开门,否则会被人发现,因此他需要某个方法躲开监控从里面开门。
如上图中门卫室内的红色部分所示,如果通过老鼠洞把足够长的细长工具伸过去顶到门上就能避过监控人在外面打开门。
这种方法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一是顶门工具必须在室内准备提前准备好,不能带着出入,也不能被上一个班的同事发现,所以最好选用门卫室本身就有的东西。刚好床是竹签床,因此可以直接抽下木条作工具,长度不足可以用两根拼接,不用提前拿进拿出,用完后直接钉回床上就可以了,另一个门卫是白班,使用床的频率较低,发现端倪的可能性极小。
二是从外面(墙和门卫室之间)打开门后,门的回弹情况。如果回弹的太厉害门就会被关上,不过这样也可以装作自己出门后关上门,再正常去开就行。如果门没有回弹,一直没有关上,那么要绕门卫室一圈跑回门口,否则从监控看就会有门长时间开着挡着监控的情况,容易被查监控的人发现。亦或把门和木条固定在一起,便于控制。
关于密室手法:
根据原文:引用 窗户的插销是老式插销,只要手速快一点就能在插销落下前把窗户关上,但是每个窗户都有竖着的栏杆,栏杆的间隙即便是婴儿的头都无法通过。
因此,可以在教室外将窗户关上落锁。
[/size]
[size=3]根据教室示意图,在紧靠着教室前门的地方有一个窗户。结合地上的摩擦痕迹,将后门以两张桌子堵死后有两种可行的密室手法。
一种是先将前门以两张桌子堵死,然后将门打开一个能够出去的小的角度,自然地留下摩擦的痕迹,然后出门,通过窗户把手伸进去将靠近门的那张桌子拉到门口,手速快一点在插销落下前把窗户关上。这种方法由于开门的时候门外的人看不到室内的情况,所以远离门的桌子是什么角度有没有放正门外的人并不知道,等门打开以后两张桌子都已经有倾斜的角度,并不会发现其实只有靠门的一张堵上了门。这种方法的缺点是,靠近门的桌子在地上留下的摩擦痕迹并不能完全重合,有可能留下两条痕迹。优点是人在外面挪动桌子的距离短,力气小的人也能够比较容易办到。
第二种是现将离门较远的桌子放好,和门之间留出一张桌子的距离,然后开门,并把另一张桌子靠着窗户放好后出门。关上门后,通过窗户把手伸进去把桌子推到门和已经放好的桌子中间,手速快一点在插销落下前把窗户关上。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人在外面挪动桌子的距离长,桌子较沉,需要更多的力气,臂力小的人可能办不到。优点是桌子留下的摩擦痕迹自然、正常,不容易被发现。
根据原文:引用 尸体的脚距离桌子有约20cm的距离,很明显死者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
郑财只有一米六,当他要把尸体吊起来的时候并不是直接按照死者的身高直挺挺的放上去的,由于死亡,他扛起尸体的时候,尸体应该是弯曲的。
抱着腰时:
抱着腋下时:
因此如果尸体的脚距离桌子有20cm,那么对他来说是很费劲的,这个时候需要一些工具。
根据原文:
吊着林雪华的麻绳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质纤维,而逸夫楼一楼的仓库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正方形瓷砖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随处可见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来捆住水泥袋的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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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施工地点除了麻绳还有8米长的长条形木板,可以方便凶手将死者吊起来。木板平放在桌子上,再把人绑在木板上,脖子拴好绳子挂到电风扇上,然后慢慢把木板一头推起来,同时收紧绳子。如图:
计算教室的距离如下:
如果要从门进木板的角度很难掌握,更可能是把木板从窗户伸进去绑好尸体后吊起来,且借助窗台的高度,有个支点,由于杠杆原理会比较省力气。
根据原文:引用 “对,因为我脸上的疤……”王峥低下头,“怕白天会吓坏学生,所以我都是值夜班,晚上10点到早上7点。”
“你还有其他日记吗?”
“没有……宿舍里只有一本。”
他打开身上携带着的王峥的日记,日记中的第一页是1998年的9月1日,最后有文字的一页是1999年的5月15日,包括假期在内的257天全部都有记录。
日记中也没有写下有关女孩的死。龚长张有过一个猜想,那就是日记本里记下了要找林雪华报仇的言语,只不过被王峥给撕了。可是翻遍整本日记都没有找到任何曾被撕下的痕迹,以这本日记本的装订方式来看不可能在撕掉一页后毫无残留。
郑财不是王峥,没有实际看过周敏珉的尸体情况,而他值夜班不可能知道当天白天学生偶然的这一段谈话,没看过尸体的照片不知道当年周敏珉尸体的具体情况和位置,日记上也没有记录,他看似不可能知道当年的事。但是,王峥真的只有一本日记么?不是的,日记很明显是以学期为单位记录的,一个学期一本,他在周敏珉死前每天都记日记,所以他有记日记的习惯,即使这本日记上没有撕掉的痕迹也没有记录,日记中断是因为生了一场大病,但是不能排除他在后来回忆起那一天把情况记录了下来,因此,郑财有可能通过王峥的其他日记知道当时的情况和林雪华的事情的;此外,也有可能是在林雪华祭拜周敏珉的时候无意中得知,故临时起意要弄成一样的死状,以此来混淆警方侦查方向。(王峥总是低着头是怕龚长张认出他)
案件还原:
郑利的弟弟郑财因为盗窃杀人被通缉,郑财盗窃杀人后,在逃亡的时候和侄子王峥(郑安平)相撞发生车祸,他发现王峥和自己相貌相似,因此杀了王峥拿走证件并把王峥扔了下去,自己假装成车祸失忆,不用知道王峥的过往就能蒙混过去。他根据日记找到了三中当门卫却没想到碰倒了当年盗窃杀人案那个学校的老师——林雪华,他怕被认出来于是想要杀死林雪华。
他22点56分利用监控盲区离开门卫室去了教室。他通过王峥的其他日记知道了当年的事,于是假装是王峥在那天提前到了教室和去祭拜的林雪华偶遇,然后杀死了林雪华,利用木板把林雪华挂到了吊扇的麻绳上,然后布置好密室离开。
然后第二天5点29分利用鼠洞和床上的竹签从外面打开门,而监控却仿佛人是一直在门卫室中,于是他伪造了不在场的证明。
第三案:
根据原文可以整理出时间线索如下:
根据原文可以整理出血迹及一些重要线索如下图:
动机分析:
根据原文:引用 影片除了科幻这一噱头外就是周泽涛与徐恺继《地浴》之后的再次合作,不过在采访中得知两人生活中一直都有联络,徐恺也一直尊称周泽涛为周老师。
两周前在媒体公布晚宴嘉宾名单后他的住所就收到一封没有署名的信件,信中歪歪曲曲写着“出航之日 天理昭彰 血债血偿”十二个大字。
根据正式的尸检结果、现场线索、遗书和对向悦乐所描述事件的核对,警方最终宣布白念雪系自杀无疑。
两名死者都与9年前的电影《地浴》有关,而匿名信表明要“血债血偿”,而和《地浴》有关的血债只有白念雪的死亡事件,但是通过警方的判断可以判断白念雪是自杀而非他杀。
根据原文:引用 透过望远镜徐世杰看清了烟囱上随风摇动的物体,是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下体位置一片血红已被残忍割去。男人低着头,只靠望远镜根本无法看清样貌,双手双脚同样下垂看起来毫无生气。
徐恺的尸体全身赤裸且下体被割掉,可以知道凶手的目的除了杀死徐恺,还有羞辱徐恺的成分,且凶手想表达作案动机与“下体”有关。
根据原文:引用 “其实电影拍完后她的精神状态就一直不好,我给她安排了心理医生她也不见,如果她肯去见见医生也许就不会变成现在这样。”向悦乐非常懊悔,“多好的女孩,就这么没了。我手底下艺人多,她拍戏的时候我也没时间去现场照看,可她一句怨言也没有。因为是第一次当女主角,她真的非常努力,一遍又一遍的看剧本揣摩角色,那剧本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她的注释。本以为电影拿了国际大奖,她也能一炮而红,却没想到是这种红法。”
当年的电影《地浴》拍完之后白念雪的精神状态就不好,甚至到了需要看心理医生的程度,因此可以知道白念雪在电影拍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
根据原文:引用 当时媒体上一致说这电影是我们国产之光,结果上映后因为其中有些画面尺度太大,就遭到一些老演员联合抵制,认为电影虽然深刻但大尺度画面让影片沦为三级片不配拿奖。媒体的风向也变了,称死者为国内第一艳星,对其口诛笔伐。
在会上有一名记者将白念雪与她在电影学院的同学赵微做比较,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燕子,另一个已经是家喻户晓的第一艳星,并质问白雪是否感到羞耻,是否愧对父母。这个提问一出,白念雪当场崩溃痛哭,记者招待会紧急停止。
于是就挑选那段时间上映的一部最热门的电影,日记里描述电影中有一段剧情非常真实刺激。
《地浴》的尺度很大,甚至让白念雪有“艳星”之称,而电影也沦为三级片,而其中的剧情真是刺激,结合白念雪的精神状态差,徐恺下体被割掉,可以猜测电影那些刺激的剧情有可能是假戏真做才拍出来的。
而白念雪的母亲林雪华为人严厉,电影的评价极差,因此白念雪才会自杀而死。
根据原文:引用 “我说的是9年前啦,他29岁的时候凭着电影《地浴》拿的奖,那可是他拍的第一部电影。”
徐世杰得知其中一人便是《地浴》的导演周泽涛,现在已经是国内的一线导演
白念雪死亡,可是这部电影却让周泽涛成了一线导演,徐恺拿奖走向影帝的称号,因此凶手为此才要报复。
根据原文:引用 “是啊……”向悦乐对于陈旭明含糊的说法有些不满,因为上一次他们是在白念雪的葬礼上见面,难道这个男人已经忘了。“你和以前真不一样,上次见你还是落魄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会追随小雪……你还有去看她吗?”
“我现在忙事业,等什么时候有空去B市时再看吧。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人要朝前看,我总不能抱着酒瓶子过一生。”
“在调查陈旭明时我发现一件事。”年轻的警员张凡拿着一叠资料,“他参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有那部电影《地浴》的工作人员。”
陈旭明在白念雪的葬礼上出现并差点追随她走,说明两人感情极好,甚至可能是情侣关系。他参演的每一部作品都有《地浴》的工作人员,因此他并没有真的忘掉了白念雪,反而更像是在调查《地浴》拍摄期间发生的事情。因此陈旭明有杀害周泽涛、徐恺两人的动机。
周泽涛之死:
根据原文:引用 在他背后有一个很明显的利器伤,血液还在一点点流出,伤口正对面的柜子上有大量喷溅的血迹。
在周泽涛房间内发现的血液也都是周本人的。
周泽涛的血迹只出现在周泽涛的房间,且伤口的正对面的柜子上有大量喷溅的血迹,如果凶手拔出刀时是站在死者身后,那么血迹应该会喷到凶手身上而非正对面的柜子上。因此凶手拔刀时并没有站在周泽涛身后。
根据原文:引用 周泽涛的双手和双脚都被绳子紧紧地绑在左下方的床脚,嘴上还贴着一大块胶布。
只是这船上的家具全都被固定了位置,她趴着十分不舒服。
船上的家具都是固定的,周泽涛被紧紧地绑在床上,因此不可能乱动。
根据原文:引用 “其实刺入的位置并没有伤到要害,但是如果完全放任血流出,大约10~15分钟就足以死亡。”
“我们从阳光甲板下来时大约是22点15分,如果那时候第一时间去找他,说不定能救下。”
凶手有可能拔刀的时间是在22:05~22:40之间。凶手已经把周泽涛完全制服且能够固定在床上,但是却没有选择隔断脖子或是插入心脏这种简单、迅速且能够快速致死的方式,而是没有伤到要害让他流血致死,这种方式有让死者被人救下的可能。凶手选择了慢速且危险性较大的方式,很有可能是为了制造不在场的证据。
根据原文:引用 在尸体的左侧地面也有一些血迹,断断续续延伸到阳台,阳台的门没有关上。徐世杰来到阳台往下望去,只有漆黑的海水。套房的房门与普通的卧房一样,都是关上门就锁住需要房卡才能从外部打开。
徐世杰带着两名保安赶到周泽涛的502号房间,门外的把手上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
由于船上的人员没有失踪,所以不存在凶手从窗户跳海逃走,结合船上的位置图可以知道,周泽楷的房间在阅览室的正下方,如果凶手先从阅览室向下方垂下一根绳子,然后制服周泽楷并固定好位置,再将刀扎到周泽涛的身体中,然后从窗户把绳子连接到刀上,就可以在合适的时候从阅览室拉出绳子拔出刀,让血流出来,伪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门口挂的请勿打扰的牌子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有人来找周泽涛的情况,使周泽涛获救的几率降低。而沾血的刀在离开周的身体到海面这段距离中滴下了血迹就会断断续续延伸到阳台。凶手将刀扔到海里就可以毁灭证据。
根据原文:引用 陈旭明带着招牌的温和笑容从观景台右边的门进去,在大家的注视下将门窗全部关上锁住。接着聚光灯关闭,观景台内一片漆黑。大部分人都侧身站着,一边看着观景台内,一边看着甲板的另一头。
陈旭明表演魔术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是可以到阅览室的,且这段时间和在凶手有可能拔刀的时间重合,因此陈旭明有杀害周泽涛的作案时间。
根据原文:引用 周泽涛的手机已发送记录里有一条发给徐恺的短信,约徐恺到阳光甲板有事商量,时间是21点41分。
突然,场地的灯光熄灭,聚光灯给到了舞台。刚刚还热闹的会场霎时安静下来,窗外已经看不到一丝海上美景,好在良好的隔音不至于让游轮行驶的声音打扰这份安宁。
凶手很可能是制服周泽涛后用周泽涛的手机约的徐恺并杀害徐恺。游轮的隔音好且在聚会时看不到外面,方面凶手动手,不怕被人看到或者听到死者的叫声。
徐恺之死:
根据原文:引用 从桅杆到烟囱附近的甲板上落着不少血迹,徐世杰用手沾着闻了一下,的确是人血的气味。
接着他又摸了摸烟囱,表面光滑,高度也有十多米,短时间内应该难以把尸体取下。烟囱背后垂着一条白色绳子,上端与尸体脖颈处后方套在烟囱上的绳子相连,长度也是十多米。徐世杰试着拉了一下绳子,卡的很紧无法拉动。而烟囱比较光滑就算拉着绳子也难以攀爬。
现在有两个谜团摆在徐世杰的面前,一个是尸体消失,另一个是凶手如何把这个绳套套在烟囱上,即便是船上最老道的船员也无法徒手爬上18米烟囱的顶端。
这时他注意到了正中央的桅杆,桅杆的高度为35米,可以攀爬上去。在桅杆上有一个能立足的“平台”比烟囱高度高1.5米,但是桅杆距离烟囱较远,即便爬上桅杆也不可能把绳索套到烟囱上,何况上面还吊着一个人。
这个绳索由两个圆环组成,一个较大用来套在上细下粗的烟囱上,另一个则较小估计是用来吊着尸体的颈部。大圆环是用绳子包裹着的塑料圈,小圆环则只是绳子,圆环都打了死结。大圆环上还连着一根长达19米的绳子。
走到甲板上,海风不免让人感到寒意,争奇斗艳的女星们纷纷披上了外套。
凶手可以站在桅杆的平台上利用钟摆运动将绳圈套到烟囱上。船宽36米,桅杆到死者所在烟囱距离在18米以内,平台高19.5米,19米的绳长刚好是一个圆周运动半径的距离。大圆环是用绳子包裹着的塑料圈,这是为了方便套到烟囱上。
其他备选方法还包括从高处的桅杆的平台上向低处烟囱抛绳圈,如果距离较远无法抛过去,由于海风很大也可以借助风筝之类的来将大圆环套到烟囱上,再将尸体吊上去。
根据原文:引用 现代工业技术使得如此大的轮船非常稳定,走起来如履平地,如果不是窗外的海景时刻提醒着,身处其中的人们一定会以为自己是在一个豪华的酒店中。
他百无聊赖便顺手从旁边的吧台上拿了两个小球玩具当手部健身球把玩起来,心里想着快点进行下一项晚宴安排。
江珊倚靠在吸烟室旁的墙上第一次目睹了这些平日里在人们眼里光鲜亮丽的大明星慌张起来是什么样子,看到徐世杰的身影她马上跑了过去,结果不小心踩到了什么摔倒在地。
“喂,没事吧!”徐世杰急忙赶过来扶起女孩,墙根处有一个他前面把玩的小球,看来就是它害的江珊跌倒。
在徐世杰和安保人员的帮助下,阳光甲板上的人们有序的从楼梯返回并做了登记,只不过花了不少时间,因为大家都不敢走左边的通道。
透过望远镜徐世杰看清了烟囱上随风摇动的物体
船很平稳,如果吧台的小球玩具掉下来应该也不会到吸烟室附近,但是在观看表演时,全船的人都在甲板上,人的重量会影响船的平衡,小球就会像船头方向移动,而后大家都不敢走左侧的通道,因此集中在右边,小球就向右侧的吸烟室方向移动,而等大家疏散好,船身又恢复正常。也就是说船曾有过倾斜,如果利用这个倾斜和海风,那么尸体就能够大幅摆动,如果这个时候放松绳子让尸体掉下来,那么就可以利用惯性将尸体从烟囱甩到海里。由于发现尸体时烟囱后面只有一条绳子,那么很可能是将连着大绳圈的长绳子从小绳圈中穿过再绑在尸体的脖子上,这样凶手只要放松绳圈就可以扩大套住尸体的头的绳子,让尸体利用重力和惯性甩到海中。
根据原文:引用 “嗯,你说的也有道理。”说罢向悦乐便转身离开,她感到有些失望。“对了,你能不能把窗户关上,风吹得有些冷。”
陈旭明微微一笑将窗户关上。正对面霍德华正在钢琴边愁眉不展。
陈旭明的位置在烟囱的正下方,且开着窗户,他有机会将尸体甩到海里。[/size]
[size=3]根据原文:引用 在阳光甲板左侧烟囱附近、阅览室内及栏杆上的血迹经过与徐恺、周泽涛的家人比对,可以确定是徐恺本人的血,
徐恺的血迹在阅览室也有,这里很可能是他死亡的第一现场。但是栏杆上的血迹和桅杆到烟囱的血迹证明了尸体曾经大幅晃动。
根据原文:引用 刘弦向大家介绍自己将表演一个瞬移魔术,一会儿他会将观景台所有入口都锁上,窗户也都关闭然后穿过人群来到甲板的另一头。刘弦魔术一大亮点就是每次都会邀请观众和他一起,这次的幸运儿便是男演员陈旭明。
龚长张把刘弦招呼过来在他耳边问了一个问题,“嘉宾是事先安排好,还是临时随机抽取?”
刘弦尴尬地笑了笑,小声说道:“事先。”
魔术嘉宾是事先选号的,所以陈旭明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根据原文:引用 “陈先生你带的东西还真少,两套衣服和牙刷毛巾,这不太符合你的身份啊。”
陈旭明带的东西很少,因为剩下的地方要放绳索,风筝以及刀子。
案件还原:
当年,《地浴》的拍摄过程中,在周泽涛的示意下白念雪和徐恺真的发生了关系并被拍下来当做电影的一部分,但是白念雪的“献身”换来的是嘲讽和不认同,她因此自杀,而徐恺和周泽涛却走向了一线功成名就。白念雪的爱人陈旭明多年来一直在调查,并决定为白念雪报仇。他收到邀请当魔术嘉宾,便利用此事做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他先从阅览室向下方垂下一根绳子,然后到房间里制服周泽涛并固定好位置,再将刀扎到周泽涛的身体中,然后从窗户把绳子连接到刀上。用周泽涛的手机发短信约出徐恺后离开周的房间并门口挂的请勿打扰的牌子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有人来找周泽涛的情况,使周泽涛获救的几率降低。
然后去杀死徐恺,并到从高处的桅杆的平台上利用钟摆原理(或向低处烟囱抛绳圈、或利用海风、风筝),将大圆环套到烟囱上,再将徐恺尸体吊上去。之后在魔术表演时到阅览室拉出绳子拔出周泽涛身上的刀,伪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并将刀扔到海里就可以毁灭证据。
徐恺的尸体被发现后,他快速到下方的窗户旁边,找到合适的时间利用人们的重量产生的船体晃动和海风,放松绳子将徐恺的尸体抛到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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