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19-8-10 21:43:01
来晚了shity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0 22:34:40 | 2019-8-12 19:20编辑
凶手是周
周回到市内偷偷潜入公司,在微信聊天群中看到加班组要吃夜宵后,开始了杀人计划。周是林的好友,知道林脾胃不好,吃东西后就要去厕所。于是他提前锁好三楼男厕,女厕的门,而后来到二楼男厕,穿好雨衣带上双层手套,静静等待。
22.07分林吃完夜宵果然腹痛前往厕所,却发现三楼的厕所全被锁住(三楼男厕女厕只有外门把手上有林的指纹,三楼男厕电灯开关上没有林的指纹,说明林没有进入三楼的任一间厕所)无奈之下只能前往二楼。(三楼到二楼走楼梯最快速度是30秒,一层楼时走楼梯速度要快于电梯)林是可以在22.08分进入二楼厕所的,而千度的员工在22.09下班离开办公室时也不会察觉到异常。
在厕所中蹲守的周在林方便后准备离开时轻生接近,右手捂住林口鼻,左手持刀刺进林的心脏,一击致命。(由于要在后背处刺入心脏,左手要比右手更加便利)完成刺杀后,由于尸体距离门太近,周将林的尸体向后拉,后脱掉雨衣与外层手套,并取走林口袋中的手机和u盘(手机背不慎沾上林的一滴血)通过微信在公司群内发言,此时时间差不多是22.11。
而后,周用手套关掉男厕的灯,擦去指纹,离开男厕,只不过周用林的手机发微信时,左手的手套上沾到了林的血,而门把手的设计,在使用上内门把手用左手拧动,外门把手用右手拧动要更加方便,周并没有注意到左手手套上的血,在他离开男厕时,血沾到了内门把手上。
周离开男厕后回到三楼,他先用钥匙将男厕,女厕的门解锁,随后进入会议室(周自己的办公室就在员工办公室对面,要接触电脑他只能用会议室的)他在差十秒到22.12时进入会议室,由于会议室靠近走廊的墙上有一排窗,所以周没有开灯,他摸黑将u盘插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将U盘格式化。而后将U盘粘在手机上,并擦掉手机表面的所有痕迹,而后离开三楼返回二楼厕所,将手机及U盘放回林的口袋中,在23点前离开现场即可。
周是一个有些迷信的人,他在二楼犯罪是不想让血案自己的公司的楼层发生。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00:11:41
刚刚干活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08:58:36
凶手是周,首先先排除陈,如果陈是凶手的话,他不可能把U盘留在死者身上,这是对他不利的证据,其次,排球公司里的大部分员工,首先,张的不在场证明只有五分钟,要完成穿雨衣去行凶拖尸体等过程原不止五分钟,赵在死者死的期间,曾去买烧烤,看似有不在场证明,但照片可能是前几天拍的,而且烧烤可以点外卖,所以赵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但是赵没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再来看下周,周的车有过站消费记录,但可能是他委托别人帮他开车,所以不在场证明这里并不成立,而且都具备了作案的一切条件,包括卫生间的钥匙,其它人并未充足,周的杀人动机可能是情感问题,毕竟他和死者是大学同学,而死者的家里十分有钱,却要和他一起来创业,这之中一定有什么隐情,综上,凶手是周。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11:52:48 | 2019-8-12 19:59编辑
一,排除嫌疑人
1, 题目给出凶手范围: 凶手在已出场有名字的人物中。死者林霄。
在第一案发现场垃圾桶发现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染血的毛线手套,手套材质与死者口鼻中的纤维一致。
2,死者手机钱包,钥匙都在,脖子上还挂着员工卡,说明凶手不是为了求财。
  因此,凶手是有备而来蓄意计划杀人。

2,死者林霄平时为人温和谦逊,从不与人结怨,人缘极好。
因此,排除平时矛盾冲突积累赞成的积怨杀人。

1,打扫卫生的张嫂
  只是卫生清洁人员,与林霄无利益冲突关系,题目也未详细提供其信息,说明不在警方怀疑范围内。
   因此,张嫂不是凶手。

2,千度公司的三位加班员工
1> 颜莹颖、丁蕾、崔文思三人所在公司半年都没有加过班,案发时是近半年第一次加班,不像字节跃动公司的加班是轮班制安排好的,千度公司和字节跃动公司非利益冲突公司,三人与林霄也不熟。22点09分丁蕾给男友发短信,崔文思开来cilicili
视频APP看视频均有记录,二人在二楼女卫生间门口等颜莹颖方便。三人可以互相作证。林霄死亡时间在22点-0点之间。
2>林霄有一个从大学开始交往9年的女友谢琳芳,打算年底结婚,并非花心之人。

因此,
      颜莹颖、丁蕾、崔文思不是凶手。

  3,林霄女友谢琳芳
   1>谢琳芳同林霄相恋9年,打算年底结婚,说明二人感情稳定。
   2>案发时,谢琳芳去KTV给闺蜜庆生,之后在闺蜜家借宿,第二天直接上班,没有作案时间。

   因此,
        谢琳芳不是凶手。

4,3楼字节跃动公司
  1>除死者以外,字节跃动公司成员有:
       周睿博 陈俊峰 李羽天 赵连鹏 陈凯 张晨  包志 关官 黑一玮  王木新  徐青敏
2>案发时参与加班的嫌疑人有赵连鹏、李羽天、陈俊峰 张晨。
3>未参与加班,无明确不在现场的人有:周睿博、陈凯、包志、关官、徐青敏。
4>排除合谋作案
      如果多人合谋杀林霄,参与人都该给自己找到不在场时间证明。
      林霄是字节跃动公司的开发组组长,公司APP能顺利开发推行,公司员工才有薪水拿,林霄也不是唯一掌握公司APP源代码的人,也不是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对手公司艾德佳提前一周发行了差不多的短视频APP,有问题但瑕不掩瑜,公司普通员工杀了林霄并不能得到任何利益好处。

      死者口袋中有个U盘,里面是有个出卖的证据,警方复原后是陈俊峰出卖公司机密的证据,U盘本身被修改成无法修改和写入任何数据,但可以进行格式化,可复原。
       U盘被用白色胶带固定,之前有个"爱的"证据四字标签,少了"证据"两个字,白色胶带下就是"爱的'两个字。
       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U盘内密码图和林霄家密码图一样,U盘压缩包、密码图片和林霄家的密码图创建时间都是2019年6月18日3点13分。说明,这是林霄自己创建的文件。如果凶手是为了拿回证据,那直接把U盘拿走确认就可以了,不必格式后再放回死者口袋中。

          被林霄抓到证据的是陈俊峰,如果是陈俊峰杀了林霄,那他把U盘拿走才对,即使格式化U盘,留下来警方也可以复原,这绝对不利于陈俊峰。而跟其他员工没有关系,其他员工没有杀林霄的动机。

        因此,排除合谋作案。
   
      


      5> 如果是林霄自己格式化的U盘,怕被人盗取后失去证据,那么格式化U盘是会给U盘造成一定的损害,这个U盘是多年前死者女友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只有1G的空间,格式化后一旦出错,比如正在格式化时,突然断电等,都可能造成U盘永久性损坏无法复原,所以,格式化的人不是死者林霄而是凶手。
       U盘格式化后不写入新数据覆盖原文件区,是可以复原原文件,这基本可以成为常识
       因此,
          凶手留下该U盘就是为了留下证据,让人以为凶手是为了陈俊峰出卖公司的事才杀了林霄。

      6>在办公室加班的人林霄离开后,剩余的四人,张晨,陈俊峰,赵连鹏,李羽天在办公室,其中赵连鹏能看到张晨离开和回来座位的行动离开离开办公室大概4-5分钟,张晨座位在门口,未看到除了林霄以外的人离开办公室。
     案发时林霄上周四新买的手机上屏幕和手机侧面无指纹,手机后面有林霄和女友指纹。
      案发垃圾桶有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染血毛线手套。
      林霄22点11分58秒发出的微信就是从林霄账号从林霄手机中发出,已从企鹅公司处证实从上周四开始在该手机上登录。
张晨自己的口供是22点12分59秒-22点13分看到走廊卫生间门口的感应灯灭了,张晨离开办公室到走廊花不了1分钟,林霄的微信是22点11分58秒时发的说先回去,中间差了1分钟,如果这微信是林霄发的,那么林霄手机屏幕和手机侧面为何没有指纹,案发时为6月19日是夏季,不必戴手套,那么这条微信就不是林霄发出的,而是凶手用林霄手机发出的,张晨在微信发出时在办公室周围,从3楼男卫生间到2楼男卫生间就要30秒,还要穿雨衣鞋套等,背后捅林霄拖林霄进卫生间,拿出手机编辑发微信,这些在一分钟内无法完成。
    因此,
         22点11分58秒的微信不是林霄发送的,而是凶手发送的。
         张晨不是凶手,张晨的证言可信。那么同在办公室的赵连鹏,李羽天,陈俊峰在收到林霄微信未离开办公室。
         张晨,赵连鹏,李羽天,陈俊峰不是凶手。
     
      
7>未参加加班的无明确不在场证明的人员:周睿博、陈凯、包志、关官、徐青敏。
8>陈俊峰一个月前母亲查出癌症一直拖欠手术费,在5月18日其账户突然打进一笔巨额资金替他解决了问题。周睿博在从以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定期会从银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其他公司员工银行账户正常。
9>徐青敏在案发上午还卖力谈成了公司的一笔投资,公司发行APP如果陷入凶杀案中对公司发展很不利。
因此,徐青敏不是凶手。

10>陈凯是发现林霄尸体时早到公司,但不是第一发现人,林霄死亡时间是周一22点-0点之间,写字楼大门开门时间是8点,关门时间是23点,他只是公司Android工程师,公司出现凶杀案,经营出现问题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如果要杀林霄,也该给自己制造好不在场证明,同理,包志是公司IOS工程师,杀了林霄同样对他没有好处。
   因此,
       陈凯和包志不是凶手。

11>周睿博字节跃动公司的创始人,一个前程序员,结果在办公室会议室自己的办公室处放置观音,在自己办公室还贴符咒,自己脖子上还挂着观音。
   通常公司为了好运会请财神,关公之类,保佑发财生意兴隆,而观音是为了保佑平安,让自己心安,周睿博在从以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定期会从银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
   因此,周睿博有心难安的事,做了亏心事,害怕报应。

12>周睿博周五中午就回老家D镇,因父亲病重,周一晚8点经过收费站回到B市,
已证题目中有名字的除了死者就剩周睿博没有排除嫌疑。
13>周睿博同林霄是好友,高中大学同学,周睿博离开前公司时,林霄也辞职,二人创业,林霄出钱又出力,按理讲公司是周睿博创立的公司出问题他也等于创业失败,但是陈俊峰在周一加班晚饭时说,"能按时发工资就不错了,都不知道能撑多久"但实际上,公司上午刚谈好一笔投资,而公司的'快音'也推出,有20万用户,市场好评达到95%,虽然比"抖手"晚了一周,再之后发展还有希望的,已知陈俊峰有泄露公司机密代码的嫌疑,但不知道为何陈俊峰泄露源代码后,"抖手"发行后,他为何还在字节跃动公司待着,为何不找个理由辞职,母亲的医药费已经够用了。
14>反编译可以查出"抖手"和"快音"的代码雷同,网上有教程,那么林霄作为开发组长不可能查不出来,林霄掌握了源代码泄露的证据,一定会告知周睿博,但周睿博只字未提。
15>能获得源代码的人有周睿博、林霄、陈俊峰、李羽天、赵连鹏、陈凯、张晨、包志。周睿博泄露自己公司源代码这不符合常理,他直接带人去''抖手"公司多好。何必创业。
16>周睿博知晓公司加班排班表,知道林霄和陈俊峰周一加班。
17>林霄肠胃不好,刚吃东西就想上厕所,在案发晚饭时有去过卫生间,22点07分,张辰看到林霄捂着肚子急匆匆离开办公室的,胃里是一些已经消化的差不多的食物。赵连鹏每次加班都回去买宵夜,案发周一晚上21点40分赵连鹏去买宵夜,21点44分时,在字节跃动群里(成员12人,公司总共12人,这个群里包括公司所有人,包括周睿博)发送烤肉图片和询问你们要吃啥,这是全群都可以看到的信息,包括周睿博。22点左右,赵连鹏买宵夜回来,有电梯监控为证,张晨给林霄送了一些过去,22点07分,林霄就捂着肚子急出办公室。
18>在2楼男卫生间门外把手有林霄右手指纹以及部分掌纹。在3楼男生间和女卫生间外侧门把手都有林霄完整的右手拇指指纹和其他人被覆盖的残缺指纹,林霄是男的,通常不会去女卫生间。林霄肠胃不好,吃完东西就要排泄,那么22点07时,林霄是去卫生间方便,而3楼男女卫生间门外把手都有林霄的指纹,为何要去女卫生间,除非男卫生间锁了,而为何要去二楼男卫生间,因为3楼女卫生间也锁了,林霄很着急才又去了二楼的男卫生间,但在下班时,李羽天刚从3楼卫生间出来,说明3楼男卫生间没有锁,而有卫生间钥匙的人是各公司老总和清洁员,清洁员在字节跃动加班时,已经下班,而公司经常加班,清洁员锁卫生间门不符合常理,那么只有有钥匙的老总锁卫生间门了,三楼的老总就是字节跃动的周睿博。

因此,
     是周睿博锁了3楼的男女卫生间门,锁门就是为了让林霄下楼去二楼,而林霄就是死在二楼的,能知道3楼男女卫生间锁门了,还知道林霄大概什么时候会吃夜宵,林霄肠胃不好,吃完就急着排泄的是只有周睿博。

那么,
周睿博杀林霄就不是因为源代码泄露的事,而是因为林霄知道了周睿博心难安的秘密,周睿博正好借陈俊峰泄露公司代码的事,嫁祸陈俊峰杀林霄。

因此,

    周睿博是杀林霄的凶手。

PS,
1,为何张晨先看到卫生间附近感应灯2先灭,5秒后是楼梯附近感应灯1灭
,因为周睿博要在杀害林霄后把上锁的3楼男女卫生间门打开,不能留下证据。
2,会议门内把手末端有隐约红色,公司没有左撇子,或者左右手受伤的人,那么只有凶手打开过会议室的门,因为毛线手套有染血渗透性,所以必然凶手内手套也残留了血迹,但凶手有擦拭掉,也说明凶手当时很急。

会议室的电脑和投影仪在案发周一早上有断开未插回,但是警方检查时却发现电脑和投影仪有链接,地上有插排的压痕,说明插排有移动过,不在原先固定位置,所以,凶手去过会议室。
会议室只有公司员工用员工卡扫描才能进入,说明凶手有员工卡,周睿博一定有员工卡,而周睿博为何不去自己办公室,因为怕留下痕迹,如果他电脑只有他自己知道大的密码能,二会议室属于公共区,公司人员都可以进入,且开机记录可以删除,只留下周五晨会9点12分的开机记录。

3从女卫生间到会议门正好是9秒,出2号灯感应需要4秒,那每个人走路速度有差异,差1秒也是可能的,那么周睿博先去用钥匙打开3楼男卫生间门,再打开女卫生间门,在去会议室,正好感应灯响应差5秒。
4,动机,林霄掌握了周睿博离开前公司的秘密,一直恐吓周睿博,林家有钱不需要钱,一定是周睿博亏心难安的事,题目未过多描述。
5,包,徐指纹为正常使用留下的指纹
二,案件过程
  1,周睿博有件亏心事被林霄知道,于是想要除掉林霄,恰好此时公司快音源代码泄露,林霄查出是陈俊峰做的,将这件事告诉了周睿博,并且于2017年6月18日3点13分用女友送的U盘保存了证据,并且将U盘改造成无法修改任何和写入任何数据,可以格式化,可以复原的功能,这样可保证数据不被更改,并用白色胶带固定了U盘。
2,周睿博准备好雨衣鞋套和毛线手套,刀,又另外准备了胶皮手套,鞋套,防止泄露自己的DNA等信息。算好周一是林霄和陈俊峰,赵连鹏都加班日子,周五中午借口父亲重病离开去D镇。
3,2017年6月19日17点30,字节跃动下班,加班人去吃夜宵,张晨去叫林霄时发现其眉头紧锁,而后恢复平和,让其余四人先去吃。李羽天从卫生间摸鱼出来和张晨,赵连鹏,陈俊峰去全福德吃饭,在靠近卫生间附近座位,张晨点菜,陈俊峰说了几句丧气话,被赶来的林霄听到,训斥了几句,林霄搬离陈俊峰附近和张晨坐一起,张晨点菜完毕,未吃完,林霄去了卫生间。
4,18点09分,5人乘坐电梯回到公司,18点10分到达公司。林霄回隔间。大家在办公室工作。
5,20点周睿博过B市收费站回到B市,驱车在公司附近等候,避开监控,进入公司,知道二楼千度公司通常不加班,又多女员工,就躲在2楼男卫生间等待时机。
6,21点40赵连鹏按照老惯例买夜宵,乘坐电梯,21点44分并在公司全体成员的微信群来询问吃什么,周睿博通过微信知晓赵连鹏去买夜宵了,在2楼也听到电梯上下运行时间,22点赵连鹏回来后,周睿博就去三楼把男卫生间门和女卫生间门锁上了,回到二楼男卫生间,穿雨衣,鞋套,戴上手套,内部都做了双层保险不会泄露自己的信息,拿着刀,藏在二楼男厕门后。
7,张晨给林霄送了些夜宵,22点07分,林霄捂着肚子出办公室,发现男卫生间上锁,就去女卫生间发现也上锁,只好去二楼男卫生间,走的楼梯,此时用时1分钟,此时等电梯是种煎熬,打开二楼男卫生间门,隐藏在门后的周睿博从背后用戴毛线手套的手捂住林霄的嘴,同时用刀捅了林霄后心,林霄连呼救都没有,5秒钟休克,周睿博拖着林霄到男卫生间内部,这时21点09分,千度公司的三名女员工来二楼女卫生间,颜莹颖去上厕所,丁蕾给男友发短信,崔文思看cilicili的视频,22点10分左右,三名女员工离开,周睿博脱下雨衣鞋套毛线手套扔到垃圾桶,悄悄拿出林霄的手机和U盘,出卫生间门,30秒上3楼,边摘下一只手套22点11点58分用林霄微信账号发送信心公司群里,说先走,戴好内手套。然后22点12分45秒时到达3楼卫生间二号感应灯附近灯亮,用钥匙开男、女卫生间门,22点12分50秒时到达会议室,楼梯附近3号感应灯亮,用自己的员工卡开扫描打开会议门,进入会议室,22点12分59秒张晨出办公室抽烟,看手机时间从22点12点59秒变成22点13分,卫生间附近2号感应的灯灭,5秒钟楼梯附近3好感应灯灭,周睿博抽过插排,联好电脑和投影仪,打开电脑,22点15分,开机成功,插入U盘,发现U盘无法删除,就格式化U盘,删除开机记录,关闭电脑,擦掉霄手机侧面和屏幕的自己的指纹,撕掉U盘证据的标签,藏自己口袋中,等张晨离开,擦掉门内把手,未完全擦净22点18分左右张晨抽完烟回到办公室,周睿博离开会议室回到2楼男卫生间,把手机连着U盘放回林霄的口袋中,屏幕朝上,U盘贴着手机,然后周睿博收拾干净自己的痕迹,但是2楼男卫门内把手还是留下了林霄血迹,周睿博22点20离开写字楼,找地地方处理自己的内手套等,还有销毁标签。
8,第二天8点30分清洁员张嫂发现尸体,陈凯认出是林霄。

三,总结
1,周睿博是杀害林霄的凶手。
2,动机,林霄掌握了周睿博做亏心事的证据。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14:44:45
案发现场
1.林霄后心处受到致命伤,在根据死前拖拽痕迹,可以判定凶手是在林霄关上门后直接行刺,然后处理衣物,因为要从门出去。而门是从内开的,死者正好倒在门前,SO凶手不得不把死者拖拽一段距离。
2.还有门内把手上一丁点林霄的血迹应该是凶手行凶时不小心透过棉手套沾到内层手套的,根据林霄口鼻内有毛线纤维来看,应该是凶手在捂林霄嘴时被林霄咬伤了,至于咬伤的手是哪个手,凶手把凶器丢在右边,应该是左手被咬伤了。
3.机身后左下位置的血迹摩擦,当时林霄已经咽气儿了,而且右手也没有伤,所以血迹极有可能是凶手不小心沾上的,那么是怎么沾上的呢,那就是把优盘粘到屏幕后放入口袋抽出收手时沾上的。这就有意思了,凶手不但不拿走优盘,反而还帮助警方调查内鬼。显然他要嫁祸给陈俊峰,同时掩人耳目杀掉林霄,这样一来,不仅票票到手,自己的嫌疑也没了。说到这里就明白了,是凶手背后指使陈俊峰倒卖源码,被林霄发现了。而又机会获得源码的人,手头又有票票的人,很容易让我怀疑周睿博诶,况且他周一晚八点就回来了,之前还有不知道用来干什么的支出(还是一点一点支的,攒起来也有好大一笔了)啧啧,真是让人怀疑呢😄
                时间线
6月19日
17:30下班
18:10加班
21:40赵连鹏买宵夜
21:55赵连鹏回来
22:07吃完宵夜,林霄上WC(离开)
22:09两个女生在走廊(灯亮)
22:11林霄离开(发chat)
22:12:45②灯亮
22:12:50①灯亮
22:13:00②灯灭(张晨在走廊玩手机)
22:13:05①灯灭
22:17张晨回办公室
                疑点重重
如果说林霄22:07离开了3楼到了2楼,那么2楼走廊灯亮的话,时间就能说的通了。这时林霄。已经遇害了这样一来,3楼走廊灯亮的原因就不是因为林霄,而是因为凶手来过了!那么22:11林霄发的微信又是怎么回事呢?凶手在杀害林霄后,用他的手机发微信说有事
,这样就能排除林霄为什么长时间不回来的疑点了。往回推,林霄为什么要去2楼WC呢?为什么3楼所有WC外门把手上都有林霄指纹呢?这就与下文李本亦问道的问题相呼应了“都有谁有卫生间的钥匙”,不用我说你也该明白,此刻,周睿博的嫌疑更大了。
作案后系列
凶手作案后用最快速度来到3楼,用钥匙把WC打开,然后来到会议室,消除证据,然后开门离开,哈哈,可是他疏忽了,门把手上的红色痕迹被李本亦发现了,而且还是左手哦!只要做个联苯胺实验就可以证明会议室门把手上的DNA是周睿博的呦!
凶手是周睿博
动机是他父亲重病,急需大把票票,正巧艾德佳资助了他,他就又用了些票票让同样急需票票的陈俊峰代替他,好巧不巧,这一系列的动作都被好基友林霄发现了,然后悲剧就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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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15:28:04 | 2019-8-12 08:52编辑
以下为我们讨论之后推理的:

剧情:              只见周睿博走了出来,李本亦冷笑了一声:“你难道认为你可以逃的了警察的视线吗?杀害林霄的幕后真凶!”周睿博立马皱了皱眉,随后说道:“是吗?我没有理由不是吗?他和我没有过节,甚至和我关系很好,我为什么要杀他?”李本亦笑了笑,推理时间到了。


推理过程(分析):
                  首先,开篇介绍的时间是2017年6月19日晚上17点30分,也就是字节跃动准时下班的时间,当时经张晨介绍,他们准备五个人到隔壁的全福德去吃饭,此时,李羽天正在上厕所,陈俊峰和赵连鹏都同意要去那吃饭。此时,张晨去找林组长林霄,当时找林霄的时候,林霄眉头紧锁,表情很凝重,但也只是一瞬间,后来便又恢复气色说让他们先去点菜,自己收拾东西,随后就到。我认为此刻他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在吃饭的时候,陈俊峰因为一句话让林霄爆怒,这就说明此时林霄对陈俊峰有了一定的戒备。然而后面有一张表格,介绍了字节跃动里面的所有人,其中,第一个就是周睿博:创始人,而第二个林霄:开发组组长。所以我认为这件事情除了林霄知道之外,周瑞博应该也知道。这应该就是周瑞博后来嫁祸给陈俊峰的原因。案发尸体上发现的U盘应该也是周睿博放上去,在吃饭的时候,林霄曾上过一次厕所
。18点10分,他们又回到公司加班。后来,21点40,赵连鹏从电梯B离开,过了15分钟,21点54,赵连鹏从电梯B回来,带了两袋烧烤,一瓶啤酒。张晨说他吃完夜宵之后,独自在走廊抽了一会烟,玩了一会手机,大概四五分钟左右。
他说到一个非常奇怪的事情就是他刚出来的时候,楼外的感应灯仍然是亮着的.。后来才知道,这里为了节能装的都是感应灯,只有人经过或者长时间待在那才会亮着,如果没人的话15秒后就会自动关闭。题中给了一张图,介绍的是时间段,第一张是22点11分,林霄在群中发布自己提前走了。后来22点14分,张晨回复了他,让他多小心,因为是群里面的消息,所以此时周瑞博应该也知道。在此之前,22点07分,张晨说,他看到林组离开隔间,直接往办公室外跑去。慌慌张张的样子,接着便是22点11分,林霄发的那一段话。林霄的死亡时间是6月19日22点到6月20日零点。但是,经警方调查,公司的开放时间是在早上8点到晚上23点,也就是说,林霄是在晚上23点之前被杀死的。尸体是在二楼被发现的,但是他们的办公室以及公司是在三楼,所以很可能是凶手将尸体运到二楼。因为后来在题目中提到了一个会议室,会议室里面张晨非常的疑惑,他说道,昨天上午开会时,将连接线拔下来,接到了林霄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会议结束后也没有被插回去,但是现在他居然又被插回来了,这就说明当天晚上有人约林霄到会议室里面谈事情,并且在那杀死了他,后来将他运到了二楼的男卫生间。这里有一点非常的可疑,就是会议室里面铺着地毯是红色的。很有可能掩盖了血渍.最后便是一个可疑的走廊的敏感灯,那应该是凶手作案时留下来的把柄(意料之外的)。其次是周瑞博从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定期会从银行取出1888元,一周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并且,周瑞博昨天下午八点,莫名其妙的回来了,说是因为公司忙,没有让任何人知道,很有可能,林霄知道这件事。题目中还说到周瑞博显示出来了一种这个年龄不该显示出来的一种稳定。这说明他杀人的时候非常的稳定。作案时极其残忍。李本亦在三楼做过一个测试,从女生卫生间到会议室需要9秒的事情,走出二号感应区需要4秒的时间,从二楼拿卫生间最快速上到三楼男卫生间需要30秒的时间。

凶手:周睿博

还原案发现场:
                当天晚上22点07分,林组长离开隔间直接向办公室外跑去,并且22点11分在群中发消息说自己走了,中间隔了4分钟,而22:00到12:30,张晨离开办公室,在走廊抽烟玩手机,不超过五分钟。并且张晨说道,当时走廊里有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也就是外面的感应灯还是亮着的,也就是说刚刚有人经过,或者说一开始有人在这里待过。周瑞博回来之后便联系林萧说要与他见面,地点在会议室,在会议室里,周睿博杀了他,并且清理了现场。但是证据还是有的,也就是会议室门上的手柄有一点点红色的印子。之后,他便将他拖到了二楼的男卫生间,之后再清理了现场,然后将自己作案的器物丢在了抛尸地点。前面提到过周瑞博,他离开前公司固定取钱的事情,并且宣称自己离开公司的原因是因为不想给别人打工。我想可能是周瑞博和林霄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毕竟当时在创建公司的时候林霄出人出力出钱,而现在,周瑞博又了解到了林霄正在查的那个内鬼的事情,就想利用这件事情杀了他,并且想要嫁祸给与他当天有矛盾并且背叛了公司的陈俊峰。

补充(后来版主在题目中改了三处,我们根据所给的信息补充了一些):低处就是手机背部有林霄和他的女友的指纹,但奇怪的是,手机的正面没有。也就是说,手机被凶手接触过,而且也清理过〔可能里面有凶手与其交流的信息〕,之后便是会议室里的观音像,在题尾中也说到了周睿博的胸前挂着一个观音吊坠。所以这更加证明了凶手就是周睿博!

以上为我们的推理过程和案件分析,版主请仔细阅读!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15:45:48 | 2019-8-12 14:54编辑
凶手是字节跃动公司老总周睿博。
作案相关重要时间线及手法为:
2017年6月19日:周一
17点30字节跃动下班,除加班员工外,其余员工纷纷离开公司。李羽天从男卫生间出来,留下一枚指纹。
18点09分,加班的五人林霄,张晨,赵连鹏,陈俊峰和李羽天五人。吃过饭乘B电梯回到公司。
20点左右,周睿博赶回B市,并于21点40以前赶回公司。
21点40,赵连鹏出去买宵夜。
21点44分,赵连鹏在群里发消息询问大家爱吃什么宵夜。
21点55分左右,赵连鹏买回宵夜,张晨拿了一些给林霄。
22点00分左右,估算赵连鹏回到办公室后大家已经开始吃东西了,周睿博用老总的钥匙把3楼的男女卫生间纷纷锁上。
22点01分左右,准备妥当的周睿博握着刀进入了2楼男卫生间,因为始终带着手套,因此门柄上未留下其指纹。
22点07分左右,林霄捂着肚子跑出办公室。
22点07分10秒左右,林霄跑到男卫生间,发现门上锁了,于是又去女卫生间试了试,发现也锁了,并在两个卫生间的门上纷纷留下指纹。于是下楼,34秒左右进入2楼男卫生间。此时,早已准备好刀具并埋伏在男厕所门后的周睿博,在林霄进入男卫生间后,右手捂住了林霄的嘴,左手持刀捅死了林霄,五秒之内林霄死亡,周睿博左手手套的手指部位沾上了林霄的血迹,而右手因用于捂嘴(林霄尸体嘴边的纤维)则不会染血。
22点08分左右,周睿博刚想出去,此时带血的手套粘上了卫生间的把手,就听到门外有动静,于是拿出林霄的手机,(李羽天下午也是听到了大伙的声音就从卫生间出来了),开始删除其与自己聊天记录。此时手机上沾染了血迹。因为血迹在手机背部左侧,而持手机时,背部接触手机的手指往往通过和手掌一起受力握住手机,因此持手机的手指端往往在手机背部同侧(试着握一下,再把手机翻过来看看手指位置。)。因此推测凶手的惯用手为左手。
22点09分左右,2楼加班的女孩们下班结束出办公室门,颜莹颖进入女洗手间,门外的丁蕾给男朋友发了一条消息,而崔文思则在看cilicili视频。
22点10分左右3位女孩从楼梯离开。
22点11分,周睿博用林霄的手机发送了一条信息说林霄不会返回办公室后,将手机正面上的血迹擦拭干净(因此手机正面无死者指纹),放回了死者口袋,并把身上的雨衣鞋套及最外层手套脱下扔进了垃圾桶。此时周睿博手上仍有一副手套。
22点12分00秒左右周睿博快步上楼。
22点12分30秒左右,周睿博用钥匙把男卫生间的门打开。
22点12分45秒左右,周睿博完成了用钥匙重新打开女卫生间并移动出男卫生间感应灯范围。
22点12分50秒左右,周睿博从楼梯下楼,离开楼梯感应灯范围,并准备到2楼男卫生间。
22点12分55秒左右,张晨出办公室。
22点13分0秒,男卫生间外感应灯(2号灯)熄灭。
22点13分5秒,楼梯口处感应灯(1号灯)熄灭。
22点13分20秒左右,周睿博再次进入男卫生间,拿出死者的U盘,发现标签上粘上了血迹,就把标签撕毁了。出门准备上楼格式化U盘时,却发现感应灯亮着,知道有人在走廊,赶紧下到2楼,但许久没有人下来。
22点18分左右张晨回到办公室。
22点19分,发现3楼感应灯灭了的周睿博进入会议室,通过会议室的电脑把U盘进行格式化,做完一切后顺便把鼠标放到了右侧,并接上了电脑与投影仪的连线,删除开机记录,伪装成没有人用过的样子(程序员出身的周睿博十分熟练)。并于22点26分之前离开。
22点27分左右,周睿博将格式化的U盘放回死者口袋,双手握着死者的肩膀将其拖到尸体发现位置后离开现场。内层手套是在回去后再处理的,因此现场没有留下相应凶手组织。
22点30分,全员下班。
23点00分,楼栋自动关闭。
直接证据为:
1. 通过手机背部左侧血迹,及图示门把手沾血的位置判断,凶手为左撇子(一刀命中心脏,一般是惯用手,凶手在后方一手捂嘴,一手出刀直指心脏,大概率是左手出刀。同时,手机背部的血迹在上文已经分析过。而这个楼的门把手是往左伸出,如果用右手,一般不会触及末端,可以自己想象一下开门时如果惯用手为右手的习惯。综上分析,凶手为左撇子。)。因据张晨回忆办公室无人是左撇子,猜测真凶不在办公室。而根据会议室门把手末端有红色痕迹推断,粘上的红色痕迹为香火留下的染料,且沾有此痕迹的人开门也是和凶手同样的方式。那么整个公司有机会接触香火的人只有公司老总周睿博,正是他在门把手留下了红色痕迹。
2. 根据3楼男女卫生间外侧均发现林霄完整指纹而内侧没有推测,两个卫生间晚上均被锁住了。因为男厕更靠近办公室,理论上林霄急着上厕所绝不会去握女厕所的门把。完整指纹说明林霄的指纹是近期留下的。结合2楼卫生间外侧有林霄指纹,说明是林霄自己推门进去的。那么能锁上3楼卫生间门的人,除了清洁工,只有公司老总周睿博。
3.  理论上作为公司二把手的林霄发现了内鬼,只应该也只能将所发现情况向上进行汇报给周睿博。而且,在案发前一天,林霄就已经找出了内鬼,虽然是周日,但这种事情周一就应该宣布。但下午下班吃饭前,张晨发现林霄眉头紧缩,说明林霄遇到了困惑。那么很有可能此时周睿博对此事的态度和林霄的预期出现了一些偏差。结合饭局时,陈俊峰最关心的并不是自己的下场,而是公司会不会发钱,说明老总可能也参与了此事,而此时的陈俊峰还不知道林霄发现了自己是内鬼的事实。同时,若陈俊峰是凶手,根本不会留下格式化的U盘,因为数据可以被还原,这样做与不格式化区别不大。因此,排除陈俊峰作案的可能性。
4.  根据张晨证言,其出门吸烟时未发现有人。且在掏手机看时间变成22点13分的时候,男卫生间外的感应灯正好熄灭,之后过了5秒楼梯外的感应灯熄灭。因此,此时离开的人必然是下楼了而不是进会议室或别的地方,否则从女卫生间快步去到会议室需要9秒,仍在一号灯感应区内,不可能在5秒后熄灭。那么此时除林霄和张晨外另外三人均在加班,不可能是这些人。而林霄同样也不可能,因为林霄急着上厕所,连员工工作牌都还没摘(扔挂在身上),怎么会在11分的时候发完微信,继续逗留到12分才离开?因此张晨看到的下楼的人另有其人。而张晨也没有说谎,根据线索,凶手准备了雨衣手套等工具,且死者林霄正面没有血迹,说明凶手在林霄后面刺的刀。林霄进入洗手间应该直奔上大号的小隔间,因此若是凶手后于林霄进入洗手间,很难短时间内完成在门附近刺杀林霄(血迹是在门的位置往内延伸。)因此,张晨没有杀死林霄。同样,张晨若是凶手同谋,则可以完全说走廊没有灯,这样更加利于凶手逃脱。因此,张晨说的是实话,也就证明了除林霄外,加班的四人均不是凶手。
可行性分析:
1. 因为排班是固定的,因此加班的人是已知的。而林霄吃完饭后就拉肚子的事是所有人知道的,且赵连鹏夜间买宵夜的习惯是已知的。因此,周睿博可以推断林霄周一晚夜间吃完赵连鹏买的宵夜后必定要上厕所。
2. 公司是新搬的地址,因此3楼以上还没有装修完毕。如果3楼无可用卫生间,只能下到2楼或1楼,因此,如果没有别的卫生间可用,最近的二楼洗手间是林霄首选。
3.2楼的千度公司一般无人加班到深夜(女员工证言大半年没加过班),且女员工远远多于男员工(公司定位为女性客户),因此,在2楼下手被发现和被打搅的概率也不高。
因此,周睿博只需在群里看赵连鹏的聊天信息,即可推测林霄大概进厕所的时间,并锁上厕所门。根据凶手事先准备好的一切的做法来看,应该也是早有预谋。而李俊峰似乎还不知道自己是内鬼的事情已被林霄发现,因此本案大概率不是李俊峰策划的。而根据证据,李俊峰确实又像是那个内鬼,因为如果李俊峰不是内鬼又没有杀人,必然不可能在被逮捕的时候不说话。且李俊峰收到的经济往来无法解释。因此排除内鬼另有他人的可能。
杀人动机:
这个就很复杂了。因为文中提到周的父亲病重,且周思想迷信,有可能是想杀掉公司二当家侵吞股份,也有可能是因为某种仪式需要杀死死者。甚至还有一种可能,周睿博和李俊峰是合谋出卖公司机密的。因为生意谈妥是在案发当天,身在外地的周老板很可能以为自己已是绝境,所以就伙同同样需要钱的李俊峰出卖了公司。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抓到内鬼的林霄仍然不开心,因为周睿博很可能并没有要对李俊峰做严厉处分的打算。因此前文推理的删除聊天记录是解释为什么林霄周一(案发当天张晨证言)状态低迷的原因,毕竟发现了内鬼并掌握了证据,应该向老总汇报。然而林霄死后,知道警察抓走李俊峰以前,周睿博都没有对李俊峰进行任何处理,实属反常。周睿博近期也有不明资金流动,可解释为其有别的资金来源。且根据其曾说过不愿在别人手下打工,此事也可能是利用李俊峰被发现,杀死林霄后利用格式化的U盘嫁祸李俊峰。
因此,所有证据都表明周睿博就是杀死林霄的凶手。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16:22:05 | 2019-8-12 19:54编辑
本题的作答采用综合分析的方式进行,引用原文标为绿色,重要结论标为红色。



林霄19日晚加班期间是否使用过三楼卫生间

原文
      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经询问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而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

推理
      根据现实生活经验,使用卫生间的人进入时和离开时都需要转动门内把手开门,如果林霄使用过3楼卫生间,他的指纹会覆盖之前使用卫生间的人的指纹。
      女卫门内把手上的指纹是徐青敏的,19日晚她没有加班,20日当天也没去过女卫,所以指纹是19日正常下班(17:30)前留下的;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题中李羽天最后一次使用男卫是在正常下班前在男卫摸鱼,而假如他在加班时也使用过男卫,则他一定会开灯,就会覆盖电灯开关上包志的指纹,所以他在加班时没有使用过男卫,所以指纹是在19日正常下班(17:30)时留下的。
      3楼两个卫生间门内最上面的指纹都是当晚加班前留下的,说明林霄当晚加班时并没有使用过3楼卫生间,但从两个卫生间门外都有林霄的完整指纹看,他曾试图打开卫生间的门却没有打开,或者打开门后没有使用又关上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假如当晚林霄,或者其他在字节跃动加班的人去过3楼男卫,他们也肯定会开灯,同样会覆盖包志的指纹,所以当晚在字节跃动加班的人都没有去过3楼男卫。而女卫则根据门内把手上的指纹同样排除。
      从以上两个角度都可以推知,林霄19日晚加班期间没有使用过三楼卫生间



林霄22点7分时跑出去是否是急需使用卫生间

原文
      他应该是过了15分钟左右就回来了,带了一些烧烤和饮料,我拿了一些给隔间的林组长送去,之后我们四个就打算先休息一下吃了宵夜然后继续工作。宵夜快吃完的时候,应该是22点7分我那时正好看了一眼手机时间,林组长离开隔间急匆匆的直接往办公室外跑去。”
      “你们没问他去做什么吗?”
      “没有,因为我们都觉得他应该是去卫生间了。”
      “为什么?”
      “这个……林组长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进食后总是很快就去……”张晨想了一下措辞,“排泄?哎呀,反正这个是经常有的事,昨天我们还没吃完晚饭他就在人家饭馆当场去了趟卫生间,当时看他那么急还捂着肚子肯定就是人有三急所以我们就没有多问了。”


推理
      从林霄一贯的表现看,他每次进食后总是很快就去排泄,而当晚林霄也有吃宵夜,从时间上看22点7分也刚好是进食后。
      不过除了去排泄,林霄跑出去也存在其他可能,就是李亘亦推测的与他人见面。但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林霄曾试图打开3楼卫生间的门却没有打开,或者打开门后没有使用又关上了。假如有人约他见面,那一定会告诉他在哪个卫生间,而不是让他一个个试,而且门也应处于打开状态;而林霄在打开门后也一定会进去与人见面,而不是打开门后没有进去又关上门,所以不会是有人约他见面。
      所以林霄22点7分跑出去时确实是急需使用卫生间,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可能打开门后没有使用又关上门,所以是他试图打开门却没有打开,所以3楼卫生间的门在他跑出去时是锁上的


谁锁的门
      卫生间的钥匙只有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有,从包志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可知卫生间在晚上加班期间是不锁门的,而林霄跑出去时还在加班期间,所以3楼卫生间的门是被人故意锁上的。保洁员没有锁上卫生间的门的动机,则锁上门的只能是公司的老总。这栋写字楼是新建的,目前只有2楼的千度公司和3楼的字节跃动公司,又因为警方已经确定千度公司和这个案子没有关系(千度公司老总连姓名都没有),所以锁上门的只能是字节跃动公司的老总周睿博,而根据他昨晚8点左右就驾车回到本市,在收费站有记录可知他自当晚8点之后没有不在场证明,也有时间来进行上锁。



林霄死亡经过是怎样的

原文
      林霄,男,30岁,于6月19日的22点~6月20日0点遇害,身上只有一处伤口,为背部心脏位置,一击致命。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最终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尸体正面未沾有血迹。
      尸体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
      尸体被发现时仰面朝上,双脚朝向门口,凶器被遗留在尸体右手边,凶器上未发现任何指纹。在卫生间的垃圾桶中发现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线手套,手套材质与死者口鼻中的纤维一致。雨衣和鞋套推测是凶手行凶时所穿,可惜未能在雨衣和鞋套内找到有效的线索。手套内未发现残留的人体组织、毛发,推测凶手可能戴了不止一个手套以避免留下线索。
      正方写字楼2楼男卫为第一案发现场,地上的血迹和死者的衣服肩膀处褶皱显示凶手曾经双手抓住尸体肩膀将其拖行了一段距离。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


推理
      林霄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说明凶手没有使用麻醉类药物,而是在林霄到卫生间后直接作案。从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门内把手没有可知,林霄进入卫生间后没有离开就被杀了。
      从死者口鼻处的毛线纤维与垃圾桶内的手套纤维一致可以推测,凶手是事先穿戴好雨衣、鞋套和双层手套后在男卫进行埋伏。走廊传声好,为了不让林霄发出声音,凶手从背后偷袭林霄,一手捂住他的口鼻,一手拿着匕首刺入他的心脏,在林霄仰面倒下后,将其拖行至男卫中间。随后凶手将雨衣、鞋套和外层手套扔在垃圾桶里后,戴着里层的手套开门离开。



凶手留下的血迹分析
      从卫生间内门把手示意图可知,从男卫出去需要用左手转动门把,而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可知这是戴着手套留下的痕迹,凶手即使戴着双层手套,仍不可避免地让一些血沾到了里层手套上,而从沾的血迹在门把手靠近末端位置看,应是凶手的左手小拇指对应部分沾上了死者的血
      如果连里层手套都沾上了血,说明外层手套沾血量更大,结合凶手从背后刺中林霄的心脏,可推知他是用右手捂住林霄的口鼻,用左手拿匕首完成刺杀的



林霄的死亡时间   
      凶手从背后偷袭林霄,最好的时间点有两个,分别为林霄刚进入卫生间时,以及林霄用完卫生间即将出去时,这两个时间点。从血迹位置看,血迹一开始出现在门口,则凶手的刺杀也只能是这两个时间点。
      林霄在22:07往外跑,从3楼男卫到2楼男卫需要30秒,再算上从办公室到男卫的时间,以及尝试开3楼男卫和女卫的时间,大概在接近22:08到2楼男卫。千度公司的丁蕾和崔文思走到2楼女卫才开始玩手机,时间记录显示为22:09,并在女卫外等了一分钟,她们都表示没有看到过死者,说明林霄此时已经在男卫里面了。
      假如林霄没有在刚进去时死掉,则大概率没有排泄完,此时男卫的灯应该是亮的,而卫生间的门下方缝隙比较大,如果男卫开着灯,外面的人是能发觉的,尤其是当千度公司的三名女员工集体出办公室时,此时根据李本亦在三楼的实验结果可以推断出,二楼同一位置的2号灯不会亮,而门缝下会有亮光透出,非常明显,而丁蕾和崔文思都表示没有看到过死者也没有发觉男卫有人,说明此时男卫没有开着灯,说明此时林霄没有在排泄,所以林霄在刚进去时就死掉了
      从尸体位置示意图也可推出同样的结论,血迹的起点在门前中间的位置,假如林霄是处于即将开门的状态,他应该站在更靠近电灯开关的位置,这样才不会挡到开门。而血迹的起点在门前中间,说明林霄是在刚进门时就被凶手从背后刺中了,之后凶手带着林霄转到面朝门的方向,将他放倒拖进卫生间。佐证则是遗留在尸体右手边的凶器,这是凶手在用左手刺中死者心脏后将凶器丢弃的位置,当尸体转过来后就变成了右手边。
      所以林霄死亡时间在22:09之前



凶手是谁
      凶手必须预先埋伏在二楼,且预先准备好雨衣鞋套手套等物,可知凶手并非临时起意,而在林霄到来时凶手果断出手,可知凶手正是要杀林霄。
      但凶手要在二楼埋伏林霄,必须保证他不会上三楼的卫生间,所以他必须锁上三楼卫生间,而前文分析到,当晚锁上卫生间门的人只能是周睿博。
      而且凶手一定是知道林霄脾胃不好,知道林霄当晚加班吃了宵夜的人。综合这几点看,凶手只能是周睿博
      字节跃动公司加班的人都是轮流加班,可知是早就定好了的,而赵连鹏每次加班一定会帮大家买宵夜,再加上林霄脾胃不好,所以当加班的人里有赵连鹏和林霄两人时,周睿博就会知道自己能等到林霄上厕所。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字节跃动动动”的微信群里共有12人,对照员工资料可知该公司老板和员工都在这里,所以当赵连鹏发送“你们要吃啥”的微信时,他就会确定林霄肯定在吃了宵夜后不久前往厕所。



关于林霄手机上22点11分的微信
      林霄死于22:09之前,则林霄手机22点11分58秒发出的微信只能是凶手发的。林霄手机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结合2楼男卫内把手上的血迹可知,凶手在用手拿住林霄的手机时,手指上死者的血又沾到了手机上,而血迹呈椭圆状可知留下印记的是某个手指头,摩擦痕迹则说明戴着手套,所以凶手是用左手拿着手机,这样手指才会处于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而这印证了前文 “凶手内层手套的左手小指部分沾上了血”的推断。
      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背部没有指纹说明凶手戴着里层手套,正面本来应该也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但实际上没有任何指纹,说明凶手将指纹擦掉了,由此可以推断,这是个触屏手机,凶手戴着手套无法操作屏幕,于是将右手手套摘下,左手拿着手机,右手触摸屏幕进行操作,在发完微信后将屏幕上所有指纹擦掉



关于张晨的目击证词
      张晨在警方询问时说“昨晚22点13分也就是吃完宵夜后不久我到走廊去抽烟顺便玩了一下手机,当时走廊的灯是亮着的。”而“这栋楼的走廊灯都是定时的感应灯,白天不亮晚上得有人经过或者一直呆着才会亮,如果感应不到人了,过15秒就会自动关闭”,再加上“卫生间前的灯正好是我拿出手机看到时间从12分变成13分的时候关闭的,也就是22点13分0秒吧,之后过了应该是5秒,楼梯前的灯也关闭了”可知感应区内曾经有人经过,结合李本亦对三盏灯的感应区测试可知,22点12分45秒,有人离开2号灯感应区,22点12分50秒,有人离开1号灯感应区。22点12分林霄已经死亡,其他人又都在办公室,千度公司的女员工无动机返回三楼,可知这个人正是周睿博。



关于U盘

原文
      在死者身上发现了一个U盘。技术员检查了U盘,里面空无一物,经过复原后发现里面原本存放着一个加密过的压缩包以及一张密码图”。
      U盘是和死者的手机一起被发现,均放在尸体上衣外侧右侧口袋中……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
      从标签原本位置的颜色对比以及黏着物的粘性,警方确定这个标签是很久以前贴上,残留的黏着物本身粘性就不大且与手机分开后几乎就不再有粘性。U盘的容量仅仅只有1GB,外形小巧甚至有些女性化,外壳的其中一部分还贴着白色胶布用作固定。对U盘进行检查后确定该U盘曾被人手工改装过,无法修改和写入任何数据,但可以进行格式化。U盘内被复原的文件是一个压缩包和一张图片,创建时间均为2017年6月18日3点13分。
      该U盘是多年前谢琳芳赠送给林霄的生日礼物,上面原本贴着一个爱心标签,上面写有四个字:爱的证据,之后警方将白色胶布撕下,确定了白色胶布下正是写有“爱的”两个字的标签上半部分,与被撕掉的下半部分标签位置也对的上。对于U盘里的内容,谢琳芳表示完全不知情,她甚至都忘了家里还有这个U盘。
      警方检查了死者家中的电脑,未发现与压缩包内容有关的文件,但找到了那张密码图,创建时间也是2017年6月18日3点13分。
      ……
      要在数万的同步记录找到是谁曾经额外下载了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代码,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林霄肯定是花了很多时间才最终确定了内鬼。
      ……
      技术人员经过一晚上加班加点的暴力破解终于解开压缩包密码,确定陈俊峰就是倒卖快音源码的内鬼,压缩包内的证据足够给他定罪


推理
      林霄身上的U盘是她女友多年前送给他的,所以只有他能再次拿出来使用
      U盘被人手工改装过,无法修改和写入任何数据,但这个U盘里却写入了一个加密的压缩包和一张密码图,创建时间均为2017年6月18日3点13分,可知U盘的手工改装在这个时间之后。U盘里是陈俊峰倒卖快音源码的证据,而这个证据非常难找,可知U盘里写入的内容不是临时起意就能制作出来的,而且密码图在林霄家中的电脑里照到,说明写入这些内容,并对U盘进行手工修改的只能是林霄
      林霄于6月18日掌握了陈俊峰倒卖快音源码的证据,则这份证据最应该交给的是字节跃动的老总周睿博,可是该U盘的内容却被格式化了。从李本亦告诉字节跃动众人陈俊峰出卖了公司后众人的反应,可知林霄并没有将该证据公布,所以陈俊峰不可能知道有这么个U盘,也不会专门寻找林霄去格式化U盘,所以格式化U盘的只能是周睿博。U盘被白色胶带固定以后,“爱的证据”只剩下“证据”,事先收到林霄报告的周睿博看到这两个字就会歪打正着地认为这就是林霄报告的“出卖的证据”。
      从标签是很久以前贴上的,残留的黏性不大可知,周睿博是将U盘格式化了以后,又将U盘拿回2楼男卫,撕掉标签后粘在手机屏幕上
      既然这证据是对公司内鬼的证明,那么应该充分使用才是,为什么要格式化呢?下面一段推理继续分析。



关于会议室
      根据原文“我们昨天上午在这里和投资商开会,当时连接线拔下来连到了林组长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而且会议结束后也没有插回去,今天因为林组长的事公司的晨会取消了,没有人进来过。这怎么会又插上了……”“会不会是昨天其他参加会议的人顺手给插上了?”
      “不会,会议结束后我们是一起离开的。
”可知会议室投影仪和电脑之间的连接线本不应该连上,说明有人进入过会议室动过连接线。插排还有点小重,插排旁边的地毯上还有一块被按压的痕迹,大小与插排差不多,可知有人动过插排。会议室的门内把手上,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可推测这正是周睿博戴手套开门留下的痕迹。综合以上线索可以推断,周睿博进入过会议室。那么他为什么要进入会议室呢?
      从前面分析可知,周睿博将林霄身上的U盘格式化了,但格式化U盘需要电脑。二楼千度公司有电脑,但必须是本公司员工刷卡才能进入;三楼办公室也有电脑,但他不可能杀完人后再前往众人还在加班的办公室;这里是科技园,外面没有网吧,所以也不能去外面;自己的办公室和会议室都有电脑,从结果来看,周睿博选择了会议室,而进入会议室前,周睿博先前往三楼打开了男卫和女卫的锁,避免众人发现异常。所以张晨会看到2号灯先灭,1号灯后灭。假如周睿博没有先去开锁,2号灯是不会亮的。
      周睿博使用了会议室的电脑格式化U盘,但电脑上却没有开机记录,可知他同时删除了电脑当次的开机记录,所以他很熟悉程序操作。那么他也应该知道,就算格式化了U盘,警方还是会复原里面的内容,实际上是没有用的,假如他真想隐藏U盘里的内容,直接拿走U盘就是,根本不必将U盘放回林霄口袋,可知周睿博的目的并不是隐藏内容,他正是想暴露内容,从而让警方认为格式化U盘的是与U盘包含内容密切相关的陈俊峰,将自己的杀人行为嫁祸给陈俊峰。这就是他格式化U盘的原因。



关于周睿博杀人的动机
      从会议室、办公室、周睿博自己的办公室都有奇怪的观音像,墙上挂着观音画像,香炉里是刚烧完不久的香火,以及周睿博离职前每月定期取1888元,一周前取4888元,以及脖子上挂着奇怪的观音吊坠,身上一股香火气,可知周睿博非常迷信。而他与林霄是多年的挚友兼中学、大学同窗,公司创立时林霄也帮着出钱出力,按理说他没有杀死林霄的动机才对,那么这个动机很可能和他迷信有关。据此猜测,他是要“杀一个程序员祭天”。
      这个奇怪的观音像很可能是印度迦梨女神像,关于她的信仰,很大程度上,都是同死亡是密不可分的。而更诡异的是,她在古婆罗门教的信仰里,是需要活祭的。因此,周睿博很可能是信仰迦梨女神的,并将林霄作为活祭的对象



案件还原
      至此,我们可以大致还原案件了。
      周睿博信仰迦梨女神,并在某个时间生出了活祭程序员的想法。
      陈俊峰倒卖快音的源码,使得“抖手”先于“快音”发布,林霄做了大量工作,抓住了陈俊峰倒卖源码的证据,并于2017年6月18日3点13分创建密码图和压缩包,将这两个文件写入女友给自己的U盘后,将U盘手工改装成无法写入和修改的状态,并将此事报告给了老总周睿博。
      周睿博收到消息后,本就想拿脾胃不好容易掌握动向的林霄活祭,这下更有了陈俊峰这个替罪羊。
      当晚,周睿博提前回来,在确认赵连鹏买了宵夜后,将3楼男卫和女卫的门锁上,穿好雨衣鞋套,戴好双层手套,提前到2楼埋伏。
      吃了宵夜的林霄,果然犯了老毛病,于22点7分跑出办公室,可是男卫和女卫都进不去,他没有多想,赶紧下楼前往2楼男卫。就在他打开男卫的门准备开灯时,从背后尾随着他的,或者在男卫门后暗处躲藏着的周睿博暴起发难,用右手捂住林霄的口鼻,左手拿着匕首刺入了他的心脏。在林霄休克昏倒后,周睿博用右手将门推上,双手抓住林霄的肩膀将他拖进了男厕中间。
      22:09,千度公司的三名女员工加班结束,其中一名女员工快速跑到女卫解决问题,另外两名员工在外等候她,这个过程持续了一分钟。
      22:10,三名女员工走楼梯离开,周睿博按开男卫的灯开始处理现场。他先将自己沾了血的雨衣、鞋套、外层手套丢进垃圾桶,又翻出了林霄的手机,取下右手手套,用戴着里层手套的左手拿着手机,右手触摸屏幕,在22点11分58秒发送了“我有点事先走了哦,你们别做的太晚,注意安全”,让加班的众人误以为林霄已经离开。随后,周睿博找出了林霄随身带着的那个U盘,思索一番后打算前往会议室格式化U盘,将杀人嫁祸给陈俊峰。
      在22点12分28秒到22点12分45秒这段时间,周睿博来到了3楼,将男卫的门锁和女卫的门锁分别打开,在22点12分45秒时离开了3楼2号灯感应区,在22点12分50秒进入了会客室。
      22点12分59秒,张晨来到走廊拿出了手机,看着时间从22点12分变为22点13分,同时2号灯灭,5秒钟后1号灯灭,5分钟后他回到了办公室。
      在会议室等了2分钟电脑启动的周睿博,将U盘进行了格式化,随后将开机记录删除,关机离开了会议室,到2楼男卫,将U盘标签撕掉,与死者手机一起放在了死者上衣口袋内后,关灯离开。

   
其他
      为什么周睿博要将投影仪和电脑之间的连接线连上?排插为什么会移位?
      根据“会议室左侧的墙上则挂着白色幕布用作投影,而在靠近走廊的墙顶端安置了一排封闭的玻璃窗,高度约30cm”,假如连接线插上,启动电脑后投影仪会进行投影,这样光线就会透过窗户照射出去,为了防止意外,周睿博会先将连接线拔下来,然后将显示屏转向背向走廊的一面。同样为防止意外,他也不能开灯。但19日上午的会他并没有参加,不知道连接线已经被拔下来了,摸黑操作的他可能误以为是自己拔下的连接线,于是在用完电脑,删除记录后,周将电脑转回去,又将投影仪的连接线恢复到上周五的状态。排插的移动也可能是抹黑的时候踢到的。

      他也有可能是故意这么做,至于原因就难以说明了,而张晨也很大可能在周睿博使用投影仪后发现他私下的动作,于是这5分钟可能发生其他私下约定的事情。好吧,这个可能性很低。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17:02:26 | 2019-8-12 10:00编辑
红字为结论,蓝字为引用原文。
杀死林霄的是周睿博,动机为卖公司获取最大利益。
嘈杂的人群中传来林霄的声音,他板着脸死死盯着陈俊峰,随后便把原本在陈俊峰旁边的空椅子拉到张晨旁边再坐下。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昨晚22点13分也就是吃完宵夜后不久我到走廊去抽烟顺便玩了一下手机,当时走廊的灯是亮着的。
分析:1、林霄把椅子搬到了张晨身边;2、张晨去走廊上抽烟,却给警方提供了额外信息,如果他有嫌疑,完全不必要多此一举。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张晨说的话完全可信。
凶手与内鬼陈俊峰的关系:
在死者身上发现了一个U盘。技术员检查了U盘,里面空无一物,经过复原后发现里面原本存放着一个加密过的压缩包以及一张密码图,或许与压缩包的密码有关,现在他们正在尝试破解。
分析:在死者身上发现一个被格式化的U盘,而经过警方对U盘数据的恢复,抓捕了陈俊峰这个内鬼,如果杀死林霄的人和陈俊峰之间存在合谋的话,凶手完全没有必要对U盘进行格式化后再放回死者口袋,直接带走会是更好的选择。因此,陈俊峰倒卖源代码不存在合谋,凶手杀害林霄与陈俊峰倒卖源代码无关。
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
分析:由于死者被人从背后捅进心脏,正面没有血迹,但死者上衣口袋的手机后却发现血迹,显然凶手动过死者手机,结合图片上的微信聊天内容,如果死者发消息让其他员工“加班别太晚,注意安全”,都提醒别人注意安全了!死者自己不可能没有任何防范意识,并且手机背面有指纹,而正面没有任何指纹,从而推断正面被凶手刻意擦去了指纹,目的就是为了掩盖自己留下的指纹,因此可以断定,微信聊天内容为凶手所留,然后再擦掉了指纹。既然发消息时间是22点12分,我们可以肯定死者林霄在此之前就已经遇害。结合上面张晨供词的可信,死者在22点07分离开办公室,从3楼男厕到2楼男厕最快需要30秒,可以推测,死者死亡时间在22点08分~22点12分之间。
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
外面门把手有死者指纹而门内没有,说明死者在进入厕所后还没走出厕所,就被凶手从背后偷袭杀死。
凶手如何把死者林霄约到2楼男厕:
“这个……林组长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进食后总是很快就去……”张晨想了一下措辞,“排泄?哎呀,反正这个是经常有的事,昨天我们还没吃完晚饭他就在人家饭馆当场去了趟卫生间,当时看他那么急还捂着肚子肯定就是人有三急所以我们就没有多问了。”
“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分析:由①可知,凶手知道死者脾胃不好,吃饭要跑卫生间的习惯,因此凶手只需要把3楼的两个卫生间锁起来,然后去2楼男卫生间等着即可,死者跑男卫生间发现门关着,第一反应是进入旁边的女卫生间,因为公司唯一的女职员青敏不加班,如果两个卫生间的门都锁了的话,死者必然会选择去最近的2楼男卫生间,此时正中凶手下怀(由3楼两个卫生间都有死者林霄的指纹可以推断)。推到这里,其实凶手就明显了,由②可知,能够锁卫生间门的只有字节活跃公司创始人周睿博,凶手只会是他。
U盘被格式化分析:
凶手杀死林霄后,用他的手机发了微信,自然也发现了他身上的U盘,但其显然不知道U盘的内容,因此凶手需要对U盘数据进行读取。
3楼的卫生间不能一直锁着,如果有人用卫生间发现门一直被锁肯定会引起怀疑,因此凶手须快速赶到3楼打开卫生间的门,随后再查看U盘内容。
“这个嘛……卫生间前的灯正好是我拿出手机看到时间从12分变成13分的时候关闭的,也就是22点13分0秒吧,之后过了应该是5秒,楼梯前的灯也关闭了。”
李本亦测试了一下,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
因为从女卫生间快步到会议室门口刚好比走出2号感应灯区域的时间多5秒,与张晨看到卫生间前的感应灯熄灭后5秒后楼梯前的灯紧接着也关闭,时间是吻合的,因此可以推断凶手返回3楼打开卫生间门后,径直赶到会议室打算启用会议室电脑查看U盘内容。
凶手(周睿博)使用会议室电脑的原因:
1、写字楼位于科技园区内,附近没有网吧,读取U盘优先择取就近位置;
2、办公室有人加班,不可取;
3、周睿博自己的办公室在员工办公室对面,选择这里的话,如果有人上厕所或出来小憩都会看到办公室的灯亮着,而周睿博是提前从D镇归来,没有跟其他人说,这样会被怀疑;
4、会议室靠近走廊只有上方才有30cm的封闭窗,公司员工即使下班,也只会选择楼梯和更近的电梯B,在感应灯的光照下,可以最大程度覆盖会议室传出的光线,被发现的可能性极小。
凶手利用会议室电脑查看U盘内容,但他显然不知道U盘的压缩包的密码,因而无法查看信息,根据会议室地毯上有插排压过的痕迹推断,凶手临时在会议室用自己电脑拷贝了U盘数据(插排被移动了位置,可能是凶手的电脑没电了),完成后凶手因为杀了人,由于迷信烧香拜了观音菩萨,后来李本亦在会议室门把手上看到红色印记应该就是手接触“香”后留下的。最后,凶手重新将U盘放回了死者口袋。
凶手周睿博杀人动机分析:
他父亲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镇,后来通过微信群告知其他员工他大概周二回来。不过其实他昨晚8点左右就驾车回到本市,在收费站有记录。他说是因为父亲病情大有好转,而公司APP要上线新版本事务又多所以就连夜赶回,只是没有通知其他员工。
不过警方注意到周睿博从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定期会从银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至于当初辞职的原因他说是因为厌倦了给别人打工。
分析:周睿博每月定期取钱肯定是为了帮他老爸治病,而一周多前却直接4888,可以推测他老爸的病情应该是加重了,而非他说的那般有所好转。按照他杀人来看,周睿博的父亲可能需要一大笔治疗费用,刚刚创业的他肯定没有多余的资金,因此只能将公司卖掉。
由于林霄在其创业时出钱出力,算公司半个老板,如果周睿博杀了林霄,那么公司卖掉后他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从而有更多的资金来治疗他爸的病。
因此,周睿博杀林霄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最大收益,为老爸治病。
补充说明:
1、2楼千度公司的颜莹颖上厕所时,周睿博在男厕杀害了林霄,待众女走后,周睿博拿着U盘上了3楼,选择在2楼行凶的原因是拖延尸体被发现的时间,避免引起怀疑;
2、李本亦看到办公室的香烧完不久,而周睿博和徐青敏去见客户,应该是他于心有愧,在祈求菩萨保佑,同时故意避开警方调查。


案件还原:一周多前,周睿博父亲病重,他急需用钱,打算卖掉公司为父亲治病,从而对林霄动了杀机实现利益最大化,于是提前回到B市,预先准备好雨衣、防水鞋、手套等作案工具,看准赵老头买宵夜的时间,在其将宵夜带回办公室后,戴着手套把3楼卫生间门锁了,然后到2楼男卫生间穿好雨衣、防水鞋等,准备伏击林霄,林霄吃了宵夜跑卫生间,发现3楼已锁,于是去了2楼男卫,2楼员工下班,颜莹颖进了女卫,林霄方便完准备离开时,被事先潜伏在其他隔离间的周睿博从背后偷袭,林霄失去反抗能力后,周睿博用其手机在微信群发了消息,然后擦掉指纹将手机放回其口袋,顺便拿走了U盘,脱下雨衣等丢在垃圾桶,在二楼员工离开后,周睿博迅速到3楼用钥匙打开卫生间的门,进入会议室,这时张晨出来抽烟看到了灯光关闭的一幕,周睿博无法解开U盘内的加密压缩包,从而回办公室拿自己的电脑拷贝了U盘数据,随后料想U盘无法对自己构成威胁,于是将其格式化后清除了电脑开机记录,将U盘放回了林霄的口袋,随后离开写字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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