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8:20
一、倒卖源代码之人——陈俊峰

【另外对于压缩包的破解和陈俊峰的调查也已经出来,技术人员经过一晚上加班加点的暴力破解终于解开压缩包密码,确定陈俊峰就是倒卖快音源码的内鬼,压缩包内的证据足够给他定罪。他的母亲在一个多月前被查出癌症,手术因为一直未缴纳费用而一再拖延,直到5月10号陈俊峰的账户突然打进了一笔巨额资金替他解决了燃眉之急。】
破解林霄口袋中发现的U盘里的压缩包之后,证实陈俊峰就是倒卖快音源代码的内鬼,而他倒卖源代码是为了快速筹集母亲的手术费。
【“那我先去叫林组长一起吃饭。”说罢张晨就往办公室左侧的隔间走去,那里算是开发组组长林霄的个人办公室。走进隔间的瞬间张晨看到林霄眉头紧锁,表情很是凝重。但也仅仅只是那一瞬间,随即林霄便转换成了平日里温和的模样。】
【“拉倒吧,能按时发工资就不错了,都不知道能撑多久。”陈俊峰趴在桌子上冷不丁的说了一句。
“你是不是巴不得公司快点倒哦?”嘈杂的人群中传来林霄的声音,他板着脸死死盯着陈俊峰,随后便把原本在陈俊峰旁边的空椅子拉到张晨旁边再坐下。】
林霄平日十分温和,当天明明已经成功谈成一笔投资合作,张晨去找林霄时后者却眉头紧锁、表情凝重,显然是有些事情让他开心不起来。在餐馆,虽然陈俊峰说了一句比较泄气的话,但林霄的反应却有些过于强烈,他板着脸死死盯着陈俊峰,还特意拉走陈俊峰旁边的椅子坐到别处,显然是要和陈俊峰保持距离。从林霄对陈俊峰的态度可以看出,林霄已经知晓了陈俊峰出卖公司的事情,张晨去林霄办公室的时候,或许林霄正在看陈俊峰倒卖快音源代码的证据照片。
但是,林霄虽然表现出了对陈俊峰的不满,却并没有当场拆穿,也没有报警等做进一步的行动,而且根据陈俊峰的动机,陈俊峰是为母亲治病才不得已而为之,所以推测林霄并没有拆穿陈俊峰的打算,只是想通过自己的反应让陈俊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迷途知返。林霄死后,U盘中陈俊峰出卖公司的证据被格式化删除,可能是凶手所为,也可能是林霄自己删除。

二、林霄案凶手——周睿博
【林霄,男,30岁,于6月19日的22点~6月20日0点遇害,身上只有一处伤口,为背部心脏位置,一击致命。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最终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尸体正面未沾有血迹。
尸体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
尸体被发现时仰面朝上,双脚朝向门口,凶器被遗留在尸体右手边,凶器上未发现任何指纹。在卫生间的垃圾桶中发现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线手套,手套材质与死者口鼻中的纤维一致。雨衣和鞋套推测是凶手行凶时所穿,可惜未能在雨衣和鞋套内找到有效的线索。手套内未发现残留的人体组织、毛发,推测凶手可能戴了不止一个手套以避免留下线索。】
根据以上线索可以得知,凶手提前埋伏在2楼男卫门,身着雨衣、鞋套,手带两副手套(外层为毛线手套),林霄打开厕所门进入男卫(凶手此时在门后,所以林霄看不到),然后转身关门(是先否开灯无法确认,按照习惯理应先开灯再关门,但未提及2楼男卫开关上的指纹),此时凶手突然袭击,一手捂住林霄的嘴巴,防止林霄发出声响,一手持刀从背后刺入林霄的心脏。心脏位于人体偏左的位置,从背后捂住林霄的嘴巴需要借助身体的力量,如果用右手刺杀难以操作,因此凶手极有可能是用右手捂住林霄嘴巴,左手持刀刺杀林霄。之后凶手将死者拖至发现尸体位置(作案位置挡住了厕所门,凶手无法离开),并故意把刀丢在尸体右侧,并把雨衣、鞋套及外层毛线手套丢在厕所内的垃圾桶中。
【李亘亦继续翻看着关于这个U盘的资料,U盘是和死者的手机一起被发现,均放在尸体上衣外侧右侧口袋中,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手机机身除了这两样痕迹外没有其他任何痕迹,据死者女友及同事说这部手机是上周四刚买的。】
【正方写字楼2楼男卫为第一案发现场,地上的血迹和死者的衣服肩膀处褶皱显示凶手曾经双手抓住尸体肩膀将其拖行了一段距离。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
【到会议室后李本亦并未询问什么而是在门内把手上仔细查看,张晨忍不住也凑近看了一下,门内把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视的位置仔细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以上线索中3次提到红色血迹(证实为林霄的血),分别为林霄手机背部中央偏左下位置、2楼男卫门内把手、3楼会议室门内把手,而且血迹量依次减少。林霄手部没有伤痕,也不可能在身体大量出血的情况下大范围移动,因此使3处沾上血迹的只有凶手。使按照常理,内开的门都是往靠墙一侧,开通过楼层平面图可以得知,写字楼上所有房间的门都是往一侧开,即从外面进门往右侧开,一般用右手,从房间出门往左侧开,一般用左手。因此,握门外把手的为右手,握门内把手的为左手(2楼男卫外把手、3楼男卫及女卫外把手都有林霄的右手指纹,3楼男卫内把手有李羽天左手指纹,3楼女卫门内把手有徐青敏左手指纹,都印证这一点)。2楼男卫与3楼会议室全部为门内侧把手沾有血迹,可知凶手是左手沾了血迹。前面已经分析,凶手是一手捂住林小嘴巴,一手持刀刺杀林霄,捂住林霄嘴巴的手不可能沾上血迹,由此可以确定凶手使用左手持刀刺杀的林霄。以上三处血迹并未发现可疑指纹,说明凶手并未摘下手套,而是左手内层手套在刺杀时沾上了血迹。
根据三处留下的血迹位置可知,凶手左手手套沾上林霄血迹的大致位置如图:(血迹应在左手手套上,此处只说明血迹位置,且血迹上下位置因个人习惯会略有差异)

林霄的手机背面有林霄与女友的指纹,那正面也应用两人的指纹,但是警方在手机正面没有检测到任何指纹,说明凶手故意将指纹擦去了。凶手为什么要擦掉手机正面的指纹呢?最有可能的就是手机正面沾上了凶手的指纹。林霄的微信号曾于22:11在工作群内发了一条消息,说自己有事先走了,但那时林霄很可能已经遇害,所以发送信息的应该是凶手。凶手要发送信息,必须摘掉手套(虽有触屏手套这种东西,但此处凶手所戴的应该不是,否则也不用擦去正面所有指纹),这就导致正面会留下凶手的指纹,凶手为了消除自己的指纹,只能把正面所有指纹全部擦去。
根据血迹量可以推测,凶手丢掉外层毛线手套后,戴着沾有死者血迹的内层手套依次先拿了死者林霄的手机,在林霄手机背面留下较多的血迹,然后将手机上部朝外放回死者口袋,手机与口袋摩擦造成血迹的摩擦痕迹。然后凶手用左手转动2层男卫门内把手开门,在把手上留下较少量的血迹,右手拉动门外把手关门离开。之后凶手来到3楼号会议室,右手转动门外侧把手开门进入,左手握住门内侧把手关门,在把手上留下微量不明显的血迹。
但除此之外,2楼男卫门内把手血迹还有摩擦的痕迹,很大可能是凶手又返回过2楼男卫,此时凶手左手手套沾的血迹已经十分微量且已干透,没有再留下血迹,但导致原来门内把手留下的血迹呈现为摩擦状。
凶手再次返回的原因后面分析。
【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经询问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而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
【“卫生间的钥匙谁有?”
“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①3楼字节跃动公司只有一名女员工徐青敏,所以3楼女卫门内把手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正常;
②根据证词,李羽天最后一次进入3楼男卫是6月19日17:30左右,门内把手最上方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那么有两种可能,一是李羽天撒谎,在林霄22:07左右进入3楼男卫之后又进去过,二是李羽天17:30左右出了3楼男卫之后没有人再进入3楼男卫;
③3楼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包至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也是有两种可能,一是包志撒谎,在案发当天又进过男卫,二是包志上周五进过男卫之后,没有人在晚上再进过男卫(李羽天是白天进入男卫,不需要开灯);
④3楼男卫、女卫门外把手上均发现林霄的完整指纹,其他人的指纹被覆盖,门内把手却不是这种情况,这看起来很奇怪,如果林霄进入了卫生间,除非不关门,要么门内把手上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但是林霄再怎么着急也不可能不关门不开灯而且也不会先后进两个卫生间,所以,林霄应该只是转动了门把手,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没能进入,最后跑到2楼男厕解决问题。
根据②③,除非李羽天和包志都撒谎,否则,案发当天确实是没有人再进入过男卫,再结合①④,就能得出唯一的结论,林霄当天22:07冲向卫生间,触碰了外侧门把手,但却没有进入,而是直接冲向了2楼男卫。
是什么原因导致林霄必须到2楼男卫呢?显然不可能是有人在2楼男卫约他,否则他也不会去碰3楼男女卫生间的门把手。根据张晨及几位同事的确认,写字楼上的厕所是可以用钥匙锁上的,且钥匙掌握在保洁员与每个公司的老总手上。这样一来所有一切就可以解释了,林霄之所以没有进入3楼男女卫生间(3楼只有一名女同事,且当天不在单位,情急之下想进入女卫解决问题也在情理之中),是因为有人把门给锁上了,而锁门的人就是掌握钥匙的人之一。李羽天17:30左右曾待在卫生间,所以锁门是在这个时间之后。
根据前面的分析,林霄时进入2楼男卫之后立即被袭击,所以可以推测锁门之人便是凶手,而凶手锁门的目的就是迫使林霄去2楼男卫。林霄之所以第一个去卫生间,是因为他自身脾胃不好,凶手既然利用这一点,自然是与林霄十分熟识之人。既掌握钥匙,又与林霄十分熟识,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只有一人,就是字节跃动公司的老板——周睿博。
【会议室地面全部铺着红色地毯,就算是穿着高跟鞋走过也是悄无声息,在会议室中央是一个圆角矩形的会议桌,会议桌左侧放着一台一体机(键盘在显示器前,鼠标在键盘右侧,表面均无痕迹)以及一个投影仪,会议室左侧的墙上则挂着白色幕布用作投影,而在靠近走廊的墙顶端安置了一排封闭的玻璃窗,高度约30cm。三人一起来到电脑旁由张晨进行开机。
可是屁股刚一碰到椅子张晨就发出了一声疑惑。“这个怎么……”张晨拿起投影仪和电脑之间的连接线检查起来,“没道理啊。”
“怎么了?”
“我们昨天上午在这里和投资商开会,当时连接线拔下来连到了林组长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而且会议结束后也没有插回去,今天因为林组长的事公司的晨会取消了,没有人进来过。这怎么会又插上了……”
“会不会是昨天其他参加会议的人顺手给插上了?”
“不会,会议结束后我们是一起离开的。”
李本亦低头看了一眼,脚边正好有一根电源线,从墙壁插头处连接到桌子底下的10插位插排,掂量了一下插排还有点小重。上面只插着两个插头,一个连接着投影仪,另一个连接着电脑。插排旁边的地毯上还有一块被按压的痕迹,大小与插排差不多。】
6月19日上午公司人员和投资商开完会时,电脑与投影仪的连接线是没有插在电脑上的,只有没有人在用过会议室开会,而且平时没有人打扫地毯,电脑与投影仪的电源线是长期插在插排上,一般情况下动不到插牌,而此时插牌显然移动了位置。两处异常都说明有人悄悄来过,而且应该目的应该是用会议室的电脑。前面已经分析过,凶手曾进过会议室,并在门内把手留下林霄的血迹,那造成这两处异常的极有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破绽说明并未凶手故意为之,根据现场情况,一定是凶手不小心碰到了插排线,扯动了电脑或投影仪,之后以为电脑和投影仪本身是连着的,把电脑和投影仪归为后顺手把连接线给连上了。这也说明凶手并没有参与6月19日早上的会议,再次印证凶手是周睿博。
警方在林霄口袋里除了发现手机外,还发现一个U盘,凶手碰过手机,显然也见过U盘。根据李亘亦所说,附近没有网吧,而有电脑的除了办公室只有周总办公室和会议室,凶手为什么选择用会议室的电脑呢?前面之所以造成一些列事故,留下破绽,说明当时凶手并没有开灯,因为会议室靠近走廊的一侧是有窗户的,一旦开灯很容易被人发现,因此说明当时公司还有其他人在,也正因为有其他人在,只有会议室相对安全一些,所以凶手才会选择用会议室的电脑。
凶手查看了U盘内容之后,可能发现内容与自己无关(也可能没有解密成功),但为了误导警方,故意将U盘格式化(也可能林霄自己将U盘格式化),然后删除电脑开机记录,再次回到2楼男卫将U盘放回林霄口袋。

三、案件还原
下面理顺一下时间线:
21:40-21:55 赵连鹏出去买夜宵
21:55 众人开始吃夜宵,并且给林霄送了一份夜宵
22:07 林霄急匆匆离开办公室出去
22:09 颜莹颖离开办公室最先冲到厕所,她到达的时间比两位同伴早几秒钟,随后在厕所停留的时间约1分钟,三名女生离开的时间为22:10左右。
22:11 林霄发微信说自己先走了(准确的时间是22点11分58秒)
22:13 张晨去走廊抽烟,总共约花了约5分钟。刚到走廊时他发现走廊灯亮着,情况描述为:22点13分0秒卫生间前面的灯熄灭了(也即2号灯),约5秒钟后,即22点13分05秒 楼梯间前面的灯熄灭了(也即1号灯)
22:30 张晨,赵连鹏,陈俊峰,李羽天下班回家
根据前面的分析,以及上述时间线可以还原当天案发经过:
周睿博在21:40之后将3楼男女卫生间门锁死(赵买东西回来前锁门也行,但是无法确定别人会不会用,锁门时间越长风险越高),然后带上行凶道具去2楼等待。
10:07林冲出去上厕所,先去3楼男卫,发现被锁死,再试女卫也锁死,便直接冲到2楼男卫,时间大概在10:08,开门进去后背身关门,穿雨衣带手套躲在男卫门后的周从背后右手捂住林的嘴,左手持刀刺向林的心脏,很快林休克,周将林向厕所内部拖,以便离开时开门。然后周将毛线手套摘掉,和雨衣、鞋套一起扔进垃圾桶。周拿出林的手机,10:11在群里发了有事离开的微信,又放回林口袋,并取走U盘。10:09千度公司三女生准备下班时,周正在作案。然后周快速来到3楼,时间大约在11:12,依次将女卫男卫门锁打开,然后径直进入会议室(根据李本亦的测试结果推测,从男卫走出2号灯区域大约5秒钟)。用会议室的电脑查看了U盘内容,发现和自己无关,然后明知可以恢复数据,还是将U盘格式化,并处理了会议室电脑开机记录。之后周在楼道无人的时候再将U盘放回林的口袋。

四、周睿博杀人动机分析:

【“你们还信佛啊?”李本亦在办公室内游荡了一圈后指着门口附近红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观音以及墙上的一幅从未见过而且画风诡异的观音画像说,“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观音像,前面的香炉里还插着刚烧完不久的香火。程序员还信这些的吗?”
“这是周总弄来的,会议室和周总办公室也有一个,而且周总办公室的墙上还贴着符咒什么的。不过他说这只是为了图个心安讨个吉利,反正也不碍事。”】

【李本亦第一次见到了这个曾经是一名程序员的创业公司老板——周睿博。刚到而立之年的他外表看起来有着与年纪不相符的沉稳,脖子上还挂着一个与他的工作不太契合的奇怪观音吊坠,身上还有一股香火的气味。】

我们可以看到周睿博在办公室会议室都放上观音像供了香火,自己身上也挂着观音吊坠,看似笃信佛教。然而那些观音像显得很奇怪,观音画像也是画风诡异,可见和平常见到的不一样,他信奉应该不是我们常见的佛教。

【周睿博从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定期会从银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至于当初辞职的原因他说是因为厌倦了给别人打工。】

周睿博离职前开始每个月固定支出1888元,这笔钱做什么用了呢?这个数字显然带有图吉利的色彩(结合周说过讨安心图吉利的话),这些钱很可能是贡献给了他信的教,他觉得交纳贡金可以让他讨吉利保平安。一个让信徒固定纳贡而且佛像画风诡异的教,会让人联想到邪教。也即是说周睿博从离职创业前夕开始信奉某个“异教”,并且从他的言行和不惜纳贡来看他是笃信的。而一周多前他取出的是4888元,比原来的数额翻了一倍多。这表明他想图吉利保平安的想法更加迫切了,所以增加了贡金数额。那么是有什么事情让他变得这么急切?有两种可能,一是三周前艾德佳公司抢先推出app和他们竞争,二是周睿博的父亲病重。艾德佳公司的事发生在三周前,如果他要求吉利大概不会等到一周多以前,所以第二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周睿博和林霄之间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矛盾,按理说两人应该感情深厚。周睿博有什么动机杀他呢?我们认为周睿博有以下几种可能的动机:
1、         【“他父亲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镇,后来通过微信群告知其他员工他大概周二回来。不过其实他昨晚8点左右就驾车回到本市,在收费站有记录。他说是因为父亲病情大有好转,而公司APP要上线新版本事务又多所以就连夜赶回,只是没有通知其他员工。”】
周五中午周睿博父亲还病重,以致于他不得不放下当天的工作回去,周一就突然大有好转这应该是不太可能的。周睿博周一晚上回到市区之后马不停蹄的去公司杀人,似乎就是为了杀林霄回来的。前面我们分析过周睿博为了父亲的病求平安,不惜把贡金翻倍,他如此迷信,他就很可能会抱有用朋友的命换取父亲长命的想法,这大概就是他杀林霄的动机。
2、        另一个可能的动机是,林霄在公司算半个老板,他在公司也有投资,公司的资产他也占据了一部分,因此公司不是周睿博一个人说了算,也不是完全属于他。周睿博和林霄在公司经营方面或许有分歧,或者是周睿博想除掉林霄把整个公司和所有的钱掌握在自己手里。
3、        第三个可能是周睿博信教的事林霄知道,林霄认为程序员不应该信奉这些,劝说周睿博,周已经被该教完全洗脑,对林霄的干预感到恼怒。
我们认为以上几个动机都在合理范围内,我们认为第一种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凶手左手血迹示意

凶手左手血迹示意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8:24
凶手是周睿博。
三楼当晚在加班出门的只有张晨和赵连鹏,均有人证明。
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从这我们可以了解到死者的手机在死后被人动过,且因手机并不设锁所以可以随意使用。张晨出门非常急,而且大家都在抓紧加班,所以聊天记录十分可疑,有可能在22:11就已经遇害了或是已经见到凶手。
死者离开办公室的时间是22点07分,差不多是同一时间,千度公司加班的三名女员工下班,她们都表示没有看到过死者也没有发觉男卫有人说明死者第一时间不是去二楼厕所的,而去外面再回来,完全没有必要。
“出卖的证据”因死者与其女友关系好,排除女友嫌疑,而出卖的也就是工作上的事情,陈俊峰是出卖现在公司的人,
死者出去应该是在三楼的一个房间内,根据会议室的插头又莫名插上,所以最开始林霄去的应该是会议室,会议室的地毯是红色的,只擦桌子,所以如果地毯沾上血迹稍作清理就很难看出,因为不可能无故插上电源,所以肯定用电脑处理过u盘中的东西,而作为一个非专业的人都能看出两款app的相似之处,所以作为老板应该也明白,u盘反而能诬陷别人。案发现场有雨衣等工具,可以包着尸体将其拖入二楼的卫生间中,在二楼中再稍微清洗工具,因为是夏天,所以水冲刷过不一定会发现。三楼有隔板,二楼一般不加班,所以难以察觉。
不过其实他昨晚8点左右就驾车回到本市,在收费站有记录。所以周睿博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作案。而且明明已经回来,如此敬业的人,却没有直接去公司。拜观音点香火,也是因为虚心,且观音一般慈眉善目,他所带的非常奇怪。
不过警方注意到周睿博从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定期会从银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至于当初辞职的原因他说是因为厌倦了给别人打工。从这也可以觉得不正常,所以可能当初是周睿博先背叛原公司得来一笔钱。林霄最近发现了这件事,所以心情变得奇怪,周博瑞想通过杀死林霄来隐瞒这件事并嫁祸给陈俊峰。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8:47 | 2019-8-12 19:59编辑
推理:1、22点13分0秒3楼卫生间的灯关闭,过了5秒,楼梯前的灯也关闭了,而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其中时间差刚好可以解释5秒钟内卫生间和楼梯前的灯相继关闭的现象,说明在张晨去走廊抽烟前刚好有人从3楼女卫走进会议室。
2、3楼男女厕所外把手均有林霄指纹,内把手均无林霄指纹,最终林霄死在2楼男卫,再结合张晨说林霄捂着肚子走出隔间的证词,可以推测为3楼的卫生间被人锁上,林霄先打开3楼男卫把手,打不开门,考虑到今晚公司无女性员工上班,三急之下便去开女卫门,发现也打不开,便跑到2楼男卫上厕所,结果被人杀死在那里。
3、其他的佐证证据为:凶手杀人很谨慎,但却留下血迹,合理推测为是林霄口袋内手机沾到血迹,因为手机黑色,血迹不显眼,凶手未发现,在用林霄手机发出微信时沾到,从2楼男卫把手血迹到3楼会议室血迹,血迹渐淡,符合前面所说事件经过,同时血迹均出现在门内把手,合理推测为当时凶手用左手拿林霄手机并发微信(也许是右手沾了血),这也是李本亦询问公司内有无左撇子或有人右手受伤的原因。
综上,凶手是有卫生间钥匙的周睿博。只有他才能完成以上犯罪过程。
事件经过为:周睿博当晚回到本市后,前往公司,估计时间,提前关了3楼两间厕所的门前往2楼男厕等待,因为知道林霄肠胃不好,且今晚又吃了烧烤和啤酒(从微信群知道),他笃定林霄会上厕所。如他所料林霄来到2楼男厕,他按计划实施犯罪,但未想到的是一向不加班的千度公司加班了,刚好在他处理完林霄尸体,查看了手机之后千度女员工下班。他拿起林霄手机发出微信造成还活着的假象,避免他们来厕所寻林霄。刚发完微信女员工走了,此时约22点12分他迅速前往3楼男卫打开厕所,再打开女厕,时间22点12分40秒他进入会议室,打开电脑,处理林霄U盘后待张晨回去办公室再将U盘放回林霄口袋内。至于动机,也许是他以为林霄发现自己秘密,查看U盘后发现不是,但也处理了,他知道U盘可以还原,这样可以嫁祸给陈俊峰。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9:02
凶手为陈俊峰。
22:07,凶手用微信约林霄见面,林霄出了办公室(未吃夜宵)。
22:10后,凶手从三楼办公室来到二楼厕所,并穿上雨衣等,杀死了林霄。
22:11凶手用林霄的手机在微信发了消息,因为手机无法隔着手套打字,所以凶手擦去了指纹。
22:12左右,凶手扔掉雨衣,手套并将尸体拖离门边,用沾血的手套打开了门,并上楼。
22:13凶手正欲进门,张晨从办公室出来,凶手又用带血的手套打开卫生间门躲了进去。
之后,凶手回到位置继续工作。
周睿博每月支付的钱应该是用来求佛的。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9:24
我认为杀了林霄的是周睿博。首先我们可以确定会议室的电脑在林霄死亡当天晚上被打开过,目的则是清除U盘里的数据。而电脑被打开的时间是在林霄死亡之前,因为林霄的手机上有粘上U盘的痕迹,所以不可能是在林霄死后再被凶手拿出来的,所以让林霄主动将U盘给别人的可能之有可能是他的挚友,也是公司的老板,周睿博,而周睿博提前回来的原因则是林霄打电话告诉他,找到内鬼了。我推测,周睿博和张俊峰之间有一定的亲戚关系,而他每周取的钱,就是为了给张俊峰母亲治病。周睿博知道此事之后,为了让张俊峰避免牢狱之灾,于是打算杀了林霄灭口。他把林霄约到2楼,然后借口上厕所,跑到3楼,然后进入会议室,他先把林霄给他的U盘进行格式化,然后跑到2楼男卫将林霄杀害,在这时,张晨刚好出来上厕所。微信则是周睿博让林霄发的,借口则是说不要打草惊蛇,将林霄约到2楼男卫也是这个借口。由于戴着手套,并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周睿博杀完人之后,处理好现场,然后离开。以上。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20:00:03
首先凶手是左撇子
在22:07时林出去上厕所在三楼男卫,与此同时13分张晨说走廊灯亮着(似乎有些不合理)楼下三名女员工厕所这时候说男厕没有动静

这时候两种可能1.在张出来之前一会刚好从楼梯下去2.林被人约二楼林走到楼梯口张出来灯亮
显然第一种如果凶手不是张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便可以去二楼男卫被凶手杀害
如果凶手是张则林先去张为后杀害处理凶器后回去
之所以不是陈应为u盘没改过没销毁
动机:周我认为有点心虚的样子买观音要么监听要么怕所以可能周给陈钱让他变卖促使他杀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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