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1:42
凶手:周睿博
动机:因为死者与女友即将结婚,引起他的嫉妒,因爱生恨。而且很有可能步入了邪教。


      【三楼卫生间】3楼的两个卫生间都是林宵的完整掌纹,他上厕所一定是去男卫,可为何女卫也有指纹,说明男卫当时是锁上的。可当时除了林宵本人,加班人员都在办公室内,都可以互相的证明没人在厕所里。
         而且吃晚饭前,李羽天还去过厕所,厕所并没有锁。但吃宵夜时厕所锁住了,只能是被拥有钥匙的老总周睿博锁了。因为他也知道林宵脾胃不好,一吃饭就要去上厕所。


     【会议室】会议室的电脑插排连上了,说明有人动过电脑。u盘上的内容也被删掉了。周围并没有网吧,整栋大楼除了二楼和三楼需要用工作证的办公室,那就是用会议室的设备删除了u盘内容。

【关于灯光】张晨看到的走廊灯光,22:13:00,2号感应区灯灭,5秒后1号感应区灯灭。
       而从女厕走向会议室共9秒,走出2号感应区需4秒,再在1号感应区走5秒可以进入会议室。感应灯15秒无人移动熄灭。往前推15秒,那就是22:12:41从女卫进入会议室。
      这个人是谁呢?如果是林宵,那他为何会在22:11:58发微信说他先走了。所以,那个人就是凶手。他在22:07--22:11已经被控制了。


【时间线】
       22:07,林霄去了2楼男卫,因为2楼公司员工基本都是女士,所以,,凶手埋伏在二楼男卫,但此时凶手听见有声音(二楼女士去上厕所),但机不可失,周睿博个子高大,从后面一把捂住林霄的口鼻,然后迅速将刀从后背插入。为了防止血液太快流到卫生间外,所以将尸体拖动。然后拿走他的手机,
      22:11:58给同事发送了微信。并拿走他的u盘上三楼。
      22:12:40将三楼两个卫生间的锁解开,进入了会议室。格式化U盘。
      22:13张晨出来吸烟,看见灯光。

     他等到走廊灯光熄灭后,将u盘和手机放回死者上衣口袋,离开现场。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3:06
凶手不是陈俊峰,第一他没有杀人的时间,第二如果是他想杀人灭口(很明显不是因为争执临时起意杀人)没有必要把u盘留下。
我觉得杀人凶手是周睿博。19号晚上周睿博从D市赶回来,告诉死者有人在卫生间进行交易,没有说明是哪个卫生间,于是死者开始打开的是两个三楼的卫生间,但是都没人,于是死者考虑到可能是二楼的,就下去了。在死者进去二楼男卫生间后,凶手将他捂嘴杀害,脱了雨衣手套等,戴上新的手套,然后用死者手机发送微信,(可能是拿手机的手戴了手套,打字的手没有),擦掉指纹,拿走u盘,此时他的衣袖附近可能沾有血迹,紧接着去了三楼的男厕所。最后进入会议室,在黑暗中凶手可能被电线绊倒了,他以为自己把连接线给拌开了,所以在用电脑删完u盘里的东西后将电脑和投影仪的连接线连上了,但是因为他最近一次的晨会没有参加,不知道连接线本来就是分开的。接着回到二楼把u盘放进死者口袋,标签被撕可能是上面留下了证据。陈俊峰能得到APP的资料也许是周睿博暗中帮忙的,为的就是把杀人嫌疑转给陈俊峰。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3:12 | 2019-8-12 19:59编辑
首先,根据从死者林霄“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这一点,我们可以知道林霄在6月19日晚上并没有吃张晨拿给他的宵夜。既然如此,那么在当晚的22点07分的时候,林霄离开隔间急匆匆地往办公室外跑,并不是因为脾胃不好要去方便,而是为了去见“某人”。而林霄当时捂着肚子故意让办公室的同事们认为自己是要去上厕所,可能是因为林霄或者约见林霄的那个人不希望他们的会面被其他人知道。
       其次,根据指纹检测的结果,“2楼男卫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我们可以知道林霄在当晚似乎开过正方写字楼2、3楼所有卫生间的门,就连3楼的女卫生间也不列外。这是为什么?显然在3楼的字节跃动公司上班的林霄不可能把3楼男女卫生间的位置搞反。我认为这其中的原因是——林霄要找人。那么,当晚约见林霄的那个人其实并没有把见面的具体地点告诉林霄,那个人很可能只是说让林霄到正方写字楼的卫生间里见面,至于是哪个卫生间并没有明说。

       上面推测得出了林霄在当天晚上曾经去写字楼里的各个卫生间找过人。那么在晚上找人必须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呢?答案是——开灯。再看谜题中给出的线索,“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因为发生命案后大家对上卫生间似乎有些恐惧和抵触”。结合以上两点,我能得出的结论是——3楼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的指纹应该是林霄的。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3楼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的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这种有违逻辑的情况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案发当晚包志在林霄去各个卫生间找人后,去了3楼的男卫生间,并且打开了卫生间里的电灯开关。由此我推测,杀害林霄的凶手正是包志。

       案发当晚的22点11分,林霄来到写字楼的二楼。林霄打开2楼男卫的门,再打开该卫生间的电灯开关,随后他在卫生间内草草搜索了一番。草草搜索未见有人后,林霄转身想要离开2楼男卫。此时,身穿雨衣,戴着手套和鞋套,手持匕首的包志从后袭击杀死了林霄。接着,为了防止仍在办公室加班的同事对林萧久出未归产生怀疑,包志拿出林霄的手机,用林霄的微信发了在22点11分时发的那条消息(有点事我先走了哦,你们别做的太晚,注意安全),随后删除了他约见林霄的QQ聊天记录。然后,包志脱掉雨衣,鞋套以及最外层的手套,打开2楼男卫的门离开。
       做完这些的包志溜进3楼的会议室,用会议室里的电脑清空了从林霄身上拿出的U盘里的内容。然后关上电脑离开3楼会议室,在此之前,包志还多此一举地把投影仪和电脑之间的连接线插了回去。离开会议室后,包志又进入3楼的男卫,还打开了该卫生间的电灯开关,此时的包志已经把他内层的手套也摘了下来,因此把自己的指纹留在了3楼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22点12分45秒,包志走出卫生间,离开了写字楼。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5:23
凶手周睿博。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5:36
我的答案
       周跟陈x峰一起策划了倒卖源代码的事。然后晚饭的谈话中陈察觉到了林已经知道了真相,于是告诉了周。周用钥匙锁上了三楼的两个厕所门。
      22:07林肠胃不好,去上厕所。发现两边都打不开,于是下楼。就在二楼的厕所里被周杀害。然后周用林的手机发送了消息,并拿了u盘上楼,他想到自己的私人办公室去。但是走到女厕门口时,发现工作室里有人(张晨)出来,就躲入会议室。
(这就是张发现灯开着的原因)并查看了U盘又将其格式化。再将手机跟U盘一起放回。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5:58 | 2019-8-12 19:59编辑
可控条件:①赵连鹏加班都习惯帮大家买宵夜。②林霄肠胃不好,每次进食后不久都要去厕所。
不可控条件:①二楼的千度公司大半年来刚好是命案发生这天加班。

线索:1.陈俊峰今天赶着下班,而且他因为母亲的病身体和财政上都弄得焦头烂额。
2.在五点半下班的时候,李羽天在厕所“摸鱼”出来时,厕所应该和平时一样,没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
3.谈成投资这天,林霄的行为与平时不同,张晨去他的办公室时看到他“眉头紧锁,表情很是凝重”,但很快就掩饰过去;在全福得时,一反往常地对陈俊峰发脾气,后来气氛也不好。
4.林霄肠胃不好,在饭店就去了趟厕所。
5.从张晨给林霄送宵夜过去不久,约10分钟林霄就捂着肚子出去。但从后来的尸检结果的食物消化程度来看,林霄当时并没有吃宵夜或者吃得很少。如果林霄因为肠胃的原因出去厕所没回来,那么当时他的电脑应该还没关。
6.从现场和现场留下的作案工具来看,凶手应该是从背后捂着林霄的嘴鼻,用匕首精准地刺中心脏位置;这样看来,左手持刀会更加顺手,而且行凶者不比被害者矮的可能性更高。而且凶手的准备很充分,在厕所留下工具可能是不够时间处理,不方便带出去恐怕容易被人看见,毕竟二楼可能会遇到人。
7.陈凯最早到公司,称是离得近但也要半小时,其他人则应该上班路上花费超过半小时。
8.张晨吸烟时看到走廊灯亮着,这说明之前可能有人,从熄灯顺序来看,应该是LOGO往楼梯方向过去。而张晨刚好在那人消失在尽头时出来,时间是22:13:00。
9.那人可能忘楼梯和会议室方向,随后4、5分钟没人出现。
10.从现场看,尸体有被拖行痕迹,血迹是从门口拖拽过去,林霄当时应该是在门口位置遇害,尸体可能阻碍门打开。
11.从结构上来看,尸体被发现的厕所和会议室的门在外一般用右手打开,在内一般用左手打开。
12.从现在普遍使用的触屏手机及其性能来看,使用时正面屏幕一般都有指纹残留,不然就被可以擦拭过。
13.从手机残留的血迹位置来看,手机被人用右手操作过。从血液的存在和衣服口袋痕迹看,是死后被人放进去就没移动过。
14.U盘的容量来看本不像是刻意用于工作,里面文件创建的时间是案发前一天。
15.白色胶带掩盖后,U盘表面只有“证据”两字(被撕去)。
16.从员工资料上看来,能接触源码的是名单前面八个人,从他们的职位来看,他们和产品经理王木斯应该都知道U盘格式化后能复原,但忘木斯有不在场正面。所以还是那八个能接触到源码的人知道U盘可以恢复。
17.U盘和手机留在一起是可以被留下。
18.离开公司大楼时如果走楼梯会避开监控。
19.老板周睿博当时已回B城,他和林霄其实是平级关系。
20.可以确定艾德佳的盗用和内鬼的倒卖。但“内鬼”陈俊峰下班前都没作案时间,也没有支走林霄的机会。
21.现场保护很好,连血迹都没破坏,有利于警方侦查。
22.从丁蕾的信息和崔文思的视频还有颜莹颖的情况来看,22:09~22:10二楼这层没有其他异常。可能除了那晚特别要加班之外,那时候这层没其他人,而她们加班时由于关着门开空调有人来过她们没发现,那人发现今晚二楼竟然有人加班。
23.公司有三个观音像,办公室那个焚完香不久。
24.投影仪在谈投资之后和李本亦来之前这端时间有使用过,可能是谈投资那晚,准确是林霄死前使用过。
25.从厚地毯和排插压痕来看,排插最近移动过。可能是在笔记本用过之后,又把连接线换成会议室那台电脑插上。而插上的人没参与投资商的会议,不知道本来是没插在那台台式上的。
26.干干净净的键盘可鼠标可能连周五使用过的人的指纹都没有,因为被人擦过。
27.林霄曾想趁没人使用女厕,因为他很急。但后来因为某些原因,三楼男女厕都是用不了,不得已去二楼。
28.周睿博取钱的数目尾数像是商业用途,可能是保险。

还原
凶手:周睿博
过程:周睿博回到B市后想杀害林霄,可能与地位或意见分歧有关。当晚看到老赵的信息之后算好时间约林霄出去,以重大事缘为由。本来他想在二楼动手,发现二楼有人,不方便,遂将其约至会议室或外面,待办公室加班完,林霄吃宵夜,锁厕所,不得已去二楼,动手。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6:00
凶手是老板,作案过程,根据收费站的记录他是提早回来的,然后用钥匙把卫生间的门锁住,这样死者去卫生间时就会打不开门从而去了二楼的卫生间,解释了三楼外把手上有死者的指纹而里边没有,然后凶手穿着雨衣,防止血溅到自己,躲藏在了卫生间里,趁死者准备出去时捂住嘴杀了他,死者挡住了门还将死者拖了一段,拿出死者手机发送了消息所以红色的点会沾到手机上,后上三楼把锁上的门打开,那时11分58,上楼三十秒,锁好后灯刚好被张晨看见。
死者带了钥匙钱包工作卡等证明是他不是去上厕所而是要出去,会议室凶手进去插了连接投影仪的线,u盘凶手本来可以带走然后销毁,但是却选择了格式化让警方还原,是想嫁祸给陈俊辉。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6:54 | 2019-8-12 19:58编辑
贝克街大赛第四题《While True:Kill()》解答:
结论:
凶手是周睿博。

一、案发现场

原文:
1.【这里并未设有传统写字楼必备的门卫、传达室,大门设定为定时开启和关闭,分别是早上8点开启与晚上23点关闭。为了保障各家公司内的财产设备安全,每家公司的办公室门锁均为政府免费提供的特制电子锁,需要该公司的员工卡才能打开。】
2.【林霄,男,30岁,于6月19日的22点~6月20日0点遇害,身上只有一处伤口,为背部心脏位置,一击致命。心】。
这里我们可以得知死者死亡时间,根据2我们可以进一步的减小死亡时间22:00~23:00。

原文:
1.【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最终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尸体正面未沾有血迹。
尸体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
2.【尸体被发现时仰面朝上,双脚朝向门口,凶器被遗留在尸体右手边,凶器上未发现任何指纹。在卫生间的垃圾桶中发现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线手套,手套材质与死者口鼻中的纤维一致。雨衣和鞋套推测是凶手行凶时所穿,可惜未能在雨衣和鞋套内找到有效的线索。手套内未发现残留的人体组织、毛发,推测凶手可能戴了不止一个手套以避免留下线索。】
从1我们可以得知仰面朝上,双脚朝向门口。根据推测如果死者站着背对门它的背后刺的话,如果是向前倒,那么必然仰面朝下,如果是向后倒,那么双脚不应该会朝门,大致可以推测死者肯定是正对门。所以当时死者应该进入厕所后正要关上门(手应该当时没有碰到),突然凶手背后偷袭刺向死者。而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我们可以大致推测死者肯定没有去上过厕所。而这是一起预谋杀人。

原文:
1.【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
首先凶手必然是碰到了死者的手机,如果他是要死了出来他可能会用微信与死者约时间或者是手机上有凶手的指纹,所以凶手要清除。

原文:
1.【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
其实本来最关键的就是为什么男女厕所的门把手都有死者完整的指纹?根据死者胃中还有未消化的食物,还有两个厕所的门把手内并没有写有没有死者,因此我可以判断出死者可能根本没有进入过三楼的厕所。而女厕所里只有一个人的左手指纹,而且还是内部的,更能说明上说肯定对门把手做过什么。

二、进一步分析

原文:
1.【“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我觉得凶手就是周,他可能把男厕所的门给锁了。导致死者只能去二楼上厕所。因为做保洁员跟老总才有钥匙,所以就他才能完成。

原文:
1.【李本亦测试了一下,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
“刚刚我从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秒……这么说来……”李本亦自言自语到。“卫生间的钥匙谁有?”】
2.【“这个嘛……卫生间前的灯正好是我拿出手机看到时间从12分变成13分的时候关闭的,也就是22点13分0秒吧,之后过了应该是5秒,楼梯前的灯也关闭了。”】
首先13分,这个时候肯定会存在人,但肯定不是死者,我们不妨假设一下死者在十二分的时候说有事出去办一下那么13分的那个人必然不是死者,那么只能是凶手了。
通过计算再一步推算,22:12: 45至少有人在二号灯区,但在22:12:50至少有人在一号灯区。又或者那个人是在一二重合区,但是不管怎么样,凶手要去的方向要么是楼梯,要么就是会议室。

原文:
1.【张晨忍不住也凑近看了一下,门内把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视的位置仔细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2.是案发现场图片上二楼厕所门把手内的血迹。
我们可以得知,凶手肯定是去了会议室。但为什么会去会议室?我觉得可能是为了连接那个插座。

原文:
1.【李本亦低头看了一眼,脚边正好有一根电源线,从墙壁插头处连接到桌子底下的10插位插排,掂量了一下插排还有点小重。上面只插着两个插头,一个连接着投影仪,另一个连接着电脑。插排旁边的地毯上还有一块被按压的痕迹,大小与插排差不多。】
所以凶手杀完人之后,出于某种动机,将连接线给插回去。其实那个时候我们可以不难推断,凶手杀完了人之后,用手机发了条消息,也就是图片中的。推算一下,23:11:58至23:12:28到三楼男卫,23:12:28至会议室23:12:37。时间只相差了一分钟不到,在推算清理手机这些,所以凶手应该是这样子完成作案的。
至于凶手为什么要返回三楼厕所,应该是之前给厕所上锁把锁给解锁用钥匙。

三、凶手的动机以及还原案发

原文:
1.【会议室地面全部铺着红色地毯,就算是穿着高跟鞋走过也是悄无声息,在门对面的角落里放着一个观音像】
2.【“他父亲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镇,后来通过微信群告知其他员工他大概周二回来。不过其实他昨晚8点左右就驾车回到本市,在收费站有记录。他说是因为父亲病情大有好转,而公司APP要上线新版本事务又多所以就连夜赶回,只是没有通知其他员工。”】
我觉得凶手的动机应该离不开他的父亲,可能是自己面临缺钱的问题,我觉得让另一个公司提前有短视频App,可能不仅仅是陈俊峰在帮忙。也有可能周为了钱来治父亲的病,而帮助对手公司。
至于这个观音像,我们开一个脑洞,我倒觉得凶手不像是个信佛的人,这个观音像可能里面装有什么摄像头来观测死者的App进程。

案件还原:
凶手得知app要上线的这件事情,为了防止上线连夜就赶回来,当然为了防止上线,所以可能会产生杀机,要杀害死者。
于是凶手准备好作案的工具,应该拿了多个手套,得知死者胃不好,会上厕所的习惯,用钥匙将厕所的门锁住。于是,无奈之下死者只能到二楼男厕,到达二楼男厕之后,凶手立马杀害了死者。但同时外面有三个正在下班的女生,为了防止尸体被发现,将尸体拖到里面,而三个女生自然不会仔细观察男厕所。所以并没有发现尸体,凶手可能去拿死者手机,但是可能用手套不方便打字,于是摘掉手套打字发微信让人误以为11分之后死者还活着,于是凶手到了三楼将厕所的门打开,如果锁上的话,这样会误以为凶手是有钥匙的人。然后再去会议室,可能是为了把app的进度数据给手公司。

四、左撇子

根据图片我们可以知道,凶手可能在杀人的时候,手套还占有一定的血迹,所以在会议室和厕所的门把手内有摩擦状的血迹,应该是可以证明凶手可以打开了房间,如果是右手的话血迹应该可能不会在门把手的末端,而文中有一个女卫由女生左手指纹,但不能判断他是左撇子。

而且除了楼梯有监控摄像头之外,另外都没有监控摄像头,所以可能观音像里面真的放有摄像头。

另外凶手脖子上有观音的吊坠,我个人认为可能是保佑自己的父亲快点好起来。

文中并没有描述谁是左撇子,但有可能是凶手因为某些原因使用了左手开门。

当然在脑补一种动机:怕死者太优秀,取代他的位置,当然这种可能性太低了。

当然至于证据只要测试一下凶手是不是左撇子就行了。

当然死者的感情生活没有问题,所以不可能是情杀。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7:11
疑问&线索:
我们加班都是轮流的,而且早就定好了,虽然临时要求加班的话大家应该也不会有意见,但是周总还是想尽量让我们不要那么辛苦,身体比较重要,所以一周也只有工作五天。
嗯……后来……大概是21点40分的时候老赵也就是赵连鹏出去买宵夜。这是他的习惯了,每次他加班一定会帮大家买宵夜。”
老赵习惯,其他人也可以从微信群里得知
但死者离开办公室的时间是22点07分,差不多是同一时间,千度公司加班的三名女员工下班,她们都表示没有看到过死者也没有发觉男卫有人。
也没发觉,意思是没人?
技术员检查了U盘,里面空无一物,经过复原后发现里面原本存放着一个加密过的压缩包以及一张密码图,或许与压缩包的密码有关,现在他们正在尝试破解。
是谁删除的,为什么删除u盘内容?
李亘亦继续翻看着关于这个U盘的资料,U盘是和死者的手机一起被发现,均放在尸体上衣外侧右侧口袋中,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手机机身除了这两样痕迹外没有其他任何痕迹,据死者女友及同事说这部手机是上周四刚买的。
从标签原本位置的颜色对比以及黏着物的粘性,警方确定这个标签是很久以前贴上,残留的黏着物本身粘性就不大且与手机分开后几乎就不再有粘性。U盘的容量仅仅只有1GB,外形小巧甚至有些女性化,外壳的其中一部分还贴着白色胶布用作固定。对U盘进行检查后确定该U盘曾被人手工改装过,无法修改和写入任何数据,但可以进行格式化。U盘内被复原的文件是一个压缩包和一张图片,创建时间均为2017年6月18日3点13分。
正面没有任何指纹,说明正面被凶手擦拭过,应该是戴着手套不好使用手机,但擦拭手机又说明凶手不在乎警方知道自己动过手机,那么那条微信作用只是为了当晚员工不去找林霄。
大门设定为定时开启和关闭,分别是早上8点开启与晚上23点关闭。
据他说是因为他家是离公司是最近的所以习惯每天都最早来,不过虽说是最近但也要30分钟的车程。
如果果那条短信是林霄本人发的,他不太可能再去公司。
真是的,公司大半年都没加过班,一加班就遇上这种事了。”急性子的丁蕾率先发难。
千度公司没有加班的习惯
什么事?那根连接线吗?”
“差不多,他们当中没人去动过连接线。”
谁动的线?
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
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
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经询问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而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因为发生命案后大家对上卫生间似乎有些恐惧和抵触。
但是到会议室后李本亦并未询问什么而是在门内把手上仔细查看,张晨忍不住也凑近看了一下,门内把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视的位置仔细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林霄当晚似乎三个卫生间都去了一趟(女厕由于唯一的女员工不在,应该也是可以用的),但是三楼厕所门内把手都没有指纹,只能是门无法使用,也就是被锁上了,所以他只能下楼用二楼测所。
卫生间的钥匙谁有?”
“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时间线:
  
22:07
[align=left]22:09
[/align]
[align=left]22:12
[/align]
[align=left]22:13
[/align]
[align=left]22:30
[/align]
[align=left]林霄走出办公室
[/align]
[align=left]千度公司下班,
男厕所无异样
[/align]
[align=left]林霄发微信
[/align]
[align=left]张晨走出办公室,走廊灯亮
[/align]
[align=left]字节跃动公司下班
[/align]
时间有限,这两天打了不少时间游戏,没时间作答了,凶手是周睿博,当晚回到本市后,他回到公司,先把三楼厕所门锁上再穿好衣服在二楼男厕等候,因为千度公司没有加班的习惯,所以他才选择这个方案,但当晚有人,不过没有影响他的计划,因为人在他杀了人之后才出来,他就耐心等候人离开时,再发微信给其他人,防止其他人来寻找,不过他左手上粘了一点血,而他没有发现。之后去三楼解锁,听到有人冲进会议室,顺手插了电脑?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9:57:37 | 2019-8-12 19:59编辑
1.路过卫生间他们正准备敲门叫李羽天,恰好对方就从里头冒出来,脸上洋溢着摸鱼成功的喜悦。
分析:李羽天刚从厕所里出来。换而言之,李羽天是天黑前最后一个使用男厕的员工

2.“嗯……后来……大概是21点40分的时候老赵也就是赵连鹏出去买宵夜。这是他的习惯了,每次他加班一定会帮大家买宵夜。”张晨看到李亘亦试图发问,便先补充了一句。“他应该是过了15分钟左右就回来了,带了一些烧烤和饮料,我拿了一些给隔间的林组长送去,之后我们四个就打算先休息一下吃了宵夜然后继续工作。宵夜快吃完的时候,应该是22点7分我那时正好看了一眼手机时间,林组长离开隔间急匆匆的直接往办公室外跑去。”
分析:整理一下几点线索:①赵连鹏每逢加班就会主动为大家买夜宵
②死者肠胃不好,吃完东西一般都会去上厕所。当天晚上吃完夜宵后死者也去上厕所了

3.正方写字楼2楼男卫为第一案发现场,地上的血迹和死者的衣服肩膀处褶皱显示凶手曾经双手抓住尸体肩膀将其拖行了一段距离。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
分析:该部分确认了二楼男卫是第一案发现场,并且凶手曾刻意将尸体往厕所里面拖,应该是为了防止被千度公司的人发现

4.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手机机身除了这两样痕迹外没有其他任何痕迹,据死者女友及同事说这部手机是上周四刚买的。
分析:U盘在死者的口袋里,并且黏在了手机屏幕上。手机屏幕上为何会没有指纹呢?显然是被凶手刻意擦拭过

5.林霄在22点12分发出的微信记录确为其本人微信账号发出,与企鹅公司联系后确定该账号自从上周四开始就在该手机登录,并未在其他设备上登录过。微信聊天记录的准确发送时间是22点11分58秒。林霄的手机并未设置锁屏密码可以直接使用,警方查看后确定他的手机上确实有该段聊天记录,因为是新手机所以其他微信聊天记录还很少,没有异常。
分析:微信消息确确实实是在死者手机上发出的,但发信息的究竟是死者自己还是凶手便不得而知

6.“又有什么事呀,我们早上不是已经都说了嘛,没有见过那个人。真是的,公司大半年都没加过班,一加班就遇上这种事了。”急性子的丁蕾率先发难。
分析:千度公司加班属于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

7.“当然是关着。”丁蕾压低声音,“悄悄告诉你,昨晚我们偷偷开了空调。”
“嗯,昨晚是挺热的。这门是用电子锁是吧?开关方便吗?”
“用员工卡碰一下扫描器锁就打开了,1秒都不用。”丁蕾拿起挂在脖子上的员工卡晃了晃,“关门也很简单,只要带上门就行。”
分析:总结一下,两个线索:①昨晚加班的时候千度公司是关着办公室门的,即没人知道里面有人
②用员工卡开房间门非常快

8.“这个嘛……卫生间前的灯正好是我拿出手机看到时间从12分变成13分的时候关闭的,也就是22点13分0秒吧,之后过了应该是5秒,楼梯前的灯也关闭了。”
分析:按照灯十五秒左右灭进行计算,22:12:45时凶手走出了二号灯感应区,22:12:50时凶手走出了一号灯感应区

9.“我们昨天上午在这里和投资商开会,当时连接线拔下来连到了林组长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而且会议结束后也没有插回去,今天因为林组长的事公司的晨会取消了,没有人进来过。这怎么会又插上了……”
“会不会是昨天其他参加会议的人顺手给插上了?”
“不会,会议结束后我们是一起离开的。”
李本亦低头看了一眼,脚边正好有一根电源线,从墙壁插头处连接到桌子底下的10插位插排,掂量了一下插排还有点小重。上面只插着两个插头,一个连接着投影仪,另一个连接着电脑。插排旁边的地毯上还有一块被按压的痕迹,大小与插排差不多。
分析:通过这里的描写,很显然可以看出在昨日早上会议开完后有人使用过会议室的投影。但在下班前使用的话必定会被发现,所以应该是有人在晚上加班时使用的

10.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经询问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而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因为发生命案后大家对上卫生间似乎有些恐惧和抵触。
分析:为什么死者会在同楼层的女厕外侧把手上留下指纹?为何男厕里面把手上没有指纹?

11.李本亦测试了一下,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
“刚刚我从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秒……这么说来……”李本亦自言自语到。“卫生间的钥匙谁有?”
“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接着李本亦再次要求去会议室,大家也都跟了过去看戏。但是到会议室后李本亦并未询问什么而是在门内把手上仔细查看,张晨忍不住也凑近看了一下,门内把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视的位置仔细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分析:这一段共有四条线索:①从女厕所门口走到会议室要9秒,4秒就能走出二号灯感应区
②从2楼男厕到3楼男厕大约需要半分钟
③除保洁员外,公司老总也有厕所钥匙
④会议室内侧门把手也沾有微量血迹

接下来,分析开始:
根据题目中的线索,三楼男厕内部灯的开关上最上面的指纹是属于包志的,而内侧门把手上的指纹是属于李羽天的。根据片段1,我们得知李羽天是天黑前最后一个使用男厕的员工;根据片段10,我们得知李羽天是发现尸体前最后一个使用男厕的员工,而包志是最后一个打开男厕灯的员工。综上所述,在案发当晚没有人使用过男厕。
但这样就和片段2产生了矛盾,根据片段2,死者理应在天黑后使用过三楼的男厕才对,但根据上述推理我们得出了死者天黑后没使用过三楼男厕以及女厕。也就是说,死者当晚使用的是二楼的男厕。
但死者为什么不使用三楼的男厕呢?明明案发当晚死者试着开过三楼男厕以及女厕的门,却反而去了二楼排泄,这又是为什么呢?结合片段11,我们不难推出:死者想去排泄时,三楼的两间厕所门都被锁上了。
那么为何两间厕所的门都被锁上了呢?结合片段6,我们可以得知千度公司一般不会安排加班。换而言之,案发当晚二楼本该是没有人的。也就是说,只要将三楼两间厕所的门锁上,死者必定只能去二楼上厕所,也就给凶手创造了一个理应无人的谋杀环境!而根据片段2,我们可以得知当赵连鹏加班时,给大家买夜宵属于必然事件,而死者吃完夜宵后会去厕所也是必然事件。也就是说,只要锁上三楼两件厕所的门,即使凶手不是当晚加班的员工,也能诱使死者百分百去二楼上厕所!
那么能操纵这一切的是谁呢?结合片段11,拥有三楼厕所钥匙的只有保洁员和周睿博。排除打酱油的保洁员,则凶手只能是字节跃动的老总——周睿博。
根据题目条件我们可知,周睿博当日里确实于八点驱车返回了本市,他拥有充足的作案时间。可以一直摸黑潜伏在女厕所——毕竟当晚加班的都是男员工,女厕所应该无人使用。然后等赵连鹏出去买夜宵回来后锁上三楼厕所的门,这样的话既能保证不会打扰到其他员工上厕所,也能确保死者用厕所时一定会选择二楼的男厕。
然后,做完这一切的他走楼梯下到二楼,潜伏在二楼男厕里,等死者到来时使用匕首刺穿他的心脏,就完成了杀人。
但是,二楼千度公司的加班是他始料未及的,他没能想到当晚二楼竟然还会有人。于是,在她们下班时,凶手只能慌张地把尸体向里拖,然后关上男厕的门和灯,伪装成没人的样子。
那么死者微信的消息到底是他自己发的还是凶手发的呢?死者体内没有迷药的痕迹,而在二楼三名女生离开时如果死者还活着,一定会出生求救,所以这只能说明22:09时死者已经确认死亡。也就是说,微信的消息一定是凶手发的——这也恰恰解释了为什么手机屏幕上没有指纹,因为凶手在操纵手机时一定摘下了手套,这样会留下自己的指纹,于是在作案后擦去了所有指纹。死者离开办公室是出去上厕所的,如果不再回去很可能会让人起疑。万一办公室的人出来寻找死者,那么凶手很可能会被发现,这就是他发信息的理由。而他在发信息时碰巧注意到了死者兜里的U盘——兴许是感到好奇,也兴许是死者和他提过里面有陈俊峰出卖公司机密的证据,总之,凶手U盘揣在了自己的口袋里。
接下来,在22:11:58发完消息后,凶手必须返回三楼,因为他还有一项任务必须完成——那就是打开三楼两间厕所的门锁。上楼大约需要半分钟,打开门锁也需要十五秒,于是,出来看手机抽烟的张晨很不巧地就看到了还未灭的走廊灯。
根据片段8以及片段11,再进行小学数学运算,我们可以得出,从离开二号灯感应区到进入会议室大约需要5秒时间,这也正是张晨看到的灯五秒后灭的原因:凶手在锁完厕所门后,溜进了会议室。至于他为什么不去自己的办公室,因为进入自己的办公室需要经过职员办公室,这样会被当晚加班的其他职工发现。
在会议室里,凶手用电脑连上投影,查看了U盘内部的内容。而U盘中的文件正好说明了陈俊峰出卖公司的事,所以凶手将里面内容删去,并在事后把U盘放回了死者的口袋中。而他在离开会议室时又习惯性地将连接线插在了电脑上,这才造成了疏忽。而将U盘放回去的时候一不小心将黏性面朝下,才致使U盘黏在了手机屏幕上。
至于二楼厕所和三楼会议室门把手末端的血痕,我们只能理解为是凶手在里侧开门时无意中沾上的。根据题目描述,凶手有两层手套,而在离开厕所时凶手显然手上剩的是里面那层手套,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血呢?
我们再来看看片段4,死者的手机背部中央左下沾上了血液。结合前面的分析,身为右撇子的凶手要如何在摘下右手手套的情况下只在手机屏幕而不在背部留下指纹呢?情况只能是这样的:凶手带着手套的左手托着手机,而摘下手套的右手在划动屏幕。这样的话,凶手左手手套小拇指外侧处便会接触到手机背部的血液,然后沾上血液。由于这个位置是视觉盲区,所以凶手不会注意到左手手套小拇指外侧处已经被血染上。于是,凶手在后续开门时,左手上的手套便会陆续在内侧门把手末端留下血迹。一般人习惯性都会用右手去开外侧门把手,左手去开内侧门把手,这也是为何各扇门外侧门把手末端没有留下血迹的理由。

案件还原:周睿博在案发当晚八点回到小关村,躲在公司三楼的女厕中。在赵连鹏买夜宵回来之后,锁上三楼两间厕所的门,然后前往二楼男厕埋伏。在死者来到二楼男厕上厕所时用匕首将其杀害,将尸体往里拖并关上男厕的门和灯以避过外面三位女生的耳目,然后操纵其手机发出微信消息假装他还活着。在处理完现场后前往三楼打开两扇厕所的门,并于22:12:45左右离开厕所进入会议室,用会议室的电脑删去U盘内部的文件,顺手把投影仪连接线插在电脑上,然后离开会议室将U盘放回死者口袋,并离开现场。
至于凶手的动机,或许与周睿博每月卡里的支出有关,兴许他一直被死者勒索,才需要每个月都给死者汇款。然后这个月开始死者提高了勒索的金额,才让他起了杀心。

P.S.关于地摊上按压的痕迹,这点应该是会议室的观音像造成的。观音像在会议室、职员办公室、周睿博办公室内都有,它应该不仅仅是观音像这么简单,而很可能是类似于监控之类的东西。死者把观音像拿开放到一边的地摊上,应该是为了防止观音像拍到自己。他甚至有可能在离开会议室后顺手带走了内置摄像头的观音像,然后将其换成了真正的观音像作为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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