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1 | 发表于 2019-8-10 19:57:47 | 2019-8-12 19:55编辑
杀死林霄的凶手是周睿博。
动机可能是林霄知道周睿博从前做的亏心事,掌握了周的把柄,而且周想获得林手上的股份,故而周爆起杀人。


接下来具体叙述。

一、凶手的确定
1、不具有不在场证明的人有:周睿博、陈俊峰、李羽天、赵连鹏、陈凯、张晨、包志、关官、徐青敏。
根据:其余加班人员除死者外在22点~22点30分这段时间内只有张晨离开过办公室,他声称自己是到走廊抽烟,时间不超过5分钟。在时间上得到另一位加班员工赵连鹏的证实;其他两人也是互相可以看到,下班前均未离开过座位。
我们可以排除陈俊峰、李羽天、赵连鹏三人。又由于关官、徐青敏没有机会接触源代码,此二人亦可排除嫌疑。
现在只剩下周睿博、张晨、陈凯、包志四人。
根据死者的死亡时间(后文会详细叙述)为22:11:00左右,我们可以排除张晨的嫌疑。
最后根据杀人说需要的条件------有厕所钥匙(后文会详细叙述),我们可以排除陈凯、包志的嫌疑。
综上,杀人凶手是周睿博。他还提前回来了(在预定时间的前一天20:00),有着充足的时间。
2、从心理角度讲,信宗教是为了安抚自己的心,周睿博如此讲究信仰,可以侧面反应他心里有鬼,间接证明他凶手的身份。

二、杀人手法
凶手在17:30之前给林霄打电话,约好今晚在厕所见面,并叮嘱不要告诉其他人,不要被其他人发现(具体是何后面会讲)。等到22:07,林霄假装肚子疼出门,来到三楼厕所,但是发现厕所门锁了(此时林霄在门把手上留下了指纹),只好去了楼下的男厕,但是发现千度公司加班女工下班,就藏在楼道里,等到22:10:30左右女工走了才下楼进男厕,一进男厕(大概在22:11:00左右)就被凶手故意左手捂口鼻右手用刀,用一个别扭的姿势捅死。(原因后面会细说)凶手将林霄放倒,拿林霄的手机在22:11:58发送“我先回家”的消息(手机没有锁),紧接着虚掩卫生间门,携带U盘上楼,打开三楼卫生间门锁,与22:12:41离开向会议室走去,22:12:50用卡刷门进入会议室,将投影仪直立着放在桌下,投影孔朝上(留下了压痕),连接电脑,开机后用衣物之类的东西遮盖防止其放光,投影至桌底进行格式化操作,然后把投影仪复原,离开会议室,把U盘放回死者口袋,关上卫生间门离开。

三、线索和细节
1、你是不是巴不得公司快点倒哦?”嘈杂的人群中传来林霄的声音,他板着脸死死盯着陈俊峰,随后便把原本在陈俊峰旁边的空椅子拉到张晨旁边再坐下。
U盘内被复原的文件是一个压缩包和一张图片,创建时间均为2017年6月18日3点13分。

此处可以看出,林霄早已认定了陈俊峰是盗取源代码的人而且很可能是凶手在6月18日给他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怀疑陈俊峰才是凶手。
2、当时我正好拿出手机,看到手机屏幕时间从12分变成13分,再加上走廊的灯所以我特别有印象。
会议结束后也没有插回去,今天因为林组长的事公司的晨会取消了,没有人进来过。这怎么会又插上了……”
插排旁边的地毯上还有一块被按压的痕迹,大小与插排差不多。

此处证明有人在22:12:50离开感应区域,而且很有可能进了会议室,并在会议室里进行了操作。
又因为进入会议室需要员工卡;除手机与U盘外,死者裤子口袋里还有钱包和钥匙,脖子上则挂着员工卡。
所以我们可以推断:凶手就是员工,而且凶手不为钱杀。
3、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
这一段话信息很多。我们可以推断:手机被人拿出来过,并且很快就放了回去,不让不会留下被蹭的痕迹。手机正面没有指纹,证明凶手用了手机并且清理了痕迹。
4、在卫生间的垃圾桶中发现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线手套,手套材质与死者口鼻中的纤维一致;嗯,昨晚是挺热的;走廊尽头墙上挂着千度公司的Logo,Logo上方是一个通风口。
这几点线索综合在一起可以判断:凶手不可能带着雨衣、手套进大楼,因为天气热。那么千度logo上的通风口便是藏这些东西的绝佳之处。雨衣和套鞋、手套是为了不在自己身上留下死者的血迹。
5、重点:时间的确定
根据口供:22:09千度公司的女员工去了女卫上厕所,22:10走楼梯离开二楼,在此期间没有任何异常。林霄在22:07离开办公室,根据三楼卫生间的指纹提示,林霄试了三楼两个厕所的门,都没有打开,门已锁住,于是下到二楼。这时千度女员工们恰好在走廊上,林霄只能避开,又由于下一层楼要30秒,所以林霄于22:11下到二楼男厕,被凶手击杀。凶手于22:11:58发消息,此时林霄已经死了。这也恰好于其胃中食物消化情况相符。
根据张晨的证词:22:12:58左右楼道灯光是亮的,此时除了字节跃动五名加班人员只有凶手还在楼里,所以灯是凶手触发的。按照推理,凶手应该在22:12:30左右上到三楼用钥匙打开厕所门,如果不开,会曝露自己是凶手。根据灯光在22:13:05熄灭反推,凶手在22:12:50离开感应区1,22:12:41解开锁。时间恰好够。
在此之后凶手进入会议室,具体呆了多久不清楚,但是一定时间不长,然后回到二楼把U盘放入死者口袋,离开。

6、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门把手根据图片显然是用左手开的,但是两个位置都是末端有血迹,证明凶手左手外侧沾染了血迹,而左手拿刀的话是不可能在外侧沾染血迹的,所以一定是凶手右手拿刀,左手捅人。而且还有一处细节可以佐证:键盘在显示器前,鼠标在键盘右侧,表面均无痕迹。这也证明了凶手是个右撇子。用这么一个别扭的姿势捅人是为了让警察们误认为凶手是一个左撇子。

四、其他细节
1、关于周睿博取钱:我怀疑周睿博被陈俊峰敲诈勒索,取钱来破财消灾。而且周睿博可能早就知道陈俊峰的所作所为,于是给林霄透露了一点风声,这样他杀了林霄还可以嫁祸给陈俊峰,一举两得。陈俊峰的巨额收入应该是卖代码来的。
2、关于投影仪向上:由于靠走廊的墙上部是透明的玻璃,所以只开电脑的话光一定会反射出去,让人发现会议室里有人,如果把投影仪放在桌子下,反射的光都会照到地毯上,再经过地毯的漫反射使得外界无法发现会议室内有人在用电脑。
3、关于U盘:U盘的改装是林霄干的,他可能是想让周睿博看看陈俊峰的犯罪证据。老板故意把U盘格式化是为了达到以退为进的效果,使得警察怀疑陈俊峰从而摆脱嫌疑。
4、关于诡异的观音像:周睿博供奉诡异的观音像,而且在自己的办公室贴符,证明老板心里有鬼。身上的香火味是为了掩盖他的气味(血腥味?)(但是会议室里的观音像是什么意思我不清楚。)
匿名
1 | 发表于 2019-8-10 20:00:01 | 2019-8-12 19:55编辑
林霄一案的杀人凶手是周睿博。
案件分析之时间线推理
通读全文,我们可以知道全文的时间线应该是这样――
6月15日(周四)死者买的新手机
6月16日九点十二分(周五)晨会(开机记录)
6月18日3点13分(周日)创建加密压缩包和密码图。
案发当天6月19日,死亡时间为22:00到0点。下面记录当天详细经过。
17:15分准备下班,张晨敲代码。
17:30分下班,去全福得吃饭。
18:10回来上班加班。
21:40赵连鹏习惯性去买宵夜。
21:44在手机微信上赵连鹏询问吃什么。李羽天,张晨和陈俊峰回复了。
21:55赵买了两袋烧烤和一袋啤酒回来(烧烤小贩证明)
22:07林霄离开隔间匆忙跑出去。差不多同一时间千度三名女员工下班。
22:09两名千度公司女员工玩手机等同事从厕所回来。
22:11:58林霄手机微信记录发了消息说先回去注意安全。
22:13张晨吃完宵夜到走廊抽烟玩手机。22:14回复林霄微信。
约在22:17分张晨回到办公室(赵连鹏看见他离开和回到办公桌)
22:30下班收工回家。
23:21李羽天回复微信说已安全到家。

6月20日周二8:30打扫卫生间的张嫂发现尸体。
引用
宵夜快吃完的时候,应该是22点7分我那时正好看了一眼手机时间,林组长离开隔间急匆匆的直接往办公室外跑去。”
“你们没问他去做什么吗?”
“没有,因为我们都觉得他应该是去卫生间了。”
“为什么?”
“这个……林组长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进食后总是很快就去……”张晨想了一下措辞,“排泄?哎呀,反正这个是经常有的事,昨天我们还没吃完晚饭他就在人家饭馆当场去了趟卫生间,当时看他那么急还捂着肚子肯定就是人有三急所以我们就没有多问了。”
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死者林霄有肠胃不好的特性,而他又刚好死在卫生间里,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凶手利用了这一点进行杀人,因此知道这一点的应该是公司里熟悉他的人。越熟悉作案的可能性越大。
引用
正方写字楼楼如其名毫无设计美感,只是一栋标标准准的方形建筑,因为刚建成不久,目前只有2楼和3楼的两家公司正式入驻,1楼则是公共区域不属于任何公司。为了体现所谓的“科技感”,这里并未设有传统写字楼必备的门卫、传达室,大门设定为定时开启和关闭,分别是早上8点开启与晚上23点关闭。为了保障各家公司内的财产设备安全,每家公司的办公室门锁均为政府免费提供的特制电子锁,需要该公司的员工卡才能打开。
从这里我们可以推理出,杀林霄的人应该就是公司里的员工,因为没有员工卡是无法进去的。
然而门卫,传达室和大门都是在晚上23点定时关闭,又排除有人在这上面动手脚的可能性,
那么林霄的死亡时间可以从原来的22:00到第二天0点缩小到22:07(因为此时他才从隔间出去,被目睹还活着)到23:00。
引用
林霄,男,30岁,于6月19日的22点~6月20日0点遇害,身上只有一处伤口,为背部心脏位置,一击致命。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最终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尸体正面未沾有血迹。
尸体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
尸体被发现时仰面朝上,双脚朝向门口,凶器被遗留在尸体右手边,凶器上未发现任何指纹。在卫生间的垃圾桶中发现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线手套,手套材质与死者口鼻中的纤维一致。雨衣和鞋套推测是凶手行凶时所穿,可惜未能在雨衣和鞋套内找到有效的线索。手套内未发现残留的人体组织、毛发,推测凶手可能戴了不止一个手套以避免留下线索。
此处我们可以推理,林霄并没有被人下泻药,那么为什么林霄会死在厕所。有两种可能:
一。林霄被人约到二楼男厕所进行某些商谈或者交易,被杀害。
二。林霄自己跑到二楼男厕所却被偷袭杀害。
我们先分析第一种可能性,请看原文――
引用
林霄在22点12分发出的微信记录确为其本人微信账号发出,与企鹅公司联系后确定该账号自从上周四开始就在该手机登录,并未在其他设备上登录过。微信聊天记录的准确发送时间是22点11分58秒。林霄的手机并未设置锁屏密码可以直接使用,警方查看后确定他的手机上确实有该段聊天记录,因为是新手机所以其他微信聊天记录还很少,没有异常。其他的通讯方式诸如QQ、短信、电话等等也都没有发现异常,但除了短信与电话可以到电信公司核实外,其他通讯方式是否有被删除记录并不能肯定。
从这里我们知道了,通信记录没有异常,如果被人约到厕所一定有其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等,然而并没有这样的消息,当然可能是以其他方式进行联系。然而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凶手就要在今天迫切的杀人,当然就要第一时间让林霄看到这条消息,如果错过第一时间,杀人就难以完成。选用常用的通信方式是最好的,然而我们知道的常见的通信方式都已经被排除异常情况。
再者,如果一个熟人约你谈话,然而地址却选择在2楼厕所,这肯定今人起疑心,林霄会不会来也不一定,来的话至少也会有所警惕。
再者,如果是约林霄出来,完全可以选择远离公司的地方,在公司杀人反而留下线索。
所以
可能性一被排除,凶手是利用林霄自己去厕所偷袭杀害林霄的。
但是这么一来我们就要考虑,为什么凶手知道林霄一定会在这个时候去厕所呢?按理来说林霄上厕所也是去离得最近的3楼厕所啊,这就是凶手诡计之处了。
引用
第二天早上10点还在宿舍赖床的李本亦被兄长的电话叫醒,指纹比对的结果已经出来,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经询问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而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因为发生命案后大家对上卫生间似乎有些恐惧和抵触。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3楼的两个厕所竟然都有林霄的指纹,然而林霄又不是变态,他怎么可能试图开女厕所的门呢,不然他的完整右手指纹为什么会在两个厕所门把手上都出现。
答案很简单,因为凶手需要在2楼男厕所杀人,自然得阻止林霄进入3楼的厕所,否则计划就会失败。
林霄当时急需上厕所,但是打不开3楼男厕所的门,于是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在知道女厕所没有人的情况下,林霄想试试看能不能去女厕所解决内急。
说来搞笑,凶手心思细密,连女厕所门也给锁了,自然两个厕所都打不开。
这么一来,林霄不得不去2楼上厕所。
但是电梯里的监控并没有拍到他,所以我们可以知道,林霄是为了上厕所赶时间所以跑楼梯,楼梯只要30秒左右,电梯时间反而更长。这么一来,林霄急需上厕所,结果就在2楼男厕锁被偷袭杀死。

那么为什么不在3楼厕所就地行事呢?
因为凶手是3楼跃动公司的人,在二楼可以伪造是别人公司杀人的假象,
并且二楼是千度公司,做女性品牌,女员工少,自然二楼的男厕所会比三楼的男厕所更加便利行凶。
再次体现凶手是个沉稳心细的人。
现在我们来考虑凶手为什么一定知道林霄会去急着上厕所以及凶手属于哪一类人。

杀害林霄的前文我们已经讨论过是属于跃动公司内部熟悉他的人。然而这里我们将其分为两类人:
一。当天在公司加班的人,这类人有张晨,赵连鹏,陈俊峰,李天羽,以及死者林霄。
二。当天不在公司加班的人,排除有不在场证明的,那么剩下有嫌疑的人有陈凯,包志,关官,徐青敏,以及虽然和死者关系好但是不能排除嫌疑的周老板周睿博。

首先我们分析第一类人杀人的可能性。
引用
“林霄离开后除了你到走廊抽烟以外,还有其他人离开过办公室吗?”
“没有,办公室只有一个门,我的座位就在旁边没看到有人出去。”
这里我们可以知道,加班当天如果张晨没有说谎的话,没有人离开过办公室。
引用
其余加班人员除死者外在22点~22点30分这段时间内只有张晨离开过办公室,他声称自己是到走廊抽烟,时间不超过5分钟。在时间上得到另一位加班员工赵连鹏的证实,虽然赵连鹏的座位看不到张晨离开办公室后的行动,但张晨离开和回来座位他是可以看到的。其他两人也是互相可以看到,下班前均未离开过座位,因为专心工作以及座位的挡板导致视野遮挡,所以他俩并未注意张晨曾离开。
从这里可以看到,张晨没有说谎,而且五分钟的时间是不太够杀人的,这里后文分析(除非极限杀人……)所以加班过程中第一类人物没有杀人可能性。
但是,
我们还要考虑下班后的情况。加班到22:30大家收工回家,如果有人能折返回来杀人也是可能的,但是推理发现可能性很小,首先我们之前把林霄的死亡时间缩小到23点前,因为这个时候大门等会自动关掉。凶手是出不去的,除非凶手在公司里面过夜(等下分析这种情况)

所以下班后的那些人只有半个小时杀人。而且还要保证林霄没有离开。
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了。因为根据现场我们知道凶手还到3楼查看了U盘,还锁了3楼的两个厕所,还要准备杀人必备的工具,显然时间不够。

如果林霄离开了公司,他要把他喊到公司里来就变成了约林霄杀人的那种手法,那种手法已经被我们排除了。
所以即使是下班之后,那些加班的人也没有可能杀林霄。

那么剩下的嫌疑人就只有没有加班也没有不在场证明的陈凯,包志,关官,徐青敏,周睿博了。其中文中有出现疑点的重点分析,即重点分析周睿博和陈凯两个人。
关于周睿博,文中可以看出他符合凶手心思周密的地方,他是个沉稳的人。
引用
李本亦第一次见到了这个曾经是一名程序员的创业公司老板——周睿博。刚到而立之年的他外表看起来有着与年纪不相符的沉稳,脖子上还挂着一个与他的工作不太契合的奇怪观音吊坠,身上还有一股香火的气味。
同时他还有疑点。
引用
其他员工的银行账户情况都很正常,不过警方注意到周睿博从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定期会从银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至于当初辞职的原因他说是因为厌倦了给别人打工。
林霄与字节跃动公司的老板周睿博更是多年的挚友兼中学、大学同窗,在周睿博从原公司辞职打算自己创业时林霄也一并辞职加入周睿博的团队并在公司创立时出钱出力,算是公司的半个老板,不存在上下级矛盾
“周睿博昨天去哪了?”李本亦看着笔记本上的询问记录问到。
“他父亲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镇,后来通过微信群告知其他员工他大概周二回来。不过其实他昨晚8点左右就驾车回到本市,在收费站有记录。他说是因为父亲病情大有好转,而公司APP要上线新版本事务又多所以就连夜赶回,只是没有通知其他员工。”
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周睿博的时间本来就是异常的,为什么他会突然取钱,为什么会在明明公司有很多事情的情况下,不通知员工自己回来的事,为什么不是第二天回来,为什么他这么相信佛啊香火这些东西?
加上如果是利用锁厕所的手法,只有几个公司老板和保洁员有厕所的钥匙,所以周睿博的嫌疑大一些。

关于陈凯第一个发现尸体这里看,他有嫌疑,但是他没有钥匙,也没有证据表明他心思细密。所以感觉他只是一个提供线索的人,告诉大家从附近家里到公司最快要半个小时。
所以陈凯可以排除。
其他人中,包志可能是个左撇子,因为厕所的灯按钮上有他左手食指的指纹。但是他似乎没有太大嫌疑,就是钥匙就可以给周睿博定罪了。
但是突然这么一想,包志可能不是左撇子,因为当时我们都要用右手开门,左手没有动作自然可以用来开灯,图上灯的位置在左手边也是可以这么证明的。
至于关官和徐青敏,两个人几乎没有什么关于他们的证据,徐青敏更是为了公司费了很多口舌功夫,不可能做出对公司不利的事。再者她是女的,去男厕所杀人?实在不太可能。

还有需要排除的一个有名字的人物就是林霄的同居女朋友谢琳芳。关于她的叙述有下面的一段
引用
林霄的女友当晚与闺蜜去KTV为闺蜜庆生,后来到闺蜜家睡了一晚,这件事她事先已经告诉给林霄。第二天她就一早直接去上班了,直到警方通知她才知道林霄出事。
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她是有不在场证明的,不然警察不可能不发现这个致命破绽,所以她没有时间自然也没有嫌疑去杀林霄,更不用说杀人在2楼的男厕所里。

所以杀害林霄的凶手就是嫌疑最大的周睿博!你问我动机?看这里就知道动机不是很重要。
引用
“我觉得动机并不重要,凶手想杀人什么理由都能成为动机。至于完美犯罪,根本不完美,凶手明明留下了很重要的线索,是哥你太笨了看不出来。”
连文中的侦探都说了动机不重要,所以周睿博杀林霄的动机谁知道呢?
但是如果有分的话还是分析一下好了。有可能是因为林霄和他父亲的病有关系,也有可能是因为公司,毕竟一山不容二虎,周睿博也可能背地里对林霄不满。

作案过程分析首先一个大的疑点就是张晨抽烟玩手机的时候,为什么感应灯会出现那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没有人会上4楼等更高的楼层,下面也没有人会上来。所以怀疑那个是凶手完成的一个小破绽。


关于感应灯,结合图片我们可以分析:
首先没有其他人去过厕所,而22点13分0秒二号灯熄灭,22点13分5秒一号灯熄灭。而我们知道感应灯15秒没人就会熄灭。所以我们可以倒推,22点12分45秒有一个人离开了2号灯,22点12分50秒有一个人离开了一号灯感应区域。如果使用的锁厕所让林霄去2楼厕所的手法,那么事后一定要回来把锁打开。因为我们知道凶手去了会议室,所以应该是这样:
凶手在22:09:43在二楼男厕所杀人后发了伪造的消息,约九秒到楼梯口,花30秒上楼,到3楼,此时一号灯亮了。
凶手在22:10:22到了会议室,假设在会议室没有花任何时间,那么他此时从会议室出来,去3楼厕所把锁解开,走过去去花了19秒,假设开锁用了2分钟。
22:12:41完成开锁,花4秒离开第二灯感应区,再花5秒离开一号灯感应区下楼。刚好对应上文22:12:45二号灯开始十五秒倒计时熄灭,22:12:50一号灯开始十五秒倒计时熄灭。
最后形成张晨看到的22:13:00二号灯熄灭,22:13:05一号灯熄灭。
所以林霄的死亡时间可以精准的缩小到22点到22点9分45秒之间。

当然我们是猜测的凶手没有在会议室花任何时间,那么实际上凶手杀人会比22:09:45更早,因为当时千度公司有三名女员工,她们在手机上有22点9分的证据,当时她们没有发现那里的男厕所有异常,所以正好证明凶手在22点九分之前就完成了整个杀人计划,心狠手辣。

现在还原一下作案过程,首先结合二楼男厕所的图片我们知道,门与墙壁之间有个空间,那里很可能就是凶手埋伏杀人的地方。
当林霄急匆匆冲进厕所,自然不会感到有什么不对。而此时凶手就藏在厕所的门后面,等林霄一冲进来,就用右手捂住他的嘴巴,左手虎口朝内,刀子朝外对准林霄的心脏一击致命。
这样一来,由于凶手带的是毛线手套,靠近小拇指一侧的手会因为大量的血喷溅出来,而血迹渗漏进毛线手套里面,所以凶手左手小拇指附近会沾上血迹,为什么不是林霄开的门呢,因为男厕所内门把手上没有林霄的指纹却有林霄的血迹,所以只能是凶手开的门,内侧的门要用左手开,所以左手小拇指附近的血迹会粘上门把手的末端。同样会议室的门上红色血迹也是这么来的。因此凶手可能是个擅长用左手的左撇子。
引用
U盘是和死者的手机一起被发现,均放在尸体上衣外侧右侧口袋中,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手机机身除了这两样痕迹外没有其他任何痕迹,据死者女友及同事说这部手机是上周四刚买的。
从现场看,手机上的血迹,应该是凶手造成的,因为死者是背后中刀,而死者在5秒内就已经休克,按理说没有可能再去摸手机。所以那个痕迹是凶手为了偷看U盘造成的。因为手机在死者前方的右口袋里,如果凶手是个左撇子,那么为什么手机背面中央靠左下方的地方会有血迹也就能够解释了。凶手是在死者的背后,用左手去摸死者的口袋,从右口袋里摸出了手机。沾了血的毛线手套食指部分,就会很自然的触碰到手机中央偏左下方,造成了现场的那个椭圆形状向上摩擦的痕迹。

之后凶手去了会议室查看U盘,因为凶手想要嫁祸给那个内鬼,让人误以为是为了U盘而杀人,实际上凶手并没有查看U盘,只是造成了查看U盘的假象。因为凶手周睿博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不可能连插板放的位置放错都没有察觉,而且插板的旁边有明显的凹陷痕迹,加上电脑开机很慢,需要耗费很多时间,这对凶手来说是不利的。而且电脑里并没有开机记录。附近也没有网吧。排除了诸多带回家查看U盘的可能性之后,就只能得出凶手是为了制造嫁祸给内鬼陈俊峰的假象。
也就是说,凶手周睿博很可能和林霄都知道内鬼是陈俊峰。

我们知道死者是在6月18号也就是周日发现的出卖的证据,创造的压缩包和密码图,而我们又知道周六周日是不工作的,而找出这些证据要消费大量的时间,林霄作为第二老板,应该会和周润博沟通这件事情。

所以周睿博就借此机会杀人还伪造是陈俊峰这个内鬼杀人的假象。
其实看似陈俊峰很可能杀人,但是陈俊锋是最不可能杀人的那个,我们试想一下自己是陈俊峰,自己有生病的母亲在医院,如果自己为了这么一件事而杀人,最后坐牢,那么自己的母亲怎么办?如果他是为了做内鬼获得大量的钱来救自己的母亲,那么对他来说,母亲的生命应该是最重要的,而杀人的话,就没有机会照顾母亲了,之前我们也可以排除在公司加班的人杀人的可能性。所以陈俊峰并没有杀人。这是嫁祸。而且那笔重金可能就是周睿博给的陈俊峰,为了就是拖他下水,让他做自己的替死鬼。
只要给陈俊峰这笔钱,就会让人以为陈俊峰是为了钱而杀林霄。
至此林霄一案结束,凶手周睿博。至于那些观音像,让人一看就知道周睿博是做贼心虚。



评委看题辛苦啦!
匿名
2 | 发表于 2019-8-10 20:01:33 | 2019-8-12 18:28编辑
案件分析:

原文
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指纹。
U盘是和死者的手机一起被发现,均放在尸体上衣外侧右侧口袋中,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林霄的一些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

由此分析得:
林霄死后的手机和U盘应该是被人重新拿走用过之后再重新放回林霄的口袋中,当时凶手应该是在杀害了林霄之后,怕林霄久久不回办公室引起加班的其他人怀疑,因此用林霄手机给办公室其他人在微信中给他们发了先走的消息。因为握着手机的手戴着手套,因此凶手也只抹去了手机正面的指纹,这也是最后手机为什么正面没有指纹,而背面却有女友和林霄的指纹的原因。同时机身上的血迹也导致了凶手手上不小心可能会沾上,这在后来门把手上的血迹很好的体现了出来。

原文:
3.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经询问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而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因为发生命案后大家对上卫生间似乎有些恐惧和抵触。
4.“卫生间的钥匙谁有?”“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由此分析得:
当天晚上肚子疼的林霄出来急着去厕所解决问题,然而三楼的不管是男厕还是女厕都被锁上了,打不开。迫不得已只能去二楼的男厕所,然而此时的凶手早已在二楼的厕所中等待着急着上大号的林霄的到来!这也是后来为什么在三楼男厕女厕门外把手都检测出来了林霄指纹的原因。而能将三楼男女厕所给锁上并且可以预见林霄会去二楼男厕的人只有公司的老总周睿博(至于林霄为什么当时会去拉三楼女厕的门而不是直接去二楼男厕,我想可能是因为当时加班的就只有5的男的,去了女厕也不会有人知道,而当时林霄可能快到达极限,因此就想到女厕尝试下。。。呵呵)

原文
5.李本亦测试了一下,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
6.“刚刚我从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秒……这么说来……”李本亦自言自语到。
7.“这个嘛……卫生间前的灯正好是我拿出手机看到时间从12分变成13分的时候关闭的,也就是22点13分0秒吧,之后过了应该是5秒,楼梯前的灯也关闭了。”

由此分析得:
当时凶手杀害林霄之后,在22:11:58发了微信之后,就立马上楼打开三楼两个锁上的厕所(为了避免其他人下班前去上厕所发现异常),然后开完女厕所的锁之后便躲进了会议室里面,此时张晨刚好出来看见灯还亮着,而灯关闭的时间与凶手的路线刚好吻合。

原文
“那时走廊有什么异样吗?”“异样?”颜莹颖嘟着嘴想了一下,“好像没有什么呀……”
但死者离开办公室的时间是22点07分,差不多是同一时间,千度公司加班的三名女员工下班,她们都表示没有看到过死者也没有发觉男卫有人

由此分析得
按理当时的林霄基本在女孩同一时间下班去二楼厕所,当时三个女孩应该会发现走廊的感应灯是亮着的,但是三个女孩却说没有发现异样。这里很奇怪,其次二楼男厕所门带上后,外面应该是不清楚厕所有没有人的,然而三个女孩却说看见男厕没人......另外,三个女孩是否真正在公司,并没有监控(没提)或者其他什么可以作证,短信和视频记录也不能保证是在公司的时候所记下的。唯一合理的解释——便是三个女孩当天晚上其实并没有留在公司加班,但是为了不被公司的其他人发现,才相互解释遮掩。

案件还原
当“抖手”APP出现时,字节跃动的每个人心里都藏着一股愤懑,那个靠抄袭发展起来的公司,如今更是将魔爪伸向了他们!
但是他们又能怎么办呢?只能紧急上市“快音”,然而先机已经不再,每个人都憋了一团火。身为开发组组长林霄更是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已经夜以继日工作了好几天了。一次次的核对,一遍遍的查找,终于林霄在18号晚上凌晨三点发现了陈俊峰出卖公司的证据。
他是知道的,陈俊峰家里有着病重的母亲,癌症的手术已经拖了很久很久。何况现在市场上“快音”的用户虽然不多,但是好评率却是很高,如果继续搏一搏,未必没有翻身的机会!
深思熟虑后,林霄已经准备将这件事情替陈俊峰瞒下来,但是只是他一人能力想让公司其他人不去深究这件事情自然是不行的。于是,他便当天打了周睿博的电话,告知了他的想法。然而没想到的是,周睿博知道之后非常生气,声称一定要让陈俊峰付出代价,怎么也不听林霄的劝,而为了稳住现在公司情绪避免发生更大的事情,林霄暂时拒绝了证据交给周睿博。
“为了母亲癌症出卖我?那我父亲的癌症又谁来治呢?!”原来,周睿博的父亲同样患有病疾,当初也是迫不得已,为了承担父亲昂贵的医疗费,周睿博只得辞去原来低薪的职业,自主创业。因为他明白,只有自己创业成功,挣到更多的钱,父亲的病才有希望,一周前,父亲的病情突然加重,周睿博只得从银行取出4888赶回家里去给老头子看病。
然而这一点钱,只是杯水车薪,原本想着“快音”项目做成,便能凑齐给父亲看病的钱,可谁知,这该死的陈俊峰出卖了我!是他毁了这个项目!是他毁了我给父亲看病的钱!是他要害我父亲!林霄,既然你要保护他!就跟他一起去死吧!
17:30,当林霄看到了周睿博态度坚决的回复之后,不禁眉头紧锁。而他不知道的是,周睿博此时已经在赶回来的路上,并且已经想好了杀他的办法。
“今天是周一,留下来加班的有赵连鹏,按他以往的习惯,肯定会买宵夜......”
众所周知赵连鹏有买宵夜的习惯,而林霄肚子不好,吃了东西基本上就会马上去洗手间。作为公司的老板周睿博自然也是清楚的。
案发当晚,周睿博准备好了雨衣,毛纤手套,刀等工具之后,在21:00左右便躲在了公司附近,当他看到赵连鹏按他预计的出来买宵夜,随后看着他上了楼,约摸着赵连鹏已经回到了办公室,便通过楼梯爬到三楼用钥匙把三楼男女厕所都给反锁起来,之后便又走到二楼男厕准备着林霄的到来。
22:07,吃完宵夜的林霄果然感到肚子不舒服,捂着肚子便逃似的冲向了三楼男厕,嗯?!怎么反锁了?此时的林霄来不及多想,反正今晚加班的也全是男的,顺手就去拉了拉女厕的门,怎么也坏了?!想要怒放的林霄此时只能赶快下楼,跑到了二楼的男厕去。
(此时二楼的人其实早已经走了,虽然有三个口头一直在说自己加班此时才走的三个女孩,但从她们的供词和证据来看,其实她们应该是加班提前走了,不敢让公司的人知道,从而撒的谎。)
而当林霄憋着痛苦的神情,终于推开了二楼男厕的门,正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一个隐藏在门后的身影突然出现,一个戴着毛线手套的手从他身后捂住了他的鼻口,他顿感窒息,却又无法呼救,紧接着一把寒冷的刀从他后背刺入胸膛...林霄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去,杀了林霄的周睿博为了防止其他人发现林霄久久不回,左手换了新的手套之后,便从林霄包里找到了U盘和手机,并且此时左手(戴手套)拿着手机,右手(没戴手套)操作在微信群发了消息。但是左手的手套却在拿手机时不小心被手机左下角的血迹沾上了一点,而刚刚才杀掉林霄的周睿博并没有发现。
此时为了出去,周睿博拖开了挡在门口的林霄的尸体。此时的厕所门按理来说也是左手开门方便,于是左手开门后在门把上留下了血迹(血迹较清晰),之后立刻上楼去把三楼男女厕的门给打开(为了避免下班前他们有人去上厕所发现不对)。在解开女厕所的门后,周睿博此时拿着优盘,因为附近没有网吧,想要知道U盘里具体是什么东西的周睿博只有又躲进了会议室里。(在打开会议室门时,此时周睿博因为左手戴着手套,右手没有,为了避免留下指纹,于是周睿博选择用比较别捏的左手开门,但是却又留下了血迹{此时血迹经过一次摩擦后较不清晰了,之后再用左手开门就没不会留下血迹了})。之后躲在了会议室里(留在公司的目的是为了使用电脑查看U盘,因为附近并没有其他的网吧,只有公司才有电脑),恰巧此时张晨出来吸烟,于是看见了走廊里的灯还亮着。
而周睿博利用会议室的电脑查看了U盘里的记录,随后用该电脑将U盘格式化,并且删除掉了使用电脑的开机记录(或者是以下几种情况:1.会议室电脑因为太老,不能讲U盘格式化,周睿博就等到22:30人都走之后,到自己的办公室使用电脑将U盘格式化了。但是因为他知道U盘格式化后依然可以被复原,因此只是想伪造成陈俊峰杀人后毁证的假象2.U盘可能是被张晨提前给格式化了,而周睿博当时在会议室公司的时间并不足以他去复原U盘,当时在会议室他也只是将U盘打开了而已)。
之后,周睿博便又通过楼梯返回到了厕所将U盘和手机一起放回到了林霄的口袋之中,做完了这些,周睿博稍稍整理了下现场便回到家里。伪装成自己刚回到这边未通知大家,第二天一早才来公司的假象。

(ps:动机很扯,既然不做硬性要求,看看就行。。。。呵呵
匿名
1 | 发表于 2019-8-10 20:01:42 | 2019-8-12 20:00编辑
从案发现场图片中地板的血迹入手,可以看见尸体被拖动了较长一段距离,但是从尸体上的一些线索知道,是林霄在厕所门口时,有人戴着手套从后面捂住林霄的嘴,另一只手持匕首捅到了林宵的心脏,致使其被一击毙命。
这样的情况下,林霄就算临死挣扎,凶手亦可凭借猛劲死死捂住林霄的嘴,致使其动弹不了多少,这样的情况下,林霄的血迹不可能在地上留下这么长一段距离。
所以,林霄是在死后被拖动的。
凶手拖动林霄的意图,是为了让林霄的尸体离厕所门远一点,从而防止血液从门底的缝口流出,被人发现。
但是凶手为什么怕血液被人发现?
那就是因为——凶手杀人时,外面有人!!
从千度公司三格女员工口中得知,22点09分左右,一名女员工快步冲出办公室上厕所,其余两名女生在女厕所门前聊天。
凶手就是在此时(22点09分),听到门外的吵闹声,才把尸体从厕所门口往里面拖动一段距离。
文中告知,二楼男厕所门外把手有林霄的指纹,内把手却没有,说明林霄没有关过二楼的男厕所门(排除凶手刻意擦掉门内把手的指纹)。
那么容易推断,林霄抵达二楼男厕所,厕所门是关闭的,林霄开门后,看见了厕所里约他见面的人,于是林霄进入厕所和其商谈,最后没有谈妥,林霄出厕所时被其偷袭致死(这个过程中一直未开灯,厕所门被打开后也一直为关闭,因为文中有线索告知,二楼的千度公司之前从未加过班,只有当晚有人加班,再加上三女加班时关着门开空调,所以凶手和林霄都以为隔壁办公室是没有人的,则二人完全没有下意识的关闭厕所门来谈话)。
当22点9分左右,隔壁加班的一名女生冲出办公室上厕所时,凶手才突觉走廊有人,于是赶紧关闭厕所门,往内部拖动林霄的尸体。
以上得知,林霄是在22点09分前不久被杀。
案发过程:22点07分,有人通过微信(或者其他社交软件)约出林霄,见面地点为厕所。
林霄出办公室,在三楼的男女厕所分别开了门(所以三楼的男女厕所外把手最上部才会有林霄的指纹,而内部把手没有林霄指纹),没有发现人,林霄来到二楼,在二楼男厕开门后,终于发现了里面的人,接着林霄进入厕所商谈,之后被杀。
根据李本亦的测试: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秒以及文中的灯盏感应图,通过对感应图描线测距,可知从同一楼的男厕所到楼梯口,最快需要9秒,那么通过楼梯,需要12秒,那么通过一节楼梯(生活常识,连接上下楼层的楼梯为两节)的时间为6秒左右,则从3楼楼梯口下2楼,走廊感应灯比一节楼梯的感应灯先6秒左右关闭。
张晨22点13分0秒在走廊看见2号感应灯刚好关闭,5秒后1号感应灯也关闭。
结合以上感应灯的时间关闭问题,可知22点12分45秒,有人离开2号感应灯,然后跑进了会议室。
会议室插线板旁边的凹槽,说明有人用笔记本电脑的电源线插过插排,很可能是笔记本没有电了,才插上电源的。这一点,直接指证周睿博是凶手。他先在厕所杀了林霄,取走其U盘,准备用自己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查看U盘上的内容,不料笔记本电脑因为自己出差才回来,在路上使用过电脑,所以笔记本电脑已经没有电了,周睿博就上楼去自己办公室,拿了笔记本电脑的电源线,进入到会议室,给自己笔记本电脑充电,然后拷贝U盘上的内容到笔记本上(为了通过U盘内容查找倒卖代码的人),然后删除掉U盘里的内容,之后去厕所把U盘重新放入林霄的衣服口袋里。
再说会议室电脑与投影仪间的连接线被人插上了,很可能就是周睿博在离开时刻意连接了投影仪和电脑之间的连接线,目的和他删除U盘上的内容一样,就是为了制造有人使用过会议室台式电脑的假象,从而将凶案嫁祸他人。
杀人动机可能是林霄告诉周睿博有人倒卖代码,林霄想借此敲诈周睿博一笔,不料周睿博一怒之下杀人。

(22点12分左右从林霄手机上发的那条微信,自然是凶手周睿博发送的)
对于3楼厕所的指纹,没有异常。因为包志是晚上加班,所以才是他的指纹在灯开关最上面。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0 20:04:48 | 2019-8-12 19:58编辑
死者:林霄
死因:
引用
  身上只有一处伤口,为背部心脏位置,一击致命。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最终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尸体正面未沾有血迹。

先说林宵死亡一案

  口鼻处有纤维,就是被丢弃的手套上的纤维,应该是为了不让死者发出声音而捂住了他的口鼻,血从渗入了毛线中,蹭到了凶手的第二层手套。
引用
U盘是和死者的手机一起被发现,均放在尸体上衣外侧右侧口袋中,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

一般人都是手机上部朝着口袋放的,说明手机被人动过。
引用
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
凶手如果是左手拿着手机的话,那就证明和我刚才说的一样。
再联系下面的剧情,
引用
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引用
手套内未发现残留的人体组织、毛发,推测凶手可能戴了不止一个手套以避免留下线索。  

这说明凶手的手并没有受伤,凶手应该是又返回了写字楼,并进入了会议室,左手手套的手掌蹭到了一点血迹,也就是把手末端的血迹。
杀害林宵的凶手就是周睿博

引用
“不能,这台电脑比较老了,没有装无线网卡,平时只是用来展示幻灯片也用不着上网。”
“把开机记录调出来看一下。”
张晨在李本亦的注视下一通操作调出了电脑的开机记录,开机记录显示除了刚刚这次开机外最近的一次是上周五早上9点12分,张晨表示那应该是上周五的晨会。
“开机记录是可以删除的对吧。”
“对。”

这里进入会议室后应该是把投影仪和电脑开启了,然后将记录删去,因为
引用
可是屁股刚一碰到椅子张晨就发出了一声疑惑。“这个怎么……”张晨拿起投影仪和电脑之间的连接线检查起来,“没道理啊。”
“怎么了?”
“我们昨天上午在这里和投资商开会,当时连接线拔下来连到了林组长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而且会议结束后也没有插回去,今天因为林组长的事公司的晨会取消了,没有人进来过。这怎么会又插上了……”
“会不会是昨天其他参加会议的人顺手给插上了?”
“不会,会议结束后我们是一起离开的。”  

为什么电脑和投影仪的线被插上了呢

因为周睿博本来打算去办公室删除的,但是看到办公室有人值班,只好转而去了会议室。

还有把手上的血迹,我再详细的说一下吧

关于血迹我们可以看到,凶手行完凶之后脱掉了毛线手套,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血液浸透了毛线手套沾染到的第二幅手套上。为什么会浸透呢?这是因为凶手是左撇子,从背后行凶时攻击死者心脏时用的是左手,所以沾染到的血比较多。
引用
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
这里可以看出来,是凶手用左手拿出了手机,然后血被蹭到了手机上。凶手再塞回了尸体口袋(一般人将手机放进口袋的情况是手机上方朝下),所以这里的手机方向是相反的。
引用
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
然后凶手从门内逃走,左手的血迹沾到了把手上。根据图片,门内把手应该是用左手打开,门外把手使用右手方便。
引用
但是到会议室后李本亦并未询问什么而是在门内把手上仔细查看,张晨忍不住也凑近看了一下,门内把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视的位置仔细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随后凶手走出会议室的时候,左手手套也不小心蹭到了,但是血快干了,只蹭到了隐隐约约的血迹。

还记得上面陈俊峰倒卖的事吗,其实周睿博就是指示陈俊峰卖代码的人,如果暴露了,他也会遭殃,为了不让这件事暴露,周睿博只好将林宵灭口.
整个过程:
周睿博把林宵叫到了2楼厕所,把他杀了之后 用林宵的手机发送了消息,这时候是22:11:58,发完之后马上拿着u盘跑回了楼上准备删掉证据,结果发现有人在加班,所以只好去了会议室用电脑。这也是下面为何进入会议室的由来。
当他 跑到楼上的卫生间门口是22:12:28分,跑出第二区域的时间是22:12:45,进入会议室的时间是22:12:50 ,所以张晨看到的是卫生间门口的灯先关 ,过了五秒楼梯的灯关了。
周睿博在会议室里时,黑暗中他被电源线绊倒了或者踩到电源线了,这是插板移动的原因, 格式化完成之后把u盘还了回去,将门锁上之后就走了


以上便是整件事的经过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0 20:16:13 | 2019-8-12 19:55编辑
1.林霄具体死亡时间是?
【身上只有一处伤口,为背部心脏位置,一击致命。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最终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尸体正面未沾有血迹。
尸体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
尸体被发现时仰面朝上,双脚朝向门口,凶器被遗留在尸体右手边,凶器上未发现任何指纹。在卫生间的垃圾桶中发现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线手套,手套材质与死者口鼻中的纤维一致。】【“这个……噢,当时我有给男朋友发了一条短信,我看看。”丁蕾拿出手机翻出短信息,“就是这条。”她指着昨天22点09分发送的一条短信说。
另一个女生崔文思也拿出手机打开一个软件,“我当时正好打开cilicili(视频app),首页有个感兴趣的视频就点进去了,app里有我开始看视频的时间。”李本亦拿过崔文思的手机,cilicili上的播放历史显示昨天22点09分开始观看某视频。】【正方写字楼2楼男卫为第一案发现场,地上的血迹和死者的衣服肩膀处褶皱显示凶手曾经双手抓住尸体肩膀将其拖行了一段距离。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
推论1:这里手机背部的血印在机身中央偏左下的位置,也就是说,凶手拿手机用的是右手,划屏幕的是左手,但一般人都会用右手划屏幕,所以凶手极有可能是左撇子。
再者手机正面没有指纹是因为划屏幕必须脱手套,凶手不得已擦了指纹。
凶手操作手机是因为他知道三楼还没有下班,如果莫名失踪可能会引起注意,就拿起手机发了那条微信。那么根据那条报平安的微信时间,22:11:58,林霄已经死亡。
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拖动一段距离?因为他没有想到这时候会有女生来上厕所,怕血液流出门外被发现,所以移动了尸体。综上,死者死亡时间在22:07-22:09之间。


2.为什么案发现场在二楼卫生间?
【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经询问包志在上周五晚加班时曾去过卫生间。而6月20日当天提取指纹之前公司其他人都没去过卫生间,因为发生命案后大家对上卫生间似乎有些恐惧和抵触。】【“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昨晚22点13分也就是吃完宵夜后不久我到走廊去抽烟顺便玩了一下手机,当时走廊的灯是亮着的。”】
推论2:死者去厕所的时候,男厕所门锁了,然后情急只下去女厕所。没想到女厕所也锁了只好去二楼碰碰运气。2楼有人加班,所以厕所也都是开着。死者去二楼男卫并不是有人约,是真的去上厕所。

3.凶手是谁?
【他父亲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镇,后来通过微信群告知其他员工他大概周二回来。不过其实他昨晚(周日)8点左右就驾车回到本市,在收费站有记录。】【李本亦在办公室内游荡了一圈后指着门口附近红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观音以及墙上的一幅从未见过而且画风诡异的观音画像说,“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观音像,前面的香炉里还插着刚烧完不久的香火】【李本亦自言自语到。“卫生间的钥匙谁有?”“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推论3:3楼卫生间的钥匙在公司员工中只有周睿博有,案发前3楼卫生间的门就是周锁的。
而本应该周二回来的周却提前回来了。
他怎么知道林霄什么时候上厕所?那个员工名单是12人,微信聊天记录上面显示。也是12个人。所以聊天记录谁都看的到,也就知道死者要吃东西。而死者肠胃不好是大家都知道的,更别说这些容易引起腹泻的烧烤了。凶手就是周睿博。


4.案件还原?
【嗯……后来……大概是21点40分的时候老赵也就是赵连鹏出去买宵夜。这是他的习惯了,每次他加班一定会帮大家买宵夜。”】【U盘是和死者的手机一起被发现,均放在尸体上衣外侧右侧口袋中,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面上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没有任何指纹。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手机机身除了这两样痕迹外没有其他任何痕迹,据死者女友及同事说这部手机是上周四刚买的。】+推论1,2,3
结论:周睿博周一晚上回到B市,出于某种原因(也许跟他的迷信有关),他准备对林霄痛下杀手。他和林霄是多年的兄弟,知道林霄肠胃不好也知道老赵每次加班都会买宵夜,所以在老赵在微信群里问要吃什么烧烤的时候,周睿博就开始准备了。周睿博来到3楼锁上两个卫生间的门,再到二楼男卫的隔间躲好。等来了人并确认是林霄后,他捂住林霄的口鼻,同时一刀捅进后心。没想到这时候会有女生来上厕所(女生说起过这是她们大半年来第一次加班),怕血液流出门外被发现,所以移动了尸体。等女生走后,周睿博把雨衣等装备(装备是为了避免血液溅到身上)丢进垃圾桶。然后拿了林霄的手机发了一条微信,并拿走了优盘。这时已经22:12了。他关上卫生间的门,在门把手上留下了血迹,快速走到3楼开了两个卫生间的锁,随后进了会议室(张晨证词提及楼梯前灯在22:13:05熄灭,所以进入会议室时刻应为22:15:50),又在门把手上留下了血迹。(周带了两层手套,2楼男卫垃圾桶里只有一双毛线手套,所以此时他手上的还有一层薄手套,由于毛线手套不防水,血液浸透导致薄手套沾上了些许血液,但当时是晚上,光线昏暗,凶手没能及时发现,所以两个门把手都只有血迹没有指纹。)周睿博进会议室没有发出声音,因为地上都是地毯。他把优盘插进电脑看了里面的证据,发现不是他想的那样,他杀错人了,很惨。。。。作为相关从业人员他清楚里面的数据可以被复原,于是撕掉了上面写有“证据”二字的标签,格式化了里面的数据并删除了电脑开机记录,并把优盘送回了2楼卫生间林霄口袋,伪装成是u盘里证据所针对的人杀死了林霄。

补充:
1.根据加密时间,优盘中证据的密码是林霄本人加的。林霄查出内鬼就是陈俊峰时,虽然很生气,但考虑到他母亲要做手术,就暂时没有追究。
2.周是左撇子,虽然没有直接证据。张晨认为没有人是左撇子,是因为周睿博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普通员工不知道他的生活习惯,自然不知道他是左撇子。
3.周的公司在这几天正准备上架软件新版本,正是和对手竞争的紧要关头,他也说自己提前回来是为了处理公司事务。可案发第二天警方来找他时他却一直没有出现在公司。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0 20:28:30 | 2019-8-12 19:39编辑
杀害林霄的凶手是周睿博
案件还原
6月19日晚上22:07,周睿博让林霄到厕所商议公司内鬼,为避人耳目,将三楼的两间厕所门锁上,林霄发现三楼厕所门被锁后,遂到二楼男厕,约22:08进入二楼男厕瞬间,被埋伏在里面的周睿博从背后袭击,死亡。由于兴寿行凶就在厕所门口,为了防止血流出厕所被发现,凶手将尸体拖行了一段距离。根据文章描述,分析得出凶手应该是左撇子。
22:09二楼千度公司女员工下班,并未见到走廊有异样。为避免二楼加班员工发现异样,凶手作案是摸黑进行(厕所门缝大)。
22:10分女员工离开,凶手收拾好现场,拿出林霄手机给同事发信息,假装其还活着。因为凶手在毛线手套内还带了一层手套,由于死者出血量大,血沁到了内层左手手套上,约左手无名指或小指位置,在死者手机背面靠左下角留下了血迹。由于带着手套无法在触摸屏上打字,所以凶手脱下右手手套,打字后将屏幕擦干净,避免留下指纹。
22:11凶手带着死者U盘离开二楼男厕,开门时内层手套上的血迹沾到了门把手。凶手约22:12分到三楼打开两间厕所的锁,并在22:12:45秒离开厕所,进入到会议室。由于会议室靠走廊墙面是安装了透明玻璃的,所以凶手在会议室内的操作也是摸黑进行的。
凶手进入会议室后,由于是摸黑进行的,凶手被排插绊倒(或踢到排插),挪动了排插的位置,误以为自己把电脑和投影仪的连接线踢断,(因为平时电脑和投影仪都是连在一起的,但只有当天不在公司的周睿博不知道会议室被使用,连接线被断开),所以将连接线重新插上恢复成“平时”一样。凶手打开一体机,插入U盘后将U盘格式化,并清空了当次电脑开机记录。期间凶手一直带着内层手套,所以在会议室内门把手上也留下了淡淡的血迹。之后凶手撕下U盘上的“证据”二字标签,返回二楼男厕,放回到死者口袋后离开。

动机分析
周睿博是一个迷信的人,在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从卡内取出1888元,直到最近一周前取了4888元,怀疑周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且在公司发布新软件的关键时期,选择了搬公司,造成公司的被动局面,有可能是他指示陈俊峰倒卖代码。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凶手不直接带走U盘,而是又把U盘放了回去。
跃动公司的软件是在2周前推出,推出后他就取了4888,比较可疑。
怀疑在林霄查内鬼的过程中,不小心查到了他的秘密(或者是周误会林查到了他的秘密),故借口与林霄讨论如何处理内鬼,将其杀害。刚好林霄的U盘上又写了“证据”二字,里面的压缩包名称也是“出卖的证据”。

疑点分析
1.凶手是左撇子
从常理分析,被害人的背后心脏部位被利刃插入,且同时需要捂住被害人口鼻,必须是右手捂口鼻,左手持凶器行凶。因为大量出血,血浸湿了凶手的内层手套。
写字楼各个门的内门把手都是左手顺位开门,二楼男厕和三楼会议室内门都沾有血迹,说明凶手的左手有血。
林霄的手机下偏左位置有血迹,但尸体只有一处伤口,胸前并没有被穿透,衣服右侧口袋不会沾到血迹,只有凶手用左说拿了林霄的手机使用后,沾上去的。
引用
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最终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尸体正面未沾有血迹。
引用
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
引用
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
引用
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2.摸黑行凶
凶手在二楼男厕所和三楼会议室皆是摸黑行凶,在行凶过程中如果开灯也会引起二楼加班员工的注意,所以在门内把手留下了血迹但不自知。(因为凶手带了二层手套,以为丢掉了外层毛线手套就万无一失,没想到血沁到了内层手套上。)
引用
而在靠近走廊的墙顶端安置了一排封闭的玻璃窗,高度约30cm。
引用
卫生间的门下方缝隙比较大没有剐蹭到血迹,
引用
“异样?”颜莹颖嘟着嘴想了一下,“好像没有什么呀……”

3.厕所上的指纹
三楼两间厕所门外把手都有林霄的指纹,但内门把手没有,说明林霄试图打开三楼两间厕所,但并未成功进入。考虑到厕所可能被锁上,而有厕所要是的只有公司老总,即凶手周睿博。
引用
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
引用
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


4.电脑的连接线
平时会议室电脑和投影的连接线都是接上的,由于周一上午公司的人与投资商开会,拔掉了连接线。但是凶手当天并不知情。排插有一定重量但被移位,说明被人踢到过,凶手可能在摸黑过程中踢到排插,误以为自己把连接线踢断了,所以恢复成“平时”的样子。
引用
等明天老大回来,我们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他给他一个惊喜,
引用
“我们昨天上午在这里和投资商开会,当时连接线拔下来连到了林组长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而且会议结束后也没有插回去,今天因为林组长的事公司的晨会取消了,没有人进来过。
引用
插排旁边的地毯上还有一块被按压的痕迹,大小与插排差不多。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0 20:32:52 | 2019-8-12 19:36编辑
凶手
凶手是老板周睿博

案发过程
引用
原文:晚饭时,死者与陈俊峰发生冲突,陈俊峰心里察觉出一丝不祥。
   陈俊峰通知凶手死者可能已经发现陈俊峰是内鬼的事情。凶手赶快回公司。
引用
有人给陈俊峰打钱,说明有帮凶,也就是凶手。
   凶手联系死者,约在卫生间,但由于没有说明是几楼的卫生间,所以3楼的两个卫生间的门把手上均有死者的指纹。
   死者在2楼卫生间与凶手碰面,死者告知自己已经知道内鬼,并说要举报。(伸张正义的一些举动)凶手发现无法劝说死者,便假装同意,趁死者即将离开卫生间时,用先准备好的匕首将死者杀害。
   由于死者挡住去处,凶手将死者拖到后面,扔掉装备。在死者身上将其u盘和手机拿走。由于用左手捂住死者嘴时,沾上了血迹,导致卫生间和会议室的门把手上也沾上了血迹。
   凶手本想去办公室使用电脑,走到2号区域内听到有脚步声,故返回会议室中来删除死者u盘的证据。
   凶手等到张晨出来抽烟之后返回2楼卫生间。将u盘放好。
   离开现场。

证据   有作案时间的为周睿智、包志、关官、徐青敏。
   可以约林霄讨论内鬼问题的,只有老板可以。并且老板与林霄是大学同学,林霄会信任周睿智。周睿智也有时间准备匕首雨衣等物品。
   从张晨描述的楼道灯光来看,凶手也是要返回办公室使用电脑,但是员工办公室有人,老板办公室应该只有老板有钥匙,所以老板才需要返回。
   综上所述凶手是周睿智。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0 20:53:01 | 2019-8-12 17:01编辑
一、        凶手分析

1)        不在场证明
根据6月19日晚加班的4人口供证词,可以知道这4人都没有作案时间。林霄最后被张晨看到是22:07,在此之后直到22:30左右4人一起下班,只有张晨一个人离开办公室5分钟,其他人都没有离开过。如果说张晨是凶手,要在这5分钟内穿戴好行凶装备、作案、处理死者的手机U盘等等事情,是不可能的。而且如果他是凶手,他也没必要主动交待走廊亮灯一事。所以,加班的这4人我们全部排除。

千度公司那3个妹子案发时的行踪细节等互相都能作证,除非是3人合谋否则不可能作案,于是也排除掉。

那么有作案时间的,也就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人就剩下:周睿博、陈凯、包志、关官、徐青敏

2)        U盘
本案显然与内鬼倒卖字节公司代码一事有关。林霄身上发现的U盘里原本装着重要的证据资料,足以认定陈俊峰的倒卖行为。那么林被杀,是不是因为他知道了内鬼且手握证据要被灭口。但我们已排除了陈杀人的嫌疑,也就是说凶手另有其人,那么我们有理由推测这名凶手和陈合谋倒卖公司代码,这样凶手就具备了动机。

这个U盘是跟林霄的手机一起在他口供里找到的。手机“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可以推断这个手机曾被凶手拿走,然后又塞回林的口袋中,凶手手指上残留的血迹印在了手机背上。

而U盘则粘在手机屏幕上,“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这个U盘“上面原本贴着一个爱心标签,上面写有四个字:爱的证据,之后警方将白色胶布撕下,确定了白色胶布下正是写有‘爱的’两个字的标签上半部分,与被撕掉的下半部分标签位置也对的上”,而U盘里面的文件名为“出卖的证据”。不难推断出,林霄用白色胶布遮住了“爱的”二字后,在胶布上面又贴上了“出卖的”几个字,后来这几个字被凶手撕掉了,因为留着就暴露了U盘是出卖证据,凶手必须把“出卖”撕掉(这里也佐证了凶手和倒卖代码有关),也因此导致U盘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粘着物和手机黏在了一起。当然U盘被凶手格式化了,并且同手机一起又被塞回林的口袋里。

凶手格式化了U盘后又把U盘还回去了,这说明凶手并不知道格式化后的U盘其实是可以恢复资料的,他以为格式化就安全了,而因为U盘和手机黏在了一起扯不开,凶手想既然安全就一起放回去得了。如果凶手是个程序员,他应该不会犯这种错误。在没有不在场证明的5个人里面,陈凯、包志、关官这3人都是IT工程师,而周睿博以前也是个程序员,这几个人应该都知道格式化并不是安全的保障,如果他们是凶手,应该选择把U盘销毁,至少不会愚蠢到把它还回去。剩下的唯一人选徐青敏只是一个负责推广运营的,可以想象对IT技术并不懂,只是以一个普通人的常识认为格式化了就安全。徐青敏是凶手的另一个合理之处在于她是倒卖代码合谋人的可能性最高,如果凶手是那几个程序员或老板中的一人,他们自己就有权限下载代码,可以自行倒卖,再找陈合谋倒卖就完全没有必要了,而徐没有权限,需要找一个有权限下载代码的人合谋,就合理了。

所以我们找到了嫌疑人“徐青敏”。

还有一种推测。如果凶手另有作案动机,而并非为倒卖代码灭口(作者说动机可自行合理),那么U盘格式化后被恢复也没关系,也就是凶手对陈是内鬼被公开也没意见的话,凶手就可能是或曾经是程序员之一了。而因为后文提到卫生间的门锁只有保洁员和公司老板有,也没有人说钥匙被借被偷,死者会去二楼厕所很可能是因为三楼厕所锁了,那么老板周睿博具备了作案条件和作案时间,就有了嫌疑。但由于实在不明白他的杀人动机,也觉得格式化U盘再放回去的行为很迷,所以我们觉得这种可能性相对较小。



二、        案情还原
1.        作案时间
林霄离开办公室是22:07。22:09二楼千度公司的三个妹子下班,证实在这个时间二楼的厕所里没有人。如果说这个时间林霄已死,那凶手的作案时间只有短短2分钟不到,明显不够。所以这个时候林霄还活着。22:10三个妹子一起离开了二楼。

22:13张晨从办公室出来后看到厕所前面的灯灭了,过了5秒楼梯前面的灯也灭了。从题中对感应灯的维持时间和重合图, 还有女厕到会议室9秒等线索,可以知道,有人在22:12:45-50 之间从三楼厕所的位置走过并且下了楼梯。这个人我们认为正是林霄。再回头看微信记录,22:11林霄从自己手机上发了一条消息。

以上线索综合起来,我们认为22:13之前林霄还活着,而那条微信消息也是他本人发的,他在收到凶手的讯息后在微信里和大家说先回,其实是去会凶手了。也就是说,凶手的作案时间应该是在22:13之后。

2.        作案过程
除了二楼男厕外,其他地方都没有大的血迹,可以确定二楼男厕为第一现场。从现场血迹分布可以推断,林霄是在准备离开厕所时,在男厕门口的位置遇袭,凶手从他背后捂嘴插刀袭击他,死后尸体被凶手往里面拖动了一下,估计原因是不想让尸体阻挡在门口而被人发现。

从指纹的情况来看,三楼两个厕所、二楼男厕的外门把手均有林霄的指纹,内把手却没有。可以想象,林霄曾经打开了三楼的两个厕所的门,但是没有走进去就离开了,文中提到卫生间有锁,有可能是三楼厕所被人锁住过,所以林只是在外面动了门把,发现都是锁住的,就去了二楼厕所。然后在二楼男厕里却没来得及出去就遇害了。

我们推断,22:11-12左右,凶手准备妥当杀人装备,用微信之类的即时通讯工具(由于电话和短信记录没有异常)约了林霄在厕所等,林霄首先就去了三楼的厕所,但是里面都没有人——可能厕所里连灯都没有开,于是他认定这里没人,然后才又去了二楼厕所找人。三楼厕所到二楼厕所最快半分钟。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凶手本就知道老赵会去买夜宵给大家吃(习惯),而死者吃过东西就会如厕(习惯),所以不需要他联系死者,死者就会去厕所,如果三楼门没开灯,死者就自然会去二楼男厕,凶手只需要在微信群看准老赵买夜宵时间潜伏进二楼男厕所。凶手会选择二楼男厕所下手的主要原因是,三楼毕竟有人加班容易被发现,而二楼的公司据称大半年没加过班了,又是女生多,二楼男厕显然相对安全,木有人,而且在男厕杀人会让人以为凶手是男性。当林推开二楼男厕时,看到有灯亮着,心想应该是这里了吧,这才走了进去。但是还是没看到人,正打算出去时,原先躲在什么地方(有可能是门后或者是隔间里)的凶手迅速出现,一手捂住林霄的嘴鼻,一手刺杀了他。然后凶手把尸体往里面拉动了一下(估计是为了不挡住门),从尸体的衣服口袋里拿走了手机以及U盘。最后凶手脱下了雨衣、防水鞋套、手套等等东西并把它们弃置在垃圾桶内(也有可能是先脱了这些装备再搜尸体的,这里不容易确定顺序)。另外,凶手带了两层以上手套,杀人之后,他脱掉了外面那层,但是还戴着一层,所以他没有在其他地方留下指纹。
凶手从厕所内开门时在门把末端上蹭留了一点点的死者血迹,可能因为原来手套上的鲜血渗透到了里面那层(根据门把图案和血迹位置分析应该是右手去开的门,右手拇指蹭到的。 而其实这样方向的门把明显该用左手更顺,是否因为凶手左手受伤不方便?但文中没有说有人受伤,也许不是重要线索)。

3.        手机和U盘
凶手善后的时间可能是在作案后到22:30三楼加班的人下班前,或者干脆等他们下班以后。凶手有必要拿走林霄的手机,因为要删掉约他见面的相关消息和语音。同时凶手也发现了U盘,而U盘标签写着“出卖的证据”。凶手认为这个也必须处理,原因是可能是为了掩盖这件谋杀与倒卖代码一事有关。为了处理U盘,凶手必须使用电脑,必须回到三楼。但是这个时间点凶手本不应该出现在公司,所以不能回办公室,那就只能去会议室了。如果凶手去的时间是22:30前,虽然三楼仍有人,但会议室的地毯连高跟鞋都不会有脚步声,而且加班人的桌挡板让他们看不见外面情况,所以没人发现。如果他去的是22:30以后,就更安全了。利用会议室的电脑,凶手用投影仪播放了U盘内容,确认是不利证据,于是把U盘格式化了,还撕掉了“出卖的”三个字的标签。凶手以为这就安全了。在离开会议室时,凶手里层手套残留的一点点血迹沾到了内门把手末梢上,和厕所内侧门把情况类似,证明确实是凶手进过会议室。之后凶手回到二楼案发现场,把处理好的手机和U盘一起塞回了林霄的口袋中。然后离开现场。

4.        动机
本案的动机,应该就是徐和陈合谋倒卖公司代码,而林霄掌握了陈俊峰倒卖代码的证据,徐不知通过什么途径知道了这一点,为了堵住林霄的嘴,先下手为强,杀了他。因为林也就是周日才知道内鬼,纯脑补陈从林当晚的口风中感知到他知道了真相,于是电话告诉了同谋徐,徐当机立断准备好就赶来杀人。

三、        其他疑点整理
1.        周睿博的嫌疑
周睿博的行为怪怪的,作为一个程序员却迷信奇怪的神佛,案发当晚又没有不在场证明,还有银行账户奇怪的支出。不过我们还是认为他是凶手可能性很小,也不是倒卖代码的同伙。
首先,他是程序员出身,不可能不知道格式化的数据是可以被恢复的,如果他是凶手实在不能想象他为什么会把U盘还回去,扔掉不是更好吗。
其次,他本身就有下载代码的权限,他如果想倒卖代码,完全没必要拉上陈俊峰一起,自己干不是更保险。
再次,字节公司是他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的损失最终也是他自己的损失,出卖公司的代码对他没什么最终的好处。

关于他银行帐户每月的1888元支出,和后面4888元支出,我们觉得可能只是跟他信仰的奇怪观音有关,可能是某种定时的捐献之类的,比如香火钱,供佛钱,毕竟1888这类金额显然有迷信吉利的含义,金额也不是多,很难说得上是掩口费的支出或者是被勒索。

关于那些奇怪的观音像,我都怀疑是不是里面装了监视器或窃听器,办公区域有,会议室也有。

2.        合谋倒卖代码
凶手徐青敏与程序员陈俊峰合谋倒卖代码。
U盘的资料证明陈俊峰倒卖字节公司的代码,而徐青敏正是负责与艾德佳公司搭线的人。因为徐青敏并没有权限下载代码,她必须要有一个帮手才能完成这个事情。

3.        林霄被害前的行踪以及会议室的投影仪连线
死者在10:07~10:11左右这段时间暂时空白,他的尸检报告说肚里的食物基本已经消化了,说明他没有吃夜宵?那么他应该也不是在这段时间去上大号了。我们推测有可能这段时间,死者是去接凶手的微信语音电话了(电话好像查过无异常)。还有一种很小的可能是去了会议室,并连接了投影仪,可能是为了某种原因播放了U盘里的证据。而此时他是一个人,还是放给老板或凶手看的,似乎没有确凿证据可以推理。
关于会议室的投影仪,最大的可能还是凶手杀人后,在会议室处理U盘,通过电脑连接投影仪播放了U盘里的内容,(电脑显示屏坏了?配置太低开机太慢?)知道是不利证据,于是对U盘进行了格式化。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0 20:56:20 | 2019-8-12 18:55编辑
切入点:
三楼字节跃动公司的男女厕所门外把手上均发现死者林某的指纹,但内侧没有。
说明受害人曾因内急,分别尝试进过男女厕,但没成功
厕所门为内开,门内把手上沾有血迹
同事张晨曾在2212分转至13分时在楼梯口抽烟时发现楼下走廊感应灯亮着。且5秒后关闭
楼内感应灯时长为15秒,因此可说明在张晨出来抽烟前10秒曾有人经过楼梯

凶手知道受害人脾胃不好,每次进食后总是很快去排泄,因此确认信息会买夜宵,趁同事赵某买宵夜之际,趁机锁了三楼的卫生间门,随后凶手藏至二楼厕所隔间中,致使受害人因内急,不得不从三楼跑去借用二楼千度公司的厕所,因为急性腹泻,以及和原计划不同,到二楼进入厕所的时候没有开灯,时间是22点7分+30秒,因为千度公司开空调所以没有听见下楼声音,也因为着急,没有开灯,所以在09分上厕所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男厕有人

待受害人解完内急将要出门之时,一手捂口鼻,一刀捅向心脏。由于被害人仰面倒地,双脚朝门,导致凶手无法开门,因此凶手将被害人向后拖了一段距离才能开门上楼。

杀害被害人后,凶手在翻查被害人口袋时发现手机与优盘,在U盘表面发现上面贴有证据两字,并于2211分用被害人手机在公司群里发了条信息,伪装受害人已独自下班回家的假象后,取走优盘。
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
之后过了应该是5秒,楼梯前的灯也关闭了。”
如果从楼梯离开时间会更短
到二楼打开厕所的门防止其他同事发现厕所门锁了然后去会议室,处理u盘内容
会议室铺有地毯,完全隔绝脚步声
由于会议室铺有地毯,因此并未惹人察觉。凶手在会议室电脑格式化U盘欲离开时,意外踢翻插排接口,于是不得不重新链接,导致地摊上留有插排按压痕迹。说明凶手没有参加早上客户会,因而不知道早上会后并未有人重新将连接线连至一体机,因此凶手也将投影仪与一体机的连接线一并连了起来。在删完数据后,凶手重回二楼,将U盘标签撕毁后与手机一起,放回被害人口袋,由此导致因撕毁标签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

细节:
2楼厕所内测把手和会议室内测把手因为是左手顺手开,加上手机壳上血迹, 说明凶手在行凶的时候左手小拇指根处沾染血迹,因为不能开灯所以没注意到,以至于粘在手机上,划入口袋时衣服内测沾有血迹

凶手:
没有参加上午会议,并且有厕所钥匙的人就是凶手,就是周睿博!
在聊天群里可以掌握买外卖的时机进行锁门
收费站信息他也是回来的


动机:
合作开公司可能理念不合,倾尽所有去研发,然后父亲突然重病,需要钱,无奈之下借了高利贷,越滚越多,无力偿还想要卖掉公司研发成果,陈也需要钱于是与他合谋,但是林察觉到了,所以通知了周,周决定杀人灭口,销毁证据,周不知都林查了多少东西。
尚未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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