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15-8-9 10:13:1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9:50 编辑
首先,让我们来理一下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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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高鸿飞出生
1973年,吴昊出生
1976年,于兰芳出生
1981年,于兰芳5岁,被“叔叔”性侵
1998年,高喆出生
2000年,于兰芳24岁和吴昊27岁恋爱
2001年,于兰芳25岁和吴昊28岁结婚,假设一年后有小孩。
2002年,于兰芳26岁,生吴敏敏,林琳去世
2005年,于兰芳29岁,带着吴敏敏3岁,认识高鸿飞35岁,开始交往,高喆7岁
2006年,于兰芳30岁,与高鸿飞36岁结婚,当时吴敏敏4岁,高喆8岁
2007年,吴敏敏5岁,高喆9岁,读小学三年级,发生野狗事件,于兰芳(31岁)开始给高喆吃“营养品”
2013年,高鸿飞买下现在住的别墅
2014年,于兰芳乳腺癌手术治愈,开始服用药片,每天两次,中午晚上一次,不能断
2015年1月,吴昊问于兰芳借钱。
2015年初(具体时间不详),高鸿飞一家搬到新别墅,于兰芳停止跳广场舞的习惯
2015年4月,于兰芳开始服用失眠药,高喆开始闷闷不乐
2015年5月底,高喆开始上晚自习
2015年6月初,高鸿飞出差去北京
2015年6月4日左右,亲戚孩子玩药
2015年6月18日, 误食药物
2015年6月19日,尸体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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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于兰芳刚刚5岁,一个被她亲切地称呼为“叔叔”的男人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年幼懵懂的她并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甚至于渐渐将这一切淡忘了。
2001年,于兰芳24岁,她与相恋1年的吴昊结婚了。对于兰芳而言,这场婚姻不仅是她的初恋,初吻和初夜,更是包含了她一切对爱与家庭的向往和期待。可她并不知道,从结婚第一天起,由于丈夫对她的处女身份心生疑窦,两人之间已经出现了信任危机。后来女儿的出生更是让重男轻女的丈夫对这个家庭失望至极,于是变心出轨。在亲戚朋友之间的明指暗示之下,于兰芳明白了感情危机的起因,也回想起了自己年幼时的那次不幸事件,一时间,失望、屈辱一起涌上心头,狠下心与吴昊离了婚,决定从此过起单生母亲的生活。
2006年,于兰芳30岁,她与相恋1年的高鸿飞再婚了,两人各自携带一个孩子重新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8岁的高喆从此多了一个小自己4岁的妹妹。尽管两个孩子之间没有实际的血缘关系,但共同的遭遇还是让他们俩相互怜惜,很快接纳了对方,重新形成了亲兄妹般的连缔。
2007年,于兰芳对自己的女儿有着过度的保护欲。在高喆偷买零食驼妹回家事件中,于兰芳对高喆不听己劝,偷买零食给肠胃不好的妹妹吃感到非常气愤。但更重要的是,于兰芳发现9岁的高喆已经长得颇为壮实,以至于将5岁的妹妹驮在肩上都毫不费力,加上她深知这对兄妹其实没有血缘关系,害怕这位兄长有一天会成为“加害”自己妹妹的元凶,让自己的女儿经历自己儿时一般的屈辱遭遇。之后不久,小区里发生了野狗事件,在更加强壮的野狗和小伙伴面前,大个子高喆就像是一只弱鸡一样任人宰割,这提醒了于兰芳:只要让高喆变得弱小就可以了。于是就从这一年起,于兰芳开始将雌性激素当成是”营养品“给高喆”进补“,而高喆则越补越瘦,越补身体和性格就越向女孩子看齐,从身心上都发生了彻底的变化,甚至开始喜欢女性化的穿着,在学校里被同伴们排斥,称为”娘娘腔“。
2014年,于兰芳乳腺癌病发,虽然经过手术切除已经治愈,但是却不得不长期继续服用药物,中午晚上各一次,不能间断。
2015年,由于于兰芳身体变差,一家人搬家到了目前的别墅居住。虽然在这里于兰芳就不能像以前一样每天吃过饭就出门去找街坊邻居跳广场舞了,但似乎也更加贴合她现在需要”静养“的现实需求。从4月初开始,于兰芳突然由于患病体弱,更年期提前到来,开始每天吃不好睡不好,为了保证正常睡眠,她不得不开始服用安眠药。由于精神状态不佳,某一天她用雌性激素替换高喆的“营养品”时不小心被高喆发现了。于是高喆开始闷闷不乐,郁郁寡欢,这一切都被学校的老师同学看在眼里。高喆受到的打击是巨大的,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无比信赖的母亲居然如此处心积虑的要害自己,这种震惊,愤怒最终转化为了杀意,而机会很快就来了。5月底的时候,于兰芳最后一次到药店给高喆买营养品,此时的高喆已经得知父亲6月初要出差,而自己家亲戚会带着小孩到家里玩,于是开始向校方申请上晚自习。6月第1周的某一天,亲戚如约带着小孩来家里玩,高喆故意领小孩到父母房中玩耍,把安眠药和乳腺癌恢复的药瓶弄开,药片散了一地。于兰芳知道后立刻对药片进行了非常仔细的辨别分装,确保没有一个药片装错瓶子,所以就没有再买新药而是继续服用这两瓶。然而高喆的目的已经达成,因为这件事足以给后面的杀人事件留下了避嫌的借口,所以在于兰芳将药仔细装好后不久,高喆就趁机偷偷把几片安眠药放在了乳腺癌恢复的药瓶里,剩下的就是等待于兰芳误食安眠药。终于在18日下午,于兰芳误食了安眠药,在家中1楼睡着了,高喆晚上放学回到家中,立刻把于兰芳转移到了小车里,并在副驾座位上点燃蜡烛加速车内的氧气消耗,成功使得于兰芳死亡时间提前了5个小时,只可惜不小心留下了一些作为铁证的蜡屑被警察发现了。剩下的时间里,高喆把现场仔细清理了一遍,第二天一早打电话给120和父亲妹妹,把编好的故事告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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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详细推理过程:

首先,我们需要排除是不是自杀,或者意外?
这肯定不是自杀或者意外。因为,死者没有留下遗书,也没有任何自杀理由,之前得了癌症都治好了心情应该大好,死前一个月还有到药店买药。那么有没有可能是意外?不会,死者搬家之后已经停止了跳广场舞的习惯,晚上没有特定需要开车外出的理由,调查中也没有提出有意外电话记录邀约死者外出,因此如果是意外误服安眠药也应该在室内而非死在车内。另外,从常理推断,如果是进入车内就已经有迷糊的状态,哪怕只有一分钟清醒的时间,也会第一时间想打开车门回家,那也不至于会窒息在车内,可见,在进入车里的时候,于兰芳已经是熟睡的状态,是被人“放”进车里的,因此结论是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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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是他杀,凶手是谁?
一旦肯定了他杀,考虑到小区的严密保安和没有外人入室的痕迹,只有可能是家里人犯的案。6月初高鸿飞北京出差,先不说晚上杀了人白天又回到北京有没有可能,一旦使用了公共交通工具来往两地(不管是火车飞机),都能查到记录,所以排除;女儿吴敏敏,今年才13岁,先不说读私立学校如果突然回家了学校方面一定会查得到,以她和母亲的关系以及身体力量应该都是无法犯案的,所以排除;剩下的只有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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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喆的嫌疑,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小区的隔音效果很好,即使是开个party也不会吵到邻居;还有,前段时间有亲戚的小孩用小车库练习乐器,证明主屋和车库的隔音效果都很不错,在这种情况下,高喆不太可能从三楼给死者打电话还能听到从车库传来的声音,只能认为他在说谎;
匿名
| 发表于 2015-8-9 11:21:4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1:24 编辑
于兰方应该是死于他杀,凶手就是他的儿子。手法应该是高喆晚自习回来后,将已经吃了安眠药睡着的于兰芳移到车内,再在车内点燃蜡烛,加快氧气消耗速率,这样就可以让车内氧气快速耗光,造成于兰芳是下午17点左右进入车内的假象。。。动机应该是和8年前开始,于兰芳给高喆买的药有关,于兰芳小时候被自己的叔叔性侵过,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导致喂自己的儿子吃补充雌性激素的药,这让高喆变成个有心理问题的人,应该是高喆对母亲过度、病态的爱,他自己也说希望母亲多睡一会,就想让母亲一直睡下去。。。而且正常情况下,儿子在3楼房内打电话给母亲,1楼车库内手机铃声响,三楼怎么可能听到,所以儿子肯定是在说谎。
匿名
| 发表于 2015-8-9 11:57:51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5:05 编辑
就已知的信息来看,他杀的可能性远远大于自杀。原因如下:

于兰芳的死因是在车中非窒息性死亡,死亡时间为19号凌晨1:00至3:00。从作案的时间上分析,高鸿飞自六月之后就在北京出差,直到19号上午接到儿子高喆的电话才从外地赶回来,行踪可以从航空公司查到,亲自动手杀人的嫌疑基本可以被排除;于兰芳的女儿吴敏敏18号在学校,同样是接到了高喆的电话才从学校赶了回来,吴敏敏动手杀人的可能性同样可以被排除;吴昊的证言被得到了证实,尽管没有19日凌晨的不在场证明,但是小区的监控录像证实了其并没有进入小区的事实,在可能性上也可以被排除。

至此,能够造成于兰芳死亡的相关人员只剩下了于兰芳自己和高鸿飞的儿子,高喆。

在分析接下来的可能性之前,先确定一个事实,那就是于兰芳在长达8年的时间内不间断地给高鸿飞的儿子高喆服用了雌性激素。在可能性上,由于丈夫高鸿飞常年在外地出差,女儿吴敏敏在学校上课,仅周末回家,因此有可能不被发现。高喆在学校里被人视作是女性化明显的男孩,家中晾着女孩的内裤,而且身体极为地瘦弱,包括药房的人验证了于兰芳长期购买雌性激素的事。至于于兰芳这样做的动机,很可能是出于保护自己的女儿。开头的那段话,还有于兰芳前夫吴昊的证词,可以推断出于兰芳童年时被叔叔性侵犯的经历。在遇到高鸿飞后,重组了新的家庭,但是仍然对这样的过去充满了担忧与恐惧。在一次看到了女儿吴敏敏坐在了高喆的肩膀后(8年前),于兰芳下决心保护女儿,毕竟高喆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保护女儿的手段就是之前我们分析时提到的,给高喆长期喂食雌性激素。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支持前,自杀与他杀都是可以被解释通的,但同样也有无法解释的部分。

如果是于兰芳自己选择在车中自杀,那么至少在时间上可以被解释(高喆回家的时间是凌晨23:00,此处被小区的监控拍到了。而若自然坐在车中死亡的时间需要至少8个小时,也就是18号的17:00至19:00之间)。同样在动机上,有可能是出于对高喆的愧疚,而羞愧自杀。在服用了安眠药之后,睡到了车子里,点燃了蜡烛加速了车内的空气耗尽,最终缺氧窒息而死。不过这样的推理有几个问题没有办法解决:1、在使用蜡烛之后,高喆打开车门应该会闻到燃烧之后的气味,然而文中并没有提到;2、如果是自杀,为何没有留下遗书,更何况自己死了之后如何保护女儿吴敏敏;3、手机被发现留在了车里,如果是自杀有必要带上手机么;4、自杀的手段选择值得商榷,为何不用安眠药而选择这样的自杀方式?很显然这几个问题无法被解释。

接下来考虑高喆的作案可能。尽管在作案时间上高喆有不在场证明,但这些是基于一个8小时在车内自然窒息死亡的时间为前提的结论。如果于兰芳在车内不到8小时就死亡了呢?那么这个作案时间就会被后移,而23:00到家的高喆就有了充分的作案时间。至于后移的手段,就是之前在分析于兰芳时所提到的使用蜡烛。警方在车内的副驾驶里发现了少量的蜡,这是可以支撑这个说法的证据。蜡烛的使用后会加速车内氧气的耗尽,从而使得于兰芳在更短的时间内窒息而死。至于作案动机,很有可能是高喆发现了于兰芳长期给其喂食雌性激素后对她的报复。这样的推理是否会存在漏洞?由于无法进入文中进行验证,在次提出以供讨论。1、气味。蜡烛的使用必然会留下气味,尤其在这样狭小的空间内。当然发现尸体的高喆可以进行开门通风,但这样的气味不进行清洗是无法去除的,甚至可能外溢到车库内。2、动机。尽管之前我们提到的推理过程阐述了动机,而且合理。但文中并没有进行铺垫,这究竟是一起临时发现并起意的报复还是预谋已久的谋杀,不得而知。毕竟于兰芳除了喂食雌性激素以外其他方面对高喆还是无微不至的。3、歧义。文中提到了于兰芳“在死后没有搬动的痕迹”。不知道这个结论是否可以推出“在死前也没有搬动的痕迹”这个推论。如果高喆要杀人,必然需要等到于兰芳吃了安眠药之后搬动到车中。不过考虑到高喆瘦弱的身体,能否完成这个过程值得商榷。不过即便不是这样,或许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诱骗于兰芳到车中,然后等其体内安眠药产生作用在进行自己的杀人计划也未尝不可。

至此,结论已经得出,凶手是高喆,动机是出于于兰芳长期给其喂食雌性激素而导致身体发育女性化,在学校被人所欺凌,在发现真相后决定对其报复。18日晚23:00,高喆回到家中,去叫于兰芳,发现其已经沉睡。高喆想到了之前有打翻两种药瓶的事情,猜测到了于兰芳误服了安眠药,于是将其搬动到了楼下车库的车中,一同带有的还有于兰芳的手机,并在车内燃起了蜡烛,加速了车内氧气的消耗。然后回到卧室中,第二天佯装找不到于兰芳,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发现了在车中的于兰芳。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尸体能尽快被发现,从而减少对尸体死亡时间的判断误差。死亡时间的推算越准确,高喆的不在场证明就越有利。当然此时高喆需要做的是对车内的环境进行通风。最后拨打120,至此完成了杀人过程。
匿名
| 发表于 2015-8-9 12:20:5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2:52 编辑
1.于兰方是他杀
2.凶手是继子高喆
下面将详细说明犯人犯罪手法和动机:
首先,死者于兰方,是因为在门窗都紧闭的的车内长时间睡觉导致窒息。即于兰方的死达成的条件:车库空气不通+车内体积小+车封闭性强+强效安眠药与枸橼酸弄混。我认为,要达成上述所有条件,未免太过巧合。
再来,本文死者窒息死虽然需要8小时,从这一点来看,貌似除了前夫吴昊外,其他人压根没可能犯罪。
但是,在车内却发现了蜡。要知道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点上蜡的话,由于蜡的燃烧需要氧气,所以氧气会以更快的速度耗光,也就是说,于兰方死亡所需的时间将远远小于8小时,这么看来,她的继子也就有犯罪时间。所以说,于兰方根本就是被人害死的。
而且,11点钟到家的高喆的嫌疑将会更大,毕竟,死者前夫并没有非得杀死死者的理由,另外,小车库除大门外还有一扇小门与一楼杂物间相连,即:从别墅也能进来。
再来,就是死者继子高喆的犯罪动机。从走访中,我们得知:身为男孩子的高喆阳台上竟然晒着女式内裤,而且他从初中开始就已经有了娘娘腔的外号。究竟是什么让这个男孩子如此的女性化呢?
在走访调查中,我们得知,死者对高喆“很好”,唯一一次发火,是在高喆三年级的时候,妹妹吴敏敏坐在哥哥肩上被死者发现【至少我认为,这件事情比高喆让妹妹吃零食更惹死者生气】,这件事恐怕让于兰方想起了她小时候被叔叔残暴的事实,从走访药店中,我们得知那种保健品是死者8年前就开始购买的,算起来正好是高喆三年级的时候,时间上也吻合。
我想,没有一个男孩子愿意被人说成娘娘腔,当他在两个月之前发现他的一切女性化表现都是“深爱着他,让他感受到母爱”的于兰方深思熟虑8年造成的【文章中,高喆的同学说高喆在两个月之前不正常】,恐怕这就是高喆会对于兰方痛下杀手的原因。
再说另一个嫌疑人:吴昊,撇开他的犯罪动机并不足以构成他杀人不谈,吴昊要杀于兰方的话,根本不会在于兰方死前不久,去找她的麻烦,况且当年的离婚是他提起的,他并不应该抱怨什么。而且,从他的性格来看,他不会选择让于兰方这样死去,况且选择这种死法,并不能让他拥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匿名
| 发表于 2015-8-9 12:31:01
1981年的叙述应该是于兰芳小时候的悲惨的经历,这个应该给她的心理留下了阴影,也解释了后面的她长

年给高喆买女性雌性激素补充品……(略微吐槽一下,想起了《火柴人》……)应该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

以高喆才会显得有点女性化,连内裤都使用粉色的………………根据吴昊的说法,于兰芳说没有谈恋爱,

却不是处女,也证实了前文的那个小片段。而吴昊想要个儿子,于生下的都是女孩,这种情况当然可能是

自然出现的,但是,从后文的情节来看,而且从吴昊想找人生儿子的,于就要闹离婚来看,于应该是不想

要儿子的,应该对男性有一种排斥的情感。于的副驾驶座位内落下了一小块蜡?蜡是用来干什么的呢?只

能说是蜡烛燃烧时滴下的。还有一个推测,于是不是害怕高喆像当年给自己带来痛苦的人一样对待吴敏敏

。看似只有吴昊和高喆没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而吴昊是很难进入这个别墅的。是高喆,还是于自杀呢?

别墅内可以通到小车库,而于在车内窒息至少需要8小时,即使是真的因为吃错了安眠药睡在车库里,好

像也并不一定会死亡,或者说死亡的可能性应该还是不大的,而且于也没有什么要自杀的理由。推测案件

应该是这样,于不慎吃了安眠药,在车库中睡着了,高喆并不是一开始就打算杀死母亲,他应该也发现了

补品的真相了吧,而回来后发现母亲没有在寝室中睡觉,这个应该挺容易察觉的吧,出门肯定要换鞋啊,

鞋子会不一样的,高喆应该是来到车库看了一下,就想借此除掉母亲,拿了只蜡烛来,蜡烛燃烧会生成

CO2,在这样的密闭空间内燃烧一个晚上,于想幸免应该是很难了,然后早上当作不知道再到车库来看,

而蜡烛应该也烧完了,这时候于已经死了,于是目的达到,就报警当作案件的发现者,也好减轻自己的嫌

疑。至于为什么想到这点,在这个社会除非停电已经很少人使用蜡烛了,而车库一定也是有照明设备的,

怎么可能用点燃一只蜡烛的方法来照明这个车库?但高喆应该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蜡油的滴落。
匿名
| 发表于 2015-8-9 13:15:38
小区监控严密,外人很难进入,车库电子门关着,遥控器在车上,所以进入车库必须从别墅一楼的杂物间进入,房子没有入侵痕迹,所以不可能是外人,别墅里只有于兰方和高喆。
据高鸿飞描述,前些日子亲戚家小孩来他家在车库做乐队练习,在车库就是为了不打扰到人,说明他家隔音效果好,在别墅是听不见车库声音的。但高喆却说:“ 6月19号早晨6点半,他如往常一样起床准备吃早餐和上学, 但是于兰方却并未准备早餐 ,打开于兰方的房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就打了对方的手机。手机拨通后他听到车库有很微弱的铃声传来,于是他赶忙来到车库因此发现了坐在车内已经窒息了的死者于兰方。”按照当时他应该在二楼是不可能听到车库的手机铃声,他却说听到车库有微弱的手机铃声,为什么他要说谎,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其实早就知道这件事,故意装成早上刚发现。
其实我们被限制死亡为19号凌晨的1点到3点之间,因此于兰方进入车内的时间就被限定为17点到19点之间,但这个计算只是理论上的,是否真的会窒息可说不好。为了更好的杀人通常会把车门封死这样可以使空气无法流通让死者更快死亡,她死亡的那辆车很小所以用这这个手法很方便。而证据就是蜡, 副驾驶座位内侧一个很隐蔽的角落沾着一点蜡,那是凶手为了清理密封车门的蜡,不小心留下的。
所以真相是这样的:18号高喆晚自习上完回到家23点,把吃了安眠药的于兰方带到车里,并用蜡把车门的缝隙沾上使空气无法流通,使于兰方死于窒息,再把蜡清理掉,等到第二天假装发现者打电话给父亲,但是一点蜡却留在车里。
至于为何他要杀了于兰方,那是因为于兰方从八年前就给他吃雌性激素使他丧失了男性特征,使他和别的男性不一样,他要报仇。
为何于兰方要那么对他,这是因为于兰方小时候被“叔叔”破了处女膜使她不是处女导致丈夫抛弃她。她和高鸿飞组成家庭后,8年前一天看见吴敏敏坐在高喆肩膀上,想到自己小时候的事,为了不让自己的悲剧发生在女儿身上,就想到买雌性激素给高喆,使他丧失男性特征。所以高喆没有胡子,喉结,身体瘦弱, 上厕所总是藏着掖着。
匿名
| 发表于 2015-8-9 14:17:06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9:02 编辑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谋杀事件,凶手是儿子,手法是通过在车内点蜡烛快速消耗氧气,造成继母的死亡,同时得到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动机是继母一直让儿子服用雌激素,导致儿子的身体和心理的异常发育。

首先考虑于兰方死因。可能的解释包括自杀和意外,但两者均不能解释车中的蜡。考虑蜡的可能来源。由于车内只有于兰方、高喆和吴敏敏的指纹,而吴敏敏在案发时在学校寄宿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所以死因只能是自杀(存在疑点),意外(存在疑点),或者高喆所杀。考虑高喆的证词。高喆说过在妈妈房间打手机时听到小车库内声音。注意小车库在别墅主体之外(“还有一扇小门与一楼的杂物间相连”),而前段时间有小孩在其中做乐队练习,综合之前“隔音效果也很好就算家里办个party也不会吵到邻居”的情况,说明“隔音很好”这一点应同样适用于别墅的车库。再考虑车本身。如果事发时车窗没有关闭(或车内有其他方式和车库中换气),即便小车库整体空气不好也难以使人因缺氧窒息。那么假设于兰方是自杀或意外死。因为死因是缺氧,事发时车窗等应是关闭状态,符合警察的描述“车的封闭性较好”。但高喆就不应在三楼听到隔音效果很好的车库内完全封闭的小车内(两者都对声音传播造成极大阻碍)的手机铃声。所以于兰方为高喆所杀。(严格来讲,存在于兰方和高喆合作自杀的可能,但没有充分依据支持此复杂假设及动机-如家庭不缺保险赔偿金额的钱)

其次分析手段。高喆可以在晚自习回家后打开车副驾驶位,在副驾位点燃蜡烛,然后关闭车门。蜡烛15分钟以内就会几乎耗尽氧气并熄灭。而死者在蜡烛熄灭后一段时间后因缺氧死亡。这样时间点上符合警察判断的死亡时间(凌晨的1点到3点之间)。高喆在早上清理蜡烛时遗漏了角落内的残蜡。

最后分析凶手动机。

首先,于兰方购买的雌激素并不是给自己服用的。这里证据是因为她在上月买过此保健品,而她同时在服用枸橼酸他莫昔芬片,但枸橼酸他莫昔芬片和雌激素不能同时服用。时间上,药店人员说的8年前(2007年)于兰方开始购买此药品,而2007年正好是哥哥妹妹事件发生的年份(小学三年级到高二正好8年)。综合高喆性征反常的情况,可以断定于兰方所购买的雌激素就是高喆所说的“吃了7、8年也没用”的保健品。而于兰方的动机极可能是当时的事件(女儿正好5岁)让她想起了自己5岁(1981年)时被人侵犯的场景(符合其前夫的叙述),而采取通过给高喆服用雌激素的方式来避免发生她所担心的事件。同时,如果于兰方真的以正常的方式关心孩子且按文中所说经常为其买衣服,她不可能不注意到孩子的异常女装癖。综合这里,可以断定高喆的异常性征是于兰方所造成的。

注意班主任提到儿子从两个月前开始精神不好,可能是2月前知道了继母给自己服用的保健品的真相。在结合5月底开始,儿子开始在学校上晚自习,可能就是在为杀死继母而作不在场事件证明的准备。
匿名
| 发表于 2015-8-9 14:47:23
从前文的那段描述来推理,文中的死者,就是里面的小兰,是她小时候,而这个叔叔对她进行了猥亵,甚至从后文从他前夫的口里得知,小兰甚至很有可能被强奸了。

死者死亡时间描述:
我们经过一些计算认为一个成年人在车内窒息死亡理论上至少需要8个小时,而死亡时间推断在19号凌晨的1点到3点之间,因此于兰方进入车内的时间就被限定为17点到19点之间。

文中嫌疑人:
高鸿飞,男,45岁,外贸公司高管
高喆,男,17岁,第十六中学高二学生
吴敏敏,女,13岁,私立中学初一学生
吴昊,男,42岁,无业

高鸿飞:
高鸿飞从六月初就去了北京,并且在接到儿子电话后才回来,这18以及19号的时候出入也有证人,并不能坐飞机过来杀完人再坐飞机回去。

吴敏敏:
18号在学校,学校离家很远,所以才住校,并且私立学校管理也比较严格,如果吴敏敏往返家里,肯定会被同学发现有一段时间不在学校,更何况动机也不成立。

吴昊:
吴昊虽然有纠缠死者,但是有不在场证明,通过监控以及吃面的时间证明,都可以得出吴昊没有作案时间。

高喆:
高喆白天在学校上课,晚上10点下晚自习,1个小时的公交车回家,录像的监控显示高喆是11点到家,这样看上去并不符合前面警察分析的作案时间。

从以上不在场证明来看,四个嫌疑人都没有作案时间,那么死者是自杀的或者事故吗?
从原文中警方也了解到,死者买的保险才100万,并且死者积极乐观,是一个贤妻良母,并没有自杀的倾向。

而从现场发现的证据来看,给出了一个蜡的线索,让我们不禁就想到了蜡烛,如果在密闭的车里放上一个燃烧的蜡烛,加快氧气的消耗,这样就会提前让车里氧气消失殆尽,让死者缺氧窒息。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就只有11点放学回家的高喆了。

随后从警方的调查中,发现高喆有朝女性偏向,并且死者8年前就定期买含有女性激素的药。
如果联想到前面死者小时候受到过性侵,出于对男性的憎恨,死者长期购买还有女性激素的药,并且给高喆服用,随着高喆的年龄越来越大,对死者的憎恨就越来越强,最后构成了这个悲剧。
并且这两个月高喆一直上课不专心,估计是一直在计算蜡烛燃烧的时间,什么时候能够燃烧完成。而一周前的那个小孩子来家里玩的时候,不小心让两瓶药混在了一起,让高喆看到了机会,也有可能是高喆在旁边趁机让两瓶药混在一起,方便后面让事情看上去像事故。
匿名
| 发表于 2015-8-9 14:58:31
于兰方是他杀,凶手是高喆,于兰芳在八年前为救高喆差点的狂犬病之后,就对他有恨,于是假装关心他给他买保健品,实际上确实给他吃的雌激素,时间过了八年,高喆变得越来越娘,而且高喆也在几个月前发现自己被于兰芳所害,于是决定杀了他,他了解到于兰芳的药之后,便将两种药的容器呼唤,并在辅助治疗癌症的药中掺了几粒安眠药做掩饰,这样工作就算做完了,然后就等回来把容器换回来,就完成了,副驾驶里的腊应该是为了查看尸体情况用蜡烛时滴下的。至于于兰芳为什么要害高喆我觉得和她小时候被猥亵有关,不仅仅是差点得狂犬病,有可能是那时留下了心理阴影,或者现实中又发生了同样的事。
匿名
| 发表于 2015-8-9 15:10:28
于兰方是他杀,我想她小时候应该遭到侵犯,所以她不是处女。凶手是高喆。于兰方因为曾经的事对男性产生恐惧,所以当高喆靠近吴敏敏的时候,她很恐惧,所以说了高喆?那些补充雌激素的药就是给高喆吃的,把他变成了一个不男不女的人。所以高喆痛下杀手,案发时只有高喆在现场,他怎么说都可以。高喆杀人后栽赃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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