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15-8-7 22:47:1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9:46 编辑 细节分析:1.本文开头一段的话是一名男性所说,时间是1981年,对照以下的人物表是时间推断,男人所称呼的小兰就是于兰方,1981年时于兰方应该只有5岁。从话的内容来看,当时的情况不纯洁,这个男人一定和5岁的于兰方发生了什么。
2.隔音效果也很好就算家里办个party也不会吵到邻居。
高喆打开于兰方的房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就打了对方的手机。手机拨通后他听到车库有很微弱的铃声传来,于是他赶忙来到车库因此发现了坐在车内已经窒息了的死者于兰方。
这两处有些矛盾,既然隔音效果很好,那他拨通电话时怎么会听见车库里的手机铃声呢,如果这里所说的隔音效果是相对于两栋别墅的距离而言那是一定的,但是作为高档别墅的话一栋内的隔音效果应该也是很好的,而且客厅的面积又很大,放在车库的手机手机铃声也很难听见。
3. 她把小喆当作亲生儿子一样看待,吃穿绝不马虎,小喆的体质不好她还买了许多营养品给他吃。而且她从来没有打骂过孩子,小喆做错事她也是循循善诱。为了保护小喆有一次她还被野狗抓伤,好在没有染上狂犬病。
妈妈对哥哥也很好,给哥哥买过好多衣服裤子,我从没听哥哥说过妈妈的不是,哥哥小时候有一次差点被野狗咬还是妈妈救的呢。
我亲妈在我3岁的时候就去世了,那之后一直到上小学我都只能羡慕别人家的小孩可以有妈妈在身边。她来这个家以后一直对我很好,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我想亲生母亲也不过如此吧,甚至她比亲生母亲待我更好。

通过高鸿飞、高喆、吴敏敏三人对于兰方的叙述可以看出死者生前是一位很爱孩子的母亲,孩子和母亲的感情也非常好。
4.“喜欢呀,哥哥对我也很好。小时候他偷偷买糖和冰棍给我吃,我还坐在哥哥肩膀上呢,可是后来被妈妈发现了,她有些生气,那好像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妈妈对哥哥发火。”从吴敏敏的话里可以看出她和哥哥感情非常好,哥哥也很宠她。“我偷偷给小敏买零食吃,她小时候肠胃不好不能乱吃东西,可我没听妈的话还是偷买了。后来被妈撞见,就说了我几句,让我不要再乱买东西给小敏吃。当时她语气是比较强硬,不过我知道她是担心小敏的身体才那样的。”这是高喆对于兰方为什么会生气的理解,可是凭感觉,于兰方生气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担心他们的身体,而是另有其因,至于是什么还需要往下分析。
5.“嗯?”江珊看着阳台突然发出一声疑问。
    “他阳台上晒着的内裤是……是……女式的……”他喜欢穿女式内裤?真变态。
这里看来,这女内裤出现在高喆的阳台上绝不单纯,就算他再瘦弱也不会穿女内裤,要不就是他真变态,要不这内裤就是其他人的比如:于兰方或吴敏敏,可是透过关着的窗帘隐约能看到外面还晒着几件衣服吴敏敏房间有阳台,而且可以晾衣服,所以这内裤显然就不是她的,于兰方已死,作为母亲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内裤晾在儿子房间(最多也只会晾在女儿房间吧),所以也排除了。(那么他可能是真变态)
6. 小车库和大车库相邻 ,但两个车库内的光线和空气都不是很好。小车库除了车库大门外还有一扇小门与一楼的杂物间相连,因此从别墅内也可来到小车库。这么一来,别墅内的人也可以直接到达小车库。车的示意图可以看到车型很小,最多坐两个人,空间这么小,如果当时于兰方坐在里面睡觉门窗紧闭必然会造成空气不流通,然而车库里的空气也不是很好,那么车存放在里面空气就更不好了,两者都不流通就很可能会造成密室窒息。
7. 周围墙角则摆放着一些崭新的乐器,高鸿飞说前段时间有个亲戚小孩用这车库做乐队练习。
    “这里。”她指着副驾驶座位内侧一个很隐蔽的角落说,“好像粘着什么东西。”“好像是蜡。”高鸿飞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乐器和蜡都很可疑,但两者有什么联系这里还不能理解,需要往下分析。
8.“啊,怎么说呢。”我搬了一条椅子过来坐到她对面,“你还记得我说过于兰方在车内窒息至少需要8小时吧。问题就出在这里,这个计算只是理论上的,是否真的会窒息可说不好。”上面说到车内和车库内空气都不流通,能不能至于人死地也不能肯定,如果是他杀,一定有人在车内做了手脚能确定于兰方一定能死,那么第七点里的蜡和乐器有可能是手法的关键物品。
9.结婚前她说我是她的初恋,说的那叫一个真啊。”吴昊的语气里夹带着一丝鄙夷,“可是结婚当晚我才发现,她压根不是处女!我是她的初恋?开什么国际玩笑!”“这倒也奇怪,那时我问了她们家邻居和一些朋友,他们都说她在认识我之前没有谈恋爱,连男人的手都没碰过。不过不管怎样,她不是处女啊。”这里于兰方的前夫吴昊的话能和开头的一段话联系起来了。于兰方既然没有过前男友,但却早已不是处女这一点很可疑,如果联系开头可以猜测,于兰方五岁时就已经失身于那名男人(这是猥亵小女孩啊喂)。
10.“你们有没有注意到,那家伙没有喉结也没有胡子啊!”另一个瘦瘦的男生指着自己的  喉结说,“你们看,我的喉结就很明显的。高喆比我还瘦,竟然都看不到喉结,我真怀疑他是不是男人。”
“哈,搞不好他真的不是哦。上厕所总是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看到他的老二,其实不用看也知道,肯定很小,不然能那么藏吗?说起来我有一次看到他穿着一件粉色的内裤,他根本是个变态啊。”
从高喆的同学说的话来看,高喆确实是有些变态,那么房内的女士内裤也确实是他本人的了,可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为什么会这样(虽然平时生活里也有这种人,但这么瘦弱也看不见喉结)也是很可疑的。
11.药店人员从架子上拿了保健品包装的盒子摆在我们面前,“就是这个,她8年前就开始定期买,这不上个月才刚又买走一盒。”
我拿起盒子看起了背后写着的说明。
本品用于女性补充雌激素。

这里看来于兰方从八年前就开始给高喆买这种用于女性补充雌性激素的补品,那么以上高喆为什么会这么娘娘腔(变态)的原因也就解释的通了,就是因为服用太多这种营养品,才会导致体内的雌性激素过多,变得越来越女性化。至于于兰方为什么给他服用这种营养品(虽说身子不好,也不应该用这种营养品啊),联系第一点和第四点可以做一个猜测——于兰方因为小时候失身于一个男人,自从心里留下了阴影,之后看见吴敏敏和高喆很亲密的样子就想到自己小时候,害怕自己的女儿会被高喆伤害(遭受和她一样的事),所以就开始给高喆买女性补充雌性激素的营养品让他吃,可能是想然他变得更女性化,不给吴敏敏带来伤害。
凶手排查:“我们经过一些计算认为一个成年人在车内窒息死亡理论上至少需要8个小时,而死亡时间推断在19号凌晨的1点到3点之间,因此于兰方进入车内的时间就被限定为17点到19点之间。”于兰方进车时间为18日17::0~19:00,死亡时间为19日1:00~3:00
关于高鸿飞“我6月初就去了北京的分公司一直没回来,19号早上我接到儿子的电话才知道她……知道兰方她……”“我和同事一起住在酒店,上下班我们都是一起的,他可以给我作证。”排除高鸿飞的嫌疑,他有不在场证明,没有作案时间。“呵呵。”高鸿飞笑了笑,这是我们见面以后我第一次见他笑。“哪对夫妻不吵架呢?夫妻就是越吵感情越好。吵架过后我们就会冷静下来好好谈谈,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那最近一次吵架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我又问了一个会惹人厌的问题。
“半年前,因为她的前夫,吴昊。”高鸿飞咬着牙。
就算吵架影响感情不和也不能成为杀人动机
关于吴敏敏“18号我在学校。”吴敏敏擦了擦眼里的泪水,“学校离家很远,回来要很长时间,妈妈也希望我在学校能专心读书,所以我只有周末才回来。19号哥哥打电话到学校,我就请假回来了。”这样看来吴敏敏也没有作案时间,从上面的细节分析来看,母女感情很好,没有杀人动机。
关于高喆“高喆那个时候还在学校准备上晚自习。学校下晚自习是22点,从学校坐公车回家需要一个小时。小区门口的监控也证实高喆是在23点左右进入小区。”
“我18号早上是6点半起床。”高喆的声音听起来很温柔,“我每天都是那个时间起床。妈会帮我准备好早餐,吃完早餐我就坐公车去学校。后来我就一直在学校,直到晚自习结束后才回家。19号我也是6点半起床,但是妈却没有起来。
“我回来后看了一会儿书,快12点的时候才去睡,没有听到声音,晚上很安静。”

虽然高喆在于兰方进入车内并不在场,但18日晚上23点后还是有作案时间的,并且没有不在场证明。家内的杂物门与小车库连接也很方便。至于杀人动机,联系以上细节分析,高喆很可能因为同学对他变态的嘲讽全归咎于于兰方给他喝营养品上就把于兰方杀了。
关于吴昊小区的监控已经证明于兰方18号和19号凌晨都没有离开过小区。刚刚问了沙县小吃的老板,吴昊也确实如他所说下午1点和6点在那吃面。虽然没有不在场证明也有作案时间,但“什么啊,我、我就算杀人也不能杀她啊,把她杀了哪还有人借钱给我!再说,如果不是你们今天来找我我都不知道她死了啊。”杀人动机并不充分。
关于自杀“有。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自杀是不可能的。且不说这种方法是否能够成功自杀,单说自杀的动机就不存在。高家的经济状况没有任何问题,保险金额也不大,为了那一百来万不管家人去自杀?那她脑袋一定有问题。”这样自杀也能排出。
关于意外“的确有这个可能,我们在枸橼酸他莫昔芬片的瓶子里也确实发现了一两片安眠药。这种药是在饭后吃的,因此我们推测于兰方在吃完饭后去服药,意外吃下了一片安眠药。不知情的她过了20多分钟准备出门时迷迷糊糊的坐上车后却昏睡过去。”就算是意外,联系上面的细节分析,车上的蜡也就说不通了,而且就算是意外也不能肯定于兰方在那种情况下会不会真的窒息死亡,所以也排除意外身亡的可能。
综上所述,杀人凶手就是高喆补充时间表(助于确定高喆是凶手的补充):
2002年高鸿飞前妻死亡,高喆当年3岁
2005年高鸿飞与于兰方相识,高喆当年7岁刚上小学(一年级)
2006年高于结婚,高喆当年8岁(二年级)
2007年高喆10岁(三年级)给妹妹买零食被于兰方训斥,(于兰方开始一直给高喆买营养品),于兰方为救高喆被野狗抓伤
2015年4月中旬,于兰方开始失眠,高喆出现精神不佳
2015年5月左右,于兰方去药店买保健品(给高喆吃的那种)
2015年5月底高喆开始上晚自习(23点左右才到回家)
案件还原:
高喆18日晚上11点左右从学校回到家后发现于兰方并不在家中,于是打了电话也没有人接,之后在家找了找最后在小车库看见于兰方在车里睡着了,看到了她就想到在学校同学们嘲笑他娘娘腔(变态)的情境,顿时感到很生气(原因上面已经说明),就趁机想杀人灭口。因为车里和车库的空气不好,高喆就想到了可以让于兰方在车里窒息而死从而伪装成意外死亡,为了能让她加快死亡,于是他找来了蜡烛点燃放在了车里(耗氧),只是在点燃时不小心让一滴蜡滴在了副驾驶座内侧(他没注意),然后将蜡烛放好(放在车内比较平的地方并固定),关紧门窗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查看于兰方已死,之后收拾好蜡烛残渣并清理干净,把车门打开透了透气,就假装去报警通知家人。
其他疑点
1.从上面的时间表来看,2015年4月中旬,于兰方开始失眠,高喆出现精神不佳。于兰方和高喆同时出现精神不振的问题有疑问,但从文中并不能发现什么,也猜测不出啥,所以还是等答案再看看(也许并没有关系)
2.至于于兰方既然想让高喆变得更女性、让他远离自己的女儿为什么还要对他这么好呢?(为了救他被野狗抓伤)难道是对他的弥补?还是仅仅作为一个母亲的职责?还是故意表现给高鸿飞看的?(依旧想不通)
3.最想知道第一段的完整情节啊。。。(太诱惑人了,真的是大叔猥亵小女孩么。。)
匿名
| 发表于 2015-8-7 22:53:3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9:57 编辑
于兰芳是他杀。凶手是继子高喆。     
  案件分析
1.于兰方的童年阴影

“小兰,来来,坐到叔叔腿上来。”

“再离叔叔近一点。”

“对,就是这样。”

“小兰回去后可不能告诉爸爸妈妈哦

1981年时,于兰方5岁,写出于兰芳童年被猥亵的场景,长期的猥亵导致于兰芳的心理阴影,形成了她扭曲的人格,这段往事让于兰芳心理变态,极度敏感。导致之后的极度想保护自己的女儿,以免从到覆辙。
2.于兰芳的局
    “喜欢呀,哥哥对我也很好。小时候他偷偷买糖和冰棍给我吃,我还坐在哥哥肩膀上呢,可是后来被妈妈发现了,她有些生气,那好像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妈妈对哥哥发火。”

在吴敏敏的话里,于兰芳唯一一次对高喆发脾气因为高喆让吴敏敏坐在肩膀上对继子高喆一直就像对亲生儿子一样,发火是因为发现三岁的女儿吴敏敏和继子高喆接触亲密。这不得不让她联想到小时候被猥亵阴暗扭曲的童年,她开始陷入恐慌之中,害怕女儿也遭受这一切。所以于兰芳开始了自己的计划,把高喆彻底与吴敏敏变为“姐妹”关系

药店人员从架子上拿了保健品包装的盒子摆在我们面前,“就是这个,她8年前就开始定期买,这不上个月才刚又买走一盒。”

我拿起盒子看起了背后写着的说明。

本品用于女性补充雌激素。

可以看出早在8年前于兰芳就开始定期购买补充磁性激素的药,文中喆的体质不好她还买了许多营养品给他吃以及介绍每天的早餐都是由于兰芳给高喆准备的,推断出于兰芳能把药混在这些中,每天改变高喆,使高喆不知觉心性就改变。

3.高喆的女装

“对,他不太爱说话。尤其是从前两月开始,一天都说不到一句,老师提问他也不说话。每天埋头不知道在干什么。”

但从两个月前开始他的确有些精神不好,上课也不太专心,为了准备明年的高考他5月底开始来学校上晚自习。

“就是这个,她8年前就开始定期买,这不上个月才刚又买走一盒。”

哈,搞不好他真的不是哦。上厕所总是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看到他的老二,其实不用看也知道,肯定很小,不然能那么藏吗?说起来我有一次看到他穿着一件粉色的内裤,他根本是个变态啊。”

雌性激素的服用导致高喆心理变性,这种药是在不知不觉中服用的。两个月前的高喆意识到自己身体心理的反常,他开始找查自己不正常的原因。一个月前无意间发现继母于兰芳在药店买药,药品是用于补充雌激素的,他便明白自己这些年,自己为什么如此不正常,被自己的继母下药。一时间这么多年所受的耻辱涌上心头,他恨,他开始计划,要让“坏人”得到报应。他在发现真相后,开始每晚去学校上晚自习。

4.死亡时间

警方判断于兰芳直接在车内窒息而死的可能性不大,偶然使用了安眠药的几率也不大,步判断死亡理论上至少需要8个小时,而死亡时间推断在19号凌晨的1点到3点之间,因此于兰方进入车内的时间就被限定为17点到19点之间。所以如果能有特殊的手法死亡时间不需要8个小时临近下班的时间,我把小刘送回了警局,鉴定科的同事已经做好了那个白色物体的鉴定,确定是蜡,蜡烛的用处点燃能消耗空气中的氧气,能明显缩短死亡时间。

案件还原

“这说来就比较巧了。于兰方因为失眠所以这三个月来一直靠服用强效安眠药入睡,同时她还有服用另一种药,叫做枸橼酸他莫昔芬片,是用于乳腺癌术后的辅助治疗,这两种药外表非常相似都是白色的片剂。偏偏前两周有个亲戚来他们家,亲戚的小孩把两种药都给倒了出来弄混。”

“是,那药医生是千叮咛万嘱咐必须每天吃两次,中午一次晚上一次,绝对不能断。”

高喆事先把枸橼酸他莫昔芬片药瓶里的药全部换成了安眠药,算准时间然后拜托继母于兰芳开车接晚自习的高喆回家,知道她会用小车库里的小型轿车,所以事先把车库门遥控器藏好。这时的于兰芳是坐进坐进车内准备接高喆下课,而找不到车库门的遥控器,本就是放在车里,所以一直在车里寻找,正好到了药发挥作用的时间,昏睡在车内。晚上23点,高喆回到家,别墅内进入车库,点燃蜡烛,蜡烛将车内的空气燃尽,本是在小车内睡着的于兰芳因为空气消耗殆尽彻底的窒息而死,没想到蜡烛却滴下蜡留在车里,高喆并没有仔细检查才有蜡在车内。高喆,从伪造成被亲戚小孩弄混了的药瓶。再报警,形成这一起看似偶然死亡,实际是他杀的案件。

匿名
| 发表于 2015-8-7 23:01:4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7:32 编辑
首先是他杀凶手就是他的儿子高喆
凶手的动机:首先他在学校同学眼中是个娘娘腔“你们有没有注意到,那家伙没有喉结也没有胡子啊!”另一个瘦瘦的男生指着自己的喉结说,“你们看,我的喉结就很明显的。高喆比我还瘦,竟然都看不到喉结,我真怀疑他是不是男人。”
“哈,搞不好他真的不是哦。上厕所总是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看到他的老二,其实不用看也知道,肯定很小,不然能那么藏吗?说起来我有一次看到他穿着一件粉色的内裤,他根本是个变态啊。”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作为一个男生有着太多与男生不相符的状况,甚至说连做男人的地方还没有发育似的,再结合同学们看到他穿的粉色内裤由此可以看出他阳台上的女式内裤就是他自己穿的-_-|||    如果再结合他妈妈于兰方每个月都在药店里买补充女性雌性激素的药的话,在结合高喆自己说每天都跟个药罐子似的,和在药店说从8年之前开始定期买不难推出于兰芳在8年之前借着保健品让高喆服用补充女性雌性激素的药维持了整整8年,之后就是高喆再一次意外的时候发现于兰芳的动作在,在回忆以前的种种和各种歧视和侮辱暴怒的他选择杀人来报复
犯罪的手法:就是知道于兰芳在最近失眠每天都要吃安眠药的情况下那么就是高喆在回家之后,把于兰芳换好准备出门的衣服之后通过1楼杂物间前往小车库并把于兰芳放到车子中在再车中点燃蜡烛加速氧气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的释放之后回家睡觉或者守在车外都行,到了第二天早上清理现场把燃烧的痕迹清除干净,这就是文中发现蜡的原因,谁知道在一个掩蔽的地方发现了蜡烛的痕迹,之后打电话之类的就不说了,
于兰芳的动机:在8年前就是高喆9岁吴明明5岁时发生的“喜欢呀,哥哥对我也很好。小时候他偷偷买糖和冰棍给我吃,我还坐在哥哥肩膀上呢,可是后来被妈妈发现了,她有些生气,那好像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妈妈对哥哥发火。”这次导致一个好妈妈的发火还是十分暴怒          注意在文章一开头的时候就有  1981年
“小兰,来来,坐到叔叔腿上来。”
“再离叔叔近一点。”
“对,就是这样。”
“小兰回去后可不能告诉爸爸妈妈哦。”
         
这样的话不难让我想到~~~~~(网络屏蔽) ,你们懂得之后也是一样在五岁时候所以勾起了回忆所以忍不住暴怒想到之后前夫和自己所以暴怒了
之后为了自己的女儿不在从复自己的命运那么他就决定把这种事扼杀在摇篮里就是对高喆吃女性雌性激素让他没有能力侵害自己的女儿

完           
匿名
| 发表于 2015-8-8 06:37:4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09:35 编辑
他杀
凶手:高喆
动机:死者经常给凶手吃雌性激素,导致凶手变得娘娘腔所实施的报复杀人
杀人手法:高喆回家后发现兰给他准备的保健品也就是雌性激素,这个时候高喆有了杀人的念头,这个时候兰应经睡着高喆便将兰换好衣服将其抱到车里,那出事先准备蜡烛将其点燃然后将蜡烛放入车里把车门和车窗关紧这个时候车里的空气不流畅,而蜡烛里的火苗将空气转化为二氧化碳所导致死者死亡案发事后高喆将车里的蜡烛残留清理干净,将现场弄成兰在车里睡觉而死的情景,可是一个成年人在车里窒息的时间为八小时,可蜡烛上的火苗将时间缩短了一半所以高喆就有了作案时间,这就是高喆的作案手法。
88576151
匿名
| 发表于 2015-8-8 11:12:4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9:44 编辑
1.本案为他杀
2.凶手为高喆

以下为解释:
首先,利用排除法来锁定凶手范围。
本案主要人物:
于兰方,女,39岁,专职家庭主妇(死者

高鸿飞,男,45岁,外贸公司高管(死者现在的丈夫)
因出差时同事给予的证明排除嫌疑

高喆,男,17岁,第十六中学高二学生(高鸿飞与前妻之子)

吴敏敏,女,13岁,私立中学初一学生(死者与前夫之女)
因在校念书被给予不在场证明,排除嫌疑

吴昊,男,42岁,无业(死者前夫)
午饭晚饭会去沙县小吃吃面,老板给予不在场证明,排除嫌疑(且高家没有被外人入侵的痕迹,小区安保严密外人不能随意进出)



以下是办案人员,排除嫌疑。
江流,男,40岁,刑警
刘军,男,26岁,刑警
江珊,女,23岁,报社记者


所以只能有三种情况:1.于兰芳自杀     2.高喆杀害了于兰芳      
                                   3.意外(可能性较小,由理论上的窒息时间来看,几乎是不可能的,就算吃了安眠药有一定时间也是会有可能醒来的)



疑点:

1.1981年的怪蜀黍
从怪蜀黍的话,以及后文中死者有处女情结的前夫吴昊觉得自己受骗了的话来看得出:于兰芳很可能在1981年,五岁的时候与这个怪蜀黍发生了关系
2.高喆吃了7、8年的营养品却很消瘦,他的脸看起来和高鸿飞一样煞白没有血色,这显得他比之前看的照片上更加羸弱,如果不说我可能会以为他才刚上初中。并且种种行为流露出女性的气息,从原文他阳台上晒着的内裤是……是……女式的……你们有没有注意到,那家伙没有喉结也没有胡子啊!你们看,我的喉结就很明显的。高喆比我还瘦,竟然都看不到喉结,我真怀疑他是不是男人上厕所总是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看到他的老二我有一次看到他穿着一件粉色的内裤他有时候的一些动作简直比班上的女生还要骚 不男不女的又不爱说话可以看出
这七八年的营养品都是高喆的后母--于兰芳,也就是死者购买的,从江流警官从药房看到的药品来看:于兰芳长期购买一种给女性补充雌性激素的药物,而且这种药物很有可能被使用在了高喆的身上。
3.从前两月开始,高喆一天都说不到一句,老师提问他也不说话。每天埋头不知道在干什么。
很可能是于兰芳给高喆打雌性激素的行为被高喆发现。
4.于兰芳8年前给高喆买“营养品”  而高喆被训斥恰好是8年前
由此推出:于兰芳知道了吴敏敏骑在高喆脖子上这件事,回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事,从而给高喆买“营养品”
5.警方询问时,高喆的一句“如果不是她,我可能都活不到现在吧。”

再假设:
1.如果于兰芳是自杀
动机:由于从高喆小的时候就给他打雌性激素,导致高喆的行为与正常男孩对比极为反常,感到愧疚,然而于兰芳常去的那家药店人员口中可得,她上个月才又买走一盒如果心怀愧疚,就不会再继续这种行为,因此该假设推翻。
2.于兰芳被高喆杀害
动机:后母给高喆使用增加雌性激素的药,导致自己在学校没有朋友,遭人嘲笑。可能在两月前发现了真相(见原文“对,他不太爱说话。尤其是从前两月开始,一天都说不到一句,老师提问他也不说话。每天埋头不知道在干什么。”)对继母下了杀心。

手法:高喆知道到了晚上,于兰芳在睡觉前吃安眠药,把吃了安眠药的继母从一楼的杂物间搬到了小车库的车子里,确定车子是密闭的。然后点燃蜡烛固定在某一处,第二天早上进行回收。因为继母吃的强效安眠药所以并不用担心会出差错。
(那一小块蜡可能是蜡烛点燃时滴下的蜡油不小心滴在了副驾驶座位内侧一个很隐蔽的角落里)
而蜡烛是用来消耗氧气,混淆死者进入车子的时间。从而为高喆制造不可能犯罪的假象。

警方推测死者进入车内的时间是17点到19点,但是前提为只有一个人在消耗车内氧气,并没有其他东西在消耗。但是在点燃蜡烛的情况下蜡烛也会消耗一部分氧气,实际上于兰芳呼吸的氧气比原先警方推测的少,所以原来推测的死者进入车内的时间就要往后推

高喆的学校下晚自习是在22点,回家是在23点左右,这点小区监控也能给予证明。而于兰芳吃安眠药是在22点,22点半入睡,23点多到家的高喆完全能在不被熟睡的于兰芳察觉的情况下作案。

所以能够做到这些的,只有大部分时间与继母相处、了解继母生活习惯的高喆。
匿名
| 发表于 2015-8-8 13:57:49
先从是否自杀开始讨论,首先从死者死亡的复杂程度,和所居住家庭的富裕程度来看,自杀不可能,没必要,不缺钱,想死的人也不会这么麻烦,直接跳楼就可以了。那么就确定是他杀了,对此,观看众人不在场证明,好像每人都不是凶手,但是,手法可以掩盖凶手。假如死者不是正常缺氧而死,也就是说,不是8小时理论,那么有一个人就有犯罪的可能了,吴喆,他23点回来,到死者死亡有两三小时犯罪时间,只要让死者错误服了安眠药,再于车内放一根蜡烛,因为蜡烛燃烧耗氧比睡眠的人多,所以时间可以缩短一半多,不在场证明就不成立了,这就是吴喆杀害后妈的手法。动机呢,挺悲伤的,因为吴喆从小就喜欢妹妹,后妈心机太重了,从两个孩子上的学校看出,这妈表面上很好,其实一直想除去吴喆,8年前就以补品的名誉,给吴喆喂食了补充雌性激素的保健品,让他娘化,8年后的吴喆发现了后妈的阴谋,痛不欲生,便起杀机,就犯下了这案件。还有,吴喆的房里的内裤为女式,或许是妹妹的,因为爱加变态,这样的行为也可以理解。
匿名
| 发表于 2015-8-8 13:58:0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8 22:24 编辑
死者系他杀
凶手:高喆

自杀,意外和他杀可能性讨论:首先,自杀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理由,死者家庭富裕,不会贪保险,癌症也好了,不会因病痛而自杀。然后,意外的可能性也很小,虽然前段时间小孩子可能把安眠药和   枸橼酸他莫昔芬片弄混,但但是死者绝不会弄混,因为医生曾千叮万嘱每天两次,绝不能断,死者绝对不会弄混,不然就是拿生命在开玩笑,虽然两种药片很相似,但会有差别,死者分清楚应该不是难事。他杀,这样那块蜡烛才有解释。

手法:从文中得知,死者死亡时间为凌晨一点到三点,昏睡在车里的时间为下午五点到七点,明显的,文字所提到的人在下午五点到七点都有不在场证明【高鸿飞在外地出差,19日上午才坐飞机回来;吴敏敏在学校住宿,老师同学都能作证;吴昊在沙县小吃吃面,老板作证;高喆在学校,也不可能在下午五点到七点回家。所有人都不会在这个时段出现,其实小区摄像头也可以证明。】,但是,蜡烛的用处就是制造不在场证明。蜡烛燃烧会形成二氧化碳和水,消耗空气。车里的空气本就稀薄,蜡烛燃烧加快了空气的消耗,缩短了死者从昏睡到死亡的时间,从而制造不在场证明。而在下午七点过后,唯一能接触到死者的,就是高喆。

分析案件:于兰芳6岁左右曾遭受过来自叔叔的性侵,所以留下了心理阴影(从开头那一段以及吴昊对她的描述能看出)。于兰芳与高重组家庭之后,因为女儿曾坐在高喆的肩膀上,她害怕女儿会像过去的自己一样遭到侵害,于是想出了让高喆长期服用雌性激素的方法,让高喆的生理特征呈现女性化,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女儿。
高喆在九岁时开始被用各种营养品,只是幌子罢了,为的是让他更容易的吞下雌性激素,于兰芳也是八年前开始卖的,时间上吻合。
于兰芳喜欢给高喆买衣服,应该也是可以从小给他买女性的内衣之类的。
从对待两个孩子来看,女儿上的是私利学校,成绩优异,而高喆在一所经常发生打架的普通高中,从这里可以看出,两人的教育不同,虽然于兰芳很温柔,但对女儿的事更上心,对儿子则比较放肆,以至于高喆成绩一般。
就于兰芳为高喆挡狗一事来说,因处在女儿骑在高喆肩膀上这件事之后不久,当时高喆可能已经开始吃雌性激素,因此才会引来野狗,于兰芳一方面觉得愧疚,而且如果高喆出了事,可能会查到他身上有雌性激素,这样会怀疑到她;另一方面,这件事之后会取得高鸿飞和高喆的信任和好感,索性帮高喆挡去野狗。
在两个月前,高喆发现了于兰芳长期让他服用雌性激素,他本可以当一个真正的男人,可以不受欺负,却最终毁在了继母的手里,他开始更加的沉默寡言。也是这个时候,于兰芳开始服用安眠药。
高喆在五月底开始上晚自习,他需要一个契机,既能杀死于兰芳·又能逃脱法律制裁。再犹豫了一段时间之后,他选在了6月18日,这天高鸿飞和吴敏敏都不在,只有他和于兰芳,晚上回去后,他进于兰芳的卧室试探,确定她睡熟之后(这时23点多,于兰芳已经服用安眠药熟睡了),将其衣服穿戴好,并抱入车内,点上蜡烛,造成一个密室,使她在4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窒息死亡。待第二天早上6点半,高喆进车库,于兰芳仍在里面,那样就可以确定于兰芳已死。这个时候再叫救护车肯定也没用了。

动机:高喆因于兰芳长期给他服用雌性激素,发现之后,怀恨在心。

细节讨论:1.高鸿飞体型强壮,而他的儿子高喆却很羸弱,可能是9岁开始长期服用雌性激素导致的。
2.于兰芳一直坚持用小型汽车,可能是出于节俭,也可能是把这里当作一个藏匿雌性激素药品的地方,因为车的空间小,高鸿飞身体强壮,不会进车里。
3.题目起名 母女,明指于兰芳和女儿吴敏敏,于兰芳可以为女儿付出一切;暗指于兰芳和高喆,高喆因为长期服用雌性激素而呈现出女孩子的特征,从同学的描述中知道,他没有喉结,胡子,举止像女生,所以是"母女"。
4.案件中写的是”尸体也没有死后被移动过的痕迹。”,所以23点多只是熟睡,移动检验不出也是正常的,她是死前移动。

过程:高喆于6月18日23点多回到家后,确定于兰芳睡着,将其整理好衣物,穿过储物间将死者抱入车库。之后点燃蜡烛,关好车门。等到第二日早上装作刚刚发现,以”小孩曾经弄错药片“来掩饰于兰芳他杀,让人误认为于兰芳昨天吃过晚饭后误食了安眠药而困在了车内窒息死亡,从而制造了于兰芳意外死亡。
匿名
| 发表于 2015-8-8 14:47:50
他杀,凶手是高喆。

文章开头的没头没尾的故事很令人奇怪,但是结合后面的案件可以猜出一二。会被叫小兰的也就只有于兰方了。1981年于兰方只有5岁,但是却被一个叔叔强暴了。这就是为什么于兰方对吴昊说对方是初恋却不是处女的原因。

自从那次婚姻失败后,于兰方找到了一个可以充足家庭的人,就是高鸿飞。但是高鸿飞有个儿子,高喆。于兰方担心高喆会对自己女儿不利,自己童年时的教训会在自己女儿身上重蹈覆辙,于是便假心假意给高喆买保健品吃,实际上是给高喆补充雌性激素,这样让高喆性发育收到极大影响,行为举止像个女性,没有喉结,穿女式内裤。这对高喆是非常不利的,由于他的奇怪之处,他遭受同学的排挤,性格也变得相当孤僻。但是对于于兰方来说,这样的高喆至少不会对吴敏敏产生什么想法。

有关案件过程的推理,事实上江流是提出过疑问的,因为在车内窒息致死的可操作性很低,而且如果是要开车出门的话,车库大门应该是敞开的,也就是说空间并不会那么封闭。要把车里制作成完全封闭的环境,需要用到在车里发现的一种线索,那就是蜡。蜡可以封住车的缝隙,这样人在里待足够长时间,就一定会窒息而死。而能做到这的只有高喆。

高喆发现了自己一直以来收到了于兰方的欺骗,正是因为于兰方给自己吃的奇怪保健品导致了他现在处于被孤立的情况。于是他决定复仇。他将于兰方会吃的两种药做了调换,然后算到于兰方下午会吃药的时间,回到家里。一般在下午放学到晚上开始自习期间会有一段休息和吃饭的时间,高喆就在这段时间回到家,而学校的同学也不会在意高喆的突然消失。如果监控没有发现高喆,那么高喆也有可能是翻墙回去,毕竟自己的家会很熟悉。然后高喆就把于兰方放入车里,用蜡封住车缝,然后就可以去上学了。等到第二天上学,他在把蜡清除掉,就可以去报案了。
匿名
| 发表于 2015-8-8 17:22:5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8 19:36 编辑
凶手是高喆
以一个很讨巧的方式,就题论题,题目一共有三问
1.于兰方是自杀、意外还是他杀?
2.如果是自杀,自杀的手法和动机是什么?
3.如果是他杀,凶手、手法和动机是什么?
排除法,如果是意外,那干嘛还大费周章些这么多东西。自杀,文中也提到,完全没有自杀动机,平白无故干嘛跟自己过不去。那显而易见,必为他杀。
原文:”小区的监控已经证明于兰方18号和19号凌晨都没有离开过小区”, “小区安保严密外人不能随意进出。他(吴昊)要进去杀人很难。”可证实死者并没有外出,而吴昊人虽未无赖,但是也不足构成杀人。吴昊可排除。
吴敏敏有不在场证明,没有任何杀人的动机和理由,也可排除。高鸿飞,没有充足的杀人时间以及手法,如果真要作案,那真的是要自行脑补了。可排除。
原文:“小车库除了车库大门外还有一扇小门与一楼的杂物间相连,因此从别墅内也可来到小车库。”这里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提示,排除外人作案,那可能的就是家人作案。平时家里只有高喆和死者在一起。
排除一切不可能,剩下的就算在不可能,那也是真相。
那凶手只能是高喆。
说起动机
把高喆变得不男不女的人,正是死者于兰芳。从原文第一段暧昧的引子和后文死者潜伏吴昊说死者不是处女,不难想象到,在死者5岁的时候曾收到叔叔的性侵,但是她当时还小,也许还不明白什么,但是自她成人之后,自然能明白那时的事,心里多多少少还是会有很多阴影的。在高喆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曾带着吴敏敏偷偷买零食,并且把吴敏敏抗在肩上,这让于兰芳又想到了小时候,她不想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女儿身上。从那时候起,于兰芳就开始为高喆买一些营养品,那营养品不是别的,正是能补充女性激素的保健品。高喆小,不明白事,一吃就是七八年,高喆也正是处于长身体的时候,因长期服用这些保健品,男性第二性征逐渐消失,朝女性化方向发展。短期服用暂停后可以恢复正常,若长期服用男性器官萎缩,就变得不男不女。这也是为什么高喆变得娘娘腔,瘦的连喉结也没有,也会穿女式的内裤。毕竟17岁的少年处于青春叛逆期,对于外人的排挤和生理上的一些变化,他一直很压抑,而造成这一结果的源头就是死者吴兰芳。(不过死者也真是太狠了,继母实在是可怕…)
杀人手法
其实能从原文中看到,高喆已经两个月变得沉默寡言了。一方面是自己心里和生理的郁结,一方面也应该在计划着怎么去杀死自己的继母了。正好那天晚上放学回来,没有看到吴兰芳,通过杂物间来到小车库看到吴兰芳正睡在车里。因为母亲最近几个月都有失眠,肯定是服用了安眠药。于是顺时就势,拿了一个燃烧的白蜡烛来放在副驾驶座旁边,因为蜡烛燃烧生成的气体是co2,因为车里的空间很小,本来就比较闷,加上过多的co2气体,加速了死者的死亡。第二天只要确认死者已经死亡,并稍微打理一下现场,叫救护车,通知家属就可以了。

后记:其实这篇文章,我觉得更多的是有一种警醒意义
其实我们要更多的去注意与青少年犯罪以及未成年法律意识的维护上。法就是法,有律就有规定。不能让不法之徒钻了法律的空子,也不能让不知法的人以身试法。不管杀人的理由和动机是什么,那都不是你犯罪的借口。不说别的废话,知法守法,从我们自己身上开始做起把!
匿名
| 发表于 2015-8-8 18:37:41
他杀
凶手是高喆,“车库空气不流通、车内体积较小和车的封闭性较好”“周围墙角则摆放着一些崭新的乐器,高鸿飞说前段时间有个亲戚小孩用这车库做乐队练习,这些东西都是他们留下”这些都表明车库的隔音效果很好,而且手机如果带出去应该放再身边,即使站在车门外手机在车内也听不见,所以在那样的坏境中不可能听见手机铃声。“学校对早读课管的不严,只要能在8点第一节课开始前到就行了。”高喆两只手相互揉搓着,“妈身体不好,我希望她能多睡一会儿。”待心情稍微平复一些后高喆回答道:“如果不是她,我可能都活不到现在吧。高喆的陈述也有问题逻辑性很强,这些都是说谎的特征。
手法:高喆18号晚上22点正常下晚自习回家,到家后根据以往的情况于兰芳应当已经睡啦,安眠药的药效是半小时后起作用这点如果不调查普通人也不会知道,回到家后高喆把已经睡着的于兰芳搬到车库中于兰芳经常会开的车中,并在车内点燃一根蜡烛,加快了二氧化碳的生成,是于兰芳在不到8小时内窒息死亡,第二天早上到这直接到车库去清理蜡烛并且确认于兰芳是否死亡。也只有高者可以做到。
动机:17岁的高喆至今没有长喉结是由于在10岁到12岁时开始服用于兰芳买回的营养品,高喆和于兰芳的感情并不是很好,根据常理作为一名母亲,自己的孩子深夜未归时,她不应该回去睡觉,即使睡了也不会安稳,当孩子安全到家后才会安心,况且高喆面临高三,而于兰芳是专职家庭主妇没理由不等他,由此可得他们关系并不好。高喆房间内的女士内衣时于兰芳买的并要求高喆穿,威胁高喆不能说出去,而高鸿飞常年出差在外并没有发现。高喆是两个月前才知道自己一直吃的营养品是用于女性补充雌激素,高喆很生气觉得于兰芳毁了自己的一生想报复她。于是高喆从那时开始策划,碰巧前两周有个亲戚来他们家,亲戚的小孩把两种药都给倒了出来弄混。于是高喆利用这一机会杀了于兰芳。事后高喆依然撒谎是为了避免被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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