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鹏火灾一案,柳晴天坠湖一案,秦天被杀一案,凶手均为夏晓钰
秦鹏火灾一案引用 如往常一样,夏家昊会在吃饭时说起校园轶事,这次的主题很显然会是秦天,他将自己与秦天相遇的情形简单说了一遍。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梦。本亦学长也很厉害马上推测出秦天被烧伤所以总是戴着口罩……”
“闭嘴!”母亲的大声呵斥让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没有提到父亲。
“听着,我不准你再和那个姓秦的有什么往来!”夏晓钰进一步指着儿子的鼻子厉声道。
“妈……为什么啊?我和他只是交个朋友而已,而且我已经答应了要帮他查清他家的火灾,您不是常说做人要言而”
没等最后的两个字蹦出来,夏晓钰的巴掌就先一步来到儿子脸上。
“我说不准就是不准,你可是个大学生,成天和一扫大街的混在一起像什么话!”
夏晓钰听闻儿子夏家昊对秦天的介绍,反应十分激烈,而夏晓钰性格温柔,只有在提到夏家昊父亲的时候才会大声呵斥,正是这次她强烈的反应,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夏家昊的父亲,很有可能与这件事有关。
引用 “江叔找了当年和秦鹏相熟的几个工厂同事,从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经看到一个很像秦鹏背影的男人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一家宾馆。而且就是在秦鹏的老婆怀着秦天的那段时间,不过因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确定那是不是秦鹏。”
李本亦嘴角上扬。
“除了这件事,江叔是不是还说了别的?”
“诶,你怎么知道?!他还跟我说了19年前的一个什么失踪案,哪户人家的爱女失踪了,一直没找着,两个老人家到现在还在村子里等着。也不知道跟秦天家的火灾有什么关系……”
引用 夏家昊把手中盛着半条鱼的那碗饭交给母亲,两人就这样看着对方莞尔一笑。在夏家昊的记忆里,小时候家里就是这样吃饭。那时母亲还只是一家面包厂的女工,因为家里遭贼各种证件遗失连编制都没有,只是个临时工身份,所以厂里不分配宿舍。母亲只好在外面租了一个小房子,小到没法容纳一方小桌,母子俩只好端着饭碗站在锅台边。
显然,这里身材娇小的女人就是夏晓钰,19年前失踪的女孩也是她,因此,证件才会“遗失”。按照时间推算,夏家昊现在上大学,应该也是19岁左右,符合失踪时间。
因此,夏晓钰就是秦鹏当年的出轨对象,夏家昊就是秦天同父异母的弟弟。引用 “火灾的起火点就在你家的卧室内,起火时间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点左右。发现着火的是你家隔壁的邻居,他在睡梦中听到了哭喊声以及闻到烧焦的气味就起来查看,发现火情后马上拨打了119和120。在消防队赶来前,其他住户们也都被这位邻居叫醒,大家冲进了你家帮忙灭火,也因此及时抢救出了当时躺在婴儿床中嗷嗷大哭的你。只是……你的父母没那么好运,火是从窗户的窗帘烧起,他们的床就靠着窗帘,整张床连同他们俩都被……”李亘亦稍作停顿,“被烧得难以辨认。为了核实身份,法医将你的DNA与两具尸体做了比对,确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鹏和余娟。”
这里说明死者身份没有问题,但是,起火原因并不像意外失火。
引用 “那会儿办案是挺随便的。”李亘亦小声吐槽了一句,“不过在查看卷宗时倒是有个点引起我,啊不是,前辈的注意。在凌晨0点50分时,秦鹏的手机曾经发出一条短信给某个号码,只可惜他的手机也在火灾中被烧毁无法知道短信内容。消防人员也曾试图拨打了那个号码,提示无法接通。秦鹏的朋友们没人认得那个号码,而那时的手机号也没有实名认证这么一说,所以这条线索到这就断了。过了19年,说真的很难再追查了。你真的还想继续查吗?”
结合上面出轨的分析,这个短信很有可能是秦鹏发给夏晓钰的。并且内容可能是提出结束这段关系云云,导致夏晓钰心生怨恨,故意纵火,引至惨案。
并且对于夏晓钰和秦鹏之间的关系来说,有秦鹏家里的钥匙并不奇怪,因此,房屋没有撬锁的痕迹。
综上所述,秦鹏火灾一案,凶手就是夏晓钰。
刘晴天坠湖一案引用 学生们七嘴八舌的聊着眼下学校里最热门的话题,听到“勤杂工”的字眼夏家昊虎躯一震,想起这几天都没和秦天联络不免担心起来。他立马打开微信给秦天发了条问好的消息,没过一会儿收到了回复。
「怎么了」
「没啥,我听同学说有个勤杂工死了,还跟我们年纪差不多,还以为是你,没事就好」
不难看出,柳晴天和秦天有很多相似之处
1)同是学校勤杂工 2)姓名相似,一个是晴(qing)天,一个是秦(qin)天
3)都是外省来的 4)年龄相仿
因此,很有可能凶手把柳晴天认作秦天而错杀了。
引用 “柳晴天平时人际关系如何?”
“很好啊,小柳这孩子很热心,对长辈也很尊重。不抽烟不打架的,就是脑瓜子笨了点没考上大学。”
引用 对死者人际关系的排查暂时没有任何突破,死者来到B市仅两年,交际范围几乎仅限于学校的教职工。如尸体发现者彭卫国所说,死者平日待人和气、热心肠,从未与人结怨,也未曾表现出想要轻生的念头,可能导致自杀的事由实在是一件都找不出来。
柳晴天与人相处好,不和人结怨,几乎没有什么动机会有人杀他。
这一点更加证明了上面的观点:柳晴天是被凶手认作秦天而错杀!引用 不过在调取学校道路监控时警方发现一件事,在11月12日下午5点21分,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且这条路是可以通往无名湖的。但之后这段道路的监控中没有再拍到两人当中的任何一人,其余监控中则没有特别发现。学校的监控并不完善,部分道路未安装监控,可能“运动服”后来从别的路离开了学校也说不定。
由此可见,凶手极有可能是这个穿着运动服的人。
引用 没一会儿门就被推开,一位富态的中年女子从门内出来,她的身后还站着店长和另外三名店员。
“您好,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夏晓钰。”中年女子做了个自我介绍。
由此可见,夏晓钰的身材略偏富态,符合“运动服”略有些肥胖的描述。
并且,由第一个案件推理可知,她也有极大的动机谋杀柳晴天(她以为的秦天)。
综上所述,柳晴天坠湖一案的凶手就是夏晓钰!
秦天被杀一案引用 现场并未发现疑似凶器的物品,但经刑警李亘亦的提醒,法医将从小昊烘焙后门垃圾桶的拾得的匕首进行了化验。匕首形状符合伤口形状,匕首上的血迹经过化验也确定为秦天的血迹,且刀刃上还找到了些许属于秦天的人体组织。确定该匕首为凶器无疑。匕首上未提取出任何指纹。
由此可见,杀害秦天的凶器就是烘培店后门垃圾桶里的匕首。
引用 “很奇怪对吧?不过看到夏家昊和秦天的聊天记录就差不多知道了。是夏晓钰提出要加秦天为好友的,说是自己在S市有熟人,可以帮他查19年前火灾的事。”
“原来如此。”
“而且在11月22日也就是秦天遇害当天下午5点左右,夏晓钰发了微信给秦天说要约他出来聊聊他家火灾的事。约会时间就定在晚上7点学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厅。我们去星星咖啡厅询问过店员也查过店内监控,两人的确在晚上7点左右来到咖啡厅,大概聊了半个小时后一起离开。之后两人的去向不明,棚户区没有监控,夏晓钰本人则说离开咖啡厅后就开车兜了下风,然后在9点前往自己的烘焙店,一直到10点下班后才离开。”
“那按照你们的套路,这位夏阿姨肯定是重大嫌疑人了。”
“都说了这叫办案流程,流程,不是套路。不过……她现在确实是重大嫌疑人。”
“死亡时间是8点到10点,而她7点半到9点都没有不在场证明是这样吧?”
“这段时间的确是没有,但是另一段时间却有。”李亘亦详细的说了一下在小昊烘焙发现凶器匕首的事。“也就是说,如果夏晓钰是凶手,她的确可以在9点前杀了秦天,可是她却没法在9点后去丢匕首。因为她9点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内,没有进过后厨也没有出过前门,一直到10点李隋艺发现匕首。这些店内的监控都拍下来了,而且监控还拍了各个客人,我们还找了其中几位常去烘焙店的客人核实,确定监控视频没有问题。”
由此可见,夏晓钰有极大的嫌疑,初步推理她在与秦天见面之后主动提出到秦天家里去,然后将其杀害,最后,返回烘焙店,处理凶器。
现将凶器,即垃圾桶里的墨绿色匕首的处理过程分析如下:
引用 这还不简单吗?她9点前杀了人,把凶器交给自己的同伙,再让同伙9点后去丢凶器。”
“聪明如你哥怎么没想到这个方法?但是同伙是谁呢?我们调查了她账户近六个月来的资金流向,除了一个月前店面装修有几笔大的支出外根本没有其他大额资金流向,应该说她平时几乎不怎么花大钱。”
“夏家昊……他可以作为帮凶。”
“这个我们也查过了,当天下午5点下课后,夏家昊就回宿舍为了第二天的考试复习,一步也没离开过。他的舍友都可以作证。而且啊,除了22号那天约出秦天,近期她也没有跟其他什么人有过频繁联络。包括手机、短信、QQ各种通讯方式我们都查过了。要同伙的话,总该有个联络吧。除非你说她的同伙就在店里,可是店员几乎都是两两一组负责工作,互相都能作证,店长和夏晓钰一直在前厅负责收银及招呼客人。根本没机会。”
“垃圾车的事情核对过了吗?”
“打电话去核对过了,当天负责那条街道巡逻的是两名环卫工人,一个叫茂又另一个叫陈达浪。他们确实是9点左右——确切的说是9点1、2分的时候,因为在他们停车前广播台里9点准时开播的节目已经开始播放——开车(自动垃圾车)到了小昊烘焙后厨那条巷子,将放有垃圾的垃圾桶清理干净再放回。茂又是负责开车,陈达浪则是负责将垃圾桶放到自动倾倒装置上。我还特地问了一下陈达浪当时的情况,他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而且他很确定把垃圾都倒干净了,因为他每次倒完都会检查一下。垃圾车开不进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边,那里光线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引用 “那么垃圾桶上方检查过吗?”
“上方?”
“比如墙上,或者建筑物楼顶之类的。可能是利用了什么机关,让刀在9点后掉下。”
“这个我还真没想到!”激动的李亘亦赶紧掏出手机给同事小品打了个电话,让小品去垃圾桶原位置附近看看有没有什么机关安置的痕迹。大约半小时后,小品回电表示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痕迹。“啊!看来这招也不行。”
从这里可以看出,如果夏晓钰是凶手,她根本没有任何可能将凶器丢入右边的垃圾桶中。但是,她完全有机会将其丢入左边的垃圾桶之中!
引用 你报警说发现了带血的匕首,是怎么回事?”李亘亦打断了店长想套近乎的念头。
“就是这个垃圾桶。”女生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说道,“这里面发现了一把匕首,上面沾着血。”
引用 “当时是倒在这个垃圾桶里吗?”李亘亦再次指着发现匕首的垃圾桶。
“是的。”
“另外一个垃圾桶有没有倒?”
两人摇头。“这两天的垃圾不算多,一个垃圾桶正好够装满。”
从这里可以看出,发现匕首和店员倒垃圾的垃圾桶都是右边的那个。并且在近几天,一直都只用了一个,即右边的垃圾桶。
引用 “俺不知道她叫啥,但是俺跟她说过话。就在前几天周日的时候。俺晚上9点左右和茂又一起到了小巷,俺下车去推垃圾桶。老板娘正好从后厨出来,就跟俺聊了一下,还送了俺一袋面包,俺孩子可喜欢吃。”
“你们当时聊什么?”
“也没聊啥,就闲聊几句家长里短的话。”
“那除了聊天送面包之外,她还有跟你说什么做什么吗?”
“呃……俺想想……”陈达浪拿起茶几上给客人准备的茶自顾自喝了一口,“噢对了,当时她还提醒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
“当时两个垃圾桶都有垃圾吗?”
“是啊,俺记得一个堆满了另一个很少。”
从这里可以发现,夏晓钰特地提醒过要倒右边垃圾桶的垃圾,由于这几天垃圾少,只用了一个垃圾桶,而这一次两个垃圾桶都有垃圾,店长提醒一下本身并没什么奇怪的,但,奇怪的是,她提醒的是右边的垃圾桶!
按照习惯,收垃圾的人应该也清楚这几天只用一个垃圾桶(即店员倒垃圾时用的右边的垃圾桶),夏晓钰害怕他遗忘的,应该是这几天不用的那个垃圾桶(即左边的垃圾桶),然而实际上她提醒的却是右边的垃圾桶!
只有一个可能:这几天收垃圾的人倒的,都是左边的垃圾桶!引用 “当然了。我们都是固定在每天下班的时候把一天的垃圾都倒进门外的两个垃圾桶里,而我们下班是在10点,所以每次倒完就需要等第二天晚上9点垃圾车来清理,在那之前垃圾桶里应该是堆满了垃圾的。”
李亘亦朝后退了两步,在后门的两侧的确一左一右放着两个垃圾桶,外观都是绿色的大小也一致。
如此就好解释了,店员每天把垃圾倒在右边的垃圾桶里,夏晓钰却将左边和右边的垃圾桶进行掉换,导致收垃圾的人收的是左边的垃圾桶。
并且店员倒垃圾和收垃圾之间,大约有一天时间的间隔,时间十分充足。
引用 “是的。”贾儒回答道,“我们倒垃圾的时候会把门上方的日光灯打开,一般来说是不会看漏的。”
李亘亦抬头看了一眼,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完全被日光灯盖了过去所以他刚刚才没发现。
因此,夏晓钰在22日杀人之后,将匕首扔进右边的空垃圾桶,此时,左边的垃圾桶是装满垃圾的。九点时,收垃圾的人倒了左边垃圾桶的垃圾,由于此时只开了白炽灯,灯光昏暗,匕首的颜色和垃圾桶的颜色都是墨绿色,没有发现很正常。
而十点的时候,店员出门倒垃圾,打开较亮的日光灯,发现了右边垃圾桶里的墨绿色匕首。
综上所述,秦天被杀一案的凶手就是夏晓钰!
根据以上推断,秦鹏火灾一案,柳晴天坠湖一案,秦天被杀一案的凶手均是夏晓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