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题答案
两起案件的凶手都是夏母,夏母真正的目标是秦天,小柳是被夏母误杀的。而当年的火灾也是夏母的手笔,夏母才是真正的余娟,夏家昊才是真正的秦天,而“假秦天”和夏家昊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也是为什么夏家昊与秦天一见面就感觉如此亲切,又是搂搂抱抱,又要请吃饭、送手机之类的。
当年的火灾
1.关于梦境。这里的梦境就是当年秦天与夏家昊经历火灾的一段模糊的记忆。根据夏家昊和秦天所说的的梦境,夏家昊的顺序是星星、月亮——一团红色——黑暗,而秦天的梦境先是黑暗——星星月亮——一团红色。我们进行合理的猜测,一团红色就是指的火焰。星星、月亮有可能是窗户外面的天空;也有可能是摇篮上方的装饰挂坠;而黑暗就是指小孩的眼睛被人蒙住了。
那么,整合一下二人梦境的顺序,秦天是被夏母用杯子裹着抱进的现场,然后在夏母点火后再把夏家昊抱离了火灾现场。
2.火灾现场被烧的三人分别为,秦父,情人和情人所生之子(秦天)。
引用 为了核实身份,法医将你的DNA与两具尸体做了比对,确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鹏和余娟。
对于火场里的两个成年人的身份检验是通过在火灾中幸存的“秦天”进行的,而秦天本来就是秦父和情人的儿子,所以检测不出任何异常。但我们还是可以推断出,火灾中被烧毁的女尸并不是余娟,而是秦鹏的情人。因为现场门锁并没有破坏的痕迹,而死者两人又是在熟睡中被呛死的,不存在主动开门等行为,所以只有余娟本人才有作案的可能性,因为这本来就是她家,她有钥匙可以自由进出家门。
根据后续证人的证言,可以推测出秦父当年在她怀孕期间有出轨行为,并与情人在此期间孕有一子,因此这个孩子和真秦天年纪相仿。而作为原配的夏母应该是知道了秦父的出轨并生下私生子的行为,便一手策划了当年的火灾案,先假装自己有事出门晚上不回家了,然后等待秦天发短信主动将情人叫到家里来,然后来一出狸猫换太子,等他们熟睡后点燃窗户,再将火灾现场自己的小孩儿抱走,留下情人的孩子。而后续19年前一对老夫妇的女儿失踪案件中的女儿应该就是秦父的情人,丧命于火灾之中。
3.关于出生日期。夏家昊作为真秦天,虽然后续换了名字,但过的生日自然是真正的生日5月30日,而假秦天则被其他人认为是秦家的儿子——秦天,自然也过的是秦天的5月30号生日,虽然这并不是他本人真正的生日。 夏家昊和秦天的亲切感并未是夏家昊心中所想的爱情(gay),而是作为同父异母的有血脉渊源的亲情。
4.关于火灾现场。火灾是发生在秦家的,因此夏母作为原配,必然是有家中的钥匙,因此只需用钥匙开门进去就可以。所以现场没有门窗被破坏的痕迹。
6.关于证件。夏母伪造了一场盗窃案,以此掩盖证件问题,接着办了一套全新的假证件。从此余娟和秦天便以新的身份活在世上。
小柳的死亡
1.死亡原因是误杀。 在周末夏家昊向夏母讲述了秦天的事情后,夏母害怕他真的查出什么东西,自己当年的事情败露,这样自己和夏家昊都不好过,于是她就下定了杀心,一定要将秦天灭口,隐藏当年的事件。而夏母从夏家昊那里得知关于秦天的信息有两点,一是学校的勤杂工,二是因为烧伤常年戴口罩。从无名湖中打捞出来的口罩以及监控可以证明出小柳遇害当天是戴了口罩的。
2.死亡过程。
引用 夏家昊满口答应下来,随后就搂着秦天往食堂的方向走去
引用 两人的穿着和半个头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从“搂着”、“半个头的身高差”可以看出,是夏家昊比秦天高半个头,而秦天的身高是1米7,那么夏家昊的身高大概在在1米8到1米9。而夏母踮起脚可以亲到夏家昊的额头,踮起脚的高度也差不多10几厘米,那么夏母的身高正好差不多也是1米7。
引用 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
所以11月12日周日,视频监控中拍到的穿着运动服,戴着鸭舌帽的人就是夏母。夏母也略显富态,符合监控中运动服人的身型。由于夏母并不知道秦天具体长什么样,所以她只找到了一个年龄与秦天类似,并且也戴着口罩的勤杂工,见面时她还问了对方是不是秦(qin)天(tian),但是小柳以为夏母问的是晴(qing)天(tian),便应了。
夏母通过
引用 本亦学长也很厉害马上推测出秦天被烧伤所以总是戴着口罩
得知秦天全身多处被严重烧伤,应该是不能学游泳的,所以推测出秦天不会游泳,于是夏母找借口将小柳通过没有监控的路引到无名湖附近,趁其不备将其推入水中,结果恰好晴天也不会游泳,11月的湖水十分冰冷,导致小柳最后干性溺亡。
2.夏母与夏家昊对话得知误杀。在小柳死后,夏母以为已经将秦天杀人灭口,做了大桌好菜类似于庆祝的叫夏家昊回家吃饭,却在席间得知自己杀的人不是秦天,便有了片刻的愣神。并且通过套话得到了秦天的微信,预谋了下一次的谋杀。
关于秦天的死亡
1.死亡过程。
夏母与秦天通过微信联系,约好后夏母带着刀来到秦天的出租屋说要与其谈一谈,在夏母进门后先通过问话确认本人后,又借口想让秦天找点东西,比如像看看秦天的身份证之类的,然后秦天就拉开抽屉弯着腰找东西(桌子只有75cm高,所以找东西得弯着腰找),这样秦天就把后背露出给秦妈了,秦妈此时掏出匕首,对准心脏部位一刀捅下去,秦天瞬间毙命,都来不及反击挣扎。然后秦妈再快速离开现场,在9点前把刀扔在面包店后门左边的那个垃圾桶里,然后一直待在店里等待报案。
2.不在场证明的假象
垃圾车确认是在9点过1 2分才来清道垃圾的,但夏母9点之前就已经在店里了,并且没有出去过。夏母想以次来作个不在场证明,让人误以为刀是9点之后才被扔进去的,而自己9点之前就没出去过了。
但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诡计。
引用 在灯光下有一个穿着羽绒服的女生背靠着门,双手交叉抱在胸前。
引用 女生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说道,“这里面发现了一把匕首,上面沾着血。”
门的左右两边各有一个门神(垃圾桶)。而女生一开始是背对着门的,她此时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那其实就是指的门的左边那个垃圾桶。也就是说刀是被扔在了门左边的垃圾桶里被发现。
2.1 究竟倒没倒左边的垃圾桶?引用 茂又是负责开车,陈达浪则是负责将垃圾桶放到自动倾倒装置上。我还特地问了一下陈达浪当时的情况,他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而且他很确定把垃圾都倒干净了,因为他每次倒完都会检查一下。垃圾车开不进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边,那里光线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由上面这段话可以知道,陈负责倒垃圾桶。因为垃圾桶的容积非常大(160L),陈把垃圾桶推到巷子外面去的时候,一次是只能推一个垃圾桶,他说当时只有门右边的垃圾桶有垃圾,那陈当时就只推了右边的垃圾桶去街道边检查,而左边只是撇了一眼,并没有推到街道边去检查,再加上昏暗的灯光,刀柄和垃圾桶的颜色很相近,所以陈当时就没有看见左边垃圾桶里的匕首。
2.2 陈为什么看不见匕首?引用 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完全被日光灯盖了过去所以他刚刚才没发现。
从上述描述中可以得知,白炽灯的灯光是非常昏暗的,如果秦妈当时只把白炽灯打开,不开日光灯,再加上刀柄(墨绿色)和垃圾桶(绿色)的颜色很相近陈很有可能看不出来那把匕首。
引用 “当时两个垃圾桶都有垃圾吗?”
“是啊,俺记得一个堆满了另一个很少。”
这几天都安排的陈来倒垃圾,所以秦妈几天前就开始刻意控制垃圾用量,尽量只装满一个垃圾桶,另一个垃圾桶空着。这样就给了陈一种心理暗示作用,他在昏暗的灯光下撇了一眼垃圾桶,就条件反射性地认为左边的垃圾桶里没有垃圾了,于是就没有过多理会。
一直到其他店员把日光灯也打开,这才看见了垃圾桶里的匕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