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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表于 2020-8-13 19:56:00 | 2020-8-15 19:10编辑
:xyj_jiuming: 天呐看看我抢到了什么!!!👆🏻   



壹·1998年S市失火案

同父异母的亲兄弟
夏家昊和秦天第一次相见就觉得莫名投缘,而从秦鹏同事口中得知秦鹏当年很有可能婚内出轨,所以两人有可能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血脉相连才让他们一见如故。这样说来,他们其中之一是私生子,另一个是原配余娟的儿子。

狸猫换太子
秦天右脸的烧伤证明他的确经历过火灾,而当年火灾中的男女死者经DNA比对确系秦天的生物学父母。但由于秦鹏当年有出轨行为,因此不能断定幸存的孩子一定是真正的秦天,从而不能断定女死者一定是余娟。
秦鹏和娇小女子一起进出宾馆时,余娟正怀着孕,所以秦鹏的私生子应该比余娟的儿子年纪小,也就是说如果夏家昊是私生子,秦天是真秦天,那么夏家昊的生日应该晚于1997/5/30,但他们的生日却是同一天。所以夏家昊才是秦鹏和余娟的儿子秦天,母亲带他离开家后,重新上户口时还是给他报了真正的生日,而私生子由于替代了“秦天”的身份,所以生日也变成了1997/5/30。
另外,原文描述“夏家昊搂着秦天”、“二人差半个头”,两个男生通常不会搂腰而是搂肩,所以应是夏家昊比秦天高半个头。“秦天1米7”、“夏晓钰踮起来亲吻夏家昊额头”,可以推断出夏家昊约1米8,夏晓钰约1米7,这个身高不算是娇小的女子,所以夏晓钰不是情妇,而是改了名字的余娟。母亲当然不会让自己的儿子留在火灾现场,所以火灾现场的婴儿是私生子。
由于当年秦天不满一岁,脸部又有烧伤,婴儿间本就差别不大,况且他与夏家昊都是秦鹏的儿子,所以爷爷奶奶也没有分辨出孩子不是往日秦鹏和余娟的儿子。火灾那年失踪的某户人家的爱女,应该正是秦鹏的情妇,那名在火灾中死亡的娇小女子。

其他佐证:夏家昊的记忆中,小时候家里遭贼各种证件遗失,一直到上小学,才终于补办好户口本和身份证。这是因为夏晓钰和夏家昊身份是假的,“余娟”和“秦天”母子已经一死一伤,所以他们没有户口本和证件。当年户籍管理没有那么严格,所以夏晓钰后来为自己和儿子改名,领了新的户籍。因为夏家昊的父亲秦鹏是个出轨的渣男,而且这段过去还深埋着夏晓钰杀人的秘密,所以夏晓钰从来不会在夏家昊面前提起他的父亲,也不许他提起,不然就会打骂。
(下文仍以他们现在的身份即“秦天”、“夏家昊”、“夏晓钰”称呼此三人)

业火中的噩梦
秦天梦境中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来自他儿时对火灾的记忆,夏家昊有类似的梦境,说明夏家昊也经历了那场火灾。
夏家昊梦境中“软和的木匣子”实际上是婴儿床,环绕的动物是婴儿床头悬挂的玩具,头顶的星空和弯弯的月亮是房间顶上的壁纸。夏家昊对火灾的记忆代表他从婴儿床里被抱出来,放到一边(或婴儿车)后开始起火;
而秦天的经历正好相反,他被人从其他地方抱起来放到了房间里,然后起火直到被救。两段相反的梦境代表了夏晓钰将秦天和夏家昊身份互换的过程,也是作案过程的一部分。

火灾真相
火灾起于窗帘,后期警察没有找到什么易燃物,只能归因于是打火机使用不当,但这明显不是意外。从2个孩子以及情妇正室的互换,可看出一定是夏晓钰故意纵火。门和窗都没有被撬锁的痕迹,是因为纵火者是家里的女主人,自然有钥匙。
情妇和私生子出现在秦鹏家里有2种可能:
引用
①夏晓钰本不在家,所以秦鹏约情妇到家里偷情。如果是这样,那么夏晓钰发现2人偷情从而纵火就是临时起意,不可能制服2人,使他们最终被活活烧死时人还在靠近火源的床上。
②警察曾发现秦鹏的手机在凌晨0点50分时曾经发出一条短信给未知号码,所以情妇和孩子来的唯一原因就是这条短信约她带着孩子来的。但夏晓钰在家的情况下,秦鹏再猖狂也不会让情妇半夜来,所以只能是夏晓钰一早就发现秦鹏出轨,计划好了要放火,所以用秦鹏的手机约情妇带着孩子过来。

由于最后男女死者是死在床上的,说明他们直到被活活呛死都没有醒来试图逃生过,所以夏晓钰一定是用了某种办法制服他们,或下迷药,或打晕,由于尸体高度烧焦,验尸也验不出来。秦天梦中的哭喊声应该是自己和夏家昊发出的,因为夏家昊的梦说明刚放火的时候他还没离开现场,而尖叫声不可能是失去意识的男女死者的,可能是邻居发出来的。
或许夏晓钰作为一个母亲,对秦天还是手下留情了,没有把他放到更靠近火源的卧室床上,也没有事先打晕他,也许是让这个私生子的死活听天由命。

余娟发现秦鹏居然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计算日期他是孕期出轨。她十分痛恨渣男和小三,决定要弄死他们,她想到了一个狸猫换太子的计划,这样就不会被警察抓到。1998年4月6日,余娟提前迷晕或打晕秦鹏后,拿过他的手机发短信哄骗情妇带着孩子来到自己家中,然后把情妇也弄晕,把他们俩都放在床上。把情妇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互换后,锁上窗户点燃窗帘,带着自己的孩子逃走并反锁门。余娟带儿子逃到B市改名夏晓钰,给自己儿子改名夏家昊,重新开始。


贰·B大柳晴天溺亡案

阴差阳错 代人受过
根据上一案分析我们知道夏晓钰曾放火杀害2人,烧伤秦天,她当然不想自己杀过人的事情曝光,并且她对这段过往耿耿于怀。所以当她听说儿子与一个叫作“秦天”、19年前在S市经历过火灾的同龄人一见如故时,她的情绪波动特别大。她马上就猜到了这个秦天就是当年幸存的那个替代了自己儿子身份的私生子,而且他还打算查清当年火灾的真相。为了不让真相曝光影响到儿子和自己,她一定要杀死秦天。
根据彭卫国的口供,柳晴天没有任何仇家,无名湖当天也不是他的工作范围,那里又没有什么风景,故可以排除意外和其他凶手。监控拍到柳晴天和一个1米7、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朝无名湖走,后来两人都没有再出现在监控里,此人很有可能就是凶手。而夏晓钰身高1米7(前文推过),身材富态,符合监控里人的体型。夏晓钰实际要杀的是秦天,而由于柳晴天与秦天的诸多相似点,夏晓钰误把他当做秦天杀害:
引用
①“秦天”和“晴天”读音相似。
②秦天和柳晴天年龄相近。
③秦天和柳晴天都穿着穿灰色勤杂工制服。
④秦天因为声带受损所以声音闷哑,柳晴天因为感冒,声音肯定也会变得闷闷的。
⑤秦天因为毁容一直戴着黑色口罩,柳晴天因为感冒从上周开始就一直戴着白色口罩,而夏晓钰只知道秦天因为烧伤戴口罩。

命丧无名湖
B大是免费旅游景点,出入B大没有任何难度,想了解学校环境很容易。无名湖边上的小楼一看就是长期无人居住,十分破旧,可以推断这个地方就是B大最僻静的地方,十分适合杀人灭口。且夏晓钰与夏家昊吵架后没有联系过,面包店也不是天天都需要夏晓钰在场,所以她有很多时间踩点并计划杀人。根据监控,柳晴天是主动跟着夏晓钰一起朝无名湖走去的。而根据口供,柳晴天很热心,脑子有点笨,这非常容易被陌生人利用加以杀害。
后续:浮尸案发生后,夏晓钰主动给夏家昊打电话让他回家,还在吃饭时有意问起学校的事,想探听秦天被杀的事,没想到自己杀错了人,所以她愣了一下,随即向夏家昊要来秦天的联系方式,不杀秦天誓不罢休。

夏晓钰听儿子提起秦天后,就计划要杀他。她知道秦天是学校的勤杂工,于是去B大踩点,确定了在无名湖杀人。她听到别人称呼柳晴天“qíng tiān”,而且此人的外貌与夏家昊描述一致,于是就以为他是秦天。夏晓钰就是利用柳晴天的热心对外人没有防备,成功把他骗到湖边,或许是骗他有东西落入湖里,趁其不注意时把他推进湖里,由于他不会游泳就淹死了。杀人后夏晓钰从没有监控的路离开,11月13日的一场雨也将脚印冲走了。


叁·旅店秦天被杀案

凌乱的案发现场
发现尸体时门开着,现场门窗均无外力破坏的痕迹,屋内也无明显打斗痕迹,说明凶手是被死者放进来然后偷袭,应该是熟人作案。虽然桌上放着泡面桶,但秦天还带着口罩,说明并不是吃泡面的时候被突然闯入的人杀害,泡面桶只是日常生活痕迹。现场抽屉被人翻找过,死者的手机、钱包及现金遗失,看似是入室抢劫,但死者住的旅馆所在区域算是“贫民区”,小偷和强盗不可能选择这里作案。近期和秦天联系的只有夏家昊和夏晓钰。死亡时间在11月22日20点到22点之间,夏家昊有不在场证明;19点夏晓钰和秦天见过面,分开后一直到21点夏晓钰都没有不在场证明,所以夏晓钰有足够的作案时间。因此本案还是对秦天有仇的夏晓钰嫌疑最大,她翻乱现场,一是为了伪造入室抢劫;二是为了查看他有没有可能会揭穿当年事件的东西;三是为了拿走手机,掩盖自己曾与秦天交流的事实。

长了脚的凶器
凶器是出现在烘焙店后门垃圾桶的匕首,但根据员工倒垃圾和清洁工情理垃圾的规律,匕首只能是9点以后扔进垃圾桶的,夏晓钰9点后有充分不在场证明,这表面上排除了夏晓钰的作案嫌疑。但是如果凶手是别人,刚好把凶器扔到这么远,且刚好要扔到夏晓钰额烘焙店垃圾桶,这也未免太巧合了,所以实际上这锁定了夏晓钰就是杀人凶手。清洁工明明证明了9点后他倾倒了右边的垃圾桶并对着路灯仔细照过,证明里面没东西,那么夏晓钰人在店内,如何在9点后把刀子扔在右边的垃圾桶里呢?

方向谬误与错觉
清洁工清理垃圾的视角与员工倒垃圾的视角是不同的,一个是面对着门,一个是背对着门口,所以他们所说的右边并不是同一边。以图片所示为例,清洁工的左边指的是A垃圾桶,右边是B垃圾桶,而员工为左B右A。(所有A和B只是指代垃圾桶的方位而不是具体哪个垃圾桶) 地图.png 原文中,员工李隋艺一开始是背靠着门,然后她说右手边的垃圾桶有刀子,这就说明有刀子是A垃圾桶。不过这2个动作之间还有其他行为,不能保证她没有更换姿势,所以还有其他佐证。
根据原文,烘焙店的垃圾并不多,一般都是倒满一个垃圾桶或者一个多一个少。根据店长所说,他们一直都是先倒在现在有刀子的这个垃圾桶里(可能门是朝这边开,所以倒在这边比较方便)。而夏晓钰曾特意提醒清洁工要倒右边垃圾桶(对清洁工来说是B)的垃圾,如果有垃圾的垃圾桶和往常是同一个,就没必要特意提醒了,所以证明A是员工习惯先倒的垃圾桶,即现在发现刀子的垃圾桶。但清洁工的证词是,只有右边垃圾桶(B)有垃圾,左边的(A)瞥了一眼没东西,然后他对右边的垃圾桶(B)进行了日常的清理,并没有再管左边的垃圾桶(A)了。
这就说明:
1.员工前一天22点倒垃圾在A位置,现在有垃圾的垃圾桶到了B位置。
2.被仔细清理过的垃圾桶是B位置的,并不是放刀子的垃圾桶。

至此诡计已经非常明显,周日夏晓钰提醒清洁工要倒右边的垃圾,因为这天开始她想好了杀人并洗脱自己嫌疑的计划。她每天在员工倒完垃圾后把左右的垃圾桶互换,这样是为了防止案发当天清洁工起疑心、仔细看左边的垃圾桶(A),因为如果清洁工仔细看左边的垃圾桶就会发现里面有一把染血的匕首。案发当天,夏晓钰杀完人后来到烘培店后巷,再次将两个垃圾桶位置互换,并把刀子扔进了空的A垃圾桶。由于垃圾桶有轮子,小巷平时无人经过,所以互换垃圾桶很容易。
清洁工会误认为左边垃圾桶(A)里没有垃圾有多重原因:
引用
①后门只有在员工倒垃圾时才会开明亮的白光日光灯,平时只有一盏昏暗的黄光白炽灯。
②前几天左边(A)垃圾桶都没有或者很少有垃圾。
③刀子柄与垃圾桶同色。
④刀刃以及刀刃与刀柄接触的地方都沾满血迹,这样也不会反光。
⑤垃圾桶本身有污渍
⑥清洁工进入巷子的方向是固定的,只要将刀子放在底面靠巷子的那条边,刀子就会出在视线盲区。

就这样,清洁工误以为左边垃圾桶是空的,而因为对左右方位理解的相反,他就会为夏晓钰做出了“假的”不在场证明。
所以最后李本亦问的问题就是,“你22号是面对着后门,倒的右边的垃圾桶吗?”

其他证据
1.夏晓钰的店里雇了很多员工,只有顾客多的时候她才去帮忙,从近几天垃圾的量来看店里应该不忙,并且当天不是周末店里已经有5个员工,应该不需要帮忙。所以当天她9点出现在店里就是为了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2.夏晓钰先提出要报警,是为了落实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夏晓钰和秦天在咖啡厅见面后,先聊了半个小时,然后借口到他家里详谈,进屋后趁秦天不备从背后用刀杀死他。杀人后,夏晓钰在现场翻找是否有当年失火案的证据,然后拿走秦天的手机钱包等,伪装成入室抢劫杀人。由于她知道自己当天见过秦天的事情无法隐瞒,没有不在场证明一定会被怀疑,所以她利用凶器,做出凶器只能在9点后被凶手扔掉的假象,给自己做了一个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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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 | 发表于 2020-8-13 19:56:00 | 2020-8-15 18:11编辑
凶手:夏晓钰(余娟)

一、缘起
这一系列案子缘起于十九年前的火灾。

十九年前的火灾,我们了解到的重要线索有以下几条。
1、秦鹏同事证实,秦鹏曾经在妻子怀孕的时间在外面有了外遇。
2、火灾中两具尸体被烧得难以辨认。法医核实身份的依据是将秦天的DNA与两具尸体做了比对,确定那是他的父母。
3、火灾前秦鹏的手机曾经发出一条短信给某个号码,该号码事后无法接通。
4、19年前,村子里有户人家的女儿失踪了,一直没有找到。
5、夏晓钰母子两人从小是没有户口等身份证明的,直到夏家昊上小学才补办上。

虽然时过境迁,但结合以上这些线索,我们依然可以拼凑出十九年前火灾案的轮廓。
当时,秦鹏在余娟结婚,余娟怀孕的情况下有了外遇,外遇的对象就是当年村子里失踪的那个女儿。两个女子都在那段时间为秦鹏生下孩子,余娟发现丈夫外遇后起了杀机。案发当天她用秦鹏的手机发短信将小三母子两人骗到家里,用下药等方式让他们睡着后,放了一把火。
放完火,余娟带了自己的儿子离开现场。按照她的计划,本想把秦鹏、小三和小三的儿子一起烧死,但意外的是邻居发现了火灾,并撞门而入,救出了小三的儿子,这人就是现场被救出的「秦天」,他并不是真正的秦天,而是秦鹏和小三的孩子,死去的也不是余娟,而是小三,所以才会「秦天」的DNA验出来,两名死者为其父母的缘故。
但他爷爷奶奶并不知道「秦天」的身份,依然抚养他长大。
而余娟则化名夏晓钰,带着自己的孩子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并想尽办法补办了证件,重新生活。
因为夏家昊才是真正的秦天,所以为夏家昊补办证件时,依然用了他的出生年月等信息。而火场中救出的孩子既然被当成秦天,自然也会以「秦天」的身份信息来生活。因此两人的出生日期才会完全一致。

这里还有几个辅助证据
一是「秦天」的个头明显偏矮,矮了夏家昊半个头。夏晓钰「踮起脚就能亲到自己儿子额头」可见身高不低,而那个小三则「身材娇小」,秦天和夏家昊身高差距很可能是遗传导致的。

二是夏家昊对第一次见面的秦天有「异样的感觉」,他显然不是基佬,说明两人可能有血脉上的联系。

三是两个孩子不停重复的噩梦,显然是在一岁多时发生的那场火灾经历的模糊场景。
先解读夏家昊的梦境:
「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发生火灾前他躺在婴儿床里,周围有很多小动物毛绒玩具,而头顶是星空和月亮图案的蚊帐。
「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他被从婴儿床抱出来,放到大床上。
「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右边的窗帘开始着火
「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火越烧越大,逐渐接近了夏家昊
「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有人抱起了他,逃离了火灾现场。
「后来一切都开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无尽的黑暗。」——睡着了
再解读秦天的梦境:
「他的梦境开头和夏家昊正相反,是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他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处于一个新的环境:夏家昊一开始所处的婴儿床
「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然后就发生了火灾,而且很快周围邻居发现了火灾开始喊叫。
「之后他也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秦天没有能从火场逃离,一直处在火场中,直到被邻居救出,但已经被烧成重伤了。
两者对照之下,可以推断夏家昊当年本来在秦家,秦家大火中被带离现场;而秦天则是起火前被人带到火场的。


二、柳晴天案
柳晴天一案中,警方的排查找不到自杀或者他杀的理由,因此被搁浅。

这里我们注意到有几个线索
1、柳晴天因为感冒戴了口罩,这和秦天因为烧伤而一直戴口罩的习惯一致,而且他的名字读音和秦天相同,存在误认的可能性。再者夏家昊说过柳的年纪和他相似,那么他和秦天年纪也差不多
根据这三点,我们判断,凶手正是把他误以为是秦天,才会去杀他。

这显然就可以排除秦天和柳晴天的同事,以及夏家昊,李本奕等学生,他们都认识秦天。

2、死者身前一起被监控拍到的那个一米七,略有肥胖的「运动服」显然嫌疑很大。而虽然题目里没有明确夏晓钰的身高,但从夏家昊身材偏高,夏晓钰踮起脚就能亲到儿子的额头来看,她的身高比一般女性要高一些。而警官见到她的时候描写是「富态」,如果略加伪装也和略有肥胖能对得上号。

结合一的动机分析,满足凶手条件,又有作案动机的人,就只剩下一人,那就是夏晓钰。

案发过程还原
夏晓钰和夏家昊经过努力,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夏家昊也上了大学。但某天,夏家昊回家如往常一样,在吃饭时说起秦天的事情时,夏晓钰一听就知道这个秦天就是当时小三的孩子。当年可能她通过新闻等应该知道这孩子被邻居救出,但隐姓埋名的她并无能力找到他的下落。现在既然遇到了,新仇旧恨一下涌上心头,她认为不是秦鹏出轨他们母子也不会吃那么多苦,现在这个秦天还要找人查当年的火灾,如果查出真相就糟了,因此饭桌上虽然夏晓钰没有控制住自己情绪,但冷静下来以后就下定了决心,要和当年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杀掉。

11月12日下午5点多,夏晓钰做了一些衣着外貌的伪装后来到学校找秦天,她从儿子口中所了解到的线索只有秦天是B大的勤杂工,并且常年戴着口罩。所幸这个天没有什么人戴口罩,她找到年纪相仿,穿着勤杂工制服并带着口罩的柳晴天,误以为他就是秦天。当然,她也会进一步确认一下,可能直接问他「你是秦天吗?」而柳晴天听到的是“你是晴天吗?”,结果不言而喻,身份误会成立。确认(误会)了他的身份以后,夏晓钰找借口和他一起去小湖边(5:21分被拍到),并伺机用事先准备的防狼电击器击晕了之后推下了湖。(因为她并不知道这个“秦天”(柳晴天)会不会游泳,必须要准备这个后手),法医验尸后判定柳晴天死于“干性溺死”,可以推断柳晴天溺死前属于休克状态。(推测当时是冬天,隔着厚厚的衣服电击器没留下什么伤痕,尸体又泡了好几天水,因此法医没有发现电击痕迹)


三、秦天案

1、在柳晴天一案后,夏晓钰在和儿子的对话里了解到她杀错了人,秦天还活着。在短暂的失神后,她打算再次出手杀人,并找借口从儿子那里要来了秦天的微信。

2、秦天遇害当天下午5点左右,夏晓钰以聊火灾为名约秦天七点左右在星星咖啡厅见面,聊了约半小时,夏晓钰找了个借口送秦天回家,并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从背后刺秦天的心脏,一击毙命秦天很快就死去。

3、夏晓钰也想到杀死秦天后,警方有可能会查到自己和秦天的联系,自己会成为重大嫌疑人。于是她耍了一个小小的诡计,给自己制造了不在场证明,呈现了这么一个结果:凶器被判断是凶手在9点之后扔进小昊烘焙后门外的垃圾桶里的。而通过店内监控证实夏晓钰是在案发当天九点起直到凶器被发现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所以夏晓钰看上去不可能是凶手。

对不在场证明诡计的解析

3.1、分析
夏晓钰9点之后的不在场证明是完美也是真实的,这说明如果她是凶手,必然要在9点之前丢弃那把凶器匕首。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夏丢弃匕首后有第三者在9点垃圾车回收完店门口垃圾桶之后移动匕首到了垃圾桶里。另一种是匕首9点前就被丢进了垃圾桶,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被垃圾车回收。前者依据无合谋的题设条件,结合监控、店员和环卫工人的证词,可以排除。只剩第二种可能,也就是说,夏晓钰用某种障眼法(诡计)造成了这样一种结果:匕首在9点前被丢进了店门口垃圾桶中,但在9点左右垃圾车回收时未被回收,而事后垃圾清运工人又给出已确实回收过该垃圾桶的证词。

3.2、习惯
a. 店员固定在每天10点后倒垃圾。
b. 店员习惯先把垃圾丢进“门右边”的垃圾桶,如果装不下,再丢如左边的垃圾桶。
c. 环卫工人固定在每天九点来收垃圾。
d. 环卫工人只回收“有垃圾”的垃圾桶。「他们确实是9点左右开车(自动垃圾车)到了小昊烘焙后厨那条巷子,将放有垃圾的垃圾桶清理干净再放回」,垃圾车开不进垃圾桶所在的小巷,因此需要由环卫工人走进小巷,将垃圾桶退到巷口停车处回收垃圾。对于空的垃圾桶,他们就不动了。

3.3、看不见的匕首
被店员发现的匕首经警方查验确认是杀人凶器,刀刃本来就薄,匕首柄是墨绿色的和垃圾桶颜色相近,容易被忽略;垃圾桶有160L的容量,比较高,边缘处难免会有视觉盲点;店后门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其中日光灯更亮。但只有店员倒垃圾的时候,才会打开日光灯「我们倒垃圾的时候会把门上方的日光灯打开,一般来说是不会看漏的」,而环卫工人去收的时候是没有日光灯的, 只有较暗的白炽灯照明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当环卫工人来收垃圾的时候,由于他只「瞥了一眼」,光线昏暗,匕首又躺在空空的垃圾桶底部边缘视线死角的地方,他完全可能没发现桶里有一把匕首,更不会把“空桶”推去垃圾车回收。。当店员打开日光灯准备扔垃圾的时候,光线充足,且角度合适,才能一眼看见桶里的匕首。

3.4、疑点
a.当李亘亦掏出手机准备拍下后门情况的时候,夏晓钰借口会影响生意阻止了他。事实上凶器已经在垃圾桶里被发现,警察即使拍照也不会对外公开,所谓影响生意只不过是个借口。这个举动说明如果对后门场景拍照对夏晓钰是不利的
b.根据环卫工人的证词,在前几天周日的来收垃圾的时候,夏晓钰曾和他们搭话,还提醒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而当时现场的两个垃圾桶是「俺记得一个堆满了另一个很少」。堆满了的垃圾桶肯定不需要提醒,所以提醒的一定是很少的那个垃圾桶。根据3.2列举的习惯,店员们扔垃圾的时候,是先装进“右边”的那个,如果装不下,剩下的再扔进另一个。也就是夏是指着店员角度“左边”的说是“右边”。

3.5、被“左右”概念混淆的垃圾桶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店员和环卫工人在描述两个垃圾桶所在方位的“左”、“右”概念是相反的。为便于说明,请看下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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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两个垃圾桶外观大小完全相同,一旦“左”、“右”概念相反,那么指代的垃圾桶自然就相反了。店员与警察等人,指代“右边”垃圾桶的时候,指的是站在店里,面向小巷“右边”A处的垃圾桶甲,而对环卫工人而言,是站在小巷,面向店门“右边”B处的垃圾桶乙,二者完全相反。
所以案发当天,垃圾工人确实在9点来回收了垃圾,但是他们回收的是B处装有垃圾的垃圾桶乙,而此时凶器匕首正安静的躺在A处空荡荡的垃圾桶甲里。
发生左右概念相反,是夏晓钰利用人类惯性思维并事先加以诱导固化的结果,为此她也不得不阻止李亘亦拍摄店门附近的照片,因为一旦警察拿着照片询问环卫工人的话,这个诡计就无法生效了。

3.6、诡计手法还原
夏晓钰故意在几天前的周日,环卫工人来回收垃圾时出门与他们交谈,赠送面包等。趁机指着B处的垃圾桶乙提醒环卫工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清理。在环卫工人的脑子里,种下了B处=“右边”这个概念。
案发前一天,店员仍然在10点去倒垃圾,并且只装了A处的垃圾桶甲。「这两天的垃圾不算多,一个垃圾桶正好够装满。」当然,即使有多的垃圾,夏晓钰也会在白天处理掉,确保店员下班后倒垃圾的时候,一个垃圾桶就足够装。
案发当天,夏晓钰用匕首杀人之后,带着匕首避开监控,从小巷口进入来到店后门口,将匕首丢进B处的空桶乙靠近小巷的那一侧底部(当然指纹什么的事先早就擦除了),然后对调了两个垃圾桶的位置。此时,变成A处是只有匕首在底部的乙桶,而B处则是装有不少垃圾的甲桶。丢完凶器,夏和平时一样从正门回到店里,此后一直有不在场证明。9点的时候,环卫工人开着垃圾车来此回收垃圾,就着昏暗灯光「瞥了一眼」A处的他自然没有发现躺在桶底的匕首,于是只推着B处的垃圾桶去垃圾车处清理回收了。
而当警方找到环卫工人询问回收垃圾的详情时,对左右垃圾桶概念与店员相反的环卫工人,给出了「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这样的证词。

4、根据上述分析,夏晓钰杀完人,故意翻动死者房间的抽屉,拿走了钱包、手机等物品,制造出抢劫杀人的假象,之后她在9点之前回到烘培店通过上面描述的诡计方法(障眼法)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19:56:10 | 2020-8-15 19:32编辑
主要人物信息:
夏家昊:B大的学生。生日是1997.05.30,与秦天同一天出生。夏家昊随母姓,从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夏晓钰,是学校旁边的烘培店的店长。

夏家昊的噩梦: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
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
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
后来一切都开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无尽的黑暗。

秦天:B大的勤杂工,生日是1997.05.30,与夏家昊一样。右半边身体大部分都被烧伤,嗓子因为吸入了浓烟而声音变得低沉。秦天的父亲叫秦鹏,母亲叫余娟,都是S市第一肥皂厂的职工,两人在厂里相知相遇相爱。94年两人结婚,婚后余娟怀了两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产,直到第三胎才顺利生下秦天。可是在秦天即将满一岁的时候,家里就发生了火灾。秦天的父母都因为火灾而去世了。余娟的父母也是早亡,孩子自然就被送到了爷爷家扶养,厂里也给了一些抚恤金。他的爷爷在他高一那年失足落河身亡。

秦天的噩梦: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
之后他也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

李亘亦:李本亦的哥哥,以警校第一名的成绩进了B市刑侦队。
李本亦:B大的学生,是夏家昊的学长,李亘亦的弟弟。
夏晓钰,夏家昊的母亲,烘培店店长。没有丈夫,一旦孩子提起他父亲的事就会打孩子,平时一直很和谐善良。
秦鹏,秦天的父亲,曾经有人看到一个很像他的人和一个娇小的女子进了宾馆,这时他的老婆余娟正在怀着秦天。后来有个村子人家的爱女丢了,一直没有回来。
由此可见:秦鹏和两个女人有关系。那场火灾的发生是因为打火机使用不当烧着了窗帘而且当时是半夜,应该在睡觉,不会使用打火机。如果是这样,刚用完打火机不会马上入睡。窗帘着火一定有烧焦了的气味,一定会及时发现。所以,这不是一场意外,而是有人故意制造的火灾。秦天和夏家昊的生日是同一天,所以可能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双胞胎或者是两个母亲分别在同一天生了他们两个。经过DNA对照,秦天确实是秦鹏和余娟的孩子。但是夏家昊的母亲是夏晓钰,所以他们不是双胞胎,也就是另一种情况。夏家昊没有父亲,而且每次提到父亲,母亲就会生气,所以父亲一定是做了对不起母亲的事。因此,可以推理出,当时和秦鹏进入宾馆的女人就是夏晓钰,但是她当时并不知道秦鹏有了老婆孩子(余娟和秦天)。后来,夏晓钰就怀了孩子,也就是夏家昊。秦鹏在火灾当天0点50分的时候给陌生号码发了短信。当时夏家昊刚刚出生,于是夏晓钰带着孩子来找秦鹏。秦鹏发的短信就是告诉夏晓钰不要来他家,但是夏晓钰还是来了。她才发现秦鹏原来是有家室的人,于是心生愤怒。当时他们一家人都睡着了,所以夏晓钰就用打火机通过窗户烧着了窗帘,打算烧死他们全家。可能后来有人及时发现,只有秦鹏和余娟死了,但是秦天还活着,只是烧伤了身体的右半侧。后来他就被送到爷爷家去了。然而,夏晓钰杀了人,于是她就注销了手机号,并且带着自己的孩子夏家昊逃到了B市。所以夏晓钰在S市有认识的人,因为她本来就是S市的人。有一户人家丢失了自己的爱女,应该就是夏晓钰。秦天和夏家昊是同一天出生是因为,当时余娟怀了孩子不久,秦鹏就和夏晓钰进了宾馆,导致夏晓钰怀孕。余娟流产,生了三次才把孩子秦天生出来。所以最后生出孩子秦天的时间和夏晓钰生出孩子夏家昊的时间有很大可能是同一天。而且他们两个人的噩梦和火灾发生情况是一样的。因为当时秦天在睡觉而后来夏晓钰放火,所以他的噩梦是从黑暗到大火。当时夏家昊由夏晓钰抱着来到了秦鹏家放完火然后离开,所以他的噩梦是从大火到黑暗。当时他感觉到自己躺在软木匣中,是因为母亲抱着他的原因。因为那场大火给他们留下了童年阴影所以他们会经常做噩梦。这些与之前的推理完全相符。

柳晴天案:
柳晴天,B大的勤杂工。由于感冒所以带了口罩。
死亡时间推定为11月12日下午5点到9点,死因是溺死,但并非常见的因肺部进水溺亡而是干性溺死。也因此导致尸体在溺死后三天就浮到水面。
对死者人际关系的排查暂时没有任何突破,死者来到B市仅两年,交际范围几乎仅限于学校的教职工。如尸体发现者彭卫国所说,死者平日待人和气、热心肠,从未与人结怨,也未曾表现出想要轻生的念头,可能导致自杀的事由实在是一件都找不出来。
不过在调取学校道路监控时警方发现一件事,在11月12日下午5点21分,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且这条路是可以通往无名湖的。但之后这段道路的监控中没有再拍到两人当中的任何一人,其余监控中则没有特别发现。学校的监控并不完善,部分道路未安装监控,可能“运动服”后来从别的路离开了学校也说不定。

夏晓钰在小昊回家后,就问他最近学校里有什么有趣的事,而且还问死的人是谁。所以她就很可疑。再加上之前夏家昊一提到秦天,母亲就会生气。所以夏晓钰憎恨秦天,这也是因为秦天是秦鹏的孩子,当年她想放火烧了他们全家,但是秦天没死。所以她有想杀掉秦天的念头。
因此,杀死柳晴天的人就是夏晓钰,本身就没有人有动机去杀柳晴天。但是她想杀掉秦昊。结果把柳晴天看成了秦天,毕竟两个人年龄相仿,她听说秦天是学校的勤杂工,所以去杀他。但是两个人都是勤杂工,并且柳晴天带着口罩,可能夏晓钰认为他脸部有烧伤,就认为他就是秦天,所以杀错了人。
由此可见:案件经过就是夏晓钰为了杀秦天而在当天下午去了学校,乔装打扮成身穿阿迪戴着鸭舌帽的人,结果错把柳晴天当成秦天,她和柳晴天一起走到湖边,然后趁其不意把柳晴天推进学校的无名湖中,之后柳晴天溺水身亡。

秦天案:
死者秦天,户籍所在地S市,现在B大做勤杂工,居住在棚户区菊苣旅馆212房。发现尸体的是旅馆老板云森。经过法医检验,秦天的死亡时间推定为11月22日20点到22点之间。死者从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脏(未刺穿),后利器被拔出造成失血性休克,在短时间内迅速死亡。并且从伤口形状来看,利器刺入后甚至还稍微旋转了一下,使得破口更加严重,出血量会非常大。这一过程可能非常迅速,在利器被拔出后部分血液涌入肺部,死者甚至来不及呼喊就昏迷过去。死者右侧身体及面部有大面积的烧伤疤痕,除了背部这一致命伤外,死者身上并无近期造成的其他外伤。
从尸体的尸斑及现场血迹判断,尸体并未经过搬运,212房为第一现场。
现场并未发现疑似凶器的物品,但经刑警李亘亦的提醒,法医将从小昊烘焙后门垃圾桶的拾得的匕首进行了化验。匕首形状符合伤口形状,匕首上的血迹经过化验也确定为秦天的血迹,且刀刃上还找到了些许属于秦天的人体组织。确定该匕首为凶器无疑。匕首上未提取出任何指纹。

丢弃凶器的小巷附近存在监控死角,若凶手有意要避开监控去丢匕首也是可以做到的。
现场门窗均无外力破坏的痕迹,屋内也无明显打斗痕迹,但从抽屉的情况来看应该有人曾经进行翻找,现场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机及钱包、现金,房间的钥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旅馆的其他住户均表示对此事不知情,棚户区周边噪声多,还有城铁从上方经过,没有听到声响也算合理。现场找到大量属于死者的指纹,以及一些不知所有者的陈旧指纹。门板上有云森的指纹及手掌纹,应当是其推门进入时留下。根据云森所说,房间都是由住户自己打扫,所以陈旧指纹可能是以前的住户留下。旅馆平时出入的人很多,所以云森没有注意到可疑人物以及死者回旅馆的时间。

在11月22日也就是秦天遇害当天下午5点左右,夏晓钰发了微信给秦天说要约他出来聊聊他家火灾的事。约会时间就定在晚上7点学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厅。我们去星星咖啡厅询问过店员也查过店内监控,两人的确在晚上7点左右来到咖啡厅,大概聊了半个小时后一起离开。之后两人的去向不明,棚户区没有监控,夏晓钰本人则说离开咖啡厅后就开车兜了下风,然后在9点前往自己的烘焙店,一直到10点下班后才离开。
死亡时间是8点到10点,而她7点半到9点都没有不在场证明,说明凶手很有可能是夏晓钰。而且她之前就想杀掉秦天,只不过杀错了人。她晚上9点到晚上10点下班,都是在烘培店里没有出来过,而且是晚上9点1分左右清洁员来收垃圾,所以夏晓钰是没有时间去扔匕首。但是匕首确实是行凶的凶器。就在前几天周日的时候。清洁员陈达浪来收垃圾,夏晓钰给他了店里的面包还告诉他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所以案发当天陈达浪也是倒了一个垃圾桶看了一下另一个垃圾桶没有垃圾就没有倒。
所以就可以推理出隐藏匕首的方法。因为是踩踏开盖垃圾桶,所以夏晓钰在晚上9点之前把匕首藏在较少垃圾的垃圾桶里面的盖子和支柱的夹角处。因为清洁员只是看一眼有没有垃圾,所以是轻轻踩踏板将垃圾桶盖稍微抬起一点。看不到夹角处隐藏的匕首,等脚移开后,盖子落下,垃圾桶会振动,匕首就会从夹角处掉下,所以后来店员发现了匕首。所以凶手就是夏晓钰。案发当天她和秦天一起回到宾馆然后杀了秦天。动机就是对秦鹏的憎恨,想杀掉他们一家人,但是当年秦天幸运地活了下来,于是夏晓钰再次将他杀掉。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19:56:11 | 2020-8-15 19:37编辑

红字为结论,蓝字为引用

1.兄弟情?
“那个,我……我也做过类似的梦。”
当夏家昊说完后,两人背后传来一个闷闷还很沙哑的声音。他们回头一看,是一个戴着黑色布口罩还用刘海遮住了半边右脸的男生,看起来有点像旗木五五开。

“我也不知道,可能因为你和我做了一样的梦,也可能是我们年纪差不多可你的人生经历却……”夏家昊不知该如何继续说下去,如果说出“可怜”这个词可能会伤到秦天的自尊心。“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可能就是投缘吧。对了,你几岁啊?”
“我1997年的。”
“诶!我也是啊,我5月30号生日,你呢?”
秦天瞪大了双……单眼,“我也,我也是5月30号生日。”
“卧槽,这么巧?!你看我就说我们很有缘,搞不好上辈子是兄弟。”
两人同时笑了起来,就像是亲兄弟一般。

相同的出生日期,心有灵犀的梦,一见面就有种亲切感,这种种迹象都可以说明秦天与夏家昊是兄弟,又由于秦天的脸部被烧伤,所以夏家昊不能认出对方来。
2.奇怪的梦
从记事起我就经常做同一个噩梦。
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
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
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
后来一切都开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无尽的黑暗。

红色,可以联想出来那场火灾,既然秦天遭遇过火灾,说明夏家昊也极有可能会遭遇过那场火灾,但是却幸运地逃开了,正如
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
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

可是那是夏家昊的梦中还有一个关键
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
说明那是的夏家昊可能还在一个箱子里或者盒子里,被人抬起来带走了,而那个人可能就是夏晓钰,而这些正好验证了夏晓钰听到夏家昊提起秦天的反应。

3.关于火灾

秦鹏发信息的对象手机号码无法找到,夏晓钰对夏家昊父亲的忌讳、各种证件都自称是被偷,不难看出,19年前工友看到去宾馆的两人

夏晓钰就是秦鹏因为妻子一直无子在外找的那个女人,后因为怀恨秦鹏而放火,之后一直带着夏家昊生活                                
                             3.关于柳晴天的死

这次的主题很显然会是秦天,他将自己与秦天相遇的情形简单说了一遍。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梦。本亦学长也很厉害马上推测出秦天被烧伤所以总是戴着口罩……”
“闭嘴!”母亲的大声呵斥让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没有提到父亲。


夏晓钰对于来自S市的秦天反应这么大,更可以佐证前面的观点

那人脸朝下漂浮在无名湖水面上,上身穿着和自己一样的勤杂工制服,下身没有漂浮着所以看不清。
好吧。”李亘亦将口罩装进证物袋询问彭卫国是否见过,后者点点头,说柳晴天从上周开始有些感冒就买了这个口罩戴着,12日那天他记得也看到柳晴天戴着口罩。

柳晴天也戴着口罩,同样是清洁工

11月12日下午5点21分,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且这条路是可以通往无名湖的。但之后这段道路的监控中没有再拍到两人当中的任何一人,其余监控中则没有特别发现。学校的监控并不完善,部分道路未安装监控,可能“运动服”后来从别的路离开了学校也说不定。
一会儿门就被推开,一位富态的中年女子从门内出来,她的身后还站着店长和另外三名店员。
“您好,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夏晓钰。”中年女子做了个自我介绍。


略显肥胖,打扮严实的同行者夏晓钰富态的体型,长年劳动,正符合这点


不是,是另外一个人,不过年纪跟我也差不多。”夏家昊往嘴里扒了一口饭,“妈,汤是不是可以了?”他走到锅台边看了一下,“妈?”
夏晓钰回过神来也凑到锅台,“可以了可以了,你先出去吧,我这就收拾一下端过去。”
大概一分钟后,夏晓钰用隔热手套小心翼翼端着汤放到餐桌中间事先预留的空地上。忙活了将近3个小时的夏晓钰终于坐了下来,她深深呼了一口。
“小昊,你上次说的那个秦天他是S市的人是吧?”
“是……妈,您怎么又提起他了。”
“是这样,其实妈这几天也反思了一下,不该发那么大的脾气,他的身世的确挺可怜的,你也是出于正义感才想帮他嘛。正好妈在S市也有些熟人,可能可以帮到他。要不你把他的联络方式给我一个,我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对于秦天没死这件事,让夏晓钰失神了一会,而且,还一反常态想要帮助秦天
所以,柳晴天是被夏晓钰误杀,她原想杀秦天,结果误把柳晴天当秦天推下湖去
                                4.秦天之死
确认凶手
现场门窗均无外力破坏的痕迹,屋内也无明显打斗痕迹,但从抽屉的情况来看应该有人曾经进行翻找,现场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机及钱包、现金,房间的钥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死者从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脏(未刺穿),后利器被拔出造成失血性休克,在短时间内迅速死亡。

门没有被破坏,死者没有防备,所以是熟人作案,夏家昊并没有时间,所以就只有夏晓钰,她也有足够的时间,死者外来打工,连小丸子烤鸭也没吃过一次,不可能会有钱,所以凶手是在找能威胁到自己的东西并伪装成劫财害命     关于凶器匕首
1.俺不知道她叫啥,但是俺跟她说过话。就在前几天周日的时候。俺晚上9点左右和茂又一起到了小巷,俺下车去推垃圾桶。老板娘正好从后厨出来,就跟俺聊了一下,还送了俺一袋面包,俺孩子可喜欢吃
2.我刚刚进门的时候看门上贴着的广告,你们这的面包都是每日现做?”
“是的,都是当天出炉所以非常新鲜可口。”
“那没卖出去的怎么办?”
“没卖出去的有时会由店员们分掉带回家,或者当作垃圾倒掉了。
3.如果夏晓钰是凶手,她的确可以在9点前杀了秦天,可是她却没法在9点后去丢匕首。因为她9点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内,没有进过后厨也没有出过前门,一直到10点李隋艺发现匕首。
4.借着白色的日光灯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着一把墨绿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满了血。

对于匕首,完全可以藏在面包中,在清洁工走后丢进垃圾桶里,而且,当时开白灼灯,也不易看到墨绿色的匕首
综上,凶手是夏晓钰
匿名
1 | 发表于 2020-8-13 19:56:15 | 2020-8-15 19:59编辑
首先说明众人身份:夏阿姨(秦鹏的老婆),夏家昊(秦鹏和夏阿姨的孩子),秦天(秦鹏和小三的孩子),谜题末尾的失踪女子(小三,和秦鹏进宾馆的人)。包括火灾在内三起案件犯人都是夏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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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
引用
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后来一切都开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无尽的黑暗。................他的梦境开头和夏家昊正相反,是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之后他也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

木匣子是婴儿床无疑,周围的星空月亮动物很容易想到是装饰婴儿床的壁纸,饰物,玩具类。根据夏家昊的梦我们大致可得知:他躺在婴儿床中,他被击飞了(打起来了),他掉在了地上,火烧起来了,他逃离了,到一个黑暗的地方。根据秦天的:他从一个黑暗的地方到了婴儿床,之后一直待在火里直到被救出。
辅助证据
引用
我1997年的。”“诶!我也是啊,我5月30号生日,你呢?”秦天瞪大了双……单眼,“我也,我也是5月30号生日。”.........回宿舍的路上,夏家昊回想着今天听到的故事,回想着和秦天的相遇,这种莫名的感觉是怎么回事……“草,难道我他妈是个gay?!”...................,虽然家里人只有一位,那就是他的母亲夏晓钰。夏家昊随母姓,从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也从不提起,若是多嘴问了几句还可能会招来打骂。“听着,我不准你再和那个姓秦的有什么往来!”夏晓钰进一步指着儿子的鼻子厉声道。

为何生日相同?夏家昊确实是5.30,但秦昊并不是,会以为是5.30是因为唯一知道他生日的人(小三)死了,被救出之后,他一直被当做秦鹏和他妻子的孩子(夏家昊)由爷爷奶奶抚养。夏家昊并不是基佬,会产生这种感觉是因为他和秦天之间作为同父异母的兄弟的心灵感应。奇怪的家庭关系正是十几年前火灾的产物。听到儿子的描述,夏阿姨害怕真相大白,所以阻碍他们来往。
关于身高体型
引用
而两人的穿着和半个头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母亲一把抱住儿子并踮起脚亲吻了他的额头....................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房间内一名身高约一米七的男子脚对着门头朝着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桌子的抽屉翻倒在一边,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一位富态的中年女子从门内出来........他曾经看到一个很像秦鹏背影的男人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一家宾馆.

夏家昊比秦天高半头,根据夏阿姨亲夏家昊,夏家昊也比夏阿姨高半头,所以夏阿姨身高170左右。开始猜测夏阿姨是小三。但是,首先夏阿姨身材肥胖,而且第一起作案人是夏阿姨无疑,我们可知夏阿姨一米七且胖,无论她十几年前是否胖都不能用"娇小"形容。所以小三不是她,而是另有其人。而且她即使是小三的话,她要么直接烧死秦鹏三口,但这样就会无法解释梦境;要么用自己的孩子和火海里的交换,这样也可以解释梦,但很显然她脑子没进水。所以只能符合上文结论。
火灾
引用
灾的起火点就在你家的卧室内,起火时间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点左右。只是……你的父母没那么好运,火是从窗户的窗帘烧起,他们的床就靠着窗帘,整张床连同他们俩都被……”“被烧得难以辨认。为了核实身份,法医将你的DNA与两具尸体做了比对,确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鹏和余娟。”当时消防人员检查了门窗,门虽然被邻居们踹掉,但是并没有其他撬锁的痕迹,窗户也是。而两具尸体也都是在活着的情况下被烧死,虽然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呛死。所以消防人员就认定为意外失火了,而起火原因是打火机使用不当误烧了窗帘。”.............在凌晨0点50分时,秦鹏的手机曾经发出一条短信给某个号码..........消防人员也曾试图拨打了那个号码,提示无法接通

现场排除外人作案可能性。尸体难以辨认,鉴定身份是通过婴儿的DNA进行比对,那么除了“孩子是正妻的,死的是正妻”的可能,也存在“死的是小三,孩子是小三孩子”的可能性。一开始就在床里,夏家昊是火灾时正妻和秦鹏的孩子无疑,根据夏家母子二人的感情,几乎不可能是亲生之外的关系,所以正妻就是夏阿姨。他俩没死,所以很显然死的是小三,小三和秦鹏的孩子就是秦天。人都无了,手机怎么接通。
事件还原:在0.50,夏阿姨用秦鹏的手机发短信给小三让她带孩子到某黑暗地方见面,之后暗处伏击她把她弄昏(最有可能是用掺了迷药的抹布,最好最好不要留下伤痕),用打火机放火,把小三放在自己床位上。在这个过程中,秦鹏可能惊醒了,并与夏阿姨搏斗,把婴儿床掀飞了,但夏阿姨用迷药也把他搞昏了。用秦天和夏家昊互换,母子二人逃走隐姓埋名。
动机显然是她老公搞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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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起命案
引用
其中一人手里拿着一个白色口罩。“说柳晴天从上周开始有些感冒就买了这个口罩戴着,12日那天他记得也看到柳晴天戴着口罩。........上身穿着和自己一样的勤杂工制服,下身没有漂浮着所以看不清。.........应该不会吧,我们村子在戈壁上,上哪学游泳去......听说是个勤杂工,和我们年纪差不多。................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且这条路是可以通往无名湖的。”只有李亘亦觉得这其中有猫腻,怎么可能这么巧,“运动服”无意间避开了大部分监控?
   ...............................................
“哦?不会就是你上次说的那个……”。夏晓钰回过神来也凑到锅台,“可以了可以了,你先出去吧,我这就收拾一下端过去。”
   大概一分钟后,夏晓钰用隔热手套小心翼翼端着汤放到餐桌中间事先预留的空地上。忙活了将近3个小时的夏晓钰终于坐了下来,她深深呼了一口。
“小昊,你上次说的那个秦天他是S市的人是吧?”

都带着口罩,年龄体型相似,穿着一样的衣服。死者死得真是冤枉,本来是想杀秦天的,但夏阿姨把他当成了秦天就把他干死了,自己又不会游泳。夏阿姨把他推入水中,因为带着口罩造成了干性溺水。夏阿姨应该经常来自己儿子的大学,所以她对监控比较了解。就算之前没注意,也可以借到学校找儿子为由趁机观察监控。此处离B大不远,步行估计也就10多分钟,根据时间夏阿姨是可以杀他的。通过夏阿姨与儿子的对话,我们看出来,夏阿姨显然是得知自己杀错人了,有些懵逼。缓过神来就打算再杀他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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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起命案
凶手是夏阿姨,干死秦天当然是害怕真相败露。这起案件核心在于瓦解不在场证明。
先是联络秦天骗取他的信任,在一番熟悉后之后骗入他的房间,这里没有监控,人员嘈杂是动手的绝佳地点。用刀杀死他之后用一系列操作确立不在场证明。
引用
结果看到这里我就发现这个客人门没关。我就推开门想提醒他一下,结果就看到……然后我就报警了。”

打开门让别人趁早发现尸体使得自己不在场证明更完备。
引用
”噢对了,当时她还提醒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当时两个垃圾桶都有垃圾吗?”是啊,俺记得一个堆满了另一个很少。”

为何垃圾很少却要提醒不要忘记倒?因为按照计划夏阿姨是必须要让匕首在10点被发现,如果没倒垃圾导致垃圾掩埋匕首,匕首根本没有被发现,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就无从谈起。那就功亏一篑了。而且多一个人证明一开始时候没有刀子会使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更可信。
引用
着白色的日光灯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着一把墨绿色的刀柄的匕首.......我们倒垃圾的时候会把门上方的日光灯打开,一般来说是不会看漏的。”
李亘亦抬头看了一眼,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完全被日光灯盖了过去所以他刚刚才没发现......李亘亦说完向大家点头致意,随后拿出手机想拍下后门的情况,却被夏晓钰阻拦..........,因为他每次倒完都会检查一下。垃圾车开不进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边,那里光线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光线是关键。在这里夏阿姨为何不让警察拍照?即使把垃圾桶交去也不让拍?害怕手机的闪光灯识破诡计。首先光线充足不一定就一定不会漏看。大多数街灯都是白炽灯,而这里店员是照习惯打开了日光灯才看见的刀,而原本的白炽灯在这里的光被日光灯掩盖了。摘自百度:“白炽灯发出的光是全色光,但各种色光的成份比例是由发光物质(钨)以及温度决定的.比例不平衡就导致了光的颜色的偏色,所以在白炽灯下物体的颜色不够真实.”这里刀身的材质和颜色是特殊的,在白炽灯下由于光的偏色变得难以看见。而且,再加上刀柄是墨绿色,与垃圾桶颜色近似。这样一来清洁工就很难发现刀。但是按照店员平时开没有色差的日光灯,就很容易看见刀。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19:56:15 | 2020-8-15 19:59编辑
*黑色为分析,“”内/题目截图为引用
*此色为重点

Part1_凶手确定凶手是夏晓钰。
柳晴天的名字、所佩戴口罩的性状与秦天相似,而秦天也惨遭杀害。相同凶手及寻仇的概率很大,并且第一起一定是错杀。夏晓钰的富态体型与“鸭舌帽”略微肥胖吻合,在第一次听闻秦天的事与得到晴天不是秦天的消息时情绪激动。

Part_2垃圾桶分析(@后为答案)
1.垃圾桶里9点前到底有没有匕首?
@是有的。
@当时开的是白炽灯,灯光昏暗,陈大浪根本就没看到里面有匕首。 mmexport1597471620250.jpg
@他确实是推到灯光下,但可不是说两个都推了。而是:两个垃圾桶,他看一个有垃圾,另一个好像没什么垃圾。把认为有垃圾的那个推过去倒了。 mmexport1597471689706.jpg 这说明陈大浪平时只倒一个垃圾桶,并且身为老板的夏十分清楚。
所以真相应该是夏和死者离开饭局后,前往了棚户区,在棚户区夏趁死者背身找东西时杀死了他,然后拿走凶器离开,在9点前扔掉凶器

夏晓莹正是19年前失踪的女生,她当时还很年轻瘦小,与外面来的秦鹏私奔。她和秦鹏去宾馆的时间和余娟刚怀上秦风时间差不多,导致了两个孩子生日相同。夏没想到秦鹏欺骗了她,自己做了有妇之夫的情人,于是火烧秦家。

19年后,从自己的儿子口中得知秦家有后,而且还和自己的儿子有瓜葛,怒杀之,穿上中性服装和鸭舌帽保护身份,躲过监控,将一口罩“晴天”男骗到湖旁推入湖中。然而日后,在套话的过程中,她发现自己杀错了人,于是借机要了真“秦天”的联系方式,密谋杀之,并拿走钞票之类的东西佯装谋财,实则只是想拿走他的手机和手机里的证据。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19:56:17 | 2020-8-15 18:41编辑
一、柳晴天之死:
柳晴天看似是个和整体故事没有关联的人,自杀和他杀都找不到动机。不过柳晴天身上有一些特征值得注意:
(1)是B大的勤杂工;
(2)最近因为感冒戴着口罩;
(3)年纪和在校的大学生差不多;
(4)名字叫“晴天”。
这些特征不由得让人联想到秦天:
(1)他也是B大的勤杂工;
(2)他因为脸烧伤了一直戴着口罩;
(3)他是1997年生的,现在也是大学生的年龄;
(4)他的名字叫“秦天”,读音和“晴天”相似。
很显然是有人将两个人搞错了,误杀了柳晴天。那么文中出现的人物最有可能知道这些共同特征,并且不清楚真秦天长相的,只有夏晓钰。她只知道秦天每天戴着口罩,却不知道秦天的口罩是黑色。存在误认的可能。
夏晓钰从儿子口中得知了秦天的存在,了解了他的一些特征。可以看出夏晓钰是非常憎恨秦天的。当然了,那个“不准儿子和勤杂工交朋友”只是借口:
引用
如往常一样,夏家昊会在吃饭时说起校园轶事,这次的主题很显然会是秦天,他将自己与秦天相遇的情形简单说了一遍。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梦。本亦学长也很厉害马上推测出秦天被烧伤所以总是戴着口罩……”
“闭嘴!”母亲的大声呵斥让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没有提到父亲。
“听着,我不准你再和那个姓秦的有什么往来!”夏晓钰进一步指着儿子的鼻子厉声道。
“妈……为什么啊?我和他只是交个朋友而已,而且我已经答应了要帮他查清他家的火灾,您不是常说做人要言而”
没等最后的两个字蹦出来,夏晓钰的巴掌就先一步来到儿子脸上。
“我说不准就是不准,你可是个大学生,成天和一扫大街的混在一起像什么话!”
此外,摄像头拍到的人影体型也十分符合,夏晓钰的体型在后文检查垃圾桶时有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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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交代夏晓钰的乔装有什么作用吗?肥胖)一起路过,
2)一位富态的中年女子从门内出来
3)店长举起手从夏晓钰右边挤出来走到女生身边,
夏晓钰第一次杀人后的反应也可以侧面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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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昊,最近学校里有什么有趣的事吗?”夏晓钰的提问将夏家昊从回忆拉到现实。
向儿子试探学校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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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会就是你上次说的那个……”
“不是,是另外一个人,不过年纪跟我也差不多。”夏家昊往嘴里扒了一口饭,“妈,汤是不是可以了?”他走到锅台边看了一下,“妈?”
夏晓钰回过神来也凑到锅台,“可以了可以了,你先出去吧,我这就收拾一下端过去。”
听到自己杀错了人,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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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昊,你上次说的那个秦天他是S市的人是吧?”
“是……妈,您怎么又提起他了。”
“是这样,其实妈这几天也反思了一下,不该发那么大的脾气,他的身世的确挺可怜的,你也是出于正义感才想帮他嘛。正好妈在S市也有些熟人,可能可以帮到他。要不你把他的联络方式给我一个,我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向儿子要秦天的联系方式,准备想别的办法杀他。


二、秦天之死:
关于夏晓钰是凶手的推理:
(1)夏晓钰非常憎恨秦天,不让儿子与他交朋友,之后误杀了柳晴天,说明她对秦天有杀意。
(2)秦天死于22日晚8点到10点,而夏晓钰在案发当天约了秦天,且7点半到9点没有不在场证明。
(3)死者死在了自己的房间内,没有移尸,被匕首从后背刺破心脏,钥匙也在死者口袋中,说明死者对凶手毫无戒备,甚至请凶手进了自己的房间。夏晓钰当天邀请死者一起去了咖啡厅,之后要开车送死者回家,并借口进了死者的房间,这是很有可能的。
(4)凶器匕首出现在了夏晓钰开的烘焙店附近。烘焙店距警局步行需20分钟,也就是大约2公里;秦天住的旅店距警局开车15分钟,大约7公里。那么旅店距离烘焙店还是挺远的,凶手杀人后完全可以就地一扔,却刻意将匕首扔到这么远的地方,这只有“夏晓钰要用匕首来完成不在场证明”才说得通。
(5)夏晓钰在9点到10点恰好有不在场证明,在第一次李亘亦到访时,柜台上只有店长一个人在忙,也许是常态。夏晓钰有意要在这段时间和店长待在一起,好互相佐证。


三、匕首之谜:
夏晓钰只能在晚上9点前将匕首放到垃圾桶里,9点之后无法接近后门的垃圾桶。9点之后环卫工来清理垃圾。10点烘焙店下班,店员倒垃圾发现匕首。

丢弃匕首的所有可能性如下:
可能1:匕首在环卫工来之前被丢到垃圾桶里。
可能2:匕首在环卫工来时被丢到垃圾桶里。
可能3:匕首在环卫工走之后、店员倒垃圾前被丢到垃圾桶里。
可能4:匕首在店员倒垃圾时被丢到垃圾桶里。
在上述可能中,可能2需要环卫工当帮凶,可能4需要店员当帮凶,由于本题没有合谋,故排除。
可能3需要某个外人当帮凶,或使用某种自动装置,但警方也查证了,夏晓钰并未雇佣别人、夏晓钰的儿子也无法到场,也不存在自动装置的痕迹。
最后只剩可能1,也即,匕首在环卫工来(晚上9点)之前就被丢进了垃圾桶,这段时间夏晓钰并无不在场证明,作为老板娘她对附近的环境比较清楚,知道怎么避开监控,她自己丢弃匕首最不容易出现纰漏,所以丢匕首的人就是夏晓钰

由于文中对两个垃圾桶位置的描述有一些混淆,所以以下讨论中,如无特别强调,均指站在店外、面对后门的视角
匕首出现的垃圾桶:
引用
在灯光下有一个穿着羽绒服的女生背靠着门,双手交叉抱在胸前。
两名警察往灯光方向走去。
“警察同志你们终于来了!”女生像是长舒了一口气般。李亘亦注意到这名女生似乎就是4天前他来店里时整理货架的其中一位女生。“夏姐,警察来了。”她朝着门内喊去。
没一会儿门就被推开,一位富态的中年女子从门内出来,她的身后还站着店长和另外三名店员。
“您好,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夏晓钰。”中年女子做了个自我介绍。
“您好。请问是谁报的警?”
“是我。”店长举起手从夏晓钰右边挤出来走到女生身边,“啊,您不是那天的……”
“你报警说发现了带血的匕首,是怎么回事?”李亘亦打断了店长想套近乎的念头。
“就是这个垃圾桶。”女生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说道,“这里面发现了一把匕首,上面沾着血。”
这一段描写中,警察们全程面对店门,女店员作为招呼警察的人,不太可能转身背对警察,而且也没有她转身的描写,所以她这里手指的垃圾桶,从店外向后门看应该是在左边。也就是说发现匕首是在左边的垃圾桶。

再来看案发前一天倒垃圾的情况:
引用
“昨天倒垃圾的是谁?”
夏晓钰背后的两名店员也来到警察面前,一男一女,女生是李亘亦第一次来时和李隋艺一起整理货架的女生。两人先后自我介绍,男的叫贾儒,女的叫何碧。
“昨天晚上你们确定垃圾桶里没东西吧?”
“是的。”贾儒回答道,“我们倒垃圾的时候会把门上方的日光灯打开,一般来说是不会看漏的。”
李亘亦抬头看了一眼,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完全被日光灯盖了过去所以他刚刚才没发现。
“当时是倒在这个垃圾桶里吗?”李亘亦再次指着发现匕首的垃圾桶
“是的。”
“另外一个垃圾桶有没有倒?”
两人摇头。“这两天的垃圾不算多,一个垃圾桶正好够装满。”
案发前一天,店员将垃圾倒满了左边的垃圾桶,右边的垃圾桶是空的。

环卫工人的证词也可印证:
引用
我还特地问了一下陈达浪当时的情况,他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而且他很确定把垃圾都倒干净了,因为他每次倒完都会检查一下。
环卫工人肯定是全程面对后门的,这样看就是,案发当天9点后,右边的垃圾桶装满了,左边的垃圾桶是空的。

环卫工人所见情况与店员前一天实际操作相反。所以说夏晓钰调换了两个垃圾桶的位置,将匕首扔在了空垃圾桶里

结合环卫工人的描述,他只把右边的垃圾桶都倒干净了,左边的垃圾桶,由于瞥了一眼没东西,就没有运到垃圾车上自动倾倒。
夏晓钰将匕首放在了左边的空垃圾桶里。由于某种原因,环卫工人认为这个垃圾桶里没有东西,于是没动这个垃圾桶。
接下来就是寻找这个原因:
引用
他没有逗留而是继续和同事小品往前走过两个店面,在绕过街角走了一小段路后众人拐进一条黑黢黢的小巷,一看平时这里就不会有人路过,怪渗人。
小巷并非完全伸手不见五指,因为在前方约十五米处有一道白色的光源,那里便是小昊烘焙的后门。
从这段环境描写可以看出,小巷里是很黑的,唯一的光源只有烘焙店的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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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你们确定垃圾桶里没东西吧?”
“是的。”贾儒回答道,“我们倒垃圾的时候会把门上方的日光灯打开,一般来说是不会看漏的。”
李亘亦抬头看了一眼,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完全被日光灯盖了过去所以他刚刚才没发现。
警察所见的白色光源,是店门上方的日光灯。日光灯是在店员倒垃圾的时候(案发当日10点)才开启的,也就是说9点左右环卫工人来的时候,只有光线昏黄的白炽灯亮着
引用
李亘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绿色的垃圾桶内一看,借着白色的日光灯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着一把墨绿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满了血。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渍)。
李亘亦戴上手套俯身小心将匕首取出仔细观察,原来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迹,不过刀上的血已经凝固并氧化,呈现暗红色。
警察看到的景象是有明亮的白色光照射的。但是在仅有昏黄光线照射的情况下,匕首的刀柄是墨绿色的,与垃圾桶的颜色很相似;刀刃沾满了血是红色的,而且距杀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血液颜色也变暗了,按照物理原理来说,红色的物体被照射黄色的光,是无法反射光线的。所以对于环卫工人来说,他在昏黄的白炽灯下看不见垃圾桶里的匕首

引用
“呃……俺想想……”陈达浪拿起茶几上给客人准备的茶自顾自喝了一口,“噢对了,当时她还提醒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
“当时两个垃圾桶都有垃圾吗?”
“是啊,俺记得一个堆满了另一个很少。”
夏晓钰曾经提醒环卫工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按照这句话的语境来理解,应该是左边的垃圾堆满了,看上去很明显,不用特别提醒;右边的垃圾只有一点点,环卫工人在光线不好的情况下很容易忽略,以为没有垃圾,从而忘记倒掉,所以才要提醒。
这段话可以揭示两个信息:
(1)店员倒垃圾的习惯。一般是先倒左边的垃圾桶,再倒右边的,与警察调查时店员的描述相符。
(2)环卫工人清理垃圾的习惯。一个垃圾桶有160L,装满了有170公斤,还挺重的。清理垃圾时需要把垃圾桶推到巷口的环卫车上。所以环卫工人看到一个空桶,肯定是不会再推到街边光线明亮处仔细检查的,就会直接忽略。
这两个信息和上面的推断都是吻合的。

引用
“那22号晚上你是……”李本亦刚说了几个字
这句话想问的应该是“那22号晚上你是不是没倒左边的垃圾桶”之类的话吧。

至于案发当晚,警察想拍照但被夏晓钰阻拦了,恐怕是夏晓钰不希望警方再仔细观察照片,从而注意到门上方还有个光线昏黄的白炽灯吧。
警方走后她可以把白炽灯换成瓦数更大的,就不会留下证据了。


四、动机:(瞎猜环节)
夏晓钰为什么会那么恨秦天?秦天之前与她并未有过接触,那看来仇恨的是上一辈,也就是秦天的父亲秦鹏。
引用
夏家昊随母姓,从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也从不提起,若是多嘴问了几句还可能会招来打骂。
引用
“江叔找了当年和秦鹏相熟的几个工厂同事,从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经看到一个很像秦鹏背影的男人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一家宾馆。而且就是在秦鹏的老婆怀着秦天的那段时间,不过因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确定那是不是秦鹏。”
李本亦嘴角上扬。
“除了这件事,江叔是不是还说了别的?”
“诶,你怎么知道?!他还跟我说了19年前的一个什么失踪案,哪户人家的爱女失踪了,一直没找着,两个老人家到现在还在村子里等着。也不知道跟秦天家的火灾有什么关系……”
可以推测,秦鹏19年前拐跑了夏晓钰,在妻子怀孕的时候和夏晓钰发生了关系,然后就抛弃了夏晓钰。夏晓钰一个人把夏家昊养大,并且对夏家昊的生父恨之入骨。(夏晓钰原本身材娇小,可能是生孩子之后发福了)

至于秦鹏为什么要始乱终弃:
引用
秦天的父亲叫秦鹏,母亲叫余娟,都是S市第一肥皂厂的职工,两人在厂里相知相遇相爱。94年两人结婚,婚后余娟怀了两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产,直到第三胎才顺利生下秦天。
可以推测,秦鹏担心余娟第三次流产,所以找了个情人。与其说是情人,不如说是代孕。也许余娟对此事知情都说不定。

夏家昊的梦境:
引用
从记事起我就经常做同一个噩梦。
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
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
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
后来一切都开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无尽的黑暗。
婴儿期的夏家昊一开始躺在一个软软的摇篮中,身边有许多动物玩偶,头顶上是星空的墙纸。他被人抱出婴儿房,放在了地上。然后起火了,他被人抱着逃出了着火的房子,那人趁着夜色逃离了。

秦天的梦境:
引用
他的梦境开头和夏家昊正相反,是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
之后他也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
同样是婴儿的秦天,被从黑夜中抱到了夏家昊之前躺的婴儿房,着火后秦天无法逃离。

为了达到代孕的目的,秦鹏或许是安排了两人同一天生产,这样,如果妻子生产时出现状况,就可以把夏晓钰的孩子带走。
不过1997年5月30日那一天,两位女子都顺利生产了。
也许是担心妻子流产太多次,生下的小孩会有健康或智力问题,所以秦鹏把两个小孩交换了。(?)
夏晓钰不知道怎么知道了这件事,于是想出了一个计划。

夏晓钰和秦鹏联系,希望能在孩子熟睡的时候去看看孩子。
凌晨0点50分,秦鹏给夏晓钰的手机发短信,告诉她可以来了,并帮她开好门。
夏晓钰来的时候把秦天也带来了,把两个小孩换了回来,到秦鹏夫妻的卧室放火后,带走了自己的亲儿子夏家昊。
夏晓钰一个人将孩子带大。等到孩子渐渐长大,夏晓钰将家里相关的证件销毁(还编理由说是遭贼了),就可以改名换姓,避免孩子了解到自己的过去。等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纪,给孩子重新取名,并办好了户口本和身份证。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19:56:37 | 2020-8-15 19:59编辑
故事的开始......
大约在1996年
和秦鹏结婚两年的余娟怀孕了,这是她怀上的第三个孩子,前两个都没能生下来,所以她格外珍惜。但是他珍惜的有点一厢情愿,丈夫秦鹏出轨夏晓钰,不幸的是夏晓钰也怀孕了。这件事应该是被余娟知道了吧
在1997年5月30号,两个小孩出生了。然后秦鹏夫妻就将两个小孩一起扶养,这是不得已的,两个女人都有自己的不满,但是一个抵抗不了丈夫的决定和无耻,另一个有是因为自己是某户人家未出嫁的爱女(所以两人才会有相同的梦境,说明火灾发生时两人在同一个地方。)一切暂时是风平浪静。
1998年4月6日,秦鹏给夏晓钰发了一条短信,不知什么原因,使夏晓钰半夜来到了秦鹏的家,用偷配的钥匙打开了门。因为夺子一年,心中滋生了仇恨的魔鬼,放火烧死了这对夫妻,没想到他们的孩子竟活了下来。夏晓钰夺回了自己的孩子,不敢面对父母,离开了S市,也没有再回家,而夏晓钰就是19年前失踪案的爱女。
这一天,夏家昊遇到了秦天,告诉自己的妈妈这个快乐的消息,觉得自己交到了基友..然而夏晓钰不怎么想。她第一时间想到了那个幸存下来的男孩,心里不想自己的儿子和他们家再有什么牵扯。她害怕秦天查到当年自己杀死他父母的真相。
2017年11月15日,柳晴天死在了无名湖(柳晴天死亡推理:11.12-17:21 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一米七阿迪运动服鸭舌帽略有些肥胖路过通往无名虎的路,然后柳晴天于17-19点干性溺死,说明柳并非有准备的自杀,而是因为意外落水受到冷水刺激,自己不会游泳同时因为感冒呼吸不佳,加上口罩湿水后封住口鼻,导致窒息休克死亡。至于意外是天灾还是人祸,文中未得到有效信息进行推断,无法鉴别。但躲开了大部分监控的“运动服”嫌疑较大。
夏晓钰心里想着借这件事情完成自己的谋杀。于是向儿子问了秦天的微信,还以帮忙查案为借口把他约出来。7点半左右监控下两人一起离开后,夏晓钰和秦天来到了他的出租屋。在秦天开门进屋后,夏晓钰从身后用匕首刺破了秦天的心脏,因为力气不足没有刺穿,拔出匕首后,夏晓钰在他的出租屋了翻找,带走了秦天的手机、钱包和现金想伪装成抢劫,同时想把秦天找到的关于那场火灾的线索毁掉。她离开后,回到了自己店后门,将匕首借其墨绿色刀柄和刀刃暗红色的颜色特点和昏黄日光灯的光线不足藏在右边干净垃圾桶的阴影里,回到了店中,这时九点之前。

推理完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19:56:55 | 2020-8-15 18:14编辑
第八届贝克街杯推理大赛第五题
《业火中的噩梦》

一、噩梦
引用
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
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
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
引用
他的梦境开头和夏家昊正相反,是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
之后他也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
夏家昊和秦天的噩梦并不是单纯的梦境,而是来自他们婴儿时期不完全的、抽象化的回忆。软和的木匣、环绕的动物与星月,明显地指向挂满这类吊饰与玩物的婴儿床,而两人梦境里的那团红色便是火焰。可以解析出,夏家昊一开始在婴儿床内,起火后被人抱走救出,而秦天却是从一个黑暗的地方(如盖上的婴儿车)被人转移到了婴儿床上,任由周围的火海蔓延,更可怕的是,秦天听到周围的尖叫,很可能就是他的父母在火中临死的痛呼。
这强烈的暗示都指向夏家昊与秦天有一段共同的回忆,而这个回忆和害死秦天父母的火灾息息相关。

同时很明显,既然有尖叫声,当年警察调查的结论“起火原因是打火机使用不当误烧了窗帘”造成两个大人直接呛死在床上,没有挣扎与惊醒,是不可能的。抱走夏家昊的也肯定不可能是葬身火海的二人,所以必然有第三者在场,而这第三者是杀害秦天生身父母的凶手。


二、渊源
引用
秦天的父亲叫秦鹏,母亲叫余娟,都是S市第一肥皂厂的职工,两人在厂里相知相遇相爱。94年两人结婚,婚后余娟怀了两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产,直到第三胎才顺利生下秦天。
引用
“诶,你怎么知道?!他还跟我说了19年前的一个什么失踪案,哪户人家的爱女失踪了,一直没找着,两个老人家到现在还在村子里等着。也不知道跟秦天家的火灾有什么关系……”
引用
“江叔找了当年和秦鹏相熟的几个工厂同事,从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经看到一个很像秦鹏背影的男人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一家宾馆。而且就是在秦鹏的老婆怀着秦天的那段时间,不过因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确定那是不是秦鹏。”
在火灾发生的那一年,一共发生了三件事情:秦鹏在余娟怀孕期间和一位娇小女子偷情、余娟成功生下儿子、某人家的爱女失踪,至今无音讯。
秦鹏偷情的动机是为了给自己留个后代,因为余娟前两次怀孕均流产告终,秦鹏对于玉娟成功生育的期望不大,于是出此下策。那么这个身材娇小的情妇是谁呢?
而同一时段某户人家失踪的爱女,她的父母现在被与江叔称为是老人家,说明这个爱女肯定不是小孩或婴儿,更合理的是一位年轻女子。火灾中只发现了两具尸体和秦天,那么抱着夏家昊逃走、无迹可寻的第三者,是不是查无音讯的爱女呢?
引用
作为本地的学生他几乎每周五都会回家陪家里人吃饭过周末,虽然家里人只有一位,那就是他的母亲夏晓钰。夏家昊随母姓,从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也从不提起,若是多嘴问了几句还可能会招来打骂。
引用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梦。本亦学长也很厉害马上推测出秦天被烧伤所以总是戴着口罩……”
“闭嘴!”母亲的大声呵斥让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没有提到父亲。
“听着,我不准你再和那个姓秦的有什么往来!”夏晓钰进一步指着儿子的鼻子厉声道。
最大嫌疑是夏晓珏,她初来乍到B市并没有任何身份证明,证件都是后办的,也无法和夏家昊交代他真正的身世,结合当年的火灾与夏家昊的梦境,不得不让人联想到那场火灾抱走夏家昊的在场第三人。她才刚听到关于秦天的故事,便反应如此激烈,也是因为她没想到夏家昊误打误撞居然遇到了在火灾中侥幸存活的秦天、自己真正的身份与当年的行迹很可能被揭发。
引用
一路上夏家昊都搂着秦天,这本有些引人注意。而两人的穿着和半个头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免让路过的人们多看几眼。
引用
房间内一名身高约一米七的男子脚对着门头朝着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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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一把抱住儿子并踮起脚亲吻了他的额头,夏家昊的脸霎时就红了。
夏家昊搂着秦天说明夏家昊比较高,而秦天在题目中身高为1米7左右,那么高秦天半个头的夏家昊至少有1米8。以此类推,夏晓珏垫脚便能亲到夏家昊的额头,说明夏晓珏的身高在女性中一点也不矮,也在1米7左右,不可能被称为娇小。因此夏晓珏不可能是秦鹏的情妇、失踪的爱女。但她却有必定和当年的火灾有关。
而细想一下,夏晓珏完全没有身份证件,反而更像是着火的是她自己的住处,因此证件都被烧毁。而根据梦境,夏家昊原本是睡在秦鹏家中的婴儿床,如果夏晓珏是情妇,她放火烧死秦鹏和余娟可以有合理的动机,可她完全没理由把自己的亲生骨肉放入火海任其自生自灭、偏偏要抱走别人的孩子。这些都不符合逻辑。
这么一来,夏晓珏只可能有一个身份:她才是真正的余娟,当年在火灾中死去的两具焦尸并不是秦鹏与余娟,而是秦鹏和那位情妇。夏家昊才是秦鹏与余娟(现夏晓珏)的孩子,秦天是秦鹏与情妇的孩子。
引用
被烧得难以辨认。为了核实身份,法医将你的DNA与两具尸体做了比对,确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鹏和余娟。”
引用
“我1997年的。”
“诶!我也是啊,我5月30号生日,你呢?”
秦天瞪大了双……单眼,“我也,我也是5月30号生日。”
“卧槽,这么巧?!你看我就说我们很有缘,搞不好上辈子是兄弟。”
既然秦鹏是在余娟怀孕期间才找了情妇发生关系,那么秦天与夏家昊不可能是同日出生,可题目里两人居然都是5月30日生日,但这只是因为法医在当年火灾确认身份时犯下了先入为主的错误而导致的。
剧情还原如下:
出乎意料地,余娟的第三胎并没有流产,顺利地为秦鹏生下了个儿子,也就是现在的夏家昊。
但情妇在不久之后也生下了孩子,也就是现在的秦天。情妇当然会找秦鹏要说法,因此在火灾的那一天他发了信息给这位情妇,让情妇带着孩子来他家与余娟对峙,甚至两人打算逼走余娟和夏家昊。
余娟一怒之下将屋子点燃(很可能也袭击了二人或困住二人,让他们不具备自救能力),救出自己的孩子,并将他们的私生子放入婴儿床内。这么一来,余娟带着孩子远走高飞,来到B市隐姓埋名,而现场的婴儿自然会被大家默认为是秦鹏和余娟的孩子“秦天”。

正因为对于婴儿身份的误判,因为身为私生子父母的秦鹏与情妇和这位“秦天”DNA吻合,也就自然被人默认为秦鹏和余娟的尸体。现在的秦天自然也被告知自己的生日是5月30日,尽管他其实是更晚才出生的。
夏家昊与秦天之所以某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是因为两人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共同的父亲是当年死于火灾的秦鹏。


三、柳晴天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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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方的许可下,警方派出了三人浅下无名湖,湖水不深,潜水人员很快到了底部。过了5分钟左右,三人返回水面,其中一人手里拿着一个白色口罩。
“就这?”李亘亦有些诧异。
“当然不是,湖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也有不少,但是都被绿藻覆盖包裹着,怎么看也不像近期掉下去。”
“好吧。”李亘亦将口罩装进证物袋询问彭卫国是否见过,后者点点头,说柳晴天从上周开始有些感冒就买了这个口罩戴着,12日那天他记得也看到柳晴天戴着口罩。
引用
“听说是个勤杂工,和我们年纪差不多。”
学生们七嘴八舌的聊着眼下学校里最热门的话题,听到“勤杂工”的字眼夏家昊虎躯一震,想起这几天都没和秦天联络不免担心起来。
引用
如往常一样,夏家昊会在吃饭时说起校园轶事,这次的主题很显然会是秦天,他将自己与秦天相遇的情形简单说了一遍。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梦。本亦学长也很厉害马上推测出秦天被烧伤所以总是戴着口罩……”
不难发现,柳晴天的打扮与身份与秦天异常地相符,正好都是戴着口罩在B大当勤杂工、和夏家昊年龄相仿的人。而事后的尸检判断晴天为干性溺亡,绝不可能真的是一场意外。而更巧合的是两个人的名一个念作qin天,一个念作qing天,如果只是听别人的口述,很可能混淆。而除了侦探角色以外,夏家昊只对母亲夏晓珏叙述了他遇到的新朋友秦天。结合之前的推理,夏晓珏绝对不会对于这个存活下来的私生子抱有好感,更不会容忍自己的儿子因为他而居然对揭发当年火灾的真相有了兴趣,她杀死秦天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眼中钉有着绝对的动机。

柳晴天只是不幸的替死鬼,因为夏晓珏只能凭自己儿子的叙述来核对秦天的外貌特征与身份,晴天各方面过于吻合,被当作秦天误杀了。

引用
“小昊,最近学校里有什么有趣的事吗?”夏晓钰的提问将夏家昊从回忆拉到现实。
“倒是有一件事,虽然说不上有趣。我们学校有个无名湖您知道吧?”
“听说过。”
“周三的时候在那个湖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听说就漂在湖面上。”
“听起来很可怕呀,那死的是谁?是不是有学生学习压力太大自杀了。”
“不是学生,听说是个勤杂工。”
“哦?不会就是你上次说的那个……”
“不是,是另外一个人,不过年纪跟我也差不多。”夏家昊往嘴里扒了一口饭,“妈,汤是不是可以了?”他走到锅台边看了一下,“妈?”
夏晓钰回过神来也凑到锅台,“可以了可以了,你先出去吧,我这就收拾一下端过去。”
引用
小昊,你上次说的那个秦天他是S市的人是吧?”
“是……妈,您怎么又提起他了。”
“是这样,其实妈这几天也反思了一下
,不该发那么大的脾气,他的身世的确挺可怜的,你也是出于正义感才想帮他嘛。正好妈在S市也有些熟人,可能可以帮到他。要不你把他的联络方式给我一个,我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可以是可以,不过他这个人不怎么会跟人交流。”
“没事,我先问问情况嘛。你马上就要考试,可得好好复习,这件事就别再挂念了。”
夏晓珏明显地在套话,其实就是想要确认听到秦天的死讯,没想到自己杀错了人,所以错愕了一阵子,有些失神。她第一次失手还不死心,因此假惺惺地对秦天的态度有了180度的大转变,目的就是套到天的联系方式,无论如何也要除掉他。
引用
在11月12日下午5点21分,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且这条路是可以通往无名湖的。
引用
此处(烘焙店)离B大不远,步行估计也就10多分钟没一会儿门就被推开,一位富态的中年女子从门内出来,她的身后还站着店长和另外三名店员。
之前已经论证了夏晓珏身高为1米7左右,而她现在是个看起来富态的女士,符合害死柳晴天的嫌疑人的外貌描述,算是进一步指认了她是凶手。夏晓珏的烘培店离B大很近,儿子就经常在这里上学,因此夏晓珏完全有能力利用对于环境的熟悉,成功避开监视。

四、秦天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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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背后有一个异常明显的创口,以李亘亦浅薄的法医知识来看,创口的位置正是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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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门窗均无外力破坏的痕迹,屋内也无明显打斗痕迹,但从抽屉的情况来看应该有人曾经进行翻找,现场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机及钱包、现金,房间的钥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其实很明显的,唯一具备杀人动机和能力的便是夏晓珏,毕竟该凶手作案的手法干净利落,一刀致命,并且是死者自愿引进屋内,肯定是死者相当信任的人。得到死者联络方式的夏晓珏,身为死者十分感激的夏家昊的母亲,自然能够取得秦天的信任,夏晓珏也完全可以以了解其生活情况为由来到死者的住处。
死者的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遗失是用力过猛的误导,因为一般的谋财害命的盗贼不可能来这种简陋的地方,找这般寒酸的受害者。贵重物品遗失真正的目的只是为了拿走手机,不给警方留下死者与夏晓珏之间的联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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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亘亦详细的说了一下在小昊烘焙发现凶器匕首的事。“也就是说,如果夏晓钰是凶手,她的确可以在9点前杀了秦天,可是她却没法在9点后去丢匕首。因为她9点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内,没有进过后厨也没有出过前门,一直到10点李隋艺发现匕首。这些店内的监控都拍下来了,而且监控还拍了各个客人,我们还找了其中几位常去烘焙店的客人核实,确定监控视频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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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又是负责开车,陈达浪则是负责将垃圾桶放到自动倾倒装置上。我还特地问了一下陈达浪当时的情况,他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而且他很确定把垃圾都倒干净了,因为他每次倒完都会检查一下。垃圾车开不进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边,那里光线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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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报警说发现了带血的匕首,是怎么回事?”李亘亦打断了店长想套近乎的念头。
“就是这个垃圾桶。”女生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说道,“这里面发现了一把匕首,上面沾着血。”

李亘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绿色的垃圾桶内一看,借着白色的日光灯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着一把墨绿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满了血。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渍)
秦天案件唯一的难题在于夏晓珏具有看似无懈可击的不可能作案证明:右边的垃圾桶原本装满了垃圾,而9点工人完全倒空了右边的垃圾桶,之后才在空空如也的垃圾桶里发现了这把匕首,因此杀死秦天的凶器只能是9点以后被丢弃在垃圾桶里。但夏晓珏绝对无法在9点后往垃圾桶内丢匕首。

但这完全是夏晓珏精心设计的一个假象,她其实在9点之前就杀死了秦天并在烘培店后门的垃圾桶内丢弃了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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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一会儿门就被推开,一位富态的中年女子从门内出来,她的身后还站着店长和另外三名店员。
“您好,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夏晓钰。”中年女子做了个自我介绍。
“您好。请问是谁报的警?”
“是我。”店长举起手从夏晓钰右边挤出来走到女生身边,“啊,您不是那天的……”
“你报警说发现了带血的匕首,是怎么回事?”李亘亦打断了店长想套近乎的念头。
“就是这个垃圾桶。”女生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说道,“这里面发现了一把匕首,上面沾着血。”
女生从店内走出后门,指向自己视角的右手边的垃圾桶,但其实这和来到店外门前倒垃圾的工人的视角是完全相反的,她发现匕首的垃圾桶,实则是工人完全没有倒、瞥到里面没有东西的左侧垃圾桶。工人空中的右侧垃圾桶根本不是女孩口中的右侧垃圾桶。那么这整个看似完美的证明就变得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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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亘亦朝后退了两步,在后门的两侧的确一左一右放着两个垃圾桶,外观都是绿色的大小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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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是倒在这个垃圾桶里吗?”李亘亦再次指着发现匕首的垃圾桶。
“是的。”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员工还是认定发现了匕首的垃圾桶是他们当晚倒满垃圾的桶呢?其实这个矛盾很容易解决,毕竟两个垃圾桶外貌上一模一样,夏晓珏只需要在9点之前在空桶里丢入匕首,再将两个垃圾桶的位置互换即可,不知道垃圾桶被互换的员工自然会指认(他们视角)右侧的垃圾桶,完善了“放匕首的垃圾桶是装满垃圾的垃圾桶,该桶被工人倒干净过,所以匕首只能是9点后放入”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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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你们确定垃圾桶里没东西吧?”
“是的。”贾儒回答道,“我们倒垃圾的时候会把门上方的日光灯打开,一般来说是不会看漏的。”
李亘亦抬头看了一眼,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完全被日光灯盖了过去所以他刚刚才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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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亘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绿色的垃圾桶内一看,借着白色的日光灯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着一把墨绿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满了血。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渍)。
可就算夏晓珏是在9点之前在另一个工人没有倒的空的垃圾桶里丢弃了匕首,因此不存在“9点之前放匕首一定会被倒掉”的这个矛盾,工人的确还是两个垃圾桶都看了,为什么工人当时说垃圾桶是空的呢?这是第二个假象,能清晰看到绿色垃圾桶底部的墨绿把手匕首的前提是,后门开着明亮的日光灯,但题目说了日光灯只有在员工倒垃圾时会开,那么工人在检查垃圾桶时其实只有昏黄的炽光灯,因为匕首颜色与垃圾桶相近、结合垃圾桶本身的污渍,在没有灯光条件下很容易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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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亘亦戴上手套俯身小心将匕首取出仔细观察,原来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迹,不过刀上的血已经凝固并氧化,呈现暗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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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22号晚上你是……”李本亦刚说了几个字,哥哥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一看来电显示写着:江前辈。李亘亦和弟弟使了个眼色,自己就到走廊接电话去。
5分钟后,李亘亦回来,脸上的愁容越发凝重。
会议室里仅剩李本亦一人,刚刚问了最后一个问题验证了自己之前的猜测后,他就让陈达浪走了。
他问的问题很可能是“倒垃圾时后门是不是只有昏暗的炽光灯”或者“你是不是倒了你右手边的垃圾桶。”这类可以坐实以上推测的问题。但如果硬要说匕首上暗红的血液能在昏暗灯光下与绿色形成强烈对比,那么问“你是不是红绿色盲”也是合理的(每次倒垃圾的都是达浪,是不是因为他有红绿色盲不能开车呢?),不过这梗真的是玩坏了。

李本亦最后问的那个问题开头是“那22号晚上你是……”,所以根据句式来看不可能问的是22号晚上你是红绿色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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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除了聊天送面包之外,她还有跟你说什么做什么吗?”
“呃……俺想想……”陈达浪拿起茶几上给客人准备的茶自顾自喝了一口,“噢对了,当时她还提醒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
“当时两个垃圾桶都有垃圾吗?”
“是啊,俺记得一个堆满了另一个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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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亘亦说完向大家点头致意,随后拿出手机想拍下后门的情况,却被夏晓钰阻拦。“警官先生,您这是干吗呀?”
“没什么,就是拍照做个记录。”
“您这让我们不要把匕首的事说出去,那我们也不想惹事呀。可您拍照这以后要是传出去,我们就不好做生意了。要不您把右边这垃圾桶拿走都行。”
夏晓珏上次给工人的提醒是为了确保工人两个垃圾桶都查看,因为只有工人对警察说他们两个垃圾桶都查看了,才能让她不可能作案的证明看起来完美无瑕、无懈可击。而她阻止警察拍下整个后门垃圾桶的照片,正是因为一旦拍照,就有了一个确定的视角与方位,如果警察拿着这张照片去询问工人是哪一边的垃圾桶没倒,那么假象也自然会完全不攻自破。而她让警察拿走整个垃圾桶,一方面显得她光明磊落、另一方面也确保了死无对证,她可以将剩下的那个垃圾桶偷偷换个边,警方就算再回来对证也没法证明什么,毕竟都是口头说的“左边右边”,怎么理解就完全含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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