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贝克街杯推理大赛第五题
《业火中的噩梦》
一、噩梦引用 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
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
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
引用 他的梦境开头和夏家昊正相反,是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
之后他也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 夏家昊和秦天的噩梦并不是单纯的梦境,而是来自他们婴儿时期不完全的、抽象化的回忆。软和的木匣、环绕的动物与星月,明显地指向挂满这类吊饰与玩物的婴儿床,而两人梦境里的那团红色便是火焰。可以解析出,夏家昊一开始在婴儿床内,起火后被人抱走救出,而秦天却是从一个黑暗的地方(如盖上的婴儿车)被人转移到了婴儿床上,任由周围的火海蔓延,更可怕的是,秦天听到周围的尖叫,很可能就是他的父母在火中临死的痛呼。
这强烈的暗示都指向夏家昊与秦天有一段共同的回忆,而这个回忆和害死秦天父母的火灾息息相关。
同时很明显,既然有尖叫声,当年警察调查的结论“起火原因是打火机使用不当误烧了窗帘”造成两个大人直接呛死在床上,没有挣扎与惊醒,是不可能的。抱走夏家昊的也肯定不可能是葬身火海的二人,所以必然有第三者在场,而这第三者是杀害秦天生身父母的凶手。
二、渊源引用 秦天的父亲叫秦鹏,母亲叫余娟,都是S市第一肥皂厂的职工,两人在厂里相知相遇相爱。94年两人结婚,婚后余娟怀了两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产,直到第三胎才顺利生下秦天。
引用 “诶,你怎么知道?!他还跟我说了19年前的一个什么失踪案,哪户人家的爱女失踪了,一直没找着,两个老人家到现在还在村子里等着。也不知道跟秦天家的火灾有什么关系……”
引用 “江叔找了当年和秦鹏相熟的几个工厂同事,从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经看到一个很像秦鹏背影的男人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一家宾馆。而且就是在秦鹏的老婆怀着秦天的那段时间,不过因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确定那是不是秦鹏。” 在火灾发生的那一年,一共发生了三件事情:秦鹏在余娟怀孕期间和一位娇小女子偷情、余娟成功生下儿子、某人家的爱女失踪,至今无音讯。
秦鹏偷情的动机是为了给自己留个后代,因为余娟前两次怀孕均流产告终,秦鹏对于玉娟成功生育的期望不大,于是出此下策。那么这个身材娇小的情妇是谁呢?
而同一时段某户人家失踪的爱女,她的父母现在被与江叔称为是老人家,说明这个爱女肯定不是小孩或婴儿,更合理的是一位年轻女子。火灾中只发现了两具尸体和秦天,那么抱着夏家昊逃走、无迹可寻的第三者,是不是查无音讯的爱女呢?引用 作为本地的学生他几乎每周五都会回家陪家里人吃饭过周末,虽然家里人只有一位,那就是他的母亲夏晓钰。夏家昊随母姓,从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也从不提起,若是多嘴问了几句还可能会招来打骂。
引用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梦。本亦学长也很厉害马上推测出秦天被烧伤所以总是戴着口罩……”
“闭嘴!”母亲的大声呵斥让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没有提到父亲。
“听着,我不准你再和那个姓秦的有什么往来!”夏晓钰进一步指着儿子的鼻子厉声道。 最大嫌疑是夏晓珏,她初来乍到B市并没有任何身份证明,证件都是后办的,也无法和夏家昊交代他真正的身世,结合当年的火灾与夏家昊的梦境,不得不让人联想到那场火灾抱走夏家昊的在场第三人。她才刚听到关于秦天的故事,便反应如此激烈,也是因为她没想到夏家昊误打误撞居然遇到了在火灾中侥幸存活的秦天、自己真正的身份与当年的行迹很可能被揭发。
引用 一路上夏家昊都搂着秦天,这本有些引人注意。而两人的穿着和半个头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免让路过的人们多看几眼。
引用 房间内一名身高约一米七的男子脚对着门头朝着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
引用 母亲一把抱住儿子并踮起脚亲吻了他的额头,夏家昊的脸霎时就红了。 夏家昊搂着秦天说明夏家昊比较高,而秦天在题目中身高为1米7左右,那么高秦天半个头的夏家昊至少有1米8。以此类推,夏晓珏垫脚便能亲到夏家昊的额头,说明夏晓珏的身高在女性中一点也不矮,也在1米7左右,不可能被称为娇小。因此夏晓珏不可能是秦鹏的情妇、失踪的爱女。但她却有必定和当年的火灾有关。
而细想一下,夏晓珏完全没有身份证件,反而更像是着火的是她自己的住处,因此证件都被烧毁。而根据梦境,夏家昊原本是睡在秦鹏家中的婴儿床,如果夏晓珏是情妇,她放火烧死秦鹏和余娟可以有合理的动机,可她完全没理由把自己的亲生骨肉放入火海任其自生自灭、偏偏要抱走别人的孩子。这些都不符合逻辑。
这么一来,夏晓珏只可能有一个身份:她才是真正的余娟,当年在火灾中死去的两具焦尸并不是秦鹏与余娟,而是秦鹏和那位情妇。夏家昊才是秦鹏与余娟(现夏晓珏)的孩子,秦天是秦鹏与情妇的孩子。引用 被烧得难以辨认。为了核实身份,法医将你的DNA与两具尸体做了比对,确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鹏和余娟。”
引用 “我1997年的。”
“诶!我也是啊,我5月30号生日,你呢?”
秦天瞪大了双……单眼,“我也,我也是5月30号生日。”
“卧槽,这么巧?!你看我就说我们很有缘,搞不好上辈子是兄弟。” 既然秦鹏是在余娟怀孕期间才找了情妇发生关系,那么秦天与夏家昊不可能是同日出生,可题目里两人居然都是5月30日生日,但这只是因为法医在当年火灾确认身份时犯下了先入为主的错误而导致的。
剧情还原如下:
出乎意料地,余娟的第三胎并没有流产,顺利地为秦鹏生下了个儿子,也就是现在的夏家昊。
但情妇在不久之后也生下了孩子,也就是现在的秦天。情妇当然会找秦鹏要说法,因此在火灾的那一天他发了信息给这位情妇,让情妇带着孩子来他家与余娟对峙,甚至两人打算逼走余娟和夏家昊。
余娟一怒之下将屋子点燃(很可能也袭击了二人或困住二人,让他们不具备自救能力),救出自己的孩子,并将他们的私生子放入婴儿床内。这么一来,余娟带着孩子远走高飞,来到B市隐姓埋名,而现场的婴儿自然会被大家默认为是秦鹏和余娟的孩子“秦天”。
正因为对于婴儿身份的误判,因为身为私生子父母的秦鹏与情妇和这位“秦天”DNA吻合,也就自然被人默认为秦鹏和余娟的尸体。现在的秦天自然也被告知自己的生日是5月30日,尽管他其实是更晚才出生的。
夏家昊与秦天之所以某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是因为两人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共同的父亲是当年死于火灾的秦鹏。
三、柳晴天之死引用 在校方的许可下,警方派出了三人浅下无名湖,湖水不深,潜水人员很快到了底部。过了5分钟左右,三人返回水面,其中一人手里拿着一个白色口罩。
“就这?”李亘亦有些诧异。
“当然不是,湖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也有不少,但是都被绿藻覆盖包裹着,怎么看也不像近期掉下去。”
“好吧。”李亘亦将口罩装进证物袋询问彭卫国是否见过,后者点点头,说柳晴天从上周开始有些感冒就买了这个口罩戴着,12日那天他记得也看到柳晴天戴着口罩。
引用 “听说是个勤杂工,和我们年纪差不多。”
学生们七嘴八舌的聊着眼下学校里最热门的话题,听到“勤杂工”的字眼夏家昊虎躯一震,想起这几天都没和秦天联络不免担心起来。
引用 如往常一样,夏家昊会在吃饭时说起校园轶事,这次的主题很显然会是秦天,他将自己与秦天相遇的情形简单说了一遍。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梦。本亦学长也很厉害马上推测出秦天被烧伤所以总是戴着口罩……” 不难发现,柳晴天的打扮与身份与秦天异常地相符,正好都是戴着口罩在B大当勤杂工、和夏家昊年龄相仿的人。而事后的尸检判断晴天为干性溺亡,绝不可能真的是一场意外。而更巧合的是两个人的名一个念作qin天,一个念作qing天,如果只是听别人的口述,很可能混淆。而除了侦探角色以外,夏家昊只对母亲夏晓珏叙述了他遇到的新朋友秦天。结合之前的推理,夏晓珏绝对不会对于这个存活下来的私生子抱有好感,更不会容忍自己的儿子因为他而居然对揭发当年火灾的真相有了兴趣,她杀死秦天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眼中钉有着绝对的动机。
柳晴天只是不幸的替死鬼,因为夏晓珏只能凭自己儿子的叙述来核对秦天的外貌特征与身份,晴天各方面过于吻合,被当作秦天误杀了。
引用 “小昊,最近学校里有什么有趣的事吗?”夏晓钰的提问将夏家昊从回忆拉到现实。
“倒是有一件事,虽然说不上有趣。我们学校有个无名湖您知道吧?”
“听说过。”
“周三的时候在那个湖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听说就漂在湖面上。”
“听起来很可怕呀,那死的是谁?是不是有学生学习压力太大自杀了。”
“不是学生,听说是个勤杂工。”
“哦?不会就是你上次说的那个……”
“不是,是另外一个人,不过年纪跟我也差不多。”夏家昊往嘴里扒了一口饭,“妈,汤是不是可以了?”他走到锅台边看了一下,“妈?”
夏晓钰回过神来也凑到锅台,“可以了可以了,你先出去吧,我这就收拾一下端过去。”
引用 小昊,你上次说的那个秦天他是S市的人是吧?”
“是……妈,您怎么又提起他了。”
“是这样,其实妈这几天也反思了一下,不该发那么大的脾气,他的身世的确挺可怜的,你也是出于正义感才想帮他嘛。正好妈在S市也有些熟人,可能可以帮到他。要不你把他的联络方式给我一个,我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可以是可以,不过他这个人不怎么会跟人交流。”
“没事,我先问问情况嘛。你马上就要考试,可得好好复习,这件事就别再挂念了。” 夏晓珏明显地在套话,其实就是想要确认听到秦天的死讯,没想到自己杀错了人,所以错愕了一阵子,有些失神。她第一次失手还不死心,因此假惺惺地对秦天的态度有了180度的大转变,目的就是套到秦天的联系方式,无论如何也要除掉他。
引用 在11月12日下午5点21分,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且这条路是可以通往无名湖的。
引用 此处(烘焙店)离B大不远,步行估计也就10多分钟没一会儿门就被推开,一位富态的中年女子从门内出来,她的身后还站着店长和另外三名店员。 之前已经论证了夏晓珏身高为1米7左右,而她现在是个看起来富态的女士,符合害死柳晴天的嫌疑人的外貌描述,算是进一步指认了她是凶手。夏晓珏的烘培店离B大很近,儿子就经常在这里上学,因此夏晓珏完全有能力利用对于环境的熟悉,成功避开监视。
四、秦天之死引用 男子背后有一个异常明显的创口,以李亘亦浅薄的法医知识来看,创口的位置正是心脏。
引用 现场门窗均无外力破坏的痕迹,屋内也无明显打斗痕迹,但从抽屉的情况来看应该有人曾经进行翻找,现场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机及钱包、现金,房间的钥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其实很明显的,唯一具备杀人动机和能力的便是夏晓珏,毕竟该凶手作案的手法干净利落,一刀致命,并且是死者自愿引进屋内,肯定是死者相当信任的人。得到死者联络方式的夏晓珏,身为死者十分感激的夏家昊的母亲,自然能够取得秦天的信任,夏晓珏也完全可以以了解其生活情况为由来到死者的住处。
死者的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遗失是用力过猛的误导,因为一般的谋财害命的盗贼不可能来这种简陋的地方,找这般寒酸的受害者。贵重物品遗失真正的目的只是为了拿走手机,不给警方留下死者与夏晓珏之间的联络记录。
引用 李亘亦详细的说了一下在小昊烘焙发现凶器匕首的事。“也就是说,如果夏晓钰是凶手,她的确可以在9点前杀了秦天,可是她却没法在9点后去丢匕首。因为她9点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内,没有进过后厨也没有出过前门,一直到10点李隋艺发现匕首。这些店内的监控都拍下来了,而且监控还拍了各个客人,我们还找了其中几位常去烘焙店的客人核实,确定监控视频没有问题。”
引用 茂又是负责开车,陈达浪则是负责将垃圾桶放到自动倾倒装置上。我还特地问了一下陈达浪当时的情况,他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而且他很确定把垃圾都倒干净了,因为他每次倒完都会检查一下。垃圾车开不进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边,那里光线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引用 “你报警说发现了带血的匕首,是怎么回事?”李亘亦打断了店长想套近乎的念头。
“就是这个垃圾桶。”女生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说道,“这里面发现了一把匕首,上面沾着血。”
李亘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绿色的垃圾桶内一看,借着白色的日光灯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着一把墨绿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满了血。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渍) 秦天案件唯一的难题在于夏晓珏具有看似无懈可击的不可能作案证明:右边的垃圾桶原本装满了垃圾,而9点工人完全倒空了右边的垃圾桶,之后才在空空如也的垃圾桶里发现了这把匕首,因此杀死秦天的凶器只能是9点以后被丢弃在垃圾桶里。但夏晓珏绝对无法在9点后往垃圾桶内丢匕首。
但这完全是夏晓珏精心设计的一个假象,她其实在9点之前就杀死了秦天并在烘培店后门的垃圾桶内丢弃了匕首。引用 没一会儿门就被推开,一位富态的中年女子从门内出来,她的身后还站着店长和另外三名店员。
“您好,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夏晓钰。”中年女子做了个自我介绍。
“您好。请问是谁报的警?”
“是我。”店长举起手从夏晓钰右边挤出来走到女生身边,“啊,您不是那天的……”
“你报警说发现了带血的匕首,是怎么回事?”李亘亦打断了店长想套近乎的念头。
“就是这个垃圾桶。”女生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说道,“这里面发现了一把匕首,上面沾着血。” 女生从店内走出后门,指向自己视角的右手边的垃圾桶,但其实这和来到店外门前倒垃圾的工人的视角是完全相反的,她发现匕首的垃圾桶,实则是工人完全没有倒、瞥到里面没有东西的左侧垃圾桶。工人空中的右侧垃圾桶根本不是女孩口中的右侧垃圾桶。那么这整个看似完美的证明就变得一文不值。
引用 李亘亦朝后退了两步,在后门的两侧的确一左一右放着两个垃圾桶,外观都是绿色的大小也一致。
引用 “当时是倒在这个垃圾桶里吗?”李亘亦再次指着发现匕首的垃圾桶。
“是的。”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员工还是认定发现了匕首的垃圾桶是他们当晚倒满垃圾的桶呢?其实这个矛盾很容易解决,毕竟两个垃圾桶外貌上一模一样,夏晓珏只需要在9点之前在空桶里丢入匕首,再将两个垃圾桶的位置互换即可,不知道垃圾桶被互换的员工自然会指认(他们视角)右侧的垃圾桶,完善了“放匕首的垃圾桶是装满垃圾的垃圾桶,该桶被工人倒干净过,所以匕首只能是9点后放入”的假象。引用 “昨天晚上你们确定垃圾桶里没东西吧?”
“是的。”贾儒回答道,“我们倒垃圾的时候会把门上方的日光灯打开,一般来说是不会看漏的。”
李亘亦抬头看了一眼,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完全被日光灯盖了过去所以他刚刚才没发现。
引用 李亘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绿色的垃圾桶内一看,借着白色的日光灯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着一把墨绿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满了血。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渍)。 可就算夏晓珏是在9点之前在另一个工人没有倒的空的垃圾桶里丢弃了匕首,因此不存在“9点之前放匕首一定会被倒掉”的这个矛盾,工人的确还是两个垃圾桶都看了,为什么工人当时说垃圾桶是空的呢?这是第二个假象,能清晰看到绿色垃圾桶底部的墨绿把手匕首的前提是,后门开着明亮的日光灯,但题目说了日光灯只有在员工倒垃圾时会开,那么工人在检查垃圾桶时其实只有昏黄的炽光灯,因为匕首颜色与垃圾桶相近、结合垃圾桶本身的污渍,在没有灯光条件下很容易看不到。引用 李亘亦戴上手套俯身小心将匕首取出仔细观察,原来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迹,不过刀上的血已经凝固并氧化,呈现暗红色。
引用 “那22号晚上你是……”李本亦刚说了几个字,哥哥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一看来电显示写着:江前辈。李亘亦和弟弟使了个眼色,自己就到走廊接电话去。 5分钟后,李亘亦回来,脸上的愁容越发凝重。 会议室里仅剩李本亦一人,刚刚问了最后一个 问题验证了自己之前的猜测后,他就让陈达浪走了。 他问的问题很可能是“倒垃圾时后门是不是只有昏暗的炽光灯”或者“你是不是倒了你右手边的垃圾桶。”这类可以坐实以上推测的问题。但如果硬要说匕首上暗红的血液能在昏暗灯光下与绿色形成强烈对比,那么问“你是不是红绿色盲”也是合理的(每次倒垃圾的都是达浪,是不是因为他有红绿色盲不能开车呢?),不过这梗真的是玩坏了。
李本亦最后问的那个问题开头是“那22号晚上你是……”,所以根据句式来看不可能问的是22号晚上你是红绿色盲吗?
引用 “那除了聊天送面包之外,她还有跟你说什么做什么吗?”
“呃……俺想想……”陈达浪拿起茶几上给客人准备的茶自顾自喝了一口,“噢对了,当时她还提醒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
“当时两个垃圾桶都有垃圾吗?”
“是啊,俺记得一个堆满了另一个很少。”
引用 李亘亦说完向大家点头致意,随后拿出手机想拍下后门的情况,却被夏晓钰阻拦。“警官先生,您这是干吗呀?”
“没什么,就是拍照做个记录。”
“您这让我们不要把匕首的事说出去,那我们也不想惹事呀。可您拍照这以后要是传出去,我们就不好做生意了。要不您把右边这垃圾桶拿走都行。” 夏晓珏上次给工人的提醒是为了确保工人两个垃圾桶都查看,因为只有工人对警察说他们两个垃圾桶都查看了,才能让她不可能作案的证明看起来完美无瑕、无懈可击。而她阻止警察拍下整个后门垃圾桶的照片,正是因为一旦拍照,就有了一个确定的视角与方位,如果警察拿着这张照片去询问工人是哪一边的垃圾桶没倒,那么假象也自然会完全不攻自破。而她让警察拿走整个垃圾桶,一方面显得她光明磊落、另一方面也确保了死无对证,她可以将剩下的那个垃圾桶偷偷换个边,警方就算再回来对证也没法证明什么,毕竟都是口头说的“左边右边”,怎么理解就完全含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