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8-15 12:07:16
凶手十分明显,就是夏晓钰

第一起案件:
【夏家昊将胳膊轻松搭在秦天肩膀上】
【母亲一把抱住儿子并踮起脚亲吻了他的额头】
【间内一名身高约一米七的男子脚对着门头朝着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
【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
夏家昊高于一米七的秦天,而夏晓钰踮起脚能够亲到额头,所以夏晓钰的身高和与第一起案件死者同行的人身高差不多,而鸭舌帽和肥胖是为了不让警察怀疑自己的的伪装。
【柳晴天】和【秦天】两人名字叫法相似,而且都佩戴了口罩,应该是凶手询问姓名,将两人混淆所以误杀。
【那人脸朝下漂浮在无名湖水面上】【一个白色口罩】【但并非常见的因肺部进水溺亡而是干性溺死】推测死者是被凶手打昏丢入湖中,因为脸朝下,有口罩的阻拦,水难以随着呼吸进入口腔肺部造成干性溺死。


第二起案件:

难点在于如何在九点的时候环卫工人清理垃圾的时候不发现匕首,而在十点的时候让员工发现匕首。

【没卖出去的有时会由店员们分掉带回家,或者当作垃圾倒掉了。】
【这两天的垃圾不算多,一个垃圾桶正好够装满。】
垃圾的数量是夏晓钰可控的,可以造成一个垃圾桶装满,一个空的情况。
【然后在9点前往自己的烘焙店,一直到10点下班后才离开。】
夏晓钰需要在杀人后将凶器设置在垃圾桶内但不被环卫工人发现。
【将放有垃圾的垃圾桶清理干净再放回。】
【而且他很确定把垃圾都倒干净了,因为他每次倒完都会检查一下。】
【垃圾车开不进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边,那里光线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这说明装有垃圾的垃圾桶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设下隐藏凶器的机关的。
所以只有可能是在另一个垃圾桶设下机关。

但是凶器是在右边的垃圾桶被发现的,排除合谋和夏晓钰无法在倒完垃圾后出来行动,这个垃圾桶就只有一个可能,两个垃圾桶一模一样,被互换了位置。

【他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
【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边】
【车体确实挺大的,如果这样的车都能开进小巷,那么这个小巷就不应该被称作“小”了。】
【噢对了,当时她还提醒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
【在后门的两侧的确一左一右放着两个垃圾桶,外观都是绿色的大小也一致。】
【可您拍照这以后要是传出去,我们就不好做生意了。要不您把右边这垃圾桶拿走都行。】
综合判断:
夏晓钰这么说,当时的地理位置应当是左边的垃圾桶离垃圾车更近方便清理,而右边的没有这么方便。所以当时环卫工人将右边有垃圾的垃圾桶倒完垃圾后,回来的时候,为了便捷应当是将原来左边的垃圾桶推回右边,或者直接将原来右边的垃圾桶放在左边,后者是夏晓钰在设置凶器出现机关的时候,将两个垃圾的位置一起往右边移动,这样环卫工人将右边的垃圾桶放到左边的时候,会没有任何异常。夏晓钰不让拍照也是为了不让环卫工人通过位置说出垃圾桶前后摆放的不一致。

【借着白色的日光灯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着一把墨绿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满了血。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原来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迹,不过刀上的血已经凝固并氧化,呈现暗红色。】
【虽然现在已经11月份天气渐冷】
【他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
【李亘亦抬头看了一眼,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完全被日光灯盖了过去所以他刚刚才没发现。】

结合垃圾桶翻盖的结构,匕首通过血液黏着在盖子上面,天气较冷,过程应该不是很长。环卫工人检查左边垃圾桶的时候揭开盖子,只有昏暗的白炽灯,而且匕首的把柄颜色和垃圾桶类似,所以没有发现。
而检查完毕,盖子随着重力下落,匕首因为惯性掉入垃圾桶中。

动机:

【诶,你怎么知道?!他还跟我说了19年前的一个什么失踪案,哪户人家的爱女失踪了,一直没找着,两个老人家到现在还在村子里等着。也不知道跟秦天家的火灾有什么关系……】
【“卧槽,这么巧?!你看我就说我们很有缘,搞不好上辈子是兄弟。”】
【那就是他的母亲夏晓钰。夏家昊随母姓,从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也从不提起,若是多嘴问了几句还可能会招来打骂。】
【小时候家里就是这样吃饭。那时母亲还只是一家面包厂的女工,因为家里遭贼各种证件遗失连编制都没有,只是个临时工身份,所以厂里不分配宿舍。】
【他曾经看到一个很像秦鹏背影的男人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一家宾馆。】

夏晓钰当年是秦鹏的出轨对象,可能以前娇小后来长高,也可能是秦鹏的出轨对象不止一人。
所以秦天和夏家昊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两人天生亲近。

【在凌晨0点50分时,秦鹏的手机曾经发出一条短信给某个号码,】
【但是并没有其他撬锁的痕迹,】
这起放火事件可能是当晚秦鹏让夏晓钰进入屋子里面,(可能是偷情,秦鹏事先给妻子服用安眠药入睡)夏晓钰利用药物让秦鹏入睡,然后放火,这也是为什么两人是活活被呛死,而起火点在窗帘却没有起身逃跑的原因。

【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
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
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
后来一切都开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无尽的黑暗。】
【他的梦境开头和夏家昊正相反,是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
之后他也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

这个梦就很有意思了…………而且解释出来有点离奇
红色应该是代表着火焰,木匣子和星星月亮代表着婴儿床和上面的玩具,动物环绕是玩偶,黑暗之处可能代表着襁褓,飞到空中代表着抱起。

这样看来夏家昊的梦:
我躺在婴儿床上,周围有很多动物玩偶,头上面是婴儿床的吊在上面的星星月亮装饰,突然有人将我抱了起来放在了地面,过了一会就起火了,火势越来越大,我又被抱了起来逃离了现场。

秦天的梦:
我一开始在襁褓之中,后来被被抱到了婴儿床上,接着出现了大火,然后烧伤了我、

也就是说两个孩子经过了交换
这就很奇怪了,能够交换的只有凶手夏晓钰,但是她为什么把自己的孩子和要死的孩子交换…本来我以为是无意交换的,但是带着孩子行凶…..这明显是有交换的故意的。只能解释成精神问题了.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5 12:09:59 | 2020-8-15 19:56编辑
杀害柳晴天和秦天的凶手是夏晓钰。当年的纵火者是夏晓钰。
夏家昊是夏晓钰与秦鹏的私生子,两人正好同年同月同日生,在医院抱孩子报错了,发现后秦鹏发短信让夏晓钰抱回去,夏家昊梦的内容说明秦鹏将夏家昊扔掉了地上,因不满秦鹏对夏家昊不负责,夏晓钰去秦昊家里,将夏家昊带回并将秦天放回床上,同时放了火。
夏晓钰知道夏家昊认识了秦天之后,想起了当年秦鹏对她的辜负,恨意生起,想把秦天除掉,短时间内熟悉了一下学校的监控,11月12日,夏晓钰垫了增高垫,穿着阿迪达斯运动服,里面又多穿了几件衣服,伪装成了一米七的微胖的人,去学校寻找秦天,听到有人喊戴着口罩去无名湖的勤杂工柳晴天为“晴天”,误以为是秦天,就跟踪到了无名湖,将柳晴天杀害,然后抛尸无名湖。之后的周末,听到夏家昊说死的不是秦天时,走了一会神。
11月22日夏晓钰在7点至7点半与秦天见面后,8点多去了秦天所在旅馆戴着手套用匕首杀害了秦天,并故意将抽屉大开,杂物散落一地,伪装成了抢劫杀人,然后将手套和带着血的匕首扔在了右边的垃圾桶里,环卫工人清理时因为匕首粘住了底部,且刀柄是墨绿色的,血是黑色的,所以没有注意到,但是倒掉了手套,使得匕首和旅馆都没有指纹,同时也给了夏晓钰9点之后的不在场证明。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5 12:39:51
首先是秦天和夏家昊相反的梦境,以及他们相同的生日,可以推测出他们两个是双胞胎兄弟,但由于秦天的半边身子烧伤,或者是异卵双胞胎,所以他们没发现彼此是兄弟。
夏家昊从小没见过父亲,和夏家昊提到秦天,夏晓钰对秦这个姓氏的敏感,可以推测夏晓钰就是秦鹏在妻子怀孕期间的约会对象,也是19年前失踪的哪户人家的爱女。
所以可以推测夏晓钰就是当年纵火的凶手,当年秦鹏在妻子怀孕期间,出去和夏晓钰偷情,但其实夏晓钰并不知情,等到妻子生下孩子,夏晓钰发现了这件事,在和秦鹏在一起时复制了秦鹏家的钥匙,某一天去秦鹏家中,纵火,然后抱走了期中一个孩子,这就是为什么,两个人的梦是相反的,因为夏家昊被暴走,而秦天坠入火海。秦鹏当天发出一条短信是给夏晓钰发的,大概是知道她抱走了一个孩子,想要她好好照顾那个孩子
柳晴天的死,是夏晓钰干的,夏晓钰去学校企图杀害秦天,由于不认识秦天可能回去询问别人,却因为柳晴天与秦天发音相似,以及当天柳晴天与秦天一样戴了口罩,所以搞错了,误杀了柳晴天,然后通过夏家昊发现自己杀错了人,然后想约出秦天再将其杀害
秦天的死,也是夏晓钰干的,动机可能是那天见面后,夏晓钰发现秦天有了当年火灾的线索,害怕被查出真相,于是夏晓钰跟踪秦天回家,秦天开门后转身被夏晓钰杀死,然后翻找秦天的屋子拿走线索。然后返回烘培店。之前夏晓钰和陈达浪的对话,可以猜测烘培店之前是习惯先扔左面的垃圾桶,但当天却是右面的垃圾桶有垃圾,左面反而没有垃圾,可能是夏晓钰吩咐了,让他们倒右面的垃圾桶,至于手法可能是在垃圾桶内部套了一个小垃圾桶,再将匕首简易固定在两个垃圾桶之间,大垃圾桶底部,陈达浪将垃圾桶推上自动垃圾车,然后小垃圾桶和垃圾倒了出去,匕首保留在大垃圾桶里,再由陈达浪推回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5 12:51:59
提交答案:
1.2017年11月22日杀死秦天的凶手是环卫工人陈达浪, 是蓄谋杀人。
2.1998年4月6日放火杀死秦天父母的人是夏晓钰
3.2017年11月12日柳晴天失足落水
杀人过程:
1.陈达浪的口音是外地人, 和秦天住在同一个旅馆, 在11月22日20:00秦风回到旅馆时将其杀害,杀人后将凶器藏在身上, 在21:00清理垃圾桶后将凶器放在垃圾桶里。
2.夏晓钰是秦鹏的情人, 发现自己被小三后跟踪秦鹏杀害其一家
杀人动机:
1.找一个重要的东西
2.因爱生恨
怀疑原因:
1.只有陈达浪有杀人和丢掉凶器全过程有时间进行。
2.当夏家昊提起秦天, 夏晓钰情绪激动
排除原因:
1.夏晓钰、茂又、贾儒、何碧、李隋艺和云森没有时间丢掉凶器, 彭卫国不认识秦天, 夏家昊和秦天关系友好
2.其他人和此案皆无关联
3.没有杀人动机, 如果是秦天他也应该穿不起阿迪运动服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5 13:05:37 | 2020-8-15 13:10编辑
蓝字部分为引用原文,红字部分为重要结论,紫字部分为还原真相
本文共三个案子,19年前火灾案、柳晴天遇害案和秦天遇害案,我们对此分别进行解读。
一、秦天遇害案
1、经过法医检验,秦天的死亡时间推定为11月22日20点到22点之间。死者从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脏(未刺穿),后利器被拔出造成失血性休克,在短时间内迅速死亡。并且从伤口形状来看,利器刺入后甚至还稍微旋转了一下,使得破口更加严重,出血量会非常大。这一过程可能非常迅速,在利器被拔出后部分血液涌入肺部,死者甚至来不及呼喊就昏迷过去。死者右侧身体及面部有大面积的烧伤疤痕,除了背部这一致命伤外,死者身上并无近期造成的其他外伤。
从上述文段里我们可以发现,秦天是被利器刺死的,而且凶手在刺入心脏之后将凶器在体内旋转了一下,这又是为什么呢?刺入心脏就可以保证死者死亡了,在体内旋转凶器只有一个作用:增加死者的出血量。让我们先记下这一结论。
秦天不善交际,案发当天接触过秦天的人也很有限。他仅仅是一名勤杂工、居住的环境也比较简陋,凶手不太可能是谋财害命;而且如果凶手是原本就在房内的,那么秦天应该是正面遇刺而并非背面。既然秦天是从背面遇刺的,那么只有一种情况:凶手是紧跟着秦天进入房间的。也就是说,凶手很有可能是和秦天一起进入房间里的人,也就是秦天刚见过的人。结合原文来看,初步锁定凶手的身份为夏晓钰。
2、“这段时间的确是没有,但是另一段时间却有。”李亘亦详细的说了一下在小昊烘焙发现凶器匕首的事。“也就是说,如果夏晓钰是凶手,她的确可以在9点前杀了秦天,可是她却没法在9点后去丢匕首。因为她9点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内,没有进过后厨也没有出过前门,一直到10点李隋艺发现匕首。这些店内的监控都拍下来了,而且监控还拍了各个客人,我们还找了其中几位常去烘焙店的客人核实,确定监控视频没有问题。”
夏晓钰刚和秦天有所接触,他就遇害、凶器还在夏晓钰的面包店外被发现,单说巧合是完全解释不通的。从这段话来看,夏晓钰存在行凶时间,但是不存在丢弃凶器的时间。换而言之,只要解决了凶器是如何丢弃的问题,夏晓钰的嫌疑便会大大上升。在未雇佣人丢弃凶器、无共犯帮忙丢弃凶器、未设置延时丢弃凶器装置的情况下,凶器只有可能是被夏晓钰亲手扔进垃圾桶里的。
3、“就是这个垃圾桶。”女生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说道,“这里面发现了一把匕首,上面沾着血。”
4、“当时是倒在这个垃圾桶里吗?”李亘亦再次指着发现匕首的垃圾桶。
“是的。”
“另外一个垃圾桶有没有倒?”
两人摇头。“这两天的垃圾不算多,一个垃圾桶正好够装满。”
5、我还特地问了一下陈达浪当时的情况,他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而且他很确定把垃圾都倒干净了,因为他每次倒完都会检查一下。

从上文可看出,发现匕首的垃圾桶是门右侧的垃圾桶,也就是盛放有前一天垃圾的那只。而陈达浪也表示只有门右侧那桶有垃圾,乍看之下和发现匕首的女生证词完全吻合。
但是,陈达浪所说的“右边”,是基于自己视角的、面朝门时的右边;而发现匕首的女生所说的右边,也是自己视角的、背对门时的右边。在不同视角的描述之下,两个“右边”的含义是不同的。在仔细解读之下,二者的证词出现了矛盾:前一天厨余垃圾倒入的垃圾桶,应该是女生右手边的垃圾桶(同时这也是发现匕首的那只);而陈达浪所看到的满盛的、最终处理了的垃圾桶,其实是女生左手边的垃圾桶。这个矛盾只存在一种解释,那就是:有人在前一天下班之后,把两个垃圾桶的位置互换了一下,这才导致门右侧盛满垃圾的垃圾桶最终移到了门的左侧。由于两个垃圾桶极其相似,所以这个手法是完全可行的。那么这个人的目的是什么呢?显而易见,和杀害秦天的匕首有关。
在这种调换之下,陈达浪九点时所仔细查看的垃圾桶便不是那只发现匕首的垃圾桶了。发现匕首的门右侧垃圾桶,在垃圾车来的时候其实是空的;陈达浪检查空垃圾桶时,匕首极有可能已经在里面了,只是被看漏了而已。那么凶手如何保证匕首一定会被看漏呢?这就涉及到另一个诡计:灯光。
6、“是的。”贾儒回答道,“我们倒垃圾的时候会把门上方的日光灯打开,一般来说是不会看漏的。”
李亘亦抬头看了一眼,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完全被日光灯盖了过去所以他刚刚才没发现。
7、垃圾车开不进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边,那里光线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面包店门口总共有两盏灯,一盏是明亮的日光灯,一盏是昏黄的白炽灯。面包店员工倒垃圾时开的是日光灯,光线充足,不存在看漏匕首的可能;但是倒垃圾的陈达浪有开日光灯吗?
答案是,没有,因为如片段7所描写,陈达浪会把另一只垃圾桶推到街边的理由是“光线充足”;换而言之,他们认为面包店门口的光线是不充足的,但如果开了日光灯又怎么会不充足呢?所以他们必定没有开日光灯,倒垃圾时两位环卫工人所使用的只有光线昏黄的白炽灯。被推到街边仔细检查的只有盛满垃圾的、门口左侧的垃圾桶,那么盛有匕首的垃圾桶仅仅是在白炽灯下被粗略扫了一眼而已。
昏黄的白炽灯发出的光是黄色系的光,而垃圾桶的颜色是绿色。物体所呈现的颜色取决于它反射的颜色,绿色的垃圾桶只能反射绿光、吸收其他不同颜色的光,所以当黄光或橙光照在绿色垃圾桶上时会被吸收,我们在昏暗的黄光下观察绿色垃圾桶,看起来就和黑色一样。同理,匕首的柄是墨绿色的,在昏暗黄光照射之下看起来也是黑色。而匕首上沾满的血在氧化后呈现暗红色,看起来也几乎和黑色无异。所以,陈达浪在昏黄的白炽灯照射下扫一眼绿色垃圾桶内部时,看到的应该是一片黑,几乎是察觉不到匕首存在的!这也解释了凶手为什么要把凶器在死者体内旋转:因为她要保证匕首的刀面整个被血液裹住,否则就会因为反光被陈达浪提前发现其存在。(凶手可以等血液完全凝固再离开杀人现场,毕竟血液凝固时间仅需十几分钟到半个小时,此操作在理论上完全可行)
但是,这个诡计有一个不确定点,怎么保证倒垃圾的达浪证词会以自己的视角说右边呢?这里涉及到一个诱导性的行为。
8、“呃……俺想想……”陈达浪拿起茶几上给客人准备的茶自顾自喝了一口,“噢对了,当时她还提醒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
“当时两个垃圾桶都有垃圾吗?”
“是啊,俺记得一个堆满了另一个很少。”

由原文店员描述可知,他们倒垃圾,大多数情况都会倒在自己右手边,也就是背对门右侧。所以周日那晚,夏晓钰提醒陈达浪右边的垃圾桶,实际上是她自己的左边。而当时的达浪面对着门,夏晓钰的左手边就是他的右手边,所以他并未在意这个方向词,下意识认为那里就是门右边的垃圾桶。由此,案发当晚他的那段证词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他会说他拖走了门右边的垃圾桶——那一个垃圾桶在门右边是夏晓钰对他施加的心理暗示。
至此,夏晓钰丢弃匕首的诡计已经被识破,她就是杀害秦天的真凶无疑。由于要提前准备好墨绿色的匕首和垃圾桶诡计,所以这是一起蓄意谋杀的案件。

本案的真相大致如下:
夏晓钰先在前一天打烊后将原本门右侧盛满垃圾的垃圾桶和左侧的空垃圾桶对调,(时间不确定,总之一定是在前一天处理完垃圾后到约见秦天前的这段时间里)随后,她将秦天约到咖啡馆见面,大概聊了半个小时后离开,借故拜访秦天的住所,在进门后趁其不备将其杀害,将匕首在伤口处略微旋转增大出血量、保证其刀面裹满鲜血。确认匕首刀面裹满鲜血之后,她翻乱现场的抽屉、伪装是谋财害命后离开凶案现场,驱车前往面包店,赶在垃圾车到来之前将匕首扔进门右侧的空垃圾桶里,并只打开昏黄的白炽灯。当晚九点,垃圾车前来收垃圾,陈达浪仔细清理并检查了门左侧盛满垃圾的垃圾桶,对门右侧的空垃圾桶仅仅粗略瞥了一眼。由于光线和颜色问题,他并未发现匕首的存在。十点,面包店的工作人员出来倒垃圾,打开日光灯后发现了匕首的存在,在夏晓钰的鼓励之下作报警处理,从而确立了丢弃凶器时夏晓钰的不在场证明。


二、柳晴天遇害案
1、“好吧。”李亘亦将口罩装进证物袋询问彭卫国是否见过,后者点点头,说柳晴天从上周开始有些感冒就买了这个口罩戴着,12日那天他记得也看到柳晴天戴着口罩。
2、死亡时间推定为11月12日下午5点到9点,死因是溺死,但并非常见的因肺部进水溺亡而是干性溺死。也因此导致尸体在溺死后三天就浮到水面。
对死者人际关系的排查暂时没有任何突破,死者来到B市仅两年,交际范围几乎仅限于学校的教职工。如尸体发现者彭卫国所说,死者平日待人和气、热心肠,从未与人结怨,也未曾表现出想要轻生的念头,可能导致自杀的事由实在是一件都找不出来。
3、在11月12日下午5点21分,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且这条路是可以通往无名湖的。但之后这段道路的监控中没有再拍到两人当中的任何一人,其余监控中则没有特别发现。学校的监控并不完善,部分道路未安装监控,可能“运动服”后来从别的路离开了学校也说不定。

死者没有自杀的理由,所以排除柳晴天自杀的可能性;死者不会游泳,所以排除因为游泳而水中溺亡的可能性。因此,柳晴天的死亡只有两种可能性:失足落水、或者他杀。
我们再来看看死者的死因:干性溺死。
引用
(以下资料摘抄自百度百科:干性溺死是属于非典型溺死,约占落水死亡者的15%左右,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有些神经敏感体质的人,入水后因冷水刺激皮肤感觉神经末梢或喉头黏膜,使迷走神经兴奋,反射性引起心跳骤停和原发性休克。这种死亡非常迅速,溺液并未进入呼吸道,故往往不具备溺死的典型症状,有人称之为水中休克死。2.有些生前似乎健康的人,由于患有潜在疾病,当这些人入水后,因冷水刺激,胸腹部受压或在游泳中剧烈运动而增加心脏负荷,导致心肌受损,突然死于水中,其溺死征象也不明显,称之为水中猝死。)

死者并不会游泳、且肺部内也没有进水,所以排除情况2,死者所经历的干性溺死应该是如情况1所述,即落水后迷走神经兴奋导致的心脏骤停。
如勤杂工老彭所说,无名湖几乎是无人来的,而死者却在周日来、还没带着打扫工具,这证明了他并非是为了打扫而前往无名湖。所以,他必定不是一个人经过无名湖的,案发现场当时还存在着另一个人。如果死者是意外落水致死,为什么在场的另一个人不试图营救或大声呼喊?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所以,死者恐怕是被人推落水而导致干性溺亡的,并非意外落水死亡。
那么凶手究竟是谁呢?很显然,只能是和死者一起结伴而行的、身高一米七左右略微肥胖的人。这个人究竟是谁?我们认为,此人只能是夏晓钰。理由如下:
I、秦天的身高是一米七左右,夏家昊比他高半个头,根据人头长度和身高大致为1:7的比例,可算出夏家昊的身高约是一米八出头。而夏晓钰踮起脚就能亲吻到儿子的额头,证明其身高也在一米七左右,与监控拍到的人相仿。
II、夏晓钰体型略显富态,与略有些肥胖的描述相符。
III、夏晓钰具有杀害柳晴天的动机。根据案1分析,夏晓钰想要杀害秦天,但是她只知道秦天是B大的一名清洁工、年龄和夏家昊相仿、戴着口罩遮住了烧伤的痕迹,其他状况一概不知。柳晴天满足身份、年龄的条件,而且恰好因为感冒戴起了口罩,再加上“晴天”与“秦天”的发音极其相似,所以,夏晓钰原本想杀害的可能是秦天,却因认错人而误杀柳晴天。
IV、夏晓钰的反应有问题。她在听到儿子说到死者并非秦天时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而在之后马上着手向儿子询问秦天的联系方式和有关信息,这更证明了夏晓钰很可能意识到一开始杀错了人、开始着手计划后续杀害秦天的手法。
本案的真相大致如下:
夏晓钰在听完儿子的描述之后,决定杀掉儿子口中的那个“秦天”。她带着有关秦天为数不多的信息(勤杂工、年纪和儿子相仿、戴口罩)来到B大找人,却因此误找到了柳晴天。在误以为柳晴天是秦天的情况下,夏晓钰身着阿迪达斯服装头戴鸭舌帽,与柳晴天攀谈,并在经过无名湖时找机会将其推下水造成干性溺亡。在此之后,她试探性地向儿子打听有关尸体的情况,却意外得知自己杀错了人。万般无奈之下,她通过儿子直接要到了秦天的联系方式,开始着手谋杀真正的秦天。

那么是什么促使夏晓钰不惜误杀他人也想害死秦天呢?她究竟有着怎样的动机?带着上述疑问,我们进入最后一案——19年前火灾案的分析。

三、19年前火灾案
1、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后来一切都开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无尽的黑暗。
2、他的梦境开头和夏家昊正相反,是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之后他也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

梦是潜意识的一种反应,是深层记忆的一中唤醒手段。两个人的梦暗示着两个人在童年时或许有过类似的遭遇,而且梦境中的“红色”暗示着这场遭遇很有可能和火灾有关。而结合秦天的身世,那只有可能是19年前的那场火灾。也就是说,夏家昊和19年前的火灾或许有一定程度的关联。
3、“火灾的起火点就在你家的卧室内,起火时间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点左右。发现着火的是你家隔壁的邻居,他在睡梦中听到了哭喊声以及闻到烧焦的气味就起来查看,发现火情后马上拨打了119和120。在消防队赶来前,其他住户们也都被这位邻居叫醒,大家冲进了你家帮忙灭火,也因此及时抢救出了当时躺在婴儿床中嗷嗷大哭的你。只是……你的父母没那么好运,火是从窗户的窗帘烧起,他们的床就靠着窗帘,整张床连同他们俩都被……”李亘亦稍作停顿,“被烧得难以辨认。为了核实身份,法医将你的DNA与两具尸体做了比对,确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鹏和余娟。”
4、在凌晨0点50分时,秦鹏的手机曾经发出一条短信给某个号码,只可惜他的手机也在火灾中被烧毁无法知道短信内容。消防人员也曾试图拨打了那个号码,提示无法接通。秦鹏的朋友们没人认得那个号码,而那时的手机号也没有实名认证这么一说,所以这条线索到这就断了。

两个人都在床上睡觉,窗帘却被点燃,这究竟是谁干的呢?彼时的孩子还不满一岁,不可能拿打火机烧窗帘,所以除去在火灾中丧命的两人和生还的秦天,起火现场至少还有一个人,而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杀害秦天父母的凶手。而秦鹏手机的短信记录也是现场至少存在第四人的有力佐证。
由于尸体被烧得难以辨认,所以只能通过比对秦天和两名死者的DNA,初步确定两名死者的身份是秦鹏和余娟。但问题由此而生,如果秦天并非秦鹏和余娟、而是秦鹏和其他人的孩子,那么床上的死者也就并非警方所推测的秦鹏和余娟了。
5、从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经看到一个很像秦鹏背影的男人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一家宾馆。而且就是在秦鹏的老婆怀着秦天的那段时间,不过因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确定那是不是秦鹏。
6、他还跟我说了19年前的一个什么失踪案,哪户人家的爱女失踪了,一直没找着,两个老人家到现在还在村子里等着。

秦鹏不可能在自己老婆怀孕时与其发生关系,而且他和自己老婆发生关系也没有必要特地前往宾馆。所以,同事目击到的女人并非余娟,而是秦鹏的婚外情对象。那么,这个婚外情对象是谁呢?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夏家昊和秦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从他们一见如故的感觉、夏晓钰非要置秦天于死地的杀意、夏家昊和秦天做的梦极其相似这几点来看,夏家昊极有可能就是秦鹏的儿子,且因为某种原因卷入到了19年前的火灾案中。那么,余娟和秦鹏的儿子究竟是秦天还是夏家昊?这里便需要我们对两个梦境进行仔细分析。
在夏家昊的梦境中,他从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随后,他“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而秦天则是“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最终“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
红色,就是火焰,代表着19年前发生的那场火灾。秦天被人救出来之前是在婴儿床上的,所以被星星月亮覆盖的木匣子就是婴儿床,而所谓的星星月亮、动物环绕其实只不过是婴儿床上的图案而已。
在将这个梦境还原之后,我们可以大致推出火灾当天夏家昊和秦天的遭遇:
1、夏家昊原本是躺在婴儿床里的那个婴儿,但是后来被人抱出了婴儿床。随后,秦鹏家开始起火,而夏家昊则被人带着逃离了起火现场。
2、秦天本不在婴儿床里,但后来被人放进了婴儿床中。随后 秦鹏家开始起火,而秦天却一直待在婴儿床里,直至邻居们将其救出。

一开始就待在婴儿床里的肯定是秦鹏和正妻——余娟的孩子,所以夏家昊就是秦鹏和余娟的孩子,秦天才是秦鹏和小三的孩子。这样一来,床上被烧死的女子便不是余娟,而是秦鹏的婚外情对象、也就是秦天的生母。换而言之,余娟并没有死,而是以夏晓钰的身份带着孩子活了下去。支持该推论的线索如下:
I、秦鹏同事目击到他的婚外情对象是一名“身材娇小的女人”,而夏晓钰则足足有一米七高,怎么都算不上娇小。
II、火灾发生前后,村里一户人家的爱女失踪了,此人显然不会是余娟(因为在大家认知中余娟已经被烧死了),所以就只能是秦鹏的小三了。如果夏晓钰是那个小三,在19年后生活早已富裕、且几乎早已无人惦记火灾案的情况之下,她没理由不回去和父母相认。所以,夏晓钰不就是秦鹏的小三,她只能是余娟。
III、夏晓钰早年带着夏家昊生活时是没有户口本和其他身份证件的。虽然她称是因为遭贼而遗失了全部证件,但是贼为什么要偷一个单身母亲和一个未谙世事的孩子的身份证件呢?所以这里更有可能的是,夏母根本就没有能证明她“夏晓钰”这一身份的证件。夏晓钰可能是她借用的那个小三的名字,甚至可能根本就是她虚构出来的。作为余娟这一身份的她,在法律上已经宣告死亡了,所以夏母必须换个身份才能继续生活下去。
结合警方所发现的秦鹏手机里凌晨时分的短信,现对19年前的火灾案真相做出如下推测:
由于余娟流产两次,秦鹏可能对其生育能力产生不信任,于是在外面找了一个小三寻欢。(也可能是单纯的移情别恋)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小三和妻子竟然都怀上了自己的孩子。在二人都顺利产下孩子的一年后,(不知是出于小三方面的压力还是自己的意愿,)秦鹏和小三联合起来,打算向妻子摊牌。但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行为令余娟对其和小三起了杀心。等丈夫熟睡(或迷晕丈夫)之后,余娟利用丈夫的手机,编了一个借口在半夜叫小三带着孩子过来,随即迷晕了赶来的小三。此后,她将失去意识的小三和秦鹏并排安置在了床上,(由于她身高一米七且略微肥胖,所以搬得动身材娇小的小三)再将自己的孩子(夏家昊)从婴儿床中拿出来、把小三的孩子(秦天)放进婴儿床里。随后,她点火使窗帘燃烧,开门带着自己的孩子离开了现场。由于她就是这家的女主人,所以她完全可以从门外使用钥匙令大门反锁,密室便因此不复存在。此后,她以“夏晓钰”的身份活了下去,在面包厂里当临时女工将自己的孩子拉扯大,并在几年后补办了户口本,最终确立自己“夏晓钰”和孩子“夏家昊”身份的合法性。在数十年后听到小三的孩子依然活着、且在调查当年火灾真相时,夏晓钰对他起了杀心,遂实施了自己的杀人计划,确保当年火灾的真相不被人发现。


作者辛苦、赛委辛苦。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5 13:18:44 | 2020-8-15 16:31编辑
凶手是夏晓钰,也就是20多年前的余娟。

        当年秦鹏在余娟怀孕前就已经出轨,秦天是小三的儿子,夏家昊是余娟的儿子。火灾发生那天晚上,凌晨12点50秦鹏发短信叫小三带着秦天过去,两人睡着后余娟回家发现出轨,一怒之下放火锁门,想将三人烧死,因此秦天的dna测出秦鹏和小三是亲生父母,文章最后提到某家失踪了个女孩就是那小三。

       夏晓钰杀秦天的动机是害怕当年事件暴露,而柳晴天因为和秦天名字相似,且由于感冒带着口罩,和夏家昊描述的外貌一致,所以被误杀。柳晴天是热心肠,夏晓钰就乔装打扮后引他到废楼准备杀他,哪知道柳晴天受到惊吓干型溺死,因此没有外伤,然后就推到水里假装溺死。
        
杀秦天之前,夏晓钰先聊天确认了身份,再找个理由提出去他寝室,趁其不备捅死了他。然后拿走财物假装抢劫杀人。杀人后把匕首扔到垃圾桶,利用一定手法制造不在场证明给自己脱罪。

手法:利用后门上面的灯光。提前将门左边的垃圾桶放到门右边垃圾桶的右边,并装满垃圾,夏晓钰在8点多赶回来把匕首扔到当时门右边的垃圾桶里,匕首是墨绿色,与垃圾桶颜色相近,当时开得白炽灯,光线昏暗,瞥一眼大概率看不到匕首。等工人倒完垃圾回来则开了日光灯,并且此时门右边是那个装着匕首的垃圾桶,于是工人就将空垃圾桶放到门左边。由此制造了工人的错觉,以为倒完了垃圾。垃圾桶的位置也完成了互换。

物证:杀了秦天的带血的衣服应该还在夏晓钰车里。
人证:因为不认识柳晴天,夏晓钰柳晴天遇害当天肯定找人问过谁叫qin(g) tian,在学校里可以找到这个人。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5 13:33:17
梦的话可能是他生的是双胞胎,然后火是夏晓钰放的,之后抱走了一个人,失踪案可能就是她做完这些事后就隐姓埋名换了一个身份,浮尸的不知道,秦天应该就是夏晓钰发现他还活着,怕他儿子继续调查后发现,然后就把他杀了,之后把刀放在垃圾桶盖子底下,之后就叫人倒垃圾后,垃圾桶放回地面后把匕首镇了下来。然后就只能想这么多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5 13:44:36
19年前的秦家火灾:
犯人:夏晓钰(当时应该带着孩子去的)
   首先,夏家昊是秦鹏的私生子。夏晓钰被秦鹏骗了(应该),在1998.4.6凌晨0:50时秦鹏发信息给夏晓钰,内容应该是说让她别再缠他之类的,而夏晓钰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准备找他理论,但到了秦鹏家后errrrr。。。应该是看到了什么。。。然后就在凌晨2点秦家夫妇睡着后用打火机点燃了窗帘。
  也正因为如此,当夏家昊提起他爸和秦天时夏晓钰会反应过激。
  夏晓钰应该是当时秦鹏的出轨对象,就在他老婆怀孕的时候。
  19年前的失踪案的女生应该就是夏晓钰,跟着秦鹏跑了。
  这也可以解释秦天和夏家昊的噩梦。

B大溺尸案件:
凶手:还是夏晓钰
  先提个小细节,夏家昊在和夏晓钰提起秦天时有说到秦天戴口罩(但没说颜色),所以应该是误杀。而且暂定“运动服”为凶手,“运动服”的身材有些胖,满足夏晓钰的身材;至于身高,文中说秦天和夏家昊身高差半个头(不过没说谁差谁半个头),而夏晓钰亲夏家昊的额头时需要踮脚,所以夏家昊比夏晓钰高,若是夏家昊比秦天高半个头的话,那夏晓钰也差不多有一米七,满足“运动服”的身体特征。(至于故意避开监控,应该是夏晓钰让柳晴天带她走这条路,然后就路上发生了什么,于是就有了下文)
  夏晓钰先把柳晴天带到无名湖那里,然后就推下去,然后就没了。。。但是考虑到犯案成功率很低,所以本人认为夏晓钰是激情杀人。
  接着当天(11.12)晚上9点,夏晓钰就把化妆工具扔入垃圾桶,并嘱咐环卫工人要记得扔掉。

秦天案件:
凶手:依然是夏晓钰
  从儿子口中得知自己杀错人的夏晓钰于是便向儿子要了秦天的微信。
  11.22晚7点,夏晓钰把秦天约出来,聊到7:30左右一起离开。一直到9点,夏晓钰都没有不在场证明。根据死亡时间推断,秦天是在当天晚8~10点内死的。而作为重大嫌疑人的夏晓钰,只有7:30~9:00这段时间可以作案。
  夏晓钰应该是在7:30之后与秦天一起去了旅馆,而正当秦天想要从柜子里拿东西时,夏晓钰就用匕首刺了秦天(带着手套),接着就带着匕首、拿上秦天的手机跑路了。
  接着,夏晓钰回到店前,走入小巷,在垃圾桶里弄了一个夹层(至于夹层构建方法我就不知道了),把匕首放在夹层里,在环卫工人倒完垃圾之后某些机关就把夹层给弄没了。。。。。。。
所以李本亦问的应该就是垃圾桶会不会比平时轻。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5 14:12:02
凶手的作案手法是这样的,首先用飞机砸下石头,但他没有想到这件事情引来了警方,而且侦查的人还到他家门口,所以他把机械师引过去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5 14:24:50 | 2020-8-15 19:50编辑
三起案件的凶手:余娟

黑字加粗是原文。

谜题蕴含3起案件,第一起是19年前的火灾案,第二起是柳晴天溺亡案,第三起是秦天凶案。

先从第二起案件,也就是柳晴天溺亡案说起。
柳晴天的尸体是在无名湖被发现的,而这个无名湖湖面不大,尸体是被同为勤杂工的彭卫国发现的,发现尸体后,彭卫国试图使用笤帚将尸体弄到岸边,但是尸体漂浮的位置比笤帚的长度要远一些,如果柳晴天是失足落水,对于湖面不大的无名湖而言,理论上尸体位置应该更为靠岸。再者,从彭卫国口中得知柳晴天不会游泳,主观上结合常识可认为柳晴天在靠近湖水时应注意避免掉落。因此,柳晴天并非意外身亡。
而柳晴天未曾表现出想要轻生的念头,可能导致自杀的事由实在是一件都找不出来。可知柳晴天也非自杀身亡。
因此柳晴天是被谋杀的。
而这个无名湖平时除了勤杂工为了打扫地面而来这里,其他人是不会来的。但在调取监控发现,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且这条路是可以通往无名湖的。可见案发时段内,与柳晴天有接触的人只有那位穿着运动服戴鸭舌帽的肥胖人士(下文简称“运动服人士”),也就是以谋杀为前提下,本案的唯一嫌疑人只有这位运动服人士。
然而柳晴天平日待人和气、热心肠,从未与人结怨,可见没有被人仇杀的理由。谜题篇亦未出现柳晴天财物消失的描述,亦可忽略劫财杀人。
那么柳晴天被杀理由仅剩下一项,那就是误杀,也就是说,凶手误将柳晴天当成了谋杀对象。
那么,柳晴天和本该被杀的对象,应该有相似之处,足以被凶手错认。同时也说明了凶手并非完全熟悉其谋杀对象的外貌特征,极其可能是通过他人描述来确认谋杀对象的。
从谜题篇可知,发现柳晴天的尸体的湖中,发现了一个白色口罩,是唯一没被水藻缠住的物品,且将此口罩与彭卫国对证后,确定是柳晴天的物品,也确定了案发当天柳晴天戴着此口罩。而柳晴天是勤杂工,案发当天穿着勤杂工服装。结合彭卫国关于“前两年小柳高考没考上大学”的证词,可知柳晴天属于大学生的年龄段。
由上可知,凶手的谋杀对象可初步认定为:穿着勤杂工服装且戴着口罩的年轻人。
纵观全文,符合这个特征的人只有第三起案件的被害人秦天——他也是勤杂工,经常戴口罩。
而秦天是1997年出生,到案发时间年,也是20岁的年纪,正好处于大部分人高考2年之后的年龄。
上述提到,凶手是通过他人描述来确认谋杀对象的,但要谋杀的人只有“年轻的戴口罩的勤杂工”的话,范围还不够唯一,要缩小到唯一,必须知道决定性的要素,例如谋杀对象的名字。
巧的是,柳晴天的名字“晴天”,与“秦天”的发音十分近似,稍微不注意就会听错,加之案发当天柳晴天戴了口罩且感冒了,发音在他人听来有一定误差,再结合第三起案件的受害人正是秦天这点,可大胆推测,凶手的谋杀对象其实就是秦天。
猜测凶手由于在询问过柳晴天的名字时(询问方式诸如“请问你是不是叫秦天”),将“晴天”错听成了“秦天”,因而误杀了柳晴天。
另外对于柳晴天的干性溺亡,有好几个可能,但经推理只有两个可能的是,柳晴天掉落水中时也时带着口罩,水因此并未进入肺,而形成干性溺亡。二:突然掉入水里,紧张加之冰冷和口罩的保护,直接干性溺亡了。
在柳晴天掉入水里时,也肯定是带着口罩,凶手没有真正看到他的脸。后面泡在水里因为肿胀口罩脱落,所以在事后夏晓钰询问夏家昊时,听闻死者不是那个秦天时,直接就出了神!
而文中也多次描写了夏晓钰富态,类似大妈的词,说明夏晓钰也是有点胖。



再来说第三起案件。
第三起案件的受害人秦天,其尸体在单人房被发现时,房门是没有关上的,且尸体处于背对着门倒下的状态,其致命伤也在背部,再结合房门有猫眼,可见凶手是在秦天无防备的情况下将其杀害的,也就是说,凶手是秦天认识的人。
由原文知,秦天因为性格内向不擅和人交流,他一直没有朋友,因此嫌疑人只有他新结识的人,一个是夏家昊,另一个是通过夏家昊提供的微信认识的夏晓钰。又因夏家昊在案发当天5点之后回宿舍为了第二天的考试复习,一步也没离开过。他的舍友都可以作证。因此可排除夏家昊的嫌疑。
那么剩下唯一的嫌疑人便是夏晓钰,她当天7点半到9点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然而,警方在10点时,于夏晓钰所在烘焙店后厨门口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把匕首,而垃圾桶每到9点都有清洁工定时清理,如果夏晓钰是凶手,那么她必须在9点之后将匕首放进垃圾桶,但她自9点到10点期间一直在店里,有不在场证明,是故,破解“匕首是如何放进垃圾桶”是证明夏晓钰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关键。
回顾下匕首的发现过程可知,匕首发现人李随艺是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告诉警方匕首位置的,而李随艺当时背靠着门,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也就是说,李随艺的右手边其实就是正对后厨门口方向的左侧,即,匕首是在门左边的垃圾桶。
而清洁工陈达浪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也就是说,陈达浪处理的垃圾桶是正对后厨门口方向的右侧,即,被处理的垃圾桶是门右边的垃圾桶。
综上可知,发现匕首的垃圾桶和被陈达浪处理掉的垃圾桶不是同一个。
然而,陈达浪在处理门右边垃圾桶时,说过“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可见陈达浪在9点左右的当时也没在门左边垃圾桶发现匕首。
然而,从原文可知,匕首有着墨绿色的刀柄,刀刃沾满了血,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迹,刀上的血已经凝固并氧化,呈现暗红色,可知匕首整体颜色不是墨绿色就是暗红色。
而烘培店后厨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警方发现匕首时,正是李随艺倒垃圾的时间,根据贾儒的证词可知,“倒垃圾的时候会把门上方的日光灯打开”,也就是说,在清洁工倒垃圾时,日光灯是处于关闭状态的,开着的只有白炽灯。
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可知白炽灯发出是昏黄灯光,而垃圾桶是绿色的,匕首是只有墨绿色和暗红色,昏黄的灯光照射在墨绿和暗红时所呈现的颜色基本呈黑色,垃圾桶内部也因黑暗结合其本来的绿色呈暗绿,被昏黄灯光照射也是基本呈黑色,是故,如果将该匕首放置在垃圾桶底部,在昏暗的环境下,只有昏黄灯光的话,形成视觉差,也就是推理题中常用利用灯光变色原理,只是瞥了一眼是无法发现匕首的。
也就是说,匕首的放置时间完全可以在九点之前。尤其两个垃圾桶,夏晓钰还会互换,将有垃圾的垃圾桶推到另外一边,将没有垃圾的垃圾桶又推到另外一边,方向换下,让店里人以为垃圾是倒过了,而且也可能提前几天就开始互换垃圾桶了,进行心理暗示。因为文中说过店员昨晚倒垃圾是倒这个桶,所以垃圾桶肯定互换过。
因此,夏晓钰完全没有不在场证明,作为唯一嫌疑人的她,可被认定为第三起案件的凶手。
又从本解答有关第二案的解释可知凶手的谋杀对象是秦天,且误将晴天作秦天杀害,从秦天的联系方式也是由夏家昊告知给夏晓钰的,以及“戴口罩的年轻勤杂工”也是通过夏家昊来口述的这点来看,夏晓钰也完全符合错认柳晴天为秦天的条件,是故第二起案件的凶手也是夏晓钰。
夏晓钰的烘培店离B大不远,步行估计也就10多分钟,可知夏晓钰完全可以熟悉周围监控,足以了解无名湖平时少人来的特点,方便到B大无名湖杀人,尤其b大又是b市的热门免费旅游景点。


由上,可知夏晓钰对秦天有着杀机,而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杀机,需要结合原文提供的有关秦天的线索来猜测。
首先是秦天和夏家昊有着两个非常巧合的点,第一个是他们都是1997年5月30日出生,第二个是他们都常常做有关星星、月亮以及红光的梦。
对于梦境中星星、月亮应该是婴儿房间的墙纸和天花板壁画。
动物以及可以躺着的软和的木匣子和匣子开始摇晃,不难想象应该是婴儿摇篮,而且是有动物玩具环绕的婴儿摇篮。而秦天被救出来时是躺在没有动物环绕的婴儿床上,救火的人应该不会分不清婴儿摇篮和婴儿床。
而对应的红光结合秦天1岁时的烧伤,也让人联想到火光,也就是说,秦天和夏家昊不仅仅是梦境有交集,他们俩与19年前的火灾案也有交集。
再回到第一起案件,也就是19年前的火灾案。
19年前的火灾案中,死者被确认为秦天的父亲秦鹏,以及秦天的目前余娟,而确认的方式是通过将火灾后的两具焦尸的dna与秦天的dna作对比。
然而,有关秦鹏和余娟的描述,以及火灾案,可以总结出:
1. 余娟曾流产2次,怀孕3次。
2. 秦鹏在余娟第3次怀孕期间,被目击到疑似秦鹏的身影带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偷情。
3. 有一户人家的爱女在19年前失踪了。
4. 两具尸体都是在熟睡中被烟雾呛死的。
19年前的火灾案中能得出的信息只要寥寥几点,要依据这几点去作严谨的推理几乎不可能,因此只能通过发挥想象力,并联系夏晓钰对秦天的杀机来猜测。
接下来要看夏晓钰的相关信息:
1. 夏晓钰一向禁止夏家昊提起其父亲,可见夏晓钰对夏家昊的父亲怀有强烈恨意。
2. 夏晓钰以往并没有身份证明,是后来才办好的,这意味着夏晓钰以往是个黑户,“夏晓钰”极其可能不是本人真名。
3. 得知夏家昊初次接触秦天后,夏晓钰大发雷霆,禁止夏家昊与秦天的再次接触。而不久后,她误认秦天为柳晴天并将其杀害,事后问及夏家昊死者信息,发现死者并非秦天后,再次流露出不正常举动。
综合上述信息,可大胆猜测,夏晓钰其实就是余娟,19年前的两具尸体其实就是秦鹏和那名身材娇小的女人,也就是说,秦天的母亲其实是秦鹏的外遇对象,而非余娟。而秦鹏搞外遇而导致了余娟的怀恨,结合余娟怀孕时秦鹏的外遇对象身材依然娇小(即未怀孕)来看,可见余娟的生产时间应该比秦鹏的外遇对象更早。然而夏家昊和秦天却是同一天出生:这里有两个可能:
可能性一:夏家昊并非余娟真正的儿子,而是秦鹏外遇对象的儿子,即秦天和夏家昊其实是双胞胎兄弟。秦鹏的妻子余娟第三次怀孕,但因为前两次怀孕加上流产,第三次也可能流产的机会比较大(或者第三次其实是假孕),秦鹏深知这点,就找了外遇,想要用代孕的方式到时狸猫换太子,而他也成功了,只是出现了一点意外,外遇对象怀的是双胞胎加上早产?所以才与余娟生的孩子时间对上线,后面生日也一样。(为什么不支持双胞胎论,因为两人个头不一样,心灵感应什么都没有,唯一就是血缘上的好感吧。当然也有因为分开养,营养不一样,后面成长也不一样的可能性。)

可能性二:夏家昊是余娟与秦鹏的儿子,余娟第三次怀孕也成功生了儿子,这个就是躺在摇篮里的夏家昊,也可以称之为真正的秦天(称之为秦天一号)。而秦鹏外遇对象的孩子其实是晚一个月或者一段时间出生,但周岁的孩子也都差不多,被后面救火的人误认为是秦天,加上误认为女性尸体是余娟,又验了DNA。后面在被送到爷爷那后,就完全继承了秦天的姓名和生日。所以出现了两人生日一样的事情。

那么夏晓钰,即余娟,她的杀人动机就已经明了了:
第一起案件,对秦鹏和其外遇对象的恨意,而点火谋杀了秦鹏极其外遇对象,即,余娟就是第一案的凶手。
第三起案件,为了避免夏家昊过多接触秦天。发现他们其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夏晓钰自认为),进而发现19年前火灾案的真相,从而杀害秦天。
第二起案件,由于只是通过夏家昊的描述来寻找秦天,将柳晴天误认为秦天,错将柳晴天杀害。
至此,三起案件破解完毕。

案情总结:
第一案:
19年前起火的那晚,余娟因为有事,所以当天晚上不在家,秦鹏夜里寂寞难耐用手机发信息给小三让她过来。
小三过来后,把孩子(秦天)放在婴儿房内的婴儿床上与当时躺在婴儿摇篮内的夏家昊(秦天一号)一起(秦鹏两人都烧成不成样子了,如果是在一个房间,那秦天也会不成样子,尤其天花板又是星星月亮什么的,明天就是婴儿房之类的)
小三与秦鹏两人做完事后,就沉沉的睡了过去,不料余娟却因为什么事提前回了家,由于成为了母亲,第一时间肯定是去婴儿房看孩子,不料发现婴儿房内有两个孩子。
看着两个孩子的相貌,余娟猜出了什么,抱起孩子(夏家昊)抱了抱,将他放在客厅沙发上。就悄悄去了他们睡觉的房间,果然发现了秦鹏与小三在一起熟睡。
余娟深呼了一口气,走进房间,用打火机点燃了窗帘,火光出现,躺在客厅沙发上的夏家昊看到了红色(也就是火)。余娟走出房间也不关房间门,就抱起夏家昊离开了,离开时用钥匙锁了大门。因此在夏家昊的梦中是逃离了那团红色,遁入黑暗之中。
火一直烧,烧死了小三和秦鹏,烧到了婴儿房,后面邻居带人救了秦天,因为将小三当作了余娟,验了dna,小三的孩子就被认为是秦天,继承了这个名字和生日,而文中提到的19年前爱女失踪案,就是这个被误认为是余娟的小三。(因为以前的情况没有具体描述,也有可能秦鹏小三,夏家昊,秦天是在一个房间内)
余娟当晚就带着夏家昊(秦天一号)离开s市,到了b市,自己改名为夏晓钰,将秦天一号改名为夏家昊,当然生日还是那个生日。

19年后,因夏家昊结识了秦天,担心夏家昊过多接触秦天,发现彼此是兄弟,从而导致19年前火灾案真相被揭露的余娟,对秦天动了杀机。
余娟先是从学校寻找秦天,依据“名叫秦天的、戴口罩的勤杂工”条件寻找,找到了符合条件的柳晴天,并误杀了他。
之后发现自己误杀了人,便向夏家昊要了秦天微信,确认了是秦天本人后,到秦天住处杀害了秦天。
事后利用了“左右”具有二向性,以及光学原理,加上互换垃圾桶,造成心理暗示,制造了杀害秦天的匕首是九点后放进垃圾桶的假象来迷惑警方。

题外:夏晓钰的钰与余娟的余字?夏拆开组合也很像娟字,夏家昊的家字与秦字,昊字与秦天的天字?  秦日天?
秦天的右边伤痕与夏家昊的右边火光,倒也差不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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