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20:44:47 | 2020-8-15 08:20编辑
凶手是夏晓钰

身世
引用
“江叔找了当年和秦鹏相熟的几个工厂同事,从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经看到一个很像秦鹏背影的男人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一家宾馆。而且就是在秦鹏的老婆怀着秦天的那段时间,不过因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确定那是不是秦鹏。”
这个事情加上夏晓钰不允许夏家昊提及自己的父亲,很可能就是因为他的父亲在和夏晓钰发生关系后,不认下夏晓钰肚子里的孩子,所以夏家昊跟着母亲姓。加上秦鹏的老婆刚刚怀上秦天,所以根据这些推测秦天和夏家昊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十九年前的火灾
火灾的凶手就是夏晓钰。她生下了夏家昊后,看见秦鹏一家过的很好,心生嫉妒,就故意在他们家纵火,想杀死那一家人。谁知道,他们的儿子却被意外救了出来。
引用
不过在查看卷宗时倒是有个点引起我,啊不是,前辈的注意。在凌晨0点50分时,秦鹏的手机曾经发出一条短信给某个号码,只可惜他的手机也在火灾中被烧毁无法知道短信内容。
这条消息很可能是秦鹏发给夏晓钰的,内容应该是自己现在的生活很好,希望她不要再来打扰自己一家。夏晓钰就心生恨意,在白天的时候,悄悄从窗户放入白磷,晚上关窗户睡觉的时候,就会自燃,造成失火的假象。(好吧,原谅我在瞎掰

柳晴天之死
引用
“好吧。”李亘亦将口罩装进证物袋询问彭卫国是否见过,后者点点头,说柳晴天从上周开始有些感冒就买了这个口罩戴着,12日那天他记得也看到柳晴天戴着口罩。
柳晴天和秦天同音,并且那天晚上夏晓钰听夏家昊描述的时候,那个人也是戴的口罩。她把柳晴天误认为是秦天杀害了。她那天伪装成别人进入湖附近,在把晴天推下水后脱掉伪装离开。她把夏家昊叫回家问他学校发生的事情也可以看出她想知道自己杀死的是不是秦天。

秦天之死
夏家昊知道自己杀错了人之后,就找儿子要了秦天的联系方式,用匕首杀死秦天后把凶器扔在了垃圾桶里。她提醒他们一定要倒垃圾就是想用垃圾遮住凶器。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20:48:21 | 2020-8-15 19:56编辑
火灾和解梦
原文:他将自己与秦天相遇的情形简单说了一遍。 “听着,我不准你再和那个姓秦的有什么往来!”夏晓钰进一步指着儿子的鼻子厉声道。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没有提到父亲。
解析:秦天与夏家昊的父亲有着某种联系,导致夏晓钰暴跳如雷,可以进而推之,夏家昊的父亲是秦鹏。关于秦天和夏家昊的关系有三种可能,分别是:双胞胎,同父异母的兄弟,从对之后案件的分析可以得出杀害秦天的凶手是夏晓钰,这个下文会分析,秦天和夏家昊是同一天的生的,存在儿子被替换的可能,但母亲不会杀害自己的孩子,排除偷换儿子的可能。只剩下双胞胎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两种可能
关于双胞胎:如果因为秦家的关系为什么没有将两人一同杀掉?
夏晓钰抱走夏家昊之后由于扶养关系对夏家昊产生了感情,所以没有杀掉夏家昊,而对于秦家的恨没有减小,同时也不希望夏家昊知道真相后和自己疏远,所以杀掉了秦天。

原文:在凌晨0点50分时,秦鹏的手机曾经发出一条短信给某个号码,只可惜他的手机也在火灾中被烧毁无法知道短信内容。消防人员也曾试图拨打了那个号码,提示无法接通。秦鹏的朋友们没人认得那个号码,而那时的手机号也没有实名认证这么一说
“江叔找了当年和秦鹏相熟的几个工厂同事,从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经看到一个很像秦鹏背影的男人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一家宾馆。而且就是在秦鹏的老婆怀着秦天的那段时间,不过因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确定那是不是秦鹏。”

解析:结合上述推断可知,夏晓钰是秦鹏的情妇,秦鹏的短信也是发给夏晓钰的

原文:他的梦境开头和夏家昊正相反,是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
之后他也并没有像夏家昊那样逃离了红色,而是感觉自己一直处在红色之中。
从记事起我就经常做同一个噩梦。梦里的我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突然地,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那团红色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样。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后来一切都开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无尽的黑暗
解析:秦天的梦对应了他小时候遭遇的火灾,他没有逃离红色而是身处红色之中是因为他在着火时就被火焰包围,那么对比夏家昊的梦,夏家昊的梦是逃离了红色的火焰,最后只剩下了黑夜。而飞在空中,逃离等描述则是说夏家昊在火场中被救了出来。所以当时夏家昊就在火灾的现场

原文:“当时消防人员检查了门窗,门虽然被邻居们踹掉,但是并没有其他撬锁的痕迹,窗户也是。而两具尸体也都是在活着的情况下被烧死,虽然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呛死。所以消防人员就认定为意外失火了,而起火原因是打火机使用不当误烧了窗帘。”
解析:放火的凶手有两位嫌疑人,夏晓钰和余娟。首先看夏晓钰,门窗无被撬锁的痕迹,说明夏晓钰不会是偷偷的来放火。如果是秦鹏发短信叫夏晓钰过来,先不论秦鹏为什么要在老婆在家的时候让夏晓钰来,夏晓钰过来,秦鹏不可能老实待在床上睡觉,看见夏晓钰放火也不可能无动于衷,那么有可能是夏晓钰使用了迷药等药物使他们昏迷。之后纵火,结合夏家昊的梦,说明是夏晓钰将夏家昊救了出来这里就有两种说法:第一双胞胎:夏晓钰纵火后救走了夏家昊,后来生出了感情。第二同父异母的兄弟:秦昊发过来的短信可能是和夏晓钰提出分手之类的要求,而夏晓钰带着自己的孩子来到秦家讨个说法,然后萌生了杀意,在纵火后戴着孩子逃离。在这里可能存在这某些bug:如果是双胞胎,难道警察不知道秦家有双胞胎吗,亲戚也不知道吗,如果知道,为什么爷爷奶奶不告诉秦天;如果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有人目击到在余娟怀孕的时候,秦昊和夏晓钰到宾馆,此时夏晓钰应该没有怀孕,那又怎么会有两个人在同一天出生一说呢?

柳晴天案
凶手:夏晓钰  
原因:因为想杀秦昊,而误杀了柳晴天
原文:死因是溺死,但并非常见的因肺部进水溺亡而是干性溺死。
解析:柳晴天不是自杀,如果是自杀就会直接溺水身亡,而柳晴天是干性溺水。(干性溺水是指因受到强烈刺激,例如水冰冷的刺激、惊吓、惊恐或过度紧张导致喉头痉挛,结果声门关闭而不能正常呼吸继而缺氧,严重者会出现窒息,最后死亡。)凶手的突然行为刺激到了柳晴天,导致柳晴天身亡。  

原文:“……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梦。本亦学长也很厉害马上推测出秦天被烧伤所以总是戴着口罩……”
在校方的许可下,警方派出了三人浅下无名湖,湖水不深,潜水人员很快到了底部。过了5分钟左右,三人返回水面,其中一人手里拿着一个白色口罩。
解析:从这里可以知道,夏晓钰只知道秦天是戴着口罩的,而柳晴天也戴着口罩,推断是凶手想要杀秦天但是误杀了柳晴天。而且名字读音也相近,秦天,柳晴天,容易误杀。

原文: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且这条路是可以通往无名湖的。
交际范围几乎仅限于学校的教职工
从未与人结怨,也未曾表现出想要轻生的念头。

解析:不是熟人作案,为了避开警察的视角,凶手伪造身高,穿了较为厚重的衣服营造出肥胖感,让人认不出凶手的长相。
当夏家昊回家时,夏晓钰询问柳晴天之死的事情时,还特意询问了夏家昊是不是秦天,这时候夏晓钰发现自己杀错人了。由于没有买凶杀人的资金流动,也证明了夏晓钰没有雇佣他人来行凶,而是自己亲自动手,判断出是夏晓钰使得柳晴天溺水而死

秦天案
凶手:夏晓钰
原文:垃圾车每天晚上9点左右就会经过我们这里把前一天扔的垃圾都清理掉。但是这把匕首是放在空的垃圾桶里,说明它是在垃圾车清理垃圾桶后再丢进去的,那就是9点以后。 在9点前往自己的烘焙店,一直到10点下班后才离开。
推理:匕首为什么放到空的垃圾桶里,为了混淆丢弃时间。如果放到空垃圾桶里,丢弃时间一定是在9点后,而夏晓钰九点后有不在场证明,这样一来她的嫌疑就会减小。

原文: 当时她还提醒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 “当时两个垃圾桶都有垃圾吗?” 是啊,俺记得一个堆满了另一个很少。 “当时是倒在这个垃圾桶里吗?”李亘亦再次指着发现匕首的垃圾桶。 “是的。” “另外一个垃圾桶有没有倒?” 两人摇头。“这两天的垃圾不算多,一个垃圾桶正好够装满。”
推理:夏晓钰之前特意嘱咐环卫工人记得右边的垃圾桶要倒,也是为了得到环卫工人的证词,为自己洗脱嫌疑。

原文:没一会儿门就被推开,一位富态的中年女子从门内出来,她的身后还站着店长和另外三名店员。“就是这个垃圾桶。”女生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说道,“这里面发现了一把匕首,上面沾着血。”
我还特地问了一下陈达浪当时的情况,他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而且他很确定把垃圾都倒干净了,因为他每次倒完都会检查一下。垃圾车开不进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边,那里光线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推理:这里作者玩了一个文字游戏。从门出来的店员指着的右边的垃圾桶,对于站在对面的警察来说,是左边的垃圾桶,同理,对于环卫工人来说,也是左边的垃圾桶,所以在九点时,对于环卫工人来说,装着匕首的垃圾桶就是没有垃圾的那个垃圾桶。而且在警察第一次赶到面包店后门后的对话和描述中,只有“另一侧”的垃圾桶等描述。

原文:贾儒回答道,“我们倒垃圾的时候会把门上方的日光灯打开,一般来说是不会看漏的。”
李亘亦抬头看了一眼,门上方有一盏日光灯和一盏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完全被日光灯盖了过去所以他刚刚才没发现。

推理:从这段描述中可以知道,白炽灯的光线很弱,而员工倒垃圾时打开的日光灯是很强的,在后文的描述中,没有提及环卫工人在倾倒垃圾时需要打开灯,可以认为,环卫工人在工作是只开了白炽灯,光线其实并不足,而且垃圾桶本身就很深,加上环卫工人只需瞄一眼确认没有垃圾就可以了,并且后文也排除了做机关的可能,所以,利用匕首做不在场证明的可能性只有一个,那就是夏晓钰在作案回来后直接避开摄像头,来到后门,将匕首丢进空的垃圾桶中,之后一直待在店里面,等待员工发现匕首即可,而环卫工人则是由于光线的问题没有发现早就在垃圾桶中的匕首。

原文: 经过法医检验,秦天的死亡时间推定为11月22日20点到22点之间。 两人的确在晚上7点左右来到咖啡厅,大概聊了半个小时后一起离开。之后两人的去向不明,棚户区没有监控,夏晓钰本人则说离开咖啡厅后就开车兜了下风。
“这个我们也查过了,当天下午5点下课后,夏家昊就回宿舍为了第二天的考试复习,一步也没离开过。他的舍友都可以作证。而且啊,除了22号那天约出秦天,近期她也没有跟其他什么人有过频繁联络。包括手机、短信、QQ各种通讯方式我们都查过了。要同伙的话,总该有个联络吧。除非你说她的同伙就在店里,可是店员几乎都是两两一组负责工作,互相都能作证,店长和夏晓钰一直在前厅负责收银及招呼客人。根本没机会。”
推理:在秦天的死亡时间内,其他人都不可能作案,而夏晓钰没有不在场证明。只可能夏晓钰作案。

原文:他还跟我说了19年前的一个什么失踪案,哪户人家的爱女失踪了,一直没找着,两个老人家到现在还在村子里等着。推理:这个女人是夏晓钰,因为发现自己当了情妇怀恨在心,杀死秦鹏夫妇后潜逃。


案 发过程:夏晓钰因为秦家的事情对秦天怀恨在心决定杀死秦天,第一次把柳晴天当成秦天,约柳晴天出来以火灾的理由,将其溺死,结果发现杀错了人。
第二次发现秦天没死,决定杀死他。假装以火灾真相为由约秦天出来见面,后面跟着秦天到家里找东西,在秦天不经意的时候杀死了他。将匕首藏在垃圾桶中,计划将其运走,却被店员发现。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21:10:18 | 2020-8-15 16:20编辑
从警察的一个失误开始推理。
陈达郎当时表示“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将放有垃圾的垃圾桶清理干净再放回”
从常理上来讲,每一桶垃圾都需要推到垃圾车边。但是对于装满后170kg的垃圾桶,哪怕是有轮子,正常人也肯定不想多次去搬运的。如果发现了有一桶垃圾是空的,那么肯定没必要将这个垃圾桶倒入垃圾车中,因为很累。
所以,这意味着陈达郎只把大门右边的垃圾桶倒了,并没有倒大门左边的垃圾桶
而李小姐当时“背靠着门”且“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说道”,发现匕首的垃圾桶应该是李小姐右边,也就是大门左边的垃圾桶。
警察的失误便是将两处“右边”认为成了同一处。
李本亦提问的问题应该就是确认了陈达郎并没有倒掉大门左边的垃圾桶,也就是当晚有凶器的垃圾桶并没有被倒过。
那么陈达郎陈述的“另一桶瞥了一眼没东西”就成为了凶器是否在9点后丢弃的关键。
“瞥了一眼”的用词本身就显得随意,他没有能闻出人血的嗅觉,对于一个空垃圾桶,于情于理,他都没必要仔细观察。
原文“借着白色的日光灯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着一把墨绿色的刀柄的匕首”,说明了在日光灯下可以看清垃圾桶内的凶器。
但一般只有倒垃圾的时候才开日光灯,所以陈达郎倒垃圾时的光源是白炽灯,白炽灯发出的光线昏黄。在绿色垃圾桶中的绿色把柄+暗红色血迹的匕首,会看漏也是无可厚非。
因此,凶器在九点后被丢入垃圾桶的结论并不成立
接下来分析警方的这个失误是否可以被提前设计。
这个信息点是针对于夏晓钰的不在场证明,所以以下论证夏晓钰是否有足够的信息布置这个诡计,从而导致警方的失误。
首先,“上个月装修扩充店面卖起了奶茶,顾客多的时候她也就不得不去帮衬一下”,说明了她从上个月开始来帮衬的次数增多,自然会了解倒垃圾的时间、收垃圾的时间、垃圾桶个数、当时的灯光情况。
其次,她曾与陈达郎进行过交流,了解他的倒垃圾习惯,比如不会傻傻地拿空垃圾桶过去倒。
另外,她曾经暗示过陈达郎: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目的是让他搬垃圾的时候要注意两个桶的垃圾,以免习惯性不检查另一个垃圾桶,耽误自己计划。
此外,她没让警察拍照片,估计是怕警察指着照片问陈达郎,“你倒了这个垃圾桶了吗?”。她或许希望警察只能通过描述“左边”“右边”来判断陈达郎的口供吧。没让警察拍照的第二个原因是,她怕照片和其他时候的照片对比,发现了两个垃圾桶被互换了(关于互换,下文会说明)。
最后,由于卖不完的面包会被员工带回来或者丢入垃圾桶,因此她可以增减自己带回家的面包数量,来调节这几天的垃圾数量,使其不会超过一个垃圾桶。
这些线索说明了夏晓钰有能误导警察的方法,从而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一个足以确定夏晓钰确实有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的证据是,由于每次倒垃圾的时候店员都会固定倒在大门左边的垃圾桶,而当晚陈大郎则在大门右边的垃圾桶发现垃圾,这说明了有人将左右两边的垃圾桶互换了。而这一点也直接成为了误导警方判断的原因,因此,夏晓钰确实在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而她如果不是凶手的话,她便不应该知道死亡时间,也就无从制造不在场证明,换言之,夏晓钰给自己伪造了不在场证明,所以她是凶手
当晚夏晓钰回到面包店后伪造不在场证明的具体行为:丢弃凶器到大门右边的垃圾桶,再将两个垃圾桶的位置互换。

接下来再看秦天死亡案件。
“现场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机及钱包、现金”咋一看是入室偷盗抢劫事件,但是谁家强盗会来贫民区入室抢劫呢?而且还来抢劫一个穷鬼。
而且,如果是强盗所为,由于死亡时间是8-10点,死者大概率没睡觉,那么要么是秦天在屋内,强盗趁门没关好从大门进入;要么是强盗正在偷钱,秦天这时回来。这两种情况均是秦天正面对着强盗,不存在强盗从后攻击秦天心脏的可能。门上有猫眼,不认识的人更难攻击到他的身后。
因此是凶手想伪装成强盗抢钱杀人,才将他的财物带走的。
从现场死者位置来看,应该是秦天领凶手来到自己住处,走在前面,刚刚把钥匙收到口袋里,凶手从后袭击他。
而秦天被攻击之后,死亡很迅速,而且很快会昏迷,那么,被拉开的抽屉不可能是秦天死后留下的死亡讯息,而是凶手拉开或者是秦天遇袭前拉开的。
如果是秦天遇袭前拉开的,那么凶手一定是熟人,他在给这位熟人找什么东西。
以上,攻击秦天的人是秦天认识的人
幸运的是秦天的人际关系简单,认识的3个人:①夏家昊,他具有非常明确的不在场证明;②李本亦,他是金水③夏晓钰。因此,凶手是夏晓钰
两人在7点半从咖啡厅一起离开,很有可能之后仍一起行动,夏晓钰可以找一个理由让秦天去自己屋子里找某个物品,从而跟着秦天一起来到他家,完成谋杀。
这里还要论证一下时间。可以知道夏晓钰的交通工具是车,从警局到棚户区需要15分钟车程,从警局到面包店需要20分钟步程(车程约为5分钟),那么从8点到9点共一个小时,夏晓钰拥有足够的作案时间和善后处理血迹的时间。

把夏晓钰杀秦天的动机留到最后说明,这里开始另一起案子的推理。
既然夏晓钰有动机杀害秦天,那么她动杀心便是夏家昊第一次跟她提秦天的时候,当时她仅仅能从夏家昊处得到关于秦天的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那个人叫作秦天、那个人带着口罩、两人相遇情形的简化版,这些信息可想而知便包括了秦天的年龄,工作身份、工作地点。
巧合的是,这些信息和另一个晴天都高度相似。
部分地区的南方人就是没有后鼻音,秦天、晴天念起来都一样。柳晴天同样是勤杂工,同样年龄相仿,同样在B大工作,甚至因为感冒,遇害当天还戴着口罩。
从夏晓钰得知死的勤杂工不是秦天的时候的表情来看,“夏晓钰回过神来”,是夏晓钰错将柳晴天当成秦天杀害了
当然,目前还只能是猜测,现在只能确定夏晓钰有误杀柳晴天的可能,还需要其他证据支持。
第一个支持证据,就是湖边监控拍到的录像。
死亡时间推定为11月12日下午5点到9点,而与死者在11月12日下午5点21分同行、而且出现在案发现场的人,自然是最大嫌疑人。即是那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运动服和鸭舌帽可能为了犯罪而特意准备,这里能体现凶手的特征是1.7m的身高和略有肥胖。
很快便注意到,夏晓钰同样拥有这两样特征。
1.原文“而两人的穿着和半个头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了秦天和夏家昊的身高相差半个头,而“夏家昊将胳膊轻松搭在秦天肩膀上”说明了夏家昊比秦天高半个头。“母亲一把抱住儿子并踮起脚亲吻了他的额头”说明了夏晓钰比夏家昊低半个头。而题目说秦天身高1.7m,那么夏晓钰身高自然也为1.7m。因此满足特征。
2.原文“没一会儿门就被推开,一位富态的中年女子从门内出来”,把“富态”认为是“略有肥胖”应该不过分吧,由于穿着可能改变体型,认为夏晓钰满足肥胖特征也无可厚非。饮食那么好,能不肥胖吗......
除了监控的决定性证据之外,还有一些辅证。
1.柳晴天的口罩被摘下来,说明了凶手需要在勤杂工死后,确认其烧伤特征。
2.夏晓钰发现杀错人之后,夏晓钰便找儿子要了秦天的微信,确保下次一定杀对人,果然没过几天秦天真的死了。
3.在11月10日周五夏家昊跟夏晓钰说了秦天的事之后,柳晴天便于12日被杀,时间过于接近了。
4.勤杂工的排班较乱,连着几天不上班是正常事。所以夏晓钰选择在周末杀人,可能可以拖延尸体发现时间。
5.由于柳晴天是干性溺死,而非典型溺死,死亡机制为落水后因冷水进入呼吸道刺激声门引起反射性痉挛,发生急性窒息,这可能和柳晴天的体质有关,所以哪怕夏晓钰的力量值并不一定能压过他,也能将其溺死杀害。
6.从秦天事件丢弃凶器的行动来看,夏晓钰有着很强的反侦察能力,躲过监控而离开自然不在话下。
结合以上几点,认为是夏晓钰杀害了柳晴天,动机是误将柳晴天当成秦天了。
另外,柳晴天和身世背景和秦家没啥关系,柳晴天住在戈壁边,没地学游泳;而秦天爷爷死于落水,说明两人身世没啥交集。

注:以上的“秦天”指的是勤杂工,以下的“秦天”并不是指勤杂工。

接下来开始这题的核心诡计,也就是夏晓钰的动机,以及19年前那场大火。
从大火开始推理。
点火工具是打火机,因此很难是意外失火。
而当时秦鹏家门窗没有被撬锁,因此可推测纵火的人来自于家中内部
排除没有行动能力的0岁小孩,纵火的人在秦鹏和余娟之中。
19年前的事,很难找出证据指向具体某人,但可以从动机分析。
文中没有暗示秦鹏有动机杀余娟,也没有动机毁掉自己的家庭(如果是为了小三,那为啥要杀自己呢)
但是余娟有动机杀害秦鹏,也有动机毁掉这个家庭。原文:“一个很像秦鹏背影的男人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一家宾馆。而且就是在秦鹏的老婆怀着秦天的那段时间”,这里说明了秦鹏曾于余娟之外的其他女人偷情,这个理由足以让余娟有动机杀害秦鹏,也有动机杀害那个女人以及她与秦鹏的儿子。反之亦然,娇小女人也有动机杀害余娟和秦天。
那么,从动机上来看,余娟比秦鹏是更可能是纵火的犯人
但是,以上只给了余娟杀害小三和小三孩子的动机,并没有杀害自己和秦天的动机,所以,这需要用到本文最大的诡计——太子换狸猫。
先说结论
余娟用小三和小三的儿子,代替了自己和秦天在火灾中死去。即,当晚被烧的其实是秦鹏、娇小女人和她的儿子,而余娟已经带着秦天逃之夭夭了。而夏晓钰则是余娟,被烧死的“余娟”是小三,被烧的勤杂工是小三的儿子,夏家昊是秦天
再说支持这个结论的证据
1.反推。种种迹象表明,夏晓钰、夏家昊和当年的火灾事件有关,更可能是幸存的那对母子。而夏晓钰不符合小三的“娇小”特征,因此那场火灾中活下来的是余娟而不是小三(虽然19年可能已经物是人非,但不妨碍这成为推理题的point)。而夏晓钰在夏家昊小时候没有证件,身份不明,是因为她理论上已经是这个世界的死人了。
2.短信。上文提到的动机,余娟不会杀死自己和儿子,所以需要替代品,最佳的选择当然是小三母子。所以她需要将小三母子约出来,因此在秦鹏睡后,用秦鹏的手机发短信给小三,将其约出。然后再击晕,丢床上,纵火。0点50分的短信,其实是余娟用秦鹏手机来约小三的。
3.身份。原文“为了核实身份,法医将你的DNA与两具尸体做了比对,确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鹏和余娟。”,但是这里有个疏忽,因为用小三儿子的dna来验证小三和秦鹏,也会是吻合的。并不能说明余娟一定死了。而勤杂工和夏家昊才1岁,而且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意味着当时他俩长相和体积都差不多(同父异母),不容易被警察发现掉包。
4.噩梦。夏家昊的梦中,木匣子象征着他当时在婴儿床上,星星月亮象征着婴儿床上的装饰品,而他的梦境解读意味着,他一开始就在婴儿床里,随后有人纵火后将他带走。而勤杂工的梦刚好相反,他本不在婴儿床上,被搬到婴儿床上,没人救他,而是被红色的叫喊声淹没。这里说明了,夏家昊才是秦天,本来在婴儿床上,而勤杂工则是小三的儿子,被其他人搬到婴儿床上的。
5.失踪。火灾同一年,有一户人家丢失了女儿,现在还在村里等着。而余娟父母早亡,所以那应该是小三的父母。小三之所以失踪,是因为代替余娟被烧死了。
这里简单回溯余娟的手法。
秦鹏求子心切但老婆一直流产,于是和小三出轨。余娟发现小三和她儿子的事之后,起了杀心。案发当晚趁秦鹏睡着后用他的手机将小三和她儿子约出,击晕后将其放到自己床上,将儿子放到婴儿床上。打火机纵火,带着自己儿子跑路。之后改名为夏晓钰,把儿子改名为夏家昊(天上多了个日)。继续生活。

那么现在夏晓钰的动机便浮出水面了。
她需要隐瞒当年的真相才能继续维持身份生活下去。但是,勤杂工一直在调查火灾事件,甚至还让夏家昊协助调查,如果真的查到了蛛丝马迹,自己和自己心爱的儿子就毁了,所以需要杀人灭口。
另一个动机就是单纯地对小三母子的复仇,在自己怀孕期间出轨是一件很过分不可原谅的事,为了报复秦鹏这样的行为,要把野种给杀了。

其他:
1.文中有多处暗示太子换狸猫,例如“两人同时笑了起来,就像是亲兄弟一般。”“草,难道我他妈是个gay?!”。
2.文中有多处表现了夏晓钰对儿子的疼爱:温柔、亲吻、iApple X、一桌好菜、吃鱼头。一方面体现出了自己怀胎三次终于得子的不易,另一方面夏晓钰也坚定了不能让野种破坏自己生活的决心,加深动机。
3.起火事件前一天1998.4.5.是清明节,可能是余娟祭奠父母时思考人生才有了杀心,打火机也是祭奠后剩下来的。
4.文中介绍夏家的饮食:糖醋鱼、螃蟹、小鲍鱼排骨,是为了给夏家昊一个长得更高的理由,给夏晓钰一个富态的理由吧......
5.夏晓钰是真女中强人,一个好母亲啊。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21:23:21 | 2020-8-15 19:17编辑
本案凶手:
夏晓钰(真实身份是余娟)

本文核心诡计:
夏晓钰的真实身份是秦鹏的妻子:余娟
夏家昊:秦鹏和余娟的儿子(他才是真正的秦天,但为了区分文中的秦天,下文依旧称呼他为夏家昊)
秦天:秦鹏和情妇的儿子
19年前失踪的女人:秦鹏的情妇(本案现在的时间为2017年,而火灾发生时间为1998年,相隔19年)
1998年的火灾,死在火灾中的是秦鹏和他的情妇,幸存的是他们俩的孩子。由于警方误将幸存的孩子认作了秦天,且死者被烧得面目全非,只能靠幸存的秦天的DNA反推死者身份,导致警方误认为死去的是余娟。
由于余娟父母早亡,无亲无故,为了掩盖自己放火杀人的事实,余娟隐姓埋名,带着孩子夏家昊以“夏晓钰”的身份继续生活。(对夏家昊谎称小时候家里遭贼各种证件遗失)
从许多细节中可以证实这一点:
夏家昊(真秦天)的生日是1997年5月30日。假秦天的生日应该不是这一天,但是由于是被误认为秦天,而被爷爷奶奶领养,所以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认为自己的生日就是“真秦天”的生日:1997年5月30日。
余娟怀了两次但都意外流产了,第三胎才生了秦天(夏家昊),导致她对夏家昊有一种稍显病态的保护欲。
从秦鹏多年前的同事口中得知,秦鹏搂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进了宾馆,由此推断秦鹏出轨,对象身材娇小。文中对于身高的描写中,秦天170cm高,夏家昊比秦天高半头,夏晓钰踮起脚可以亲吻夏家昊的额头,可见夏晓钰也应该在170cm左右,且因为遗传,秦天的生母可能会稍微矮一点(这点仅作参考)。

1998年火灾的真相:
余娟得知了秦鹏出轨并且还和情妇生了孩子的事。于是,1998年4月6日凌晨,趁着秦鹏睡觉,将其捆绑在床上,并在0点50分,拿着秦鹏手机发短信给他的情妇,让情妇带着孩子来秦鹏的家。情妇带着孩子上门后,身材较高的余娟立刻制服了娇小的情妇,将其也捆绑在了床上,并决定一把火烧死这对狗男女。她将夏家昊从挂着动物和星星月亮玩具婴儿床上抱了下来,将秦天替换进了婴儿床,然后点燃了秦鹏和情妇旁的窗帘,带着夏家昊离开了。就这样,秦鹏和情妇被活活呛死在火海中了。而火灾也将束缚秦鹏和情妇的绳索付之一炬。由于当年并没有详细调查,所以以意外结案,并没有查到死者被捆绑的线索。
但是这场火灾的真相,像烙印一般刻在了夏家昊和秦天的梦境中。
从夏家昊的梦境中可以得知,他经历了躺在婴儿床躺在一个软和的木匣子中,被许多动物环绕。头上是一片星空,还有弯弯的月亮,被抱走放在地上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身边开始着火过了一会儿,我的右边就会出现了一团红色,被抱着离开了火场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这几个步骤。
而从秦天的梦境中可以得知,他经历了被抱进婴儿床(从一片黑暗之处来到了被星星月亮覆盖的地方),周围开始着火慢慢地他的周围就开始出现巨大的红色和刺眼的亮光,父母开始尖叫和哭喊随着足以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和哭喊声,最终没有逃离,这几个阶段。
夏家昊在梦境的描述(我的右边出现了一团红色)与秦天右半边身体烧伤,也可以佐证这一点。
而本文最后所说的19年前的失踪案,哪户人家的爱女失踪了,失踪的就是被误认为是余娟的秦鹏情妇。
PS:由于两位死者是被烧死在床上的,而秦天又在梦境中提到他听到了尖叫声和哭喊声,证明死者是清醒状态,所以推测两位死者应该处于某种被限制在床上但意识清醒的状态,除了被绳子绑住外,也可能存在其他可能。

柳晴天案:
本案凶手是夏晓钰。她将柳晴天误认为是“秦天”,所以将其杀害。
柳晴天的时间线如下:
11月12日下午5点21分,柳晴天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且这条路是可以通往无名湖的。
11月12日下午5-9点,柳晴天干性溺亡。
11月15日上午9点,B大西南角的无名湖发现一具柳晴天浮尸。
由前文推断,夏晓钰是身高在170cm左右且为富态的中年女子,与监控中的人物特征吻合。
夏晓钰从夏家昊口中得知了秦天的事,一方面对这个丈夫情妇的儿子恨之入骨,另一方面担心儿子跟他过多的接触可能会调查出当年的真相,夏晓钰决定杀了秦天。当她在面包店门口听到了有人喊了“晴天”两字,且看到被喊的那个人也身穿勤杂工的制服并戴着口罩,误以为这人便是“秦天”(可能是因为她是南方人前后鼻音不分有关)。乔装打扮后,夏晓钰以问路为由,将热心的柳晴天带到了无名湖边,趁其不备将其推下无名湖。由于柳晴天本身就感冒,且极度惊慌,导致了干性溺亡
之后夏晓钰绕开了监控,离开了案发现场。然而事后回家,听到儿子提起无名湖浮尸并不是“秦天”,意识到自己杀错了人并失了神(夏家昊走到锅台边看了一下,“妈?”夏晓钰回过神来也凑到锅台)。于是,夏晓钰向儿子打听秦天的联系方式,确保这次不会再杀错人。

秦天案
本案凶手也是夏晓钰。
本案的杀人过程并不难推,夏晓钰获得秦天的联系方式后,在11月22日下午5点左右约秦天聊火灾的事。两人晚上7点在咖啡厅见面后聊了半个小时,便一同离去。夏晓钰找了些借口,一同前往了秦天的住处,并乘其不备使用了墨绿色的匕首从背后捅死了秦天。之后,她翻找了屋内,将与秦天身份有关的物件全部拿走,离开了宾馆。(房门内外都没有把手,导致她无法关门)
随后,夏晓钰带着凶器,在9点前回到了自己的面包店。
接下来,本案的关键是,夏晓钰如何利用垃圾桶,来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由描述可知:
1. 后门两侧一左一右放着两只一模一样的绿色垃圾桶。
2. 21日晚上贾儒和何碧只将垃圾丢在了右侧(店员视角)的垃圾桶。
3. 右侧(店员视角)的垃圾桶最终发现了本案的凶器:墨绿色并染血的匕首。
4. 陈达浪明确表示当时只有门右边(环卫工人视角)的那桶有垃圾。
由于店员丢垃圾的路径是出门的右手边丢垃圾;而环卫工人是面向门的右手边,拖出垃圾桶。可见他们描述的垃圾桶并不是同一个垃圾桶!
那么陈达浪为何确信那是右边的垃圾桶呢?除了上述的理由,这一切,主要还归功于夏晓钰的错误引导。夏晓钰曾在前几天晚上9点提醒环卫工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并指了指左边垃圾桶。那在环卫工人的意识里,这个垃圾桶便成为了“右边的垃圾桶”。而且这本身也没错,对于环卫工人的视角,这个垃圾桶确实在右边。
而通过现场的环境:后门有一盏昏暗的白炽灯,和一盏明亮的日光灯。而日光灯只有在店员丢垃圾的时候才会打开(贾儒:“我们倒垃圾的时候会把门上方的日光灯打开,一般来说是不会看漏的。”得知:只有店员倒垃圾时会打开日光灯,而环卫工人检查垃圾桶时只有昏暗的白炽灯照明。凶器是一把墨绿色且沾满血迹的匕首,在昏暗的灯光下,放进另一个空的垃圾桶中是很难被发现的,且环卫工人也说了:当时只有门右边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可见他并没有倒另一个垃圾桶里的东西。(另外,夏晓钰拒绝警方拍照,可能是担心警察用照片让环卫工人指认,从而暴露了左右垃圾桶对调的问题。)
那么丢匕首的手法就变得很简单了:
夏晓钰首先去了后门,将左右两个垃圾桶对换了位置,并在空垃圾桶里丢下了凶器。
接着,她在9点前回到面包店。只要等待环卫工人9点将“右边的垃圾桶”里面的垃圾清掉,就能为自己提供不在场证明的证词了。

而李本亦在最后问陈达浪的问题,应该是跟他确认清理的到底是哪个垃圾桶。
以上,便是本案的全部过程。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21:52:52 | 2020-8-15 09:43编辑
凶手:夏晓钰

现在是2017年,秦天和夏家昊都是1997年5月30日出生的。

时间线:
1998年4月6日凌晨0点50分,秦鹏曾经发出一条无法得知内容的短信给一个某个号码;凌晨2点,秦家邻居听见了秦天的哭声发现秦家着火。火是从窗户的窗帘烧起的。
2017年11月12日周日起就没有人再见过柳晴天。当天柳晴天戴着口罩,他从上周开始就感冒。下午5点21分,一段监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约一米七身着阿迪运动服头戴鸭舌帽看起来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过,且这条路是可以通往无名湖的。但之后这段道路的监控中没有再拍到两人当中的任何一人。
2017年11月13日B市整天下雨。
2017年11月15日周三上午9点,学校的勤杂工彭卫国(大概从1997年开始在B大工作)在无名湖发现柳晴天尸体。
2017年11月18日李亘亦和同事小戴来过小昊烘焙,买了点儿东西。
2017年11月21日晚,贾儒和何碧倒垃圾。
2017年11月22日下午5点,夏晓钰发了微信给秦天说要约他出来聊聊他家火灾的事。约会时间就定在晚上7点学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厅。两人的确在晚上7点左右来到咖啡厅,大概聊了半个小时后一起离开。之后两人的去向不明。夏晓钰于晚9点到达小昊烘焙。晚9点,垃圾车来收垃圾;10点,李隋艺和赵哥在后门一个垃圾桶里发现一个带血匕首。夏晓钰提议报警。报警时间喂10点05分。李亘亦和小品来到小昊烘焙后门。两人推着垃圾桶回到警局前不久,云森在自营的棚户区旅馆的212发现秦天尸体(于当晚20点到22点死亡)。

关键信息:
应激反应?:夏家昊第一次跟夏晓钰提起秦天的时候,夏晓钰没等夏家昊说完就对他大声呵斥,就像她曾经因为他提起自己丈夫时一样,甚至还打了自己的儿子,想断绝儿子和秦天的来往。一个正常的母亲,就算反对自己的孩子和别人交往,也不会有如此大的反应。而夏晓钰就好像,触电了一样。
杀错了人:事实证明,夏晓钰还是挺敏感的,听儿子的描述就明白了秦天的身世。夏家昊和夏晓钰发生争执的那天,他们的对话里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地方——夏家昊说过“秦天被烧伤所以总是戴着面罩”,就这里,“总是戴着面罩”这一特征,好像秦天和柳晴天都有吧,而且两个人都是刚工作不久的,身穿灰色制服的勤杂工。而且,夏家昊没有说秦天右边脸被遮住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夏晓钰杀错人也很正常。不过,夏晓钰估计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杀错人了吧,夏家昊提起秦天还活着的时候,夏晓钰明显愣了一会儿,然后就要了秦天的联系方式,开始准备第二次杀人,这次绝对不会杀错人了。
天时地利人和:B大常年接纳游客,夏晓钰想扮演成参观者简直轻而易举,但是,无论怎样乔装都是无法改变体型的。无名湖四周全是树,平时也没人来,叫上一个戴口罩的勤杂工假装跟着参观参观也很正常。可是有哪个参观者能正正好好避开返回路上所有的监控呢?想必是对校园足够了解吧。无名湖附近没有监控,当天是周日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有人来,第二天还会下暴雨,这大概就算是天时地利人和了。柳晴天不会游泳,又感冒,就,干性溺死了。
七点到九点:秦天死亡时间为20点到22点,夏晓钰自称19点半到21点都不在场。秦天的住址,除了店主云森和夏晓钰以外,没有别人了。云森没有嫌疑,就只剩下夏晓钰了。秦天钥匙在自己身上,门除了云森踢的那一脚以外没有其他破坏,说明夏晓钰是和平进屋。夏晓钰可以找理由让秦天邀请自己去他家。匕首上没有指纹说明是预谋作案。拿走财物身份证件,应该是为了确认身份,确认夏晓钰自己的猜测,也伪装出谋财杀人的现象,把自己想把秦家灭门的想法隐藏起来。夏晓钰说是九点钟直接到店里,但她完全可以先从别的路绕到小巷里,避开监控扔掉匕首,然后卡着九点钟的点进店,假装什么也没发生。
匕首:作者在描述到底是那个垃圾桶有匕首的时候,是这么说的:“就是这个垃圾桶。”女生指着自己右手边的垃圾桶说道,“这里面发现了一把匕首,上面沾着血。”李隋艺当时是面对警察,背对后门的;而来收垃圾的陈达浪,是面对后门,正好与李隋艺处于一个面对面的位置。所以李隋艺右手边的垃圾桶,是陈达浪左手边的垃圾桶。而夏晓钰提醒陈达浪记得把“右边”的垃圾桶倒掉,是指夏晓钰的右手边,也就是陈达浪的左手边。这是个误会,当夏晓钰再次看到匕首的时候估计蒙了吧。
日光灯和白炽灯:墙上一共有两盏灯,一盏即用即开的日光灯——给倒垃圾的员工使用,还有一盏常亮的白炽灯——给来倒垃圾的环卫工人使用。员工来倒垃圾的时候,都会把墙上的日光灯打开,让自己能够看清楚。但是相比之下,白炽灯亮度过低,再加上墨绿把的匕首躺在深深地绿色垃圾桶里,陈达浪根本看不清楚,就感觉没有垃圾,只推着一个垃圾桶走了。直到李隋艺和赵哥来倒垃圾打开日光灯的时候才发现匕首。


身份调查
结合夏晓钰的各种反应、秦天和夏家昊的梦境,还有各种传闻,真相呼之欲出了啊。
秦鹏曾经和夏晓钰发生了关系,那个时候正是秦天母亲怀上秦天不久,之后夏晓钰发现自己怀了孩子,但是并不知道秦鹏是有家室的。夏晓钰后来知道了,那是在搬去秦鹏家隔壁之后,秦天和夏家昊刚好一岁。夏晓钰找秦鹏理论未果,这就是秦鹏凌晨0点50分发出去的消息。夏晓钰起了对秦家灭门的想法,于是她在凌晨两点趁秦家人睡着了以后踹开秦鹏家门,到卧室窗帘纵火然后把门关上以后报警,然后迅速离开。几分钟后烟和温度都起来以后她又把门打开大声呼叫吵醒其他邻居假装发现火情想要帮忙灭火,也把火灾伪装成了意外失火的样子。
夏家昊的梦,是他还没睡的时候,他躺在婴儿床上,过了一会儿隔壁着火了,火势越来越大,夏晓钰冲进来把他带走了,他逃离了那片红色。
秦天的梦,是他已经睡着了的时候,他被夏晓钰的踹门声吵醒,夏晓钰纵的火越来越大,但是没人来救他,他的父母都被烧死了,他也被烧得不轻,几乎全身都烧伤了,所以他一直无法逃离那片红色。
夏家昊不是钙,面对同父异母的秦天感到很亲切,想为对方多做些什么,时时刻刻想着对方,大概还是因为血缘的关系吧,血浓于水啊。但是好巧啊,两个人是同一天生日。
“那时母亲还只是一家面包厂的女工,因为家里遭贼各种证件遗失连编制都没有,只是个临时工身份,所以厂里不分配宿舍。母亲只好在外面租了一个小房子…”家里真的遭贼了吗?夏晓钰的证件在那场大火里没来得及拿就都奉献进大火里了。为什么神秘电话号码打不通了?夏晓钰搬家后又换了个手机号。
当夏晓钰的生活终于步入正轨马上就要迎来新的更美好的转折点时,儿子突然提起了那个她永远不想提起的人的儿子。估计她也没想到秦天还活着吧,她又起了杀心。
19年前有一户人家的爱女失踪了,两个老人至今还在等。这个失踪的姑娘,说的大概就是秦天的母亲吧,但是这对老人再也等不回他们的女儿了。


还原事件:
夏晓钰伪装成正在参观的游客与勤杂工柳晴天一起去往无名湖,并在无名湖一处尝试溺死柳晴天。但是她想杀的却是秦天而不是柳晴天。
夏晓钰假借与秦天讨论十九年前火灾的理由与秦天取得联系并进入其家中杀死秦天,带走财物和身份证件。绕路进入小巷扔掉匕首,在九点钟准时进入正门。


夏晓钰的确是个受害者,但是她如此反抗,终究还是会给自己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啊。我不知道夏晓钰把秦家灭门以后到底会不会快乐,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呢?夏晓钰不傻,她应该知道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但是她这么做,真的会让自己开心吗?自己最爱的儿子又会对自己怎么想呢?


最后,作者真起名带师了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22:19:15
秦天和夏家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22:50:54 | 2020-8-15 19:58编辑
一、起火回忆
结论:死者为秦鹏和小三,余娟本人未死,被烧的婴儿是秦鹏与小三的私生子。

1.【匣子开始摇晃,我整个人飞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我又飞到了空中,拼命逃离着那团红色。】
夏家昊跟秦天的梦为同一出,夏家昊的梦境中一起一落,其实对应的是婴儿床内被人抱出床放在地上,有人再将其他婴儿放进床内,接着自己在被抱起离开。软和的木匣子就是摇篮,围绕的动物是摇篮四周的刻花,头顶的星月就是摇篮的吊坠,右侧的红色就是燃起的火焰。
秦天的梦境则是被抱进床内的婴儿,属于被烧的一方,一直身处红色,秦天右侧烧伤。

2.在文尾曾提到秦鹏在妻子怀孕期间搂着一娇小女子出入,见下面的身高分析,夏晓钰实在算不上娇小。秦天的dna之所以可以对上烧焦的两具尸体,这具女尸就是末尾提到的背着的年轻女人的,女人属于小三类角色,而秦天手机发出的短信,其实就是有人通知她带着婴儿来到家里,目的也是为了换尸和换婴儿,结尾中有一对老人还在等自己的女儿回来,其实就是对应已经死去的小三。

3.之所以夏家昊和秦天的出生日期都在5月30日,巧合除外,我猜测是因为活着的秦天并非本人,他用秦天的身份活着,所以出生日期其实不是自己的,而是“秦天”这个身份的,而真正的秦天是夏家昊,他的出生日期就会与有“秦天”身份的那方相同。

4.【因为家里遭贼各种证件遗失连编制都没有,只是个临时工身份】
显然上面的换身份换婴儿作案者只有一人可能,余娟本人,也就是后来改名的夏晓钰,这途中的遭贼是场自导自演,她的真实身份不能公布于世。

该处结论的侧面佐证,下文分析还有


二、杀人凶手和动机
结论:两起案件凶手都为夏晓钰,动机则是为了掩盖19年前的纵火案。

1.【者来到B市仅两年,交际范围几乎仅限于学校的教职工】
先说小柳的死亡,值得注意的是,此人文中未与其他人有过过节,被杀的理由就是个迷,此人并非B市本地人。第二处小柳身份特别的地方,案发当天他佩戴了白色口罩。

2.监控显示与小柳一起走的嫌疑人有以下几个特征,阿迪达斯帽,微胖,1米七身高,也就是说凶手需符合上面特征。

3.再看第二起案件与第一起一样,死者并没有与什么人结下过节,唯一特殊的是秦天佩戴了黑色口罩,且二人都是B大的勤杂工,同时都是外地转来B市。

4.【现场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机及钱包、现金,房间的钥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先说钱包跟手机,秦天并非什么有钱人,手机用的也是破裂且旧款式,这里凶手拿走的目的是为何?而现场门上是有猫眼的,死者背向门背刺,说明死者大几率信任且熟悉凶手(这里的解答后面会分析)。

5.两个死者都是外地转来B市打工,两个死者都是B大的勤杂工,两个死者都没有什么仇家,两个死者都佩戴着遮掩面部的口罩,二人虽然没有直接关系,从装饰、经历、职位来看,二人又非常像似,因此我推测凶手的目的其实只是为了杀掉秦天,而小柳之所以被杀,是因为面部戴口罩这少有的装饰使凶手误认为他就是秦天。

6.动机则是文中隐藏的19年前纵火案,法律上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为20年?到如今未满20年凶手仍需承担罪责,夏晓钰好不容易挺到了今天,却又在最后遇见了当年本该被烧死的最大证人——秦天。恰好秦天还在探究当年火灾的真相。


三、手法和细节补充
结论:匕首为夏晓钰制造了不在场证明,而匕首逻辑实际是利用了其他人的语言漏洞(左右垃圾桶)。

1.身高有三处线索。
a.秦天身高一米七,而开头里秦天与夏家昊身高差不过半个头。
b.夏家昊回家时有一处母亲垫脚亲吻额头的动作。
c.刺刀伤口,秦天心脏后背被垂直刺入,这里是个稍隐晦的身高点,想要刺入旋转,凶手得反手握刀(手臂高度矮矮过死者心脏位置),也意味着凶手矮过死者。
推测开头的身高差是秦天高过夏家昊,接着母亲踮脚说明夏晓钰矮过儿子,也就符合刺刀推测的凶手矮过秦天



文中对夏晓钰的身材描述【富态的中年女人】
也符合监控中嫌疑人“微胖”的特征。
而阿迪达斯帽对应的就是有收入的人。
上述三点,夏晓钰完全符合凶手外貌特征。

2.反推秦天死亡现场,为何要拿走金钱,何况秦天很穷(吃泡面,勤杂工,祝三百一月的小旅馆)。对于一个不缺钱的人来说,推测夏晓钰想伪做成盗窃案(也是翻下抽屉的其中一理由),而为何要拿走手机,文中既然提到了破旧手机,我猜测是手机上有对夏晓钰不利的证据,我们知道秦天与秦鹏父母生活一起,可能得到秦鹏跟余娟的相关照片(照片上的余娟就是现在夏晓钰,这也是可能暴露出纵火案的证据之一),也因此现场有拿手机,翻抽屉等操作,我猜测凶手可能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陷害成盗窃杀人,二是为了拿走照片证据。

3.题目最大的难点,就是夏晓钰的匕首逻辑,这里我们细说,首先,夏晓钰为凶手,该处匕首必有一个确定且已知的步骤出了差错,导致有了“九点后夏晓钰不能丢匕首”的逻辑成立。
而匕首逻辑有以下几步组成:
①没有物理机关可延时
②夏晓钰九点后不在场成立
③垃圾车会在九点来
④无人合谋作案
⑤陈达浪清理垃圾的过程没有出错
3.1先说①,物理机关文中是刻意排除了,经过警方调查无任何痕迹,这里的逻辑是绝对没问题的,也就意味着,凶手要想将匕首放进垃圾桶必须自己直接扔。
3.2再看②,九点之后夏晓钰被店员和监控证明无法丢匕首,因此该处的条件也成立。
3.3条件③中,垃圾车也是写明了九点一分到达小店,而这里夏晓钰又拥有完美监控证明,因此夏晓钰确实在垃圾车来后无法仍匕首。
3.4条件④中,发现匕首的人有两人互证,同时看见桶内有匕首,而之后回店内通知老板报警,这一系列操作都是有店里监控拍到,时间上不可能出问题,而有人跟夏晓钰合谋这一可能文中也给了详细排除(资金转动、社交软件、包括结尾提示1中写明排除合谋)。
3.5到此位置,无其他任何操作,这里要使夏晓钰扔匕首成立,只能是她在九点前已经扔在了垃圾桶,但垃圾车又确实在夏晓钰不在场成立的时间段来到了小店且清理了垃圾桶,而逻辑条件的问题只能出现在一处,就是陈达浪清理完垃圾后,匕首仍在垃圾桶,即条件⑤必须错。
3.6如何使陈达浪清理垃圾这一步出问题,自动倒垃圾这一步是经过严格检测的(倒完垃圾后查看桶内),不可能当时陈达浪拿走的垃圾桶内附着匕首,匕首必然只能是存在于那个未被拿走的垃圾桶内,这里就与陈达浪电话中证明【拿走的右边的垃圾桶】矛盾,陈达浪拿走的垃圾桶不可能是有匕首的那个,那么这里的右边垃圾桶,指的是陈达浪分辨垃圾桶的左右与警方询问的垃圾桶在店门右侧不同(店门右侧是指站在店内视角中垃圾桶的右侧,而陈达浪说的右侧垃圾桶则是以他自己视角中的右侧垃圾桶)。在题中提到店员的习惯是先把垃圾扔去店内角度的右侧垃圾桶,而陈达浪拿走的是店外角度的右侧垃圾桶。
作案过程即躲避监控将匕首扔入店外右侧没有垃圾的桶内(店员证词,这几天垃圾不多一个桶足够),然后将两个垃圾桶调换,然后离开。

原文的佐证有:
【墨绿色匕首把】
墨绿色这点是对应的绿色垃圾桶内匕首不容易看出。
【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没东西】
瞥一眼则是印证了可能看漏,且在陈达浪去拿垃圾桶时只有白炽灯昏黄的光,愈发影响视线。
【“小品,你把垃圾桶和那个匕首先收纳好。”
“什么匕首?”】
警方拿回的垃圾桶内是有匕首的,这里小品没有看见匕首侧面佐证匕首难以从外面直接看到。
【噢对了,当时她还提醒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也要倒】
夏晓钰这句“右边的垃圾桶”则是以陈达浪视角说出的右边,这里其实有个心理操作,第一印象中让陈达浪分辨垃圾桶左右认为是自己视角。最后店长不让警方拍照的原因是因为照片方位可直接指出垃圾桶的左右两方,若警方以照片来询证陈达浪拿走的垃圾桶是哪个,会直接暴露出匕首存在的圾桶未被清理。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23:18:53
凶手是夏晓钰,夏家昊和秦天是兄弟,秦鹏在秦天母亲怀孕时出轨,夏晓钰发现被骗,放火烧了秦鹏一家,然后带着孩子离开了,突然听到夏家昊说起秦天,发现当年秦鹏的孩子逃过一劫,所以想动手杀了秦天,柳晴天因为和秦天身高体型差不多,被夏晓钰误杀,在夏家昊说起时才发现错了,所以问秦天的联系方式,约见秦天后,有段时间没有不在场证明,至于匕首,环卫工人说夏晓钰曾着重提前右边垃圾桶得倒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23:27:31 | 2020-8-15 14:14编辑
秦天的母亲余娟在怀着秦天时,他的父亲秦鹏,出轨了,并且与情人也有了孩子,这件事被余娟知道,余娟下定决心,要杀了这对狗男女,于是在1998年4月6日这一天,她迷晕了丈夫,并用丈夫的手机,发消息告诉情人快点带孩子过来,情人落入了圈套,两人被余娟安置在了床上,余娟把秦天从摇篮里抱出来,把情人的孩子放了进去,之后,点燃了房子,逃到了B市,改头换面,以前的余娟一家已经死了,她给自己取了新名字,叫夏晓钰,儿子秦天改名为夏家昊,经历了数年的苦难日子,终于给自己的新身份安上了户口。
  两人的梦境当中,可以知道几个线索,黑夜、摇篮、火灾,两人一个从黑夜进去火灾,一个从火灾逃进黑夜,可以猜测,两人互换了身份,或者说,一个人替另一个人去死,虽然最后的结果是替死鬼活了下来。从夏家昊小时候的经历可以知道,从小没有爸爸,甚至连身份证明都没有,只能艰苦的和母亲一起生活,也说明了夏晓钰是当年逃出来的余娟。“19年前,一户人家的爱女失踪”这个爱女,代替了余娟成为了一具无法辨认的尸体,而她和秦鹏的孩子,在火灾中活了下来,取代了秦天这个名字。
柳晴天的死:19年后,命运弄人,两个孩子相遇了,他们做同样的梦,同样的生日。2017年11月10日,周五晚,夏家昊回家与母亲夏晓钰说起了他与秦天的相识,夏晓钰想起了19年前的事,她没想到,这个“秦天”竟然活了下来,还用着本该属于她儿子的名字,夏晓钰冲动之下打了夏家昊,并叫儿子不准在和他来往,同时暗下决心,要杀了这个秦天。周末,夏晓钰根据夏家昊的描述,找到了这个符合描述的人,因为感冒也带着口罩,且年龄也差不多的可怜鬼,柳晴天,柳晴天没想到自己竟然遭遇了这种事,不会游泳的他在被诱拐推下水后,因为惊恐,在水中休克死亡。
根据监控,凶手身高一米七几,体型有些胖。秦天与夏家昊有着一头的差距,而夏晓钰也需要踮着脚才能亲吻到夏家昊,根据秦天的身高可以推测出夏晓钰的身高大约是一米七多,身高符合,夏晓钰体态臃肿,身材符合,从夏晓钰的店面到学校,仅需要不到半小时时间,作案时间充足。
秦天的死:2017年11月17日,又是周末,夏家昊再次回家,夏晓钰问起学校的事情,确认秦天是否死亡的消息,但答案是惊讶的,她杀错了人,没办法,将错就错,夏晓钰问夏家昊要了秦天的联系方式,通过把人约出来,确认身份,再次实行杀人计划,她跟着秦天来到他的现住所,从背后把秦天刺死,翻找秦天的住所,拿走了手机线索和财物,伪装成入室抢劫杀人,之后回到自己的店里,处理凶器匕首,九点从店门进入,装作若无其事。
  关于垃圾桶里的匕首,当时的垃圾桶是一个装满垃圾,一个没有垃圾,凶手杀完人后把匕首放入了没有垃圾的桶里,之后把两个垃圾桶互换了位置,按照之前倒垃圾的习惯,会把垃圾优先倒入出门右边的垃圾桶里,而工人来收垃圾时,出门右边的垃圾桶在工人眼里则变成了左边,何况在周日时,凶手就对工人做出了暗示,“别忘了右边的垃圾桶”她提示的右边在工人眼里是右边,但对于她本身来说,则是左边,这样在互换垃圾桶位置后,无形中对上了口供,而当时工人只是简单查看有没有垃圾,在没开白炽灯时昏黄的灯光也替匕首做了掩护,使工人并没有发现另一个垃圾桶里的匕首,看样子是在垃圾收走的九点之后才丢的匕首,实际早在九点之前就布置好了,只是简单的调换了垃圾桶的位置而已。

最后得出杀人凶手:夏晓钰(余娟)
匿名
| 发表于 2020-8-13 23:34:25 | 2020-8-14 15:08编辑
20年前,余娟第三次怀孕,因为接连两次的流产,秦鹏并没有指望这个孩子能保住,所以他选择了在妻子孕期出轨,而这位情人还真为他生了一个孩子,只是意外的是,余娟的孩子也平安生下来了。
19年前,被火烧死的不是秦鹏夫妇,而是秦鹏和他的情人——那个失踪的女子,幸存下来的孩子也不是秦天,而是秦鹏与情人的私生子。    那天晚上,余娟先将丈夫杀死,在零点五十用丈夫的手机给情人发去一条短信,告诉她带着孩子速来家中,不加怀疑的情人带着孩子赶到秦鹏家中,被早有准备的余娟点燃窗帘,烧死在家中,而她将真正的秦天用匣子包裹,丢出窗外,离开现场后带抱起他逃之夭夭。
之后,余娟改名换姓为夏小姐,孩子也改名为夏家昊,只是生日依旧用的自己生日。让她想不到的是,那个被丢在火里的孩子并没有死,而且19年后与夏家昊相遇。
学校的勤杂工小柳的确是被随行的肥胖“运动服”杀死的,这个“运动服”就是夏晓钰,他根据夏家昊的描述找到了名为晴天,戴着口罩的柳晴天,误认为这就是儿子所说的秦天,在将小柳推入湖中后,由于从未识水性,小柳在惊吓和冰冷的双重刺激下干性溺亡,之后夏晓钰避开监控离开现场。
22日,在与秦天取得联系后,夏晓钰再次实施杀人计划,她约秦天七点见面,七点半后聊天结束他们并未分道扬镳,而是由夏晓钰送秦天回到旅馆,毫无戒备的秦天打开自己的房门后背对着夏晓钰走向桌子,却被夏晓钰从后面用匕首刺入心脏,失血过多死亡。为了混淆视听,夏晓钰将书桌翻乱,钱包拿走,假装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案。之后夏晓钰回到烘焙店后门的垃圾桶处,将两个垃圾桶调换顺序,把擦拭干净指纹的匕首丢弃在空的垃圾桶里,这时,左边垃圾桶变成装满状态,后边是匕首。
9点,陈达浪来到小巷倒垃圾,按照惯例看了左右两边垃圾桶,然后因为太过黑暗只发现左边有垃圾便清理了左垃圾桶并在亮处做了检查,而未发现右边的匕首。另一边,夏晓钰9点从正门进入店内便没再出来,也没去后厨,制造丢弃匕首行为在时间上的不可能。
但是,李本亦的最后一个问题证实了这一切,“那22号晚上你是倒的左边的垃圾桶还是右边的垃圾桶?”“左边的。”陈达浪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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