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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提交] 第27期谜题答案提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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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21: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谜题地址如下: http://www.tuilixy.net/thread-18759-1-1.html
答案直接在此帖内回复,不用加任何代码。

请根据题目中给出的线索对整件案件作出合理的推理。

另,答案请尽量详细,推理依据很重要,只有结论没有推理过程的答案是不可能高分的。

若要修改答案请直接点击[b]编辑二字,若发帖修改答案,则取最后一次回帖为你的答案。[/b]

截题时间:2011-07-03 20:00 届时将放出第27期答案和第28期谜题。(回答期限为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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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12 21: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黑羽 于 2011-6-24 17:56 编辑

我了个去,上午刚考完下午忙换护照晚上收拾东西明天回家 - -
然后今天是周五...
周五..
五...
| 发表于 2011-6-12 22: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影子の手法 于 2011-6-20 22:42 编辑

我是觉得死者的死亡地点不在他家,小偷进来偷完东西,他第二天再把尸体运回来...........先占上板凳的说..........回头再编辑
好了
我回来了啊
凶手的手法是把陆叫出去,然后在他地杀了陆,之后他的警察朋友进了他家,证据就是他家里被翻乱了,但是血迹不是按照常规的轨道流下来的,关于不能说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那个去他家的人是警察...........
好牵强的说..........
| 发表于 2011-6-13 21: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好像这个不在场证明很严密。像这种处于外地的不在场,有这么几种可能:
1、双生子诡计。不过题目并没有这种提示,可以排除。
2、提前或滞后死亡时间。可以通过某些装置达到,但这样肯定能查出痕迹。
3、自杀。不过如果是自杀的话现金不好处理。就算是扔了也会被查出来,烧了也有痕迹。或者是送人,但这很冒险,另外由题目说是陈觉民杀的,也可以排除。
4、雇凶杀人。这个我觉得是最有可能的。只要找个与陆党生毫无关系的人,警察也很难查到。另外因为这种手法很难确保不会被人发现,所以陈觉民说担心被警察发现。
所以我觉得应该是雇凶杀人。
另外互联网这一点也让我难以释怀。
| 发表于 2011-6-13 23: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oshouge 于 2011-6-14 00:36 编辑

贪婪丑恶的人性
  我先讲个故事吧。在我国的一所大学里有二个大学生(陈觉民,陆党生)他们有着相同的爱好:互联网。两人都认为将来互联网这个行业一定会大有前途,相约将来一定要在这个虚拟世界干出一番事业。虽然毕业后,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城市。但是,但两人仍然时有联系。每当提及当年的梦想陈觉民都跃跃欲试,希望能马上付诸实践。虽然是年少轻狂,两个人也明白创业需要本钱。所以陆党生卖掉了自己的房产终于在2007年和陈觉民共同创立了名胜电子。公司一开始运营的不错,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决策失误,金融风暴,坏账等等)公司举步维艰,很难再维持下去。这时候由于当初为筹钱而卖掉房产的陆党生,妻儿也离他而去。为此陆党生心灰意冷,决定离开名胜电子另谋出路,于是他向当初的合伙人陈觉民决定要回当初自己的股份(当初卖掉自己房产得钱)。可是,陈觉民一再挽留陆党生,他和陆党生说我们创业不容易,希望在这个紧要关头希望陆党生可以留下来,帮助他一起度过这个难关,另一方面陈觉民又说即使你要撤股公司由于经营状况不良又有很多坏账也不可能有那么多钱给陆党生。为此陆党生左右为难,一时难做决定!
  一个偶然的机会,陆党生得知了陈觉民在考虑让其他的大公司来收购名胜电子的消息,于是他又向陈觉民提出了撤股的要求,但是陈觉民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希望陆党生可以留下来再继续一起奋斗。可陆党生却觉得收购的事情不靠谱(投资商们都自顾不暇了,哪还有心思管我们啊)为此他们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盛怒下的陆党生扔下辞职信,甩门而去!最终陈觉民还是签署了收购名胜电子的合同!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离开名胜电子的陆党生却整整一个月没有找到工作,很快身边得钱也花的差不多了。无奈之下,陆党生只有一次次的上门(名胜电子公司所在地:商场)找陈觉民讨要属于自己的股份,为此陈觉民感到十分头痛,十分害怕。因为名胜互联的发展出乎了陈觉民的预料,他没想到总公司会如此看重他。不仅派来许多技术人员负责网站运营,还花大笔广告费进行宣传。他突然觉得似乎没有了陆党生,自己反而更能发挥潜力。由于自私他十分害怕好不容易事业上出现的转机因为陆党生的撤股而前功尽弃,由于贪婪更害怕失去这笔数目不小的金钱!为了彻底清除这个心病,更为了侵吞名胜电子本属于陆党生的另一半。于是一个陈觉民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罪恶的计划诞生了!
  7月26日晚8点,陆党生在家里等待陈觉民的到来(陈事先打电话给陆,说我想通了还是把本该属于你得钱还给你吧)。果然陈觉民准时到达,趁陆党生不备杀死了他,同时翻箱倒柜找到了当初成立名胜电子的股份协议或则合同之类的文件(现场也有翻找过的痕迹,现金什么的都没发现呢)然后离去!之后为了伪造不在场的证明,陈觉民找到了自己的警察女朋友(与路人对话爱哭的警察),让她证明说7月26日的晚上8点后陈觉民一直和自己在外地游玩!当然,深爱着陈觉民的她实在无法拒绝......同时身为警察的她一直很自责,内心很矛盾,即使是看出了现场的疑点也无法说出。难道爱情中的女人真的很愚蠢的吗???
  推理完毕,谢谢!
| 发表于 2011-6-14 10: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尼尼L 于 2011-6-14 10:23 编辑

凶手当然是林觉民
26日晚的陌生男子并没有意义
林觉民在26日之前将陆党生杀死,并在室内布置大量冰块,减缓尸体腐烂
再布置入室抢劫的假象
房东发现尸体时,冰块已消融不见
而此时,林觉民身在异地
| 发表于 2011-6-14 10: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洛克·德 于 2011-6-14 10:52 编辑

听猴子说这谜底很雷人,那我也就猜猜。。首先先把最后警察哭着说不能是话解释了,不能这么想和说是以免让其他人认为成入室抢劫。。。
而在这段时间内,陈觉民却被证明身处外地。   这是说被证明,也没说是被什么证明,被电脑??所以 有了这个可能。而陈觉民是个技术人员,和其他人不熟,所以说这证明应该是被电脑或有关技术的东西证明,因为他认识的人不多,而他出差在外,也只能是这类事务证明他不在现场了。
而后来的重用应该是公司发现了他这样的技术,所以才重用了。
而最后段话,明显路人和警察有点认识,如果没有这段话,文章也可以很顺利结束。但是就是有了,所以最后一段话也是重点。路人一直在给警察灌输是入室抢劫的思想,于是这路人应该是陈觉民或者是陈觉民派来的人。而那些入室抢劫的痕迹,明显就是制造让警察怀疑是入室抢劫的案件!路人和警察的对话是很大声,并且还有路人,目的就是让路人知道这所谓的内幕,让他人以为这就是入室抢劫杀人案!
补充下以免认为我说了一堆,没说凶手。。题目都说了陈觉民是凶手!
| 发表于 2011-6-14 12: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杀手G 于 2011-6-14 12:20 编辑

。。。
这种题目主要在于可能性的推断
一、本来数十人的公司已经只剩20人了
    这是作者打错,不予考虑。
二、动机
        很明显陈觉明不是白痴,一个公司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了,就算杀了陆党生也没有作用
    并且,如果失败,那么就过就是蹲大牢。所以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那么为什么他要去
    做这么危险的事呢(依据题目意思,陈觉明就是凶手)?
    那么重点就在回报方面,有下面几种可能:
              1.收购他公司的总公司要求他那么做。
                因为名胜互联是由于陆党生的决策失误而造成的,并且公司在失败后,他马上选择了
                离开公司。很明显,总公司是不会要这种人的,那么又为什么要杀他呢?
                既然他在公司要倒闭的时候选择了离开,最后又没有找到工作,
                那么当他知道名胜互联被收购时,肯定又会回去找陈觉明,但是这么一个人是总公司
                不需要的,可是陈觉明与他关系又很亲密,结果肯定是会给一个工作给他。
                并且如果陈觉明杀了人,那么总公司就可以依据这一条来永远控制他,也可以让他证明想加入
                总公司的决心,同时也可以除去一个不需要的人。
                真可谓是一石三鸟啊!
              2.陈觉明自己不想让他来烦自己(可能性不大)。
              3.陈觉明自己以杀了陆党生作为条件加入公司(有这种思想的人,也不是好惹的~~)
     可能性最大的是1可能。因为在陈觉明是凶手的情况下,2、3概率太小。并且从最后那作者莫名
     其妙的提示下,很可能总公司也在帮助陈觉明进行善后处理。从文中知道了陈觉明的公司已经被
     收购,但是文中没有提到他的情绪波动情况,但是肯定有一个契机来促使这件事的发生,那么就
     是杀人了(仅仅是确认凶手,不过似乎没什么意义)。
三、手法,在此题中也即不在场证明。
              1.在作者这么懒,连房间都没有任何的描述的情况下,机关不用考虑。
              2.买凶杀人不用考虑(因为这样会无解的,看作者还要他的小命不)。
              3. 合谋不用考虑(就两个主角、、、)。
              4.死亡时间的推迟,并且陆党生的住所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尸体放在空调房里面(陆党生现在住不起空调房,从他还要到商场里面吹空
调就知道。)冷冻会将时间推迟,那么死亡时间应该往前推,那么陈觉明的不在场证明就不成立了。
四、凶器
    是那只万宝龙钢笔吧,不过似乎这样设计没什么意义。
五、题目连贯性很差
    是作者太懒了、、、

[发帖际遇]:  杀手G积极参加学院的版杀活动, 获得学分20分.
| 发表于 2011-6-14 14: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b][/b]你么编辑的太糙了把···原先的场景一下子就跳到了案发后老久老久,太糙了···还有那个陈党生出差的时间也没著名···很容易让人的推理出错的啊···还有啊,你直接把犯罪人逗了出来,但证据都没有,情节也很遭·指正不了啊  没吸引力啊···
| 发表于 2011-6-15 07: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的凶手无疑就是陈觉民,凶器我想就是那支钢笔!
破案的关键是那个警察跟路人的对话!根据对话来判断,警察跟路人,陈觉民,陆党生应该是认识的,并且此警察应该为女性,跟陈觉民有某些关系.
案发当晚,房东看到那个陌生人就是陈觉民.陈进入陆家,劝其回公司坚持下去,陆不肯,陈趁其不备用钢笔刺死了陆.而这些是陈早已预谋好的,他根本就知道陆不会回头,之前因为陆而让公司陷入困境的事实又一次刺激了陈,在杀死陆之后,陈将陆的公寓翻了一边,把钱财带走,伪装成入室抢劫致死的假象!
再说说陈的不在场证明.身处外地的事情文中并没有给出确实的证据,比如是谁证明,或者是车票旅店方面提供的线索显示陈不在本地~!如果不是这些线索来支持他的不在场证明那就是陈自己创造的虚拟的事实~! 陈跟陆一样都是电脑高手,想要在网络上创造一个无懈可击的登录IP或者电话录音,打给熟悉的人或者留下痕迹,应该不难,这无非是陈最得意的了,因为他擅长网络,所以设置这个迷局应该一点也不难,而且会让警察无可否认的认为在案发时他不再案发现场. 此后,他得知警察将寻找另外的嫌疑人的消息,我想也是那个女警透露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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