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9:51:11
凶手是曹一鸣,动机很可能是愤怒看不惯死者的生活作风,并替自己的学生石广生打抱不平。
曹一鸣经常跟学生去登山,不排除自己常备或在学生那里拿些登山绳。
晚上七点多,曹一鸣和石广生一起吃了饭,很可能是听到了石广生对死者的抱怨,并萌发出了轻生的念头,曹一鸣逐渐起了杀心。
八点,曹一鸣安排石广生回去做实验,独自一人回到宿舍楼,假装在七楼下电梯,实则从楼梯下楼观察六楼死者的动静。
八点15左右,死者乘电梯回家,兴许是碰到了同楼的金肖戋,产生了冲突,金肖戋愤怒不已,他借口进入死者房间,使用扳手对死者前额重击,后死者逃入书房,金肖戋追入书房,又在后脑实行了第二击,死者昏迷,兴许是死者的钢笔在搏斗中留下了金肖戋的指纹或皮肤组织,他在慌乱之中带回了死者的钢笔,并在手上留下了墨迹,(也许是像墨迹的血迹),他走的时候并没有关门。
八点半多,在楼梯间的曹一鸣目睹了这一切,他顺势进入死者屋中,死者已然昏迷不醒,他将房门钥匙放入钱包中,开始制造密室,使用衣架的木头和小衣架搭建机关装置,使用衣服夹夹住旋钮开关,调至快要触发的角度,用衣架顶住把手,这样在出门松手的同时,旋钮锁就会自动锁上。并在电梯口留下一个钥匙包,吸引保安敲门。
于此同时,曹一鸣将死者的身体从屋里背出,并在设置好密室后将死者背到七楼自己的房间,拉住腰带悬在自己房间和六楼对应的窗户。
等到保安巡查时,只需要听到楼下传来络绎不绝的敲门和呼喊声,就在七楼将死者丢下。
匿名
1 | 发表于 2020-8-6 19:51:25
凶手:金肖戋。
​由于死者外出时间相对固定,有一定规律,所以对于一墙之隔的邻居金来说并不难掌握。
凶手选择了在6.27日周五,可以利用周五视频上课的时间,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

现场还原:
​在6.27日20:15分的时候,死者回家,等候多时的凶手,敲门进入。(线索:门并没有破坏的痕迹,和平进入。)
拿出凶器扳手敲击死者后脑致其晕厥。(线索:矮书柜面前的带血扳手、死者后脑击打伤。)
并再一次击打死者右前额,利用死者手指拿取钥匙放入钱包,其后凶手将矮书柜衣帽架的杂物依次放置地板,伪装搏斗的假象。(线索:矮书柜前的少量血迹、一地杂物、钱包外侧血迹、钱包内侧的钥匙以及右手血指纹、死者右前额击打伤。)
搬运至凶手家中阳台。
在死者家中阳台栏杆处捆绑绳子,在隔壁凶手家中阳台处将绳子另一边捆绑住死者腰带。(线索:阳台栏杆处的绳子,可延伸至下一层。)
最后将夹子轻轻将反旋按钮夹住,用木衣架勾住夹子,细线绑在木衣架的横梁,将门锁住,细线穿过门下2毫米的门缝。(线索:几个木衣架、一个夹子。)
凶手只需要拉动细线便可以在门外将门反锁。
而只要门外有人转动门把手时,便可将木衣架以及夹子碰掉,形成密室。
然后将准备好的钥匙包丢弃在电梯前。(线索:电梯前的钥匙串。)
最后返回家中。

凶手只需要在家中正常视频上课,等待钥匙包被巡逻保安发现,上门寻找失主时,便可借机引导保安发现601房间密室,为自己创造不在场证明。

同时只要在保安敲门时,凶手返回家中,利用些许空闲时间将绳子解开,造成高处坠亡。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9:51:32
凶手是曹。同谋石(提供道具)。1、首先排除汪和王的嫌疑,不在场证据充分。2、如果是金的话,时间不足,8点半上课,死者8点15分左右到家,作案时间太短,且要真作案,那么一定带了手套,而带了手套就一定会留下一定的纤维痕迹,需要时间清理,这花的时间就很多了,更别说还要布置手段了。3、只剩下曹和石了。首先曹没有指纹,可以省下一些时间,但现场有攀登绳的痕迹,而现场发现的攀登绳只有石家出现的了。盗取的话石家一定会乱,买的话会留下收据,那么不如直接与石结盟,借走绳子还有冲锋衣。
      作案方法:1、首先曹先进入唐家,趁唐不注意,一板先敲下去,唐转过身反击,与曹纠缠在一起,掉的血迹就留在了门口。两人打倒了许多东西,最后唐体力不支(喝醉又重伤),被曹抓住机会,彻底打翻。2、当然在曹来之前,他先放下了攀登绳,一头绑在自己家阳台上,一头垂直到唐家阳台。在打晕唐之后,曹拿起了攀登绳,一头绑起来挂在木头衣架上(衣架挂在门上),一头系唐的裤带上。3、然后曹一直在那等,当然钥匙包也是他放的,最后等到他们摇动把手时,木头衣架掉下,曹立即拔掉在唐裤带上的绳子,唐就掉下去。当大家注意力都分散时,曹用盘子里的绳子并用上攀登绳,轻轻松松到了5楼01房,然后用之前石刚来看房子用的钥匙(复制),很快从5楼离开,回到家里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9:51:45 | 2020-8-6 20:00编辑
主要结论:
1.        此次案件死者是唐学博,凶手是金肖戈。
2.        唐学博死因为昏迷中坠楼而死,触发装置为利用登山绳抛尸
3.        密室为利用衣架和夹子在门外操作关上反锁旋钮

案件流程:
   20:15时,死者唐学博进入电梯回家,在进入家门后开始打扫卫生。此时凶手金肖戈敲响唐学博的家门,在唐学博开门时利用扳手将其砸晕,拿走藤编小盘子中的钥匙包,取出其中的钥匙,用唐学博的手沾上血迹放入钱包中,之后用登山绳将唐学博悬挂于601室和602室阳台之间,并下垂一条绳子伪造成有人爬窗台离开的假象。完成后金肖戈利用衣架和夹子的装置,在门外锁上大门后,将空钥匙包丢在电梯前的地板上,后返回自己的房间,开始给学生准备上课。
   20:57时,保安巡楼来到六楼,敲响金肖戈家门后,金肖戈离开电脑视频,趁机解开登山绳并回收完成杀人,并出门利用保安制造不在场证明。

推理过程:
一、        凶手确认:
  死者返回宿舍时间为20:15,从楼上摔下时为20:57分,因此无论是否利用了延时装置,凶手的行动时间必然在这之间(因为要用扳手砸晕人,此时凶手必然在场)。因此根据曹一鸣的证词和办公楼监控(既然石广生敢于让警察去查监控,应当是监控确实有拍到),石广生8:00-9:00这段时间都在实验室盯着实验,因此可以排除作案嫌疑。而王凤白和汪昆泉二人的不在场证明也十分充足,几乎不可能作假。因此有充分的作案时间的人只剩下金肖戈和曹一鸣。
  再根据警方现场提取到的脚印“应为男性,身高1.7米以上,体重中等”的线索,与金肖戈和曹一鸣的身高体重对比之后,金肖戈嫌疑比曹一鸣大很多,因此初步怀疑凶手为金肖戈。再根据文中探访金肖戈时的三重证据“和他的哥哥像是玻璃窗倒影”“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和“写字时会蹭到墨水”,合理推断金肖戈实际上是左撇子。而死者头上其中一个钝击伤口在右前额,应当是左撇子所为。综上,判断金肖戈有重大作案嫌疑。

二、远程坠楼手法及锁门手法:
  在打晕死者后,金肖戈将登山绳从自己家抛至601,穿过死者裤腰带和阳台栏杆后又抛回自家,之后两头固定在晾衣架上,升高晾衣架,此时将死者推出,自然会悬挂于601一侧(因为重力)。抛人时只需解开一条登山绳,死者就会坠楼而下且登山绳可回收。
  锁门是利用夹子夹住反锁旋钮,利用衣架重力扭转。

三、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9:52:15
唐教授是20:15进入电梯在20:57左右坠楼,期间只有50分钟左右。但是唐教授被扳手敲晕昏迷至少1个小时,因为可以排除自杀或者意外坠楼等情况。
1、王老师和汪老师的不在场证明很充分,唐教授死亡的时间段他们都不在,可以排除他们的嫌疑。
2、石广生8点左右一直在办公室,9点钟左右离开且办公楼前后和楼道均有监控并且和曹老师有短信记录,如果撒谎很容易被查出来。由此排除石老师的嫌疑。
3、唐教授回家时喝过酒,再加上他以前喝过酒也骂骂咧咧,所以可能乘坐电梯时就是如此,后来遇到曹老师,本来曹老师想送她回去,随后发生一些争吵直到601门口,而那个钥匙包也是死者的,可能遗落在屋外在屋内两人发生争吵。那个脚印也符合曹的身高体重。两人言语冲突后发生推搡,他磕到橱子后曹拿起旁边的扳手砸伤后离开。
4、而金虽然感觉没不在场证明。但是通过衣架可以看出,也许屋内住的不只是他一个人还包括他的哥哥。他们长相很相似所以既方便行动也可以有作案时间等。
5、他们争吵的声音金可能听到,在曹离开后他们就可以行动。门当时并没有关闭所以方便进入,而后用一些工具,夹子衣架固定住锁并把唐绑住。在他到达7楼后可以利用绳子控制尸体(前文提到系在栏杆上的绳子可以到达5口)。因此在保安到达门口后还是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9:52:25
凶手是曹一鸣,下文简称曹
1、关于死者:从文章中可以看出,死者人品极差(婚内出轨,骂人,造谣等)。他患有冠心病和高血压,喝酒是会导致他血压不稳定,心脏出现问题的。但当晚他大量饮酒,身体必定有所不适。根据文章,他一般是小酌两三杯,就此明显可看出,今天的行动可能并没有按照往常那样。根据这两点,死者很可能没有打扫卫生就被击昏。
2可排除的人:金老师身上疑点重重,但他从八点半到九点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王凤白和汪琨泉也有不在场证明,并且曹房间中的脚印不符合有单独时间的王凤白,所以两人可排除。石广生进出实验室都有明确监控,故也不可能
3、曹的作案:曹回到宿舍后,遇到了死者,并跟随他进了房间。由于死者烂醉并血压不稳定,并没有注意,曹趁机将他打晕,过程中由于死者不好控制,所以杂物满地。曹没有指纹,不用担心这类问题。曹害怕等会搬运尸体时会撞上巡逻的保安,就没有理会。然后,将尸体通过紧急通道运上楼。上楼后,曹藏好尸体,并在阳台上系好了爬山绳的一端。下楼,另一端系在死者家的阳台上,从屋内锁好门并顺着爬山绳向上攀爬。(爬山绳长度足够一楼)由于他有一定的爬山经验,这是没有问题的。到达后解开绳子的一端,即警官看到的垂在死者家的阳台上。然后抛尸。如果打晕人后立即抛尸,曹将很难逃脱(会被保安和其他人注意到)。由于死者会在曹家留下痕迹,所以警察来时,曹没有直接开门,而是做了一定掩饰。警察问话是他也有迟疑。
4关于物证:孔明锁:需要逻辑,为曹创造密室提供了想法
钥匙包:有可能是曹搬已晕的死者时掉落的。
电影票:王和汪的不在场证明之一
钱包:内有外币,说明死者最近有出国
夹子,衣架和藤编小盘子:未解决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9:52:29 | 2020-8-6 19:56编辑
一、        分析与推理
线索1:时间
原文1:坠落时间
通过查看宿舍电梯里的监控,警方发现死者是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此后直至警察到达前,没有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场。
原文2:问钱包的时间
“保安来的时候大概是几点?”
“8点57分。”
“这么准确?”李聃有些吃惊地盯着金肖戋。
“因为从8点半起我刚好在书房跟一个学生视频上课。”
分析:也就是说,坠落时间与保安来问钱包的时间是同一时间。一方面可以说明金当时确实在自己的屋里,同时这也是金从摄像头唯一消失的时间,换句话说,在死者坠落的时候,金没有那一刻的不在场证明,因此不能通过这点来排除金的作案嫌疑。
线索2:扳手与伤口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可认定为致伤工具。
分析:死者头部有一处伤口在右前额,说明当时凶手是左手持扳手,在行凶时,尤其是从正面行凶,凶手一定会用自己的惯用手,则可以推测死者极有可能是左撇子。
线索3:左撇子
由线索2的分析,我们从文章查看每个人的行为细节,其中原文对金的一段描述为:
“我哥8岁,我7岁。”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
“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
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
分析:金用左手推眼镜,同时上面有墨水,说明金是用左手写字的。所以可以确定金是左撇子。其他人并未发现是左撇子的行为细节。
线索4:藤编小盘子
原文:
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编小盘子,轻轻地覆在空白区上,然后直起身子观察——完全重合!
看来这个小盘子原先就是放在这个位置上。
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难道,是少了什么?
分析:根据文中对盘子位置和大小的描述可知,这个盘子在门口的矮桌上,像是放杂物的,并且地上的东西没有能放进去的,那就说明原本放在这里的东西是进出门经常会用到的,但它却消失了,考虑到现场的钱包里只夹着一个钥匙,而死者家不可能只有这一把单独的门钥匙,可以推测原本放在小盘子里的是一串钥匙。
线索5:绳子
原文:
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其他的地方暂时没有异常。”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601和602两家阳台中间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断墙。目测阳台栏杆边缘相隔超过1米。所以,从602号房阳台栏杆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强看到601号房阳台的一部分。”
分析:绳子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意味着绳子长度也可以到达上一层,因此上层的曹也有作案嫌疑。可以利用绳子把穿过腰带,固定到楼上,到时剪断绳子死者即可落下。同时,根据601与602隔断墙的描述,绳子也可以接到602,因此金也存在作案嫌疑。
线索6:两处伤口
原文: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痕迹。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两处伤口上均有生活反应即生前造成,而且这两处伤口均不致命。
分析:正常攻击别人,只是想让别人晕倒的话,打一下就可以了,但死者受到两次打击,并且两次在不同位置,可以推测死者在中途可能清醒过一次,然后又被打了一次。同时能够侧面证明凶手并不想用扳手打死他,而是通过坠楼的方式杀害死者。
线索7:手机
原文:在书房找到死者的手机。
分析:当人在遇到危险,自己又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求救,例如报警、叫熟人,因此在死者遇到危险的时候,可能会想办法向卧室移动。联系线索6可以推测,死者在第一次被打清醒后,可能会向卧室移动,不管是爬过去的还是走过去的,凶手中背后又用扳手给了他一击,死者再次晕倒。
线索8:钥匙
原文: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分析:钥匙只有一个用途,就是锁门。钥匙留在屋内,凶手只想表明锁是从内部锁死的,而不是其他人从外面锁死的。但这和警方说的内部旋钮锁和外部钥匙锁的原理并不同。可以推测凶手并不知道门锁的原理,误以为内外锁门是一样的。同时即便凶手知道门锁的原理,把带有死者血液的钥匙留在屋里,更能说明没有外人参与。而血指纹是死者被打以后才流血留下的,可以推测那时候死者正在昏迷状态,所以钥匙的血指纹是凶手拿着死者的手蘸伤口的血留下。
线索9:密室
原文: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分析:本题明显是利用了手法关闭了内部锁门的旋钮,因此必定需要物品与旋钮相连,以此来到转动旋钮,那么距离门最近的是衣帽架,衣帽架附近是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因此这些最有可能成为制作密室的道具:先用塑料夹子夹住门的旋钮,然后再夹子尾部的钢环里挂木头衣架,如果重量不够就在木衣架上继续挂两件短袖衬衣,塑料夹子就充当力臂的作用,因为木头衣架和衬衣很重会自然地把旋钮旋到竖直的方向。如果塑料架子和旋钮的直接摩擦力过小架不住,还可以用衬衣垫在两者之间加大摩擦力。当旋钮将门锁住后,旋钮垂直地面,塑料夹就会慢慢向下滑落。在保安在拍门或者推门时引起门的震动,即可将塑料夹和衣架一起震落。也就是保安那时候听到的木头掉落的声音。
线索10:指纹
原文:“曹老师,你的手指怎么没指纹?”孟轲警觉起来。
“这很正常。搞化学的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久而久之指纹就会磨掉了。”
分析:曹老师没有指纹,因此作案会很便利。但并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嫌疑,其他人戴上硅胶手套也可以达到不留指纹的效果。
线索11:钥匙包

原文:“按规定我先搭电梯到了顶楼。接着走进两边的防火门,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如果没有就在楼道内设置的保安点打卡。然后从紧急楼梯往下走一层,继续检查。”
“当我走到6楼的时候,我发现电梯前的地板上有一个钥匙包。”
分析:钥匙包的出现很可能不是偶然,它所带来的影响和坠楼出现在同一时间。保安的出行时间和路线是固定的,因此凶手可以利用钥匙包制造一个“必然事件”:保安捡到钥匙包然后敲门问住户。既然是在六楼捡到的,保安第一反应就是问六楼住户。而因此拥有了不在601房间的证明的就是金。通过以上线索已经可以将嫌疑人锁定在金和曹之中,而钥匙包的有利方是金,如果是曹是凶手的话,钥匙包放在7楼会更有利。

二、结论凶手是金。
案件还原:
        金先躲在紧急楼梯防火门那里,等着唐回来,唐回来后,金把钥匙包丢在金及楼梯,就马上去敲门,金借口进唐家以后,用藏在自己背后的戴着手套的拿着扳手的手,在背后偷袭唐后脑勺,唐倒在地上反应过来以后,就想找东西自卫,他伸手在矮书柜上找“武器”,钥匙平常放在藤编小盘子里,唐就用钥匙串不停击打金,金用不停地格挡,手上有点受伤的痕迹。 金情急之下又用扳手打了唐的前额。金晕倒。

金先躲在紧急楼梯防火门那里,等着唐回来,唐回来后,金把钥匙包丢在金及楼梯,就马上去敲门,唐开门后,金就直接戴着手套用扳手打了唐的前额,唐倒在地上反应过来以后,就想找东西自卫,他伸手在矮书柜上找“武器”,钥匙平常放在藤编小盘子里,唐就用钥匙串不停击打金,金用不停地格挡,手上有点受伤的痕迹。然后唐就向卧室跑去想拿手机,金追上去向唐的后脑勺用扳手打了一下。金晕倒。

这两种情况下均有可能致使死者有两处钝器伤,且都可以使死者留下血迹(第一次没打出血,第二次可以打出,借此可以用死者的手蘸血指纹)。

        之后金将死者的门钥匙拿下来,用死者手蘸着死者的血迹,左手拿钱包,右手拿钥匙放入钱包。
        密室:金先把登山绳系在唐的阳台栏杆上,再把绳子穿过唐的尾部的皮带,然后把绳子的另外一头丢到自己房间的阳台上,之后就把刚才唐用来打自己的钥匙串带走(钥匙串上带着自己的生物信息,留在现场会被警察查到自己,并且金为了误导警方的调查思路,故意把另外单独的一枚大门钥匙放在唐的皮夹子里,这样还可以让警方猜不到藤编小盘子里原来放的是什么,也不会去找那串消失了的钥匙串了。)
离开时,先用塑料夹子夹住门的旋钮,然后再夹子尾部的钢环里挂木头衣架,如果重量不够就在木衣架上继续挂两件短袖衬衣,塑料夹子就充当力臂的作用,因为木头衣架和衬衣很重会自然地把旋钮旋到竖直的方向。如果塑料架子和旋钮的直接摩擦力过小架不住,还可以用衬衣垫在两者之间加大摩擦力。当旋钮将门锁住后,旋钮垂直地面,塑料夹就会慢慢向下滑落。在保安在拍门或者推门时引起门的震动,即可将塑料夹和衣架一起震落。也就是保安那时候听到的木头掉落的声音。
        金只要在8点半前回到自己的公寓,用抛过来的登山绳穿过阳台上的晾衣装置(本质上叫省力滑轮组),然后用很小的力(至少要比唐的体重少一半的力,把唐拉到半空中)。
        不在场证明:金八点半后开始上课,上到八点五十七,保安来敲门(电梯口的皮夹子就是金从唐家出来以后丢的,目的是为了让保安当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敲完门以后金用最快的速度跑到阳台,用事先准备好的剪刀或者钳子把绳子剪断(绳头可以立刻处理掉,或者直接解开这边绑住的绳子也可),绳子那头的唐就往下摔。绳子因为绕了一圈,所以唐掉下去的时候皮带有明显的外翻现象,实际金杀唐只用了不到十秒钟。接着又若无其事地去上课了(整个不在场证明非常完美)。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9:52:45
杀死唐学博的凶手是曹一鸣​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9:53:13
受害人唐学博在27日晚吃完晚饭(喝过酒)后在晚八点十五分左右回到家,回到家他先打扫了卫生后到书房工作(落在书房的手机可以证明)。这时在住在七楼的曹一鸣敲门,唐学博打开门,曹一鸣要送一个钥匙包给唐学博并让唐学博当场试一试。就在唐学博刚刚掏出钥匙,曹一鸣就拿出了提前准备好的扳手敲在了唐学博的头上,唐学博进行了反抗但又受到了第二击,两击都是打在头上加上唐学博当晚了喝了一点酒,于是唐学博当场便昏了过去。(钥匙上面的血迹就是唐在用手捂住头的时候沾上的)
       曹一鸣在把唐学博打晕后,捡起了钥匙将其放进了钱包里面,然后曹找到了住在唐学博旁边的金肖戈,把自己打晕唐学博的事情告诉了他,希望他能配合自己完成这场密室杀人,曹一鸣清楚自己的体型很难爬阳台,所以只能依靠一个年轻人来做这件事。在金答应后曹一鸣拿出从石广生那里借来的登山绳。金就到唐学博的家中把唐学博扛到了曹一鸣的家中然后用登山绳吊住唐学博的皮腰带把他吊在阳台上,他再回到唐学博的家中反锁了唐学博家的门,从搭在阳台的绳子滑到了501的阳台上,从501离开回到了自己的家中。然后金开始准备今天的补课,这样他和曹约定的事情他就完成了。他就要准备他的不在场证明。
       唐学博之所以会在接近9点的时候坠楼就是因为这是曹一鸣为金准备的不在场证明。曹一鸣只需要在接近9点的时候把唐学博身上的登山绳解开,唐学博自然就会坠楼而死。而知道曹一鸣计划的石广生,因为唐学博多次对自己的羞辱,所以他把登山绳借给了曹一鸣,但是因为自己的情绪很容易激动,所以因为心虚在警察盘问他的时候他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
       曹一鸣他清楚自己的指纹因为长期接触化学药品已经被腐蚀掉了,所以他敢肆无忌惮的对唐学博下手。而金因为长期被唐学博欺凌和杯葛,甚至他连上个月的登山活动都不敢去,只敢找借口说自己恐高,所以其实金的恐高是假的。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9:53:15 | 2020-8-6 19:54编辑
凶手:金肖戋

细节叙述:
1.案发当晚(6.27),熟悉住户信息的郑大同因为老家的时而让吴志华替班。

2.尸体掉落在保安亭附近,即宿舍楼西南角(2室所对),因此坠楼前死者曾在二室待过,但由于居于二室的只有602的金肖戋和502的王凤白,王凤白又与现场信息不符,则证明死者坠楼前出现在金肖戋房内。

3.金肖戋房中的黑白照片,通过两位警察的话可知,金肖戋兄弟分别为左撇子与右撇子,且样貌相似。通过在询问时金肖戋推眼镜的动作可知,金肖戋本人为左撇子。

4.金老师左手的黑色为安装晾衣杆是落下的。

 


警方问题解析:
1.死者头部的伤和他的坠楼是不是同一人造成的?

是。金肖戋进入唐教授房间后先将其用扳手敲晕,接着用登山绳和晾衣杆造成了坠楼(作案过程补充)

2.死者坠楼时屋里到底有没有人?

没有,死者坠楼位置在601与602之间,金肖戋在布置完现场后便离开了房间。

3.死者坠楼后,凶手是从阳台逃跑的吗?

不是,凶手从正门离开。

 

时间线:
2020年6月27日(周五)

5:30:王老师下课回家洗漱,

6:10:汪老师给王老师发信息问可以出发了吗,王老师回了电话出门。十几秒钟后,王老师搭电梯到一楼见到汪老师两人一起去停车场。

6:30:两人出校门。

7:00:金老师离开数学系办公室,去食堂吃饭,顺带散步,曹老师和石助教开始跑实验,之后两人去学校食堂吃东西,之后曹老师回家写实验过程过程的文档,石助教在办公室等结果。

7:30王老师和汪老师与相亲对象在市中心的银皇后西餐厅吃饭,

7:40:金老师回到宿舍。

8:15二十五秒:唐教授进去电梯

四十五秒时到达六楼。

8:30:金老师开始上课,保安开始巡逻。

8:57吴保安敲金老师的门询问钥匙包的事,

8:58:石助教发信息通知曹教授,随后离开办公室;郑保安发现尸体,金老师和吴保安试图撞开唐教授的门。

9:01三十三秒,警方到达现场,汪老师送王老师相亲对象的母亲回家。

9:45:王老师与相亲对象一同看电影。

10:00:汪老师回到宿舍。

00:00左右王老师回到宿舍

 

作案过程:
2020年6月27日,22:15,金老师在猫眼中得知唐教授回到房间,因为喝过酒,唐教授误将本该放在钥匙包里的钥匙放进了皮夹中,钥匙包掉在走廊。出于习惯,唐教授进门便将皮夹认作钥匙包仍在藤编小框中,导致框沿受力不匀掉在地上。

一段时间后,金老师来到唐教授门前敲门,以安装晾衣杆的名义进入屋内,与其一同来到阳台,戴好手套,并拿到扳手作为作案工具,过程中与唐教授发生口角,因为他便为左撇子,因此正面伤到了唐教授左前额,唐教授抬手摸到血迹一时慌张,跌跌撞撞地来到门旁矮橱柜前,因为没有找到钥匙包而翻乱了衣帽架。从皮夹中拿出钥匙,企图出门将人锁在屋中然后报警,结果手机放在了书房忘记携带,过程中被金老师从脑后击打,晕倒在地。

金老师在将人击晕后,将他带到阳台边,用一月前老师们外出登高时测量好长度的登山绳,一端扣在唐教授靠近尾椎的那节腰带上,另一端系在了栏杆上,把晾衣杆搭在阳台,一直通到602室,并将唐教授抛出搭在衣杆上,滑向自己房间。

接着,他从阳台拿取几个衣架和一个衣夹来到门前,用衣夹夹在门消上,再将衣夹的铁丝穿过夹子的铁丝部分,倒着挂在门把上,小心得出了房门回到自己房间。

22:30,金老师开始上课,本想等下课后再处理尸体,却没想到吴志华捡到钥匙包过来询问,情急之下,他向吴志华说明钥匙包不是自己的,在此之后,来到阳台将唐教授腰间的卡扣打开,令其坠楼,并把晾衣杆收回房内。当听到门外的拍门声后,来到门外主动帮忙,转动把手令门内的衣架落下,带动衣夹锁上房门。

2020年6月28日,金老师起早将晾衣杆安在自己房间,等待着警方的到来。

 

 

关键物证作用:
1.钥匙包
吸引保安到来,为自己定下不在场证明
2.钢笔
是唐教授房间中的钢笔,无意顺走
3.皮夹
唐教授摸索时留下的血迹
4.登山绳
绑住唐教授,并减轻自己的嫌疑
5.晾衣杆
作为滑道运送唐老师
6.衣架和衣夹
制造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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