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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原创】【西楼杯】中国叉子之谜(答案已出)

原创  已解决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20-2-26 21:17:24 | 2020-3-5 16:10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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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深冬的雪夜。这片广袤的平原上,已经积了一层薄雪。朔风凛冽中,一束光柱遥遥刺过来,在它的照射下,飘零飞转的雪花也反射出细小的辉光。
呜——
一列蓝皮火车鸣响汽笛,在雪幕与风墙中挖开一条隧道,向更昏暗的旷野蜿蜒前进。列车的一扇扇窗户凝固着淡黄色的灯光,仿佛是被直接镶嵌在黑夜里的壁画,再近一点看,又像是一张张闪动的幻灯片。可是此时乘客们多已拥被入梦,幻灯片上只是一帧又一帧的空白。
这时,一个男人的剪影出现了,似乎整趟列车上只有他还坐在窗边。只见他拿起一柄亮闪闪的餐叉,似乎要把空气飘荡的手推车的叮当声响和食物的香气搅在一起。他手边还放着一个精致的袖珍餐具盒,繁复的金线缠绕在黑色的盒子上,像极了一具棺椁。
……
同样是这节车厢。突然响起了重物倒地的声音,随后又归于沉寂。


长长出了一口气,我活动活动僵硬的脖子,看了眼手表。下午两点多了,真没想到那点作业居然花了这么久。我打开电脑准备放松一下,到学院里去灌个水什么的,这时突然被网址首页的头条新闻吸引住了目光。这则新闻的标题是“震惊!现实版东方快车谋杀案”。
我点进去浏览了一下,不禁有些失望。原来就是昨晚发生在火车上的一起毒杀案而已。现在的新闻标题党的现象真是越来越严重,而且东快明明是用刀杀人嘛,这编辑看没看过推理小说啊。我一边嘀咕一边往下滑动鼠标,突然看见了非常离奇的内容:
在毒杀的现场发现了一柄沾有毒物的不锈钢餐叉。奇怪的是,这柄餐叉一共有四个齿,但只有左边两个齿上发现了毒物的痕迹,另外两个齿却没有!
我立刻被这则新闻深深吸引住了,或者说就是被这柄叉子深深吸引住了。我难以想象什么情况下会仅用叉子的两个齿吃东西,或者下毒时出于什么心理仅仅在两个齿上下毒。这件事情确实非常有意思,但是新闻编辑搞错了重点。如果一定要碰瓷推理小说来起标题,我会叫它“中国叉子之谜”。


随后,我花了整整三个小时把各种能找到的新闻网址都浏览了一遍,又参考了一些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消息。虽然很可能有胡编乱造的信息,但角落里的老人不也是这么做的嘛。整理出来之后,俨然形成了一份有模有样的卷宗。
死者杨某,是Z公司的一名业务经理。他于前天也就是12月17日,带着一名孙姓会计和赵姓秘书坐火车从Z公司总部所在地Z市前往F公司总部所在地F市进行业务洽谈,12月18日完成洽谈,当晚再次坐火车返回Z市,案件就发生在这趟回程的火车上。杨经理、孙会计、赵秘书三人都是男性。
Z公司和F公司都是上市公司,通过它们近几年公开的财务报告可以判断这两家公司业务往来比较密切,也有一些交叉持股,所以估计类似的业务洽谈以前也有很多次。
我进入铁路购票系统查询两个城市之间往来的火车车次,发现确实有不少。报道中提到案件发生在12月18日晚上十点左右,案发后火车停靠的第一个站点是M县,符合这两点的火车只有一趟,就是18日晚上9点25分发车、次日5点55到达Z市的K11XX次列车,但是他们去程的车次就不得而知了。铁路网显示K11XX昨晚是准时发车的。这趟车是北方比较常见的蓝皮火车,共有24节卧铺车厢和两节餐车,卧铺车厢中有8节软卧和16节硬卧。软卧车厢构造如下:一节车厢内一侧是狭窄的过道,另一侧划分为16个包厢,每个包厢都是独立的,有一扇可以在内部上锁的推拉门。而整趟车所有的车窗也都是封闭的,因此锁上推拉门后,包厢内部就成了封闭的空间。包厢里面有四张铺,两张上铺和两张下铺,每张铺上有一套枕头和棉被。包厢的地面铺着地毯,两张下铺之间有一张固定在车厢壁上的桌子。
当时案件中的三个人就是位于同一间软卧包厢。如果身在包厢外,面朝包厢内站着,那么拉开拉门,正对着的就是那张小桌子,左手边和右手边各有一组上下铺。左边的下铺住的是死者杨经理,他的垂直上方,也即左边上铺是孙会计,右边下铺是赵秘书,右边上铺是空的。行李架在包厢顶部,与上铺平齐。
案发的车厢是哪一节不清楚,具体是哪一间包厢也没有报道,不过有一张案发现场的照片从侧面拍到了过道的一部分。每节车厢两端都有洗手台、热水机和一间卫生间,但这些并没有出现在照片中,据此我推测案发的包厢应该在车厢中段,至少不会是靠近车厢两端的包厢。
背景差不多了,接下来是人员。从Z公司官网上的人事变动公告看,死者杨经理入职已经超过十年了,孙会计和赵秘书分别入职五年和六年。他们之间可能会有利益冲突,但我应该永远都不会知道。我从一些信息中拼凑出了二人的证词。
孙会计表示,他们在12月18日与F公司进行了商务洽谈,进行得非常顺利。晚上三人一同吃饭吃到八点多,随后匆匆赶往火车站,九点多上了火车。由于非常疲倦,而且喝了些酒,上了火车之后,他就爬上上铺准备睡觉了。车厢里非常暖和,所以杨经理提议先开着门,等到熄灯之后再锁上,二人没有反对。他说不清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可能是发车之前。但是后来听到了乘务员手推车经过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似乎还听到有人说话。但他没有往下面看,而是像所有推理小说中的模范证人那样看了眼手表,只知道是十点左右,随后又睡着了,直到被电话铃声吵醒。
赵秘书的证词和孙会计略有出入。关于上火车之前的部分二者说法是一致的,但赵秘书还提到,杨经理患有乙型肝炎,所以会随身携带茶杯和后面会提到的便携餐具,当天三人一起吃晚饭时他就使用了自带的餐具和茶杯。在火车开动约一分钟之后,杨经理拿着随身带的茶杯去车厢末端的热水机处接了一杯热水,很快就回来了,把茶杯放在了桌上。随后,赵秘书很快也睡下了,由于聊天记录显示他九点三十二分发了一条微信,他确定自己是在那之后才入睡的。后来赵秘书也听到了乘务员手推车经过的声音,但他表示同时也听见了上铺传来孙会计的鼾声,而且闻到了身边传来的食物的香味,因此没有立刻睡着,但也没有睁开眼。过了一会儿,他在半梦半醒中被电话铃声吵醒。
另外,Z公司一名销售经理的证词也非常关键。他和杨经理是多年的好友,18日晚九点四十二分给杨经理发微信询问这次出差的具体情况,之后两人又聊了很多生活上的事情。聊天记录显示,从九点四十二分到十点十二分之间,杨经理一直在不断回复这名销售经理的消息,由于涉及很多关于杨的私密内容,可以确定回复的是杨本人。可是,十点十二分之后的数条消息却石沉大海,没有回信。二人正聊到乘兴之处,而且杨还有半句话没说完,销售经理觉得很奇怪,于是又等了一会儿,便忍不住在十点二十一分拨打了杨经理的电话。就这样,孙赵二人被电话铃声吵醒,发现了已经倒地身亡的杨经理。
我浏览了一下铁路网的用户评价系统,有很多旅客提到这趟车上晚上十点半全车统一熄灯。而由于发车时已是深夜,餐车并不开放,所以熄灯之前确实会有乘务员推着手推车从车头到车尾走一趟,为旅客提供一点食品,无非是啤酒饮料矿泉水,泡面香肠八宝粥。孙赵二人都没有提到杨经理是否随身携带食物,所以不知道杨临死前吃的东西是什么,以及到底是自带的还是从乘务员那里买的。但根据二人的证词,案发前乘务员的手推车确实路过。
从案发现场的照片来看,死者的铺位非常整洁。在铺位上,枕头放在靠桌子的一侧,棉被放在门的一侧,仍然是叠起的状态,死者的外衣和外裤整齐地叠放在棉被上面。照片上没看到行李,可能是放在行李架上了,由于是短程出差估计他们也不会带太多行李。桌子上也是空无一物,可是资料显示,在案发现场发现了死者随身携带的茶杯,还有一套袖珍的便携餐具,这些想必已经作为重要证据被采集走了。
我不甘心,于是搜索了很多死者生前出席各种场合的照片。既然死者因传染病要长期自带餐具和茶杯,那么可能在别的地方会被拍到。果然,在两个月前的某个商业酒会上,死者与他的茶杯和餐具一同出镜。我去购物网站上检索同类商品,同照片进行对比筛选,最终确定了这两样东西的具体款式。
茶杯款式极其普通,容量是220毫升,玻璃材质,有一个把手,没有盖子。袖珍餐具则显得更华丽一点,餐具盒外观是一个高13厘米,底面直径2.5厘米的圆柱,材质是铝合金,通体黑色,饰以金色图案。盒子的盖子需要像矿泉水瓶盖一样旋开,大小也和矿泉水瓶盖差不多。盒子里的餐具包括一把餐叉,一把勺子,一双筷子,材质都是不锈钢。餐叉有四个齿,齿尖看起来非常锋利;餐叉和勺子都比正常的略小一号,而筷子每根都是由两段拼接起来的,所以勉强能达到正常长度。另外,在餐具盒的盖子内侧还固定着开瓶器、不锈钢牙签等小工具,使用时可以像瑞士军刀那样翻出来。
资料显示,现场发现了死者的茶杯,里面有少量开水。现场也发现了餐具盒,盖子是盖好的,勺子留在里面,而筷子和叉子都在外面,我猜当时应该是放在桌上。现在的情况是,死者由消化道摄入毒物中毒身亡,现场的茶杯中、两根筷子上、叉子上左边的两个齿上以及残留的食物中都发现了毒物成分,而包括餐具盒内部和勺子在内的其他地方都没有毒物痕迹。
那么毒物是什么呢?有一家小报推测是常见的杀虫剂TLDYS。这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溶液,不易挥发,对皮肤无腐蚀性,可以溶于水。成人致死量视药物纯度而定,纯度高时1到2滴即可致死,但从摄入到毒发大概需要10到15分钟,毒发后可在30秒内致死。最重要的是,这种毒物在偏远地区不难买到,而且保质期极长。反正也没有其他线索,就当成是这种毒物好了。
可是,这种液态毒物一定要有容器盛装。这个容器是什么以及它去了哪里,我完全没有头绪。不过现在更重要的问题还是集中叉子上。
为什么叉子上只有两个齿有毒物的痕迹?思考这个问题时,我采用了一种比较简单的思维模式:我认为凭目前的鉴证技术无论多么微量的痕迹应该都会被发现,所以假设初始下毒在物品A,那么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过物品A的物品都应该会被检测出毒物,且在短时间内这些毒物痕迹是无法以任何手段完全消除的。这样一来,叉子上本来四个齿都有毒,但后来被某人出于某种理由将两个齿上的毒擦拭掉的这种可能性也可以不考虑了。虽然这是一个抽象化的理想模型,但我觉得还是比较接近现实的。事实证明,这一思路最后帮了大忙。
但这样一来就存在很多疑点。在这个假设下,要想出现叉子仅有两个齿带有毒物痕迹的情况,除非是——这把叉子仅有这两个齿直接或间接接触了最初下毒的物品。可是,究竟怎么使用叉子会只使用两个齿?而且为什么死者既要使用筷子又要用叉子?死者吃的东西究竟是自带的还是从乘务员处购买的?最初毒被下在了哪里?
这些问题我没有一个能解答。不过本着安乐椅神探的精神,我还是认真思考了已有的线索,并提出了几个假想。
这件案件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直到第二天,我看见新闻报道称一个残留着少许TLDYS的胶头滴管在案发车厢的洗手间垃圾桶里被发现了。但是,发现杨经理死亡后现场一度非常混乱,在到站之前也没有及时对车厢里的人进行控制,所以任何人都有可能趁乱把胶头滴管扔掉。不过容器的发现确实解开了我很大的困惑。我再次翻了一遍自己做的笔记,脑海中真相逐渐明朗起来。



谜面部分到此结束。请据谜面还原杨经理被毒杀的案件真相。注:
1、TLDYS这种药品纯属虚构,请不要脑补文中没有提及的性质。
2、行文中有很多“猜测”“估计”之类看似模糊的表达,这仅仅是为了较为真实地还原安乐椅侦探模式下主人公的心理,在答题时应视为确切的事实,请各位读者不要对此进行过多怀疑和脑补。另外,谜底是仅从主人公的认知出发、仅以文中叙述的一切(包括主人公最后提出的假设)为基础的,未依赖任何额外的信息。
3、动机不做要求。
4、本题无叙述性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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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0-3-6 01:46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20-3-5 16:09:54
解答篇

在去书店买推理杂志的路上,我对同学林子麒讲了“中国叉子之谜”的案件和我的初步思考。他听得很认真,还提了一些问题。不过最后我提出自己的假设时,他不出意料地皱眉了。
“我觉得这个假设限制因素太多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奥卡姆剃刀。”林子麒说,“尤其是回避掉叉子原来四齿都有毒、只是被人擦拭掉这一点,根本就是偷懒好吗!”
“在解释效力一样时才能诉诸奥卡姆剃刀呀,”我辩解道,“而且在我这个假设下已经能推出一个逻辑自洽的真相了,这种情况下擦拭什么的才是画蛇添足呢!”
“那你就说说你都推理出什么了吧。”林子麒无奈道。
“我一猜你就想听!我推理的前提其实就是叉子的用途,最直接的想法当然就是用来叉东西吃。基于此,又可以分为在叉子上下毒与否。
“假设凶手在叉子上下毒,由于不考虑毒物痕迹可以被消除的情况,那么只能是仅在两个齿上下了毒。这样会立刻推出矛盾:死者用叉子叉东西吃不可能只使用两个齿,因此当死者口腔内留下毒物后,叉子的另外两个齿也会立刻被毒物‘污染’。假设不成立。
“那么如果是同时在叉子两个齿和筷子上下毒,但是死者仅仅使用了筷子,却没使用叉子呢?表面上看可以解释毒物的分布,但是如果没有使用叉子,为什么叉子会被从餐具盒里拿出来?由于餐具盒是关着的,所以不会是意外掉出来。而且凶手如果能想到在叉子和筷子上同时下毒,为什么遗漏了勺子?作为中国人,生活中显然是使用勺子比叉子更多一点吧。由于现场发现的滴管里还有毒液残留,也不能认为是凶手下毒到一半毒物用完了。因此这一假设不符合常理。”
林子麒默默点了点头。这时我们走到一处十字路口,正是红灯。我倚靠在路标牌上,继续说:
“接下来是最初没有下毒在叉子上、叉子的毒是间接接触的这一可能。其实在基于叉子的‘叉食物来吃’这一用途下,不管最初毒下在食物里、茶杯里还是筷子上,不管怎么间接接触,都避不开死者口腔和叉子的接触,从而回到上面推导过的矛盾。所以第一个结论是,叉子不可能被用来叉食物吃。
“太啰嗦了。”林子麒示意我绿灯亮了,边走边说,“其实只要通过口腔接触这一个点就可以推到这第一个结论吧!接下来你是不是要罗列一堆叉子的其他可能的用途了?”
“诶?还有一堆别的用途吗?我只想到了一个啊……”
“那个用途坐过火车的人都知道吧!”林子麒摆摆手,“可是你考虑得也不周全啊,我现在就能说出来好几个。比方说用锋利的叉子代替剪刀,刺破食物包装。”
“很有创意,但没什么意义呀。真的刺破包装的话,也不可能只有两个齿接触包装,再说下毒在包装上也很奇怪。”
“这只是随口一说。”略微停顿了一会儿,他又说,“就像我之前所说的,你否定叉子第一个用途的推理就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死者口腔会同时跟叉子的四个齿接触。但确实有一种可以只用两个齿甚至一个齿。”
“什么用途?”
“剔牙。”林子麒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叉子的齿非常锋利,所以死者在吃东西导致口腔被毒物‘污染’之后,如果用叉子的一两个齿剔牙的话……”
“用叉子剔牙好不方便啊!”我反驳道,“而且你忘了吗,死者的餐具盒里有一根牙签,而且是固定在盒盖上的,根本不会遗失。所以肯定不会用叉子剔牙吧。”
从林子麒的表情来看,他确实是忘了。他耸耸肩说:“那就只有那个用途了。”
“是的是的,火车上最常见的食物之一就是泡面了吧,用叉子别住泡面盖子和泡面桶的话,就会造成两个齿在桶内两个齿在桶外的情况。这就是唯一合理的仅仅使用两个齿的用途。”
“不过我不理解,泡面桶里面不是有自带的塑料叉子吗?”林子麒皱眉道,“而且手边有一些小东西的话,直接拿来压住盖子不是更方便吗?”
“你是说没有用塑料叉子吃面还是没有用塑料叉子夹泡面盖子?好吧两个我都可以解释,但确实只能是合理推测。”我承认道,“首先是吃面。这个杨经理一直用自带的餐具,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而且跟塑料叉子相比,还是用筷子吃面更方便舒适,所以他就使用了便携餐具。既然现场已经出现了餐具盒,那么无论他当时是怎么想的,反正肯定是用了便携餐具,所以我们也不用过分纠结这个了。至于夹泡面盖子的问题,我们都用过塑料叉子,其实用它刺透泡面盖子还是比较费力的,而不锈钢叉子比较锋利,自然会省力很多。反正都把餐具盒拿出来了,取出叉子来夹泡面盖子也没什么问题。至于为什么之后没有用叉子吃而是换成了筷子,就是因为筷子吃面更方便了。本来用筷子就符合中国人的饮食习惯,更何况叉子尺寸较小而筷子尺寸比较正常。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同时使用叉子和筷子的问题。
“至于用别的东西压泡面盖子这件事,我觉得杨经理当时是办不到的。他手里应该只有这么几样东西:水杯、餐具盒、手机。水杯整体太重,又没有盖子;餐具盒大小符合,但是是圆柱体,在动荡的车厢里会滚落;手机也可以凑合,但他当时一直在跟那个销售经理聊微信。根据案发现场的照片,他的床铺非常整洁,没什么杂物,衣裤也是叠好的,所以手边没有其他的小东西可以用。而专门为了这个去上面的行李架里拿东西也太麻烦了。另外,我推测他的餐具盒是直接放在外套里的。但即便放在行李中,在去拿餐具盒的时候也不会想到特意拿一个压泡面桶的东西。”
我讲得口干舌燥,在路边的食杂店买了一瓶矿泉水,然后继续上路。
“所以现在我们得到了第二个重要结论:杨经理一定吃了泡面,而且毒被下在了泡面里!
“等等等等。”林子麒拉住我的胳膊,“为什么一定要下在泡面里?毒下在茶杯里,然后用茶杯里的水泡面不也可以吗?”
“子麒你今天状态不佳啊。死者是在发车之后一分钟,也就是九点二十六接的热水,到十点左右水早就凉了吧!更重要的是,茶杯的容量是220毫升,接水的时候不可能接满,就算200毫升,”我举起手中刚刚买的矿泉水,“我这瓶普通的矿泉水容量就有600毫升,200毫升只有它的三分之一,而且杨经理接了热水之后还可能喝掉一部分,根本不够泡面。毒物性质难挥发,所以叉子齿上有毒一定是因为叉子齿浸入了面汤之中。而叉子尺寸较小,齿的长度也比较短,所以要想能浸入面汤,加的水肯定很多,导致水位线快到面桶边沿了才对。所以退一万步讲,即便是比较小的杯面,茶杯里这点水也是不够的。总之无论如何,茶杯里的水不够泡面,因此杨经理必须去接热水。反正都得跑一趟,所以把茶杯里的水加入面桶中完全是没有必要的!”
“果然还是你这个死宅对泡面这么有研究啊。”林子麒撇撇嘴,“说起来,你上周还买了一个初音的泡面压吧!”
“那不重要!总之这把叉子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当它插到面桶上时,就像是一把锁把面桶锁住了。既然叉子上有毒,就说明当时面桶里已经有毒了!现场带毒的物品只有四个,叉子、水杯、筷子、泡面桶和里面的面算作一个整体。叉子上的毒来自于泡面桶,泡面桶里的毒不能来自于水杯,这两点已经清楚了。而在泡面泡好之前,也很难想象筷子会与泡面有任何接触,因此泡面桶上的毒也不能来自于筷子。那么,泡面桶里面的毒来自于哪里呢?这个逻辑闭环在泡面桶这里出现了缺口,因此只能是——泡面桶是直接被凶手下毒的!”
“嗯……”林子麒沉思道,“但是……泡面桶未必是唯一的下毒之处,凶手也可能同时在其他地方下毒。”
“确实,以上推理不能直接排除凶手下毒在多处的情况,但是本案有其特殊之处,”我回答,“在不考虑善后的情况下,一个凶手的下毒行为有两方面因素决定:‘下毒成功率’和‘下毒难易度’。
“我们先从‘下毒成功率’这个概念来考察,也就是在哪里下毒能使得杨经理中毒的可能性更大。杨经理患有乙肝,所以他的餐具和茶杯都很特殊:其他人不会使用,不用担心误杀;而杨经理本人迟早会使用。而且毒物保质期长,不存在变质失效的情况。因此如果单独下在茶杯或餐具里,除了它们意外毁坏或遗失这种小概率事件之外,下毒的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当然,下毒在泡面里成功率也几乎是百分之百。我想说的是,假设在餐具里下毒的成功率是百分之九十九,那么再往茶杯里下毒的话,成功率不会突破到百分之二百,而可能只会提高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这样看来,在超过一个地方下毒对成功率的边际收益贡献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对凶手来说承受的心理压力、被发现的风险等成本可能相差不大。因此,仅从成功率上考量,本案中理性的凶手是不会在超过一个地方下毒的。而我们现在发现,泡面桶必然被下毒了,那么在只有一个凶手的前提下,我认为泡面桶就是凶手唯一直接投毒的地方。”
“为什么只有一个凶手?孙赵二人的证词有出入,因此合谋的可能性确实不大。可是万一两个人分别独立地决定要杀杨经理呢?一个人下毒在泡面,一个人下毒在茶杯。”
“两个人都碰巧选择了同一种毒物吗?”我摇摇头,“这种可能性太小了。而且现场发现的胶头滴管只有一支。”
林子麒没有反驳,于是我继续说下去。
“之后再从‘下毒难易度’上考虑。在我心目中,下毒由易到难的顺序是茶杯—餐具—泡面,因为茶杯没有盖子,而且绝大多数时间就明晃晃地放在桌子上;餐具即便不是杨经理随身携带,打开盖子投毒也比较麻烦;泡面是临时出现的,无法预测也没有过多信息可借鉴,而且应该是始终处于杨经理的监视之下的。当然,这只是大体上来说,因为不同的人下毒机会可能是不均等的。”
书店遥遥在望,我加快了语速。
“对孙会计来说,下毒在茶杯里是非常容易的,因为他在上铺,可以居高临下地把毒液用胶头滴管滴到敞口的茶杯之中。他旁边的另一张上铺是空的,不用担心被发现,而杨经理一直全神贯注地聊微信的话也不会提防他。总之,孙会计的最佳选择是下毒在茶杯里。而赵秘书也有与茶杯独处的机会,如果杨经理去接热水泡面,赵秘书就可以趁机在茶杯中投毒。如果赵秘书是凶手,孙会计就应该确实如他所言睡熟了,因此赵也不担心被发现。
“而下毒在餐具盒里呢,因为我们不知道餐具盒平时被放在哪里、当时又在哪里,所以不好判断难易程度有多大。但是由于这两个人都比较了解杨经理的习惯,而且案发之前还一同吃过饭,所以他们对于餐具盒的了解应该是差不多的,所以在餐具盒里下毒对两个人的难易程度应该也是一样的。
“接下来终于说到了泡面。我倾向于泡面是杨经理在车上买的,因为他们出差一直携带泡面的可能性不大,上车之前又刚吃过了饭,杨本人应该也是临时饿了。就在案发之前列车员推车经过也是一个线索,泡面毕竟是火车上的经典食物。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在列车员将泡面交到杨经理手上之前,泡面都应该是安全的。接过泡面之后,杨经理会做什么事情呢?
“显然,拆开外面的包装,揭开盖子,拿出调料包和塑料叉子,或许会倒入调料包,然后就会端着泡面桶去接热水。回来之后,他把钢叉夹在泡面桶上,而这时泡面桶已经被下毒了!因此,下毒就发生在从列车员手中接过泡面到插上钢叉这段时间之间。可是这段时间内,泡面桶几乎一直在杨经理手中,要在泡面中下毒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许有一点点机会,例如调料包恰好在桌上、恰好被撕开了而且杨回来之后恰好又加了调料——那么这时候在调料包中下毒或许能造成泡面桶里有毒的效果。但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因为当杨经理离开后,无论孙会计还是赵秘书都有一个更好的投毒选择——茶杯。”
我在最后一个十字路口前站住,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
“综上所述,一个理性的凶手会选择仅仅在一个地方下毒,而当在不同地方下毒成功率相差无几的时候,一个理性的凶手会选择在最容易的地方下毒。现在的局面是,泡面桶里被凶手直接下了毒。这就意味着,对于这个凶手来说最容易下毒的地方是泡面桶。可是我们之前论证过,对孙赵二人来说,最容易下毒的地方都是茶杯,泡面桶反而是最困难的地方。那么第三个重要结论就是,孙赵二人都不是凶手!
林子麒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那个列车员!可是——”
“不要急。既然孙赵都不是凶手,那么他们的证词都可以采信了。二人证词的矛盾之处是,孙会计声称自己听见了手推车经过的声音和人说话的声音,赵秘书声称自己听见了手推车经过的声音和孙秘书的鼾声,所以按照赵秘书的证词,孙会计当时是睡着的,听不见手推车的声音。既然二人的证词都是真的,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手推车经过了两次。”林子麒叹了口气。
“是的,孙会计除了手推车的声音之外还听见了说话声,我推测这是第一次,因为购买泡面的杨经理必然和列车员有交流,而这一次赵秘书是没有醒的。赵秘书听见的是第二次声音,当时听见孙会计在打鼾,这也没有问题,因为孙表示自己听到车声后又睡着了,由于过于疲劳,第二次车声没能吵醒他。可是,这趟车上供应食品的手推车从车头到车尾只走一次,不可能两次经过他们的包厢。那么只有一个解释:两个人听见的两次车声之间,手推车一直停在他们的包厢。这段时间列车员干什么去了呢?考虑到杨经理刚刚买了泡面,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列车员去帮杨经理接了热水来泡面。
我们已经站在书店门前,我决定把话一起讲完。
“这样,就满足了之前推理出的凶手特征‘对他来说最容易下毒的地方是泡面桶’。列车员在热水机处注水的时候,很轻松地把毒液滴了进去。由于整趟车车窗是封闭的,他就把胶头滴管随手丢在了垃圾桶里,反正单凭这个也怀疑不到他头上。对了,他还有一个天然优势,列车员可以非常自然地戴着手套而不引起怀疑,从而不留下指纹。逆向验证的话逻辑也是可以自洽的:最初下毒在泡面桶里,叉子因为夹泡面盖子被‘污染’,筷子因为用来吃面被‘污染’,茶杯因为死者在临死之前某个时刻喝水被‘污染’……而最初下毒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没法解释叉子两个齿有毒这一怪异现象。所以这才叫中国叉子之谜。”
我推开门走进书店,林子麒在后面拉住我。
“等一下!可是列车员怎么会知道他坐哪趟车啊?怎么做到提前计划的?动机又是什么?”
“这个嘛,”我走到一排书架前,林子麒追上我,“可能是在他们公司内部有眼线吧,另外可能杨经理他们经常坐这趟车,列车员一直随身带着毒药准备着。杨来买泡面肯定是意外事件,按列车员本来的计划,估计是趁他们都睡着了溜进包厢,在茶杯里下毒之类的吧。至于动机我就更不知道了啊!可是按照已知的线索,列车员是凶手就是唯一符合逻辑的结论。
“你这不还是没有证据!这不还是后期奎因问题!”
“所以说安乐椅侦探就是好,不需要事前的证据,只需要事后的验证。另外,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后期奎因问题。”我从书架上拿起一份报纸塞给他,“看第二版头条,今天早上列车员被捕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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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6 22:22:40 | 2020-2-27 21:32编辑
先抢个沙发慢慢补充~)我猜就是吃泡面

用叉子左边两个齿扣住泡面,这部分接触了有毒的泡面水(也有可能是水蒸气),外部的没有接触,所以没毒。泡好后用筷子吃泡面,为啥不用叉子吃,因为叉子一太锋利,二略小,没有用勺子喝汤也是因为太小了。而筷子勉强能达到正常长度,所以筷子上也有毒。

水杯没有盖子,很容易被下毒。21:26分死者去接过热水,死亡时间是22:12 ~ 22:21,既摄入时间是21:57 ~ 22:06分,甚至更早,那么便不可能是21:26分时已经被下毒了,水早冷了(车厢热也应该去接一杯新的吧...)再根据孙会计的证词,他十点左右听到手推车经过的声音,有点符合前面的推理。但同样听到声音的赵秘书却听到了孙会计的鼾声,那么其中必有人说谎。

枕头放在靠桌子的一侧,棉被放在门的一侧,仍然是叠起的状态。枕头和棉被都没有凌乱,说明死者不是在包厢里吃的泡面,而是在外面的小桌上吃的(为了不打扰别人)。乘务员推车经过时,死者包厢还没关,所以看见便出去买了一桶泡面。这时候杯子在包厢内,下毒不容易被发现。

本来我考虑的是在茶杯里下毒,然后接热水倒到泡面桶里,现在想想何必呢?死者直接带着泡面桶过去接水不就好了╮(╯_╰)╭那么水杯就有可能是个幌子。滴入毒液的是胶头滴管,凶手听见买泡面的动静就趁机起来在水杯里滴了毒液,但是水温已经不足以泡面了,于是凶手先一步去茶水间的接水口涂毒。之前死者去接过一次水,大几率还会去同一个地方,而这个过程应该只有还没睡觉的赵秘书看见了。所以猜测凶手是赵秘书,赵秘书为了给孙会计增加嫌疑才说听到推车声音的同时,也听到了孙会计的鼾声。涂毒之后便把胶头滴管扔在了垃圾桶,毒液顺着水流进入死者的泡面里,gg。(???不对,万一真的用水杯中的水泡面了呢,万一水真的还热呢??好像也说得通?)

看到斑马大佬做伪证的想法后,又重新思考了下。
先前提到行李是在上铺的,他们晚上8点才吃了晚餐,死者没想到自己会饿,所以只留下了茶杯,把餐具放到行李架上。可以肯定的是在21点这时接水的水杯里是没毒的,死者买了泡面之后,先去茶水间接了新的热水,回来后让孙会计帮他拿餐具下来,孙觉得是个好机会。在给餐具的时候顺便、趁机/巧妙地将毒滴到了水杯中。(或者自己拿的时候孙醒了,趁死者不注意高空滴毒)之后趁乱处理胶头滴管。果然案发时候看表的都是凶手~

新增:
据说泡面桶可以装700ml,死者的杯子容积是220ml,那么泡一桶面至少需要用杯子两次,而且杯子中还有水。倒入第一次水后死者觉得水不够,便离开又去接水,孙会计就直接将毒下在了泡面里,死者二次加水,只会拿出包厢吃,水杯留在包厢内。还剩了些孙会计又滴了毒进入水杯(好像哪来怪怪的= =还是觉得直接去接水比较正常,但是又想不到怎么下毒)
死者买了泡面后去接水,孙会计可能觉得死者会用叉子吃东西,便在叉子齿上下了毒(帮拿餐具的时候),又怕他用泡面里的叉子,就又在水杯里也滴了,双重保险。为什么左边的齿有毒,右边的没有,因为死者是反插叉子,右边的叉子接触了水蒸气毒被洗掉入泡面里,左边的暴露在空气中所以还有毒。(还是t m怪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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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7 07:39:47 发帖际遇
楼上说的对,死者吃了泡面。
毒就是下在茶杯里的,死者用里面的水泡面吃,叉子两个齿固定,筷子用来吃面,所以这几个地方有毒。

赵秘书是凶手的话不该提到香气让人联想到食物,所以凶手是会计,他在上铺伸出手朝下面桌子上茶杯里滴液体下毒很容易,然后还装鼾声让秘书证明自己当时在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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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7 08:08:32 | 2020-2-27 08:14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根据全文描述,嫌疑人可以明显确定在孙会计和赵秘书之间。
死者和销售经理的微信聊天持续到10:12分,所以死亡时间基本可以确定在10:12分左右,按照毒药特性10~15分发作,倒推可知杨经理在9:57~10:02分中毒。茶杯上检测出毒素,但杨经理早在9:26就用茶杯接水,这个时候会计和秘书都没睡,凶手不可能趁机使用胶头滴管下毒。
根据两位嫌疑人的证词,均听到有服务推车经过的声音,啤酒饮料矿泉水,泡面香肠八宝粥这是火车10点半熄灯后最后一次叫卖,时间暂可以确定在赵秘书9:32入睡之后。赵秘书说他闻到了香味,结合叉子上有两个齿上有毒,可以推测杨经理在吃桶装泡面,估计杨经理怕半夜饿得睡不着,才临时从最后一次叫卖中买了桶装泡面,众所周知,人们在泡桶装泡面其间习惯用叉子固定上面的纸质盖子,若在桶装泡面中下毒就会导致叉子上1~2个齿上出现毒素,泡面泡好需要静等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杨经理可能顺便去上了个厕所,给凶手下毒留下了机会。
赵秘书闻到香味的同时听到上铺的孙会计的鼾声,若赵秘书是凶手,这样的细节他可以直接隐瞒或撒谎,所以可以确定凶手就是孙会计,在下毒后,故意打鼾装作睡着的样子,赵秘书的包厢门关着,他也不能看见外面场景,只能依靠声音和气味来辨别。
杨经理回来后,觉得用筷子吃泡面更舒服更爽(身为一个经理,平时多半不常吃泡面,习惯性的使用筷子吃面,叉子又很锋利,应该是死者平时用来吃西餐的),吃完泡面后,端着茶杯喝一口水,爽歪歪!
根据文中黑字加粗部分设定,初始下毒在物品A,那么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过物品A的物品都应该会被检测出毒物,泡面中有毒,吃泡面时嘴唇上沾有毒素,喝水后嘴唇上的毒素进入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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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7 13:29:18 | 2020-2-28 11:07编辑 发帖际遇
凶手是孙会计

判断理由,线索整理和疑点解析:

1 泡泡面一般要水四百毫升,杯子里面的水完全不够,而且已经冷掉了,死者一定会出去泡,所以毒一定不是从水中进来的,可能的是从手上 ,也有可能是凶手直接滴进来的 2很关键的一点,死者是在十点十二分的时候死亡的,毒发需要十分钟以上,也就是说,死者在吃要4到5分钟泡好的泡面以前就摄入毒物或者孙做了伪证了3 叉子的毒在左边,原因是泡泡面的时候用左手将叉子固定盖子 4  孙确实在睡觉,但是之后赵也去睡觉了,所以没有确切的不能下毒的时间 5 死者应该是吃了泡面之后死的,所以凶手应该是做了伪证的孙 6 不可能是通过对筷子下毒,然后毒再通过到泡面里面的因为那样的话不确定因素太多,凶手是不敢的 7 对泡面内部进行下毒的话只有上铺的孙可以,赵要下毒的话很容易被发现

杀人手法:

到了九点五十多的时间,死者收到了泡面,并且开始泡泡面,凶手醒过来看到死者在泡泡面,想要趁这个机会下毒,于是就趁着死者不注意,在黑暗之中将自己的毒药从上铺用滴管滴进了死者的泡面里面,然后死者泡完泡面回来之后之后用叉子将盖子插好,叉子上面的毒就是这么来的,之后死者用筷子吃了泡面,毒进入了死者的体内,之后杯子里面的毒是死者喝水时,嘴上面的毒沾到杯子里面的,赵是在死者泡完泡面的时候起来的,当时孙确实是睡着了

十点十二分,死者毒发身亡,凶手在之后处理掉了有毒物的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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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7 15:42:38
嫌疑人只有两个,孙会计和赵秘书。
     12月17日杨经理与孙会计和赵秘书从z市出发,前往f市。12月18日晚上9点多上火车回去,案件发生再晚上10点钟,12月18日凌晨5点55分到达Z市。
     三人都在软卧车厢的一个包厢。列车有8节软卧,一节软卧有16个包厢。每个包厢独立,有一扇从里面上锁的推拉门。除此之外无出口。包厢有四个铺,两间下铺之间隔着一张固定的桌子。左下死者杨经理,左上孙会计。右下赵秘书。包厢位于车厢的中部、
     孙会计证言:2月18日晚三人一同吃饭直到8点多。9点多上火车。睡前杨经理建议先开着门,熄灯后再关上。说不清自己什么时候睡着。十点钟他听到了乘务员推车经过,某人说话的声音。被电话铃声吵醒。
     赵秘书:杨经理患有肝炎,随身带餐具和茶杯。火车开动一分钟后(9九点26分)杨经理拿着茶杯去去热水器装水。把茶杯放在桌上。9点32分赵秘书入睡。听到乘务车经过。闻到食物的香味。同时听到孙会计的鼾声。
     销售经理:晚上10点12分之前杨经理还在回消息。10点21分打杨经理的电话。赵秘书和孙会计二人发现杨经理已经死去。

    其余信息:火车10点半熄灯。熄灯之前有乘务员推餐车。餐车有啤酒饮料矿泉水,泡面香肠八宝粥(还挺押韵)
                    杨经理的铺位整齐。枕头靠桌子,棉被靠门。
                    案发现场发现茶杯以及袖珍餐具。具体描述:
引用
茶杯款式极其普通,容量是220毫升,玻璃材质,有一个把手,没有盖子。袖珍餐具则显得更华丽一点,餐具盒外观是一个高13厘米,底面直径2.5厘米的圆柱,材质是铝合金,通体黑色,饰以金色图案。盒子的盖子需要像矿泉水瓶盖一样旋开,大小也和矿泉水瓶盖差不多。盒子里的餐具包括一把餐叉,一把勺子,一双筷子,材质都是不锈钢。餐叉有四个齿,齿尖看起来非常锋利;餐叉和勺子都比正常的略小一号,而筷子每根都是由两段拼接起来的,所以勉强能达到正常长度。另外,在餐具盒的盖子内侧还固定着开瓶器、不锈钢牙签等小工具,使用时可以像瑞士军刀那样翻出来。


                     现场发现了杨经理的茶杯。内有少量开水。有餐具盒。盖子盖上了。勺子和餐具盒内部及其他地方无毒物痕迹。茶杯中,筷子上,遗留食物上,叉子的左边两个角上有毒物痕迹。
                     毒物摄入到毒发需要10到15分钟。
                     
                     首先看有没有外部人员作案的可能,火车10点半熄灯。在熄灯前不关门。而因为毒物摄入到毒发需要10到15分钟,而杨经理是在10点12分后就没有回消息。所以杨经理被下毒的时间是十点左右。
                     如果这样的话,根据二人证言的共同点,只有乘务员来过车厢。因此如果是外部人员作案,就只有可能是乘务员。可是乘务员连个名字都没有,可以排除了吧。
                     那有没有可能是孙赵两人合谋呢?我认为不可能,如果是合谋那就要对好证词。但是孙会计与赵秘书的证言中有不一样的地方,而且如果是合谋他们还可以互证清白什么的(或许二人一起说自己睡觉了,途中听见某人来的脚步声什么的),可是他们没有这么做。只能认为是单独作案。
                      既然是单独作案,那么说明孙和赵二人有一个是凶手。
                      也就是说二人有一个在说谎。
                      两人证言的异同点在于杨经理是否有去用茶杯装开水,与餐车来时孙会计有没有睡着。
                      首先赵说杨经理去装水时已经是开车以后,而孙说自己应该在开车以后就睡着了。所以孙没有注意到杨去装水其实不奇怪。也就是说这个证词其实没有矛盾。而且无论他们两个谁是凶手,都没有说这个谎的必要性。即,无法通过'杨经理去了装水’这个行为排除自己的嫌疑。所以杨经理确实去了装水。
                      所以关键在于餐车来时孙会计有没有睡着。
                      如果孙会计睡着了,那么他关于餐车来的时候是10点的这一个证言就是假的。也就是说他在说谎。如果不是凶手的话,想不到他要说谎的必要性。所以如果他说谎了,他就是凶手。而如果他是凶手,他有说这个谎的必要性吗?这个问题先留着都后面。
                      我们先来看看凶手有可能是在哪里下毒的。
                      下毒的食物需要符合以下特征:
                       吃这个食物的时候叉子的左边两个尖头会染毒。他吃的某样东西需要用到筷子和叉子。
                       假设凶手把毒下到茶杯里,那毒就不可能只沾到叉子的两个尖头上。假设杨经理用嘴喝了水之后再碰到叉子好了,那么也会是叉子全部染了毒。不会只有两个尖头。
                       而又因为叉子只有两个尖头染毒,所以杨经理并不是用叉子吃东西,而是用叉子做其他东西。而又因为筷子全部染了毒,所以他吃的某样东西用的是筷子。
                       啤酒饮料矿泉水没有必要用筷子,排除。八宝粥要用勺子,排除。只剩下方便面。即,毒被下到了方便面里。在烫方便面的时候用叉子叉住方便面的盖子,然后用筷子吃。
                       而孙会计的证言,”十点餐车来到“符合下毒时间在十点左右这个推理。
                       而如果孙会计是凶手,他没有必要撒一个谎说”看到了餐车来的时候是十点“,这只会暴露凶手的作案手法,也不可能让他摆脱嫌疑。既然孙会计没有撒谎,那就是赵秘书撒了谎。
                       还是一样的,如果他不是凶手就没有必要撒谎。所以赵秘书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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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 16:12:3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根据两人的证词发现有出入的地方,孙某说他说见了手推车的声音说明他没有睡着,赵某却说他听见了鼾声,有人说谎,孙某没有骗人的必要所以凶手是赵某。死亡时间是10点左右,死者应该是吃了泡面而中毒,用到的餐具有叉子,筷子,茶杯。赵某在任何地方投毒都可以导致死亡但重点在叉子只有两处有毒,说明没在叉子上投毒,应该是叉子扣在桶时沾到了,而筷子也是用在叉子后所以不在筷子下毒,而茶杯之前用过但死亡时间在10点左右所以没有在茶杯下毒,那么就只有泡面了,容器是胶头滴管,很便捷,孙某说过听到有人说话,所以大胆的猜测一下,赵某找个理由帮死者接水然后投毒,接口很可能是去上厕所,因为饮水机和厕所在一起,投完后就扔在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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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 16:42:4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孙会计。我们可知杨经理才9:57至10:02中毒,杨经理也在9:26用茶杯接水后喝水,这个时候会计和秘书都没有睡觉,所以凶手不可能在这个时间下毒。凶手的下毒时间应该是在杨经理上厕所的时间。凶手孙会计在下毒后假装打鼾声,误导别人。回来他吃完泡面后又喝了一口茶水,所以在茶杯里有毒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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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 22:30:0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孙后来听到了乘务员手推车经过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似乎还听到有人说话。但他看了眼手表,只知道是十点左右。熄灯之前有乘务员推着手推车从车头到车尾走一趟,无非是啤酒饮料矿泉水,泡面香肠八宝粥。(这是乘务员从某一端走向另一端,杨经理和乘务员买泡面是说话声音。)
赵秘书提到,杨经理会随身携带茶杯和便携餐具。(大家都知道杨经理的习惯。)
车厢两端有热水机,杨经理拿着随身带的茶杯去接了一杯热水,很快就回来了,把茶杯放在了桌上。(说明他们虽然不在车厢前后,但也非常近)
赵秘书很快也睡下了,由于聊天记录显示他九点三十二分发了一条微信,他确定自己是在那之后才入睡的。赵秘书也听到了乘务员手推车经过的声音,但他表示同时也听见了上铺传来孙会计的鼾声,而且闻到了身边传来的食物的香味(杨经理已经开始吃泡面,乘务员又从另一端返回的声音。)
从九点四十二分到十点十二分之间,杨经理一直在。可是,十点十二分之后的短信没回复。从摄入到毒发大概需要10到15分钟。(下毒时间为9:57―10:02)
不知道杨临死前吃以及到底是自带的还是从乘务员那里买的。(见上文,而且行李架中顶端,无聊不打扰孙赵无法取。)
死者的铺位非常整洁。在铺位上,枕头放在靠桌子的一侧,棉被放在门的一侧,仍然是叠起的状态,死者的外衣和外裤整齐地叠放在棉被上面。(说明环境很热,杨经理应该不会吃非常热的东西)
茶杯容量是220毫升,玻璃材质,有一个把手,没有盖子。(水变凉了)
盒子的盖子需要像矿泉水瓶盖一样旋开。
究竟怎么使用叉子会只使用两个齿?(吃桶装泡面时封口)
而且为什么死者既要使用筷子又要用叉子?(叉子封口,筷子吃面。)
死者吃的东西究竟是自带的还是从乘务员处购买的?(购买的,说话声可看出。)
最初毒被下在了哪里?(毒下在了茶杯里面,茶杯水少,杨经理吃泡面外出接热水时所下,因为外面水太烫,杨经理果然将茶杯里凉水倒进去让面快变凉。然后吃面时餐具被沾到毒。)
一个残留着少许TLDYS的胶头滴管被发现了。容器的发现。(胶头滴管是容器)

关于凶手,是孙,他具有较符合的时间,随后下毒后装睡,被听到打鼾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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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 12:51:32 | 2020-3-3 18:10编辑 | 来自小霸王手机
我还要做作业,所以简单说明。
首先,作为一名死宅,一看到关于叉子的描述我就知道为什么了?当然是用来压泡面了呀,当然,作为一个动漫爱好者,我压泡面早就不用叉子,而是用泡面压了呀。O(∩_∩)O
不好意思跑题了,我们来说一下案件的过程吧:
孙用滴管在上铺将毒液滴至死者茶杯中,然后死者泡面时又将杯中开水倒入泡面的碗中。死者吃了泡面后过了一会儿,毒发身亡。
证据:
由题可知,凶手下毒的工具是胶头滴管,而想用胶头滴管下毒,就一定要将滴管置于其上方。再回顾原文,我们可以知道,死者进入火车后仅仅离开过包厢一次,而那次是为了倒开水,再依据文中提到的茶杯中有剩余的开水,可得他一定带了茶杯。那么也就是说,茶杯从来没有离开死者身边,想下毒一定会被发现。那么是不是无解了呢?不,孙可以下毒,他可以在上铺通过滴管将毒液滴入茶杯中(茶杯无盖,这很关键)。所以凶手只能是孙。至于具体的下毒时间无法确定,只能认定在死者接完开水后到十点这段时间内。
如有不足,还请各位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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