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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 22: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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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完美犯罪?

所谓的完美犯罪,我之前在知乎上也有回答过,后来我发现了一个答主,他回答的角度我觉得是非常有道理的,他把完美犯罪分为了三种形式:
  • 第一种形式就是找不到凶手是谁;
  • 第二种形式就是知道是谁,然后抓不到人;
  • 第三种形式就是知道是谁抓到人了,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去对他进行宣判。

他把符合这三条其中任何一条的这样一种形式,称作是较为完美高明的犯罪手法。

针对第一种案件,以现在的、目前的这样一个侦查手法来说,这样的案件已经很少了。像找不到凶手,就是这种案件大多数是那种偶发性随机作案的这种可能性较大。
比如说在一个人影稀少的地方实施抢劫,或者说是抢劫谋杀、没有监控,或者说是没有社会关系,跟被害人不认识,就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案子,这种找不到凶手的这种案子,大多数是出现在这种随机的形式中。

然后第二种这种案子就是作案目标明确,但是这个人有很强的这样一种逃生的技巧跟逃生的能力。
比如说,我之前在黑龙江做过一个采访,这个人在1994年杀了人,大概在2014年人才被抓住。这个人的反侦察意识特别强,然后在他逃跑的过程中,曾一个人徒步,走了大概一百多公里,走出大兴安岭那样一个天寒地冻的地区。从咱们国家最北边的黑龙江一直逃到了最南边的广州进行逃逸,逃逃了20多年,但最后这个案子还是破掉了。

陕西活埋杀人案

我看有些同学想听第三种,就抓到人了,不好宣判这个案件。我曾经接触到过一个案件,差一点就会变成第三种类型的案件。

这个案件是这样的,大概在2015年左右,在陕西省的延长县,陕北地区,有一个女的叫赵丽,她失踪了。失踪了之后,警方就排查她的社会关系排查出了一个叫白军的人,跟她有感情的纠葛。

然后发现在案发当天,就她(赵丽)电话通话录音最后消失的那一天,她曾经出现在白军的电动三轮车上。这个时候他(白军)作为一个重要的嫌疑人,就被警方就控制了。

但有一个问题是,白军这个人一开始只承认,自己曾经跟被害人赵丽在一起幽会过,但是对于被害人赵丽的去向他三缄其口,什么也不说。

这个时候如果作为警方办案的话,找不到赵丽这个人,那么这个案件的话就是没办法认定的,到底是真的失踪还是死亡,还是自己负气逃走了。这东西都不好说,你没有确切的这样一个指向,到后面法院判决的话,就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来让重新侦查。

警察能认定赵丽跟白军有关联的是,赵丽生前用的一部女款的手机在白军的身上。警察就问他手机哪来的,他说他捡的。当然这个东西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不能证明赵丽的死跟白军有关。所以,警察对白军进行了大量的审讯工作。最终白军也交代了这个事情的经过。

当年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他们两个当天在约会完之后,赵丽就对白军说,我要你娶我。但因为白军有家室,他不能答应赵丽。然后两个人就在这车上发生了争执。这个时候赵丽从包里拿出了这样的一个白色小瓶子,拿几个药片就吃下去了。这白军就问她:“你吃了啥”,张丽说,“你别管我,你别管我吃了啥,不用你管。”

然后白军就再没有继续理她,就这样车开着的时候,白军发现赵丽好像是昏睡过去了。然后(据他讲)他把手,放在赵丽的鼻子跟前的时候,他就感到没有呼吸了。按正常来说,他应该把赵丽送到医院去救治或者咋办,但是他又怕,他送赵丽救治之后,这样自己的事情会败露。然后他干了一个大家都很莫名其妙的举动,他在一个地方拿了什么锹头这些东西,把赵丽拉到了他们那一个山堆上,就给埋了。

然后经过法医鉴定,赵丽是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说赵丽是被白军活活闷死。也就是说她在吃完药之后,她没有死,死因是被活埋,活埋之后窒息死亡的。

这个案件为什么说它是一个完美谋杀案?因为在这样一个案件的案发过程中,他跟赵丽所有的,包括这样一个案发的经过、埋尸的地点,只有白军他一个人知道。他如果在当时说,这个女的下车了,她自己走了,我不知道她的去向。不交代,不给警方交代赵丽的埋尸地点的话,警方也拿他没有办法。

“完美犯罪”可能存在吗?

对的,就是一种死无对证的。

当然,还有一些人他是伪造案发现场的,在案发现场干扰警方视线的。这种也是,破案的话有很大的难度。在一般案件尤其是命案来说,现在以证据为核心的这样一个司法体系的规则之下,如果说证据链出现任何一点有所破绽的话,以现在“疑罪从无”的原则,很多案件是没有办法进行最后的宣判,也就是我们说的第三种。

即使明确了这个人,是他,很可能是他,基本上确定就是他了,但是还没办法去起诉他,没有办法去对他进行宣判。

那么在现在的我们的社会大环境下,像我说的这种所谓的完美犯罪,像那三种情况还存不存在呢?据我这么些年做政法报道的这样一个经验来说,咱们假以命案来说的话,这种所谓完美的犯罪几乎是很难做到的,因为现在刑侦技术刑侦科技已经非常发达了,包括大数据的运用、天网的运用,包括DNA的运用。

就像我们以白银案为例,白银案那么多年了,为什么能破呢?(是)通过DNA的这样一个Y系的比较,比较出了他们家的谱系关系,最终确定了真凶的身份。

我曾经在2015年左右,在黑龙江也报道过一起类似的通过DNA(的案件),那个人逃了20多年最后被抓住的。通过的,就是他当年在案发地留下的一个生物信息。经过20多年之后,他在广州因为打架斗殴被警方处理了,通过这样一比较,最后把他抓住了。

其实还有一个案子,我记得是福建有一个好像是北大弑母案。这个案子当年案发的时候我就挺感兴趣。这个案到现在还没有破,我们现在看看警方他啥时候能把这个案子破了。我记得当时福建警方说是两个月还是三个月破案,到现在已经过了好几年了。我觉得这个案子可能说是近几年来,一个比较高智商的这样一个犯罪。

影视作品中的完美犯罪可信吗?

这位同学提问的这个问题也是很多人,比如什么柯南迷、金田一迷、福尔摩斯迷,他们经常什么会去思考的一个问题。

首先咱们尽多讨论,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其实是这样的,如果一个罪犯他越是伪装,利用种种手法去规避警方的侦查,反而会在他规避的过程中会留下线索。比如说你去购买一些案件实施用的物品就会留下你的个人信息。

对于警方而言,你的这些手法,包括小说(里面的)这些东西,也许人家比你见的实战案例,或者说实际案例的各方面的资料,其实比你掌握的要多得多的。但是你对警方的侦查手法其实是了解的很少的。如果把你跟警方作为一个对手的话,你们俩的信息本来就是不对称的,人家在信息方面是对你有一个碾压性的优势。

另外一个必须要明白一点,有某些幻想做所谓完美犯罪的同学,往往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你在作案的时候,大多数是你个人行为,顶多是团伙行为。当然团伙的话它被破获、被破案的几率是更大的。你是个人或者小团体的行为,但是从警方来说,你要面对的是一个整个的国家机器,无论是人力物力财力,你可以自己掂量掂量,你觉得胜算大吗?

小说的情节很多时候是杜撰的,然后很多东西都是靠想象的。警察在一些案件的侦破的过程中,他不是像咱们平常想的,根据所谓的物证,所谓的一个头发丝。(当然)有这样的案件,但是现在的话,大多数都是以先进的高科技,以及视频侦查为一个案件的主要方向。他不需要再通过叶子、通过头发去判断嫌疑人是谁,凶手是谁,明晰的过程已经逐渐缩短了。

还有监控的存在。比如说一起命案或者一起盗窃的发生,它如果说这个(案发)时间点是确定的话,他们只用排查进出案发地门口的可疑人员。你比如说有20个人进去,他们只把这20个人通过摄像头,一个个找到他的落脚地点,再一一核查一一调查就可以了。

他不需要通过这个东西(线索),先明确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五。他也许一追查,有张三、李四、王五、赵六,他就全部都控制起来进行询问了,他只要是凶手,他在刑讯的过程中肯定会有破绽。

从我这几年的这样一个对公安题材的新闻进行报道的这样一个角度来说,我会发现这两年来,这种有所蓄谋的命案,发生的数量是越来越少了,而他的破案周期是越来越短了。以往的话,我大概在五年前去采访的话,一个命案的破案周期(简单命案破案周期),它可能会有一个月或者两个月。你像现在这些重大的刑事案件、抢劫、命案、绑架,他可能一周内或者说十天左右,就能把人抓回来了。

所以说在现在当下的这样一个刑侦技术发展的大前提之下的话,这样一个所谓的完美犯罪,我们不能说不可能,也可能是我知道的比较少,可能有一些案子我不知道。因为他们警察一般会都说他们破过的,有些可能他们也不太说,但是据我的了解的话,这种所谓完美犯罪、完美谋杀、无差别谋杀的这种案件发生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

当然有一个就是北大的这个案子,北大弑母的这个案子,如果这个案子破了,在我心目中就那一点0.1都没有了。

西安密室谋杀案

密室杀人?好像我还真接触过一个案子,真的还存在密室。这个案子挺有意思的,我给大家讲一讲。

大概是在2012年的时候在西安,当时有人报案说是他的对门的邻居,他发现邻居的这个屋子里面气味很难闻,不知道咋回事。然后还发现好像有血一样的东西,从这个门缝里面渗出来了。大概是新年的时候,他去到当地公安局报案了。

警察一看,屋里面两个女的被人拿刀割破颈部的大动脉,房间里面都是血,死掉了。警方发现这个房子的门是被反锁的,然后窗子也是关掉的,也是在里边锁着的。警方就调查这屋里面是不是进过人,查两女的(相关信息)和当天案发时间。

警方希望破案的话,要先确定一个时间。然后,尸检之后发现这个应该是在三天前左右遇害了。那在案发时间的这几天,是不是屋子里面进来人了?进来是谁呢?警方得要调查。警方就查两个被害人的手机通话记录和他们的社会关系。

一般警方办案的时候,他没有说因为这样一个奇奇怪怪(的情况):哎呀,密室谋杀呀,好神奇!他没有感慨的时候。

他就是有啥线索,他就根据现场查。发现电话在案发当晚10点到12点之间,有个人就一直在给她打电话,但是这个电话号码是座机的电话。不是手机,警方也查不出他的身份。10点到12点之间还有人打电话,就说明被害人是在这个点肯定还是活着的。

时间很长,那么警方就调案发地附近的进出口门里的监控设备。包括这个点进来,哪个点出去。就比如作案,假设它是一个小时,他就把这个12点进去,或者说11点进去,10点进去,可能1点钟、2点钟、3点钟这个时间段,所有的人进行排查,调查可疑人员。

接下来警方调查的过程中,他确实发现了几个,有男有女,但是这些人都被排除了,大多数都是这栋楼的住户。因为这是一个城中村,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个概念,城中村它都是五六层、三四层的小楼。然后他们一般会在城中村的两个巷子口,或者还有城中的这个门,门附近的巷口电线杆上有(装)个监控设备。

基本上,如果有人从这个地方进去作案的话,(或者)从前后门进去作案的话,肯定会留下影像,但是警方就根本就没有发现任何有关可疑人员的信息。

你看这个是不是就很像小说里的东西,对吧?这个门、窗户紧锁的环境里,两个人意外死了,监控里面没有人,自杀肯定是不可能的。被人杀害的脖子还割掉了,身上还捅的有刀伤,肯定不可能自杀。

所以,一般以小说的话,他可能就紧盯着那几个线索,然后继续进行排查。但是在现实的破案过程中,警方他会有自己的套路,自己的路子。他就会调查被害人的这样一个个人的情况,他的仇源,就是他跟谁有没有仇、有没有怨,如果有仇有怨,杀人无非是感情、钱财或者说是仇恨。

他们查了一下,其中的一个被害女子,她离过婚,他有个前夫也在西安居住。然后查到最后,他们发现了有意思的一点,就是这个前夫所居住的地方和他的座机号码的区域,都是一个区域的,都是在西安市的一个叫长安区的一个地方。

他们就觉得这个人很有疑点,然后就对这个人展开了调查,就把这个人叫过来询问了。

他们警方就说:“你那天晚上干啥去了?你有没有出去”。然后这个人说,“没有,我那天晚上我一直跟我侄子在家里面,他说是案发当晚我们两个在外面一块吃饭,在一块吃饭,在一块吃烤肉。”

这个时候他侄子也出来作证,他说:“当天确实我记得很清楚,当天晚上们两个人在一起,大概在这样十点多钟的时候,我们两个一直都在一块,也吃了烤肉”。警方就怀疑:不是骗我吧?毕竟有这种关系。一调查,他侄子不太像是在骗他。

警方现在手里的线索十分有限,他只知道这个人可能晚上打过电话,但不能证明这个人曾经跟两个被害人发生过什么事情。警方现在也很疑惑,到底是凶手到底是谁呢?他们就留了个心眼,拿着被害人的前夫,(假设)就姓王,王某的相片就在长安区,跑他那一片的出租车,进行这样一个辨认。

其中一个司机就说,他记得案发当晚拉过这个人,在当晚十点、十一点多的时候把这个人拉到了案发地附近。那个地方等于说是,案发地在A城中村,他拉到那个是B城中村,两个挨着,但是还有一定距离。警方也奇怪了,既然他说谎了,他到这了,为啥村口的监控没有留下他的任何线索,警方也很疑惑。

然后警方这个时候一般来说,应该收集线索在干啥,但其实这个时候,作为现实的办案机构来说,他们其实心里面已经大概有底了。就这个人应该就是罪犯没跑了。他们认为有足够的这样一个证据的时候,他们就会对证人进行再次的传唤。

给我讲这个事的这个民警就说,传唤过程中根据一般的办案经验,如果说这个人他发生命案的话,他身上肯定或多或少有被害人留下的生物信息。尤其他又是杀人,可能有血迹皮屑头发这些东西,他们就把他这个人带到了公安局的检察室进行检查。

然后他就让嫌疑人王某脱掉身上的衣服、外套,最后也没有在衣服、外套、身上发现什么血迹。搁一般的正常人的话,他们就觉得身上没有可疑的印记,这个人肯定就是没罪了。但是在警察看来,这个恰恰是疑点,因为他注意到了王某,他当天穿的是新的秋衣秋裤,还穿一双新袜子,都太新了。他们觉得这个很反常。

接下来,他们就要法医对这个人进行更为细致的一个提取。然后,就在他身上的一个特别隐蔽的地方发现了一块生物组织,但是这生物组织也不是血迹,也不是说是碎肉之类的东西,就是一块小小的生物组织,可能是头发、皮屑这样的东西。生物组织恰巧,就是跟他前妻的生物组织是一致的。

警方现在能认定这个人在案发当晚肯定是来过案发现场的。这个人肯定隐瞒了啥,但是你要说这个人杀了人,跟这些命案联系在了一起,是没有办法确定的。在这个过程中,就到了公安机关的另外的一个侦查环节——审讯。

这个时候,警方跟这个人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这样一个审讯和对话。当然,人家也没有刑讯逼供也没有啥,就是正常的交流对话。这男的刚开始不承认,他说:“是,我去了,之后我就吵了一下,我就出来了,当天晚上就回来了。”

然后警察就问了:“你外甥说你那个时间点,你们在一块”,他说,“外甥记错了,我不知道咋回事,他比较糊涂,他记错了。”

警察就(又)问:“那你是咋进去的?那监控啥都没有留下你的影像是咋回事”,他说,“我不知道,那是你们自己公安的问题”。反正就是警察说啥他都是矢口否认。

这个时候,其中一个民警大哥也比较衰,他因为长时间不照顾家,他媳妇跟人跑了。然后他就估计这个男的跟他媳妇离婚,可能多多少少也有这方面因素,他就把自己的故事给王某讲了。然后王某他的这神态、态度就不对了,这个时候这哥们一看有戏,就把手上的烟递给了他,就说:你说吧,男人就那点事,说出来吧。

然后王某呢,就把他所有的犯罪经过都交代了,这两个人其实是他杀的。至于他是怎么进到案发地,怎么在这样一个门窗紧锁的这样一个情况下进入到案发地点呢?

是这样子的,这个人之前在部队里面当过通讯兵,身体素质非常的好。然后他让出租车把他放到了B村的附近,出租车就走了。出租车走了以后,他顺着一个管道,爬到了城中村的楼顶。因为城中村楼顶不是很高,然后他就通过在屋顶上走,屋顶上这样一个穿越,就跟跑酷一样。

然后就这样,一直翻翻跨跨,因为他城中村的楼间距都很窄,对于做过特种兵的他来说,这就根本不是个事儿。他就这样跨,就从B村一直跨到了案发地A村,因为被害人家里面是在楼顶,他就从老式的城中村的楼道的窗户翻了进去,敲开了被害人家里面的门。

这个时候,他就去质问被害人怎么回事,说孩子抚养问题。然后就恼羞成怒,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就把这人杀掉了,同屋了另外一名跟他合租的女孩也被他杀掉了。城中村他有一个厨房,在大窗上面有一个小窗,那个小窗是那种推拉式的,他在里边一拉,外边一拉,就能打开。杀掉之后,他从小窗翻了出去,从外边把小窗的窗户给这样关上了。

警方在调查的过程中只注意大窗,没有注意小窗,因为小窗一般人他是翻不出去的。但是这个人他身体素质比较好,他也懂得一些奇奇怪怪的技巧,所以他就从窗户出去,再从楼上以跑酷的这样形式,又离开了案发现场。他在楼顶将自己的身上的血衣,包括作案工具全部都换掉之后放到包里面,然后就拿回去埋了。

为什么他说他是有预谋的,就是因为他在晚饭之前他做了充足的准备。

他外甥为什么会记错?全部都是王某这个人设计的,因为他跟他外甥晚上在一起住,白天去上班。他在外甥回家前,就把家里面所有的表都调慢了一个小时。外甥说是10点钟跟他见了面,其实那会已经11点了。然后呢?他到了所谓的10点钟的时候,他就让外甥赶紧睡觉。

睡觉之后,他又去行凶,行凶之后他处理完了,刚好1个小时左右回来。然后,他就把外甥叫醒,说是我睡不着,然后这个时候外甥一看表,诶?这不是现在才11点多。

这个案子就是我所知道的,可能是这几年来反侦察能力比较强的一个案子,跟密室也能挂得上联系。但是警方破案它不一定只有一个方向,通过证据来锁定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突破犯罪犯罪分子的心理防线。让他主动承认错误、认罪,是突破案件的一种。

包括一些心理测试,测谎,这些也都是破案的一些手法。只不过说是在常规的影视作品中,他们没有办法去体现这个东西,因为这东西是比较保密,而且也是比较高端的,一般案件中它是用不到的。

作者:宇一美
链接: https://zhuanlan.zhihu.com/p/5976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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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发表于 2019-4-2 22:57:1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时刻表诡计
7 | 发表于 2019-4-2 23: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高级啊。相比之下,我们还是太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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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4-2 23:33:4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看到一篇文献,爱斯唯尔出版的,叫how to commit a perfect murder,Mark conney写的。
3 | 发表于 2019-4-3 06:39:2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其实感觉大部分谜题中各种华丽复杂的手法,遇上真正的警方调查和刑侦,都是一大堆破绽。只能说这是现实和谜题的区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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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表于 2019-4-3 07:29:5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尸体就没有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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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表于 2019-4-3 07:58:07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破案正好是和推理题反的,现实破案大都是先从动机入手找嫌疑人
| 发表于 2019-4-3 07:59:55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刻表诡计,这也真会玩啊
| 发表于 2019-4-3 15:32:4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一个人犯罪了,但是他比较聪明隐藏的比较好,但是在警察破案的过程中,他因为自己身体疾病突发去世了,那么对于他来说他进行了犯罪,却没有受到惩罚,算不算一起完美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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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4-3 16:53:5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忽略了自然发挥,而且心理素质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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