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陈丽珍、白晨、冯秋、林泰、冯朵儿、潘帅结论:杀死黄耀的是潘帅,杀死冯秋的是冯朵儿 1、嫌疑人排除首先是黄耀案 该油管外表看来很新,但爆裂的那段似乎有人用小火烤过。 已经表明刹车油管有人为火烤的痕迹,那么在题中唯一跟车有关系的情景就是询问保安的结果了。 在黄耀出事的那个星期,保安曾目睹了一位男子在黄耀的轿车附近鬼鬼祟祟。保安只是例行地把他驱逐,并没有查明该男子的身份。保安只记得该名男子当时带着口罩,黑色外套连着防雨帽立在头上,只露出一双眼,该男子的外套背部沾有大量的尘埃。保安还记得,外套印着M私立大学的校徽。
既然这么自信的说是男子了,就相信保安的眼睛吧,那么很显然就可以把其他女性角色排除了。外套背部的尘埃应该就是这个人躺在地上火烤油管留下的痕迹。最关键的特征是外套的校徽,剩下的两名嫌疑人中由于林泰是4个月前就失踪了,而且他也应该无法弄到M大学的外套,所以也能被排除,所以只可能是潘帅了,因为潘帅和冯朵儿都是M私立大学的,所以有外套也是正常的。 然后是冯秋案如果是自杀,那么当然没有凶手了,但如果考虑是他杀的话那么其他人有没有行凶的机会。 首先是下毒方式 尸检结果确认冯秋的死因是氰化钾中毒,死亡时间介于晚上22:30至23:00。胃里发现半消化的晚餐、半融化的胶囊、检验出安眠药和氰化钾的存在。 陈医生开给冯秋的药,只是让她能睡好觉的安眠药而已。 从这里可以知道下毒方式应该是在安眠药里下毒,由于安眠药是胶囊状的,所以如果在里面下毒,那么吃下去后需要等到胶囊融化才会中毒,从时间上看冯秋是22:00回房睡觉,22:30-23:00死亡,这个时间还是符合胶囊的融化时间的。 首冯秋在黄耀死后去看医生这事应该不是都知道的,所以外人的话应该没有办法想到在安眠药里下毒。另外从监控来看虽然只有七天的录像,但考虑到如果在安眠药里下毒一般带毒的要会在药瓶的上部,因此在下毒后几天内吃到的概率很大,所以有很大概率推测下毒时间就是在冯秋死前的几天,但这七天里只有白晨去过冯秋家,而且只有15分钟并且冯秋在场,应该是没有机会下毒,另外就是冯朵儿进过冯秋的房间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首先没有到过冯秋家的陈丽珍、林泰和潘帅可以被排除了,而没有机会下毒的白晨也可以被排除,因此如果是谋杀的话,凶手最可能就是冯朵儿。 2、两起案件 关于冯秋自杀案首先可以确定一下这并不是自杀案,就像题中的分析三点疑惑一样。 第一,写着疑是遗言的信件是在塞在一叠凌乱的文件中。似乎死者不想让人发现,不符合自杀者的心理。 第二,死者继承了一笔将近一千万的遗产,没来得及享受就了解生命?不符合人性。 第三,死者的记事本清楚写着,5月10到心理医生那儿复诊,自杀者没有以后的计划。 那么只要解释一下如果是谋杀的话遗书和密室是怎么制造出来的就行。首先是遗书。笔迹既然是死者的那么显然是死者写的。 但结合后面提到的那个乐队,查阅资料发现,题中提到的Brad Delp是一个美国乐队的主唱,自杀身亡,留下了几张字条。 死者领口的字条为"Mr. Brad Delp. J'ai une ame solitaire. I am alonely soul," the note read. 车库中的字条为"To whoever finds this I have hopefullycommitted suicide. Plan B was to asphyxiate myself in my car." 另一个在门上的字条为"I take complete and sole responsibility formy present situation. I have lost my desire to live," he wrote. The notealso included instructions on how to contact his fiancée: "Unfortunatelyshe is totally unaware of what I have done." 上 面三张字条的内容翻译过来就完全是遗书的内容,因此,实际上现场所谓的遗书,是翻译的Brad Delp自杀时留下的字条,冯秋自己应该是对音乐不会太了解的,更不可能对一个乐队歌手的死有所了解,因此遗书不可能借鉴这个歌手的遗书,因此可以判定,这并不是遗书,再结合死者女儿音乐系的作业以及冯秋外语系的身份,可以猜测,这应该是她女儿冯朵儿让死者给做一个翻译,所以这个翻译完了的东西才会被塞在文件中。 第一部分也分析了如果是他杀的话那么唯一有可能下毒的只能是冯朵儿。借着到冯秋房间拿钱包的机会在安眠药胶囊中下毒。或者可以在更早之前先偷偷拿出一颗安眠药,下毒之后再借着这次机会放到药瓶中。至于密室的话其实也并不是什么密室,因为冯秋睡觉反锁门窗是习惯,所以门窗都是冯秋自己锁的。 至于黄耀的死,第一部分也分析过作案人应该是潘帅。因此这两件案子的凶手就分别是潘帅和冯朵儿了。 至于动机的话肯定是跟潘帅有关,潘帅奢侈挥霍,且有毒瘾,在和冯朵儿在一起之后知道他们家很有钱,因此就教唆冯朵儿杀掉黄耀和冯秋,把财产据为己有。 3、嫌疑人与死者的关系 潘帅和冯朵儿就先不说了,因为他俩的关系应该比较简单。潘帅和死者应该也没有直接的关系。其他几个人的关系只能从几句话中脑补了。 陈丽珍 酒保还记得他们不是第一次见面,而每次约会结束不会一同离开,都是前后脚。 女子问黄耀:“你和Ta开口说了吗?”。 但她拒绝透露任何有关他们之间的交谈内容。陈丽珍誓言坦坦地保证,黄耀的死和她无关,她和黄耀之间清清白白,无任何不可告人的关系。 林泰白晨 白晨和林泰交往只有短短三个月,然后白晨主动提出分手。 白晨不肯告知分手的原因 大约在半年前,林泰忽然找白晨要钱 白晨承认和林泰分手不久,她和黄耀开始发展婚外情。 白晨虽和林泰分开,但最近三个月内一直互相联络。 林泰不见踪影将近4个月了。同一间杂志社工作的同事告知,林泰得罪人被寻仇 冯秋 冯秋是一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大四那年(22岁)怀孕生女,被迫退学。 由于合伙人亏空公款,加上经营不当,时装店每年都在亏钱。 冯秋和白晨都是L大的学生,两人感情好的不得了。 冯秋连续3个月,每次汇10万元到林泰的银行账户。 黄耀 黄耀婚后似乎有婚外情 有传闻影射黄耀在慈善工作中饱私囊。 对此有以下的猜测黄耀和冯秋都是孤儿,这两个人会不会从小是在同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呢?如果是的话,这两个人很有可能从小就认识的,这里就要猜测一下了,黄耀和冯秋很可能从小就在同一个孤儿院长大,并且感情很好,怀孕有可能也是黄耀所为。黄耀打算有了一番事业以后再娶冯秋。也就是说,冯朵儿其实是黄耀的亲女儿。 至于陈丽珍,可能和黄耀之间的秘密也是这件事,黄耀可能想找机会跟冯朵儿说出真相,而陈丽珍也因为某种原因知道了这个秘密,所以才会问黄耀是否已经说了,这里的Ta应该是指冯朵儿。至于两个人的关系,很可能确实是有感情上的关系。 至于林泰,既然冯秋每个月都给林泰汇款,说明应该是有把柄落在林泰手上了,这个把柄很可能就是黄耀和冯秋之间关系这个秘密。因为林泰是八卦娱乐记者,所以通过某种渠道也知道了这个秘密。 至于白晨,她隐瞒了和林泰这三个月的联系,说明两个人之间也有秘密。冯秋和白晨关系如果真如冯秋说的这么好的话,那么冯秋的这件事白晨应该是知道的。林泰也很有可能是通过白晨这个途径知道了这件事。那么很有可能白晨和林泰是两个人联合起来想要敲诈黄耀。至于林泰被威胁,很有可能是黄耀做的。 以上的分析都基于一个秘密,就是黄耀和冯秋在很小的时候就是认识的, 并且冯朵儿是黄耀的亲女儿。陈丽珍、白晨和林泰都是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并且做了不同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