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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提交] 第81期谜题答案提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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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8 20: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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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4-28 21:57:45 | 2017-5-5 19:47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线索整理
引用
1.他们真的能帮我料理好一切吗?
2.三个月来,已经有四五个在夜里单独行走的年轻女性报案,遭到一个带着大檐帽和口罩的中年男子的猥亵了,其中二人更是被迷晕以后遭到了侵犯。难道,这次这个人也暴露了身份?
3.我正在挣扎着,从旁边的小房间进来了两个男人,他们都带着面罩,我看不清他们的长相。
4.他们直接就对我说出了我的名字,职业还有上班租住的地方,跟我说我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被他俩强暴然后杀死,他们威胁我说在这个地方我就是喊破天也没用,一条路是帮他们做一件事就放我走。哥,我真的很害怕,我真的不知道他们要我做什么!
5.那是一礼拜以前了,我下班回家,在楼下遇到了一个带着大口罩和很长的遮帽的男人,他一把就把我搂住,要那个啥我。我抵死不从,而且大喊大叫,可能是惊动了一楼的住户吧,那个男人看到一楼灯亮了,就拔腿跑了。边跑边对我说:你等着,我告诉你连城还没有多少人敢惹我宋什么什么,我只听清他姓宋。我昨晚杀的那个人就是他,没错,他侵犯我的时候穿的就是黑色夹克,带着那个口罩和帽子。
分析:蝶是遭受死者猥亵的受害者之一,并且有自己的合谋人。威胁郁思瑶的两个人是蒙面,威胁会QJ郁思瑶让她下意识以为对方使男性。加上之前被死者猥亵成功的有两个人。不得不思考这两个人可能就是“他们”,而且还是两个“男人”。加上郁思瑶一周前的遭遇,恐怕之后收到伤害的人就是她的室友方凌依。

引用
1.这个小房间以前大概是个卧室吧,墙上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涂鸦,还有几张海报,嗯,有宋闵浩,有安七炫,还有一张《请回答1994》的海报呢, 我看到地上躺着一个男人,一动不动,不知道是死是活啊。穿着一件夹克,带着口罩和帽子,我隐隐约约好像对这个男人有点印象,但现在想不起来了。
2.看着这个禽兽在我眼前死去,我终于解脱了。能够亲手杀死他,哪怕我明天就死去,我也觉得值得。但我不想为他殉葬,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和他一样的渣滓,作威作福,以为没有人敢动他们。既然走上这条路,我就不再回头了。
3.“宋闵浩,安七炫,哇塞,看来这家的姑娘也是道友啊!”法医助理小孙说道。
“你们这些妹子,真不知道韩国偶像有什么好的。”胡梓峻颇为无奈的摇了摇头。这时他偶然发现有一处墙壁发现了一些已经干掉许久的胶水的痕迹,好像什么人不久前从这里撕下一张海报。
4.因为玻璃有点脏又是晚上,我没看清女娃的长相,但是隐约记得她披肩发,穿着带蕾丝的连衣裙,脚上穿着靴子。那个男的带着个大帽子,好像还带着口罩。那个房子我印象还蛮深刻的,以前好像住着一个哈韩的女娃,女娃的卧室里有不少涂鸦和海报。有次我还和她打过招呼嘞。
5.我确定没有了,小房间里只有女娃和那个男的,男的一动不动躺在地上,
6.我基本每天会从这里路过。
7.我叫郁思瑶,是连城北边的宁城人,我现在在连城打工,我的工作是,是,我是陪酒女。但是哥,我真的没有想杀人,你一定要相信我。
分析:目击者看到的现场只有两个人,郁思瑶所说的杀人现场有4个人,加上躺在地上的男人带了口罩,不能看到面容,更加是不能确定身份,另外,现场正在播放的电视剧海报被撕下。说明了杀人现场和陷害的现场有两个。而且蝶不想殉葬,说明蝶想陷害他人,而蝶最看不起的就是这世界上的渣滓,而郁思瑶的工作,可能被蝶认为是世界的垃圾......

引用
1.指纹方面,也没有什么进展,拆迁以前后进出这些房子的人都不少,很难判断哪些指纹和案件有关。死者的衣服和其他物品,肯定不止他自己动过。但那管唇膏,我们鉴定了上面的指纹和唾液DNA,属于郁思瑶。现场发现的致死者于死地的针管,也发现了郁思瑶的指纹。
郁思瑶这个名字的出现,并不出乎胡梓峻预料,但胡梓峻无疑不希望听到这个结论。
2.宋院长身上没有其他伤痕,但他的手上有一些刮蹭伤。在他车里我们发现了一些娱乐场所的名片,一些女性的照片,还有一罐麻醉剂。但是还没有开封使用。另外,还发现了一副透明的橡胶手套,手套上有宋海成的指纹。宋院长的车里和发现他尸体的房屋好像都有略微清理的迹象。
3.郁思瑶和方凌依都承认,当天郁出门时穿着一件蕾丝连衣裙,黑色女士潮靴。潮靴的脚印在案发现场杂乱的脚印中被发现,但已无法判断是否为同一双。
4.离张渡村最近的监控卡口在案发时间半小时后(凌晨12点)拍到了一个穿着、身材与郁思瑶高度一致的女子深色慌张的朝市区走去的画面。从郁思瑶租住的关家巷沿大路经过这个卡口到案发现场步行总共需要四十五分钟时间。然而,据警方调查,从张渡村回关家巷还有一条乡间小路,需要的时间仅为二十分钟。
分析:方凌依是郁思瑶的舍友,有足够的作案时间,能拿到郁思瑶的私人物品,并且知道郁思瑶的衣着。看到死者身上有手腕上的挣扎伤,以及未打开的TT,还有死者的好色性格,当时可能是被约出去,但是遭到了失败,反被束缚,遭到杀害。

二、综合分析
死者好色成性,犯案多起,在猥亵郁思瑶未遂的之后又盯上了方凌依,并得手。方凌依被其他被害人联系到,同时方凌依憎恶这自己的舍友为什么不是被QJ的那个,于是她和其他被害人准备将郁思瑶当做替罪羊(小小猜测死者的妻子可能也有参与,不过她可能只是提供了死者的行程而已。)。她们查勘地形和人证之后,将死者约到制定地点,并且由方凌依穿上相同的衣服实施杀人,并被目击,与此同时,其他被害人将郁思瑶带到伪造的现场进行迷惑,让她以为自己真的杀了人(毒鼠强之类的可能是葡萄糖),之后自然会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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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7-5-1 18: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夜色下的虎斑蝶》解答:

    1、是否存在两个作案现场?
    1.1、我不确定这是不是一个BUG。“我只能隐约看到墙上写着一个很大的拆字”;“大房间的墙上写着几个大大的拆字”。郁思瑶一开始在案发现场的大房间看到的只有一个很大的拆字,后面警方在宋海成死亡的现场的大房间的墙上写着几个大大拆字。如果是BUG还比较容易理解,如果不是BUG的话,凶手要伪装两个一模一样的现场居然还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就无法理解了。
    1.2、郁思瑶描述的现场里面是有四个人的,而孟赵振描述的现场就只有两个人。当然前提是两个人都没有撒谎的情况下,是存在两个作案现场的。因为假设是宋海成被毒药注射了两次,尽管我没有学过法医知识,但是我还是觉得这种情况下法医不可能检查不出来。还有宋海成第一次就吐了白沫的话,后面再注射的人不可能没发现,所以这种情况下郁思瑶就必须是第一个注射的,第一个注射的话回去的时间就不对了,因为孟赵振目睹的现场是在23:30,在23:30之前就已经完成注射了,回到家的时间只会更早。如果郁思瑶跟凶手注射的不是同一个人,加上处理现场的时间,如果是23:30之后处理完现场再让郁思瑶注射的话,郁思瑶回去的时间只会更晚;如果是先让郁思瑶注射的话必须要在23:30之前处理完现场凶手再注射的话,郁思瑶回去的时间只会更早。所以结论就是郁思瑶跟孟赵振两个都说真话的情况下,只有一个案发现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有两个案发现场的可能性远远大于第一种可能性。
    1.3、蝶的日记可以证明孟赵振所说的话,因为宋海成如果是蝶杀的,而不是郁思瑶杀的话,孟赵振说现场只有两个人就说得通了。
    1.4、“但似乎案发当天晚上有居民在睡梦中听到张渡村中区作业的声音”,宋海成是在北区发现的,为什么会在中区有作业的声音?当然可能会有很多种解释,但是唯一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存在第二个现场,而第二现场就在张渡村中区里面。

    2、海报的疑点
    郁思瑶的现场有《请回答1994》的海报,而后面发现宋海成死亡的现场“这时他偶然发现有一处墙壁发现了一些已经干掉许久的胶水的痕迹,好像什么人不久前从这里撕下一张海报”,并没有那张海报。艾勒里·奎因曾说过:一件消失的物体往往比一件被破坏的物体带给我们的刺激更小,因为作为消失的物体刺激物已经不见了,而被破坏的物体被我们看到的话我们会去想那件物体之前明明好好的啊,现在为什么被破坏了?所以凶手冒着会被我们发现的危险还坚持拿走海报,只能说明海报有留下了什么证据,不得不拿走。当然还是有很多种可能性,比如在转移海报的时候不小心把海报撕破了,就是怕被我们发现有两个现场的存在;还有一种是海报上留下凶手的证据比如血迹什么的。

    3、郁思瑶跟孟赵振两人里面是否有说谎的?
    两人描述的现场不同有四种可能性,第一、两个人都说的真话,存在两个作案现场。这一点我在1里面已经解释过了。第二、两个人都说的假话。这个基本不可能,因为我们确实在张渡村北区发现了宋海成的尸体,而且他是被注射死口吐白沫,墙上有韩星的海报,这些都跟两人的描述有一样的地方。两人不可能同时撒谎又同时能撒同一个谎,只是描述的人数不同,除非是两人一开始就串通好做伪证了。而且就算是串通,也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啊!第三、孟赵振说假话而郁思瑶说真话。孟赵振有小偷小摸的嫌疑,而宋海成的钱包分文不少,而且偷不偷现场的东西跟他说不说假话没有必然的联系,除非是他说真话的话我们会知道他偷了现场的东西,可是就算说现场有另外两个男在,我们也不会知道他偷了现场的东西,所以基本不可能。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孟赵振是凶手之一,所以他才会说谎。但是假设他是凶手的话,撒谎是为了让我们怀疑郁思瑶,这样根本没有什么效果,这种情况下我们两个人都会怀疑。而且孟赵振是凶手之一的话,我们没办法解释蝶的日志。因为他说现场只有两人的话我们都能够推出有第二个现场存在的可能性,这样他不是把自己的同伴往坑里推吗?还有结合居民听到的中区有作业的声音,基本可以排除孟赵振说假话的可能性。第四、郁思瑶说假话而孟赵振说真话。根据蝶的日记,文中也只有一个死者,我们不难推出就是蝶杀死的宋海成。而郁思瑶说假话的话,她就必须是蝶本人,蝶的日记作为文中的线索它就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不然作者让我们看假的日记有意义吗?所以蝶的日志里面说“他们真的能帮我料理好一切吗?”就是说明“他们”一定是存在的,“他们”存在的话,郁思瑶就不可能说谎了。还有同上的一点,郁思瑶说谎的话,就没有办法解释居民听到的中区作业的声音,因为所有的事情都是在北区发生的话,中区就不可能出现作业的声音啊。所以结论就是两人都说真话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其他三种可能性。

    4、蝶身份的猜测
    4.1、“他们直接就对我说出了我的名字,职业还有上班租住的地方”。演绎推理就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他们”知道郁思瑶的名字、职业还有上班租住的地方说明他们有提前调查过郁思瑶;说明他们认识郁思瑶。调查郁思瑶可以说是为了威胁郁思瑶,但是如果是威胁的话完全是不需要调查郁思瑶的,“跟我说我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被他俩强暴然后杀死,他们威胁我说在这个地方我就是喊破天也没用,一条路是帮他们做一件事就放我走”,这个就足以威胁了。而且调查过郁思瑶在文中并没有任何线索,我们只能够说明它是一种还没被证实过的想法而已。而他们认识郁思瑶的可能性是远远大于他们调查过郁思瑶的可能性,但是他们为什么会认识郁思瑶?个人认为他们通过别人认识郁思瑶的可能性比较大。在文中有谁是一开始就认识郁思瑶的?那就是郁思瑶的室友方凌依了。
    4.2、方凌依跟郁思瑶的年纪和身材相仿,知道郁思瑶案发当晚的穿着,所以她完全有能力有时间提前准备一样的衣服伪装成郁思瑶去完成杀人计划。

    5、张渡村中区的作业声音
    我们不需要想得太复杂,首先是作业的声音而不是什么别的声音,那么就是有人在拆房子了。而毁掉第二现场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拆掉,所以居民听到中区作业的声音就是凶手们在拆第二现场的声音。

    6、为什么宋院长的裤子是拉开的状态?
    这只能说明一点,凶手现场是有女性的存在。再结合麻醉剂还没有开封使用,说明女性没有被弄晕。裤子拉开了还有两个未拆封的杜蕾斯,说明没有性关系。蝶的日记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但我知道,这样的日子,我无法再忍受哪怕一天。”“这样的日子”是指什么样的日子?可能性比较大的是被迫跟宋院长发生性关系的日子。还有宋院长是自己到张渡村的还是被凶手带到张渡村的?关于这点,宋院长是自己到张渡村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不然是谁给拉开裤子啊。还有为什么没有找到死者的私人手机?没有找到死者的私人手机说明是凶手带走的可能性是最大的,但是凶手为什么要带走死者的私人手机啊?因为手机上留有凶手的证据,宋院长会自己到张渡村就是凶手约的他,但是害怕警方查到通话记录,所以必须带走死者的私人手机,这样解释是比较合理的。

    7、为什么宋院长的手上有刮蹭伤?
    这点必须结合我之前分析2海报的疑点那里。凶手是在宋海成清醒的状态下先把弄倒再给他注射毒鼠强,可是一个弱女子是怎么做到把宋海成弄倒的?男人最没有防备的时候是在跟女人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所以上面6里面宋院长的裤子才是拉开的状态。而他手上的刮蹭伤应该是跟凶手搏斗的时候不小心刮伤的。既然有伤口就必定有血迹,再结合凶手必须拿走《请回答1994》的海报,说明《请回答1994》的海报上留有宋院长的血迹,如果血迹被发现的话,凶手的罪行很有可能暴露,“因为我最近正在追1994这部剧,所以对海报印象很深”,海报上如果有血迹的话,郁思瑶会看到。毕竟郁思瑶看到《请回答1994》海报的时候它上面是没有血迹的,所以凶手才不得不把《请回答1994》的海报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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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7-5-4 19: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人物列表
              宋海成(死亡)        检察院副院长
              胡梓峻        警察
              郁思瑶        陪酒女
              方凌依        售机员
              吴芳        连城地税局副局长
              孟赵振        目击者
              赫子飞        侦探

      死亡现场:
              宋海成的钱包和车钥匙在其夹克口袋内发现,里面的证件和几千元现金分文不少。在房间地上发现两个未拆封的杜蕾斯,还有一只唇膏。车在房子不远处。车与房子被清理过。
              现金都在,说明不是劫杀。证件在说明凶手希望死者身份可以尽快被发现。车和房间被清理过,说明凶手打扫过现场,车子可能不是死者开过来的、或者车内当时不止死者一个人(考虑到房间内的保险套与裤裆,倾向后者)。

      嫌疑人:
              首先,排除郁思瑶的嫌疑,原因一没有作案动机,郁思瑶与死者没有人际交往关系,社会地位也相差巨大;原因二是案后自首,与日记中“我不想为他殉葬”矛盾;原因三是现场遗留了口红,现场被清理过,日记也中反应出这是一次有预谋的凶杀,两者矛盾,应该是故意留下来栽赃;
              此后,直接凶手应该是方凌依。首先是两名绑架者知道郁思瑶名字、住址,说明认识她或者有人提供消息;其次两者年纪和身材相仿,有模仿的可能,最后方凌依是本市人,一个月前搬到这里和郁思瑶合租,作为本地人为什么不住自己家。结合孟赵振证词,应该是她对死者进行注射。
              考虑到凶手一个人无法实施这次案件,结合日记内容,应该有多名帮凶协助她,再考虑到人际关系与经济利益,幕后的黑手应该是吴芳。

      案件重演:
              方凌依在之前应该是被死者侵犯了,人生处于绝望中。恰遇吴芳因为死者私生活不检点欲与其离婚,但死者不同意。于是吴芳提供帮手利用方凌依除去死者。一个月前,吴芳通过排查,终于找到年龄与身材与方凌依的郁思瑶,开始实施计划:首先让方凌依去与郁思瑶合租,其次安排人手模仿死者平时犯罪时候的打扮对郁思瑶实行猥亵(没用麻醉剂,和死者平时的作案手法不符,临走还自报家门,显然是蓄意行为)
              当天晚上20点,死者与郁思瑶出门,方凌依通知帮凶,自己穿着和郁思瑶一样的衣服出门。帮凶演戏让郁思瑶以为自己杀了人(被她注射的人带着帽子与口罩,面部识别度极低。结合日记中凶手想要自己动手的意愿判断这个应该也是帮凶之一假扮的),之后帮凶让郁思瑶走大路回家(怕她乱跑,带她到大路口,回程45分钟)。同时方凌依应该是通过帮凶知道死者行动方向,并主动勾引死者前往作案地点(时候怕留下毛发及其他线索,所以清理车及房间)。然后方凌依对死者注射毒药使其死亡(《请回答1994》海报应该是方凌依看到后感念自己人生尽毁后撕下的),之后发现有目击者偷看,于是匆忙从小路逃跑回家(耗时20分钟,在郁思瑶之前到家)。天亮后郁思瑶前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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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7-5-4 19: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为了看方便,我把时间假定为10月24号

        一、时间表
        10月24日 20点左右,郁思瑶梳妆打扮好出门,在经过路口时被弄晕!
          20点30,宋海成从电梯来到车库,20点45,宋海成驾驶沃尔沃离开。
        21点40  宋海成的沃尔沃在案发周围最后一个监控卡口消失。
        23点30  孟赵振拖着袋子回家,路过凶案现场在房间内看见“郁思瑶”注射宋海成
        24点00(10月25日)  摄像头拍摄到“郁思瑶”朝市区走去
        10月25日 0点35      郁思瑶到家  (方凌依刚准备睡)
        10月25日1点     郁思瑶睡下
        10月25日早 七点   郁思瑶来到衡山路派出所报案
        10月24日10点——10月25日4点 之间,村名在睡觉,有人睡梦中听到中区有工作如拆迁的声音。
        10月26日——时间点不明——有人报案张渡村的一个平房里发现了一具尸体,为宋海成!

        二、案件分析
        根据原文:蝶的自述,“看着这个禽兽在我眼前死去,我终于解脱了。能够亲手杀死他,哪怕我明天就死去,我也觉得值得”。
        可以知道,蝶亲手杀了某人,并看着那人在ta眼前死去。

        根据原文:蝶的自述,“但我不想为他殉葬,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和他一样的渣滓,作威作福,以为没有人敢动他们。既然走上这条路,我就不再回头了。”
        作威作福多是作贬义形容某些当权者,蝶杀人的应为当权者的一员,呼应文中唯一生前是当权者的死者宋海成。而蝶杀掉宋海成后,认为自己不值得“为他殉葬”,此处可猜测蝶认为自己不值得为了宋海成而受到法律的刑罚,并且后面写“走上这条路,我就不再回头”说明这是蝶想要成为专门杀这些作威作福的当权者的人,且对我自我的解释,认为这种一种造福大众的事情,一种自我蒙蔽,对自己的杀人行为美化,认为不该去受到法律惩罚。

        根据原文可知:
        1.郁思瑶每晚都在距离租房三四百米的地方上班。
        2.郁思瑶描述,她八点出门不久后,被弄晕,醒后被两个蒙面人威胁让她朝一个穿着与宋海成一样的人进行注射,注射后,郁思瑶看到那人不到一分钟就浑身抽搐,并隔着口罩判断那人口吐白沫,然后便一动不动。
        3.郁思瑶描述,两个蒙面人自称熟知郁思瑶住址。
        4.郁思瑶描述,自己是在其中一个蒙面人的指引下对躺着的人进行注射的,注射的部位在右小臂。
        5.郁思瑶自称自己杀了人,且认为那人是一周前试图侵犯自己并在逃跑时说出姓名的宋海成。
        可以推测如下:
        推测1:郁思瑶杀害了宋海成,郁思瑶是蝶。
        推测2:郁思瑶不是蝶,蝶另有他人,蝶杀人后,寻来帮手绑架郁思瑶,设计嫁祸给郁思瑶。

        根据原文可知:
        1.死者死于毒鼠强注射中毒,位置是张渡北区,凶器有郁思瑶指纹。
        2.张渡北区是拆迁房之一,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大多数人能够较为随意的进出这些拆迁房。
        3.孟赵振描述,他看到了死者的被杀经过,看到了作为凶手的,穿着和郁思瑶一样的女性,还称那女性抬头看到了他,但并无看到郁思瑶所说的两个蒙面男人。
        假设郁思瑶是凶手,可得两个推测,推测3:孟赵振撒谎,对警方隐瞒了那两个蒙面人的存在。推测4:郁思瑶撒谎,对警方捏造了两个蒙面人,意图减轻或逃避刑罚。
        但是孟赵振、郁思瑶与宋海成之间并无明面上的交集。孟赵振没有充足的动机欺骗警方,可以排除推测一。
        如果郁思瑶已被孟赵振看见,再捏造两蒙面人并不明智,可以排除推测4,所以确实存在蒙面人,即凶手拥有帮凶。因此郁思瑶不是凶手,即不是蝶。排除推测1。

        根据原文:
        1.宋海成离开检察院办公楼的时候,已经是晚上20点有余了,他急匆匆来到位于监控盲区的自己的车前。当然,这辆车并不在他的名下,他要去做的事情,也不能让很多人知道。
        嗯,今晚不知道哪个猎物会上钩呢?
        2. 很像这三个月来连城警方一直关注的一起系列猥亵、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三个月来,已经有四五个在夜里单独行走的年轻女性报案,遭到一个带着大檐帽和口罩的中年男子的猥亵了,其中二人更是被迷晕以后遭到了侵犯。难道,这次这个人也暴露了身份?
        3. 据检察院的人说,宋海成平时就喜欢在办公室和实习的女孩子动手动脚,甚至还曾经有一次正好被妻子吴芳撞见。
        4. 宋海成当然不想离婚然后失去一半家当,于是一边利用自己在法院的关系拖着离婚官司,一面依然故我的明里暗里的和各种女人不干不净。
        可以知道宋海成总是秘密的做一些事,找猎物,并且私生活不检点,因此他有很大可能的确是这三个月来的采花贼。

        根据原文可知:
        1.宋海成以秘书名买私车,还拥有私人手机。
        2.宋海成是采花贼,且在掩埋自己作案方面极为谨慎。
        3.一周前想要侵犯郁思瑶的人却自称宋某某
        4. 我下班回家,在楼下遇到了一个带着大口罩和很长的遮帽的男人
        可以发现这里存在矛盾,非常谨慎的宋海成不应该出现在人流密集的楼房边作案,并且在逃跑时对郁思瑶说出自己的姓名,尤其做这种事的人再胆大妄为也不会说出自己的姓名,更何况宋海成有公职在身,一旦被媒体知道又是山崩地裂,到时宋海成不想离婚也要离婚且能不能分到一半家产还不一定,最后公职肯定要被撤,有可能还要坐牢,另外或许宋海成是检察院副院长,但盯着他的位置的人恐怕也会很多,拿此做文章也是最好的文章,因为这种事实在不能见光,连诬陷都不能存在,身在其职更懂其职的险,想要撤职也只是上头领导的一句话。因此可以猜测,一周前侵犯郁思瑶未遂的人非宋海成,而是装扮成宋海成并想以此嫁祸于他的人,因此才会说出自己的姓名。

        根据原文可知:
        1.张渡村由于拆迁原因,已经有一年没人住了,即从2012年开始已经没人住。
        2.孟赵振描述,北区房间以前住着一名哈韩的女孩。
        3.郁思瑶描述,小房间里的海报有宋闵浩、安七炫以及《请回答1994》。
        根据百度可知《请回答1994》在2013年10月18日首播,另外百度找到可知2013年6月时这部剧也还没定完出演人员,所以海报也是还没出。因此2012年离开的哈韩女孩不可能在自己房间贴上于2013年10月才首播的韩剧海报,所以,郁思瑶所看到的海报是最近才贴上去的。同时根据百度可以知道,《请回答1997》在2012年7月播出,讲述的是追星(HOT)的故事,而安七炫正是HOT的一员,很可能赢得喜欢HOT的这个房间主人的喜欢。

        根据原文可知:
        1.案发现场的房间内,法医助理小孙只说了宋闵浩、安七炫。
        2.现场房间墙上有一些老旧胶水痕迹,看上去像最近撕下了一张海报。
        从法医助理小孙说的话中,可知小孙十有八九也是哈韩的,却没有提及同是韩国的《请回答1994》,也没有提及《请回答1997》,所以案发现场并没有《请回答1994》以及《请回答1997》的海报。所以被撕下的海报不可能是《请回答1994》。

        根据原文可知:
        1.郁思瑶所在的房间有《请回答1994》,能看到一个大大的拆字,没有提到窗户有破洞,没有提到出来后看到死者的车
        2.发现尸体的房间没有《请回答1994》的海报,有好几个拆字,房间窗户有破洞,门口停着死者的车
        因此郁思瑶看见的有《请回答1994》的海报的房间,并非北区发现尸体的房间。因此孟赵振看见的人不是郁思瑶,而是假扮成郁思瑶的人。郁思瑶所见的房间也被刻意布置成北区房间,而北区房间被撕下的海报,应为《请回答1997》,只因凶手或其帮凶在布置房间时,错将《请回答1997》误认为《请回答1994》贴上,事后发现,怕露出破绽而撕下。因此能够再次确定郁思瑶是被设计嫁祸。

        根据原文可知:
        1.孟赵振所看见的凶手穿着和案发当晚的郁思瑶穿着一样。
        2.方凌依跟郁思瑶年龄身形相仿,跟郁思瑶住在一起。
        3.郁思瑶出门前,方凌依也在租房内。
        4.郁思瑶在出事前一周精神状态并不好,常做噩梦。
        由于谋划凶杀的人——蝶,知道郁思瑶的住址,上班地点,以及当晚出门时的装扮,且自己或帮凶能打扮成郁思瑶。而郁思瑶的同屋方凌依可以得知郁思瑶出门前穿着、住址和上班地点,也有能力通过药物等方式赢下郁思瑶的精神状态。方凌依完全有条件谋划找人于一周前假侵犯郁思瑶、绑架她、打扮成她,杀人让孟赵振看见,并计划嫁祸给郁思瑶。

        根据原文可知:
        1.郁思瑶被押到张渡村村口,于大路步行回家,有监控证实。
        2. 从张渡村村口到郁思瑶所在租房,大路单程45分,小路单程20分。
        所以方凌依杀害宋海成后可以通过走小路比郁思瑶更快一步回到租房。

        根据原文可以知道:
        1. 宋海成的私人手机不知所踪。
        2.宋海成被监控到开车离开检察院,以及路过张渡村附近的监控口,而且能够确定是本人且车上没有其他人
        因此宋海成是被认识的人约到张渡村的,私人手机的消失作证了凶手不想被发现通话信息。

        根据原文可以知道:
        1.宋海成裤链被拉开,而杜蕾斯未使用过。
        2.宋海成手臂有刮蹭伤。
        因此宋海成正要行事时就被弄晕,手臂刮蹭伤应为被移动到北区房间时所造成。可以推测在方凌依吩咐的帮凶弄晕郁思瑶不久,方凌依便通过宋海成的私人手机约他到案发地附近见面,宋海成到案发地后,被方凌依及其帮凶弄晕,并移动至北区房间。

        根据原文可以知道:
        1.孟赵振经常会从北区的这个房间附近路过,而且之前还有警戒线因此他不会认错这个房子。
        2.孟赵振描述,所看见的女娃在注射前有犹豫和害怕。
        北区的施工还没有开始,为什么要单独在这个房子门口拉上警戒线呢?可以推测这是方凌依计划的一部分,让孟赵振注意到这个房间不会认错这个房间,同时也防止他们在布置的时候被人发现,而所谓犹豫其实是在等待孟赵振的到来,故意被孟赵振看见。

        根据原文可以知道:
        1.当天不应该有施工的中区半夜有机器作业的声音
        2.中区有几栋房子已经拆了
        所以中区如果再有被拆掉的房子也不会太显眼,所以郁思瑶其实是在中区的房子里被胁迫的,而在事后被蝶的同伙拆掉了。

        补充:
        方凌依陷害郁思瑶的动机猜测:
        方凌依长期被宋海成控制,她想反抗,想爱惜自己的身体但是不行,而同屋的郁思瑶却是对自己的身体节操毫不在意,以出卖肉体为生,因此方凌依对郁思瑶嫉妒又厌恶,两人身材差不多,又住在一起,方便计划的实施,因此她选了郁思瑶作为陷害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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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7-5-4 20:35:46 | 2017-5-5 10:09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方凌依
          -----------------------------
          这个案子的切入点是孟赵振。根据孟赵振的证词,杀害死者时现场只有一个女娃;而自首的郁思瑶称自己杀人时周围至少有两个蒙面男子,这里存在明显矛盾
          文中提到“孟赵振和郁思瑶,宋海成之间没有任何(明面上的)人生交集”,而暗地里孟赵振和这两个人除了这次目击也没有证据显示有什么交集,所以优先考虑孟赵振的证词是可信的。既然相信了孟赵振的证词,那么郁思瑶说的就有问题了。
          第一种考虑,郁思瑶全盘编造了证词,就是她色诱宋然后杀人,再编个故事脱身。看似可以解释一切,但是经不起推敲,这无疑是引火烧身,更进一步就是海报问题。在郁思瑶的证词中出现了某电视剧的海报,但现场并没有这张海报,所以郁思瑶要不会编造这种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故排除这种考虑
          第二种考虑,郁思瑶出现了严重精神问题。人格分裂+幻视,杀人就像做梦一样...但不优先考虑这种情况,所以先不展开分析。
          第三种考虑,郁思瑶被人套路了。郁思瑶其实并没有杀人,她只是被抓去在一个和死者死亡现场一样的房间里,给一个演员注射了生理盐水,然后演员装死,这样郁思瑶就相信自己杀了人;而实际上真正的凶手则在案发现场给死者宋xx注射老鼠药(?)。

          相关线索
          “还有一张《请回答1994》的海报呢”
          “这时他偶然发现有一处墙壁发现了一些已经干掉许久的胶水的痕迹,好像什么人不久前从这里撕下一张海报”

          根据文中的描述可以知道,郁所在的现场有一张海报,在发现尸体的房间却没有海报。而杀人后撕掉海报的行为非常不合理,所以推测郁当时的房间和尸体所在的房间不是同一个房间。进一步,郁所看到的房间是根据死者所在房间所布置的,所用的海报和照片均来自死者所在房间,等郁被套路完以后,凶手再把海报和照片取回死者的房间。但是为什么现场没有《请回答1994》的海报,原因大概就是凶手再取回海报的时候不小心把海报撕碎了,从而留下了证据
          “边跑边对我说:你等着,我告诉你连城还没有多少人敢惹我宋什么什么,我只听清他姓宋”
          “我隐隐约约好像对这个男人有点印象”

          这个犯人再猖狂也不会自报家门,所以这个攻击郁的人大概率不是真正的宋,是有人故意装作宋的样子攻击郁,这样后来郁注射“毒药”的对象也就是这个装作宋的人。
          “我只能隐约看到墙上写着一个很大的拆字”
          “大房间的墙上写着几个大大的拆字”

          从这个线索,很明显郁和宋不在同一个房间
          所以这些线索是对第三种考虑的很好说明。

          凶手确认
          “他们直接就对我说出了我的名字,职业还有上班租住的地方”
          “唔,还有就是宋院长的裤子是拉开的状态,不知道是他自己拉开的还是?”
          “一个和郁思瑶年纪和身材相仿的姑娘迎胡梓峻进门”
          “隐约记得她披肩发,穿着带蕾丝的连衣裙,脚上穿着靴子”

          根据孟赵振的描述行凶的人应该是女的,而且要按照之前分析的手法杀人,这个女的很大概率是郁的熟人,这样一来方凌依的嫌疑就最大了。而且方和郁年级身材相仿,所以穿上郁的衣服不会被识破。这里关于方行凶时穿郁的衣服需要分析一波,郁是陪酒女,所以当天穿什么衣服是随机的,方不可能提前预知,所以也就不能提前准备衣物,故方当时穿的衣服就是郁的,也就是说郁当时是...于是这样一来就牵扯到了时间问题,郁回家是0:35,路过监控是0:00,从案发地到家45min,所以郁离开案发地的时间就是11:50左右(虽然不是同一个案发房间,但是郁应该就在相邻房间),而孟赵振看到行凶时11:30,所以方有20min的时间把衣服还给郁,然后叫醒郁杀人,故换衣方案可行。宋的裤子拉口说明方把宋约到拆迁房的方法是色诱。而方杀人的动机很有可能是报仇,她或者她亲人可能被宋伤害过。另外本案涉及几个蒙面群演,一个解释是其他被害女子的亲人,另一个解释就是方求助了吴局长,这些人是吴局长找来的。

          再补充一点内容,方回家走的是20min的小路;隔着口罩能看到口吐白沫是因为白沫太多了;润肠膏什么的是方留在现场陷害郁的;方就是蝶;孟说的看到女娃迟疑,是因为毕竟杀人都要纠结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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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7-5-4 22:22:05 | 2017-5-4 23:27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文章中的内容,可以得出宋海成就是近日猥亵、强奸案的始作俑者,他利用自己在连城的人脉,威胁一些女性成为自己的婚外情人,甚至是对不屈服的女性实施强奸。
            线索:
            对于宋海成的死,可以排除吴芳。
            引用
            相关监控能够证明吴芳的说法。(吴芳在途中接到某年轻男子后进入西山别墅区,第二天早晨开出)。

            吴芳拥有不在场证明
            引用
            郁思瑶承认那管唇膏的确是她本人所有,但是她一直坚称她作案的时候,两个带面罩的男子就站在她身后,一直在恐吓她。
            离张渡村最近的监控卡口在案发时间半小时后(凌晨12点)拍到了一个穿着、身材与郁思瑶高度一致的女子深色慌张的朝市区走去的画面。

            郁思瑶如果是凶手,在监控中就不会有那么慌张的姿态,更不会在宋海成的身上留下自己的唇膏以增大嫌疑,而且郁思瑶的作案现场也与胡梓峻看到的不符合,所以凶手也不是郁思瑶。

            文章中出现过一个被称为蝶的人的自述:
            引用
            蝶的日记: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成功,甚至,我现在都能感受到手在发抖。但我知道,这样的日子,我无法再忍受哪怕一天。
            连城的空气里就要开始遍布血腥了。
            我闻不到,但是我听的到。
            他们真的能帮我料理好一切吗?


            蝶的自述:
            看着这个禽兽在我眼前死去,我终于解脱了。能够亲手杀死他,哪怕我明天就死去,我也觉得值得。但我不想为他殉葬,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和他一样的渣滓,作威作福,以为没有人敢动他们。既然走上这条路,我就不再回头了。

            从这些话里可以看出,蝶就是凶手,此人对于宋海成是有着极度的厌恶的,并且这次的杀人行动,蝶的背后有一个组织在帮助她杀宋海成,明显体现就是郁思瑶被绑架时出现的那两个口罩男子。
            那么对于蝶身份的揣测,需要结合一样东西:宋海成的私人手机。
            引用
            此外,死者秘书提到,死者还有一部私人手机,很少见他使用,但并未在案发现场找到,手机号甚至连死者秘书都不知道。

            宋海成对于这部手机的保密度很高,应该是和他近期的一系列邪恶行为有着直接关系,但这部手机却离奇失踪,是宋海成自己藏起来的吗?
            引用
            宋海成被发现时,身穿黑色夹克,头戴一顶长檐鸭舌帽,嘴带口罩,口中有中毒反应的白色沫状溢物。宋海成的钱包和车钥匙在其夹克口袋内发现,里面的证件和几千元现金分文不少。在房间地上发现两个未拆封的杜蕾斯,还有一只唇膏。

            唔,还有就是宋院长的裤子是拉开的状态,不知道是他自己拉开的还是?

            从以上(唇膏、杜蕾斯,还拉开了裤子 )可以看出,宋海成在死前明显是要做那种事,这事怎么可能少得了他的手机呢?所以这手机一定不是宋海成自己藏起来的,那就只能是凶手拿走的。手机被凶手拿走,死前会情人(连裤子都还是拉开状态......),这个情人就是凶手。
            可是为什么要拿掉手机呢?与其拿走,冒着被秘书说出来的风险引起警察调查,还不如把手机格式化来的利索,除非,只要这个手机出现了,警方就可以查到作为嫌疑人的凶手。
            引用
            “我叫方凌依,在一家手机卖场上班。”

            如果这样解释一切就都能说通,凶手一定要拿走手机,因为只要留下了手机,警方就可以查到死者买这个手机的地方还有卖手机的人——方凌依。唯一的解释就是方凌依是凶手,也是宋海成的一位情人
            另外,郁思瑶的作案现场和胡梓峻所说不符,那么就是有两次案发。
            案件推导:
              早在方凌依初到连城卖手机,遇到了来购买私人手机的宋海成,后者色心大起,威胁方凌依成为自己的情人,方凌依被迫接受但心中十分不满。
              在方凌依和郁思瑶合租之后,作为强奸猥亵犯罪者的宋海成又盯上了郁思瑶,于是在那天晚上对郁思瑶实施猥亵未果,更加让方凌依难以忍受,最终起了杀意。方凌依联系了连城的一个犯罪组织,来帮助自己杀死宋海成。(方凌依并不像是有钱请杀手的人,那么要怎么样的一个组织才愿意帮她杀宋海成呢?必然是怨恨宋海成至极的一个组织,文中唯一有这种情感又有这种能力的,只有宋海成的妻子吴芳。所以这个犯罪组织应该是以吴芳为高层甚至是首领的一个大型犯罪组织,方凌依也是利用了这一点,才与这个组织达成了合作)
              案发当晚,宋海成在猥亵了几个少女后,找到了情人方凌依,想要那啥一把,方凌依把他迷晕,戴上手套往他口袋里放入提前从郁思瑶处偷拿的唇膏,然后在犯罪组织的配合下将宋海成用他自己的车运到了张渡村北区一处处早已划定拆迁的平房内。
              方凌依躲起,由犯罪组织的两个男子将郁思瑶迷晕带到平房内,之后发生的事与郁思瑶口供一致。郁思瑶被送走以后,仔细在暗处观察了作案手法的方凌依出场,再模仿之前郁思瑶的姿态对宋海成注射毒鼠强。
            引用
            但似乎案发当天晚上有居民在睡梦中听到张渡村中区作业的声音。

              期间犯罪组织伪装作业声音,再打开平房里的灯,就是为了引来一个不知情的目击者,看到方凌依独自杀人,以和之后郁思瑶的口供出现矛盾来减轻郁思瑶的嫌疑。方凌依实施完杀人之后,
            引用
            从郁思瑶租住的关家巷沿大路经过这个卡口到案发现场步行总共需要四十五分钟时间。然而,据警方调查,从张渡村回关家巷还有一条乡间小路,需要的时间仅为二十分钟。
            抄乡间小路回家(郁思瑶走的大路,方凌依杀人的时间应该不会太久,所以还是可以比郁思瑶先到家),等到郁思瑶到了以后,就开始装傻询问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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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7-5-5 08: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嫌疑人室友方为宋性侵的另一名受害者,并长期被宋胁迫,在从郁得知差点被宋性侵的那时起开始设计报复计划。
              方将郁的踪迹透露给宋,宋亡前当晚使用麻醉剂半路劫持郁,并用车将之拉到事先拉好警戒线的待拆小屋。
              方与其同伙早在此等候,方对宋的犯罪手段非常熟悉,无论是地点还是方法。其同伙使用宋的麻醉剂将宋放倒。待郁清醒后,胁迫郁将宋毒杀。
              为强化第一犯罪地点并预谋栽赃与郁,方与其同伙在房间内贴有郁喜欢和了解的各类韩剧海报。但疏忽的是不了解韩剧的犯罪集团将1994贴上去了,这部剧开播于2013年10月中旬,不可能出现在一个早准备拆迁的房子里。
              在现场清理过程中,海报和带有同伙指纹的麻药被拿走换掉。
              孟赵振为同伙之一,说有破洞的玻璃窗却看不清人,将胁迫毒杀栽赃给郁自主杀人。
              以上为我觉得最有可能性的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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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7-5-5 08:46:04 | 2017-5-5 14:01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题我足足想了一个星期。到现在为止,答案没有连贯性。唉!我越来越笨了。这题回答的人很少啊!院长,为什么这个季度让大家都有个愉快的结束?

                分析出现人物、假设和排除嫌疑犯

                蝶 ~ 这次案件的凶手。从她的日记可以看见,她恨不得宋海成死。计划进行不止一个人,是多人犯罪,起码还有两人。因为文中“他们真的能帮我料理好一切吗?”。她亲手杀死宋海城,然后嫁祸给别人。宋海成曾经以自己本身拥有的权利做了一些对她不能原谅的是。蝶杀宋海成的动机是复仇。以“蝶”为代号,和宋海成好色这两点来看,蝶很可能是宋海成性侵案下其中一个受害者。

                宋海成 ~ 这次案件的死者。宋海成的确犯下性侵罪,但是对郁思瑶的性侵事件不像是宋海成做的。第一,身为检察院副院长在干案时不会这么疏忽报上自己的名号。第二,下手过程仓促且冲动,这样的心理素质能够在之前犯下多宗案件不留线索?很大可能性是copycat,冒充宋海成干案嫁祸他。

                郁思瑶 ~ 如果把她定位成凶手,推理简单很多;但是蝶的日记完全否定郁思瑶为凶手的可能性。所有的推理都以郁思瑶不是凶手开始发展。

                方凌依 ~ 表面上她看起来无关。不过警方最后调查,张渡村到关家巷有两条路。嫌疑犯之一。

                吴芳 ~ 完全有杀人动机,有足够干案条件。可是警方调查到,她到西山的不在场证据,可靠吗?

                孟赵振 ~ 完全没有说谎的动机,没有作案的动机,纯粹是个目击证人。如果郁思瑶没说谎,孟赵振没说谎,那么还有三个人杀了宋海成。

                宋海成秘书 ~ 连姓名都不给的路人甲,是帮凶吗?

                吴芳小情人 ~ 连姓名都不给的路人乙,是凶手吗?

                郁思瑶和孟赵振没说谎的前提,还有一个模拟案发现场,让郁思瑶误以自己杀人了。如果宋海成牵涉在郁思瑶描述中,还有一个凶手加一个帮凶;如果不是,一个凶手加两个帮凶。排除死者、证人和受害者,剩下的人物只是方凌依、吴芳、吴芳小情人、宋海成秘书。

                疑点,各种想不通的疑点

                1)宋海成那晚拿车时间上有出入。开始宋海成的描述是2000左右离开大楼,监控是2030搭电梯到车库,2045开车离开。2145在案发附近一个监控出现,而警察的估计从检察院到张渡村,开车需要约一小时左右。到底2000左右,加减十分钟等于1950~2010,那么2010至2030这段时间宋海成有没有被调包?调包需要是男的,身型和宋海成差不多,可行性很低。从时间上来看,宋海成开车直接去张渡村,像是约了人、偷情之类的。时间上,宋海成不是绑架郁思瑶的人。

                2)请回答1994是在1993年10月中旬,韩国起播的电视剧。海报出现张渡村?还是在一年前,1992年开始拆迁的张渡村?如果郁思瑶身处的是复制的案发地点,还看见《请回答1994》的海报,那个废弃的房子到底有人住还是没人住?如果这海报要让郁思瑶加深这个现场的印象而设,又知道郁思瑶追这部韩剧,熟悉这点只有是方凌依了。还有,两位威胁先奸后杀郁思瑶的人,一定心理暗示下让郁思瑶误以为是男性,威胁郁思瑶也许是女性也说不定。

                3)郁思瑶所“杀”的那个,不会是宋海成。凶手注射了毒药后,得知死者死前的反应后,才能够让装成宋海成的演得一模一样。药物杀人其实死亡过程很多变,就好比服食过量安眠药自杀,有些人是安安静静低死去,而有些人过量药物造成胃不不舒服而产生呕吐的反应。这一点作准,凶手还有两名帮凶,人物好像剩下不多了吧?方凌依,吴芳和吴芳小情人?

                4)方凌依在手机卖场工作,和宋海成不见了的私人手机有联系?假如宋海成是去幽会,对象可以一个一个排除。郁思瑶、吴芳、吴芳小情人、秘书(如果是女的话)都可以排除。文中只有方凌依才能做到。约会时间也许是在2200左右。

                5)只有方凌依有能力事先准备一套和郁思瑶相近的衣服和靴子。郁思瑶出门时的穿着打扮,吴芳不可能懂更不可能早有准备。也许,可以先脱掉郁思瑶的衣物,杀人后再穿回去。但这样郁思瑶不会发现吗?

                6)孟赵振形容杀人的那名女子“那个女娃在拿着针筒扎男人之前,好像很害怕很犹豫的样子”。凶手是一个心理质素不强的人,日记上描述紧张手会都,证人形容杀人前的犹豫可以看得出,仇恨是她杀人唯一的推动力,内心是抗拒和害怕的。吴芳身为地税局副局长见惯大风浪,无论心理素质或者对死者出轨的憎恨,出手是不会犹豫不决。方凌依为凶手的可能性又添一分。

                7)“宋海成的车里和发现他尸体的房屋好像都有略微清理的迹象”,“宋海成的裤子是拉开的状态”,“杜蕾斯”。凶手很可能越宋海城到张渡村搞车震,半途宋海成被制服后转移到平房里。“但他的手上有一些刮蹭伤”我不了解如何解释,是制服后拖到平房造成?这线索很难联想。房屋清理可以理解凶手掩盖痕迹,但是车里都需要清理?这点表明在车里不只是宋海成一人而已。加上,把宋海成制服后从车搬移到平房,两个女性不容易办到。

                8)吴芳的不在场证明很薄弱。假使,她以自己的车进去,再以另外一辆车出来不是行了吗?比如,小情人的车?

                9)张渡村中区晚上施工?那么第二案发地点,或者模拟现场在中区了。事前应该在这模拟北区的案发现场了。

                10)不是宋海成袭击郁思瑶,这么做是为了郁思瑶对装成宋海成的人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宋海成的确是性侵犯人,但是郁思瑶这宗是嫁祸的,是为了让郁思瑶留下深刻印象。

                11)宋海成私人电话不见了,意味这电话可以联系凶手。里头不可能有吴芳的电话号码,如果是吴芳电话号码存在,让这部电话多此一举。秘书?他好像是路人角色,排除。剩下的只有方凌依。

                推理案发经过

                方凌依和宋海成在手机卖场搭上,很大机会是方凌依主动勾引。郁思瑶在2000左右上班,遭到吴芳和吴芳小情人绑架至张渡村中区,然后两人在张渡村北区准备,等待时机伏击。方凌依在郁思瑶出门后以最短的时间打扮,在2145左右赴约,约会地点是张渡村北区。宋海成依时赴约,在车震一半时被三人制服并拖进北区一间预备好了的平房。吴芳和小情人到中区准备,方凌依杀人后过去汇合。方凌依杀人过程被孟赵振发现。方凌依和吴芳装成男性,威胁郁思瑶先奸后杀,小情人则装成宋海成,并演宋海成死亡过程的情况。在方凌依和吴芳押送郁思瑶的当时,小情人起来处理现场。方凌依用20分钟抄小路会关家巷,吴芳和小情人用没有监控的通道离去。吴芳不配合警方,是要拖着直到中区的剩下两三间平房被拆,这样证据就完全毁灭了。

                方凌依的亲人被宋海成性侵了(方凌依是受害者宋海成会有印象),知道宋海成权势大官位高,对他无可奈何。吴芳为了报复和尽快脱离宋海成的婚姻捆绑,和小情人起了杀心。不知在什么的情况下,双方互相得知都有值宋海成于死地的心思,计划就如此开始了。手机卖场的勾引、一个月前郁思瑶同租、这都是预谋。

                后记

                假如所有的线索都是足够,相信我,这是我至今推理过最难的题目。完全对自己的答案没信心,一点信心都没有。很想到案件里求证一些事,特别是中区的平房、手的刮蹭伤、车里所遗留的指纹或毛发纤维等。最后一句话,我跪了。(哭泣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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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7-5-5 09:50:52 | 2017-5-5 10:40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案情分析:
                  本案看似郁思瑶在两名黑衣人的威胁下杀死宋海成,实则并非如此。
                  在孟赵振的证词中这样叙述:还有没有看到其他人?我确定没有了,小房间里只有女娃和那个男的,男的一动不动躺在地上。
                  这与郁思瑶所叙述在两名黑衣人的威胁下杀人不符。郁思瑶既然去自首就没必要编造黑衣人的事情,因此郁思瑶并没有撒谎。
                  而孟赵振和郁思瑶平时无任何人生瓜葛,如果他是凶手既然找到了郁思瑶这个替罪羔羊就没必要说出一个令人起疑的证词,因此孟赵振也没有理由撒谎。
                  所以两个人说的都是真的。
                  孟赵振证词中:因为玻璃有点脏又是晚上,我没看清女娃的长相,但是隐约记得她披肩发,穿着带蕾丝的连衣裙,脚上穿着靴子。
                  郁思瑶证词中:我看到地上躺着一个男人,一动不动,不知道是死是活啊。穿着一件夹克,带着口罩和帽子,我隐隐约约好像对这个男人有点印象,但现在想不起来了。
                  孟赵振并没有看清注射女人的脸,凭借的只是衣服和大致身材和郁思瑶相符,因此并不能肯定孟赵振看到的就是郁思瑶
                  同理郁思瑶也仅看到黑衣男人的衣着并未看到长相,因此不能肯定那个人就是宋海成
                  蝶的自述:
                  看着这个禽兽在我眼前死去,我终于解脱了。能够亲手杀死他,哪怕我明天就死去,我也觉得值得。但我不想为他殉葬,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和他一样的渣滓,作威作福,以为没有人敢动他们。既然走上这条路,我就不再回头了。
                  一种合理的推断:真正的凶手是孟赵振看到的女性蝶,她杀死了宋海成。但是她并不想被抓,因此选择了郁思瑶作为自己的替罪羔羊,让郁思瑶觉得自己是杀死宋海成的凶手
                  郁思瑶杀人的解释:凶手有三个男性帮凶,其中一个伪装成宋海成,两个抓走了郁思瑶,威胁她给假宋海成注射(如果郁思瑶注射的是真正的宋海成,那么宋海成身上应该会出现两个针孔,警察必然会发现)。但实际注射的可能是葡萄糖一类的东西,之后假宋海成利用之前准备好的道具,伪装出一副被注射毒鼠强的模样,让郁思瑶确信自己杀了人。
                  虽然孟赵振是意外撞见了杀人现场,但是里面女人和郁思瑶的穿着一样,因此这必然是个策划很久的杀人事件。黑衣男人可以准确说出郁思瑶的各种信息,因此凶手必然是郁思瑶的熟人,而且知道她当晚会穿什么样的衣服。考虑以上信息,真正的凶手可能是郁思瑶的室友——方凌依。
                  线索如下:
                  1.一个和郁思瑶年纪和身材相仿的姑娘迎胡梓峻进门。
                  2.昨天我上的白班,晚上18点我就回住处了,思瑶刚刚睡醒,在洗漱呢,晚上20点左右吧,她就梳妆打扮好上班去了。
                  3.今天凌晨我刚准备睡下,思瑶突然回来了,具体时间好像是0:30左右
                  4.从郁思瑶租住的关家巷沿大路经过这个卡口到案发现场步行总共需要四十五分钟时间。然而,据警方调查,从张渡村回关家巷还有一条乡间小路,需要的时间仅为二十分钟。
                  5.在死者沃尔沃后备箱中找到其中一位女受害者的照片。但经初步查证,宋海成曾经猥亵和侵犯过的女性绝不止已知的几个。
                  6.我闻不到,但是我听的到。
                  他们真的能帮我料理好一切吗?
                  推论:方凌依的身材和郁思瑶相仿,因此穿上相同的衣服在远处看会很是相似。而郁思瑶当晚出去的时候,方凌依在家中,她知道郁思瑶的穿着,而后可以通知自己的同伙前去拦截郁思瑶。方凌依在完成手法后,可以凭借小路在郁思瑶之前赶回家中。本次事件的动机是报复宋海成猥亵多名女性,方凌依可能是一名受害者,蝶看起来对同伙的他们并不十分确信,因此她的同伙并非自己的亲人,可能是之前受害者的亲人,他们的目的是一致的。
                  案发还原:方凌依在郁思瑶走后,通知自己的同伙迷晕郁思瑶,获取郁思瑶的指纹唇膏等信息。随后自己假扮郁思瑶的样子出去勾引宋海成,趁其不备将其迷晕带走。之后完成让郁思瑶误以为自己杀人的手法。
                  其他线索分析:这时他偶然发现有一处墙壁发现了一些已经干掉许久的胶水的痕迹,好像什么人不久前从这里撕下一张海报。
                  警方后来发现的现场情况和郁思瑶所描述的些许不同在于:那张1994的海报不见了,可能被人撕了下去。凶手的目的是嫁祸,必然想要让警察发现的现场和郁思瑶看到的一致,也就是说无理由的撕掉海报是不可能的,恐怕是发生了不得不撕掉海报的事情。
                  宋院长身上没有其他伤痕,但他的手上有一些刮蹭伤。
                  考虑到手上的伤痕,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凶手是在放走郁思瑶以后把已经迷晕的宋海成带了过来准备杀死,但是不料宋海成忽然醒来奋起反抗,手部因此刮伤,血迹留在了海报上,因此凶手不得不换下了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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