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5-5 09:50:52 | 2017-5-5 10:40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案情分析:
本案看似郁思瑶在两名黑衣人的威胁下杀死宋海成,实则并非如此。
在孟赵振的证词中这样叙述:还有没有看到其他人?我确定没有了,小房间里只有女娃和那个男的,男的一动不动躺在地上。
这与郁思瑶所叙述在两名黑衣人的威胁下杀人不符。郁思瑶既然去自首就没必要编造黑衣人的事情,因此郁思瑶并没有撒谎。
而孟赵振和郁思瑶平时无任何人生瓜葛,如果他是凶手既然找到了郁思瑶这个替罪羔羊就没必要说出一个令人起疑的证词,因此孟赵振也没有理由撒谎。
所以两个人说的都是真的。
孟赵振证词中:因为玻璃有点脏又是晚上,我没看清女娃的长相,但是隐约记得她披肩发,穿着带蕾丝的连衣裙,脚上穿着靴子。
郁思瑶证词中:我看到地上躺着一个男人,一动不动,不知道是死是活啊。穿着一件夹克,带着口罩和帽子,我隐隐约约好像对这个男人有点印象,但现在想不起来了。
孟赵振并没有看清注射女人的脸,凭借的只是衣服和大致身材和郁思瑶相符,因此并不能肯定孟赵振看到的就是郁思瑶
同理郁思瑶也仅看到黑衣男人的衣着并未看到长相,因此不能肯定那个人就是宋海成
蝶的自述:
看着这个禽兽在我眼前死去,我终于解脱了。能够亲手杀死他,哪怕我明天就死去,我也觉得值得。但我不想为他殉葬,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和他一样的渣滓,作威作福,以为没有人敢动他们。既然走上这条路,我就不再回头了。
一种合理的推断:真正的凶手是孟赵振看到的女性蝶,她杀死了宋海成。但是她并不想被抓,因此选择了郁思瑶作为自己的替罪羔羊,让郁思瑶觉得自己是杀死宋海成的凶手
郁思瑶杀人的解释:凶手有三个男性帮凶,其中一个伪装成宋海成,两个抓走了郁思瑶,威胁她给假宋海成注射(如果郁思瑶注射的是真正的宋海成,那么宋海成身上应该会出现两个针孔,警察必然会发现)。但实际注射的可能是葡萄糖一类的东西,之后假宋海成利用之前准备好的道具,伪装出一副被注射毒鼠强的模样,让郁思瑶确信自己杀了人。
虽然孟赵振是意外撞见了杀人现场,但是里面女人和郁思瑶的穿着一样,因此这必然是个策划很久的杀人事件。黑衣男人可以准确说出郁思瑶的各种信息,因此凶手必然是郁思瑶的熟人,而且知道她当晚会穿什么样的衣服。考虑以上信息,真正的凶手可能是郁思瑶的室友——方凌依。
线索如下:
1.一个和郁思瑶年纪和身材相仿的姑娘迎胡梓峻进门。
2.昨天我上的白班,晚上18点我就回住处了,思瑶刚刚睡醒,在洗漱呢,晚上20点左右吧,她就梳妆打扮好上班去了。
3.今天凌晨我刚准备睡下,思瑶突然回来了,具体时间好像是0:30左右
4.从郁思瑶租住的关家巷沿大路经过这个卡口到案发现场步行总共需要四十五分钟时间。然而,据警方调查,从张渡村回关家巷还有一条乡间小路,需要的时间仅为二十分钟。
5.在死者沃尔沃后备箱中找到其中一位女受害者的照片。但经初步查证,宋海成曾经猥亵和侵犯过的女性绝不止已知的几个。
6.我闻不到,但是我听的到。
他们真的能帮我料理好一切吗?
推论:方凌依的身材和郁思瑶相仿,因此穿上相同的衣服在远处看会很是相似。而郁思瑶当晚出去的时候,方凌依在家中,她知道郁思瑶的穿着,而后可以通知自己的同伙前去拦截郁思瑶。方凌依在完成手法后,可以凭借小路在郁思瑶之前赶回家中。本次事件的动机是报复宋海成猥亵多名女性,方凌依可能是一名受害者,蝶看起来对同伙的他们并不十分确信,因此她的同伙并非自己的亲人,可能是之前受害者的亲人,他们的目的是一致的。
案发还原:方凌依在郁思瑶走后,通知自己的同伙迷晕郁思瑶,获取郁思瑶的指纹唇膏等信息。随后自己假扮郁思瑶的样子出去勾引宋海成,趁其不备将其迷晕带走。之后完成让郁思瑶误以为自己杀人的手法。
其他线索分析:这时他偶然发现有一处墙壁发现了一些已经干掉许久的胶水的痕迹,好像什么人不久前从这里撕下一张海报。
警方后来发现的现场情况和郁思瑶所描述的些许不同在于:那张1994的海报不见了,可能被人撕了下去。凶手的目的是嫁祸,必然想要让警察发现的现场和郁思瑶看到的一致,也就是说无理由的撕掉海报是不可能的,恐怕是发生了不得不撕掉海报的事情。
宋院长身上没有其他伤痕,但他的手上有一些刮蹭伤。
考虑到手上的伤痕,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凶手是在放走郁思瑶以后把已经迷晕的宋海成带了过来准备杀死,但是不料宋海成忽然醒来奋起反抗,手部因此刮伤,血迹留在了海报上,因此凶手不得不换下了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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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7-5-5 14:25:57 | 2017-5-5 14:28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了两个人,一是检察院副院长宋海成,二是真正的猥亵狂魔。
    题中只是根据檐鸭舌帽、口罩、黑夹克等衣着特征,以及杜蕾斯、娱乐场所的名片,女性照片、麻醉剂等物品,来将两者对等起来。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宋海成就是猥亵狂魔,也不能证明郁思瑶见到是人就是宋海成。一切都是有人刻意为之。
    20:00郁思瑶出门
    20:30宋海成进入地下车库
    郁思瑶还在巷口的时候就被打晕带走,说明带走她的人不是宋海成。
    20:45宋海成(宋海成的车)从车库出来
    21:40车在案发地周围最后一个监控卡口消失
    从检察院到张渡村,开车需要约一小时左右。也就是说宋海成是直接去往张渡村的(与什么人约好了,或者是在车库被人打晕,塞入后备箱,由那人开车去张渡村)
    23:30胡梓峻目击杀人
    00:00一个与郁思瑶穿着相似的女子走向市区
    00:30郁思瑶回到住所  方凌依所说的时间是00:30,郁思瑶说的是00:35
    从郁思瑶租住的关家巷沿大路经过这个卡口到案发现场步行总共需要四十五分钟时间,郁思瑶从村口到住宿半个小时应该够了。
    01:00二人休息

    郁思瑶所在的平房的大房间写着一个很大的拆字,而发现宋海成的平房的大房间写着几个大大的拆字。所以应不是同一个房间。由于同伙中有人知道郁思瑶在追剧,《请回答1994》这海报可能会暴露他们,所以把宋海成所在的房间里的不是《请回答1994》的海报撕了下来。郁思瑶基本回来的时间是凌晨四五点钟,洗漱完睡觉起码也要到六七点,方凌依这时应起来上班,为啥说的是经常晚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方凌依是同伙,这也是为什么那两个男人会知道郁思瑶的信息,且只知道职业住所名字。

    方凌依曾经被猥亵狂魔给猥亵了(宋海成的私人手机是同方凌依买的,之后宋海成还想那啥方凌依)。现任连城地税局副局长的吴芳,此时正在和宋海成闹离婚,却被宋海成用关系拖拉不给办理。知道此事后吴芳与方凌依合作,先派人假扮宋海成欲猥亵郁思瑶,由吴芳寻找合适的作案地点(毕竟是地税局副局长)。郁思瑶出门后方凌依就告知吴芳抓人,自己则换上与郁思瑶相似的衣服出门。方凌依杀了猥亵狂魔(被胡梓峻看到),作业的声音是他们把猥亵狂魔埋起来所发出的。然后方凌依从小路先一步赶在郁思瑶前头回到住所(小路是吴芳告诉她的)。吴芳派来的人收拾现场,把宋海成的车整理并放上名片等东西嫁祸,方凌依拿走私人手机。裤子...不知道...
    吴芳把猥亵狂魔的罪名给宋海成扣上,其一是他真的能当上这名头,其二是正好给检察院的人一次教训。
    不知道能不能拿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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