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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下载] 【英】柯南·道尔《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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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7 20: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到奈特里进修军医必修课。刚刚修完我的课程,就被派往若桑伯兰第五快枪团任军医助理。第二次阿富汗战役爆发时,我还没有赶到驻扎在印度的部队。当我在孟买上岸时,听说我所属的部队已进入敌境了。以后,我只好跟一群同样掉队的军官向前赶,到了坎大哈,找到我所在的团,开始我的工作。
这次战役使很多人的生活发生了改变,对我来说,它却是一场灾难。我被调到巴克州旅,参加了迈望德战役。不幸的是,在战斗中我被一粒捷泽耳子弹射中,肩胛骨被打碎,伤到了锁骨下面的动脉。勤务兵摩韦把我放在马背上,带回英国阵地,使我免于落到戈吉人的手中。
伤痛加上长期辗转奔波,使我日渐消瘦,身体虚弱不堪,不得不与其他伤员一起被送到一家后方医院——坡舒耳医院。经过一段时间调养,我的身体渐渐恢复,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我又染上了印度属地的伤寒,昏迷好几个月,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清醒过来,逐渐痊愈。但由于身体虚弱,被兵船“爱伦提滋号”遣送回国。这样我在身体极其糟糕的情况下于一个月后到达朴茨茅斯,利用政府给的九个月假调养身体。
我在英国举目无亲,自由得像天空中飘荡着的空气,更像一个无业游民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状况下,我去了伦敦,在伦敦河边的一个小公寓里住下,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由于开支过大,经济情况日益窘迫。所以我想了两种办法:一是移居到乡下去,二是改变我的生活方式,节省开支。最后我选择了后者,想离开现在住的公寓,重新开始生活。
就在我做出决定的那一天,在柯莱提利安酒吧前遇到了我在巴茨的助手——小斯坦弗。对于
我这么一个孤独的人来说,能在伦敦碰见熟人,简直就是非常高兴的事。虽然原来我们并不特别要好,但现在看来我们似乎都很高兴。高兴之余我请他到候车餐厅去吃午饭,于是我们一同乘车前往。
车子正在行驶时,他很吃惊地问我:“华生,你最近干什么了?看你瘦成这个样子。”
我把事情简单地跟他说了一下,话还没说完,候车餐厅到了。
他了解我的情况以后,同情地说:“可怜的家伙!你以后打算怎么办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一个价格便宜而又舒服点儿的房子,但不知能不能找到。”
他听了以后,说:“这可真是怪事,今天已经有人对我说这样的话了。”
我吃惊地问:“那一个人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今天早晨他还在发愁,因为他找的好房子租金太贵,他一个人支付不起,想和人合租又找不到人。”
“太好了,我觉着我就是他要找的人。两个人一起住比一个人好多了。”我说。
小斯坦弗惊奇地望着我,说:“也许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不然你是不会和他长期相处的。”
“为什么?难道他这人不好吗?”
“不,我不是说他人不好,只不过是头脑有些古怪,他老是不停地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是一个很正直的人。”
“也许他是一个医生吧?”我说。
“不,我也不知道他在钻研什么。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好像从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钻研的东西非常古怪、离奇,而且他搜集积累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很吃惊。”
我问:“你从来都没有问过他在研究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会轻易说出心里话的,即使在他说很多话的时候。”
我说:“我想见见他。我现在身体不太好,愿意跟一个好学而又平静的人住在一起。我这辈子也不想在吵闹和刺激下生活了。告诉我,我怎样才能见到他?”
我的伙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在化验室里。他这人要么就不去,要么就整天在那儿工作。如果你愿意,咱们吃完饭一块儿去。”
“太好了!”我说,接下来我们又聊了一些别的事情。
在我们去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事情。
他说:“如果你和他相处不好可不要怪我。我只不过在化验室里见过他,稍微了解一些情况。其余的,我一无所知。既然你想这么做,以后我可不负责。”
我说:“如果我们处不好,还可以散伙。”我盯着斯坦弗说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事儿有后顾之忧,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那个人的脾气特别坏,还是有别的原因?你可以直接说出来。”
他笑一笑说:“要想描述他这个人很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有点儿机械化,近乎于冷血动物。我记得有一次,他让他的朋友尝植物碱,虽然他没有什么恶意,只是想正确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但这也是不近人情的。说真的,我觉得他自己也可能会把那药一口吞下去。看来他的求知欲还是很强烈的。”
“这种精神也很好啊。”
“是的,但未免太过分了吧。后来他竟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你说怪不怪。”
“抽打尸体?”
“是啊,我亲眼看到的。他是为了证明人死后还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对呀。谁知道他在研究些什么。好了,咱们到了,他到底什么样,你自己看吧。”他说着,我们下了车,拐进一条狭窄的胡同,通过一个小旁门,到了一所大医院的侧楼底下。这个地方我很熟悉,我们登上白石台阶,穿过走廊,走廊的墙壁雪白,两旁有很多褐色小门。走廊的尽头有一个很低的拱形过道,一直通向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很大的屋子,屋子四面放着很多瓶子。几张桌子排列在屋中,显得又矮又大,上边放着蒸馏器、试管和一些小小的煤气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坐在比较远的桌子前,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他听到脚步声,回头看了一眼。忽然他跳了起来,高兴地喊道:“我发现了!我终于发现了!”他手里拿着一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沉淀的试剂,别的都不行!”我觉得他简直比发现了金矿还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互相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边说边握住我的手,我感觉到他的力气很大。
“我看得出,您去过阿富汗。”
“您怎么会知道?”我吃惊地问。
“这没什么。现在我们要谈谈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您没看出我这一发现的重要性吗?”
我说:“我觉得从化学上说,很有意思,不过实用性……”
“怎么,难道您不知道这种试剂能在鉴别血液上万无一失吗?这是这几年来实用法医学上的最大发现了。请跟我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衣服,拽到他工作的那张桌子前。“先弄点鲜血。”说着,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然后用吸管吸了一滴鲜血。
“现在把这滴血与一公升水混合,虽然它看起来与清水差不多,但是我相信,咱们一定能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完,他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容器,又往里面加了几滴透明的液体。一会儿,溶液出现了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慢慢地沉淀到了瓶底。
“哈哈!怎么样?”他高兴得像个孩子似地拍着手。
“看来这确实是一个非常精密的实验。”我说。
“太好了!妙极了!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和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都不可取,如果血迹干了,显微镜就不起作用了。现在可好了,无论新旧血迹,用这种新试剂都会起作用。要是这种试剂早发现多好啊!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罪人逍遥法外了。”
我喃喃地说:“确实是这样。”
“许多刑事案件就是因为这个,查到嫌疑犯时发现他衣服上有褐色斑点。但这斑点究竟是什么留下的痕迹,令许多专家感到棘手,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不用发愁了,因为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
他说话时,两只眼睛放出异彩的光芒。边说边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对给他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我看到他高兴的样子很奇怪,说:“我向你表示祝贺。”
“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过冯·比绍夫一案,要是当时有了这种试剂,他一定被绞死了。另外还有布来得福的梅森、臭名远扬的摩勒等等二十几个案件,用这种方法都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斯坦弗听后,哈哈大笑,说:“你好像犯罪案件的活字典,我看你可以创办一份报纸,名字就叫《警界新闻旧录报》。”
“嘿,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福尔摩斯一面说一面把一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的地方, “我不得不小心一点,因为我经常接触毒品,你看。”说着他伸出手给我看。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双贴满了橡皮膏的手,这双手由于强酸的侵蚀,已经变了颜色。
“我们到这儿来有点儿事情要跟你商量,”斯坦弗边说边坐在一个三脚高凳上,并且用脚给我也推了一只凳子,接着他又说:“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我听说你正想找个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把他介绍给你,不知怎么样?”
福尔摩斯听说我要跟他合住,好像很高兴,他说:“我在贝克街看中了一所公寓,我觉着对于咱俩挺合适。不过希望您不要讨厌烟草的味道。”
“我也经常抽‘船’牌烟的。”我说。
“那太好了。我常常在家做实验或带回一些化学药品,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的。”
“那么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有时我心情不好,好几天不说话,但别以为我生气了,慢慢的,我会自己好的。对了,您有什么缺点需要说明吗?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彼此了解一下对方的缺点。”
听到他这样说,我不禁觉得好笑,说:“我养了一只小虎头狗,我最怕吵闹,每天不一定什么时候起床,非常懒。而且当我身体恢复以后可能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目前为止就这些了。”
“您把拉小提琴也算在吵闹范围之内吗?”他急忙问。
“那要看拉得好坏,如果拉得好,就像音乐一样动听,如果拉得不好……”
“啊,那就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说,“如果您认为那所房子比较满意,咱们就可以定下来了。”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
“明天中午您到我这儿来,咱们一起去,把事情定下来。”他回答说。
“那好,咱们明天中午见。”我握着他的手说。
我和斯坦弗走向我所住的公寓时,福尔摩斯还在忙着做他的化学试验。
“对了,我想问问你,他怎么知道我去过阿富汗呢?”我忽然停住脚步转过头问斯坦弗。
斯坦弗笑了笑说:“这就是他与众不同之处,很多人都不明白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这可真有意思。不过,非常感谢让我们互相认识。要知道,‘研究人类最好的办法是从具体的人入手。’”我摩搓着双手说。
“对,得好好研究研究他,”斯坦弗与我告别时说,“我相信以后你一定会发现他那个人很难研究,他了解你远多于你了解他。好了,再见吧!”
“再见!”我走向自己的公寓。今天,我结识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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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很好,很好。这也是福的第一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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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推断学
按照约定,第二天中午我们见面了。我们到贝克街221号去看了看房子,这间房子让我们非常满意,两间舒适的卧室,还有一间宽敞明亮的客厅,环境不错,而且租金也很合适,所以我们马上就定了下来,交了租金。当天晚上,我就搬了进来,紧接着,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搬了进来。我们忙着收拾屋子。一两天之后才算安排妥当,我们也慢慢地适应了这里的环境。
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与福尔摩斯相处并不难。他生活有规律,为人沉稳。每天晚上十点以前睡觉,早晨早早起床,吃完早饭后就出去。有的时候他整天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有时也走到伦敦的贫民窟一带。他高兴的时候,工作精力无人能比。但是也常常整天窝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言不发,眼睛流露出迷茫的神色。要不是他平时生活严谨,我真怀疑他是不是服了麻醉剂。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他的兴趣和好奇心也日益强烈起来。单是他的长相,就非常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因为很瘦,所以显得修长,鹰钩鼻子和锐利的目光(迷茫时除外),足以显露出他的机警、果断,下巴方正而突出,让人感到他是一个有坚强意志的人。在他做化学实验,摆弄化验仪器时,我发现他那被化学药品侵蚀的双手,动作是那么的灵敏、细致。
我承认我对福尔摩斯有强烈的好奇心,也总想探知他的秘密,但请不要认为我是一个不可救药的人,因为生活对我来说太单调,太无聊。我的身体条件使我不能外出活动,在举目无亲的伦敦又没有朋友,整天吸引我注意力的就是福尔摩斯和他的秘密,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用在怎样揭穿他的秘密上了。
在有一次他回答我的问题时,证明了他不是在研究医学。在我看来,他搞研究既不是为了获得学位,也不是为了进入学术界。但是,他却有着如此惊人的工作热情,对于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他知道得很多,往往让人听了感到吃惊。可以说,一个人如果没有某种目的,是不会这样辛勤地工作的,而且态度这么认真。像他这样无书不读的人,想要让自己的知识精湛是很难的,除非有某种目标,否则没有人愿意在细枝末节上花费那么多精力。
在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的知识贫乏得让人吃惊。有一次我引用托马斯·卡来尔的文章时,他竟然不知道卡来尔是谁。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竟对哥白尼和太阳系学说也全然不知。作为十九世纪的知识分子,对地球绕着太阳运行不了解,简直荒唐至极。
他看到我的样子,笑着说:“很奇怪吗?其实即使我知道这些知识,也会尽力把它给忘了的。”
“忘了它?”
“对,我觉得人的大脑就像一间空屋子,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东西放进去,不应该有用的没用的都往里放,因为那样的话,有用的就可能会被挤出来,或和没有的混在一起,取的时候就难了。所以会学习和工作的人,往脑子里装知识时,只会把有用的装进去,而且非常有条理。记住这间屋子的空间是有限的,当你学习新知识的时候,总会忘掉一些旧知识,最要紧的是,不要把有用的知识忘掉。”
“可这是太阳系的问题呀?”我申辩道。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不耐烦地说,“咱们绕着太阳走和绕着月亮走,对于我和我的工作有什么影响吗?”
我本想问问他的工作是什么,但又怕会惹他不高兴,所以没有说出口。我想了想我们的对话,想从中找出一些有用的线索。他说他不愿学没有用的知识,那么他所学的肯定对他的研究有用。我在心中列举了一下他精通的学科,并且用铅笔写了出来。一看,自己忍不住笑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知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知识——较少。
5.植物学知识——不太全面,但对莨菪制剂和鸦片了解很深。对毒剂有一般性的了解,而对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重于实用性的,但也很有限。他一下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在他散步回来后,能根据溅在裤腿上的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哪儿溅的。
7.化学知识——精通。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没有系统性。
9.惊险文学——非常广博,对近一个世纪以来发生的所有恐怖事件似乎都很了解。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精通刀剑拳术。
12.对于英国法律方面,知识广博且实用。

写完这张条以后,我又觉得很失望。把它扔在火里,对自己说:“如果想通过这张纸条来探究他的职业的话,那我还是不要干了,因为根本就搞不清楚。”
以前,福尔摩斯曾经提过他会拉小提琴。他提琴拉得很好,但有些古怪,就像他具有的其他本领一样。我知道他会拉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我曾请他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他喜欢的曲子。可是当他一个人拉的时候,总是拉不出什么象样的曲子。傍晚,他坐在扶手椅上,悠闲地拨弄着平放在腿上的提琴。有时琴声低沉而忧郁,有时琴声高昂而欢快。看得出,他当时的思绪支配着琴声,但是琴声是否鼓动着他的思绪,或者是他一时兴致所至,那我就没法判断了。有时,我对他那些刺耳的不成曲调的独奏非常反感,在我要发作时,他总要为我拉上几支我喜欢的曲子,来安慰我,作为补偿。
开始的一两个星期,几乎没有什么人来拜访我们。我以为我们俩一样都是举目无亲。但是后来我发现,认识我伙伴的人很多,而且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有一个名为雷丝瑞德的先生,每周要来三四次,他长得面如土灰。一双黑溜溜的小眼睛。有一天早晨,来了一位年轻时髦的姑娘,呆了半个小时。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像犹太商贩的穿得破烂的老头,神色紧张,后面还跟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妇人。拜访他的人有白发绅士,还有穿棉绒衣的火车上的茶房。当有人来时,歇洛克·福尔摩斯总让我到卧室回避,请他们在客厅。因此,他时常面带愧疚地对我说:“我不得不在客厅办公,因为他们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又是一个好机会可以向他提问,但我想他一定有某种原因不说他的职业,所以又没有问他。没想到,不久以后,他主动跟我谈到了这个问题。
我记得那是三月四号的早晨,我起得比平时早,那时福尔摩斯还没吃完早饭。因为我以前老爱晚起,所以那天房东太太没有准备我的早餐。我无道理的发起火来,让房东太太马上给我准备早饭。接下来,我就从桌上拿了一本杂志来打发时间,杂志上有一篇文章的标题作了标记,所以我就先看了一下。
文章的标题叫“生活宝鉴”,看起来似乎有点儿夸张。这篇文章想要告诉人们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接触的东西进行细心观察,那么就会有很大的收获。我觉着这篇文章很特别,虽然有独道见解,但有的地方也很荒唐。在论证过程中,推理很严密,但结论有时有点牵强附会。作者自称,他从一个人瞬间的表情动作,甚至肌肉的牵动,眼睛的转动,都能推测出这个人在想什么。根据作者的说法,如果想“欺骗”一个观察训练有素的人是不可能的。他做出的结论简直跟欧几里德定律一样准确。而对于一些不知情的人来说,在弄明白之前,肯定会把他当作一个无事不知的神仙。
文章上说:“一个逻辑学家可以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加拉瀑布的存在,尽管他没有亲眼见过。推而言之,整个生活就像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如果看到其中一环,那么整个生活的情况也就知道了。推断和分析这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要经过长久的、反复的钻研训练才能掌握,有时即使倾尽毕生心血,也未必能达到很高的地步。初学者,在研究比较难的心理方面的问题前,可以先钻研一些简单的问题。比如看见一个人马上就能说出他的历史背景和职业状况。这样的训练,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比较无聊,但它能培养一个人的观察力、思考力,教会人怎样去观察。从一个人的衣着打扮,面部表情等等,不管哪一点,都能显露出这个人的职业。如果这些情况还不能使调查的人领悟,那简直就是不可想像。”
我读到这儿,情不自禁地把杂志往桌子上一扔,说道:“简直胡说!没见过这么无聊的文章。”
“什么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就是这篇。”我一边吃早饭,一边用勺子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肯定看过了,下面还画着标记。我承认这篇文章写得很好,但让人看了就生气。是哪一个吃饱了没事干的人胡编乱造的理论,一点都不符合实际。如果把他关在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让他说出同车的所有人的职业,我就不信他能都说出来,我敢跟他打赌。”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对,是我。我在观察和推理方面具有着特殊的能力,我所提到的那些理论,看起来很荒诞,但它非常符合实际,我甚至得靠它来吃饭。”
“你怎么靠它生活?”我问道。
“我有我的职业。我是一个‘咨询侦探’,恐怕全世界除了我没有人再会干这行,我想这个工作你应该明白吧。在咱们这座城市,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遇到难题时就来找我帮忙。我根据他们提供的证据和我对犯罪史的了解,引导他们走入正轨。其实许多犯罪行为都有相似的地方,如果你能掌握一千个案子的详细情节,而不能侦破第一千零一个案子,那可就怪了。雷丝瑞德先生是有名的侦探,最近他为一桩伪造案迷惑不解,因此来找我。”
“那么另外的那些人呢?”
“他们大多是经过私人侦探的介绍才来的,遇到了困难,需要我指点,我给他们出主意,他们付给我应得的费用。”
“你是说别人亲眼看到事情的发生,但无法解决问题,而你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是吗?”
“是的。因为我有一种通过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但有时也会碰上比较复杂的案件,就要亲自出门去侦查一番了。我把自己具有的特殊知识应用到案子上,所有难题就都解决了。其实在那篇文章里被你讪笑的那几点,在实际的工作中都是很有用的。而且我还有很强的观察能力。记得咱们初次见面时,我曾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好像很惊讶。”
“啊,那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不。当时,我之所以马上判断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是因为一系列的思索闪过我的头脑,立刻得出结论。但这中间是有步骤的,我是这么想的:‘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太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儿呢?只有阿富汗了。’其实我想了这么多,不过是在一秒钟之内完成的,因此我一下就说出了你从阿富汗来,你那时还感到吃惊呢!”
我笑着说:“听你这么一说,这还是非常简单的事。知道吗,我真没想到世界上还真有像爱德卡·艾仑·波小说中的都班那样的人。”
“你以为把我和都班相比,就是赞美我了,”福尔摩斯站起来点着他的烟,接着说:“其实,我觉着都班没什么了不起的,他要等一刻钟才能说出他朋友的心事,这未免太愚蠢了。不过他确实有些分析能力,但肯定不是艾仑·波想像中的超人。”
“那么,你对加坡里澳小说中的勒高刻感觉如何?”
福尔摩斯轻蔑地笑了一下,说:“勒高刻简直笨到家了。只有他的精力还值得提一提。勒高刻用六个月的时间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而这样的问题,我二十四小时就解决了。真应该写本书教导教导侦探,应该避免做些什么。”
我听到他这么说我敬佩的两个人,非常气恼。我走到窗口,看着繁华的大街,自言自言说: “他这个人太骄傲自大了,尽管他很聪明。”
“怎么这些天也没发生什么案件,我们这行简直要失业了。虽然我有足以使我成名的天赋,对侦破案件有精湛的研究,可是也派不上用场,那些简单的案件,连苏格兰警场的人都能一眼看破。”
我真是烦感透了他这种语气,所以我想我们还是换一个话题。
“不知道那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身材高大,穿着朴素的人说。他手中拿着一个蓝色信封,在街上焦急地寻找门牌号,好像是一个送信的。
福尔摩斯说:“你说的是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我心里想:“又在吹牛,明知道我不能证实那个人的身份。”
还没想完,只见街上的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以后飞快的跑了过来。接下来就听到一阵敲门声夹杂着有人说话的声音。一会儿,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
“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那个人走进来,把信递给了我的同伴。
我想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杀杀福尔摩斯的傲气,免得他信口开河。我温和地问道:“小伙子,你是干什么的?”
“当差的,先生,”那个人回答说,“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那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瞟了我同伙一眼,继续问。
“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当过军曹,先生。您没有回信吗?好吧,再见。”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了个礼,然后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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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空房中的凶杀案
福尔摩斯的推测又一次得到证实。这又使我大吃一惊,在佩服他的分析能力的同时,不免还有些怀疑,就怕我会中了他设的圈套。在我看他时,他已经读完信,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你是怎么推测出来的呢?”我问道。
他粗声粗气地问:“推测什么?”
“你怎么知道那个人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官呢?”
“我没时间说这事,”他不耐烦地说,然后他又笑了,说:“请原谅我的无礼,因为刚才您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没关系。难道你看不出那个人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官吗?”
“是的,看不出。”
“其实,这事很容易,可要我解释怎么推测的,却是很难。就像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虽然你知道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我隔着街,看见那个人手背上刺着一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标志。而且他的言行举止透着军人气质,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所以我说他是海军陆战队员。我推测他当过军官,是因为他具有高傲的姿态和神气,而且是一个稳重的中年人。”
“简直妙极了!”我情不自禁地喊道。
“这也没什么,”福尔摩斯说。但我感觉到,当我感到惊讶和钦佩时,他也是很高兴的。“刚说完没有罪犯,现在就出来一个,你看看?”说着他把那封信扔给了我。
“呀,简直太可怕了!”我粗略地看了一下,吃惊地叫了起来。
福尔摩斯却很镇静地说:“这个案子的确很不一般。麻烦你给我大声地念一遍信好吗?”
下面就是那封信的内容:
引用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晚上,在部瑞刻思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今天早晨两点左右,巡逻警察忽然发现此处有灯光,因平时知道这房内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发生了什么事。该巡逻警察发现房门敞开,前室内空无一物,只有一具男尸。该尸衣着整齐,口袋中装有名片,上面有“依瑙刻·丁·瑞伯,美国俄亥俄州刻里芙兰城人”等字。既没有抢劫迹象,也没发现任何证据能说明死因。屋中虽有血迹,但死者身上无伤。死者如何进入屋内,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此案棘手。至希在十二时以前惠临此处,恭候您的到来。在接奉回示前,现场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莅临,请将详情奉告,承蒙指教,不胜感激。
忒白俄恩·哥来森敬上
福尔摩斯说道:“哥来森在伦敦警察厅确实是一位能干的人才。他和雷丝瑞德还都算是那群笨蛋中的优秀人物。他们俩也算是办事机警、干练的了,但就是思想守旧,没有创新精神。他们俩人明争暗斗,像卖笑的女人那样互相猜疑、互相嫉妒。如果让他们合作办此案,肯定笑话百出。”
看着福尔摩斯一点儿也不慌张的样子,我非常着急,大声喊道:“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不能再耽误时间了。”
“我还不一定去不去呢。我的确很懒,可是只有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才这样,平时我还是非常勤快的。”
“什么?你不是一直在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吗?”
“噢,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是非官方人士,即使把案子全办好了,功劳也不会归于我的。”
“但是他们要请你帮忙啊!”
“是的,他们知道我比他们强。但他们宁愿在我面前承认,也不愿在第三者面前承认。即使这样,我们也要去看看,我要一个人单干,就是什么也得不到,也要让他们丢丑。好了,走吧!”
他匆忙地披上大衣,看得出他那冷漠的表情已掩盖不住激动的心情。
“戴上你的帽子。”他说。
“你想让我也去吗?”
“是的,要是你没什么事的话。”一分钟以后,我们乘着马车,急忙赶向部瑞刻思顿。
这是一个多雾的早晨,整个世界被灰褐色笼罩。我的伙伴高兴地谈论着意大利刻利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思特来笛瓦瑞提琴与艾玛帝提琴的区别,而我却因为沉闷的天气和发生的事情而沉默不语。
最后我还是打断了福尔摩斯的谈论,说:“你好像对这个案子不太关注。”
“还没有具体的证据,在我还没完全弄清楚之前,是不会做任何的假设和判断的。”他回答说。
“你很快就能掌握全部材料了。”我指着前面说,“那里可能就是出事的地方。”
“对,就是这儿,车夫,快停车!”在我们离出事地点还有一段距离时,就下车走了过去。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凶宅。这里一共有四幢房子,有两幢空着,3号就是其中一幢。它一面临街,有三排窗子,玻璃上贴着“招租”的帖子,景色凄凉。每幢房子前都有一个小花园,把它们隔开。花园四周是装着木栅的矮墙,中间有一条小路,用黏土和石子铺成,昨天晚上一场大雨,这条小路已经泥泞不堪。花园外有一些人,伸着脖子向屋里望着,一位警察倚着墙在外看守。
福尔摩斯并没有像我想像的那样急于进屋去侦查。他不慌不忙地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一会儿盯着地面,一会儿抬头望望天,一会儿又看看房子和墙头上的木栅栏。他勘察完以后,走上了花园中的小路,确切地说,他是沿着路边的草地走,仔细勘察路面。在勘察过程中,他停下过两次,而且有一次脸上还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我真搞不懂,他究竟在这泥泞的、警察已经踩过的路面上能发现什么。然而我还是相信他敏锐的观察力,相信他能发现很多我看不见的东西。
在这幢房子的门口,有一个高个子的人热情地跑了过来,他黄发白脸,手里拿着记事本,握住我的伙伴的手,高兴地说:“你终于来了,我已把现场保护起来了,原封未动。”
“可那个除外!”福尔摩斯指着小路说,“那里比水牛踩过还要糟。哥来森,看来你已经得出了结论,才会那样做吧。”
“不,外边由雷丝瑞德管,我负责房内的事情。”这位侦探推托地说。
福尔摩斯不屑地扬了一下眉毛,然后看了我一眼,说:“有你和雷丝瑞德两位侦探在,任何人都发现不了什么了。”
哥来森得意地搓着手说:“我们已经尽力了,但这案子太复杂了,我想这正合你的口味。”

“你坐马车来的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先生。”
“雷丝瑞德先生呢?”
“他也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进去看看。”
福尔摩斯问完那些莫名其妙的话后,快步走进房内。哥来森惊讶地跟在后面。
房子内有一条通向厨房的很短的过道,过道上没铺地毯,积满了灰尘。它的左右两边各有一个门。其中有一个显然很长时间没开过了,另一个是餐厅的门,出事地点就是这个餐厅。福尔摩斯先走了进去,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跟在后面。
这间屋子呈方形,因为没有摆任何家具,所以显得很宽敞。门的对面有一个壁炉,用白色大理石做的框,炉台上有一截红色的蜡烛头。屋子的四壁用廉价的花纸糊着,有的地方已经发了霉,有的地方纸已经剥落下来,露出黄色的墙。整个房间只有一个窗户,灰蒙蒙的,所以室内光线黯淡,显得很沉闷。
这些情况都是我后来才发现的。我刚进去时,地上那具尸体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死者卧在地板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黑色鬈发,宽肩,而且留着短硬的胡子。上身穿着背心和黑呢礼服,装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下身穿浅色裤子。身旁的地上有一顶礼帽。死者双拳紧握,两臂张开,双腿交迭,从这点来看,他死前肯定有过痛苦的挣扎。他的面部表情极其恐怖,龇牙咧嘴,再加上低削的前额,扁扁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让人看了不寒而栗。我曾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人,但没见过比这更恐怖的。
雷丝瑞德站在门口,向我的朋友和我打招呼,他依旧是那么削瘦而有风度。
“这件事一定哄动全城了。我办过很多案子,但从没遇过这样稀奇的事。”他说。
“还是没有什么线索?”哥来森问道。
“一点也没有。”他回答说。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前,跪下来细心地检查着。
“你们敢肯定,死者身上没有伤痕吗?”他指着四周的血迹问。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地回答:“确实没有。”
“那么,这些血迹肯定是另一个人的,可能是凶手。如果是凶杀案的话……,哥来森,你还记得一八三四年伏瑞克特的凡·艰森案件吗?”
“不记得了,先生。”
“你真应该把以前的案件重新读一下,其实世界上没有什么新鲜事,大都是前人作过的。”
他一边说话,一边细致认真地迅速检查尸体。灵活的手摸摸这儿,按按那儿,眼睛里又透露出迷茫的神情。最后,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唇,又看了一下死者漆皮靴子的鞋底。
“一直都没动过尸体吗?”他问道。
“除了必要的检查以外,没有动过。”
“好了,现在没有什么需要检查的了,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
哥来森招呼早已准备好的抬担架的人,用担架把死者抬出去。当他们抬起尸体时,滚下来一枚戒指。雷丝瑞德捡起戒指,吃惊地看着。
他喊道:“这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一定有女人来过这里!”
他边说边把戒指给大家看。我们一看,这只戒指确实是新娘戴的。
哥来森说:“这样看来,案情更复杂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它会使案情更复杂呢?这么看着它有什么用,刚才你在衣袋里查出了什么?”
哥来森指着最后一阶楼梯上的东西说:“都在这儿呢。一只伦敦巴洛得公司制的金表——97163号,一条贵重的艾耳伯特金链,一枚刻着共济全会徽的金戒指,一枚金别针,上面有个小狗头,狗的眼睛是两颗红宝石。名片夹里有印着刻里芙兰,依瑙刻·丁·瑞伯的名片,字首和衬衣上的缩写字母E?J?D?相符合。另外还有七英镑十三先令的零钱,一本袖珍的薄加丘的《十日谈》,上面有约色夫·思特结逊的名字。还检查出两封信,是寄给瑞伯和约瑟夫·思特结逊的。”
“是寄到哪的?”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给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概安轮船公司寄出来的,告诉他们轮船何时从里物浦出发。看来这个人要回纽约。”
“调查过思特结逊吗?”
“当时我就调查了,先生,”哥来森说,“广告稿已被送到报馆,而且也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探听消息了,现在还没回来。”
“和刻里芙兰联系了吗?”
“电报今天早晨就拍出去了。”
“电报上是怎么说的?”
“我们把案件的详细情况说了一下,并且请他们提供有用的情报。”
“难道你就没说一下关键性的细节吗?”
“我问了问思特结逊的情况。”
“整个案件就没有关键性的问题?你就不能再拍个电报问点儿别的?”
“我已经把要说的都说了。”哥来森生气地说。
福尔摩斯暗地里笑了一下,还要接着说,雷丝瑞德进来了,刚才说话时,他在前屋,现在他高兴地摩搓着手。
“哥来森先生,刚才我发现了一个重要问题,多亏我检查得仔细,否则就漏掉了。”这个小个子说。他说话时眼睛炯炯有神,好像为他的重大发现而洋洋得意。
“请你们跟我来,”他边说边快速地回到前屋,尸体已被抬走,空气也清新了许多。“就站在那儿吧。”
他在靴子上划着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看看这个!”他骄傲地说。
墙角上,花纸大部分剥落,露出黄色的墙。就在这露出的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瑞契(RACHE)
“有什么想法吗?”雷丝瑞德像马戏团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一样大声说,“谁也没有看到这个吧,因为它在屋里最黑暗的地方。这是凶手蘸着自己的血写的,墙上还有血往下流的痕迹呢!可见这个死者肯定不是自杀。为什么会把字写在这儿呢?你们看那段蜡烛,如果把它点着了,这儿就是最亮的地方了。”
“可是,这个字又能说明什么呢?”哥来森轻蔑地说。
“这说明写字的人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那就是‘瑞契儿’(Rachel),但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写完。我敢保证,等案情水落石出的时候,肯定会有一个名叫‘瑞契儿’的女人出现。你可以嘲笑我,福尔摩斯先生,但尽管你断案如神,记住,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听他说完以后,忍不住哈哈大笑,因此激怒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连忙说:“真对不起!你确实是第一个发现这个字的人,而且正如你说的,这个字的确是昨天晚上惨案中另外一个人写的。现在,我还没有检查过这间屋子,如果你同意的话,我要进行检查了。”
说完,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用这两件工具开始检查,有时来回走动,有时跪下,有时趴下,他的表情也随之变化,有时高兴,有时叹息。看着他全神贯注的样子,我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猎犬,直到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分钟,认真地测量着我看不出的痕迹的距离。有时他竟然用卷尺测量墙壁,而且小心地把地上一小撮灰色尘土放进信封里。最后,他用放大镜检查墙上的血字,非常仔细。终于,他满意了,收起了放大镜和卷尺。
他笑着说:“有人说‘天才’就要有吃苦耐劳的本领。虽然说得不恰当,但用在侦探工作上,我看还是挺合适的。”
哥来森和雷丝瑞德一直都在好奇地盯着这位侦探家的行为。显然,他们还没有弄明白,福尔摩斯的每一个动作都有他明确的目的,对于这一点,我也渐渐地领会了。
“先生,你有什么新的看法?”他们两人齐声问道。
福尔摩斯说:“假如我要帮助你们,那就会跟你们争功了。你们进展得很顺利,谁都不便插手。”他的话语里带着讽刺的意味,接着又说:“假如你们随时把侦查的情况告诉我,我可以协助。但是现在,我想和发现尸体的警察谈谈,请告诉我他的姓名、住址。”
雷丝瑞德看了看记事本,说:“他叫约翰·蓝斯,家住垦宁顿花园门路,澳特里大院46号,你可以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他说:“医生,咱们走吧。对了,我想告诉你们一点儿有关案子的事。”他扭头对两位侦探说,“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男人,中年,高六英尺多,脚有点小,穿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与死者坐同一辆四轮马车来的,拉车的那一匹马,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其余三个是旧的。这个凶手面色可能赤红,右手指甲长。就这么一点儿,也许对你们是有帮助的。”
雷丝瑞德和哥来森相视一笑,眼睛里流露出怀疑的目光。
“假如这个人是被谋杀的,是怎么杀的呢?”雷丝瑞德问。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他大踏步的向门外走去,忽然扭过头说:“注意,雷丝瑞德先生,‘瑞契’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浪费时间去找‘瑞契儿’小姐了。”
福尔摩斯说完转身走了,两位侦探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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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警察蓝斯的谈话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了。我们先去电报局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福尔摩斯叫一辆马车把我们送到那个蓝斯警察所住的地方。
福尔摩斯说:“直接取得的证据最重要,虽然我对这个案子已有把握,但还是把情况查明更好。”
“福尔摩斯,我有点不明白,刚才你所说的那些细节,恐怕连你自己也没有把握吧。”我说。
“我所说的都是真的。”他回答说,“刚到那里,我就看到马路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印。因为这一个星期都是是晴天,所以这么深的印一定是昨天晚上下雨马车在那儿留下的。另外,还有马蹄子印,其中一个比其他三个都清楚,所以说那只是新换的。既然那车是下雨后来的,而且早晨又没来过别的车,可见昨天夜里那辆车在那儿停过。由此,我判断出就是那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子里。”
“这好像很简单,”我说,“那你是怎么判断其中一个人的身高呢?”
“噢,这很简单。从一个人步伐的大小就可以计算出他的身高,即使现在我教你也没用。我在外边小路上和屋内尘土上测量出了那个人的步伐。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证的方法。一般人在墙上写字时,都会和自己的视线相平,而屋内墙上的字正好六英尺,简直太凑巧了。”

“他的年龄呢?”我问道。
“这很好说,如果一个人能一下跨过四英尺半,那他肯定不是一个老头儿。花园的小路上有那么宽一个水坑,方头靴子是迈过去的,而漆皮靴子是绕过去的,这一点足以证明。其实我不过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提到的应用在了生活中。你还有不明白的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问。
“那个人在往墙上写字时,手指甲刮掉了墙粉,这说明他的指甲没有修剪。另外,我还发现地板上有一些颜色深而呈片状的烟灰,所以判断是雪茄烟。我对烟研究得很透,无论什么样的

烟灰,只要一看就能辨别出来。只有在这些细小的地方,才能看出一个出色的侦探与哥来森之辈的不同。”
“还有那个红脸是怎么回事?”
“啊,那只是我大胆的推测,但它肯定是对的。在案子还没搞清楚之前,请你先不要问我这个问题。”
我摸着额头说:“我是越来越糊涂了。总是想不通那些问题,那两个人是怎么进的空屋子?送他们去的车夫是谁?一个人怎么能使另一个人服毒?血是哪来的?那位凶手究竟目的何在?那枚女人的戒指从哪儿来?最主要的是,那个凶手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上德文‘复仇’?真是没法把这些问题联系起来。”
福尔摩斯听到这些,赞许地笑了。
他说:“你把难点总结得很好。我现在仍有许多小地方不清楚,但主要问题已经明白了。至于那个血字,不过是引警察上当的圈套,其实并不是德国人写的。德国人写字常常是拉丁字体,而墙上的血字只有字母A是仿照德文,看来,这位摹仿者并不高明,不过是设了一个画蛇添足的诡计。好了,我不给你多说了。就好像魔术家的戏法一旦说穿,就没意思一样,如果我都说了,你就会觉着我很平常了。”
“决不会那样的。”我说,“我觉得侦探术早晚要发展起来,而且你基本上把它创立起来了。”
福尔摩斯听了我诚恳地谈话,高兴得脸都红了。我的伙伴在听到别人赞美他的侦探术时,总是像个姑娘似的,那么敏感。
他说:“我再告诉你,那穿漆皮靴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好像很友好,他们坐同一辆马车,肩并肩地在花园的小路上走过。进了屋以后,穿漆皮靴的基本上没动,而那个穿方头靴的,却在屋子里来回地走。从地板上的尘土可以看出,他越来越激动,步子越走越大,最后终于发怒了,发生了惨剧。好了,现在什么都告诉你了,其余的就是猜想了。多亏咱们工作基础打得好,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下午我还要听诺耳曼·镊路达的音乐呢。”
我们谈话的过程中,车子穿过大街小巷,到了一个肮脏、偏僻的巷口。车夫停下车说:“那儿就是澳特里大院,”边说边指着一条黑砖墙的小胡同,“我在这儿等着你们。”
澳特里大院并不干净,我们穿过胡同,进入一个方形大院,院内用石板铺的地面,四周是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孩子群,钻过晒着的衣服,找到了46号。46号的门上钉着写有“蓝斯”名字的铜牌。我们前去打听,那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便在前面的小客厅里等他。

因为我们打搅了他睡觉,所以他出来时,显然有点儿不愉快。他说:“我已经把那件事向局里报告了。”
“我们想请你把事情的经过再详细地说一遍。”说着,福尔摩斯拿出了一个半镑金币,有所暗示地玩弄着。
那位警察两眼盯着金币,说:“我会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们的。”
“那么请讲吧,让我来听一听。”
蓝斯坐在了沙发上,看他的神情,好像尽力不漏掉任何细节。
他说:“这事得从头说起。那天我当班,是从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除了晚上十一点时,有人在百和特街打架以外,其他的地区比较稳定。夜里一点钟时,天下起了雨。我遇见了在荷兰树林区巡逻的海瑞·摩切,就站在亨利爱特街拐角说了一会儿话。到了两点多的时候,我想应该再去检查一下部瑞刻思顿路,看看有没有什么事情。刚下过雨,这条路很难走,除了看见一两辆马车以外,什么都没发现。我心里想:‘要是现在有一壶热酒该多好啊。’一边想,一边走。忽然,我发现那幢房子里有灯光,我被吓了一跳,怕是出了什么事,因为花园街有两幢房子是空的,其中有一幢房子,曾经死过房客,但房东不愿意修阴沟。等我走到房门口……”
“你突然停住了脚步,又回到了花园门口,”福尔摩斯插嘴说道,“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蓝斯瞪着大眼睛,惊奇地看着福尔摩斯。
“天哪,你怎么知道的,先生。噢,老天!当我走到房门口时,觉得很害怕,很孤单,还是找一个人作伴比较好。其实我不怕什么世上的东西,就怕那个死了的房客的魂灵又回到了那间屋子。所以,吓得我扭头就跑回了大门口,看看能不能找到摩切,可是什么人都没看见。”
“街上没有一个人吗?”
“是的,先生,连条狗都没有。没办法,我只好壮了壮胆子,又走了进去。推开房门,里面十分寂静。我走进有灯光的房间一看,壁炉台上点着一支红蜡烛,蜡烛的火焰不停地跳跃,烛光下只看见……”
“好了,我知道你看见的情景了。你在屋子里转了几圈,接着跪在尸体旁边,后来,你又试着推了推厨房的门,然后……”
“你当时躲在什么地方,看得这么清楚?”约翰·蓝斯听了福尔摩斯的话,吓得跳了起来,以怀疑的眼神盯着他,说:“我想,这些事情你是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着拿出他的名片,扔给那位警察,说:“你可别以为我是坏人,我不过是一只猎犬而不是一只凶狠的狼。哥来森和雷丝瑞德两位侦探都可以为我作证。好了,请你接着往下说,以后你又干了什么?”
蓝斯坐了下来,但似乎还在怀疑。“我跑到大门口,吹响了警笛,摩切和其他两位警察都赶了过来。”
“当时街上什么人都没有吗?”
“唉,有点儿正经的都回家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
那位警察笑着说:“我看见了一个醉鬼,当时是烂醉如泥。他靠着栏杆,站在门口,大声地唱着考流宾的小调或者是那一类的歌,听不太清楚。他几乎不会站着了,真拿他没办法。”

“那个人什么样?”福尔摩斯问。
“他倒是很少见,假如当时我们没有那么忙,可能会把他送到警察局。”约翰·蓝斯有点不高兴地说,也许因为福尔摩斯老是打断他的说话。
“你注意到他的衣着打扮和长相了吗?”福尔摩斯还是插了一句嘴。
“我和摩切扶过他,看到了他的长相。他高高的个子,红脸庞,下边长着一圈……”
“好了,够了,后来他怎么样?”福尔摩斯大声问。
“我们当时很忙,没时间去管他。”警察说。
接着那位警察又不满意地说:“我保证,他肯定认得回家的路。”
“他穿着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外套。”
“手里拿着马鞭吗?”
“没有。”
“那肯定是扔了,”福尔摩斯小声说,“后来你发现有辆马车过去了吗?”
“没有。”
福尔摩斯站起来,戴上帽子,说:“给你这半镑金币。不过,蓝斯先生,我想你这辈子再也不能在警察局里升官发财了。你的脑子真没有一点用处。本来昨天晚上,你有一个升官的机会,因为那个醉鬼是这个案子的线索人物,我们都在找他,你却把他放了。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不过,事实就是如此。走吧,医生。”
那个警察还在那儿呆着发愣时,我们已经出去找我们的马车了。
在坐车回家的路上,福尔摩斯气愤地说:“真是个大笨蛋,愚蠢!这么好的一次机会,竟然白白放过了。”
“我现在还没明白。当然,那个警察所说的和你想的是同一个人,但是他为什么又回去了呢?这好像不应该是罪犯的所作所为。”
“戒指,先生,他回去是为了戒指。要是咱们用戒指当诱饵,引他上钩,一定能捉住他。医生,我可以用二比一的赌注和你打个赌,我肯定能逮住他。如果我不去的话,就要失去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了,真要谢谢你。咱们不妨就把它叫作‘血字的研究’吧,为什么就不能用一些华丽的词语呢?在我们的生活中,谋杀案就像贯穿始终的红线,我们的任务就是把它清理出来,暴露出来。好了, 我们先去吃饭,然后去听音乐会,诺尔曼·镊路达的琴法好极了。她演奏肖邦的曲子太妙了,得拉—拉—利拉—拉—来。”
看着这位侦探家如此高兴地唱个不停,我不禁想到,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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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忙了一上午,我感觉有点累了,所以,下午福尔摩斯去听音乐会,我躺在沙发上想小睡一会儿,可是怎么也睡不着。上午发生的各种事情,依然存在于我的脑海中。一闭上眼,那个死者丑恶的面容就浮现在眼前。从这点来说,我还真是感谢那个杀人凶手,如果说相貌能代表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就是在说像依瑙刻·丁·瑞伯这样长相的人了。即使是这样,我还是认为处理问题应当公平,因为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不能和凶手的罪行相抵消。



福尔摩斯曾说过,死者是中毒而亡,我相信,他一定是通过闻死者的嘴唇才做出这样的推测。尸体上既没有伤痕,也没有被勒死的迹象,如果不是中毒而死,那么是怎么死的?但是地面上有血迹,屋里没有撕打的迹象,也没有找到凶器。要是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我想我和福尔摩斯谁也睡不着觉。但现在看来,他是那么镇静自如,肯定已经掌握了全部案情,可我还不能推测出来。



福尔摩斯回来得非常晚,我想他肯定不会听音乐会听到这么晚。他回来时,晚饭已经准备好了。



“今天的音乐会太好了!”他发着感慨,坐了下来,“记得吗?达尔文曾经说过,人类有说话能力以前,就已经有了创造和欣赏音乐的能力。这可能就是咱们容易受音乐感染的原因。在咱们的内心深处,还保留着对世界混沌初期朦胧的记忆。”



“这种说法未免太广泛了吧。”我说。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像就要比大自然还宽广。你今天是怎么了,是不是被那个案子搞得心神不定了?”



我说:“确实是这样。经过那次战争,我本来应该更加坚强。即使在战场上,看到血肉横飞的场景,我都没有害怕过。”



“我完全能够理解。这个案子容易引起想像,越想就越让人感到害怕。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上报道了这个案子,而且写得非常详细,但是它没有提到关于那枚戒指的事,这样更好。”



“为什么?”



“你先看看这个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这个案子发生以后,我马上就把这则广告登在了各家报纸上。”



我看了一眼他递给我的报纸,只见“失物招领栏”的头一则上,写着:“今天早晨在部瑞刻思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捡到一枚金戒指。请丢失者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到贝克街221号乙华生医生处认领。”



“请不要怪我用了你的名字。”福尔摩斯说,“因为假如用了我的名字,就可能会被其他侦探识破,那么他们就要插手了。”



“这没什么。不过,我可没有戒指让他们认领。”我回答说。



“这儿有,这个假的和真的一模一样,肯定能应付过去。”他边说边递给我一枚戒指。



“你想认领戒指的会是谁呢?”



“肯定是那个穿方头靴子、棕色外套的红脸男人。即使他不来,他的同党也会来。”



“难道他不怕冒险吗?”



“决不怕。我相信我没有看错,那个人宁愿冒再大危险,也不愿意失去这个戒指。我想,他是在看尸体时掉的这枚戒指,当时不知道。等他离开那幢房子以后,发现戒指不见了,赶忙赶了回去。他回去时,见屋内灯光亮着,而且有警察在里面,知道是由于自己的一时疏忽,造成这个后果。但又怕自己受到嫌疑,所以装成了喝醉酒的样子。咱们不妨站在他的立场上想一想,他肯定也会以为那枚戒指是在离开房子后,丢在路上了。接下来,他就要在各种报纸的招领栏中寻找一番,希望发现线索。当他看到这则广告时,一定会喜出望外,哪有心思想是不是中了圈套呢?再说,寻找戒指和谋杀案又没有什么关系。所以我说,他会来的,他一定会来的。一小时以内你准能见到他。”



“他来了以后该怎么办呢?”我问。



“到时候我来对付他。对了,你有什么武器吗?”



“我有一支军用的旧式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最好把它准备好,装上子弹。虽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捉住他,但还要防止这个亡命之徒顽强反抗。”



我照他的话回卧室把手枪拿了出来,出来时,福尔摩斯正在有兴致地摆弄着他心爱的提琴,餐桌已经收拾好了。



福尔摩斯说:“刚才我收到了美国的回电,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推测是正确的。现在,这个案子是日渐清楚了。”



我说:“是那样啊。”



“我的提琴换上新弦以后更好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在口袋里,等那个家伙来的时候,就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其他的由我来对付。记住,千万不要打草惊蛇。”



“现在已经八点了。”我看了一下表说。



“是啊,也许几分钟之后他就要到了。请把门稍微打开一些,把钥匙插在门里边,好,谢谢。你看这本珍奇的古书——《论各民族的法律》,一六四二年在比利时列日出版社出版,用拉丁文写成。这是我昨天在书摊上买到的,当这本小书出版时,查理的脑袋还没掉呢。”



“印刷者是谁?”



“飞里甫·特克罗依,不知是怎样一个人。书的前页还写着‘威列米·华特藏书’,看来这个人是一个十七世纪实证主义的法律家,连字里都透着那种风格。那个人可能来了。”



说完,就听见了一阵门铃声。福尔摩斯站起身,椅子向房门口挪了一下。接着我们听到女仆走过走廊,打开门闩的声音。



“请问,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那个人问道。没有听到女仆的回答,只听到关门声和有人上楼的声音。脚步声慢而拖拉,我的同伴侧耳倾听,显得非常吃惊。慢慢地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接着就听到轻轻地敲门声。



“请进。”我大声说。



推门进来的不是我们想像中的红脸男人,而是一个满脸皱纹、走路蹒跚的老太婆。她刚一进门,被强烈的灯光照花了眼,行了礼以后,站在那儿盯着我们,两只手在口袋里哆哆嗦嗦地找着什么。福尔摩斯好像有些失望,不高兴地呆在那儿。而我只好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



那个老太婆半天才从兜里掏出一张晚报,她指着那则广告说:“先生们,我是为戒指的事而来的,”说着,她又深施一礼,“广告上说,在部瑞刻思顿路上拾到的那枚戒指,是我女儿塞丽的。那是她去年结婚时,她丈夫送给她的,她的丈夫是一只英国船上的会计。要是他知道戒指丢了,不知道会对塞丽怎样。他本身脾气就很暴躁,再喝点儿酒,就更加粗暴了。噢,真对不起,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是和……”。

“是这个戒指吗?”我问。



“对,就是它,真是谢天谢地!塞丽知道肯定高兴死了,这就是她丢的那个戒指。”老太婆高兴地大声叫了起来。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您住在哪儿?”



“红滋地迟区,邓肯街13号。离这儿还很远呢。”



福尔摩斯突然说:“部瑞刻思顿路根本不在红滋地迟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



老太婆转过头,用她那双小眼睛敏锐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然后说:“刚才那位先生问我住哪儿,我女儿住在贝刻汗区,美飞耳特公寓3号。”



“您贵姓?”



“我姓苏业,我女儿姓旦特思,她的丈夫叫汤姆·旦特思。在船上他是正直潇洒的小伙子,是公司有名的会计,可是一上岸,又喝酒,又玩女人……”



“给您戒指,苏业太太,”我按照福尔摩斯的暗示打断她的话说,“看来这个戒指确实是你女儿的,很高兴,它能物归原主。”



那个老太婆又说了一些感谢之类的话,她颤颤巍巍地包好戒指,装进口袋,然后慢悠悠地下楼了。她刚走出门,福尔摩斯马上站起来,跑进他的卧室里。几秒钟后,他穿好大衣,系好围巾,从屋里走了出来,他急匆匆地对我说:“我要跟着她,她一定会把我带到凶犯那儿去。等着我,先不要睡。”老太婆刚出去关好门,福尔摩斯就跑下楼。我从楼上向外看,那个老太婆慢吞吞地在街上走着,而我的伙伴则在不远处尾随着她。我想:如果不出差错的话,福尔摩斯今晚要直捣凶犯的老窝了。其实他根本不用告诉我等着他。在他没回来之前,我是睡不着的。



福尔摩斯出去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我坐在房间里,一边抽烟斗,一边翻着一本昂里·摩耳杰的《坡海米传》,一边等他回来。十点钟时,女佣人回去睡觉了,十一点钟时,房东太太也回房睡觉去了。快到十二点时,我听到福尔摩斯开锁的声音。一会儿,他推门进来,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丧气,但是我可以确定,他肯定没有成功。突然他高兴地大笑起来。



“千万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这件事。”福尔摩斯说着,坐在了椅子上,“他们肯定会借此机会报复我的。但是,即使他们嘲笑我,我也不怕,我早晚会挽回面子的。”



我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跟你说说这事也没什么问题。那个人出门没走多远,就装成脚痛的样子,一瘸一拐地走。忽然,她停下来,拦了一辆过路的马车。我慢慢地向前靠近,想听听她到底要去哪儿。其实,我用不着那么去做,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即使隔着一条街也能听得十分清楚。我听见她说:‘请把我送到红滋地迟区,邓肯街13号。’那时候,我竟然相信了她的鬼话。看见她上了马车以后,紧接着我也跳上了马车后部。你应该知道,这门技术是作为一名侦探必须具备的。这样,马车就一直把我们送到邓肯街。快要到目的地的时候,我先跳下马车,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在街上?NB252??NB253?。我看见马车

在13号门前停了下来,车夫跳下马车,打开车门,等候那个人下车,可是没有人下来。我走了过去,车夫正在车厢里寻找乘客,边找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他骂的话真是‘好听’,我长这么大还从没听过。那位乘客早已经没了踪影,要想赚她的车费,恐怕要等到下辈子了。我们一起到13号去打听了一下,那里住的是一位叫开恩伟克的裱糊匠,他为人正直,品行端正,而且从来没听过有叫什么苏业,什么旦特思的人。”



“难道那个老太婆能够在车走的时候跳下去,而你和车夫全然不知?”我吃惊地问。



“什么老太婆,咱们两个才是真正的老太婆呢!”福尔摩斯气愤地说道,“我们被人骗了,竟然还不知道。我想那个人肯定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小伙子,而且演技相当的高,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演员。他知道我会跟着他,所以使了一个金蝉脱壳之计,偷偷地溜了。这些足可以证明,那个凶手绝不是单独一人,他身边有很多的朋友,都愿意帮他。看来,那个人没有我们想像得那么简单。好了,你赶快回去睡吧,你也够累的了。”



我听了他的话,感到确实是很累,所以就回到自己的卧室睡觉了。福尔摩斯独自坐在火炉旁,思考着那个问题。悠扬的琴声又在黑夜里响起,像是在轻声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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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哥来森大显身手



第二天,各家报纸连载所谓的“部瑞刻思顿奇案”的新闻。几乎每一家报纸都是长篇报道,甚至,有的报纸还特意为此写了社论。报纸上报道的情节,有的我都没听说过。至今,我还保留着不少关于这个案子的剪报,下面摘录一些:



《每日电讯报》报道:在犯罪史里,没有比这个案子更离奇、更悲惨的了。杀人凶手在墙上写了那么狠毒的字,而且用的德国名字,根本看不出他的杀人动机,可见这个凶杀案是一群亡命之徒和革命党干的。美国的社会党流派很多,死者可能是因为触犯了他们的什么规定,而被追杀。文章里还粗略地提到了德国秘密法庭案、矿泉案、意大利烧炭党案、布兰威利侯爵夫人案、达尔文理论案、玛耳萨丝原理案和利德刻里夫公路谋杀案等案件,并且在文章的结尾建议政府应该严密监视英外侨。



《旗帜报》报道说:只有在自由党当政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令人气愤的暴行。惨案的发生,纯属民心不稳和政府权力削弱所造成的。死者是一位美国绅士,在伦敦城已住数日。于本月四日星期二辞别厦彭洁太太的公寓处,在私人秘书约瑟夫·思特结逊先生的陪同下,去优思顿车站乘车去里物甫。曾经有人在车站站台上看见过他们,但后来就不知去向了。根据报纸报道,在部瑞刻思顿路的一幢空房子里,发现了瑞伯先生的尸体。部瑞刻思顿路离优思顿车站不远,他是怎么去的,又是怎么遇害的,至今情况不明。思特结逊也不知去向,据悉,此案由苏格兰场的两位著名侦探雷丝瑞德、哥来森侦查,相信不久以后将会真相大白于天下。



《每日新闻报》报道:这肯定是一件政治犯罪案。现在我们国境内,有许多人是流亡人士,因为大陆各国政府十分专制和憎恨自由主义,致使这些人流亡。如果我们不去追究他们过去的行为,那他们可能会变成遵纪守法的公民。在他们中间,存在着一种严格的“规定”,如果谁要违反,必予以处死。为了查清死者生前的生活习惯,警方现在正寻找其秘书思特结逊先生。死者生前住过的地方已经查清,使案情有了很大的进展。这都是哥来森侦探机敏过人,办案干练的结果。



吃早饭时,我和福尔摩斯都读了这些报道,他好像对这些非常感兴趣。



“我早就说过了,不管怎么样,功劳总都是雷丝瑞德和哥来森两个人的。”



“那也要看看结果啊。”



“唉,这又有什么关系。如果凶手捉到了,当然是他们两个人办案有方,如果没有抓到凶手,就说是凶手很狡猾,虽然他们已经尽力,但……不管怎么说吧,好事都是他们干的,坏事都是别人干的。反正不管怎么样,总会有人站出来对他们歌颂赞美。有句法国俗语说得好:‘笨蛋虽笨,但总会有比他们更笨的为他喝彩。’”



我们正说着,忽然听见走廊里和楼梯上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伴随着房东太太不满的声音,“这是怎么回事?”我不解地问道。



“这是贝克街侦查分队。”福尔摩斯装模作样地介绍说。这时,只见六个衣衫褴褛,脏得像泥猴似的小孩冲进屋来,一看就知道他们经常在街头流浪。



“立正!”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只见这六个小流浪汉听到口令后,迅速地站成一排,就像一排小泥人。“以后叫伟静斯一个人上来汇报情况就可以了,其他人在下边等着。伟静斯,找到了吗?”



“没有,先生。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孩子回答道。



“我想你们可能也找不到,没关系,以后接着查找,直到找到为止。好,这是你们的薪水,”福尔摩斯给每人发了一个先令,“可以下去了,下一次再来报告时,我希望听到一个好消息,走吧。”



福尔摩斯冲他们挥了挥手,这群小流浪就像一阵风似的跑下楼。一会儿,街上又传来了他们高兴的打闹声。



“这些孩子的工作成绩相当突出,一打官方侦探都顶不上他们一个人。如果是官方侦探寻问情况,人们可能就不说了,要是这群小孩子,人们就没有防备之心,他们什么都能问到,什么地方都能去。他们非常机智、勇敢,几乎无孔不入,就是缺乏组织。”福尔摩斯说。



“你是为了部瑞刻思顿路的案子而雇的他们吗?”我问道。



“对,我只是想搞清楚一个问题,不过,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你看,哥来森正在朝咱们这边走过来,看来,咱们又要听到一些新闻了。瞧他那高兴劲儿,肯定有什么冲咱们炫耀。快看,他在这儿站住了,肯定是他!”



只听见一阵门铃响,转眼的功夫,那位哥来森侦探就高兴地一步三跳的跑上楼来,一直跑进我们的客厅。



“亲爱的朋友,赶快向我表示祝贺吧!我已经把这个案子弄个水落石出了。”他不顾福尔摩斯的冷淡,紧握着他的双手大声说。



听到这些话,福尔摩斯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既吃惊又焦急的神色。



他问道:“你是说,你已经破了案了?”



“是的,我的朋友,我连凶手都捉到了。”



“凶手叫什么名字?”



“爱瑟·厦彭洁,他是一名皇家海军的中尉”,哥来森一边骄傲地说,一边得意洋洋地摩搓着他的一双胖手。



福尔摩斯听到这,放心的松了口气,脸上又露出了笑容。



“请坐,抽支雪茄烟吧。”他说,“我们都很想知道,你是怎么破的案子。喝点儿加水威士忌吗?”



“喝就喝点儿吧。这两天可真是把我累坏了,虽然说没进行什么体力劳动,可这脑力劳动也够累人的,总是处于特别紧张的状态。我想,你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甘苦,咱们毕竟都是干这行的嘛。”这位侦探说。



福尔摩斯听后,一本正经地说:“您真正过奖了。下面,就跟我们说说,你是怎么取得这么大成绩的。”



这位侦探坐在扶手椅上,越发得意地吸着雪茄烟,忽然他拍着大腿,高兴地说:



“雷丝瑞德这个笨蛋,自以为自己有多么聪明呢,真是可笑至极,没想到他完全错了。他还在找那个思特结逊的下落呢。其实,那个思特结逊跟这个案子没有半点儿关系。我敢保证,雷丝瑞德现在已经捉到那个家伙了。”



他说到这儿,高兴地哈哈大笑,笑得都喘不过气来了。



“那么,你是怎么找到线索的呢?”



“啊,我可以全都告诉你们。虽然这是绝对保密的事情,但是我们之间还是可以谈的。首先,我要做的是查清那个死者的来历。我没有像某些人那样登广告,等着别人报告,也没有等死者的亲戚朋友自动地汇报情况。我的工作方法是和别人不一样的。你还记得死者身边有一顶帽子吗?”



“记得”,福尔摩斯说,“那是从肯波伟耳路229号的约翰·恩特坞父子帽店买的。”



哥来森听到这儿,好像非常失望,他沮丧地说:“想不到,你也发现了这一点。你去过那家帽店了吗?”



“没有。”



“哈哈!我觉着不管这个线索多么微不足道,你也不应该放过它,不去管。”哥来森松了一口气,高兴地说。



“对于一个伟大的人来说,什么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福尔摩斯像是在说至理名言似地回答说。



“接下来,我找到了店主恩特坞,我让他查一查是否卖过这样的一顶帽子。经过查找帐簿,证明住在淘耳葵里的厦彭洁公寓的瑞伯先生曾买过。这样,我就找到了这个人住的地方。”



“好,干得很好!”福尔摩斯低声赞叹着。



“后来,我又去拜访了那位厦彭洁太太,”哥来森侦探接着说,“我察觉到她的神色慌张,见到我以后脸色苍白。她女儿当时也在房里,说句心里话,那可真是一位漂亮的姑娘。当我和她说话的时候,发现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在颤抖,所以我就开始怀疑起来。福尔摩斯先生,我想你应该体会到,当你将要发现一条有用的线索时,心里是什么感受,我当时高兴得浑身发抖。我问她:‘你们听说你们以前的房客刻里芙兰城的瑞伯先生被杀的消息

吗?”



那位太太点了点头,她好像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她的女儿却在一旁流下了眼泪。我越来越感觉到蹊跷。



“我接着问:‘瑞伯先生是什么时候离开这儿去的车站?’



“‘八点钟,’她不停地咽唾沫,稳定自己的情绪,又说,‘他的私人秘书恩特结逊先生说去里物浦的火车有两班,一个是九点十五分,一个是十一点。他们要去赶头一趟火车。’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吗?



“那位太太一听到这个问题,吓得面如土色。过了一会儿,她才回答说:‘是最后一次。’可是她说话时很不自然,声音也有点变调。



“又沉默了一会,那位姑娘说话了,她镇静自如,口齿表达清楚。



“她说:‘妈妈,说谎话是要受到处罚的,咱们还是实话实说的好。后来我们又见到过瑞伯先生。’



“‘愿上帝饶恕你!’夏彭洁太太两手向前一伸,大声说,然后她靠在了椅了背上,‘这下

,你可是害苦了你哥哥!’



“‘爱瑟也会希望咱们说实话的。’这位姑娘态度坚决地说。



“‘你们就实话实说吧,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我,不要吞吞吐吐的了。而且,你们也不知道,我现在掌握了多少情况。’我说。



“‘都怪你,艾丽丝!’她妈妈一边责备她,一边转过头对我说,‘我实话告诉你吧,先生。别以为我这么着急是因为我儿子和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他是清白无辜的,我主要是怕你们认为他是嫌疑犯。我告诉你,这绝对不可能,他的人格,他的职业,他的过去的所作所为都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好人。’



“我说:‘你就放心的把事情的原委告诉我好了,你应该相信,如果你儿子是清白的,我们绝不会冤枉他的。’



“她说:‘艾丽丝,你先出去一下,让我们两个人谈谈。’她的女儿走出去以后,她接着说:‘先生,我本来不想跟你说,不过我女儿已经说破了,我就只好都说出来了。既然我说了,就不再保留什么了。’



“我说:‘这样做就对了。’



“‘瑞伯先生在我家住了大约有三个星期。他和他的秘书思特结逊先生一直在欧洲大陆旅游。我看见他们的行李箱上都贴着哥本哈根的标签,可能那是他们去过的最后一个地方。思特结逊不太爱说话,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可是瑞伯却完全不同,他简直就是一个流氓,行为粗鲁,低俗。他们刚搬来的那天晚上,瑞伯就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中午十二点也没有清醒过来。他对女仆们更是让人恶心,秽言秽语,肮脏下流。后来,他竟然发展到这样对我的女儿艾丽丝。他总是对我的女儿胡说八道,多亏孩子还小,不太懂事。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有一回,他竟紧紧地搂着我的女儿,抱着不放。他那种禽兽不如的人,连他的秘书都骂他下流无耻,简直不是人。’



“‘可是,你为什么还容忍他呢?’我问道,‘我觉着,你完全可以把他赶出去。’



“厦彭洁太太听我这么一说,脸马上就红了起来,她说:‘我要是拒绝他搬来就好了。可是,我禁不起诱惑,因为他出的房租太高了,每人每天一镑,一星期下来就是十四镑,这是一个可观的数目。现在是淡季,客人又少,我是个寡妇,我儿子在海军部队花费又大,我实在不忍心放过这个机会,所以我就尽可能的忍受着。可到后来愈演愈烈,我实在是不能忍受了,就把他赶了出去,因为这个他们才搬走的。’



“‘后来呢?’



“‘后来我看见他走了,也就放心了。这件事我一直没敢告诉我的儿子,虽然他在休假。因为我知道他的脾气很大,又很疼爱他的妹妹,如果被他知道,肯定要出事。瑞伯他们搬走以后,我的心才算落地,赶紧关上了大门。没想到,还没过一个小时,瑞伯又回来了。他好像喝了不少酒,一脸兴奋的样子。当时我和我的女儿正在房子里坐着,只见他醉醺醺地闯了进来,嘴里嘟囔着说他没有赶上火车。而且他竟然当着我的面对着艾丽丝说,建议他们一起逃走。他说:‘你已经长大成人了,你有自己的权利,谁也管不着。你跟我走吧,不用管这个老太婆,我有的是钱,保证让你像公主一样幸福。’艾丽丝吓坏了,想躲却躲不开。他一下抓住她的手腕,往外拉,我吓得喊叫起来。这个时候,我的儿子回来了。后来的事我就不太清楚了,当时我都快吓晕了,只觉着屋内乱成一团,又是叫骂,又是撕打,吓得我不敢抬头。渐渐地,一切趋于平静,我抬头看时,瑞伯已经不见了,爱瑟手里拿着棍子,站在门口。他说:‘我想那个混蛋不敢再来了,让我去看看,他到底要干些什么。’说完,他戴上帽子,跑了出去。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听说了瑞伯被杀的消息。’



“以上这些是厦彭洁太太说的,虽然她说话时,声音很低而且时而间歇,但是我还是把她的话作了记录,我保证记得肯定没错。”



福尔摩斯听了以后,打了一个哈欠,说:“这很好,后来你又做了什么?”



哥来森侦探说:“在厦彭洁太太说完这些后,我马上就发现了全案的关键。于是,我又步步紧逼,追问她儿子什么时候回的家。



“‘我不知道。’她回答。



“‘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他有一把门钥匙,自己能开门进来。’



“‘他回来的时候你睡了吗?’



“‘睡了。’



“‘那你几点睡的?’



“‘大概十一点左右。’



“‘这么说,你儿子最少出去了两个小时。’



“‘是的。’



“‘有没有可能出去四、五个小时呢?’



“‘有可能吧。’



“‘那么,他在这段时间里都干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先生。’她回答的时候,脸都白了。



“当然到了这一步,就不用再多说什么了。我们又找到了厦彭洁中尉,把他逮捕了。当我们抓他时,他还非常猖狂,满不在乎地说:‘你们抓我,是觉着我杀了瑞伯吧。’你瞧,这可真是不打自招,他自己还先说出来了,所以我觉着更可疑了。”



“确实很可疑。”福尔摩斯说。



“当时他手里还拿着打瑞伯时用的棍子,那是一根很结实的橡木棍。”



“那么,你的看法如何?”



“根据我的推测,他追瑞伯到部瑞刻思顿路,两人又发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动起手来,瑞伯被一棍子打在心窝上,所以虽然被打死了,身体上却没留下伤痕。那天晚上,雨下得很大,街上又没人,所以,厦彭洁把他的尸体拖到了空房子中。那些血迹、血字、戒指、蜡烛,不过是凶手设的一个圈套,耍的一个花招。”



福尔摩斯称赞他说:“你真是太能干了,哥来森先生,我想你肯定会前途无量啊。”



哥来森听后,骄傲地说:“我觉着,这件事进展得还挺顺利,办得也比较圆满。可是,那个厦彭洁中尉却说:他追了一阵子,被瑞伯发现了,于是雇了一辆马车坐着跑了。他只好回家,在路上碰到了一位老同事,他和这位老同事走了很长时间。当我们问他那位老同事的住址时,他却说不清。我认为前后的案情比较吻合。可怜的雷丝瑞德,他被引入了歧途,恐怕现在还没查出什么来。嘿,正说着他,他就到了。”



进来的人果然是雷丝瑞德。他是在我们说话的时候上来的。只见他衣冠不整,满面愁容,没精打采,完全失去了平日里那种洋洋自得,信心十足的气度,简直是判若两人。看来,他是求助于福尔摩斯来的,因为他一见到哥来森就表现得非常不安,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他站在屋子中间,两手不停地摆弄着他的帽子,说:“这件案子确实很棘手,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哥来森见此,十分高兴地说:“你真的这样认为吗,雷丝瑞德先生?我早就预料到了这种结果。你找到那个思特结逊了吗?”



雷丝瑞德怀着沉重的心情说:“那个叫思特结逊的人,今天早晨六点左右在好利得旅馆被人谋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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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一线光明



雷丝瑞德带来的消息很重要,但也很出人意料。我们听了以后,都惊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哥来森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把酒给打翻了。我一声不响地看着福尔摩斯,他眉头紧锁,双唇紧闭,一脸的严肃。



最后,福尔摩斯小声地说:“思特结逊被杀,案情更复杂了。”



“原来就够复杂的了。”雷斯瑞德一边坐下来,一边说,“我就像是在参加军事会议,一点线索也摸不着。”



哥来森不敢相信地问:“你这消息可靠吗?”



雷丝瑞德说:“我刚从他那个出事地点回来,这还是我第一个发现的呢。”



福尔摩斯说:“我们刚听过哥来森先生对本案的高见。你能不能把你看到的和亲自做的跟我们说一下呢?”



“当然可以,”雷丝瑞德说,“我首先承认,我原来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瑞伯的死与思特结逊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我按照我原来的想法,开始追查思特结逊。有人曾经在三号晚上八点半左右,看见他和瑞伯在优思顿车站等车。后来,第二天清晨两点左右,在都瑞刻思顿路发现瑞伯的尸体。我当时就想,如果查清在八点半以后,案发以前,思特结逊在哪儿,干了些什么就好办了。于是,我一方面给里物甫拍了个电报,描绘了一下思特结逊的长相,让他们监视美国船只,一方面查找优思顿车站附近的旅馆和公寓。因为我觉得,如果那天晚上瑞伯和思特结逊分手了,思特结逊肯定会在车站附近住下,等瑞伯回来,第二天一起走。”



福尔摩斯说:“他们很可能事先约好了见面的地方。”



“事实证明,的确是这样。昨天晚上我查了一晚上,也没有打听到下落,今天早晨,我又开始查。八点钟,我查到了一家好利得旅馆,我刚问他们是否有一位叫思特结逊的先生在这儿住时,他们马上说有。



“他们说:‘他已经等一位先生等了两天了,你一定是他等的人吧?’



“‘他现在在哪儿?’我问道。



“‘他在楼上睡觉呢。他吩咐说,到九点钟再叫醒他。’



“‘我马上就去找他,’我说。



“我当时想,要是我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肯定会大吃一惊,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说些什么。一个擦鞋的茶房把我领上楼,他住在三楼,一条走廊直到他的房门口。茶房指给我房间,正要下楼时,我突然看见了让人恶心的情景。一条弯曲的血迹从房门下流出来,一直流到对面的墙脚下,积成一滩。虽然,我经历了许多次这样的场景,但还是忍不住想吐。我吓得大叫一声,茶房听到叫声,又回来了,他看到这景象,差点没晕过去。房门反锁着,我们把它撞开,闯进屋内。只见窗户开着,窗户旁边有一具男人的尸体,穿着睡衣,蜷成一团。尸体四肢冰凉,看来早已断气。我们把尸体翻过来,茶房马上就认出那是思特结逊先生。致死的原因是身体左侧挨了很深的一刀,可能插到了心脏。另外,非常奇怪的事情出现了,你们猜,死者脸上有什么?”



福尔摩斯立刻说:“是用血写的‘瑞契’。”我正听得汗毛倒立,一点也没反应过来。



“就是这个字。”雷丝瑞德神情紧张,带着几分恐惧地说。我们大家突然都沉默不语了。



这位杀人凶手好像已经安排好了,让人一时间猜不透,摸不着,所以就显得更加恐怖。我虽然经历过死伤无数的战争,看见过尸体遍野的战场,但是我没有退却过。而今天一想到这种场景,竟有些恐惧。



雷丝瑞德接着说:“有人曾经见过那个凶手。是一个送牛奶的孩子,他在去牛奶房时,路过旅馆后边通往马车房的小胡同。他看到有一架梯子对着三楼的一个窗户,那个窗户开着,而那架梯子平时都是横放在地上的。那个孩子感到有些奇怪,他走过去了,又特意回头看了看。只见一个人从梯子上不着急不着慌的、慢悠悠地下来了。他还以为是旅馆里的木匠呢,所以也没太在意,就是觉得那个木匠干活太早了。他恍惚记得那个人个子很高,穿着一件长长的棕色外套,红脸。凶手在行凶之后,肯定又在房里呆了一会儿,因为我们发现脸盆中的水里有血,床单上也有血,可见他作案以后洗了手,还用床单擦了擦刀子。”



雷丝瑞德描述的凶手的形象和福尔摩斯推测的一样,可是我一点也看不出他有多么的高兴。



福尔摩斯问:“你没有发现什么对破案有用的线索吗?”



“没有。只发现一个瑞伯的钱袋和一份电报。因为思特结逊给瑞伯管理财务,所以他平时就带着那个钱袋。钱袋里有八十多镑现款,由此可见凶手不是谋财害命。而那份电报是一个月以前从刻里芙兰城打来的,内容是‘J?H?现在欧洲’,没有署名。”



“没有其他的东西了吗?”福尔摩斯问。



“再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东西了。床上有一本小说,是死者睡觉以前看的。椅子上有一个烟斗,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一个盛药的木盒,里面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听后,高兴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兴奋不已的大声喊到:“终于找到了关键的一环,现在我的推断已经完整了。”



那两位侦探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福尔摩斯非常自信地说:“现在我已经掌握了这个案子的每条线索,但有些细节还不太清楚。从瑞伯与思特结逊分手起,到思特结逊的尸体被发现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我都清楚了,就好像我亲眼看见一样。下面,我就证明给你们看,请问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带来了,”雷丝瑞德边说,边掏出一个小白盒子,“我把药丸、钱袋、电报都带来了,本来我想把它们放在警察局里,觉得那样比较稳妥。但是偶然间把它们带来了。至于这个药丸,我认为没有什么用处。”



“把药丸拿给我吧,”福尔摩斯说。接着,他又问我:“大夫,你看这两个药丸一般吗?”



这两个药丸小而圆,珍珠似的灰色,对着光就像透明的一样。看起来确实很不平常。我说:“我认为这个药丸可以溶解在水里,从它的份量和透明度可以看出。”



“就是这样的,”福尔摩斯说,“请你把楼下那只狗抱来好吗?反正房东太太昨天还让你把它弄死,省得活受罪。”



我下楼把那只狗抱了上来,把它放在地毯的垫子上。那只可怜的狗早就超过了一般狗的寿命,看起来确实像是活不长了。它目光呆滞、嘴唇毫无血色,而且已经呼吸困难了。



“现在我把其中的一粒药丸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拿出一粒药,用刀把它切成两半,“我把半粒药放在盛水的杯子里,正如这位大夫所说的,它溶解在水里了。”



“这真有意思,”雷丝瑞德认为福尔摩斯在嘲弄他,所以生气地说,“我可真弄不明白,这个药丸和思特结逊的死有什么联系。”



“不要着急,雷丝瑞德先生。你马上就能看出来了。现在我把它再加些牛奶,这只可怜的狗马上会把它舔净的。”



说完,他把杯里的液体倒在了盘子里,刚把盘子放在狗面前没一会儿,狗就把它舔干净了。我们都相信了福尔摩斯的话,耐心地等待着,仔细观察那只狗,看它有没有什么反应。过了好一会儿,那只狗还在那儿趴着,很费力地呼吸着,看来,那半粒药丸对它没起任何作用。





从一开始福尔摩斯就在看表,可是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只见他双唇紧闭、眉头紧锁,手指不停地敲着桌子,有一些失望,也有一些不解。看着他着急的样子,我的心里也很不是滋味。那两位侦探却不然,他们好像非常希望看到福尔摩斯这个样子,脸上都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这不可能是偶然发生的事,”福尔摩斯大声地说,一边说一边在屋子里来回地踱着步,“这肯定不是巧合。我早就怀疑瑞伯的死是吃了某种药,而这种药终于在思特结逊死后被发现了,但是它为什么不起任何作用呢?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敢保证,我对这个案子的推断没有任何错误,也不可能有错误。可是,这只狗竟没有任何反应。啊,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福尔摩斯突然兴奋地大喊一声,迅速跑到药盒前,拿出另一粒药,也把它切成两半,溶解半粒,加上牛奶,放在狗面前。这只可怜的小狗舌头刚一沾上这种液体,马上四肢抽搐痉挛,接下来就像被雷击了一样,直挺挺地死去。



福尔摩斯看到这个场景,放心的出了一口气,擦去了额头上的汗珠。“看来,我的自信心还不够强。刚才我应该了解,假如一种情况和推论相矛盾,那么,肯定有某种其他的原因。其实我在看到这药之前就应该想到,盒子里有两粒药,一粒有剧毒,另一粒没毒。”



我觉着福尔摩斯的话让人很难相信他是否神经正常,是否在胡言乱语。可是,狗的死却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我也开始对这个案子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们好像觉得这很奇怪,其实这没什么,只不过开始的时候,你们没有抓住这个惟一正确的线索,而我却抓住了。以后发生的每件事都证明我的设想是正确的,而这些事情的发生也正是我逻辑推理的结果。所以,那些让你们迷惑不解、使案情更复杂的事物,却对我有很大的用处,用以证明我的推断。不要把神秘和奇怪混在一起,往往最神秘的犯罪是最普通、最平淡的,因为找不到一点特别的线索去侦破它。假如这个案件的尸体在大路上,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情节引人注意,那么,这个案子很难侦破。所以说,奇怪的事情发生没有使案子更加复杂,而是变得越来越简单。”



哥来森先生越听越不高兴,最后,他终于忍不住了,说:“福尔摩斯先生,我们承认你是一个机智干练的人,而且有自己独特的工作方法。但是现在请你不要再空谈一些大道理,我们想要捉到那个凶手。事实证明,我和雷丝瑞德都错了,厦彭洁不可能再去杀第二个人,而思特结逊又被杀了。你说说这个,又提提那个,知道的好像比我们多。现在也该到时候了吧,你也应该说说对这个案子到底知道多少,我想我们也有权利要求你说。你能说出凶手的姓名来吗?”



雷丝瑞德也附和着说:“我认为哥来森说的对,福尔摩斯先生。我们两个都侦查了,但是都没有成功。从我来你这儿以后,你就不停地说,你掌握了全部的案情,现在你也应该跟我们说说了吧。”



我说:“如果不赶快抓到凶手,就怕他又会做出什么坏事。”



我们大家这么一说,福尔摩斯反倒犹豫不决起来。他在屋里来回地走着,低着头,锁着眉,他平时思考问题时总爱这样。



“不会再发生这类事情了,”他忽然停住脚对我们说,“你们放心,肯定不会再发生了。其实,我知道凶手的姓名,但知道名字有什么用呢,只有抓到他才算有本事。我估计我很快就能捉到他了。但是,我要求亲自安排这件事,亲自动手。捕捉方法要很严密,细致,不能有半点马虎,因为我们要捉的是一个很狡猾又很残忍的一个人,事实还证明,他身边还有很机智的朋友在帮他。假如凶手不知道咱们能够获得线索,那还有可能抓住他,假如他感觉到了,改了名换了姓,马上就会消失在咱们这个大城市。我不是看不起你们,我认为,官方侦探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我没有请你们帮忙。如果我失败了,当然不能逃脱责任,但是,我愿意一个人承担。我向你们保证,只要到了不影响我的计划的时候,我会向你们解释清楚的。”





哥来森和雷丝瑞德对于福尔摩斯的保证和对官方侦探的轻视,非常的不满意。哥来森气得满脸通红,一直红到脖子根。雷丝瑞德瞪着大眼睛,既生气又感到惊奇。就在他们还没有发作

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进来的是那个街头流浪儿的代表,小伟静斯。



伟静斯先敬了一个礼,然后说:“请吧,先生,马车已经叫来了,停在下边。”



“好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为什么不用这样的手铐呢?”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来说,“你们看,这弹簧的多好用,一碰就铐上了。”



雷丝瑞德说:“只要我们能抓住适合戴用的人,这种老式的就够用了。”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一边笑一边说,“最好让马车夫来帮我搬箱子。伟静斯,叫他上来帮忙。”



我听了这话心里有些纳闷,因为照他那么说,他好像是要去旅行,但是他从来没有提起过。房间里只有一个小小的皮箱,福尔摩斯把它拉出来,系皮箱上的皮带。正在这时候,马车夫进来了。



“车夫,请你帮我系上这个皮带扣。”福尔摩斯曲着腿在那儿弄着皮箱,头也不回地说。



那个车夫一脸的不高兴,很不情愿地走过去,伸出两只手正要帮忙。说时迟,那时快,只听见手铐一声响,福尔摩斯马上就跳起身来。



“先生们,”他骄傲地说道:“这位就是杀死瑞伯和思特结逊的凶手,杰福讯·侯坡先生。”





我简直没有反应过来发生在这一瞬间的事。至今我还记得当时福尔摩斯胜利后高兴的表情,响亮的话语和马车夫被突如其来的手铐铐上时那种茫然不知所措的凶恶的面容,它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当时我们都被这一情景惊呆了,过了一两秒之后,马车夫气恼地大叫一声,突然挣脱开福尔摩斯,冲向了窗户,窗框和玻璃被他撞得粉碎。就在他要钻出去的时候,哥来森、雷丝瑞德和福尔摩斯像猎狗似的一齐冲上去,把他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斗争开始了。这个人非常凶猛,就像疯了一样,我们四个人都战胜不了他。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户时被割破了,流了很多的血,可是他仍然顽强地抵抗,并没有丝毫地减弱。最后,雷丝瑞德用手卡住了他的脖子,他喘不过气来才不再挣扎了,因为他明白挣扎也没有用了。即使他这样我们还是不放心,用绳子把他的手和脚捆了起来,然后才站起身来,不停地喘着粗气。





“他的马车在那里,”福尔摩斯指着下边说,“就用他的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吧。这下好了,先生们,这件小小的具有几分神秘色彩的案子,现在就算是该结束了。”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如果你们有什么问题,尽管提吧,我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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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沙漠中的旅客



在北美大陆的西部,有一大片干旱荒芜的沙漠。多少年来,它一直阻碍着文化的发展。从纳华达山脉到泥部拉斯加,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柯罗腊多,是一片完全荒芜的死寂的地区。但是在这恐怖的地区里,自然的景色也有所不同。这里有长年积雪的高山峻岭,有阴森黑暗的低谷,也有在山石耸立的峡谷之间奔腾不息的河流,还有一望无际的荒原,冬天被积雪覆盖,夏天则是一片灰色的碱地。总之,这个地区一般都是寸草不生,荒凉沉寂,无比的悲凉。



在这个没有希望的土地上,没有人居住。只有波尼人和黑足人偶尔结队经过,前往其他的猎区。即使是最勇敢最坚强的人,也不愿在这儿多停留一会儿,也希望尽快走到大草原去。在这没有生机的土地上,只有山狗隐隐约约地在矮树丛中穿过,巨雕在空中盘旋,还有几只笨重的大灰熊,在阴森的峡谷里寻找食物。



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比布兰卡山脉北麓更凄凉、更荒芜的地方了。放眼望去,荒漠上只看见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片片的盐碱地。地平线处,被积雪覆盖的山峰此起彼伏,好似银光点点。在这片土地上没有生命,连与生命有关的东西都找寻不到。灰蒙蒙的天空中没有一只鸟飞过,昏暗的大地上也没有一丝动静。死寂是这里最大的特点。侧耳倾听,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没有任何声息,有的只是让人绝望的沉寂。



如果说在这广阔的原野上没有任何与生命有关的东西,也不太现实。布兰卡山脉的脚下,有一条小路,曲曲折折地穿过了沙漠,消逝在地平线的尽头。这条小路是经过无数的冒险家开创出来的,是经过无数的车辆辗轧出来的。路旁随处可见一堆堆白森森的东西,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在灰暗的盐碱地上越发的刺眼。走近一看,原来都是可怕的白骨,有粗壮的牛骨,有细小的人骨。在这漫长的一千五百英里的商旅道路上,人们踏着前人的累累遗骨继续前进。



一八四七年五月四日,一个孤独的旅客从布兰卡山上俯望着这一切。从表面上看,他就像是一个鬼怪精灵。即使是观察力很强的人,也看不出他到底是四十岁还是六十岁。他脸部削瘦,显得很憔悴,干裂的棕色皮肤下只剩下一把骨头。棕色的头发已经斑白,眼睛深陷在眼窝里,透出无精打采的目光。他一只手握着一杆来复枪,手上的肌肉比骨架稍多一点儿。他用来复枪撑在地面上,站立在那里。从他那魁伟的身体可以看出,他原来是一个魁梧健壮的人。但是现在,他脸庞削弱,衣服在瘦得皮包骨头的身体上显得越发肥大,看来,他已经老迈不堪了。这个人由于过度饥渴,已濒临死地了。



这个人曾经忍受饥渴的折磨,沿着山谷前行,历尽千辛万苦跋涉到这个高地上,抱着一线生机,希望能找到一小块水源。可是现在,他所看见的只有一望无际的盐碱地和远处的荒山,连一棵树的影子都看不到,更不要说水源了。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找不到半点生的希望。他睁大了茫然而困惑的眼睛向四处张望,他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生命快要到尽头了,自己要葬身在这荒原上。“死在这儿,和二十年后死在舒适的床上有什么区别呢?”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坐在了一块石头的阴影里。



他在坐下之前,先放下来复枪,然后放下右肩上的一个大包袱,这个包袱用灰色的披肩裹着。由于他累得没劲儿了,所以放下包袱时,落地很重。这时,包袱里传来了哭声,一个受到惊吓的、长着亮晶晶的棕色眼睛的脸钻了出来,而且还伸出了两只胖胖的小手。



“你把我摔疼了。”这个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埋怨道。



“是吗,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那个男人带着歉意地说。说完,他打开包袱,从里边抱出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五岁左右,穿着粉红色上衣,戴着麻布围嘴,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小鞋。从她的穿着上可以看出,她的妈妈非常爱她。这个小孩脸上失去了红润,但是她的胳膊和腿都很结实,这足以证明,她并没有吃太多的苦。



“现在还疼吗?”他关心地问,那个孩子还在揉着脑后乱蓬蓬的金黄色头发。



“你吻吻这里就好了,”她指着脑后碰疼的地方认真地说,“平时妈妈都是这样做的。对了,妈妈呢?妈妈到哪里去了?”



“妈妈走了,咱们不久就会见着她的。”



“什么?妈妈走了?”小女孩不相信地问,“可是她还没有和我说再见呢。以前,她去姑母家吃茶前总要和我说再见的。这次她已经走了三天了。喂,你是不是也觉得嘴很干?这儿连吃的喝的都没有吗?”



“什么都没有,亲爱的。你要忍一下,过一会儿就会好的。这样吧,你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也许会感觉好一点儿。我的嘴唇也很干,都快说不出话来了,但是,我还是要让你知道真实情况。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你看,多漂亮啊!我要把它送给包比弟弟。”小女孩高兴地拿着两块云母石说。



大人坚定地说:“过一段时间,你就会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对了,刚才我想跟你说,你还记得咱们离开的那条河吗?”



“记得。”



“嗯,很好。当时我们想可能还会碰上一条河,你懂吗?可是,不知道是罗盘出了毛病,还是地图出了毛病,或者因为别的,我们没有找到另一条河。渐渐地,水越剩越少,只能留给你这样的孩子们喝。最后……”



“最后你们都不能洗脸了,”小女孩打断了他的话,一脸严肃地说。说完以后,抬头看了看他的脸。



“不仅没有洗脸的水,都没有喝的了。后来先生第一个去世了,然后是印第安人彼德,接着就是迈克哥利柯太太、琼尼·红丝,随后就是你的妈妈。”



“妈妈,你是说,妈妈她死了?”小女孩哭着说,接着她用围嘴捂着脸,伤心地哭了起来。





“不要难过了,孩子。他们都走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想这边可能有水,就把你背起来,艰难地走到这儿,可是,情况还是没有好转,我没有找到水,看来咱们活下去的希望也很小了。”



小女孩听到这儿,突然停止了哭声,她抬起稚嫩的挂着泪珠的小脸儿问道:“这么说,咱们也要死了吗?”



“我想差不多了。”



“这下可好了,”小女孩反而高兴地说,“你怎么不早说?吓了我一跳。要是咱们死了,就又能和死去的妈妈见面了。”



“是的,一定能,小宝贝儿。”



“你肯定也能见着。到时候,我要告诉妈妈,你对我很好。我想,她肯定会在天堂门口迎接我们的。她手里拿着一大壶水,还拿着我和包比爱吃的荞麦饼,两面烤得焦黄,冒着热气。可是咱们要等多久才能死呢?”



“我也不知道,我想要不了多久了。”大人一边说一边朝北方远望着。在远处的天空中,有三个黑点,接着黑点越来越大,来势凶猛。一会儿就可以看出那是三只灰褐色的大鸟。它们在他们的上空盘旋几周,落在了他们上面的那块大石头上。这是三只巨雕,也就是美国西部所说的秃鹰,它们的出现,预示着死亡即将来临。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着这三只巨雕高兴地喊道。她拍着小手,打算惊飞它们。“你说,这个地方是上帝造的吗?”



“当然是了。”大人回答道。他被孩子的问题震惊了。



“那边的依利那州是他造的,秘苏里州也是他造的,这里还是他造的吗?我想可能是别人造的,那个人造得可真糟糕,连树木和水都忘了造。”



大人没有把握地问:“咱们做做祈祷,好吗?”



“可是,还没到晚上呢。”小女孩回答说。



“没有关系,这本来就没有固定的时间。你放心,上帝不会怪罪咱们的。好了,你开始祷告吧,就像经过荒原时,你们每天晚上祷告的那样。”



“你为什么不祷告呢?”小女孩瞪大眼睛奇怪地问。



大人回答说:“我已经不记得祷告词了。我从很小开始就没有做过祈祷了。不过,现在再祈祷也不晚。你把祷告词念出来,我在一旁跟着你念。”



小女孩把包袱皮铺在地上说:“那么,请你跪下,把手这样举着,这样就会好多了。”



只有巨雕看到了这一幕奇特的景象:广阔的天空下,并排跪着两个人,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一个是魁伟、勇敢的冒险家。小女孩稚嫩的小脸和大人憔悴疲惫的脸,都仰望着天空,面对着神灵,虔诚地祈祷着。一个声音细嫩,一个声音低沉,两人同时祈祷,乞求上帝怜悯、宽容、饶恕。祈祷完以后,他们又坐在了大石头的阴影下,孩子靠在大人的胸膛里渐渐地睡着了。他看着她睡了一会儿,自己也抵挡不住困倦。他实在太累了,三天三夜没有合过眼。他闭上眼睛,头渐渐地低到胸前,大人已经发白的胡须和孩子金黄的头发混在一起,两个人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假如这个流浪汉再晚睡半个小时,他就能看到这一切了。在这片荒原的尽头,扬起了一片尘土。由于离得很远,所以很难看出是尘土还是雾气。这团尘土离得越来越近,好像是一团乌云,看来有一队人马在向这个方向移动,卷起了这么大的烟尘。如果在肥沃的草原上,人们可能会认为这是一队牛群,但是在这寸草不生的土地上,肯定是不可能的。烟尘继续移动,渐渐地能够看见帆布顶的篷车和武装骑士的身影,原来这是一队向西行进的篷车队。前队已经走到了山脚下,后队还在地平线的尽头,这可真是一支浩大的队伍啊。双轮车、四轮车络绎不绝,有的男人骑着马,有的男人步行。妇女们肩负重荷艰难的行进,还有一些孩子跟在车后一路小跑,一些孩子坐在车上,伸出头来向外看。由此可见,这不是一般的移民队伍,好像是游牧的人们,由于生存环境恶劣,不得不迁移,另寻乐园。在这个寂静的荒原上,人们的吵闹声,车子的隆隆声响震天宇,可是还没有叫醒那两个沉睡的人。



二十多个表情严肃、信念坚定的骑马人走在队伍的前面。他们衣着朴素,都带着来复枪。他们来到了山脚下,停下来简单地开了个会。



一个嘴唇红润、胡子刮得很干净的、头发已花白的人说:“向右边走,那边有井,兄弟们。”



另外一个人说:“咱们沿着布兰卡山右侧走,可以到达利欧·哥?兰得。”        ?



第三个人大声说:“不要担心水的问题。能够把水从岩石中引出的神,是不会抛弃他的选民的。”



“阿门!”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说。



他们刚要继续上路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目光很锐利,他指着上面那个巍峨的峭壁大叫了一声。原来他发现山顶上有个粉红色的东西在飘荡,那个粉色的小东西在一片灰色中,显得特别乍眼。听到他的喊声,骑手们赶快勒住马,手里拿好枪。而且,后面又来了更多的骑手支援。只听见他们一齐喊到:“有红人。”



“这里不会有红人的。”一位年长的好像是头目的人说,“咱们已经越过波尼红人居住的地方了,在翻过前面那座山之前,不会有其他的部落。”



其中的一个人说:“我上去打探一下吧,思特结逊兄弟?”



“我也去,我也去。”又有十几个人提出了请示。



“好吧,你们把马留在这里,我们在底下接应你们。”



话刚说完,就有好几个年青人翻身下马,拴好马以后,他们沿着陡峭的山坡,慢慢爬向引起他们注意力的目标。



他们快速地悄无声息地向上攀登着,显示出久经杀场的那种老练和敏捷的动作。山下的人们看见他们行走于山石之间,如履平地,一直到达山顶。那个最先发现情况的小伙子走在最前面。走在他后面的人们突然看见他两手一举,好像非常的惊奇。大家赶忙上前一看,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这片荒原的山顶上有一块很大的石头,石头下的一块平地上,躺着一个魁伟的男人,只见他须发长长,面容憔悴。从他那安逸的脸庞和均匀的呼吸来看,他正在沉睡之中。有一个小女孩睡在他的身边,孩子又白又胖的小手,搂着大人黑瘦的脖子,她长着金黄色头发的



脑袋,倚在男人宽阔的胸膛里。她脸上挂着动人的微笑,小嘴微张,唇红红的,露出雪白的牙齿。她白胖的小腿上穿着漂亮的鞋子,鞋子上的扣子闪闪发光,露出白色的短袜。所有的这些都和那个男子的黑瘦和巨大形成鲜明的对比。在这两个人上方的岩石上,落着三只凶猛的巨雕,它们看到这么多人到来,失望地啼叫几声,飞走了。



巨雕的啼叫声把这两个沉睡的人叫醒了,他们看着站在面前的人们,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后来,那个男人摇晃着站了起来,他往山下一看,山底上出现了很多人马,可是在他睡着之前,还是寂静的荒原。他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切,抬着干枯的手放在前额又仔细观察一番,然后自言自语地说:“我想这可能就是神经错乱吧。”小女孩紧紧依偎在他的身旁,拽着他的衣襟,瞪着好奇的大眼睛,没有说一句话。



他们两个终于相信确实是有人来救他们了,而不是在做梦。小女孩被一个人抱起来,放在肩上,而那个瘦弱不堪的男人则被两个人搀扶着,走向了山下的车队。



那个流浪的男人自我介绍说:“我叫约翰·沸锐俄。我们一行有二十一个人,现在就剩下我和那个孩子了,其他的人因为没有吃的、喝的,都死去了。”



“那个小孩是你的孩子吗?”其中有一个人问道。



那个男人听后,鼓起勇气承认说:“我想,她现在应该算是我的孩子了,因为我救了她。谁也不能从我身边把她带走,她从现在起就叫做路西·沸锐俄了。”他抬起头,看了看救他们的那些皮肤黝黑、体格健壮的人,又说:“你们是谁呀,你们好像有很多人。”



有一个年轻人答道:“我们有上万人,我们都是受迫害的上帝儿女,天使梅诺纳忠实的选民。”



那个男人说:“虽然我没听说过这位天使的事,但是我可以看出,她有你们这些忠实、虔诚的选民。”



这时另外一个神情严肃的人说:“谈有关神的事情不准随便说说笑笑。我们都信奉摩门经文,这些经文用埃及文字写在了金叶上,在派耳卖勒交给了神圣的约色·史密斯。我们来自于依立纳州的脑伏城,原来在那个地方有我们自己的教堂。现在我们为了躲避那个专制蛮横的史密斯和那些对神不尊敬的人们,来到了这里,但是即使流落到荒漠上我们也不后悔。”



一听到脑伏城,沸锐俄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马上说:“我知道了,你们是摩门教徒。”



“对,我们是摩门教徒。”大家齐声说。



“那么,你们现在要到哪里去呢?”



“我们自己也不清楚。上帝通过我们的先知来指引我们。现在,必须带你去见见先知,他会指示我们怎样安置你。”



这时,他们来到了山底下,马上就有一大群人围了过来,把他们围在中间。有温柔善良的妇女,有活泼可爱的孩童,还有身体健壮的男子,这些人看到这两个陌生的人,一个是那么幼小,一个又那么瘦弱,不堪一击,都对他们不幸的遭遇感到同情。护送他们俩的人,没有因此而停下,他们排开围观的人群,接着向前走,后面簇拥着一大堆的人,他们一直走到一辆华丽的马车前。这辆马车与其他的马车不同,它非常高大华美,前面有六匹马拉着。而其他的马车一般都是由两匹马拉着,最多的也就四匹。有一个人坐在驾车的旁边,他最多不过三十岁,但是他的头非常大,外表刚毅,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领导者。人群过来的时候,他正在读一本棕色封皮的书,看到人们走过来,他把书放在了一边,仔细听取了人们的汇报。听完汇报,他认真地打量了一下这两个陌生人。



然后,他摆出一付严肃的面孔,对他们说:“你们要想跟我们一起走,就必须信奉我们的宗教,我们不能让狼混进我们的羊群。与其让一条鱼扰一锅腥,还不如让你们在这荒原中死去。



“愿意,只要能跟你们走,什么条件都行。”沸锐俄连忙说,他那急切的语调,把长老都逗笑了。可是这位领袖人物却还是那副严肃的面孔。



他说:“思特结逊兄弟,你收留他们吧,供给他们吃的、喝的。你还要向他们传授咱们的教义。咱们已经耽误很长时间了,好了,动身吧,向郇山前进!”



“向郇山前进!前进!”摩门教徒们大声喊。命令像回声一样,一个接一个的传下去,慢慢地消失在远方。鞭子声、车马声又响了起来,车队向前行驶了,整个队伍又曲曲折折地向前行进了。



思特结逊长老把这两个落难人带到他的车里,那儿早就给他们准备好了吃的、喝的。长老说:“你们以后就住在这儿。不久以后身体就会恢复了。你们要记住你们已经是摩门教徒了。甫利柯姆·?NB255?是通过约色·史密斯这样指示的,他所说的话,也就是在传达上帝的旨意,我们都要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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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犹他之花



我在这里不打算再叙述这些移民们在定居以前的行程中所经历的苦难折磨。他们在密西西比河两岸到洛矶山脉西麓这片土地上,用以前人没有过的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精神奋然前进。正是这种顽强奋斗的精神,使他们能够克服野人、野兽、饥渴、疾病等上苍降给他们的一切困难。但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愿再继续长途跋涉下去,整日和痛苦相伴,所以当他们看到脚下辽阔的犹他山谷沐浴在阳光中,听到他们的领袖宣布,这块处女地就是神赐予他们的乐园,将永远归他们管理的时候,都高兴地跪下磕头,虔诚地膜拜。



过了一段时间,事实证明:?NB255?不仅是一个行事果断、决策英明的领袖,而且也是一个精明老练的行政官。他制定了许多规划以后,基本上就有了城市的面貌。城市周围的土地,按照教徒的身份地位进行分配。原来是商人的,现在还让他经商,原来是工人的仍让他去做工。城市不断地完善,街道、广场相继出现。农村中,农民开荒垦地,播种栽培,呈现出一片喜气洋洋的生产景象。第二年夏天,只看见乡村的田野里,一片金黄麦子。在这个偏僻的移民区内,显示出一片蒸蒸日上的新气象。一座宏伟的教堂在城市的中心逐渐地耸立起来。教堂里,每天从天刚蒙蒙亮到傍晚,都有工人在辛苦的劳作。这座教堂是人们为纪念指引他们度过艰难险阻、最后到达这片沃土的上帝而建造的。



约翰·沸锐俄和小女孩相依为命,不久,小女孩就被认作了沸锐俄的义女。他们俩跟随着摩门教徒到达了他们的乐园犹他山谷。路西·佛锐俄生活在长老思特结逊的篷车里,人们都很喜欢她。她和思特结逊的三个妻子,还有他的调皮任性、早熟的十二岁的儿子住在一起,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健康。因为她年纪小、很乖巧,而且这么小就失去了母亲,所以她受到了那三个女人的宠爱。路西逐渐地适应了那种漂泊不定,篷车为家的新生活。与此同时,沸锐俄的身体也逐渐的恢复,他不仅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向导,而且也是一个勤劳恳干、枪法高超的猎人。所以,他的为人和过硬的技术受到了大家的尊敬。当他们定居在犹他山谷时,大家一致通过:除了先知?NB255?和思特结逊、恳包、约翰思顿、瑞伯四个长老以外,沸锐俄应该和其他的移民一样,分得一块肥沃的土地。



这样,沸锐俄就获得了一份土地。他在自己的土地上建了一座结实的木屋。这座木屋经过每年的修建,逐渐地变成了一幢宽敞的别墅。沸锐俄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他善于为人处世、技艺超群,再加他体格健壮、身体魁伟,所以他每天从早到晚,兢兢业业地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不断地进行改良。因此,他亲手经营的田园生命力越来越旺盛。他在三年之内,超过了他的邻居,六年之内成了小康之家,九年之内变得十分富有,等到十二年以后,在整个盐湖城地区,能和他相比的寥寥无几。约翰·沸锐俄成了远近闻名的人物,从盐湖地区开始,到遥远的瓦萨齐山区,没有人不知道这个人。



但是却有一件事,破坏了沸锐俄同教人的感情。那就是,不管别人怎么劝说、怎么开导他,他都不会像其他教徒一样娶妻成家。他从来都不向别人解释他为什么要那么做,但是他就是一味的坚持自己的做法。所以,有人指责他不忠实于摩门教,也有人说他是个小气鬼,心疼那些财物,不愿意破费,还有人猜想,他原来肯定恋爱过,可能是因为在大西洋沿岸有过一位金发女郎,为他而死,使他受到打击。总而言之,沸锐俄不管别人怎么说,仍然我行我素地过着严谨的独身生活。除此以外,他对于这个宗教的其他方面是恪守教规的,被人们认为是一个笃正信教、为人正直的一个人。



路西·沸锐俄在那所木屋中长大成人,她帮助义父处理一切事务。山区中清新的空气和松木的香气,整日沐浴着这个纯洁的少女。随着时间的推移,路西出落得愈发美丽大方,她婷婷玉立,娇艳动人,脸颊红润,步态轻盈。多少人在路过沸锐俄家田园上的大路时,看见路西那苗条的身影穿过麦田,或者看见她骑着父亲的马时,那种姿态就像是一个地道的西部少年,都情不自禁地回忆起过去。当年的小花蕾,现在已经完全绽放了。想想这么多年,她的父亲成为了农民中最富有的人,而她又成为了太平洋沿岸的整个山区中最漂亮、最标致的美少女。



但是,约翰·沸锐俄并没有首先感觉到女儿的长大成人,这种事情作父亲的很少首先发觉。因为这种变化十分微妙,而且形成过程缓慢,不能以时间衡量。这种变化对于少女本身来说,更难发觉,直到她听到某一个人说话,接触到某一个人的手时,心里砰砰乱跳,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时,她开始感觉到,一种新奇的、感情奔放的人的本性已经苏醒了。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回忆起自己当年的情景,所有的人都能回想起他的新生命到来时的细微小事。对于路西·沸锐俄,先不要说这件事对她和其他人的未来命运的影响如何,从本身来说,它已经够严重的了。



六月的一个早晨,阳光明媚,摩门教徒们像蜜蜂一样辛勤劳动着——他们以蜂巢作为他们的标志。无论在田野里还是在大街上,都能听到人们劳动时高兴的叫喊声。大路上,满载重荷的骡群,来来往往,扬起了尘土,它们都是向西方前进的。这个时期,加利福尼亚州掀起了淘金的热潮。贯通大陆、通往太平洋沿岸的大道,穿过了伊雷刻德这座新城。大路上有成群的牛羊经过,有一队队的移民,他们从遥远的牧区长途跋涉而来,显得疲惫不堪。在这秩序混乱的道路上,路西·沸锐俄凭借着她的高明骑术,纵马在道路中任意穿行。她那漂亮的脸颊因为用力而红润起来,棕色的头发随风飘起。她接受父亲交给她的任务,前去城里办一些事情。像平时一样,她勇猛的、一阵风似的策马前行,心里就想着她要办的事情。那些远道而来的淘金家,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连那些做皮革运输的印第安人,看到这么美丽的少女,也十分惊讶,一反平时的冷漠,松弛了他们僵硬的面孔。



路西到了城郊时,看见了六个面容粗犷的放牧人,从大草原赶来了一群牛,道路已被牛群堵得水泄不通。她一时心急,不愿继续等下去,就骑着马挤进牛群的空隙中,想尽快地过去。可是,他刚刚挤进牛群,后面的牛就挤了上来,这下,她觉得自己陷入了牛海之中,看到的都是长着犄角的牛头在攒动。虽然处在这种境地,她也没有惊慌,因为她平时和牛处惯了。所以,她还是看准空隙骑马前行,想从中穿过。就在这时,马的腹部被一头牛的牛角顶了一下,它一受刺激,马上受惊地抬起前蹄,狂嘶不止。要不是头等骑手,在这种危险的情况下,很可能会摔下马来。而且马每腾跃一下前蹄,都避免不了又被牛角顶一下,所以它越来越狂躁不安。路西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紧贴着马鞍,万一她一松手,随时都有被踩碎的生命危险。一会儿,她就感觉到支持不住了,头昏眼花,被飞起的尘土和牛群里散发出来的臭气憋得喘不过气,眼看就要松开手里的缰绳。在这个紧急时刻,要不是她听到一个人的声音,让她知道有人来帮助她,恐怕早就绝望地松开手了。只见一只强有力的棕色皮肤的大手,一下抓住了马的嚼环,迫使它镇静下来,然后在牛群里挤出一条道路,把她带了出来。



“小姐,你没有受伤吧?”那个人很有礼貌地问。



路西抬起头,看到了一张黝黑粗犷的脸,她满不在乎地笑着说:“真是把我吓了一大跳。没想到庞娇这匹马竟然让牛群惊吓成这样!”



他非常诚恳地说:“真是谢天谢地,多亏了你抱紧了马鞍子。”这个小伙子个子很高,身材魁梧,面容粗犷,上身穿粗布的很结实的猎服,肩上背着一杆来复枪,骑着一匹灰白斑点的骏马。他接着说:“我想,你是约翰·沸锐俄的女儿吧。刚才看见你从他的庄园那个方向骑马过来。如果你见到他,请你问问他是否记得住在圣路易的杰福讯·侯坡一家。他要是那个沸锐俄的话,过去我的父亲和他还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呢。”



“你自己亲自问他,不是更好吗?”路西认真地说。



小伙子听她这么一说,好像很高兴,他的黑色眼眸中透出异彩光芒。他说:“其实,我是想这么做的。可是我们已经在大山中呆了两个月了,现在这种装束不太方便。而且他见着我们时,一定会招待我们的。”



路西说:“我父亲肯定会感谢你,我也非常感谢你。他非常疼爱我,要是我被牛踩死了,他不知会有多伤心。”



他说:“我也一样会伤心的。”



“你?我不知道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还不是我们的朋友呢。”



年青人听到这些,黝黑的脸沉了下去。路西看见了,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



她赶忙说:“我不是那个意思,现在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你以后一定要来看看我们。好了,我要走了,否则以后父亲就不会叫我去办事了。咱们再见吧!”



“再见。”小伙子一边回答,一边摘下他那顶墨西哥式的宽檐帽,低下头吻了一下她的小手。路西掉转马头,快马加鞭,消失在滚滚的烟尘之中。



小杰福讯·侯坡和他的伙伴继续赶路。一路上,他沉默寡言,情绪低沉。他们刚从内华达山脉找银矿回来,要回盐湖城去筹备资金,来开发他们发现的银矿。以前,侯坡对这种事业,非常热心,很积极,但是,今天发生的这件事,却使他的思想发生了转变。路西这个清纯美丽的少女,深深打动了他的心,他的内心像火山一样迸发出不可收拾的热情。当那张清纯的脸消失在他的眼前时,他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其他任何事情对他来说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只有路西。看来,他已经来到了生命的紧要关头。他对路西产生的这种感情,已经不是小孩子的那种飘忽不定、不稳定的幻想,而是感情丰富、性格刚毅的男子从内心深处产生的一种激情,不可抑制。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一件事不是称心如意的,所以,他在心里发誓,他要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通过恒心、通过毅力,这次一定会成功的。



当天晚上,他去拜访了约翰·沸锐俄,后来,他又去了很多次,双方彼此熟识了起来。约翰·沸锐俄由于长期生活在山谷之中,专心地管理他的土地、他的田庄,所以对外面的世界很不了解。杰福讯·侯坡知道很多外面的事情,所以,他把他的所见所闻,一件件地讲给他听。他讲得绘声绘色,滔滔不绝,不仅吸引了这位父亲,而且使路西也听得很入迷。侯坡是最早到达加利福尼亚的人中的一个,所以,他能清楚地说出,在那个遍地是黄金、充满暴力的土地上,有多少人发财致富,有多少人倾家荡产。他曾经做过很多事情,做过斥候,捕过野兽,当过牧场工人,寻找过银矿。凡是哪有惊险刺激的事,他都要试着去做一番。他的机智勇敢很快博得了老人的欢心,受到了老人的赞扬。每当这时候,路西总在一旁默默地注视着。她红润的脸颊、明亮透彻的眼睛脉脉含情,足以说明,她那驿动的心,已经不再属于自己。她那纯朴的父亲可能没有发现这些,但是这些反应绝对逃不过那个赢得她芳心的小伙子的眼。



夏天的一个傍晚,侯坡策马奔驰在大道上,他向沸锐俄家跑来。路西那时正站在门口,看见他来了,走向前去迎接。他翻身下马,把缰绳套在篱垣上,沿着门前的小路大踏步地走了过来。



“我要走了,路西,”他一边说,一边温柔地握着她的手,含情脉脉地看着她的脸,“我不要求你马上跟我走,但是我回来的时候,你是否决心和我走呢?”



“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她害羞地笑着问道。



“最多两个月,亲爱的。到了那个时候,你就是我的了,谁也不能阻挡咱们在一起。”



“可是,父亲的意见怎么样?”她问。



“他已经同意了,只要我们的银矿开采得顺利。我一点儿也不担心这个问题。”



“哦,那就好。只要你们安排好一切,那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她温柔地说着,把脸依偎在他那宽厚的胸膛上。



“感谢上帝!”他低下头去吻着她,声音嘶哑地说:“咱们就这么定了。我呆得越久就越舍不得离开你,他们还在峡谷里等着我。再见了,亲爱的,两个月后咱们再见。”



说完,他猛地转过头去,翻身上马,头也不回的急驰而去,好像一回头就不能忍心离去。她站在门口,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一直到看不见为止。然后她转身走进屋去,她现在真可以说是犹他地区最幸福的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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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约翰·沸锐俄和先知的会谈



杰福讯·侯坡他们离开盐湖城已经三个星期了。约翰·沸锐俄每每想到他回来时,自己将失去心爱的女儿,心里就感到无比痛心。但是,女儿那张快乐而又洋溢幸福的笑脸,总是有力地说服他顺从这个安排。他在心里暗下决心,不管怎样,也不能让他亲爱的女儿嫁给一个摩门教徒。他认为,那种婚姻就不能称之为婚姻,简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不管他对摩门教教义有什么看法,但他对于这个问题,始终持否定的态度。可是事实证明,即使他再有看法,也必须守口如瓶,因为在摩门教的地盘上,不准发表违背教义的言论。



确实,违背教义是十分危险的,甚至危险到连教会中声望较高的圣者,也只能在背地里偷偷地议论。如果他们的谈论被透露出去的话,立刻就会招来杀身之祸。过去被压迫的人,为了报复,现在变成了迫害者,而且比前人还要残忍,还要严厉。摩门教徒在犹他地区所设下的天罗地网,是塞伟尔的宗教法庭、日尔曼人的叛教律、意大利秘密党所拥有的庞大组织机构等所不能相比的。



摩门教这个无形的、庞大的组织神出鬼没,而且许多神秘活动和它有关,所以显得这个组织





分恐怖。它好像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没有它办不到的事情,但是,人们却察觉不到它在做什么。谁要是胆敢反对教会,那么他就会突然失踪。谁也不知道他的下落,也不知道是死是活。家中的妻子儿女等他回来,可是他却杳无音讯,再也不会回来诉说他被秘密审判的不幸遭遇。只要说话一不小心,或者行为有些过头,就会招致横祸,可是谁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控制着他们。所以,人们都很害怕,十分恐惧,就是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不敢对这种压迫势力产生怀疑。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一开始,只有那些叛教之徒才遭此厄运。可是,到了后来,被害者的范围越来越广。这个时候,成年妇女的供应已经渐渐地不够了。如果没有足够的妇女,那么摩门教义一夫多妻制就等于是一个摆设。于是,各种怪异的说法就传到了人们的耳朵里:在印第安人没有去过的地方,许多移民在途中被杀,过路人的帐篷也被人抢劫。与此同时,摩门教长老的屋子里却出现了陌生的妇女。她们神色惊慌,哭声不止,脸上露出极度恐惧的神情。听山里回来晚的游民说,在傍晚时分,他们曾经看见过一支骑着马戴着面具的武装队伍,悄悄地从他们身边飞驰而过。这些故事和传闻开始不过是一知半解,但是后来越来越清楚,经过一些人的证明,大家都知道这是什么人做的了。直到今天,在西部的草原上,仍然流传着“旦纳特帮”和“复仇天使”这些罪恶的名称。



对这个组织的情况了解的越多,人们心中的恐怖感就越深。谁也不知道这个残忍暴戾的组织里都有谁,这些人的姓名都是绝对保密的,他们打着宗教的旗帜,干着血腥的、毫无人性的行为。如果你把你对教会的不满告诉你的朋友,那么他可能就是夜晚前来报复的人们中的一个。所以,每一个人都对他周围的人怀有介心,也没有人对别人说出他的心里话。





一天早晨,天气晴朗,约翰·沸锐俄正要到麦地里去,突然,他听见前门的门闩响了一下。他向窗外望去,看见一个身体强壮,长着淡茶色头发的中年男子走在小路上。他仔细一看,吓了一大跳,因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先知甫利柯姆·?NB255?亲自驾到。他感到十分恐惧,因为

他知道,?NB255?的大驾光临对于他来说是凶多吉少的。沸锐俄赶快跑到门口去接迎那位摩门教的先知。?NB255?对于他的迎接没有什么反应,他冷漠地板着一副面孔跟着他进了客厅。



“沸锐俄兄弟,”他边说边坐了下来,两只眼睛严肃地看着这个农民,“我们作为上帝的忠实信徒,一直以朋友的身份来对你,当你在荒漠中快饿死时,是我们救了你,并且把我们的食物分给你。我们把你带到了上帝赐予的犹他山谷,而且破例分给你一块土地,让你在这片土地上发财致富。你说,是这样吗?”



“是这样。”沸锐俄回答。



“为了这一切,我曾经向你提出过一个条件,那就是你必须信奉我们摩门教,并且要严格遵守教规。我记得,你已经答应我会这么做,可是,如果大家说的是真的话,在这一点上,你始终没有按你说的去做。”



沸锐俄伸出双手申辩道:“我怎么没有按照我说的去做?难道我没有定期交纳公共基金吗?难道我没有去教堂做礼拜吗?难道……”



“那么,请问你的妻子们在哪儿?”?NB255?一边向四周看,一边问,“把她们叫出来,我要见见。”



“我没有娶妻,这确实是真的。”沸锐俄回答说,“可是,妇女已经不够了,况且还有更多的人比我更需要女人。其实,我也并不是那么孤单,我还有我心爱的女儿。”



这位摩门教的先知说:“我就是因为你女儿的事才来找你的。她已经长大成人了,而且是咱们犹他地区有名的美女,堪称一朵花。咱们这儿已经有很多有身份地位的人看中了她。”



约翰·沸锐俄听到这儿,心里不禁叫起苦来。



“外面有很多人都说,她和一个异教的青年订了婚。我当然不愿相信这是真的,这一定是有些人在背后造的谣。盛约色·史密斯经典的第十三条说:‘让摩门教中的每个女子都嫁给上帝的选民。如果她嫁给了异教教徒,那么她就犯下了滔天大罪。’经典上是这么说的。你既然信奉了摩门教,就应该遵守教义,不应纵容你的女儿破坏它。”



约翰·沸锐俄什么都没有说,他不停地摆弄着马鞭子。



“现在考验你的时候到了。这个问题,四圣会已经通过决定。考虑到她很年轻,我们不会把她嫁给一个老头子,我们也会给她选择的机会。我们这些作长老的,都已经有了不少‘小母牛’了,可是我们的孩子还有这个需要。思特结逊有一个儿子,瑞伯也有一个儿子,他们都很愿意娶你的女儿。就让你女儿在他们俩中间挑选一个罢。他们条件不错,又年轻又有钱,而且都信奉正教。关于这件事,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沸锐俄什么也没说,皱着眉头,沉默了一会儿。



终于,他说道:“您总得留给我们一些时间吧。我的女儿还很小,还不够结婚的年龄呢。”





“就给她一个月的挑选时间,”?NB255?说着就站起来向外走,“一个月过了以后,我要她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他走出门时,猛地转过头来,脸涨得通红,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大声说道:“约翰·沸锐俄,你要敢违反四圣的命令,硬要拿鸡蛋往石头上碰,还不如就让你们当年饿死在布兰卡山上。”



他带有威胁性地挥舞了一下拳头,扭头大踏步地走了出去。沸锐俄只听见他沉重的脚步踩在门前的砂石小路上发出的沙沙声。



沸锐俄把胳膊肘支在膝上,默默地坐在那儿,他在想怎么对女儿说起这件事。正在这时,有一只小手握住了他的手。他抬起头,看见女儿站在他身边。她的脸色苍白,显然是受到了什么惊吓。他马上明白过来,她肯定是听见了刚才他们的对话。



女儿也看见了父亲的脸,她着急地说:“我什么都听见了,他说话声音那么大,整个屋子都能听得见。噢,爸爸,咱们该怎么办?怎么办哪?”



“你不要着急,”他一边说,一边用粗大的手抚摸着她的漂亮的头发,“咱们一定会想出办法的。你对那个小伙子的爱不会改变,是吗?”



路西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抓住老人的手,轻轻地啜泣。



“我想不会的,我也不愿意听到你说会。他是一个很有前途的棒小伙,而且是一个基督教徒。从这一点来说,这里所有的人,无论怎样祈祷,怎样耐心地说教,都比不上他。明天早晨,可能会有人到内华达去,我想托他们给侯坡送个信,让他了解咱们现在的境况有多危险。如果我没有看错人的话,侯坡一定会像寄电报一样,尽快地赶回来。”



路西听父亲这么一说,挂着泪珠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



“他要是回来,就一定能想出一个好办法。但是,我很担心你,爸爸。我听说了那些关于反对先知的事,听说所有反对先知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可是咱们没有反对他。”她的父亲回答说,“要是咱们真的反对他了,那么就得提防着点儿。现在咱们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我打算在这一个月之内,逃出犹他这个地方。”



“逃出犹他!”



“只能这样了。”



“可是咱们的庄园呢?”



“可以把它卖了,换成钱。卖不掉的就算了。路西,其实我早就想离开这个地方。我倒不在意像摩门教徒屈从在他们的先知之下那样屈从于任何一个人。可能是因为我是一个自由的美国人,我看不惯这里的一切。也许我太老了,适应不了这里,不能学得像他们一样。但是,如果有人到我的庄园里横行霸道的话,我会让他尝尝我的子弹的滋味。”



“可是,他们不会放过我们的。”



“放心吧,等杰福讯回来了,咱们就会逃出去的。不过,这段时间里,你千万要想开一些,我的女儿,不要像现在一样把眼睛都哭红了,不然,杰福讯看到了,一定会找我麻烦的。你不必担心,没有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什么危险。”



约翰·沸锐俄安慰了一番女儿,而且话说得十分有把握。但是,那天晚上,路西却发现他一反常态,把每个门都谨慎地加上了门闩,而且把卧室墙上那支生锈的旧猎枪拿了下来,擦干净,装上了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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