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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  逃    命



约翰·沸锐俄和摩门教的领袖?NB255?谈话后的第二天早晨,就去了盐湖城。他找到了那个要去内

华达山区的朋友,把一封信交给他,托他转送给杰福讯·侯坡。他在信中把他们现在的困难处境告诉给侯坡,并让他马上回来。办完了这件事,沸锐俄的心总算是落地了,于是,他怀着喜悦的心情回家了。



他快走到家时,忽然发现在门两旁的柱子上拴着两匹马。他惊奇地走进屋子,意外地发现客厅里有两个青年。一个青年瘦长的脸,脸色苍白,他肆无忌惮地躺在摇椅上,两条腿高高跷起,脚伸到火炉上。另一个人长得丑陋粗壮,盛气凌人地站在窗户前面,两只手插在口袋里,吹着流行的口哨。沸锐俄走进屋里时,他们两个只是象征性地向他点了点头。这时,那个躺在摇椅上的人先开口说话。



他说:“你可能不认识我,先自我介绍一下,这一位是瑞伯长老的儿子,我是约瑟夫·思特结逊。当你们遇到困难,上帝向你们伸出援助之手,让你们渡过难关时,我们就和你们一起在沙漠中前行了。”



另一个丑陋粗壮的人带着鼻音说:“上帝最终是要把全天下的人都吸收进来的。上帝虽然进行得很慢,但他不会遗留下任何一人。”



约翰·沸锐俄面无表情地鞠了一躬。他已经明白这两个人是什么人了。



思特结逊继续说:“我们接受父亲的指令,来向你的女儿求婚,请你们在我们两个人之中,选出一个人,看看谁比较满意。现在,我有四个老婆,而瑞伯兄弟有七个老婆,从情况来看,我比他更需要。”



“不能这么看,思特结逊兄弟。”另一个着急地说,“关键不在于咱们有多少个老婆,而是咱们有能力养多少个老婆,我已经接手了我父亲的磨坊,现在,我比你更有钱。”



思特结逊反驳道:“可是,我的希望更大。等到我的父亲被上帝招去的时候,他的硝皮场和制革厂就是我的了。那时,我可就是你的长老了,在教会中也比你的地位高。”



小瑞伯照着镜子,仔细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满脸堆笑着说:“这样的话,咱们就让这位姑娘来决定。她选择了谁那就是谁了。”



约翰·沸锐俄站在门口,一直听着他们的对话,越听心里越生气,恨不得用手里的马鞭子抽他们一顿。



最后,实在忍无可忍,走向前去,大声喝道:“你们两个听着,如果我的女儿让你们来,你们就来,如果她不让你们来,你们就不要来,我不愿意再看见你们那丑恶的嘴脸。”



两个年轻人听到这话,都大吃一惊,他们瞪大眼睛看着沸锐俄。他们认为,像他们那样身份地位的人来向他的女儿求婚,沸锐俄应该感到很荣幸,可是事实正好相反。



沸锐俄又厉声喝道:“要想从这儿出去,只有两条路,一条是从门出去,一条是从窗户出去。你们想走哪一条?”



他的脸色十分难看,眼里露出凶光,一双手青筋暴露,看起来是那么吓人。那两个年轻人一看形势不好,站起身,撒开腿就跑。沸锐俄追他们一直到门口。



他带有讽刺地说:“你们两个先商量好了,确定下来后再通知我们就行了。”



“你不要自讨苦吃!”思特结逊气得脸煞白,大声喊道,“你竟然敢违抗先知的命令,你终究要后悔的。”



小瑞伯也喊道:“上帝会惩罚你的,他既然能让你生,也能让你死!”



“那我就让你先死,”沸锐俄气愤地喊道。他想跑上楼拿他的猎枪,多亏路西拽住了他的胳膊,把他拦住。他还没有从路西的手中挣脱开时,就听见了一阵马蹄声。思特结逊他们已经跑远了,他追不上了。



他气呼呼地一边擦着汗,一边大声说:“这两个不务正业的混蛋!要是把你嫁给这样的人,还不如让你去死。”



路西表示赞同地回答:“爸爸,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杰福讯马上就要回来了。”



“是的,幸亏他要回来了。真希望他早点儿回来,不知道那些混蛋以后还会做些什么。”



确实,这个意志坚强的农民和他的女儿正处在一个最困难、最危险的时期,他们急需有一个人来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帮助他们出谋划策。在摩门教控制的整个地区,从来就没有人敢公开违抗四圣的命令。连犯一点儿小小的错误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像这种公开违抗四圣命令的事,又会得到什么样的下场呢。沸锐俄心里明白,现在他的财富和地位对他来说都是没有用的。在他之前,也曾有过像他一样有钱有地位的人被暗杀,而他们的财产则全部归于教会。虽然他是一个勇敢的人,但是对于将要降临的捉摸不定的大祸,他内心还是存在一些恐惧的。他可以面临摆在面前的任何危险,大无畏地去闯,去承担,但是,这种整日心神不定、提心吊胆的日子,实在是让人难于忍受。即使是这样,他也尽量地不让他这种感觉表露出来,被他的女儿发现,整天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他再掩饰也瞒不过他的女儿,路西早就看出父亲整日惶惶不安的心思。



他预料到,他的这种行为肯定会带来不良的后果,受到先知?NB255?的警告。他意料之中的事情

发生了,但是那种方式却是在他的意料之外。第二天早晨,沸锐俄起床时,惊奇地发现,就在他的被子上,他胸口的那个地方,钉着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字:



“限你在二十九天之内改邪归正,否则——”



字后的这一横,比任何恐吓的语言都起作用。约翰·沸锐俄实在是难以想像,这个纸条是怎么送到他的房子里、钉到他的被子上的。因为,他的仆人睡在另一个房子里,而他们家的门都上好了门闩。他胡乱地把纸条揉作一团,没有对他的女儿透露半点儿消息。可是,这件事的发生,却更使他心惊胆颤。纸条上的“二十九天”不就是在提醒他剩下的期限吗。如果单凭一腔热血、勇猛,是对付不了这样神秘莫测的敌人的。钉纸条的那个人,本可以一刀杀死他,而且他根本就不知道是谁杀了他。



第二天早晨,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使沸锐俄大为震惊。他们坐下来正要吃早饭,路西突然大叫着指着天花板。原来,在天花板的中央,写着一个“28”,看起来像是用烧焦的木棒写的。女儿不明白这个数字是什么意思,沸锐俄也没有向她解释。当天晚上,他没有睡觉,拿着枪整夜地守着。这一夜,他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情况。可是,到了第二天早晨,他家的门上又写着一个大大的“27”。



就这样过了一天又一天,他每天都能发现他的敌人写下的数字,就像每天黎明必然到来一样,而且那些数字总是写在显眼的地方,来提醒他剩下的期限。有时,这个数字写在墙上,有时写在地板上,还有的时候,写在纸上,把纸贴在花园的门或栏杆上。尽管约翰·沸锐俄提高万倍的警惕,他还是不能查出这件事是谁在什么时候干的。他每天一看到这些警告,就像中了邪一样感到恐惧。他为此吃不香、睡不着,一天天削瘦下去,他的眼中透露着惊慌失措的神色,就像被人追逐的野兽一样惶恐不安。现在他惟一的希望就是盼着侯坡尽快地从内华达赶回来。



日期从二十天变成十五天,又从十五天变成十天,可是杰福讯·侯坡却没有半点儿消息。时光渐渐流逝,离限期越来越近了,还是不见侯坡的踪影。沸锐俄盼他回来心切,只要听到路上有马蹄声响起,或者听到车夫吆喝畜群的声音,沸锐俄总要急忙跑到大门外,四处张望,以为是侯坡回来了,可是每次他都失望而归。期限在一天天地缩短,从五天变成四天,又从四天变成三天,沸锐俄完全失望了,他不得不放弃了逃跑的念头。他一人孤独无助,对周围环绕的大山情况又不熟悉,他深深地知道他们逃不出去了,也没有能力逃出去。现在通行的大路都设了关卡,有人把守,如果没有“四圣会”的命令,谁也不能过去。他能怎么办呢?显然已经无路可走,他只能眼看着这场大祸的降临而束手无策。但是,这位老农丝毫没有动摇他的决心,他宁愿一死,也不让心爱的女儿忍受这场污辱。



一天晚上,他一个人独自坐在屋中,心里琢磨着这件事,但是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万全之策逃避这场灾难。第二天早晨,屋子里的墙壁出现了一个“2”字,明天就是一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了。到那时会发生什么样的事,谁都无法预测。他想像着各种可怕的情景,如果他死了,他的女儿该怎么办呢?难道他们就这样被困死在这无形的魔爪之下吗?他想到自己无力挽救这种局面时,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是什么声音?在四周沉寂的环境里,他听到了一些细小的爬抓的声音。声音虽然很小,但是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刻,听到的却非常清楚。这个声音是从大门那个方向传来的。沸锐俄悄悄地走进客厅,他站在那儿屏住呼气,侧耳倾听着这种声音。稍微隔了一会儿,那种轻微的,让人听了十分恐惧的声音又响起了。沸锐俄听到有人在轻轻地敲门。难道是秘密法庭派人来暗杀他吗?还是,那个神秘人正在写着那最后的期限呢?约翰·沸锐俄想与其在这儿整天的被人折磨的心惊肉跳、惶惶不安,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死了算了。想到这儿,他跳上前去,拔下门闩,把门打开了。



门外一片沉寂,在朗朗的夜色中,有几颗星星在夜空中闪闪发光。呈现在老人面前的还是那个庭前的花园,花园四周围着一道篱垣,还有一个小门。但是他环顾四周,连个人影也没看见。沸锐俄放心地长出了一口气。他无意中向脚下一看,不禁吃了一惊,只见地上有一个人,直挺挺地在那儿趴着。



在看到这种局面,十分害怕,吓得靠在了墙上,多亏他按着自己的喉咙,才没有叫出声来。开始,他认为地上那个人可能是受伤了,或者是快死了。可是,他仔细一看,发现趴在地上的那个人手脚并用,像蛇一样迅速地、毫无声息地爬行着,一直爬进了客厅。他一爬进屋,突然站了起来,迅速地关上门。这时,被吓得目瞪口呆的老农才发现,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盼望已久的杰福讯·侯坡。



“天哪!”约翰·沸锐俄气乎乎地说,“你快吓死我了,你怎么这个样子进来了?”



“先给我点儿吃的,”侯坡毫无气力地说,“我已经两天两夜没来得及吃东西了。”主人的晚餐还放在桌子上原封未动,他跑过去,抓起冷肉和面包就大口地吃了起来。等他吃饱了,问道:“路西现在还好吗?”



“很好,她现在还不知道这些危险。”这位老人回答。



“那就好。你们这个房子周围已经被人监控了起来,所以我才要一路上爬进来。他们真是够厉害,可是要想抓住一个瓦休湖的猎人,那还差远了。”



约翰·沸锐俄好像是换了一个人,他明白他们现在有救了。他激动地抓住年轻人的粗糙的大手,紧紧地握住,说:“你真是一个值得骄傲地年轻人。除了你,我们再也没有别的希望了,只有你才能救我们脱离魔爪。”



这个年轻回答道:“您说的对,老先生。我确实很尊敬您,但是,如果这件事只是您一个人的事,那么,在我把头伸进这个马蜂窝以前,我还要再三考虑。但这也关系到路西,我是为她而来的。我想,在那些混蛋动手以前,我们早就远走高飞了,犹他这个地区,也不会再有侯坡家的人了。”



“那么,咱们现在该做些什么?”



“明天是你们的最后期限,除非今天晚上就开始行动,否则就来不及了。我弄到了一头骡子和两匹马,都放在了鹰谷那边等着。您有多少钱?”



“两千块金洋和五千元纸币。”



“这就足够了。我这儿还有这么多钱,可以凑在一起。咱们要穿过大山到卡森城。您现在最好去叫醒路西,仆人没有睡在这儿,就更省事了。”



当沸锐俄去叫女儿路西准备上路的时候,杰福讯·侯坡已经把他找到的所有的吃的东西,都打成了包,还灌了一?NB658?瓶水。因为他很有经验,他知道山里边很少有水井,而且距离都很远。他收拾完以后,沸锐俄和他的女儿出来了,都穿好了衣服,准备出发。这对恋人亲热地互相问候了一番,时间很短,因为现在对他们来说,时间非常宝贵,哪怕是一分一秒,而且他们还有好多事情要做。



“咱们马上就得走,”杰福讯·侯坡说,他声音很低,但是口气坚定,就像是一个人明知道前面困难重重,却还要勇往直前,坚定信念地去闯,“前门和后门,都有人在把守,要是咱们小心一点,从旁边的窗户出去,可以穿过田野逃走。只要上了大路,再走两里地,就能到达鹰谷了,马匹就在那儿等着咱们。天亮以前,咱们必须赶过半山去。”



沸锐俄问:“要是有人拦住,怎么办?”



侯坡拍了一下衣服下面露出来的左轮手枪的枪把,笑着说:“即使咱们打不过他们,怎么也要干掉他两三个。”



屋中的灯光早就熄灭了。沸锐俄从窗户向外望去,这片曾经属于他的土地,现在就要永远的失去了。对于这种令人心痛的牺牲,他也一直在想。可是,为了他女儿的幸福和前途,他宁愿失去土地、倾家荡产,也不会有怨言。树木繁茂的树林和那一望无际的田野,十分地平静、安宁,让人感到一种幸福。但是谁也没想到,这里却经常出没那些杀人成性的残忍的恶魔。这个年轻人紧张的神色和苍白的脸可以看出,在他爬近这所房子的时候,已经把这里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了,他深知这里形势紧急。



沸锐俄提着钱袋,杰福讯·侯坡带着不多的吃的和水,路西拎着一个小包,里边装着她的一些贵重物品。他们悄悄地、悄悄地,十分小心谨慎地打开窗户,等到一片乌云遮住月亮,夜色暗下来的时候,他们一个跟一个地跳了出去,走进了花园里。他们弯着腰,屏住呼气,小心翼翼地穿过花园,躲在了花园篱垣下的黑暗处。接着,他们又沿着篱垣慢慢地靠近一个通向麦地的缺口。刚刚走到缺口的地方,忽然间侯坡一把抓住父女两个人,把他们拖到了十分阴暗的地方。他们躲在那里,吓得浑身直打哆嗦。



侯坡在草原上经常生活锻炼,他的耳朵就像山猫那样灵敏,稍微有一点儿动静就可以听出来。他们刚刚躲在那儿,就听见在他们不远处有一声猫头鹰的惨啼声。同时,在另一个地方马上就有了一声回应。只见恍恍惚惚地有一个人影,出现在了他们亲手开辟的缺口处。他又发出一声凄惨的啼叫,就有一个人从黑暗处应声走了出来。



“明天半夜,怪鸱叫三声时下手。”第一个说,显然,他是一个小头目。



“好的,还要传达给瑞伯兄弟吗?”另一个人说。



“告诉他,再让他传达给其他人。九到七!”



“七到五!”另一个人回应。接着,那两个人又悄然地离去。可以听出,他们最后说的那两句话,是他们对的一种暗号。他们刚刚走远,听不到脚步声的时候,杰福讯·侯坡马上跳起身来,拉着那两个人迅速穿过缺口,用最快的速度带领他们越过田地。这时,路西已经精疲力尽了,于是侯坡又挟着她迅速前进。



“快!赶快!”他也气喘吁吁地一次又一次地催促他们,“我们已经闯过警戒线了,现在就看我们的速度了,快跑!”



上了大路,他们又加速前进。路上,他们碰到过一次人,马上躲进了路边的麦地中,害怕被他们认出来。他们快要走到城边的时候,侯坡带他们拐上了一条通向山里的崎岖的小路。在这漆黑的夜里,只能看见两座黑压压的大山。他们走的这条狭窄的,崎岖不平的小路就是鹰谷,那里就有马匹在等待他们。侯坡凭着他多年的经验,在这片乱石中前进,他沿着一条干枯的小溪来到一个十分僻静的场所,这个地方拴着两匹马和一头骡子,由一块巨大的山石遮蔽着。路西骑着那骡子,沸锐俄带着他的钱袋,骑着一匹马,杰福讯·侯坡骑着另一匹马。他们三个人由侯坡带领,在崎岖的山路上前进。



对于任何不熟悉大自然的情况的人来说,这种崎岖的山路一定会让他们心生胆怯,不敢继续前进。山路的一边是让人头晕目眩的万丈绝壁,山石突兀,黑压压的一片。绝壁上有一道道的石梁,看起来像魔鬼化石身上的一根根肋骨。另一边是乱石一片,根本无路可走。在这中间,有一条曲曲折折的小路。这条小路有的地方很狭窄,只能容得下一个人通过。如此崎岖不平的山路,恐怕只有擅于骑马的人才能通行。尽管他们遇到这么多的困难,但是他们的心情是舒畅的,因为他们每前行一步,就会离那个魔鬼统治的地方远一点儿。



但是,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他们还是没有逃离开摩门教所布下的天罗地网。他们走到山路中最荒凉的地方时,路西突然手指着上面惊叫了一声。原来她发现在俯看山路的一块岩石上,孤单地站着一个岗哨,那块岩石在夜色中显得异常黑暗和孤独。当他们发觉他的时候,那个岗哨也发现了他们。于是,在这静悄悄的山谷里传来了部队上的吆喝声:“是谁在那里?”



“是去内华达的旅客。”杰福讯·侯坡一边回答,一边握住马鞍旁边的来复枪。



他们能看到,那个站岗的哨兵手指扣着板机,向下面看着他们,好像对他们的回答表示怀疑。



哨兵又喊道:“是谁允许的?”



“是四圣准许的。”沸锐俄紧接着回答。因为他在摩门教中呆了这么多年,他深知,教会中四圣的权力最大。



哨兵又叫道:“九到七。”



“七到五。”杰福讯·侯坡马上回答,哨兵的话使他想起了他们在花园中听到的口令。



“过去吧,上帝保佑你们。”上面的哨兵说。通过了这一点后,前面的路逐渐宽敞起来。他们可以让马放开脚步,小跑着前进了。当他们回头望时,看见那个哨兵,孤零零地站在岩石上,只有那支枪陪伴着他。这个时候,他们知道,他们已经通过了摩门教设的边防哨卡,前面就有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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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  复仇天使



就在这一天晚上,他们所走过的路,都是一些崎岖不平的小路和乱石铺就的山道。他们曾多次地迷了路,多亏侯坡对山路比较熟悉,才使他们脱险,又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天亮以后,他们的眼前呈现出一幅奇特的景色,虽然带有几分凄凉,但是却无比的雄伟、壮丽。他们现在置身于被冰雪覆盖了山顶的群山之中,重峦叠障,一直延伸到遥远的地平线。山路的两旁都是悬崖峭壁,生长在上面的落叶松,好像就是悬挂在他们头顶上,一阵风吹过就会掉下来砸到他们头上。的确,这不是他们凭空幻想出来的灾难,因为在这个幽深寂静的山谷中,杂

草丛生,乱石满地,树石曾经这样滚下来过。在他们前行的过程中,忽然有一块巨石轰隆隆地滚落下来,那震耳的声音久久地在山谷中回荡,吓得疲惫的马都惊奔了。



当太阳从地平线上缓慢升起的时候,这些连绵的山峰,就像开宴会时张灯一样,一个接一个的被点亮,直到所有的山尖都被染成微红色,变得渐渐明亮起来。这种奇美的景象给了三个逃亡者勇往直前的动力,唤起了他们对美好生活地追求,使他们鼓足劲儿继续前进。他们在水流奔腾的山谷口停了下来,饮了马,趁这个时候,他们也匆匆忙忙地吃了一顿早餐。路西和父亲想在此多休息一会儿,可是杰福讯·侯坡还是坚持继续赶路。他说:“这个时候,他们肯定正在追踪咱们,咱们的成败就在于速度的快慢了。如果咱们能够平安地到达卡森城,休息多长时间也没关系。”



在这一天中,他们一直都在崎岖难走的山路上前行。快到傍晚时分,他们计算了一下路程,他们已经离开敌人有三十多英里了。晚上,他们为了躲避寒风在一块大悬岩下安顿下来。为了更暖和一些,他们三个人紧紧地挤在一起,睡了几个小时。但是,天还没亮,他们就又开始了新的行程。一路上,他们没有发现有人追踪的迹象,所以,杰福讯·侯坡以为他们已经脱离了魔掌,逃出了那个残忍的暴力组织,他们已经追不上了。可是他万没想到这个魔掌能够伸出去这么远,而且立刻就要逼近他们,把他们打得粉碎。



他们逃亡的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候,眼看粮食快要吃完了。可是,这位猎人并没有因此而感到不安,因为在这大山之中,可以充饥的飞禽走兽有的是。以前,他可以靠一支来复枪在这里度日。他选择了一个隐蔽的、幽静的处所,拣了一些干柴生起了火,让沸锐俄父女俩取取暖。因为,他们现在处在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上,寒风彻骨。侯坡把骡马拴好,和路西他们告了别,就带上他的来复枪,出去打猎,看看是否能碰上好运。他走了没多远,回头看了看,老人和少女还在火堆旁取暖,三只骡马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后来,他又走远了一些,被巨石挡住视线,看不见他们了。



他翻山越岭,走了两英里多的路,可是什么也没打着。但是,他从树干的痕迹和其他的情况看,断定有野熊在这附近出没。他寻觅了两三个小时,也没有找到。正当他想空着手回去的时候,忽然抬起头一看,不禁高兴了起来。原来,在离地面三、四百英尺高的一块突出来的岩石边上,有一只野兽,长得有些像羊,头上却有一对大长角,人们都把它叫“大犄角”。这个家伙站在那儿,可能是在为它的同类们站岗放哨。它背对着侯坡,所以没有发现他的存在。侯坡趁这个机会,趴在地上,把来复枪架在岩石上,他慢慢地瞄好准以后开了枪。这个野兽受到突然袭击,先是跳了一下,然后在岩石边又挣扎了一会儿,滚到谷底下去了。



这只野兽特别的重,侯坡一个人背不动它,没办法,就把野兽的一只腿和一些肉割下来准备带走。当他背起这些战利品要回去的时候,发现天已经黑下来了,四周一片苍茫,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迷路了。由于他一心一意地只顾寻找野兽,所以不知不觉中走出了很远,现在要想再辨认出回去的路,确实是一件难事。他觉得那所在的那个山谷,一时间变得都是沟沟坎坎,每一个地方都十分相似,根本没法辨认。他沿着一条山沟走了一英里多,来到了有山涧的地方,他确认,来的时候肯定没经过这里。他知道自己走错了路,于是又沿着另一条路走,结果还是不对。天越来越黑了,他最后终于找到了一条他熟悉的路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虽然他找到了路,但是保证以后不再走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当时月亮还没有升起来,路两边的万丈绝壁,使这条小路更加黑暗,越发的难走。这个时候,侯坡还要背着刚打到的猎肉,沉重的负担压得他透不过气来,而且他忙了半天,身体也感到非常疲惫不堪了。但是当他想到离路西越来越近了,而且他打到的食物,足可以供他们今后的行程所用,他就又鼓起勇气,坚持着向前迈进。



现在,他终于又回到了刚才他们停留的那个山谷入口处。虽然天很黑,但是他仍然能够辨认出挡住入口的那些巨石的轮廓。他想,他们肯定等急了,因为他离开他们已经将近五个多小时了。他一时兴奋不已,把两只手拢在嘴边,借着山谷的回音,大声喊了起来,告诉他们他回来了。他停了一下,侧耳倾听着回音,可是除了他的声音在山谷中回荡以外,他什么也没听见。于是,他又喊了一声,比先前的更

加响亮,可是除了他自己的回音,还是没有听到路西他们的回音。他心里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慌,急急忙忙地跑向他们休息的地方,慌忙之中,他都把刚打到的兽肉给扔了。



他转过弯,一眼就看见了他们刚才生火的地方。那里有一堆仍在发着光的炭火,但是显然,他走以后再也没有人动过。他急忙跑过去,除了火堆,一切都不存在了,马匹、老人和少女都不知去向。这些迹象表明,他离开这儿以后,曾经发生过什么不幸的事情,使他们无一幸免,没有留下任何东西。



这种意外的事情发生,使侯坡一时不知所措,他觉得头晕目眩,脑子里面一片混乱,不得不用那支来复枪支撑住自己的身体,以免倒下去。但是,侯坡毕竟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他很快就镇静下来。他从火堆里拣起一根烧得半焦的木棒,把它吹燃。他借着火光,仔细察看了一下这个地方。地面上到处都是马蹄印,这说明有一队骑马的人,追上了他们,从那些蹄子印的方向看,他们又回盐湖城去了。那么,他们是否把路西他们都带回去了呢?侯坡确信路西他们肯定都被抓回去了。可是,当他又向四周看的时候,有一种变化吓得他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他发现离他们休息处不远的地方,有一堆不高的红土,肯定是新堆起来的。没错,那是一个新掘的坟墓。当侯坡走近它仔细一看时,发现土堆上还插着一根木棒,木棒的裂缝里夹着一张纸,这纸上写着几个字:





    约翰·沸锐俄?

  生前住在盐湖城死于一八六○年八月四日  





他刚离开这么一会儿,这位老人就死去了,而这几个字就是他的墓志铭。杰福讯·侯坡又四处寻找,看看还有没有另外一个坟墓,可是他什么也没找到。看来,路西已经被摩门教徒抓回去了,遇到她原来注定的恶运,嫁给了长老的儿子,成为了小妾。当侯坡想到路西的悲惨命运,而自己又无法拯救她时,他真想一死了之,跟这位老人做伴,长眠在这个山谷里。



但是,他的愤怒之情战胜了他由于伤心绝望而产生的厌世感。即使他没有别的办法,他还可以用他的一生为路西报仇雪恨。杰福讯·侯坡有着坚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所以他的复仇之心也同样的坚定,不可动摇。他的这种复仇决心,可能是从印第安人那里学来的,他曾经和印第安人相处过很长一段时间。他站在奄奄一息的火堆旁,觉得只有自己亲手杀死那些仇人,为路西他们报仇,才能减轻他的痛苦,心里才能感到痛快。他下定决心,要凭借着他坚强的意志和旺盛的精力去报仇雪恨。他脸色苍白,面无表情,一步一步地沿着来路走着,找到了他扔下的兽肉。他把快要熄灭的火堆点燃,烤着他的兽肉,足够供他这几天吃为止。他把烤熟的兽肉捆在一起,打成小包。这时候,虽然他已经精疲力尽,但是,他还是顽强地踏着那帮摩门教徒的足迹,翻山越岭,一步步地走回去。



他沿着原来骑马走过的路,往回走,艰难地走了五天,走得他万分疲劳,脚疼不止。晚上,他胡乱地躺在一堆乱石上,睡上几个小时的觉。但天还没亮,他又继续赶路。第六天的时候,他走到了鹰谷,来到了他们开始不幸逃亡的地方。他从鹰谷向下眺望,看到了摩门教徒们的田庄家园。现在,他已经万分憔悴、削瘦不堪了。他倚着他的来复枪,面对着脚下的这个繁荣的城市,发狠地挥舞着他的拳头。他发现,这个城市的主要街道上都挂着旗帜和其他节日的标志。他正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儿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马蹄声,只见一个人骑着马向他这个方向跑来。骑马的人离他越来越近,侯坡认出那个人是摩门教徒,名叫考波,以前,侯坡曾经帮过他的忙。因此,当考波走近了的时候,侯坡主动向他打招呼,想从他那里探听一点儿消息。



他说:“我是杰福讯·侯坡,你还记不记得我?”



这个摩门教徒有些惊诧地望着他。眼前的这个脸色苍白、眼神黯淡无光、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一点儿也不像以前那个英俊潇洒的年轻猎人了。当考波认出他时,他变得更加恐惧不安。





他大声说:“你简直是疯了,还敢跑到这儿来。要是有人看见我和你说话,我的性命都保不住了。你知不知道,因为你帮沸锐俄父女逃跑,你已经被通缉了。”



侯坡非常恳切的说:“我不怕他们,更无所谓什么通缉。考波,既然你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求求你回答我几个问题。咱们一直是朋友,看在上帝的份上,请你不要拒绝我。”



这个摩门教徒十分不安地说:“有什么问题赶快问。这里石头都长耳朵,树木都长眼睛。”





“路西·沸锐俄怎么样了?”



“她昨天嫁给了小瑞伯。喂,你站稳了,我看你怎么魂不守舍的样子。”



“不用管我,”侯坡有气无力地说。他嘴唇都白了,绝望地坐在刚才靠着的石头上,“你说她结婚了?”



“昨天结的婚,新房上就是因为这个才挂的旗帜。为了娶她的问题,小瑞伯和小思特结逊还发生了争执呢。他们两个人当时都去追赶他们,思特结逊还打死了路西的父亲,所以他更应该娶她。但是,在四圣会议决定时,由于瑞伯的势力比较大,所以先知就把路西嫁给了小瑞伯。可是,我想他不会长久地占有她的,因为我昨天看到路西时,他脸色苍白,没有一点生气,哪还是个女人,简直就是一个鬼。怎么,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杰福讯·侯坡说着就站了起来。他的脸庞就像石头雕成的一样,刚毅而严峻,眼睛里透露着凶光。



“你要去哪儿?”



“不要你管。”他回答。他边说边背起他的枪,大步地走下山谷,一直走进了深山中野兽出没的地方。在这群兽之中,没有比侯坡更凶猛、更危险的了。



那个摩门教徒的话不久便成为了现实。不知道路西是因为她父亲的死,还是因为她被迫结婚,她结婚后一直无精打采,生活没有乐趣,还不到一个月,就郁闷而死。小瑞伯之所以要娶她,主要是为了约翰·沸锐俄的财产。所以路西死后,他一点儿也不伤心,不过,他的妻妾们倒是对路西的死表示哀悼,还按照摩门教的风俗,在她下葬以前,为她整夜守灵。第二天凌晨,她们正围坐在灵床旁边的时候,屋门突然大开,一个衣冠不整,饱经沧桑的男人闯了进来。她们吓得缩作一团,不敢说话。那个男人进来以后,看都没看她们一眼,径直走向了路西·沸锐俄的遗体。他弯下身,虔诚地在路西冰冷的额上吻了一下。他又拿起她的手,取下了那只结婚戒指。他厉声喊道:“她决不能戴着它下葬。”当人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他便跑下楼去不见踪迹了。这件事发生得这么突然,要不是路西手上的戒指不见了,谁也不相信曾经发生过什么事,但是戒指不翼而飞,确实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



杰福讯·侯坡在深山中生活了几个月,过着一种原始人类的生活,对于报仇雪恨这件事,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就在这个时候,犹他城中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在深山之处出没着一个怪人,他经常在城外徘徊。有一次,一颗子弹穿过思特结逊家的窗玻璃,打在了离他不到一英尺的墙壁上。还有一次,瑞伯从山间的绝壁下经过,忽然一块大石头从上面落了下来,眼看要砸在他的头上,多亏他及时趴在地上,才避免了这场灾难。过了一段时间,这两个人发现了有人企图谋杀他们的原因。于是,他们率领了一队人马,深入到山中,想抓住要谋杀他们的人,杀死他。但是,他们终究是失败而归。没有办法,他们只有谨慎从事,从不一个人出去,到了晚上,就不再出门了。而且,他们还派人专门保护他们,在他们住处四周布下警卫。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们放松了警惕,因为最近那一段,他们没有任何关于他们仇人的事,也没有人见过他,于是他们就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复仇之心会慢慢冷淡下来的。



可是事实并非如此,侯坡的复仇心并没有冷淡,反而日益增强。他有着坚强的毅力,除了报仇这个信念,再也没有别的事实可以让他为之奋斗了。他是一个很务实的人,他逐渐认识到即使他的体格再健壮,也禁不起这么过度的劳累。恶劣的环境和饮食,会使他的身体受到很大的伤害,如果他就这么碌碌无为地死了,那么谁来替他报仇呢?要是长期在深山里居住,他肯定是活不长了,这不正是敌人所盼望的吗?想到这些,他强打起精神又回到了内华达矿上,想在那里恢复一下体力,积攒一些钱,以便以后追踪仇人时,不致于陷入贫困境地。



他原本想在内华达矿上干一年再回来,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使他不能脱身,这样,他在矿上呆了五年。五年虽然过去了,但是就在这五年后的今天,他对往事仍然记忆犹新,像当年他站在约翰·沸锐俄的坟墓旁的时候,他对仇人的刻骨铭心的恨丝毫没有减少,复仇之心丝毫没有冷淡。他乔装打扮,改名换姓,又回到了盐湖城。他只求自己的正义能够战胜邪恶,至于自己的生死早已不顾了。他到了盐湖城以后,得知了一个对他来说不妙的消息。几个月以前,摩门教内部发生叛乱,教中年轻的一派要推翻长老的统治,结果有很多人脱离了教会,成为了异教徒,离开了犹他。瑞伯和思特结逊也是其中的一员,谁也不知道他们流落到了哪里。据说,瑞伯变卖了他的大部分财产,在他走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个十分富有的人。而思特结逊相比之下,则逊色得多。但是,现在没有任何线索可以寻找到他们。



面对这种困难,恐怕一般的人都要退缩,不打算再复仇了。但是杰福讯·侯坡却从来没有动摇过他的复仇决心。他带着所有的,为数不多的积蓄,从一个城市找到另一个城市,几乎快要找遍了整个美国。在他没有钱的时候,他就找点工作勉强度日。一年一年很快过去,他的头发渐渐地由黑变得斑白,但是,他还是继续流浪,继续寻找,就像一只誓不罢休的敏锐的猎犬。他把他一生的精力都用在了复仇这个事业,为此,他贡献出了自己的一生。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偶然间,他瞥见了窗口中仇人的面容,就是这一瞥,告诉了他,他要找的人就在俄亥俄州的刻里芙兰城。他回到了他住的破旧的地方,准备好了复仇的计划。但是,说来也巧,瑞伯那天透过窗口也认出了这个街头流浪汉,而且发现他的眼中藏着杀机。所以,他让思特结逊陪着他(思特结逊已是他的私人秘书),急忙找到当地负责治安的法官,说他们由于遭到旧日情敌的忌恨,现在处境很危险。当天晚上,杰福逊·侯坡被捕了,因为他没有保人,所以被监禁了几个星期。等他出狱的时候,他发现的住处早就没人了,瑞伯和思特结逊已经去欧洲了。



这一次,杰福讯·侯坡的计划没有实现。但是,他的复仇之心鼓舞着他,要他继续追踪下去。因为他没有路费,所以他只能工作一段时间,积攒一些钱作为他日后行动的准备。终于,他攒够了足以维持他生活的费用,动身去了欧洲。他在欧洲各地,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寻找他的仇人,钱花完了,他就干任何能干的工作,可是他一直没有追上那两个亡命之徒。他追到圣彼得堡,他们已经去了巴黎,他再追到巴黎,他们又动身去了哥本哈根。当他又追到哥本哈根的时候,又错过了机会,那两个人几天前就去伦敦旅行去了。最后,他在伦敦把他们赶到了绝境。以后伦敦发生的事,就引用华生医生日记中记的那个老猎人自述的事。这个故事,我们在前面已经读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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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20: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供    词



这个罪犯这么顽强的抵抗并不是对我们有什么恶意,因为当他意识到再抵抗也没有用的时候,便温和地笑了,并且希望他刚才抵抗时,没有使我们受到伤害。他对福尔摩斯说:“你是要把我送到警察局吧,我的马车就在下边。要是你们松开我的腿,我可以自己走下去。我可不像以前那样容易被抬起来。”



哥来森和雪丝瑞德听了以后,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觉着这种要求太过分了。而福尔摩斯却马上接受了他的要求,解开了捆在他脚腕上的毛巾。他站了起来,伸展了一下两条腿,好像想证明,他的腿确实解放了。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我所看到的他的外貌。我敢说他是我见到过的最魁伟健壮的人了。他的皮肤有点黑,饱经沧桑的脸显出了刚毅和一丝活力,他的神情,就像充沛的体力一样让人感到惊讶。



他目视着我的伙伴,由衷的说:“要是空缺警察局长的职位,我觉得你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你对我这个案子的侦察,非常的严谨周密。”



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你们和我一起去吧。”



雷丝瑞德说:“我给你们赶马车。”



“好,哥来森和我们一起坐到车上。还有你,医生。既然你也有兴趣,就和我们一起走一遭吧。”



我非常高兴的同意了,于是我们一起下了楼。那个罪犯一点逃跑的意思都没有,他十分平静地上了他的马车,我们也跟着坐了上去。雷丝瑞德坐到了车夫的位置上,驾驶着马车前进,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警察局。我们被人领进了一间小屋,一个警官把罪犯的名字和被他杀死的两个人的名字都记录了下来。他肤色很白,表情冷漠,机械化地履行程序,他说:“犯人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杰福讯·侯坡先生,在你受审之前,还要说些什么吗?在你说之前我要告诉你,你所说的话都要被记录下来,以后作为给你定罪的依据。”



那个罪犯慢慢地说:“各位先生,我有许多话想说,我愿意把这件事毫无保留地告诉你们。





那个警官问:“你为什么不等到审讯的时候再说呢?”



他回答说:“恐怕我等不到受审的那一天了。你们不要感到吃惊,我并不是想自杀。你是一位医生吗?”他说着,用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转过来看着我。



“是的,我是医生。”我说。



“那么,请你用手按一下我这里。”他一边微笑着说,一边用铐着手铐的手,指了一下他的胸口。



我用手按了按他的胸,马上感觉到胸内有一种异常的跳动。他的胸腔微微震动,就像在一个不牢固的房子中,发动了一架强大的机器一样。屋子里面静悄悄的,我能够听见他胸膛内发出的噪杂的声音。



我不禁喊道:“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瘤症?”



他平静地说:“他们都这么说。上个星期,我去看了一下医生,那位医生说,过不了多少日子,我的血瘤就要破裂。其实这个病已经很多年了,而且病情一年比一年恶劣。我这个病是以前在深山中,由于长期吃不饱,过度疲劳造成的。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任务,什么时候死也无所谓了。但是,我想在死以前,把这件事说明白,死后也有个记载。我不愿意在我死后让人认为我是一个寻常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商量了一下,看看允许他说出他的经历是否合适。



警官问道;“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有突发危险的可能吗?”



我回答说:“我认为有。”



这位警官又说:“如果真是这样,为了维护法律,履行我们的职责,我们先要录取他的口供。侯坡先生,现在你可以自由交代了。不过,我还要提醒你,你所说的话我们都要记下来。”



“请让我坐下讲吧。”罪犯一边说,一边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我的这个病使我容易感到疲劳,而且半个小时以前,我们还斗争了一番,但这不会使病情好转。我已经是快要死的人了,我不会对你们说谎。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至于说我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置,我已经不在乎了。”



杰福讯·侯坡说完这些话,就靠在椅子背上,说出了下面这篇令人吃惊的供词。他述说时态度平和,讲得有条不紊,好像那件事情与他无关。我敢保证,这篇补充的供词是没有差错的,因为这是我从雷丝瑞德的笔记本上抄下来的,而他的笔记本中的记录,又是按罪犯的供词还逐字逐句地记下来的。



他说:“我为什么这么恨那两个人,对你们来说,没有什么关系。他们罪大恶极,曾害死过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所以我杀死他们,这是罪有应得。他们犯罪的时间已经这么久了,我也找不出什么证据,在法庭上控告他们。但是,我确认他们有罪,我下定决心要替法官、陪审员和行刑人员完成这个任务,使他们受到惩罚。假如你们是男子汉大丈夫,你们站在我的立场上,你们也一定会像我这么干的。



“我刚才说到的那个姑娘,本来在二十年前应该嫁给我,但是却被强迫和瑞伯结了婚,结果她含恨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取下这枚戒指,而且发誓,我要让瑞伯看着这枚戒指死去,让他死的时候明白,他罪恶深重,才导致今天的下场。我不辞辛苦千里迢迢走遍了两个大洲,一直在追踪瑞伯和思特结逊,到我追上他们,这只戒指都没有离开过我。他们想通过东奔西跑的方式,来把我累垮,但是,他们白白浪费心机,我是不会放弃的。就算是明天我死了,当然这极有可能,我也死而无憾,因为我知道,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工作,而且是出色地完成了。他们两个都死了,都是被我亲手杀死的,今生我也没有什么过多的奢望了。



“他们都是有钱的人,而我是一个穷光蛋。所以,我想追上他们确实是件难事。当我来到伦敦时,几乎没有一分钱,我想我必须找一份工作,来维持我的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没什么问题。于是,我到一家马车厂去找工作,很快我成功了。每个星期我要缴纳一定的租金,余下的钱归我自己。但是,每次剩下的钱都不够用,我还要勉强支持下去。最困难的是开始我不认识路。我觉着伦敦城的街道比我见过的所有城市的街道都要复杂。所以,我总是随身带着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以后,我的工作才开始有所好转。



“过了很长时间,我终于找到了那两个人住的地方。我不断地打探寻问,最后,在无意间发现了他们。他们就住在泰晤士河对岸肯伯维耳地区的一所公寓里。只要我找到了他们,他们就在我的手掌心里了,我已经留起了胡子,他们不会再认出我。我紧紧地跟着他们,伺机下手

。这一次,我打定主意不能再让他们跑掉。



“即使这样,他们还是差一点儿跑掉了。在伦敦,他们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总是形影不离。有时我赶着马车跟着他们,有时我步行跟着他们。我觉得赶着马车最好了,因为这样他们就摆脱不了我了。我只在清晨或在深夜才做点生意,赚点钱,所以我就没有足够的钱去交租金了。但是,即使这样,只要我能亲自杀死他们,就什么都不顾了。



“这两个家伙也非常狡猾。他们好像意识到有人在跟踪他们,所以外出时绝不一个人出去,也不在晚上出去。我赶着马车跟踪他们有两个星期,从来没见他们分开过。瑞伯经常喝得醉乎乎的,而思特结逊却很小心谨慎。我每天起早贪黑地窥视他们,可是总也没有好机会。我并没有因此而丧失信心,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报仇的机会就要来了。惟一使我感到担心的是,我的这个病,不知道它会什么时候破裂,如果时间过早,就会使我的复仇大事前功尽弃。“最后,有一天天快黑了,我赶着马车在淘耳葵里地区他们住的附近徘徊,突然间发现有一辆马车停在了他们住的地方的门前。一会儿,有人拿出了一些行李,瑞伯和思特结逊也随后跟了出来,他们一块儿上车走了。我也赶快赶着马车,在他们后边远远地跟着。我当时心里特别着急,就怕他们又换住的地方。他们到了优思顿车站,下了马车。我找了一个孩子拉着我的马,紧跟着他们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问有没有去里物浦的火车,车站里的人说刚刚开走了一辆,下一辆几个小时以内不会再有了。思特结逊对于这个回答好像有些不高兴,但是瑞伯却相反,他好像非常高兴。为了能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我夹在人群里,离他们很近。瑞伯说,他有点儿事想去办,他希望思特结逊能等他一下,他会马上回来。思特结逊试图阻止他这么做,劝他不要一个人行动,他们以前曾定好无论做什么事,两个人都要在一起。瑞伯说,这是一件私事,他必须个人去办。好像思特结逊又说了些什么,瑞伯听后就发火了,张嘴就骂他,说他不过是自己雇佣的一个奴仆,没有权利去指责他。就这样,思特结逊也自觉没趣,什么也没多说,就只是告诉他,如果没赶上最后一趟火车,让他到好利得旅馆去找他。瑞伯说,他在十一点以前就回到月台上来,说完,径直出了站。



“我日思夜想的这个好机会终于来临了。现在我的仇人在我的控制之下了。原来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时,可以互相帮助,可是,只要他们分开,就都要落在我的手掌之中。即使这样,我还是要谨慎从事。我早已经想好了,如果在报仇的时候,不让仇人知道是谁杀了他,不让他明白究竟为什么要杀他,那么即使报了仇也没有达到目的。我的复仇计划早已经安排好了,根据我制定的计划,我要让我的仇人明白,他已经罪行累累,恶贯满盈了。正好在几天前,有一个人坐我的马车去部瑞刻思顿路查看几所房子,他不小心把其中一所的钥匙丢在了我的车子里。虽然他当天晚上就领回了他的钥匙,但在这以前,我已经弄了一个模子,配制了一把一样的钥匙。这样的话,我就在这城市之中找到了一个安全可靠的地方,可以无拘无束地专心干我的事情,而没有妨碍。目前,要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怎样才能把瑞伯弄到那个房子里去。



“他在路上走,进了一两家酒店。在他进了最后一家酒店以后,大约半个小时以后才出来的。出来时,他喝得醉醺醺的,连路都走不好了。那时正好我前面停了一辆双轮小马车,他就坐了上去。我在他们后面紧紧地跟着,我的马的鼻子,几乎离前面车夫的身体只有一码远。我们途中经过滑铁卢大桥,又在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竟然又回到了原来他住的地方。我不知道他回去还想干些什么事。但是,我还是跟了过去,我把马车停在了离那所房子差不多有一百码的地方。只见他快步走进了那所房子,他雇的马车马上就走了。请给我一点儿水喝,我的嗓子干坏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口气喝了下去。



他接着说:“这下好多了。我在那儿等了一刻钟,可能时间更长一点,突然听到房子里有打架似的声音。接着,那所房子的门开了,出来了两个人,一个人是瑞伯,另一个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个小伙子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一下抓住瑞伯的衣领,把他从台阶上推了下来,接着又是一脚,瑞伯被踹到了大街上。小伙子摇晃着手里的棒子对着瑞伯喊道:‘混蛋,让我来教训教训你,你竟然敢污辱良家妇女!’他十分地愤怒,要不是瑞伯拼命地跑向大街,我想他肯定会被小伙子痛打一顿。瑞伯跑到了拐弯的地方,看到了我的马车,招呼我过去,一下子跳上了马车。他说:‘送我到好利得旅馆。’



“我看见他上了我的马车,心里特别激动,心跳得很快。我真害怕就在那个时候,我的血瘤迸裂。我赶着马车慢慢地向前走,心里想着应该怎么办。其实我可以把他拉到乡间,在偏僻幽静的小路上再和他算帐。我正想这么做的时候,他却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他的酒瘾偏偏在这个时候发作了,他让我把马车停在了一家大酒店的门口,一边往里走,一边让我在外面等着他。他一直喝到酒店关了门才出来,出来的时候已喝得酩酊大醉。我一看就知道,这一次我肯定成功了。



“你们别以为我会趁他不妨给他一刀,就那样杀死他,我不会那么做的,因为那不过是简单地执行了审判而已。我早已经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去选择,如果他幸运把握住了这个机会,那么,他还有生的希望。我在美洲流浪的时候,什么样的事都干过。我在‘约克学院’实验室干过看门的,还扫过地。有一次,教授给学生们讲解有关毒药的问题,他让学生们看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那是他在南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毒性特别大,只要沾上一点,人就会马上没命。我悄悄记住那个放毒药的瓶子,在没人的时候,就偷偷倒出来了一点。我是一个配药的高手,把这些药做成放在水里容易溶解的小药丸。我把两个药丸分别装在两个盒子里,再把两个盒子里各放进一粒相同的但是无毒的药丸。我当时就想:如果有一天我得手了,就分给他们一人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挑一粒吃了,剩下的一粒我吃了。这样的话,就像在枪口上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可以打死人,但是没有一点动静。从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带着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直到我使用它们为止。



“当时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了,这是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风呼呼地刮,雨哗哗地下。虽然天气很恶劣,但是我的心情却十分舒畅,高兴得直想大叫几声。各位先生,如果你们站在我的位置,为了一件事日思夜想,一直等了二十多年,突然一下子可以得到它的时候,那么你们一定会体会到我当时的心情。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吸着烟,来稳定一下我的情绪。我由于过度兴奋,手不停地颤抖,太阳穴也砰砰地跳。我赶着马车在路上行进时,在黑暗中看见了老约翰·沸锐俄和可爱的路西,他们在冲着我微笑。我当时看得清清楚楚,就像现在看见你们一样。他们在我的前面走了一路,一人走在马的一边,一直到了部瑞刻思顿的那幢房子。





“周围连一个人影都没有,只听见淅淅沥沥的雨声。我透过车窗向车里看了一眼,瑞伯正蜷在里面,因为喝得太多而沉沉地入睡了。我推了推他的肩膀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当时肯定是认为到了他要去的旅馆,因为他什么话也没说,下了车跟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那个时候,他还昏昏沉沉的,站都站不稳。我只能扶着他走,省得摔倒。我们走到房门前时,我开了门,把他扶进屋子。我敢这么说,就在那一路上,沸锐俄父女就是一直在我们前面走着。



“‘太黑了。’他一边跺着脚,一边说。



“‘咱们马上就亮了,’我边说边擦着一根火柴,点亮了我带来的蜡烛。我把脸转向他,把蜡烛举近我的脸,接着说:‘好了,依瑙刻·瑞伯,你好好看看我是谁!’



“他睡眼朦胧地看了我好半天。突然,他的脸上露出十分害怕的神情,整个脸都抽搐起来,看来,他已经认出了我。他吓得面色惨白,摇摇晃晃地向后退。我看见从他的脑门上滚下大颗的汗珠,他的牙齿在格格地打颤。此情此景,使我忍不住靠在门上大笑起来。我早就知道,报仇肯定会大快人心,但是,没想到竟然会有这么舒服的感觉。



“我说:‘你这个混蛋!我从盐湖城追你一直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也没追到你。现在你的日子快要活到头了,因为咱们两个之中有一个人将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他在我说话的时候,又向后退了几步。我从他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出,他认为我发疯了。确实,我那时就像疯子一样,太阳穴的血管跳个不停,就像铁匠挥动铁锤似的。我敢肯定,要不是血从我的鼻子流了出来,让我感到轻松的话,我的病就可能发作了。



“‘你说,路西·沸锐俄她现在怎么样了?’我一边喊着,一边锁上了门,把门钥匙在他面前晃了一晃,‘这种惩罚来得太晚了,可是总算没有让你逃脱掉。’他在我说话的时候,两片嘴唇不断颤抖,似乎想求饶。但是,他非常清楚的知道,这一切都没有用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想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杀你算得上谋杀吗?就像杀死一只疯狗一样。当你把我心爱的路西从她惨死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强迫她进入你那肮脏的洞房的时候,你的心里是否有过一丝的同情与怜悯呢?’



“他大声叫道:‘我没有杀死她的父亲。’



“‘但是,你杀死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喊到,说完,我把盛毒药的盒子拿到他面前,‘让上帝作出公平地裁决吧。现在,你选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让你死,一粒可以让你生。余下的那一粒我自己吃。我倒要看看,这世上还存不存在公平,可以说,咱们两个人都在碰运气。’



“他吓得跑到一旁,大喊饶命。我拔出刀来,放在他的脖子上,一直等到他听话地吃下一粒药丸。我把剩下的一粒药也吃了。我们两个面对面地站着,谁也不说一句话,站了一两分钟看看到底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出现痛苦表情的时候,他知道是他吞下了毒药。我至今不能忘记他那丑恶的嘴脸。我看到他那副痛苦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把路西的结婚戒指举在了他的面前。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只是瞬间的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碱很快发挥了作用。他经过一阵痛苦的折磨五官都变形了,两只手向前伸着,左右摇晃,只听到一声惨叫,他一下倒在了地上。我用脚把他翻过来,用手摸了摸他的胸口,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他死了!



“这个时候,我的鼻子不断地往外流血,但是我一点儿也不再乎。也不知怎么的,突然间我的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就用血往墙上写了一个字。这也可能是一个恶作剧,想把警察引入误区,因为我当时非常高兴。我一下想起,在纽约时曾经有一个德国人被谋杀,死者的身上写着瑞契这个字。报纸上还评论过这件事,认为是秘密党干的。我想,既然这个字纽约人不理解,那么伦敦人也可能不知道。于是,我就蘸着我的血,在墙上写下了那个字。事后,我回到了我的马车上,发现四周还是没有一个人,只有大雨还在下着。我赶着马车走了一会儿,伸手一摸兜,发现那个戒指不见了。我吓了一跳,因为那是她留下的惟一的纪念了。我想,可能是我弯腰看尸体时掉下去了。所以,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马车停在了一条横街上,壮着胆子又走回屋子,我宁肯冒着生命危险,也不愿意失去那枚戒指。我刚走到房子那,就和从里面出来的警察撞上了。我为了不引起他的怀疑,装出了一副喝醉酒的样子。”



“这就是依瑙刻·瑞伯死的全过程。下面,我就要用对付瑞伯的方法来杀死思特结逊了,这样我就给约翰·沸锐俄也报仇了。我知道思特结逊住在好利得旅馆里,就在那家旅馆附近守了一天,但是一直没有见到他。我想,他肯定是没有见瑞伯回来,感到事情不妙了。思特结逊这个家伙做事一向小心谨慎,非常狡猾。但是,他以为只要不出门就不会有什么危险,是完全错误的。我很快就查清了他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清晨,我就趁天色朦胧,架起旅馆胡同外边放着的梯子,爬进了他的卧室。我叫醒了他,对他说,很久以前他杀过人,现在到了他偿命的时候了。我把瑞伯死的经过告诉了他,同时也让他选一粒药丸吃了。他不但不想选择,还从床上跳了起来,直扑向我的咽喉,为了自卫,我用刀刺进了他的心脏。反正不管怎么样,都是一个死,上帝不会让罪恶的人选中那无毒的药丸的。



“我还想多说几句,说完了也就没什么了,因为我也快死了。这些事发生以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想努力积攒点儿钱好回美洲去。那一天,我的车正在广场时,有一个穿得破烂的小孩问是不是有个叫杰福讯·侯坡的车夫,贝克街221号乙有一位先生要雇他的车。我什么都没想就跟着他来了。后来我知道的事,就是这位年轻人干净利落的把手铐铐在我的手上,这是我这辈子都少见的。各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凶手,可是,我觉得我和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讲得这么打动人心,态度也非常诚恳,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都听得出了神。甚至那位侦探也都听得入了迷。我们默默地坐在那儿,谁也不说一句话,只有雷丝瑞德在纸上记供词时的沙沙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最后,福尔摩斯问道:“我还想再知道一点,在我登出广告之后,来领戒指的你的同伙是谁?”



这个罪犯笑着对福尔摩斯眨了眨眼睛,说:“我只能说出我自己的事,我不愿意再牵涉到其他人。在我看到广告之后,也曾经想过这是个骗局,但是那也许正是我丢失的戒指。我的朋友便自愿来走一遭。我想,你也一定觉得,他干得很出色吧。”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诚实地说。



那位警官严厉地说:“各位先生,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程序。这周四,将把罪犯提交给法庭审理,希望各位到时能够出席。在开庭之前,我来负责他。”说完,他按了一下铃,两个看守把杰福讯·侯坡带走了。福尔摩斯和我离开了警察局,坐着马车回贝克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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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尾    声



我们事先都知道本周四要开庭,可是,到了星期四那天,我们却不用再出庭作证了。杰福讯·侯坡的案件已被更高级的法官受理了,他也已经被传唤到另外的更高级的法庭去了,受到了极公正的审判。因为,他在被捕的那天晚上,动脉血瘤就迸裂了。第二天早晨,当人们发现他时,他平静地躺在监狱的地板上,脸上露着笑容,好像是临死以前心愿已了,感到十分欣慰。



第二天傍晚,当我们聊起这件事时,福尔摩斯说:“哥来森和雷丝瑞德如果知道侯坡死了,一定会气得发疯。因为这样的话,他们就没有了吹牛的本钱。”



我回答说:“我真不知道,他们对这个案子干了什么。”



福尔摩斯有些嘲讽地说:“在这个世界上,重要的不是你做了什么,而是你让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又过了一会儿,他轻松地说:“没关系。不管怎么样,这个案子我是不会放手的。我经手的案子没有比这更精采的了。它虽然比较简单,但是却有几点可以引以为诫的。”





“简单?”我有些不相信地问。



“是的,确实很简单。除此之外,就不能再用别的词来形容它了。”福尔摩斯说。他看到我感到很吃惊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说:“你想想看,我没有让谁来帮助我,单靠自己的平常的推理,竟然能在三天之内抓到罪犯,这个案子能说它不简单吗?”



我说:“确实是这样。”



“我记得曾经跟你说过,一般很特别的事物,都不会有什么障碍,反而是一条线索。在解决这个问题时,重要的是掌握好推理的方法,采用一层一层地回溯推理。这种本领很有用,而且也很容易。但是,人们很少把它应用于实践当中。向前推理这种方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较有用,所以,人们就常常忘记了回溯推理这个方法。假如从事物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推理的人有五十个,那么,用分析推理方法的人也就有几个。”



我说:“说实在的,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我也不指望你能够听懂。但我还要试试,看能不能把它说得更明白一点。绝大部分人都是这样:如果你跟他们说了一些事实,他们就会把可能发生的结果告诉你。因为他们把这些事实联系在一起,通过大脑进行思考,就会得出一个结论。可是,很少有人,你把结果告诉他们,他们就能通过联想,大脑的思考,把产生这个结果的各个步骤告诉你。这就是我所说的那种能力,能用‘回溯推理’或‘分析的方法’。”



我说:“我明白了。”



“现在这个案子就是很好的例子,你就知道结果,别的都要靠自己去发现。好,我干脆把我

对这个案子进行推理的各个步骤告诉你吧。一开始你知道,我是走到那个屋子里的。我当时

并没有想什么先入为主。我仔细地检查了街道,我曾经跟你说过,在街上我看到了一辆马车

车轮的痕迹。经过仔细思考,我推断这个痕迹肯定是在夜间留下的。因为车轮之间的距离较

窄,而伦敦市中出租的四轮马车比自用马车的车轮窄,所以,我断定那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

车。



“这就是我推理的第一步。紧接着,我走进了屋前的花园,正好,花园里的小路是粘土路,很容易留下痕迹。你可能觉得,这只不过是让人踩得稀巴烂的泥土路,但是,我这么干练





眼睛看起来,路上的每一个印迹都是非常有用的。在侦探学中,足迹学这门艺术比其他学科都重要,但也最容易被忽视。多亏我非常重视这门学科,而且经过多次的实践,我已经具有了这第二天性。我看到了警察的靴子印,也看到了先开始两个人的足印。从一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脚印已经让后来的人踩了,完全看不见了,所以,他们的足迹在其他人的前面。这样,就又有了第二个环节。这个环节说明,晚上一共来了两个人,一个人非常高大,从他的步伐长度可以看出,另一个人穿戴很时髦,从他的精致的鞋可以看出来。



“走进那所房子以后,我的判断得到了证实。那个穿着精致靴子的人就躺在地上。如果说这是一个谋杀案,那么那个高个子的人就是凶手。从死者来看,他没有受伤,但是脸上的表情很紧张、恐惧,我推断出他在临死之前,心里肯定特别清楚他的处境。如果是死于心脏病,或者是自然死亡,不管是什么情况,他的脸上不会有那种表情。我闻了一下死者的嘴唇,有一些酸味,所以我得出他是服毒而死的结论。但是他那恐惧的表情说明他是被迫服毒。我就是用这种淘汰不合理的假设的方法,得出了这个结论,没有比这个结论更能与事实相吻合的了。你不要觉得这是没有听说过的结论,据犯罪年鉴中记载,被迫服毒绝不是一个新闻,任何研究过毒药的专家都会马上想起奥得飒的多尔斯基一案和冒母贝立耶的垒土利耶一案。



“现在要说到‘为什么’这个问题了。死者身上带的东西一点儿也没少,说明谋杀的目的不是为了抢劫。既然这样,这是一个政治案件呢,还是情杀案呢?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觉着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因为,如果是政治案件,那么凶手杀人以后,肯定马上逃跑。可是这个案了却相反,干得不慌不忙,而且屋子里到处都有凶手的脚印。这说明,凶手自始至终都在现场。根据这些,我判断这是仇杀案,而不是政治案件,只有仇杀案凶手才需要经过这么细致周到的准备。当发现墙上的血字时,我就更加肯定我的推断了。那个血字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故意布下疑阵。等到戒指被发现以后,问题基本解决。我可以看出,凶手想通过那枚戒指让被害者想起一个不在场的,或者可能死了的女人。对于这个问题,我曾经问过哥来森,他发往刻里芙兰的电报中,问没问瑞伯以前发生过特殊的事没有。你还记得吧,他当时说他没问。



“后来,我又仔细检查了一遍那个屋子。检查出来的结果,我确认那个高个子就是凶手,而且还发现了其他问题:比如印度雪茄烟,凶手是长指甲等。因为屋子里没有搏斗的痕迹,所以,我推断地板上的血是凶手激动时流的鼻血。我发现,只要有血的地方,就有他的脚印。看来那个人的血液很充足,要不然不会激动得流这么多鼻血。所以,我大胆地推测,那个凶手是个身强体壮的红面人。后来的结果,证明了我这一点。



“离开案发现场以后,我又做了哥来森没有做的事。去给刻里芙兰警察局长打了个电报,就问

了一下关于依瑙刻·瑞伯的婚姻问题。回电的内容很明确,瑞伯曾经指控过一个旧日情敌杰福讯·侯坡,并且要求法律给以保护,这个时候,侯坡在欧洲。我当时就基本上掌握了这个案件的线索。剩下要干的就是抓住凶手了。



“我当时就断定:肯定是那个赶车的和瑞伯一起走进了屋子,不会是别人。



“我从大街上遗留下的痕迹看出,拉车的马曾经随意走动过,如果有人驾驶,是不会出现那种情况的。赶车的车夫如果不在屋子里,又会在哪儿呢?还有,要是一个神经正常的人,是不会在第三者面前明目张胆进行周密的犯罪活动的。最后,要是一个人想在伦敦城中跟踪另一个人,只有车夫才是最好的办法。根据这些推断,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必须到伦敦城中的出租马车车夫里去找杰福讯·侯坡。



“如果凶手是个马车夫,他没有正常的理由不干了,相反,他还害怕突然不干会引起人们的怀疑。所以,在一定时期内,他还会继续干下去。假如说他要改名,这也是不可能的,在一个异地的国家中谁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呢?他没有必要化名。我在这种情况下,把街头流浪儿组成了侦察小分队,分别到各个马车厂去打听情况,直到找到这个人为止。你知道这支小分队干得有多好,办事效率那么高。说到思特结逊,确实是没有料到。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意外。在这个事件中,我又发现了两粒药丸,我早就推测到可能有这类东西。你看,整个案子就是被一个前后相连的线索串着。”



“真是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喊了出来,“应该把你的本领公之于众,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应该发表这个案件,如果你不想那样,我替你发表。”



“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医生,”福尔摩斯回答说,“你先看看这个!”他说着把报纸递了过来,“看看这个!”



这是一份当天的《回声报》,他指的那篇报道正是这个案件。



报上说:因为侯坡突然死亡,人们失去了一些可供谈论的资料。侯坡是谋杀依瑙刻·瑞伯和约瑟夫·思特结逊的嫌疑犯。据有关当局透露,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桃色纠纷犯罪案件,涉及到了摩门教的问题。关于这个案件的真实情况,可能不会揭晓了。根据调查,两个死者生前曾经是摩门教徒,凶手侯坡,也是从盐湖城来。假如说这个案件没有什么意义,至少它还可以说明我方警探破案速度之快,足以令外国人以为戒训。他们最好在本国国土内解决一切

问题,不要把那些纠纷带到我国。这个案件得以顺利侦破,完全归功于苏格兰场的哥来森和雷丝瑞德两位侦探,这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据悉,凶手是在一个名为福尔摩斯的家中被抓住的。福尔摩斯是一位私家侦探,在侦破案件方面也展现了一定的才能,想来他在两位老师的教导下,定会取得成就。一般估计,这两位侦探将会获得某种奖励,作为对他们成绩的表扬云云。



歇洛克·福尔摩斯大笑着说:“我以前不是对你说过吗?我们对血字研究的所有成果就是给他们争得了殊荣!”



我回答说:“没有关系,我已经把全部的事实记在了笔记本里,人们早晚都会知道真相的。反正这个案子也破了,你也该满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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