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6-29 13: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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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暗室时 于 2012-7-1 21:21 编辑
引用
浙江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台湾女作家刘继荣在博文上说,她上中学的女儿成绩一直中等,但是却被全班学生全票推选为“最欣赏的同学”,理由是乐观、幽默、善良、好相处、守信用等。她开玩笑地对女儿说:“你快要成为英雄了。”女儿却认真地说:“我不想成为英雄,我想成为坐在路边鼓掌的人。”博文引起了广大网民的热议。

  网民甲:坐在路边鼓掌其实也挺好。

  网民乙:人人都在路边鼓掌,谁在路上跑呢?

网民丙:路边鼓掌与路上奔跑,都应该肯定。

{:tlxy38:} 极端写法
                                                             最简单的杀人
    “有人倒下了!”
    “救命啊。”
    “哪里?”
    “救命。”
    “被人捅了一刀。”
    “救~~~命。”
    “让我看看,真恶心。”
    Z国首都A城的活动广场渐渐地被人挤满,虽说现已是夕阳西下,不过好奇心还是战胜了各位前来围观群众回家的心。
    路人A:“保护现场,围得秩序些。我先对此发表鄙见,纯属一家之言。仔细观察,刀柄偏向左边,也就是说,凶手是从受害者左边经过并且完成杀人的。”
    路人B:“没错。各位再看一看,此人肩膀十分宽,上身成倒三角,个子也高,那么他一定不是体操运动员,我想他可能是游泳运动员。”
    路人C:“下面由我来对此做些解释。注意看,受害人的钱包和手机都落在他身旁,显然,这不是抢劫杀人。”
    路人D:“各位先停,受害者的嘴唇一直在动,我们先听听是否有重要的线索。”
    受害者:“~~~命~~~~”
    路人E:“什么,真不敢相信,他竟然将此事件当做是天命。孩子,你放心,我们正在这里讨论此案情,这不是命,相信我们,凶手一定会抓到的。”
    路人F:“继续吧,我认为凶手是个精神病患者,最近电视上不是报道说有杀人倾向的精神病患者逃跑吗?”
    路人G:“确实,不过凶手也可能是他认识的,各位都不能否认各自身边没有潜在的隐患吧。介于他是一位运动员,考虑到名利之争,那么我想最有可能杀人的应该是一个团队的成员。”
    路人I:“那我就考虑家庭之纷了。可能因为家庭中他总是趾高气昂,有成员看不惯。”
    路人J:“我倒认为这更可能是他自身社会上的问题。不过也可能是黑帮干的。”
    路人K:“别太离谱,凶手可能还在这人群当中。”
    路人L:“没错,凶手在人群当中的可能性是70%。我从一开始就观察各位脸部的反应,大多数人看到受害者的第一反应都是眉毛上扬,下颚下垂,完全的吃惊。而现场有一个人表现出的是长时间的眉毛上扬,下颚下垂,伪装成惊讶。我想事件和他脱不了干系。”
    疑凶M:“怎么可能。”
    路人L:“看来凶手就是你了,经典的护胸和耸肩动作。”
    疑凶M:“给出证据啊。”
    路人N:“那你是默认了?”
    路人L:“来,先握个手,手掌冰冷,逃跑反应。”
    路人B:“上身也是倒三角,看来你也是游泳运动员了。”
    路人C:“现在由我做出解释。各位看M的后裤袋,是鼓的,但是里面什么也没有,我想里面放的应该是手机。我明白了,看来决定性的证据就是受害者身旁的手机。只要验证出手机是你的,那么你绝对是和此事件有关。哪有毫无干系的人的手机和受害者绑在一起?”
    疑凶M:“手机是他借走的。”
    路人D:“你都放心给他了,还跟着他干什么。”
    疑凶M:“之前我都在家里,这不是恰巧路过。”
    路人L:“那就跟不符合常理了,路过看到自己的朋友倒下,竟然不帮忙。不过决定性的证据还有一个,预谋好的杀人计划,凶器上或许没有了你的指纹,但是你的衣服上却留下了他的血印。你自然是看不到的,血印在你身后!只要去验证下血印看来就会真相大白。”
    疑凶M:“大家别这样看我,别!啊!让开!”
    路人E:“孩子,认了吧,今后的路还很长,想想自己的家人,别让他们伤心啊。”
    凶手M:“哈哈,事到如今。人是我杀的,那又怎么样。一命抵一命,反正我定是逃不了死。我就是看不惯队里大家都宠着他,鲜花掌声都送给他,而对我却那么冷漠。他还假惺惺地说其实自己不需要掌声,把更多的掌声献给参与的失败者,自己获奖已是拥有荣誉了。这不是摆明了羞耻我吗?我也要生存,被别人说得一无是处,还要在颁奖典礼上假装鼓掌,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了。哈哈哈哈,各位再见了。”
    路人I:“拦住他,一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路人J:“M爬到广场中心塔上了,见鬼,建广场时我就反对建造中心塔。”
    路人E:“孩子,下来,社会是公正的。”
    路人们:“天呐!”
    凶手M:“哈哈爱兮爱乎爱乎!爱兮血兮兮谁乎独无。”
    ..................
    路人E:“孩子,凶手抓到了,你放心的去吧。”
    广场上的人终于散去了,随后而到的是一辆黑色的车,只是车上的人将受害者装进去了。

[发帖际遇]:  暗室时在被狗仔队访问期间不配合采访,扣除学分5分.
1人评分
+30 英镑 +40 原创度 +4
|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13: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不配合狗仔队,这论坛有点意思的。

浙江人一定要写浙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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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 发表于 2012-6-29 13: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萌- -!!!!! 这个国家是怎样啊....
话说受害者说的那个"命"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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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29 13: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独到的描写手法哦~简洁明快的对话~加上大量的犯罪画像特写~让人眼前一亮~读来又发人深省~
十分有意思~
| 发表于 2012-6-29 14: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是 死者叫H么。。。ACDEFG IJKLM 悲剧的小H~~
|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14: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暗室时 于 2012-6-29 14:21 编辑
回复  5楼  爱德华先生
厉害哦,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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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30 12: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死者是在叫救命吧。。捅一刀又没死。。。被无聊的围观群众用口水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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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30 17: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写得实在精彩,高考写成这样的作文呐!!!估计会被说死···
其实也体现了现在一些推理作品的病垢!佩服!
| 发表于 2012-7-1 10: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看过《lie to me》的吧。。。
形式好新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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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7-3 00: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棒的LIE TO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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