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楼主| 发表于 2024-3-15 10:26:21 上海|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上课摸鱼写了个沙雕玩意,比较适合放这里(虽然长了一丢丢以及完全是个无聊的破梗)

在二餐吃饭时,学长告诉我这么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我到南二门取快递的时候碰到了一个一丝不挂的男人哦,咻的一下就从我面前跑过去了。”

“我去真的假的?长啥样啊这人?”

“我说谁会注意这个啊!正常人遇到裸男都会羞耻到刻意移开目光的吧!硬要说的话就是比我高很多吧。”

“那倒也是。嗯,总之应该是某个脑子有问题的人出来发疯吧。”

感觉这么说话不太尊重人,我便压低声音,胡乱塞几口饭。

“不太像,神经病这样的解答也太trivial太没意思了。对了,行为艺术或抗议示威或打赌输了或玩大冒险这一类的解答也统统叉掉。”

喂喂喂什么解答不解答的啊,学长该不会又想玩侦探游戏了吧……啊果然……

“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来猜男人裸奔的原因吧!”

“反对!吃饭的时候不要谈这种话题!”

“反对无效!你明明也很感兴趣吧?”

按以往的经验,学长会死缠烂打到我屈服为止,所以我也只好高举双手投降。

“那么听好了,我判断他不是神经病是有充足依据的——他是在进入校门后快速脱掉的衣服。”

偏僻的南二门通过一条狭长小道直直连通校内,两侧都是难以逾越的高墙。而学长说从他取快递到取完往回走这段时间里一路都没看到人影,慢悠悠走到一半时,裸男才从他身后突然窜出并狂奔而去。

“虽然我也经常吐槽学校那宽松到快把大学校园变成人民公园的对外开放政策,但起码门外的保安是不会容许一个裸男进学校的。顺带一提我取快递时确实透过小窗看到了保安室里保安的脸。而直到我遇见裸男的地方都没有分支或岔道,所以裸男必定是从校门进来后才脱衣服并冲过来。而这中间时间极短,所以这很明显是意图明确故意为之,不是精神病人能做出来的。”

“没问题,我同意。所以果然还是博人眼球一类的目的吧。”

“不行啦!我们刚刚已经排除了这种可能。”

“那还有什么可能哇!”

“很简单哦,你完全被我骗啦hhhhh——裸男其实就是保安!在我取快递之前,保安刚刚因某种争执失手杀死了来访者,血染红了两人的衣服。他只好先把尸体简单藏起,又把血衣脱下擦干净身子。不巧保安室没别的衣服,所以我看到他的脸时其实是全裸状态。我的到来让他意识到可能会被学生发现,只好放手一搏选择跑进学校里,期待着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回到宿舍拿衣服穿。时间相当紧迫所以他才明目张胆从我眼前跑过去。不过谁都想不到罪犯居然会裸奔,很自然会当成精神病,这倒成了个不错的掩护。再说了正常人看到裸男都会下意识扭头不去看,所以从我眼前跑过暴露身份的风险也不算大……”

完全是没头没脑漏洞百出的糟糕推理啊。我立刻反驳道——

“首先失手杀人的话内裤不会被染红吧?脱掉内裤是有那个鹿鹰辟吗?然后这种情况打个电话说衣服被水弄湿了什么的让人帮忙送件衣服放在门口不是更合理吗?然后这样跑进学校真的不会被人看到正脸吗?我估计拿手机拍的都不会占少数。唉你真特么是想到啥说啥啊?”

学长涨红了脸再也说不出话了。

没错,每次的推理都会以学长蹩脚的个人表演结束,从未讨论出个所以然。但要拒绝他还不行,就得耐着性子听他发表完这一大通无聊的讲演再一针见血指出错误让他无话可说。唉,交这么个朋友简直有够糟心。

我嘟着嘴埋下头去大口扒饭。

这时隔壁桌传来谈话声——

“我听说刚刚有个宿舍里的人被杀了!头都被砍下来了!”

“而且现场特别诡异!死者在好几个人注视下走进宿舍,没过多久就传来了惨叫声。门外几人慌忙开门进去的时候死者已然被砍头,而屋内居然空无一人!关键阳台门那边还是从内侧上了锁的,只留一条可忽略不计的小缝,正门外的几人也没看到任何人进出。就算用某种诡计在极短的时间内逃到阳台再上锁,我是说也许哈,这根本不可能嘛,那六层楼的阳台也绝对无法逃脱。而且上面湿漉漉的甚至连个脚印都没有。”

学长眼睛一亮,像是察觉到某种要素似的小小惊呼一声。

“喂,这是密室吧?绝对是吧?要不我们来讨论这个?”

怎么想这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吧,我可懒得再浪费时间啊。正这样发牢骚时……

学长的头歪斜着掉了下来,骨碌碌滚到我脚下。

在他背后,一个手上沾满鲜血的女孩正微笑着看向我。

那一刻我终于理解了一切——

“我去,T-1000!”
| 发表于 2024-3-15 20:48:46 陕西|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好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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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楼主| 发表于 2024-4-9 23:24:09 上海| 2024-4-9 23:27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晚上吃咖喱鸡扒饭的时候记录的,刚刚扩了一下下,也是长了一丢丢(有点无聊就丢这里了)



我几乎将整张脸都埋进了厚厚的热腾腾的咖喱中,像饿了足有三四天那样将大团的米饭飞速咽下,甚至恨不得用我灵活的舌头把带上咖喱浓烈香气的手都来来回回舔一遍。此刻我无比庆幸自己是一个人,不然即便是我爸我妈在旁边,也一定会对这恶劣到败坏市容市貌的吃相露出极度鄙夷的目光吧。但管他呢,现在我的眼里只有我最最最最喜欢的咖喱鸡扒饭,其他东西都给我去死吧!

然后我就死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老实说不止我一个人费解,连眼前的阎王爷也搞不太清楚。

“明明该被毒死的不是你啊?!”

阎王爷给我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如往常一般收到手下打探的情报,说是今晚很可能会有人遭到毒杀。凶手是某家咖喱店的员工,出于未知原因打算报复店里的一位常客,在咖喱饭便当里下了剧毒交给那位顾客。他事务繁忙没多细听,只是记下那个倒霉蛋的名字,简单扫几眼档案留个印象……

而眼下被咖喱饭毒死的我显然不是他记得的那个,甚至连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我手下向我报告时,那家伙已经拎着下了毒的便当哼着小调走回家了,所以没有便当拿错的可能。而且他相当喜欢那家店的咖喱饭,五年来每天都在这个固定的点买一样的咖喱饭回去一个人吃,从无例外,也能排除咖喱饭给别人吃了的可能。正因如此,我手下那时兴高采烈地大叫说这单绝对能成呢!”

只看结果的话倒也不错……

“那为什么最后死的人是我啊!”

“就是说嘛,我也很想知道呢。我那个手下是专门负责下毒杀人部门的,据他所说,今晚在食物里下毒的也就那一例而已。所以你的出现真是叫我相当意外呢。”

阎王爷说罢摊了摊手。

其实我总感觉,只要他想知道就一定能搞清楚,但他事务繁忙,懒得帮我。

所以我只好努力打捞起我生前那些残破不堪的记忆。可无论我怎样努力,都只能模模糊糊记起死前吃咖喱饭的那个瞬间。人死后就会丢失掉几乎所有生前的记忆,这也是阴曹地府的规矩。

不过话说回来,倒也能隐约记得自己很喜欢某家店的咖喱,其他店的咖喱与之相比就像是稀稀拉拉的兑了调味剂的水,叫人难以下咽,差不多就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那个意思。所以呢我几乎每天都会吃那家店的咖喱饭,甚至一闻到咖喱味就激动到难以自持。之所以能记起这些,大概是印象过于深刻的缘故。

但这些对解决眼下的问题可以说毫无帮助。我还是搞不懂自己怎么会莫名其妙被毒死,以及本该被毒死的人又为什么没死。

难道说,我偷了抢了那家伙的咖喱饭便当吗?因为自己也特别喜欢?

不对不对,我记得自己是个老实本分的人,虽然记不起究竟是怎么个老实本分法,但就是有这种感觉不会错。我不可能做出任何损害别人利益的事,绝对不会。

那是我偶遇了那家伙,因为彼此对咖喱同样狂热的爱好而相谈甚欢,他就把整份咖喱饭都送给了我?

唉这怎么可能嘛!都说了那是个五年来每天在固定时间点买饭回家一个人吃的家伙,会因为这种事改变坚持了五年的习惯吗!

话说回来,我真是那么老实本分的人吗?回想起那个吃相,好像又不是很肯定了。谁家好人会吃得那么狂放啊?都快要舔手了。

诶?对哦,那时我甚至想把手都舔一遍,这怎么说都不太正常吧?我想舔手是因为手沾上了很浓烈的香气,但如果是拿了汤勺或筷子的话,再怎么都不至于这样吧?倘若如此,我怕不是得把我的衣服都舔一遍了。

那也就是说,我那时直接上手了?那段记忆里太过专注吃饭,眼里只有最喜欢的咖喱鸡排饭,无暇顾及其他,所以并不记得是否用手抓过鸡扒或饭团。但换言之,我也无法否定这种可能,或者说越想还真越像是这么一回事了。

可我又不是印度人,怎么会这么吃呢?我顺着这条线索努力回想下去,突然尖叫一声,临死前的景象终于在眼前复苏。

那是马路边一份摔得四分五裂的便当。覆有咖喱和鸡扒的米饭像伤口处渗出的脓液一般四散开来,简直是惨不忍睹!大老远就闻到咖喱味的我激动得难以自持,可走近后才发现这副惨状。

这可是全世界最最好吃的咖喱,就这么打翻洒落在地实在是太浪费。不,这简直可称得上是糟蹋了。我无比心疼地看着地上的米饭,发现大部分位于上边的咖喱和米饭并未接触到地面,甚至还泛着香喷喷的热气。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如是反复暗示自己后,我恶犬扑食般将大半张脸埋进咖喱的海洋中,视线中一下子只剩下咖喱饭了。啊,幸好这里偏僻,没有别人路过,不然一定会对这夸张到败坏市容市貌的吃相心生鄙夷,再拍上几张照片狠狠批判吧!我一边对此感到庆幸一边心满意足地舔着舌头。

真是香死我啦~




(但是真的很好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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