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3-9-24 20:24:38 辽宁|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哪天公布答案啊?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此回答在 2023-9-26 13:02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7

| 发表于 2023-9-24 21:39:30 浙江| 2023-9-24 22:56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此案虽然是在新生见面会上分享,但确是存在叙诡

十一年前刘键前辈从这里毕业后不久就接触到那个让他脊背发凉的案子。
嫌疑人王军因为食道癌急切用钱,犯下了一起严重的入室抢劫杀人案件,现场惨不忍睹,让当时还是新人的刘键前辈久久不能忘怀。
那晚王军从一个老式居民区内的一栋居民楼次卧室的窗户潜入案发房内,因为业务不熟行事手段非常粗暴,引起了男主人注意,双方扭打在一起,最终王军激情杀人,带着抢来的钱财仓皇逃跑。
可能是案发时发现这家男主人有家暴现象于心不忍,或者杀人、偷盗的害怕,又或者生病后的体力不支,只是将被家暴打晕的女主人再次打晕,但是对方带走了鱼形玉佩,并且要求死后玉佩带进棺材,其中是有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矣的事情,当然事实如何无法查证,因为不久后王军死了。
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刘键前辈和他们的同事们锁定了王军,只是王军没有等到法律的制裁,最终先死于食道癌,前辈们只来得及看到他的新坟。

而我们实习警员的时候,刘键前辈带我们一起经历的一场偷盗案,其嫌疑人名字也叫王军,只是和另一个王军不同,这次这个是个惯犯,有入室盗窃犯罪的前科,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他用刀划开了纱窗,直接跳进了室内,在作案的时候更是带了手套和鞋套,并且案发后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的清理,之后也是快速逃窜,全靠同事们给力才找到了物证。
只是对方明明如此谨慎,却因为不敢开灯,导致划破手了留下血迹这种重大线索没有清理干净,而屋主只是单纯的被遭贼一事吓到,所以无法提供任何犯人的信息。
当时我们决定先去寻找王军,可是我们怎么调查都找不到他,就像没有任何痕迹的消失了,不过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有放弃追查。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此回答在 2023-9-26 13:02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3

| 发表于 2023-9-24 21:47:09 江苏|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上面的,原来是叙诡,难怪。
那就简单说一下好了,2020年的案件报案人只有几处陈旧伤,之前的案件除了多处陈旧伤还有几处新伤口,现在看,这里暗示真的超明显。
之前的案件大概就是王军知道自己快死了,然后死前给老情人杀了家暴男人。
不过,有一点,纱窗是没有锁的,所以犯人走窗户没必要划开纱窗。
还有一点,难怪最后那段空了好几个回车。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 楼主| 发表于 2023-9-26 13:03:54 四川| 2023-9-26 13:29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

非常明显,这是一个叙述性诡计。

顾言和蒋禹相互配合,表面上看起来,他们叙述的好像是同一个案件,实际上,他们叙述的是两起不同的案件。

一起是发生在2020年的入室盗窃案,一起是发生在2010年的伪装成入室抢劫的杀人案。

首先,这两起案件当然是存在一些共同点的。

1、都发生在老式小区的居民楼内。

2、犯罪嫌疑人都是从次卧室的窗户进入案发现场的。

3、两起案件中,都涉及到玉佩,这样一个物品。

4、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对现场进行了清理。

5、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在厨房遗留了重要证据。

最最重要的是,

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是一个时年46岁的,在汽修厂工作的榕市本地男性居民,而且名字都叫王军。

王军是一个在中国人里使用频率高的吓人的名字,一个城市里保守估计起码有30个王军,所以不足为奇。

但是,两起案件从顾言、蒋禹的叙述看,就可以发现非常多隐藏的差异。

第一,主语

在顾言的叙述中,提到参与调查案件的人员的时候,他用的主语多为“我们”。

而在蒋禹的叙述中,提到参与调查案件的人员的时候,他用的主语多为“刘键前辈”,“刘键前辈的同事们”。

这说明,顾言提到的案件,是他和蒋禹亲自去调查和解决的一起案件,而蒋禹提到的案件,是刘键陈述的一起陈年旧案。

这一点还有一个很明确的证据。

在提到刘键身份的时候,顾言说,刘键是一个有着至少十年从业经验的老刑警,是刑侦大队的精英。而在蒋禹叙述的案件中,刘键在一个普通的凶杀案现场(死者只有一人,而且现场并谈不上非常惨烈,至少不是什么分尸、爆炸案件。)表现出的状态是:触目惊心,内心不尽有一种天然流露出的恐惧感。

原因就在于,这起案件其实发生在十年前,当时刘键前辈是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可能是第一次来到血腥的凶杀案现场,有一些恐惧心理是正常的,而且正因为,这是职业生涯第一起凶杀案,所以给刘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二,受害人

顾言提到的案件里,自始至终没有提到过有人遇害,受害人只有报案人:年轻女性自己,而且也没有提到年轻女性身上有血。

而在蒋禹的叙述中,受害人身上有很多血迹,而且明确是被犯罪嫌疑人打晕。

顾言提到的案件里,受害人对现场的一切都是非常茫然的,无法给出任何和案件有关的有价值的信息。

而蒋禹的叙事中,受害人直接指出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有些谢顶的中年人。有年龄、有性别、有体貌特征,价值不够高吗?

这是因为,蒋禹提到的案件里,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是直接面对面的,故而能够产生对犯罪嫌疑人的印象,而顾言提到的案件里,受害人其实根本没见到犯罪嫌疑人。

顾言和蒋禹都提到,受害人身上有陈旧性伤痕,一个人身上有陈旧性伤痕不奇怪,但蒋禹提到的案件里,受害人身上有些伤痕看起来很新。

第三,犯罪嫌疑人行为

顾言提到的案件里,犯罪嫌疑人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结合对“王军”的描述可以发现,一个盗窃惯犯,对现场的处理非常老道,如果不是因为没有注意到厨房里诸如小的积灰区域和铁丝这种小细节,很有可能就没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那么,他为什么敢堂而皇之的从次卧室潜入室内,而且受害人对他没有留下任何印象呢?

很简单,在顾言提到的案件李,犯罪嫌疑人潜入受害人家的时候,受害人家根本就没人,犯罪嫌疑人很早就对这户人家进行了踩点,掌握了受害人和她家庭成员(甚至受害人是独居都是有可能的。)的日常活动规律。

选择了夏天,受害人家中无人,次卧室开着窗户(但外面有纱窗)的时间,潜入室内盗窃。

而蒋禹提到的案件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方式是有很多疑点的。

首先,如果真的是入室行窃,为什么要选择一个家里有人的时间?通常来说,惯偷都是会进行踩点,寻找最好的时间作案的。

其次,为什么要从次卧室的窗户进入室内,而且这里完全没有提到有划破纱窗的情节,一般来说,行窃应该从阳台或者厨房进入室内才相对安全,案发时间是晚上,在无法掌握这户人家是否有人的情况下,更不应该从次卧室潜入室内了。

以及,为什么犯罪嫌疑人之杀害了男主人,而放过了女主人?

第四,现场细节

在顾言提到的案件里,犯罪嫌疑人是“无意”留下证据的,而且明确指出了指纹是一枚灰痕指纹,血迹是不起眼的一点血,而且解释了指纹和血迹可能产生的原因。

而在蒋禹的叙述中,犯罪嫌疑人留下的是一小摊血。

顾言提到的案件里,只是说犯罪嫌疑人抢走了主人家世代相传的一枚玉佩,而在蒋禹的叙述中则明确指出了玉佩的形状。

在顾言提到的案件里,受害人家明显是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失窃财物的金额也特别巨大,而在蒋禹的叙述中,只是提到了受害人家少了一些财物。

另外,两起案件中被劫掠和失窃的物品有差异,前一个案件中提到了珠宝首饰,而后一个案件中则只提到了银行卡。

第五,为什么是两个王军。

很明显,顾言和蒋禹提到的王军是两个人。

顾言口中的王军是一个盗窃惯犯,有前科,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他的“消失”,以及顾言所谓的很遗憾一直没有把他绳之以法,是因为,王军作案之后潜逃了,而且一直很聪明的隐藏自己的身份,因此至今都没有抓到他。

这里的“人不在了”,没有抓到他,都不具有明确的“王军已经死亡”的指向性,而只是模糊性的文字。

而蒋禹口中的王军,并没有什么违法犯罪经历,而且,他在作案的时候,已经罹患重病还是晚期,这个时候还要去行窃、抢劫,是不合理的。

而合理的解释是,蒋禹案件中王军作案的目的就是杀人。

回头再看蒋禹案件中的一些细节。

王军可以从次卧室的窗户坦然进入室内,是因为,受害人也就是女主人和王军关系匪浅,是她把王军放进来的。

受害人身上有很多陈旧伤痕,有些看起来还很新,是因为,女主人一直被男主人家暴,不堪忍受。而后面也提到了,男主人浑身酒气,是个人到中年的酒葫芦。

王军之所以在厨房留下了一滩血。是因为他已经是食道癌晚期,无法控制自己,在和死者也就是男主人经历了打斗之后,体力严重下降,疾病加重吐血。

而王军之所以拿走了女主人的玉佩,是因为这枚玉佩对他至关重要,他要在去世后把玉佩带进坟墓,则更说明了王军和受害人也就是女主人的关系。

王军的家人里只有父母而没有妻儿,而且他是单身,一个40岁的男人依然还是单身,这大概说明,他对某个女子无比的痴情,如果无法得到,宁可不找。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蒋禹的叙事里,王军明确是已经死亡了,是不可能被抓到的人了。

所以,蒋禹口中的那起案件的真相就是:

王军和那个受害人是青梅竹马的恋人,恋人被迫嫁给了另外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不仅酗酒,而且对她极为暴力,受害人无法忍受自己的丈夫,一直在暗中和王军保持着地下情人的关系。

王军罹患重病,自知已经无法活很长时间了,和受害人约好,帮她除掉禽兽丈夫,伪造成一个入室抢劫杀人的现场,而受害人则把一样自己最为珍视的最能代表她心意的东西,也就是鱼形玉佩留给王军,并且年年为他扫墓。


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魔法,也没有死而复生的奇迹,可不要被顾言和蒋禹的“演技”欺骗了。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 发表于 2023-9-26 20:34:26 山东|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妻子经常受到家暴,所以忍不住杀死了丈夫,伪造了案发现场,而留下的血迹和指纹是十年前王军偷盗留下的?
| 发表于 2023-10-2 10:46:30 江苏|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男主人死了,妻子还留了活口呢,应该是妻子杀了家暴男然后伪装成入室抢劫的
返回版块
123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