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7:00:58
凶手:曹一鸣
从不在场证明方面考虑:
汪琨泉(有与本案无关的其他人员作证,不在场证明充分)
王凤白(有与本案无关的其他人员作证,不在场证明充分)
金肖戋(20:30前无不在场证明)
曹一鸣(无不在场证明)
石广生(实验室监控 不在场证明充分)

三个问题的回答:
一,死者头部的伤和他的坠楼是不是同一人造成的?
答:是,头部的伤是为了使唐昏迷,不会中途醒来,坠楼运用了某个机关
二,死者坠楼时屋里到底有没有人?
答:无
三,死者坠楼后,凶手是从阳台逃跑的吗?
不是,凶手并没有从阳台逃跑

大致作案过程(细节部分将在物证作用中补充):
首先曹进门后在背面对唐袭击,唐惊恐转身想要阻止却被曹击打至前额部并造成昏迷倒地,随后曹找到了唐家中的登山绳,一段系在唐腰部一段系在阳台。
随后制造物理密室,同时将密室与阳台的登山绳联系起来,离开。在电梯前留下了一个钥匙包。
当保安巡查至六楼时发现钥匙包,去601询问转动把手时,某物掉落触发曹设下的机关,唐从楼上坠下,随后保安收到唐坠楼的消息。



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用于制造物理密室,使反锁旋钮锁上,并与阳台的登山绳联系,制作机关,触发时将会使唐从登山绳上脱落而坠楼

在门口附近的矮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唐背面遭到曹击打后反身阻止,被曹击中前额造成其昏迷倒地,后颅脑击打处血迹沾染至此处地面

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绑住唐的绳子,最后使唐坠楼

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证明没有人从阳台逃脱的重要证据。

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曹由于常年实验而没有指纹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说明唐的皮带被登山绳捆绑过。

“你手上的是鲁班球。”曹一鸣回答,顺手也拿起一个开始把玩:“这是孔明锁。”别看他身形五大三粗动作慢吞吞,手指却相当灵活,那复杂的孔明锁在他手里像被翻出了花,几个推拉便换了样儿。
“你真会玩。”李聃佩服说道。
“熟能生巧罢了。闲着的时候可以用来练练脑子。”:
曹在机关方面有一定的知识
前。
“曹老师,你的手指怎么没指纹?”孟轲警觉起来。
“这很正常。搞化学的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久而久之指纹就会磨掉了。”:曹不具有指纹

李聃走到阳台往四周看了看。没有攀爬的痕迹,阳台各处,包括洗衣机,空调外机和栏杆上也都没有异常。:
曹没有通过绳子从601爬向701。


我和保安试着转把手推门,但没什么用。”
“当时有听到什么声音吗?”
“好像是有什么东西掉了。”:此时机关触发,唐坠楼。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7:15:06
凶手是汪琨泉,作案手法是通过钥匙包的重力压在内锁上,开门瞬间才可以听到响声
绳子则是抛尸的方法
匿名
1 | 发表于 2020-8-6 17:19:48
密室手法:
把塑料衣夹夹在反锁旋钮上,然后找一根绳子,对折穿过反锁旋钮后面的环(也就是像把线从环里穿过),之后抓住两端线头关门,由于门有缝隙,所以线是可以拉动的,之后将线向反锁的方向拉,衣夹就会带动反转旋钮转,之后松开一根线拉动另一根线,就能把线拉回来了。但是塑料夹子的力量并不够,之后也要想办法把衣夹弄下来,所以要用到木衣架,把木衣架卡在门把手上,钩子伸到衣夹和门把中间,之后等到有人来碰门把手,衣架就会带着衣夹掉下去。
各个阳台也没有攀爬痕迹,也说明凶手不是从阳台离开的。

时间线整理:
死者被袭击的时间是20:15:45到20:57:59之间。
在这段时间里,王凤白和汪琨泉在一起吃饭(有他人作证),石广生在实验室等实验结果(监控证明),金肖戋有15分钟不在场证明(20:30到21:15给人直播补课),曹一鸣无不在场证明。
也就是凶手应该在金肖戋和曹一鸣之间。

现场分析:
1.死者家里的行凶痕迹整体感觉比较匆忙,凶手好像没能来得及清理血迹。
2.带血的扳手是凶器,死者头上的伤分别在右前额和后脑勺,门口矮书柜前有零星血迹,说明凶手刚进门就对死者进行了袭击。死者的手机在屋子里,说明他进了屋子又来开的门。
3.带血男士长皮夹外面有右手血指纹,里面房门钥匙为左手血指纹,说明碰过钱包的人是一个左撇子,如果是右撇子的人,一般都是右手持钥匙左手持包的。
4.足迹判断出凶手是一名男性,身高一米七以上,体形中等。

按照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这些特征都指向金肖戋,在警察去他那里问话的时候,他用左手推了眼镜,他顺势翻了下手,发现手上有墨汁,结合警察说照片里写作业的照片警察看起来像是玻璃窗的倒影,说明他可能用左手写字,可以认为他是左撇子。在没有足够不在场证明的人里只有他的体形符合现场的足迹。

杀人手法:
凶手是金肖戋,作为死者的邻居,他了解死者作息规律,等他回家不久就敲门进屋(从矮书柜的灰尘和死者轻微洁癖来看应该还没来得及打扫),在门口用扳手击中死者右前额,死者逃跑,然后凶手又击中他的后脑勺,死者此时被击晕,然后从自己家里取登山绳系着重物抛到死者家阳台(602探出身子可以看到601的一部分,看图可以知道看到的应该是阳台),然后去死者家把绳子系在死者家阳台上,绳子穿过死者腰带。之后把死者的钥匙包拿走,扔在电梯门口,等着保安来询问,由于602离防火门较近,保安一定会先去敲602的门询问,这时他就只要把自己家阳台的绳扣解开,虽然在给学生上课,但是书房离门口和阳台都比较远,解绳扣也用不了多久,所以不会引起学生的怀疑。
对于金肖戋的恐高,我觉得完全可以是装的,所有人对恐高的判断都来源他自称恐高不去爬山,(晾衣架是为什么用摇杆的,我觉得和恐高无关,题里都提到撑衣杆这种东西,这里没想出来)。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7:20:42
梳理一下需要解答的、存在疑点的几个问题:
1、杀害唐教授的凶手是谁?如何判断?
2、凶手是如何逃离案发现场的?
在唐教授被杀案中,虽然死者家阳台外挂着绳子,但因为原文中有提到阳台外侧没有攀爬的痕迹,所以凶手不可能从阳台逃离现场。既然并非从阳台离开现场的,那么凶手必定是从死者家门离开的,并且还设置了一个装置能远程操控死者坠落,否则他在推死者下楼后再离开必定会遇到巡逻的保安。因此,我们上面所讲的问题2可拆分为两个子问题:
2、(1)凶手是如何反锁上门的?
   (2)凶手打晕死者后设置的延时坠楼装置是怎么样的?
带着上述问题,我们开始分析。
凶手身份
在本案中,虽然凶手设计了延时机关和密室机关,但他必须要亲临现场砸晕死者。所以,他在20:15-20:57这段时间内,一定不存在完整的不在场证明。于是,在这段时间内拥有坚不可摧不在场证明的王汪二人、以及化学系石广生助教可以先被排除。于是,凶手被锁定在金肖戋和曹一鸣二人之中。
我们再来看看谜题中有这么一句话,“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以曹一鸣的体重来看,绝对算不上中等体重,暂时排除他的嫌疑;而且既然设置了延时坠落的装置,凶手不太可能不伪造坠楼时的不在场证明。所以,初步锁定凶手为金肖戋。
这也解释了金肖戋不在场证明之中的疑点。在保安敲开金教授的房门时,他出来应门;而在保安敲打死者家的房门时,他也第一时间冲了出来。根据常理来说,确认完钥匙包不是自己的之后,金肖戋应该会回去继续上课,即使保安拍打隔壁门时惊动了他,他也不会立马就冲出来。但根据他学生的描述,金肖戋只离开过一次,这表明他在确认完钥匙包不是自己的之后,还守在门边等着保安拍隔壁门,这对于一个无辜的人来说完全是没必要的举动。只有他是凶手,上述疑点才能得到完美解释。下面再从另一个角度论述金肖戋为什么是凶手。
因为死者家里地板已经扫过了、手机也在书房(虽然矮书柜部分还有灰尘,但是鉴于死者回家是做简单打扫,兴许抹桌子不在“简单打扫”的范围内),所以我们可以推测在凶手打晕死者之前,死者已经在书房开始工作。此时凶手敲门拜访,死者走到门口处开门,右前额受到第一次重击;此后死者想要转身逃跑,却被凶手在后脑勺击中第二下,造成昏厥。(矮书柜处的零星血迹可以佐证死者是在门口遇袭的)
假使凶手和死者的行动轨迹如上所述,那么我们不妨再来看看存在的可疑之处。死者钱包内外均沾有血迹,内侧血迹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大门钥匙,钥匙上有死者的右手血指纹,钱包上有死者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死者在开门并遭遇凶手连续击打时,应该没必要拿出钥匙和钱包的,但是死者确实这么干了,而且还是用沾血的手操作的。所以,这一系列动作中必然有它隐藏的含义,它可能是一条指向凶手身份的死亡讯息。
我们再来看看死者的身份,中文系教授。他是属于那种会开“王”泼水变成“汪”、“白”泼水变成“泉”这样玩笑的人,是属于喜欢玩文字游戏的人。我们再来看看死者碰过的东西:钥匙、钱包。将钥匙放在钱包中,这是绝对不合常理的事情,而且是死者做的。那么,死者在感觉自己临死之时,做这些行为有什么目的呢?只能是死亡讯息!再看,钥匙,“销”,钱包,“钱”,两个字拆开之后,就是金肖戋。死者在遭受击打尚未昏厥的极短时间内,把钥匙夹进了皮夹中,用以指示凶手的身份。
如此一来,藤编小篮子里少的东西也就呼之欲出。因为钥匙平常不可能放在这样的皮夹中,单一把钥匙也用不上钥匙包,所以死者一般应该会将其放在门口可置物的地方——也就是藤编小篮子里。死者在遇袭时第一时间看到了小篮子里的钥匙,于是将其拿出用作死亡讯息。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死者的一处伤口在右前额处。这是开门后凶手的第一击,是下意识使用惯用手的一击。所以,凶手是一个左撇子,这正好照应金肖戋左手沾有墨水的线索——只有左撇子才会用左手写字,沾上墨水。
接下来详细说说关于凶手设置的延时坠楼诡计以及密室锁门诡计。

延时坠楼
根据题中描述根据案发现场血液形态的判定,血迹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也就是说,死者是从自家的阳台垂直坠落的。而现场只有绑在阳台护栏的绳子,这里没有描述具体类型,也没有描述绳子的痕迹。但尸体后腰处的皮带上却有登山绳材质的纤维,如果留在阳台的绳子是登山绳,必定留有痕迹,而一条让凶手逃走的绳子怎么会留下明显痕迹呢?因此我们偏向于,这条绳子并不是登山绳。所以,凶手用来设置机关让死者坠楼的手法用的是另一条绳子,也就是登山绳。凶手先将绳子绕过晾衣杆,然后打了一个活结,使绳子自成一个圈。接着,打晕死者之后,将死者拖至阳台,再回到602阳台将绳子抛到601阳台。将活结打开,此时的绳子,绕过了602阳台上晾衣杆,而两头都在601阳台。将绳子,穿过死者后腰处的皮带,再穿过护栏,然后如前面再打一个活结,使绳子恢复一圈的状态。慢慢拉动绳子,使绳结回到602阳台晾衣杆处,然后将尸体搬到阳台护栏外面。死者才四十六公斤,平均下来,晾衣杆承重只需要二十三公斤,完全没有问题。接着,凶手又绑上了另外一条绳子,伪装自己是从阳台离开的,随后布置完密室。回到602阳台,凶手将活结其中无法解开绳结的一头,固定在了晾衣杆上。此时如果打开活结,绳子一头是固定住,另一头没有固定,尸体就会直接往下掉,尸体落地后,凶手只需要将自家阳台升降杆上的登山绳取下,藏起来即可。这样,机关就算设置完成了。
而这个手法所依靠的,就是死者平日里的行动固定、保安平日巡楼时间固定。凶手设计好这些机关之后,将钥匙包放在了电梯门前。等保安来敲门询问时,凶手到阳台将绑在晾衣杆上面的活结解开再去开门。凶手与保安谈话时,尸体下坠,楼下保安发现尸体,这是凶手为自己做的最为明确的不在场证明。随后,待保安去隔壁601敲门询问时,楼下保安已经发现尸体并打电话给他。这就是钥匙包最大的作用,引诱保安来敲门,给凶手制造不在场证明。

延时坠楼的目的
    明显,这个坠楼机关的目的就是凶手为了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而为了伪造凶手从阳台逃走,为自己洗清嫌疑,凶手还特地用了两根材质不一样的绳子。

锁门诡计
根据保安和金教授的证词,在转动门把手的时候,有东西落地的声音。根据门廊处散落的物品,落地的声音可能是木衣架造成的,这表明在转动门把手的时候,木衣架正架在门把手上。再根据多出来的一个塑料衣夹,从屋外反锁门的机关大抵就和这两样物体有关。至于其他散落在地上的物品,可能是打斗时掉落的,也可能是凶手故意撒在地上,其目的是掩盖掉落在地上的、真正和反锁门诡计相关的衣架和衣夹。
那么,将执手锁、门把手、木衣架、衣夹联系起来,密室的手法就显而易见了。首先,房门的执手锁打开的状态是横着的,衣夹子夹在锁上,可以稳稳夹住。接着,将木衣架的钩穿过夹子后面的孔上,达到两者相连的目的。再将木衣架往执手锁上面的门把手处卡好,固定在那里。关门时不需要转动门把手,直接用力把门关上。如此一来,手法就基本完成了。
这里最后锁上门一共有两种手法:
1、转动门把手时,木衣架就会随着门把手旋转,其带来的力度足以令夹子转动执手锁,将门锁上。
2、在门外利用细线,拉扯衣架转动,带动夹子和执手锁一起转动。

由于谜题中并未提到有关细线的线索、而且使用鱼线极易容易让衣夹提前滑脱,所以虽然有门缝的存在,但我更倾向于凶手使用了手法1锁上门。
值得一提的是,执手锁是由横着转到竖着的,夹子无法夹住,而它表面光滑,所以容易令夹子滑落掉。于是,在保安尝试转动把手推门时木衣架与衣夹子都会掉到地板上,与地上其他东西混在一起。

密室的目的
这个密室,其实完全不必要存在,可还是存在了,那凶手花费心思制造密室的目的是什么呢?只能有一点,凶手想让警察确信,自己并不是从门离开,而是从阳台离开。也就是,凶手想让警察加强自己的判断——杀人凶手是从阳台处离开的,从而为自己洗清嫌疑。

凶手动机
从老旧的钢笔、金肖戋桌上的照片来看,金的哥哥很可能已经去世了,而他留着自己哥哥的钢笔作纪念。金的哥哥只比他大一岁,为什么会去世呢?这可能和死者所涉及的冒名上大学案件有关。死者曾经喝醉拉着金的手说了很多跟金无关的事情,由此可见,当时金或许是被唐认错了,以为是金的哥哥。
在这里我做一个大胆的猜测,金肖戋的哥哥就是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并且因此跳楼自杀。(这解释了死者为什么喝醉的时候会和金说“轻生”云云)金肖戋为替死去的哥哥报仇、再加上死者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悔改之意,于是将其杀害。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7:27:18 | 2020-8-6 18:25编辑
(【】内容为引用性或概括性题中线索)
一、坠楼案
凶手:金肖戋
1、凶手犯案可能性排查

由题中线索,拟时间表如下:


  18点30分00秒
  汪琨泉、王凤白从学校出发
  19点30分00秒
  汪琨泉陪王凤白在银皇后西餐厅相亲
  20点前
  曹一鸣回到家
  20点00分00秒
  石广生在实验室等实验结果
  20点15分25秒
  死者进入电梯
  20点15分45秒
  死者到达6楼
  20点30分00秒
  金肖戋开始给学生视频上课
  20点57分00秒
  保安敲金肖戋的门欲图询问钥匙包的情况
  20点57分xx秒
  保安敲死者门,敲了大概10秒
  20点57分xx秒
  唐学博坠楼
  20点57分59秒
  郑大同出现在监控中查看唐学博坠楼尸体
  20点58分xx秒
  石广生给曹一鸣教授发短信
  20点58分xx秒
  金肖戋和保安拧门把手推门
  20点59分00秒
  金肖戋继续跟学生上课
  21点01分33秒
  警方到达现场
  22点00分00秒
  汪琨泉回到学校
  凌晨
  王凤白回到学校



在20点15分45秒到20点57分xx秒,有人使用扳手对唐学博头部进行了打击,并且致使唐学博在20点57分xx秒坠楼。虽然致使唐学博坠楼可以设置延时机关操作,但是使用扳手对头部进行打击却是需要在现场的,所以这里从时间不在场上首先排除掉汪琨泉,王凤白,和石广生,能够作案的嫌疑人有曹一鸣和金肖戋。

从口供和对曹一鸣的线索描述来看,只有【搞化学的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久而久之指纹就会磨掉了】【孔明锁等小玩具】【与唐学博有发生过语言上的不愉快】这些寥寥无几的线索,导致对曹一鸣的线索推断极度缺乏,暂时放一放。

对于金肖戋【8点半到9点15分要给学生补课】成为了他的有利不在场证明,而在此出现的一个疑点【我也问了那个小孩,他说昨晚是从8点半准时开始上课,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在此之前金老师一步也没离开过】这里通过补课小孩的视角金肖戋只离开了一次。小孩首先没有必要为金肖戋说谎,既然都提到过离开了一次,那么就说明从小孩的视角看确确实实就只离开了一次。但从吴志华保安的视角来看首先由于【在6楼电梯口捡到了一个钥匙包】【吴志华保安猜测掉在6楼可能会是金老师或者唐老师的】第一次敲了金肖戋的房门,在金肖戋表示不是他的并让他去问问唐学博后【吴志华保安敲唐学博的门10秒无人应答】随后楼下郑大同保安对讲机告知吴志华保安唐学博坠楼了,由此吴志华保安【用力拍打唐学博房门后,金肖戋又立即从房间出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也就是说从保安吴志华的视角来看,金肖戋从房间里出来了两次。这就和小孩视角里的事实不符合,那就只有一个解释,说明金肖戋在第一次出来开门后就没有回去上课。随后又一次的出了门。这期间他一定是去干了某件事情。而正好也是这个时间段内,唐学博坠楼了,所以至少有理由怀疑金肖戋对于唐学博的坠楼有重大作案嫌疑。


2、第一案发现场

【注意到散落在门廊处的杂物有些奇怪。这里似乎有过打斗,以至于东西掉了一地】【在门口附近的矮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从调查报告和现场的情况看,只有在这里发现了零星血迹,那么可以断定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

3、死者钱包上的血迹

【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加上童法医判断【判断死者头部的伤起码会让他晕一个小时】的线索来推断,首先假设死者是与凶手在房门附近的矮书柜前发生冲突,并且正面右前额一扳手后脑勺一扳手将死者打晕,之后布置好可以令死者坠楼的机关准备,最后让死者坠楼,这个过程中,死者是不可能有机会在钱包内部钥匙上留下血迹和血指纹的。能够让死者有机会在钱包内部钥匙上留下血迹和血指纹,说明了死者在初步受伤并且流血后还留有意识然后拿钥匙或者是将钥匙放入钱包内才会留下这样的血迹和血指纹。
    从这里判断至少死者经历的两次扳手打击,并且间隔第二次打击是有一定程度上的时间间隔的。

4、为何对于死者的两次扳手打击会出现时间间隔?

首先想到是,两次打击是否为同一人所致,假设两次打击为不同人所致,那么理所当然会出现时间间隔,如果是两次打击不同人所致,那么这两个人从之前时间上不在场证明分析看来,也只能是金肖戋和曹一鸣,而这样那么后者打击的,便是也是使唐学博坠楼的凶手。但是不管是谁先谁后,第一个人是为何要使用扳手对唐学博进行打击,而又为何打击以后就离开了。【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扳手上连唐学博的指纹都没有,证明扳手是凶手带来,而第一个人带着扳手来,分明就是有预谋的犯案,又为何打击一下以后就离开了,这里就存在矛盾。抛开这些矛盾不谈,调查报告指出【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而【曹一鸣身高170,体重74公斤。金肖戋身高175,体重66公斤】有着很大的差距,应该会发现两组非唐学博的足迹才对。种种都指向两次打击不可能为不同人所为。
    那么打击为同一人所致所面临的问题就是,该凶手为何两次打击要分一定的时间间隔呢?考虑到凶手利用扳手打击唐学博的目的,理由就清晰了起来。凶手既然为一人,那么从事实上看,凶手最终是使唐学博坠楼而亡,那么利用扳手打击唐学博的目的就只能是为使其坠楼而亡服务,那就是为了使唐学博进入昏厥状态。这样一来,为什么两次打击出现时间间隔就迎刃而解了。假如第一次打击还未使唐学博昏厥,那么为达目的凶手会立即进行第二次打击。但是这样与钱包内外血迹和血指纹的痕迹相矛盾了。那就只剩唯一解释,第一次打击就已经使其进入了昏厥状态。那么顺理成舟的进行第二次打击的原因就是,第一次打击使唐学博的昏厥效果不够明显,导致其凶手还在房间内布置如何使唐学博坠楼时,他就醒了过来。
    唐学博由于【100毫升血液里有60毫克酒精含量】对其造成的神智意识方面的影响不言而喻(80毫克就算醉酒驾驶)加上之前凶手对其右前额进行了打击,唐学博极有可能出现断片搞不清楚状况的情况,所以未能意识到还在房间里的凶手,由于之前的打斗,可能就导致了死者钱包和钥匙掉落的情况,唐学博又有【轻微洁癖】收拾东西的习惯,醒来搞不清楚情况的他看见掉落在面前的钱包和钥匙,就下意识就下意识的用满是血的右手捡起钥匙,也导致了【在钥匙上留下了带血的右手指纹】并用带血的左手捡起钱包,导致了【在钱包外侧留下了带血的左手指纹】,并将钱包打开将钥匙放进钱包内夹住,打开钱包的过程中因为右前额还在滴血,也滴了一些到钱包内部,导致了【钱包内部的血比外侧多并使血液呈现钥匙形】也就是刚刚装好钥匙的时候,凶手发现了醒过来的唐学博,然后又用扳手在背后对其后脑勺一记重击,致其二次昏迷。

5、凶手确认

通过上面分析凶手是一个人,从比较弱一点的逻辑上看,通过调查报告【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而【曹一鸣身高170,体重74公斤】计算BMI值为25.6属于过重。而【金肖戋身高175,体重66公斤】计算BMI值为21.5属于正常,那么这里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显然指的就是金肖戋了。严格逻辑分析下来,唐学博【右前额的钝器伤】显然是由一个左撇子造成的。再看从金肖戋录口供时【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可以知道金肖戋写字是使用的左手,就是左撇子无疑了,这样一来,右前额的钝器伤也只能是金肖戋造成的了,所以凶手一定是金肖戋。


6、密室问题
衣架挂于把,衣夹夹于钮,呈宇宙玄妙之连接状,后,门把动,衣架落,夹子转,密室成。

7、坠楼手法

根据上面的分析,凶手是金肖戋,唐学博坠楼时间段在【20点57分xx秒坠楼】而这个时间段,金肖戋正好由吴志华保安上门询问钥匙包一事,由分析还得知了金肖戋在吴志华询问完钥匙包之后是没有回去上课,而是去干了什么事,而正好也符合唐学博坠楼的时机,所以推断金肖戋正是在这个时候在自己的房间内触发了令唐学博坠楼的机关。
    再看唐学博尸体的情况【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明显能看出死者坠楼前是由登山绳绑住皮带拉住的。而从法医报告【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来分析,死者被吊住的位置应该就是在601阳台外。那么这里出现的问题就是,如果登山绳系住唐学博而机关触发又是在602完成的,首先尸体一定要用某种手法固定在601的阳台外,否则血液滴下应该是滴落在602的阳台垂直下方。首先再看601的阳台只有一个【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但是在这个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这里理解的是绳子上没有指纹,没有血迹没有破损,但是在601阳台要想固定住唐学博也只有这样一个物品可以使用了。也就这个绳子的使用要尽量的少,尽量的不接触唐学博。所以我们想到了这样一个手法。

坠楼手法图示

坠楼手法图示

首先要让登山绳能够快速的脱离皮带让其坠落,这里想到了用一个特殊的活结,这样拉绳子的两端,拉一端可以收紧活结,拉另一端可以使活结解开,然后需要很少的使用到阳台的绳子那么就只是用它绑在阳台栏杆上线圈,让登山绳从其间穿过去再绑住唐学博的皮带可以保证唐学博还是固定在601阳台上。当金肖戋时机到了,他去阳台拉动松绳结的一端,最后再将登山绳穿过阳台绳子绑住栏杆的圈中直接拉回阳台即可,也正是因为两端绳子都在金肖戋房间阳台,需要拉动很长一段距离,这样产生的摩擦也足以将登山绳的些许纤维留在唐学博的皮带上。这里着重于手法配合,对活结具体细节不考究。

8、钥匙包为何会落在电梯门口?

【钥匙包上没有任何生物材料】那么如果是唐学博的钥匙包,首先唐学博就不会习惯将钥匙夹在钱包里,并且钥匙包上也没有唐学博的指纹。再来看看钥匙包具体起到了什么作用。首先钥匙包掉落在6楼的电梯门口,而6楼只有金肖戋和唐学博两人居住,如若被人捡到了,第一时间考虑的肯定是钥匙包可能是金肖戋或者是唐学博的。那么保安便会来上门询问。也就是说,给到了一个保安上门来询问的机会。而金肖戋便能借此机会,离开电脑视频上课,然后造成离开暂停上课是因为有人敲门,然后回应完保安后再去阳台使尸体掉落。否则就会补课小孩的证言里就会出现金老师无故暂停上课离开了一段时间,而就算对学生找了个借口离开,却也无人能够证明,所以这个钥匙包用作用上来推断,就是金肖戋故意扔在电梯门口,给自己的离开理由合理化并且拥有保安人证的关键手段。对于时间的把控上,由于保安每天巡楼都是【准时8点半开始】所以能够保证是在他上课的期间。

9、作案动机

从明面上看金肖戋和唐学博似乎没什么需要致人于死地的矛盾。但是从走访金肖戋宿舍发现【金肖戋有个比他大一岁的哥哥】,而且从李聃话语中【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也能看出俩兄弟长得很像。又从唐学博对金肖戋【喝得很醉时,一见到金肖戋就抓着他的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虽然金肖戋口头说不知道是在说谁,但是很明显这个话就是对金肖戋说的,至于唐学博喝醉了头晕眼花,确实有可能把金肖戋错认为其他人,但是如果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喝醉程度的头晕眼花还不至于认错,那么这里认错极有可能是把金肖戋认成了和他长得很像的人。自然而然地想到是错认成了金肖戋的哥哥,从用词“寻死觅活“来分析,加之在金肖戋房间里与哥哥的合照都只有很久远的一张黑白照, 不仅看出金肖戋对哥哥的感情很深,却只有这么一张久远的照片,结合起来,很有可能金肖戋的哥哥已经不在人世了。而唐学博又如何会认识不在人世的金肖戋的哥哥呢?从【说他与日前被深挖出来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来看,似乎此事也与金肖戋的哥哥有关系,而此事极有可能就是金肖戋哥哥离开人世的直接原因。而得知了真相的金肖戋,自然和这个和”冒名顶替上大学“有瓜葛的唐学博,有着杀哥之仇,动机也就很充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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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7:40:22 | 2020-8-6 19:59编辑
一曹的身体肥胖不能通过登山绳上下2.门口散落的杂物和两人听到的物体落下的声音说明凶手刻意设置相关机关 3.门口的钥匙上的血迹说明死者在门口被砸伤 4.屋内未提取有效脚印和指纹说明凶手有意掩盖 5.金老师未参与登山且有轻微恐高说明他不可能用登山绳进入死者房中 6.王汪石的不在场证明的确真实可以暂时排除他们的嫌疑 7,今是提前设置好的在星期三和星期五8:30-9:15之间上课,说明他可以提前准备好不在场证明,8,死者说,王和汪长得很像,而两人年龄相差了20多岁,所以有可能王是汪的私生女,9金老师用左手推眼镜。这是无意之间的行为。可以判断出他是左撇子
先从伤口分析,死者右前额和后脑勺。受到抨击凶器是扳手,受伤的地方是在门口,而受伤时,凶手应该是在书房看书。而这个时候凶手如果没有钥匙的话,他要进来必须要敲门,所以当时死者受伤时,他应该正在让凶手进来,而这个时候凶手便拿出了扳手砸向他。最后死者往反方向跑,后脑勺边又被敲了一下,便昏迷了,而这个时候他受伤的是右前额。而正面面对凶手时,根据人的惯用手来说,应该是左手打的。而这几人中,又只有金是左撇子,所以打伤他的应该是金。
在死者被打伤后。凶手出门后自然要把门带上,因为金恐高并不会爬墙,而根据槽的身形来说,如果他要从楼上爬下来,则上去的时候是不可能会爬墙,所以这两个人要出来,必须要从门这里出来。而这个时候就要扯到。让死者掉下去的手法了,可以通过一根绳子绕过死者的皮带。将死者悬挂在栏杆上,而绳子的另一端则通过那个木衣架挂在门的把手上。而当保安来查房的时候。这时,只要一转把手,那次的把手也会跟着转动。这个时候,这个木衣架就会掉下来。人也就会摔下去了。而这也是有根据的,因为死者的皮带上检测出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说明他之前是掉在绳子上的,而当时他还处在昏迷之中,所以说应该是别人将他吊在那里。
而密室也可以通过衣夹做出来,先拿衣夹住。内侧门锁的一端在从门外向下拉就可以将门锁从外侧将内侧的拉上,而另外几种人中石广生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并不知道保安的巡逻时间,这样的话他就无法做不在场证明而将门从内侧反锁,可以将罪名推给其他善于攀登的人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7:51:34
凶手应该是金肖戋
        他在上课前进入唐学博家,手指上涂透明指甲油,用扳手敲晕唐学博,拿出绳子,把绳子的一端绑在阳台的栏杆上,另一端系在自己家的升降晾衣架上(这时候晾衣架降到最低),中间缠绕住唐学博(把唐学博放在阳台上一个比较容易掉下去的地方),然后回到家给学生上课。(怎么锁上的门怎么出去的这是个谜)
        八点五十七分,保安来敲门询问钥匙包的事情,金肖戋否认钥匙包的事情后并未马上回去上课,而是去阳台上把晾衣架升到最高,这时绳子绷紧,唐学博坠楼,再把绳子从自己家的晾衣架上解下来。做完这一切后,金肖戋继续回去上课。(唐学博坠楼是发生在保安询问金肖戋之后的,这段时间金肖戋没有存在于在保安和学生的视线之下,是有作案时间的)(唐学博坠楼在五十七分五十八秒,保安去询问金肖戋也是五十七分,由此再结合前文,唐学博坠楼应该是发生在保安询问金肖戋之后的)
        吴志华听到的木头掉在地上的声音应该是木衣架掉落的声音。
        钥匙包是金肖戋提前放在电梯前的,目的是制造在保安捡到后前来询问的那段作案时间。
        话说李聃盯着车窗上的玻璃大叫是在暗示金肖戋吧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7:53:05 | 2020-8-6 19:57编辑
【】为原文
一条条排除吧。
1.先是在唐的房间找到的新鲜足迹。因为唐生前一人独居,也没有朋友来往,而头部遭到钝器打击,基本可以认定当时进入其房间的就是凶手。经过警方的调查,凶手应为男性且身高1.7以上。
由此可以排除王,因为其是女性,且当晚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同时排除汪,因为其也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那么凶手只能从石,曹,金中找。(因为金的不在场证明是在8:30开始,所以中间还是有时间布置诡计的)

【这次,轮到物证组和监控组作汇报。
首先,警方在死者家里找到的新鲜指纹都属于死者;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扫得比较干净,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矮书柜前方地面上发现的少量血迹属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迹也属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死者为何要把钥匙放回钥匙包?根据法医的证明,两次击打已经将其击晕,所以这是凶手放的!目的是为了隐藏自己的诡计?

2.死者阳台外没有脚印,所以凶手不是通过绳子爬出去的!或者说他从门出去从而布置的密室!衣夹子和衣架就是犯案手法!讲夹子夹在反锁的锁芯上,把衣架挂上,等到保安敲门开门时,就会锁上!架子就会掉!

3.死者裤带子又被拉扯过,或者说他被挂在绳子上!只要时机到了凶手就能直接将其落下。
能做到这些的只有金!

(来不及只能造一点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7:53:11
凶手是保安小华和金肖㦮。
 
皮夹内侧有血外侧无血,说明唐被打晕昏倒出血后(8点30分前),有人拿着钥匙放回他的钱包,这个人就是凶手。
 
唐家阳台上无攀爬痕迹,证明人只能从正门离开,而电梯无人,证明只有从紧急楼梯上下楼,而如果保安不是凶手,则一定会发现,故反推出保安一定是凶手或帮凶。
 
同时,密室的做法是金伪造,从唐家的格局看,只有602金的阳台有可能拉着登上绳的钩子链接到601门内侧旋钮,在金家内部拉动造成反锁假象,同时被碰掉的藤编小盘子也证实了这点。
 
所以是金和保安联手杀人(很有可能唐也经常嘲笑保安,引起敌意,故和金串通)。
其他帮凶有可能有化学系的曹,因为死前大量抑郁药。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7:53:12
根据警方的线索“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以及各自的陈述可以得出:王凤白为女性,身高不足170,且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汪琨泉陪王凤白相亲,吃完饭9点多还送对方母亲回家,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曹一鸣身高符合,但是体重过大,为超重体质;石广生有录像证明其九点才从教学楼离开,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以上嫌疑人均可排除,唯独金肖戋身高体重均符合且撒谎,列为重要嫌疑人。
“那放在客厅电视柜上的黑白照就显得尤其扎眼”金今年26岁,按其自己的说法,照片应该是2001年左右拍摄的。那时中国已经普及了彩照。金能够记得自己那时七岁,哥哥八岁,却记不得是谁帮他们照的相,此处也自相矛盾。因此可以推断该照片并不是金的,而极有可能是唐的照片。唐今年马上满60岁,他小时候的照片才应该是黑白的。金的年代并不流行用钢笔,哪怕是个人爱好,也应该知道左手用钢笔写字极易蹭上未干的墨水,应该从小就注意才对。而唐的年代使用钢笔进行书写十分流行,同时唐是古汉语文学的教授,使用钢笔写字无可厚非。这一切种种都表明金空旷的屋子中多了几个不属于他却属于唐的物品,可以推测出金进过唐的屋子。
        “呃……”金肖戋垂下眼:“一般吧。唐老师虽然说话有点横,但生活还是蛮有规律的。作为邻居也算是好相处。” 金肖戋刚来学校入职不到一年便知道死者的生活很有规律,可以推断出金肖戋特意观察过死者的生活轨迹,为了杀人顺利特意找其喝酒过后神志不清的时机下手。金肖戋同样知道保安每天都会巡楼,特意将钥匙包放到电梯前地板上,根据户型图可以看出602室的房门离防火门更近,因此只需安心给小孩上课,等待保安来敲门询问,即可触发装置,将唐教授扔下楼。此时保安正在门外,恰好可以给自己作证。
小孩说昨晚是从8点半准时开始上课,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在此之前金老师一步也没离开过。保安敲完金的家门问了钥匙包之后,又敲唐的门敲了10多秒,随后得知唐跳楼的消息开始使劲拍门,这时候金马上开门问什么情况。也就是说,金从电脑前离开了一次,开了两次门,离开时间长达一两分钟。正常情况下人不会预料到后面会发生有人跳楼的事,在回答完钥匙包的问题之后应该马上回到电脑前上课,有什么事情再离开电脑去看看也不迟,可是小孩说金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金在这一两分钟里干什么去了?我认为金在回答完钥匙包的问题之后,在保安敲门的10多秒内,就去阳台把绳子解开让唐摔死,然后再出门和保安一起转动门把手,既保证形成了密室,也完成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锁门装置下文详述。
        “拐进紧急楼梯左侧的防火门,孟轲清了清嗓子:“你好,我们是警察。”然后伸手准备敲门。“你好。”门马上打开,让孟轲敲门几乎敲到金肖戋的脑门上”可以看出房门的隔音效果并不好,在楼道中说话便可以让门内的人听到,因此金在行凶当天在屋内只要静静等待,醉醺醺的唐回来的开门声会告诉他自己行凶的时间到了。这也是金行凶之后将唐的手机放到书房的原因之一,防止有人给唐打电话长时间不接听引起保安怀疑。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可以推断出,金并不想直接杀死唐,而只是想将其打晕后吊在阳台上,待保安敲过门后再扔下楼,这样就有了不在场证明。因此在唐给金开门时便被其用扳手突然击打右前额,晕倒在地面。“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以及“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可以推断出金是左撇子,那么钥匙就是死者亲自放入钱包的,结合之前的线索可以推断出:金的第一次攻击并未造成唐完全晕厥,但金并不知道,独自去阳台布置绳子去了;在这期间唐还保持着最后的清醒,用手摸了一下破裂的额头,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做出了最后的挣扎:教师宿舍的门如果不用钥匙锁住那就只能通过门内的反锁旋钮锁住,否则外人可以轻易推门进入。为了自己更容易被救出,于是唐用最后的力气打开钱包,将钥匙放入钱包中藏好,防止凶手找到钥匙。在做完这些之后,金也走了回来,发现唐并没有昏死过去,于是又用扳手对他的后脑进行了二次击打。这一下彻底将唐击昏过去,金便将唐绑到了阳台的绳子上,自己准备离开。而金也是教师宿舍的住户,自然也清楚需要用钥匙将门锁住,但四处都找不到钥匙的痕迹。“这里似乎有过打斗,以致于东西掉了一地。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李聃弯着腰检查矮书柜的台面,在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发现了一个圆形的灰尘空白区”矮书柜上布满了灰尘,说明上面很长时间以来除了藤编小盘子外都没有东西放在上面过。B6笔记本、三折雨伞都是随身携带的物品,散落在地上正是说明这是人为的从手提包中翻出的东西,可见凶手是在找钥匙。这个线索便可以看出,金在匆忙的翻找唐的手提包,笔记本、雨伞都是从包里翻出来扔地上的。但由于上课的时间越来越近,金仓促之间没有翻开钱包,也就没有发现钥匙。于是金被迫使用衣架和塑料夹子制作了锁门装置:将反锁旋钮转到开门位置,用塑料夹子夹住旋钮。取一个木质衣架,将其倒挂在门把手上,并调整位置,使挂钩刚好顶住塑料夹子的内侧。并将衣帽架上的衣服和衣架都扔到地上,造成有打斗的迹象,自己离开。当门外有人转动扶手试图开门时,屋内扶手随着转动,衣架滑落的同时,顶住塑料夹子使其转动,夹子夹着旋钮转到锁门的位置,密室便形成了。衣架靠惯性落到地面,同时塑料夹子也被拽脱。门外两人听见的木头掉落的声音便是衣架掉落的声音。
“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601和602两家阳台中间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断墙。目测阳台栏杆边缘相隔超过1米”“在阳台周围的墙壁上没有发现攀爬的痕迹”可知,金不是通过阳台逃走的,但是绳子完全可以绕过隔断墙绑在602的自升式晾衣架上。首先,金将绳子一端绑在601阳台上,将唐架在阳台栏杆上,用绳子另一端穿过其裤腰带后,绑上重物,扔回602的阳台,再走回自己家的阳台,解下重物后,将绳子绑到自家的自升式晾衣架上,这样即使不在601也可以通过升降来调整唐的位置。回到601的阳台,将唐放到栏杆外侧,至此,唐便悬挂在601的阳台外侧了。等保安敲完门,只需在自家解开绳子,将唐扔到楼下即可。
唐是一个很孤独很想有知音却始终不合群的人,他对汪说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是一个文字游戏。他的研究方向是古汉语文学,王加上三点水就是汪,白加上水就是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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