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4:33:16
能力有限,想不到密室手法,但我还是想猜一下
凶手应该是金肖戋。家里有升降式晾衣架证明家里不止一个人,其中提到了金肖戋有个哥哥,这样,上课的不在场证明也就解释的通了,翻阳台到侧面房间自然也不会在外墙留下痕迹。还有一点就是金肖戋是左撇子,这也就说明了死者右前额受伤的问题。

尽力了哈哈😃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4:39:22
凶手是金肖戋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4:46:17 | 2020-8-6 17:23编辑
说实话,我有个非常大胆的想法,但是这个想法我没办法去求证,就是,凶手很可能是金肖戋(或许还有他哥哥)。


先说说与事件有关的人吧:
郑大同和吴志华:事发当晚吴志华在八点半多一点儿的时候到达六楼,在电梯口发现钱包,经询问发现钱包不是金肖戋的,在他准备问唐学博的时候,接到了郑大同的电话,开始拍门。他从离开金肖戋家门到拍唐学博家门的这段时间,只有一到两分钟,不具备杀人机会,排除。郑大同当晚一直在楼下站岗,是临时与吴志华换班的。郑大同发现死者后立刻赶过去,直到警察到达一直没有离开,不具备作案机会,也排除。

石广生:1201。今年开学刚搬进来的化学系助教,有女友,独居。属于容易激动的性格。体重较轻。

曹一鸣:701。化学系教授,研究方向应用化学。一家三口,女儿今年中考,妻子是小儿科医生,警察来的这几天二人在新家,目前曹一鸣独居。手很巧,(熟能生巧)。遇事沉着冷静。体重较重。

唐学博:601。古汉语文学系教授,今年九月60岁退休且无法继续任职。最近被深挖出他曾与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一事有关。老家在农村。以前与妻子育有一女,但之后唐学博出轨净身出户,不久患上抑郁。有冠心病高血压。生活有规律,在校外吃饭,每日饮酒。回家后先扫地再回书房工作。为人不好,喜欢嘲笑别人,常与人发生矛盾。事出当晚并没有喝醉。体重较轻。

金肖戋:602。今年开学刚搬进来的数学系助教,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关系要好。单身独居。家里加装过升降式手摇晾衣架。有一个比他大一岁的哥哥,长得非常像。左利手。家里没什么装饰。身高170以上,体重中等。疑似恐高

汪琨泉:数学系教授,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三月起妻子陪儿子在国外读书,目前独居。遇事沉着冷静。身高170以上,体重中等。

王凤白:英语系教授,已入职七年。单身,曾被唐学博污蔑与汪琨泉有染,怀恨在心。与汪琨泉一家关系要好。


几个疑点:
藤编小盘子是装什么的?李聃曾在矮书柜靠近衣帽架的台面上发现了一块能与藤编小盘子完全重合的灰尘空白区。藤编小盘子是不可能被孤零零的放在矮书柜上的,它原来一定是装着什么东西的。那么,是什么东西,需要放在门边,需要放在衣帽架的旁边提醒自己每天都要用的呢?结合书房里的手机——死者已经打扫了地板并开始工作了、衣帽架旁边的手提包——说明死者有把包挂在衣帽架上而不带进书房的习惯、长皮夹的款式——根本没有装钥匙的地方,还有被扔在六楼电梯附近的钥匙包——警方发现钥匙包上并没有任何可以的生物检材,我想,要是这钥匙包真是唐学博的的话,警方就应该直说了,说明这钥匙包根本就不是唐学博的。加上这些,可以推出,藤编小盘子里,原来装的是钥匙。

为什么门边会出现一个本应该出现在阳台的塑料衣夹?凶手是怎么敲晕死者的?锁没有被撬的痕迹,阳台也没有被攀爬的痕迹,说明是熟人作案,凶手是和平的从大门进来的,没有不小心把死者家阳台塑料衣夹带过来的可能。人不可能没事就进别人家里坐坐(凶手和死者之间应该不存在没事就上对方家里玩的情况),所以必定有原因,而塑料衣夹就是个借口。凶手借向死者借用塑料衣夹的借口进入死者家里,因为他并不是谋财,所以他只需要敲晕死者再想办法把死者处理掉就可以了。当死者拿着塑料衣架返回的时候,凶手迎面用扳手敲打死者但与死者打起来了,包、木衣架、手提包、手提包里面的东西、藤编小盘子都掉下来了,因为藤编小盘子里的钥匙被死者发现了,死者就拿着钥匙自卫。钱包上有血,里面最多,说明死者可能曾用钱尝试收买凶手,但是没成功,沾了血的钥匙掉在里面,死者又被锤了一下,这次彻底晕过去了。凶手与死者打斗的时候,不小心留下了塑料衣夹。

敲晕死者的人是左利手。死者头部共有两处被钝器击打造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另一处在右前额。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右前额。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惯用右手,要他迎面击打受害者头部,所造成的伤害只能在受害者的左前额。所以敲晕死者的人必为左利手。在李聃和孟轲调查金肖戋的时候,金肖戋曾用左手推眼镜,在他左手有墨渍,这两点都说明他是个左利手,而凶手恰巧也是左利手。其他嫌疑人没有特殊说明,所以都判断为非左利手。那么也就可以肯定,敲晕唐学博的人一定是金肖戋。
学习应用数学并没有要求学者一定惯用右手,所以金肖戋就是左利手。

有关金肖戋的疑问。+关于凶手到底去哪了的思考经过童法医鉴定,凶手性别男,身高170以上,体重中等。在所涉及到的所有的男性中,只有数学系教授汪琨泉和他的助教金肖戋符合这种标准。但是,金肖戋和他长得十分相似的哥哥(一定也符合标准),李聃在找出凶手前看向玻璃窗的动作,还有明明是独居还要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这些让我不禁怀疑,金肖戋究竟是不是在独居,他有很大可能是跟别人住在一起的,很有可能那个人就是他哥哥。
传闻金肖戋轻度恐高,所以从不去登山。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恐高还要住六楼?我有一个朋友也是轻度恐高,但她连海盗船都不能坐。把海盗船的高度和六楼的高度相比…?金肖戋和汪琨泉的关系十分要好,那么,面对李聃的询问,他为什么对金肖戋恐高一事,表现得“抿了抿嘴唇模棱两可地回话”呢?金肖戋到底是不是真恐高。
…这是密室啊!李聃想到的词就是这个。
血迹是在矮书柜前面被发现的,所以凶手一定是在门口敲晕死者的
事发当日是星期五,金肖戋给学生上课的日子。课程从八点半开始,唐学博晚上八点十五回家。金肖戋知道唐学博生活很规律,至于他只是刚入住不久怎么知道的,先不追究。既然他知道唐学博生活很规律就一定知道唐学博一般几点回家,间隔的十五分钟,足以让他敲晕唐学博,回到自己家里去。但是,唐学博是谁扔下去的,系绳子是干什么的。我想到唐探1,颂帕曾在作案前躲在死者床下,那么把唐学博扔下去的人会不会也躲在唐学博家里。但是,这个凶手好像不能吧。
至于凶手到底有没有从阳台逃走。那一定是没有。所有的阳台都没有攀爬过的痕迹,就连那个绳子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无论凶手有没有戴手套,李聃说得对,接触必留痕。501是没人进过的,因为501只有“陈旧足迹”,与死者房间内“新鲜足迹”不同。法医曾在尸体附近发现了一些垂直滴落的血迹,只有只受重力作用的血滴才是垂直滴落的,就,大胆的猜测一下吧——金肖戋把死者以一个平衡不稳但还能坚持一段时间的姿势放在阳台边上,等死者自己掉下去。放钥匙包是为了让保安坚信屋里有人,系绳子为了迷惑警方,在门把手上挂木衣架是因为只要把手一被转动木衣架就会掉下来,就能让保安觉得当时房间里就是有人的。
金肖戋,大概是个很怀旧的人吧。明明是年轻人却要用钢笔(除非这个钢笔对他有特殊的意义,但一般这种情况都是悄咪咪收藏起来看吧…),但说实话,我也不觉得年轻人用老气一点儿的钢笔有什么问题啊。如果他是拿别人的钢笔,那么这钢笔可能是汪琨泉或者唐学博的。汪琨泉和金肖戋关系好,但也不会一直用着别人的钢笔,唐学博的话…金肖戋也不可能为了个钢笔就杀人吧。今年是2020年,金肖戋今年26,那么他在1994年出生,拍照片的时候是2001年,我不知道在2001年拍黑白照片算不算正常,但是那个时候彩色照片已经很流行了吧…
李聃和孟轲去金肖戋家敲门的时候,门立刻就被打开了。金肖戋,要不是早又准备,要不就是正准备出门了。可无论是哪种原因都很奇怪吧!

汪琨泉和王凤白的关系。我简直太喜欢这里的设计了!但唐学博总是拿这个乱开玩笑就真的很讨厌了。还记得唐学博教的是什么专业吗?古汉语文学。那么他应该对汉字非常敏感了吧。观察汪琨泉和王凤白两个人的名字,为什么唐学博说“你俩幽会的时候赶紧往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认不出来你俩谁是谁了”,还有“知道吗你的样子就像缺少滋润的汪琨泉”?“汪”和“王”,“泉”和“白”,王凤白的确比汪琨泉“缺水”。这…其实算不上破案的关键吧,但是我觉得这个地方真的
汪琨泉和王凤白应该只是单纯的关系好。如果一个女人明知对方有家室还要硬贴,自己还和对方妻子交流很多的话,为什么在警察提起汪太太的时候王凤白会露出“温柔的笑容”呢?汪琨泉和王凤白宿舍房间的位置,我实在不清楚把这样的两个位置叫做“邻居”合不合适,但不管怎样,汪琨泉与王凤白有染这件事,不是真的。

时间。这件事,究竟是不是发生在新冠时期?作者在写日期的时候,写的是2020年、6月28日还没有中考,这两个信息都在表明,这的确是新冠时期发生的事。那么,王凤白的电影票是怎么回事?汪太太儿子回国、两个年轻人去餐厅去酒吧我都可以理解,可是这电影票…全国电影院的复工时间是7月20日,这电影票是哪儿来的呢?

曹一鸣在忙什么。李聃和孟轲敲门没人应,过了一段时间屋内传来乒乒乓乓的响声,然后又过了十秒曹一鸣才开的门,曹一鸣在忙什么,刚刚做什么事情能听不见别人敲门呢,他在想什么呢?曹一鸣没有指纹,具有作案嫌疑。但是他体重很重,不在凶手体重所在的范围之内,不可能作案。他的手很巧、孔明锁…这些到底指什么啊!!
曹一鸣是教化学的。我记得我的化学老师曾经说过:千万不要惹学化学的人。曹一鸣的研究方向是药物化学,想给一个人下药简直轻而易举。但我不认为他给唐学博下药了。如果真的下药了的话,就不用金肖戋做什么了吧。

杯葛。这可能是我最迷惑的一个地方了…究竟被杯葛的是谁?
杯葛、欺凌,这两个词出现的地方很容易让人想到金肖戋。但是,金肖戋和王坤前明明关系很好,怎么可能被杯葛。除了金肖戋,就应该是唐学博了,对于唐学博,他婚内出轨,之后得了抑郁症,最近又被深挖出丑闻,总是一个人在校外吃饭…这些,和他不受人待见的性格,把它们相加,唐学博就太有可能受到杯葛了。但是金肖戋…他和石广生是同一时期进学校的,要是遭到杯葛的话,估计石广生也…所以被杯葛的人应该就是唐学博了

乡巴佬。其实…我不太确定我对唐学博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觉得他活该还是觉得他可怜。石广生觉得唐学博说他乡巴佬是因为他是从农村出来的,可是,唐学博自己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唐学博有一次喝醉了,指着金肖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儿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其实我觉得…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多了,这句话…大概是他对自己说的吧…唐学博自己就是从农村出来的,按理讲,他自己就是自己嘴里的没见识的乡巴佬。最近唐学博被挖出来的丑闻,是被深挖出来的,应该是有人故意而为之。唐学博一直患有抑郁症,遇事悲观。再碰上自己被诬陷,说出这话应该很正常吧。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4:48:32
凶手是金肖戈
1.金肖戈其实并不恐高,他不去参加爬山的原因是为了策划完成此次案件
2.金肖戈既然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是很好的朋友,应该告诉汪琨泉自己有恐高症,而不是隐瞒,从汪琨泉的口供中可以看出,金肖戈并没有把自己恐高症的事实告诉汪琨泉
3.金肖戈和唐学博住在同一层楼,而钥匙丢了,金肖戈却指明是唐学博的,可以看出,金肖戈之前去过唐学博的家里,因为他们住在同一层楼里,所以没有被保安发现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4:51:25
我认为凶手是金老师
死者坐电梯到六楼 回家的时候金老师找到死者跟他一起进了屋 用扳手打了死者 死者的头磕到了矮柜子造成了前面的伤口而且撞到了衣帽架  把晕了的死者上半身搭在升降晾衣架上 下半身搭在阳台边上
金老师从阳台回到家 给学生上课 等保安进来问完钥匙包是不是他的后 去把晾衣架摇起来死者掉下去 再出来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5:05:04
写在前面的话:原文引用放在“”内。

一、        案件分析
(一)        尸体分析
原文法医对尸体的分析如下:
“死因是高空坠亡。死者颅脑损伤严重,身上有多处骨折,重要脏器被刺破引起内出血。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可认定为致伤工具。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
由此我们可得出以下信息:
1、        死者头部的两处钝器击打伤,有一处在右前额,可见击打的人在与死者四目相对时,用左手击打了死者头部,可判断凶手是左利手
2、        死者在被打晕至坠楼前,昏迷了一个小时或以上,但由于夏天屋内窗子开着,且有落地风扇,死者不一定昏迷了这么久。保安发现尸体坠落的时间大约为21点,但电梯监控拍到死者是20:15回到的小区,且未提死者身上有异样,可见两次击打都发生在死者回到家之后,那么死者受到击打的时间就锁定在20:15之后
3、        百度上说,血液滴落同时又伴随人体运动,则滴落血迹的分布路线应与运动轨迹一致,因此文中说的“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可判断死者是从601阳台上坠落下来的。文中提到601室即死者的家,“现场的门锁确确实实是被反锁旋钮反锁了”。
4、        结合2和3,我们可推断凶手在打晕死者后,制造了一个房门内部上锁的“密室”,及一个让死者延时坠落的机关

(二)        现场分析
1、        原文的分析将凶手锁定在了住在宿舍楼内的教师,认为其是有预谋地害命,原文如下:
(1)“若想去天台,需要从12楼的紧急楼梯往上走。楼梯尽头处有一扇不锈钢门。一般情况下天台的门是锁着的。钥匙由保安队队长保管。案发前后,钥匙没有出现丢失,被复制或被掉包的情况。警方在保安队队长陪同下进入天台勘查时,没有找到任何近期有人活动过的痕迹”。可见并无外人从天台进出该楼。
(2)“死者的手机、钱包、钱包里的现金、证件都没有被盗,可见凶手并非图财”,“死者家里没有除他之外的新鲜指纹,预谋作案几率上升。死者家门门锁完好,阳台外墙各个方向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屋,熟人作案”。我对此也是认同的。
2、由于前面分析了死者晕倒和坠楼之间存在时间差,因此我们怀疑存在延时装置。从原文可知,当保安“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死者房门“从里面用反锁旋钮关上后,把手还能旋动”。死者家门口“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按理讲,一般衣服和衣架是在一起的,现在这种分开的情况可知是凶手故意为之。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利用到木衣架。
3、原文说,“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可见死者在坠楼前皮带上曾绑过登山绳。根据皮带外翻的严重程度,可推断绳子曾在死者上方吊过死者。结合前面提到的衣架,我们可以设想出这样一种情景,即将第一个衣架上的挂钩挂在门把手上,然后把第二个衣架的挂钩挂在第一个衣架下面的边角处,第三个衣架的挂钩挂在第二个衣架的边角处……由于没提有几个衣架,我们只能知道是3个以上,且总长度【即几个衣架斜边的长度和】不会偏离门口杂物散落的位置。简单算了一下,衣服挂这样斜扯之后长度大约为34CM【直角三角形两条直角边分别为26和22.5,求第三边】之后在最后一个衣架的边角处绕过绳子A,绳子A一头穿过死者皮带最后一节【目的是固定住死者】,绳子A末端系一个圆圈,圆圈套入死者家阳台栏杆上的那条绳子B。此时,绳子B一头固定在了栏杆上,另一头固定在了另一处,这个“另一处”后面会继续分析。再来看绳子A,它的另一头也固定在了某处。至此,死者的尸体就被固定在了阳台上。在此操作过程中,关键就是要让所有绳子都是绷直的。
4、现场死者家最特别的地方就是“现场的门锁确确实实是被反锁旋钮反锁了”。现场的地上有一个本该在阳台的塑料衣夹,“房门并非完全封闭……在关上后……下方还有2毫米的缝隙” ,我们可推断凶手就是利用了衣夹和缝隙,实现了在室外锁上反锁旋钮。操作如下:凶手事先准备两根鱼线。鱼线A两头分别绕过旋钮,之后把线从门下面引到门外。用衣夹夹住旋钮上的鱼线A【夹的具体位置就是旋钮在处于上锁状态时向下的那一端】,再把鱼线B一头绕过衣夹上面的金属半圆,把鱼线B的两头伸出门外。布置好之后,凶手可以在门外拉动鱼线A,使旋钮旋转90度,呈关闭状态,然后拉动鱼线B,将衣夹扯落,之后把两条鱼线都拉出来收好。
5、原文说,“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从门口散落的东西我们可以猜测,藤编小盘子是用来放钥匙、钱包等小物件的,结合保安捡到的没有钥匙的钥匙包,我猜测这个钥匙包本来属于死者的,在某种情况下死者取下了钥匙。死者被人击打了两次,还是不同方位的,可以猜测死者第一次是遭到凶手正面攻击,即被打中了右前额,于是昏倒在小矮柜前面,造成了矮柜附近的少量血迹。趁着死者昏迷,凶手开始布置现场,但这时死者醒来了,他趁凶手没看见时,把钥匙包里的钥匙卸了下来,之后用右手摸到头上的伤口,手上沾满了血,从而让钥匙上也都是血【目的就是让凶手没法用这把钥匙反锁大门】,并把钥匙夹在了钱包里,这里其实是在暗示凶手的名字。凶手看到死者醒来后的行为,又在他后脑重重一击,再次打晕死者。凶手为了混淆警察的视线,把矮书柜旁的东西都打散在地,造成有过打斗的假相。

二、        嫌疑人排除及确认凶手
(一)        死者及各个嫌疑人当晚的时间线
18:30                王凤白和汪琨泉一同出校门。
19:00                曹一鸣和石广生去学校饭堂吃了点东西,之后石去实验室等结果,曹则回家写实验过程的文档
19:30                王凤白和汪琨泉及另外一对母子在银皇后西餐厅吃饭。
19:40                金肖戋回到宿舍楼。
20:00                石广生在办公室;曹一鸣独自在家。
20:15:25        死者进入电梯,约20秒后到达6楼。此后直至警察到达前,没有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
20:30                金肖戋在书房跟一个学生视频上课(经学生证实课程为直播,没有录屏);保安吴志华开始从顶楼向下打卡检查 。
20:57                保安来找金肖戋询问其是否丢了钥匙包。
20:58                石广生给曹教授发短信。
21:00                石广生离开办公楼,“办公楼里和出入口都有监控”;王凤白和汪琨泉等人吃完饭。

(二)        嫌疑人排除
结合前面的分析,我们确定了凶手的几个行为特征:
(1)        左利手,
(2)        20:15-21:00之间在宿舍楼内,
(3)        有机会和能力制造延时装置,在装置启动时可以保证身边有人证,
(4)        原文说,“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扫得比较干净,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所有的嫌疑人。
1、        曹一鸣:假设他是凶手的话,当晚他自己一个人在家,死者坠楼时他也没有不在场证明,制造延时装置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而且他身高170,体重74公斤,与嫌疑人的身高体重不相符。因此可以排除他的嫌疑。
2、        石广生:有监控证明他21点才回到宿舍楼,不具备谋害死者的时机,因此可以排除他的嫌疑。
3、        汪琨泉和王凤白:他们二人当天19:30和另外两个人一起吃饭到21点,而死者20:15才回到宿舍楼,因此这两个人不具备杀害死者的时间,且有不在场证明,因此可以排除他们的嫌疑。
对于死者说他们二人,“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死者是一个研究“古汉语文学”的人,只要我们仔细看一下汪琨泉和王凤白的名字写法,就可以明白朝王老师“身上泼水”,即加上“水”字,那么“王”字就变成了“汪”,“白”字就变成了“泉”。而死者说王凤白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也是同样拆字的意思,即没有“水”字的“汪”和“泉”就变成了“王”和“白”。
4、        保安郑大同和吴志华:郑大同当天“他乡下的老婆打电话来商量老家拆迁的事”,因此他没有时间去杀人,可以排除嫌疑。吴志华当天20:30开始自上而下的在楼里打卡,每一层的时间都没有误,因此也没有行凶的时间。所以可以排除他们的嫌疑。

(三)        确认凶手
本案的凶手就是金肖戋。原因如下:
1、        他是左利手。原文为“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可见他写字用左手,大概率就是一个左利手。
2、        他“身高175,体重66公斤”,也符合对嫌疑人外貌特征的描述。
3、        他家有一个“手摇式升降晾衣架”,“601和602两家阳台中间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断墙。目测阳台栏杆边缘相隔超过1米。所以,从602号房阳台栏杆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强看到601号房阳台的一部分。”前面提到凶手要固定绳子A和B,小金对于固定绳子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因为他家和死者家紧邻。小金可以把上面提到的绳子A的另一头固定在他家的晾衣架上面,绳子B“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因此可以系在自家的阳台栏杆上。至此这个让死者延时坠落的装置就完整了。
4、        这个装置触发的最好时机是,死者坠楼时小金正和别人在一起,那么如何让别人来找自己呢?小金利用了死者的钥匙包。他知道保安20:30定时开始查楼,他提前把钥匙包放在电梯外,因为该楼层只有小金和死者住,因此可以确定保安一定会来问他俩。由于小金家离电梯口较近,所以保安第一时间会来问他。而这一时间段正是小金给学生补课的时间,学生也可以为小金作出死者坠楼时的不在场证明。所以,保安来敲门时,小金先去阳台松开系在自家阳台上的绳子B,这时死者皮带的一头绳子松脱,死者整个身体就掉下楼去。小金给保安开门,否认钥匙包是自己的,之后回来把固定在晾衣架上的绳子A收回,收回时可用力晃动,使另一边成串的衣架分开。
5、        延时装置还有一个待补救的地方,就是木衣架的一头还挂在门把上。因此小金要尽量在警察进入死者家前让衣架散落在地上,即先行拧动死者家的门把手【门把手可以内外同时转动】。于是,他一直留意室外保安的动静,用保安的话说,“当时我吓得用力拍601的门。金老师立刻跑出来问我怎么回事”,之后小金本人也承认,“我和保安试着转把手推门,但没什么用。”可见通过转动正好让衣架落到了地上。
6、        案发后警察走访时,“孟轲……伸手准备敲门……门马上打开,让孟轲敲门几乎敲到金肖戋的脑门上。”可见小金一直躲在门后看警察走访的情况,从心态上来讲,他和死者也不是朋友 ,能如此关注此事正是因为他涉及其中。同时小金不去参加登山的集体活动,表现出恐高的特征,但实际上可能是因为他曾在山上对某人做过一些什么事,留有心理阴影。
7、        通过死者开汪王两位老师的玩笑,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喜欢玩文字游戏的人,那么钱包正对应了“金肖戋”名字中的“金戋”钱,“金肖戋”中的“金肖”对应了“销”,门的插销也可以联想到钥匙。
8、        凶手的动机我们可以猜测一下。小金说他有一个比他大一岁的哥哥,二人长相相似,结合死者曾被卷入“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从他的年纪上看,他应该是负责招生的老师,没有看出当时顶替一事。死者曾在电梯里说过,“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可猜测事件的当事人因为失去了上学的机会有寻短见的行为,而死者虽然嘴上说他们没见识,但其实内心还是很自责的,只不过是一种不在乎来掩饰自己。我个人觉得死者也挺可怜的。言归正传,我们可猜测小金正是一个当年顶替了哥哥上大学的人。死者因自责心理可能重查了很多人当时的入学情况,小金担心自己的身世暴露,于是杀了死者。

三、        案件还原
死者曾因疏忽或其他原因让一个学生被冒名顶替了,现在事情被披露了,他心里还是很自责,同时偷偷私下调查类似的事件是否还存在。
凶手小金当年就是顶替了家人上的大学,很有可能还把他的兄弟从山上推了下去。在得知死者可能会查到自己的时候,决定先下手为强。
小金利用周五给学生补课的机会,以及死者固定的生活习惯,在当天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死者回家收拾好之后,小金过去找死者。进屋后,小金全程戴手套,用扳手击晕了死者。但死者醒了过来,且把血钥匙放在了钱包里。于是小金再次从后面打晕死者。
之后小金利用衣架、绳子【登山绳】、晾衣架等物品制造了一个固定死者身体的机关。然后又用衣夹、鱼线从外面将房门反锁。把死者的钥匙包丢在电梯前面。
等到保安过来敲门时,让死者坠楼。之后和保安一起去死者家门外转动门把手。

最后配了两个图,希望可以被看懂。具体密室形成过程见上面的分析,不再赘述。

答题完毕。
QQ图片20200806150353.jpg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5:12:10
作案工具:登山绳,板子,晾衣架
凶手:曹 金
过程:首先金跟死者要好,符合熟人作案的特征,所以我认为金先让死者打开门,然后用板子打伤了死者,因为金不登山,所以买登山绳会暴露,而且也无法脱身,曹在死者楼上而且登山,所以登山绳应该有,登山绳一般在60~100m,而一般一层楼的高度在两米半左右,所以登山绳和晾衣架足以做成一个定滑轮装置,曹利用定滑轮将绳子从阳台放下去,金应该还在死者家里,所以金将死者绑在绳子上,并绞断绳子,死者坠楼,金造成门反锁的假相并利用绳子和定滑轮逃出去,回到自己家里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5:32:51
凶手是金肖戋,金肖戋的哥哥,曹一鸣三人(以下所有人均简称为x某,x为姓氏)
推理如下:
根据已知的信息,唐某于20点15分25秒登上电梯,20点57分死亡。此期间内,汪某,王某,石某均有不在场证明。曹某在此时段内没有不在场证明,金某在七点四十分到八点半时间时间段无不在场证明。
根据已知的信息,唐某生前为古汉语教授,最爱拿别人的名字来嘲笑别人,例如王凤白,王加水旁为汪,白加水底为泉,所以唐某才说泼上水就分不清汪某和王某两人了。
案发现场有死者钱包,内有带血的钥匙以及死者的指纹,是什么让死者身受重伤也要拿钥匙呢?钥匙在古汉语中简称钥,组成为一个金加一个月。根据汪某的口供,称呼金某为小戋,金肖戋三字可拆分为金小月戋去掉小戋得到金月组合得到钥。所以死者在电梯说道“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是因为钥匙(要死)啊。所以带血的钥匙应该是死者最后的死亡讯息。
至于矮书柜上面的藤织盘,里面应该装的东西推测应该为钢笔,因为地上散落一堆东西,伞,手提包,笔记等等唯独没有笔这样东西身为一名教师怎么可能没有笔呢?所以唐某应该是在拿笔或者放笔的时候被人重击以至于藤织盘掉了下来。
死者的尸体的皮带上有拉扯的痕迹而且有疑似登山绳的纤维,并且地面上有从六楼垂直滴落的血迹,代表死者很有可能被吊在六楼了一段时间。但是死者的阳台上面的绳子长度却能到达五楼,那么有可能是做了这样一个装置,并且绳子在门锁上的一端靠近把手的尾端,如果受到震动极有可能脱落。(如图) TIM图片20200806145501.png
那么密室又是怎么做到的呢,如果不考虑在锁上做手脚,墙上有没有攀爬的痕迹,唯一比较现实的方法就是吊上去。只需要在七楼搭下一根绳子挂在身上再拉上去就可以做到。
根据已知的信息,房子内的属于体重中等的人,曹某体重发福显然不对,而金某恐高,吊着绳子上楼的办法显然难以实现。而又知道金某家中摇杆式晾衣架以及黑白照片推测出金某家中可能还有一位哥哥,很可能是哥哥完成了这些操作。拉上一个成年人体重的物体一个人显然是难以实现的,所以很有可能是金某曹某一起合作。
至于小衣服架子,作用似乎仅能拿来夹东西,实在找不到什么其他用途,但是却出现在不符合事宜的地方。而架子来自阳台,如果不是凶手所为,那么有可能是唐某突然回光返照丢过去的夹子。戋字的字意为小的,少的,一个衣服夹子足以表达。当然也有可能是凶手扰乱视听所为。
至于类似木制东西落地的声音,应当是挂在门把手上的衣架,衣架挂在门把手的内侧可以卡住绳子防止绳子向内滑动(如图) TIM图片20200806151556.png
根据已知信息,金某使用钢笔时会让自己沾上墨水,钢笔更像是老年人使用的,表明钢笔很有可能不是金某的,而是死者的物品。至于金某为什么要拿走钢笔,死者又为什么要放下钢笔,应该因为死者是古汉语学家,对于语言学家来说,没什么比笔更加珍贵了。
至于登山绳,可以知道每个人都是自己保管自己的登山道具,那么曹某家必然也存在登山绳这一物品。
至于物证应当是钢笔,有关金某哥哥出入的监控,曹某家的登山绳,然后查询金某和曹某的通话记录。
犯罪过程
金某下午八点十六七分左右进入被害人家中趁被害人拿笔的时候袭击了被害人。随后夺走了被害人的钢笔,被害人此时拼尽全力想要在钥匙上留下血迹,又被金某补了一刀。随后金某通知曹某以及哥哥完成了一系列机关并成功制造了密室。(详见上文)被害人因为敲门时候的震动使得绳子从门把手脱落,身体急速下坠,而绳子紧崩又施加了向上拉力导致皮带处撕裂坠楼身亡。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5:46:29
首先根据我最开始的想法是跟就皮带严重变形,攀登绳以及两边可以同时转动的把手推断的。就是利用绳子将昏迷的死者悬挂在阳台外,绳子一端则套在门把手中,外面的人转动把手,死者掉落死亡。但可笑的是,这个想法并不切实际。因为这样掉落,绳子也会一起掉落,无法形成看起来自杀这一目的。之后我跟朋友讨论,突然发现触发到我了。将死者悬挂在阳台上,得有个着力点,但是这个房子几乎没有任何着力点。不是这个房子,不是从这个房子坠楼的。我本来是怀疑是金的,他转动过把手,登山时没有去,有一只不符合他的老气的钢笔,就像是死者的一样,且能放入腾盘里,设计机关对于他一个应用数学的人来说,轻而易举。但是死者是在8:25进入电梯,而金要在8:30给孩子们上课,所以金的作案时间只有15分钟,这15分钟来打晕死者设计机关是做不到的。石与王可以排除,因为越是。这样说的越不可能去杀人,因为他们知道矛头会指向自己,而汪是一直陪同王的,也可排除。那么只剩下曹一鸣了,假设凶手是曹一鸣的话。死者的嘴巴很毒,几乎很少人跟他来玩,但我猜想曹一鸣的爱好与死者爱好相符,死者作为一个中文系古汉语学的肯定是喜欢孔明锁的,恰好曹一鸣就是喜欢孔明锁,爱好相同。可以和平进屋,在趁死者不注意是敲击他的脑袋,扳手应该是自己拿进来的。在敲击两下之后,因为他长时间接触化学,指纹被腐蚀所以扳手上没有指纹,死者会晕倒,他用跟大家一起爬山时买的登山绳挂住死者皮带,然后利用衣架与衣夹子可以制造一个滑轮,不费力气的将死者挂在七楼与六楼之间,因为血液为垂直滴落可知他是挂在阳台外的需要一个稳固的着力点,而七楼栏杆是最好的选择。做好一切后,拿走可以代表他的孔明锁,从正门走出,因为他孔明锁玩的很熟练,可能通过长时间接触可以通过从而从外面将门反锁。之后将从房间死者的钱包放在保安可见的位置后排除自己,也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提供有力证据。当保安来到时,他只需切断七楼与六楼的连接线,将绳子丢了或者藏起来。(好吧,我知道我又错了)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5:58:22 | 2020-8-6 18:56编辑
凶手:金肖戋
根据原文可以整理时间线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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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总结可疑人员有:
汪琨泉、王凤白、金肖戋、曹一鸣、石广生五人,其中汪琨泉、王凤白两人的不在场证明十分完善,没有作案时间,可以排除两人的作案嫌疑。石广生虽然为一个人单独在实验室没有人可以证明,但是由于楼门口有保安,未见其出入,而实验和短信基本可以证实其所说的话,因此他的嫌疑极小。因此,本案中金肖戋、曹一鸣两人的嫌疑最大。

根据原文:
引用
“对了,曹老师,听说你跟唐老师吵过架,是什么原因啊?”
“唉……就是广生那孩子。” 曹一鸣突然有些不安:“唐老师总瞧不起广生的出身,所以老拿话怼他。广生嘛,一开始尽可能忍让,但毕竟年轻气盛。有一回我看他们吵得实在难看就过去调解了两句,结果唐老师竟然把我也臭骂了一顿,说我……”
“说你什么了?”
“哎,反正就是骂骂咧咧的,嘴里不干不净。”
曹一鸣虽然在作案时间上的嫌疑比较大,但是他和死者的矛盾不深,没有什么杀害死者的动机。

根据原文:
引用
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的,所以死者一定在601的阳台待过,而且当时头部已经受伤,可以排除死者是从其他楼层坠落

根据原文:
引用
“第一个问题:死者头部的伤严重吗?如果放着不管会不会死?”
童法医狐疑地皱了皱眉:“后脑勺被重击后若不及时就医当然有可能会死。不过,我在会上也说了,这两个伤口并不致命。”
“那依你判断,死者被打后会失去意识吗?”
“会。”童法医肯定地回答:“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

死者头上的两个伤口虽然不致命,但是被打后会失去至少一个小时的意识。根据时间线索,死者回家是在当晚的20点15分左右到家,跌落是在20点57分左右,因此被打晕到跌落时间不足1小时,不会是自己清醒不小心翻身跌落,或者自己产生自杀想法后自杀

根据原文:
引用
书柜前方地面上发现的少量血迹属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迹也属于死者。
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

死者血迹的发现地点是在书柜前方,这里离门较近,符合一般外人进入屋子所处的位置。应该是第一打斗现场,所以凶手是在一进门的书柜附近打晕死者后搬到阳台,并最终使死者跌落死亡的。

根据原文:
引用
在书房找到死者的手机。
学博生活十分规律,每天结束教学后,都会去校外一家固定的餐厅吃饭,小酌两杯然后回家。回家后也没什么娱乐,通常是简单打扫一下房间,然后回书房工作。
警方在死者家里找到的新鲜指纹都属于死者;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扫得比较干净,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

死者的生活规律十分固定,进家门后是先打扫再去书房工作。手机是在书房被发现的,而且地板也被打扫过,基本可以确定死者回到家后已经打扫完房间,回到书房,然后凶手才进来并打晕死者的。而房间发现了不属于死者的足迹,所以可以排除是以前别人来串门的时候留下的,可以确定是足迹的主人是在死者打扫后进来留下的,因此很大的可能就是凶手。

根据原文:
引用
汪琨泉,男,55岁,身高172,体重68公斤;石楠大学数学系教授,研究方向是应用数学;3月份起妻子陪儿子在国外读书,目前独居。
王凤白,女,30岁,身高156,体重45公斤;石楠大学英文系教师;入职已有7年;目前单身,但传闻她与汪琨泉有染。
金肖戋,男,26岁,身高175,体重66公斤;石楠大学数学系助教;今年刚进入学校工作;目前单身独居;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的关系十分要好。
曹一鸣,男,45岁,身高170,体重74公斤;石楠大学化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是药物化学;与妻子育有一女,三人均住在宿舍内。
石广生,男,26岁,身高178,体重59公斤;石楠大学化学系助教,今年刚进入学校工作;女朋友在外资企业工作;目前独居。

从足迹可以排除女性:王凤白;身高可以排除:王凤白、曹一鸣;体重可以排除:石广生。
因此,嫌疑人基本锁定为:金肖戋。
  
根据原文:
引用
案发前后,钥匙没有出现丢失,被复制或被掉包的情况。警方在保安队队长陪同下进入天台勘查时,没有找到任何近期有人活动过的痕迹。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
李聃走到阳台往四周看了看。没有攀爬的痕迹,阳台各处,包括洗衣机,空调外机和栏杆上也都没有异常。
死者家门门锁完好,阳台外墙各个方向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屋,熟人作案。

由于天台,死者家上下左右相关人家的房间,死者家阳台外墙各个方向都没有攀爬痕迹,所以凶手出入都应该没有通过阳台,而是通过死者家大门进出。

根据原文:
引用
“对了,队长。”李聃问:“死者家的门是反锁的吗?”
“嗯。”中队长原先爽朗的眉眼一下阴沉了起来:“问过专家了,这门锁是常见的执手锁,从里面用反锁旋钮关上后,把手能旋动,但门推不开。”
“那用钥匙能从外面操作反锁旋钮关上和开启吗?”
“当然不能。”

死者家的房门是从内侧通过旋钮反锁的,那么有两种可能,猜想1:凶手一直躲在死者家中,并没有离开,而是反锁之后等房门开了之后才离开。猜想2:凶手通过正门离开并使用某种方法从外侧将门里的。

我们先来验证猜想1.
根据原文:
引用
“门是警察到场后才打开的?”
“是。”

门在警察到了之后才打开的,凶手不可能躲在死者家中而不被警察发现的离开,这个猜想可以排除。

那么我们来看猜想2:
根据原文:
引用
虽然房门并非完全封闭,两侧和上方在关上后均有1.5毫米的缝隙,下方还有2毫米的缝隙,足以通过较薄的钥匙。

我们通过实验发现可以用线逆着反锁的方向绕几圈,然后一拉就能够反锁上了,然后慢慢拉动绳子的一端可以抽出绳子。由于附件大小限制,只有反锁的实验部分。所以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从门缝在房门外反锁上门。
123.gif

根据原文:
引用
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根据这些东西也可以使用另一种方法从外侧关门。将塑料衣夹夹在反锁用的旋钮上,把木制的衣架卡在门把手上,通过转动门把手旋转木制衣架带动塑料衣夹达到反锁的效果。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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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种方法都能实现猜想2。所以凶手可以在通过一些手法从外侧锁上旋钮形成密室

根据原文:
引用
在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

一般楼房的绳子的长度足够落到下一层,根据国家规定普通住房层高不可以高于二点八米,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可以低于二点四米。所以算上栏杆的告诉,这条绳子最长不超过四米最短也不会低于3米。虽然没有房间的长度说明,但是无论是从绳子的状态,地上杂物的状态,都无法支持绳子通过某种方式挂在门把手上。

根据原文:
引用
吴志华解释:“我先敲了金老师的门,他说不是他的。让我去问问唐老师。接着,我去敲唐老师的门,但没人应。”
“然后老郑就用对讲机跟我说唐老师跳楼了。”
“当时你就在死者家门前?”李聃再三确认。
“对。”吴志华点头如捣蒜:“我试着开门,但打不开。”

吴志华的行动顺序是先敲门,然后收到死者坠楼信息之后才尝试转动门把手开门,所以转动门把手和死者坠楼没有关系,也能排除阳台上的绳子是和门把手联动的。

根据原文:
引用
“金老师能证明。当时我吓得用力拍601的门。金老师立刻跑出来问我怎么回事。”
“当时屋内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动静?”
“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吴志华有些拿不准地回了句。
“具体点。”李聃有些着急。
“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有木头掉到地上的声音是在金肖戋来到601之后,既然木头掉地上和死者坠落没有关系,当时凶手也不在屋内,那么凶手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装置呢?可以猜测是为了让外面的人觉得屋里当时有人,而阳台上的绳子的作用之一也是让人觉得凶手是通过阳台离开的。

根据原文:
引用
这里似乎有过打斗,以致于东西掉了一地。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
看来这个小盘子原先就是放在这个位置上。可是……
李聃环视了一圈脚下。
不对啊……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难道,是少了什么?
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编小盘子,轻轻地覆在空白区上,然后直起身子观察——完全重合!还有,这衣夹子怎么会零丁出现在这里?

地上的东西看上去是打斗掉落的,但是上面没有发现脚印或者血迹,而藤编小盘子和矮书柜上的空白印字完全一致,这不但能确定这个就是小盘子原来的位置,还可以知道不是不小心碰掉的,否则会有盘子擦掉的灰尘痕迹。所以说明这些东西是凶手刻意仍在地上的。而理由很肯能是为了让掉落的木制衣架不那么突兀。

根据原文:
引用
“601和602两家阳台中间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断墙。目测阳台栏杆边缘相隔超过1米。所以,从602号房阳台栏杆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强看到601号房阳台的一部分。”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金老师家的晾衣杆跟楼上曹一鸣家一样,都是自己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师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撑衣杆弄上去确实不方便。可金肖戋就一个人住有必要吗?”

死者皮带上有外翻变形情况且附着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加上楼下的血滴,可以猜测是凶手把绳子穿过死者皮带进行固定,然后在合适的时间拉动绳子就能够把死者抛到楼下。根据绳子长度有2个人能够做到,一个是隔壁的金肖戋,是楼上的曹一鸣。由于死者家是栏杆,不能确定是否能让死者平躺在上面不掉下去。所以凶手通过把绳子穿过皮带,然后另一端扔到自己家里绑在晾衣架上,通过摇动升降衣架把死者悬在阳台外面,所以才会留下严重外翻变形的痕迹,楼下也留下了死者伤口滴下的血迹。考虑拉动的力度,如果有手摇式升降晾衣架会更方便。但是从绳子的长度和这种方法对时间的要求来看可以排除曹一鸣。

根据原文:
引用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
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
“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
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
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
突然,李聃盯着车窗上的玻璃大叫起来:“快掉头回去!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如果凶手先打在后脑勺那么死者会跌倒或是逃跑,第二下打在前面的可能性不大,更可能是凶手和死者面对面说话的时候,第一下打在右前额,死者转身想逃跑但是凶手追上去打了第二下。所以凶手应该是左撇子才能打在死者的右前额。
金肖戋推眼镜、写字都是左手,他是左撇子。而他和哥哥的照片也是因为一个人左手一个人右手才会在并排写字的时候看起来像玻璃窗里的倒影。而李聃看到车窗玻璃想到的就是这个问题。因此可以确定凶手就是金肖戋

根据原文:
引用
“几点开始巡的楼?”
“8点半左右。”
“你们巡楼的时间是固定的吗?”
“基本上是。”
“说说你巡楼的路线。”
“按规定我先搭电梯到了顶楼。接着走进两边的防火门,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如果没有就在楼道内设置的保安点打卡。然后从紧急楼梯往下走一层,继续检查。”
“每天都这样?”
“除非汪教授有急事要我做,否则差不多就是这规律。”

死者的生活很规律,保安的巡楼时间是固定的,所以金肖戋可以利用保安证明自己不是凶手。


根据原文:
引用
案发当晚8点半本应由保安郑大同负责巡楼,但当时他乡下的老婆打电话来商量老家拆迁的事,于是请另一位保安吴志华先帮他顶班。

吴志华是临时顶班的,郑大同没有在楼上,所以这两名保安都不可能实现和金肖戋合谋

根据原文:
引用
警方在保安吴志华捡到的钥匙包上没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检材。
“当我走到6楼的时候,我发现电梯前的地板上有一个钥匙包。”
“钥匙包?”
“嗯。我想可能是住这层的唐老师或金老师不小心落下的,于是就捡起来逐个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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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包上没有什么可疑的痕迹说明是凶手特地处理过的,他利用这个钥匙包吸引保安的注意,因为他的房间靠防火门更近,所以保安一定会先敲他家的门问他。这样他就有理由离开学生去开门并抛下死者了。

根据原文:
引用
“确实如他所说是帮对方即将中考的儿子做些辅导。我也问了那个小孩,他说昨晚是从8点半准时开始上课,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在此之前金老师一步也没离开过。”
吴志华解释:“我先敲了金老师的门,他说不是他的。让我去问问唐老师。接着,我去敲唐老师的门,但没人应。”
“金老师能证明。当时我吓得用力拍601的门。金老师立刻跑出来问我怎么回事。”

金肖戋开了门两次,两次间隔至少十多秒,他开门很快说明离门很近。但是小朋友说金肖戋只离开了1次,也就是在第一次开门后金肖戋并没有直接回来上课,而是关上门,过了一会又开门报警之后才回来的。因此可以猜测他当时的行动是:
先开门告诉保安去问死者,然后关门去自己家阳台拉动绳子把死者扔下摔死,然后去外面和保安一起见证死者屋里的声音,最后回到电脑前继续上课。

根据原文:
引用
就在他们准备问局里要曹一鸣的手机号好联系他时,屋内突然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
“曹先生?”孟轲抓紧机会又敲了敲门叫道。
“来了来了。”门内传来了一道不紧不慢的声音。
李聃和孟轲等了十来秒,曹一鸣终于开门了:“警官你好。请进。”
“谢谢。”等曹一鸣关好门后,孟轲问:“你在忙?”
曹一鸣不知在思考什么,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啊,不好意思。”他把客人带到沙发,然后指了指客厅一角的书桌:“请坐请坐。我刚才在做事满脑子都在思考,所以没注意到门口的动静。请两位不要见怪。”

曹一鸣对敲门并不敏感,一般人也不会刻意听着门外的声音,他这样过来一会才开门比较符合一般人的情况。

根据原文:
引用
拐进紧急楼梯左侧的防火门,孟轲清了清嗓子:“你好,我们是警察。”然后伸手准备敲门。
“你好。”门马上打开,让孟轲敲门几乎敲到金肖戋的脑门上。
“金老师好,我们来了解一下情况,方便进屋吗?”李聃忍住笑,打破尴尬。
“请进。”

金肖戋开门十分迅速,只是听到外面说话就迅速开门,一个是因为隔音不好,因此他在屋里能听到外面的动静,一个是他对外面十分留意,还有则是他动作很迅速。

根据原文:
引用
“金老师一向不喜欢爬山徒步之类的运动,他说累得慌。而且听说他好像有轻微恐高。”
汪琨泉想了想:“只有小戋没去。”
“为什么呢?”李聃心里突然冒起“杯葛”,“欺凌”等字眼。
汪琨泉抿了抿唇模棱两可地回了句:“小戋他……有些恐高。”

金肖戋是新来的老师,但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恐高了,这并不正常。他有可能是真的恐高,但是更大的可能是他为了杀死死者而提前做的准备工作,通过恐高证明自己不可能攀爬离开,通过恐高排除自己把死者放到栏杆上然后把绳子从阳台放到自己家。

根据原文:
引用
“也不会。基本上有登山绳,登山杖,冲锋衣和山地鞋就够了,都是很常见的装备。价格嘛,也是丰俭由人的。”说起自己的兴趣,石广生便有些关不住话匣子。

登山绳虽然是专业装备,但是其实很常见,凶手使用登山绳一个是因为要固定死者,所以对绳子质量有要求,一个是可以伪装有人从阳台出入而自己恐高则不可能是自己。

根据原文:
引用
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扳手上没有指纹是因为凶手带了手套之类的。如果死者自己打开皮夹子所有手指都会按在上面,但只有部分血指印,钱包上的血迹是凶手想要制造死者自己把钥匙放进钱包的错觉。
另外,保安捡到的钥匙包应该就是死者的,从大小来看平常应该就放在门口的那个篮子里。

根据原文:
引用
闻言,李聃又仔细分辨了好一会:“哦,这个呀。黑白照还真不太能看出颜色呢。旁边这个小孩是你兄弟?”
“是我哥。”
“照片是父母帮拍的吗?”
“好像是,不太记得了。”
“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
“没那么夸张,黑白照分辨率不高而已。”金肖戋笑了笑。
“当时你们几岁了?”
“我哥8岁,我7岁。”说着,
“奇怪。这金老师年纪不大,怎么会用这么老气的钢笔呢?”孟轲用手肘顶了下李聃,小声说道。
“那天等电梯的时候碰见唐老师。他喝得很醉。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我知道他神智不清所以也没跟他计较。怕他会摔倒还好心扶着。没想到他竟用力推开我,嘴里骂得越发难听。我懒得理他,就自己走紧急楼梯回去了。”
最近校内有传闻,说他与日前被深挖出来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

两个小孩很像,但是两人的年纪差很奇怪,又一个是左撇子一个是右撇子,因此两人有可能不是亲兄弟,他用的钢笔很老气因为这个是他哥哥的。死者对着他说寻死觅活很可能是因为他的这个“哥哥”, 而死者被挖出与“冒名顶替上大学”有瓜葛,可以猜测金肖戋的哥哥就是被冒名顶替的人,但是他受不了刺激就跳楼自杀了,这就是金肖戋杀死死者的动机,也是因此金肖戋说自己是恐高(有可能是受了哥哥死亡的刺激,不愿回想,假托是恐高),也是因此金肖戋明明可以直接用扳手杀了死者却坚持用坠落这种方式杀人。

其他补充:
根据原文:
引用
“王老师。”汪琨泉轻轻拍了拍的肩膀:“人都死了,就算了吧。”
“不过有一次我1楼等电梯时碰到他。他又说起了那天爬山的事,还阴阳怪气地上下打量着我说:看你的样子就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

此处是死者唐学博在玩文字梗,“王凤白”中的“王”和“白”,加上水就是“汪琨泉”的“汪”和“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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