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2:58:04 | 2020-8-6 13:56编辑
引用格式分析格式
重要结论格式

一、凶手身份确定
凶手是金老师的哥哥。
1 嫌疑排除
已知死者的门锁没有被暴力破坏,楼下一直有保安看守,没有外人进入。判断凶手和平进入死者家中,且为熟人作案

①自杀
“会。”童法医肯定地回答:“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
死者头上的伤造成的1小时后,死者处于昏迷状态。
20:15:45 死者到达六楼
20:57 死者坠楼

间隔短于1小时,不可能是自杀。
至此,排除自杀可能。

②保安
案发当晚8点半本应由保安郑大同负责巡楼,但当时他乡下的老婆打电话来商量老家拆迁的事,于是请另一位保安吴志华先帮他顶班。
“按规定我先搭电梯到了顶楼。接着走进两边的防火门,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如果没有就在楼道内设置的保安点打卡。然后从紧急楼梯往下走一层,继续检查。”
临时顶班的吴志华要逐层打卡,没有作案时间。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
死者坠地不久,郑大同就出现在了监控范围,没有作案时间。
至此,排除保安杀人可能。

③王凤白或汪琨泉作案
18:30 王凤白和汪琨泉从学校出发
20:57 死者坠楼
21:00 王凤白和汪琨泉吃完饭出门
没有作案时间。
至此,排除保安杀人可能。

④石广生杀人
石广生的神情渐渐稳定下来:“昨天晚上8点……我应该还在办公室。曹教授正在跑一个实验,我等到快9点结果才出来。然后我就马上发短信告诉他。”
“当时有别人跟你在一块儿吗?”
“没有。”石广生摇摇头:“不过我们办公楼里和出入口都有监控,你们可以去查。我肯定是9点后才走的。对了!”石广生掏出手机:“看,这是我当时发给教授的信息。发送时间是晚上8点58分。”
没有作案时间。
至此,排除石广生杀人可能。

⑤曹一鸣杀人
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
曹一鸣,男,45岁,身高170,体重74公斤;石楠大学化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是药物化学;与妻子育有一女,三人均住在宿舍内。
曹一鸣身高偏矮,体重偏高,不符合凶手特质。李聃走到阳台往四周看了看。没有攀爬的痕迹,阳台各处,包括洗衣机,空调外机和栏杆上也都没有异常。
栏杆上没有异常,可以排除在曹一鸣家阳台系绳子。
至此,排除曹一鸣杀人可能。

⑥金肖戋杀人
“因为从8点半起我刚好在书房跟一个学生视频上课。”金肖戋面露难色地请求道
“确实如他所说是帮对方即将中考的儿子做些辅导。我也问了那个小孩,他说昨晚是从8点半准时开始上课,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在此之前金老师一步也没离开过。”
没有作案时间。
至此,排除金老师杀人可能。

2 凶手确定
现已证明,所有熟人都不可能作案。
又因为凶手是和平进屋,死者必然认识凶手。
二者产生矛盾,但是第二点存在细化空间。即,凶手并不是死者的熟人,但是死者误认为凶手是

“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
“没那么夸张,黑白照分辨率不高而已。”金肖戋笑了笑。

金老师有一个和他长相非常相似的哥哥。
“奇怪。这金老师年纪不大,怎么会用这么老气的钢笔呢?”孟轲用手肘顶了下李聃,小声说道。
“金老师家的晾衣杆跟楼上曹一鸣家一样,都是自己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师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撑衣杆弄上去确实不方便。可金肖戋就一个人住有必要吗?”
金老师家有老气的钢笔,独居不适合出现的改装晾衣架。哥哥很可能就住在金老师家。

被害当晚曾喝过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毫克
死者血液酒精浓度较高,将两个非常相像的人认错的可能性并不小。
排除所有可能性之后,作案的只可能是这位金老师的哥哥。
又或者,直播上课、开门见保安的其实是金老师的哥哥,作案的是金老师。

“金老师一向不喜欢爬山徒步之类的运动,他说累得慌。而且听说他好像有轻微恐高。”
李聃试探着问了句
汪琨泉抿了抿唇模棱两可地回了句:“小戋他……有些恐高。”

但是金老师恐高,抛尸肯定需要站在阳台边做一些操作。而且保安和学生明显比酒鬼更熟悉金老师。
从任何一个方面讲,都是金老师上课,哥哥杀人更为合理。
综上,凶手是金老师的哥哥。

3 死亡讯息进一步佐证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痕迹。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
死者头部两处伤口,且一前一后,则必然隔了一段时间。[/color]
[color=#ffa500]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将钥匙放进钱包里这个操作,如果是凶手做的,显然会在钥匙上留下血指纹或涂抹的痕迹,也没有任何意义。显然是死者在遭受第一次攻击后作出的。
被攻击后,没有任何反抗意义却很反常的行为,显然是死亡讯息
死者遭受了第二次攻击,不排除死亡讯息只留了一半的可能。
联系死者中文系教授的身份,死者此处想传达的是:
钱包 - 钱
钥匙 - 金属 - 金字旁
从钱包中拿出钥匙 - 钱去掉金字旁 - 戋 - 金肖戋


二、 抛尸手法
被害当晚曾喝过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毫克
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死者生前喝酒,血液中含有酒精成分,会加剧血液的凝固,未凝固说明血液为刚滴落不久。若死者是直接从楼上被扔下来,则很难形成这样垂直滴落的血迹。推断死者坠楼前曾悬挂在601阳台外
“那依你判断,死者被打后会失去意识吗?”
“会。”童法医肯定地回答:“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结合前面的绳索和垂直落下的血液线索,可以判定昏迷状态的死者曾利用登山绳悬空挂在在阳台外

死者男,年龄在60岁左右,身材矮小目测不到1米65,身形瘦削估计只有45-48公斤左右。
死者瘦削,完全可以被悬挂。

“在书房找到死者的手机,在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其他的地方暂时没有异常。”
“601和602两家阳台中间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断墙。目测阳台栏杆边缘相隔超过1米。所以,从602号房阳台栏杆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强看到601号房阳台的一部分。”

绳子足以落到下一层,则更可以够得到隔壁。

“嗯。”吴志华解释:“我先敲了金老师的门,他说不是他的。让我去问问唐老师。接着,我去敲唐老师的门,但没人应。”
“你敲了多久?”李聃在笔记本上写了几句。
“大概10来秒吧。”
“然后呢?”
“然后老郑就用对讲机跟我说唐老师跳楼了。”
“当时你就在死者家门前?”李聃再三确认。
“对。”吴志华点头如捣蒜:“我试着开门,但打不开。”
“有谁能证明?”
“金老师能证明。当时我吓得用力拍601的门。金老师立刻跑出来问我怎么回事。”

保安及其同事提供的信息判断死者坠楼发生在金老师关门之后,由于前面证明了这起事件与金老师有关,所有判断602阳台存在某种触发机制直接导致死者坠楼。


综上:
抛尸手法阳台的布置共同利用了601阳台的普通绳子与登山绳。用一跟长绳连接在601与602两个阳台之间,同时利用登山绳穿过在死者皮带上,其中一端均通过登山绳的锁扣固定在阳台绳上,将登山绳打成活结固定在601阳台前的绳子上,而后,在602阳台剪断绳子,死者坠落,登山绳一端滑下,拽动登山绳原本固定在阳台上的一端,使活结脱离绳子,将登山绳拽回来,至此完成抛尸。

具体图如下:

阳台抛尸图示

阳台抛尸图示



登山绳系于死者腰带部分细节图:

登山绳腰带细节图

登山绳腰带细节图


三、 密室手法
在书房找到死者的手机,在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
死者如果到别人家,肯定会带上手机。而且门口附近也有血迹,可基本判定第一现场是死者家。

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
根据作案手法和足迹的信息,可知凶手必然进入了死者家。

“门是警察到场后才打开的?”
“是。”

从死者坠楼到警察到现场案发现场的大门没有打开过,且未看到可疑人员离开,即凶手在20:57之前就已经离开了死者家。

“在书房找到死者的手机,在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其他的地方暂时没有异常。”
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

没有攀爬痕迹以及501内只有陈旧脚印,所以死者无法从阳台进入或者离开,绳索也就与凶手的轨迹无关(也就是说,凶手不是借助绳索从阳台出入死者家的)
结合上面,可以知道,凶手既不是从阳台离开的,也没有一直停留在死者家中。则凶手必然是从大门离开现场的。即反锁房门的操作是从死者家门外进行的。

这里似乎有过打斗,以致于东西掉了一地。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塑料衣夹只有阳台才有。则夹子很可能是凶手拿过来制造密室的

“当时屋内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动静?”
“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吴志华有些拿不准地回了句。
“具体点。”李聃有些着急。
“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二人推门时会转动把手,转动把手后导致东西掉落,由木头落地的声音与现场物件判断掉落物为木衣架。
则可知木衣架之前挂在把手上

“嗯。”中队长原先爽朗的眉眼一下阴沉了起来:“问过专家了,这门锁是常见的执手锁,从里面用反锁旋钮关上后,把手能旋动,但门推不开。”
“那用钥匙能从外面操作反锁旋钮关上和开启吗?”
“当然不能。”
“反锁旋钮啊……”不期然,李聃脑海里浮现出推理小说里常见的两个字。

作者给出的参考图得知反锁旋钮正常未锁闭状态为水平方向
金肖戋,男,26岁,身高175,体重66公斤;石楠大学数学系助教;今年刚进入学校工作;目前单身独居;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的关系十分要好。
金老师和汪老师关系很好,很容易知道案发当天汪老师要陪王凤白出去相亲。也就是说,他知道那天五楼没有人,就算有绳子悬下去也不会有人发现。

可如果不是从阳台离开,凶手是怎么反锁大门的?虽然房门并非完全封闭,两侧和上方在关上后均有1.5毫米的缝隙,下方还有2毫米的缝隙,足以通过较薄的钥匙。可是反锁根本就用不到钥匙啊。”
得出结论,反锁密室由木衣架,塑料衣夹,细绳,门缝组成。

综上:
凶手将塑料夹子夹在反锁锁扭上,木衣架挂在塑料夹子上,用细线捆住木衣架,使细线穿过大门上侧的缝隙。调整好位置,在门外稍微放开一点夹子,则木衣架下降,重力作用下拉动夹子转动,连动反锁锁扭变为竖直。为防止警方开门发现衣夹子在锁扭上,从而暴露自己的密室手法,凶手继续操作木架子,将衣夹子从反锁锁扭上撞下来。将衣夹子成功撞下去之后,凶手收回细线,却没想到衣架子刚好挂在了门把手上。于是后来保安过来试图开门的时候,门把手转动,挂在上面的衣架子随之滑落,掉落发出声音。

概念图如下:

密室概念图

密室概念图



四、 零碎细节
“那个钥匙包在哪?”
“交给警察了。”

后没有再提到钥匙包,而且钥匙包里是空的,说明作用只是为了吸引保安注意力。也可以让保安敲金老师的门,制造不在场证明。

尸体进行血检时发现死者生前一直在服用抗抑郁药物;被害当晚曾喝过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毫克。解剖尸体发现死者患有多种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等。
已知抗抑郁药物与酒精不能同时服用,且死者患有多种基础基本。

唐学博在壮年时因为婚内出轨与妻子离婚。作为过错方他净身出户,女儿由妻子抚养。从那时起,原本喜欢热闹的唐学博变得十分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最近校内有传闻,说他与日前被深挖出来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因为这样,学校决定在他退休后不再返聘。这意味着,今年9月唐学博就会离开学校,搬出教师宿舍。
生活不称意,邻里关系不好,口碑差。

唐学博生活十分规律,每天结束教学后,都会去校外一家固定的餐厅吃饭,小酌两杯然后回家。回家后也没什么娱乐,通常是简单打扫一下房间,然后回书房工作。
服用抗抑郁药物同时坚持喝酒。

唐学博的风评不太好,喜欢嘲笑别人。其中最近曾跟他发生过冲突的有数学系助教金肖戋,化学系副教授曹一鸣和化学系助理石广生;另外,他总跟人说数学系教授汪琨泉和英文系教师王凤白有染。
嘴臭嘴碎。

提出疑点:死者唐学博缺乏生活热情,不爱护身体,隐患很大。
所以一旦教师离开了学校(如离职,退休等)就必须搬离宿舍,把房子让给有需要的人用;再加上宿舍房子面积小
教师宿舍资源有限,应该不允许除家属外的其他人蹭住,比如说金老师的哥哥。
死者平时有一回家就打扫的习惯。
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扫得比较干净,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

死者先到家,遇害事件为打扫完房间之后,死者家为第一案发现场。

这里似乎有过打斗,以致于东西掉了一地。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推测衣帽架曾倒落,但是最后被扶起来了,可能是打斗时碰到,死者挣扎时碰到,或者凶手故意在现场伪造的打斗痕迹。

“那天等电梯的时候碰见唐老师。他喝得很醉。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我知道他神智不清所以也没跟他计较。怕他会摔倒还好心扶着。没想到他竟用力推开我,嘴里骂得越发难听。我懒得理他,就自己走紧急楼梯回去了。”
“你知道他说那话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
“那你猜他是想跟谁说的呢?”
“唐老师见着谁都叫乡巴佬。这我还真猜不出来。”金肖戋没好气地应道。

唐老师是抓着金老师的手骂出来的,当时醉酒状态意识不清醒,推测可能将金老师当成了别人,并且二人似乎有过冲突,“乡巴佬”或许与死者早有冲突。。

“有一次学校组织老师去爬山,唐老师突然当着大家的面冲我说: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
啊?

唐老师也去爬过山,家中可以合理存在登山绳。

“几点开始巡的楼?”
“晚上8点半左右。”
“你们巡楼的时间是固定的吗?”
“基本上是。”

保安每次巡楼到达某层楼的时间基本都是固定的,这一点方便了凶手进行不在场证明和抛尸时间的选定。

不对啊……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难道,是少了什么?还有,这衣夹子怎么会零丁出现在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阳台。真奇怪……
书柜上出现的小盘子,被移动了位置,且现场没有东西可以放进去。显然,这个小盘子原本是用来装钥匙的,且在案发的时候被移动过。

五、 全还原
金老师和汪老师很熟,他知道汪老师和王凤白在27号晚上要出去相亲,五楼一晚上都没人。同时,27号晚上金老师会直播给学生上课。这一天有着完美的作案条件和不在场证明,最适合金老师哥哥动手。
死者的生活作息一直都很规律,在平时死者进入书房工作的时候,金老师哥哥先在自家阳台上系好绳子,将另一端拴上重物扔到隔壁阳台,登山绳同理。
随后,金老师哥哥戴上手套去敲死者家的门。死者去开个门自然只是简单地起身,于是手机落在了书房。开门后,死者以为来者是金老师,就很容易让对方进门了。趁着死者转身,金老师哥哥迅速抽出扳手砸向死者的后脑。死者倒在矮书柜前方,地板上留下零星的血迹。此时的死者尚未昏迷,也知道自己逃不掉了,试图留下死亡讯息,于是扒拉着矮书柜,不小心将很多东西都扒了下来,同时也拿到了钱包和藤盘子里面的钥匙。左手拿着钱包,右手将钥匙放进钱包,试图用来暗示金老师的名字,此时金老师哥哥上来补了一下,死者昏迷过去。
接着,金老师哥哥将死者转移到阳台,将绳子固定在阳台栏杆,登山绳与死者的腰带相连,将死者悬挂在阳台外。
而后,为了暗示警方,死者坠楼的时候凶手在房间内并通过绳子逃离到楼下(或者,凶手怀疑死者留下了死亡讯息,所以需要密室和制造密室后在门口留下的杂物转移警方注意力),金老师哥哥制造了密室。金老师哥哥取走阳台上的塑料夹子,再拿了门口衣帽架上的木衣架,加上携带来得细线,布置好密室,关门,离开。
离开时将钱包遗留在保安巡楼的必经之处,在保安敲死者家门时,割断登山绳完成坠楼,然后再开门询问情况,以达到让保安为自己做出提供的不存在证明。


附:
时间线整理
18:10 汪琨泉询问王凤白出门否
18:30 王凤白和汪琨泉从学校出发
19:00 金老师离开数学系办公室
19:30 王凤白相亲赴约
19:40 金老师回宿舍
20:15:25 死者进入电梯
20:15:45 死者到达六楼
20:30 从顶楼开始巡楼 金老师开始上课
20:57 死者坠楼 保安询问金老师有没有丢钥匙包
20:57:59 保安查看尸体
20:58 石广生发送消息给教授
21:00 王凤白和汪琨泉吃完饭出门
21:01:33 警方到场
21:15 金老师下课时间
21:45 王凤白电影开始
22:00 汪琨泉回学校
24:00 王凤白回家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3:11:02
凶手应该是曹与石。
用排除法判断。阳台外地面有未凝固血滴,以凝固时间为10-12分钟算,时间在20:45-20:57其他三个嫌疑人都没有确定不在场证明。只有曹与石无确定不在场证明。
猜测过程:石与曹七点一起吃饭,吃完饭后曹回宿舍,石回教学楼。石进入教学楼后从窗口爬出(题意无说明其他处有监控,或者用爬山绳上下,再备一根或者借一根)。之后与曹在曹宿舍汇合(不进电梯),想法进入死者宿舍后捅伤死者脏器,死者便无力反抗,之后用扳手两下击晕死者(或者在金)。然后石用爬山绳用特殊绳结将死者挂在阳台栏杆上(可能配合鲁班锁手法?结合挂钩与夹子,太重,于是挂在六楼。),绳套开关交给楼上曹。然后自己拧锁上门,从阳台外用爬山绳爬到曹宿舍(鞋跟特殊处理会不会不留下痕迹)。待回到教学楼后给曹发短信,曹松开绳结,死者掉下去。以此来制作不在场证明。

木制声音可能是回收绳子时绳子碰到衣架掉落的声音。
或者
金石曹三人联合。金早点8:20左右敲门,石从窗户爬下(同样特殊处理鞋跟),在门口处捅伤唐,然后找扳手敲击唐,期间唐把钥匙放入钱包内,留下死亡讯息,金(?),然后将唐处理方法同上述。

或者不走楼梯,用架子夹住那个旋钮,然后用其他东西绕架子旋转一圈或者半圈,从两侧或者下侧抽出绳子或者丝线。使架子带动旋钮旋转。从而造成迷室的假象。唐回入宿舍习惯性用钥匙锁门,开门时用钥匙开门,被捅伤,唐将钥匙放入钱包内。然后石将唐用绳子放窗户外绳子交给曹控制,做好旋转机关,然后离开。

完全靠想象。。。。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3:25:20 | 2020-8-6 15:01编辑
凶手是石广生。首先在这里先回答中队队长的在会议上提出的三个问题――1.死者头部的伤和他的坠楼都是同一个人造成的;2.死者坠楼时,屋里没有人;3.死者坠楼后,凶手不是从阳台逃跑的。
为什么这样回答呢?2.和3.都可以证明,实际上,这是一个密室,一个复杂的密室。
我们认为凶手是石广生是因为从死者头部的伤来看,凶手是个右撇子,很简单的道理,死者的后脑勺也受了伤,也就是说,凶手是从后面击打他的,既然是从后面击打到右前额,凶手就必定是个右撇子。就算凶手想要伪装,拿扳手这么重的东西打人,也很难不用自己的惯用手就做到。601的新鲜足迹只有死者和凶手的,经过警方的筛查,他们发现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的主人是男性,身高一米七零以上,体重中等,这就等于向我们排除了嫌疑人中唯一的女性王。接下来就是汪,但是汪的不在场证明充分,且有多人可以证实,再加上汪的体重偏重,所以也可以排除。曹就更不是了,他的身高都只是刚好一米七零,题中也多次表示这是一个身体不灵活、且体重偏重的男子,他对死者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怨恨,所以也可以排除。最后就是金和石,这两个人确实很符合条件:男性,身高一米七零以上,体重也确实算是中等。说实话,我们也一直在他们两个中间推理谁到底才是真正的凶手,因为从这道题来看,凶手显然不是多个人,也没有补刀之类的情况,也就是说,是一个人独自完成所有伤害和杀害死者的过程的。直到后来,我再一次看题时,突然发现了一个微妙的细节,那就是――两个警察去询问金的时候,金抬起左手扶了扶眼镜,至此警察才发现他的手沾到了墨,既然是左手沾到了墨,也就表明金是用左手写字的,他是个左撇子,不符合凶手是右撇子这个条件。如此一来,那便只剩下石了,尽管警察在文中认为石的心理素质不可能会预谋杀人,但这未免都有些先入为主了,因为他在警察面前的表现是可以伪装的,况且他的愤怒是真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不是一个足够冷静的人。
接下来我们就要重点讲一下作案过程了,其实文中也提到了,监控的探头是对着地面拍的,也就是说,人们无法确定死者到底是从几楼坠落的,这样看来,难道死者真的是在他自己的家里、在601里坠落的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当我看到文中的保安说他敲门、死者坠楼时听到了什么木头一样的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时,以及601阳台那根很长的绳子,我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道理很简单,文中说死者宿舍里阳台栏杆上的那根绳子足以落到下一层,也就是五层,这就表明,实际上,死者是在501坠楼的。有一个问题我很早就发现了,那就是从死者进电梯到他死亡的时间来看,前后根本就没有一个小时,但是法医表示死者头部上的伤再加上他喝的酒,足以让他昏迷一个小时甚至以上,这还是保守估计,那么死者头部的伤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首先,死者绝对不可能是在他进电梯前被人打昏的,这个看出来简直是轻而易举的,所以我才发现了一件事情――虽然死者坠楼的时候还活着,但是,他坠楼的时候,还没有醒。也就是说,凶手是在死者回家后才打昏他的,如果死者还没那么快死,一个多小时以后他就会醒来,但是这之间的时间没有到一个多小时,也就可以证明,死者坠楼而死的时候还处于昏迷状态。
解决了这一个个疑点之后,我们就可以来还原整个作案过程了。
案发当晚,死者于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20点15分45秒左右,他从电梯中走出来,回到自己的家,打扫好卫生。正当死者在家门旁边的矮书柜前整理自己的钱包时,埋伏已久的凶手石用扳手从后面击打死者的后脑勺和右前额,致其昏迷(这也就是为什么死者的钱包外侧和内侧都会有血迹的原因)。当然,死者虽然被突然袭击,但是还是反抗了几下,因此现场会留下打斗的痕迹,矮书柜前也会有死者的零星血迹,再加上凶手为了误导警方,让他们以为601才是真正的案发现场,就故意把601弄得很乱,因为死者是一个轻微洁癖的人,家里很整齐干净,如果有什么东西乱了,很容易就会被注意到,所以警方才会更倾向于这里就是案发现场,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凶手的一个诡计。随后凶手拿出从自己家中带来的登山绳,一端绑住死者宿舍的内侧门把手上的门锁扣(即反锁旋钮),一端绑住死者皮带的尾端,将他从六楼吊到五楼。然后用一个塑料衣夹和几个阳台的木衣架固定住门把手的反锁旋钮上的那一端绳子,一切完成之后悄悄离开,在六楼的电梯门前扔下死者的钥匙包,搭电梯回到12楼。保安从紧急楼梯走到6楼时(注意,保安巡楼走的是紧急楼梯,而凶手搭乘到12楼的是电梯),发现了电梯门前的钥匙包,就像凶手所预料的那样,保安先是敲了金宿舍的门,发现钥匙包不是金的后,又敲了死者宿舍的门,就是这样触发了凶手所制造的密室机关,门把手上的反锁旋钮那一端的绳子瞬间变形,导致门被反锁,然后从门把手上脱落,塑料衣夹和那几个木衣架掉在地上(这也是保安和金都会听见有什么木头一样的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的原因),阳台栏杆上的那一端绳子绷到极致,即刻断裂,死者从5楼坠下,同时门把手上的那一端绳子受向后拉力的作用,往后一甩,也被扯到了阳台栏杆。就这样,死者的家门也被反锁了,这根绳子也就没有引起警方的怀疑,况且上面也没有沾有血迹。换言之,正是保安的敲门,无意间间接害死了死者。
至于死者家中的那个藤编小盘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答案也很简单,正是凶手用来引诱保安的那个钥匙包,还有501宿舍内的大量陈旧足迹,我也认为这并不是什么人看房时留下的,而是凶手以前在观察501宿舍的环境时留下的,由此可见凶手就是预谋杀人。
两个警察去询问曹时,曹过了很久才开门,他对两个警察说他是在思考一些事情,其实我认为,他在思考的事情就是他已经开始怀疑凶手是石了,因为被敲门声突然惊醒,所以他一下子站起来,才会撞到东西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从文中的措辞来看,曹和凶手之间还是很熟悉的,因此能猜到也是很正常的。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3:26:18 | 2020-8-6 19:40编辑
•密室破解
这起现场,以文中对阳台的检测来看,阳台是无法进行出入的,而门又必须从内部上锁,因此死者死亡现场其实是个密室,下面我们逐步分析。
死者可否自杀?
死者回家到死亡时间不足一个小时,而法医检测头上的伤口至少要一个多小时晕厥,因此必是晕厥后跳楼,而造成伤口的凶器还放置在门口且处理了指纹,因此自杀不成立。
自杀嫁祸的想法,死者没必要对自己造成两种伤害,还反锁房门,故排除。
他杀,我们则需要考虑,凶手是如何离开的密室。
下面是对密室的分析。
     原文:
1.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2.“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吴志华有些拿不准地回了句。
“具体点。”李聃有些着急。
“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分析:
1.1首先走廊现场杂乱,而死者喜欢整理房间,该处必是由打斗及凶手造成,我们可猜测该出可能与密室线索有所关联。
1.2文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保安和金开门时都听到“声音”,而声音又是木头声,让人联想到走廊杂乱的衣架(当时屋内是不可能有人的,因为无法出去,阳台外墙没有攀爬痕迹)。
1.3文中的塑料夹子为什么会出现在门口,它必然是用来做了某件事,而它的存在我认为也和密室有关。
1.4总结一下,密室机关需转动内门转锁,而木头声音对应的衣架,这点也与机关有关,围绕转锁、衣架、塑料夹子、开门声音,这四点来还原一个手法。
1.5结合孔明锁的榫卯原理,几个木制衣架和塑料衣夹,可大胆推测出一个密室制造手法:
①将塑料衣夹夹在反锁旋钮上,模拟人手捏紧按钮时的压力。将几个木质衣架利用榫卯结构固定成类似方形或圆形稳定结构(参考孔明锁),挂钩一致向内,中心位置卡住固定住塑料衣夹。利用门缝使衣架制造的装置旋转,并带动旋钮转动,达到反锁的目的。
补充另一种可能操作,核心是用了文中把手:
②塑料夹子是固定转锁长度(方便衣架转动时带动转锁),衣架挂钩位置挂上门把手,而衣架三角状底角部分对准门转锁,在有人开门时把手下滑挂钩脱落,而此时衣架的支点转为底三角贴近转锁的一边,衣架向下掉落时带动夹子旋转,最后完成上锁、且衣架掉落造成声音。


•钥匙逻辑
     原文:
1.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2.唐学博生活十分规律,每天结束教学后,都会去校外一家固定的餐厅吃饭,小酌两杯然后回家。回家后也没什么娱乐,通常是简单打扫一下房间,然后回书房工作。
3.尽可能把所有他认为有价值的信息片段记录下来:冒名顶替,生活规律,轻微洁癖,快要退休,古汉语文学,嘲笑别人。
4.矮书柜前方地面上发现的少量血迹属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迹也属于死者。
5.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
6.“有一次学校组织老师去爬山,唐老师突然当着大家的面冲我说: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
7.王凤白摇摇头:“不过有一次我1楼等电梯时碰到他。他又说起了那天爬山的事,还阴阳怪气地上下打量着我说:看你的样子就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
     分析:
2.1原文2中说死者的每日生活规律几乎一样,书房工作为最后一步,而死者手机检测最后是在书房里。
2.2钥匙上死者的血手印,只有一种情况可以留下,就是死者使用的时候受伤了,而死者外伤只有头部两处,这里可推测死者最后是由书房去开门时被袭,且是正面。
2.3而钥匙是包在钱包内的,钥匙内的血迹却多过钱包外的血迹,说明钥匙只能是后来放进去的钱包,但这里就有个问题,为什么要把钥匙放进钱包?凶手将钥匙塞进钱包的逻辑不成立的,门为反锁状态根本用不到钥匙,只能推测钥匙为死者放入。
2.4钱包与钥匙一样,血指印都说明是死者受伤后有触碰过,而死者为什么在受伤后要将钥匙放进钱包?
2.5在解答前,我们先考虑死者头上的伤口,首先他是正面被袭,且血印记说明死者意识上还未直接昏厥,而法医推测的昏厥必然只能连到头部的第二处伤口,也就是后脑勺,而前额受伤时,死者还拥有自我意识,且是正面看到了凶手(这也是为什么凶手要击打两下的原因,而第二处后脑勺伤口对应的是矮书桌前的血迹)。
2.6死者是研究汉文的中文教授,原文6、7中,死者的对话梗其实是一种文字游戏,原文六中所谓的泼水分不清你们实际是指王凤白和汪琨泉两个名字(王加三点水就变成了汪,白加水变泉),原文7中对王老师说的缺少滋润的汪琨泉也是同理,至于为什么忽略到中间的字,我猜测是由于死者唐教授是研究古汉语文学,而在古代名字中的第二个字常常代表辈分是固定的。而这文字游戏的线索恰就可以解释在2.3及2.4中动钱包的原因。
2.7死者看到了凶手面目,而在意识还有时,他之所以把钥匙放进钱包是因为他留下了死亡讯息,这个讯息是直接指向凶手的,而这里的钱包其实暗指某人姓名——金肖戋。
金肖戋可拆解为两部分(下面是我百度的知识点)
“上古时期曾以农具作为交易媒介,从二戈,其后铸造货币、又仿其形为之钱”
这里的戋可以理解为钱的意思。钥匙为金,钱为戋。


•钥匙包
由于死亡讯息直接指向了金肖戋,前面提到“泼水”一事只是死者嘴欠的玩笑,但没有人出来解释甚至谣传为王汪两人真有私情,大概率来说除了死者没有人了解这个字谜的真正含义。我们不得不怀疑金的不在场证明是否成立,案发时金肖戋只有一次离开过直播视频,是因为保安的敲门。
     原文:
1.警方在保安吴志华捡到的钥匙包上没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检材。
2.按规定我先搭电梯到了顶楼。接着走进两边的防火门,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如果没有就在楼道内设置的保安点打卡。然后从紧急楼梯往下走一层,继续检查。
3.“几点开始巡的楼?”“晚上8点半左右。”“你们巡楼的时间是固定的吗?”“基本上是。”
     分析:
3.1保安巡逻时间固定,换言之可料到保安什么时间段会到六楼。这里的住户都在楼里住了一段时间了。后面警察前往金家问话时,只喊了一句还没敲门金就已经开门,合理怀疑金在家是可以听到楼道动静的,更好的获知保安巡楼时间。
3.2六楼只有两位住户,钥匙包上却没有任何生物检测,可见钥匙包是故意被清理或者是新买的。
3.3钥匙包之所以要放在电梯口,是因为保安看到后会找六楼的两户住家询问是否掉落,这就给金的直播制造了离开的理由,因此他的不在场是可以制造计算的。


•密室与凶手
凶手所做的密室想让大家认为人是从阳台逃跑的,最硬核的地方是门无法出入。
既然是阳台逃跑,在任何人都可以是凶手的情况下,凶手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
我认为这个解释也是对应制造密室是谁的,密室本身是为了使真正的制造者隐藏起来,或者是起到了增加真凶非嫌疑的价值。
有以下几个小点指向:
①所有嫌疑人中,汪老师和王的不在场是完美的与案件无关,而石广生和曹一鸣二人是单独在家,对于密室指向爬阳台这一情况来看,二人做密室的理由非但不削减嫌疑,反而还增加了,而剩下的金肖戋却拥有制造不在场的可能。
②爬阳台对于恐高人士不太可操作,不能爬阳台的人又削减了嫌疑,这一指向又是金肖戋。
③这一点要连到金肖戋的不在场证明还原,我认为该密室某程度上降低了他犯案可能,先说还原:
保安敲门为一个触发点,在保安敲门前离开直播是不成立的,由保安敲门为起始,金肖戋听到声音后借此离开直播,再跟保安讲这个钥匙包不是自己的,之后保安去到隔壁敲门的时间内完成跳楼案,再与敲门保安汇合,而这一短时间在外人看来,他是不可能跑到隔壁又跑回自己家内的,“密室的601号房杀人再跑阳台”
这外人假定的凶手行动过程绝对在金肖戋身上不符,这里也是金肖戋做密室的其中一个原因。


•其他线索
a.关于金肖戋的作案还原
其实这里还差一步,就是现场的绳索。
检测是601有垂直掉落血迹,说明死者是601房掉落。
而金肖戋需要在保安敲门后将死者跳楼案完成,而时间短暂的只有十几秒,这里他是无法从阳台通过的,因此推测他是后由602房使死者从601房坠楼。
关于已知文中线索有以下几点:
①皮带穿过登山绳
②金肖戋阳台有升降晾衣架
③死者为601阳台坠落
这里也有一处绳索机关,将登山绳围成圈型,打结的一端放在602阳台(指登山绳两个铁圈,方便控制绳圈打开),将绳子穿过601阳台栏杆且穿过死者皮带,用升降衣架将602房一边拉高,从602到601阳台形成高往低的圈型,死者挂在低处圈绳中,事后只需将602的铁圈解开,圈成绳状,死者皮带自然滑过绳子并且掉落。
b.钥匙包的补充
在不清楚钥匙包为谁的情况下,保安必定是一间房一间房的询问,因此六楼保安去询问的第一家必然是金肖戋的屋子,这里也是可计算的。(这里只是补充前面密室意义③中的分析)
c.藤盘子的物品
这里算过很久了,盘子非常小,而现场可装或遗漏的,我猜测是死者口袋内的钥匙(原因是死者洁癖,他不会随意将钥匙乱放,那必定钥匙本身有个归宿),这里也是对应前面分析的死者拿钥匙原因的。
d.其他佐证
1.死者为右额受伤,前面我们分析过他第一次被袭击是正面对凶手,而右额的伤大几率是左撇子打的,原文中金肖戋恰好左撇子(墨水那里以及照片的像似镜子里的男孩对应就是左右手)。
2.警方通过检测脚印判断,嫌疑人体重中等且一米七以上,而文中嫌疑人中符合的只有金一人(汪跟王两人不在场证明完美,而石八点到九点有实验室监控,曹体重偏重)


补充一个脑洞小故事
“呵,就这么点小事?就寻死觅活?我哥哥的成绩那么好,结果大学名额被顶替,这是小事吗?他的一生都毁掉了!唐教授,助纣为虐的小人……”金肖戋摩挲着手上的旧钢笔,这是哥哥留下的旧物。他抬起头注视着电视柜上的黑白照片,“哥哥,我会为你报仇。”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3:33:44 | 2020-8-6 14:53编辑
我认为凶手是金肖戋。

凶手作案可能时间为8点15至9点。
与本案相关的老师:
石广生有监控作为不在场证明;
王凤白和汪琨泉有相亲的不在场证明;
曹一鸣在家写文档,不在场证明不足;
金肖戋虽然在8点30上课到9点,但无8点15到8点30的不在场证明。

已知发现死者的过程为:保安捡到钥匙包--询问金老师--询问死者,敲门不应--保安收到老郑的消息,得知死者坠亡。
凶手要恰好在保安敲门时将死者丢下阳台同时自己离开死者的家,两种可能,1.凶手借助绳子逃离;2.利用装置制作密室。
1.501房有大量陈旧足迹,阳台外墙无攀爬痕迹;2.保安和金老师推门时听到了木头掉了的声音。因此,手法应该为用装置制作密室。
能够在保安来时恰好丢出死者的只有金肖戋,并且他可以以此作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作案过程:从八点15到八点半,他是有时间来进行犯罪的,而后面的补课恰好是为了给其制造不在场证明,当唐学博回家时,他找借口一起进入唐老师家中,趁唐学博不注意时,拿起扳手朝他的后脑勺砸去,然后唐老师便倒向一旁的书柜,这时上面的东西都洒落了,然而唐学博没有失去知觉,等他回头时,金肖戋便再来一闷棍直接把他撂倒,然后直接利用唐老师家中的登山绳,将其绑在阳台上,然后把绳子的另一头拴上唐老师的钢笔,用笔带动绳子扔至自己家的阳台,最后稍微清理一下现场,然后利用木质衣架制作一个反锁装置。
再回到楼道里,把事先准备好的钥匙包放在地上,计算时间让保安来捡,他知道保安肯定会捡起钥匙包来询问业主,他利用这点来制造不在场证明,回到自己家中,把绳头绑在自己的晾衣架上,之后给学生上课,先制造自己不可能在案发时间犯案的假象,等到时间差不多时,保安来敲门,他找这个时间离开学生的视野,然后在保安问完话后,去到阳台把绑住唐学博的绳子解开并把他扔下去,然后把绳子丢到唐学博的楼下,制造凶手从阳台离开的假象。

关键物证:衣架和架子用来制造密室,而那个没处理的唐老师的钢笔便是证据。
动机(虽然没要求):可能是唐老师让别人冒名顶替了金老师的哥哥上大学,因此怀恨在心。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3:50:45 | 2020-8-6 13:58编辑
凶手应该是金肖戋。第一他就住在死者的隔壁,而案发现场的绳子正好有一个楼层的距离,可以到达隔壁。第二,他有一个哥哥,而且跟他长得很像,他完全可以利用他的哥哥给孩子补课的时间去作案。
作案手法恐怕就是,金肖戋先去唐老师家。因为是熟人,所以唐老师没有任何的防备。两人进了屋后,趁唐教授没有防备的时候用扳手砸了他的后脑勺。可能由于唐老师还没有昏倒过去,骂骂咧咧的骂金肖戋,所以金肖戋又在他的右额头打了一下。唐教授当晚有喝过酒,又由于有两处重伤昏厥过去。接着金肖戋将唐教授放在阳台,所以这是为什么有血从阳台滴落。用一条绳子缠着唐教授和门锁。衣架挂在门锁上,绳子缠着它。由于当时,吴志华发现了钥匙包,问了金老师,发现不是他的,其实当时那不是金老师,而是他的哥哥。其实这个时候金老师正在唐教授的屋子。便去转动了门把手。在吴志华的供词中,他说,当他和金老师去转动门把手推门时有一样木头似的东西掉了下来,这恐怕就是木衣架。由于杜木衣架和绳子缠绕在一起,木衣架掉下来了,绳子脱落,被绑着的唐教授由于身体不平衡跌落下去,高空坠亡。
最后金老师绳子绑在栏杆上。利用那一段绳子从隔壁到自己的家中,然后将绳子自由落下,造成凶手是利用绳子向下逃走的假象。回到家中的金老师又与哥哥换回来给孩子上课。所以金老师有最大嫌疑。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3:59:46 | 2020-8-6 16:08编辑
      本案凶手限定范围比较明确,虽然无法排除外人作案以及楼里其他老师的作案可能,但并不需要,也无法排除这些人,故只需分析给定姓名的人员即可。
      给定姓名的人员有:唐学博、郑大同、吴志华、汪琨泉、王凤白、金肖戋、曹一鸣、石广生。对这些人分别予以分析排除。
      唐学博,他也许会给自己一扳手,但他之后就会失去意识一个小时,因为他是20点15分上楼,20点57分坠楼,小于一小时,故他不会是自杀。
      郑大同和吴志华,这两人因为郑大同老婆打来电话才临时换班,故不可能完成有计划的杀人,排除嫌疑。
      汪琨泉和王凤白,他们两人当晚20点到21点间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故排除嫌疑。
      石广生,当晚20点到21点间在做化学实验,有监控可证明,故排除嫌疑。
      则最后剩下的,未能排除嫌疑的有两人,金肖戋和曹一鸣。

      再来看看手法。唐学博家阳台外墙上无任何攀爬痕迹,说明凶手不是从阳台离开。唐学博坠楼时,保安吴志华正在6楼,之后一直守到警察到来,说明凶手早已不在屋内,也就是说,凶手使用了某种机关手法,控制唐学博坠楼。
      房屋大门使用反锁旋钮锁上了,因为凶手必然先敲晕唐学博再从大门离开,所以这是凶手从门外锁上的,使用的方法不唯一,比较符合现场物证的是,用衣夹子夹住反锁旋钮,用细线从衣夹子把手上的孔隙穿入,线的两头从门缝伸出,待关门后轻拉细线,使按钮旋转锁上门,再用力拉线拽下衣夹子,再拉线的一头抽出细线。待警察开门时,衣夹子就会被门推到衣帽架附近。
      控制唐学博坠楼的方法也不唯一。根据“死者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可以推断,凶手曾使用登山绳穿过死者皮带将死者吊在栏杆外。则比较符合现场物证的是,凶手使用登山绳的一头穿过死者皮带,再从木衣架中间穿过,将登山绳的两头使用晾衣杆或登山杖等从阳台转移到自己家固定,将木衣架挂在唐学博家大门把手上,将昏迷的唐学博提到阳台外面,登山绳绷紧,之后关门。等到保安吴志华敲唐学博家门时,放开登山绳一头,让唐学博在重力作用下坠楼,之后回收登山绳。保安吴志华在推门时听到的木头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就是因为转动门把手导致木衣架滑落到地上的声音,同理,待警察开门时,木衣架就会被门推到衣帽架附近。
      那么,凶手如何保证保安会来敲唐学博家的门,为自己制造的密室杀人进行见证呢?这就用到电梯门口的钥匙包了,保安在电梯门口发现了钥匙包,很可能挨个敲门询问,由此做为手法实现的触发器。

      得出以上结论后,嫌疑最大的无疑是金肖戋。因为凶手必须敏锐地听到保安敲门的声音,而从李聃敲门时曹一鸣慢吞吞的反应看,他对敲门的声音并不敏感,更别提还在楼下一层的门了,而金肖戋则在李聃还未敲门时,已通过说话声反应过来。再加上他对时间的准确把握,通过视频上课,为自己提供了一个看似完美的不在场证明,然而他只需要在保安问完自己后就释放登山绳,刚好可以完成这一手法。
      实际上,就算不分析其他人,金肖戋也是嫌疑最大的那个,因为唐学博是后脑勺和右前额受伤,说明凶手是个左撇子,而全文唯一指定左撇子正是金肖戋(用钢笔写字时左手下方会蹭到墨水),而经过以上分析后,这则成为一个强有力的佐证。

      再来说说其他物证。藤编小篮子是放在矮书柜靠近衣帽架的位置,这里原来应该放的是唐学博的钥匙包,而钥匙包里则是唐学博家的大门钥匙。凶手将钥匙取下,伪造了唐学博的血指印后将其放在现场长皮夹内,再将钥匙包扔到电梯门口,等待保安上门。
      阳台上绑在栏杆上的绳子在本手法中未起到作用,应是一个障眼法,误导警方凶手可能从阳台逃走。
      天台的门锁着,钥匙也没有丢失、被复制或掉包,勘查时也没有近期的活动痕迹,说明凶手没有用到天台。
      金肖戋家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很可能是为了方便作案而装上的,起一个杠杆作用,也可能是因为金肖戋恐高,不敢直接在阳台晾衣服。
      现场没有凶手指纹,因为凶手戴手套或者事后处理了。

      再来说说其他线索。唐学博当着众人面对汪琨泉说:“要是你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初看这句话很无厘头,但这其实是一个冷笑话,结合后来他又对王凤白说“看你的样子就是缺少滋润的汪琨泉”,不难看出说的是什么:王加三点水是汪,白加水是泉,所以王凤白加水后就是汪凤泉,再用繁体就是汪鳯泉和汪瑻泉,难以区分。
      据石广生说,“金老师一向不喜欢爬山徒步之类的运动,他说累得慌。而且听说他好像有轻微恐高。”汪琨泉也说金肖戋有些恐高,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凶手使用的手法里需要把唐学博提到阳台外,轻微恐高的金肖戋很可能无法完成,而且不喜欢爬山徒步的他用登山绳作为工具也比较奇怪。如果坚持这一点,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曹一鸣是帮凶的结论。
      不过,考虑到金肖戋房内的黑白照片,也许真相是这样的:真正的金肖戋已经死亡,而李聃见到的“金肖戋”则是他的兄弟,金肖戋很可能已经因唐学博的冷嘲热讽而轻生,这也是唐学博说的“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其意所指,而“金肖戋”则代替他兄弟活着,来为他报仇。作为佐证的一点是,“金肖戋”的证词说过自己因为唐学博骂的难听就走紧急楼梯回去了,这并不符合“不喜欢爬山徒步之类的运动”这一特点,说明他不是真的金肖戋。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4:00:18
凶手为金
死者的后脑勺和右前额被打伤,证明凶手是一位左撇子,在金家调查时,金用左手推了眼镜,并且金的左手上有墨迹,证明金是一个左撇子,。
所有嫌疑人都有不在场证明,但是金的不在场证明无效,金应该不是一个住,金补课的学生说在保安慌忙敲唐家门时金才离开过手机前,此外从未离开过。那保安来敲金家门时,去开门的就不是在视频前的人,证明金不是一个住,他应该是和他的哥哥一起住,而且金和他哥哥长的特别像,所以金的不在场证明无效。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4:00:31
这次只有一个案子,所以决定采用搜证推理式
搜证阶段:
线索一
引用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线索二
引用
被害当晚曾喝过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毫克。解剖尸体发现死者患有多种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等。

线索三
引用
在门口附近的矮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其他的地方暂时没有异常。

线索四
引用
“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吴志华有些拿不准地回了句。
“具体点。”李聃有些着急。
“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那个钥匙包在哪?”
“交给警察了。”

线索五
引用
“当时你们几岁了?”
“我哥8岁,我7岁。”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咦,金老师,你手怎么了?”孟轲指着金肖戋的手问道。
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

线索六
引用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可认定为致伤工具。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线索七
引用
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

线索八
引用
“这两张在泰山,这张在华山。这张是上个月跟学校老师们一起去附近远足时拍的。”
“咦,怎么没有金老师?”
“金老师一向不喜欢爬山徒步之类的运动,他说累得慌。而且听说他好像有轻微恐高。

线索九
引用
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校方反馈有可能是保安巡逻或是新入职老师选宿舍看房时留下的。

推理阶段:
首先是地上的血迹,是垂直从六楼下来的,说明死者在六楼空中逗留了一段时间,然后是盆子,里面应该装了什么东西,这个东西是一直放在那的,很有可能是照片,跟动机有关,之后是门锁,门锁只能从里面才能完成反锁,用钥匙就不同,而现场没有任何的线,就说明凶手极可能是从里面锁上的,还有绳子,刚好可以到达楼下,凶手很可能是从阳台逃走,但四周没有痕迹,那就可能是晃进
去的,不碰任何墙。之后是死者额头上的伤,说明凶手是个左撇子,而金肖戋刚好就是个左撇子(因为写字用左手的话会因为左手往右蹭而蹭到墨水),嫌疑人几乎每个都有不在场证明,但金肖戋还有个跟他长得很像的哥哥,那么就很有可能是他办案,哥哥在直播上课,给自己造成不在场证明。总得来说,这次案子是合谋,凶手就是金肖戋和他哥哥。

作案过程:
首先金肖戋来到死者房间,因为关系好所以死者开门了,当时死者正好在喝酒,金肖戋就陪他一起喝酒(所以酒精含量高),之后金肖戋跟死者谈到了照片的事情,也就是放在衣柜前的用夹子夹起来放在盆子里的照片,之后金肖戋给他钱,他便把照片拿过来,顺便把钱放进口袋中,之后金肖戋用扳手把他砸晕,然后他转过头,又被砸了一下,晕厥过去,金肖戋拿走照片把死者绑在登山绳上面,之后自己也绑着登山绳荡到楼下之后在与自己的哥哥换角色,完成作案
匿名
| 发表于 2020-8-6 14:14:48 | 2020-8-6 14:18编辑
凶手是金肖戋。
他的手上沾了墨水,所以不会有指纹。他先去唐老师家借用扳手,正面砸了一下头,随后唐老师跑到书房准备拿手机报警,金肖戋又给他头后来了一下,导致唐老师失去意识。他用唐老师的登山绳将其,身体搭在阳台上,另一端扔过阳台到自己家连在了上升衣架上。出门拿了小篮子里的钥匙包,用衣架和塑料夹子,皮带做了一个装置固定在门下面那个反锁旋钮上,自己拿了钥匙反锁门。随后他把钥匙包扔在楼道口,等保安来找他的时候正好有不在场证明,那时他放下了衣架升降装置,唐老师坠楼。听到保安大声砸门时,他出去一起砸门,在旋动门把手时,衣架掉落,门被反锁。随后警察来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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