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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原创】血色清晨(答案公布)

原创  已解决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20-2-28 11:07:22 | 2020-4-18 16:37编辑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谜题
蓝字为补充修改
<Baker(面包师)>


早上7:00,在某件面包房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死者正是面包房里的面包师(王某),男性,今年35岁,是一个比较富有的人。尸体的肺部左侧被人从后背刺入,短短的时间内腹部侧又从正面被刺入,之后失血过多而死。凶器就是地上的一把水果刀,但不是面包房里原有的。刀上并没有沾有血迹,也没有指纹。初步推断的死亡时间是在早晨5:30–6:30左右。经过解剖,在胃里有死者早上吃的东西,还未消化。死者的脸颊上有一块淤青。他没戴着做面包时的手套,而是在平台上。外套的拉链是拉着的,内部穿的是白T恤,摸起来是湿的,衣上沾有类似猫的毛发。死者穿的牛仔裤包括裤脚上也是一样是湿的的,鞋子和袜子是湿的,包括死者的头部,耳朵里也有水渍。衣内的白色T恤被染得血红,不过血色较淡,与血色掺杂的还有类似泥土的褐色,外套没有血迹。在耳朵里也有水渍。在他的双手指甲里有泥土,手上并没有土灰,他的右手中指的左侧有一个小包。死者的外套口袋里有手机和钱包,没有被水泡过。钱包和手机都还在,最后一条通话是打给甲(下文有介绍)的,通话时长14秒,拨打的时间在凌晨一点半左右。由于工作原因,死者的生物钟与普通人不同,每天晚上11点起床,12点到达面包房做面包,做到第二天的早上7:00,7:30将做好的面包运送到指定的一家面包店里去,之后便收工了。9:00–15:00为死者的活动时间,一般他的空余时间都是写作放松一下。在16:00回家睡觉。

<Bakery(面包房)>


面包房位于城郊的一间废弃仓库的地下室,现在那个仓库是他们的停车地方。打开车库旁的门,顺着楼梯走,下面就是面包房了。地下室里并不大,就是客厅面积大小。死者躺在空调前,地上没有血迹。房内有三个大的储物架,是储存面包用的,两个是靠墙边,一个是摆在中间,因为是在地下,因此没有窗户。储物架旁是一个大的烤炉,一次可以烤9个面包。由于考虑到面包变质的问题,一直都要开着冷气,所以死者才会穿着较厚的衣服。据乙(下文有介绍)表示来的时候开了冷气。在存放私人物品的储物柜上方放有空调的遥控器。案发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垃圾桶里发现了一张向面粉厂购进面粉的收据,上面有甲(下文有介绍)的指纹。其余的地方都一如反常。

<The pavilion(凉亭)>


车库周围是草原和田地,顺着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与路灯的照射下走,可以看见一座凉亭,一些猫狗之类的动物经常在那里。凉亭后是一片湖,与其说是湖,倒不如说是池塘,水比较浅且清澈见底。在湖边有一把带土的铲子,那原本是车库旁用来除草的。
在草地上有一个啃过的面包。其中有一块地是秃的,将土挖开有一具母猫的尸体,身上并没有明显的伤口。在凉亭里有四只看上去刚出生的血肉模糊小猫崽,恰似是被人踩死的。地上有很多血,有的是鲜红有的是深红。

<Another baker(另一位面包师)>


跟死者一起工作的还有一名面包师(甲),32岁,男性,与死者性格不合,因此经常闹矛盾。案发的前一天又因为一些小事而吵了起来,当时两人情绪激动,动了手。死者先一拳打了甲的脸,甲也用拳头反击了一下,因此死者的脸颊上才留有淤青。死者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大个子,相比之下甲却是一个体格瘦弱的小个子,打起架来根本没有优势,甲的身上留下了许多淤青,而王某就脸上有一块,其他部位都还好。他在今天(案发当天)没法来上班,据他表示是本身身体就不好的他和王某打一架后比较虚弱,因此无法上班。他的生物钟也跟死者一样颠倒了,甲的妻子表示,昨晚她睡得很香,但曾被骚扰电话吵醒,她看看时间,大约是五点前后,也看见甲在看电视,之后喝了些水后又去睡觉了。
王某每次完成700个面包,甲每次完成600个面包,也就是说,死者王某得在0:00–7:00内做出1300个面包,并且准时送货。奇怪的,按平常来说,死者每小时平均可做100个面包,如果按今天来算也得做好约185个/时,可在储物架上,只有283个烤熟的面包被摆得整整齐齐,制作面包的平台上还有几个刚成型但还没烤过的面包(不包括在283个内),在做好的面包和用来做面包的面粉中检测出了毒物反应,但从死者死后的体征与尸检报告上并没有发现他中毒。

<Cleaner(清洁员)>


发现尸体的是这件面包房的一名清洁人员(乙),55岁,男性,单身,体型与死者相似,家中并不是怎么富裕。他负责在7:00打扫面包房以及房外。死者有他的把柄。由于长期的挥舞簸箕,他的右手变粗,双手大小已经不协调。王某非常喜欢小动物,经常在休息的时候分给附近的流浪猫流浪狗吃面包或其他东西,那些小动物吃完东西后搞得房外都是一些食物残渣和动物的粪便,然而今天他来到面包房门口时,并没有看见残留物,面包房门未锁,也不是关着的,呈半开状,进屋后发现了尸体。据他表示,案发时间他已经起床了,那一个小时应该是在洗漱,吃早餐或散步。

<The baker's sister(面包师的妹妹)>


王某的妹妹(丙)17岁了,现读高中,听说在学校是物理科代表。由于家距离学校远,周一到周五住在学校的宿舍里。王某的父母双亡,也没有其他亲人,只有他兄妹俩相依为命。年少的她正处于青春年华时期,难免会有些叛逆,思想越来越成人化。她也常常向哥哥要钱,王某都给了她。不过最近她的要求越来越高,导致王某不给她钱了。死者十分疼爱他的妹妹,若他死后,遗产也将由妹妹继承。案发当天是假日,这天她不要上学。据她所说案发时间已经起床了。

The neighbor(邻居)


王某家住在附近的一栋公寓里,位于在802室,同楼的还有801室和803室,803室没有人住,801室(租的)中有一人,所以这层楼中只有他们两户。丁,32岁,男性,无业人员,有犯罪前科,曾是一名大学生,但贩毒毁了他的一生,至今他的左手上还留有针管扎的痕迹。出狱后一直待在家里无所事事,靠着父母攒的生活费过生活,有精神障碍。死者生前和丁关系并不好,原因是丁将垃圾放在门口导致外面都是臭的,丁晚上也不睡觉一直在发癫(大叫),丙放假时也被吵得无法写作业无法睡觉。案发时间仍在嗨皮,有不在场证明。



ps:
1.住在甲家附近的一位大爷说,早上起得早,在外面散步时看见过甲乘车出门,回来时已经大约30分钟过去了。
2.死者&妹妹&邻居家距离面包房较远,途中没有计程车,乘车需30分钟左右,步行需50分钟左右。
甲家距离面包房最近,乘车5分钟,步行10分钟。
丁家距离面包房较近,乘车10分钟,步行20分钟。
3.王某是乘车去面包房的。
4.空调的温度是28°C。
5.案发是在9月初旬,当天早晨(七点)温度是25°C。
6.题中的面包房指的不是经营的那种,应该算是专门制作面包的食物加工厂。



面包房平面图:

外景平面图:




请根据题中所给的线索推测出凶手还原作案过程包括证据。
(这次题并不是很难,应该很容易推理出凶手。题中难免会有一些细枝末节,若影响逻辑请提出)
答对可得20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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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0-3-4 15:46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20-3-2 21:48:08 | 2020-3-2 22:10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正如各位所说,甲是凶手。
以下为分析:
根据案发现场的情况来看,面包房中没有血迹,死者的身体有水渍,再加上凉亭内外的各种不寻常东西,足以证明凉亭那才是第一案发现场。
先用排除法,死者家距离面包房较远,一般都是乘车去的,住在旁边的丁没工作哪来的车,更何况他有犯罪前科。
其次是丙,她的动机不怎么充分,如果是她杀的人,为什么要选择在凉亭?为什么要将尸体带到面包房中,没有目的。
甲和乙的可能性大点。死者的胃里食物还未消化,题中所说王某在11点起床,12点到达面包房,在晚上11:00-12:00死者是在家的吃饭做其他事的,死亡的时间是在此的5-6个小时,这段时间至少已经可以消化不少食物,除非他已经没有消化的能力。初步推断的死亡时间并不代表是真正的死亡时间,虽说已经解剖,但我如果提供了太多线索那就不叫一道题了。也就是说,死者其实在此之前就已经遇害。
如何延迟死亡时间?案发现场的开着冷气,冷气是可以延迟尸体的僵硬度的,不过门才是破案的关键:如果想延迟死亡时间,一定会把门关上,长时间开着门的话,冷气就会顺着门出去,空调不能预判室内的温度,会一直运行下去,搞不好还会弄巧成拙。但偶然性大,若凶手已经事先就有了一个延迟死亡时间的方法,那ta也不必太谨慎,至少比没有的好。
尸体的T恤裤子已经鞋子之类的都被水浸湿,唯独外套没有。之所以穿着外套,是因为室内冷,要防止面包变质才开了,出了门何必要穿着呢?又还没下班,下班拿着外套走人还差不多。
王某目前每小时要做那么多面包,他没时间出去溜达,做好的面包也只有200余个,按这样算的话他才做了两小时不到就停工了。众所周知,面包中有毒,只有尝了才知道。凉亭中有母猫和猫崽的尸体,母猫是埋着的,猫崽是被弄死的,意义何在?将猫崽弄死是为什么掩盖死者血迹,可母猫身上没伤口,为什么不也将母猫的猫血四溅?原因只有一个,母猫的死和猫崽的死不是同个人所为。将猫埋葬是也因为ta惜怜小动物,是死者王某。将猫崽踩死不一定是乙,单纯想发泄也太草率了。至于母猫的死,是因为吃了死者的面包。死者发觉面包有毒后最先想到的就是甲。假设你受到了某人的干扰,有两个有嫌疑的,一个刚发生矛盾的,另一个是隐性矛盾的,你会怎么做判断?于是他给甲打了电话,说了什么自己脑补。
综上分析,甲是断定的了。现在来说说真正的延迟手法:
真正延迟的手法是将尸体放入水中,因为湖水清澈见底,打捞起来也很方便。9月初旬已经是秋天了,冬天的来临也渐渐地让温度降低,水也是一样。先让尸体泡进水中一段时间,过后将其移尸至面包房,打开冷气伪造死亡时间。有人会问,意义何在?凶手的目的是为了将罪名嫁祸给乙,既然已经有不在场证明,那警方最先怀疑的也是乙,将猫踩死也更是火上浇油了。
作案过程如下:
甲因为前一天的矛盾对死者产生了杀意,在刚买来的面粉中投毒,自己在家里休息。只能算他运气不好,阴阳差错的让王某知道了面包中有毒,将他找出来谈论。到达现场后从后不将死者捅一刀,怕他没死在他转身之际又捅了一刀。前一刀刺中了肺部,已经活不了几分钟了,又在腹部捅了一刀几分中内必死无疑。将死者杀死后投尸至湖中,一个是为了延迟死亡时间,一个是为了移动尸体时路上留下过多的血迹。之后先回家制造不在场证明,故意打了骚扰电话,之所以说是骚扰电话是因为是匿名不知道是谁打的。在乙的妻子醒来之后看见了死者,若还怕万一就将家内的时间调整。在水中放入安眠药,保证妻子不醒。预计的时间到了后,前往凉亭将尸体捞出带到面包房里,开启空调后走人。
证据:
甲是凶手的证据是他在捅刀子时全都是左手才可捅到的位子。死者王某勤于写作,跟许多学生党一样每天写,随着时间的推移,右手中指的左侧就长出了老茧,因此他是右利手。乙因为长期挥舞着簸箕,导致右手比左手大,他也是右撇子。妹妹如果是左撇子很稀罕,更何况她不太可能作案,丁也是一样。

[不出bug外,不接受任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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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8 14:05:4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没有十分准确的推论。从动机来看,甲,清洁工和他的妹妹都有,但妹妹家离面包房比较远,而且是未成年,无法开车。案发时只是因为邻居太吵而早早起床。凶手剩下甲和清洁工。案发地点应该在湖边的草坪上,死者的外套上没有血,而里面的衣物有血,由此推断外套是凶手后来给死者穿上的。当时室内开着冷气,如果不穿外套会很冷,所以当时死者正在外面。草坪上的面包不是死者吃的而是猫吃的,导致了母猫的死亡,而猫仔有可能是毒死的也可能是踩死的,此人对猫极其残忍,清洁工嫌疑很大。至于埋猫这件事是谁干的还不清楚,可能是死者在埋葬心爱的猫时被偷袭,也可能是凶手杀人后埋猫。死者身中两刀,推断是凶手从背后偷袭,但是一刀没有刺死,死者转过身来反击,又被刺了一刀致死。地上的血迹既有猫也有死者的血。事后凶手把死者放在水中洗去了血迹,血与水融合形成了较浅的血迹。死者被凶手拖回了面包房,把洗过的刀放在了旁边,给死者穿好外套(话说外套上没有凶手的指纹吗),伪造成在面包房里死亡的假象(吐槽:这也太明显了,刀上没有血,地上也没有血,而且空调还开着冷气,导致衣服上的水更难干了),但是这甲和清洁工都可以做到,清洁工的动机更充分,但是甲后来出去了半个小时,除去来回路上十分钟,还有二十分钟,完全有可能犯案,而且现场还有留有甲指纹的收据。但是甲犯罪的可能性不高,我曾一度认为骚扰电话是甲打给他妻子的,然后将时间调快,其实当时才两三点,然后有了不在场证明(其实也不算不在场证明,五点开始走也可以到),开车到了面包房杀害了死者,然后拖回面包房,由于开着冷气造成了死亡时间的延迟,后来想了想妻子不可能连自己丈夫的手机号也不知道,而且老头也不可能起那么早。概括一下,我认为最有可能的是清洁工,在面粉里面下毒后等着死者为猫,毒死猫后死者肯定会埋葬喜欢的猫,,然后用水果刀偷袭两刀杀死死者,踩死猫仔并将死者清洗掩盖第一现场,然后将死者拖回面包房,因为是清洁工,自然有扔掉的收据,嫁祸给甲。然后装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报警,但是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忽略了许多细节吧。额,作者我尽力了 这只是我的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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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8 15:36:1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觉得凶手是甲,甲是面包师,完全可以在面粉中下毒,而死者在喂猫时猫嗝屁,死者埋了猫。回到面包房质疑甲,与甲争执。而第二天,死者照常工作,由于面粉收据被甲丢掉,所以效率变慢(???),而甲利用自己没有工作制造不在场证据。死者在工作时休息时间前去看小猫,它们的母亲……被毒死。死者前去查看,这是由大爷话可知,甲在这段时间出去30分钟,在此期间,甲在亭旁守候,趁机杀掉死者,并踩死小猫,来发泄。由于死者此时在外,不需要穿的很厚,所以白衬衫多了很多血迹,甲为了把死者拖入面包房的路上而不留下血迹所以拖入湖中清洗,然后拖入面包房。伪造死者在面包房被杀,调高空调温度来使死者衣物烘干,给死者穿上外套,由于甲是面包师,熟悉烤面包工作,营造烤面包的环境。甲乘车5分钟,回来5分钟,还有拖死者的100米路程以及其余工作,20分钟内足够,所以甲在出去的30分钟完全有时间杀死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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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8 15:43:2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上面甲的那一段,是不是后面把甲打成乙了,
补充:凶手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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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8 16:22:5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首先,死者死因是刺伤,由伤口看,应该是左利手,个人认为面包房是第二现场,第一现场应该是凉亭那里,死者发现死了的猫猫,脱下外套把猫猫抱起来,打算埋葬它们,而在埋葬猫猫时,被突然袭击,挣扎之下落水了,后来被凶手带上岸,因为小猫死亡的现场有深红跟鲜红的血,死者应该是去喂猫时发现了,大猫被毒死,小猫被踩死,毒应该是下在面粉里的,甲跟王的通话记录应该是王找到证据收据单,王要甲出来对峙,甲出去的理由应该是这个,如果说动机也应该是这个,但是甲的身型刺伤可能有点勉强,如果真的因为这个杀人的话,收据单应该会被拿走的,肘击的伤口无法判断惯用手。会不会甲跟王对峙时,已经有人在旁边埋伏。乙是右手更大,应该是惯用右手。丁是左手有针孔,应该是惯用右手。剩下的就是丙,她的动机是金钱,刺伤及搬运尸体对一个未成年女性可能有点困难。有一个点就是两个现场,为什么不在杀人后直接沉湖,很方便啊,尸体在7点时肯定会被发现的,凶手是要尸体被发现吗并且联想到湖边吗?所以我想会不会是妹妹呢,沉尸就找不到遗体,没办法继承遗产,可是哥哥是右利手,妹妹是左手的几率有多大呢?猜甲跟妹妹合谋,妹妹让王放松警惕,甲袭击。时间的点不会算,所以只能这样分析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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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8 22:50:34
本案凶手:甲
作案动机:自己的犯罪行为被发现,杀人灭口
作案过程:
案发当日,王某独自一人来到面包房做面包,平时他照顾的母猫来找他要吃的,王某便拿了一个刚做好的面包给它吃,可母猫吃后便死了,王某心里很痛苦,便用自己的外衣包着母猫去到凉亭将母猫下葬,这时王某意识到面包里有毒,便打电话询问甲,甲接到电话当心他下毒的事被王某报警,便约王某见面再说。甲1.40分左右来到与王某约见的凉亭,从后面用刀刺入王某的肺部左侧,王某转身又被甲从正面用刀刺入腹部右侧(这样的作案手法为左撇子,而“甲也用拳头反击了一下,因此死者的右脸颊上才留有淤青”这个现象说明甲是左撇子)。掉入水中的王某全身湿透,一动不动,甲回到面包房从储物架(类似一层一层的那种)上取出一层带到池塘将王某固定好,拉着储物架上的王某返回面包房,打开冷气好让王某的衣服干的更快。这时2点左右他先回到家中假装看电视,5点左右再次返回面包房,这时王某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一些,他将外套给王某穿好,将储物架拉出并处理后放回原位,再回到家中。甲的妻子曾说被骚扰电话吵醒,这也是甲做的,因为没有骚扰电话会在那个时间打。
作案证据:
储物架,骚扰电话的号码,甲的衣物、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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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9 00:48:21 | 2020-2-29 01:44编辑 | 来自小霸王手机
我认为凶手是清洁工,动机是不是消除把柄我说不好,个人倾向于不是,因为要是把柄对他来说很重要的话那他应该尽可能早的除去这个威胁。再有,如果他真的想要除去把柄的威胁,那么只杀人就够了,杀了王某,增加他工作量的猫狗便便💩也就不会再出现了,不必多此一举又杀掉一窝猫,因此我认为动机源自于增加了清洁工工作量的猫狗。
   作案过程呢应该是清洁工在需要提前发酵的面粉里下了毒,案发前不久王某做好了280多个面包,并拿了一个去喂给猫咪(喂猫咪肯定不戴手套),猫咪吃了后GG了。王某震惊悲伤之余,决定埋葬猫咪的尸体,这时候因为不在面包房内所以外套脱下来了,包着猫咪的尸体到湖边,他用铁锹掘墓把手指磨出了水泡,又让汗湿的T恤站上泥点,指甲缝内的泥污同理。完事之后他想了一小会就骂道"It must the cleaner,son of bitch"怀疑到了清洁工头上并打电话把清洁工提前叫了过来。接下来这里我有许些不确定,我不确定他们是否起了争执,要是起了争执的话背后那一刺就很难完成,因此我更愿意猜没起争执。但是清洁工与王某对话后应该想到了王某怀疑他了,又想到若二人关系恶化而王某又有他的把柄那么后患可不少,于是邪念忽起,想彻底除掉后患,于是假作上前安慰而拥抱王某,右手持刀放到王某背部刺入,又在王某右腹刺了一刀(这么一来嫁祸于左撇子甲便成为可能),王某憋出浑身力气骂了一句"You bastard!"便倒下了,这一切发生在凉亭,为了掩盖血迹清洁工残忍踩死了猫宝宝让其血液和王某的混在一起。又把王某的尸体浸了水(冲淡血迹?)搬回了面包房,又为其穿上了外套,然后报案了。
   问题还有清洁工在面粉中下毒实在不是明智之举,若毒死了未来会食用它们的客户罪名可就加上投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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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9 11:40:5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先说凶手,以后在分析过程,懒得打字
凶手:
尸体描述很容易知道凶手是左利手,文中清洁员右臂粗是右利手,邻居左手有针孔所以是右手注射,他就是右利手,妹妹没说,只有甲说了打凶手在右脸留下淤青,所以是甲左手出拳打了死者右脸,他是左利手。那只有他嫌疑最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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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9 13:55:2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首先死者应该是在湖边被杀死不然距离太远会有被拖在地上的痕迹,并且在被凶手从背面捅一刀的时候,倒地并且用手指向前爬行,但王某肯定会看是谁,当他看到凶手的时候肯定会脸向上躺着因为杀死他的人是熟人,肯定会质疑他,于是又被捅一刀便把王某抛向湖中,之后便把那个已经死去的猫埋了而那四个已经死去的小猫被铲子拍扁让血喷撒在周围来掩盖王某的血迹,并且用铲子把死者拉出换上外套用水把水果刀清洗并且抬回面包厂并且把收据条扔在垃圾桶里,但凶手是丁,因为丁用面包给猫吃但猫却死了于是在王某休息期间把他引向湖边因为丁在散步,于是便争论起猫的问题而王某却拿起铲子就拍向那些死去的小猫但却被起了杀心的丁从背后捅一刀身上的血也流向那死去的猫周围王某想要爬起转身与丁道歉并且向后爬去但又被捅一刀,便被丁抛向湖中,把那只母猫埋了,想以那些被拍的猫来掩饰血迹,边匆匆逃去(时间应该在6点左右),而甲在一点半左右收到电话谈论据条的事并且因为食物加工出了问题,而甲因为气愤被没有想要去当面说什么便不再联系,但甲还是早起急匆匆去了,在到达面包厂的时候看见有人在埋东西但是不清楚便赶过去,而丁看见之后便逃离,当甲看到湖中的王某后便害怕起来用铲子把王某拉过来换上自己的外套掩盖血迹抬回面包厂放在地上,并且把小刀洗干净放在桌上,看了看据条发现问题后便匆匆赶回家,并且不骑车防止有人看出,之前便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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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9 17:18:4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觉得甲完全可以这样杀人,先买一批面粉,在面粉里混入毒药。王某十一点起来,十二点赶到面包房工作。工作到一点半,甲给王某打电话进行哭诉他对甲的暴力,让王某打消对甲的疑心
然后甲再说丙被丁吵的很烦让王某再回去管管,王某回去果然遇到了丁在吵丙,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后便又回到了面包房此时是差不多是两点半到三点王某又做了一个半小时面包到了四点王某觉得可以休息了,于是便拿着面包去喂猫结果母猫被毒死了王某伤心欲绝,没有让小猫吃面包,拿着铲子把母猫埋掉了,此过程王某身上沾满了泥土,指甲缝里也满是王某觉得是面粉的不对了,便驱车来到了甲的家此过程正好被大爷看见甲没有开门,王某给甲打电话,结果把甲的妻子吵醒了,妻子误以为是骚扰电话便挂掉了,王某气愤的回到了面包房,此时时间五点甲拿出水果刀,因为他家离面包房比较近,便埋伏下在面包房附近王某忙了一个大晚上,此时九月25度,王某很热,便脱下了外套王某来到水槽前,准备洗洗自己的脏衣服和满手的污秽,此时,甲跳了出来,一刀刺到了王某的左肺王某回头,甲又刺了他右肋三刀(因为回头了所以刺左变成了刺右王某回头,甲又刺了他右肋三刀(因为回头了所以刺左变成了刺右但没冲干净,这就是为什么王某没有血迹,手上没有土灰耳朵有水但指甲有泥土的原因甲完成了这一系列罪行后,可能是怕四只小猫发现暴露了自己或者仅仅是为了报复王某,便用铲子拍死了四只小猫。收据上有甲的指纹甲太匆忙没有销毁收据
还有一点,王某总共做了三个小时面包,按照一小时一百个的速度,做了283个,再加上没有蒸的生面包,恰好差不多为3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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