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18:54:36 | 2019-8-12 19:58编辑
时间轴:
3月        快音app开始研发
5月        字节跃动公司搬迁
              陈俊峰母亲查出癌症
5月10日   陈俊博账户被打入巨款
5月30日   抖手app发布
6月5日     快音app发布
6月15日   林霄微信账号登录手机
6月16日
09:12  会议室电脑记录的最后一次关机时间
中午       周睿博回老家D镇,告诉员工20日回公司
6月18日
03:13  U盘文件创建
              电脑密码图创建

6月19日
08:00  写字楼开门
17:15  张晨准备下班
17:30  字节跃动下班
              ——陈俊峰、赵连鹏、张晨、李羽天、林霄约饭
18:09  五人搭乘B电梯到公司3楼
18:10  五人回到办公室
20:00  周睿博驾车回本市
21:40  赵连鹏搭乘B电梯到1楼
              赵连鹏买宵夜
21:44  赵连鹏到烧烤店
21:54  赵连鹏搭乘B电梯到达3楼
21:55  赵连鹏回到办公室
              张晨到隔壁给林霄送宵夜
22:00  林霄死亡时间(起)
22:07  林霄跑出办公室
              千度公司丁蕾、颜莹颖、崔文思下班
22:08左右  颜莹颖去卫生间
22:09  丁蕾发短信,崔文思看视频
               ——三人从楼梯离开
22:11  林霄微信通知同事自己先回去
22:11:58 信息发送
22:12:45 离开1、2
22:12:50 离开1
22:13  张晨到走廊,发现走廊亮灯
              走廊灯关闭,5秒后楼梯灯关闭
22:13:00  1熄灭
22:13:05  2熄灭
22:18  张晨回到办公室
22:30  加班结束
23:00  写字楼关门
23:21  李天羽到家
              ————  林霄女友整晚为闺蜜庆生
6月20日
00:00  林霄死亡时间(止)
08:00  写字楼开门
08:30  保洁员发现林霄尸体,陈凯下楼指认
11:00  警察收集完证据离开
15:00  李亘亦拜托李本亦协助
15:15  李亘亦讲完案情
6月22日    快音app预计上新时间


林霄死亡事件的切入点是三楼卫生间门把手上的指纹。“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由此可以判断最后接触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的人就是林霄。但是,“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因此林霄并没有触碰两个卫生间的内门把手。也就是说,林霄试图去开两个卫生间的门,但是并没有进去。
由此我们提出两点疑问:
1、林霄为什么去触碰女卫生间的门呢?
2、林霄为什么没有进入两个卫生间?
结合张晨的证词“林组长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进食后总是很快就去排泄”和“当时看他那么急还捂着肚子肯定就是人有三急”,以及林霄跑出去之前确实刚吃了宵夜的事实来看,只可能是林霄内急去上厕所,试图打开男卫生间的门但是没有成功,于是只好去女卫生间解决一下。由于三层只有他们字节跃动一个公司,而唯一的女员工徐青敏没来加班,所以去女卫生间也不失为迫不得已的选择。但是,他也没能打开女卫生间的门。这是上述两个疑问的唯一合理解答。
卫生间的门打不开,显然是被锁住了。钥匙只有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有,不考虑保洁员的话能锁门的只有周睿博。而周睿博当天晚上八点就回到了市内,确实有时间锁门。而赵连鹏“每次加班一定会帮大家买宵夜”,因此买宵夜的行为可以预知;由于他把买宵夜的信息发在了微信大群里,因此公司的任何人也可以知道买宵夜的具体时间;周睿博和林霄是多年好友,也一定知道他脾胃不好的疾病。综合以上几点来看,周睿博可以在赵连鹏买回宵夜之后,将三楼的两个卫生间的门锁上。其造成的唯一结果是,内急的林霄只得下到二楼去上厕所。

总结这一部分的结论就是:周睿博故意锁上三楼两个卫生间的门,将内急的林霄逼到二楼上厕所。而林霄死亡的第一现场就是二楼男卫生间,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周睿博和案件有关系

下面来看案发现场的情况。凶手在确知林霄会到二楼上厕所时,便可以在那里守株待兔。选择这里作为案发现场的原因或许是千度公司之前从不加班(丁蕾所说“公司大半年都没加过班,一加班就遇上这种事了。”),不会被发现。从张晨所说的讲究节能来看,卫生间不用的时候应该会关灯,而且千度公司当晚没有男员工加班,因此二楼男卫生间的灯应该是关闭的。但是灯上并没有提到有林霄的指纹,由此可以判断林霄未能正常上厕所,也即进入卫生间后没来得及开灯就遭杀害。当然,凶手全身都包裹了起来,因此即便在黑暗中踩到或碰到血迹也不担心。
尸体死亡的地点离门口非常近,以至于凶手为了出门不得不移动尸体,而且林霄是背后中刀而死。这样来看,可能的情形有两种:
1、凶手在卫生间门外,待林霄开门后刺杀。但是一来无处躲藏,二来血液容易溅出到门外,三来这样就没必要移动尸体,故排除。
2、凶手在藏在卫生间内开关旁边,趁林霄开门时将他猛然推向一边,随即用手捂住他的嘴,从背后将其刺杀。这种说法成立。

再来看现场手机的状态:“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通过这里可以分析出,22:11时的微信其实是凶手发的,证据有三:
1、一般我们在用完手机后放回口袋时,比较自然的姿势是手机上部向袋子内部,而现场是手机上部向外,显然是别人放回。
2、手机背部椭圆形状的血迹是林霄死后沾上的,往上方摩擦的血痕是将手机塞回口袋的动作造成的。以上两点说明,凶手在林霄死后将他的手机放回他的口袋。
3、手机正面没有指纹,证明凶手擦拭过手机,进而证明他使用过林霄的手机。而林霄的手机没有锁屏密码,拿到之后就可以随意使用。
结合当时的时间来判断,凶手用林霄的手机做的事情就是在22:11在大群里发送了微信,目的当然是避免其他加班的人发现林霄久久未归而前来寻找。这里我们得到一个关键结论:22:11时,林霄已经死亡。

然后是口袋中的U盘。U盘是粘在手机屏幕上的,因此在凶手放回手机时上面还没有粘着U盘,也即U盘是比手机更晚放回的。如果是很早以前撕下的标签,现在早该没有黏性了,因此标签一定是最近才撕掉的,由于这是女友送的礼物,林霄本人没有这样做的理由。U盘文件是在前一天才创建的,林霄本人也没有理由销毁里面的内容。
由此我们推断出凶手对U盘做的事情:拿到U盘之后,凶手撕掉未被白色胶布覆盖的标签部分,也即“证据”二字的部分,然后带走U盘将其格式化,最后将其放回林霄的口袋中。当然,还回U盘时凶手应该已经脱下鞋套,因此要特别小心不接触到血迹。由于凶手将鞋套等脱在垃圾桶,说明他可以做到避开血迹走出去,那么回来时原路返回即可。为了做到这一点,凶手可以开灯。

在现场将U盘格式化需要电脑。千度公司人员并不涉案不需考虑,那么只有三楼的电脑。办公室加班的四个人可以相互作证,没法从外界拿到U盘,同时外面的人也没法进来使用办公室的电脑。周睿博的办公室正对着办公室门,从原文:“虽然有几个人的座位是面朝着门,但除非站起来否则并不能看到门外的情况。”来看,当时办公室并没有关门。原文“走廊里回响着敲打键盘的声音,即便是站在楼梯口也能听到。”,说明了写字楼隔音不好,所以去周睿博办公室有被发现的风险,因此对凶手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去会议室使用电脑。不仅因为会议室有电脑且离办公室最远,而且地面铺了地毯可以有效消音。

案发现场的最后一个线索是门内把手上的血痕,这是凶手开门离开时留下的痕迹。凶手行凶时外层戴的是毛线手套,缝隙较大,很可能有血液渗入或溅入内层手套。根据门把手方向,最自然的开门方式是使用左手。再根据门把手上血痕的位置,可以判断凶手左手(戴着内层手套)小拇指一侧的手掌侧面某处沾有血迹。而同样的血迹也出现在了三楼会议室的内门把手上,外把手上自然开门方式是使用右手,故外把手并没有血痕。这足以证明杀死林霄的凶手和进入会议室格U盘的是同一个人。那么我们接下来讨论会议室内发生的事情。

凶手进入会议室的目的是格式化U盘,并不需要使用投影仪,但投影仪和电脑的连接线却被连接上了,而案发当天上午开会时连接线并没有插上。而且通过地毯上的痕迹判断,10插位插排曾被移动过。结合这两处异常,可以对凶手的行动做出如下推测:
由于会议室有着透光的气窗,故凶手进入会议室后为了不被发现不敢开灯,黑暗中不慎踢到了插排线(如图,排插线在门口到一体机座位的必经之路上)。后来凶手发现,电脑和投影仪的连接线断开,误以为是自己踢动造成连接线脱落,于是将线接好。将U盘格式化之后,他将电脑上的开机记录删除后离开。
接下来将会推导一个重要的结论。这栋写字楼除了卫生间都需要刷卡才能打开电子锁,因此能进入会议室的一定是字节跃动公司的成员。但是参加了那次会议的员工都理应知道当天上午开会时连接线就已经断开且未被接回,从而不会作出这种欲盖弥彰的举动。因此没参加周一会议的公司成员就是进入会议室格式化U盘的人,也就是凶手。

另一条逻辑链也可以独立地证明删除U盘的人就是凶手,那就是感应灯。根据李本亦的测试,“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之间有一个5秒的时间差。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从女卫生间门口径直走进会议室,造成的后果是楼梯前的1号灯比卫生间前的2号灯晚5秒熄灭,而这恰恰是出来吸烟的张晨所看见的景象。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在22:13之前十几秒钟内,有人从女卫生间方向走进了会议室。在案件中唯一合理的解释是,需要回来重新打开三楼卫生间的门锁,以抹灭证据。根据上一个从门把手血痕得出的结论,进入会议室的是凶手,因此打开门锁的也是凶手,而钥匙只有周睿博拥有,并且我们很早就证明周睿博锁门的目的和凶手是一致的。这种情况下引入更多同谋完全不必要且无意义,因此我们断定周睿博就是凶手

但回到最开始的推理会发现一个问题:千度公司的三名女员工并没有目击到林霄。
我们来看一下时间轴。22:07林霄冲出办公室,接连转动两个卫生间的门把手但是没有进去,随即下到二楼男厕所。经过李本亦试验,“从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秒”,加上从办公室里出来的时间,最快要一分钟左右,即22:08到达。而千度公司三女员工大概也是那一时间下班的,因为22:09时丁蕾和崔文思已经等在女卫生间门口开始玩手机了,而且去男卫生间要经过女卫生间,林霄肯定会被注意到的。对此的解释有三种:

1、千度公司三个女员工说谎。
但是她们与案件无关,本没有必要说谎;若说是她们其实翘了班,也没有明确的线索。因此这种可能性不考虑。

2、林霄有意识地躲避别人,因此在楼梯间等到三人离去才去卫生间。
然而我们已经确定林霄确实内急,而非被人约去;卫生间并非公司所有,借用一下也很正常,没有见不得人的理由。更何况对于内急的林霄来说,即便真的不想遇到人,也不应该等人离开,而是立刻去一楼卫生间才是。另外,通过手机微信推出的结论来看,林霄22:11时已经死亡,而三名女员工是在22:09左右离开的。因此从死者下楼来到厕所,凶手偷袭死者到移动尸体到检查尸体再到拿到手机发微信,整个过程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分钟。虽然勉强可以,但时间非常紧张。

3、精确到秒的极限杀人计算理论
重新审视一下,我们会发现根据三名女员工的证词,其实唯一可以确定的事实是22:09时颜莹颖仍在卫生间,但并不能反推她是何时进入的。由于案件发生的场地较为狭小,任何行动耗时都非常短,我们可以使用更加细致的计时方式。比如林霄冲出办公室的时间是22:07:00,那么承前假设,他在22:08:00时来到二楼并进入男卫生间,而死者中刀到休克仅仅5秒,所以大概22:08:06左右凶手即可完成犯罪。由于当天千度公司关着门,林霄跑动的声音并没有被听见。在他进入男卫生间几十秒后(比如22:08:30时)三人从千度公司下班出来,颜莹颖进入女卫生间。颜莹颖在卫生间待了一分钟左右,那么这同样可以满足“22:09时颜莹颖仍在卫生间”的事实,却恰好和林霄错过,同时也不需要推迟林霄下楼的时间。所以这就是这一疑点的合理解释。由于案件相关人员对时间的叙述都只精确到分钟,因此逐渐模糊和偏移了真实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只能微弱地进行排除。首先,假设林霄冲出办公室的时间是22:07:00,这件事本来便没有依据,显然如果是22:07:59出办公室的话,该解答不成立。其次,二楼安装了感应灯,三个千度公司的女员工出门的时候没有发现感应灯亮着,因此她们出来要在林霄进男厕的15s之后,本来不充裕的时间更紧张了。另外,三个人“她们都表示没有看到过死者也没有发觉男卫有人”,她们判断男厕是没有人的。判断依据应该是声音和灯光,如果刚刚男厕中发生了杀人事件,她们还会判断男厕没人吗?
基于以上三点,我们也无法强力地排除掉该可能性,但是如果出现更好的解释(比如下面的可能性),我们便不认为第三种可能性发生。

4、有人拦截了林霄。
在准备下二楼之前,林霄因故被阻拦在三楼,等到下二楼时三名女员工离开后,再让林霄去二楼上厕所。由于微信QQ消息在当时并不能对一个闹肚子的人起到作用,人有三急,当时就算是电话也不能让林霄停下来(电话也会被移动公司查到)。那么,当时阻拦林霄的一定是人,而且是林霄认识的人。阻拦林霄上厕所的目的也很简单,便是需要等待二楼的女员工离去,否则她们便会看到林霄。所以阻拦林霄上厕所的人一定是凶手。但是,上面分析到林霄是被凶手从背后刺死的,而且凶手身上穿着雨衣等“嫌疑打扮”,这样的装束是不可能不让林霄起疑的。所以,攻击林霄的人和阻拦林霄的人不是同一个人。
其中一个人是周睿博,另一个人称为x。x应该和周睿博计划杀人,于是x在楼梯间待命,想借口找厕所偶遇林霄,让他掉以轻心,然后和他一同走到二楼男厕所,随后x协助周睿博,在二楼男厕杀害林霄。但是,当时发生了突发情况,二楼女员工突然出现,因此周睿博立刻发消息告知x这件事,不巧林霄也出门,x便选择通过谈话将林霄拖着。谈话内容无法推理,不过只要假装有比三急还要着急的事即可。当听到女员工下楼之后,x便随着林霄一同进入二楼男厕,由周睿博完成偷袭。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时间问题。三个女员工离开之后的时间应该是22:09之后,此时林霄才能下楼,到了男厕的时间便是22:10左右,周睿博完成杀害,杀害时间较短,但是移动尸体检查尸体手机发消息等时间较长。具体时间紧张的说明如同上文第二点中所述。但是和第二点不同,这里是合谋杀人,比如,可以由周睿博来完成移尸,同时由x来完成检查尸体等行为,如果是两个人,那么时间是足够的。
血迹痕迹可以解释现场存在两个人。躲在男厕里面的凶手想要偷袭林霄后方,只能蹲守在灯的开关处,那么便是左手捂着死者嘴,右手完成刺入,这也符合凶手右撇子习惯(另外,会议室鼠标放在了右边)。所以凶手应该是右手更可能渗血,左手是不沾上血迹的。但是从会议室和男厕门把手上,还有手机背后左下部分(椭圆形认为是手指)沾血迹来看,凶手却是左手的小拇指关节沾上了血迹。这两处血迹沾的位置有出入,更可能是因为存在两个凶手,不是行凶的凶手左手沾到了血迹。
显然第四点可能性的时间裕量比第三点的大很多,因此,我们认为存在第二个凶手x,是他临时阻拦了林霄下楼上厕所
接下来我们来分析x的身份。
我们来看当天没有不在场证明的林霄熟人:周睿博、陈凯、包志、关官、徐青敏。(其中认为谢琳芳不在场证明已经被警察核实)
由于凶手误将会议室的线接上了,因此认为凶手们都不知道会议室的线本来便是没接上的,所以x没参加周一的会议。
参加周一的会议的人有:张晨、林霄、王木斯,老赵、陈俊峰和徐青敏。
所以x只能在陈凯、包志和关官之中。
这三个人在文中有着各自的信息量。
陈凯:家距离现场30min,并且一般说来是第一个到公司的人。
包志:周五晚上他最后使用了厕所,并且灯上留下了最后的左手指纹。
关官:web工程师,他没有机会接触到大家的代码,背叛公司。
由于林霄的人缘较好,平常也不怎么发脾气,因此很少会有员工记恨他。除了周睿博可能有奇怪的信仰杀人动机之外,一般员工杀害林霄的动机很弱。因此,只有做了亏心事的人才有动机杀害他。文中可能出现的亏心事只有“出卖公司代码”,所以没机会接触到代码的关官暂时排除。
事实上,当天晚上11点公司关门,凶手有足够的时间清理现场,并不需要第二天提前来,所以第二天提前来的陈凯并不能因此而增加嫌疑。
办公室的职员注重节能环保,这里猜测每个人晚上上厕所时都应该进入前开灯,出门后关灯。周五最后一个使用男卫的包志会关上男卫的灯,也就是左手食指指纹是包志最后关灯时留下的。但是包志左手开门,最方便的是用右手食指关灯。此处产生了一个矛盾。
结合上述分析的,x是左手沾到了血迹,说明其在使用左手的时候沾到了血。这里合理怀疑x其实是个左撇子,结合包志使用左手关灯,因此,这里认为包志是惯用左手。
原文:“你们公司有人是左撇子吗?”“啊?”张晨一头雾水,“据我所知应该没有吧……”
可看出张晨也不是很确定,另外,在部分事情上有用左手的习惯并不等同于是左撇子。如果要从包志、陈凯和关官中选,我们认为,做出反常行为的包志的嫌疑更大。
所以包志为x,是帮凶。
包志的动机恐怕是周睿博的威逼利诱,比如承诺林霄死后给他坐上组长的位子。


最后解释周睿博杀人动机和其他的疑点:
推测周睿博是林霄女友的出轨对象,线索如下:
1、周睿博是林霄的大学同学,而林霄与女友也是“从大学时期便开始恋爱长跑”,因此林霄女友和周睿博就读于同一所大学,极有可能彼此熟识;
2、案发当晚,林霄的女友为闺蜜庆生之后并未回家过夜,而周睿博也提前回来,二人很可能在此期间幽会;
3、周睿博卡上定期支出的钱可能就是给了林霄女友;
4、林霄与女友“两人感情稳定已计划今年内结婚。”要先下手为强
联系到周睿博信奉风水迷信,可能是他算到林霄和谢琳芳并不般配,周睿博和谢琳芳才是天生一对;也可能是他认为林霄的姓名生辰八字给公司带来了霉运,正因这种“霉运”,使得自己公司的app落后了艾德佳一周发布,他想要除去这种霉运。
这就是周睿博杀害林霄的动机。

其他
为什么凶手不直接摧毁U盘:
如果真的是内鬼陈俊峰发现自己的秘密被林霄所知,而杀人灭口的话,与其删除U盘内容不如直接销毁U盘。因此推测在用林霄的手机发微信之后,周睿博发现了林霄随身携带的U盘。“爱的”二字被胶布挡住,只剩“证据”二字,做贼心虚的周睿博以为这是他出轨的证据,于是立刻带离现场查看。附近没有网吧,因此周睿博只能去离他最近的会议室电脑上查看,发现“出卖的证据”文件,更加信以为真,但是文件加密,他在不知道内容的情况下把U盘格式化。但是很快周睿博发现文件中的log文件,意识到这里的内容和公司开发的APP有关,进而联想到这是敌对公司剽窃的证据。周睿博追悔莫及,只好将其放回原处,指望警方将内容还原。

无法写入的U盘如何写入“证据”:
只能认为林霄强行改装U盘发生在写入数据之后。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21:09:03 | 2019-8-12 19:58编辑
第四题解答:
这题真长……海报c++nb
人物表:
【字节跃动】
林霄:死者
陈俊峰:内鬼
周睿博:老板
张晨:员工
赵连鹏:员工
李羽天:员工
徐青敏:员工
陈凯:员工,无不在场证明
包志:无不在场证明
关官:无不在场证明
黑一玮:
王木斯:
徐青敏:无不在场证明

【千度】
丁蕾:员工
颜莹颖:员工
崔文思:员工


时间线:
6月19日(周一):(一周只上五天班,周日应该是休息)
17:30:下班时间,李羽天在卫生间
18:10:回到办公室加班
21:40:赵连鹏出去买宵夜。
21:55:赵连鹏回来
22:7:林霄捂着肚子跑出办公室
22:11:林霄发微信说自己先走了
22:13:00:(张晨自述)张晨来到走廊吸烟,抽烟时间4~5分钟
22:14:张晨发微信
22:13:05:楼梯的灯关闭
22:30:真•下班
22:00~0:00:林霄死亡
6月20日(周二):
8:30:保洁员发现尸体

一些不知道有啥用的线索:
周睿博信佛,办公室、会议室里有观音像
【办公室的敲打键盘声在楼梯口都听得见】,至少可以说明陈凯有机会听见楼下的喊叫声
【周睿博从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定期会从银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图吉利所以取尾数是8可以理解,首位是4感觉不对劲。

字节跃动公司其他员工在案发时间无不在场证明有:
周睿博、陈凯、包志、关官、徐青敏。
1.死亡情况:
凶手用手套先蒙住了林霄口鼻,让其昏迷后再用匕首刺杀。带雨衣和鞋套是为了避免血溅到身上。
杀人后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和U盘,手套因为杀人所以沾有血,拿手机时在手机背部留下痕迹(不太可能是心脏出血导致,一来后心中刀,二来心脏在左)。拿U盘可以理解为了要文件,但是拿手机是为什么呢,只能理解是发微信打消还在加班的几人的疑虑。而手机沾血更说明林霄已经死了(如果粘的是凶手的血迹最起码应该擦拭一下吧)。推测:22:11:58之前死者已死。
凶手选在2楼男卫杀人是因为:1.这家公司很少加班;2.这家公司女员工多。
疑点:
1。为什么要拖行尸体一段距离:因为如果尸体挡在门口自己就不能开门走出去,为了让自己可以开门而不得不做。
2.门内把手没有指纹,如果林霄来卫生间是为了和某人秘密商谈,那么肯定应该关门,应该有一个人要握住把手把门带上,这个人不是林霄,则在林霄来卫生间时已经有人在里面。或者林霄和这个人是一同前来。
3.门把手上的细微血迹:与会议室处血迹类似。
4.为什么撕掉U盘标签:凶手将U盘格式化,担心警方会注意到而将证据二字撕去。但是这样又有欲盖弥彰之嫌(否则为啥不带走),而且他应该很清楚警方能复原一部分。怀疑目的是嫁祸内鬼陈俊峰。凶手可能也从林霄那里或者自己调查知道了内鬼身份。
张晨的证词基本可以相信:1.林霄发微信的时间在此之前,此时林霄应该已经和某个人见面了(八成已经凉了),而张晨有不在场证明。且就算他是帮凶,也没有必要说的那么详尽具体。本案中不太可能出现帮凶,一来这种杀人的事情多告诉一个人就多一分风险。张晨坐在门边,所以其他加班人员不在场证明成立。
5.手机正面无指纹:连林霄指纹都没有就很奇怪了,是擦掉的吗。但是凶手应该带了不止一副手套,而且背部也没有擦掉。林霄肯定是操作过手机的,而且根据验证这确实是他本人手机,如果说有人用一模一样的手机进行替换,则女友指纹无法伪造(女友当晚有不在场证明,不可能杀人)。
果然是擦掉了,但是为什么擦呢。

死亡时间:
大门8点开23点关,则死亡时间缩短至22:07~23:00
因为推断手机背部有血迹且拿手机是为了发微信,所以22:11死者已死。
【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
【刚刚我从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秒】

22:13:00:卫生间前灯关闭(这里张晨指的应该是2号灯,因为是从办公室出来),15秒钟没感应到人就会关闭。
根据两灯关闭时间差(5秒)和【女卫走到会议室门口所需时间】与【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所需时间】的差值相同,可以推断22:12:45:有人离开了2号灯感应区域(但不能确定是否是女卫,快步直线和曲线也是有区别的),22:12:50:这个人进入了会议室(这一点可以确定,因为到楼梯口的时间和到会议室的时间明显不同)。
如张晨所言属实,这个人不是当天加班的四人之一。排除陈俊峰,赵连鹏,李羽天
在张晨在走廊吸烟的几分钟内,这个人一直在会议室处理电脑。因为会议室铺着地毯,所以张晨没有听见他的脚步声。
而这个人去会议室的时候应该已经杀死了林霄,林霄可能会发现并进行训斥,这样就会暴露。印证前面得出的观点。
也就是说林霄的死亡时间在22:11之前
死亡时间:22:07~22:11
商谈地点应该有2个:3楼女卫,2楼男卫。当天字节跃动公司加班都是男员工,没人会去女厕,这样比较保险。不过为什么要换地点呢?根据2楼男卫是第一案发现场(杀人和处理一系列操作都应该在这里完成,否则不可能不留下血迹,而只有2楼男卫血迹多),凶手应该是先和林霄在3楼女卫(因为门把手上有林霄指纹,平时没有异常的话没几个男的会去摸女厕把手,而死后凶手又不可能特意把指纹附上去,所以指纹是在林霄死前留下的,也就是说第一个地点是3楼女卫),然后转到2楼男卫杀人,再然后凶手又回到了3楼(不确定是否是女卫,因为都没开灯(开关无指纹),应该不是去清除痕迹(而且清除痕迹的话林霄指纹也没擦,说明没考虑到警方会检查三楼女卫);不可能是从楼梯直走,因为那样就感应不到2号灯),如果张晨话语属实,凶手此时已经杀死林霄,凶手为什么要从2楼男卫来到3楼偏走廊右(图上方位)的地方呢。
【千度公司加班的三名女员工下班,她们都表示没有看到过死者也没有发觉男卫有人,】要移动尸体不可能一点动静没有,所以在22:09时2楼男卫是无人状态(感觉这个论断有点粗糙,几个女生也没进去,如果里面的人察觉到聊天声故意放轻动作或者不动也不知道吧)。22:07到09减去下楼必须的时间也就一分来钟,凶手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就清理完工作,而且这个时候没有发微信,说明还没死。
几名女生开了空调,所以办公室门估计是关上了。则估计听不见走廊里的声音。

会议室的疑点:
1.原本接在林的电脑上的线现在接在会议室电脑上。是为了把压缩包打开并
2.有人移动过插排。插排有一定重量。
3.门内把手在末端有红色(血迹?),怀疑与2楼男卫门把手血迹有关。

根据描述:一般人开门应该是:右手握门外把手,左手握门内把手,所以门把手上沾血说明握门把的左手有血。光这一点就证明左手持刀可能不太硬。
公司里没有左撇子,也不知道谁是左撇子。

凶手应该是杀完人之后拿到U盘过来,在会议室电脑上格式化。

杀人者非陈俊峰,否则早就把U盘带走了。
如果凶手是女性(徐青敏),则杀死人之后去的是3楼女卫生间了。林霄没死在3楼女卫,而且楼下门把手有他的指纹,不太像是伪造的,也就是说林霄是同意和凶手一起到楼下的。如果说凶手在楼上就戴手套未免也太招人警惕了,如果凶手没有戴手套,则结合门内把手只有徐的指纹,徐更像凶手。
但是徐青敏没机会知道谁是内鬼,除非林霄自己告诉她,下班时间回来找林霄也很可疑啊。从现在来看不太像是林霄被人抓住把柄,更像是林霄知道了某人的一些信息,如果是徐的话没必要偷偷摸摸出去讲。而且林也没有必要告诉他谁是内鬼。这个点专门来找林霄也太可疑了。
凶手是周睿博。他从外镇过来,找林霄商量林霄也会答应。毕竟是朋友和上下级。林霄正好找这个机会向他报告谁是内鬼。星期天就发现了的他,以为周睿博周二才会回来,但是提前回来了自然报告的越早越好。
他把一次性雨衣之类的存放于2楼男卫,在楼上的时候穿了一副手套,林霄对他还是很信任的所以主动下楼也没关系。然后换装杀人。因为自己的房间虽有电脑但是在3号灯范围内,过去的话无疑加班员工会发现,只好用会议室电脑查看U盘,嫁祸陈俊峰。
动机……可能和以前那个公司有联系,比如周从前公司跳槽的时候做了些不法之事(每月领钱就是这么来的)。林霄和他好友多年,自然可能知道。为了消除证据,这么做。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21:11:50 | 2019-8-11 21:35编辑
本次回答分为若干部分,每个部分回答一个重要问题,由【推理】、【结论】组成,有时还会有【进一步解释】。总之,希望让自己的回答哪怕不是正确的,也还能条理分明一些,不至于让评委大人读得头疼就好。

一、杀害林霄的凶手分析
【推理】根据会议室的情况可以知道,凶手杀完林霄后曾取走了他身上的U盘,来到会议室,并且使用过会议室中的电脑来查看U盘中的文件和进行格式化。这样看来,凶手事先是知道公司源码泄露一事的。知道这件事的人,首先有受害人林霄和泄密人陈俊峰。林霄不可能是自杀。陈俊峰虽有杀害林霄的动机,但是也不可能是凶手,因为他作为一名软件工程师,显然知道格式化U盘后还可以恢复数据,不会把记录着泄密证据的U盘放回林霄身上。看似知情人都没有杀人嫌疑,但进一步分析可知,周睿博很有可能也是泄密事件知情人。因为他和林霄是好友,他又是公司老板,林霄查出泄密人后很有可能会告知周睿博,而周睿博连夜赶回来也很可能正是因为此事。除此之外,没有证据或迹象表明有第四个人对此事知情。因此,凶手只能是周睿博。周睿博的杀人方法下文再分析,而他的杀人动机却很难分析,也许和他每个月取钱的事有关吧,只能等作者给出解答。
【结论】杀害林霄的凶手是周睿博。

二、林霄被害一案的杀人方法分析
【推理】这里按照时间线来分析。
1.林霄在被害前曾将他所查到的陈俊峰泄密一事告诉过周睿博,这让周睿博有了杀人动机,当晚20点左右从老家赶了回来。
2.晚上22:07,林霄跑出办公室。他想去做什么?我认为他是真的内急去想去上厕所,原因在于他在3楼男女厕所外的门把手上都留下了指纹。假如他是和人约好在2楼男厕所会面,那么他会直接去2楼,不会在3楼厕所的门把手上留下指纹。又假如指纹是他之前上厕所留下的,那也无法解释为何女厕所外的门把手上会有他的指纹,以及为何3楼男厕所内的门把手上没有他的指纹。对3楼厕所门把手的指纹情况,合理的解释就是,林霄当时内急想去上厕所,转动男厕所门把手,发现门打不开,情急之下只好试着转动女厕所门把手(反正当时公司加班的都是男性,女厕所不会有人用),发现也打不开门。无奈,他只好跑去2楼上厕所,而凶手(也就是周睿博)正在2楼男厕所等着他。周睿博为何能做到这一切?显然周睿博也在公司微信群里,因为手机截图显示群中有12个人,而公司名单上正好就是12个人。21:44,他在微信群里看到了赵连鹏买夜宵的消息,想到林霄肠胃不好,每次吃完东西就会上厕所,所以提前锁上了3楼男女厕所的门(身为老板的他有3楼厕所的钥匙),想把林霄引到2楼男厕所。
3.林霄到了2楼男厕所后,发生了什么?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如下推测:周睿博来到2楼男厕所,穿戴好一身杀人行头,然后关上灯,躲在某个隔间里,等林霄来。林霄来到厕所后,发现一片漆黑,于是转身去开灯。这时,已经认出林霄的周睿博从隔间冲出,从背后将刀刺入林霄心脏,并且将他往里拖。为了防止林霄喊出声,他用手捂住了林霄的嘴,这一动作在林霄口部留下了手套纤维。这时大约为22:09,也就是三个女员工到厕所的时间。但由于林霄从被刺到休克只有不到5秒,而且被捂住了嘴,因此来不及发出很大动静引起注意。
4.接下去的时间将精确到秒。确认林霄死亡后,周睿博丢掉了雨衣、外层手套等装备,并从林霄口袋里取出了手机和U盘。22:11:58,林霄的账号在微信群中发出了一条他不回去的消息,这是周睿博用林霄手机发出的(林霄手机没有密码保护)。
5.下面分析晚上22:11:58到22:12:50这段时间,时间虽短但过程比较复杂。其中22:12:50这个时间点是根据张晨的叙述反推的,因为1号灯是最后熄灭的,熄灭时间为22:13:05,倒退15秒可知,周睿博是在22:12:50消失在3楼走廊的。在22:11:58到22:12:50的52秒内,周睿博完成了下面一系列操作:从2楼男厕所跑到3楼男厕所,先后打开3楼男、女厕所门锁,然后从女厕所门口直线跑到会议室门口,进入会议室。总时长52秒,其中从2楼男厕所跑到3楼男厕所需要30秒,从女厕所门口跑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剩下的13秒时间则主要用于打开3楼厕所门锁。这一切都与李本亦的实验结果和张晨的叙述相符,两盏灯的熄灭时间相隔5秒。为了更加清晰地说明,下面绘制了这段时间的时间线图。
6.在会议室里,周睿博用会议室的电脑查看了U盘内的信息,并对U盘进行了格式化,最后删去了开机记录。会议室中的情况可以印证这一切,包括门内把手上的血迹,以及被动过的连接线和插排等。为什么周睿博不用自己办公室的电脑?这是因为他的办公室正对着员工办公室,回办公室可能会被加班的职员发现。
7.然后,周睿博从楼梯回到2楼男厕所,擦除手机屏幕上因打字而留下的指纹,并将U盘和手机放回林霄口袋里。手机背面和口袋之间相互吻合的血迹,就是手机背面不小心沾上血滴后,放回口袋形成的。由于U盘贴纸上沾了血,周睿博将贴纸撕去了。也正是因为U盘和手机是一起放回口袋的,两者才会粘在一起(因为黏着物粘性很低,不会让两者自己粘起来)。为何周睿博要将格式化的U盘放回林霄口袋?这是为了陷害陈俊峰,让警方误认为陈是凶手。
8.做完这一切,周睿博离开了办公楼。
【结论】周睿博将林霄引到2楼男厕所,借机杀害了他,然后格式化U盘,让警方误认为陈俊峰是凶手。
【进一步解释】周睿博在本案中的行动轨迹大致如下:
1.在晚20点左右回到本市。
2.在21:44看到微信群中买夜宵的消息,想出杀人计划,来到办公楼,锁上3楼男女厕所的门,换上杀人行头,等在2楼男厕所中。
3.晚22:09左右,杀死林霄,脱去自己的行头,拿走林霄的手机和U盘。
4.晚22:12,用林霄手机在微信群中发送消息,然后跑到3楼,打开3楼男女厕所门锁,之后进入会议室。
5.利用会议室电脑查看U盘信息并将其格式化,然后删去开机记录。
6.回到2楼男厕所,将U盘和手机放回林霄口袋,最后离开办公楼。
(这里默认周睿博的一切上下楼行动都是走楼梯完成的,不会留下监控证据)

三、总结
至此,关于本案的凶手和作案手法,我已经提出了我的答案(这次希望能猜对吧)。至于作案动机,就只能等作者给出解释了,好在本题没对作案动机有什么要求。最后吐槽一句,第三题的脑洞好大啊,只有大神才能答对了吧,不过立意挺好,看到最后甚至有点感动了,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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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22:07:57 | 2019-8-12 20:08编辑
丢脸丢脸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22:39:29 | 2019-8-12 18:53编辑
推理笔记:

时间线整理:
6月18日 3:13、U盘创建
6月19日 17:30、下班、吃饭
18:10、饭后回到办公室加班
21:40、老赵买宵夜
21:55、老赵回来
22:07、林组长离开办公室
22:09、二楼女生使用卫生间
22:11、林组长发信息先走
22:13、张晨发现走廊灯开,5S后关闭
22:30、各自回家
23:21、羽天到家(微信)
————————————————————————
指纹结果收集:
1、凶器上未发现任何指纹。
2、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
3、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
4、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
————————————————————————
引用
文叙述:
在卫生间的垃圾桶中发现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和沾了血的毛线手套,手套材质与死者口鼻中的纤维一致。雨衣和鞋套推测是凶手行凶时所穿,可惜未能在雨衣和鞋套内找到有效的线索。手套内未发现残留的人体组织、毛发,推测凶手可能戴了不止一个手套以避免留下线索。


凶手为了杀掉林组长,可谓是准备非常的周全,一次性雨衣、凶器、防水鞋套以及毛线手套,并且没有在这些上面留下任何人体组织、毛发,可见凶手对这次的凶杀,是有预谋,势在必得的,那么从这里可以推理得出,凶手应该是熟知林组长他们的人,并且就在那几个人之中,排除了外来人作案的可能性。

引用
原文叙述:
大概是21点40分的时候老赵也就是赵连鹏出去买宵夜。这是他的习惯了,每次他加班一定会帮大家买宵夜。
林组长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进食后总是很快就去……

当天晚上,有赵连鹏在的加班,赵连鹏一定会去买宵夜,而赵连鹏买完宵夜回来之后,张晨分给大家吃,并且也分给了林组长,林组长的脾胃不好,吃完东西就一定会去厕所,而凶手就等在这个厕所,就是这次的第一案发现场,但是却是在二楼的男卫,并不是三楼的男卫。这是为什么呢?

引用
原文叙述:
虽然也是互联网公司但是千度公司主要是做女性产品,所以女员工比其他公司多。
真是的,公司大半年都没加过班,一加班就遇上这种事了。


根据这两点,我们可以从中推理出,千度公司大部分为女性,并且不常加班,这就给凶手制造了一个在二楼犯案的可能性,首先林组长他们这个创业公司只有一个女生,如果凶手选择了是在三楼男卫杀掉了林组长,那么等会如果有人来上厕所,就会直接发现尸体,这样对凶手是不利的,而林组长又不可能上到女厕所,所以林组长肚子疼的时候,只能到选择到二楼的男卫去解决,并且二楼女性较多,不常加班,所以晚上不会有人,减少尸体会被提前发现的可能性,所以凶手也是早料到这一点,于是就等在那里了。

引用
原文叙述:
“刚刚我从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秒……这么说来……”李本亦自言自语到。“卫生间的钥匙谁有?”
“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指纹结果5: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


当天晚上林组长来到厕所的时候,并不是非要去二楼的厕所,而是因为三楼的厕所被凶手给锁住了,所以林组长才不得不前往二楼的厕所去解决,这里的证据就是跃动公司两个卫生间的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这说明林霄曾经两个厕所都试着开过,但是两个都被凶手锁上了。
而跃动公司的厕所从案发当天有李羽天使用过,就再也没有其他人使用过了。
那么文中提到的能有厕所钥匙的就只有每个公司的老总以及保洁员了。
文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保洁员的钥匙有谁丢过及保洁员没有与林霄的关联,所以我们排除掉保洁员,并且跃动公司加班当晚,在林霄离开之后,只有张晨出现在走廊里面抽了4~5分钟的烟,但是张晨不具备锁门的条件。
所以从这里就能够锁定凶手就是周总。

那么根据前文的分析推理,我们就可以还原案发的情况了。

周总知道当天加班的人里面有赵连鹏,那么赵连鹏一定会去买宵夜,林霄吃完宵夜之后,一定会去厕所,所以周总在当天8点的时候提前回来了,并来到公司,算好时间将三楼两个厕所的门提前锁住,然后穿上一次性雨衣,戴上手套,防水鞋,在二楼男卫等林霄进来,并从门口偷袭他,一刀插中后心毙命。

当周总实施杀人计划的时候,却没有计划到今天的千度公司半年来的首次加班,一个女生急忙去了厕所,另外两个女生在22:09来到女卫门口等上厕所的同事,所以周总才会拉住林霄从门口的位置往里面脱了一下到中间的位置,就是为了避免被千度公司的三个女生察觉男卫有异常。

在杀掉林霄之后,周总拿起了林霄的手机,由于林霄的手机是刚买的,并没有设置锁屏,所以周总用林霄的微信发了一条微信,谎称林霄已经走了。
那么在锁定了凶手是周总之后,这个题的推理才刚刚开始。

疑点1:周总杀林霄的动机是什么?按照原文所说,两人同窗多年,还是合作伙伴,周总没理由杀他。
疑点2:跃动公司里面电脑一体机为什么与投影仪的连接线连上了?会议室门把手上面的红色擦痕是什么?
疑点3:张晨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为什么走廊的灯是亮的?
疑点4:周总每个月从银行取钱1888元是干什么去了?
疑点5:U盘到底经历了什么?

我们先来看U盘吧,

引用
原文叙述:
李亘亦继续翻看着关于这个U盘的资料,U盘是和死者的手机一起被发现
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
U盘的容量仅仅只有1GB,外形小巧甚至有些女性化,外壳的其中一部分还贴着白色胶布用作固定。对U盘进行检查后确定该U盘曾被人手工改装过,无法修改和写入任何数据,但可以进行格式化。U盘内被复原的文件是一个压缩包和一张图片,创建时间均为2017年6月18日3点13分。
确定该U盘是多年前谢琳芳赠送给林霄的生日礼物,上面原本贴着一个爱心标签,上面写有四个字:爱的证据,之后警方将白色胶布撕下,确定了白色胶布下正是写有“爱的”两个字的标签上半部分,与被撕掉的下半部分标签位置也对的上。


关于U盘的这些描述,以及后文U盘里面复原的文件。
我们推理出U盘是林霄找到了有人出卖跃动公司源代码的证据,并且证据在后面指向了陈俊峰,里面的证据足以给陈俊峰定罪了。
在U盘描述这里,U盘背面写的是“爱的证据”四个字,但是U盘外壳贴着白色的胶布,遮住了“爱的”两个字,让U盘看上去就只有两个字,“证据”。
所以周总看到U盘的时候,误以为U盘里面是不利于他的“证据”,于是周总拿着U盘回到三楼,首先用钥匙将原本锁住的男女卫的门打开,然后进到会议室,而正在这个时候,张晨从办公室里面出来,所以才会有了张晨看到感应灯熄灭的一瞬间。
张晨从办公室出来后,2号感应区的灯刚刚熄掉,然后5秒后3号感应区的灯熄掉,而通过李本亦的测试,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
所以这里正好符合张晨所说的情况,周总打开女卫门之后,离开2号感应区,进入3号感应区,这中间的时间差正好是5秒。

周总进到会议室之后,打开一体机电脑,然后插上U盘,查看了里面的文件,发现是张图片和解压包,于是周总为了解开密码,将电脑插上了投影仪,将图片投影出来才能解开这个图片密码,然后发现里面的文件指向了陈俊峰是内鬼,于是周总将计就计,作为一个程序员,不可能不知道U盘格式化之后还能够恢复文件,所以周总并没有带走U盘,而是将U盘格式化之后将U盘放回了林霄的身上,并将U盘上面的“证据”两个字撕掉。
并且在杀掉林霄之后,手上可能沾有血迹,没有被周总发现,所以会议室门把手上才会有一个红色擦痕。

那么从这里就能够解释周总杀林霄的动机了,周总杀林霄就是为了让林霄闭嘴,但是这却是一个误会。
由于抖手的提前上市,林霄很快的发现抖手是抄袭自己公司的快音,于是就开始搜集证据,然后发现了是陈俊峰,并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周总,但是并没有说是谁,只是说了他知道“内鬼”是谁了。
但是这却激起了周总的杀意,因为周总也是那个“内鬼”,周总以为林霄发现了他是“内鬼”的证据,于是提前谋划了这个杀人计划。那么周总很明显的就是利用林霄以及团队成员开发APP,但是自己又卖掉研究成果,私吞金钱。

最后周总每个月从银行取出来的1888元,“1”在地方方言里面还念做“幺”,而“888”代表“发发发”的意思,再加上周总在会议室和办公室放的佛像,以及自己身上的香火气,都可以说明周总是一个佛教徒,那么每个月定期取出的钱则是香火钱,而上周之所以取“4888”,则是因为他要计划杀掉林霄,为了寻求一个心理上的安慰,所以多捐了香火钱。

推理思路总结:
我们的推理是从三楼跃动公司两个卫生间门把手上都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开始的,再加上林霄每次吃完东西后都会去厕所,推理出凶手将三楼卫生间锁住,逼迫林霄去二楼卫生间,而能够做到这一点就只有周总,然后寻找文中给出的线索,都符合这个推理,于是锁定周总是凶手。
然后分析周总杀林霄的动机,只有可能是因为“内鬼”的原因,再加上U盘里面的内容指向陈俊峰,而拥有整个APP源代码的只有周总和陈俊峰,分析出会有两个“内鬼”,另外一个就是周总。

至此
推理结束。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1 23:03:00 | 2019-8-12 11:45编辑
《While True:Kill()》解答
红色字体为推理要点

1. 排除陈俊峰及加班小组行凶之嫌、真正的嫌疑人范围

1.1
引用
另外对于压缩包的破解和陈俊峰的调查也已经出来,技术人员经过一晚上加班加点的暴力破解终于解开压缩包密码,确定陈俊峰就是倒卖快音源码的内鬼,压缩包内的证据足够给他定罪。他的母亲在一个多月前被查出癌症,手术因为一直未缴纳费用而一再拖延,直到5月10号陈俊峰的账户突然打进了一笔巨额资金替他解决了燃眉之急。

毫无疑问,在林霄被杀一案中,陈俊峰的嫌疑是最大的,似乎题目中也只有他有明显动机杀人,即林霄发现了他背叛公司、贩卖源代码的罪行。但正因为如此,如果杀死林霄的凶手的动机在于不想陈俊峰贩卖源代码的罪行被揭发,那么他就不可能还把存有陈俊峰罪证的U盘还留在死者身上。


1.2
引用
宵夜快吃完的时候,应该是22点7分我那时正好看了一眼手机时间,林组长离开隔间急匆匆的直接往办公室外跑去。”
“你们没问他去做什么吗?”
“没有,因为我们都觉得他应该是去卫生间了。”
“为什么?”
“这个……林组长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进食后总是很快就去……”张晨想了一下措辞,“排泄?哎呀,反正这个是经常有的事,昨天我们还没吃完晚饭他就在人家饭馆当场去了趟卫生间,当时看他那么急还捂着肚子肯定就是人有三急所以我们就没有多问了。”
“那他后来一直没回来你就不奇怪?”
“因为后来他发了微信。”说着张晨就拿出手机把聊天记录打开给李亘亦看。(林霄22:11分发信息,说自己先回去了)

林霄22:11发出的消息不是他自己发的,而是凶手用其手机发出。因为林霄只是急着赶去上厕所,之后就没头没尾地说要回家,一来他不可能急着上厕所时就顺便把东西都带上了,说回家就回家。二来突然这么回家,也不符合他的工作态度与职责。因此这肯定是凶手为了不让人怀疑为何林霄迟迟不回来,也就是说,林霄确切的遇害时间是在22:07至22:11之间。
引用
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手机机身为黑色,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迹已经干透,衣服口袋内对应位置也沾有血迹,形状及摩擦痕迹基本相同。发现时U盘粘在了手机屏幕上,后续检查确定U盘上只有林霄的指纹,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

一般人自己用过手机,肯定是习惯性将手机朝下放进口袋,而死者的手机上部朝着口袋外,明显是凶手使用了手机后放回导致的。而手机背部椭圆形带有向上方向的血迹、摩擦痕迹,应该是凶手手指留下的,手机背部只有林霄和女友指纹,说明也没有被凶手刻意擦试过。那么凶手只能是隔着死者的衣物、口袋握住手机来发22:11分的微信,拿手机的时候手指抵着手机背部,因此在手机和相应的口袋布料上都有这个血迹。而手机屏幕上没有任何指纹,更是暴露了有明显被清理过的痕迹,说明最后使用的是凶手,不希望留下指纹。

而这个拿手机,被手指抵住支撑的部分在手机背部的中央偏左下处,说明凶手用的是右手拿手机,左手主要用来划屏幕、打字等。暂时推测凶手是惯用左手的人。

引用
U盘黏着的部分原本应该贴着标签,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上,手机机身除了这两样痕迹外没有其他任何痕迹,据死者女友及同事说这部手机是上周四刚买的。

顺着这个思路接下去推理,既然凶手用过手机,那么不可能没看见U盘。而且既然手机肯定别凶手用过、屏幕且清理过,那么黏在屏幕上的U盘肯定是后来被放回死者口袋的。这么一来,也派出了凶手杀死林霄但没能发现U盘的可能性。综上所述,杀死林霄的凶手的动机并不在于防止陈俊峰出卖公司源代码的罪行被揭发,反而有种刻意欲盖弥彰的感觉。
引用
格式化即删除所有数据恢复到初始化状态,格式化的U盘仍然可以被恢复数据

既然嫌疑人都是多少懂IT的,不可能天真的以为格式化就可以删除证据、并把U盘格式化后还放回死者身上,还不如直接拿走销毁。凶手是刻意留下U盘,似乎还有点希望警方发现陈俊峰罪行的意思。

1.3
引用
“林霄离开后除了你到走廊抽烟以外(即22:07到22:30大家都下班),还有其他人离开过办公室吗?”
“没有,办公室只有一个门,我的座位就在旁边没看到有人出去。”
引用
林霄,男,30岁,于6月19日的22点~6月20日0点遇害,身上只有一处伤口,为背部心脏位置,一击致命。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最终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尸体正面未沾有血迹。

最重要的排除证据,不仅排除陈俊峰,也排除了另外的加班四人。林霄的遇害事件之前说了,其遇害死亡只能是22:07 到 22:11 之间,而22:07 至22:30大家加班结束都没有人离开过办公室,因此都不具备作案能力。

1.4
引用
其他未加班员工中无明确不在场证明的则有五人:周睿博、陈凯、包志、关官、徐青敏
引用
“周睿博昨天去哪了?”李本亦看着笔记本上的询问记录问到。
“他父亲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镇,后来通过微信群告知其他员工他大概周二回来。不过其实他昨晚8点左右就驾车回到本市,在收费站有记录。他说是因为父亲病情大有好转,而公司APP要上线新版本事务又多所以就连夜赶回,只是没有通知其他员工。”

其实这才是真正的嫌疑人名单,因为当时在公司加班的一伙人都可以互相作证,不具备作案能力。
154728tu6bftbfa77addt6.png 微信截屏.jpg
而我们发现张晨手机的微信群聊天记录,其实最重要的不是聊天的内容,而是这个微信群里有12 个人,也正好是公司人员的数量,说明整个公司的人都在这个微信群里,都能看到这里的对话。也就是说,当天没有加班的人,也能知道他们大约几点会吃宵夜。

2.林霄上厕所之谜、锁定真凶

2.1
引用
“死者林霄明明是正方写字楼3楼字节跃动公司的员工,可是他却死在了2楼千度公司的男卫生间里,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那儿是一个重点。我们已经问过千度公司的员工也一一调查过,他们没人认识死者,所以不会是去找千度公司的人。3楼的卫生间也检查过了,没有什么问题,如果只是上卫生间为什么不去3楼而要去2楼呢?比较大的可能是死者被人约到2楼的男卫生间,然后将其杀害。但死者离开办公室的时间是22点07分,差不多是同一时间,千度公司加班的三名女员工下班,她们都表示没有看到过死者也没有发觉男卫有人,兴许是死者先有事离开了写字楼,后来再被人约到2楼男卫就又返回。这样一来范围可就太广了。”
引用
第二天早上10点还在宿舍赖床的李本亦被兄长的电话叫醒,指纹比对的结果已经出来,字节跃动公司的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女卫门内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纹,而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男卫电灯开关最上方则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纹。

两个卫生间外把手都有林霄完整的右手指纹,覆盖过了其他人更为残缺的指纹,说明了三楼男厕最后一个碰过外把手的是林霄。那么我们用正常行为逻辑来分析,急着上厕所的林霄肯定没有理由跑去更远的二楼男厕,而指纹证明,他的确是试着想要打开三楼男厕的门的。可是这里指纹又出现了矛盾,虽然三楼男厕外把手最新的指纹是林霄的,可内部把手最新的指纹是更早上厕所的李羽天的完整指纹。有各种各样、新旧不一的重叠指纹的存在直接排除了有人清理把手的可能,因此只有一个解释:急着上厕所的林霄跑去三楼男厕,想要开门,却最终没有进去,最后跑到了二楼的男厕。

而能出现如此反常的行为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林霄发现三楼的男厕所被上了锁,无法使用,因此不得不赶紧跑去二楼的男厕方便。

引用
“卫生间的钥匙谁有?”
“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吧。”张晨的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好在旁边的几名同事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

在公司的嫌疑人里,只有老总周睿博有能力自由地将厕所上锁,而他在员工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案发当晚8点就回到了市里,也在上述的公司微信群里,具备作案能力和作案所需掌握的信息。更何况,周睿博对林霄的了解应该比别人更加熟络,肯定也掌握了林霄吃完宵夜一定会肚子不好去上厕所的习惯,因此算好时间锁上三楼的厕所,并且自己先准备好,在二楼的男厕埋伏等待着他。

2.2
引用
“昨晚这家公司应该也有人加班吧。”
“是啊,三个女生。虽然也是互联网公司但是千度公司主要是做女性产品,所以女员工比其他公司多。诶……”李亘亦突然想起什么,“我好像没跟你说过那三个女生……你怎么……”

那为何偏偏要把林霄引到二楼的男厕,是因为二楼的女性员工居多,相比三楼,作案风险更小。
引用
“离开前我去了一趟卫生间。”名叫颜莹颖的女生接了话茬,“但是很快就好了呀,也就1分钟吧,接着我们就走楼梯离开了。”
“她在卫生间的时候你们在哪?”
“我们在外面等她顺便聊聊天玩玩手机。”
“玩手机时有没有和别人聊天发送过信息?有的话发送信息的时间是多少?”李本亦把话题又带回了时间。
“这个……噢,当时我有给男朋友发了一条短信,我看看。”丁蕾拿出手机翻出短信息,“就是这条。”她指着昨天22点09分发送的一条短信说。
另一个女生崔文思也拿出手机打开一个软件,“我当时正好打开cilicili(视频app),首页有个感兴趣的视频就点进去了,app里有我开始看视频的时间。”李本亦拿过崔文思的手机,cilicili上的播放历史显示昨天22点09分开始观看某视频。

其实女生没看到林霄也很正常,因为她们逗留的时间是22:09至22:10,而林霄22:07就赶去厕所,题目原文“刚刚我从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那么急着跑下楼就更快了,我认为林霄完全可以在22:08分左右就钻进了二楼的男厕,因此没有被人看到。而潜伏的周睿博应该是更早抵达。

2.3
引用
林霄,男,30岁,于6月19日的22点~6月20日0点遇害,身上只有一处伤口,为背部心脏位置,一击致命。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最终失血过多而亡。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尸体正面未沾有血迹。

因为死者迅速休克,且口鼻被凶手戴手套捂住,因此发出的喊叫或挣扎声很少,故没有引起注意。

3.会议室之谜、U盘之谜

3.1
引用
可是屁股刚一碰到椅子张晨就发出了一声疑惑。“这个怎么……”张晨拿起投影仪和电脑之间的连接线检查起来,“没道理啊。”
“怎么了?”
“我们昨天上午在这里和投资商开会,当时连接线拔下来连到了林组长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而且会议结束后也没有插回去,今天因为林组长的事公司的晨会取消了,没有人进来过。这怎么会又插上了……”
“会不会是昨天其他参加会议的人顺手给插上了?”
“不会,会议结束后我们是一起离开的。”
李本亦低头看了一眼,脚边正好有一根电源线,从墙壁插头处连接到桌子底下的10插位插排,掂量了一下插排还有点小重。上面只插着两个插头,一个连接着投影仪,另一个连接着电脑。插排旁边的地毯上还有一块被按压的痕迹,大小与插排差不多。

说明插排被人移动过,可能是因为匆忙给电脑和投影仪插上电源而不小心造成的。而张晨明明记得投影仪和电脑之间的线没有连接起来,却现在发现被接上了,也应证了有人近期偷偷进来会议室用过电脑和投影仪,目的是格式化死者林霄身上的U盘
3.2
引用
警方询问过与林霄同居的女友谢琳芳,确定该U盘是多年前谢琳芳赠送给林霄的生日礼物,上面原本贴着一个爱心标签,上面写有四个字:爱的证据,之后警方将白色胶布撕下,确定了白色胶布下正是写有“爱的”两个字的标签上半部分,与被撕掉的下半部分标签位置也对的上。对于U盘里的内容,谢琳芳表示完全不知情,她甚至都忘了家里还有这个U盘。

我们一开始的动机推测是周睿博指使陈俊峰卖源代码,然后二人分红,但背锅和具体执行肮脏勾当是靠陈俊峰。但后来排除了,第一,其实周睿博并不像是缺钱的人,就算是为了钱,也没必要倒卖,因为继续正常发布还是可以获得投资和政府的津贴奖励等,更可以作为老板名正言顺地售卖转让。

第二,既然U盘内容不可能被修改,而且大家其实都知道就算格式化内容,如果U盘被警察发现,肯定能找回内容,其实毫无意义。那么说明U盘里的证据完全和周睿博无关,或者至少毫无威胁,他不会为了林发现陈的罪行而杀林。

还有一点非常关键,那就是:凶手周睿博不可能确定死者身上会带着有陈俊峰罪行证据的U盘。因此周睿博杀死林霄肯定是出于别的动机,但是在用死者手机发假微信信息时偶然发现了U盘。这时设想一下,这个U盘虽然上面标得是“爱的证据”,但由于前两个字被遮住,在不知情不了解的周睿博看来,这就是一个标为“证据”的U盘。所以他才会将U盘拿走查看里面的内容。

而周睿博之所以后来选择在会议室用电脑和投影仪看U盘里面的证据,是因为一来避免浏览U盘内容在自己电脑里留下痕迹、二来去自己的办公室要经过员工们的办公室,增大自己被发现的嫌疑。


3.3
引用
会议室的门同样用的是特制电子锁,需要员工卡才能打开。门把手外形与厕所、办公室一致(把手内外上方均有一个黑色扫描器),这种把手看来是这栋楼的统一配置。

154745nev32necytpqvpey.jpg 屏幕截图(33).png
如果我们严格按照配图(想起了《茶案》 ),那么会议厅的门把和厕所一样,对于站在室内的人来说,把子伸向左,那么按照常理,门把只能是位于门的右侧,只能方便用左手拉门把,从右往左拉开(见附图。)

同理,如果是外面的人想要开门,门把位于门的左侧,从左往右推开,用右手推开门明显更为方便自然
重点:推门用哪支手其实和左撇子右撇子无关,亲自实验,就算我是右撇子,但如果我遇上题目描述的门内把,我只会用左手开门,不然会极其别扭不方便。

引用
现场门内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点死者的血迹,呈现摩擦状,门外把手上没有血迹。
引用
接着李本亦再次要求去会议室,大家也都跟了过去看戏。但是到会议室后李本亦并未询问什么而是在门内把手上仔细查看,张晨忍不住也凑近看了一下,门内把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视的位置仔细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有一点红色。
“你们公司有人是左撇子吗?”

两处门把上的丁点血迹则是证实了去会议室用电脑的的也是杀死林霄的凶手,因为前面已经根据手机背面椭圆形血迹判断出了凶手惯用左手。正如上面所说,门开关用哪支手其实取决于门开的方向和门把的位置,但凶手只有需要用到左手开门的内侧门把上有留下一点血迹、而外侧门把没有,证明了他是左撇子。

以下为推测的逻辑 :因为既然凶手是左撇子,那么他是右手捂住死者的嘴,左手动刀子将其捅杀,因此左手虽然带了多层手套,还是有不少鲜血渗入。这也解释了为何凶手在离开厕所时,厕所内侧门把有和会议室内测门把相似位置的相似红点。

而这也是为何凶手不得不擦干净手机屏幕,因为虽然已经带了手套不会留下指纹,但左手的几层手套都渗透了不少血,会留下明显的血迹。因此,当需要用到右手开门进入会议室的时候,外面的门把就不会留下血迹血点。

3.4
引用
“当然了,现在讲究节能,所以这栋楼的走廊灯都是定时的感应灯,白天不亮晚上得有人经过或者一直呆着才会亮如果感应不到人了,过15秒就会自动关闭。
引用
“这个嘛……卫生间前的灯正好是我拿出手机看到时间从12分变成13分的时候关闭的,也就是22点13分0秒吧,之后过了应该是5秒,楼梯前的灯也关闭了。
引用
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刚刚我从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秒……这么说来……”李本亦自言自语到。

由此可以叫清晰地推理出周睿博杀人后的行动路线和时间线了,卡时间卡的很完美。
22:11:58 =(时:分:秒)用死者手机发微信
22:12:28 = 到三楼男厕,把自己上锁的厕所解锁 (触发一号和二号感应灯)
22:12:45 = 离开二号感应灯区域 (人离开15秒后自动关,22:13:00二号灯关,因此得出22:12:45)
22:12:50 = 进入会议室,离开一号灯感应区(5秒后一号灯关)
约22:18:00或之后 = 放回U盘,离开现场 (张晨玩手机抽烟4~5分钟,这里取5分钟来估算)

这份时间行动表有多方印证,也和李本亦的亲测大致相同:女卫到会议室9秒,那么男卫到会议大致10秒左右、走出2号灯、走进1号邓大致需要5秒,完全吻合张晨所见。

再次解释一下周睿博为何要将U盘格式化并放回死者身上的动机:
1. 格式化U盘显得更为欲盖弥彰,让警方自认为在顺藤摸瓜地解开谜团
2. 让警方把杀死林霄的动机引向陈俊峰倒卖数据源代码的罪行,为自己减少嫌疑
3. 周睿博自己也的确因此才发现陈俊峰背叛公司的罪行,但自己又不能现在跳出来说“我看了U盘知道你的罪行”,等同于自爆,但又不可能放过他。正好借此也揭发陈俊峰的所作所为。


4. 动机
引用
“你们还信佛啊?”李本亦在办公室内游荡了一圈后指着门口附近红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观音以及墙上的一幅从未见过而且画风诡异的观音画像说,“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观音像,前面的香炉里还插着刚烧完不久的香火。程序员还信这些的吗?”
“这是周总弄来的,会议室和周总办公室也有一个,而且周总办公室的墙上还贴着符咒什么的。不过他说这只是为了图个心安讨个吉利,反正也不碍事。”
引用
不过警方注意到周睿博从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定期会从银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至于当初辞职的原因他说是因为厌倦了给别人打工。
引用
周睿博。刚到而立之年的他外表看起来有着与年纪不相符的沉稳,脖子上还挂着一个与他的工作不太契合的奇怪观音吊坠,身上还有一股香火的气味。

周睿博缠上了某种宗教组织,并且深陷其中,从每个月定期提取1888、4888等有着吉利寓意的款额,那是给自己加入的佛教组织的定期香火钱、香油钱吧。而且最近一次提取了4888,说明周睿博越陷越深,加大了捐献的款额。
而公司里明显很昂贵并且多到不必要的观音像、画作、甚至花木架子,估计也是宗教组织唆使拐骗周睿博花费重金购买的。因此我们怀疑周睿博开销越来越大,开始失去理智,盗用公司的款项和资源据为己用。而和他很熟的林霄,可能发现了他的异常,百方阻扰,甚至说要揭发他、侮辱了他的宗教信仰,让周睿博起了杀心。周睿博可能还想要卖公司等,或者缠上了债务被逼的很紧,但因为林也是合资人,算是半个老板,阻力很大,因此不得不杀掉。

还有一种可能上面略提到,就是周睿博唆使陈卖代码拿钱,不过不是很合理。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00:56:03 | 2019-8-12 19:51编辑
注:蓝色字为引用原文

█ 现场分析

由尸检结果可知,林霄的死亡时间为6月19日的22点~6月20日0点,死因为心脏被匕首从后刺入导致胸腔内大量出血在短时间(5秒内)内迅速休克,失血过多而亡,因为死亡速度极快、大量出血,则行凶时间与死亡时间基本无异,发现死者的正方写字楼2楼男卫即为第一案发现场。地上的血迹和死者的衣服肩膀处褶皱显示凶手曾经双手抓住尸体肩膀将其拖行了一段距离排除后背着地落在匕首上的自杀手法。从血迹来看,死者最初倒下的地方在门的扇形范围内,凶手需要将死者拖到里面才能开关门。

死者的口鼻处残留有些许毛线纤维与卫生间的垃圾桶中发现的沾了血的毛线手套材质一致排除凶手延迟杀害死者的可能性:一方面,尸体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说明凶手没有使用迷药、安眠药、泻药等;另一方面,林霄倘若呼救很可能被听到,例如周二发现尸体时的尖叫就吸引陈凯下楼查看状况。推测是凶手双手戴着手套,一手捂住死者的口鼻,防止其发出声音,另一手持匕首从后心处直接刺入。

死者遇刺后胸腔大量出血,一定会喷溅到凶手身上,但卫生间以外没有发现任何血滴,应该是凶手行凶时穿了一次性雨衣、防水鞋套,行凶后丢弃在卫生间的垃圾桶中,防止身上、衣服上、行迹上留下大量的血迹,凶器上未发现任何指纹。如此充分的作案准备说明这是预谋杀人。没有可疑人潜入写字楼,那么凶手是跟死者有人际交往,并且熟悉写字楼安保和布局,锁定凶手是死者的同事:当晚的加班人员,以及未加班员工中无明确不在场证明的人——周睿博、陈凯、包志、关官、徐青敏。

因为人死亡后八小时内还可以继续一定程度的消化功能,胃中发现了一些已经差不多消化的食物,对应林霄死前进食的宵夜。


█ 微信是死者发的吗?

警方进行了确认,林霄在22点11分58秒发出的微信记录确为其本人微信账号发出,与企鹅公司联系后确定该账号自从上周四开始就在该手机登录(周四,林霄买了新手机),并未在其他设备上登录过。说明该微信信息确是从林霄本人手机上发出的。但林霄的手机并未设置锁屏密码可以直接使用,不能证明该信息是其本人发送的。

死者的手机被发现时,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椭圆形状带有往上方向的摩擦。林霄大出血5秒内即休克,不可能是林霄自己的行为。没有其他相关人员的指纹出现在2楼男卫外把手上,且死者的指纹完整说明没有擦拭过指纹,因此也不会是其他人偶然见到现场后动了死者的手机。所以,只可能是凶手在杀害林霄后动了死者的手机手机背部有林霄与其女友的指纹,正面则没有任何指纹。是凶手擦拭了指纹,也即是凶手曾不得不在屏幕上留下了指纹,触屏的手机戴着手套无法使用,凶手必然是露出了手指进行操作机身背部偏左下的血迹为椭圆形状,椭圆形状为指肚的形状,符合左手持手机的形态。凶手的左手为惯用手或右手不便的概率比较大。
门外把手有林霄的右手指纹及部分掌纹,门内把手没有。说明林霄是自主进入现场的,但没有再从现场出去

林霄也没有进入3楼的卫生间,两个卫生间门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说明林霄的指纹是最新的,但门内把手的指纹顶层均不是林霄的,说明林霄当晚先尝试打开3楼的两个卫生间,但并没有进入,应该是两个卫生间的门都无法打开。林霄捂着肚子向卫生间跑出去,应该确实是拉肚子,他很可能先开男卫生间无果,就尝试了女卫生间(当晚没有女性加班),仍然打不开,他只好从楼梯(等不及电梯了,因此也没有搭乘电梯的影像)奔向最近的另一个男卫生间,即2楼的。

因此,林霄22点7分从办公室跑出来,去到了2楼男卫生间,却没有出来,目前信息说明林霄是在微信时间22点12分附近(说不定人家喜欢蹲坑发信息)被害。凶手伪装死者发微信可能是防止加班人员寻找林霄,妨碍到接下来的行动。

这样,我们就排除了案发当时在苦比加班、没有作案时间的工程师们:张晨、赵连鹏、陈俊峰、李羽天

3楼的两个卫生间都无法打开,是被用钥匙锁上了。据员工们说,写字楼的几个保洁员和每个公司的老总都有钥匙吧,但保洁员无法进入会议室在门内把手上留下血迹,因此有嫌疑的是3楼的老总:周睿博。微信群告知其他员工他大概周二回来。不过,6月19日周一8点左右他就驾车回到本市,在收费站有记录

凶手为何事先知道林霄当晚很可能要去卫生间?因为赵连鹏每次加班一定会帮大家买宵夜,案发当晚去买烧烤的照片也发在了公司群里,公司12个成员,群也是12个成员,应该是所有人都在。而大家都知道林霄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进食后总是很快就去卫生间


█ 那个U盘

死者身上发现的U盘,经过复原后发现里面原本存放着一个加密过的压缩包以及一张密码图,创建时间均为2017年6月18日3点13分。警方检查了死者家中的电脑,未发现与压缩包内容有关的文件,但找到了那张密码图,创建时间也是2017年6月18日3点13分。并且该U盘曾被人手工改装过,无法修改和写入任何数据,但可以进行格式化。说明了U盘原本的文件确实是林霄存入的,在那之后被手工改装,文件没有被修改过。

技术人员经过一晚上加班加点的暴力破解终于解开压缩包密码,确定陈俊峰就是倒卖快音源码的内鬼,压缩包内的证据足够给他定罪。陈俊峰确实是出卖公司的内鬼。

放有证据的U盘被格式化,显然会使得陈俊峰的可疑度爆表,但如前我们已经排除了陈俊峰的作案嫌疑,那么这个行为很可能就是为了将杀害林霄的罪名嫁祸给陈俊峰,毕竟凶手如果是为了毁灭证据,为何不拿走U盘呢,而要留在现场让警察恢复数据。

U盘被撕的标签也是凶手所为。发现时标签被撕掉后残留的黏着物使得U盘粘在了同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屏幕上,这个老标签与手机分开后几乎就不再有粘性,但发送微信必须要把U盘拿掉,也就无法再黏在手机屏幕上了,U盘即使之前不和手机在一起,也很容易黏在其他物品或衣服上。凶手将写着“证据”的下半标签撕掉,也是模拟内鬼消除证据的行为,企图嫁祸。

然而这个U盘的内容并不好破解,技术人员在有密码图的情况下还加班加点地破解了一晚上,即便U盘上“爱的证据”只剩下了“证据”二字,凶手也不知道是不是有关自己的证据啊,所以凶手很可能事先知道这个U盘的内容。林霄在周日凌晨存下的证据,此等大事他一个组长无法擅自处理,最有可能报告给的对象是老总周睿博。因此,周一时的林霄看起来眉头紧锁,表情很是凝重


█ 会议室

既然是预谋杀人,要趁林霄上卫生间的短短时间下手,凶手肯定要监视林霄的动向,最好的地点莫过于就算是穿着高跟鞋走过也是悄无声息并且有玻璃窗的会议室了。而会议室恰好有几个不寻常的地方:

投影仪和电脑之间的连接线被接上了周一上午和投资商开会的时候将连接线从电脑上拔了下来,和案件无关的人员没有去动,而凶手也不希望产生异状,但对于有一个人来说,将其接上是在“消除异状”,这个人就是周五回家周一晚上回来的老总周睿博。他没有参加周一上午的会议,也无人向其详细汇报(“等明天老大回来,我们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他给他一个惊喜”),会议室电脑周一没有开机所以也没有开机记录,因此他并不知道本来就是断开的,当他发现时以为是自己碰到了,所以连接起来。

插排旁边的地毯上被按压的痕迹:凶手之所以会认为是自己把连接线断开,显然是做了碰到它的事情。会议室在靠近走廊的墙顶端安置了一排封闭的玻璃窗,高度约30cm,比较窄,角度小的时候应该看不清。既然凶手在会议室中监视林霄,自然会选择离卫生间最近的位置,也就是靠近投影仪的一侧。玻璃窗在墙顶端,凶手需要踩着某个物体才可能看到外面,这个物体就被放置在排插旁边,留下了被按压的痕迹。或者,凶手踩在桌子上,跳下时,带动了排插移开原本的位置。凶手不能开灯,没注意到地毯上的痕迹。因为距离投影仪很近,凶手可能不小心碰到了,就误以为是自己使得连接线断开。另外,周睿博身形较高

门内把手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隐隐约约的一点红色:这抹痕迹和案发现场门内把手的痕迹很相似,应该也是凶手作案后留下的,凶手来到会议室应该是为了格式化U盘。但是门外把手上并没有血迹,我们留意到把手的方向,从门内开门是从左侧下压,锁舌在右侧,从门外开门就应该是从右侧下压,所以凶手的左手(内层)手套上沾到了死者的血迹,而右手手套上没有,凶手并没有注意到。有可能是操作手机时脱下部分手套,不小心沾到了血迹,与左手持手机相符。

并且凶手杀害林霄后,回到3楼给卫生间开锁恢复原状,再去会议室,刚好造成张晨看到的感应灯现象。先给男卫生间开锁可能是提防有人出来,而加班的都是男性,更容易发现男卫生间上锁的事。然后给女卫生间开锁,直线去往会议室,全程9秒,走出2号灯范围需要4秒,所以再走到会议室需要5秒,造成了1号灯晚5秒熄灭。

各个迹象都指向了,凶手就是老总周睿博,其没有明确不在场证明。19日晚很热,穿着雨衣,在会议室暗中观察时,应该也不敢开空调,很可能有留下生物痕迹物证。

为什么要在2楼杀害林霄,除了不容易被员工发现,可能还有他超迷信的原因吧,怕坏了3楼的风水。


█ 2楼的女员工

在凶案发生的那段时间,2楼千度公司的3名加班女员工曾到过案发现场男卫生间附近。颜莹颖去了一趟女卫生间,约1分钟,慢慢走过来在门外等待的丁蕾、崔文思229分在玩手机,那么她们从办公室出来的时间大概是22点8分的样子,下楼离开的时间大概在22点10分之前。而林霄22点7分跑出公司,试了两个卫生间后,跑到2楼,速度快的话大概45秒以内(从2楼男卫最快速上楼到3楼男卫大概是30秒,下楼应该用时更短)。2楼也是同样的感应灯的话,中间相差15秒,2楼女员工们没有发现异常也是有可能的。

但尾随其后的凶手却不太可能做到,更有可能是听到了女员工们的动静,在2-3楼的楼梯内躲避,待她们走了之后(约22点10分)再进入2楼男卫,等林霄出了隔间(拉肚子)将其杀害,再用他的手机发送微信(约22点12分)。从他身上拿到U盘,跑回3楼(30秒),给男女卫生间开锁(10秒),跑到会议室(9秒),此时约22点12分50秒,再过10秒张晨出来(组长一走就摸鱼...)的时候,2号灯恰巧熄灭,1号灯过5秒熄灭。


█ 作案动机

林霄、周睿博、谢琳芳在大学时期彼此就认识,9年的爱情长跑(计划今年内结婚),难道是三角恋情杀?多次提到周睿博的画风诡异的观音像,难道不是观世音菩萨?
周睿博从前公司离职前半个月开始每月定期会从银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行为可疑,似乎做着什么灰色交易。反编译的技术门槛不算太高,网上有教程,程序员出身的周睿博可能早就发现了代码泄露的事实和公司内鬼的身份。抑或,周睿博心里藏着小九九,创业的字节跃动公司只是实验品,与林霄对公司的管理理念大相径庭。内鬼陈俊峰身份即将曝光,干脆顺水推舟,嫁祸杀人嫌疑给他。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01:08:37
凶手是周睿博。动机是为了独占公司股权份额。因为他刚签了大的投资方,后面不愁自己APP会垮掉,代码也上线了,所以此时不需要林霄了。但林霄为人光明磊落没和别人有任何过节,要杀他必须嫁祸给别人,于是设计伪装成盗代码的陈俊峰为了杀人灭口才杀的林霄。

赵连鹏和张晨互证,李羽天和陈俊峰互证,所以这四人不可能是凶手。

凶手装备准备齐全,所以肯定是提前预谋的今天要杀人。公司上线前突然搬迁到现在的写字楼是周睿博安排的,当时就是监控少为了作案方便。回家探望又偷偷提前回来也是布的局。凶手全程戴着手套,U盘,门把手,凶器上都不会有指纹。

5月10号陈俊峰的账户突然打进了一笔巨额资金
让陈俊峰盗代码的是周睿博,巨款也是周睿博给的,他每次取1888和4888元是为的不一次取出巨款惹人怀疑。说明代码盗窃早在5月10号前后就已经发生了,案发当晚不是林霄先发现的卖代码,而是有人告知林霄的,这个人就是凶手。

但是要在数万的同步记录找到是谁曾经额外下载了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代码,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是林霄查出来的,因为他在加班上线没空查这个, 是周睿博自己查的,并截图,前一天夜里发给了林霄,林霄保存在了自己最重要的U盘里,并将U盘修改为不可写,准备当做证据。周睿博让林霄把U盘带到公司去。

林霄没吃完晚饭他就在人家饭馆当场去了趟卫生间
收到凶手短信今晚要见面,吃完饭别走

机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迹
弄晕后然后将手机放在死者上衣兜里,杀的死者

2楼男卫生间门外把手有林霄右手指纹和掌纹
凶手拖着已经被迷晕的林霄用他的右手刻意制造的指纹,目的是让人以为林霄是直接来的2楼

3楼男卫生间门外把手有林霄右手指纹以及其他人被覆盖过的残缺指纹
正常,他白天去过卫生间,别人也去过

3楼男卫门内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纹
说明林霄当晚没再进出3楼男卫生间

3楼女卫生间门外把手有林霄右手指纹
22点7分        林霄去的3楼女卫生间和凶手见面,约在女卫生间为了不被人看见

从女卫生间门口快步直线距离走到会议室门口需要9秒,在这过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号灯感应区域则需要4秒
和张晨抽烟时发现2号灯灭后5秒1号灯灭一致,说明凶手把林霄迷晕后,从3楼女卫生间出来直奔会议室,打开电脑把U盘里的内容删了,然后清除了电脑的开机记录。与此同时张晨在吸烟没注意到会议室有人。

22点7分                林霄收到凶手消息,离开隔间急匆匆的直接往办公室外跑去,去的3楼女卫生间
然后被凶手迷晕
22点11分58秒        此时林霄已经被弄晕了,凶手冒充死者发的短信说要回家,然后凶手删除手机上今天一切和自己的消息
22点12分        凶手从3楼女卫生间出来拿着U盘去会议室找电脑删除
22点13分        张晨出去抽烟,看到走廊灯刚灭
22点18分        张晨抽完烟回办公室
22点30分        羽天,赵连鹏,张晨,陈俊峰回家
                凶手拖着死者去2楼做假指纹,然后杀害

周睿博的证据就是他可以上锁/解锁卫生间的门,身上有香火气味,2楼当晚开着空调,通风口应该有香火气味。
陈凯、包志、关官、徐青敏没有动机。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02:01:04
凶手是周睿博。从现场血迹来看,2楼厕所门口就是第一案发现场,门内把手没有林霄的指纹,门外把手只有一部分指纹,说明当时林霄还没有进去厕所,只是在开门的时候就被人从背后杀害。 而凶手杀完人后将人拖进卫生间将门关上应该是不想让人提前发现,且捂住口鼻应该是不想让他发出声音,这样做说明当时大楼里面还有人在加班,所以排除有人离开后返回来杀人。从厕所的指纹来看,只有门外有林霄的指纹,门内把手和电灯开关并没有,说明当时林霄跟本没有进去。男女厕所都有林霄的指纹,加上他有吃了东西就上厕所的毛病可以推测出他当时是想上厕所,但是厕所门被锁住了,所以他只能去2楼 ,然后被人杀死。当时大楼加班的人只有千度和林霄自己公司的人,千度的3个妹子只有一个人下班时单独行动不超过一分钟,且林霄上厕所的时间是在22:07,千度的人下班时间是在22:09,所以没有时间犯案。而林霄自己公司的人在这段时间也没有人离开过,那么杀害林霄的只能是外面进来的人了。因为千度的人很少加班,且员工大部分为女性,所以凶手才要将3楼的厕所锁住,让他到2楼来实施杀害。死者的手机左下角有血迹,而手机放在右口袋不可能沾到血,说明凶手是用左手实施杀害,并在杀害死者之后拿出了死者的手机和u盘。手机背面有指纹正面却没有指纹,说明正面被擦拭过,而擦拭的原因只能是凶手留下了指纹,留下指纹是因为带着毛线手套不能打字,22:11分林霄手机发出的信息是凶手发的。左手要拿着手机,说明打字的是右手,凶器也在移动尸体后的右手边,,那么凶手很可能是故意装做左撇子犯案实际上惯用手是右手。u盘被格式化却没被拿走,而当时因为需要钱给母亲治病而出卖公司源码的俊峰又不可能犯案,而且故意将“爱的”字样撕掉,留下“证据”字样,那么可以推出是凶手故意想要嫁祸给俊峰。  凶手在杀完人后拿着硬盘上到了3楼将锁住的厕所重新打开,然后去到了会议室将u盘格式化之后再将u盘放回去。而张晨抽烟时看见的灯正是凶手打开厕所的所后走向会议室触发的。因为会议室有地毯,所以张晨也没有听见有声音,会议室门内的血迹也说明凶手曾经来过。张晨后面看见会议室的连接线被接上也是因为凶手格式化u盘所接上的。而能知道千度公司很少加班且女员工居多的,只有这栋大楼里的人。有厕所钥匙的只有保洁和公司老总,同时又有3楼会议室钥匙的,又知道林霄有吃东西就上厕所且每晚赵连鹏都会买夜宵,能满足这些条件的只有周睿博了。  
周睿博辞职前每个月都会定期取1888,一周多前还取了一次4888元,加上他父亲病重,可以推出他这钱是用来给他父亲治病的。而他辞职的原因是不想给人打工,他当时出来创业应该是林霄支持了他资金,所以他实际上是在给林霄打工,而且他在他父亲病重的时候回来,可能是他父亲挺不住了。因为他相当于是给林霄打工,赚钱的项目又被人出卖,所以可能也没什么钱,加上他厌倦了这种给人打工的感觉和父亲病死的打击,于是周睿博当天回来杀害了林霄,且嫁祸给出卖公司的俊峰。
匿名
| 发表于 2019-8-12 10:53:19 | 2019-8-12 19:57编辑
凶手是周睿博
动机是产品发布前,公司因风水不好而搬迁新地点,随后别的公司抢先发布类似自家公司的产品,导致周老板认为自己公司有内鬼,与林霄沟通的过程中发现其对该事件遮遮掩掩随即产生怀疑,认为林霄家里是开公司的并对自己公司不够负责的态度。在几周后,从微信群中得知周老板还看了天气预报,知道今天天气热,楼下会开空调,特意从老家跑回来把厕所门一锁在办公室坐着等林出去上厕所,然后林开不了门跑二楼上厕所,然后紧跟出去把林杀了,用他手机发了条他要走的信息,然后折返回去把门来了,然后去会议室弄什么东西要把投影仪连上,突然外面走廊传来打火机的声音张晨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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